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广东省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2014年最新版本)

广东省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2014年最新版本)

广东省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2014年最新版本)

广东省罗定市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表

注:1、本表为罗定市指定统一使用的计划生育情况审核证明表格,申请人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相关内容;

2、本审核表在办理工资晋升和评先、评优、评奖、入党、入团以及市内户口迁移、户口入户、户口农转非,市内入读公办学校等的计划生育情况进行审核的证明,对象户籍所在地镇(街)计生办、村(居)委加具意见即可,不需县级人口计生部门加具意见。

河南省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河南省许昌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名称: 职能区域:河南 部门职能 职能介绍: 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草案,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提出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社会经济相关规定和社会保障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 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和省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提出并拟订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措施;负责对违反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政策行为的督查,负责行政执法、行政应诉工作。

研究提出促进人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范,负责推动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监测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工作;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监控调查,负责计划生育统计、信息分析工作;参与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总体规划,依法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对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药具发放进行指导和监督。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国际援助项目的实施。 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编制市级计划生育事业费和基本建设经费支出的预决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指导和监督所属事业单位财务和国有财产管理;组织、协调有关部门监督检查社会抚养费等经费的征收、管理、使用情况。 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开展婴幼儿早期教育。指导许昌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通讯录

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广东省人民医院 广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广东食品药品职业学院 广东省第二人民医院(广东省应急医院)广东省职业病防治院 广东省妇幼保健院 广东省口腔医院 广东省生物制品与药物研究所 广东省医学学术交流中心(广东省医学情报研究所) 广东省健康教育中心 广东省结核病控制中心 广东省精神卫生中心 广东省皮肤性病防治中心 广东省第二中医院(广东省中医药工程技术研究院) 广东省卫生监督所 广东省泗安医院 省深圳牙科医疗中心 广东省医学实验动物中心 广东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 广东省卫生医疗对外合作服务中心 广东省医药采购中心 广东省干部保健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协会 广东省人口发展研究院 广东省人口计生委药具管理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宣传教育中心 广东省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 人之初杂志社 广州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局 深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珠海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头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韶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河源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梅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惠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汕尾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东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江门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阳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湛江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茂名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肇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清远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潮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揭阳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云浮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佛山市顺德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中山大学 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三医院 中山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中山大学第六医院 中山大学中山眼科中心 中山大学肿瘤防治中心 中山大学光华口腔医院?附属口腔医院 暨南大学医学院 暨南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 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东省中医院、广州中医药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广东省中医药科学院 广州中医药大学附属骨伤科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医学院第二附属医院 汕头大学精神卫生中心 汕头大学医学院附属肿瘤医院 汕头大学?香港中联合汕头国际眼科中心 广东医学院 广东医学院附属医院 广东药学院 广东药学院附属第一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 广州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肿瘤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附属第五医院 广州医科大学荔湾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 南方医科大学南方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珠江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第三附属医院 南方医科大学江都医院

(街道)候选名单 - 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第一批全国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 示范乡镇(街道)候选名单 北京市(共8个): 东城区天坛街道办事处 海淀区东升乡 丰台区丰台街道办事处 昌平区阳坊镇 大兴区西红门镇 顺义区北石槽镇 平谷区山东庄镇 延庆县沈家营镇 天津市(共6个): 河北区江都路街道办事处 滨海新区海滨街道办事处 东丽区金钟街道办事处 津南区辛庄镇 武清区大王古庄镇 蓟县渔阳镇 河北省(共36个): 石家庄市裕华区建通街道办事处 石家庄市新华区北苑街道办事处 石家庄市晋州市马于镇 石家庄市正定县正定镇 承德市平泉县小寺沟镇 承德市丰宁满族自治县土城镇 承德市兴隆县平安堡镇

张家口市怀来县东花园镇 张家口市涿鹿县张家堡镇 张家口市尚义县满井镇 秦皇岛市抚宁县榆关镇 秦皇岛市卢龙县双望镇 秦皇岛市青龙满族自治县祖山镇唐山市滦南县南堡镇 唐山市迁西县金厂峪镇 唐山市乐亭县庞各庄乡 唐山市丰南区黄各庄镇 廊坊市香河县刘宋镇 廊坊市安次区杨税务乡 廊坊市文安县兴隆宫镇 保定市高碑店市和平办事处 保定市高阳县西演镇 保定市满城县石井乡 保定市易县桥头乡 沧州市东光县东光镇 沧州市青县清州镇 沧州市任丘市于村乡 衡水市冀州市小寨乡 衡水市武强县街关镇 衡水市安平县安平镇 邢台市内丘县官庄镇 邢台市临城县赵庄乡 邢台市邢台县晏家屯镇 邯郸市涉县更乐镇

邯郸市临漳县临漳镇 邯郸市成安县北乡义乡 山西省(共17个): 太原市迎泽区郝庄镇 大同市城区南关街道办事处 朔州市右玉县威远镇 忻州市忻府区庄磨镇 吕梁市汾阳市西河乡 吕梁市中阳县张子山乡 晋中市榆次区乌金山镇 晋中市介休市城关乡 阳泉市盂县秀水镇 阳泉市郊区荫营镇 长治市长治县荫城镇 长治市潞城市黄牛蹄乡 晋城市城区东街街道办事处 临汾市侯马市新田乡 临汾市翼城县唐兴镇 运城市夏县南大里乡 运城市绛县安峪镇 内蒙古自治区(共12个): 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街道办事处 包头市昆都仑区市府东路街道办事处 呼伦贝尔市扎兰屯市向阳办事处 兴安盟科尔沁右翼前旗额尔格图镇 通辽市开鲁县开鲁街道办事处 赤峰市喀喇沁旗西桥镇

