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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Q1)药物研发培训班-华海案例分析[1]

2014测绘师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

某单位拟在一山披上开挖地基新建一住宅小区,范围内现有房屋、陡坎、小路、果园、河沟、水塘等。某测绘单位承接了该工程开挖土石方量的测算任务。外业测量设备使用一套测角精度为2''的全站仪。数据处理及土石方量计算采用商用软件。 (1)距山脚约500m处有一个等级水准点。在山顶布测了一条闭合导线,精度要求为1/2000。其中,导线测量的水平角观测结果如下: (2)在山坡上确定了建设开挖的范围,并测定了各个拐点的平面坐标(x,y),要求开挖后的地基为水平面(高程为h),周围破面垂直于地基。 (3)采集山坡上的地形特征点和碎部点的位置及高程。为保证土石方量计算精度,采集各种地形特征点和碎部点,碎部点的采集间距小于20m。 (4)数据采集完成后,对数据进行一系列处理,完后采用方格网法计算出土石方量,最终经质检无误后上交成果。 问题:1 .列式计算本项目中导线测量的方位角闭合差。 2.本项目中哪些位置的地形特征点必须采集? 3.简述采用方格网法计算开挖土石方量的步骤。 4.简述影响本项目土石方量测算精度的因素。

某测绘单位承担了某县地理国情普查项目,需要生产该县0.5m分辨率的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1.测区地理概况该县位于平原与丘陵接壤区,城镇多位于平原区域,近年来经济发展迅速,该地变化较大。 2.已收集的数据资料 (1)已获取该县2013年7月份0.5m高分辨率全色卫星影像数据和多光谱影像数据(红、绿、蓝、近红外)。 (2)收集到该县航空摄影数据,摄影时间为2011年11月,摄影比例尺为1:25000,分辨率为1m。 (3)收集到该县2012年5月完成的该航摄数据的空三加密成果,成果为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 3.生产要求 (1)全县范围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DOM), (2)影像需采用数字高程模型(DEM)进行正射纠正,所需数字高程模型(DEM)按1:1万分幅,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1985国家高程基准。根据有关规范要求,对生产的数字正射影像图进行了质量检查,主要有空间参考系、位置精度、影像质量、附件质量等。 问题: 1.本案例中,制作数字正射影像图(DOM)需要利用所收集的哪两种资料?并说明资料用途。 2.简述制作真彩色数字正射影像图(DOM)影像的基本过程? 3.简述本案例中空间参考系和影像质量检查的内容? 第三题(20分) 测绘单位承担了某测区基础控制测量工作,测区面积约1800km2,地势平坦,无CORS网络覆盖。工作内容包括10个GPSC级点GPS联测,三等水准联测及建立测区高程异常拟合模型,测量基准采用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CGCS2000)及1985国家高程基准。 测区已有资料情况:测区周边均匀分布有3个国家GPSB级框架点,一条二等水准线路经过测区。观测设备采用经检验合格的双频GPS接收机(5mm+1ppm)3台套,DS1水准仪一套。 技术要求:GPSC级网按同步环边连接式布网观测;按照三等水准联测GPSC级点;采用函数()xyayaxayaxaayxf52423210,+++++=计算测区高程异常拟合模型。

教育法学案例分析讲解学习

案例分析:学校出租场地学生被车撞死案 为增加学校收入,1993年12月,南京市韶山路小学校长凌红代表学校与浙江温州市双屿汽车运输公司签订了出租学校半间房屋和一块场地的合同,并在合同上特别注明了“要注意安全”。 1994年2月25日下午,家住南京玄武新村的彭美云将女儿胡丽丽及其堂姐胡晶送到韶山路小学校门口后,便放心地离去了。谁知几分钟后,校园内便发生了一场惨祸:晶晶和丽丽开始嬉闹,晶晶先通过操场进入教学楼,丽丽落在了后面,她边追边喊:“等我一下,等我一下。”就在这时,旁边的一辆大客车在无人引导的情况下,快速倒起车来,一下子将丽丽撞倒,经抢救无效死亡,肇事司机郑长发乘人不备偷偷溜走。 试分析:1.本案中所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哪些? 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 3.本案对我们有哪些启示?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学校,客车司机,学生及其家长 本案涉及的法律关系主体有学校,客车司机,学生及其家长 根据《中小学校园环境管理暂行规定》、《义务教育法》第16条、《未成年人保护法》第16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7条的相关规定,本案小学将学校的一块场地租给运输公司属于侵占学校场地的行为,也是使学生的人身安全处于危险之中的行为。 学校的场地是学生进行游戏和体育活动的重要场所,学校必须保证这一场所的安全。校领导将学校的一块场地出租用作停车场,违反了有关的法律、法规,是存在过错的。《义务教育法》第16条规定:“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侵占、克扣、挪用教育经费,不得扰乱教学秩序,不得侵占、破坏学校的场地、房屋和设备。禁止侮辱、殴打教师,禁止体罚学生。不得利用宗教进行妨碍义务教育实施的活动。对违反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根据不同情况,分别给予行政处分、行政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令赔偿损失;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在本案中,小学的校长擅自出租学校场地,妨碍了义务教育的实施,造成学生被汽车撞死的事故,校长应当负责任。该校长在主观上虽然存在过失,但并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这次事故的发生,对学校校长来说,完全是出乎意外的,校长应当承担的是工作上有过错的责任,应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同时,学校要承担对学生的赔偿责任。 本案中的汽车司机及其单位与该小学签订合同时,特别注明了“要注意安全”的要求。根据我国的有关交通安全管理法规,汽车司机在校园倒车时,本应安排专人在车后引导,其本人也应该注意观察,而司机轻信车后无人,出于疏忽,造成撞死学生王某的后果。司机对此应负全部责任。根据《刑法》、《民法通则》等有关规定,应由司法机关对司机立案追究其刑事责任,同时应由肇事者单位给予死者家属一定的赔偿。 由于学校与运输公司对事故的发生均有过错,应承担共同侵权的赔偿责任。根据《民法通则》第106条第2款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第119条规定:“侵害公民身体造成伤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残废者生活补助费等费用;造成死亡的,并应当支付丧葬费、死者生前抚养的人必要的生活费用。”因此,应判令学校与运输公司共同赔偿王某死亡的损失。

