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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分析

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分析
研究生考试法理学试题分析

真题解析

2005年法理卷解析

一.简答题(45')

1.举例说明法学对法律发展的贡献(15')

答案要点:首先简述什么是法律发展,包括思想理念与实践制度两个方面,分而言之,法律发展就是指与社会经济、政治和文化等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更新等在内的法律进步;其次简要说明法学对法律发展的影响:一,法学促进法律理论的发展,由神权法到自然法,再到实证法,社会法;二,法学促进法律体系的更新,具体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与社会法的产生;三,法学促进法律执行的人道化,如死刑的存废问题;四,法学促使法律正义的实现,举自然法思想对纳粹战犯审判的例子;五,法学促进法律观念的更新。下面才是本题重要之处,体现的是你的法学知识涵养和逻辑分析能力,直接关系到阅卷老师对你的影响。要以某派法学为例(古典自然法学派、历史法学派或实证主义法学派等,注意选择的关键是自己熟悉或倾心的那一派)具体而微地说明其对特定历史时期的法律发展的贡献。试以历史法学派为例,德国的历史法学派通过介入当时德国的民法典的制定与否的论战有力地促进了法的民族精神的发现,引起了法的理念的重大转变。历史法学派在当时坚决反对迅速制定一部民法典,他们认为这样一部法典将是不成熟的,不符合本民族实际的,体现不出民族精神,只能是对法国民法典的抄袭。正是在历史法学派的努力抵制下,德国没有贸然制定一部民法典,从长远来看,为后来成为继法国民法典之后又一典范的德国民法典的诞生打下了深厚的理论基础。

具体见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2001年修订版之有关论述,另参阅萨维尼的《论立法与法学的当代使命》,许章润译。

2.结合部门法,谈谈法律原则对于法律规则的意义(15')

答案要点:首先回答法律原则的定义;其次,指出原则对规则的指导意义;再次,结合民法中诚信原则或正义原则对法律规则的意义,举例如美国的帕默顿因谋杀祖父而被剥夺继承权,是对继承原则的修正;刑法中人道主义原则的应用,对制定刑法的统领意义;行政法中合理性原则对举证责任制度的指导等(任选以上三个当中的一个部门法谈谈即可)。具体见贝勒斯的《法律的原则——一个规范的分析》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3.良法与恶法如何鉴别?(15')

答案要点:本题可以从形式,程序与价值三方面做答。一,立法目的,二,利益指向,三,是否符合人道原则,四,形式和谐,五,程序合法与否。

具体见李龙的《良法论》武汉大学出版社

二.论述题(50')

1.法律权威的树立对遵守法律有影响,而守法的动因却是复杂的,试分述之(25')

答案要点:分两层意思回答,一,正面影响,合理性与合法性的相辅相成与相反相成,对政治强权的消解;形成共同的法律信仰;有利于法治建设中政府主导型的推进与完善;二负面影响,导致对合法性的侵蚀,最终指向维度为人治。

守法动因参见张文显主编之法理学之具体论述,另,本题之论点具载江山与程燎原著作《法律与政治权威》清华大学出版社

2.法制统一与法律多元视域下的习惯法(25')

答案要点:由法制统一之定义角度回答,习惯法的优点,具体分析欧洲中世纪日尔曼习惯法的作用,关注萨维尼关于制定统一德国民法典的反对,习惯法的超然作用; 具体结合中国大陆民法典的制定回答此问题尤佳。

详见高其才《中国少数民族习惯法研究》清华大学出版社,许章润《法意阑珊不得不然》见《说法立法活法》之论述,清华大学出版社,又见许章润《法律:现代性与民族精神》之论文

三.分析题(55')

1.立法者应该像一个自然科学家,去发现法律规则,有意识的把精神关系的规律性反映

到立法中。如果立法者以臆想来妄为法律,会被认为是极端任性的,而如果一个私人也

以臆想而妄为的话,立法者就有权利认为他是极端任性的。

请谈谈你对上面论述的理解(20')

答案要点:首先回答这是马克思的观点,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的论述;其次,结合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中关于法是一切社会关系之相互作用的综合的观点印证;再次,结合中国大陆现在立法中出现的悖论,阐释法律的制定是一项宏大的社会工程,进行博弈分析利益磨合的必要性对其进行批判;最后,通过对上述论点的综合得出自己的结论。参考书目为马克斯 韦伯《论经济与社会中的法律》中国大百科全书出

版社,关于前言部分的论述;托克维尔《旧制度与大革命》前三章2.赵某和马某是夫妻。一日赵某在看报纸,看到报纸上说某两夫妻平日如何恩爱,结果

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还是闹的不可开交。平时素爱开玩笑的赵某便对马某说:“如果我

们两离婚,我财产一分也不要,全部都给你。”马某正在削苹果,于是开玩笑的用水果

刀指着赵某说:“口说无凭,你敢就写下来。”于是赵某立一字据,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将全部共有财产给马某。后来两人感情逐渐恶化,两人诉到法院要求离婚分割财产。两人都同意离婚,但在分割财产的问题上,马某拿出赵某当时写的字据要求取得全

部共有财产。赵某主张当时是马某拿水果刀逼他写的,要求分得自己应有部分的财产。

主审的林法官认为,赵某无法举证出其主张的字据无效的证据。所以认定字据显示的为

他真实的意思表示,于是林法官判决马某和赵某离婚,马某取得全部共有财产。

试回答:

(1)法官的判决合不合法?(5')

答案要点:合法,属于法律实证主义。稍作具体论述

(2)法官的判决合不合理?(10')

答案要点:不合理,违背基本正义原则,机械适用法律。稍作具体论述(3)林法官的法律思维路径是什么?是否合适?(10')

答案要点:思维路径是典型的法律实证主义,文本主义,法律的形式逻辑原则。

不合适,缺乏辨证推理,对公平正义的漠视导致判决的不公。

具体见王晨光《法律推理》一书与梁慧星《民法解释学》之相关论述。

(4)结合本案,请你谈谈你对法治的理解(10')

答案要点:就是实质正义与形式正义的问题。能回答马克斯韦伯关于形式合理性的分析更好,参见季卫东《法治秩序的建构》一书与《程序正义论》之论文。

2006年法理卷解析

一、简答题

1.法律与命令的异同

【参考答案】首先分别简述现行法理学教材中有关“法律”与“命令”的具体含义,并比较它们之间的异同,分列出几点即可。这是答题的基本内容部分,诸君在复习教材时必定是烂熟于心,自不待多言。然后侧重以一到两位法理学大家对于此一主题的观点为例,如实证主义法学派开山大师奥斯汀的“法律命令说”,通过分析简要表达自己对此一观点的看法。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或者法律出版。另参张文显:《法哲学范畴研究》2001年修订版;约翰奥斯汀:《法理学的范围》和《法理学》([英]韦恩·莫理森著李桂林等译,武汉大学出版社,2003年1月版)等书。

