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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4 单位工程验收

4.1 一般规定

4.1.1 光伏发电工程单位工程工程应按土建工程、安装工程、绿化工程、安全防范工程、消防工程五大类进行划分。

4.1.2 单位工程由若干个分部工程构成,单位工程验收应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在分部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1.3 分部工程由若干个分项工程构成,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在分项工程验收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1.4 分项工程的验收应由监理工程师组织,并在施工单位自行检查评定合格的基础上进行。

4.1.5 单位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 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3 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应技术要求的规定。

4 观感质量验收符合要求。

4.1.6 单位工程验收组的组成及主要职责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单位工程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组建,由建设、设计、监理、施工、调试等有关单位负责人及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2 单位工程验收组主要职责应包括:

1)应负责指挥、协调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安装各阶段、各专业的检查验收工作。

2)应根据分部、分项工程进度及时组织相关单位、相关专业人员成立相应的验收检查小组,负责分部、分项工程的验收。

3)应听取工程施工单位有关工程建设和工程质量评定情况的汇报。

4)应对检查中发现的缺陷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单位限期整改。

5)应对单位工程进行总体评价,应签署符合本规范附录C要求的“单位工程验收意见书”。

4.1.7 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应及时向建设单位提出验收申请,单位工程验收组应及时组建各专业验收组进行验收。

4.1.8 单位工程验收工作应包括下列内容:

1 应检查单位工程是否符合批准的设计图纸、设计更改联系单及施工技术要求。

2 应检查各施工记录及有关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

3 应检查各主要工艺、隐蔽工程监理检查记录与报告等。

4 应按单位工程验收要求检查其形象面貌和整体质量。

5 应对检查中发现的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6 应对单位工程进行质量评定。

7 应签署“单位工程验收意见书”。

4.1.9 分部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

2 分部工程所含分项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的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

3 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4.2 土建工程

4.2.1 土建工程的验收应包括光伏组件支架基础、场地及地下设施和建(构)筑物等分部工程的验收。

4.2.2 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文件、质量控制、自检验收记录等有关资料应完整齐备。

4.2.3 光伏组件支架基础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混凝土独立(条形)基础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4的有关规定。

2 桩基础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2的有关规定。

3 外露的金属预埋件(预埋螺栓)应进行防腐处理。

4 屋面支架基础的轴线、标高、截面尺寸及垂直度以及预埋螺栓(预埋件)的尺寸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的规定。

4.2.4 场地及地下设施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场地平整的验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2 道路的验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3 电缆沟的验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电缆沟内应无杂物,盖板齐全,堵漏及排水设施应完好。

4 场区给排水设施的验收应符合设计的要求。

4.2.5 建(构)筑物的逆变器室、配电室、综合楼、主控楼、升压站、围栏(围墙)等分项工程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 50300、《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和设计的有关规定。

4.3 安装工程

4.3.1 安装工程验收应包括对支架安装、光伏组件安装、汇流箱安装、逆变器安装、电器设备安装、防雷与接地安装、线路及电缆安装等分部工程的验收。

4.3.2 设备制造单位提供的产品说明书、试验记录、合格证件、安装图纸、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及其清单等应完整齐备。

4.3.3 设备抽检记录和报告、安装调试记录和报告、施工中的关键工序检查签证记录、质量控制、自检验收记录等资料应完整齐备。

4.3.4 支架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固定式支架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固定式支架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的有关规定。

2)采用紧固件的支架,紧固点应牢固,不应有弹垫未压平等现象。

3)支架安装的垂直度、水平度和角度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 的有关规定。

5)对于手动可调式支架,高度角调节动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6)固定式支架的防腐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7)金属结构支架应与光伏阵地系统可靠连接。

2 跟踪式支架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跟踪式支架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50205 的有关规定。

2)采用紧固件的支架,紧固点应牢固,弹垫不应有未压平等现象。

3)当跟踪式支架工作在手动模式下时,手动动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4)具有限位手动模式的跟踪式支架限位手动动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5)自动模式动作应符合设计要求。

6)过风速保护应符合设计要求。

7)通、断电测试应符合设计要求。

8)跟踪精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9)跟踪控制系统应符合设计要求。

4.3.5 光伏组件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伏组件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伏组件安装应按设计图纸进行,连接数量和路径应符

合设计要求。

2)光伏组件的外观及接线盒、连接器不应有损坏现象。

3)光伏组件间接插件连接应牢固,连接线应进行处理,整

齐、美观。

4)光伏组件安装倾斜角度偏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

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的有关规定。

5)光伏组件边缘高差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光伏电站施工

规范》GB 50794的有关规定。

6)方阵的绝缘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布线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伏组件串、并联方式应符合设计要求。

2)光伏组件串标识应符合设计要求。

3)光伏组件串开路电压和短路电流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光伏电站施工规范>GB 50794的有关规定。

