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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简答及论述题汇总

“民法学”简答及论述题汇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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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学”简答及论述题汇总

1.简述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的特征

答:财产关系是指人们在社会财富的生产、分配、交换和消费过程中形成的以经济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民法所调整的财产关系具有以下主要特点:1主体的地位是平等的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3受价值规律支配。

2.简述民法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征

答:人身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活中形成的具有人身属性,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的、不是以经济利益而是以特定精神利益为内容的社会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的地位平等2与民事权利的享受和行使有关3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

3.简述我国民法的任务

答:民法的任务是民法立法宗旨的具体体现,是由民法的性质和地位所决定的。民法的任务主要有以下三项:1保护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2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3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秩序。

4.简述民法的基本原则

答: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其贯穿于各项民事法律制度之中的民法的根本规则,是民法理发的指导方针和解释民法规范、适用民法规范以及进行民事活动的基本准则。我国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对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根本特性的集中反映,体现着党和国家的民事政策。按照《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认为包括平等原则、自愿原则、公平原则、诚实信用原则、公序良俗原则。

5.简述民法的适用范围。(试述民法的效力)论述

答:民法的适用范围又称民法的效力,是指在何时、何地、何人之间的关系应适用有关的民事法律规范。包括在时间上的效力、在空间上的效力和对人的效力。一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即时间上的适用范围,指的是民事法律规范在何期间有效,亦即在何时间内可以和应当适用该法律规范。民法在时间上的效力有以下两条规则:1法律不溯

及既往原则,即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生效后发生的事项,而不适用于生效前发生的事项;2新法改废旧法。即在新法生效后,有关针对同一事项的旧法即使没有明令废除也当然废止。二民法在空间上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何地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我国民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领土、领海、领空以及依据国际法和国际惯例视为我国领域内发生的民事关系。但由于民法的渊源不同,民事法律规范的效力范围也就有所不同,如地方性法规仅适用于该地区。三民法对人的效力是指民事法律规范适用于哪些人。我国民法对人的效力采取属人主义与属地主义,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仅适用于我国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也适用于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无国籍人以及外国法人在我国设立的分支机构。

6.我国民法的性质是什么?

答:我国民法具有以下性质:1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与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而调整市场经济关系需要由之相适应的法律予以调整,而调整市场经济的最基本的法律就是民法。

2民法为文明法。民法是文明社会的产物,任何社会的民法都是与当时社会文明相适应的,我国社会主义民法是与社会主义文明建设相适应的,是促进和维护社会主义文明发展和进步的文明法。

3民法为行为规范兼裁判规范。民法规定当事人的行为模式,规范主体的行为;违反民法的规定,则会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同时,在当事人发生纠纷时,法院或者仲裁机构须依照民法的规定来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所以,民法规范又是法院裁判案件的裁判规范。

4民法为实体法。民法规定主体的行为准则,确认主体的权利义务,因此,民法为实体法。

5民法为私法。民法调整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因此,民法属于私法。

7.简述平等原则在民法中的表现

答:平等原则是由民法调整的社会关系的性质决定的。因为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就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这就必然要求法律赋予主体地位平等的地位。平等原则的主要表现有:1民事主体的法律地位平等。这既包括主体的主体资格平等,也包括在法律关系中当事人地位平等,各自独立;2民事主体平等地依法享受权利和负担义务;3民事主体的合法权益受法律的平等保护;4民事主体的责任平等。

8.简述自愿原则在民法中的表现

答:自愿原则是指在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以自己的意志充分表达自己的意愿,按照自己的意思和利益确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自愿原则主要有以下表现:1当事人自主决定民事事项。当事人关于民事事项的约定,只要不违反法律的强行性规定,就有法律效力。2当事人对自己的真实意思负责。只有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才能发生效力;不是当事人真实意思的表示的行为,当事人可不认可其效力;当事人对于在意志不自由的情况下造成的损害,原则是和也不承担责任。

9.简述公平原则在民法中的表现

答:公平原则,要求当事人在民事活动中应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指导自己的行为、平衡各方的利益,要求以社会正义、公平的观念来处理当事人之间的纠纷。公平原则主要表现在以下方面:1民事主体参与民事法律关系的机会平等;2当事人的关系上利益应均衡;3当事人合理地承担民事责任。

10.简述诚实信用原则在民法中的表现

答:诚实信用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应诚实,守信用,善意地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诚实信用原则主要表现在:1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要诚实,不弄虚作假,不欺诈,进行正当竞争;2民事主体应善意行使权利,不以损害他人和社会利益的方式来获取私利;3民事主体应信守诺言,不擅自毁约,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当事人的约定履行义务,兼顾各方利益;4在当事人约定不明确或者订约后客观情形发生重大改变时,应依城市信用的要求确定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11.简述公序良俗原则在民法中的表现

答:公序良俗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不得违反公共秩序和善良风俗,不得违反社会公德,不得损害社会利益和国家利益。公序良俗原则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民事活动应当尊重社会公共利益和社会公德。社会公共利益,是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社会公德是社会公认的道德规范。我国的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社会生活秩序、符合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要求的优良民风和习惯,都属于社会公共利益,民事主体在民事活动中均应尊重,不得违反。第二,民事主体不得滥用权利。民事主体行使权利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利益和他人利益,不得违反法律的强行性或禁止性规定。

12.试述民法的调整对象(论述)

答:民法调整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民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包括两部分。一是平等主体间的财产关系;一是平等主体间的人身关系。民法所调整财产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主体地位平等。如相互间有隶属关系,地位不平等,则不为民法调整。2一般是当事人自愿发生的。如果当事人的一方可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对方,不能自愿协商的,则这种财产关系也不为民法调整。3受价值规律支配。具备上述特点的财产关系主要是商品经济关系,包括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财产归属、利用关系和财产流转关系。民法所调整的人身关系的特点主要是:①主体地位平等,相互间没有支配关系;

②与民事权利的享有和行使有关;③与主体的人身不可分离并不具有经济内容。这部分人身关系是发生在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的人身关系,包括人格关系和身份关系。

13.为什么说民法是调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的基本法?(论述)

答:民法是所有制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随着商品经济的产生而产生并随着商品经济的发展而发展的。不同历史时期的民法反映着不同时期商品经济的社会条件,维护和促进了商品经济的发展。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需由法律保障的发达的社会主义性质的商品经济,也就是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关系离不开法律的调整。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从法律上确认三个基本要素:即主体、权利和交易规则。民法的主体制度确认和规范着市场主体,赋予各类民事主体独立的法律人格;民法的财产权制度确认和保护民事主体的财产权利,使主体能以自己的财产进行商品生产经营活动;民法的法律行为制度、合同制度等规范主体的行为,规定交易规则,使主体得以公平、正当地进行竞争,安全有序地进行交易。可见,民法为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着基本的法律保障,在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属于基本法。

14.民法的渊源

答:民法的渊源,又称民法的法源,是指民事法律规范的来源或表现形式。我国民法的渊源主要是指国家有关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制定的有关民事的规范性文件,主要包括:1法律。法律是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包括:①宪法②民事基本法③民事单行法和其他法律中的民法规范。2法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3规章。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委)和地方人民政府为贯彻法律、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4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最高人民法院有权就法律适用中的问题作出解释。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包括关于贯彻执行法律的意见、适用法律的解答、就某案件如何适用法律的批复等,也是民法的重要渊源。5国家政策和习惯。