案例分析真题分析

2015年一级注册消防工程师资格考试真题《消防安全案例分析》及答 案 第一题(20分) 某信息中心大楼内设有自动喷水灭火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2015年2月5日,该单位安保部对信息中心的消防设施进行了全面检查测试,部分检查情况如下:(一)建筑灭火器检查情况(详见表1) 表1建筑灭火器检查情况 (二)湿式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功能测试情况 打开湿式报警阀组导航的试验阀,水力警铃动作,按规定方法测量水力警铃声强为65dB,火灾报警控制器(联动型)接收到报警阀组压力开关动作信号,自动喷水给水泵未启动。 (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检查情况 信息中心的通信机房设有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如图1所示),系统设置情况如表2所示。检查发现,储瓶间2号灭火剂储瓶的压力表显示压力为设计储存压力的85%,系统存在组件缺失的问题。 检查结束后,该单位安保部委托专业维修单位对气体灭火设备进行了维修。维修单位派人到现场,焊接了缺失组件的底座,并安装了缺失组件;对2号灭火剂储瓶补压至设计压力。 表2七氟丙烷灭火系统设置情况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1.根据建筑灭火器检查情况,简述哪些灭火器需要维修、报废。 2.根据素材(二)的场景中存在的问题及自动喷水给水泵未启动的原因,并简述温式自动喷 水灭火系统联动功能检查测试的方法。 3.七氟丙烷灭火系统在储罐间内未安装哪些组件?最大保护区对应的装置为几号驱动气瓶? 4.简述维修单位对储瓶间气体灭火设备维修时存在的问题。 第二题(20分) 某购物中心地下2层,地上4层,建筑高度24米,耐火等级二级,地下2层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高差为11.5m 。 地下每层建筑面积15200平方米,地下2层设置汽车库和变配电房,消防水泵房等设备用房及建筑面积5820平方米的建材商城(经营五金,洁具,瓷砖,桶装油漆,香蕉水等);地下一层为家具,灯饰商场,设有多部自动扶梯与建材商场连通,自动扶梯上下层相连通的开口部位设置防火卷帘,地下商场部分的每个防火分区面积不大于2000平方米,采用耐火极限为1.5h 的不然性楼板和防火墙及符合规定的防火卷帘进行分隔,在相邻防火区的防火墙上均设有向疏散方向开启的甲级防火门。 地上一层至三层为商场,每层建筑面积12000平方米,主要经营服装、鞋类、箱包和电器等商品,四层建筑面积56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餐厅、游艺厅、儿童游乐厅和电影院。电影院有8个观众厅,每个观众厅建筑面积在186平米-390平米之间;游艺厅有2个厅室,建筑面积分别为216平米、147平米,游艺厅和电影院候场区均采用不到顶的玻璃隔断,玻璃门与其他部分分隔,安全出口符合规范规定。 每层疏散照明的地面水平照度为1.01x ,备用电源连续供电时间0.6h 。 购物中心外墙保温系统的保温材料采用模塑聚苯板,保温材料与基层墙体、装饰层之间有0.17m-0.6m 的空腔,在楼板处每隔一层用防火封堵材料对空腔进行防火封堵。购物中心按规范设置了室内外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 根据以上材料,回答问题: 1、指出地下二层、地上四层平面布置方面存在的问题, 2、指出地下商场防火分区方面存在的问题,并提出消防规范规定的整改措施。 3、分别列式计算购物中心地下一、二层安全出口的最小总净宽度,地下一层安全出口最小 总净宽度应为多少?(以m 为单位,计算结果保留1位小数)。 4、判断购物中心的疏散照明设置是否正确,并说明理由。 5、指出购物中心外墙外保温系统防火措施存在的问题。 (提示:商店营业厅人员密度及百人宽度指标分别见表3、表4) 表3商店营业厅内的人员密度(人/㎡)

