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悖论欣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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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悖论,其实悖论不是谬论,它虽然也令人感到别扭和不妥,但从它所在的理论体系之内,并不能指出其错误的成因,却能从悖论推导出自相矛盾的结论,为排除悖论,必须增补改造生出悖论的原理论体系。大家可能见识了罗素的理发师悖论、集合论中的罗素悖论和皮囊悖论,其实生活中和数学上还有不少精彩的悖论,下面我们就给大家列举一些供欣赏。

(1)说谎的悖论

一个克利特人说:“我说这句话时正在说谎。”然而这个克利特问听众他上面说的是真话还是假话?

这个悖论出自公元前六世纪希腊的克里特人伊壁孟德,使得希腊人对上述问题大伤脑筋,连西方的圣经《新约》也引用过这一悖论。

事实上若回答这个克利特人说,他这句话是说的真话,那么他“正在说谎”,矛盾;如果回答这个克利特人说,他这句话是假话,即他所称“正在说谎”是假的,那么他正在说真话,又矛盾!可见对这位克里特人的“我说这句话时正在说谎”不可判其真也不可判其伪。

(2)柏拉图与苏格拉底悖论

柏拉图是苏格拉底的学生,他们都是公元前400年左右的科学家和哲学家,柏拉图被誉为那个时代最有学问的人,两位都热心于数学,欧几里得就是柏拉图的门生。

下面是苏格拉底与柏拉图师生的一段对白:

柏拉图调侃他的老师,曰:“苏格拉底老师下面的话是假话。”

苏格拉底对曰:“柏拉图上面的话是对的。”

若问柏拉图、苏格拉底二人的话是真话还是假话,你该怎样判断呢?

如果柏拉图的那句话是真话,即苏格拉底下面的话当真是假话,于是“柏拉图上面的话是对的”为假话,即柏拉图上面那句话是假话,与假设“柏拉图的那句话是真话”矛盾;如果柏拉图的那句话是假话,即苏格拉底下面的话是真话,于是“柏拉图上面的话是对的”为真话,即柏拉图上面那句话是真话,与假设“柏拉图那句话是假话”矛盾。于是不管说柏拉图说的那句话是真是假都说不通。

同理可以推导出,不论假设苏格拉底的话是真是假,都会引起矛盾。

(3)异性悖论

两辆大轿车上都乘60名乘客,甲车上皆男士,乙车上皆女士(不考虑司机)后来甲车上有30名男士转上乙车,之后从乙车上下来30名乘客,不知其中几男几女,上了甲车,问两车哪辆异性多?

若不假思索,可能认为乙车开始是从甲车来了30个异性,后来转入甲车的异性却不一定是30个女士,所以乙车的异性多,至少不少于甲车。其实这是一种思维单向性的误导。事实上,最后两车上的异性一样多。这个有趣的结果。相信读者认真起来,经过一番逻辑推导即可证明。

(4)龟兔悖论

乌龟对兔子说:“你不要想追上我,我现在在你前方1米,虽然你的速度是我的百倍,但等你追到我现在的地点,我又向前爬了1厘米到C1点,等你追到C

1点,我已爬到距你1/100厘米的C2点,如此下去,你总在C i点,我却在你前方C i+1点。”兔子不服气,可又说不过乌龟。实际上,如果真比赛起来,用不了1 ",兔子已跑到乌龟前面去了。

请读者做兔子的辩护人。……

悖论不是坏东西,你看悖论是多么生动、诙谐和令人机智、聪明地进行思考;而某些重要悖论的出现,恰为科学进步,新概念诞生的接生婆;悖论不但有趣,而且悖论有用。

悖论的意思是什么

悖论的意思是什么 导读:我根据大家的需要整理了一份关于《悖论的意思是什么》的内容,具体内容:悖论的意思: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 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悖论的意思: 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传统逻辑普适性绝对化。 英文解释 [数] antinomy;paradox ; [paradox] 逻辑学和数学中的矛盾命题 定义 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

性质 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 根源 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传统逻辑普适性绝对化。 解悖 悖论与解悖只要运用对称逻辑,没有一个悖论无解。悖论是表面上同一命题或推理中隐函着两个对立的结论,而这两个结论都能自圆其说。悖论的抽象公式就是:如果事件A发生,则推导出非A,非A发生则推导出A。悖论是命题或推理中隐含的思维的不同层次、意义(内容)和表达方式(形式)、主观和客观、主体和客体、事实和价值的混淆,是思维内容与思维形式、思维主体与思维客体、思维层次与思维对象的不对称,是思维结构、逻辑结构的不对称。悖论根源于知性认识、知性逻辑(传统逻辑)、矛盾逻辑的局限性。产生悖论的根本原因是把传统逻辑形式化、把传统逻辑普适性绝对化。 用对称逻辑思维层次法解"说谎者悖论" 这个悖论即"我在说谎"这句话中所蕴含的悖论。这个悖论表面上由"我在说谎"和"我说实话"这两个对立的"命题"组成,实际上这两个"命题"并不等价——前一个命题包含思维内容,后一个"命题"只是前一个命题的语言表达式,因此后一个"命题"不是

“自由”的悖论-8页文档资料

“自由”的悖论 列夫?托尔斯泰的著名长篇小说《安娜?卡列尼娜》的主人公安娜?卡列尼娜的爱情悲剧历来是学界评论的焦点问题。安娜对自由爱情的执著的、不顾一切的追求,体现了人类对自由理想的热切向往和对本真生存方式的积极探求。 在邂逅贵族军官伏伦斯基之前,安娜与丈夫卡列宁共同生活了8年,并且有一个可爱的儿子。年轻潇洒的伏伦斯基的出现打破了安娜生活的平静,唤醒了她沉睡多年的爱的情愫,掀起了她内心难以遏制的情感的波澜,她决心要寻找她的真爱。安娜在随后的与伏伦斯基的爱中似乎真正领略到了生命的意义,从此便开始义无反顾地追求自己向往的生活。她拒绝丈夫的劝说,反抗丈夫的阻挠,冲破社会舆论的谴责,公然与伏伦斯基生活在一起。安娜对自由爱情的执著追求表现出性格的率直和果敢,展示了生机勃勃的生命对平庸的现实环境的顽强反抗。安娜对爱的“无拘无束”的追求决定了其悲剧性的结局。马克思讲过,人的束缚来自三个方面:自然界、人类社会和人自身。安娜的悲剧命运鲜明地体现了马克思的这一论断。本文以此为基点,试图从文学伦理学的角度对安娜?卡列尼娜的人生悲剧进行剖析。 自身情欲的奴隶 安娜的选择体现出人性的迷误。为了实现狭隘的个人情爱,她不惜抛家离子,做了自我情欲的奴隶。列夫?托尔斯泰通过这篇恢弘巨著深刻地揭示出安娜悲剧命运的根源,即非完整的感性人格决定了安娜的悲剧命运。尽管她的人生探索以实现精神的自我追求为目的,但其生命力的发挥