2.“绳之以法”中“绳”是什么意思,这句话的基本含义

【参考答案】对“绳”的意思剖析,从两个纬度来加以释明,第一、从语法和语言学角度分析指出在此“绳”被化名为动,既知其原为名词,乃准绳、规矩、绳墨之义,进而引申运用于法律语境中,则其义可通;第二,从历史纬度来梳理“绳”从原初意义转变为法律用语的过程,正反映了古人对于法律的态度。通过这样一番梳理,则把“绳之以法”这句话的意思自然阐明。

【参考资料】严存生:《中国法律思想史》,法律出版社,或者参考其它教材均可。

3.“法律的生命在于经验而非逻辑”,简述这句话的义理

【参考答案】首先,这句法学名言是出自美国最高院大法官霍姆斯之口。欲明了霍氏此言之真谛,必须了解他的思想学术背景。很难给他打上一个标签,有人说他是实用主义法学派,有人说他是现实主义法学派,这些都反映出他的思想的复杂性。择其要点而言他可以算是社会学法学派的大师,与庞德、卡多佐等人大同而小异。故而,答题时关键把握住从社会学法学派的基本观点着手进行分析。

【参考资料】霍姆斯:《法律的道路》,同时参阅徐爱国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北京大学,2001年版;或者谷春德主编:《西方法律思想史》,人大出版社,2000年版。

二、论述题

1.试从法理学角度谈谈我国法律体系的多元化特征及其基础

【参考答案】首先,依照教材简要回答出法律体系的概念(指出其与法学体系、立法体系以及法系的区别),是指一个国家中的依照一定原则和要求组成的全部法律规范的统一整体。就这个意义上而言,凡能够被称之为法律体系,则必然是指覆盖社会关系各个方面的全部法律规范,

也就是说,社会生活各个方面的制度都是有相应的法律规范来调整的。而这个统一的成系统的全部法律规范的构成,按规范的性质的不同,或者说按不同的划分标准,可以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历史上有公法、私法之分,国内法、国际法之分等。进而指出我国法律体系多元化的种种表现,指出我国的法律体系的组成部分,分析形成这种法律体系诸多面相的基础。尤其是分析法律体系中基本法律、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等规范多层次格局的原因。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现代法治强调权利、选择和沟通,重视规则和程序。请以权利、选择、沟通、规则、程序为关键词,写一篇短文,谈谈现代法治。不少于800字

【参考答案】要写好这篇短文,拿到高分,必须对于哈贝马斯的理论有所接触和了解。可以说,这道题所给的关键词就具有一种导向性,对于现代法治的内涵和追求作一个基本树梳理后,结合题中所给的“选

择”“沟通”这两个核心词汇组织思路,构建自己的现代法治的基本模式,这恰恰是哈贝马斯在其著作中所探讨的核心主题,即从语言学中的“语言行动”理论出发,发展出其“交往行动理论”,并运用到对现代法治和民主法治国的解释框架中。如果诸位同仁对于哈翁比较熟悉的话,相信可以在最短的时间内找到思路,这里不可能提供一个范文文本,因为这样一篇文章有诸多变数,各有其不同的思路,关键在于你能在给定的时间内很有逻辑地展开对现代法治的分析。对于哈翁理论的了解,直接进入文本具有相当难度,对于应考来说更是得不偿失,因而可以走一条捷径:阅读有关哈贝马斯理论的介绍性与解释性文本,这中间当推高鸿钧老师主编的《社会理论之法》为佳,不可不读。

【参考资料】哈贝马斯:《在事实与规范之间——关于法律和民主法治国的商谈理论》,三联书店;高鸿钧:《现代法治的出路》,清华大学出版社;高鸿钧主编:《社会理论之法》,清华大学出版社。

三、案例分析

在传染病疫情严重时,国务院颁布了一项条例,规定为了保护社会公益可以限制人身自由。

某甲因违反该条例而被拘留15天,他不服,来找你咨询,你会如何回答他。

1. 该条例是否具有合法性

【参考答案】必须弄清楚“合法性”一词的涵义,从狭义上讲,这里是指“合法律性”,那么,本题回答就应当放到当代中国的法律体系层级下加以考虑。因而对国务院制定的条例的层级、性质、内容进行分析,国

务院的条例属于行政法规,而行政法规可以对特定时期的紧急事项加以

规定,并有权对违反条例的行为规定处罚标准,因而,这个条例是合法

的。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

版社;另外参考宪法行政法方面的相关教材。

2. 个人自由与社会公益如何协调

【参考答案】结合本案例,运用法理学教材中相关基本理论即可对此问

题作出回答,要点在于把握好个人自由与社会公益之间的平衡和协调,

两者兼顾,不可偏颇。个人自由是现代法治(宪政)所保护的基本权

利,决不容肆意践踏,这是基本前提,必须明了,但是,现代社会由于

不断面临着公共性的危机和突发事件,这就要求行政机关承担起更多的

责任,拥有更大的权力,不能单纯考虑个人自由而忽视了社会公益,答

题时能掌握好这个基本的立场即可,同时要紧密结合给定的案例。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

版社。

3. 有人说“自由就是做法律允许的事情”,谈谈这句话的合理性和局

限性

【参考答案】此乃法国启蒙思想家孟德斯鸠的一句格言,其原意即在于

自由是有限的,是有边界的,法律本身就体现正义,就应当给每个个体

的自由设置界限,防止相互间自由的侵犯,避免自由的滥用和扩张。当

然,孟德斯鸠是在自然法的意义上使用它的。这句话因其片面而深刻,

有其合理性,自然也因此有其局限性,从实定法的意义上而言,法律不

是万能的,法律本身的局限性就注定了这句话的局限性,尤其是结合本

案例,我们更可以体会到这一点。在答题时,务必注意在实定法的意义

上这句话才有局限性。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

版社;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

04年法理学试题

、简答(每题15分)

1.法律责任的后果。

【参考答案】首先梳理出“法律责任”的概念,可以说,在学术界,对于

此一概念的具体所指有两个层面的理解(广狭义),分别梳理一下。然

后指明狭义的所谓法律责任,是指行为人由于违法行为、违纪行为或者

由于法律规定而应承受的某种不利的法律后果。法律责任是同违法行为

联系在一起的,即指法律关系主体违咂了法律规范所必须承担的那种带

有国家强制性的法律上的后果。很明显,法律责任是拒绝履行法律义务

的后果。这里要求对于法律责任的后果作简答,就是指法律责任的具体

表现形式,即对于法律责任之承担的方式。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公法私法分立的预设理论基础是什么,这样划分的意义和局限性。

【参考答案】追溯公私法分立的历史源头,首先是古罗马时期(五大法

学家之一的乌尔比安首先提出此一分类)的公私法理论之梳理,这是后

来大陆法系国家的公私法理论极为重要的理论渊源。在此基础上分析公

私法分立的理论基础,从古代到近现代这其中公私法分立的理论基础有

所变化,但基本上还是从公益与私益二分的角度来展开的。划分公私

法,无疑对于有效保护个人的利益有极大意义,但这样划分的弊端是造

成了公私之间的二元紧张对立。对于本题之回答,关键是在基本了解了

公私法二分的基础上见仁见智答出自己的看法即可。

【参考资料】周枏《罗马法原论》,商务印书馆;张文显主编:《法理

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沈宗灵:《比较法研究》,

北京大学出版社。

二、论述(每题30分)

