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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剪技术规格书

飞剪技术规格书
飞剪技术规格书

山东石横特钢集团

新疆钢厂项目100万吨棒材工程

飞剪

技术规格书

工程号[1788-2011]

总设计师

室审

审核

设计

山东省冶金设计院股份有限公司

2011年8月

本技术规格书仅提供有限的技术要求,并未对一切技术细节做出规定,也未充分引述有关标准和规范的详细条文。卖方提供的设备应能够满足规格书中的规定,包括功能、结构、性能参数等方面的技术要求,并保证符合有关国家、行业技术规范和标准以及买方提供的技术资料的要求。

技术规格书所使用的标准如与卖货方所执行的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详细技术参数在买卖双方意见一致后,以合同附件为准。

1.设备的工艺要求及布置

1.1原料

原料来源:为炼钢连铸车间提供的合格连铸坯,符合YB/T2011-2004标准。

连铸坯尺寸及单重:165mm×165mm×12000mm??2548kg

1.2产品

产品规格:φ10mm~φ40mm。

产品品种:以生产热轧带肋钢筋为主,兼顾热轧光圆钢筋。

主要钢种:HPB235、HRB335、HRB400、HRB500、HRBF335、HRBF400 、HRBF500等。

1.3工艺布置

厂房天车轨面标高+14.5m,轧制线标高+5.3m,高架平台地面标高+4.5m。

1.4 轧钢工艺

?采用无孔型轧制工艺。

低温轧制,钢坯开轧温度最低950℃;

采用控轧控冷工艺轧制,15H精轧机入口温度最低780℃。

?具备采用两切分、三切分、四切分工艺生产螺纹钢的能力。

2.设备的组成及设计要求

2.1设备的组成

本技术规格书所包括的设备有

2.2.1 1#飞剪

2.3.1 1#、2#飞剪应设计有前后导槽,转辙器、溜槽及料筐。料筐应适合叉车搬运并设计成可自动倾空结构。溜槽应设计成全封闭结构。

2.3.2 1#飞剪前导槽采用露底式结构,便于最后无法剪切的钢材落入料筐。2.3.3 2#飞剪采用双剪刃结构。3#飞剪前后导槽应考虑四通道导卫靴设计。

2.3.4 1#、2#、3#飞剪前应设置有检修平台,以方便更换剪刃和检修操作。2.

3.5 飞剪应设计有必要的防护罩。

2.3.6 飞剪各旋转部位润滑方式为干油集中润滑,并配置可自动定期打油的电动干油泵。

2.3.7 飞剪箱体采用钢板焊接结构;全部齿轮轴由滚动轴承支承,轴承选用进口轴承(SKF、FAG);齿轮采用优质钢(20CrNi2MoA)渗碳、淬火、磨齿,精度6级;采用集中循环稀油润滑系统对滚动轴承和齿面进行冷却和润滑。

2.3.8 飞剪本体与主电机间连接采用鼓型齿联轴器有键连接。

2.3.9 飞剪本体和主电机应设计有合适的钢制焊接底座,以便于设备的安装。2.3.10 联轴器等旋转部位应设计有必要的防护罩。

2.3.11 设备的机上液压及润滑配管采用不锈钢管。

2.3.12 液压、气动、润滑、电气接点集中配置于传动侧。

2.3.13倍尺飞剪具有优化剪切功能,具有第1刀单独加长功能。

3.设计和供货范围

3.1 设计范围

3.1.1卖方的设计范围包括所供设备的制造图安装图设计并能够满足2.3设备的设计要求。

3.1.2卖方应负责所供设备的土建模板平面图、断面图、预埋件尺寸要求等的设计及地脚螺栓材质要求、特殊地脚螺栓制造图的设计。土建模板图设计时应充分考虑设备的安装、检修空间,并应涵盖以下信息。