15.民法的历史沿革

答:民法是随着商品经济关系的产生而产生,随着商品经济关系的发展而发展的。民法的历史沿革可以分为古代民法、近代民法和现代民法三个阶段。1 古代民法是指简单商品生产者即奴隶制社会和封建社会的民法。古代社会民法的典型代表为罗马法。2近代民法是指随着民族国家的形成而产生的反映自由基本主义社会生活条件的民法。近代民法以1804年的《法国民法典》。3现代民法是指19世纪末20世纪初资本主义进入垄断时期以来的民法。资本主义现代民法可以说是始于1897年公布、1900年生效的《德国民法典》。1955年列宁亲自主持制定的《苏俄民法典》就是第一部社会主义性质的民法典。4我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是1930年南京国民党政府制定的民法典。

16.民法的适用的原则

答:1.特别法优于一般法2.强行法优于任意法3.例外法规定排除一般规定4.具体规定优于一般性条款。

17.民法的解释

民法的解释,是指探求民事法律规范的含义,确定其内容。民法的解释有文理解释与伦理解释两种。文理解释,又称文义解释,是指依据法律条文文句的字义或文义所进行的解释。伦理解释,是指斟酌法律制定的理由以及其他一切情事,依推理而阐明法律规范的真意。伦理解释包括:1.扩张解释2.限缩解释3. 反面解释4.类推解释。

18.简述民事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民事法律关系,指根据民事法律规范确立的以民事权利义务为内容的社会关系,是由民事法律规范调整而形成的社会关系。民事法律关系具有以下特征:1民事法律关系是一种法律关系。作为法律关系,首先它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其次,它是一种意志关系,而不属于物质关系;再次,它是由国家强制力保障实现的社会关系。2民事法律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关系,一般是自愿设立的;不是发生在平等主体之间的或者不是在平等基础上确立的法律关系不属于民事法律关系。3民事法律关系是以民事权利和义务为内容的法律关系。民法调整社会关系是赋予民事主体权利义务,因而民事法律关系也就是民事权利义务关系。民事法律关系一经确立,一方即享有权利,另一方则负有相应的义务,当事人的民事权利义务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内容。

简答题(本大题共5小题,每小题6分,共30分)

1.表见代理的构成要件。

2.答:

表见代理是指行为人无代理权而以本人的名义与第三人为法律行为,但是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

有代理权的事实和理由的,该民事法律行为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构成表见代理应具备以下条件:

(1)行为人没有代理权,却以本人的名义为民事行为。

(2)客观上有足以使相对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事实。

(3)相对人主观上无过错。

(4)行为人与相对人所为的民事行为具备生效要件。

3.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

4.答:

农地承包经营权是指公民、集体对集体所有的土地或者国家所有由集体使用的土地进行占用、使

用、收益的权利。

农地承包经营权的内容包括农地承包经营人的权利和义务。

其权利主要有:(1)土地的使用收益权。(2)投资补偿权。在农地承包经营权消灭后,承包人

对于土地的投资尚未收回的,有权要求发包人给予补偿。

其义务主要有:(1)支付承包费。(2)按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的目的及方法合理使用

土地。(3)在农地承包权消灭时,应将土地返还给发包人。

3.人格权与身份权的区别。

答:

(1)取得原因不同。自然人基于出生取得人格权,法人及其他组织基于依法成立的事实而取得;

身份权基于特定身份而产生。

(2)权利性质不同。人格权纯为权利,而身份权中包含义务成分。人格权纯为支配权,而身份权

包含支配权、请求权等成分。

(3)利益归属不同。人格权的利益只属于权利人自身;而有些身份权如亲权更主要是为了相对人

的利益。

(4)权利期限不同。人格权无期限,而身份权以特定身份的存在为存续的前提。

4.债的附随义务的类型。

答:

(1)注意义务。债务人应尽善良管理人或者如同处理自己的事务一样的注意。

(2)告知和通知义务。当事人对于有关对方当事人利益的重大事项负有通报的义务。

(3)照顾义务。

(4)协助义务。依照诚实信用原则,债务人的履行需要债权人的协助时,债权人即负有协助履行

的义务。

(5)保密义务。对于涉及一方利益的尚不为人公知的信息,他方负有保密义务。

(6)不作为义务。具体情况根据债的内容和性质决定。

5.继承权平等原则。

6.答:

继承权平等原则是我国民法平等原则在继承法中的反映。

其主要表现为:

(1)继承权男女平等。

(2)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4)儿媳与女婿在继承上的权利平等。

(5)同一顺序的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

6.物权与债权在主体、客体和内容方面的区别。

答:物权,是权利主体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除他人干涉的民事权利。债是按照合同的约定或者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1)从主体上看,物权的权利主体特定,义务主体不特定;而债权的主体双方都是特定的。

(2)从客体上看:物权的客体是特定的独立之物,不包括行为;而债权的客体可以是物,也可是行为等。

(3)从内容上看,物权人对自己的财产得依法直接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不需要借助于他人的行为就可以实现自己的权利。而债权人的权利主要表现为要求债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

7.委托合同的法律特征。

答:(1)受托人以委托人的名义和费用办理委托事务,委托人承担受托人办理委托事务的法律后果。

(2)委托合同可以为有偿的,也可以是无偿的。

(3)委托合同具有人身属性,除法律另有规定或双方另有约定外,受托人应亲自完成委托事务。

(4)委托合同是诺成性合同,双务合同。

8.专利权人的权利。

答:专利权人的权利有:

(1)在专利权的有效期内,专利权人对其所获得的专利有制造、销售专利产品,使用专利方法的权利。

(2)订立实施许可合同的权利。

(3)转让权。专利权人有权转让专利申请权或专利权。

(4)报酬权或受奖权。职务发明创造的发明人或设计人有权得到报酬或奖励。

(5)署名权与标记权。

(6)专利权人有权利放弃自己的专利权。

9.遗赠与遗赠扶养协议的区别。

答:遗赠是指遗嘱人用遗嘱将其个人财产于其死后赠给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国家或集体组织的继承制度;遗嘱扶养协议是受扶养人与扶养人之间关于扶养人承担受扶养人的生养死葬的义务,受扶养人将财产遗赠给扶养人的协议。

其区别如下:(1)遗嘱是单方法律行为,而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法律行为。

(2)遗赠是死后生效行为,遗赠扶养协议是生前生效与死后生效行为的结合。

(3)遗赠的受遗赠人不必一定是有行为能力人,而遗赠扶养协议的扶养人必须是有行为能力人。

(4)遗赠是无偿的,而遗赠扶养协议是有偿的。

10.法人的人格权。

答:法人的人格权是法人具有法律上的独立人格所必须享有的民事权利。

法人主要享有以下的人格权:

(1)名称权,是指法人依法享有决定、使用和改变自己名称的权利。

法人的名称是法人相互区别的“符号”,法人以自己的名称参加民事活动。

(2)名誉权,是指法人享有自己的名誉的权利。

法人的名誉是社会对法人的信用、生产或销售的商品的质量、服务态度、工作状况、对社会的贡献等的总评价。

11、用益物权的法律特征。

答:、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分离出来的他物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物使用和收益的权利。(2分)

(1)用益物权是对所有权的行使有所限制的权利;用益物权人的权利也受到一定的限制,所以用益物权也称为限制物权。(1分)

(2)用益物权是非所有人基于法律、合同或其他合法途径而取得的权利,是对他人的财物享有的直接支配权。(1分)

(3)用益物权是从所有权的权能分离出来的相对独立的他物权。(1分)

(4)用益权人依法取得占有、使用、收益的权利。(1分)

12、区分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

答:区分有偿合同和无偿合同的法律意义在于:

(1)当事人的责任不同。有偿合同,债务人的责任较重;无偿合同,债务人的责任较轻。(1分)

(2)主体资格的要求不同。有偿合同的缔约当事人必须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1分)而对于一些单纯获得利益的无偿合同,原则上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也可以订立。(1分)

(3)在不当得利者转让财产时,善意第三人的返还责任不同。(1分)在有偿合同,第三人原则上对于原则所有人不负返还责任;(1分)而在无偿合同,原则上第三人应将无偿取得的财物返还给所有人。(1分)

13、商标权人的权利和义务。

答:商标权人的主要权利有:

(1)使用权,即商标权对自己注册的商标在法定范围内的专有使用权;(1分)

(2)转让权,指商标权人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按一定方式将商标权转让给他人;(1分)(3)许可权,指商标注册人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权利。(1分)

商标权人的义务有:

(1)遵守法律的义务;(1分)

(2)保证产品质量的义务;(1分)

(3)缴纳费用的义务,包括取得和使用注册商标所规定的各项费用。(1分)

14、我国法律规定的免除民事责任的条件有哪些?