1. 法律是以道德为基础的,比如禁止偷盗等即属于道德演化而来,请

结合中国部门法的规定论述法律的道德性。

【参考答案】既然题目中给了一个刑法方面的例子,不妨结合刑法之规

定来分析梳理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关系,先把教材中的基本知识点答上,

指出法律与道德之间的异同,进而,抓住法律与道德之间剪不断理还乱

的关系,分析法律的道德性,正是道德性构成了法律的内在质素,失去

道德性支撑,法律将不成其为法律,结合美国现代著名法理学家富勒的

名著《法律的道德性》来加以论证,必将为答题锦上添花。

【参考资料】富勒:《法律的道德性》,商务印书馆;张文显主编:

《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2. 为什么需要法律解释,法律解释的意义和局限性。

【参考答案】首先简要回答何谓“法律解释”,从字面上讲,法律解释是

指对特定法律规定意义的说明。从广义讲,法律解释包括对宪法、法律

和法规的解释;从狭义讲,宪法解释不同于法律解释,后者仅指法律或

兼指法律、法规的解释。本文所讲法律解释一般是从广义上讲的。法律

解释之所以需要,端因法律文本本身的局限性所致,法律解释正是为了

释明法律文本,补救法律蕴涵之不足,显然,法律解释的意义自不待

言,从这几个方面展开论述即可把原因和意义都述及。然而,法律解释

也有其局限性,往往在司法实践中造成对立法本意的误解甚至曲解,凡

此种种,不一而足。因而,对于法律解释,我们必须慎重对待。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3. 分权制衡理论和制度对现代法治的贡献。

【参考答案】首先扼要答出分权制衡的基本内容,进而梳理分权制衡的历史脉络,指出分权制衡在美国的实践,结合美国的例子说明分权制衡理论之要义,对于现代法治的贡献,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洛克:《政府论》,商务印书馆;孟德斯鸠:《论法的精神》,商务印书馆。

三、法例分析(30分)

今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新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前检查自愿,夫妻双方要签订声明,结婚登记不要单位证明,离婚登记当场办理,离婚登记不要单位证明,也不需街道办事处证明。

1.如果上述规定与其他法律规定相冲突的话,应如何处理?(10分)【参考答案】首先要明确《婚姻登记条例》在当下法律体系中的地位和层级,指明当其与其上位法、同级法、之前的法律法规相冲突时分不同情况来处理。答此问题,关键在于把相关的冲突情况考虑全面,接下来的分析并非难点。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另外参考宪法行政法方面的相关教材。

2.上述规定体现了什么法理价值?(10分)

【参考答案】就《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检自由来看,从法理学角度讲的确体现了对人的隐私权的保护,尊重个人的自由和人格尊严。可以说,这一规定的用意在很大程度上正是了为体现上述法理价值,试图通过婚检自由以彰显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和自由权的保护,具有积极的意义和内涵,这是我们在分析这个个案时应当清楚认识到的。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版社。

4. 上述规定有何利弊?(10分)

【参考答案】上述规定的确保护了个人的隐私权,体现了对人的自由的尊重,但是,也带来了很多问题,婚检自由后,很多夫妻在婚前不再主动婚检,结果造成婚后的矛盾和问题,而且从长远来看,甚至引发严重的社会问题,对于下一代的人口质量构成了严重威胁。这迫使我们不得不深思,如何在不同的价值之间取舍。答题时关键答出自己的思路,能自圆其说即可。

【参考资料】张文显主编:《法理学》,高等教育出版社,北京大学出

版社。

2003年法理学试题

一、简述题(法理学专业任做五题,刑法学专业全做)

1.法的特征

2.法与法律

3.法的体系

4.法的要素

5.善法与恶法

6.法律是手段,正义是目的。

二、论述题(刑法专业任做二题,法理学专业全做)

1.法律应当于人类的深切而迫切的情感作出真切的回应,正义应为慈悲所支配;不能说什么道德和正义不是法律,从而驱使人们对法律滋生怀疑和蔑视,相反,应当在法律与道德、在法律的戒律与理性和良知的戒律之间保持必要的关系;一套法制必须表明其与道德和正义具有一定的一致性,或必须根植于服从它乃为一种道德义务的广泛的价值判断之中法律效力紧系于道德价值。通过诉诸理性和良知,不仅法律保持了一致性和确定性,而且,法律的世俗性与超越性亦且获得了统一。如何理解?

2.所谓历史法学派的“历史”,究竟意味着什么?就中国百年来大规模移植西方法律以建设现代法治这一事件来看,“历史”特别是“中国历史”能否和应否发挥什么作用?

3.法律是一种生活方式。

2003年法理综合考试

一、简答题

(一)谈谈对商鞅“礼法以时而定”、“垂法而治”观点的认识。(15分)(二)周公的礼、德观及其历史地位。(17分)

(三)晋代的杜预认为:“法者,盖绳墨之断例,非穷理尽性之书也。”你对此是如何理解的?(18分)

(四)简述西塞罗的法律思想。(15分)

(五)评述阿奎那关于法的分类。(17分)

(六)洛克“天赋人权论”的论证基础与基本内容。(18分)二、论述题

(七)试论近代中国改良派法律思想的基本内容。(25分)(八)论富勒的法制原则。(25分)

法理学模拟试题(含答案)

法理学 模拟试题一 一、单项选择题(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 1.在阶级社会中,法的实施主要依靠( D ) A.自觉遵守 B.领导威信 C.社会舆论 D.国家强制力保证 2.刑法规定:“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这属于法的构成要素中的( B ) A.法律规范 B.法律概念 C.法律原则 D.法律技术性规定 3.在当代中国社会,正义和利益的关系是( A ) A.一致的 B.对立的 C.矛盾的 D.对等的 4.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法制建设中一个突出问题是( C ) A.无法可依 B.法律滞后 C.不依法办事 D.违法不纠 5.法的预测作用的对象是( B ) A.一般人的行为 B.人们相互的行为 C.每个人本人的行为 D.违法者的行为 6.法的消亡是如何实现的( B ) A.国家领导人废除 B.自行消亡 C.由国家公布法律予以废除D.全民公决废除