4.3.6 汇流箱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箱体安装位置应符合’发计图纸要求。

2汇流箱标识应齐全。

3箱体和支架连接应牢固。

4采用金属箱体的汇流箱应可靠接地。

5 安装高度和水平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7逆变器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设备的外观及主要零、部件不应有损坏、受潮现象,元器件

不应有松动或丢失。

2对调试记录及资料应进行复核。

3设备的标签内容应符合要求,应标明负载的连接点和极

性。

4逆变器应可靠接地。

5逆变嚣的交流侧接口处应有绝缘保护。

6所有绝缘和开关装置功能应正常。

7散热风扇工作应正常。

8逆变器通风处理应符合设计要求。

9逆变器与基础间连接应牢固可靠。

10逆变器悬挂式安装的验收还应符合下列要求:

1)逆变器和支架连接应牢固可靠。

2)安装高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3)水平度应符合设计要求。

4.3.8 电气设备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变压器和互感器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48的有关规定。

2 高压电器设备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的有关规定。

3低压电器设备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的有关规定。

4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的有关规定。

5 光伏电站监控系统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线路敷设路径相关资料应完整齐备。

2)布放线缆的规格、型号和位置应符合设计要求,线缆排列应整齐美观,外皮无损伤;绑扎后的电缆应互相紫密靠拢,外观平直整齐,线扣间距均匀、松紧适度。

3)信号传输线的信号传输方式与传输距离应匹配,信号传输质量应满足设计要求。

4)信号传输线和电源电缆应分离布放,可靠接地。

5)传感器、变送器安装位置应能真实地反映被测鳖值,不应受其他因素的影响。

6)监控软件功能应满足设计要求。

7)监控软件应支持标准接口,接口的通信协议应满足建立上一级监控系统的需要及调度的要求。

8)监控系统的任何故障不应影响被监控设备的正常工作。

9)通电设备都应提供符合相关标准的绝缘性能测试报告。

6 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继电保护和安全自动装置技术规程》GB/T 14285的有关规定。

7 调度自动化系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系统调度自动化设计技术规程》DL/T 5003和电力二次系统安全防护规定的有关规定。

8 无功补偿装置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的有关规定。

9 调度通信系统的技术指标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力系统通信管理规程》DL/T 544和《电力系统通信自动交换网技术规范》DL/T 598的有关规定。

10 检查计鳖点装设的电能计量装置,计量装置配置应符合现行行业标准《电能计量装置技术管理规程》DL/T 448的有关规定。

4.3.9 防雷与接地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光伏方阵过电压保护与接地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光伏方阵过屯压保护与接地的验收应依据设计的要求进行。

2)接地网的埋设和材料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

3)连接处焊接应牢固、接地网引出应符合设计要求。

4)接地网接地电阻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的防雷与接地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的有关规定。

3 防雷与接地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7的有关规定。

4.3.10线路及电缆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架空线路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3 或<110~500kV架空电力线路施T及验收规范》GB 50233的有关规定。

2光伏方阵直流电缆安装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直流电缆规格应符合设计要求。

2)标志牌应装设齐全、正确、清晰。

3)电缆的固定、弯曲半径、有关距离等应符合实际要求。

4)电缆连接接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 的有关规定。

5)直流电缆线路所有接地的接点与接地极应接触良好,接地阻值应符合设计要求。

6)防火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3交流电缆安装的验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设施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的有关规定。

4.4绿化工程

4.4.1设计图纸、设计变更、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文件控制、自检控制、自检验收记录等资料应完整齐备。

4.4.2 场区绿化和植被恢复情况应符合设计要求。

4.5安全防范工程

4. 5.1设计文件及相关图纸、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文件、质量控制、自检验收记录及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试运行报告等资料应完整齐备。4.5.2安全防范工程的验收应符合下列要求:

1 系统的主要功能和技术性能指标应符合设计要求。

2 系统配置,包括设备数量、型号及安装部位,应符合设计要求。

3 工程设备安装、管线敷设和隐蔽工程的验收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 50348的有关规定。

4.6 消防工程

4.6.1 设计文件及相关图纸、施工记录、隐蔽工程验收文件、质量控制、自检验收记录等资料应完整齐备。

4.6.2 消防工程的设计图纸应已得到当地消防部门的审核。

4.6.3 消防工程的验收应符合设计要求:

1 光伏电站消防应符合设计要求。

2 建(构)筑物构件的燃烧性能和耐火极限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的有关规定。

3 屋顶光伏发电工程,应满足建筑物的防火要求。

4 防火隔离措施应符合设计要求。

5 消防车道和安全疏散措施及火灾自动报警应符合设计要求。

6 光伏电站消防给水、灭火措施及火灾自动报警应符合设计要求。

7 消防器材应按规定品种和数量摆放齐备。

8 安全出口标志灯和火灾应急照明灯具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消防安全标志》GB 13495和《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 17945 的有关规定。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doc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 总则 1.本规范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入电网的光伏发电新(扩)建工程。 2 光伏发电工程一般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验收,但对于规模较小的光伏发电工程四个阶段验收可以简化,可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三个阶段验收,相应的验收组织、验收流程和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3除国家或相关行业有特殊要求外,采用的标准系指验收时国家或相关行业已颁发执行的标准。 “批准”文件是指按照该工程项目管理权限,经过有关部门或单位的正式批准。超越上述权限单位所批准的各种文件不能作为验收依据。 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依据,在本规范附录中已一一列出,在验收时应以此对照检查。 4确定验收主持单位,并主持验收工作,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2 基本规定 1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依据。 2 本条规定了工程验收的主要内容。 3 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其处理原则应由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协商确定。主任委员(组长)对争议问题有裁决权,若1/2以上的委员(组员)不同意裁决意见时,应报请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或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决定。 4 参照其他电力建设工程,在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人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防止光伏发电工程类似事件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再次强调应经过验收后方可投人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5 本着分工明确、便于管理的原则,由建设单位负责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有关单位按要求配合。

光伏电站验收标准

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验收考核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确保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在现场安装调试完成后,综合检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的安全性、功率特性、电能质量、可利用率和噪声水平,并形成稳定生产能力,制定本验收标准。 第二章验收标准 第一条编制依据 (一)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验收规范CGC/GF003.1-2009 (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 (三)建筑结果荷载规范GB50009-2001 (四)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GB50150 (五)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 (六)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71 (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4 (八)电器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7 (九)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 (十)光伏组件(PV)安全鉴定第一部分:结构要求GB/T20047.1-2006

(十一)光伏系统性能监测测量、数据交换和分析导则GB/T20513-2006 (十二)(所有部分)交流1000V和直流1500V以下低压配电系统电气安全-防护措施的试验测量或监控设备GB/T18216 (十三)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GB/T19939 (十四)光伏(PV)系统电网接口特性GB/20046 (十五)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IEC:61215 2005 (十六)并网光伏发电系统文件、试运行测试和检查的基本要求ICE:62446:2009 (十七)保护装置剩余电流动作的一般要求ICE/TR60755:2008 (十八)400V以下低压并网光伏发电专用逆变器技术要求和试验方法CNCA/CTS0004-2009 (十九)太阳能光伏发电运行规程 (二十)电力建设施工及验收技术规程DL/T5007 (二十一)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技术说明书、使用手册和安装手册 (二十二)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订货合同中的有关技术性能指标要求 (二十三)太阳能光伏发电系统基础设计图纸与有关标准 第二条验收组织机构 太阳能光伏发电工程调试完成后,建设单位组建验收领导小

DLT5191-2004_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

DLT5191-2004_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范ICS27.180 F22 备案号:J356-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 工程验收规程 Code of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on wind power plant project 2004-03-09发布 200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前言………………………………………………………….? 1范围…………………………………………………………l 2规范性引用文件 (2) 3总则 (3) 4工程验收依据 (5) 5工程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7 5(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 (7) 5(2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7 5(3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组成及职责...........................9 5(4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lO 5(5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职责 (10)

6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13) 6(1一般规定.........................................................13 6(2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13 6(3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16 6(4场内电力线路工程验收.......................................20 6(5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验收..............................2l 6(6交通工程验收................................................22 7工程启动试运验收................................................24 7(1一般规定.........................................................24 7(2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验收.................................24 7.3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25 8工程移交生产验收................................................29 9工程竣工验收 (31) DL/T5191-2004 附录A(资料性附录)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3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内容与格式..............................38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内容与格式 (40) 条文说明 (43) 前言