缺乏理性的配合、支撑与调控,结果使得人生随情欲而漂流落得悲惨的结局。 安娜极力追求感性生命的舒展,努力探求生命原生态的存在方式,热切呼唤人性的回归,这种行为方式和人生理解本无可厚非,但并不意味着要完全抛弃哪怕一丁点理性的束缚。安娜在追求精神自由与实践人性解放的同时,矫枉过正地陷入了纵欲的感性误区。她为摆脱社会的枷锁却又陷入另一桎梏,她所追求的自由,是一种自私的自由,是一种毫无顾忌的自由,是一种情感占有欲望的满足。自由并不是简单意义上的我行我素、随心所欲,而是一种理性意义上的积极的生命舒展。如果抛弃理性原则,只认可个人的自由,那么个人的自由很容易构成对另一个人的自由的侵害,对周遭人群利益的伤害,导致矛盾与冲突,并最终使个人的自由变得不牢靠、不稳固。个人自由的实现正像经济学上的帕累托原理所要求的那样必须受到理性的约束,才能保证整体社会的自由的不降低,即个体自由的增加必须以尊重其他相关个体的自由为前提。只有在理性的指导下,每个人寻求自己的自由才会被社会主体所认可。自由必须与理性相结合来展现与实现,这样才能构成道德自律的完整概念。相反,缺乏理性的自由至多算是一种经验的自我,绝非积极意义上的生命舒展。用理性的力量约束自己,实现感性与理性的统一,建立健全的理想人格,才能达到真正自由的状态,才是人类应该追求的最高境界。 实际上安娜追求自我的自由,代价是包括丈夫、儿子在内的环境人的痛苦感受。甚至,她爱伏伦斯基,但也只把他看做自己的私有财产,面对伏伦斯基日渐淡漠的感情,她妒火中烧、不堪忍受、痛不欲生,为占有欲

圣彼得堡悖论概述

圣彼得堡悖论概述 圣彼得堡悖论是决策论中的一个悖论。 圣彼得堡悖论是数学家丹尼尔·伯努利(Daniel Bernoulli)的表兄尼古拉·伯努利(Daniel Bernoulli)在1738提出的一个概率期望值悖论,它来自于一种掷币游戏,即圣彼得堡游戏。设定掷出正面或者反面为成功,游戏者如果第一次投掷成功,得奖金2元,游戏结束;第一次若不成功,继续投掷,第二次成功得奖金4元,游戏结束;这样,游戏者如果投掷不成功就反复继续投掷,直到成功,游戏结束。如果第n次投掷成功,得奖金2的n次方元,游戏结束。按照概率期望值的计算方法,将每一个可能结果的得奖值乘以该结果发生的概率即可得到该结果奖值的期望值。游戏的期望值即为所有可能结果的期望值之和。随着n的增大,以后的结果虽然概率很小,但是其奖值越来越大,每一个结果的期望值均为1,所有可能结果的得奖期望值之和,即游戏的期望值,将为“无穷大”。按照概率的理论,多次试验的结果将会接近于其数学期望。但是实际的投掷结果和计算都表明,多次投掷的结果,其平均值最多也就是几十元。正如Hacking(1980)所说:“没有人愿意花25元去参加一次这样的游戏。”这就出现了计算的期望值与实际情况的“矛盾”,问题在哪里? 实际在游戏过程中,游戏的收费应该是多少?决策理论的期望值准则在这里还成立吗?这是不是给“期望值准则”提出了严峻的挑战?正确认识和解决这一 矛盾对于人们认识随机现象、发展决策理论和指导实际决策无疑具有重大意义。 圣彼得堡问题对于决策工作者的启示在于,许多悖论问题可以归为数学问题,但它同时又是一个思维科学和哲学问题。悖论问题的实质是人类自身思维的矛盾性。从广义上讲,悖论不仅包括人们思维成果之间的矛盾,也包括思维成果与现实世界的明显的矛盾性。对于各个学科各个层次的悖论的研究,历来是科学理论发展的动力。圣彼得堡悖论所反映的人类自身思维的矛盾性,首先具有一定的哲学研究的意义;其次它反映了决策理论和实际之间的根本差别。人们总是不自觉地把模型与实际问题进行比较,但决策理论模型与实际问题并不是一个东西;圣彼得堡问题的理论模型是一个概率模型,它不仅是一种理论模型,而且本身就是一种统计的“近似的”模型。在实际问题涉及到无穷大的时候,连这种近似也变得不可能了。 实验的论文解释 丹尼尔·伯努利对这个悖论的解答在1738年的论文里,提出了效用的概念以挑战以金额期望值为决策标准,论文主要包括两条原理:1、边际效用递减原理:一个人对于财富的占有多多益善,即效用函数一阶导数大于零;随着财富的增加,满足程度的增加速度不断下降,效用函数二阶导数小于零。 2、最大效用原理:在风险和不确定条件下,个人的决策行为准则是为了获得最大期望效用值而非最大期望金额值。

浅析谎言悖论

浅析说谎者悖论 摘要:如今,解决悖论成了逻辑学界的一大热门课题。本文将追本溯源,对悖论及说谎者悖论作简要分析及说明,说谎者悖论是历史上最古老的悖论,又是最典型的语义悖论。历史上学者们提出很多解决方案,而这些解决方案的都是不成功的,本文将针对说谎者悖论的实质作简要探讨。 关键字:谎言悖论,悖论,说谎者悖论 一谎言悖论的现象 1引言 大多数人一天要遭遇将近两百个谎言。谎言的无处不在或已超出一般人的想象。人们说谎的动机至少有九种。概括为进攻性和防御性动机,如为自身谋求优势,保护隐私等。谎言的无处不在引起我的好奇,进而激起我想一探究竟的欲望。然而谎言本身是更倾向于实实在在的知识,我比较感兴趣的是谎言悖论这种奇奇怪怪的知识。 2对悖论的说明 悖论是英文paradox或antinomy的中译。它来自希腊文的“para”和“doxa”,意思是“难以置信”。从字面上理解,悖论指的是荒谬的理论或者自相矛盾的语句或命题。《中国百科全书·哲学卷》对“悖论”的定义是:“指由肯定它真,就推出它假,由肯定它假,就推出它真的一类命题”。这类命题也可以表述为:“一个命题A,A蕴涵非A,同时非A蕴涵A,A与自身的否定非等值。”《辞海》对“悖论”的定义是:“一命题B,如果承认B,又推得非B;反之。如果承认非B,又可推得B,则称命题B为——悖论。” 3对谎言悖论的界定 “谎言悖论”的表述形式,是要求断定语句“这句话是谎言”的“真”、“假”。而你只要试图完成这一任务,就会发现自己已经陷入了一个难以摆脱的矛盾怪圈:假如你断定该句为“真”,那便会推出该句是“假”;而倘若你断定该句为“假”,那便会据此推出该剧是“真”。