答:免除民事责任,是指不履行合同或法律规定的义务,致使他人财产、人身权利受到损害的人,由于有不可归责之事由,法律规定可以不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1分)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它包括自然灾害和某些社会现象。(2分)

(2)受害人的故意或重大过失。(1分)

(3)正当防卫,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利益或自己与他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不法侵害时,为保护合法权益,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正确、适当的防卫措施,而使之遭受财产或人身上的不利后果。(1分)

(4)紧急避险,是指行为人在遭到紧急危难的情况下,为避免或救护一个较大的合法权益使之不受损害,不得已而对某一较小的利益所致的损害。(1分)

15、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答: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死亡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继承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1分)

转继承是指被继承开始后,遗产分则割之前死亡,其应继承的遗产份额转由他的合法继承人继承的制度。(1分)

(1)转继承与代位继承发生的事实根据不同。转继承是基于继承人后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的。(1分)而代位继承则是基于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事实而发生。(1分)(2)转继承与代位继承的继承人的范围不同。转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一切法定继承人。而代位继承人只能是被代位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1分)

(3)转继承与代位继承适用的范围不可。代位继承只能适用于法定继承。而转继承既可以适用于法定继承,也可以适用于遗嘱继承。(1分)

16、物权法定原则的内容

答 1)物权种类法定,即物权类型除法律明确规定外,不得由当事人任意创设。2)物权内容法定,即由法律直接规定各种物权的权能,即是说物权主体的权利义务之内容由法律明确规定,禁止创设新的权能,禁止超越法律规定行使物权。 3)物权的公示方式法定,即法律明确规定物权存在或移转应当采用的公示方法,非以法定公示方式,物权行为无效或者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4)物权的设立与变动方式法定,即由法律直接规定各种物权创设和变动的方式,非以法律规定的方式不产生物权设立或变动的法律效果。5)物权的效力法定,即物权的法律效力由法律直接规定,不得由当事人随意创设。如抵押权实现是已登记的先于未登记的,先登记的先于后登记的,都没有登记的,按合同生效时间的先后顺序清偿,顺序相同的,按债权比例清偿。

17、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

答 1)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虽同为物之支配权,但两者对物进行支配的主要方面有所不同。2)用益物权具有独立性,担保物权则具有从属性。 3)占有在权利行使中的地位不同。用益物权的行使须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否则无法对标的物进行使用收益。担保物权的行使则不以直接占有标的物为前提。可以直接占有,也可以不直接占有标的物,只要从法律上明确对标的物享有担保物权即可。4)担保物权具有物上代位性,用益物权不具有。5)权利实现的时间不同。用益物权的同时性,无时间间隔;担保物权的异时性,有间隔。 6)权利设立目的不同。用益物权的设立是以实现对标的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担保物权的设立是为了担保债务的履行。

18、物权行为理论的基本内容

答 1)分离原则(答独立性也可),是指物权行为与债权行为相互分离而独立存在。2)抽象原则(答无因性也可),是指债权行为的不成立、无效或者被撤销不能导致物权行为的当然无效和撤销。3)形式主义原则(或称公示要件主义原则),是指交付或登记是物权行为成立的形式要件,唯物权移转的意思表示与交付或登记之结合,才能成立物权行为。

19、与物权相比较,债权的特征是什么?

答 1)债权为相对权(答对人权也可)2)债权为请求权 3)债权具有相容性(1分)与平等性:与物权比较,债权不具有排他效力和优先效力,表现出债权在效力上具有相容性与平等性两个特征。债权的相容性是指债权不具有排他效力,即在同一标的上可同时并存数个债权。债权的平等性是指数个债权人对于同一个债务人先后发生数个普通债权时,其效力一律平等,不因其成立先后而有效力上的优劣之分。 4)不宜永存性

论述题(本大题10分)

1.试论我国民法上的无效民事行为的类型及其法律后果。

答:无效民事行为是指根本不具备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而自始确定的、当然的、完全不发生法律效

力的民事行为。

依照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等的规定,无效民事行为有以下情形:

(1)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民事行为。

(2)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实施的依法不能独立实施的单方行为。

(3)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所为损害国家利益的行为。

(4)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民事行为。

(5)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行为。

(6)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7)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民事行为。

无效民事行为不发生当事人所预期的效果,但并非没有任何法律后果。其法律后果为:(1)无效民事行为不具有履行效力。

(2)当事人已经履行的,应当返还财产或者恢复原状。

(3)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过错方应当承担责任。

(4)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的,应当收缴财产返还给国家或者返还财产给集体、第三

人。

2.试论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并举例说明。

答:民事法律行为是指民事主体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而实施的以意思表示为要素的行为,是最主要的法律事实

民事法律行为的有效要件包括:

(1)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要求阐述行为能力的概念、自然人和法人行为能力的主要特征,并举例说明)

(2)意思表示真实

(要求阐述意思表示的概念、意思表示不真实的情形,并举例说明)

(3)行为内容合法

(要求说明行为内容合法性的概念,并举例说明)

(4)行为形式合法

3.试述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

答: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2分)。

(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1分)。代理人根据代理权进行代理活动,因此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内实施代理活动(1分),但是代理人实施代理行为时有独立进行意思表示的权利(1分)。

(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1分),代理人只有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才能为被代理人取得权利,设定义务(1分)。

(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1分)

(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1分),即要求被代理人承受代理行为的法律后果(或者说“权利、义务和责任”也可以)。(1分)

4.债的保全

答:1、概述(1分)

债的保全主要是指债权人的代位权和撤销权。债权人行使这两种权利,须对债务人以外的第三人主张,第三人之权利因此而受影响,通说称之为债权的对外效力。

2、债权人的代位权(共4.5分,回答了3)、4)的任意一点给0.5分)

1)含义:是指债权人为保全其债权,以自己的名义代替债务人行使权利的权利。(1分)

2)代位权的构成要件:(3分)

债权人行使代位权,须具备以下五个要件:

(1)须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到期债权

(2)须该债权非专属于债务人自身

(3)须债务人怠于行使其权利

(4)须债务人已陷于迟延给付

(5)须有保全债权的必要

3)代位权的行使(不答不扣分)

(1)行使的主体:债权人。(2)行使的方法: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不得以私力救济。

(3)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限度。

(4)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处分债务人的权利。否则,要赔偿损失。

4)代位权的效力(不答不扣分)

(1)对债务人的效力:代位权行使的效果直接归属于债务人。如果债务人怠于受领,债权人可以代位受领。但是债务人仍有权要求债权人返还其受领的财产。债权人行使代位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对第三人的效力:代位权的行使对第三人的利益并无影响,第三人可对抗债务人的一切抗辩,均可以对抗债权人。代位权行使后,第三人与债务人的债务在行使的范围内消灭。