建筑工程施工验收规范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 代建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方案(草案) 为切实加强和规范政府投资代建项目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xxx 号代建文以及相关法律、法规、《工程代建委托合同》《建设工程监理合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等的规定,本着有利操作、、、有利监控、职责、程序明确、提高办事效率的原则,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现就工程竣工验收有关事宜制订如下方案:一、组织安排、分工职责(一)、组织与安排由东恒国际集团代建办(以下简称代建办)牵头并组织安排竣工验收工作,拟定参加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有:省发、省财、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项目使用单位(海关)、勘察单位、设计单位、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二)、分工及职责工程竣工验收分为现场验收和资料验收,相关单位分别安排专业技术人员或专业人员参加竣工验收。 1、现场验收组现场验收组由代建办、行业主管部门、勘察、设计、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由代建办的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对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的质量实施检查验收,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 2、资料验收组资料验收组由代建办、省发、省财、审计部门等单位派遣专业人员组成,由代建办工作人员任组长。其职责是按工程决算、审计、存档等有关规定审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所需要的资料(按工程性质的区别,准备不同资料)是否符合要求,重点审查工程计量书、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工程验收主审材料、产品(材料)质量证明文件、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检验(测)报告、实验报告等资料,并按规定出具评审、整改意见。二、工程竣工验收的条件及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条件: 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 2、施工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了检查,确认工程质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并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应经项目经理和施工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3、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了质量评估,具有完整的监理资料,并提交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工程质量评估报告应经总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4、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检查,并提出质量检查报告。质量检查报告应经该项目勘察、设计负责人和勘察、设计单位有关负责人审核签字。 5、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管理资料。 6、有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 7、已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8、有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9、城乡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已对该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并出具认可文件。 10、有公安消防、环保等部门出具的认可文件或者准许使用文件。 1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委托的工程质量监督机构等有关部门责令整改的问题已全部按要求整改完毕。(二)、工程竣工验收程序: 1、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先进行自检。在自检时,施工单位应充分听取监理、使用单位(主管部门)等的整改意见。完成初验存留问题的整改或达成一致意见后,施工单位向代建办提交工程竣工验收申报告,申请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须经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 2、东恒代建办收到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后,对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的工程,组织勘察、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1总则 1.0.1为确保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指导和规范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人电网的地面和屋顶光伏发电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验收,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工程应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1.0.4各阶段验收应按要求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并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1.0.5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发电工程photovoltaic power project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与公共电网有电气连接的工程实体,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等电气设备、监控系统和建(构)筑物组成。 2.0.2光伏电站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按电网调度部门指令向公共电网送电的电站,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开关、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等一次设备和继电保护、站内监控、调度自动化、通信等二次设备组成。 2.0.3光伏发电单元photovoltaic power unit 光伏电站中,以一定数量的光伏组件串,通过直流汇流箱多串汇集,经逆变器逆变与隔离升压变压器升压成符合电网频率和电压要求的电源。这种一定数量光伏组件串的集合称为光伏发电单元。 2.0.4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5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由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构成的植物种植工程。 2.0.6安全防范工程security and protection engineering 以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和防范重大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3基本规定 3.0.1工程验收依据应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 2有关主管部门的规定。 3经批准的工程立项文件、调整概算文件。 4经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相应的工程变更文件。 3.0.2工程验收项目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检查工程是否按照批准的设计进行建设。 2检查已完工程在设计、施工、设备制造安装等过程中与质量相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和签证归档情况。 3检查施工安全管理情况。 4检查工程是否具备运行或进行下一阶段工作的条件。 5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情况。 6对验收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7对工程建设作出评价和结论。 3.0.3工程验收结论应经验收委员会(工作组)审查通过。 3.0.4当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应及时组织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工程不得交

光伏电站土建施工验收标准

光伏电站建、构筑物施工验收标准

光伏电站建、构筑物施工验收标准 1目的范围 为加强公司项目建设规范化、标准化,健全项目建设管理,保证项目建设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光伏电站项目建(构)筑物的施工验收。 2规范性引用文件 《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50300-2001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2-2002 《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3-2002 《钢筋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4-2002 《普通混凝土用砂质量标准及检验方法》52-92 《屋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7-2002 《建筑地面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09-2002 《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10-2001 《建筑给水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242-2002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50303-200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50150 3验收标准及施工要求 3.1土方开挖 3.1.1土方开挖前,应摸清地下管线等障碍物,并应根据施工方案的要求,将施工区域内的地上、地下障碍物清除和处理完毕。 3.1.2建筑物或构筑物的位置或场地的定位控制线(桩),标准水平桩及基槽的灰线尺寸,必须经过检验合格,并办完预检手续。 3.1.3熟悉图纸,做好技术交底。 3.1.4基坑、基槽、管沟和场地的基土土质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3.1.5允许偏差项目 1 / 20

3.1.6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相一致,并遵循“开槽支撑,先支撑后挖,分层开挖,严禁超挖”的原则。 3.1.7基坑(槽)、管沟的挖土应分层进行。在施工过程中基坑(槽)、管沟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降水设施。 3.1.8基坑(槽)、管沟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3.1.9施工过程中容易出现的质量问题及问题分析: 基坑(槽)回填土沉陷(基坑、槽回填土局部或大片出现沉陷,造成散水坡空鼓下沉)。 3.1.9.1产生原因: 3.1.9.1.1基坑槽中的积水淤泥杂物未清除就回填,或基础两侧用松土回填,未经分层夯实。 3.1.9.1.2 基槽宽度较窄,采用手工夯填,未达到要求的密实度。 3.1.9.1.3回填土料中干土块较多,受水浸泡产生沉陷,或采用含水量大的粘性土、淤泥质土、碎块草皮作填料,回填密实度不符合要求。 3.1.9.1.4回填土采用水沉法沉实,密实度大大降低。 3.1.9.2防治措施:回填之前排净槽中积水,将淤泥、松土、杂物清理干净。回填土按要求采取严格分层回填、夯实。控制土料中不得含有直径大于5的土块及较多的干土块,严禁用水沉法回填土料。 3.2土方回填 3.2.1压实填土包括分层压实和分层夯实的填土。当利用压实填土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时,在平整场地前,应根据结构类型、填料性能和现场条件等,对拟压实的填土提出质量要求。未经检验查明以及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压实填土,均不得作为建筑工程的地基持力层。 3.2.2土方回填前应清除基底的垃圾、树根等杂物,抽除坑穴积水、淤泥,验收基底标高。如在耕植土或松土上填方,应在基底压实后再进行。 3.2.3 对填方土料应按设计要求验收后方可填入。

