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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现状

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现状
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现状

本文来源:《广东科技》杂志

浅析我国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的研发现状

□ 文/魏庆华黄少晖张新明

知识产权不仅是一种重要的法权和无形资产,而且是企业的一种重要竞争资源,是企业参与市场竞争、求得生存和发展的开路先锋和坚强后盾。如何构建并充分运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是一个战略性问题。知识产权战略实际上涉及到企业经营管理的全过程。企业要制定、实施知识产权战略,首先要管理好自己的知识产权,其次要全面了解、掌握整个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知识产权信息。只有知己知彼,才能做到百战不殆。

近年来,企业知识产权申请量大幅提升,随之而来的就是相关的知识产权档案管理、维持知识产权有效性的费用及日益琐碎与繁重的期限管理,而传统的手工方式或利用EXCEL 表格管理已经无法满足需求。同时,知识产权作为一种无形资产,国家审批及保护的时间跨度较长,国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不同知识产权如专利、商标在审批不同阶段的费用,如申请费、审查费、年费等的交纳有着严格的期限规定,一旦错过,都会导致权利的丧失,对权利人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

因此,选择使用一套好的工具,对企业来说至关重要。

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是现代化知识产权行政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需要借助于信息技术的强劲支持,同时,作为一种应用软件系统,它也更有效地促进了知识产权管理与服务的网络化建设。

目前,我国已经涌现出一批致力于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软件和服务的单位,这些公司初具规模、发展势头良好。据调研,目前国内有近十家单位,包括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北京彼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保定大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上海汉光知识产权数据科技有限公司等。这个行业正逐渐发展为一个全新的产业,而且已经初具规模,为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从应用的角度来说,目前常见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包括下面几种类型:

第一种,是知识产权工作中较早使用的专利代理工具。这些工具主要运用于专利代理机构和拥有大量专利的企业。

第二种,是在数据库基础上进行数据挖掘的分析工具,也即专利下载、分析工具。该类型软件的开发需要大量数据挖掘和统计算法的支持。

第三种,是对前面所讲的两类工具的延伸。在对知识产权工作进行条块分割后,将知识产权从头到尾进行整体的控制和管理,包括与知识产权有关的内部管理、知识产权的后续维护与交易等,系统地协调整个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本文主要介绍第三种类型的知识产权管理软件,一方面,通过将国内的几种较成熟的同类型软件介绍给广大企业,让更多需要软件工具的企业找到适合自身的数据库管理软件,有助于企业建立自己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及流程;另一方面,推广国内优秀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辅助工具,让国内的同类型软件走向更广阔的市场,通过促进我国知识产权软件行业的发展,推动我国企业知识产权工作的进步,带动我国知识产权信息化的发展,更好地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一、保定大为计算机软件开发有限公司的《IPLINE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该系统实现了从提出发明申请、受理申请、审查、授权、年费、放弃等贯穿专利生命周期的流程管理,以快速传递信息,提高工作效率。该系统可以跟踪案件的处理期限,自动提醒用户近期任务,以免遗漏任何一个期限。按照该系统的设计,专利申请的各种文件按阶段集中在服务器上进行统一管理,在确保数据安全的条件下进行数据共享。系统具有年费维护评价、费用、奖励金、统计分析等功能。利用该系统可以方便准确地进行专利事务的日常管理,全面、及时、准确地把握企业知识产权现状,推动企业技术创新的发展。

该系统的主要功能包括:

1.严密的安全管理

知识产权对于企业来说是在市场竞争中强有力的武器,应该进行严格的保密。系统用户只能访问经过系统管理员授权的程序模块,并且只能访问自己权限范围内的系统数据、文件资料;系统具有安全日志,对系统用户进行跟踪,详细记录系统用户的所有操作。

2.期限报警功能

系统用户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设置各种期限的提前报警时间;当系统启动时,根据当前用户权限及设定,自动提醒用户近期需要及时处理的案件的各种期限,如中间期限、实审请求期限、登记费缴纳期限、年费期限、商标续展期限、外国各种期限等,确保不遗漏任何一个期限,避免造成损失。

3.方便的申请管理

(1)国内专利管理

包括受理管理、申请管理、期限管理,还可以按照编号、日期、案件状况、申请人、法律状态等各种条件进行组合,对数据进行检索,并打印输出结果。

(2)商标管理

与国内专利管理一样,提供受理管理、申请管理、期限管理、综合检索等功能,并且根据商标的管理特点,增加了商品分类、期满后续展期限、续展履历、商标图样管理等,并能根据各国不同的法制制度,进行方便灵活的设定,自动计算各种期限日期。

(3)外国专利管理

功能与国内专利管理一样,同时根据外国申请的管理特点,增加了外国法律制度管理、EPC(European Patent Convention)申请管理、巴黎公约申请管理、PCT申请管理。

4.详细的费用管理

包括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事务所支付的各种款项。能按不同案件、部门、事务所等条件输出费用一览,进行费用的统计分析。

5.完善的奖励金管理

系统根据对各种案件的评估等级设定不同的奖励金标准,并可根据不同发明人所占比例,自动计算出奖励金的分配方案,打印通知书,详细记录奖励金的发放情况,并提供奖励金的统计分析功能。

6.统计分析

对企业内部的专利分布、产品或技术领域的专利申请量整体或某一时间范围内的变化趋势、部门及发明人的创新能力等方面进行分析,为企业经营战略、科技发展、专利战略决策提供参考资料。

软件版本包括C/S版,用于局域网;B/S版,用于局域网或互联网。

二、北京彼速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彼速专利之星》和《彼速商标之星》

(一)《彼速专利之星》

系统可以帮助企业全面管理其科研成果、创新发明以及专利申报、申请、审查、授权、实施等过程。帮助企业建立内部知识产权数据库,提高企业知识产权的管理水平,有效保护企业的知识产权,提高工作效率。其主要功能包括:

1. 科技成果与创新管理

管理科技成果与创新的基本信息、相关文件、评审过程、实施情况,以及相关的专利申请信息。

2. 国内、国外专利申请过程管理

管理专利基本信息、申请过程信息,以及授权后专利维护、许可实施等。包括(1)国内外专利申请管理:按专利组或族,管理企业的各项专利申请;(2)全面的信息管理;(3)完善的流利管理;(4)专利文档、时限、费用管理;(5)专利评估管理:从技术价值、专利价值、市场价值三个角度,进行专利评估;(6)专利实施管理:管理许可、转让、投产等所获得的收益,衡量专利价值;(7)发明人奖金、专利资助金等管理。