论庄子的自由观及在现实社会中的悖论

论庄子的自由观及在现实社会中的悖论 摘要:庄子作为中国道家思想的集大成者,在中国思想史上占有重要地位。他的思想中,色彩最为鲜明的是追求自由,希望人能从困扰人生的生死之限、世俗之礼、哀乐之情中摆脱出来, “逍遥于天地之间”,实现自由。本文主要探究庄子的自由观,庄子自由观的表达方式,进而论述庄子的自由思想,不能实现对个性和自由的实质性承诺与肯定,从逻辑上都是与现实社会相背离的,与个性自由精神相背离的。 关键词:庄子;自由;现实社会;悖论 庄子在中国思想史上,以一种有别于儒家所强调的群体主义精神,独特的个性主义和自由主义思想而著名,一直被认为是个性自由精神的象征,影响极为深远。哲学大家冯友兰老先生最初将老庄的自由与西方的自由观念相对比,他认为,西洋哲学家所讨论的自由,其义是不受决定;而老庄所说的自由,其义是不受限制。①革命斗士鲁迅先生也曾说过“人必发挥自性,而脱观念世界之执持,惟此自性,即造物主。惟有此我,本属自由。”②李泽厚在其文章《庄玄禅宗漫述》中也提到“庄子是最早的反异化的思想家,反对人为物役,要求个体身心的绝对自由”。③从词源学意义上来看,“自由”的基本意义就是免除束缚、不受限制、按己意行事,《辞海》中将自由解释为从被束缚、被虐待中解脱出来。根据以上的分析,本文所指的自由,也是指免除束缚、不受限制之意。 《庄子》一书中,虽没有直接出现自由这两个字,但确实又通过“摆脱束缚”、“不受限制”、“逍遥游”之类词语表达了自由思想,因此可以说《庄子》书中是有“自由”概念的。那么,究竟什么是庄子意义上的自由,庄子是用什么样的词汇、以什么样的方式来表达其自由观念的,以及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如何,认识这些问题是解读庄子的关键。 一、庄子自由观的基本内容 (一)顺乎自然是实现自由的基础 “道”是道家哲学的核心概念,研究庄子思想,必须从道入手。虽然庄子与老子并称道家,但庄子极少论道,并且认为道并不神秘,不可捉摸。东郭子曾问庄子道在何方,庄子说:“无所不在”,并做了“每下愈况”的比喻:“在蝼蚁”、“在稊稗”、“在瓦甓”、“在屎溺”④。言下之意,不要把道看得尊贵无比,道就是自然,自然就是道。由此出发,庄子认为人要想自由,就要顺乎自然,反对人为,主张无为,极力降低人在自然界中的地位。庄子认为,从道的观点来看,“万物齐一”,没有什么高低贵贱之分。人,作为天地中的一物,只不过在宇宙的洪流中偶然遭遇了人形而已。《大宗师》里有一则寓言,某工匠在铸造金属器物,金属突然从熔炉里跳出来大叫:“一定要把我铸成一把良剑!”工匠一定会认为这是块不祥的金属。如果人成了人形以后就大喊“我是人!我是人!”造化者一定认为这是不详之人。庄子用寓言告诉人们,不要以为人多么尊贵,人无非是自然中之一物,与猪马牛羊并无区别。在此基础上,庄子强烈反对破坏自然,“牛马四足,是谓天;落马首, ①冯友兰.冯友兰谈哲学[M].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2006.278. ②鲁迅.鲁迅杂文全集[Z].河南:河南人民出版社,1994.16. ③李泽厚.中国古代思想史论[M].天津:天津社会科学院出版社,2003.167.

吉登斯悖论

吉登斯悖论 吉登斯悖论 (2009-12-08 14:02:57) 共有192个国家,1.6万名与会代表参加的丹麦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已经在利益争吵和博弈中召开。以美国为首的“多碳”集团、欧盟、以中国印度代表的77国发展中国家集团,44个最不发达国家,以及40个小岛国联盟等若干个阵营之间的较劲最后还是归结到发达国家和发 展中国家之间的矛盾、归结到发达国家如何看待历史责任,以及资金资助和技术转让、发展中国家是否要作出减排承诺,以及排放计算的监督检查体系等议题上来。 西方媒体称中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一的二氧化碳排放大国,年排放量60.71亿吨,占世界总量的21%,但人均只有4.58吨,排名世界第64位。目前中国已经承诺以2005年的水平为基础,到2020年碳密度将降低40-45%。据中国科技部部长万钢介绍到2040年中国的二氧化碳排放将达到峰值。中国作为世界第一的制造业大国,给世界提供了几乎全方位的产品。正是因为中国的牺牲,才使得发达国家的二氧化碳

的排放维持在相对较低的水平。而且中国还处于工业化阶段,如果中国作出硬约束的指标,将会带来上千万人失业,后果不堪设想。 面对如此复杂的局面,哥本哈根全球气候峰会很难会有实质性的收获。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除了各种问题确实盘根错节,民族国家利益纠缠不清外,一个原因就是类似安东尼·吉登斯所称的“吉登斯悖论”。 “吉登斯悖论”是安东尼·吉登斯的新著《气候变化的政治》(the Politics of Climate Change)的一书中的观点。以下是该书的内容介绍。 安东尼·吉登斯是当今世界最重要的思想家之一。几十年来他提出了一系列象“第三条道路”一样对世界产生了重要影响的重大理论。《气候变化的政治》一书旨在从政治的角度“解决气候变化问题,同时实现经济的健康发展”。书中一些概念和观点令人耳目一新。 一、“吉登斯悖论”(Giddens P ara-dox):气候变化问题尽管是一个结果非常严重的问题,但对于大多数人来说,由于它们在日常生活中不可见、不直接,因此,在人们的日常生活计划中很少被纳入短期考虑的范围。悖论在于,一旦当气候变化的后果变得严重、可见和具体,我们就

