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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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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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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为贯彻落实《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以及《海域、无居民海岛有偿使用得意见》要求,充分发挥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经济杠杆得调控作用,提高用海生态门槛,引导海域开发利用布局优化与海洋产业结构调整,根据《中华人民共与国海域使用管理法》、《中华人民共与国预算法》,现对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一、海域等别调整

根据沿海地区行政区划变化以及海域资源与生态环境、社会经济发展等情况,全国海域等别调整如下:?

?海域等别

一等:

上海:宝山区浦东新区

山东:青岛市(市南区市北区)

福建:厦门市(思明区湖里区)

广东:广州市(黄埔区番禺区南沙区增城区) 深圳市(福田区南山区宝安区龙岗区盐田区)

二等:

上海:金山区奉贤区

天津:滨海新区

辽宁:大连市(中山区西岗区沙河口区)

山东:青岛市(黄岛区崂山区李沧区城阳区)

浙江:宁波市江北区温州市龙湾区

福建:泉州市丰泽区厦门市(海沧区集美区)

广东:东莞市汕头市(龙湖区金平区潮阳区)中山市珠海市(香洲区斗门区金湾区)

三等:

上海:崇明区

辽宁:大连市甘井子区营口市鲅鱼圈区

河北:秦皇岛市(海港区北戴河区)

山东:青岛市即墨区胶州市烟台市(芝罘区福山区莱山区)龙口市蓬莱市威海市环翠区荣成市日照市(东港区岚山区)

浙江:宁波市(北仑区镇海区鄞州区)台州市(椒江区路桥区)舟山市定海区

福建:福州市马尾区福清市厦门市(同安区翔安区)泉州市(洛江区泉港区) 石狮市晋江市

广东:汕头市(濠江区潮南区澄海区)江门市新会区湛

江市(赤坎区霞山区坡头区麻章区) 茂名市电白区惠州市惠阳区惠东县

海南:海口市(秀英区龙华区美兰区) 三亚市(海棠区吉阳区天涯区崖州区)

四等:

辽宁:大连市(旅顺口区金州区) 瓦房店市长海县营口市(西市区老边区) 盖州市葫芦岛市(连山区龙港区)绥中县兴城市

河北:秦皇岛市山海关区

山东:烟台市牟平区莱州市招远市海阳市威海市文登区乳山市

江苏:连云港市连云区

浙江:慈溪市余姚市乐清市海盐县平湖市玉环市温岭市舟山市普陀区嵊泗县

福建:福州市长乐区惠安县龙海市南安市

广东:南澳县台山市恩平市汕尾市城区阳江市江城区

广西:北海市(海城区银海区)

海南:儋州市

五等:

辽宁:大连市普兰店区庄河市东港市

河北:秦皇岛市抚宁区唐山市(丰南区曹妃甸区)滦南县乐亭县黄骅市

山东:东营市(东营区河口区)长岛县莱阳市潍坊市寒亭区

江苏:南通市通州区海安县如东县启东市海门市盐城市大丰区东台市

浙江:宁波市奉化区象山县宁海县温州市洞头区瑞安市岱山县三门县临海市

福建:连江县罗源县平潭县莆田市(城厢区涵江区荔城区秀屿区)漳浦县

广东:遂溪县徐闻县廉江市雷州市吴川市海丰县陆丰市阳东县阳西县饶平县揭阳市榕城区惠来县

广西:北海市铁山港区防城港市(港口区防城区)钦州市钦南区

海南:琼海市文昌市万宁市澄迈县乐东县陵水县

六等:

辽宁:锦州市太与区凌海市盘锦市大洼区盘山县

河北:昌黎县海兴县

山东:东营市垦利区利津县广饶县寿光市昌邑市滨州市沾化区无棣县

江苏:连云港市赣榆区灌云县灌南县盐城市亭湖区响水县滨海县射阳县

浙江:平阳县苍南县

福建:仙游县云霄县诏安县东山县宁德市蕉城区霞浦县福安市福鼎市

广西:合浦县东兴市

海南:三沙市东方市临高县昌江县

二、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

根据国民经济增长、资源价格变化水平,并考虑海域开发利用得生态环境损害成本与社会承受能力,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调整如下:

