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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知识)财务核算体

财务核算系统

财务核算系统是整个CBM系统的壹个重要组成部分,因此,财务核算系统的需求也是站在整个CBM系统的角度提出的,财务核算系统作为CBM系统的壹个子系统,既要能单独使用,也要能和CBM的其他子系统组合使用,所以,财务核算系统使用共分为四种模式:1、独立的财务核算系统;2、财务核算系统+预算系统;3、财务核算系统+业务系统;4、财务核算系统+业务系统+预算系统。财务核算系统随着和CBM其他系统的捆绑使用,它的功能和作用也有所不同。当它独立使用时,它必须能满足企业基本的核算和财务核算功能。独立使用的本财务核算系统由基础设置、数据初始、凭证管理、帐务查询管理、银行对帐和期末处理等六大功能组成。本需求是以独立的会计核算系统为基础,同时考虑和其他子系统相结合时,对帐务系统相关功能所需作的调整。

引用的法律、法规、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制度》

◆财政部《会计基础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工作规范》

◆财政部《会计电算化帐务处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系统功能和结构

1、数据流程图

记帐凭证总帐明细帐日记帐科目及各类帐

科目及相关体系对帐单

数据输入:

1、各专业子系统读取经过复核的记帐凭证;

2、下级单位读取上报的往来凭证;

3、手工输入的会计凭证。

数据输出:

1、向报表系统传输数据;

2、向综合查询系统传输数据;

3、向上级单位传输上报凭证;

4、向预算管理系统传输预算参数值。

2、系统功能

财务核算中心是CBM会计核算功能的核心,负责生成且管理企业的财务帐簿,具有凭证处理、记帐、结帐、对帐、查帐等功能。

用户进入系统需要进行注册,待系统确定其权限有效性后,系统弹出帐套选择窗口,用户选择自己需要的帐套之后进入财务核算主界面。

3、系统结构

整个财务核算中心由系统初始、凭证处理、帐务处理、银行对帐和期末处理等五大模块组成。

1基础设置

科目级次的设置、会计科目的设置、自动转帐设置、往来凭证的设置、凭证类型设置等。

1.1常用摘要设置

此功能是让用户将常用摘要预先输入计算机,用户在输入凭证时就能够选择这些常用摘要或直接输入摘要代码录入。用户在此能够随时添加和维护常用摘要,用户在录入凭证时能够对所选的常用摘要进行修改,也可将手工输入的摘要随时添加进来,以备后用,以加快凭证摘要的录入速度。

1.2会计科目级次设置

用户能够对整个会计科目体系中会计科目的级次以及每壹级次的代码长度进行设置。

1.3会计科目设置

系统能够在初始化时预装财政部规定的会计科目表,将会计科目分为五大类: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成本和损益,用户能够在此基础上进行删除、增加,且可进行浏览、修改、打印等操作。

会计科目的基本信息有:

(1)会计科目代码:

会计科目代码和科目壹壹对应,最长为20位,能够用数字0-9或字母A-Z (不区分大小写)表示,非空且唯壹;必须严格按代码指定级次的长度及先后次序建立。

科目代码编码规则:新增代码不允许跨级创建,必须逐级连续非零级次定义;科目代码为非连续;删除科目能够选择科目树删除或单个删除,单个删除必须

从最后壹级删起;科目代码处于使用或有数字状态应置灰,不允许删除,以免破坏数据。

(2)会计科目名称

只需定义本级科目名称,而无需包括上级科目名称。

科目名称:最长为15个汉字,不得为空,且同壹科目下同壹级次的科目名称必须唯壹。

(3)会计科目辅助信息

即对科目相关信息进行说明。

(4)科目连续性

连续属性是指科目的发生额需要历年连续统计且要将发生额结转至下年的科目,如在建工程类科目。科目的连续属性对于科目和该科目的栏目或明细帐均起作用。对于有连续属性的科目,年结时把此科目年末余额和历年的发生额转至下年,如果该科目定义有栏目或明细帐,也同时把该栏目或明细帐的历年发生额同步结转至下年。凡是有余额的连续属性的科目不能修改科目的名称和除壹级科目以外的其他级次的科目代码,不能删除或修改原有栏目,只能修改壹级科目的级次长度和新增栏目。余额为零的科目能够由用户选择删除。

(5)栏目属性

栏目是对设明细帐的科目的发生额在某个方向(借方或贷方)的明细核算或分解,只需核算它的发生额。

栏目的属性应和它上级科目或栏目的属性壹致,末级科目才有栏目核算属性,栏目下仍能够有栏目。每壹个科目最多可有12个栏目,系统可支持的帐页上的

长度最少应为千亿位。栏目金额位长度按科目由用户设置,系统按设定的长度自动计算最大的栏目个数。栏目长度由金额位决定,栏目的名称长度又由栏目的长度决定,系统自动计算栏目名称的最大长度,壹旦超过则不予保存。系统设定最小字体,在此范围内,由用户设定字体大小。特别约定:当栏目长度和栏目个数发生矛盾时,栏目个数服从栏目长度。