电气配线/配管(以下统称机上配管)的设计。各种介质的机上配管与工厂设计的车间管线的分交点界定参照以下内容。

3.1.3.1 机上各冷却点配管应尽量集中并配置于机外合适的位置,配有必要的阀门和与工厂管线连接的接头。接头采用焊接式接头,如需软管连接的应配置适合软管连接的接头。需用法兰连接的应配置双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卖方应提供冷却水机上配管图纸并标明各接点的具体位置和接头尺寸、介质要求、压力、流量等具体参数。

3.1.3.2各液压缸和液压马达处应配置有高压胶管,高压胶管属于机上配管。高压胶管另一端应配有与车间管线连接的硬管(带焊接式接头)并集中放置于机外合适的位置。卖方应提供液压机上配管图纸并标明各接点的具体位置和接头尺寸、介质压力、流量等具体参数。

3.1.3.3气动配管与液压配管类似,除此之外还应配置气动三联件、必要的电磁阀和阀门等。气动配管与车间管线连接点应相对集中并配置焊接式接头。卖方应提供气动机上配管图纸并标明各接点的具体位置和接头尺寸、介质压力、用量等具体参数。

3.1.3.4 润滑配管与液压配管类似,除此之外还应配置必要的流量、压力检测元件等。润滑配管与车间管线连接点应相对集中并配置焊接式接头,如需法兰连接的应配置双法兰、密封件及紧固件。卖方应提供润滑机上配管图纸并标明各接点的具体位置和接头尺寸、介质要求、压力、流量等具体参数。

3.1.3.5机上所配电气马达和检测元件及配线/配管应集中连接至卖方供货

的的接线端子箱。卖方机上配线/配管与工厂设计的配线/配管分交点以此端子箱为界定点。电缆在机上配管采用不锈钢管。卖方应提供各电气元件的详细布置图、电气元件清单及端子箱接线图,电气元件清单应该与电气元件布置图相互对应,并涵盖以下信息。

设计和控制任务书编制。任务书深度应能满足自动化控制的需要。

3.1.5 卖方应负责设备安装手册,设备维护手册的编制。

3.2供货范围

3.2.1 卖方的供货范围包括本技术规格书2.1条目中所描述的设备,并保证设备的完整性。

3.2.2 飞剪传动电机由买方单独采购,不包含在卖方的供货范围内。

3.2.3 卖方的供货范围还包括各飞剪的飞剪本体底座、主电机底座、飞剪与主电机间的联轴器、飞剪防护罩等。

3.2.4卖方的供货范围还包括1#、2#、3#飞剪剪刃各10付。

3.2.5 卖方的供货范围还包括各飞剪的电动干油润滑泵。

3.2.6 卖方的供货范围还包括设备上配置的检测元件、端子接线箱及各种介质的机上配管(具体详见本技术规格书3.1.3)。

3.2.7 卖方应提供试车用备品备件,并随主体设备一同发货。试车用备品备件的种类及数量以技术协议界定为准。

3.2.8 相关配套件应遵照买方推荐的厂家采购。最终配套件厂家以合同附件为准。

4.资料交付

卖方所提供的技术资料须加盖卖方图章,要求资料内容全面,尺寸正确、图面清晰、数字准确,深度要满足买方详细设计的需要。

卖方提交的技术资料,以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提交,并保证两者内容相同。电子版图纸、文档分别以*.dwg(AUTOCAD 2004版)和*.doc或*.xls(OFFICE 2003版)文件格式提交。

所提交资料以纸质版为准。

4.1工厂设计所需的技术资料

5.技术服务及培训

5.1投标人将派技术人员到招标方现场指导安装、调试和投产,招标方应提前10天通知投标人。

5.2投标人在接到招标方的书面通知及问题说明书面材料的3个工作日内做出答复,并在5个工作日内到达需方现场,进行售后服务。

5.3投标人承诺在设备投产后的运行过程中出现问题时,接到招标方通知72小时内到达用户现场。

5.4投标人技术人员负责在招标方现场设备投产前对招标方人员进行设备的维护和使用培训。

6、设备供货要求

6.1投标人应在明细表中详细列出设备及其组件的明细(名称、规格型号、标准、

材质、数量、重量、单价、制造商等),以及提供的技术服务范围。每台设备及其组件的重量误差不超过±5%。

6.2 投标人应详细提供供货设备、配套件、特殊材料、随主机附件、特殊工器具的内容。投标人在报价中应充分考虑,招标方有权在签订合同前增加或减少投标人的供货内容。

6.3 按照由投标人对所供设备进行技术总负责的原则,投标人应对设备设计、制造、供货、安装指导,调试指导负责。并注明各项设备图纸的最终交付时间,设备、配套件、特殊材料、特殊工器具的交付时间和批次。