3. 统计分析

包括成果、专利、费用、时限、许可实施等的分布情况和发展趋势,均可进行统计分析,自动生成各种3D视图,并可灵活导出统计图和统计数据;具备检索功能;输出形式多样。

4. 方便性、灵活性及易用性

包括工作向导及多种操作流程向导,方便用户使用;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提醒、工作分配和概况统计;汇总管理,可以分别对成果、专利、文件、费用、时间、实施等信息进行汇总;数据导入,可以将EXCEL表中的专利信息导入数据库;整合邮件功能等。

(二)《彼速商标之星》

该系统不仅围绕业务进行数据处理,更加强了数据的管理与共享,其主要功能包括:

1. 全面的申请流程管理

包括商标申请前管理、申请流程管理和商标应用。商标应用则包括续展、宣传、使用、监测等管理。

2. 全面的事务管理商标管理

包括商标档案管理、商标异议、争议、驳回、查询、评估、许可、转让等管理。

3. 域名管理

管理域名信息及申请,包括域名编号、名称、申请理由/用途、申请人、分类、申请日期、核准日期、联系方式、续展(续费)等信息的管理。

能够实现数据联合查询(多条件、自定义等)、交费分级提醒、交费批处理、各种函件自动生成(提醒函、终止函等)、各种报表输出(财务报告、交费报告等)等功能。

三、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的《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V2.0》

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自2000年开始,针对专利代理机构申请、管理的工作流程特点研发了《专利代理事务所信息管理系统》;2006年3月在此基础上开发了《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V1.2》,并在100多家企业中推广使用。在企业的支持和反馈下,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对该系统的发展思路有了更多、更透彻的理解,在此基础上与广州红帆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开发,推出《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V2.0》,并已扶持我省100多家知识产权重点企事业单位使用该软件。

(一)系统基本功能介绍

《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V2.0》是一套以提高用户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能力、促进技术进步和项目产业化水平的管理软件。它以专利信息管理为核心,面向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管理,提供与上述方面相关的信息资料录入、过程跟踪监控管理,历史资料复合查询,并能基于方便、标准的方式提供打印、输出,以及其它高级支持功能。

系统基本功能包括:

1.相关信息的录入及管理功能

系统以知识产权管理为核心,辅以研发项目管理和事务信息管理功能,提供对各项知识产权及研发项目、专利事务等相关信息的录入及管理模块,用户使用时可分为基础模式及专业模式,界面操作极具人性化。除专利管理模块外,还包括商标和版权管理模块,丰富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的内容。

2.数据导入/导出功能

系统提供了自动备份功能,在设计上把企业资源、项目、知识产权信息三大信息源分别独立设计,用户既可导出某一企业的企业资源及其所属项目、知识产权的相关数据,也可单独导出某一项目或某一知识产权的记录数据,并可导入指定网络的数据和EXCEL格式文档。

3.动态流程图显示功能

系统可调出当前专利申请类型的标准流程图,智能地判断当前流程已经过的阶段,并在图上加以标识。用户可以清晰直观地查阅各专利的申请流程及目前所处的状态。

4.提醒功能

此模块将收文、发文和缴费管理三者融为一体,相互关联,实现全自动、智能化的提醒功能。

(二)系统特点

与同类软件相比,该系统具有以下特点:

1.网上平台,不需安装

该系统是基于B/S结构的知识产权网络管理系统,它汲取了B/S结构的先进设计思想,

以浏览器和服务器为基础搭建WEB应用程序框架。用户不需安装,只要能访问网站,就可随时随地处理知识产权信息管理任务。

2.与网上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集成

首创与网上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集成,办公简捷,沟通无界,让用户在日常办公的同时,实现知识产权信息管理,提高效率。

3.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业务自动化、透明化

用户处理知识产权申请、管理自动化,尤其是处理专利申请业务,不再需要非常了解专利申请流程,不再需要查询手册。根据系统各种提醒,就可以完成专利申请需要办理的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4.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业务规范化、一体化

系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流程、费用、期限来设置,使申请、管理等流程符合法律规定。另外,将多种知识产权管理业务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实现规范化、系统化管理。

5.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强大,方便、灵活

系统自带各种查询、统计功能,如专利申请年度、申请类别、期限、费用等均可进行查询、统计,并生成各种统计图表。用户还可以自定义查询条件,查找数据化繁为简。对专利投入占科技投入、专利产品销售量占企业总销售量等比例情况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自动生成专利评估体系雷达图,一目了然。

6.兼容性强

系统可以将用户原来其它格式的数据导入,也可以将系统自身数据导出,转存为其它格式的文件。

当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业进入成熟阶段、信息服务业达到一定规模、产品和服务同质化程度提交后,将会进入品牌和服务竞争的时代。只有具有强大的研发能力、后续服务能力的单位,才能在竞争上取得优势。致力于知识产权管理系统软件和服务的单位需要在充分学习、借鉴别人先进技术的同时,博采众家之长,充分解放思想,开拓创新,设计和开发我国超一流的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为广大企业提供优质服务。

参考文献:

[1] 李锋白.专利信息化可缩短60%研发周期

[2] 保定大为公司网站.IPLine知识产权管理系统

[3] 北京彼速公司网站

(作者单位:魏庆华、黄少晖,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张新明,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与答案