7.社会主义的法是怎样产生的?( A ) A,在没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B.在已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条件下产生的 C.以资本主义作为自己的经济基础而建立起来的 D.不需要有自己的经济基础的 8.美国法属于哪一法系?( D ) A.大陆法系 B.法典法系 C.罗马一日耳曼法系 D.普通法系 9.资产阶级法律的核心是( A ) A.维护资本主义私有制B.维护资产阶级专政 C.维护资产阶级民主 D.维护资产阶级自由和平等10.下列哪项不是法治所蕴涵的法律精神? ( A ) A.依法办事 B.法律至上 C.权力制约 D.权利本位 11.在中国古代,下列哪一项是儒家的主张( B ) A.依靠圣君贤人通过道德感化治理国家 B.由掌权者通过强制性法律来治理国家 C.贤人政治 D.法治优于一人之治 12.下列对法律与商品经济关系的表述错误的是( D ) A.商品经济越发展,社会对法律的需求就越多 B.法律保证商品生产和流通 C.商品经济越发展,政府对经济的干预增强,法律作为重要手段,其作用日益增强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大一法理学的复习资料总结和考试重点 葛洪义主编的版本 一、名词解释 1、法的渊源:主要是指法的形式渊源,即由国家机关制定或认可的、具有不同法律效力和法律地位的法的各种表现形式。 2、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对已经制定、颁布的各种规范性法律文件根据一定的要求和规则加以整理和归类,使之成为形式规范,内容协调的成文法系统。 3、法律编纂:又称法典编纂,是指对属于某一法律部门的全部现行规范性法律文件进行内部的加工整理而使之成为一部系统化的新法典的活动。 4、法律清理:亦指法规清理,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一定时期制定的或一定范围内的法律文件从体系、内容上进行审查、分析和整理,并作出继续适用,需要修改、补充或废止决定的活动。 5、法律体系:将一个国家在一定时期内全部现行法律规范,按照一定的标准和原则,划分为各个法律部门而形成的内在一致的统一体。 6、法律部门:又称为部门法,是对一国现行的法律规范按所调整的社会关系的不同以及与之相适应的调整方法的不同所作的分类。 7、法律权利:是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的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的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8、权力:权力是合法确认和改变人际关系或者处理他人财产或者人身的能力。 9、人权:人权是指那些直接关系到人得以维护生存、从事社会生活所不可缺少的最基本权利,是人类社会最高形式的、最普遍的权利。 10、法的规范作用:法律作为调整人的行为规范对人的行为所产生的影响。 11、法律的指引作用:法律为本人的行为提供了一个标准和模式,引到人们选择合法的行为方式,也可以预测到自己在某种情况下选择何种行为方式。 12、法律的预测作用:根据法律的规定,人们可以预先推测出,在特定情况下别人将会如何行为以及自己应如何行为。

法理学模拟考试试题及复习资料

《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A) A.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B.是否合法 C.法律是否予以调整 D.是否具有社会性 2.根据法律效力强弱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B) 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3.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B) A.法的拘束力 B.法的溯及力 C.法的继承性 D.法的统一性 4.《刑法》第109第2款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规则属于(D) A.授权性规则 B.任意性规则 C.委任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B) A.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 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 C.一国的法律只在国内有效 D.只有刑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6.现代各国一般均确认(B)为法有无溯及力的原则。 A.从新兼从轻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旧原则 D.从轻原则 7.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C) A.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B.公权利和私权利 C.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D.人权和公民权 8.《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B) A.确定的指引作用 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9.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D) A.孩子 B.孩子的安全、健康 C.保姆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最新2002-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

2002-2013年司法考试法理学历年真题解析(主观题)(2013年) 案情:某市为加强道路交通管理,规范日益混乱的交通秩序,决定出台一项新举措,由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通告,凡自行摄录下机动车辆违章行驶、停放的照片、录像资料,送经交通管理部门确认后,被采用并在当地电视台播出的,一律奖励人民币200 元-300 元。此举使许多市民踊跃参与,积极举报违章车辆,当地的交通秩序一时间明显好转,市民满意。新闻报道后,省内甚至外省不少城市都来取经、学习。但与此同时,也发生了一些意想不到的事:有违章驾车者去往不愿被别人知道的地方,电视台将车辆及背景播出后,引起家庭关系、同事关系紧张,甚至影响了当事人此后的正常生活的;有乘车人以肖像权、名誉权受到侵害,把电视台、交管部门告上法庭的;有违章司机被单位开除,认为是交管部门超范围行使权力引起的;有抢拍者被违章车辆故意撞伤后,向交管部门索赔的;甚至有利用偷拍照片向驾车人索要高额“保密费”的,等等。报刊将上述新闻披露后,某市治理交通秩序的举措引起了社会不同看法和较大争议。 问题:请谈谈你对某市治理交通秩序新举措合法性、合理性的认识。(注意:不能仅就此举引发的一些问题、个案谈具体适用法律的意见) 答题要求:1.运用掌握的法学知识阐释你认为正确的观点和理由;2.说理充分,逻辑严谨,语言流畅,表述准确;3.答题文体不限,字数要求800 -1000字。

解题思路:这一题按照要求从合法性、合理性两方面进行认识。合法性问题可以从以下方面进行思考:(1)立法和执法的主体合法、内容合法、程序合法;(2)法律渊源、法律效力方面,下位法不能违反上位法;(3)委托社会组织、个人执法的合法性。从这些方面衡量,交通管理部门向市民发布的这一通告应当说有合法性依据。 合理性问题可以从以下角度进行思考:(1)法律价值。如秩序与自由,维持秩序与限制自由关系的处理,是否考虑了价值排序原则、比例原则;如正义与效率,提高行政效率与实现社会正义关系的处理,是否实现最大多数人的利益。(2)法律与道德。法律的道德基础,法律规定与社会常理的一致,善法与恶法的判断。(3)法治社会的权利保障。法治的目的、意义。从这些方面考虑,交通管理部门的这一做法缺乏合理性根据。 论述题 (2009年) 一、(本题20分) 材料:1840年鸦片战争前,以自然经济为基础的中国农业社会是封闭保守的。鸦片战争后,中国的封建法律面临挑战。清朝统治者迫于内外压力,于20世纪初下诏修律,以收回领事裁判权为契机,法的现代化从制度层面上在中国正式启动。 新中国成立后60年来,伴随着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伟大进程,中国法的现代化以社会主义的民主法制为建设目标,历经曲折考验,取得巨大成就。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来,社会主义的法治思想和观