教育法律法规中小学案例分析

二、案例分析 176、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陈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陈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法正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陈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177、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姓名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78、小学生张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179、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180、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李××、赵××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姓名、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181、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182、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教师职业道德、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题库 1、一位学生在班里丢了10元钱,班主任气不打一处来,让全班32名学生投票选“贼”,结果有2名学生入选。当2名学生要求拿出证据来,老师举起手中的选票:“这就是证据!” ⑴班主任的做法对不对?为什么? ⑵教师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样做? 参考答案: 【答案要点】 (1)班主任的做法是不对的。 (2)分析:该班主任对于“班级里学生丢10元钱”事件,采取了学生“投票,,选“贼”的办法,并以此作为证据来处理,这是侮辱学生人格尊严的行为,不仅违背了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也违反了教育法律法规,不仅给学生造成心灵上的伤害,也有悖于教师的职业形象。 (3)在教育教学工作中应该做到:- ①教师要模范遵守宪法及其他各项法律、法规,尤其是要带头遵守《教育法》和《教师法》等有关教育的法律、法规,坚持德法并重,使自己的教育教学活动完全符合法制的要求和教师职业道德要求。 ②教师要学法、知法、懂法,自觉增强法律意识,全面履行教师的义务和正确行使 教师的权利,并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学校、学生和自己的合法权利。 2、某校一位学生期中物理考试成绩12分,让学生自评时,该生给自己打了99分,于是老师在卷面上批示: “你去死!” 指出该教师存在的错误,并进行原因分析和点评。 参考答案: ①这位教师犯了语言过失错。 ②案情中,这位教师认为,学生考试成绩很差,却自评打分很高,是公然做了手脚,不知羞耻;对老师是一种轻慢与冒犯,于是作出了“你去死”的不文明批示。这位教师有着强烈的“师道尊严”心态,学生稍有冒犯、怠慢就使教师出现冲过职业“底线”的不道德行为。现实中还有一种人际关系:教师训斥学生,同事以至家长往往认为老师是“为孩子好”,表示理解与宽容,使得失去监督、获得同情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报告

教育法律法规十大案例分析 1.学生课间玩耍受伤学校是否有责任 某日下午,某小学课间,学生某(10 岁)在操场玩耍,被正在追逐打闹的学生某(9 岁)、王某(8 岁)摔倒在 地,并被压在身下,造成阴茎包皮挫裂伤。某受伤后,学校立即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同时通知了三名学生的家长。在 医院,某做了包皮环切手术,但未住院治疗,并于 10 天后到校继续上课。其医药费、交通费等已由某、王某的监护人 支付。经法医鉴定,该包皮手术属正常手术,不会对某的身体造成不良影响,属于轻伤。其后,某的家长作为代理人, 以某因伤害造成生殖器畸形,可能对今后的生活产生影响为由,以另两个学生及该学校为被告,提起诉讼,要求三方赔 偿他们误工减少的收入及精神损伤费 10 万元。 运用教育法律知识,分析这个案例。 分析:这是一起侵权引起的教育法律案件。 从主体上看,涉及某、王某、某(及其他们的监护人)和学校。 从客体上看,侵犯的是一种人身利益,具体来说是某的生命健康权。 从容(权利义务关系)上看,首先,按照我国《民法通则》第 12 条第二款的规定:“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 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该案例中,某、王某、某的家长对其负有监护责任;无民事行为 能力人造成他人损伤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我国《教育法》第 49 条第二款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应当配合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对其未成年子女或者其他被监护人受教育提供必要条件。”这就是说,父母对在校期间的未成年子女,仍负有法定的监护责任和配合学校进行教育的义务。据此,学生某、王某的家长应当对其孩子实施的伤害行 为承担赔偿责任。其次,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 160 条的 规定,在幼儿园、学校生活学习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受到伤害或者给他人造成伤害,单位有过错的,可以责令这些单位 适当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过错,不仅指一般的故意,也包括疏于管理防、消极不作为等情形。依本案所述,两个小学 生在做游戏造成伤害,说明学校管理不力。显然,学校在这起伤害事件中是有一定过错的,符合上述司法解释的规定。所以,学校也应当承担与其过错相适应的赔偿责任。 2.请依法分析教师某和学校的行为。 某小学教师某因对学校乱收费不满,向有关部门如实反映了学校存在的问题。该校领导一气之下,取消了某的教师 资格,并且说他是精神病,不安排教学任务给某,并强行将其送往精神病医院治疗。 分析:作为教师,依据《教育法》和《教师法》的规定,某不仅有进行教育教学活动的权利,而且有监督学校管理活 动的权利。案例中某因其正当行动遭到学校报复,被非法剥夺了教育教学权,学校的行为构成了对教师某教育教学权 额监督权的侵害。某可依据《教师法》第 39 条的规定,向教育行政部门依法提出申诉,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在接到申诉的 30 日作出处理。 3.教师能否将学生撵出教室 因为不守纪律、不完成作业等原因把学生撵出教室、停他们课的事在中小学里时有发生,许多教师对这种做法似乎 并不觉得有何不妥。下面就是发生在某市重点中学里的一件事。 一天,上课铃响过后,邵校长和往常一样,在教学大楼巡视,当他走到一楼时,看见一个初一的男同学低着头、默 不作声地站在教室门口。“不去上课,怎么站在外边?”,“不,是老师让我出来的。”“为什么?”“因为我没完成作业。”邵校长把这个学生带到教导处,先是对其不完成作业的行为进行了批评,随后又让他补上未完成的作业。 下课了,老师来见邵校长,谈起没让学生进教室上课这件事,邵校长说:“不准随便停学生的课,这是学校的规章 制度,你怎么忘了?”老师笑了:“校长,你讲得很对,我也知道不该这么做,但个别学生上课爱讲话,不按时完成作 业,如果不吓唬一下不行,所以我就在班上宣布了这条纪律,谁违反了谁出去,再说……”“再说什么?”,“这个学生是我亲戚的孩子,一来可用他教育其他学生,二来落下的功课我可以给他补上。”校长听后,思索了一会儿说:“你这种做法,