(3)对债权人的效力:债权人行使代位权不得超出债务人权利的范围。债权人行使代位权所得的财产,应作为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不得专用于清偿自己的债权,也不得抵销自己与债务人的债务。

3、债权人的撤销权共(4.5分,回答了3)、4)的任意一点给0.5分)

1)含义:是指债权人对于债务人损害债权的行为,有诉请法院撤销该行为的权利。(1分)

2)撤销权的构成要件(3分)

债权人的撤销权的构成要件,因债务人所为的行为是无偿行为还是有偿行为而有所不同。在无偿行为的情况下,只需要具备客观要件;在有偿行为的情况下,还需要具备主观要件。

(1)客观要件(2分,一个要点1分)

第一:须有债务人的行为

第二:须债务人行为损害债权

(2)主观要件(1分)

有偿行为中,债务人的恶意,为债权人撤销权的成立要件,第三人的恶意,为债权人撤销权的行使要件。如果仅有债务人的恶意没有第三人的恶意时,不得撤销他们间的法律行为。无偿行为不考虑善意恶意问题,一律得以撤销。

3)撤销权的行使(不答不扣分)

(1)行使的主体:债权人。

(2)行使的方法: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通过诉讼方式行使,不得以私力救济。

(3)行使的范围:以保全债权的必要为限度。

(4)行使的期间:自债权人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起一年内行使,自债务人行为发生之日起五年内不行使的,撤销权消灭。

4)撤销权的效力(不答不扣分)

(1)对债务人的效力:债务人的行为被视为自始无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必要费用,由债务人负担。

(2)对第三人的效力:第三人因而取得的财产应予以返还,不能返还的,折价补偿。

(3)对债权人的效力:撤销权行使的范围应以债权人的债权为限。因撤销权返还的财产归属于债务人,作为债务人的一般责任财产,撤销权人无优先受偿权。

民法学试题与答案

民法学 第一章导论 判断题 1、商品生产社会第一个世界性法律是《法国民法典》。( ) 2、1803年到1804年颁布的《法国民法典》是以《德国民法典》为蓝本编篡的。( ) 3、“民法”一词,来源于古罗马的万民法。( ) 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颁布以前,我国没有民法。( )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公民之间、法人之间、公民和法人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 6、我国民法调整的财产关系主要是指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中产生的财产关系。( ) 7、民法的基本原则是司法机关在没有具体法律规定时,据以裁判民事案件的法律依据。( ) 8、《民法通则》于1986年4月12日通过并同时实施。( ) 第二章民事法律关系 一、判断题 1、民事法律关系的主体是指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受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特定的当事人。( ) 2、张某将李某打伤。张某的打人行为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3、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裁定能够引起一定的民事法律后果,因而也是法律事实。( ) 4、根据权利的作用可以把民事权利划分为绝对权和相对权。( ) 5、当事人之间的民事法律关系根据法律的有关规定就能够产生。( ) 6、法律关系是一种社会关系,权利主体要实现自己的权利,就必须通过特定义务人适当履行义务。( ) 二、单项选择题 1、下列民事权利不属于形成权的是( ) A 抵押权 B 追认权 C 撤销权 D 解除权 2、债务人根据特定事由,对抗债权人行使债权的权利是( ) A 支配权 B 请求权 C 形成权 D 抗辩权 3、构成民事法律关系的三要素为( ) A 主体、行为、权利和义务 B 物、行为、智力成果 C 主体合格、内容合法、意思真实 D 主体、客体、内容 4、依照民事权利的效力范围不同,民事权利可分为( ) A 财产权与人身权 B 绝对权与相对权 C 主权利与从权利 D 请求权与形成权 5、甲和乙合伙开办了一个宏亮彩扩部,丙将一卷柯达彩卷送到彩扩部冲洗,交给了正在值班的甲,并向甲交付冲洗费21.8元。该债的法律关系的主体是( ) A 甲和丙 B 甲、乙和丙 C 乙和丙 D 宏亮彩扩部和丙 三、多项选择题 1、在我国,必须依法登记注册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是( ) A 城镇工商个体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事业法人 E 社会团体法人 2、民事法律关系的构成要素包括:( ) A 参加民事法律关系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人 B 民事主体间的权利和义务 C 民事法律关系的权利和义务所指的对象 D 民事法律关系的标的 E 民事法律关系的原则 3、下列组织中必须经过登记才能取得民事主体资格的有( ) A 城镇个体工商户 B 农村承包经营户 C 公司法人 D 社会团体 E 个人合伙 第三章自然人 一、判断题

语言学纲要的简答、论述题

一.简答题 1.广义上的应用语言学 答:指的是运用理论语言学的理论、方法和基础研究成果,来阐明、解决其他学科领域中出现的各种与语言相关的问题。包括语言教学理论、语言学的一般应用研究成果和语言学的跨面研究成果。 2.结构主义的特点 答:①把语言确定为研究对象;②重视共时语言的研究;③重视口语的研究;④重视详细描写语言的结构;⑤用联系和系统的观点观察语言要素,语言是一个完整的符号系统⑥注重对立成分的分析。 3.语言的系统性 答:①首先体现在它是一个层级体系;②还体现在语言符号各层次之间的根本关系上——语言成分的组合关系和聚合关系以及二者彼此之间的关系。 4.语言与言语的关系 答:㈠区别:①语言是社会的言语是个人的②语言有限,言语无限③语言是现成的,言语是临时创造的;㈡联系:一方面,语言以言语的形式存在,因为语言离不开言语,没有说话和说出的话就没有语言;另一方面,言语离不开语言,没有大家认可的词语和语法规则就无法说话。二者相互依赖,相互依存。 5.元音与辅音的区别 答:①发元音时声带颤动、气流在发音通道上不受阻碍,发辅音时声带颤动或不颤动、气流在发音通道的一个或多个部位上受到阻碍;②发元音时,发音器官的各部位均衡紧张;辅音则形成阻碍的部位特别紧张;③发元音时,呼出的气流较弱,拉长音而音质不变,辅音一般不可以拉长音,气流较强。 6.语音的社会性质 答:社会性是语音的本质属性。①世界上没有一种语言采纳了100以上的音素的,各种语言使用哪些语言完全由其社会成员约定的;②语言表达意义,但什么样的声音形式与什么样的意义相结合;③每一语言或方言都有自己独特的语音系统,从语音的物理性质和生理性质分析得出德尔某一语音现象或语音成分,在不同系统中可能有不同作用和不同心里感知。 7.语法构词法 答:就是利用语言中原有的语素材料构造新词。其方法有复合、附加、内部屈折、重音位置变化、词组缩简等。 8.研究语言演变的凭借 答:①通过对照方言和亲属语言可以获知;②通过对记录了语言的过去状态的文字的分析可以获知;③通过对古代的借词的分析可以获知。 9.构词法与构形法的区别 答:构词法是构成新词的方法,构成的新词的词汇意义与各构词成分的词汇意义有关但并不相同。构形法虽然与词的结构有关,但它并不构成新词,不引起词汇意义的改变,只是表

民法学民法概述练习题精选版

民法学民法概述练习题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GB-LBS98YT-BS8CB-BSUT-BST108】

