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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陕西省榆林市精神卫生研究所寇耀时刘靖宇

我国目前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1600万人,年发病率约30‰[1]。卫生部2000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指出,部分城市前十名主要疾病死亡率及死因构成显示,精神病位列第九。所造成的负担占我国疾病总负担的首位,精神疾病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我们身心健康的疾病,同时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1]。精神疾病所导致的患者的非理智行为,不仅威胁着患者自身的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患者周围人群和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临床护理过程中,经常采用约束的方法来保护患者,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护性约束还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精神患者冲动、自杀、伤人、毁物等激烈的危险行为,是精神科的一种非常必要的护理行为[2]。

1保护性约束的概念

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疗护理这类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3]。

精神科专家贾宜诚[4]强调不容许使用“紧身衣”锁链一类野蛮工具进行长期约束。约束保护术是一项规范的精神科特殊护理操作技术,不是一种简单的捆绑技术,包含着一定的医疗风险[3]。

2约束保护的作用和应用原则约束保护一直是辅助治疗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急性精神科病房中患者的不合作行为,冲动暴力、逃跑、自伤、破坏规则及拒药会造成工作人员和病员的应激和伤害,而约束保护作为急性医学干预手段,可减少不合作事件的发生,加强自身行为控制[5]。分析表明,约束保护不仅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还可避免患者伤害他人、物品或自伤、自杀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6,10]。

谢斌等[7]建议约束保护的应用原则:(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的危害性;(2)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3)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

3临床约束对象调查分析发现:由精神症状导致的行为障碍者,如运动性兴奋、损物、自伤、自杀[8]、口头威胁、徒手攻击和持物攻击伤人的患者[9]。抗癫痫类等药物的不良作用导致患者意识上的混乱,平衡能力受到影响者[6]。

在老年精神科多用于痴呆、运动灵活性欠佳或有行为问题的患者,原因是患者步态不稳以及有摔伤的危险[9]。此外,针对有意识障碍、躁动、谵妄等症状的老年人,约束保护可提高其治疗依从性,防止意外的发生[10]。

4保护性约束护理的措施

对于发生冲动、伤人、毁物、自杀、自伤的患者护士应及时应对,冷静思考如何控制病区秩序,保持病区稳定,并同时通知病区其他医务人员,有序疏散隔离其他患者,以免造成他人伤害和引发病区混乱。

4.1 保护性约束的形式保护性约束有两形式,分为体力控制和机械性控制;临床护理中大多是先体力控制后,再行机械性控制。机械性控制的用具,国内目前以约束带为主(见图1)。图1 约束带及使用方法

4.2 体力控制

4.2.1 措施兴奋患者大都不合作,甚至抗拒,出现攻击性行为。接触攻击行为的患者时,要组织4~5名医务人员在场,分别站在患者四面,使患者置于工作人员之中,距离要使患者够不着,以防遭到袭击。遇到患者手持利器自卫或攻击他人时,可由一名工作人员在面吸引患者的注意力,另外2~3人从背后及侧面抱住患者;如果患者靠墙站立,可用棉被等作为盾牌,直接上前抱住患者。在抱住患者时,应先控制其双手,并同时防止患者用牙咬、脚踢及吐口水等伤人行为,移送患者至隔离室。

4.2.2 注意事项(1)移动不合作患者时,应将力气平稳地使用在患者全身,不可强拉一肢体或部位,以防扭伤及骨折;(2)过分躁动患者,要多安排几名工作人员,并步调要协调一致,不要在患者面前讨论控制步骤或其他相关问题,预先要设计好方案;(3)控制时,要防止患者处于可能发生危险的境地,如站在床上、楼梯上等;(4)注意不要损伤患者的重要部位,如眼、耳、颈、肋骨、腹部、睾丸等;(5)移动病人时要注意尊重病人、保护病人,不可将手扭在背后。

4.3 机械性控制

4.3.1 措施多是在体力控制后,紧随实施或必须卧床实施特殊治疗的。控制时首先同时控制其双上肢,必要时同时还要控制双下肢,用约束带打成双套结分别缚于双腕关节和双踝关节,稍拉紧,使之不影响血液循环、又不能脱出为宜,然后将带子系在床缘(或床头)上,必要时再控制肩关节,主要是防止头部碰伤。不可将病人约束在椅背上或双手约束后在病友中活动,目的在于维护病人尊严、避免对其他病人的刺激、避免受到其他病人的攻击、避免走路滑到跌伤。

4.3.2 注意事项(1)约束带的结不宜过紧或过松,以能容进两指为宜,过紧易伤及皮肤及妨碍远端血液循环,造成肢端坏死,过松不能达到控制目的,同时患者解脱后可能发生意外事故;(2)密切观察或专人看护,每2~3 h解松约束带一次,带患者如厕或给予便盆;(3)保持床铺平整、干燥,观察皮肤有无受压症状及擦伤;(4)被约束患者必须住隔离室,防止其他患者的伤害,并做好一般护理及供给充足的水分、营养,做好护理记录;(5)如患者已安静,可在密切注意下解除约束。

5保护性约束护理流程(1)首先对患者具体情况进行评估(见表1),确实符合实施约束对象。(2)约束取下患者身上可能会损伤皮肤的物体[11]。(3)在约束时避免对患者粗暴拉扯并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充分说明约束的目的和必要性,取得其谅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见表2)[11]。(4)约束过程中定时巡视患者,对患者进行动态评估(见表3)。尊重患者隐私,减少身体暴露部位。及时供给食物,处理大小便,保持床单清洁[11]。(5)在护理记录单中真实、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实施保护性约束的原因、约束的时间、约束的部位、约束部位的皮肤及肢体循环状况,约束后患者的皮肤及躯体的变化情况和解除约束的时间、解除人等。如有纠纷时可作为法律凭据[12]。

表1保护性约束评估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实施约束评估:

1兴奋

2敌对性

3不合作

4定向

5注意

6冲动控制

7愤怒

8自杀行为

评估护士(签字):评估时间:年月日时分------------------------------------------------------------------------------- 解除约束评估:

9合作

10交谈

11进食

12穿衣服

13大小便

14定向力

15记忆力

16注意力

17关节及肢体(包括脊柱、四肢等)

18臂丛神经

19躯体的感觉

20安静的程度

21安静的时间

22对自杀行为的认识

23对冲动、伤人、毁物行为的认识

评估护士(签字):评估时间:年月日时分------------------------------------------------------------------------------- 注:上述23项均细分为轻、中、重、极重4种程度,分别评1、2、3、4分。如躯体的感觉,无不舒适评1分;有时自述不舒适评2分;大声喊叫不舒适,要求解除防护评3分;很不舒适,烦躁不安,强烈要求解除防护,表示配合治疗和护理评4分。实施保护性约束时最适宜的分数为3~32,解除保护性约束的分数是1~48。

表2保护性约束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 因病情治疗护理的需要,对患者实施保护性约束,实施前需患者家属了解实施保护性约束的原由、目的意义及可能发生的并发症,签字后方可操作。

一、原由及目的意义

由于精神症状的支配,患者存在下列情况:

①发作期精神病患者拒绝治疗、对静脉输液不合作。

②存在兴奋、躁动、自伤、伤人、毁物、自杀等行为,采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措施一时

难以控制其症状。□

③癫痫性精神障碍,一时无法控制其症状。

④其他特殊情况,如突然冲动。□

为了保证患者和他人的安全及防止公共财产受到损坏,保证治疗、护理顺利进行,对患者实施保护性约束。

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

1、如约束过紧会引起勒伤,血液循环不良,坏死等;

2、如约束过久会出现关节僵硬、压疮、臂丛神经麻痹等。

3、其他意外。

三、使用过程中请家属注意

1、请不要随意调节松紧度,防止并发症;

2、使用过程中,请配合我们的工作,如发现不适,及时与我们联系;

3、使用过程中,护士会定时巡视。

如果您同意实施约束,请签名(家属签字):与患者关系:

告知人:

时间:年月日时分

表3 精神科保护性约束观察单

床号姓名诊断时间年月日时分

□约束原因约束部位

□冲动伤人毁物□双手

□自杀自伤□双脚

□治疗需要□双肩

□其他()□其他()