风力发电机组出质保验收技术规范

CGC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认证技术规范 CGC/GF 030:2013 CNCA/CTS XXXX-2013 风力发电机组出质保验收技术规范 2013-××-××发布2013-××-××实施 北京鉴衡认证中心发布

目次 前言....................................................................................................................................... I I 引言...................................................................................................................................... I II 1 目的和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及定义 (1) 4 验收依据 (2) 5 验收过程 (3) 6 验收内容和方法 (3) 6.1文档资料验收 (3) 6.2单台机组验收 (4) 6.2.1一致性检查 (4) 6.2.2机组运行数据分析 (5) 6.2.3机组及主要部件检查 (6) 6.2.4附属设备 (6) 6.3其他验收项目 (7) 6.3.1应用软件 (7) 6.3.2专用工具、备品备件及消耗品 (7) 7 验收结论与整改要求 (7) 7.1验收结论 (7) 7.2整改要求 (8) 7.3遗留问题 (8) 8 验收报告 (8) 附录A质保期满验收所需资料清单 (9) 附录B功率曲线和发电量考核方法 (10) 附录C可利用率考核方法 (14) 附录D机组部件检查方法 (17) D.1整体情况检查 (17) D.2主要系统检查 (17) D.3主要部件检查 (20)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完整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行业标准 SL 223—2008 2008-06-03 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发布 前言 依据水利部《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水利部令第30 号)等有关文件,按照《水利技术标准编写规定》(SL 1—2002)的要求,对《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进行修订。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共9 章15 节146 条和25 个附录,主要内容有:——验收工作的分类; ——验收工作的组织和程序; ——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和验收成果性文件; ——验收所需报告和资料的制备; ——验收后工程的移交和验收遗留问题处理。 对SL 223—1999 进行修订的主要内容为: ——对验收工作的名称重新进行划分和归类; ——对规程结构进行调整; ——增加工程验收的监督管理章节; ——调整单位工程验收内容; ——增加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内容;

——调整阶段验收内容,增加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调整竣工验收内容,取消初步验收,增加竣工验收自查、工程质量抽样检测、竣工验收技术鉴定以及竣工技术预验收; ——增加工程移交以及遗留问题处理章节。 本标准所替代标准的历次版本为: ——SL 184—86 ——SL 223—1999 本标准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本标准主持机构: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解释单位:水利部建设与管理司 本标准主编单位:中水淮河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水利部淮委规划设计研究院) 本标准参编单位:水利部水利建设与管理总站 中水淮河安徽恒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水利部淮委水利水电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四川省紫坪铺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本标准出版、发行单位:中国水利水电出版社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唐涛韦志立司毅军伍宛生江瑞勇何建新 宋崇能王韶华宋彦刚邓良胜张忠生 本标准审查会议技术负责人:何文垣 本标准体例格式审查人:窦以松 目次

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规范标准

分布式光伏项目验收规范标准 1、范围 为更好地指导和规范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的项目验收,特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安装于建(构)筑物屋顶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在工程竣工验收和电网公司并网接入验收均完成后,对项目进行整体的验收。本规范适用于提供家庭生活起居用的居住建筑屋顶之上建设的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以及除户用光伏应用以外,包括工业建筑、办公建筑、商业建筑、旅游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交通运输类建筑等屋顶之上建设的非户用分布式光伏应用项目。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50794《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 GB50797《光伏电站设计规范》 GB50026《工程测量规范》 GB50303《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砌体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5《钢结构工程施工及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7《屋面工程质量验收规范》 GB50217《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 GB50601《建筑物防雷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 GB50057《建筑物防雷与设计规范》 GB/T9535《地面用晶体硅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8911《地面用薄膜光伏组件设计鉴定和定型》 GB/T19964《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技术规定》 GB/T50796《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GB/T50319《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DB33/T2004《既有建筑屋顶分布式光伏利用评估导则》 DL/T5434《电力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CECS31:2006《钢制电缆桥架工程设计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接入电网电压等级35千伏及以下,且单个并网点总装机容量不超过6兆瓦,在建(构)筑物的屋顶上建设,且在本台区内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项目。 3.2光伏连接器 用在光伏发电系统直流侧,提供连接和分离功能的连接装置。 4、验收组织及流程 4.1项目验收由业主方组织安排,项目总承包单位配合,验收小组负责执行。 4.1.1项目单位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1)对于非户用项目,项目投资方、设计方、施工方、监理方、运维方和屋顶业主单位应派代表共同参加。 2)对于户用项目,项目投资方、实施方、运维方和屋顶业主应派代表共同参加。 4.1.2验收小组的组成应符合下列要求: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土建执行计划记录表格)