(6)辅助核算管理

辅助核算是对某科栏目金额的明细辅助核算,用户能够在任壹级科目下或栏目下设置辅助核算,其发生额应和对应科目或栏目的发生额壹致,辅助帐的属性和对应科栏目的属性相同。辅助核算代码体系及编码规则和帐务体系相同。用户应先设置辅助核算模板,再在科目下设置相对应的辅助核算。壹套辅助核算可对应多个会计科目,壹个会计科目也可对应多套辅助核算,辅助核算能够随时启用或停用,辅助核算启用后只管理该时点以后所发生的业务。

1.4自动转帐设置

自动转帐是对于每月重复地有规律出现的会计业务,按凭证的摘要、借贷方科目、金额的来源或计算方法预先制成模板,使用时只需调入相应“自动转帐分录”的分录号,按预先定义的分录和金额来源或计算方法产生带具体金额的凭证。特别注意本系统应具有以下功能:

1.5往来凭证设置

对于每月或定期要向上级主管部门、其他往来单位报送凭证或定期接受下级单位或往来单位报送凭证的单位能够进行往来凭证的设置。它通过下发及设

置科目-往来对照表给下属单位或其他往来单位,就能够很容易地读取下属单位或其他往来单位报送的凭证,且自动生成本单位的凭证,保证了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往来凭证设置应具备以下功能:

(1)设置往来单位代码及往来单位名称

(2)设置和各往来单位有关的本单位科目表(列出科目体系由用户选择)(3)拷贝下发各往来单位科目对照表

(4)接受往来单位拷贝下发的科目对照表,参照拷贝下发过来的科目对照表设置本单位和往来单位的科目对照表

1.6凭证类型

系统预置三种凭证类型:收款、付款和转帐,用户能够根据需要设置其他凭证类型,也能够设置收款凭证的借方缺省科目和付款凭证的贷方缺省科目。缺省科目能够指定到该科目的末级也能够不指定到末级,对不指定到末级的,由用户在输入凭证时指定。凭证编号按凭证类型编,不按凭证格式编。

2数据初始化

2.1财务初始数据的录入

初始数据的录入处理:系统的启用时间是会计年度的第壹个会计期间,只需录入各个会计科目的初始余额和具有连续属性的科栏目的发生额。

●系统只能提供直接从最末级科目录入期初余额且自动汇总到上级科

目。上级科目要逐级显示汇总金额,非末级科目系统应强制不能录入

数据。

●对有连续属性的科栏目,用户需要输入累计借、贷方发生额且自动显

示其余额。

●如果科目有数量金额、外币、辅助核算,系统自动弹出窗口输入数

量、外币、辅助核算的相关信息供用户录入。

●期初处理时辅助核算的初始数据应和主帐户数据分开单独输入,辅助

核算需录入初始余额、发生额,辅助核算的初始数据应和对应主帐户

科目的金额保持壹致。但如果出现不平衡的情况,系统仅给予提示,

仍然允许通过。

●年中开始使用系统的,在录入发生额时可采用直接录入的方法,能够

按月分别录入,也可将累计数壹次录入。

2.2试算平衡

将科/栏目的期初数据录入完毕以后才能进行总帐数据的试算平衡,如果所有科目的借、贷方的差额为零为试算平衡;如果借、贷方差额不为零,试算不平衡,系统提示数据不正确的提示。同时仍要校验辅助核算和对应主帐户的金额是否壹致。

2.3系统启用

完成所有的期初设置且试算平衡后,系统就能够启用。特别注意:系统启用日期为该帐套的启用日期。系统进行启用数据校验,主要是:

●科目的借贷平衡校验:期初余额的借方合计=贷方合计

●会计平衡校验: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

数据校验成功后,确认要启用时系统强制用户备份数据,启用后,初始化的数据不可被修改。

●有辅助核算的科目和相应的辅助核算的信息应壹致

3凭证处理

会计凭证是整个会计核算系统的主要数据来源,是整个核算系统的基础,会计凭证的正确性将直接影响到整个会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为方便使用及财务管理的需要,系统应提供多种凭证数据的校核和控制功能。因此,帐务系统独立运行时,应具有凭证编辑、自转帐凭证生成、往来凭证生成、凭证审核和凭证记帐等功能。

凭证处理流程:首先有制单人进行凭证的录入,然后由审核人进行凭证审核,最后由记帐人记帐。已制单未审核的凭证能够修改也能够删除;已审核未记帐的凭证只有审核人取消审核后,制单人才能修改或删除;已记帐的凭证不能删除也不能修改。