数学上的悖论谬论

这篇关于数学上的悖论谬论的论证的文章是由北大中文系Matrix67所写,读来感觉很有意思,和大家一起分享,来一场头脑风暴。 1=2?史上最经典的“证明” 设a = b,则a·b = a^2,等号两边同时减去b^2就有a·b - b^2 = a^2 - b^2。注意,这个等式的左边可以提出一个b,右边是一个平方差,于是有b·(a - b) = (a + b)(a - b)。约掉(a - b)有b = a + b。然而a = b,因此b = b + b,也即b = 2b。约掉b,得1 =2。 这可能是有史以来最经典的谬证了。TedChiang在他的短篇科幻小说DivisionbyZero中写到: 引用 There is a well-known “proof” that demonstrates that one equals two. It begins with somedefinitions: “Let a = 1; let b = 1.” It ends with the conclusion “a = 2a,” that is, one equalstwo. Hidden inconspicuously in the middle is a division by zero, and at that point the proofhas stepped off the brink, making all rules null and void. Permitting division by zero allowsone to prove not only that one and two are equal, but that any two numbers at all—real orimaginary, rational or irrational—are equal. 这个证明的问题所在想必大家都已经很清楚了:等号两边是不能同时除以a - b的,因为我们假设了a = b,也就是说a - b是等于0的。 无穷级数的力量(1) 小学时,这个问题困扰了我很久:下面这个式子等于多少? 1 + (-1) + 1 + (-1) + 1 + (-1) + … 一方面: 1 + (-1) + 1 + (-1) + 1 + (-1) + … = [1 + (-1)] + [1 + (-1)] + [1 + (-1)] + … = 0 + 0 + 0 + …

色盲悖论

假设:有一个人,他有一种奇怪的色盲症。他看到的两种颜色和别人不一样,他把蓝色看成绿色,把绿色看成蓝色。 但是他自己并不知道他跟别人不一样,别人看到的天空是蓝色的,他看到的是绿色的,但是他和别人的叫法都一样,都是“蓝色”;小草是绿色的,他看到的却是蓝色的,但是他把蓝色叫做“绿色”。所以,他自己和别人都不知道他和别人的不同。 问:怎么让他知道自己和别人不一样? 注:有人说让他水彩画画,比如说画蓝天绿草,他画出来的肯定是绿天蓝草,而别人的是蓝天绿草。 这个回答是错误的,因为:画蓝天时,他脑中想的是绿色,而他拿起的笔也是他脑中的绿色,也就是别人眼中的蓝色,所以他画出来的仍然是大家眼中的蓝天绿草。———————————————————————————————————————— 下面是我见过的一些的解法,由浅到深一一罗列出来,逐个分析。注:为了方便区分,以下凡是用英语标出的颜色,是脱离概念的,是人眼中感觉到的颜色,例如他听到“蓝色”这个词,脑海中浮现的是Green,然后拿起了蓝笔。

1. 首先,这并不是某些人认为的“低水准问题”,以为拿个绿色的牌牌,告诉他“这是绿色”就OK了?人家本来就把绿色的牌牌叫做“绿色”,还用你告诉?像某安焱那种自以为是又到处鄙视别人的,大家无视。2. 有相当一部分人认为他画的就应该是“绿天蓝草”,认为题目的那个“注”是错的。所以我有必要把那个注解再解释一下: 题目说的很清楚,正常的“蓝色”在他眼中是“Green”,但由于这个倒霉蛋对颜色的认知是从别人得来,所以在他口中依然是“蓝色”。 也就是说,正常的“蓝色”,无论是颜色还是字符,他都称之为“蓝色”,只是在他眼中是Green。 结论来了,蓝色的天空、蓝色的画笔、“蓝”这个概念,在他眼里都是同一种颜色(Green)。 同样也有,绿色的草地、绿色的画笔、“绿”这个概念,在他眼里也是同一种颜色(Blue)。 所以让他画天,他心里想的是Green,当然就会拿蓝笔,口中说的也是“拿蓝笔”这句话。绿草也是一样,他画草的时候会拿绿笔。 3. 然后再排除部分人的那种相当不负责任的做法:“给他个绿色的东西,告诉他,这个其实叫做蓝色” 这根本不可行,他完全不知道自己与常人不同,也无法从眼中观察到。

悖论

概念 bèilùn (paradox,也称逆论,反论) 逻辑学和数学中的“矛盾命题”,是指一种导致矛盾的命题。 悖论的定义可以这样表述:由一个被承认是真的命题为前提,设为B,进行正确的逻辑推理后,得出一个与前提互为矛盾命题的结论非B;反之,以非B为前提,亦可推得B。那么命题B就是一个悖论。当然非B也是一个悖论。我们可以按照某些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某一命题的真假,但是我们按照制定或约定的公理规则去判定或证明有些命题的真假时,有时却出现发生了无法解决的悖论问题,这种情况说明了什么问题? 自然在整体上是包含多样性的,而我们却置这些情况于不顾,而专门关注属于我们感兴趣的那一种特殊情况,当特殊情况与其它相反的情况或普遍性存在的一般情况相遇时必然产生某种相悖的结论。不是数学悖论对数学基础产生大的危机影响,而是对逻辑和认识产生重大影响。 无限集合本身就是一个模糊不清的概念规定,有限是可以称为集合,无限是不能称为集合的。集合是指表示在某一个范围内无限则是指范围为无限大的,否则就不应该称为无限而称有限。无限不应该成为一个任意性选择或适用的范围,一个数量当超过人类所能达到或认识的程度便进入无限的范围之中。到现在为止,人类还没有完全清楚地知道我们所能认识到的半径有多大,所以无法准确精确地规定无限与有限它们之间的界限究竟在那里。 集合本身的概念就是一个没有限制性的概念,总的集合可任意分成若干集合,都是集合,确切地说我们不知道究竟是在那种意义前提限制下的集合。 子集合中存在悖论,或与别的集合之间存在悖论,子母集合之间也还存在悖论,因为在每种具体的子集合中都有属于它自身的规定规则,只在自身范围有效。超越范围则失效,这是永远不可避免或取消的。除非取消类的集合层次之间的区别,那么又不符合对待具体事物的态度,无法满足实际应用要求。另外集合的本义与引申义常混合使用,有时与元素意义混同,集合在低层次相当于元素,当上升时为集合,当再次上升时又相当于元素,是累积式的。 罗素悖论在当它们还没有进行相互联系时是有效的,当它们进行相互联系时即它们已经成为一个类或一个整体,那么一个类或一个整体中是不允许或无法执行两种衡量标准或规定的,自我否定是和没说一个样,或等于没有规定一样。 哥德尔关于一阶逻辑完全性定理与不完全性定理的本身就是悖论,已经暴露出逻辑导致发生的问题。哥德尔不完全性定理是缺乏评判,以决定的主导方面为衡量标准,或衡量标准过多而引起的悖论。所谓的标准也是一种规定。失效以后还可以根据实际需要再次进行新的规则规定,反正原来的规则也是规定,为什么出现发生悖论以后不可以再次重新进行规定规则,以满足实际应用的目的的需要呢?明明是自己的规定,可是自己又制造新的规定来破坏原来的规定,如果这样来干活,那么将永远有活干了,永远有干不完的活。 类是人为区分出来的,但类是根据需要人为任意性制造的,若分类,故类有所不同。在整体上却不存在类同与不同,由于类不同,故数也有所不同,有些不同相悖是很正常必然的。然而人们又想进行类与数之间变换,那么又不得不重新再作新的规定。 证明也只是按照预先所设置和认为的规定去操作,必然会符合规定,我们只管按规定操作执行好了,证明又有什么作用或意义呢?类的悖论问题不是通过进行证明就所能解决得了的。 悖论是属于领域广阔、定义严格的数学分支的一个组成部分,这一分支以“趣味数学”知名于世。这就是说它带有强烈的游戏色彩。然而,切莫以为大数学家都看不起“趣味数学”问题。欧拉就是通过对bridge-crossing之谜的分析打下了拓扑学的基础。莱布尼茨也写到过他在独自玩插棍游戏(一种在小方格中插小木条的游戏)时分析问题的乐趣。希尔伯特证明