XXXXXXXX风电场工程 土建及安全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编制人: 审核人: 批准人: XXXXXXXXXXX工程公司 XXXX风电项目部 编制日期:二0一X年X月X日

风电场工程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 前言 (1) 第一章:110KV升压站建筑工程施工 (4) 第二章:风机基础工程施工 (11) 第三章:110KV升压站及风电场土建安全施工工程 (13)

前言 为加强XXXXXXXXX风电场工程建设过程控制,强化质量安全责任,规范质量安全行为,确保工程建设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保证工程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本标准由如下部分组成: 《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增补版) 《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8.25)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1)房屋建筑部分(2009版) (2)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2008版) 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一、强条的实施 1、强制性条文与强制性标准的其它条款都应认真执行,对违反强制性条文规定者,无论其行为是否一定导致事故的发生,都将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81号令的规定进行处罚,即“事前查处”。 2、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3、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4、工程项目开工前,施工单位应按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编制《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经内部审批后,报监理单位审核,建设单位批准执行,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见表1。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_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2008_条文说明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目次 1 总则 (88) 3 分部工程验收 (88) 4 单位工程验收 (89) 5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89) 6 阶段验收 (89) 6.1 一般规定 (89) 6.2 枢纽工程导(截)流验收 (90) 6.3 枢纽工程下闸蓄水验收 (90) 6.5 水电站(泵站)机组启动验收 (90) 6.6 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91) 86

附录Q 竣工验收主要工作报告内容格式 (94) Q.1 工程建设管理工作报告 (94) Q.3 工程施工管理工作报告 (95) Q.4 工程设计工作报告 (95) Q.5 工程建设监理工作报告 (96) Q.6 工程运行管理工作报告 (96) Q.7 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96) Q.8 工程安全监督报告 (97) 附录T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97) 87

1 总则 1.0.1《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颁布以来,在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验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2006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四十七条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验收主要工作以及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性文件等具体要求,按照有关验收规程执行”。按上述要求对原规程进行修订,形成本规程。 1.0.2本规程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财政参与投资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但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大中小型具体划分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有关规定,或按照国家依据工程投资规模划分大中小型工程的标准执行。 小型工程在参照执行时,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或将有关报告内容合并,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1.0.3按验收主持单位进行验收工作的分类,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1.0.4项目法人作为施工合同主体,其验收工作应以施工合同作为依据。 1.0.5 比原规程增加了检查工程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的要求。 1.0.9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入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防止类似事件的出现,及时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强调必须要经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1.0.12 提供资料是指需分发给所有技术验收专家组专家和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备查资料是指按一定数量准备,放置在验收会场,由专家和委员根据需要进行查看的资料。 1.0.13原规程关于验收资料的纸张规格为16开。按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条明确采用国际标准A4的纸张规格。 3 分部工程验收 3.0.1本条与原规程的主要变化是,为明确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将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由必须参加验收,改为自愿参加验收。 88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50796-2012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GB/T 50796-2012) 1总则 1.0.1为确保光伏发电工程质量,指导和规范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通过380V及以上电压等级接人电网的地面和屋顶光伏发电新建、改建和扩建工程的验收,不适用于建筑与光伏一体化和户用光伏发电工程。 1.0.3光伏发电工程应通过单位工程、工程启动、工程试运和移交生产、工程竣工四个阶段的全面检查验收。 1.0.4各阶段验收应按要求组建相应的验收组织,并确定验收主持单位。 1.0.5光伏发电工程的验收,除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2术语 2.0.1光伏发电工程photovoltaic power project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与公共电网有电气连接的工程实体,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等电气设备、监控系统和建(构)筑物组成。 2.0.2光伏电站photovoltaic power station 指利用光伏组件将太阳能转换为电能、并按电网调度部门指令向公共电网送电的电站,由光伏组件、逆变器、线路、开关、变压器、无功补偿设备等一次设备和继电保护、站内监控、调度自动化、通信等二次设备组成。 2.0.3光伏发电单元photovoltaic power unit 光伏电站中,以一定数量的光伏组件串,通过直流汇流箱多串汇集,经逆变器逆变与隔离升压变压器升压成符合电网频率和电压要求的电源。这种一定数量光伏组件串的集合称为光伏发电单元。 2.0.4观感质量quality of appearance 通过观察和必要的量测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2.0.5绿化工程plant engineering 由树木、花卉、草坪、地被植物等构成的植物种植工程。 2.0.6安全防范工程security and protection engineering 以保证光伏电站安全和防范重大事故为目的,综合运用安全防范技术和其他科学技术,为建立具有防入侵、防盗窃、防抢劫、防破坏、防爆安全检查等功能(或其组合)的系统而实施的工程。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工程验收规程ICS27.180 F22 备案号:J356-2004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行业标准 P DL/T5191-2004 风力发电场项目建设 工程验收规程 Code of construction acceptance on wind power plant project 2004-03-09发布 2004-06-01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 1 前言………………………………………………………….? 1范围…………………………………………………………l 2规范性引用文件……………………………………………2 3总则…………………………………………………………3 4工程验收依据………………………………………………5 5工程验收组织机构及职责…………………………………7 5,1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领导小组组成及职责………………7 5,2工程整套启动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7 5,3工程移交生产验收组组成及职责………………………9 5,4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组成及职责………………………lO 5,5工程建设相关单位职责…………………………………10 6单位工程完工验收…………………………………………13 6,1一般规