海域使用金征收标准

备注:1、离大陆岸线最近距离2千米以上且最小水深大于5米(理论最低潮面)得离岸式填海,按照征收标准得80%征收;2、填海造地用海占用大陆自然岸线得,占用自然岸线得该宗填海按照征收标准得120%征收;3、建设人工鱼礁得透水构筑物用海,按照征收标准得

80%征收;4、地方人民政府管辖海域以外得项目用海执行国家标准,海域等别按照毗邻最近行政区得等别确定。养殖用海标准按照毗邻最近行政区征收标准征收。

三、用海方式界定

根据海域使用特征及对海域自然属性得影响程度,用海方式界定如下:

用海方式界定

投标保证金最新规定

长期以来,在招标采购活动中,保证金制度备受诟病,保证金被占用、挪用等违规违法行为屡屡发生,企业因投标,导致大量资金被占用,且周期很长,负担过重,不利于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的发展。 保证金制度已经不能适应招标采购“放管服”改革的要求,一系列举措的出台,预示着保证金制度正在加快退出历史舞台! 已经明确取消的省市 河南 近日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深圳 近日从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获悉,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减轻企业负担,促进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积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根据《深圳市财政局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9年8月15日起,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停止收取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市政府采购中心同时为所有注册供应商开放投标权限。 广州 为切实减轻企业负担,降低交易成本,优化营商环境,根据《广州市财政局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穗财采﹝2019﹞226号)的规定,即日起,我中心新发出采购公告的政府采购项目,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 雄安新区 据雄安发布微信公众号8月20日消息,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不含)以下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单项或批量采购预算金额一次性低于河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200万元)的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类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收取投标保证金。河北省政府采购公开招标数额标准调整的,随之调整。 北京 北京市发改委会同市规自委等部门研究起草了《关于深化招投标领域“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通知》明确:取消现场投标报名,推进电子投标。 广西 2019年4月9日,广西住建厅、发改委、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继续推进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电子化招标投标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稿明确:2019年8月30日前,取消招标报名环节,全面实现使用电子标书,实现招标文件网上下载。 江西 江西省住建厅在加强招标投标过程监管方面提出8项要求:全面实行招标投标电子化和信息化;严格招标信息公告和中标结果公示环节审查;取消投标报名环节,推行网上无记名方式购买标书、图纸...... 河南 河南省财政厅发布《关于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有关问题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8月1日起,在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活动中,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也不再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山东 近日,山东省财政厅发布《关于取消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等有关事项的通知》,明确提出:自2019年7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活动不得向诚信记录良好的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 浙江 早前浙江省财政厅官网发布《关于明确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工作的通知》,通知明确:自2019年6月1日起,全省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活动不得向供应商收取投标保证金,非招标采购方式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亦同。

土地出让金法计算及详细

土地出让金法详细及计算方法 一、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含义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是政府将土地使用权出让给土地使用者,并向受让人收取的政府放弃若干年土地使用权的全部货币或其他物品及权利折合成货币的补偿。 二、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 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确定有三个过程: 第一是估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选择有土地估价资格的中介机构对拟出让的土地进行地价评估。 第二是确定出让底价过程。在这个过程中,政府根据其产业政策和其他有关政策,对土地估价结果进行修订,形成出让底价。出让底价的作用在于政府出让土地使用权时,如果有意受让人的出价低于出让低价,政府将不予出让土地使用权。 第三是批准过程。由于我国各级政府对出让土地使用权有不同的审批权限,所以,有的出让土地的出让价是下级政府与受让方商定的,但最后的确定权在有批准权的上级政府。 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使用 以出让等有偿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建设单位,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标准和办法,缴纳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等土地有偿使用费和其他费用后,方可使用土地。新增建设用地的土地有偿使用费,一律全额缴入国库,实行中央和地方30:70分成。 四、土地使用权出让金的计算 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约在六七平方米左右,而高层建筑则更少。当然对于那些单门独户的个人建房,由于其独享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其必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 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案例:市民郑先生有一处个人建房,地址位于鲤城区海滨街道中山中路X号,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需补办出让。该宗地位于泉州市中心市区住宅用地级别图一级区,基准地价5670元/平方米。 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30%=170100元。如在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之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60%=340200元。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市区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案例:市民王先生有一房改房,地址位于丰泽区丰泽新村X号,用地面积15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