《民法学》课后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居于()的地位。 A.根本大法 B.基本法 C.单行法 D.中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所有的人身关系 C.纵向的财产关系 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A.经济 B.民事 C.交换 D.日常 4.某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本案适用() A.中国民法 B.该领事所属国民法 C.国际惯例 D.第三中立国民法 5.民法的下列渊源中,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的是 ()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中的民事规范 B.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中的民事规范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议和命令中的民事规范 D.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民事问题的司法解释和具有指导性的指示 6.近代民法的代表是() A.罗马法 B.法国民法典 C.德国民法典 D.苏俄民法典 ?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民法调整()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A.平等主体 B.公民 C.法人 D.公民与法人 E.法人与其上级主管机关 解析: 2.下列规范中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包括() A.《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E.《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 ) 的思想路线是案件检查的生命线,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 ) 和( ) 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 ) 两钟。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 ) 、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受理和( ) 受理两个方面。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 )、教育作用、促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 、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 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是案件的一种( )。 13、党风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 ) ,特别是( ) 。 14、党风监督要与( ) 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 、( ) 和 。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 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l、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A.核对账簿记录的事项及金额与所依据的记账凭证是否相符 B.核对记账凭证与所附原始凭证的张数、金额是否相符 C、核对原始凭证的数量、单价金额与合计数是否相符 D、核对各类总账账户的借、贷金额是否平衡 4、监察机关负责人的回避,由( )决定。 A.同级党委B.上一级党委组织部 C.同级党委或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 D.其所在人民政府主管监察工作的负责人或上一级监察机 关负责人 5、凡经过立案的案件,如果撤销,必须要有充分的事实和理由,并报( )核准。 A.上一级纪检监察机关B.本级党委 C,本级人民政府D.批准立案的机关 6、案件检查调查的任务是( )。 A.对举报的材料进行核查证实

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温馨提醒:期末考试中大部分试题都可以从历年试卷中找到原题和答案)2017年6月国开(中央电大)专科《民法学1》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说明:试卷号码:2097; 适用专业及层次:法学专科; 考核形式:形考(30%、纸考)、终考(70%、纸考)。 一、单项选择题 1.利害关系人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某公民为失踪人须(B)。 A.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一年的 B.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二年的 C.该公民下落不明满三年的 D.该公民下落不明满四年的 2.根据物是否具有相互替代性,可将其区分为(C)。 A.流通物和限制流通物 B.主物和从物 C.特定物和种类物 D.可分物和不可分物 3.乘人之危的民事行为是(A)。 A.无效的民事行为 B.可撤销的民事行为 C.有效的民事法律行为 D.重大误解的民事行为 4.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典权等属于(C)。 A.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 D.动产物权 5.善意取得的法律后果是(A)。 A.所有权转移 B.占有权转移 C.收益权转移 D.处分权转移 二、多项选择题 6.民法通则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是指(AC)。 A.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B.14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 C.不能完全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 D.醉酒的人 7.民法通则规定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包括(BC)。 A.14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B.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 C.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 D.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全部生活来源的 8.在民法上房屋属于(AB)。 A.不动产 B.流通物 C.限制流通物 D.动产 9.下列情况属于限制流通物的是(ABD)。 A.土地 B.金银 C.房物 D.武器、弹药 10.民法通则规定的一年特殊诉讼时效,适用于(ABCD)。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C.延付或者拒付租金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三、填空题

语言学纲要简答题及答案精编版

语言学纲要简答题及答 案精编版 MQS system office room 【MQS16H-TTMS2A-MQSS8Q8-MQSH16898】

1、为什么说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A、语言的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人类传递信息,进行交际和交流思想,除了使用语言外还可以使用文字、旗语、红绿灯、电报代码、数学符号以及身势、表情等,在一定场合使用,可以弥补语言的一些不足,但是这些交际工具使用范围有限,有的仅用于特定的范围,最重要的是,这些交际工具,都离不开语言,都是在语言的基础上产生的,是辅助语言进行交际的,没有语言,这些手段的存在没有任何意义。 B、其次这是由语言的自身特征决定的,语言即是声音的传播,是所有工具当中使用起来最简便快速,容量最大,效果最好的工具,其它任何联系沟通手段所不能代替的,所以语言是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 2、语言和思维有怎样的关系? 语言离不开思维,思维也离不开语言,语言是表达自己思想都和理解别人思想的工具,是思维存在的物质形式;思维活动的成果依靠语言得以巩固和存在,思维的发展、认识能力的提高要依靠语言;人脑半球的实验依据证明思维不能脱离语言而存在。 语言和思维又相互区别; 二者的功能不同:语言是社会成员之间能相互交际;思维帮助人们认识客观世界和能动地改造客观世界 二者的规律不同:语言具有民族特性;思维是客观现实规律的反映,具有全人类共同性 二者的范畴不同:语言的单位主要是字词句等,思维的单位表现为概念、推理等3、什么是符号?符号应具备哪些条件?举例说明。 符号:一个社会全体成员共同约定用来表示某种意义的记号、标记。例如:信号灯、旗语、上课铃、盲文等 符号应具备三个条件:符号由形式和内容两部分组成 形式和内容之间没有必然的联系 符号对于符号使用者来说具有强制性 4、语言符号的任意性特点是不是说我们可以任意运用不同的语音形式表示事物?任意性是就语言符号的形式和内容的即音和义的结合是约定成俗的,任意性特点是就语言起源时的情况来说的 指最初用什么样的语音形式代表客观事物现象这个意义内容是任意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人们可以对语音的形式作随意更改。符号的音义关系一经社会约定而进入交际之后,它对人们就有强制性,每一个人都只能乖乖地接受它,个人绝不能随意更改,也无权更改,各个成员都只能接受社会已经约定的符号。所以,语言符号的任意性和强制性是对立的统一,人们不能借口任意性而随意更改已经约定的音义关系。约定俗成前可以说有任意性,约定俗成后则具有了强制性。假如个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好恶来使用语言,如果这种任意性没有任何规定性,没有强制性,各人可以自说自话,乱说一套,比如把“死”说成“活”,把“高”说成“矮”,把“香”说成“臭”,等等,那么结果是谁也听不懂谁的话,语言交际就无法进行,语言也就不可能成为人类最重要的交际工具了。 5、语音有哪些属性?什么是语音的本质属性? 语音具有生理属性(呼吸器官、发音器官、共鸣器官)、物理属性(音高、音强、音长、音色)和社会属性,社会性是语言的本质属性 6、什么是音位?怎样确定音位?

2016年10月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6页,满分100分,考试时间150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 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 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 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 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

B.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 C.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 D.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2.下列适用2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 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 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3.将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 A.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B.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一般是不特定的 C.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 D.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须义务人的介入 4.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 B.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 D.原权与救济权 5.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 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 B.行为人承担责任

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与答案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 民法学 学位考试(A )卷 (适用专业:09法学 考试方式:闭卷 考试时间:120分 ) 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 )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 )2、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 )3、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 )4、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某担心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某的房子,但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 A.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 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某不需支付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某造成的损失 共 4 页 第 1 页 ( )5、.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打探 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