布雷斯悖论

在一个交通网络上增加一条路段后,这一附加路段不但没有减少交通延滞,反而所有出行者的旅行时间都增加了,这种出力不讨好且与人们直观感受相背的现象就是所谓布雷斯悖论。最近一项新的研究认为,当交通流量很高的时候,新增一条路线并不会增加出行时间,因为人们都不会走那条新路线。 在交通繁忙的市区,建一条新路,分流拥挤的交通似乎是一个不错的想法,但根据布雷斯悖论,结果正好相反:对于出行的个体来说,往交通网络中增加一条新路线会增加他们所有人的出行时间(如果他们都想通过这条新路抄近道)。这个理论是由迪特里希. 布雷斯于1968年提出,虽然不是一个严格的“悖论“,但针对我们日常生活的情况来说,却是一个非常反常识的发现。 然而,在过去几年里面,科学家们重新分析了布雷斯悖论,发现了如果交通流量进一步增加的话,悖论中提到的现象不会再出现。科学家们推测,在更高的交通流量需求下,由于“群众的智慧”是无穷,新路不会再被使用。 现在,美国马萨诸塞州Amherst大学的教授安娜,则第一次证明了该假设。她推导出的公式标明,交通需求量增加到一定程度会造成新路线的不再使用而不会增加出行时间。换句话来说,就是布雷斯悖论仅仅适用于特定的交通需求量下。 尽管布雷斯悖论本身就是反常识的,那么在更高的交通流量需求下,此悖论的结果会消失掉则是更加反常识的。纳格尼解释到,在交通需求更高的时候,人们通常会想,交通会更加拥挤,于是乎大家应该走走其他更多的路线来分流。 纳格尼说,也许这个结果可以由“群众的智慧”来解释解释。研究普遍认为出行者的行为可以分成两类:第一类是用户自行优化,这类出行者会独立选择他们认为最优的路线;第二类是系统优化,存在一个中央控制器统一指挥交通。仅仅当“用户自行优化”时(换句话说就是“自私”),布雷斯悖论和其相反结论才会发生。但“自行优化“和”自私“结合到一起的时候,一个足够多的人群都在自行优化出行路线,那么所有出行者的的出行时间就被莫名其妙的全局优化了。 纳格尼说:“我觉得,因为交通流量的高需求,出行经过某条特定的路就会增加很多出行时间(因为交通网络的设计和其拓扑结构),久而久之,人们就会在出行时换条路线走走,所以就到达了这个“均衡临界点”,而本来是该布雷斯悖论起作用,结果却正好相反。出行者们也发现了这种“群众的智慧”,当交通流量需求更高的时候,某些十字路口甚至没啥车”。 纳格尼还解释到,和布雷斯悖论相反的结论也是正常的:当交通流量需求足够低的时候,布雷斯悖论就不再成立了。 纳格尼说:“也有其他人研究了交通需求量非常低时候的情况”纳格尼先前的研究也对关于该情况的分析做出了贡献,“布雷斯悖论问题中的新路是设定为吸引人去走,那么在低交通流量需求下,所有出行的人都会

悖论大全

老虎悖论是博弈论中一个著名的逻辑悖论。 故事 国王要处决一个囚犯,但给他一个生还的机会。囚犯被带到5扇紧闭的门前,其中一扇后面关着一只老虎。国王 对囚犯说:“你必须依次打开这些门。我可以肯定的是,在你没有打开关着老虎的那扇门之前,你是无法知道老虎是在那扇门后。”显然,如果囚犯有可能在打开有老虎的那扇门前知道,就证明国王在撒谎,那么就可以活命。开门之前,囚犯进行了如下分析:假如老虎在第五扇门,那当他把前四扇门打开后都没发现老虎,那他肯定猜到老 虎在第五扇门中,因国王说过不论何时他也料不到老虎在哪扇门后,那国王的说话就错了。因此,老虎肯定不在 第五扇门中。同样道理,老虎也不在第四道门中,否则囚犯打开三道门后,只剩两道门,老虎既不在第五扇门后,那就会给他料到在第四扇门后;依次类推,老虎不存在任何一道门后;囚犯这时就不再多想,冒冒失失依次推门,结果老虎从第二扇门中跳了出来,把囚犯咬死了。国王看见了说:“不是跟你说了老虎在哪扇门后总是出乎你的意料了吗?现在你就是万料不到了。” 悖论分析 如果囚犯的推理成立,那么就算国王把老虎放在第五扇门后,也是“料想不到”,学者们争论的重点在于:这个推理究竟错在第几步? 1.主张错在第一步 如果第一步是正确的,那么后面几步为什么是错的?所以第一步就错了。错在囚犯把国王的思路作为论据。 首先必须定义怎样算国王所谓的“知道”(或“意料”),如果投机猜测算的话,那国王不论怎样放都不能保证不被猜中,所以带投机成分的猜测不能算“知道”(国王为了自身利益也会这么定义),设“知道”定义为“在即有事实下的逻辑推