(合同知识)水资源论证合同

(合同知识)水资源论证合 同

******水电站工程 水资源论证项目技术服务 合同书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 受托人(乙方): 日期:2011年* 月* 日 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人: 受托人: 委托人委托受托人承担:《*** ***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方案》工程项目技术服务,工程地点为****,双方本着“友好合作、共进双赢”的原则,经协商达成壹致,签订本合同,共同执行。 第壹条本合同签订依据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1.2国家及地方有关建设工程项目技术服务管理法规和规章。 1.3建设工程项目批准文件。 1.4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编制的《建设工程技术服务合同(二)》标准文本(GF-2000-0210)。 第二条技术服务依据

2.1委托人给受托人的委托书。 2.2委托人提交的基础资料。 2.3受托人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是:《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工业企业产品取水定额编制通则》(GB/T 18820)《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技术标准汇编》等。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优先次序 构成本合同的文件可视为是能互相说明的,如果合同文件存于歧义或不壹致,则根据如下优先次序来判断: 3.1合同书。 3.2委托人要求及委托书。 第四条本合同项目的名称、规模、阶段、技术内容 项目名称:*** ***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方案 项目规模:详见《*** ***水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方案》 项目阶段:可行性研究阶段 技术内容:按水利部《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进行水资源论证分析 第五条委托人向受托人提交的有关资料、文件及时间 5.1提交资料、文件:详附件。 5.2资料、文件提交时间:签订合同后3日内。 第六条受托人向委托人交付的技术服务文件、份数、地点及时间6.1*** ***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方案(含图纸),15份;提交方案

海域使用金征缴条约.doc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 征缴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缴款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______________》和其它有关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经_________省人民政府的批准出让海域使用权,海域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内矿产资源、埋藏物、天然生物资源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海域使用权出让范围之内。 第三条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_________省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所涉及的海域使用项目为_________,出让海域位于_________________,海域使用面积______

___公顷。 第五条依照本协议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前提下,海域使用权出让年限为_________年,起止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权证书》确定的日期执行。 第六条乙方只能按照所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登载的用途作使用。在出让期限内,乙方如需改变海域使用用途,应当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重新报_________省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调整海域使用金,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海域使用金。 第八条海域使用金征缴标准为_________________,总额为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_________________。 按一次性计征的,第一次缴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支付。

上期所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不同阶段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更新日期:2012-5-8 交易所根据某一期货合约持仓的不同数量和上市运行的不同阶段(即:从该合约 新上市挂牌之日起至最后交易日止)制定不同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具体规定 如下: (一)交易所根据合约持仓大小调整交易保证金比例的方法。表一铜、铝、锌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铜、铝、锌交易保证金比例当持仓总量(X)达到 下列标准时 X≤12万5% 6.5% ≤X14万12万<8% 16万14万<X≤10% 万X>16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表二铅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铅交易保证金比例)达到下列标准时X当持仓总 量(8% X≤4万10% 6万4万<X≤12% >X6万注: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

表三螺纹钢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螺纹钢交易保证金比例)达到下列标准时当持仓总量(X7% 75万X≤8% ≤90万X75万<10% 万105≤X万< 90. 12% 万X>105 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注: 线材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表四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线材交易保证金比当持仓总量)达到下列标准7%4X8% 万45万<X≤6010% 60万<X≤75万12% X>万75 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注:X 表五黄金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 从进入交割月前第三月的第一个交易日起,黄金交易保证金比例)达到下列标准时当持仓总量(X7% 万X≤168% ≤万<X20万1610% ≤24万20万<X12% 万X>24 X表示某一月份合约的双边持仓总量,单位:手。注: 白银期货合约持仓量变化时的交易保证金收取标准表六

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府办〔2010〕35号)

