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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二月

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制度

1、对放射源装置进行维修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有防护用品(铅服、防护眼镜、手套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移动或变动相关设施,对违反规定而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2、源窗口上方剂量偏大,操作中尽量使身体特别是眼睛避开该处。

3、安装操作时配带防护眼镜,穿防护服,源窗口放置厚2~5mm塑料板和铅板遮挡。

4、禁止擅自修理放射源快门以及电磁控制阀的修理和更换或其它作业;禁止将手指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定量传感器的测量间隙内。

5、应急处理过程必须佩戴辐射剂量计,最好为具有报警功能的剂量计,无剂量计,禁止进行任何操作。

6、在发生密封源丢失,应立即安排人员采取各种途径尽快寻找被丢失的密封源,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并联系密封源生产厂家。

7、技术人员处理被丢失的密封源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被丢失的密封源近距离接触时间。将距被丢失的密封源至少5m的范围设为警戒区,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禁止公众入内。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加强放射源的环境安全管理。

放射源装置操作规程

1、放射源装置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

2、使用前点检放射源装置各项技术性能与安全防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不能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每周对放射源装置各项装置与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与校对,并做详细的检查与校对记录备案。

4、放射源装置的使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严禁和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者予以教育、检查、处罚。

5、放射源装置使用完毕前要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使用完毕后也须有使用记录备案。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1、放射源的使用场所应有相应的辐射屏蔽,在放射源设备周围设置安全防护围栏,放射源申购、检查、验收、存放、保管、状况登记由专人负责。

2、存放和使用放射源场所应当设置警示标志,附近不得放置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

3、放射源的包装容器上应当设置明显的放射性标志并配有中文警告说明文字。

4、从事放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经常检查防护设施的性能,确保正常运行,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辐射水平监测。

5、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积极学习辐射安全专业知识。

6、从事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对已经从事放射性工作的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个人职业健康档案。

7、从事放射工作人员进入辐射区域时应佩戴个人剂量计,剂量计每3个月送相关部门进行检测,并建立个人剂量档案。

8、警告工作人员不要朝放射源小孔内探视,若必须进行观察,则采用镜子进行反射探视。

9、非工作人员不得在放射源附近停留,确因工作需要由辐射专管人员采取适当厚度铅板对逸散射线进行封闭后,方可进行工作,防止受到意外照射。

辐射人员培训制度

1、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必须到指定机构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培训,合格后颁发工作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再培训,合格后方可继续上岗。

2、公司每年对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进行辐射安全防护知识的再教育或培训,进一步加强对放射防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3、公司每年对放射源装置使用人员进行放射性专业操作技能的再教育、培训、考核,提高放射性专业的操作技能。

辐射岗位工作职责

一、岗位要求:必须经过辐射专业知识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持证上岗。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在用放射源装置的日常监控和安全运行工作。

2、负责对放射源工作场所的辐射监管工作,杜绝非工作人员私自进入工作场所。

3、负责及时提醒和监督工作人员进入工作场所时,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等。

4、定期按要求进行检查,确认放射源完好无损、防止因放射源的丢失、防护设施损坏等问题造成的严重后果。

5、负责放射源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防止非专业检修人员擅自拆除、移动或变动相关防护设施,若因工作需要,必须经公司内辐射安全机构批准,并向环保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方可进行操作。

6、配合监测部门定期对放射源周围辐射环境进行监测,并按照相关要求完善辐射防护措施。

辐射工作场所监测制度

根据有关防护标准规定,结合我公司具体特点制定并实施以下监测制度:

1、监测项目:γ辐射剂量率;

2、监测对象:料位计;

3、监测点位:源罐表面5cm和100cm处及设备周围有人员活动的区域;

4、监测频次:企业每周监测一次;委托有资质单位每年监测一次;

5、监测目的:通过监测确定放射源装置应用对设备周围活动的工作人员和公众人员的年吸收剂量是否超过国家标准规定的剂量限值。

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一、总则

根据国家《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放射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为使本公司一旦发生放射源事故时,能迅速采取必要和有效的应急响应行动,保护工作人员及公众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应急预案。

二、放射源事故应急处理机构与职责

1、本公司成立放射源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开展放射事故的应急处理、救援工作。

组长:王光亮

副组长: 党军礼白小明

成员:高伟郇宇飞李琼池杨世平高红博

赵永亮白露张曼曼杨龙

应急电话:

辐射安全管理小组设在安全环保部,主要负责放射源设备的安全运行和落实各项辐射安全措施,日常工作主要由高伟同志负责。

2、应急处理领导小组职责

⑴定期组织对放射源安装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情况进行自查和监测,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至领导并落实整改措施;

⑵发生人员受超剂量照射事故、放射源泄漏、被盗、丢失事故,应启动本预案;

⑶事故发生后立即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放射事故应急处理;

⑷负责向环保、公安、卫生部门及时报告事故情况;