备注

情绪烦躁平静低落

肢体血运良好肿胀淤紫

皮肤擦伤压疮

体位舒适卧位

生活护理

饮水进食小便擦洗时

签名

注:观察单的使用:①对患者进行保护性约束后,护士当即填写此观察单,悬挂在患者的床头。眉栏内患者的情况应准确填写,约束时间准确填写到分钟。约束原因包括:冲动伤人毁物、自杀自伤、治疗需要和其他原因(如防跌、谵妄状态等),在相应的方框内打“√”。约束部位包括双手、双肩、双脚,在所约束的具体部位方框前写上约束带根数,有些特殊患者须在双膝或腹部使用约束带,则在其他部位填写。②表格内观察的内容包括情绪状态、肢体血运状况、皮肤情况、体位及舒适度、生活护理内容,护士根据对患者的观察结果及进行的生活护理在对应栏内打“√”,卧位栏则应填写当时患者的实际卧位,每2-4h 必须给患者更换1次卧位。观察单15-30min填写1次并签名。

6保护性约束的伦理问题与法律问题

6.1 伦理冲突和争议在护理工作中,不知如何抉择对患者才是最好的,即出现了护理伦理冲突,如面对兴奋、躁动不安、毁物的患者时,护理人员面对是否要给予镇静药或保护性约束的抉择[13]。反对者认为强制性措施侵犯了患者的基本人权,支持者认为强制性措施对控制患者的暴力行为、减少对患者自身及他人的危害很有必要,同时也是治疗的一个方面[9]。

虽然精神科工作人员本身对强制性措施的必要性并无异议,但在决定采取约束行动的问题上看法不一,担心受到法律追究及家属投诉是主要的原因[9]。另外,约束保护还可能被工作人员过度使用,如Crenshaw WB等[14]发现小型精神病医院强制性约束的使用率较高,可能与这些医院工作人员及病员构成情况有关。Sailas[15]认为尽管约束措施充满着争议,它依旧是精神病院每日实践的重要部分,临床实践中保护约束的价值受到信念和习惯的影响,目前强制措施很难改变。

6.2 与约束相关的法律问题约束保护的使用虽违背了患者的自身意愿,但其宗旨是仁慈的,对危害他人安全的患者采取强制性措施,其法律基础是保护公众安全。对自伤、自杀行为或功能缺陷者采取强制性措施,其法律基础是为了保护患者自身的生命和安全[9]。但如果在实施中对患者造成了损伤,由谁承担责任,承担什么样的责任? 医务工作人员(尤其是护士)在实施了保护性约束而发生医患纠纷后,就很可能面临这些法律问题[2]。

刘玉兰对于使用保护性约束的法律依据做出解释。她认为护士应熟悉与保护性约束有关的法律知识,建立相关制度、规范约束护理行为[16]。

英国1800年颁布的《精神错乱法》,1983年成立的《精神卫生法》强调要保护精神患者的权益和财产,不得非法拘禁精神患者也明确了医生有权采取强制措施[17]。

我国2002年4月7日正式出台的《上海市精神卫生条例》第一个地方性精神卫生法规,第三十二条规定:“因医疗需要或者为防止发生意外必须对住院治疗的精神疾病患者暂时采取保护性安全措施的,应当由精神科执业医师决定,并在病程记录内记载的说明理由。精神疾病患者病情稳定后,应当解除有关措施。”

2008年11月20日武汉市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通过,2010年5月27日湖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批准的《武汉市精神卫生条例》(本条例自2010年9月1日起施行)第四十一条规定:“禁止利用保护性约束措施惩罚精神障碍者。因治疗需要或者防止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等意外,需要对住院治疗的精神障碍者暂时采取保护性约束措施的,应当由两名精神科执业医师决定,在病历中记载和说明理由,并按照相应的操作规范执行;精神障碍者病情稳定后,应当及时解除保护性约束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2年10月26日通过,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第四十条规定:精神障碍患者在医疗机构内发生或者将要发生伤害自身、危害他人安全、扰乱医疗秩序的行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没有其他可替代措施的情况下,可以实施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应当遵循诊断标准和治疗规范,并在实施后告知患者的监护人。禁止利用约束、隔离等保护性医疗措施惩罚精神障碍患者。

保护性约束措施是出于医疗需要或者为防止发生意外;禁止采用该方式惩罚精神疾病患者;采取保护性安全措施应由精神执业医师决定;在病程记录内记载和说明理由,并按操作规范执行;病情稳定后,应当解除有关措施[18]。为了更好地执行,相关部门也制定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的注意事项[7]。

7中美精神病人强制医疗制度之比较

对具有一定攻击性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是维护社会秩序的一项必要措施。各国对该问题存在着认识上的差异,因而有着不同的制度设计。我国对这类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在法律层面上还缺少充分的制度规范,而美国则运用非自愿监管制度来解决这一问题。

7.1 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医疗的权力性质认识不同。对于精神病人的非自愿监管,在美国,理论上被视为国家监护权与警察权的统一,而对于非自愿监管的决定,由于涉及精神病人人身自由的限制与剥夺,因而决定权由法院经听证后决定。在我国,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其权力性质并不清晰,虽然实践中也看到相当于西方国家所说的国家监护人和警察权的体现,但是权力运作在理解上有着很大不同。从一些规范性文件的颁布主体看,对精神病人的治疗归卫生部门管理,而精神病人的人院问题,则涉及到民政、公安和司法行政部门,而各行政机关所行使的权力性质虽然属于行政权的范畴,但是其职能又各有差别。对于精神病人的治疗,尤其是个人和家庭无力提供医疗费用的,政府提供免费治疗,其性质可以看到近似于政府发挥国家监护人的职能,不过,在我国的政治理论中,并没有特别突出强调这一点,而仅仅认为是一种特殊的社会救助措施。至于对具有一定攻击性的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入院治疗,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应给予必要的协助,具体而言,公安机关和司法行政机关会临时性采取强制性拘束手段,如此看确实涉及到警察权的使用问题,当然在决定是否给予强制医疗方面,警察权并不具有决定性,而完全是以医疗机构的判断为结论;公安机关运用的强制性拘束手段,也类似于紧急措施,而并非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强制措施。对于精神病人的强制住院治疗的决定,法院也无权干预,完全属于医疗机构的职责范围。可以看出,我国目前的精神病人强制入院治疗制度,基本上应归属于社会法的范畴,是作为一种社会救助制度来运作的。

7.2 对精神病人采取限制人身自由措施的理解不同。即便是完全丧失辨认和控制能力的精神病人,也有人身自由,在这点上并没有任何争议,只不过对于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问题,两国在理解上也不一致。美国的法制中,精神病人的人身自由权利是在法律上予以确认的,而且对其提供比较明确的保障,因为当个人权利与警察权形成对峙的时候,或者说,警察权的运作涉及到个人权利的时候,为维护个人权利,应当由作为公平力量的司法来予以解决,而且承认他们是同样的程序上的权利。在我国,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入院医疗,因为在理解上将之作为社会救助、社会保障的一种具体措施,所以虽然这种措施涉及到对精神病人的人身拘束,但是却被认为是符合精神病人(乃至其家属)利益的,因为精神病人在处于精神疾病之下,无法行使其人身自由权利,而这种措施有利于其利益的实现,因而一种类似于推定的承诺的判断就成为这种措施的合法性根据。具体而言,精神病人在没有辨认和控制能力的情况下,基于对其权利的保障,出于维护其利益,而对其人身进行拘束,从而在实质上可以推知,这种措施是符合其意志的。此外,在我国,对具有一定攻击性的精神病人的强制入院治疗,主要被视为一种医疗行为,虽然在事实上具有预防性的效果,不过在理解上,仍把拘束行为

视为医疗行为的一个组成部分,而作为有利于精神病人的医疗行为,同样可以作为对精神病人进行强制入院治疗的正当化根据。

7.3 适用强制入院治疗人员范围上的差异。从美国各州现有法律来看,对精神病人进行非自愿监管的根据是,因为其患有精神疾病。不过,对于性暴力侵犯者也可以使用这一措施。尽管性暴力侵犯者不断实施的性侵害行为,是在一种精神变态的情形下进行的,但是对这种人进行监管,与其说是为了治疗,不如说为了预防,如此一来对其正当性就难免提出质疑;而更令人担心的是,其他类型的、具有侵犯社会和他人利益危险的人(例如瘾君子),是否在未来也可能被作为民事监管的对象。比较而言,在我国,使用强制入院治疗的精神病人的范围仍比较狭窄,主要还是限定在丧失自知力和自制力的精神病患者,而对于诸如重复性暴力侵犯者并没有使用强制入院治疗的可能性。造成如此差异的原因,一方面在于对精神疾病的理解存在不同,另一方面在于对这种措施的实际效用的期待不同。美国法制显然已经不仅仅把它作为一种单纯的治疗手段了。