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穗府办〔2010〕35号) 穗府办〔2010〕3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 市国土房管局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通知如下: 一、计收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情形 (一)1993年1月1日之后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除依法可划拨供地外,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权属清晰的原有历史用地,1993年1月1日之后发生新建、改建、扩建或用途变更(含临时新建经营性项目和临时改变为经营性用途)和权属转移,且不符合划拨条件的,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计收土地出让金。 (三)原划拨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用于非住宅出租经营,且权属人为法人的,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计收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按实际成交价格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以协议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属政府储备用地的,按基准地价计收土地出让金,但不得低于实际土地取得与土地开发成本及土地纯收益之和;属用地单位自行征地拆迁的,按土地纯收益计收土地出让金。 (三)划拨用地上配套的经营性用房,属政府储备用地的,按基准地价计收土地出让金;属用地单位自行征地拆迁的,按土地纯收益计收土地出让金。 (四)利用原划拨用地或其地上建筑(零星危房改造项目和私有住宅除外)进行新建、改建、扩建或用途变更,经营性用途按改造前后用途的当前基准地价标准计算总价差及原划拨用途的土地纯收益之和计收土地出让金,但不得低于改造后的土地纯收益;非经营性用途按改造后的土地纯收益计收土地出让金。 (五)原划拨用地及地上建筑物权属转移或企业改制等须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按土地纯收益计收土地出让金。原划拨用地上的私有住宅用房(不含经济适用住房、解困房、安居房、房改房等政策性住房)出售、交换、赠与(不含继承)及私有住宅用房产权人自行申请补办土地出让手续的,按区片平均住宅用途土地纯收益的10%计收土地出让金。具体的区片划分和标准由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确定后对外公布。 (六)原划拨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用于非住宅出租经营,且权属人为法人的,按年计收土地出让金。其年土地出让金按相应用途土地纯收益的4%确定,具体征收细则由市国土房管行政主管部门另行制定。

水资源论证收费标准

水资源论证收费标准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最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2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的建设项目。 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

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3和表4。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 四、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方法1为主,如采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论证费用相line" chapter, and signature confirmation. Article 17th account manager by the people's bank credit system query print credit report to verify the credit histories and guaranty to the parties. No credit report or credit score, through field surveys or other means to implement the credit situation and external security situation, according to risk 差较大时(大于20%),要分析原因,适当考虑使用方法2。 五、报告书编制实际收费,可以在由本核算方法计算所得的数额上下浮动,但上下浮动范围不应超过15%。 六、表1、表2和表4中,论证等级按照《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导则》(试 行)(SL/Z322-2005)确定;表中有区间数据的,数字下限为不含,上限为包含。 表1 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核算基价表 单位:万元 论证等级一级二级三级水源类别 地表水 36 26 10 地下水 40 30 15 表2 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核算调整系数表 投资规模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投资规模(亿元) 调整系数行业调整系数石化、采掘业、火电、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海管字[2003]110号 颁布时间:2003-3-31发文单位:国家海洋局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管理,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执业市场秩序,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经与国家计委协商,我局拟定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现下发试行。 各有关单位在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工作中,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 目录 1、总则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3、海洋勘测 4、海洋生物调查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1、总则 1.1 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配套制度之一。