⑸负责放射事故应急处理具体方案的研究确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⑹放射事故中人员受照射时,要通过个人剂量计或其他工具,方法迅速估算受照人员的受照剂量;

⑺负责迅速安置受照人员就医,组织控制区内人员的撤离工作,并及时控制事故影响,防止事故的扩大蔓延。

(8)事故处理后,必须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讨论,分析事故发生的原因,从中吸取教训,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9)负责编写、上报事故报告的工作。按照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对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起因、过程和人员伤亡情况及财产损失情况进行细致调查,并认真做好调查记录,妥善保管。

(10)同时协助环保部门、公安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等各方面的相关事宜。

三、放射源事故的应急措施

1、放射源的丢失、被盗事故的处理

一旦发现放射源丢失或被盗,首先要保护好现场,立即启动公司应急程序,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召集专业人员,根据具体情况迅速制定事故处理方案;同时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和公安部门报告。

2、放射源污染或人体受超剂量照射放射事故的处理

(1)当工作场所发生放射源污染事故时,立即撤离有关工作人员,封锁现场。切断一切可能扩大污染范围的环节。同时向市环保部门报告。

(2) 对可能受到放射性的人员,立即采取隔离或应急救援措施,将受

到辐射伤害的人员送市卫生局指定的医院,进行检查和治疗,或者请求医院立即派人到事故现场,采取救治措施。同时向市卫生部门报告。

(3)组织专家鉴定放射源的类型、性质、污染的程度,以及可能造成的危害。迅速确定消除或减轻危害的方案,并立即组织人员实施。属于重度污染的应请市环保部门专业人员处理。

四、放射事故报告电话

本公司放射源事故应急电话:

市监管部门电话

市环保局12369

市公安局110

市卫生局

五、应急状态终止后,要认真调查事故原因并写出总结报告。

安源公司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人员名单

安源公司取得注册安全工程师证的人员名单序号名字性别

1高伟男

2全国栋男

3高红博男

4白小明男

5贾建成男

6杨永杰男

7郭炳元男

8张曼曼女

9范峰昂男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5、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6、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使用射线装置,作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辐射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人员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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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二月

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制度 1、对放射源装置进行维修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有防护用品(铅服、防护眼镜、手套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移动或变动相关设施,对违反规定而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2、源窗口上方剂量偏大,操作中尽量使身体特别是眼睛避开该处。 3、安装操作时配带防护眼镜,穿防护服,源窗口放置厚2~5mm塑料板和铅板遮挡。 4、禁止擅自修理放射源快门以及电磁控制阀的修理和更换或其它作业;禁止将手指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定量传感器的测量间隙内。 5、应急处理过程必须佩戴辐射剂量计,最好为具有报警功能的剂量计,无剂量计,禁止进行任何操作。 6、在发生密封源丢失,应立即安排人员采取各种途径尽快寻找被丢失的密封源,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并联系密封源生产厂家。 7、技术人员处理被丢失的密封源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被丢失的密封源近距离接触时间。将距被丢失的密封源至少5m的范围设为警戒区,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禁止公众入内。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加强放射源的环境安全管理。

放射源装置操作规程 1、放射源装置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 2、使用前点检放射源装置各项技术性能与安全防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不能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每周对放射源装置各项装置与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与校对,并做详细的检查与校对记录备案。 4、放射源装置的使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严禁和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者予以教育、检查、处罚。 5、放射源装置使用完毕前要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使用完毕后也须有使用记录备案。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编号:SY-AQ-04894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 WORD文档/ A4打印/ 可编辑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of radia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protection

放射诊疗防护安全管理制度 导语:进行安全管理的目的是预防、消灭事故,防止或消除事故伤害,保护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在安全管理的四项主要内容中,虽然都是为了达到安全管理的目的,但是对生产因素状态的控制,与安全管理目的关系更直接,显得更为突出。 为贯彻放射诊疗时间的正常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管理办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律、法规,保证放射诊疗工作人员及患者(受检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放射许可制度 1、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办理《放射诊疗许可证》和《辐射安全许可证》,并在许可范围内从事方式性工作。 2、对许可证要按规定进行审核、校验、变更、延续、注销等工作。 3、开展不同种类放射诊疗的工作人员,必须达到《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所要求的学历、专业特点和身体的健康标准。