自考民法学试题及答案解析

2016 年10 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全国统一命题考试 民法学试卷 (课程代码00242) 本试卷共 6 页,满分100 分,考试时间150 分钟。 考生答题注意事项: 1.本卷所有试题必须在答题卡上作答。答在试卷上无效,试卷空白处和背面均可作草稿纸。2.第一部分为选择题。必须对应试卷上的题号使用2B 铅笔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3.第二部分为非选择题。必须注明大、小题号,使用0.5 毫米黑色字迹签字笔作答。4.合理安排答题空间,超出答题区域无效。 第一部分选择题(共30 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 1 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 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并将“答题卡”的相应代码涂黑。错涂、多涂或未涂均无分。 1.关于民法的效力,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无论新、旧法是否为同一级机关颁布的,都适用新法改废旧法的规则 B.法律原则上只适用于法律生效后发生的事项 C.港澳台地区也是我国领土,因此,我国民法同样适用 D.我国民法不适用于居住在我国境内的外国人 2.下列适用 2 年诉讼时效期间的是 A.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B.房屋买卖合同纠纷 C.出售质量不合格的商品未声明的D.寄存财物被丢失或者损毁的 3.将民事法律关系区分为绝对法律关系与相对法律关系的意义在于 A.绝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是特定的 B.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主体一般是不特定的 C.相对法律关系的义务人负担的义务一般是消极的不作为 D.绝对法律关系的权利人实现权利无须义务人的介入 4.根据民事权利相互间是否具有派生关系,民事权利可分为 A.财产权与人身权B.支配权、请求权、抗辩权与形成权 C.绝对权与相对权D.原权与救济权 5.第三人知道行为人没有代理权,还与行为人实施民事行为给他人造成损害的,由A.被代理人承担责任B.行为人承担责任 C.行为人和第三人承担连带责任D.被代理人和行为人承担连带责任 6.关于自然人姓名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自然人姓名的决定权,是指对名的决定权 B.自然人不使用自己的姓名属丁'放弃姓名权 C.自然人无权改变其姓氏 D.盗用姓名是指不经自然人许可而擅自使用其姓名 7.下列属于物质性人格权的是 A.监护权B.健康权

《语言学纲要》试题库剖析

绪论、第一章、第二章 一、名词解释 1.语言学 2.语言 5.文言文 6.符号 7.符号形式 8.符号的任意性 9.语言符号 10.组合关系 11.聚合关系 二、填空 1.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具有悠久的历史文化传统,是语言学的三大发源地。 2.__________ 是我国古代的书面语,用它写成的文章称为__________。 3._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是我国传统的语文学。 4.研究语言的结构,主要是研究 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 三个部分。 5.运用语言传递信息的过程,可以分为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__________ 、__________ 五个阶段。 6.语言是人类社会的______________,而且也是思维的______________。 7.在一定条件下,身体姿势等伴随动作还可以离开语言独立完成交际任务。例如汉民族点头表示____________,摇头表示____________,送别时挥手表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表示欢迎,咬牙切齿表示_____________,手舞足蹈表示____________。 8.人的大脑分左右两半球,大脑的半球控制语言活动,右半球掌管不需要语言的感性____________。 9.汉语的“哥哥”、“弟弟”,英语用________________表示,汉语的“舅舅、姨父、姑父、叔叔、伯伯”,英语用______________表示。 10.英语可以直接用数词修饰名词,汉语数词修饰名词一般要加上一个 _____。 11.儿童最早的智力活动就是学习_________。 12.任何符号,都是由和两个方面构成的。 13.一个符号,如果没有_______,就失去了存在的必要,如果没有_______,我们就无法感知,符号也就失去了存在的物质基础。 14.语言符号是_________和_________的统一体,声音是语言符号的______。

【自考真题】2018年10月自考《民法学》试题

2018年10月自考《民法学》试题 课程代码:00242 选择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下列关于民法适用原则的表述正确的是 A.强行法优于任意法 B. —般法优于特别法 C.—般规定优于例外规定 D.任意法优于强行法 2、被代理人对无权代理行为享有追认权,这种权利属干 A.请求权 B.支配权 C.抗辩权 D.形成权 3、下列关于法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表述正确的是 A.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始于法人成立 B.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具有平等性 C.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大于民事行为能力的范围 D.法人的民事权利能力范围与自然人民事权利能力的范围一致 4、下列权利中属于精神性人格权的是 A.身体权 B.健康权 C.名誉权 D.生命权 5、父母与成年子女之间相互享有的基于亲属而产生的权利,属于 A.亲权 B.亲属权 C.监护权 D.人格权 6、下列行为中可以适用代理的是 A.结婚登记 B.专利申请 C.违法行为 D.立遗嘱 7、甲的妻子重病急需抢救费用,邻居乙在知情后,主动提出以10万元购买甲的一辆轿车,双方以10万元的价格订立了买卖合同。该轿车市场价格为30万元。该买卖行为 A.是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思,有效 B.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可撤销 C.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无效 D.属于显失公平的民事行为,效力待定 8、下列属于物权效力体现的是 A.善意取得 B.先斤取得 C.表见代理 D.请求返还原物 9、下列有关担保物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A.担保物权人可以就担保物的使用价值进行利用 B.担保物权只能依照当事人的意愿来创设 C.主债权已获大部分清偿的,不可对抵押物行使抵押权 D.担保物权的成立应以相应的债权成立为前提条件 10、下列有关债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债既可以依照当事人的约定而产生,也可以依照法律规定而发生 B.债权债务关系可以分为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民法学习题(含答案解析)

《民法学》课程习题集 西南科技大学成人、网络教育学院版权所有 习题 【说明】:本课程《民法学》(编号为 05008 )共有单选题 ,多项选择题 ,填空题 1,名词解释题,论述题,简答题,案例分析题 ,填空题 2,填空题 3等多种试题类型,其中,本习题集中有 [ 案例分析题 ]等试题类型未进入。 一、单选题 1. 某甲户籍在北京,因工作需要长期派往西安,其住所应该视为() A. 北京 B.西安 C.北京或西安 D.北京和西安 2. ()依法引起诉讼时效的中止。 A. 权利人请求义务人履行义务C.义务人同意履行义务 B. 权利人死亡而其继承人尚未确定 D.权利人提起诉讼 3. 法院宣告失踪的公告期是()。 A. 一年 B.六个月 C.三个月 D.四年 4. 民事权利能力是()。 A. 民事主体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资格 B. 民事主体行使民事权利和履行民事义务的资格

C. 民事主体亲自实施民事法律行为的资格 D. 民事主体在权利受侵害时请求诉讼保护的资格 5. 以确定的一人或几人为义务主体的民事权利,民法上称为()。 A. 抗辩权 B.绝对权 C.相对权 D.支配权 6. 张某有水蜜桃十余棵,果实成熟时,他生病住院。某天,气象预报将有暴风雨来临。 邻居李某请人及时代为抢收,得水蜜桃300 斤,运到集镇,售给小贩,得210 元,支出抢收工资和运费30 元。小贩卖出后400 元,依照法律李某应该()。 A. 归还张某400 元 B.归还张某210 元 C.归还张某180 元 D.不返还 7. 依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财产中不能适用善意取得制度所有权的是() A. 毒品 B.运动枪支 C.房屋 D.手表 8. 诉讼时效届满后,义务人自愿履行义务的()。 A.无法律效力,自然债务不应履行 B. 债权人有权接受履行,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又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要求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C. 诉讼时效已届满,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D. 义务人履行义务后,可以诉讼时效届满为由追回已交付的财物 9. 蒋某的一头奶牛得了重病,蒋某恐此牛得的是传染病,就把此牛拉到野外抛弃。刘某路经此地便把此牛带回家中,经刘某精心喂养,此牛竟成为一头产奶牛。蒋某听说后,要求刘某将牛还给他,刘不允许。依照法律蒋某()。