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实务试题与答案(1) (2010-08-07 09:31:11) 一、A型题[共-1道题,每题1.5分]【单选题。从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标注其相应字母】 1.一项发明或实用新型获得专利授权的实质条件是(C) A. 创造性、新颖性、技术性 B. 新颖性、美观性、实用性 C. 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D. 创造性、合法性、新颖性 2.某教授完成一篇论文,投稿给某杂志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D )。 A. 杂志社有权对该论文进行修改 B. 杂志社可以在署名的情况下自行转投给其他杂志社 C. 杂志社可以对作品进行文字性修改、删节 D. 杂志社对作品的任何修改,应当经作者许可 3.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是( C )。 A. 化学元素周期表 B. 农历历法 C. 建筑图纸 D. 法律法规 4.将营销模式纳入专利保护范围的是那个国家(B ) A. 荷兰 B. 美国 C. 中国 D. 丹麦 5.广义的版权分为(B ) A. 人身权和邻接权 B. 作品的创作者权、作品的传播权 C. 财产权和邻接权 D. 人身权和表演者权 6.以下不是我国民法通则中保护的知识产权形式的是(D ) A. 著作权、专利权 B. 商标权、发明权 C. 发现权及其他科技成果权 D. 制止不正当竞争权 7.甲公司想把注册商标“梅花”用在自己新近研发的产品上,应当(A) A. 另行提出注册申请 B. 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核准 C. 变更注册申请 D. 取得商标管理部门的同意 8.下列文件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版权法的是(A ) A. 1709年英国的《安娜女王法》 B. 1890年美国的《谢尔曼反不正当竞争法》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2

我国药品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分析 随着知识经济的到来和我国“入世”的临近,药品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越来越受到医药行业乃至全社会的关注。医药行业作为一个重要的技术密集型产业,其知识产权的有效保护对于打造行业的核心竞争力、提高工作人员积极性及促进行业对外交流都具有重要作用。 1.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形式 为了鼓励药品领域的研究开发活动和技术创新,规范新药的研制和审批,加强药品的监督管理,维护药品市场的秩序,保障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我国已经先后出台了许多有关的知识产权法律和行政法规。例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于1985年4月1日实施,开始对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给予方法专利保护,并在修订后于1993年1月1日开放了药品的产品专利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于1982年8月23日由人大常委会通过,于1983年1月1日起施行,此后又于1993年和2001年进行了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于1984年9月20日通过,并在2001年修改后于12月1日起施行;与之配套的《新药审批办法》和《新药保护和技术转让的规定》于1999年《月1日起施行;此外,国务院还于1992年12月12日和10月14日通过和发布了《药品行政保护条例》和《中药品种保护条例》,这2个条例均于1993年1月1日起施行。 目前,我国以专利、商标、版权为三大支柱的知识产权法律框架已基本形成,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已基本建立,这些法律的基本框架和保护的水平都适应了国际发展的趋势,不仅有利于促进国际间的科技合作和经济贸易,也为我国制药工业的发展创造了有利的法律环境。 2药品知识产权的保护内容及特点 目前,我国的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主要有4种保护方式:专利权、商标权、医药著作权和医疗商业秘密权。近年来,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我国医药知识产权的保护有了长足的进步。如在药品的专利保护方面,已经由对产品的保护上升到了对方法的保护;商标保护方面新增加了对产品地理标志的保护;新药的分类标准不断趋于科学化等。 2.1专利权保护 2.1.1保护对象及条件 药品专利的保护对象主要是药品领域的新的发明创造,即技术创新,包括新开发的原料药即活性成分、新的药物制剂或复方、新的制备工艺或其改进。其中最重要的授权条件是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新颖性是指在申请日以前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在国内外出版物上公开发表过、在国内公开使用过或者以其他方式为公众所知,也没有同样的药品发明由他人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创造性是指同申请日以前的技术相比,该药品发明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著的进步;实用性是指该药品发明能够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效果。由此可见,药品专利保护的是世界范围内最新的、付出了创造性的劳动后方才开发出来的药品或制备工艺,而所有填补国内空白的仿制药则不具有专利法意义上的新颖性,因此是不能得到专利保护的,这种要求显然远远高于其他行政法规。然而,在实用性方面,药品专利只要求该药品或者制备工艺能够在产业上应用,也即具有产业化前景即可,而且,这种产业化应用主要是就其从技术上对疾病的治疗效果而言,而不对其毒性及安全性进行严格的审查。一般来讲,为了抢时间,由动物实验证明了药品的治疗效果后即可申请专利,而不必等到临床试验完成以后,在这方面,药品专利

现代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

是指企业为获取和保持市场竞争优势,运用知识产权保护手段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与手段。即:企业在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利用、实施和管理中,为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谋求最佳经济效益,运用现行的知识产权制度而进行的整体性筹划和采取的一系列的策略与手段。 一、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的概念及作用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是企业在对其内部条件和外部的环境进行把握的基础上,确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和指导方针并制定有效的知识产权战略,以实现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目标的管理决策、程序和行动。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是一个系统,包括相互联系的不同方面。 它首先需要根据企业的经营发展战略,对企业自身条件和面临的外部环境进行充分的评估、把握和分析,以便制定出与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相吻合的知识产权战略规划。接着,企业需要在对知识产权战略规划进行选择、评估后,制定出具体的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计划并予以落实,涉及企业的研究开发、技术创新、品牌建设、制度规范、组织体系、经费保障、人力资源配备、信息网络建设等多方面内容。在知识产权战略实施过程中,则存在着动态的监控和评估、反馈,以使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沿着既定的目标进行。实际上,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本身就是一个前后相继、相互联系的运行过程,通常称为企业知识产权战略管理过程。 对于企业来说,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管理有以下四个方面的作用:(1)能够全面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持续地提高企业的发展与创新能力;(2)能够完善和规范企业现代管理制度,优化资源配置,降低成本,实现企业经济利润的最大化;(3)能够降低潜在的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法律风险,保护企业自身的合法权益:(4)能够成为企业新的、潜在的利润增长点,通过知识产权交易等策略实现其资本扩张与市场垄断。

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简介

附件5 《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简介 一、研发单位 《企业知识产权信息管理系统》是由广东省专利信息中心经过长期的、深入企业一线的调研,携手广州红帆电脑科技有限公司共同研发的软件产品。 二、系统作用 产品主要是提高用户的科技成果和知识产权的综合管理能力,促进其技术进步和成果产业化。以专利信息管理为核心,面向商标、版权和成果管理,提供与上述方面相关的信息资料录入、过程跟踪监控管理,历史资料复合查询,并能基于方便的、标准的方式提供打印、输出,以及其它高级支持功能。 三、功能特点 (一)与网上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集成 与网上办公自动化系统平台集成,沟通无界,让用户日常工作更有效率,更井井有条。 (二)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业务自动化、透明化 用户处理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业务自动化,尤其是处理专利申请业务,不再需要非常了解专利申请流程,不再需要