房屋登记官 案例分析 真题分析 2014年真题

不服离婚判决上诉期间死亡妻子还有继承权吗? 有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正在法院打官司离婚,一审法院支持了女方的离婚诉讼请求,并依法分割了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对此男方不服提起了上诉,不料正在上诉期间,这位丈夫却发生意外死亡,于是死者的“妻子”和死者的弟弟继而发生了纠纷。双方的争议焦点是:女方还算是死者的“妻子”吗?他们是否已经离婚?死者的遗产究竟应该由谁来继承呢?这也是众人尽皆关心的问题。 事件回顾 丈夫二审期间意外死亡 起初,妻子吴晓敏以与其丈夫王振强感情破裂为由,向法院起诉要求离婚。2009年2月21日,法院作出了吴晓敏和王振强二人离婚的判决,并对他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了分割,丈夫王振强依法分得价值4.3万元的财产。2月23日,双方当事人签收了法院送达的判决书。但是王振强不服一审判决,于2月27日向二审法院提起上诉。 然而,令大家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就在王振强上诉期间,2009年3月10日王振强在一次外出时不幸遭遇车祸,经抢救无效死亡。随即,二审法院作出了终止吴晓敏与王振强离婚诉讼的裁定。 吴晓敏安葬了王振强。在丧事办完后,王振强的弟弟王振明突然来找吴晓敏,他提出:“我哥哥在离婚诉讼中分得的财产,现在

应当由我来继承了。” 对此,吴晓敏坚持认为:“我和你哥哥的离婚判决书还没有生效呢。我和王振强还是夫妻关系,所以王振强的遗产理应由我来继承。”由于双方争执不下,王振明因此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继承哥哥王振强的遗产。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虽然吴晓敏与王振强的离婚诉讼经过法院判决,但是在判决生效之前,他们二人之间还存在着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和夫妻身份。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一审判决的生效期为15日,也就是说当事人在接到一审判决后的15日内没有提起上诉,即发生法律效力。由于王振强已提出上诉,所以一审判决并没有发生法律效力。而在二审法院审理期间,王振强突然遭遇车祸死亡,导致离婚起诉终止,王振强与吴晓敏二人的夫妻关系一直存续到王振强死亡之时。因此,妻子吴晓敏可以作为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王振强的遗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第10条的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最终,法院判决吴晓敏继承王振强价值4.3万元的遗产。(文中当事人的姓名以及诉讼的时间已作了技术处理) 『点评』 夫妻继承权基于婚姻关系而产生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

案例1:教师能否让学生“牢记”答案【案情】河北省某县小 学期末统考前,该校三年级某教师竟设法弄到了试卷,并做出答案后,让学生“牢记”,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得极大不满。据某家长反映,2月2日下午,已到放学时间了,而孩子们却都没有回家,家长们都十分着急。直到晚上7时30分许,孩子们才回到家,并告诉家长,因为“老师搞到了卷子”,并做出答案后,让她们抄下来“牢记”。次日早上临考前,这位老师竟然又“加班”,给学生们又抄了一道“写作题”。家长们说,这位老师就是公办教师,去年10月份才来该校执教。由于会驾驶,她经常晚上加班开车“挣外快”,甚至有时白天也不能正常为孩子们上课。因她如此不负责任,使得孩子们得成绩急剧下降,原来数一数二得优等生在大型抽考中竟然不及格。为了让学生们“考个好成绩”,这位老师竟然采用了“偷考题”得手段。家长们认为,教师除了教书之外,还要育人,而这位老师却如此“做手脚”,只会教给孩子们学会“不劳而获”,又谈何很好地“育人”呢?这位老师得作法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得形象,并造成了极大得不良后果。据了解,某县教育局已委派专人去调查此事。分析:1、本案中得涉案主体主要有: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2、本案就是一起由教师漏题而造成得考试舞弊案,侵犯了学生得受教育权。(1)《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与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得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得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本案中,该教师身为公办教师,却违反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得义务,其为追求个人利益,利用晚间开车,致使白天不能正常上课,学生成绩急剧下降,未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就是一种失职与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学生得受教育权。(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应“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而本案中,该教师为了让学生考好,竟采用偷考题、让学生背答案得手段,一方面,说明她对工作与学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另一方面,也说明她未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而就是引导学生弄虚作假,因而,其缺乏作为人民教师所应具备得基本素质,违反了教师得职业道德规范,滥用了自身得教育权。(3)考试就是学生得知识与能力进行得测定与评价,也就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得机会。为此,教育部特意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考试行为。而各个学校也都制定了相应得考试工作规程,以保证考试得公正性。而该教师得做法则属于引导学生作弊行为,严重违反了学校关于考试工作得有关规定,破坏了考试得公正性与公平性。3、(1)《教育法》规定,“在国家教育考试中作弊得,由教育行政部门宣布考试无效,对直接负责得主管人员与其她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本案得考试随不属于国家教育考试,但也可以此为参考,给予相关责任人(该教师与泄题者)以一定得行政处分。(2)《教师法》规定,“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得,由所在学校、其她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一)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得;……(三)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得。”本案中,该教师不能很好地完成教学任务,又引导学生作弊,影响恶劣。学校可酌情对其给予适当得行政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降职、撤职、开除)。(3)由于学校对该教师平时得教学工作管理不善,监管力度不够,对其教学质量不高也未能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及时处理,最终导致该事件得发生,并造成极为恶劣得影响,为此,学校得有关领导也应承担一定得行政法律责任。 4.由本案引发得一些思考:

2014年环评工程师案例分析真题解析

2014年度全国环境影响评价 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试卷 环境影响评价案例分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制 二〇一四年四月

第一题 某汽车制造厂现有整车产能12万辆/年,厂区设有冲压车间、焊接车间、涂装车间、总装车间、外购件库、停车场、试车跑道、空压站、天然气锅炉房、废水处理站、固体废物暂存间、综合楼等。该厂工作制度为250天/年,实行双班制。 涂装车间现有前处理(含脱脂、磷化工段)、电泳底漆和涂装生产线。前处理磷化工段采用镍锌锰系磷酸盐型磷化剂,生产过程中产生磷化废水、磷化废液、磷化渣以及清洗管路系统产生的废硝酸。电泳底漆生产线烘干室排放的有机废气采用1套RTO 蓄热式热力燃烧装置处理,辅助燃料为天然气。 该厂拟依托现厂区进行扩建,新增整车产能12万辆/年。拟新建冲压车间和树脂车间。在现有焊接车间和总装车间内增加部分设备,在涂装车间内新增1条中涂面漆生产线,并将涂装车间现有前处理和电泳底漆生产线生产节拍提高1倍。 拟新建的树脂车间用于塑料件的注塑成型和涂装,配套建设1套RTO装置处理发挥性有机废气。扩建工程建成后工作制度不变。 新建树脂车间涂装工段设干式喷漆室(含流平)和烘干室,采用3吨1烘工艺,涂装所使用的底漆、色漆和罩光漆均为溶剂漆,喷漆室和烘干室产生的挥发性有机物(VOC3含甲苯、二甲苯及其他醚酯苯酮类物质)收集后送RTO 装置处理。喷漆室进入RTO装置的VOC s 为32kg/h,烘干室进入RTO 装置VOC s 为24kg/h,RTO装置的排风量为15000m3/h。RTO装置的VOC3去除效率为98%。处理后的废气由20m高排气筒排放。 现有工程磷化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h,运行稳定达到设计出水要求。扩建工程达产后,磷化废液和磷化废水的污染物浓度不变,磷化废水预处理系统收水情况如表1-1所示。 表1-1 磷化废水预处理系统收水情况 废水类型现有工程扩建工程达产后全厂主要污染物备注 磷化废液16 m3/日(折合)24m3/日(折合) 间歇产生 pH、镍、锌、磷酸盐磷化废水240m3/日400m3/日连续产生问题: 1.计算树脂车间涂装工段RTO装置的VOC3排放速率及排放浓度。 解析:进入RTO装置的VOC3=32+24=56kg/h;RTO装置VOC s的排放速率=56kg/h×(1-0.98)=1.12kg/h; RTO装置VOC3的排放浓度=1.12kg/h÷15000m3/h=74.67mg/m3。 2.指出涂装车间磷化工段产生的危险废物。 解析:废磷化液(含镍和锌)、磷化废水预处理系统排放的废水处理污泥。 3.现有磷化废水预处理系统是否满足扩建工程达产后的处理需求,说明理由。 解析:现有工程磷化废水预处理系统设计处理能力为30m3/h,双班制生产,即处理规模为480m3/日。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教育法律法规案例分析 1、小学生武某上课时,起立回答问题,后排的同学某用脚将武某的椅子移开,结果武某重重地坐到了地上。武某当时身体没有任何异样,老师也只批评了某几句,就继续上课。可是三天后,武某感到腿脚发麻,后来发展为没办常坐着上课。父母将她送往医院诊断,经检查为尾椎受挫伤,导致下半身麻痹,需要长期治疗。对这起事故,谁应该担负责任? 学生某负主要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学校负有管理失职责任,负次要责任,应进行相应赔偿。 2、人民法院在开庭审理3名十四至十六周岁少年抢劫一案前,将开庭时间、地点、被告人等进行公告并允许公民旁听。这种做法符合法律规定吗? 不符合。对于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未成年人犯罪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3、小学生某因为没有按时完成作业,被任课老师罚站一节课,老师这样做可以吗? 不可以,学校教职员工不得对未成年学生、儿童实施体罚或变相体罚。 4、两名中学生星期天在居民区空地上踢足球,在争球时,不慎将球踢到邻居阳台上,不仅造成阳台玻璃破碎,而且使阳台一名儿童被玻璃划伤。问:邻居财产损失及人身被伤害的民事责任应由谁承担? 由两名学生的家长(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有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监护人承担民事责任。 5、某电视台在新闻节目中这样报道:"今天上午公安机关破获一起入室盗窃案,2名犯罪嫌疑人是我市南山中学初三年级学生××、××并将2人接受警察讯问的正面图像一同播放。电视新闻这样报道可以吗?