4、所有从事放射性操作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放射工作人员证》、《辐射安全培训合格证》和《大型设备上岗证》上岗。 二、放射防护设施 1、对新建、扩建、改建的放射工作场所和新增、换新的放射设备,均要按规定进行环境影响影响保护评价、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控制效果评价,并经审批同意后,方能投入使用。 2、在放射项目建设时,要严格遵守从“三同时”的要求,做到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体设计和评价、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和使用。 3、放射性场所的相关区域要设立明显的放射性警示标志和中文警示说明。 4、放射性场所进出入口要设置安全联锁、报警装置、工作指示灯等保证放射安全的设备。 三、放射防护安全措施 1、对放射性设备要定制使用、保养维护与维修的操作规程,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做好使用、维护维修的记录并存档。做好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工作制度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号)的规定,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5、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6、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使用射线装置,作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辐射事故,立即上报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完整版)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 辐射(放射)科 安全防护管理 安全防护制度 放射岗位职责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放射科 合肥高新心血管病医院医务科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2)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2) 设备使用登记制度 (2) 人员培训制度 (3) 辐射事故预防措施及应急处理预案 (3)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辐射监测方案 (4) 学习培训制度及记录 (5) 个人剂量监测和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6) 辐射(放射)设备操作规程和使用制度 (6) 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 (7) 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7) 辐射(放射)科组织管理制度 (8) 登记室管理制度 (8) 资料存档保管制度 (9) 借片管理制度 (9) X线摄影室管理制度 (9) 暗室管理制度 (10) CT室管理制度 (10)

DSA室管理制度 (10) 综合读片制度 (11) 疑难读片讨论制度 (11) 放射介入手术随访制度 (11) X线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11) 导管(介入)室消毒隔离制度 (12) 进修,实习医生管理制度 (12) 登记室岗位职责 (13) X线摄影室岗位职责 (13) 暗室岗位职责 (13) CT室岗位职责 (14) DSA室岗位职责 (14) 辐射(放射)科岗位职责和各级人员职责 (15) 放射科与临床科室紧急呼救与支援的机制与流程 (19)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为认真落实国务院《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及省环保厅、市环保局相关文件精神的规定,切实加强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的监督管理,预防、控制和消除辐射危害,保障放射诊疗工作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健康权益,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决定调整医院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 1、领导小组组成: 组长:杨斌 副组长:周长平程福舟 成员:王延忠王蕾纪振华金星 2、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日常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 3、辐射安全及防护管理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拟定辐射防护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制定相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2)做好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防护设施的供应与管理以及辐射防护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等工作。 (3)组织实施本院放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建立个人健康监护档案,做到一人一档。 (4)定期对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进行督查,检查本院放射工作人员的技术操作情况,指导做好个人以及患者的辐射防护,确保不发生辐射安全事故。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卡)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射线装置工作人员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各类X线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环境、安全工作,建立有效的工作责任机制,真正做到全员参与,进而确保环境、安全目标的顺利完成,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并由行政管理部负责实施、监督。 第二条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人身设备、交通、消防、环境卫生、防盗、用电及相关注意事项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人身设备安全的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要坚持贯彻执行国家的职业安全标准、法律、法规,落实公司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宣传、安全教育,开展检查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改善办公条件,加强安全管理,教育员工严格遵守办公安全卫生操作规程和技术标准,积极寻求降低事故发生、减少损失的办法和措施; 第四条员工在办公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正确使用办公设备和防护用品,积极预防事故的发生,减少和防止事故人身伤害; 第五条各部门的责任人应将本部门的设备安全管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有安排、有检查、有奖惩、有记录。 (一)做到谁保养、谁检修、发现异常随报告,确保设备整洁、运转正常、性能可靠。 (二)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安全规章制度,杜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三违”现象,各岗位人员要恪守岗位、认真履

行岗位职责和安全职责,从而有效预防生产劳动过程中的人员事故伤害。 第三章交通安全的管理 第六条驾驶员都必须时刻加强学习,提高安全意识和业务水平; 第七条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行车(尤其是在高速公路上)、酒后驾车、疲劳驾车。 第八条爱护车辆,保持车辆整洁,对零部件进行定期检查、维修和保养,发现问题按该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进行处理,使车辆随时保持良好状态; 第九条出车前驾驶员必须提前做好准备、保证足够的休息; 第十条驾驶员必须严格执行各项交通规章制度,当发生交通事故时迅速与交警部门、公司取得联系,并极积配合交警部门处理好问题。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各部门负责人和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灾、报告火警的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建立防火档案,明确公司防火的重点部位,建立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第十三条每年一次对员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十四条定期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险隐患,对消防和安保部门提出的消防工作整改意见,认真组织落实; 第十五条禁止在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堆放物资,保证安全通道和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三十、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为确保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工作场所、设备及人员要求 2.1 进行X射线操作的固定工作场所必须有足够厚度的屏蔽层,机房用砖核和混凝土加防护涂料要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2.2 凡设计、安装、使用医院X射线机,工业探伤X射线机及带有放射性的仪器、仪表和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和装置,均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按程序报请国家有关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3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X射线机防护合格证》,无证和证件失效者不准工作。 3 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3.1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佩带个人剂量仪和X射线剂量检测仪。 3.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白布工作服、口罩、胶皮手套、铅围裙、铅手套、铅眼镜等,确保一月受照剂量小于0.5雷欧。3.3工作后,要做好个人清洁工作。要养成良好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等,下班及时换下防护服,并洗手、洗脸、洗澡;皮肤有伤口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3 要做好X射线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X射线设备发生故障,严禁用眼睛直接观察,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定期联系检测设备的计量。 3.3 质保部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应尽量与职工上班时间错开。在进行X射线作业的辐射区,应悬挂警示牌及红白安全旗,设立安全监督哨,防止其他无关人员误入辐射区。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熟悉和掌握操作技巧,达到操作准确敏捷,减少照射时间。 3.4 进行X射线作业时,一旦发现有人被误照,应立即送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治疗并上报安保部,不得隐瞒事故。 3.5 卫生所对病人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控制好焦点与人体恰当的距离及体位,尽量避开辐射敏感的器官,对儿童及孕妇严格控制x射线照射。 3.6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定期到卫生所进行身体检查,每年进行一次血象检查,二年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凡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放射性工作。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68973辐射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Radiation safety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全体员工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现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等有关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各级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二、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明确由莫志伟负责辐射防护工作,并加强对射线装置的监督和管理。 三、在使用射线装置前,向环保局申请办理《辐射安全许可证》,经环保局审批,领取《辐射安全许可证》后,从事许可证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接受环保部门的监督和指导;许可证有效期(5年)满,需要延续的,于许可证有效期满30日前,向环保提出延续申请;购买新的射线装置重新做环境影响评价,并向环保部门申办辐射安全许可证,项目投入正式运行3个月内向环保部门提出验收申请,经验收合格后投入正式运行;单位变更(单位名称、地址、法定代表人)许可登记