理”,那么囚犯不仅要正确预测老虎,还要对其预测给出严格的逻辑证明才行。本例中不考虑没有老虎的情况,即 囚犯已知必有1老虎。作为囚犯,他在每次打开一个门前都会进行逻辑推理,如果能推出老虎是在即将打开的门 里就赢了,如果不能推出,他就只能打开这个门,如果打开后没有老虎就继续推理下一个门是否有老虎,依此类推。 然后,把问题从5个门简化为只有2个门,囚犯会在打开第一个门之前,对第一个门里是否有老虎做逻辑推理: 由于囚犯要引用国王的思路,故须先考虑国王思路是否是会错。 A.如果相信国王是不会错的,那么你不可能推测出第一个门里有没有,因为如果推测出就说明国王会错,所以在 这个前提下不可能知道。囚犯无法推测出第一个门里有没有老虎,必然要打开第一个门。 B.如果相信国王是会错的: 囚犯首先认为国王放第二个门是错的,但国王既然是会错的,他为何不会按囚犯认为错误的思路放第二个门呢? 所以国王的思路就没法唯一的推测了。囚犯失去国王的思路做论据,无法推测出第一个门里有没有老虎,必然要 打开第一个门。 因此,国王应且只应放到第一个门中,则国王必胜。 推广到n个门的情况,只要国王不把老虎放到最后一个门,则国王必胜,囚犯必败。 2.主张错在第二步 故事中的囚犯最后决定相信“没有老虎”。但,国王并不知道囚犯是否会这样,所以的确不可能把老虎放在第五扇门。如果囚犯决定相信“一定有老虎”,那么在前四扇门都没有老虎之后,第五扇门后的老虎的确就变成“可预料的”了。 既然老虎在第五扇门的话,它一定是“可预料的”,那么当你已经开了三扇空门时,情况是怎么样?我们可以试着写成逻辑式子:前提一、老虎不可预料。前提二、老虎如果在第五扇门时,可预料。前提三、老虎不在第五扇门时,就一定在第四扇门。前提四、老虎如果在第四扇门时,可预料。结论:前提互相矛盾。 请注意:这时的逻辑推理中,既然前提互相矛盾,必定有一个以上不成立,那么可能性就是以下四个其中之一、 或是更多: A.老虎可预料。 B.老虎如果在第五扇门时,不可预料。 C.老虎不在第五扇门时,也不一定在第四扇门。 D.老虎如果在第四扇门时,不可预料。 二和四自身是矛盾命题,不考虑,三会导致老虎变成薛定谔的猫,也就是既存在亦非存在的状态(囚犯把老虎往 前门推是错误的,因为前提中包含“已经开了三扇空门”)。所以可能性只有一个:老虎可预料。但若老虎可预料,那么显示国王说谎,如果国王可能说谎,那么老虎也真的有可能消失。 这时的正确结论是:国王一定说谎,但他的谎言可能是“老虎可预料”,却也可能是“根本没老虎”,囚犯只是偏心于 一个可能性,结果帮国王圆谎罢了。 3.主张错在最后一步 如果“不可预料”并不是一种保证,而只意味“高机率”,“有老虎”才是保证,那么情况又整个改观。可以列成以下状况:

世界十大著名悖论

世界十大著名悖论。 来自: 哔。黑猫警嫂。(Dream maker, heart breaker.) 2011-11-30 18:34:34 十个著名悖论的最终解答 (一)电车难题(The Trolley Problem) 引用: 一、“电车难题”是伦理学领域最为知名的思想实验之一,其内容大致是:一个疯子把五个无辜的人绑在电车轨道上。一辆失控的电车朝他们驶来,并且片刻后就要碾压到他们。幸运的是,你可以拉一个拉杆,让电车开到另一条轨道上。但是还有一个问题,那个疯子在那另一条轨道上也绑了一个人。考虑以上状况,你应该拉拉杆吗? 解读: 电车难题最早是由哲学家Philippa Foot提出的,用来批判伦理哲学中的主要理论,特别是功利主义。功利主义提出的观点是,大部分道德决策都是根据“为最多的人提供最大的利益”的原则做出的。从一个功利主义者的观点来看,明显的选择应该是拉拉杆,拯救五个人只杀死一个人。但是功利主义的批判者认为,一旦拉了拉杆,你就成为一个不道德行为的同谋——你要为另一条轨道上单独的一个人的死负部分责任。然而,其他人认为,你身处这种状况下就要求你要有所作为,你的不作为将会是同等的不道德。总之,不存在完全的道德行为,这就是重点所在。许多哲学家都用电车难题作为例子来表示现实生活中的状况经常强迫一个人违背他自己的道德准则,并且还存在着没有完全道德做法的情况。 引用完毕。 Das曰: 人,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这里的“行为”是什么意思?人为自己的行为负责的理论依据是什么? 承认人具有自由意识——这是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基础。不承认自由意识存在,也就否认了一切法律和道德的合理性。如果一个人杀人放火是由于童年的遭遇、社会的影响、政府的不公正待遇等外界客观因素所决定的——罪犯本身的原因不是决定性因素——我们就没有权利依据任何法律对这个人进行惩罚。他杀人放火是由于其他原因,是他本身不可改变的,惩罚这个人显然是不合理的,惩罚他也于事无补、毫无用处。 人具有自由意识,可以做出自由选择,并且他应当对自己的选择负责任——这是一切法律和道德合理化的最根本基础。 那么,我们现在可以解释“行为”是什么意思:行为,是人在所有可能性中做出的一个唯一的选择。 今天早晨你可以选择吃包子,也可以选择吃油条。结果你吃了包子,这是你的行为、你选择的结果。问题是吃包子或者吃油条,这并不是“所有可能性”,你也可以选择什么也不吃,选择饿肚子减肥。作为一个理性人,你应当预见到饿肚子减肥可能造成身体伤害,你选择了饿肚子减肥这种行为,就应

悖论逻辑浅析

悖论逻辑浅析 悖论,是一个与数学、逻辑学等多个学科紧密联系的课题,其成因往往是深刻复杂的,本文通过对悖论进行初步探究,可以使我们对许多数学、逻辑的概念有更加深刻的认识,而悖论的成因也正与定义的不明确,或者我们对定义的不理解有关,这些内容都将在本文中加以初步解读。 本文将在前人研究的基础上加以梳理,用逻辑分析与解读的方式,力争让大家对悖论,尤其是数学悖论有所认识。而在数学的领域中,历史上曾经有过多个重大的悖论课题,如康托尔悖论、最大序数悖论等。这些悖论当时看似动摇了数学的根基,实则让我们在研究悖论的过程中对数学与逻辑、概念有了更深刻、更清晰的理解。再此,若要浅析悖论问题,首先要对数学上的悖论问题进行分类研究,其中就要涉及到有限与无限悖论及概率,统计,几何,时间,逻辑等类型的悖论。 本文的学习结果主要为:初步认识到了悖论的成因,以及几种典型的悖论类型,并对其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分析。 在对数学逻辑悖论进行研究的过程中,我们可以对一些数学上的概念、定义有更深刻的认识,同时使我们有一个更清晰的逻辑思维。从而提升自身! 关键词:悖论;康托尔;逻辑