1.2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项目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大纲》的要求设立。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系指论证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大纲编制、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模拟计算及编写报告等收取的费用。 1.3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计算公式为: 海域使用论证总费用=调查项目总费用+数值计算费用+报告编写费用; 调查项目总费用=各单项调查费用总和; 单项调查收费=野外调查(或取样)费+测试分析费; 各单项调查、分析、计算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 1.4 以下各项费用未列入本标准收费项目,应由委托方负责支付。具体经费额度由委托方和论证方根据各分项目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包括项目如下: 1.4.1 勘察队伍调遣费: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及人员差旅费等; 1.4.2 临时基础设施及现场准备费:勘测现场的搭建路桥、清除障碍、接通电源、水源等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费,与勘测有关的青苗补偿费、海上养殖赔偿费和土地占用费等; 1.4.3 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及运杂费等; 1.4 4 冬季作业的取暖设施及燃料费; 1.4.5 租船费及其它设施的租用费; 1.4.6 专家评审会议费用。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完整版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完整 版 In the case of disputes between the two parties, the legitimat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the partners should be protected. In the process of performing the contract, disputes should be submitted to arbitration. This paper is the main basis for restoring the cooperation scene. 【适用合作签约/约束责任/违约追究/维护权益等场景】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完整版 下载说明:本协议资料适合用于需解决双方争议的场景下,维护合作方各自的合法权益,并在履行合同的过程中,双方当事人一旦发生争议,将争议提交仲裁或者诉讼,本文书即成为复原合作场景的主要依据。可直接应用日常文档制作,也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对其进行修改。 第一条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征缴方(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缴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保证金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The Legal Relationship Established By Parties To Resolve Disputes Ultimately Realizes Common Interests. The Document Has Legal Effect After Reaching An Agreement Through Consultation. 编订:XXXXXXXX 20XX年XX月XX日 保证金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保证金合同范本标准版本 温馨提示:本合同文件应用在当事人双方(或多方)为解决或预防纠纷而确立的法律关系,最终实现共同的利益,文书经过协商而达成一致后,签署的文件具有法律效力。文档下载完成后可以直接编辑,请根据自己的需求进行套用。 保证金合同范本(一) 甲方:××市×××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乙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 定代表人: 住所地:××市×××路 甲乙双方此前共同参与了合作开发××市 ××街以北地块的项目,并参与签订了相关的 合同文本。为保障乙方的权利,双方经过协 商,达成本合同: 一、甲方同意在本合同签订当日向乙方交

付××××万元人民币的保证金,用以保证乙方在上述合作项目过程中对合作项目的借款利息和收益的收取没有任何法律风险、在上述合作过程中不会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否则,一旦出现乙方因此而承担民事、行政等法律责任的,甲方同意乙方以上述保证金先行处理。如出现保证金不足时,则甲方继续愿意承担乙方对外承担的责任。 二、保证金的留置期限为××××年,期间,对最终因乙方没有风险而应当返还甲方的部分(下称余下保证金),由乙方按照××××的利率支付给甲方利息; 三、余下保证金的归还期限为: 四、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协商解决,不成时,交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裁判;

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的计算与若干问题

土地出让金收取标准的计算根据目前的规定,每套住房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各有不同,这与该住房所在小区的建筑容积率有很大关系,一般多层住宅每套住宅所拥有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约在15平方米左右,小高层一般约在六七平方米左右,而高层建筑则更少。当然对于那些单门独户的个人建房,由于其独享所在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因此其必须补交的土地出让金自然也就水涨船高。 (一)个人住房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标准1.1990年5月19日以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30%收取土地出让金。 2.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以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的,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6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不再进行容积率、区域因素、个别因素等修正。 案例:市民郑先生有一处个人建房,地址位于鲤城区海滨街道中山中路X号,用地面积100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需补办出让。该宗地位于泉州市中心市区住宅用地级别图一级区,基准地价5670元/平方米。

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如在1990年5月19日之前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 30%=170100元。如在1990年5月19日(含当日)之后取得划拨土地使用权,则其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00平方米× 60%=340200元。 (二)已购公有住房(含集资建房)、经济适用房按规定允许转让的,以及市区红梅新村、金山新村、小山新村、刺桐新村及西郊新村等五个国有房地产公司开发的商品房转让应补交的土地出让金,按签订出让合同之日的标定地价的10%收取土地出让金。 标定地价按宗地所在级别的基准地价确定,除年期修正外,不再进行期日、容积率、影响因素等修正。 已购房改房、经济适用房以市场价购买的部分在进入市场时,不再补交土地出让金。 案例:市民王先生有一房改房,地址位于丰泽区丰泽新村X号,用地面积15平方米,已取得土地使用证及房屋所有权证。现需补办出让。该宗地位于泉州市中心市区住宅用地级别图一级区,基准地价5670元/平方米。 其土地出让金计算方法:土地出让金=5670元/平方米×15平方米×10%=8505元。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费暂行办法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 费暂行办法 Company Document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收费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的收费行为和秩序,维护建设项目业主单位和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的合法权益,保证水资源论证工作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水资源论证收费行为。 第三条水资源论证收费属于中介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公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委托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可自主选择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开展论证工作。 第四条水资源论证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水资源论证的资质单位应根据本办法收取费用。 第五条水资源论证收费根据项目取水水源、投资、论证等级,以及所属行业、所在区域等因素,采用以下方法计取: (一)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计算论证费用(见附件一);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计算论证费用(见附件二)。 以第一款计费方法为主,第二款计费方式作为参考,按照前款两种方法均不便计费的,可以参照本规定的工日费用标准由论证资质单位与委托方议定(附件三)。 第六条本办法收费标准不含专家评审费用,论证资质单位在编制水资源论证报告书需要勘察、试验等专项工作需要加收费用的,可由双方另行协商。 第七条委托方应按合同规定及时向论证资质单位提供开展论证所必须的工作条件和资料。由于委托方原因造成论证工作量增加或延长论证期限的,论证资质单位可与委托方协商加收费用。 第八条论证资质单位提交的论证报告达不到规定标准的,应负责完善,委托方不另支付费用。 由于论证资质单位失误造成委托方损失的,委托方可扣减或者追回部分以至全部论证费用。 第九条本办法由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十条本办法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附件一、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收费标准及调整系数 表1 按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与论证等级收费标准 单位:万元