以上三点,可以看出中美两国对具有一定攻击性的精神病人采取强制医疗方面存在明显的差异。通过比较,给我们的启示是,我国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在法制建设上亟待完善,对于权力性质、公民权利、制度属性等基础问题还需要进行必要的澄清。对于精神病人的强制住院治疗,虽乃基于人道主义的考虑,并作为社会救助、社会保障制度的一项内容,然而在缺少必要保障措施的情况下,易出现这种“义举”被滥用、误用的情况,而一旦滥用、误用,则对于精神病人或者疑似精神病人的权利救济,就缺乏明确而有效的救济渠道。在这点上,美国法制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有益的参考。这并非说,我国在完善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制度方面,一定采取美国法制的模式,而是说,应为这一特殊人群的权利救济提供充分而必要的渠道。至于如何完善我国对精神病人的强制医疗制度,还需要全面而深入的研究。

8减少保护性约束影响的防范措施

8.1 重视法律法规教育,合法行医,提高风险防范和法律保护意识根据现代法理学的规定,医疗护理行为的合法性要具备以下三个要素:国家法律的许可和保障;具有治疗目的;患者的承诺[19]。所以须学习有关法律知识、现行的国家医疗、护理法律法规等以增强侵权损害赔偿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预防差错、事故的警觉性和责任感,在实际工作中严格依法行事,明确护患双方所享有的权利,更好地提高应用法律条文,保护患者和自我[20]。

8.2 严格掌握保护性约束的应用原则,加强专业人员基本技能培训和考核掌握了保护性约束的应用原则可使工作人员在实施保护性约束时避免盲目、随意使用保护性约束,警示决不滥用约束并把约束作为惩罚手段来惩罚患者。保护性约束操作是精神科护理人员必须熟练掌握的基本操作,也是提高护理质量、确保护理安全的基础,张敏[21]通过对40名临床护士保护性约束的操作培训后考核显示:娴熟的操作技巧,能敏捷地应付患者突发的冲动,对保障医疗安全起到积极的作用,因此,精神科护士练就专业基本功,提高专业操作技能尤为重要。

8.3 尊重人权,做好知情同意从人权的角度上看,应该保护患者人身安全的权利,尊重患者的人格尊严[22]。对确实需要实施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医护人员须尊重患者的人格,态度和蔼地向患者及其家属充分说明约束的目的和必要性,使患者消除恐惧和敌对行为。可能患者因认知能力受损而无法对医护人员的决定做出正确的判断,但对家属来说,至少可以减少误解和纠纷,取得家属的理解和配合[23],有效地避免护患纠纷的隐患。

英国卫生部早在1998年《人权法》草案中规定:在对精神患者实施强制治疗前,首先应尽可能考虑非强制性治疗原则;在决定是否采用强制性治疗时,应同时考虑精神患者和公众的安全原则;在实施强制性治疗过程中,在顾及患者的最佳利益和公众安全的同时,应尽可能少地限制患者自由原则[18]。

我国《护士管理办法》21、22、23条都明确规定,护士具有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履

行告知的义务。精神疾病患者是特殊群体,由于认知功能受损而丧失辨认控制能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他的法律代理人”[24]。知情同意权由其法定监护人代理实施。

邢善勇等[25]为规范精神科护士对精神分裂症患者实施知情同意确立了分阶段告知程序,把实施约束告知作为程序的第一阶段内容,即在监护人了解疾病的相关信息基础上,医护共同进行书面告知,对是否同意接受治疗方案,签署精神疾病患者住院知情同意书,否则将不采取保护性强制措施。

8.4 制定控制和实施保护性约束的标准、评估系统,减少和限制不合理使用美国精神病协会对约束的使用有专门的标准,要求工作人员在实际工作中对照执行。原则上对患者首先采用限制性相对较小的措施,比如先住开放或半开放病房,视奏效情况或病情变化来决定是否提升限制性措施的级别[9]。美国精神病学护理协会还对约束做了具体规定,包括使用权限、使用对象、使用方法[26]。

为确保约束的合理使用,可以通过对精神病患者压力和危机的准确评估,以及培训护理人员加强对患者的观察、沟通,并通过增加护士编制来减少对患者的躯体约束[27]。国外的研究者还设计了一种PICU管理量表,放在精神科急性病房以及精神科重症病房中进行检测,其评分高低对减少以及指导约束的使用方面十分有用[28]。

一项保护性约束细化标准评分能减少执行的盲目性和随意性及粗暴行为,有利于提高患者的满意度,减少医疗纠纷,安全系数极大地提高,值得同行们借鉴和试用[29]。

一项建立应激管理小组能使得保护约束使用率明显下降,而这种保护约束率的下降并没有引起诸如攻击、冲动、自杀、自伤等行为事件的上升,研究者希望将这项研究结果用于小型低条件的精神卫生服务机构[30]。

为了将精神科工作中的隔离约束行为减至最低,有研究在9所医院中建立了相关的委员会进行评估。可最后结果发现,评估系统虽然能够轻度减少隔离约束的使用以及增加患者的满意度,但工作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受到挑战,因为他们的努力被认为与最终的结果高度不相称[31]。因此,对此还应进一步探讨。

8.5 寻找有效的护理方法来改善和替代约束用具使用,将约束的消极影响降低到最低限度(1)采用新用具,功能位无损伤保护性约束衣[32]、约束背心[33]、约束手套[34]、约束床[3]、肢体锁带[35]等改良约束方法,确保他人安全又维护患者的尊严,一定程度上可减少患者对约束用具的紧张恐惧等不良心理反应。一项改良的约束带应用前后比较显示:实施后约束引起的不良反应及约束时间较实施前显著减少,同时加强了护理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减少了约束不良反应,缩短了约束时间,减少了患者的不舒适感,提供了更安全、有效、人性化的护理[36]。(2)给患者提供人文关怀[37],给患者最少的限制和尽可能的自由,如果在约束期间为患者提供人性化的服务,有利于患者的康复[38]。在实际护理工作中要根据患者的实际情况来判断是否给患者使用约束用具,及根据病情适时减少约束带根数和约束时间,以减轻患者不适[39]。

约束后做好心理护理,避免不必要的暴露,尊重患者隐私。加强巡视,保持功能位、合理的松紧度、良好的末梢循环,避免肢体受伤[40,41];协助完成生活护理;定时变换体位,对约束肢体进行功能锻炼[42]、保持床单清洁干燥,认真落实床头交接班。

陶筱琴[43]等设计的约束观察单(表3)通过使用,有效增强了患者与家属对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的知晓与理解程度,消除了误会,赢得患者家属对护理工作的支持与配合,充分体现了护理工作的科学化、人文化、规范化和证据化,不失为护理工作者给约束性保护的患者提供的安全而有尊严、人性化,同时又能保证临床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9 小结

保护性约束作为精神科的一项技术有其存在的意义和价值,但是它给患者带来的伤害以

及护理工作的不利也深深的困扰着临床工作者,我们面临的是不断完善使用规范以及改良技术,从而促进精神科护理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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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的概念: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特殊患者治疗护理方法之一。 (一)保护性约束的目的 1.为了防止精神障碍病人的兴奋,冲动行为或严重消极等导致个人或他人的伤害。 2.为了保证不合作病人的治疗和护理操作能顺利进行。 3.意识障碍,谵妄躁动病人防止坠床。 (二)适用对象 1.有严重消极自己杀之念及行为者。 2.极度的兴奋躁动及行为紊乱者。 3.有强烈出走意图并有行为者。 4.各种治疗护理不合作者。 5.严重躯体疾患伴意识不清者。 6. 木僵病人。 (三)约束带的制作 选用棉质布料,以透气,长—3m,宽—,薄布一般6-8层,这样可以增加带子的弹性及牢固性,防止损伤病人的皮肤。 (四)约束部位 约束的部位常为人体的大关节处,如腕部,踝部,肩关节等。主要将病人的关节固定住限制活动,防止因冲动行为发生意外。 (五)操作 严格来说必须有医嘱才可执行,但是在紧急情况下(如病人出现自伤、伤人行为,甚至危及自身或他人生命时)护士可先执行约束,后请示医生。 1、操作方法及程序