查询手册,可以根据各种提醒完成专利申请需要办理的手续和缴纳相关费用。 (三)知识产权申请、管理业务规范化,一体化 系统根据国家知识产权相关管理部门规定的流程、费用、期限来设置,使申请、管理等流程符合法律规定。另外,将多种知识产权管理业务整合在一个平台上,实现规范化、系统化管理。 (四)查询、统计、分析功能强大,方便、灵活 系统自带各种查询、统计功能,如专利申请年度、申请类别、期限、费用等均可进行查询、统计,并生成各种统计图表。对专利投入占科技投入、专利产品销售量占企业总销售量等进行综合分析、评估,并自动生成专利评估体系雷达图,一目了然。 (五)兼容性强 系统可以将其它格式的数据导入,也可以将系统自身数据导出,转存为其它格式。 四、版本 网络版(基于.net平台及SQL数据库的B/S架构) 五、系统安装软件环境 服务器端操作系统:win2000 server以上 服务器端数据库系统:SQL server 2000企业版 客户端操作系统:win2000/winxp以上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目录 摘要 (1)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1)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成就 (4) 三、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存在的问题 (6)

四、针对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建议 (7) 参考文献 (9)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 摘要: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的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由此诞生,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抓紧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目前已初步建成一个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并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本文首先探讨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以及取得的成就,接下来就其存在的问题展开讨论,进而提出对今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发展建议。 关键字:知识产权 保护制度 法规建设 现状 成就 问题 趋势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与法规建设的现状 (一)、知识产权立法工作上取得的进展 2009年,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和规章根据现实需要进行了制定和修改,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工作取得新进展。 2009年10月1日,第三次修改后的《专利法》开始施行。《商标法》第三次修改工作持续推进,已形成《商标法(修订送审稿)》报送国务院。同时,《著作权法》有关条文的修订工作启动;国家版权局修订颁发了《著作权行政处罚实施办法》,并积极推动《教材法定许可付酬标准》、《著作权质押合同登记办法》、《著作权合同登记和备案管理办法》等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工作。 2010年,我国制定了《保密专利权管理、实施和保护办法》,修订了《专利代理条例》,继续进行并完成《专利实施强制许可办法》、《专利行政执法办法》的修订工作。修订了《国防专利条例》,加紧了对《商标法实施条例》修改工作的前期调研,为启动《商标法实施条例》的修订做好准备。同时推进了《驰名商标认定和保护规定》的修订工作。 (二)、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上取得的突破 2009年,中国知识产权审批登记工作在金融危机之中逆势而上,在多个方面取得新突破。中国专利申请持续快速增长,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受理专利申请976686件,同比增长17.9%;其中国内申请877611件,占总量的89.9%,同比增长22.4%;国外来华申请99075件,占总量的10.1%,同比下降10.9%。截至2009年底,中国累计受理专利申请5822661件,其中国内4898473件,占84.1%,国外924188件,占 15.9%。2009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共授权专利581992件,同比增长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现状及完善 知识产权指的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也称著作权)、商业秘密专有权等人们对自己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所享有的民事权利。知识产权法,就是保护这类民事权利的法律。这些权利主要是财产权利。其中,专利权与商标权又被统称为"工业产权"。它们是需要通过申请、经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才产生的民事权利。版权与商业秘密专有权,则是从有关创作活动完成时起,就依法自动产生了。 一、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发展及其现状 (一)概况 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后的1979年,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三部法律同时开始起草。在1979年的《刑法》中,规定了禁止冒用他人的注册商标,使商标从这时起就被赋予了"专用权",成为一种"从刑法中产生的民事权利"。顺便说一句,在我国刑法较发达而民法不发达的相当长的历史中,许多民事权利都是依刑法产生,仅仅受刑法保护的。1982年,我国颁布了《商标法》(并于1993年2月与现在两次修订);1984年,我国颁布了《专利法》(并于1992年9月与2000年8月两次修订);1986年,我国颁布

了《民法通则》,其中明文规定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1990年,我国颁布了保护版权的《著作权法》,1991年6月国务院又颁布了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1993年9月我国颁布了《反不正当竞争法》,开始明文保护商业秘密;1997年3月,国务院颁布了《植物新品种保护条例》。除了几部单行法律与行政法规之外,我国1997年修订后的《刑法》还列有专章,规定了对严重侵犯商标权、侵犯版权、侵害商业秘密及假冒他人专利者进行刑事制裁。至此,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中的基本法律、法规已经具备了。

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专业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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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战略合作协议专业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 乙方: 双方本着“资源共享,互惠互利”的原则就知识产权战略合作达成共识如下: 第一条服务范围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向甲方提供以下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及科研管理咨询与培训服务: 1、为辖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科研管理工作提供咨询和建议,包括但不限于:专利、商标、著作权申请注册,专利无效诉讼和侵权诉讼,商标异议,专利信息利用,专利权质押贷款,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企业知识产权工作体系建设,科研项目及管理的制度建设。 2、定期为企业进行知识产权、研发管理培训,逐步完善企业研发管理制度,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3、定期为企业提供技术创新、科技研发,专利、商标、著作权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各种知识产权保护的相关政策、知识和重要案例等信息。 4、为企业提供科研管理咨询服务,包括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各级科技专项立项政策咨询辅导等。

知识产权保障体系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知识产权保障体系 篇一: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详细工作安排 知识产权部门 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形成文件 制定知识产权目标: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形成文件确定知识产权的有关职责,权限和有效沟通。形成文件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形成文件 贯标工作培训:制定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调查清单,并进行调查整理 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自我评估标准 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自查摸底 编写知识产权 做好资料的管理工作 规划文件系统,列出主要清单 编写知识产权手册 编写知识产权管理文件 编写记录文件模板

指导各部门按照制定的程序文件运行 指导各部门形成知识产权活动文件 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形成文件 进行内部审核,形成文件 开展管理评审,纠正发现的问题。 知识产权的管理: a)建立知识产权分类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 b)知识产权评估程; c)知识产权权属变更; d)知识产权权属放弃; e)可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级管理。 研发部门 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培训(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运行文件的记录 知识产权的获取 a)根据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制定知识产权获取的工作计划,明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b)在获取知识产权前进行必要的检索和分析; c)保持知识产权获取记录; d)保障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 5、开展管理评审,纠正发现的问题。