(完整版)法理学考试归纳总结

法的现象:是指能够经验的、凭直观的方式可以认识的法的外部联系的总和,是直观的感性对象--法本身;法的本质则是深藏于法的现象之后以至凭借直观的方式无从把握的法的内在联系,是人们对可感知的法的外部联系的真实本源的一种主观把握和理性抽象。 法的作用:概念:法对人的行为和社会关系所产生的影响。 分类:1预期作用与实际作用:预期效果与实际效果之别2积极作用与消极作用:对人与社会的有益性3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作用于人于社会关系的形势与内容之别。 规范作用与社会作用:形式与实质、手段与目的的关系,即法通过其规范作用而实现其社会作用。 法的演进:某一个国家或社会的法律制度从落后状态向先进状态长期而缓慢发展的过程与路径。 法律权利: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自由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获得利益的一种手段。 法律义务:规定或隐含在法律规范中,实现于法律关系中,主体以相对抑制的作为或不作为方式保障权利主体获得利益的一种约束手段。 法律行为:是指人们所实施的、能够发生法律效力、产生法律后果的行为。 法律责任:由特定法律事实所引起的对损害予以补偿、强制履行或接受惩罚的特殊义务,亦即因违反第一性义务而引起的第二性义务。 法律发展:与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全面发展相适应、相协调的,包括了法律制度的变迁、法律精神的转换、法律体系的重构等在内的法律进步过程与趋势。法律继承:不同历史类型法律制度之间的延续、相承和继受,一般表现为旧法律制度(原有法)对新法律制度(现行法)的影响,新法律制度对旧法律制度的继受。 法律移植:在鉴别、认同、调适、整合基础上,引进、吸收、采纳、摄取、同化外国法律,使之成为本国法律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法律移植的范围:一是外国法;二是国际法律与惯例。 法制改革:是指一个国家或社会,在其社会基本属性和社会基本制度结构保持相对稳定、其现行法律制度的基本属性也不根本改变的前提下,整体意义上的法律制度在法律的时代精神、法律的运作体制、具体法律制度等方面,自我创造、自我更新、自我完善、自我发展。法制改革的关键与核心是法制观念的确立和法律制度的创新与发展。 立法:特定主体依一定职权和程序,运用一定技术,制定、认可和变动法的活动。 立法体制:关于立法权限、立法权运行、立法权载体的体系和制度所构成的有机整体。其核心是关于立法权限的体系和制度。立法体制是一国立法制度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立法原则:立法主体据以进行立法活动的重要准绳,是立法指导思想在立法实践中的重要体现。它反映立法主体在把立法指导思想同立法实践相结合的过程中要特别注重什么,是执政者立法意识和国家立法制度的重要反映。 守法: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人依照法的规定,行使权利(权力)和履行义务(职责)的活动。守法是法的实施的一种基本形式。 执法: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授权、委托组织及其公职人员在行使行政管理权过程中,依法定职权和程序,贯彻实施法律的活动

《法理学》课程考试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每小题2分,共20分) 1.法学的研究对象是()。 A.社会对象B.法律书籍C.法律条文D.法律现象 2.下列不属于封建制法的有()。 A.萨利克法典B.唐律C.教会法大全D.法国民法典 3.法形成的最终标志是()。 A.商品的交换B.国家的形成 C.阶级的出现D.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4.划分部门法的主要标准是()。 A.法律的调整对象B.法律调整的方法 C.法律的制定主体D.法律的效力 5.大陆法系是以古代()为基础和以19世纪初法国民法典为传统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 的总称。 A.罗马法B.日耳曼法C.印度法D.中国法 6.原始社会的行为规范主要表现形式是()。 A.法律B.政策C.习惯D.命令 7.法律规范属于()。 A.技术规范B.社会规范C.道德规范D.团体规范 8.根据宪法规定,国务院各部委有权制定()。 A.行政法规B.地方性法规C.单行条例D.行政规章 9.任意性规范和强制性规范是依据()来对法律规范进行的分类。 A.法律调整方式的不同B.是否允许依法自主调整进行 C.同个别调整的不同联系D.法律规则内容是否确定 10.下列哪项不属于法的正式解释。()。 A.任意解释B.立法解释C.司法解释D.行政解释 二、不定项选择题(在备选的答案中选出正确的答案,并将其序号填在括号内,错选、多选、漏选、 不选都不得分,每小题3分,共15分) 1.法律事实分为()。 A.法律后果B.法律动机C.法律行为D.法律事件

2.法的实施的直接目的是()。 A.法的实现B.法的创制C.法学研究D.法律现实 3.法的适用的法律文件包括()。 A.契约B.判决书C.裁定书D.决定书 4.国家创制法律规范的两种基本形式是()。 A.法律规范的制定B.法律继承 C.法律移植D.法律规范的认可5.法律规范的逻辑结构包括()。 A.假定B.处理C.制定D.制裁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5分,共25分) 1.法的体系 2.法律制裁 3.法律寂的权利 4.法系 5.法的创制 四、简答题(每题6分,共24分) 1.简述法的产生的标志。 2.简述法律规范的概念和特征。 3.简述法律关系的概念及其特征。 4.简述违法构成的概念及要件。 五、论述题 试述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

2017司法考试法理学真题

2017 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1[多选题]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①法律重视程序, 不讲效率;②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③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④ 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 ④③① B.①④② C.② D.③【答案】CD 【解析】见教材关于法 的局限性的叙述。 2[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是: A.甲打赢官司后一直拿不到赔偿金,认为法院 没什么用 B.乙感到中国的法律越来越不管用了 C.丙以为偷书不算偷,不构成盗窃 罪 D. 丁不知道中国有《对外贸易法》【答案】ABCD 【解析】法律意识是一 种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民关于法和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和知识的总称,主要包括:人们对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的看法,对现行法的理解、解释、态度的情绪,对自己喝他**** 利、义务的认识,对人民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人们关于法的知识修养等,故ABCD选项均应入选。 3[多选题]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 .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 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 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 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能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答案】ABC 【解 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 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 中国声明保留的除外;形式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 4[多选题]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 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 。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由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表现为法 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 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 B. 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 C?学生乙的论点① D.学生乙的论点②【答案】BCD 【解析】法的要素的构成 一般包括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的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范的结构,如“假定、指示、法律后果”或“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因此法的构成 要素不等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5[单选题]魏明与桂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发给结 婚证书。产生魏明与桂敏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A.法律事件 B. 法律事实 C.事实行为 D.事实关系【答案】B 【解析】法律事实就是 法律规范所规定的,能够引起法律事实分为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两类。法律事件是法律规范规定的,不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而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或消灭的客观事实。法律行为是意志行为,是法律关系主体的意志的表现。题中魏明与桂敏登记结婚的行为引起婚姻关系的产生,是一种法律行为。 6[单选题]“法治应包含两重意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 应该本身是制订得良好的法律”。这段话是由谁阐述的?A.马克思B.恩格斯C. 列宁 D. 亚里士多德

法理学复习重点-考试前复习资料(免费)(可编辑修改word版)

《法理学》200510 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1)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1)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1) ?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8) ?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10) ?简答题复习指导 (12) ?论述题复习指导 (14)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一、考核形式: 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二、考试时间:2 小时。 三、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 小题,每小题1 分,共30 分;多项选择题为5 小题,每小题2 分,共10 分;名词解释题为5 小题,每小题4 分,共20 分;简答题为2 小题,每小题10 分,共20 分;论述题为1 小题,每题20 分,满分100 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绪论 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法的概念 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第三章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第五章法治与法制现代化 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 第六章法的创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第七章法的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第八章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第九章法律体系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十章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2020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20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7司法考试卷一法理学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1[多选题]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①法律重视程序,不讲效率;②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③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灵活性;④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④③① B.①④② C.② D.③ 【答案】CD 【解析】见教材关于法的局限性的叙述。 2[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是: A.甲打赢官司后一直拿不到赔偿金,认为法院没什么用 B.乙感到中国的法律越来越不管用了 C.丙以为偷书不算偷,不构成盗窃罪 D.丁不知道中国有《对外贸易法》 【答案】ABCD 3[多选题]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能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答案】ABC 【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142条第2款规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 中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国声明 保留的除外;形式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 4[多选题]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 生甲的论点是:①法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 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 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由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律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 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法律规范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 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 B.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 C.学生乙的论点① D.学生乙的论点② 【答案】BCD 【解析】法的要素的构成一般包括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的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范的结构,如“假定、指示、法律后果”或“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因 此法的构成要素不等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法理学选择题精选:法理学选择题及解析