(1)肢体约束法:暴露患者腕部或者踝部,用棉垫包裹腕部或者踝部,将保护带打成双套结套(活结)在棉垫外,稍拉紧,使之不松脱,将保护带系于两侧床缘,为患者盖好被子,整理床单位及用物。 (2)肩部约束法:暴露患者双肩,将患者双侧腋下垫棉垫,将保护带置于患者双肩下,双侧分别穿过患者腋下,在背部交叉分别固定于床头,为患者盖好被子,并整理床单位及用物。 (3)全身约束法:多用于患儿的约束。具体方法是:将大单折成自患儿肩部到踝部的长度,将患儿放于中间,用靠近护士一侧的大单紧紧包裹同侧患儿的手足到对侧,自患儿腋窝下掖于身下,再将大单的另一侧包裹手臂及身后,紧掖于护士一侧身下,如患儿过分活动,可用绷带系好。 2、指导患者: (1)告知患者及家属实施保护性约束的目的、方法、持续时间。使患者及家属理解使用保护性约束的重要性、安全性、并征得化患者及家属的同意方可执行。 (2)告知患者及家属实施保护性约束中,护士随时观察约束部位皮肤有无损伤,皮肤颜色、温度、约束部位肢体末梢循环状况,定时松解。 3、告知患者和家属在约束期间保证肢体功能位置,保持适当的活动度。 (六)注意事项 1、约束和非约束不能安排在一起,(无条件的情况下,必须要在工作人员的视线内)。被约束的病人要安置在单独的病史或者约束室,清楚病房危险物品和一切可搬运的物品,以防患者自行解除约束后出现过激行为。 2、正确使用约束带是防止病人发生意外,确保病人安全而采取的必要措施,无论病人是否接受约束,在使用约束前都应向病人解释清楚。 3、约束前尽可能脱去病人外衣,尽可能劝说解清大小便。 4、约束位置应舒适,将患者肢体处于功能位置(禁止将病人上肢翻到头部方向) 5、约束只能作为保护病人安全,保证治疗顺利进行的方法,不能作为惩罚病人的手段。 6、保护性约束属于制动措施,故使用时间不宜过长,病情稳定或治疗结束后应及时解除约束,需较长时间约束患者应每隔15分钟巡视一次,观察约束部位的末梢循环情况以及约束带的松紧程度,每2小时解松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必要时进行局部按摩,促进血液循环。 7、实施约束时,约束带松紧适宜,以能伸进1、2指为原则。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456-EUATWK-MWUB-WUNN-INNUL-DDQTY-KII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保护性医疗措施条款。 2、根据病情遵医嘱执行约束。约束过程中要认真,态度和蔼,维护患者尊严,并告知患者或监护人。 3、评估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4、约束患者时,要齐心协力,用力均衡,不能强拉一侧肢体,以防患者扭伤与骨折。 5、保护性约束患者安置于单人房间,避免遭到其它患者伤害。(病房条件不允许的,同住一病室的患者需评估无冲动伤人行为,或者同一病室所有患者均需约束。)清除房内危险物品和一切可搬运物品,以防患者自行解除约束后出现过激行为。照顾者离开时应与当值人员交接。 6、保护被约束的肢体。约束带要有内衬,约束在功能位置,约束松紧度以能伸进一指为宜,约束时间不宜过长,一般30分钟到1小时为宜。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约束过程中应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每2小时松解一次(或更换约束部位),时间15-30分钟,并对局部进行按摩。 7、密切巡视,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观察肢体血运情况及约束带是否脱落或被松解;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保持床单、被套整洁;按季节注意保暖和防中暑。

8、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必须进行床头交接班,每班按要求填写《保护性约束护理单》,并做好护理记录。 9、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监测结束约束后的反应,做好患者的安抚工作,消除其对立情绪。及时清点收回约束带。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下载本文档,可以自由复制内容或自由编辑修改内容,更 多精彩文章,期待你的好评和关注,我将一如既往为您服务】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1、遵医嘱执行约束。 2、评估患者年龄、意识、活动能力、心理状态,以及需要约束部位皮肤和四肢循环情况。 3、告知患者及家属约束的目的、等级、约束工具及类型、时间、并发症及配合事项,征得理解和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4、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⑴严格掌握约束适应症,维护患者尊严。 ⑵身体约束只能在短期内使用。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制订解除约束的计划,尽早结束约束。⑶保护被约束肢体。保持约束肢体的功能位,松紧度以患者活动时肢体不易脱出、不影响血液循环为宜。 ⑷约束带必须系活结,且系在患者无法接触到的地方。 5、为约束患者提供生活照顾: ⑴每15~30min巡视患者1次。 ⑵保持患者舒适体位,预防误吸和皮肤受损。 ⑶协助患者定期更换体位。 ⑷协助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 ⑸为患者进行翻身或擦浴等护理,需松开身体约束时,应用抓握方法抓住患者的手,防止损失。

6、严密观察患者对身体约束及解除约束后的反应: ⑴观察约束部位皮肤完整性及肢体末端的颜色、温度和感觉。发现皮肤苍白、冰冷、肿胀、麻木、朿肺时,应立即解除约束,抬高肢体,观察变化。必要时给予局部按摩。 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轮流松开约束措施,让患者适当活动肢 体,一次只松开一处。连续使用约束的患者,一般每2h松解1次,时间15?30min。 7、根据患者自我控制程度、身体条件和能力,提供活动和锻炼。 8必要时遵医嘱给予镇静等药物治疗。 9、当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每次松开一个 肢体。 10、监测结束约束措施后的反应。 11、记录约束原因、方法、约束起止时间、松解与间隔时间,患者对约束的反应,全身和局部情况,约束相关并发症的处理措施及效果,做好交接班。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 年6月1日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保护性医疗措施条款。 2、根据病情遵医嘱执行约束。约束过程中要认真,态度和蔼,维护患者尊严,并告知患者或监护人。 3、评估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4、约束患者时,要齐心协力,用力均衡,不能强拉一侧肢体,以防患者扭伤与骨折。 5、保护性约束患者安置于单人房间,避免遭到其它患者伤害。(病房条件不允许的,同住一病室的患者需评估无冲动伤人行为,或者同一病室所有患者均需约束。)清除房内危险物品和一切可搬运物品,以防患者自行解除约束后出现过激行为。照顾者离开时应与当值人员交接。 6、保护被约束的肢体。约束带要有内衬,约束在功能位置,约束松紧度以能伸进一指为宜,约束时间不宜过长,一般30分钟到1小时为宜。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约束过程中应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每2小时松解一次(或更换约束部位),时间15-30分钟,并对局部进行按摩。 7、密切巡视,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观察肢体血运情况及约束带是否脱落或被松解;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保持床单、被套整洁;按季节注意保暖和防中暑。 8、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必须进行床头交接班,每班按要求填写《保护性约束护理单》,并做好护理记录。

9、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监测结束约束后的反应,做好患者的安抚工作,消除其对立情绪。及时清点收回约束带。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此文档部分内容来源于网络,如有侵权请告知删除,文档可自行编辑修改内容, 供参考,感谢您的支持)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陕西省榆林市精神卫生研究所寇耀时刘靖宇 我国目前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1600万人,年发病率约30‰[1]。卫生部2000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指出,部分城市前十名主要疾病死亡率及死因构成显示,精神病位列第九。所造成的负担占我国疾病总负担的首位,精神疾病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我们身心健康的疾病,同时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1]。精神疾病所导致的患者的非理智行为,不仅威胁着患者自身的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患者周围人群和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临床护理过程中,经常采用约束的方法来保护患者,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护性约束还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精神患者冲动、自杀、伤人、毁物等激烈的危险行为,是精神科的一种非常必要的护理行为[2]。 1保护性约束的概念 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疗护理这类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3]。 精神科专家贾宜诚[4]强调不容许使用“紧身衣”锁链一类野蛮工具进行长期约束。约束保护术是一项规范的精神科特殊护理操作技术,不是一种简单的捆绑技术,包含着一定的医疗风险[3]。 2约束保护的作用和应用原则约束保护一直是辅助治疗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急性精神科病房中患者的不合作行为,冲动暴力、逃跑、自伤、破坏规则及拒药会造成工作人员和病员的应激和伤害,而约束保护作为急性医学干预手段,可减少不合作事件的发生,加强自身行为控制[5]。分析表明,约束保护不仅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还可避免患者伤害他人、物品或自伤、自杀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6,10]。 谢斌等[7]建议约束保护的应用原则:(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的危害性;(2)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3)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 3临床约束对象调查分析发现:由精神症状导致的行为障碍者,如运动性兴奋、损物、自伤、自杀[8]、口头威胁、徒手攻击和持物攻击伤人的患者[9]。抗癫痫类等药物的不良作用导致患者意识上的混乱,平衡能力受到影响者[6]。 在老年精神科多用于痴呆、运动灵活性欠佳或有行为问题的患者,原因是患者步态不稳以及有摔伤的危险[9]。此外,针对有意识障碍、躁动、谵妄等症状的老年人,约束保护可提高其治疗依从性,防止意外的发生[10]。 4保护性约束护理的措施 对于发生冲动、伤人、毁物、自杀、自伤的患者护士应及时应对,冷静思考如何控制病区秩序,保持病区稳定,并同时通知病区其他医务人员,有序疏散隔离其他患者,以免造成他人伤害和引发病区混乱。 4.1 保护性约束的形式保护性约束有两形式,分为体力控制和机械性控制;临床护理中大多是先体力控制后,再行机械性控制。机械性控制的用具,国内目前以约束带为主(见图1)。图1 约束带及使用方法