人事部 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培训(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运行文件的记录 4、规定知识产权人员的培训要求,制定计划并执行 5、教育与培训 ·规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制定计划并执行; ·组织全体员工按业务领域和岗位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并形成记录; ·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升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训,并形成记录; ·组织对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并形成记录。 6、人事合同(要点:在必需的合同中规定知识产权内容) 通过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方式对企业员工进行管理,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守秘密条款;明确发明创造人员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必要时应约定竞业禁止和补偿条款。 ·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负有保守用人单位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务; ·对劳动者跳槽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就业于同类企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V

密级:内部保密文件仅限内部使用 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版本V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及其管理的行业本部,其中包括但并不限于:金融行业本部、政府行业本部、软件服务本部、运营服务本部。xx软件服务战略本部以下简称为“软件服务SBU”。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知识产权是指专利权和技术秘密、商标权、企业名称专用权、着作权(主要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源代码、文档资料等)、以及商业秘密和其它知识产权等一切智力成果权。 第三条各行业本部、事业部、工程院及其他部门应及时将新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产品涉及的主要技术特征、外观设计、所使用的商标、广告以及宣传资料等与知识产权相关的部分成果)向运营管理部通报,由运营管理部统一办理相关的知识产权申报、登记等保护手续。 第四条所有软件服务SBU及各行业本部的员工执行公司职务,主要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作出的发明、新设计、创作的软件及其他作品的着作权、获得的商业秘密等一切知识产权均属于软件服务SBU或各行业本部所有。员工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公司的知识产权据为己有,不得私自或以个人名义转让他人;员工离退休、离职、调离时,不得以任何形式带走公司的知识产权。 第二章商标与商号 第五条软件服务SBU商标注册由运营管理部提交软件服务SBU总裁审批。 第六条运营管理部根据注册商标使用情况及其保护期限,与相关业务部门共同决定是否续展该注册商标,或要求有关业务部门适当使用注册商标。 第七条软件服务SBU均有权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注册商标。经运营管理部审查,报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后,软件服务SBU可以将注册商标许可给第三方使用,并应收取一定的使用费。运营管理部监督注册商标的使用,以维护商标信誉。 第八条各部门及员工应正确使用软件服务SBU内的商号和xx企业标志,不得擅自更改字型、图案等。未经软件服务SBU总裁批准,各部门不得授权、允许其他企业、个人、社团

2020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我国知识产权法现状及建议 在经济、政治、科技等因素的交互影响和综合作用下,知识产权法因应时代之变迁,也愈加显出其重要性。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遭遇到诸多尴尬,一方面一系列知识产权法律法规频频出台,另一方面,知识产权领域的盗版侵权活动却依然猖獗。 一、知识产权法概念 知识产权法是指因调整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等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从法律部门的归属上讲,知识产权法仍属于民法,是民法的特别法。 二、知识产权法发展的现状 1,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客体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随着时间的发展,知识产权法之初始,仅以专利法、商标法、著作权法为其主干。如商标法,早期仅保护商品商标,其后扩及服务商标,现在又延及地理标志和证明标记,包括范围日见其长。 知识产权客体的范围传统上可以分为两类:一是创造性的知识产品,比如专利技术、文艺作品等;一是识别性的知识产品,比如商标、商号等。因此知识产权的客体要具有创造性和识别性,并非只要是具有无形性或非物质性特点的财产都会受到知识产权法的保护。但近年来的知识产权立法,开始缓慢的动摇知识产品传统上应具有的创造性或识别性特征。 2,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 知识产权法的目的之一在于激励知识创新,知识产权因此归属于创造者。1791年法国专利法前言宣称:“任何新的想法,其实现或者开发可以变为对社会有用的,主要应属于构思出这种想法的人。如果认为工业发明不是发明人的财产,从实质上来

说,那是违反人权的。”但是随着知识产品的商业化生产,知识产权归属于创造者的原则,渐渐让位于保护投资者的需要。 在著作权法上,美国从实用主义出发,为保护投资于创作的产业者利益,其雇佣作品制度直接规定雇主为作者。我国《著作权法》第11条第2款之规定与其几乎类似,而第16条第2款则规定了职务作品的经济权利由作者的受雇单位 享有。知识产品的真正创造者在被剥夺了获得知识产权的权利后,只能从其雇主(投资者那里获得工资、奖励等报酬。 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与知识产品生产方式的转变密切相关。一方面,知识产品的商业价值日益凸现,知识产品的商业投资也日益增多。另一方面,单靠个人自身的创造性发挥,已难以适应社会对知识产品的巨大需求。因此,从事知识产品生产的企业应运而生。投资者开办企业,雇佣职员,有组织的从事技术开发、作品创作。知识产品的现代生产方式,逐渐从个性创造向投资创造转变。 3,知识产权法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在经济、政治和科技的推动下,知识产权的权利类型日益丰富,一面通过颁布新法,增加权利种类;一面通过调整旧法,增加新的权项。比如专利法上增加了许诺销售权;著作权法上增加了信息网络传播权、禁止规避技术保护措施权等。同时,知识产权的权利内涵也日益拓展。作品的复制权也延及到将作品数字化的权利。从整体的知识产权法来看,知识产权的触角越伸越远,有向无形财产法渗透的趋势。 4,知识产权法在权利限制上的发展 识产权关涉社会利益甚巨,为防止权利人垄断其权利,侵害或减损社会利益,法律在一定条件下,准许第三人在支付适当报酬的情形下,可以不经其许可即能利用其知识产品,从而增进社会利益。因此,在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同时,对于知识产权设有一些限制,除了依赖诚实信用、禁止权利滥用和公序良俗等基本原则,还设计了一些操作性较强的具体制度,著作权合理使用、专利强制许可即其典型。近年来,令人关注的是在知识产权权利行使限制上的新进展。