法理学选择题精选 (一)单项选择题(120道) 1.在法的本质问题上持神意说的法学家是(d)。 A.西塞罗B.霍布斯C.康德D.托马斯·阿奎那 2.从新加坡现行法律制度看,其主要传统、渊源和风格属于下列哪一个法系?(c) A.中华法系B.大陆法系C.普通法法系D.阿拉伯法系3.大陆法系国家法的基本分类是(a)。 A.公法和私法B.普通法和衡平法C.成文法和不成文法D.实体法和程序法 4."法治"的英文表达确切的是(b)。

A.rule by law B.rule of law C.legality D.legal system 5.法的要素中在数量上占绝对多数的是(c)。 A.法的原则B.法的概念C.法律规范D.法的技术性规定6.按照规范对人们行为或限定的范围或程度,法律规范可分为(a)。A.强行性规范与任意性规范B.授权性规范与禁止性规范 C.授权性规范与命令性规范D.强行性规范与授权性规范 7.在法的溯及力上,我国刑法采取(d)。 A.从旧原则B.从新原则C.从轻原则D.从旧兼从轻原则8.从法律构成看,民法法系国家主要采用(a)。 A.制定法B.单行法C.判例法形式,但也有制定法D.习惯法9.大陆法系和英美法系诸多区别的原因主要在于(a)。

A.历史渊源不同B.法的分类不同C.法律术语不同D.法 的渊源不同 10.法最终决定因素是(c)。 A.统治阶级意志B.阶级斗争状况C.社会物质生活条件 D.政治局面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以下简答《宪法》第33条规定"中华 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这里的"法律"一词应作(c)解释。A.字面B.限制C.扩充D.逻辑 12.下列能构成法的渊源的是(d)。A.判决书B.委任状C.结 婚证D.行政法规 13.法律条文与法律规范的关系是(a)。

法理学基础复习题及答案

中南大学现代远程教育课程(专科)考试复习题及参考答案 《法理学基础》 一、名词解释 1.法 2.法律义务 3.法律关系 4.法律行为 5.归纳推理 6.法律效力 7.立法 8.立法技术 9.司法 10.部门法 11.法律事实 12.准用性规则 13.法律权利 14.法的实施 15.法的渊源 16.法的移植 17.法律意识 18.国家赔偿责任 二、简答题 1.法律关系客体的概念及其种类。 2.为什么说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是社会主义制度的自我完善? 3.简述法律与宗教的关系 4.简述人治和法治的区别。

5.简述司法解释的作用。 6.国家行政机关的监督包括哪些内容? 7.简述法律规范的特征。 8.简述我国审判机关适用法的基本要求。 9.试述法律解释的概念和特点。 10.什么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如何贯彻这项原则? 11.什么是规范性法律文件的系统化?有几种方法?它们之间的区别是什么? 12.简述法的继承的依据。 13.简述法律责任的免除。 14.简述法的规范作用。 15.法律责任的功能有哪些? 三、论述题 1.试述法制的民主化和民主的法制化。 2.试述我国社会主义法与共产党的政策的一致性和主要区别。 3.在我国立法工作中,如何做到坚持“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立法原则? 参考答案 1.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规范体系,这一意志的内容是由统治阶级的物质生活条件决定的,它通过规定人们的相互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确认、保护和发展对统治阶级有利的生活关系和生活秩序。 2.法律义务:作为法律关系主体即义务主体或承担义务人应该这样行为或不这样行为的一种限制或约束。 3.法律关系:是指在法律规范调整社会关系的过程中所形成的人们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4.法律行为:指能发生法律上效力的人们的意志行为,即根据当事人的个人意愿形成的一种有意识的活动,它是在社会生活中引起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消灭的最经常的事实。 5.归纳推理:是从特殊到一般的推理。在法律适用中运用该推理之典型是判例法制度。法官审案时,将案件事实与以前类似案件的事实加以比较,从中归纳出一个比较抽象的法律原则或法律规则。 6.法律效力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法律效力,是指所有法律文件的效力,无论是规范性法律文件还是非规范性法律文件,均具有法律效力;狭义的法律效力,是指规范性法律文件的效力。

(完整版)法理学复习重点-考试前复习资料(免费)

《法理学》200510考试考前复习资料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0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0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0 ?多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7) ?名词解释复习指导 (10) ?简答题复习指导 (11) ?论述题复习指导 (13) 第一部分考核方式介绍 一、考核形式: 闭卷考试,其中客观题(选择题)采用机读卡答题,主观题答在答题纸上。 二、考试时间:2小时。 三、试卷结构: 考试采用的题型有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名词解释题、简答题、论述题。各种题型的题量及所占分数的分配为:单项选择题为30小题,每小题1分,共30分;多项选择题为5小题,每小题2分,共10分;名词解释题为5小题,每小题4分,共20分;简答题为2小题,每小题10分,共20分;论述题为1小题,每题20分,满分100分。 第二部分复习指导 ?单项选择题复习指导 一、答题技巧

单项选择题题干常以陈述句或问句提出解题依据、目标、要求和方法等。要求考生在四个选项中选出一个正确的或者最为合适的选项。其难点在于几个备选答案多是相似的,极易混淆。此类题的目的是测试考生分辨正确和错误的能力,检查考生对课程基本内容,特别是基本概念掌握的程度和准确性。解答单项选择题的关键在于对课程内容和基本概念的熟悉和掌握程度,但同时也要注意看清楚题目和选项,一定要看明白问的是什么问题再做回答,以免无谓的丢分。 二、复习重点和难点 第一章绪论 法学的职能是什么;西方主要法学流派的主要观点。 第二章法的概念 法的外部特征有哪些;法的本质的不同说法;法的一般分类的标准。 第三章法的产生和历史发展 什么是社会调整;法的产生的标志;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原因;法律制度的继承与移植;两大法系的区别。 第四章法的作用和价值 法的规范作用和社会作用包括哪些;法的价值的理解。 第五章法治与法制现代化 法治的核心是什么;什么是法制现代化 第六章法的创制 我国的立法体制,主要掌握不同主体的立法权限;我国的立法程序。 第七章法的渊源 我国的法律渊源有哪些;法典编撰与法规清理的异同点。 第八章法律规范 法律规范的结构;法律规范的不同分类标准。 第九章法律体系 划分法律部门的标准;我国的法律体系。 第十章法的实施 法的实施与实现的关系;法的适用主体包括哪些。 第十一章法律关系 法律关系的客体是什么;什么是法律事实。