定.........................................................13 6,2风力发电机组安装工程验收.................................13 6,3升压站设备安装调试工程验收..............................16 6,4场内电力线路工程验收.......................................20 6,5中控楼和升压站建筑工程验收..............................2l 6,6交通工程验收................................................22 7工程启动试运验收................................................24 7,1一般规定.........................................................24 7,2单台机组启动调试试运验收.................................24 7.3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25 8工程移交生产验收................................................29 9工程竣工验收 (31) 2 DL/T5191-2004 资料性附录) 单位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附录A( 内容与格式…………………………34 附录B(资料性附录) 工程整套启动试运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36 附录c(资料性附录) 工程移交生产验收交接书 内容与格式…………………………38 附录D(资料性附录) 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 内容与格式..............................40 条文说明 (43) 3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新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规范 1、新版标准规范编制提出“验评分离,强化验收,完善手段,过程控制”的十六字方针。 2、为了加强建筑工程质量管理,统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制订了《建 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 3、检验批:按同一的生产条件或规定的方式汇总起来供检验用的,由一定数量样本组成的检 验体。 4、主控项目:建筑工程中对安全、卫生、环境保护和公共利益起决定性作用的检验项目。 5、一般项目:除主控项目以外的检验项目。 6、抽样检查:按照规定的抽样检查,随机地从进场的材料、构配件、设备或建筑工程检验项 目中,按检验批取一定数量的样本所进行的检验。 7、抽样方案:根据检测项目的特性所确定的抽样数量和方法。 8、观感质量:通过观测和必要的测量所反映的工程外在质量。 9、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 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 10、涉及结构安全的试块、试件以及有关材料,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1、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测,并应共同确认。 12、检验批的质量检验,应根据检测项目的特点在下列抽样方案中进行选择:对重要的检测 项目当(尚)可采用简易快速的检测方法时,可选用全数检验方案。经实践检测的有效的抽 样方案。 13、建筑规模较大的单位工程,可将其能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部分分为一个单位工程。 14、分项工程应按主要工种、材料、施工工艺、设备类别等进行划分。 15、检验批可根据施工及质量控制和专业验收需要按楼层、施工段、变形缝等进行划分。 16、室外工程可根据专业类别和工程规模划分单位(子单位)工程。 17、检验批合格质量应符合下列规定:1、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的质量经抽样检验合格。2、具有完整的施工操作依据、质量检查记录。 18、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项工程所含的检验批均应符合合格质量的规定。 2、分项工程所含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应完整。 19、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分部(子分部)所包含的分项工 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完整。3、地基和基础、主体结构和设备安装等分 部工程有关安全及功能检验和抽样检测结果应符合有关规定。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20、单位(子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应符合下列规定:1、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子单位)工程所包含 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 21、当建筑工程质量不符合要求时,应按下列规定进行处理:1、经返工重做或更换器具、设 备的检验批,应重新进行验收。2、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能够达到设计要求的检验批, 应予以验收。3、经由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鉴定达不到设计要求,但经原设计单位核算认可能 够满足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的检验批,应予以验收。4、经返修或加固的分项、分部工程,虽 然改变外形尺寸但仍能够满足安全使用要求,可按技术处理方案和协商文件进行验收。 22、通过返修或加固处理仍不能满足安全使用要求的分部工程、单位(子单位)工程,严禁 验收。 23、当参加验收各方对工程质量验收意见不一致时,可请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工程质量 监督机构协调处理。

光伏发电工程规程规范

光伏发电工程的规程规范 - 1 - / 14 目次 综合性技术管理规程、规定············· 建筑工程····················· 安装工程································相关的技术管理规程、规定 光伏发电工程··································相关的设计标准 工程建设管理性文件和规定·············法