海域使用论证费收费标准

国海管字〔2003〕110号 关于印发《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的通知 沿海省、自治区、直辖市海洋厅(局)、海域使用论证资质单位、局属各单位: 为了加强对海域使用论证工作的管理,规范海域使用论证执业市场秩序,保证海域使用论证质量,维护国家海洋权益和海域使用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经与国家计委协商,我局拟定了《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现下发试行。 各有关单位在试行《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工作中,请及时将有关意见反馈给我局。 二○○三年三月三十一日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试行) 国家海洋局二○○三年三月 目录 1、总则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3、海洋勘测 4、海洋生物调查 5、数学模型和数值计算 6、论证分析和报告编写 1、总则 1.1 本标准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配套制度之一。 1.2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标准》的项目根据《海域使用论证大纲》的要求设立。海域使用论证收费系指论证方根据委托方的委托,进行资料收集、现场踏勘、大纲编制、测绘、勘探、取样、试验、测试、检测、模拟计算及编写报告等收取的费用。 1.3 海域使用论证收费计算公式为: 海域使用论证总费用=调查项目总费用+数值计算费用+报告编写费用; 调查项目总费用=各单项调查费用总和; 单项调查收费=野外调查(或取样)费+测试分析费; 各单项调查、分析、计算费=收费基价×附加调整系数。

1.4 以下各项费用未列入本标准收费项目,应由委托方负责支付。具体经费额度由委托方和论证方根据各分项目的市场价格协商确定。包括项目如下: 1.4.1 勘察队伍调遣费:包括仪器设备运输费、装卸费及人员差旅费等; 1.4.2 临时基础设施及现场准备费:勘测现场的搭建路桥、清除障碍、接通电源、水源等临时生产和生活设施费,与勘测有关的青苗补偿费、海上养殖赔偿费和土地占用费等; 1.4.3 测量标志材料费:包括原材料费、加工费及运杂费等; 1.4 4 冬季作业的取暖设施及燃料费; 1.4.5 租船费及其它设施的租用费; 1.4.6 专家评审会议费用。 1.5 本标准未规定,但具体论证项目又涉及到的工作内容的收费标准,国家有相关收费标准的,参照执行;国家没有收费标准的,由委托方和论证方协商确定。 2、海域使用现状调查 2.1 说明 指通过现场踏勘、调查访问、资料搜集等途径获取拟使用海域及周边区域的自然地理、水文气象、地质地貌、社会经济、区位条件、区划规划、利益相关者等方面的基础资料。 本项工作中的海域基础资料,系指可通过公开途径获取的一般性资料。如需购买专项资料,所需费用,不包括在本收费标准中、 2.2 收费标准 本项目收费按拟使用海域面积分级计算。 表2-1 海域使用现状调查收费价格表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书