法理学材料分析题

材料分析题 1、阅读下列材料后回答: (1)张军的行为是否构成非法运营行为?为什么? (2)交通执法大队的处罚行为是否恰当?请说明理由。 张军系上海某区某公司市场经理。2009年9越8日下午1时左右,他驾驶福特私家车在路口等红灯,这时一名白衣男子过了敲他的车门。白衣男子说胃痛,因打不到车,请求带他一程去医院,还拿出10元钱当车费。张军先是拒绝,但看到对方“痛得弯下了腰”,心软了,就让他上了车。不料,车开出不远,白衣男子在车停下时候突然拔走车钥匙,七八名身穿制服的人随即出现,把张军从车上拖下来,反扣他的双手,卡住他的脖子,将他塞进一辆面包车,并拿走了驾驶证和行驶证。 “面包车上‘制服人员’拿出一份《某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调查处理通知书》,填写我的车牌,让我签字,理由‘非法营运’。”张军说,“‘制服人员’告诉他,交钱才能拿回车。张军想打电话报警,电话呗抢走。张军要求“制服人员”亮明身份,“制服人员”称是某区城市交通行政执法大队队员,其中一人出示了工作证,却将姓名一栏遮住。在面包车上交涉了半小时后,张军被勒令下车,而他的福特车被“制服人员”开走。 张军队记者说:“我怎么可能开黑车?我不差那点钱。再说,自始至终我对那白衣男子说我不会收他的钱。“ 张军后到建交委要车,交通科的万科长说:“没有雇社会人士诱骗车辆,而很可能是一部分有‘正义感’的社会人士配合执法”。 14日,按照行政执法大队的处罚流程,张军被“强制性要求”放弃陈述和申辩的权利。窗口工作人员透露,如果被处罚对象不“放弃上述权利”,就无法取回车辆。14日下午4点,张军向该执法大队缴纳了1万元“罚款”,拿到了被扣押一周的福特车。他说,缴罚款并非就是接受处罚,由于自己急着用车,并涉及拿车程序上的“强制”问题,无奈签了字。但自己肯定会提起诉讼,洗掉“非法运营”的罪名。 2、赵某和马某是夫妻。一日赵某在看报纸,看到报纸上说某两夫妻平日如何恩爱,结果离婚分割财产的时候还是闹得不可开交。平日素爱开玩笑的赵某便对马某说:“如果我们俩离婚,财产我一分也不要,全部归你。”马某政治削苹果,于是开玩笑地用水果刀指着赵某说:“口说无凭,你敢就写下来”。于是赵某便立书一字据,愿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将全部共有财产给马某。后来两人感情逐渐恶化,两人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两人均同意离婚,但在财产分割问题上发生争议,马某拿出赵某写的字据要求取得全部共有财产,但赵某声称当时是马某拿水果刀逼他写的,要求分得自己应得部分财产。主审林法官认为,赵某无法举证其主张的字据无效,所以认定字据显示的为他真实的意思表示。于是林法官判决马某和赵某离婚,马某取得全部共有财产。 试回答: (1)法官的判决合不合法? (2)法官的判决合不合理? (3)林法官的法律思维路径是什么?是否合适? (4)结合本案,请你谈谈对法治的理解。 3、2004年10月1日正式施行的《婚姻登记条例》规定:婚前检查自愿,夫妻双方只要签订声明,结婚登记不要单位证明,离婚登记当场办理,离婚登记不要单位证明,也不需要街道办事处证明。 问:(1)如果上述规定与其他法律规定相冲突的话,应如何处理? (2)上述规定体现了法的哪些价值? (3)上述规定有何利弊?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法理学的研究范围十分广泛,主要包括法律的起源、发展和消亡、法律的本质和作用、法律和其他社会现象的关系、法律的创制和实现、法律的价值等,以下是整理的法理学试题及答案解析,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1[多选题]学者们认为,法律不是万能的,其作用是有限的。其理由在于:①法律重 视程序,不讲效率;②法律调整外在行为,不干预人的思想观念;③法律强调稳定性,避免 灵活性;④法律反映客观规律不体现人的意志。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④③① B.①④② C.② D.③ 【答案】CD 【解析】见教材关于法的局限性的叙述。 2[多选题]下列属于法律意识范畴的是: A.甲打赢官司后一直拿不到赔偿金,认为法院没什么用 B.乙感到中国的法律越来越不管用了 C.丙以为偷书不算偷,不构成盗窃罪 D.丁不知道中国有《对外贸易法》 【答案】ABCD 【解析】法律意识是一种社会意识的一种,是人民关于法和法的现象的思想、观点、心理和知识的总称,主要包括:人们对法的产生、本质、作用、发展的看法,对现行法的理解、解释、态度的情绪,对自己和他人权利、义务的认识,对人民行为合法性的评价,以及人们关于法的知识修养等,故ABCD选项均应入选。 3[多选题]下列有关“法的渊源”的表述哪些是不正确的? A.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不能被国内法院适用的法的渊源,如正义、标准、理性原则、习惯等

B.在我国,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等主要是根据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而作出的分类 C.根据“条约必须遵守”原则,一切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均成当代我国法的渊源之一 D.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国家政策可能作为我国法院审理案件时的判决依据 【答案】ABC 【解析】法的非正式渊源是指那些具有法律意义的准则和观念:根据民法通则第142 条第2款规定,中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同中国的民事法律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国际条约的规定,但中国声明保留的除外;形式上的法的渊源也就是法的效力渊源, 4[多选题]学生甲和学生乙就法、法律规范的概念展开讨论。学生甲的论点是:①法 与法律规范的概念完全相同,因为法的构成要素等同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所有的法 和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表述法和法律规范的文件被称为“规范性法律文件”。学生乙的论点是:①法的要素不能等由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②并不是所有的法律 都表现为法律条文形式,但所有的法律规范都是通过法律条文来表述的;③同一法律规范 可以通过一个法律条文来表述,也可以通过若干个法律条文来表述。对上述观点进行分析,下列选项哪些是正确的? A.学生甲的论点①和论点② B.学生甲的论点③和学生乙的论点③ C.学生乙的论点① D.学生乙的论点② 【答案】BCD 【解析】法的要素的构成一般包括法的原则、法的概念、法的技术性规定、法律规范等方面,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是法律规范的结构,如“假定、指示、法律后果”或“行为模式、法律后果”,因此法的构成要素不等于法律规范的构成要素。 5[单选题]魏明与桂敏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结婚,婚姻登记机关依法予以登记并 发给结婚证书。产生魏明与桂敏法律上的婚姻关系的事实在法学上被称作什么? A.法律事件 B.法律事实

2020年自考法理学专业考试题库及答案

2020年自考法理学专业考试题库及答案 法律监督的重要意义。 答:法律监督是实行依法治国的重要内容,其重要意义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 (1)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是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维护法律的统一,就是保证法律在全国范围内的统一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就是要保证法律的权威性。在一个法治的国家,任何组织和个人都不得违背法律,并都负有维护法律的统一和尊严的责任。而要做到这一点,重要的措施之一,就是要有完备法律监督体系,保证法律的真正实现。 (2)保障法的创制和实施的重要条件。实行依法治国,首先要求有完备法律,但是怎样制定法律,制定什么法律,如何保证所制定的法律既反映统治阶级的利益,又符合社会生活的需要和客观规律的要求,以及如何保证已颁布的法律的有效实施,等等,都是实行法治、实行依法治国所必须解决的问题。而解决的措施之一,就是建立完备法律监督体系。 (3)制约权力滥用的基本手段。在我国,应该说,大部分国家公职人员都力求能正确行使人民赋予的权力,认真履行职责。但是也有少数国家公职人员利用手中的权力,以权谋私、徇私枉法,或者脱离群众,脱离实际,犯主观主义、官僚主义的错误,以致滥用权力,使权力的行使背离人民的利益和要求。而要防止和纠正这些滥用权力