凭证编制的特别约定如下:

●凭证的制单和审核不能为同壹人,只有凭证的审核人才能取消审核。

●凭证的编号分为记帐编号和流水编号。记帐编号按凭证类型在年度内

连续编号。流水编号按凭证录入的顺序由系统自动编号,流水编号后

跟壹个版本号,每对该凭证进行了壹次修改则版本号自动加壹,而流

水号不变。

●凭证的格式使用统壹的记帐凭证格式,但凭证类型名称仍区分为收

款、付款和转帐凭证。

●凭证打印时,如超过6条分录则分页打印。当记录超过6条时,用户

能够选择是否合且分录打印。合且分录时系统默认第壹条为主摘要,

但用户能够修改或指定其它任意壹条摘要为该凭证的主摘要,合且打

印或查询时用主摘要代替每个分录的摘要。用户能够在凭证备注里对

分录摘要或其他进行说明。

●在会计期间内可由某用户随时锁死凭证的处理,使已输的凭证不能修

改,新的凭证不能输入。该用户由系统管理员在用户管理中设置。3.1凭证编辑

主要对会计凭证进行录入、修改、删除等操作。

1)凭证录入

系统应提供能够同时录入至少三个月凭证的功能,在本月未结帐的情况下能够同时输入下月凭证。

凭证类型:如果用户已定义有默认的该凭证类型的借贷方科目,系统也自动显示出来,用户能够修改,但修改范围只能是默认科目的下级科目。

凭证制单日期:系统默认本期上壹次录入的最后壹张凭证的日期,用户能够干预此制单日期,干预范围最早为本期的记帐日期,最迟为系统控制的最大未结月份的最后壹天(包含此日期)。

凭证摘要可由用户直接输入,上壹行摘要自动带到下壹行,也可在常用摘要中选择输入。手工录入的摘要也能够存入凭证摘要库,以备后用。

科目代码可由用户直接输入,也可通过选择录入,但用户如已输入部分科目代码,系统只需将其下级科目代码显示出来供用户选择。如果科目路径显示宽度不够,则显示壹级科目加末级科目名称,详细路径在凭证附件上列示。

凭证保存时,系统要检查以下内容:

●凭证录入项目是否填写齐全

●借方金额合计是否等于贷方金额合计

●科目是否为末级

●本位币金额是否等于汇率乘原币

●金额是否等于数量乘单价

●辅助帐金额是否和对应科栏目金额壹致

●是否出现限制出现的科目代码

如条件不满足,系统不予保存且给予提示。

凭证的制单人是凭证的录入人。凭证保存后才具有流水号。

2)凭证修改

如果用户录入凭证后发现错误,能够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凭证保存后流水编号的版本号自动加壹。但按下列条件进行修改:

●已记帐凭证不得修改;

●已审核过的凭证不能修改,但该凭证经审核人取消审核后能够修改;

●处于未审核状态的凭证能够修改,但必须是该凭证的制单人,其他人员

无权修改。

3)凭证删除

用户如果发现凭证错误或该凭证无须存在,则能够删除此凭证,但删除凭证要符合以下条件:

●已记帐凭证不得删除;

●已审核过的凭证不能删除,但该凭证经审核人取消审核后能够删除;

●处于未审核状态的凭证能够删除,但必须是该凭证的制单人,其他人员

无权删除;

●删除该凭证后,机内流水号应保留,且打上删除标志,用户能够查到删

除凭证的相关信息。结帐后系统将删除凭证的全部信息进行物理删除。

3.2往来凭证

往来凭证操作有俩个功能:

(1)接受往来单位报送的凭证且检验报送数据的正确性(主要检验往来单位代码、数据等),报送数据的帐户时间要和接受单位的帐户时间相同;

(2)生成往来单位凭证。能够单张生成也能够成批生成,但必须经操作员确认后才能保存(保存和录入凭证相同)。接受单位生成的往来凭证的往来科目和报送凭证单位分录倒置(借变贷,贷变借),数字相等,摘要能够保留报送单位的原始摘要或部分。

3.3自动生成凭证

对由业务系统产生的数据自动生成会计凭证地。列出自动转帐模板让用户选择壹个、多个或全部模板,点击“凭证生成“按纽,即可按所定义的模板取数公式生成相应的凭证,生成时,应根据转出比例进行计算和按明细扩展选项

进行明细科目扩展处理。

3.4凭证审核记帐

凭证审核是对该笔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正确性等进行审核,且对审核正确无误的凭证加上审核标志。审核人和制单人不能为同壹操作员。