内容或终止放射工作时,应自变更登记之日起20日内,向颁发辐射许可证的环保局申请办理许可证变更手续或注销手续;射线装置退役或在使用期间破损,及时向环保部门做好射线装置档案的注销登记,不随意处置。 四、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定期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上岗培训,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提高守法和自我防护意识,获得培训合格证后,方上岗从事辐射相关工作,并每2年组织复训。从事辐射安全管理的人员也要定期接受辐射防护安全知识和法律法规教育,加强辐射安全管理。 五、从事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需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无禁忌症方可上岗,上岗后每年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必要时可增加体检次数,体检结果由科主任存档;辐射工作期间,辐射工作人员应佩带个人剂量计,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尽可能做到“防护和安全的最优化”的原则,监测结果由主任负责记录,并存档;合理加强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发放相关津贴、加强营养。 六、射线装置的使用场所设置放射性标志和防护警戒线,报警装置或者工作批示灯;已鉴定委托检测合同,每年定期

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医院辐射防护和安全管理制度 (一)遵守《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辐射防护法律、法规,接受配合各级环保部门监督和指导。 (二)履行辐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辐射安全许可证》申领及环境保护竣工验收手续。领取许可证后,方可从事许可范围内的辐射工作。改变辐射工作内容或终止辐射工作时,须办理变更或注销手续。 (三)成立辐射安全管理小组,配备专兼职辐射防护管理人员,加强对辐射管理工作监督管理。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和监测仪器。具有确保放射性废气废液、固体废物达标排放的处理能力或可行的处理方案。 (四)放射性同位素、射线装置的使用、储存场所,入口处设置辐射性标志和必要的防护安全连锁、报警装置。建立健全完善的防护措施和安全制度,管理落实到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五)设立专门的放射性同位素分装、注射、储存场所,放射性物屏蔽设备和存放场所。配备活度计、放射性表面污染监测仪。放射性同位素和放射性废物储存场所,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及必要的文字说明。辐射工作场所的人口处,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 (六)放射性同位素储存场所专人负责,完善存入、领取归还登记和检查制度。交接严格,检查及时,账目清楚,账物相符,记录资

料完整。 (七)对受检者和患者使用放射性同位素或者射线进行诊断、治疗、检查时,严格控制受照剂量,避免一切不必要的照射。 (八)辐射工作场所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储存场所采取有效的防泄露等措施,并安装报警装置。 (九)工作人员参加环保部门组织的辐射防护培训,培训合格方可持证上岗,每2年组织复训。 (十)工作期间佩戴个人剂量仪,每季度接受剂量监测并存档。每年接受查体并存档,遇有健康问题立即救治。 (十一)定期对射线装置和检测仪表进行稳定性检测、校正和维护保养。 (十二)委托相关机构对辐射场所进行监测,每年进行辐射安全和防护状况评估,结果上报当地环保部门。 (十三)放射性固体废物、废液及患者放射性排出物应单独收集,与其他废物、废液分开存放,按有关规定处理。 (十四)制订辐射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辐射事故立即启动,采取防护措施,控制事故影响,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向环保、公安、卫生健康等行政部门报告。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