海域使用金征缴协议书 第一条本协议双方当事人 征缴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缴款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和 其它有关法规,双方本着平等、自愿、 有偿的原则订立本协议 第二条甲方根据乙方的申请并经_________ 省人民政府 的批准出让海域使用权,海域所有权属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内矿产资源、埋藏物、天然生物资源和市政公用设施均不在海域使用权岀让范围之内。 第三条海域使用权范围内所进行的开发、利用和经营活动,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和 _______________ 省 的有关规定,不得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其合法权益

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本协议所涉及的海域使用项目为__________ ,出让海域位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海域使用面积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顷。 第五条依照本协议缴纳海域使用金的前提下,海域使用权出让年限为 ___________ 年,起止日期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权证书》确定的日期执行。 第六条乙方只能按照所领取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权证书》登载的用途作使用。在出让期限内,乙方如需改变海域使用用途,应当在符合海洋功能区划的前提下,重新报省 人民政府批准,并依照有关规定重新签订海域使用权岀让合同,调整海域使用金,重新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手续。 第七条乙方同意按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海域使用金。 第八条海域使用金征缴标准为,总额为元人民币,缴纳方式为 按一次性计征的,第一次缴_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于________ 年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前支付。 第二次_________________ 元人民币,于 __________ 年 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前支付。 按年度计征的,于每年_________ 月________ 日前支付 本年度海域使用金 ________ 元人民币。 第九条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将本宗海域使用金第一次支付款项元人民 币汇入甲方指定银行。甲方开户行: :单位名称:;帐号: 第十条乙方逾期未支付海域使用金,从逾期之日起,每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履约保证金的法律规定 一、履约保证金的概念与法律规定所谓合同履约保证金,是指大型招标项目、工程招标、政府采购项目或者拍卖,为了防止各种不确定性和风险以及考察中标单位有没有实力完成此采购项目的一种程序,属于一种特殊的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的措施,具有控制合同有效执行与风险防范的功能。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一般规定,中标的投标人需要提交合同履约保证金,它是保证履行合同义务的担保。依照《招标投标法》第四十六条第二款的规定,招标文件要求中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制度是《招标投标法》为确保工程质量和工期所建立的一项法律制度,采购人在招标文件中也确实可以运用这项制度来保证工程质量和工期。从法律上讲,我认为履约保证金既不同于定金,也不同于预付款,更不同于保证。但是《招标投标法》没有对实施这项制度的相关条件作出详细的规定,比如,履约保证金交付的比例,如何监管,由谁监管等等,致使实践中出现较多的问题。财政部《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管理办法》第36条和第37条中,对投标保证金的收取比例进行了明确的规定,但对履约保证金收取与管理没有任何规定,政府采购中心具体操作的时候也没有统一标准。二、履约保证金的作用履约保证金约束主体十分明确,就是项目中标人,履约保证金的主要作用是保证完全履行合同,保证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和工期条款履行合同。为了控制中标人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折扣与水分问题,让中标人在合同执行前交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根据合同随时考核验收,发现问题限时整改,否则将会没收或部分扣除履约保证金,在具体操作中,误期赔偿费也可从应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笔者认为,建立履约保证金制度对促使中标人履约、防止中标人违约,督促中标人履行合同义务,对违约者进行惩戒等具有重要的作用。 三、履约保证金操作实例由于相关法规及办法对履约保证金的收取与管理没有规定,具体操作时没有统一标准,各地的操作方法都不一样,笔者查阅了有关资料,一般的做法都是把保证金交给集中采购机构,但是交付的金额与时间、有效期、退还时间有些不同。1、有些地方把履约保证金作为合同生效的条件,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后7天内,中标人应按合同规定向业主提交履约保证金或履约保函。在供需双方和采购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且需方收到供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合同生效。2、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5%以内,有些地方是中标合同价的10%以内,施工履约保证金金额有些地方规定为中标价的20%。3、履约保证金退还的时间做法也有所不同,基本上不计利息退还。如采购的是货物,有些地方是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返还,不计利息,也有20个工作日内返还的。有些地方规定货物经采购人验收合格交付之日后不计利息退还。工程履约保证金的有效期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备案后的第2天,在此期间中标人出现按施工合同应对业主给付经济赔偿的情况时,业主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赔偿金额;余额由业主在有效期届满后5天内按中国建设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后本息全额退还给中标人。 4、不少采购机构在标书中注明投标人中标后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一旦