第一章绪论 1.1 研究背景及意义 本文研究意义在于:解除一些悖论在学习中给我们带来的疑惑,明确一些数学与逻辑学中的定义,理清思路,使我们逻辑更加清晰、对定义的理解更加明确,从而也对我们所学习的理论有更加深刻的认识。 1.2 研究对象 本文的研究对象以数学、逻辑学两方面的悖论为主,同时还会涉及到一些数学定义等。 1.3 研究思路 对前人提出的悖论,通过明确定义以及理清逻辑思维,对经典的悖论进行 1.4 研究方法 文献法、运算法、讨论法、归谬法等。 1.5 知识准备 研究悖论,首先要以逻辑思维为基础,涉及到的具体的、较为深入的专业知识并不是非常多,首先,在数理逻辑悖论的探究中,需要具备一定的数学基础,特别是逻辑语言与统计学的基础知识,了解集合论的一些基本定义、统计学中的权重等概念。

集合论中罗素悖论问题

集合论中罗素悖论问题 1902年,英国数学家罗素提出了这样一个理论:以M表示是其自身成员的集合的集合,N表示不是其自身成员的集合的集合。然后问N是否为它自身的成员?如果N是它自身的成员,则N属于M而不属于N,也就是说N不是它自身的成员;另一方面,如果N不是它自身的成员,则N属于N而不属于M,也就是说N是它自身的成员。无论出现哪一种情况都将导出矛盾的结论,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 平时我们熟悉的大多数集合都不是自身的成员:例如自然数集合,有理数集合,实数集合,集合{1,2,3,4,5,6},N就表示所有这类集合作为元素的新集合. 而是自身成员的集合相对少见:例如所有集合的集合. 将所有集合分为两类,第一类中的集合以其自身为元素,第二类中的集合不以自身为元素,假令第一类集合所组成的集合为P,第二类所组成的集合为Q,于是有:P={A∣A∈A} Q={A∣A?A} 问,Q∈P 还是Q∈Q?若Q∈P,那么根据第一类集合的定义,必有Q∈Q,但是Q中任何集合都有A?A的性质,因为Q∈Q,所以Q¢Q,引出矛盾.若Q∈Q,根据第一类集合的定义,必有Q∈P,而显然P∩Q=?,所以Q?Q,还是矛盾.这就是著名的“罗素悖论”. 1 有些集合以自己为元素,如“所有集合的集合”,自己是集合,所以也是自己的元素。【1】 2 可以把集合分为两类,凡不以自身为元素的集合称为第一类集合;凡以自身作为元素的集合称为第二类集合。显然每个集合或为第一类集合或为第二类集合。设A为第一类集合的全体组成的集合。如果A是第一类集合,由集合A的定义知: A应该是A的元素,这表明A是第二类集合。如果A是第二类集合,那么A不会是它自身的元素,这表明A是第一类集合。【2】 3 萨维尔村里有个理发匠。他给自己立了一条店规:他只给村子里自己不刮脸的人刮脸。请问:这位理发师该不该给自己刮脸?【3】 以上例子被认为是以自己为元素的集合,由此产生罗素悖论。我们分析一下。

空瓶换酒悖论

§空瓶换酒悖论 空瓶换酒是厂家为促销而采用的一种销售策略,它被抽象为数学题, 常在竞赛题中出现. 如果我买了n瓶啤酒, 商家规定, n 个空瓶又可以换得一瓶啤酒,问我最多可以喝到多少瓶啤酒?这是空瓶换酒类问题中最简单的一种先看, n=10 , m=3 的特殊情况. 10瓶啤酒喝光后可得到10个空酒瓶, 用它们可换取3瓶酒,还剩了1个空瓶. 把酒喝完后又得到4个空瓶, 再换一瓶酒, 还剩余1个空瓶, 喝完酒后总共有2个空瓶. 实际上我已喝了10 + 3 + 1 =14瓶啤酒. 这就是最多的啤酒数吗? 不是的, 我还可以用最后剩下的那两个空瓶再换一瓶酒喝. 我先向别人,如老板, 借一个空瓶, 凑足 3 个空瓶后按规定就能换到一瓶酒了, 把换得的酒喝光后, 我把空瓶还给那人即可. 因此我最多可喝到15瓶酒再 看一般的解答. 由已知, 若设一瓶酒的价格为x元, 则一个空瓶 的价格应为x m元, 瓶内纯酒的价格应为(x - x m)元, n瓶酒的总价格 为nx元可喝到的纯酒瓶数为 若(m-l) 整除n , 则瓶数为n+n m-1; 若(m-l)不能整n, 则瓶数为n +[ n m-1]可以合写为n +[ n m-1]当n== 10 , m= 3 时代人这个公式,算出 结果为10+[10 3-1]=15,与我们的分析是一致的。

我在讲解这个问题时发现一些同学的回答相当不可思议, 他认为我可以喝到1000瓶酒. 原因很简单, 从上面的讨论中我们发现: (l) 当m个空瓶可以换( A ) 得一瓶酒, 则( m-1)个空瓶照样可以换(B) 取一瓶啤酒. 即空瓶的数目能减少一个. 因为向他人借一个空瓶后可得到m瓶, 把这个空瓶还给那人就行了. (2) 既然(m -1)个空瓶能换(C)一瓶啤酒,同理, ( m-2)个空瓶也能换(D)取一瓶酒. (3)以此类推, 空瓶数目逐次少一个,最终一个空瓶也能换一瓶酒, 进而不要空瓶也可以换啤酒. 因此啤酒是可以白喝的. 如果商店足够大. 啤酒足够多, 就能喝到1000瓶啤酒. 这个结论显然是极其荒谬的, 但要将其中的道理解释清楚却并不容易. 我发现这个悖论后, 经过了仔细分析, 认为产生错误的原因如下. 我们已将错误的论述分为了三个部分, 给它们加上了编号, 下面逐一分析. (l) 是完全正确的, 从刚才那个一般的结论中也可以看出, 仅用空瓶换得的啤酒为[ n m-1]分母m-1 . 其中最关键的一 个字为“ 换” , 我们也给它编了号. 在(A)中的“换” 意为: 用m个空瓶交换一瓶啤酒, 是直接交换. 在(B)中的“换”意思就不一样了, 是间接的交换, 因为直接用(m-1)个空瓶是换不到啤酒的. 我就先去借一个, 凑足了数目以后再