办公室安全管理规定 一、目的:为保证公司财产及员工人身财产安全,保障公司正常工作及秩序,根据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办公大楼安全管理规定。二、适用范围:办公大楼安全管理工作。三、定义:1、原则1.1 分类原则即可控可不控分类原则。1.2 事前预防原则。1.3 谁使用谁负责。1.4 检查处理到位。2、组织架构??3、岗位职责?? ?3.1 机关安全主管对机关安全负管理责任,有制订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及有关事务直接调查、调配、宣传、处理的权利,对其下属有安全考核权利。3.2 机关安全主任、机关安全助理对机关安全负直接管理及培训责任,对办公室安全工作有调查、协调、宣传权利,对其下属人员有直接领导权。3.3 办公室各部领导对其所属辖区负间接安全责任,对安全制度、安全工作有配合及咨询权,对自身下属有安全培训及安全管理权利。?3.4 机关安全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办公室安全负直接安全责任,有培训、警告、巡查权利。3.5 机关人员执行机关安全管理制度,对自属安全负直接责任,有接受安全培训、咨询安全工作的权利。四、管理办法?1、类别 1.1 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可以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电脑操作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电源使用

不当引起的安全事故、行走及上下楼梯安全事故、未做好防盗措施引起的安全事故、人为火灾、资料丢失及被盗、资金财产被盗等。?? 1.2 不可控类别即根据现有条件人为工作不可避免的办公室安全事故:使用设备的老化、被抢劫、被暴力侵害、自然灾害等。?? 2、具体工作?2.1 日检:机关安全员每天晚上十二点进行巡检,并填写巡检表,如遇突发且不能解决的问题,及时向上级安全管理人员回报。机关安全助理当日审核巡检表。2.2 周检:机关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办公室安全不定期进行四次检查,并出检查报告。报告阐述一下内容:检查项目、问题、处理方式、合理性意见。2.3 月会:机关安全人员及各部领导每月进行一次安全会议,会议阐述以下内容:工作概述、已解决的问题、未能解决的问题、合理性意见、下月工作。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完整版

辐射安全管理制度 完整版

陕西延长石油安源化工有限公司辐射相关管理制度 二〇一四年二月

放射源装置维护、维修制度 1、对放射源装置进行维修时,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必须有防护用品(铅服、防护眼镜、手套等);严禁非专业人员私自拆装、移动或变动相关设施,对违反规定而造成设备和人身事故的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并追究主管人员的责任。 2、源窗口上方剂量偏大,操作中尽量使身体特别是眼睛避开该处。 3、安装操作时配带防护眼镜,穿防护服,源窗口放置厚2~5mm塑料板和铅板遮挡。 4、禁止擅自修理放射源快门以及电磁控制阀的修理和更换或其它作业;禁止将手指等身体任何部位伸入定量传感器的测量间隙内。 5、应急处理过程必须佩戴辐射剂量计,最好为具有报警功能的剂量计,无剂量计,禁止进行任何操作。 6、在发生密封源丢失,应立即安排人员采取各种途径尽快寻找被丢失的密封源,并及时将事故情况上报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公安部门,并联系密封源生产厂家。 7、技术人员处理被丢失的密封源时,应配备铅衣、铅手套、防护眼镜等防护措施和必要的剂量监测设备,并严格控制与被丢失的密封源近距离接触时间。将距被丢失的密封源至少5m的范围设为警戒区,设置明显的电离辐射标志,禁止公众入内。 经过以上措施,能够有效加强放射源的环境安全管理。