民法学民法概述练习题

《民法学》课后习题第一章民法概述(含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民法居于()的地位。 A.根本大法 B.基本法 C.单行法 D.中间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调整 A.所有的财产关系 B.所有的人身关系 C.纵向的财产关系 D.平等主体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3.平等原则是指民事主体在()活动中的法律地位平等。 A.经济 B.民事 C.交换 D.日常 4.某国驻华领事上街购物、乘坐的汽车被我公民王某撞坏,该领事即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请求王某赔偿损失。本案适用() A.中国民法 B.该领事所属国民法 C.国际惯例 D.第三中立国民法 5.民法的下列渊源中,在空间上的适用范围受到限制的是() A.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中的民事规范 B.国务院所属各部、委发布的命令、指示和规章中的民事规范 C.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发布的决议和命令中的民事规范 D.最高人民法院所作的有关民事问题的司法解释和具有指导性的指示 6.近代民法的代表是() A.罗马法 B.法国民法典 C.德国民法典 D.苏俄民法典 二、多项选择题 1.我国民法调整()之间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 A.平等主体 B.公民 C.法人 D.公民与法人 E.法人与其上级主管机关 解析: 2.下列规范中属于我国民法渊源的包括() A.《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 C.《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 D.《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 E.《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伙企业法》 3.根据民法不溯及既往的原则,下列()民事案件,审理时一般不能适用《民法通则》。

民法学试题大全含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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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空题(共20题,每题1分) 1、案件检查的任务可以概括为:查明案件事实,收集确实、充分的证据,使违纪者受到应有的惩处,( ) ,教育纪检监察对象遵纪守法。 2、( ) 的思想路线是案件检查的生命线,背离了它,就会受挫折,就会走弯路,就会一事无成。 3、( ) 和( ) 是案件检查与被调查人谈话中被调查人心理活动的一对基本矛盾。 4、纪检监察机关在案件检查中,对违犯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对象采取的组织措施包括停职检查和( ) 两钟。 5、收集证据必须客观全面、细致深入、( ) 、符合规定程序。 6、纪检监察案件受理包括( )受理和 ( ) 受理两个方面。 7、为了公正、客观的处理案件,案件审理工作必须由纪检监察机关中不承担 ( )的案件审理部门承担。 8、案件审理工作的作用有制约作用、参谋作用、( )、教育作用、促进作用。 9、案件审理工作的基本要求是事实清楚、 ( ) 、定性准确、处理恰当、( ) 、程序合法。 10、监察机关的行政处分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直接行政处分权和提出给予监察对象行政处分的( ) 。 11、审理申诉案件的原则是有错必纠原则、基本事实清楚、基本证据确凿和处分基本恰当原则、( ) 原则、申诉期间原处分决定不停止执行原则、全面历史地看问题原则、原则。 12、案件审理部门制作的案件复议、复查报告和复审复核报告,实质上也是案件 的一种( )。

13、党风监督的重点对象是党的 ( ) ,特别是( ) 。 14、党风监督要与( ) 相结合。 15、各级党组织应当认真贯彻 ( ),加强思想政治教育,健全工作制度,有效防范各种违纪行为的发生。 16、实施党纪政纪处分,要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原则,党员在党纪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实事求是的原则,民主集中制的原则,( ) 的原则。 17、党员受留党察看处分期间,没有( ) 、 ( ) 和 。 18、《行政许可法》所称行政许可,是指行政机关根据( ) 的申请,经依法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19、行政机关受理或者不予受理行政许可申请,应当出具加盖本行政机关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 )。 20、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定期向 ( ) 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推进依法行政的情况。 二、选择题(共20题,每题1分) l、纪检监察机关独立行使党和政府赋予的案件检查权,不受()、社会组织和个人的干涉。 A.党政机关 B.国家机关 C.行政机关 D.规定之外的其它机关 2、认定为违反政纪案件的标准主要是( )等。 A.《案件检查条例》 B.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C.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 D.《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3、经济案件查账的技术方法之核对法中,下列哪一项属于账账核对( )。

《语言学纲要》模拟试题

《语言学概论》考核题型与分章模拟题 一、填空题(每小题2分,计30分) 二、选择题(每小题1分,计10分) 三、名词解释(每小题2分,计10分) 四、分析说明题(每小题5分,计20分) 五、论述题(每小题10分,计30分) 第一章语言的功能 一、填空(15分) 1、语言的功能包括( 社会)功能与( 思维)功能。 2、语言的社会功能包括(信息传递)功能与(人际互动)功能。 3、人的大脑分左右两个半球,语言功能及计数、推理能力等由(左 )半球掌管,音乐感知、立体图形识别等能力由(右 )半球制约。 二、判断正误(15分) ( 错 )1、书刊上的话语不具有人际互动功能。 ( 错 )2、聋哑人不会说话,所以不具有抽象思维的能力。 ( 对 )3、不同语言结构的差异体现出思维方式的不同。 三.思考题(70分) 1、语言的人际互动功能表现在哪些方面? 说话者在传递客观经验信息的同时,也在表达着主观的情感、态度与意图,寻求听话者的反馈。而受话者在接收说话者传递的客观经验信息的同时,也了解了说话者的主观情感态度,从而做出回应。这样语言就成为说话者与听话者间交际互动的工具。例如: 张三与李四同时在教室瞧书,张三坐在窗子边的位置,李四坐在中间位置。 A、李四说:“今天气温很低。” B、张三说:“我马上关上。”

A、B的对话表达了一种委婉的请求。李四说“今天气温很低”的目的并不就是反映今天的天气,而就是向坐在窗户边的张三请求将窗户关上。 2、不同语言思维方式的特殊性体现在哪些方面? 思维能力就是全人类普遍的,但使用不同语言的民族在思维方式上会有所不同。 每一种语言都包含着一个民族认识客观世界的特殊方式,我们学会一种语言也就学会了该民族的独特的思维方式。不同语言背景的人进行思维时常常呈现出不同的特点: A 不同民族的不同语言对事物的分类可能不同。 英文中的“uncle”,与汉语中伯父、叔父、姑父;堂伯、堂叔、堂姑父、姨父、舅父、表姑父、表叔……等词对应。 B 相同语素构成的词,可能表示不同的概念。 手+纸汉:手纸日:信 汽+车汉:汽车日:火车 第二章语言就是符号系统 一、填空(20分) 1、说出的话语句子就是无限的,但无限多的句子都就是由有限的(词 )与( 规则 )组装起来的。 2、我们就是通过( 听话)认识到“孔子就是中国古代的思想家”这个( 心理现实 )的。 3、心理现实就是存在于( 客观现实 )与(语言符号 )之间的人脑中的信息存在状态。 4、语言符号的( 任意性 )与( 线条性),就是语言符号的基本性质。 5、( 组合关系 )与( 聚合关系 )就是语言系统中的两种根本关系。 二、判断正误(20分) ( 错 )1、音位与音位组合构成语素。 ( 错 )2、语言就是一种社会规约,所以每个人说话就是不自由的。 ( 错 )3、句子就是比词组高一层级的符号单位,所以句子的长度一定大于词组。

民法学期末考试试题及答案

2010-2011学年第一学期民法学学位考试(A)卷 (适用专业:09法学考试方式:闭卷考试时间:120分) 一、单项选择题(共5题,每小题2分,共10分) ( ) 1、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哪一类权利不能设定权利质权? A.专利权 B.应收账款债权 C.可以转让的股权 D.房屋所有权 ( )2、甲公司开发写字楼一幢,于2008年5月5日将其中一层卖给乙公司, 约定半年后交房,乙公司于2008年5月6日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2008 年6月2日甲公司因资金周转困难,在乙公司不知情的情况下,以该层楼 向银行抵押借款并登记。现因甲公司不能清偿欠款,银行要求实现抵押权。 下列哪一判断是正确的? A.抵押合同有效,抵押权设立 B.抵押合同无效,但抵押权设立