凭证审核由用户指定凭证类型和审核日期(系统默认为当前日期)后,系统应自动把已制单未审核且制单人不是该用户的凭证过滤显示出来,按流水编号排序,用户能够选择单壹凭证审核,也能够选择成批审核。

对于处于已审核未记帐状态的凭证,如果发现错误需要修改或删除,应能够把凭证恢复到已制单未审核状态,给制单人修改或删除,但审核取消人必须是该凭证的审核人。

凭证输入完毕经审核无误后,就能够记帐,记帐后才能打印帐页,记帐后的凭证不能够修改删除,只能通过冲销或补充凭证进行更正。日记帐的余额为负数时,系统应强制不能打印输出。

3.5凭证冲销

当凭证经过审核且已登过帐后,就不允许进行修改,若发现有错时,在不进行反结帐处理的情况下,可选择凭证冲销处理,其目的是按原凭证的相反金额(全部或部分)重新生成壹张凭证对原凭证进行冲销,

全额冲销:选择要冲销的凭证,生成壹张带红字的和原凭证金额相反的记帐凭证,生成的新凭证需要进行审核和记帐;

部分冲销:在凭证输入过程中输入壹张新凭证,借贷方科目和原凭证相同,金额为和原凭证相反的部分冲销金额,需审核记帐。

3.6凭证查询打印

能够按多种组合条件查询对已登帐凭证、未登帐凭证(包括已删除凭证)、以前会计期间、会计月份的凭证进行查询,且可打印查询结果。

可打印记帐凭证,列帐通知单,原始凭证汇总表等。选择凭证时提供过滤条件,且可进行打印机设置和凭证格式设置,提供预览和打印输出俩种选择。

4、帐务处理

4.1凭证记帐

主要是对审核后的记帐凭证进行登帐处理,登帐可在会计期间任意时间进行,也可在月底壹次性进行。登帐后则将凭证状态改为“记帐”;提供单张和成批登帐和取消登帐功能。

4.3明细帐

主要是对明细帐进行查询、打印。明细帐包括各明细级科目明细帐和数量金额式明细帐。查询时在选定某笔帐目后,可显示对应的记帐凭证、核算信息(有的话)及其对方科目明细帐;在科目体系中定义为多栏式明细帐的科目,则显示多栏式明细帐。

4.4日记账

提供日记帐的查询和打印功能。日记帐按科目特征分类查询;查询打印日记帐时,每日要显示出“本日小计”,月末结显示出“本月合计”、“本年累计”。

4.5汇总帐

主要是查询、打印汇总帐。在本会计期间有发生额的所有科目都要逐级进行汇总;总帐包括总分类帐、数量外币金额式总帐,查询时可在总帐中选择某个科目项后,按某功能键查询其对应的明细帐及相关凭证。

4.6科目余额

对各个会计科目余额进行查询、打印。

4.7项目核算

管理核算项目余额和帐目。核算帐则根据科目体系中的核算项目标记来决定是否登录;能够查询和打印项目余额表和项目总帐。

5、银行对帐

银行对帐是指每期将用户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核对,勾销已达帐,且生成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以防止错误。

此功能根据用户的需要,能够在任意时间月初启用,此功能如果启用,用户就必须在银行凭证录入时输入银行结算信息。

5.1数据初始化

1)银行未达帐

录入用户使用期初有关银行未达帐的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导入和手工录入俩种数据录入方式。

2)企业未达帐

录入用户使用期初有关企业未达帐的信息,系统提供数据导入和手工录入俩种数据录入方式。

3)银行对帐启用

在初始未达帐录入完成后,系统将根据银行日记帐、用户自己输入的银行初始数据及输入的银行未达帐,企业未达帐的有关资料,根据下列公式,生成期初的银行余额调节表。

企业调节后余额=企业帐面余额+银收企未收-银付企未付

银行调节后余额=银行对仗单期初余额+企收银未收-企付银未付

银行对帐启用后,银行对帐初始化菜单不可用。

5.2银行对帐单

输入本期各个开户银行的对账单数据,可手工录入,也可由系统自动转入。

5.3自动对帐

系统根据壹定的条件,自动对用户和银行双方的对帐数据,进行核销。5.4手动对帐

手动对帐则是对自动对帐的补充,为保证对帐更彻底、更正确,可用手工对帐对自动对账的结果进行调整。

5.5未达帐查询

对银行未达帐和企业未达帐进行查询(包括期初双方未达帐),系统分页显示单位和银行双方的未核销的对帐数据。

5.6调节表

设定对帐截止日期和开户银行,将用户的银行存款日记帐和银行对帐单核对后,根据下列公式,进行数据校验,试算平衡:

企业调节后余额=企业帐面条额+银收企未收-银付企未付

银行调节后余额=银行初始余额+企收银未收-企付银未付

系统自动生成银行对帐调节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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