放射源装置操作规程 1、放射源装置必须有专人进行操作。 2、使用前点检放射源装置各项技术性能与安全防护装置运行是否正常,异常时不能使用并及时报告上级领导。 3、每周对放射源装置各项装置与安全防护装置进行定期检查与校对,并做详细的检查与校对记录备案。 4、放射源装置的使用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严禁和杜绝违反操作规程的行为,违反者予以教育、检查、处罚。 5、放射源装置使用完毕前要及时对数据进行备份,使用完毕后也须有使用记录备案。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中化化肥成都研发中心办公室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五章防诈骗 第六章地震应急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化化肥有限公司成都研发中心(以下简称研发中心)办公区域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研发中心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研发中心在职员工、中化化肥或其他中化系统内单位外派、轮岗、交流至研发中心的。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空调、电脑、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白天一般不准开灯办公(特殊雨雪天气除外),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严禁自行处置。 第七条员工下班时应切断办公设施设备的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人员进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等高热功率设备。 第十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不得在办公室及楼道内堆放物品。 第十三条书本、纸张等易燃物要与电脑等电器设备、电源线、电源插座保持10厘米以上安全距离,严禁与电器设备混放。 第十四条最后离开的人员要检查室内用电情况,确认电器设备停用并符合安全要求方可离开。 第十五条防火检查每季度第一周组织开展一次,防火巡查每日下班前进行。 第十六条防火巡查、检查均应填写巡查、检查记录,由兼职安全管理员签字确认。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十七条员工必须提高警惕,防止不法分子闯入室内。中心相关钥匙不得转交中心以外的人员使用,严禁将与中心无关的外来人员单独留在办公室 第十八条综合部每天上午9:00开启车库,下午5:30开启车库,要求员工将车辆停放到车库,以免失窃。 第十九条财务部会计凭证必须妥善保存在档案室,钥匙实行双人双锁。 第二十条重要的文件要及时送档案室保存,个人存放、资料要妥善保管,不要乱放乱丢,严防泄密。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辐射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为确保放射性工作人员健康,做好职业卫生防护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 工作场所、设备及人员要求 2.1 进行X射线操作的固定工作场所必须有足够厚度的屏蔽层,机房用砖核和混凝土加防护涂料要符合安全使用标准。 2.2 凡设计、安装、使用医院X射线机,工业探伤X射线机及带有放射性的仪器、仪表和能产生电离辐射的设备和装置,均应符合国家有尖标准,按程序报请国家有尖部门审批后方可进行。 2.3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必须持有《X射线机防护合格证》,无证和证件失效者不准工作。 3 职业卫生防护要求 3.1 从事X射线工作人员,应具备放射卫生防护基本知识,佩带个人剂量仪和 X射线剂量检测仪。 3.2 工作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防护用具如:白布工作服、口罩、胶皮手套、铅围裙、铅手套、铅眼镜等,确保一月受照剂量小于0.5雷欧。3.3工作后,要做好个人清洁工作。要养成良好习惯,不在工作场所进食、饮水等,下班及时换下防护服,并洗手、洗脸、洗澡;皮肤有伤口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3.3 要做好X射线检测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X射线设备发生故障,严禁用眼睛直接观察,应由专业人员维修。定期联系检测设备的计量。 3.3 质保部进行X射线探伤检验,应尽量与职工上班时间错开。在进行X射线作业的辐射区,应悬挂警示牌及红白安全旗,设立安全监督哨,防止其他无尖人员误入辐射区。工作人员必须严守操作规程,熟悉和掌握操作技巧,达到操作准确敏捷,减少照射时间。 3.4 进行X射线作业时,一旦发现有人被误照,应立即送其到专门医疗机构进行体检治疗并上报安保部,不得隐瞒事故。 3.5 卫生所对病人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控制好焦点与人体恰当的距离及体位,尽量避开辐射敏感的器官,对儿童及孕妇严格控制x射线照射。

办公室安全管理制度

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四章防盗安全管理 第五章防诈骗 第六章电梯安全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的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安全意识,落实各项安全措施,保障国源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本着“预防为主,杜绝隐患”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沈阳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沈阳人员、北京世纪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所有在职员工。 第二章用电安全管理 第三条办公区的照明灯、电脑(包括显示器)、打印机等设备不用时随手关闭;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所有电器开关;下班后要关闭所有用电设备,并关好门窗。

第四条办公区要根据光照度的变化和实际需要开关照明灯,不用时随手关灯,人少时关闭部分照明灯,如有加班情况,最后一个离开公司的员工关闭所有照明灯。 第五条员工使用各类电器时,应遵守相关的操作程序和要求,禁止违规操作,以保障用电安全;凡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用电器设备等,造成人身伤害或者设备损坏等损失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经济损失。热水壶、电暖宝、电风扇、台灯、加湿器等一切个人电器设备不允许在办公场所使用,以防跳闸,重则引起火灾。 第六条办公区内各电器设施若出现异常现象,或嗅到电线胶皮糊味,必须立即切断电源、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领导,安排电工人员解决,及时通知物业,严禁自行处置。遇停电,应利用手电筒等照明工具,首先检查内部配电开关、漏电保护器是否跳开。 第七条打印机、扫描仪、制图仪等大型设备,闲置时应切断电源,杜绝用电器处于待机状态。个别电脑彻夜工作不关机时,员工下班时应及时切断显示器电源。员工下班时应随手关闭饮水机加热功能。 第三章防火检查、巡查 第八条各部门负责人应对部门人员进行日常性的防火安全教育,切实做好办公室内的防火安全防范工作。 第九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电炉子、热得快、电饭锅等高热功率设备。严禁使用电磁炉、微波炉等电器自制、自热食品。违者警告并没收电器,并处以罚款。 第十条办公室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得在垃圾篓等处焚烧废纸,严禁吸烟。吸烟请至楼梯统一吸烟处,请保持楼梯内卫生清洁,请勿随意放置烟灰、烟头。 第十一条办公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十二条确认消防通道,不得在消防通道内堆放任何物品。

辐射安全和防护管理制度汇编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国务院令第449号)和 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31 号)的规定,结合我院辐射工作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操作规程 1、每天上岗前做好摄片机保洁工作,保持机器良好的工作环境。 2、开机后应注意电源电压是否正常,并检查其他功能键是否选择正确。 3、操作机器时应该小心仔细,尤其注意电源电压,不得超过标识的标准电压。 4、对于随时出现的液体应立即清理,防止流入仪器设备内部。 5、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杜绝一切非法操作。 6、根据人体大小,摄片部位,合理选择参数。 7、随时观察照片质量,出现异常应检查摄片机是否正常,如果异常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 8、工作结束后应关闭摄片机并将电源关闭。 第二章岗位职责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要正确使用射线装置,做到专人专管专用。 3、工作时,每一名工作人员必须佩带个人剂量笔和个人剂量报警仪。 4、从事射线装置岗位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杜绝非法操作。 5、发生放射事故,立即报告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不得拖延或者隐瞒不报。 第三章辐射防护制度 1、使用射线装置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岗前体检,并经过辐射安全防护培训,持证上岗。 2、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应该配备个人剂量笔,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并定期进行身体