6.4 投标人供货范围内的主要配套件、外构件应列出分包商清单,并经招标方确认。

7、投标人的设备供货责任

1)保证设计供货设备的正确性、完整性、可靠性和技术先进性。

2)保证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制造及供货。

3)按照要求提供有关的设计资料和图纸。

4)提供供货设备在制造、安装、调试、试生产过程中必要的技术服务。

5)对于由于设计、制造失误造成的重大损失,供货单位应承担赔偿。

6)在调试期间和质保期内,投标人所供设备元件如发生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负责维修或更换。

8、功能保证值、测试与考核细则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书提出新疆钢厂棒材工程飞剪设备报价范围和技术要求,结合投标人技术装备与质保能力所能提供的产品实物质量和工艺性能,提出相应的保证值、测试方法和测试条件以及合同考核办法、细则等。

8.1 功能保证基本内容(推荐):

1)必须满足招标书中提出的各系统的基本技术性能参数要求

2)各设备、组件、主要元器件的质量,进货渠道,性能和精度保证值

3)必须满足最终设备性能参数要求达到的精度指标

4)必须满足最终设备运行的稳定性、可靠性

5)设备耐磨、耐压、耐蚀、耐高温性能以及使用寿命等。

6)压力容器能力和承压能力保证(有效合格证)

7)振动、噪音等方面的保证指标

8)密封性能的保证(系统不允许存在渗漏点)

9)系统清洁度保证值

10)各项性能参数测试的方便性、可操作性、准确性

11)关键设备、组件、元器件、密封件的质保期

12)操作维护的可操作性、方便性、安全性

13)其他方面的保证内容

8.2 性能测试

1)各性能指标的测试方法由投标人按有关规定及标准提出,招标方确认。

2)测试条件:

a.仪表、仪器、专用工具、检测点等

b.无负荷试车:在招标方设备安装后,在具备无负荷试车的条件下,对设备进行单体或联动、模拟试车。保证性能指标要求。

c.热负荷试车:

无负荷试车通过后,在与正式生产相同的条件下,进行72小时不间断热负荷试车。考核各系统设备的各项性能、保证指标。

8.3考核

1)设备在安装完毕,全负荷稳定运行三个月后,由买卖双方协商确定具体考核日期并进行验收考核。质量保证期为功能考核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保证指标及测试方法

3)考核办法、处罚细则及措施

9、投标人技术文件交付

根据招标方提供的招标文件要求及条件,投标人需向招标方提供一套有关投标人供货范围的技术文件。

技术文件的交付内容必须涵盖有关设计、供货、设计联络、制造标准、设备检验、设备安装、调试、功能测试、竣工验收以及操作使用维护说明等资料。技术文件的交付时间必须满足于商定的工程进度表的总体及各分项工期要求。

所有图纸、图表、说明和其他文件,在安装调试中,必要的修改或附加的补充,要与相关文件一起由投标人提供给招标方。提供的数量与方式要按有关条款的规定交付招标方。

对于设备的供货,投标人的每一次发货,招标方应得到相应设备的有关资料如下:

―装箱单

―投标人对所有设备的担保证明,标明制造厂家和出厂日期

―投标人设备检验报告或合格证

-压力容器的合格证和国家规定必须有的压力容器证件。压力容器的制造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或国际通行标准,所有国家规定的压力容器的资料必须全部提供。9.1投标人向招标方交付的技术文件、技术资料

9.1.1工艺布置技术文件

1)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方提供的各个系统平面区域图,提供所供设备区域的单体设备安装位置的平面布置图,买卖双方在设计联络期间讨论并最终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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