的现象,必须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的权力和各种职权行为的法律制约和法律监督。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法律监督可按不同标准进行分类: 答:(1)根据法律监督的主体,可分为国家监督和社会监督。 (2)根据法律监督的来源,可分为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3)根据法律监督阶段的不同,可分为事前监督、日常监督和事后监督。 社会监督有以下几种形式: 答:(1)中国共产党的监督。其主要表现为政治上的监督、组织监督、党纪监督。 (2)人民政协的监督。 (3)各民主党浓的监督。 (4)社会团体的监督。 (5)新闻舆论的监督。 (6)人民群众的监督。 法律监督的要素。 答:法律监督包括主体、客体、内容三个要素。 (1)法律监督主体包括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 (2)法律监督的客体是国家机关、社会组织和公民的各种法律

《法理学》期末复习试题与参考答案解析

《法理学》期末复习题与参考答案解析 1、下列关于法的判断中,正确的是()。 A、法可以管制人的思想; B、合同具有法律效力,故合同是法; C、所有国家机关的内部规章制度都是法; D、法的根本属性是其阶级性。 2、“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这一法律规范中,()是该规范的假定部分。 A、“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B、“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 C、“有配偶而重婚的”; D、“有配偶而重婚的,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处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3、结婚登记会引起()。 A、法律关系的发生; B、法律关系的变更; C、法律关系客体的变更; D、法律关系的消灭。 4、法的历史类型更替的根本原因是()。 A、生产关系发展的要求; B、阶级矛盾不可调和; C、社会革命力量的推动; D、社会基本矛盾运动的规律。 5、违法行为最基本、最本质的特征是()。 A、主观存在过错; B、应受法律制裁性; C、违法性; D、社会危害性。 6、法律所保护而为违法行为所侵犯的社会关系,是()。 A、违法行为的客观方面; B、违法行为的主观方面; C、违法行为的客体; D、违法行为的主体。 7、一国或一地区现行法律规范按不同的法律部门组成的有机联系的统一整体,是()。 A、法系; B、立法体系; C、法学体系; D、法律体系。 8、法律调整是一种( )。 A、个别性调整; B、规范性调整; C、习惯性调整; D、具体性调整。 9、法律调整的对象是划分部门法的( )。 A、唯一标准; B、次要原则; C、主要标准; D、主观标准。 10、大陆法系是以( )为基础发展起来的各国法律的总称。 A、法国民法典; B、德国民法典; C、罗马法; D、美国法。 11、下列对法的认识,正确的是()。 A、法可以调整人与人之间的一切关系; B、好的法律文件必然会导致公正的法律后果; C、法是唯一的统治工具; D、法与现实生活总有一定程度的不适应。 12、在司法实践中,当行为发生在新法事实之前,而新法与旧法规定不同时,

法理学模拟试题及答案

《法理学》参考资料(一)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事件和法律行为的划分标准是() A.是否以当事人的意志为转移 B.是否合法 C.法律是否予以调整 D.是否具有社会性 2.根据法律效力强弱程度不同,法律规则可以分为() A.授权性规则和义务性规则 B.强行性规则和任意性规则 C.确定性规则和准用性规则 D.调整性规则和构成性规则 3.法律对其生效以前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称为() A.法的拘束力 B.法的溯及力 C.法的继承性 D.法的统一性 4.《刑法》第109第2款规定:“掌握国家秘密的国家工作人员犯前款罪的,依照前款的规定从重处罚。”这一条规则属于() A.授权性规则 B.任意性规则 C.委任性规则 D.准用性规则 5.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一国的法在其主权实际管辖的那部分陆地有效 B.一国民事、经济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在本国领域外的本国公民 C.一国的法律只在国内有效 D.只有刑事法律才可能在本国领域外生效 6.现代各国一般均确认()为法有无溯及力的原则。 A.从新兼从轻原则 B.从旧兼从轻原则 C.从旧原则 D.从轻原则 7.根据相对应的主体范围的不同,可以将权利分为() A.基本权利和普通权利 B.公权利和私权利 C.绝对权利和相对权利 D.人权和公民权 8.《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根据侦查犯罪的需要,可以依照规定查询、冻结犯罪嫌疑人的存款、汇款。对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而言,该条法律规定显示了法的() A.确定的指引作用 B.有选择的指引作用 C.评价作用 D.强制作用 9.王某夫妇雇用了一保姆临时在家照看孩子,事后付给保姆酬劳500元。关于王某夫妇与保姆之间的法律关系的客体,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A.孩子 B.孩子的安全、健康 C.保姆 D.照看孩子的劳务和500元报酬 10.陈凯歌导演的电影《霸王别姬》属于法律客体的哪一种类?() A.物 B.人身 C.精神财富 D.行为结果 11.按照我国法律的有关规定,凡关于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限或作补充规定的() A.由最高人民法院解释 B.由最高人民检察院解释 C.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D。由各级国家权力机关解释 12.下列哪种行为在我国法律实施的法律监督体系中,属于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监督?() A.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对检察院和法院的工作进行监督 B.纪检、监察部门对某法官的违纪行为进行审查 C.法院对某检察官的犯罪行为进行审理 D.检察院对某公司经理的贪污犯罪行为起诉后,向该公司提出司法建议 A.文义解释 B.历史解释 C.体系解释 D.目的解释 二、多项选择题 (在每小题列出的选项中有二个或二个以上的选项是符台题目要求的,请将正确选项前的字母填在题后的括号内。多选、少选、错选均无分。本大题共10小题,每小题2分,共20分) 1.下列有关法的本质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的本质是与法的现象相对而言的一个范畴 B.中外的思想家提出各种各样的法的本质的学说,因此,法的本质没有一个统一的科学的答案 C.法的本质是通过法的现象逐渐认识的 D.法的本质并不是单一的,而是主客观方面的矛盾统一体 2.马克思说过:“对于法律来说,除了我的行为以外,我是根本不存在的,我根本不是法律的对象。”对这句话理解正确的说法有() A.法律是针对行为而设立的,并不关心行为主体的思想 B.法律通过对人们行为的调整来调整社会关系 C.对法律而言,行为主体是没有任何意义的,只有行为才是唯一的标准 D.法律作用的直接对象是人们的行为 3.法律具有国家性,这意味着() A.法是以国家名义创制的,代表的是一种表面上凌驾于社会之上的力量 B.法律在一国主权所及范围内普遍有效 C.法律的实施以国家强制力为保证 D.法律的性质决定着国家的性质 4.下列有关法律部门与规范性法律文件的关系表述正确的是() A.一个规范性法律文件就是一个部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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