检查。 3、射线装置应设有专门工作室,工作室设立专人管理,非相关人员不得入内。 4作好辐射安全防护工作,设立辐射标志、声光报警等,防止无关人员意外照射。 5严格检查玻璃破损情况,使门窗经常处于关闭状态。 第四章台帐管理制度 1、建立射线装置台帐管理制度,设有仪器名称、型号、管电压、输出电流、用途等。 2、严格射线装置进出管理,坚决杜绝外借现象发生。 3、对退役的射线装置应该选择有资质单位或厂家回收,杜绝私自销毁或处于无人管理状态。 第五章设备检修维护制度 1、安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会议,具体工作人员坚持每天检查一次射线装置,加强卫生清洁和管理,使射线装置处于良好的运行状态。 2、严格检修注意事项,对设备出现故障要及时上报并立即防止使用。 3、设备出现事故应请专业人员或设备生产厂家进行维修,建立设备检修及维修记录,并专人专管。 第六章人员培训制度 1、单位领导要高度重视操作人员的日常管理,要在思想上、认识上高度重视,要把一些思想过硬、能力突出、认真负责的职工安排在放射性工作岗位上。 2、坚持组织学习,并针对实际操作过程中发生的问题及时整改,切实提 高操作人员使用、检查仪器设备的水平,杜绝事故的发生。 3、对操作水平高的职工进行通报表彰并给予适当奖励,对达不到岗位要 求的,坚决不得从事此岗位,确保安全。 第七章监测方案 在今后的日常工作中单位必须加强医务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定期或不定 期进行放射防护检测,并委托环保部门监督监测。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辐射防护与安全保卫管理制度(新编版) 为做好放射源安全使用管理工作,保障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减少事故隐患,特制定辐射防护和安全保卫制度如下: 一、单位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放射源的安全防护与保卫工作,积极接受环保、公安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二、辐射工作场所入口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工作现场设置警戒线,含放射源的装置上设置明显辐射警示标志及放射源编码。 三、辐射工作现场不得存放易燃、易爆、腐蚀性等危险物品。涉源场所应安装视频监控设施。 四、放射源在非生产时应关闭电源,电源开关钥匙应由专人负责保管,防止非专业操作人员误操作,造成误照射及泄漏。 五、检修或停产期间,指定专人进行闲置放射源或含源装置的安全保卫和巡视。加强夜间和节假日巡逻,做好防盗、防火、防潮、

防爆和防泄漏措施。 六、放射源装置需要拆卸、更换放射源的,必须提前向环保部门进行报告,并报单位领导小组,取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过程需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并做好登记记录。 七、在放射源闲置或者废弃后三个月内,按照废旧放射源返回协议规定,将废旧放射源交回生产单位或者返回原出口方。若生产单位不能回收的,及时将废旧或闲置放射源送省放射性废物库安全贮存。 八、定期对放射源装置检查,对工作场所进行环境监测。巡查巡测至少由两名以上工作人员构成。 九、严禁未经培训考核合格的人员上岗从事辐射工作活动。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进行操作。 十、发生辐射事故后,立即启动单位辐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并按要求向环保、公安、卫生等部门报告。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放射科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科安全管理制度 1、放射科X 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主任负责,科室指定兼职人员协助科主任做好X 线辐射防护工作。 2.放射科工作人员要增强放射防护意识和责任性,在放射诊疗工作中应当遵守医疗照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的原则;科室定期组织对放射科诊疗场所、设备和人员进行放射防护检查。 3.放射诊断工作人员必须按要求具备相应的资质;各级各类人员必须接受培训,熟悉放射设备的主要结构和安全性能,确保设备安全,防止意外放射事件的发生;技术人员要严格执行各种放射设备操作规程,非机器操作员,严禁上机操作。 4.放射科各X 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在登记室、X 线检查室设置告示牌。 5. 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工作人员和受检者防护用品,如铅衣、铅手套、铅帽、铅眼镜等,发现破损应及时更换;工作人员工作时必须穿戴,不用时妥善保管;工作人员工作期间应佩带个人计量仪。 6. 放射科候诊处应达到防护要求,患者不得在机房内候诊;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 7.摄片前,必须根据不同管电压,更换合适的附加滤过片;开机后应观察机器是否工作正常,若有疑点必须及时排除,使用中遇到异常情况应立即切断电源,请专业人员维修。 8.应尽量减少受检者的X 线照射,尽量缩小照射野,缩短透视时间,避免重复检查,对非受检部位应加强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电流和小光圈。 9.对育龄妇女的腹部及婴幼儿的X 线检查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 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对孕妇,特别是受孕后8 周至15 周的,非特殊需要不得进行下腹部X 线检查。 10.使用携便式、移动式X 线机摄片时,工作人员必须离开X 线机球管2 米