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各部门详细工作安排

、知识产权部门 1、制定知识产权方针,形成文件 2、制定知识产权目标:长期目标、短期目标,形成文件 3、确定知识产权的有关职责,权限和有效沟通。形成文件 4、制定知识产权发展规划,形成文件 5、贯标工作培训:制定计划,并严格按照计划实施 6、制定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调查清单,并进行调查整理 7、制定知识产权管理自我评估标准 &开展知识产权管理现状自查摸底 9、编写知识产权 10、做好资料的管理工作 11、规划文件系统,列出主要清单 12、编写知识产权手册 13、编写知识产权管理文件 14、编写记录文件模板 15、指导各部门按照制定的程序文件运行 16、指导各部门形成知识产权活动文件 17、解决运行中的问题,形成文件 18、进行内部审核,形成文件 19、开展管理评审,纠正发现的问题。 20、知识产权的管理: a)建立知识产权分类管理档案,进行日常维护; b)知识产权评估程; c)知识产权权属变更; d)知识产权权属放弃; e)可对知识产权进行分级管理。 二、研发部门 1、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2、培训(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3、运行文件的记录 4、知识产权的获取 a)根据知识产权方针目标,制定知识产权获取的工作计划,明确获取的方式和途径; b)在获取知识产权前进行必要的检索和分析; c)保持知识产权获取记录;

d)保障发明创造人员的署名权。 5、开展管理评审,纠正发现的问题。 三、人事部 1、制定知识产权目标 2、培训(有培训计划和培训记录) 3、运行文件的记录 4、规定知识产权人员的培训要求,制定计划并执行 5、教育与培训 ?规定知识产权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要求,制定计划并执行; ?组织全体员工按业务领域和岗位要求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并形成记录; ?组织对中、高层管理人员进行提升知识产权意识的培训,并形成记录; ?组织对研究开发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人员进行知识产权培训,并形成记录。 6、人事合同(要点:在必需的合同中规定知识产权内容) 通过劳动合同、劳务合同等方式对企业员工进行管理,约定知识产权归属和保守秘密条款; 明确发明创造人员享有的权利和负有的义务;必要时应约定竞业禁止和补偿条款。 ?明确规定在劳动合同履行期间,劳动者负有保守用人单位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不对外泄露的义务; ?对劳动者跳槽或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后就业于同类企业,从事同种职业进行合理限制 及应给予的补偿 ?劳动者违反劳动合同约定的保守知识产权或商业秘密条款所应承担的责任,包括赔偿损失的数额和方式。 7、入职(要点:知识产权背景调查的目的和方式,知识产权声明的内容)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适当的知识产权背景调查,并与其进行充分沟通,以避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对于研究开发、产品线等与知识产权关系密切的岗位,企业应要求新入职员工签署知识产权声明。 &离职(要点:离职提醒的形式和内容,离职知识产权协议的内容:义务和权利)?对离职的员工进行相应的知识产权事项提醒; ?涉及核心知识产权的员工离职时,应签署离职知识产权协议或执行竞业限制协议。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有效保护公司知识产权,鼓励广大员工发明创造和治理创造的积极性,发挥公司的整体优势,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依据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管理职责 1、总经理负责公司知识产权管理总体方针目标的制定。 2、公司副总负责分管部门的知识产权管理的指导督促协调。 3、办公室负责公司知识产权工作计划的拟定,并负责知识产权的发掘、申报、监控、纠纷处理和产权交易等事宜。协助各职能部门进行知识产权的专利保护。 4、项目部负责公司研究项目立项、中期检查、结项、科研成果登记和档案管理,专利申请的可行性确认。 5、本规定所指的知识产权包括: (1)专利权:指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主要包括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配方、新设计等。 (2)着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的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设备设计图及其说明;各种技术、管理标准;工艺说明书、计算机软件、电路布图;各种研究、技术、实验报告以及由公司组织人员进行创作、提供物质条件进行创作的教材、手册、摄影、录像作品等的着作权。

(3)商标权:是指公司拥有注册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商标等。 (4)商业机密:是指不易申请专利的技术诀窍、技术配方、工艺流程等技术信息,以及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决策,投资计划、销售策略等方面的经营信息。 (5)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或由合同约定由公司享有或持有的其他知识产权。 三、知识产权的归属 1、公司对以下标识依法享有专有权: (1)以公司名义申请注册的商标。 (2)司徽、司标; (3)公司名称 (4)公司的其他服务性标记。 2、执行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任务,或主要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是公司的职务发明创造和职务技术成果。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公司,专利申请被批准后,公司为专利权人。职务技术成果的使用权、转让权由公司享有。 3、由公司主持、代理公司意志创作并由公司承担责任的作品为公司法人作品,其着作权及其邻接权由公司享有。未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第六条规定情况外,着作权由完成者享有,公司在其业务范围内对职务作品拥有优先使用权。作品完成