病人保护性约束技术

病人保护性约束技术 临床护理工作中经常遇到意识模糊躁动,行动不便等具有潜在安全隐患的患者,作为护士,应综合考虑患者及其家属的生理心理及社会等方面采用必要的安全措施,如保护具辅助器等为患者提供全面的健康维护,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 (一)保护具的应用 保护具(protective device)是用来限制患者身体某部位的活动,以达到维护患者安全与治疗效果的各种器具 [适用范围] 1、小儿患者因认知及自我保护能力尚未发育完善,尤其是未满6岁的儿童,易发生坠床、撞伤、抓伤等意外或不配合治疗等行为。 2、坠床发生几率高者如麻醉后未清醒者、意识不清、躁动不安、失明、痉挛或年老体弱者 3、实施某些眼科特殊手术者如白内障摘除术后患者 4、精神病患者如躁狂症,自我伤害者 5、易发生压疮者如长期卧床、极度消瘦、虚弱者 6、皮肤瘙痒者包括全身或局部瘙痒难忍者 [使用原则] 1、知情同意原则使用前向患者及/或家属解释所需保护具的原因、目的、种类及方法,取得患者和家属的同意与配合。如非必须使用,则尽可能不用 2、短期使用原则使用保护具要确保患者的安全,且只宜短期使用 3、随时评价原则应随时评价保护具的使用情况,评价依据如下: (1)能满足保护具使用患者身体的基本需要,患者安全舒适,无血液循环障碍,皮肤破损,坠床撞伤等并发症或意外发生 (2)患者及家属了解保护具使用的目的,能够接受并积极配合 (3)各项检查、治疗及护理措施能够顺利进行 [常用保护具的使用方法] 1、床挡主要用于预防患者坠床。常见有多功能床挡、半自动床挡及围栏式床挡 2、约束带主要用于保护躁动的患者,限制身体或约束失控肢体活动,防止患者自伤或坠床。根据部位的不同约束带可分为肩部约束带、手肘约束带或肘部保护器、约束手套、约束衣及膝部约束带等。 (1)宽绷带:常用于固定手腕及踝部。使用时,先用棉垫包裹手腕部或踝部再用宽绷带打成双套结,套在棉垫外,稍拉紧,确保肢体不脱出。松紧以不影响血液循环为宜,然后将绷带系于床缘 (2)肩部约束带:用于固定肩部,限制患者坐起。肩部约束带用宽布制成。宽8厘米,长120厘米,一端制成袖筒。使用时将袖筒套于患者两侧肩部,腋窝衬棉垫,袖筒上的系带在胸前打结固定,将两条较宽的长带系于床头,必要时亦可将枕横立于床头,将大单斜折成长条,做肩部约束 (3)膝部约束带:用于固定膝部,限制患者下肢活动。膝部约束带用宽布制成,宽10厘米,长250厘米,宽带中部相距15厘米,分别钉两条双头带。使用时两膝之间衬棉垫,将约束带横放于两膝上,宽带下的两头带各固定一侧膝关节,然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标准化文件发布号:(9312-EUATWW-MWUB-WUNN-INNUL-DDQTY-KII

精神科患者保护性约束制度 1、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保护性医疗措施条款。 2、根据病情遵医嘱执行约束。约束过程中要认真,态度和蔼,维护患者尊严,并告知患者或监护人。 3、评估患者情况,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4、约束患者时,要齐心协力,用力均衡,不能强拉一侧肢体,以防患者扭伤与骨折。 5、保护性约束患者安置于单人房间,避免遭到其它患者伤害。(病房条件不允许的,同住一病室的患者需评估无冲动伤人行为,或者同一病室所有患者均需约束。)清除房内危险物品和一切可搬运物品,以防患者自行解除约束后出现过激行为。照顾者离开时应与当值人员交接。 6、保护被约束的肢体。约束带要有内衬,约束在功能位置,约束松紧度以能伸进一指为宜,约束时间不宜过长,一般30分钟到1小时为宜。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约束过程中应每15-30分钟巡视一次,每2小时松解一次(或更换约束部位),时间15-30分钟,并对局部进行按摩。 7、密切巡视,提供必要的生活照顾。观察肢体血运情况及约束带是否脱落或被松解;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保持床单、被套整洁;按季节注意保暖和防中暑。

8、保护性约束的患者必须进行床头交接班,每班按要求填写《保护性约束护理单》,并做好护理记录。 9、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监测结束约束后的反应,做好患者的安抚工作,消除其对立情绪。及时清点收回约束带。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SANY GROUP system office room 【SANYUA16H-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1、遵医嘱执行约束。 2、评估患者年龄、意识、活动能力、心理状态,以及需要约束部位皮肤和四肢循环情况。 3、告知患者及家属约束的目的、等级、约束工具及类型、时间、并发症及配合事项,征得理解和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4、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⑴严格掌握约束适应症,维护患者尊严。 ⑵身体约束只能在短期内使用。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制订解除约束的计划,尽早结束约束。 ⑶保护被约束肢体。保持约束肢体的功能位,松紧度以患者活动时肢体不易脱出、不影响血液循环为宜。 ⑷约束带必须系活结,且系在患者无法接触到的地方。 5、为约束患者提供生活照顾: ⑴每15~30min巡视患者1次。 ⑵保持患者舒适体位,预防误吸和皮肤受损。 ⑶协助患者定期更换体位。 ⑷协助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

⑸为患者进行翻身或擦浴等护理,需松开身体约束时,应用抓握方法抓住患者的手,防止损失。 6、严密观察患者对身体约束及解除约束后的反应: ⑴观察约束部位皮肤完整性及肢体末端的颜色、温度和感觉。发现皮肤苍白、冰冷、肿胀、麻木、刺痛时,应立即解除约束,抬高肢体,观察变化。必要时给予局部按摩。 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轮流松开约束措施,让患者适当活动肢体,一次只松开一处。连续使用约束的患者,一般每2h松解1次,时间15~30min。 7、根据患者自我控制程度、身体条件和能力,提供活动和锻炼。 8、必要时遵医嘱给予镇静等药物治疗。 9、当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每次松开一个肢体。 10、监测结束约束措施后的反应。 11、记录约束原因、方法、约束起止时间、松解与间隔时间,患者对约束的反应,全身和局部情况,约束相关并发症的处理措施及效果,做好交接班。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1、遵医嘱执行约束。 2、评估患者年龄、意识、活动能力、心理状态,以及需要约束部位皮肤和四肢循环情况。 3、告知患者及家属约束的目的、等级、约束工具及类型、时间、并发症及配合事项,征得理解和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4、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⑴严格掌握约束适应症,维护患者尊严。 ⑵身体约束只能在短期内使用。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制订解除约束的计划,尽早结束约束。 ⑶保护被约束肢体。保持约束肢体的功能位,松紧度以患者活动时肢体不易脱出、不影响血液循环为宜。 ⑷约束带必须系活结,且系在患者无法接触到的地方。 5、为约束患者提供生活照顾: ⑴每15~30min巡视患者1次。 ⑵保持患者舒适体位,预防误吸和皮肤受损。 ⑶协助患者定期更换体位。 ⑷协助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 ⑸为患者进行翻身或擦浴等护理,需松开身体约束时,应用抓握方法抓住患者的手,防止损失。