辐射工作人员资质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国务院相关部门颁发的有关辐射方面的一系列法律、法规,条例、办法与相应标准等。检查各级辐射从业人员执行安全生产工作的情况,并直接领导、监督、检查本院辐射安全生产措施方案的制订和实施。 2、认真执行国家、省、市环境保护局的有关文件精神。 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许可管理办法”等开展辐射安全与防护工作,做好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保管工作。 4、对本院进行定期监督,检查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5、认真接受并积极配合各级环保部门对本院辐射防护工作及辐射工作场所的监督检查与监测评价工作,根据环保部门的要求做好整改工作。 6、认真做好本院辐射工作人员的辐射防护与安全操作等工作。 7、认真做好本院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监测,组织安排本院辐射工作人员的健康检查,建立本院辐射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及健康档案。 8、定期组织本院辐射工作人员参加辐射防护与安全的培训教育。对新上岗的辐射工作人员必须进行有效的岗前辐射防护与安全培训。 9、认真做好本院辐射防护与安全的管理工作,保障辐射工作人员和公众的健康安全。 10、完成本院辐射防护与安全工作年度安全评估报告,并及时上报环保主管部门。 11、认真完成本院领导交办与辐射防护与安全相关的各项工作。

1、辐射工作人员上岗前,应当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辐射工作人员健康标准的,方可参加相应的辐射工作。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未经职业健康检查或者不符合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标准的人员从事辐射工作。 2、辐射工作单位应当组织上岗后的辐射工作人员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两次检查的时间间隔不应超过2年,必要时可增加临时性检查。 3、辐射工作人员脱离辐射工作岗位时,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对其进行离岗前的职业健康检查。 4、对参加应急处理或者受到事故照射辐射工作人员,辐射工作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健康检查及医疗救治,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医学随访观察。 5、辐射工作单位不得安排怀孕的妇女参与应急处理和有可能造成职业性内照射的工作。哺乳期妇女应避免接受职业性内照射。 6、辐射工作单位应当为辐射工作人员建立并终生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保存以下内容: 1、)职业史、既往病史和职业照射接触史; 2、)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评价处理意见; 3、)职业辐射性疾病诊疗、医学随访观察等健康资料。 7、辐射工作人员有权查阅、复印本人的职业健康监护档案。辐射工作单位如实、无偿提供。 8、辐射工作人员职业健康检查、职业性辐射性疾病的诊断、鉴定、医疗救治和医学随访观察的费用,由其所在单位承担。 9、职业性辐射疾病的诊断鉴定工作按照《职业性诊断与鉴定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标准执行。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辐射安全与防护管理制度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有关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放置放射防护的规定申请领取许可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成立“衡阳市裕民煤矿职工医院放射装置安全防护管理小组”,组长由王建社同志担任。 三、放射科X线辐射防护工作由科室主任负责,科室指定放射上岗人员做好X线辐射防护工作。放射科单独规定区域:病人检查区域、医护人员工作区域、病人及家属等候区域,并设立标志。工作人员要佩戴有效的、合格的辐射剂量仪器,按时送检。对接受辐射剂量超标人员要及时脱离接触射线,并及时查明原因,堵塞漏洞。 四、辐射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格遵守有关的操作规程及规章,严禁违章操作,认真进行查对、操作及登记记录工作。定期进行辐射防护和法规知识的培训和安全教育;对辐射工作人员一年一检要形成制度,实施从事辐射工作人员剂量监测制度,检查和评估工作人员的个人剂量,建立个人剂量档案,工作人员年满75岁之前,应为保存职业照射记录。工作人员停止辐射工作之后,其照射记录至少保存30年。 五、放射科各X线检查室、控制室的辐射防护必须达到国家要求;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设有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和工作指示灯;放射科诊疗场所必须配备个哦年工作和受检者防

护用品。 六、在放射检查前应事先告知受检者辐射对健康的影响,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X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受孕后8周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在放射检查中对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在不影响诊断的前提下,摄片、透视、介入治疗等尽可能采用高电压、低点流和小光圈。操作人员在放射检查前应关闭检查室门窗,无关人等不得进入检查室;确实因病情需要,必须陪同检查者,应给予必要的防护用品,陪同人员应尽量远离X线球管。 七、凡发现有放射装置,应立即向有关只能科室报告。严禁私自拆修处理。一旦反生意外照射事故时,按《放射防护应急制度》处理。 八、委托有资质的单位,定期对装置四周环境进行检测。每年1月31日前对本单位的射线装置的安全和防护状况进行年度评估,并报市环保局。 常宁市红十字会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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