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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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知识产权的现状问题的探析 摘要: 随着科学不断的发展,科技的突飞猛进,经济的强势发展,各国之间的资源争夺,科学技术发展使得人类从工业经济时代进入知识经济时代。一个国家经济的发展,不单单只体现在物质经济,知识产权保护更是发展经济不可或缺的成分,也成为了经济上的一种财富资源,企业之间的竞争,国与国之间的竞争,更少不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由于种种原因,我国知识产权发展的起步阶段较晚,保护制度及不完善,经验不足,监管不到位,审批进度缓慢,审查不严,保护范围不明确,执法力度不大,导致诸多假冒产品流向市场,出现产品窜货,技术泛滥盗用,技术、品牌侵权,上诉无方。加上企业对知识产权的不重视,盗用或未对自主研发技术加以保护,更加扰乱了市场竞争的合法秩序,破坏了企业甚至国家的声誉。 本文通过论述知识产权的定义,我国知识产权的发展历程,提出我国在专利、商标的审查程序及标准的弊端,来体现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并从个人亲身经历的知识产权代理工做中给予一些建议接解决对策。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经济时代保护制度市场竞争 一:知识产权的定义及我国发展的历程概述 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的定义,知识产权(IP)是指智力创造成果——发明,文学和艺术作品,外观设计,商业中使用的符号、名称和形象等。法律上,知识产权体现为对于专利、版权和商标等的保护。①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exclusive right)。据斯坦福大学法学院的Mark Lemley教授,广泛使用该术语“知识产权”是一个在1967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立后出现的。通俗的说,知识产权是一种无形资产,它不是实物,而是一种脑力智慧的客观体现或智慧的产品,但它跟房子、汽车一样具有价值存在。现实生活中,很多人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极为有限,甚至是很陌生,这也导致很多人的智慧成果被利用、盗用及不合法行驶。 我国对知识产权的保护起步也较晚,于20世纪80年代才开始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规建设,《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法律相继出台,《商标法》的出台,也是我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在此期间,我国还加入了《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商标国际注册马德里协定》、《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分类洛迩诺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简称《TRIPs 协议》等多个知识产权保护国际条约,。TRIPS的诞生,不但进一步扩大了知识产权保护对象的范围,而且还提出了世界贸易组织成员必须达到的最低保护要求,这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使得原来差异较大的各国知识产权制度统一到了同一个最低保护标准上,它对今后世界知识产权制度乃至各国经济贸易关系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现状与发展 摘要:按照社会科学家们的理解,当今社会已经进入知识经济时代。知识就是 生产力,科学技术与经济的发展使得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与日俱增。当今国家之间的竞争实质是人才和科技的竞争,这就不得不依靠知识产权的保护,谁掌握某一领域内关键打的知识产权,谁就能在这个领域取得控制权。保护知识产权促进生产力发展,已经成为各国的普遍共识。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仅用了短短20年的时间就建立了符合国际条约标准的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但是,同样是因为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起步较晚加上经验的欠缺,以致于在知识产权保护的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 关键词:知识产权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概述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是指人们就其智力劳动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通常是国家赋予创造者对其智力成果在一定时期内享有的专有权或独占权。知识产权从本质上说是一种无形财产权,他的客体是智力成果或者知识产品,是一种无形财产或者一种没有形体的精神财富,是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所创造的劳动成果。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1.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客体的非物质性是知识产权的本质特征[1]。 2.知识产权的基本特征:(1)专有性(2)地域性(3)时间性 二.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特点 1.我国知识产权法律建设起步较晚,但是起点较高,发展较快 我国在1982年就率先颁布了商标法,这是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迈出的第一步。1984年,我过又颁布了专利法,该法明确规定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并按照国际标准建立了审查制的专利局和严格的审查基准,有关专利保护的法律程序尽可能采取国际惯例,使我国工业产权保护制度很快步入了现代国际工业产权保护行列[2]。经过实践证明,我国用十年时间建立起来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与

知识产权的现状与思考

知识产权主要是指人们对其从事智力活动而产生的成果所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在我国虽然实行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晚,只有20多年的历史,但是发展的速度非常快。这20年里,我们形成了一个适合我国国情并且与国际规则接轨的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还建立起一个包括知识产权的行政审批、宣传培训、中介服务、学术研究等等在内的一个工作体系;也建立起一个行政与司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这也就是说一个包括法律体系、工作体系、执法体系的知识产权制度,我国在短短的20年里都把它建立起来了。在实际发展中,我国也保持了一个高速度。近些年来,我国的商标注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量都居世界第一位。2005年我国的商标申请量是58.8万件,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的申请分别是11万件。这都是居世界第一位的,而且与第二名拉开了很大距离。在这些年的科技发展中,我国也在各个领域,包括农业、制造业、高科技领域也拥有了自己的知识产权,但是综合看来我国在知识产权制度建设方面依然存在严峻的挑战,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的主要问题有:一、我国知识产权自主创新之路将艰难而漫长以专利为例,专利有三种: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其中技术门槛比较高的,或者说含金量比较高的专利是发明专利,它要经过严格的审查检索,最后合乎法律规定才给予授权。首先从数量上看,我国的发明专利申请量是13万件,这个数字在世界范围内虽然排前几位,但是被13亿人一除,我国的人均专利拥有量就很少了,我们的排位就到第八九十位了。另外,在这13万件专利中,其中一半来自外国的公司,主要是跨国公司,他们要在中国投资、进入中国市场,首先要确立自己的知识产权,并且国外公司在申请专利方面是非常活跃的;那么剩下一半专利来自国内,这一半中,大概有40%左右是个人申请,而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特别是我国的企业申请的专利只有60%多一点。也就是说剩下的4万多件专利中,又有一半左右的专利申请来自三资企业;剩下两万多件是国营企业、民营企业申请的。这两万多件与我们几百万家企业这个总数相比就很少了。其次看一下质量的分析。据统计,这么多年来,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本国人、本国企业申请的最集中的领域有:第一位是中药,国内申请占98%;第二位是软饮料,占96%;第三位是食品,占90%;第四位是汉字输入法,占79%。这是我们占优势的比较集中的领域。而来自国外的专利申请所集中的领域主要是高科技领域:第一位是无线电传输,占93%;第二位是移动通讯,占91%;其后为电视系统,占90%;半导体占85%;西药占69%;计算机应用占60%。从这里不难看出,国外申请的重点是放在了高技术领域,放在高端。国人申请100件专利,其中发明只有18件,82件是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外观设计就是产品的造型,实用新型就是关于产品结构上的一些改进、一些创新。而来自国外的申请,100件有86件是技术含量比较高的发明专利。这也是一个很鲜明的对比。在我国现在也有一些很好的企业非常重视知识产权,重视自主创新,重视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像深圳华为公司,它是专门制造通讯产品的一家民营企业,它的研发人员占员工总数的46%,是国内所有企业中申请发明专利最多的,累计申请国内专利3500件,同时向国外申请了400多件,注册商标也有600多件。另外像海尔、海信、青啤等,他们在自主知识产权方面做得也比较好,申请了很多专利,像海尔平均每天申请3件专利,每年1000多件,青岛啤酒也是一个很有名的驰名商标。但是这样的企业数量太少了。还有大量的企业没有自主创新,没有形成自己的核心技术。据统计,国内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核心技术的企业,仅占大约万分之三,有99%的企业没有申请专利,有60%的企业没有自己的商标。之所以在国际上造成了这样的影响,就是中国只是一个制造大国,在知识产权方面我们还处在一种比较落后的状态,很多人说我国的企业是有制造没有创造,有产权没知识。像我们国家民航客机,百分之百从国外进口,当然最近尝试制造商用民航客机。我国高端的医疗设备、半导体以及集成电路制造设备和光纤制造设备,基本上都是从国外进口的。很多重要的装备,制造产品的机器,都是从国外进口的,例如,石化装备的80%、数控机床和先进纺织设备的70%依赖进口,彩电、手机的