6、严密观察患者对身体约束及解除约束后的反应: ⑴观察约束部位皮肤完整性及肢体末端的颜色、温度和感觉。发现皮肤苍白、冰冷、肿胀、麻木、刺痛时,应立即解除约束,抬高肢体,观察变化。必要时给予局部按摩。 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轮流松开约束措施,让患者适当活动肢体,一次只松开一处。连续使用约束的患者,一般每2h松解1次,时间15~30min。 7、根据患者自我控制程度、身体条件和能力,提供活动和锻炼。 8、必要时遵医嘱给予镇静等药物治疗。 9、当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每次松开一个肢体。 10、监测结束约束措施后的反应。 11、记录约束原因、方法、约束起止时间、松解与间隔时间,患者对约束的反应,全身和局部情况,约束相关并发症的处理措施及效果,做好交接班。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如有侵权请联系告知删除,感谢你们的配合!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问题 榆林市精神卫生研究所寇耀时刘靖宇 我国目前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1600万人,年发病率约30‰[1]。卫生部2000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指出,部分城市前十名主要疾病死亡率及死因构成显示,精神病位列第九。所造成的负担占我国疾病总负担的首位,精神疾病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我们身心健康的疾病,同时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1]。精神疾病所导致的患者的非理智行为,不仅威胁着患者自身的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患者周围人群和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临床护理过程中,经常采用约束的方法来保护患者,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护性约束还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精神患者冲动、自杀、伤人、毁物等激烈的危险行为,是精神科的一种非常必要的护理行为[2]。 1保护性约束的概念 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疗护理这类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3]。 精神科专家贾宜诚[4]强调不容许使用“紧身衣”锁链一类野蛮工具进行长期约束。约束保护术是一项规范的精神科特殊护理操作技术,不是一种简单的捆绑技术,包含着一定的医疗风险[3]。 2约束保护的作用和应用原则约束保护一直是辅助治疗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急性精神科病房中患者的不合作行为,冲动暴力、逃跑、自伤、破坏规则及拒药会造成工作人员和病员的应激和伤害,而约束保护作为急性医学干预手段,可减少不合作事件的发生,加强自身行为控制[5]。分析表明,约束保护不仅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还可避免患者伤害他人、物品或自伤、自杀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6,10]。 谢斌等[7]建议约束保护的应用原则:(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的危害性;(2)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3)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 3临床约束对象调查分析发现:由精神症状导致的行为障碍者,如运动性兴奋、损物、自伤、自杀[8]、口头威胁、徒手攻击和持物攻击伤人的患者[9]。抗癫痫类等药物的不良作用导致患者意识上的混乱,平衡能力受到影响者[6]。 在老年精神科多用于痴呆、运动灵活性欠佳或有行为问题的患者,原因是患者步态不稳以及有摔伤的危险[9]。此外,针对有意识障碍、躁动、谵妄等症状的老年人,约束保护可提高其治疗依从性,防止意外的发生[10]。 4保护性约束护理的措施 对于发生冲动、伤人、毁物、自杀、自伤的患者护士应及时应对,冷静思考如何控制病区秩序,保持病区稳定,并同时通知病区其他医务人员,有序疏散隔离其他患者,以免造成他人伤害和引发病区混乱。 4.1 保护性约束的形式保护性约束有两形式,分为体力控制和机械性控制;临床护理中大多是先体力控制后,再行机械性控制。机械性控制的用具,国内目前以约束带为主(见图1)。图1 约束带及使用方法

精神科实施保护性约束流程

精神科实施保护性约束流程 保护性约束是精神科治疗及护理的必要手段之一,为确保患者的安全,实施保护性约束应遵循以下流程: 一、实施保护性约束应充分尊重患者的知情权,在住院知情同意书中,主管医生应详细解释有关医疗保护措施的条款,取得监护人的理解和同意并签字。 二、由主管医师根据病史和入院后的病情评估,认为患者有极度兴奋躁动,用药短时间内难以控制其躁动,或有自伤、自杀、毁物、伤人、外跑行为者,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使用后无效,或各种原因引起的谵妄状态、癫痫伴有意识障碍,或输液或其他治疗不合作时,开具必要时保护性约束的医嘱。 三、当患者确实出现上述危险和不配合治疗时,为保证患者安全、得到及时地治疗,值班医生可决定给予保护性约束措施。情况紧急的状况下,可由护理人员先行给予医疗保护性约束,再向医生报告。 四、执行保护性约束前,应取得患者监护人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情况紧急或患者监护人不在时,可先行给予保护性约束措施,再补签知情同意书 五、执行保护性约束时,应耐心向患者说明该措施的目的,尽量争取患者的配合,避免过激反应。 六、执行医疗保护措施过程中,应确保患者和工作人员的安全。保护性约束包括体力控制和机械性控制,大多是先体力控制后,再行机械性控制。机械性控制以约束带控制为主。 体力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项:患者大都不合作,甚至抗拒,出现攻击性行为。接触攻击行为的患者时,一般要组织多名医护人员在场,必要时请医院保安协

助。控制患者时要注意自己的位置、与患者的距离,以防遭到袭击。控制时,要保护患者安全,防止患者处于可能发生危险的境地,如站在床上、楼梯上等,注意不要损伤患者的重要部位,移动病人时要注意尊重、保护病人。 机械性控制措施及注意事项:在体力控制后,同时控制其双上肢,必要时同时控制双下肢,用约束带打结分别缚于双腕关节和双踝关节,稍拉紧,使之不影响血液循环、又不能脱出为宜,然后系在床缘(或床头)上,必要时再控制肩关节,主要是防止头部碰伤。 七、实施保护措施后值班人员要按相关制度加强巡视,防止约束带松脱,或被其他患者解开,或被其他患者伤害。非睡眠时间关闭被约束患者的病房门、开窗,睡眠时间根据病房情况,由值班医护协商,尽量与其他病情不稳定或有危险的患者隔离,确保患者安全,防止意外。 八、对被约束患者当班人员要做好基础护理。 九、值班医生在评估患者病情和护理难度的基础上,应及时决定对患者解除约束。 十、对实施保护性约束措施的患者,医护均要床头交接班,在交班本中记录,并在病程中记录。

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 保护具是用来限制患者身体或身体某部位的活动,以达到维护患者安全与治疗效果的各种器具。 常用保护具: 床档、约束带(肩部约束带、宽绷带、膝部约束带、尼龙扣约束带、支被架) 应用保护性约束具的告知程序: 1.使用保护性约束具的目的是防止患者发生坠床,撞伤,抓伤等意外,以确保治疗,护理顺利进行。 2.对不能配合的患者,如拔管,抓伤口等,给予手脚约束,用绷带和棉垫束缚手腕和踝部,绷带以双套结的形式套于腕部,并垫一棉垫,保护皮肤,我们在操作过程中会注意松紧度。 3.对于四肢躁动剧烈,发生打人,蹬踹,双腿跨越床档者,护士会给予四肢约束,用特制约束带束缚肩部,上肢,膝部,同样内衬棉垫,以保护患者皮肤。 4.在使用约束具期间,我们要经常观察约束部位的皮肤颜色,必要时会进行局部按摩,以促进血液循环。 5.在使用约束具期间,我们会将肢体处于功能位置,并保护患者安全和舒适。 6.感谢患者,家属的配合。 保护性约束护理流程 (1)首先对患者具体情况进行评估,确实符合本研究所需三种情况,方可列为实施约束对象。(2)约束前取下患者身上可能会损伤皮肤的物体。(3)在约束时避免对患者粗暴拉扯并向患者或患者家属充分说明约束的目的和必要性,取得其谅解,并签署知情同意书。(4)约束过程中定时巡视患者,对患者进行动态评估。尊重患者隐私,减少身体暴露部位。及时供给食物,处理大小便,保持床单清洁。(5)在护理记录单中真实、及时、准确地记录患者的病情,实施保护性约束的原因、约束的时间、约束的部位、约束部位的皮肤及肢体循环状况,约束后患者的皮肤及躯体的变化情况和解除约束的时间、解除人等。如有纠纷时可作为法律凭据。 保护性约束时加强护理 约束之前应向患者解释约束的目的是为了保护患者的安全,说明保护性约束的必要性。约束时工作人员态度要和蔼,有耐心,避免态度粗暴,注意患者的尊严。尽量不引起患者的反感,使用约束带时松紧适宜,以能放进2个手指为宜,不可系活结。对于被约束的患者,专人护理,严密观察肢体情况,耐心与患者进行交谈;重视患者的倾诉,避免不良的语言刺激。尽量满足患者的合理要求,对不合理的要求能满足尽量满足,不能满足时耐心解释。经常检查被约束部位的皮肤有无擦伤及受压情况,1~2 h放松调整体位和姿势并进行局部按摩及肢体活动;定时供水,定时供饭,定时协助患者排便,保持床铺干燥平整。 保护性约束的方法:操作