《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书》

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 摘要: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穗府办〔2010〕35号 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市国土房管局《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市国土房管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〇一〇年五月六日 关于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的通知 市国土房管局 为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优化土地资源市场配置,进一步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有偿使用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和《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精神,现就调整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金计收标准通知如下: 一、计收土地出让金的具体情形 (一)1993年1月1日之后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除依法可划拨供地外,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权属清晰的原有历史用地,1993年1月1日之后发生新建、改建、扩建或用途变更(含临时新建经营性项目和临时改变为经营性用途)和权属转移,且不符合划拨条件的,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计收土地出让金。 (三)原划拨用地及其地上建筑物用于非住宅出租经营,且权属人为法人的,须办理土地出让手续,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计收土地出让金的标准 (一)以招标、拍卖、挂牌等公开方式出让的国有建设用地,按实际成交价格计收土地出让金。 (二)以协议方式供应的国有建设用地,属政府储备用地的,按基准地价计收土地出让金,但不得低于实际土地取得与土地开发成本及土地纯收益之和;属用地单位自行征地拆迁的,按土地纯收益计收土地出让金。

水资源收费标准[1]

附件: 《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一、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以下简称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费用是水资源论证资质单位向委托方收取的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编制技术服务费用,属于服务性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由大纲编制费、资料整理费(不包括资料购买费)、分析计算费、印刷费、交通费、差旅费等费用组成,不包括专题研究费。 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包括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和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两种。报告书编制费用根据本核算方法确定。 三、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 1.以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1):以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核算基价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投资规模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1和表2。其中,以污水再生利用和以矿坑排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分别参照以地表水为取水水源的和以地下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执行;以混合取水为取水水源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按混合水源中论证等级最高的取水水源报告书编制费用乘以调整系数1.2计算。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投资规模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的建设项目。 2.以建设项目投资规模为主要因素的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简称方法2):以投资核算基价为基础,乘以行业调整系数、论证等级调整系数和水源调整系数确定。核算基价和调整系数分别见表3和表4。其中,投资规模是指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该方法适用于论证工作量及论证难度等因素与建设项目取水水源类别和论证等级关系不密切,报告书编制费用主要取决于投资规模大小的建设项目。 四、报告书编制费用核算方法以方法1为主,如采用以上两种方法计算论证费用相

土地出让金标准详解

土地出让金标准详解 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的方式有三种:协议、招标、拍卖。在这三种方式中,招标和拍卖具有公开性、竞争性,一般不存在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现象;协议出让由于没有引入竞争机制,土地由谁使用,特别是土地出让金的确定,具有主观因素。非法低价(包括无偿)出让主要发生在以协议方式出让土地的行为上,因此规范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至关重要。 区别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现主要依据以下规定:1992年原国家土地管理局出台的《划拨土地使用权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区别土地使用权转让、出租、抵押等不同方式,按标定地价的一定比例收取,最低不得低于标定地价的40%”;1995年又出台了《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最低价确定办法》规定,协议出让最低价根据商业、住宅、工业等不同土地用途和土地级别的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具体适用比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确定,确定协议出让最低价应当综合考虑征地拆迁费用、土地开发费用、银行利息及土地纯收益等基本因素。 由以上规定可以看出,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土地出让金不得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协议出让最低价是衡量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标准。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出让土地类型、目的,取得土地利用状况等的差异,依靠以上原则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来衡量是否低价出让国有土地已远远不够。一方面是可操作性低,出让土地有可能是新增建设用地直接协议出让;另一方面也有可能是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补交土地出让金;再者,还有可能是企业改制涉及的土地出让等。 不同情况地价内涵不一,缴纳土地出让金标准也应该有很大差异。 ●首先,仅按不同用途基准地价的一定比例确定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 无法满足不同土地情况出让地价的需要,难于操作,致使有些地方公布 的协议出让最低价标准形同虚设。 ●第二,具体出让地块地价内涵往往与协议出让最低价地价内涵不一致, 二者不具有可比性,若以此确定协议出让土地出让金,既有可能导致国 有土地资产流失,也往往会出现侵犯原土地使用者权益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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