王尔德悖论

的记录。 15、世上只有一件事比被人议论更糟糕,那就是没有人议论你。 16、女人如何能期望会从男人那里获得幸福,如果他坚持把她 当作一个完全正常的人。 17、要避免争论,争论总是俗不可耐,而且常常令人信服。 18、邪恶是善良的人们编造的谎言,用来解释其他人的特殊魅力。 19、孩子最初爱他们父母,等大一些他们评判父母;然后有些 时候,他们原谅父母。 20、如果一个女人不能让她犯的错误变得迷人,她就只是一个 雌性动物。 21、一个愤世嫉俗的人知道所有东西的价格,却不知道任何东 西的价值。 22、摆脱**的唯一方式是臣服于**……我能抗拒一切,除了**。 23、情感的好处就是让我们引入歧途,而科学的好处是不感情 用事。 24、女人在世上的日子要比男人好过得多。她们有太多禁忌。 25、20年的韵事使女人变成一片废墟,20年的婚姻使女人变 成一座公共建筑。 26、我喜欢自言自语,因为这样节约时间,而且不会有人跟我 争论。 27、报纸和文学的区别是,报纸没法读,而文学则没人读。 28、恭维话从来没有让女人缴械,但可以让男人缴械。这就是 性别差异。 29、每个人犯了错误,都自称是经验。——经验是一个人给自

己所犯的错误取的名字。 30、生活从来不是公平的……而且,或许对我们大多数人来说,这是件好事。 31、生活是世上最罕见的事情,大多数人只是存在,仅此而已。 32、坏女人给我麻烦。好女人令我厌烦。这就是她们唯一的不同。 33、所有人类的重大问题都有一个共同点:没有点幽默和疯狂 是没办法解决的。 34、对富有的单身汉应该客以重税。让某些人比其他人更快乐 是不公平的。 35、争论是俗不可耐的,因为道德社会里每个人都持完全相同 的观点。 36、男人因疲倦而结婚,女人因好奇而结婚;最终他们都会失望。 37、只要一个女人看上去比她自己的女儿小十岁,她就一定会 心满意足。 38、女人的生活中只有一个真正的悲剧:她总在缅怀过去,却 必须活在未来。 39、我一点都不浪漫。我还不算太老。还是把浪漫留给比我老 的人吧。 40、除了感官,什么也不能治灵魂的创痛,同样,感官的饥渴 也只有灵魂解除得了。 41、我喜欢人甚于原则,此外我还喜欢没原则的人甚于世界上 的一切。 42、当美国的好人死了,他们就去巴黎。当美国的坏蛋死了,

【米兰·昆德拉系列】米兰·昆德拉:“遗忘”的悖论

米兰·昆德拉:“遗忘”的悖论 李凤亮 每年10月的第二个星期四下午1点(斯德哥尔摩时间)之前,世界众多的文学爱好者会不约而同地做一个游戏——猜测本年度的诺贝尔文学。但结果,常常在人们意料之外。比如,拉什迪、厄普代克、菲利普·罗斯在读者中呼声一直不低,但始终在门外徘徊,不能登堂入室;再比如,从1984年《生命中不能承受之轻》出版起,法籍捷裔小说家米兰·昆德拉就连年获得提名,却每每与诺贝尔奖交臂而过。到了世纪之交这几年,他离斯德哥尔摩领奖台似乎越来越了。 1999年,德国作家君特·格拉斯获奖。笔者在《中华读书报》撰文《昆德拉:离诺贝尔奖有多远》,拿这两位多方面相似的作家做了一番比较,得出个结论:昆德拉缺少的似乎不是实力,而是运气。 2001年,英国作家比迪亚达尔·奈保尔获奖。这位生于美洲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一个印度裔家庭、少年起便学习工作生活于英国的移民作家的获奖,再次使世纪之交的诺贝尔文学奖与当今人们对“移民文学”、“身份认同”等全球性文化话题连在了一起,也拉长了昆德拉这位移民作家与诺贝尔奖的距离。 2002年,在德国工作的匈牙利作凯尔泰斯·伊姆雷赢得殊荣,诺贝尔文学奖再一次与奥斯维辛大屠杀主题相联系,也让与当年获奖者同龄的昆德拉再一次空等。 其实,世纪之交的几位获奖者,其作品的内在基调多少都与迫害与挣扎有关,这恰是昆德拉的擅长。有人说,昆德拉一次次错失诺贝尔奖,是因为其作品的政治色彩强了!这是个悖论——有多少获奖作品与政治话题完全不相干呢?可能是昆德拉先生没把握好那个“度”吧。还有人说,昆德拉最佳的得奖时机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那时他才思敏捷,新作迭出,风头正旺;如今时过境迁,也鲜有人再去关注他的自说自话了。 唉,可怜而背运的昆德拉先生! 流亡、漂泊、身份、遗忘,是移民艺术家不老的主题。作为移居法国近30年的一位捷克小说家,新世纪的昆德拉却正面临着这样一种存在困:一方面,他一直延续着多年来关注的“遗忘”主题,从不同侧面反复奏响这一写作的主调;另一方面,他自身的写作却面临着被界“遗忘”的命运:不再有那么多的人聆听他充满苦涩冷笑的倾诉,他似乎成了一张旧时代的老唱片,只是供人们在偶尔怀旧时听上一两遍。自身对遗忘的关注与自身被世界的遗忘,就这样构成了一个绝大的反讽,一个充满了文化挣扎意蕴的现代寓言。 事实上,昆德拉对“遗忘”的关注,在他小说创作之初就开始了。他最著名的短篇《搭便车游戏》,讲述的正是一则关于遗忘与自我认同的故事。早年的这个短篇,奠定了昆德拉几十年来创作的基本主题:灵肉冲突与调和、精神沦丧与救赎、媚俗与拒斥、异化与回归、遗忘与永恒。这从他小说充满哲学味的标题也可以大致看得出来,如“玩笑”、“生活在别处”、“为了告别的聚会”、“笑忘录”、“命中不能承受之轻”、“不朽”、“缓慢”、“认”、“无知”等等。90年代以后,随着对故国政治题材的淡化,以及自我“文化身份”的西方化,昆德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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