规······················综合性施工管理文件·························· 3.2.1 工程项目管理性文件·3.2.2 质量监督管理性文件··········· 3.2.3 监理、监造管理性文件···················电力可靠性评价管理性文件3.2.4 ················资质性管理文件··········· 3.3.1 企业资质管理性文件·人员执业资格管理性文件··········3.3.2 ················环保管理性文件················安全管理性文件 消防设计、施工、验收文件··········· 档案管理性文件················ 编替代标准称标准号文号标准名号综合性技术管理规程、规定—光伏发电站设计规范 安装工程相关的技术管理规程、规定 2.1.1 光伏发电工程光伏发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规范——光伏发电站施工规范光伏电站太阳跟踪系统技—术要求—光伏发电站防雷技术规程 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 —光伏系统并网技术要求光伏发电站接入电力系统—— 技术规程光伏发电站接入电网检测—规程光伏发电系统接入配

房屋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建筑工程验收标准 为统一园区所有房屋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加强施工过程中的质量管理,提高工程观感质量,依据《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01)和建筑工程各专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制定本交房标准。 各房屋工程竣工验收除应满足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及合同约定的标准外,还应达到如下标准: 一、建设完成标准 见交房标准。 二、楼地面 1、水泥砂浆(或混凝土)面层的强度达到设计要求。 2、地面方正,误差不超过10㎜;阴阳角线顺直整齐;各功能房间标高符合设计要求;表面平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 3、卫生间:楼地面坡度、坡向合理,符合设计要求,不得有倒泛水和积水现象;卫生间与相连接(无防水要求)的楼地面之间的高差满足设计要求且不得小于30㎜,高差线应顺直。 4、相邻房间楼地面之间有高差的,其高差线应顺直。 5、面层表面拉毛,要求色泽纹理一致;面层密实,无空鼓、裂纹、起砂及粘结污染,表面整洁。 6、室内洁净无垃圾、无异味。 三、室内墙面、顶棚 1、抹灰层无空鼓、起砂,面层无裂缝、爆灰、污染现象且强度符合设计要求。 2、顶棚、墙面的表面平整度及墙面的立面垂直度允许偏差控制在3㎜以内,达到高级抹灰要求(二次吊顶的空间除外);房间净高满足设计要求,其同一房间内的高低差控制在10㎜以内;同一自然间内房间应方正,其房间长宽两端尺寸偏差应控制在10㎜以内。 3、各阴阳角方正、顺直,无破损、无明显修补现象;各护角、空洞、槽、盒周围的表面平整、界面线条顺直;管道后面的抹灰层表面平整。 4、卫生间面层:水泥砂浆表面拉毛,要求颜色均匀、抹纹一致。 5、除卫生间以外的其他房间,面层为混合砂浆原浆收面(或以图纸设计、售房合同为准),要求表面颜色均匀、无抹纹。外墙、顶棚不得有渗水现象。 四、门窗工程

光伏电站验收申请及验收报告

工程竣工预验收报验申请表 监B7-3 致:深圳市昊源建设监理有限公司(监理单位): 我方已按合同和设计要求全部完成了娄星区省级扶贫村光伏电站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工程,经自检合格,请审查验收。 附件:□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页)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页) 施工项目部(盖章) 项目经理(签字) 日期: 预验收意见: □报验表格填写不符合要求,现予退回。请重新填写报验。 □工程质量控制资料达不到验收要求,现予退回。请按审查附件要求抓紧完善后再行填表报验。 □工程实物达不到验收质量要求,请按审查附件要求抓紧完善后再行填表报验。 □工程总体质量基本达到验收标准,请继续做好质量整改和成品保护,准备参加建设单位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并报建设单位。 □附件:号监理通知单 监理工程师(签字) 总监理工程师(签字) 日期: 签收人施工单位: 日期: 监理单位: 日期: 建设单位: 日期:

分布式并网光伏发电项目验收和调试报告 项目名称工程地址 建设单位施工单位 项目装机规模kw 并网电压V 主体工程完工时间年月日验收日期年月日验收当日天气验收时间时分 以下由现场验收人员填写 第一部分:光伏组件及固定支架现场检验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标准检验记录 1 光伏组件组件数量 2 组件串数 3 无破损或明显变形 4 开路电压测量值(v) 5 固定支架支架安装牢固、可靠 6 支架防腐符合标准 7 与支架固定处屋面做防水处理(若存在) 8 防雷检查组件与支架需有防雷措施 第二部分:综合布线现场检验 1 直流侧电缆电缆型号 2 电缆根数 3 走线合理不杂乱 4 无明显暴露在外的部分 5 交流侧电缆电缆型号 6 电缆根数 7 走线合理不杂乱 8 无明显暴露在外的部分 第三部分:交直流配电箱现场检验 1 外观检查外观无破损、箱体无明显变形 2 箱内检查箱内无碎屑或遗留物等 3 内部元器件元器件无松动、脱落 4 开关分合闸检查开关分合闸灵活可靠 5 接地检查需有可靠接地 6 防雷检查直流侧与交流侧均有防雷设施第四部分:逆变器现场检验 1 本体检查厂家 2 型号 3 外观检查外观无划痕,柜体无明显变形 4 安装检查安装牢固、可靠 5 电气连接检查连接牢固,无松动 6 开关分合闸检查开关分合闸灵活可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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