精神科保护约束问题

精神科保护约束问题 我国目前有各类精神疾病患者1600万人,年发病率约30‰[1]。卫生部2000年中国卫生统计提要指出,部分城市前十名主要疾病死亡率及死因构成显示,精神病位列第九。所造成的负担占我国疾病总负担的首位,精神疾病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我们身心健康的疾病,同时已成为重大的公共卫生问题和突出的社会问题[1]。精神疾病所导致的患者的非理智行为,不仅威胁着患者自身的健康,而且严重威胁着患者周围人群和公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为了确保患者生命安全,在临床护理过程中,经常采用约束的方法来保护患者,防范意外事件的发生。保护性约束还可以有效地预防和制止精神患者冲动、自杀、伤人、毁物等激烈的危险行为,是精神科的一种非常必要的护理行为[2]。 1保护性约束的概念 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它是精神科治疗护理这类特殊患者的方法之一,目的是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3]。 精神科专家贾宜诚[4]强调不容许使用“紧身衣”锁链一类野蛮工具进行长期约束。约束保护术是一项规范的精神科特殊护理操作技术,不是一种简单的捆绑技术,包含着一定的医疗风险[3]。 2约束保护的作用和应用原则约束保护一直是辅助治疗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急性精神科病房中患者的不合作行为,冲动暴力、逃跑、自伤、破坏规则及拒药会造成工作人员和病员的应激和伤害,而约束保护作为急性医学干预手段,可减少不合作事件的发生,加强自身行为控制[5]。分析表明,约束保护不仅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还可避免患者伤害他人、物品或自伤、自杀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6,10]。 谢斌等[7]建议约束保护的应用原则:(1)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的危害性;(2)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地治疗;(3)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 3临床约束对象调查分析发现:由精神症状导致的行为障碍者,如运动性兴奋、损物、自伤、自杀[8]、口头威胁、徒手攻击和持物攻击伤人的患者[9]。抗癫痫类等药物的不良作用导致患者意识上的混乱,平衡能力受到影响者[6]。 在老年精神科多用于痴呆、运动灵活性欠佳或有行为问题的患者,原因是患者步态不稳以及有摔伤的危险[9]。此外,针对有意识障碍、躁动、谵妄等症状的老年人,约束保护可提高其治疗依从性,防止意外的发生[10]。 4保护性约束护理的措施 对于发生冲动、伤人、毁物、自杀、自伤的患者护士应及时应对,冷静思考如何控制病区秩序,保持病区稳定,并同时通知病区其他医务人员,有序疏散隔离其他患者,以免造成他人伤害和引发病区混乱。 4.1 保护性约束的形式保护性约束有两形式,分为体力控制和机械性控制;临床护理中大多是先体力控制后,再行机械性控制。机械性控制的用具,国内目前以约束带为主(见图1)。 图1 约束带及使用方法 4.2 体力控制 4.2.1 措施兴奋患者大都不合作,甚至抗拒,出现攻击性行为。接触攻击行为的患者时,要组织4~5名医务人员在场,分别站在患者四面,使患者置于工作人员之中,距离要使患者够不着,以防遭到袭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K2MG-E《专业技术人员绩效管理与业务能力提升》练习与答案 保护性约束管理制度 1.目的:约束因心理或生理因素而具有自伤或伤人趋势的病人的行为,以确保病人及其他人员的安全,为病人提供安全、有序、周到的医疗服务。同时,充分地尊重病人及家属对病情的知情权及对治疗的选择权,尊重患者人格和尊严。 2.范围: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主控制行为需要保护性约束的病人。 3.权责: 3.1医生要严格掌握保护性约束的指征,对约束病人行为的必要性进行评估及再评估并做好记录。 3.2护士在使用保护性约束措施时要做好病情的观察、记录及健康教育。 4.定义:保护性约束是指用合适的约束工具约束因心理、生理等原因造成不能自主控制行为的病人,防止其发生自伤、伤人、非计划拔管等意外事件。 5.作业内容 5.1保护性约束一定要严格掌握指征,尽可能减少使用。 5.2医生或护士发现有需要采取措施约束病人行为的情况吋,医护之间要及时相互沟通,由医生下达医嘱,每天再次评估,若病情仍需约束,则重新开立医嘱,且记录在病程记录中。 5.3医生每次下达约束医嘱时必须对必要性进行评估,要向病人或/和家属说明约束病人的必要性和方法、约束病人后可能出现的意外情况、拒绝约束可能造成的后果、家属如何配合等情况,与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5.4护士遵医嘱在采取约束病人行为前要做好病人和家属的健康教育,并记录。 5.5对病人采取约束措施后,护士要加强观察,至少每1小时巡视病人一次,检查约束带松紧是否合适、约束病人的器具是否安全、约束措施是否恰当、病情是否允许终止约束等情况。护士评估可以解除约束时,要通知医生检查病人,由医生决定是否解除约束。除ICU病区外,其他病区受到约束的病人一般要求家属留有能力看护病人的陪伴人员。 5.6严重精神疾患病人,如果上约束带后或采取其他约束措施后,仍难以保证病人自身及其他人员安全的,要及时向医务部或总值班报告,必要时将病人转到心理卫生病房,以确保病人的安全。 5.7在约束病人过程中医护人员要严格遵守医务人员道德规范,充分尊重病人及家属的价值观、宗教信仰和文化背景,注意对病人个人隐私的保密。 世上没有一件工作不辛苦,没有一处人事不复杂。不要随意发脾气,谁都不欠你的 1

浅谈精神科保护性约束的两面性

浅谈精神科保护性约束的两面性 发表时间:2014-01-03T10:36:10.107Z 来源:《医药前沿》2013年11月第32期供稿作者:王芳 [导读] 保护性约束是辅助治疗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 王芳(兰州市第三人民医院甘肃兰州 730050) 【中图分类号】R473.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1752(2013)32-0059-02 保护性约束是指在精神科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患者病情的特殊情况,对其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的最大限度限制其行为活动的医疗保护措施[1]。精神疾病患者在精神症状的支配下,出现严重的兴奋、躁动、毁物、自伤、自杀及治疗护理不合作行为时,常常会对其采取保护性约束,即约束患者的行为,目的是保护患者,防止患者对自己、对他人及对环境的伤害。它能有效地限制患者的精神运动性兴奋及防止患者伤人、自杀、自伤行为,达到控制精神病患者症状的目的,为各种治疗手段提供帮助。其在精神科的应用一直得到政治、伦理、法律和临床的广泛关注[2],一方面是精神病病人的权益需要得到保护;另一方面是精神病病人对自身、其他病人和工作人员的危险应该降到最低[3,4]。尽管保护性约束在精神科的应用被认为是应对病人危害自身及其周围环境等紧急情况后能够依赖和最低程度应用的一项临床措施,但其应用依然十分普遍[5,6]。研究显示[7,8]保护性约束在精神科病房非常常见,住院期间42.6%的精神病患者曾被保护性约束。保证精神病患者的安全是精神科护理工作的重中之重。因此,如果保护性约束使用不当,不但会增加患者的对抗情绪,伤害患者的躯体,出现借助保护带自杀身亡,因行为被约束易被其他患者打伤、推倒跌伤、掐脖子等不安全现象的发生,甚至引发相关的医患纠纷。 1 保护性约束的对象和应用原则 1.1 保护性约束的对象 保护性约束是辅助治疗与安全管理的有效措施之一。分析表明,保护性约束不仅可提高患者的治疗依从性,还可避免患者伤害他人、物品或自伤、自杀等,最大限度地减少其他意外因素对患者的伤害[9]。适应对象:①各种原因引起的谵妄状态,一时不能用药控制其症状者。②癫痫.酒精中毒所致精神障碍,一时不能控制者。③治疗需要时如输液、肌注或其他治疗不合作者。④其他特殊情况如老年病人,药物副反应引起病步态不稳,防跌伤残等确需暂时保护者。⑤极度兴奋、躁动、伴有身躯体疾患,用药一时难控制其躁动者。⑥有自伤、自杀、伤人、毁物、外逃等冲动行为者。为防范病人的暴力性行为,保护病人的安全在万不得已的情况下,方可暂时实行保护性约束[10]。避免盲目、随意使用保护性约束,决不能滥用约束作为惩罚手段来惩罚患者。 1.2 谢斌等[11]建议保护性约束的应用原则 ①患者当时有伤害自身或者危害他人的危害性;②为保证患者得到及时的治疗;③有其他较少限制的措施,但在当时无法提供或使用后无效。 1.3 保护性约束的操作规范 ①实施保护性约束时要充分与家属沟通,尽量做到在家属自愿时进行保护性约束;②约束时动作切勿过于粗暴,忌压迫患者胸腹部或颈部,以防意外伤害患者;③在实施约束时,要注意约束技巧,防止骨折、脱臼、皮肤损伤;④保护性约束后,要在被约束局部加垫保护,保证不影响被约束部位的血液运行和肢体功能;⑤对被约束患者要专人负责,重点护理,及时巡视,防止受其他患者伤害,注意口腔护理,及时更换体位、更换溺湿的床单,防止发生褥疮。 2 保护约束患者存在的安全隐患 2.1 固定保护行动受到限制,时间长未给患者翻身,其受压皮肤易发生褥疮。 2.2 活动保护时行动不灵活,易使约束处皮肤破损;自身能力防御降低,易被人推倒,且推倒后自我保护能力受到限制,导致外伤,使保护性约束成为住院精神病患者医院感染发生的危险因素之一[12]。 2.3 约束过紧易造成患者四肢血液循环障碍,出现缺血坏死或臂丛神经受压。 2.4 固定保护带保护方法不到位易造成意外,如过松易解脱。甚至作为自缢的工具。 2.5 被约束的患者未得到很好的隔离,易造成患者受其他患者的伤害出现意外,如掐脖子致窒息等。 2.6 各种约束患者的自尊和心灵会受到伤害,加上精神症状,容易出现自伤现象,如撞墙,也可出现辱骂他人的现象。 3 保护性约束中使患者出现意外的原因 3.1 护理人员安全防范意识不强护理工作中由于安全防范意识不强,可出现心存侥幸、工作不认真、查对不严或查对错误、交接班不清楚、巡视不及时等情况。 3.2 保护性约束方法不到位过松或过紧,过松造成患者自己解开保护带,过紧易造成患者肢体血液循环障碍,出现缺血坏死。 3.3 未隔离被保护的患者,使被保护的患者与其他患者发生争执或被其他患者伤害,轻者挨打、被患者掐伤,重者跌倒致骨折、颅脑损伤或被掐死等。 总之,随着社会的进步,群众法律意识的增强,要求精神科护士要绝对保证患者的安全,出了安全问题,解释原谅已不是现代社会的特点,解决的办法只有赔偿,损失的是医院、是医务人员,所以只有树立“保证患者的安全就是保护自己”的理念。出于控制病情的需要,对精神病患者采取保护性约束就必须保证患者的安全,清楚地认识保护性约束的两而性,知其利,更知其害。 参考文献 [1] 杨向东,高玉霞.对住院精神患者约束保护及相关问题的探讨[J].基层医学论坛,2006,10(07):660—661. [2] Holmes D,Kennedy S.Perron A.The mentally ill and social exclusion:A critical examination of the use of seclusion from the patient’s perspective[J].Issues Ment Heahh Nurs,2004,25(6):559—578. [3] Downey LV,Zun LS.Gonzales SJ.Frequency of alternative to restraints and seclusion and uses of agitation reduction techniques in the emergency department[J].Gen Hosp Psychiatry,2007,29(6):470—474. [4] Anfang SA,Appelbaum PS.Civil commitment the American experience[J] .Isr J Psychiatry Relat Sci,2006,43(3):209—218. [5] Mayoral F,Torres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712898922.html,e of coercive measures in psychiatry[J].Actas Esp Psiquiatr,2005,33(5):331—338. [6] Steinert T,Martin V,Baur M,et a1.Diagnosis-related frequency of compulsory measures in 10 German psychiatric hospitals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保护性约束护理常规 1、遵医嘱执行约束。 2、评估患者年龄、意识、活动能力、心理状态,以及需要约束部位皮肤和四肢循环情况。 3、告知患者及家属约束的目的、等级、约束工具及类型、时间、并发症及配合事项,征得理解和同意,并签订知情同意书。 4、选择合适的约束工具,掌握约束工具的使用方法: ⑴严格掌握约束适应症,维护患者尊严。 ⑵身体约束只能在短期内使用。对需要连续约束的患者,护士应持续评估其约束的必要性,制订解除约束的计划,尽早结束约束。 ⑶保护被约束肢体。保持约束肢体的功能位,松紧度以患者活动时肢体不易脱出、不影响血液循环为宜。 ⑷约束带必须系活结,且系在患者无法接触到的地方。 5、为约束患者提供生活照顾: ⑴每15~30min巡视患者1次。 ⑵保持患者舒适体位,预防误吸和皮肤受损。 ⑶协助患者定期更换体位。 ⑷协助满足患者营养、排泄、喝水和个人卫生的需要。

