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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人身伤亡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一、事故特征

事故类型:高处坠落伤亡,物体打击伤亡,触电伤亡,高温中暑伤亡,密闭空间窒息伤亡。危害程度:可引起人员轻伤、重伤甚至人身死亡事故。

二、事故征兆及发生条件:

1、高出坠落伤亡事件。

(1)作业人员精神状态不佳,疲劳作业。(2)脚手架架设不规范架设后未经专业人员验收,未挂警示牌。(3)高处设备间休息平台不完善、不牢固。(4)安全带使用前未检查。(5)安全带未定期检查或使用不合格安全带。(6)在有6级大风的情况下,露天作业。

2、物体打击伤亡事故。

(1)设备吊装作业时,没有设置警示隔离标志,多人指挥,设备捆绑不牢固,人员在起吊的设备下方逗留。(2)人员在各种转动设备的联轴器附体及转子的裸露部分逗留。(3)各种在同一垂直上面上存在交叉作业的区域。

3、触电伤亡事件。

(1)人员操作。(2)大雾、雷雨等自然灾害。(3)设备绝缘受损放电现象。

4、高温中暑伤亡。

(1)高温及工作场所通风条件差等。(2)烈日直射头部,环境温度过高,饮水过少或出汗过多等可以引起中暑现象,其症状一般为恶心、呕吐、胸闷、眩晕、嗜睡、虚脱,严重时抽搐、惊厥甚至昏迷。(3)日光暴晒环境中作业。(4)工作强度过大。(5)作业人员连续工作时间过长。(6)作业人员睡眠不足或过度疲劳。

5、密闭空间窒息伤亡事件。

(1)作业人员工作期间,感觉精神状况不好,如眼睛灼热、流涕、呛咳、胸闷、头晕、头痛、恶心、耳鸣、视力模糊、气短、呼吸急促、四肢软弱乏力、意识模糊、嘴唇变紫、指甲青紫等。(2)工作监护人离开工作现场,切没有指定能胜任的人员接替监护任务。

三、应急组织及职责

组长:刘春锋

职责:全面负责人身伤亡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

副组长:孙立国、张玲、张伟、徐长伟、李相东、马卫东

职责:协调各组之间的抢救工作,协助组长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组长不在现场时,承担指挥职责。

成员:安全保卫股、稽查股、财务股、中心站一班、二班

职责:具体现场处置。

医院:安达市人民医院联系方式:0455—7341160

职责:负责受伤人员的现场救治。

物资供应:郭迅杰

职责:负责抢险、救援物资、器材器具的供应。

综合办公室:邓卫红

职责:报告总站领导及相关单位,根据组长指令向119、120求援,负责安排车辆。

现场安全保卫:郭强

职责:负责组织保卫,对现场划定警戒区,阻止与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四、应急处置程序

1、发生人身伤亡突发事件后,现场负责人应立即向组长汇报。

2、本方案由站长宣布启动。

3、应急处置组成员接到通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应急处理。

五、应急处置措施

1、对高处坠落、物体打击受害人的施救。

(1)当发生人员轻伤时,现场人员应采取防止受伤人员大量失血、休克、昏迷等紧急救护措施,并将受伤人员脱离危险地段,拨打120医疗急救电话,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2)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协助医务人员实施各项救护措施。

(3)如果受害人处于昏迷状态但呼吸心跳未停止,应

立即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一般以口对口吹起为最佳,急救者位于伤员一侧,托起受害者下颚,捏住受害者鼻孔,深吸一口气后,往伤员嘴里缓缓吹气,待其胸廓稍有抬起时,放松其鼻孔,反复并有节律地(每分钟吹16—20次)进行,直至恢复呼吸为止。

2、对触电受害人的施救

首先要使触电者迅速脱离电源,越快越好。触电者未脱离电源前,救护人员不准直接用手触及伤员。

伤员脱离电源后的处理:

(1)触电伤员如神志清醒者,应使其就地躺平,严密观察,暂时不要站立或走动。

(2)触电伤员如神智不清醒者,应就地仰面躺平,切确保气道畅通,并用5秒时间,呼叫伤员或轻拍其肩部,以判定伤员是否意识丧失,禁止摇动伤员头部呼叫伤员。

(3)需要抢救的伤员应立即就地坚持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

3、对高温中暑伤亡事故受害人的施救

(1)迅速将中暑者移至阴凉通风的地方,同时垫高头部,解开衣裤,以利呼吸和散热。病情严重者立即联系车辆,要及时拨打120急救。

(2)湿毛巾敷头部或用冰袋置于中暑者头部、腋窝、大腿根部等处。若中暑者能饮水时,可给病人大量饮水,谁

内加少量食盐。

(3)暂时停止现场作业,对工作场所通风降温设施等进行检查,采取有效措施降低工作环境温度。

4、对密闭空间中毒窒息伤亡事故受害人的抢救

(1)施救人员应先强制通风后方可进行施救。

(2)施救人员做好自身防护措施后,将窒息人员救离受害地点至通风良好的地点,然后等待医务人员。如医务人员没有到场应急就地坚持抢救,直至医疗人员接替救治。

5、呼吸、心跳情况的判定

(1)受害人如意识丧失,应在10秒内,用看、听、试的方法判定伤员呼吸心跳情况。

(2)看——看伤员的胸部、腹部有无起伏动作。

(3)听——用耳贴近伤员的口鼻处,听有无呼吸的声音。

(4)试——试测口鼻有无呼吸的气流,再用两手指轻试一侧(或左或右)喉结旁凹陷处的颈动脉有无搏动。

(5)若看、听、试结果,既无呼吸有无颈动脉搏动可判定呼吸停止。

6、呼吸、心跳均停止时,应立即按肺复苏支持生命的三项基本措施,正确进行就地抢救

(1)通畅气道。

(2)口对口(鼻)人工呼吸。

(3)胸外按压(人工循环)。

7、骨折急救

(1)肢体骨折用夹板或木棍、竹杆等将断骨上下方关节固定,也可利用伤员身体进行固定,避免骨折部位移动,以减少疼痛,防止伤势恶化。

(2)开放性骨折,伴有大出血者应先止血,固定,并用干净不骗覆盖伤口,然后速送医院救治,切勿将外露的断骨推回伤口内。

(3)疑有颈椎损伤,在使伤员平卧后,固定其颈部,以免引起截瘫。

(4)腰椎骨折应将伤员平卧在平硬木板上并将躯干及两侧下肢一同进行固定预防瘫痪。搬动时应数人虎作,保持平稳,不能扭曲。

8、抢救过程中的再判定

(1)按压吹起1分钟后(相当于单人抢救时做了四个15:2压吹循环),应用看、听、试方法在5—7秒时间内完成对伤员呼吸和心跳是否恢复到再判定。

(2)若判定颈动脉已有搏动但无呼吸,则暂停胸外按压,而在进行2次口对口人工呼吸,接着每5秒吹气一次(即每分钟12次)。如脉搏和呼吸均未恢复,则继续坚持心肺复苏法抢救。

(3)在抢救过程中,每隔数分钟后在判定一次,每次

判定时间均不得超过5—7秒。在义务人员未接替抢救前,现场抢救人员不得放弃现场抢救。

六、注意事项

1、对于空洞造成的高出坠落,在人员得到安全救治后,应对现场相关区域的平台、空间进行举一反三的检查,防止再次发生。

2对于脚手架材料造成的高出坠落,应对同一批次的材料进行检验,不合格的材料统一处理,不准再次使用。

3、进行骨折伤害救治时,必须注意救治时的方法,防止救治不对造成的二次伤害。

4、进行心肺复苏救治时,必须注意受伤者姿势的正确性,操作时不能用力过大或频率过快。

5、用车辆运输伤员时,最好能把安防伤员的硬板悬空放置,以减缓车辆的颠簸,避免对伤员造成进一步的伤害。

6、对于头部受到物体打击的伤员,检查中无发现头部出血或头颅骨骨折的伤员,如果当时发生过短暂性昏迷但很快又恢复意识清醒后当时自觉无精神、神经方面症状的伤员,切勿掉以轻心而放松警觉。该类伤员必须送医院进一步检查并应留院观察,因为这可能是严重脑震荡的前兆。

7、触电急救时,救护人员不可直接用手,其它金属及潮湿的物体作为救护工具,而应该用适当的绝缘工具(绝缘工具、干燥的木棒、木板、绳索等),救护人员最好用一只

手操作以防自己触电。

8、触电急救过程中应防止触电者脱离电源后可能的摔伤,特别是当触电者在高处的情况下,应考虑防止坠落的措施,即使触电者在平地,也要注意触电者倒下方向,注意防摔。救护者也应该注意救护中自身的防坠落,摔伤措施。

安达市公路客运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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