不可以。根据《预法》规定对未成年人罪犯案件,新闻报道、影视节目,不得披露未成年人的、照片及可能推断出该未成年人的资料。 6、某中学高一年级2名学生因盗窃一辆摩托车而被刑事拘留,学校因此立即作出取消这2名学生学籍的处分决定,学校的处分决定正确吗? 不正确,对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未成年学生,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以前,不得取消其学籍。 7、小明(13岁)在父母离婚后,跟随母亲一起生活,其父对小明仍有教育义务吗?为什么? 有,父母不得因离异而不履行教育子女的义务。 8、初二学生郭某偷了同学的饭菜票被发现,在以后的学校、班级活动中,郭某虽有心参加,都被班主任拒之门外,郭某数学成绩是班级最好的,省是数学竞赛,郭某报名参加,且取得全校选拔赛第一名,但学校以郭某有过偷窃的不良行为,不让郭某代表学校参加竞赛。请问学校的做法合法吗?为什么? 不合法。学校对有不良行为的学生不得歧视。 9、小芳的家住在农村,在村里的小学上五年级。一天,爸爸突然对她说:"明天你不要去上学了,到小卖部给你妈帮忙吧,你妈一个人忙不过来。"小芳听了后,伤心地哭了。她想念书,她舍不得学校的老师和同学们。但是,她又不能不听爸爸的话,只好不去学校读书了。老师了解到小芳的情况后,找到了小芳的爸爸,劝他让小芳继续上学。小芳爸爸说:"女孩子比不得男孩子,读书多了也没什么用,还不如让她在家里干点活呢。再说了小芳是我的女儿,让不让她上学得由我说了算。"请问:小芳爸爸的说法对吗?小芳的爸爸都违反了哪些规定? 不对。《中华人民国宪法》第46条规定:中华人民国公民有受教育的权利和义

2014年案例考试真题及答案

2015年案例考试真题及答案 第1题:案例分析题(案例)(本题:20分) 某工程,实施过程中发生如下事件: [事件1]:监理合同签订后,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要求项目监理机构在收到设计文件和施工组织设计后方可编制监理规划;同意技术负责人委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副总工程师审批监理规划;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拟定的担任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人选,理由是:该人选仅具有工程师职称和5年工程实践经验,虽经监理业务培训,但不具有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事件2]:专业监理工程师在审查施工单位报送的工程开工报审表及相关资料时认为:现场质量、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已建立,管理及施工人员已到位,进场道路及水、电、通信满足开工要求,但其他开工条件尚不具备。 [事件3]:施工过程中,总监理工程师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并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负责调配监理人员、检查监理人员工作和参与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 [事件4]:专业监理工程师巡视施工现场时,发现正在施工的部位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立即签发《监理通知单》,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总监理工程师拟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停止施工,建设单位以工期紧为由不同意停工,总监理工程师没有签发《工程暂停令》,也没有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最终因该事故隐患未能及时排除而导致严重的生产安全事故。 问题: 1.指出事件1中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2.指出事件2中工程开工还应具备哪些条件。

3.指出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的做法有哪些不妥,分别写出正确做法。 4.分别指出事件4中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总监理工程师对该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承担责任,并说明理由。 答疑:参考答疑: 1.主要考核考生对监理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总监理工程师任职条件的掌握程度。事件1中,监理单位法定代表人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要求在收到施工单位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编制监理规划;正确做法:在收到设计文件后即可编制监理规划。 (2)不妥之处:同意技术负责人委托具有类似工程监理经验的副总工程师审批监理规划; 正确做法:应由监理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监理规划。 (3)不妥之处:不同意总监理工程师代表人选; 正确做法:总监理工程师代表的任职条件符合要求,应同意。 2.主要考核考生对项目监理机构批准工程开工应具备条件的掌握程度。 事件2中,工程开工还应具备的条件: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已完成;施工组织设计已由总监理工程师签认;施工机械具备使用条件;主要工程材料已落实。 3.主要考核考生对总监理工程师职责及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职责的掌握程度。事件3中,总监理工程师做法的不妥之处及正确做法如下: (1)不妥之处:安排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批监理实施细则;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审批。 (2)不妥之处: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调配监理人员; 正确做法:应由总监理工程师调配。 (3)不妥之处:委托总监理工程师代表检查监理人员工作;

案例分析(2013、2014真题)