C.抵押合同有效,但抵押权不设立 D.抵押合同无效,抵押权不设立 ( )3、甲对乙说:如果你在三年内考上公务员,我愿将自己的一套住房或者一辆宝马轿车相赠。乙同意。两年后,乙考取某国家机关职位。关于甲与乙的约定,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属于种类之债 B.属于选择之债 C.属于连带之债 D.属于劳务之债 ( )4、张某外出,台风将至。邻居李某担心张某年久失修的房子被风刮倒,祸及自家,就雇人用几根木料支撑住张某的房子,但张某的房子仍然不敌台风,倒塌之际压死了李某养的数只鸡。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李某初衷是为自己,故不构成无因管理 B.房屋最终倒塌,未达管理效果,故无因管理不成立 C.李某的行为构成无因管理 D.张某不需支付李某固房费用,但应赔偿房屋倒塌给李某造成的损失 共 4 页第 1 页 ( )5、.一日清晨,甲发现一头牛趴在自家门前,便将其拴在自家院内,打探失主未果。时值春耕,甲用该牛耕种自家田地。期间该牛因劳累过度得病,甲花费300元将其治好。两年后,牛的主人乙寻牛来到甲处,要求甲返还,甲拒绝返还。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2020年中央电大民法学(2)试题三套汇编附全答案【备考篇】

2020年中央电大民法学(2)试题三套汇编附 全答案 法律专业民法二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4分,共24分) 1.质押,指债务人或第三人将其财产移交给债权人占有,以该财产作为债权的担保,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有权以该财产卖得价款优先受偿。 2.后履行抗辩权,指在双务合同中,应当先履行的一方当事人未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到履行期限的对方当事人享有不履行,部分履行的权利。 3.不当得利,指没有合法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并造成他人损失的法律现象。 4.知识产权,是关于人类在社会实践中创造的智力劳动成果的专有权利。 5.遗嘱继承,是指依照被继承人生前所立合法有效遗嘱的指定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一种财产继承方式。 6.侵权行为,指行为人侵害他人财产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应承担民事责任的行为。二、填空(每空1分,共15分) 1.债是一种请求权,债务具有(特定性) 2.债的履行应当贯彻(实际履行原则)、(正确履行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3.招标方式订立合同一般经过招标、投标(开标和决标)三个阶段。 4.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5.定金一般为(货币),不能为特定物。 6.人身权分为两类,即(人格权)和(身份权) 7.中国专利法规定,专利可分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8.我国继承法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9.二人以上共同侵权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10.根据著作权法规定,著作人身权主要包括(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 三.单项选择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根据合同当事人双方权利义务的分担方式,合同可分为(B)。 A主合同与从合同 B 双务合同与单务合同 C有偿合同与无偿合同D.有名合同与无名合同 2.信托人依信托合同从事信托业务时可能与第三人订立合同,信托人是该合同的(C) A.中介人B.代理人 C当事人D.利害关系人 3。著作权自(B),并受著作权法保护。 A.作品发表之日起产生 B.作品完成创作之日起产生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民法期末考试题及答案 试题一 一、判断题: 1.我国现阶段关于婚姻的观念表述为:男女双方以永久共同生活为目的,自愿建立夫妻关系的结合。() 2.群婚制的特点在于男女两性关系因一定范围血缘关系的排斥而被限定在一定范围之内。() 3.宣告失踪和宣告死亡都能引起婚姻自动解除的后果。() 4.甲因怀疑乙不忠诚与乙离婚,离婚后确认乙在外面有情人,甲可以请求乙赔偿她的精神损失。() 5.夫妻一方被宣告死亡后,另一方因生活困难将子女送养他人,被宣告死亡方重新出现后,有权以送养须经双方同意为由主张收养无效。() 6.义绝是中国古代强迫妻子离婚的强制离婚制度。() 7.父母对子女的抚养教育是无条件的。() 8.兄弟姊妹是较近的直系血亲。() 二、单选 1.下列各种亲属关系中,属于直系拟制血亲的有()。 A.外祖父母与外孙子女 B.养父母与养子女 C.祖父母与孙子女 D.继父母与未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 2.甲失踪五年,经其妻乙申请,人民法院宣告甲死亡,此后,乙与丙结婚。两年后,甲返回并向人民法院起诉,要求认定乙丙婚姻无效恢复与乙的婚姻关系,人民法院应该()。 A认定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无效

B确认乙与丙的婚姻关系有效 C撤销乙与丙的婚姻关系,确认甲与乙的婚姻关系恢复 D要求乙与丙解除婚姻关系 3.完全不能辨认自己行为的精神病人张某的妻子因病去世,其父、其子、其兄、其祖父母都有监护能力,且担任监护人对张某并无明显不利。但上述近亲属相互推诿,都不愿意担任监护人,便请张某所在的村民委员会指定。按照法律的规定,村民委员会应从上述人员中指定()担任张某的监护人。 A其父B其子C其兄D其祖父 4.甲九岁时父母死亡留下较大数额的遗产,甲由外祖父母抚养,甲的舅舅乙住在山区生活困难,甲的外祖父母经甲的同意,将遗产中的两万元赠与乙,该赠与行为()。A有效B无效C可撤销D效力未定 5.某小学8岁的二年级学生李某学习成绩不好,而且上课经常打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一次他正好在班内打闹时,被班主任王某撞见,王某十分气愤,为了惩戒他,便让9岁的班长“惩罚”李某,王某在一旁观看。结果张某在“惩罚”李某时,将其牙打掉两颗。 对于李某造成的伤害,责任应由()承担。 A李某的父母B王某C张某的父母D王某与张某的父母 6.继兄弟姐妹之间的继承权产生的原因是()。 A血缘关系B姻亲关系C抚养关 系D异父异母关系 7.1998年2月3日,张某死亡。2月6日,张某之父死亡。张某育有一女。张某之女据何取得张某之父的财产()。 A代位继承B转继承C有限继承D共同继承

《语言学纲要》试题及答案

【练习与思考】 一、填空题 1、语音的发音、传递、感知三个环节,分别对应于语音的()( )( )三个方面的属性。 2、语音同其它声音一样,也具有()( )( )( )四个要素。 3、人类的发音器官可分为( )( )()三大部分。 4、在发音器官中,唇、舌头、软腭、小舌、声带等是能够活动的,叫做()发音器官;上齿、齿龈、硬腭等是不能活动的,叫做( )发音器官。 5、口腔中最为灵活的发音器官是() 6、从自然属性角度划分出来的最小语音单位是( )。 7、根据发音特点,音素可以分为( )和( )两类。 8、每个元音的音质是由()( )( )三个方面的因素决定的。 9、辅音的发音特点是主要由( )和()两个方面决定的。 10、[t]—[d]的区别性特征表现为()对立。 11、汉语拼音方案是以()字母为基础制订的。 12、语音中具有辨义作用的最小单位是()。 13、一个音位通常是归纳几个音素的结果,那么,属于同一音位的几个音素叫()。14、一般把具有辨义作用的音高、音强、音长形成的音位分别叫做()( )()。15、( )是听觉上能够自然辨别出来的最小语音单位,它也是语音中最小的()单位。 16、汉语的音节通常可以分为( )、()和()三部分,其中韵母又分()、( )、( )三部分,声母和韵母是由()音位构成的,声调由超音质音位的( )构成的。17、常见的语流音变主要有()( )()()四种。 18、我们在念“老虎”时,通常要把“老”念成类似阳平,这种变化叫做( )。 2、指出下列各组音素的区别特征。 [p‘]-[p] [f]-[v] [ts]-[t§] [n]-[l] [y]-[i] [y]-[u] 三、名词解释 1、语音 2、音质 3、音素 4、音标 5、半元音 6、音位 7、音位变体 8、条件变体 9、自由变体 10、典型变体 11、超音质音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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