浅论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浅论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 知识产权的称谓来源于18世纪的德国,著名比利时法学家皮卡弟将知识产权概括为一切来自知识活动的权利,这一学说被广泛传播,得到许多国家和国际组织的承认。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如何界定,我国学术界各种观点和争论颇多。在这一点上笔者赞同郑学思先生的观点,即知识产权是智力成果的创造人或工商业活动中的标记所有人依法所享有的权利的统称,包括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和商标权等其它智力成果权。 (二)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独特的权利,主要有以下几种特征: 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非物质性的信息。非物质性的信息是一种精神财富,具有永久存续性、可复制性和可广泛传播性,可以同时被许多人使用,而且不能用控制物质财产的方式控制。 2、知识产权是对世权、支配权。知识产权的效力可以对抗一切人,即除权利人之外的任何人都负有不得侵害、干涉其权利的消极义务,而没有协助其实现权利的积极义务。知识产权权利人具有根据自己的意志,对权利的保护对象进行直接支配,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权利。 3、知识产权可分地域取得和行使 分地域取得指同一信息可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条件,同时或先后在不同的法域分别取得相应的知识产权。既然同一项信息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内分别取得多个知识产权,而且各法域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是相互独立的,所以,权利人可以在取得权利的不同地域范围内分别行使其权利。 4、知识产权具有可分授性 知识产权的权利人不仅可以在不同的法域分别行使其权利,而且可以在同一法域内同时或先后将知识产权相同的或不同的权能分别授予多人行使。 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作用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

知识产权保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护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知识产权,鼓励发明和其它智力成果的创造,提高公司知识产权管理、保护和运用的水平,增强公司市场竞争能力,促进科技进步,抵制不正当竞争,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 2、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计算机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技术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情情况制定本制度。 3、适用范围 公司所属各单位。 4、保护范围 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是指公司及所属单位的员工执行本单位的任务,利用本单位的名义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完成的智力成果所取得的知识产权。 执行本单位任务完成的智力成果:是指在本职工作中取得的智力成果以及履行本职工作以外由公司及所属单位交付的其它任务或者在退休、调动工作后一年内从事的与其在原单位承担本职工作或分配的任务有关的发明创造和技术成果。高科技成果可追朔至两年。 利用本单位名义:是指经本单位同意后,在对外交流合作或经济技术合同中使用本单位名称。 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是指利用公司及其所属单位的资金、设备、器材、零部件、原材料或者不对外公开的资料等。

5、本规定所保护的知识产权包括: 5.1专利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和国防专利; 5.2商标权:是指公司所拥有的在国内外注册的商标,包括产品商标和服务类商 标等; 5.3著作权:是指利用公司物质条件所创作并由公司所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产 品设计图纸、设备设计图纸及说明;重要的产品标准和技术管理标准,产品工艺资料,计算机软件;各种科研、试制技术总结报告,实验报告,科技论文,或由公司提供物质条件、资料等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创作的手册、图书、教材、摄影、录像、文字作品等的著作权。 5.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熟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 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济信息。包括被公司列为技术秘密的项目,如公司的发展战略、科技成果、专有技术信息、生产诀窍、产品配方、制作方法及生产工艺、经营渠道、客户名单、管理模式、投资计划、产销策略、货源情报、产品销售合同、财务报表、统计报表、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这里所称的具有实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是指该信息具有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 6、对员工非职务智力成果的保护,按国家相应法律、法规执行。 7、组织机构分工 公司设立知识产权保护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公司知识产权保护的方针政策; 研究、领导、协调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审批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工作规划、计划和各种规章制度;研究解决重大问题。 公司知识产公保护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管技术的副总经理担任副组长,成员由主管分工的副总经理、副总经济师、副总工程师、及研究院办公室、档案中心、公司办公室、办民品开发、企管、计划、人劳、财审等

1994年白皮书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状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新闻办公室 一九九四年六月·北京 目录 前言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二、中国具有高水平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制度 三、中国具有完备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执法体系 结束语 前言 中国是一个有着悠久文明历史的国家。中华民族蕴藏着极大的创造性,她创造的灿烂文化对人类文明的进程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数千年来中国众多杰出的科学家、发明家、文学家、艺术家曾以其辉煌的智力劳动成果为人类文明发展做出过巨大的贡献。 伴随着人类文明与商品经济发展,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诞生了,并日益成为各国保护智力成果所有者权益,促进科学技术和社会经济发展,进行国际竞争的有力的法律措施。由于历史上的种原因,从整体上看,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设起步较晚。但是,实行改革开放后,为了更快地发展社会生产力和推动社会全面进步,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促进与世界经济的接轨,中国加快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建设的步伐。从七十年代末至今的短短十几年间,中国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走过了一些发达国家通常需要几十年甚至上百年时间才能完成的立法路程

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体系,在知识产权的立法和执法方面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当前,知识产权保护成为国际间政治、经济、科学技术和文化交往中一个受到普遍关注的问题。围绕这个问题展开的国际间双边、多边的谈判,特别是关税与贸易总协定《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的达成,促使世界范围内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标准达到了一个新的水平。 在国际社会高度重视知识产权保护的今天,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立场是什么?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和执法的现状如何?中国采取了哪些措施承担知识产权保护的国际义务?有必要做一基本的介绍。 一、中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基本立场和态度 中国政府认为,知识产权保护制度对于促进科学技术进步、文化繁荣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和作用,它既是保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正常运行的重要制度,又是开展国际间科学技术、经济文化交流与合作的基本环境和条件之一。中国把保护知识产权作为改革开放政策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从七十年代末即着手制定有关法律、法规,同时积极参加相关国际组织的活动,加强与世界各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交往与合作。因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的建设,在初始阶段就显示了面向世界、面向国际保护水平的高起点。在改革开放的推动下,中国知识产立法速度之快,也是史无前例的。 1980年3月3日,中国政府向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递交了加入书。从1980年6月3日起,中国成为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成员国。 1982年8月23日,第五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并于1983年3月1日起施行。这是中国开始系统建立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一个重要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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