案例分析知识点讲解十三 (本试卷答题仅代表个人认识,还请有识者共勉) 2014 年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真题 安全生产事故案例分析 【案例一】 A 供气公司位于N 省 B 市 C 县工业园区内,有员工225 人,法定代表人为甲。 甲认为,公司员工不足300 人,没必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也没有必要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公司技术人员乙于2010 年通过了全国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资格考试,但未注册。乙被甲任命为公司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A 供气公司生产的,煤气主要供市民及周边企业使用。该公司3#、4#焦炉煤 气工程(简称焦炉煤气工程)于2009 年8 月取得C 县规划局《关于A 供气公司3#、4#焦炉煤气工程的选址意见》的批复,2010 年12月取得B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A 供气公司3#、4#焦炉煤气工程的批复意见》。 焦炉煤气工程的主要设备设施包括:60万t/年焦炉2座,备煤、煤气净化、生产回收装置,50000m3稀油密封干式煤气柜(简称气柜)1座。 气柜内部设有可上下移动的活塞,活塞下部空间储存煤气,上部空间有与大气相连的通气孔。正常生产状况下,活塞在气柜内做上升、下降往复运动,起储存焦炉煤气和稳定煤气管网压力的作用。 气柜于2011年5月开工建设,气柜施工没有聘用工程监理。在气柜建设期间,未经具有相关资质的设计单位设计,在气柜顶部安装了非防爆的照明射灯、摄像探头等用电设备。2012年7月完工。2012年9月投入试运行后,A 供气公司未对焦炉煤气工程进行安全验收评价,也未向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安全验收,一直处于试生产阶段。 至2013年9月25日,气柜试运行正常。2013年9月26日9时20分,气柜内活塞封油液位下降,气柜活塞密封系统失效,煤气由活塞下部空间泄漏到活塞上部空间,气柜顶部气体检测报警仪频繁报警。乙多次将上述情况向甲报告,但未引起重视,气柜一直带病运行。 2013年9月28日17时56分,气柜突然发生爆炸,造成气柜本体损毁报废, 周边约150m范围内砖墙倒塌,约1000m 范围内建筑物门窗部分损坏。爆炸导致气 柜北侧粗苯工段的洗苯塔、脱苯塔以及回流槽损坏,粗苯泄漏并被引燃,造成火灾。 该起事故共造成3人死亡、4人重伤、29人轻伤。事故损失包括:受伤人员的医疗费用450万元,受伤人员的歇工工资260万元,设备设施等固定资产损失3800万元,清理现场的费用120万元,损坏建筑物的维修费用322万元,粗苯泄漏环境污染的处置给用65万元,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3万元,善后及丧葬抚恤金1150万元,事故罚款200万元等。 根据以上场景,回答下列问题(共14 分,每题2 分,1-3 题为单选题,4-7 题为 多选题) 1.焦炉煤气工程竣工后,在正式投产或使用前,A 供气公司依法必须开展的工作是(B )。A.气柜安全现状评价 B.焦炉煤气工程试运行 C.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进行气柜安全情况备案 D.组织焦炉煤气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 E.将焦炉煤气工程建设施工资料报相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2.根据《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 号),负责该起事故调查的应为(B)。 A.N 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教育法学——典型案例分析(七个案例) 案例一教师能否让学生“牢记”答案 【案情】河北省某县小学期末统考前,该校三年级某教师竟设法弄到了试卷,并做出答案后,让学生“牢记”,此举引起了学生家长的极大不满。 据某家长反映,2月2日下午,已到放学时间了,而孩子们却都没有回家,家长们都十分着急。直到晚上7时30分许,孩子们才回到家,并告诉家长,因为“老师搞到了卷子”,并做出答案后,让他们抄下来“牢记”。次日早上临考前,这位老师竟然又“加班”,给学生们又抄了一道“写作题”。 家长们说,这位老师是公办教师,去年10月份才来该校执教。由于会驾驶,他经常晚上加班开车“挣外快”,甚至有时白天也不能正常为孩子们上课。因他如此不负责任,使得孩子们的成绩急剧下降,原来数一数二的优等生在大型抽考中竟然不及格。 为了让学生们“考个好成绩”,这位老师竟然采用了“偷考题”的手段。家长们认为,教师除了教书之外,还要育人,而这位老师却如此“做手脚”,只会教给孩子们学会“不劳而获”,又谈何很好地“育人”呢? 这位老师的作法严重影响了人民教师的形象,并造成了极大的不良后果。据了解,某县教育局已委派专人去调查此事。 试分析:1. 本案的涉案主体有哪些?2.当事人违反了什么法

律?应当承担什么责任?3.本案对你有哪些启示? 答:1. 本案中的涉案主体主要有:该教师、学生及其家长、学校。 2. 本案是一起由教师漏题而造成的考试舞弊案,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1)《教师法》规定,“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学校的教学计划,履行教师聘约,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本案中,该教师身为公办教师,却违反未能很好地履行自身的义务,其为追求个人利益,利用晚间开车,致使白天不能正常上课,学生成绩急剧下降,未能很好地完成教育教学任务,这是一种失职和违法违纪行为,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2)《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规定:教师应“爱岗敬业。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甘为人梯,乐于奉献。对工作高度负责,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不得敷衍塞责。”而本案中,该教师为了让学生考好,竟采用偷考题、让学生背答案的手段,一方面,说明他对工作和学生不负责任,敷衍了事;另一方面,也说明他未能真正做到教书育人,而是引导学生弄虚作假,因而,其缺乏作为人民教师所应具备的基本素质,违反了教师的职业道德规范,滥用了自身的教育权。 (3)考试是学生的知识和能力进行的测定和评价,也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机会。为此,教育部特意颁布了《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以进一步规范国家考试行为。而各个学校也都制定了相应的考试工作规程,以保证考试的公正性。而该教师的做法则属