⑸为患者进行翻身或擦浴等护理,需松开身体约束时,应用抓握方法抓住患者的手,防止损失。 6、严密观察患者对身体约束及解除约束后的反应: ⑴观察约束部位皮肤完整性及肢体末端的颜色、温度和感觉。发现皮肤苍白、冰冷、肿胀、麻木、刺痛时,应立即解除约束,抬高肢体,观察变化。必要时给予局部按摩。 ⑵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轮流松开约束措施,让患者适当活动肢体,一次只松开一处。连续使用约束的患者,一般每2h松解1次,时间15~30min。 7、根据患者自我控制程度、身体条件和能力,提供活动和锻炼。 8、必要时遵医嘱给予镇静等药物治疗。 9、当患者自控力增强时,可逐步松解约束措施。每次松开一个肢体。 10、监测结束约束措施后的反应。 11、记录约束原因、方法、约束起止时间、松解与间隔时间,患者对约束的反应,全身和局部情况,约束相关并发症的处理措施及效果,做好交接班。 中山同方医院护理部 2016年6月1日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护理措施

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护理措施 摘要:保护性约束作为躯体保护的一种,主要是运用约束性措施保护精神病患 者免受自身或者周遭的伤害,是治疗精神病患者中常用的一种方式。文章旨在探 讨保护性约束的约束措施及其具体的运用。保护性约束措施包括约束用具和约束 形式两种。常见的约束用具有旧式约束带、新式约束衣、约束背心、约束带、约 束椅、约束床等。而约束形式分为体力控制和机械控制两种。在实施约束性措施 过程中,应做到保护性约束前的评估和准备、保护性约束中的观察和保护性约束 后的护理。恰当的约束形式和约束工具对精神病患者的治疗具有极强的实践意义。关键词:精神病患者;保护性约束护理;约束形式;约束工具 1.保护性约束 保护性约束分为躯体约束和化学约束,是指在精神病患者的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针对 患者的疾病情况紧急实施的一种强制性限制其行为活动以期保护其免受自身或者周遭伤害的 医疗保护措施。美国医疗界对躯体约束性的定义是使用任何物理或者机械设备限制患者自由 活动以期对患者进行保护,保护性约束的实质其实就是躯体性保护。在中国,由于2009年 湖北巴东县女服务员邓玉娇因刺死官员被警方立案,后被鉴定为精神病患者对其进行保护性 约束,随后,保护性约束成为网络热词。保护性约束在使用过程中应追寻以下原则:①患者 当时有伤害自己或者危害他人的行为;②使用约束性保护措施的根本目的在于治疗患者; ③其他较少限制措施在当时的情况下失去效用。因此,其约束对象往往针对精神病患者,并 且是处于发病状态的精神病患者,约束性保护可以提高治疗依从性,防止自杀、自伤、伤害 周围等意外的发生。 2.保护性约束措施 保护性约束措施在保护精神病患者免受自身或者外力的伤害方面有极大的作用。保护性 约束措施包括约束用具和约束形式两种。约束形式分为体力控制和机械控制。在临床过程中,往往先通过体力控制进行,如果体力控制达不到预设的结果,再进行约束性控制,这个时候 就需要恰当的约束工具。常见的约束用具有旧式布制约束带、新式约束衣、约束背心、约束带、约束椅、约束床等。这些约束工具的主要目的在于固定住患者手腕、踝、肩和膝等活动 部位,约束完后固定在约束床或约束椅上,限制其活动能力和活动范围,以期进行保护。约 束性工具如何使用要针对患者当时的具体情况,切不可乱用和滥用。使用约束工具时要注意 以下几个原则:首先,使用部位需要寸垫,固定的松紧要适宜;其次,对固定部位要观察学 运情况;再次,每个2小时要放松一次。 3.保护性约束措施实施过程 保护性约束措施只有采取恰当的约束形式和约束工具,才能最终帮助到精神病患者病情 的恢复和复原,因此,在操作过程中,必须追寻严格的操作流程进行实施,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3.1保护性约束前的评估和准备 保护性约束前准备是指在熟悉掌握保护性约束准则的基础上严格评估精神病患者的生命 体征、意识活动、肢体活动等方面,是否存在严重自杀、自伤倾向,是否意识清楚,情绪平稳,是否有无陈旧骨折或者伤痛。在评估完患者自身的情况下之后再决定是否需要进行保护 性约束。当然,如果有家属陪同,需要进一步跟家属沟通病人情况,向家属阐述实施保护性 约束的必要性及及时性,通过沟通缓解家属的焦虑,并取得家属的积极配合。可以说,保护 性约束前的评估和准备工作是必不可少的,只有切实做好评估和准备工作,才能有助于保护 性约束工作的实施和开展。 3.2保护性约束中的观察 保护性约束一旦实施之后,要随时对约束对象进行观察。 第一,要在充分尊重患者及其家属的基础上进行保护性约束;避免对患者造成不必要的 伤害,约束形式和约束用具不可对患者造成二次伤害。一般要做到对约束患者进行单独房间 进行约束。约束部位要松紧恰当,操作力度合适,过紧会造成血运不畅,过松达不到效果。 因此,在约束过程中,必须经验丰富的医护人员予以配合和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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