2014年环评工程师考试案例分析真题及答案

第二题 1、指出宜单独预处理的工业废水类别以及相应的预处理措施。 (1)含氰废水:化学氧化法(氯氧化)(去除氰化物); (2)高浓度废水:化学氧化法(臭氧氧化)(降低CODCr浓度); (3)含油废水:隔油+化学氧化法(臭氧氧化)(去除石油类,降低CODCr浓度); (4)酸碱废水:中和法(调节废水中PH值)。 解析:(1)主要考点:废水处理原则及处理方法。 (2)本题主要考虑去除各类废水中与其它废水性质不同的污染物,如:石油类、氰化物等;同时还要考虑降低CODCr浓度高废水中CODCr浓度,以满足二级生化处理进水水质要求,如:含油废水、高浓度废水。 2、计算污水处理厂出水CODCr浓度。 (1000*(1-80%)*(1-75%)*22300+90*800*(1-75%)+1400*6 0*(1-75%))/(22300+800+1400)=47.1 3、指出污泥处置方案存在的问题。 本工程污泥不能用于园林绿化,因为污泥含水率不符合园林绿化不大于45%的要求。 解析:(1)本题考点:污泥处置及利用方案。 (2)本题问的是处置方案存在的问题,主要考卫生填埋和园林绿化的合理性,前面的“浓缩+脱水+热干化”是处理方法,不是本题考虑的范围,不能答上。4、在工程可行性研究提出的排水方案中确定推荐方案,说明理由。 推荐方案2,由于A河水质已经接近标准限制,已无环境容量,已不具备纳污的能力;B河流量大,现状水质达标,环境容量大,并且拟建排污口所处位置为规划的纳污河段,从环境容量和与规划的相符性均符合要求,环评吧提供故推荐方案2。 解析:(1)本题考点:方案比选。 (2)方案比选,从环保角度要选择对环境影响最小的方案,起码是符合环保要求的方案。 第三题 1、计算一个批次A产品生产过程中的乙醇损耗量。 1000*80%+100+270-1010*97%=190.3 解析:(1)本题考点:物料平衡。 (2)问的是损耗量,只要算出投入量、反应生成量之和再减去回收量,就是损耗量。 2、指出A产品生产中应作为危险废物管理的固体废物。 原料M包装袋,乙醇纳乙醇溶液包装桶,残液S1 解析:(1)本题考点:危险废物判定。 (2)危险化学品的包装物均是危险废物,至于残液S1属不属于固体废物,这在法律书上有规定,排入水体的残液不按固体废物管理,本工程残液显然不会直接排入水体,故将它列入;至于这些危险废物的下脚料要不要写进去,我认为不需要写进去,因为这部分东西会很少,就是有也在包装物里,当然写进去也不会扣分。 3、分别指出图3-1中G1和G5的特征污染因子。

2014年并购重组专题研究及案例分析

2014年并购重组专题研究及案例分析 一、A股市场并购重组事件增长迅速 2012年以来,在IPO暂停、A 股市场下行,估值较低的情况下,许多上市公司显现出了投资价值,吸引金融资本、产业资本的进入,策划或实施并购重组事件的上市公司逐年增长。据万德数据显示,自2012年1月至今年10月,首次披露重组方案的并购交易达309 起,特别是2014年前三季度,策划或实施并购重组的上市公司事件比2013年同期增长迅速。 截至2014年10月16日,2014年已完成的上市重组项目的交易总额为1,778.03亿元,共计81个项目。相比2013年同期交易总额1,597.54亿元,49个项目。交易总额增加了180.49亿元(涨幅:11%),项目数量增加了32个(涨幅:65%)。 图1:2012-2014年,已完成的上市重组项目趋势图数据来源:Wind资讯 二、国内并购重组政策环境逐渐宽松 频频出台的国家政策鼓励产业并购,自2010始,政府出台了一系列鼓励企业兼并重组的政策,涉及金融、财税、行政等多个方面。2013年1月,工信部、发改委、证监会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重点行业企业兼并重组的指导意见》,主要涉及九大行业的900多家上市公司。此外,各部委亦相继出台办法,鼓励汽车、煤炭、电子信息、医药等多个重点行业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

在并购的审批方面,证监会推出了分道制办法。所谓分道就是证监会对并购重组行政许可申请审核时根据财务顾问的执业能力、上市公司的规范运作和诚信状况产业政策和交易类型的不同,实行差异化的审核制度安排。 2014 年3 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进一步优化企业兼并重组市场环境的意见》,在行政审批等方面放宽尺度,为企业的兼并重组厘清障碍。新出台的审批政策大幅取消事前审核,重视事后问责。将并购重组作为企业加强资源整合、实现快速发展、提高竞争力的有效措施,并可以化解产能过剩、调整产业结构。 小结: 1、国家层面鼓励企业并购重组的意图明显。 2、市场政策的越来越宽松,并购重组项目承做及审批难度降低。在正常情 况下,平均每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申请从受理到提交重组委审议缩短到20天-1个月,4-5个月就能拿到批文的案例很多。 3、分道制下,好公司、好中介、好项目的并购重组申请将得到豁免,直接 上并购重组审核会,这将进一步减少审核周期。 4、IPO空窗期,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项目的过会率明显提升。 三、并购重组的目的及意义 自2012年1月至今年10月,首次披露重组方案的并购交易达309 起,按照并购重组的目的区分,包括产业并购(横向整合、行业整合、垂直整合)、多元化战略、买壳上市(包括实为买壳但不构成借壳上市的重组项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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