2015年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考笔试试题

考笔试试题 2015年山东济南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直属事业单位招聘213人考试公告、报名注意事项、职位表等最新资讯及免费备考资料请点击: 1 对于聚众扰乱医疗卫生机构秩序、致使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的,对首要分子可以处以()。 A.警告 B.五日以下拘留 C.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 D.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标准答案:C 2 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医疗机构和采供血机构及其执行职务的人员发现《传染病防治法》规定的传染病疫情或者发现其他传染病暴发、流行以及突发原因不明的传染病时,应当遵循什么原则进行报告。() A.疫情报告属地管理B.时限上报的原则C.逐级上报的原则D.网络报告的原则标准答案:A 3 卫生行政复议机关在接到卫生行政相对人的复议申请书后,多长时间必须作出复议决定。() A.半个月内 B.1个月内 C.2个月内 D.3个月内 标准答案:C 4 下列哪项属于既往史。() A.病因与诱因 B.预防注射 C.诊疗经过 D.工业毒物接触史 标准答案:B

5 抗(抑)菌制剂禁止标注用于人体破损皮肤黏膜以及特定部位,特定部位有()。 A.足部、手部、鼻黏膜、指甲、腋部、头皮、头发 B.足部、眼睛、鼻黏膜、指甲、腋部、头皮、头发 C.足部、头部、头发、眼睛、鼻黏膜、指甲 D.足部、眼睛、鼻黏膜、指甲、阴部、头皮、头发 标准答案:B 6 不属于现病史内容的是()。 A.手术史 B.起病时的情况 C.病情的发展与演变 D.主要症状及伴随症状 标准答案:A 7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第五条内容,下列行为最能体现保护患者隐私的是()。 A.医生为患者选用疗效相当但价格低廉的药物 B.医生为患者提供完全、真实的治疗方案,供其选择表态 C.医生使用艾滋病患者病情资料时,应作隐去姓名等处理 D.医生诊断时应考虑病人的各方面因素和困难 标准答案:C 8 医疗机构违反《医疗广告管理办法》规定发布医疗广告,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核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中医药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直至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A.停业整顿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河南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网站 篇一: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河南省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的通知 豫卫指导(20XX)5号 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各县(市、区)卫生计生委(人口计生委): 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指导意见》(国卫指导发〔20XX〕5号)的精神,结合河南实际,我委对《河南省生育证管理办法》进行了修订。现将《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XX年4月24日 河南省生育服务证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公民合法生育权益,规范生育服务证发放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河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改革生育服务证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户籍或现居住在本省的中国公民和本省行政区域内的法人和其它组织。

第三条实行生育服务证制度。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发放管理应坚持依法、公正、公开、高效、便民的原则。实行一次性书面告知(见附件1、附件2)制度、委托代理代办制度、承诺制和首接负责制等规定,推行网上办理。 第二章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和审批发放机关 第四条一孩生育服务证在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登记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在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审批办理。 批准县处级以上(含县处级)干部生育第二个子女的应在批准后10日内报上一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备案。 第五条一孩生育服务证的登记、发放、登记表归档和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受理、初审、上报等工作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二孩生育服务证的复核、审批、发放、备案、案卷归档等工作由县级卫生和计划生育行政部门负责。 第六条一孩生育服务证在夫妻任何一方户籍地(现居住地)均可登记,村(居)民委员会应协助做好生育服务证登记的相关工作,做到便民、及时、免费办理。二孩生育服务证在夫妻双方户籍地均可办理,女方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地应协助受理地出具相关证明。 第三章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的登记程序 第七条合法登记结婚的夫妻,双方均属初育的,生育前可按以下规定登记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 1.个人登记。登记人填写《一孩生育服务证(证明)发放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见附件3),非登记人签名的《登记表》应提

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 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金政办发〔2011〕15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已经市政府批准,现予印发。 金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一一年十二月六日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 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金华市人民政府机构改革方案的通知》(浙委办〔2010〕112号),设立金华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是主管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市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已由国务院、省政府、市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和扩权强县改革中省政府、市政府规定应当交由县(市、区)政府主管部门具体实施的事项。 (二)将人口和计划生育特殊情况生育审批工作职责下放给县(市、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管理。 (三)增加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监测全市人口发展动态的工作职责。 (四)增加全员人口信息管理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服务工作职责。 上传者知盟网https://www.wendangku.net/doc/47716804.html,

(五)增加牵头做好免费婚前医学检查和免费孕前优生检测(简称优生“两免”)工作职责。 (六)加强外来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和管理,稳定低生育水平。 (七)加强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促进人口均衡发展。 二、主要职责 (一)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研究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建议,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人口和计划生育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负责起草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公安、卫生、教育、民政、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出生人口性别平衡措施,并对实施情况予以督促、检查和考评。 (四)制定全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协调有关部门建立健全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监测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全员信息管理和统计工作。 (六)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工作规划;推动实施计划生育的生殖健康促进计划,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七)按省政府要求,牵头会同卫生、民政等部门抓好“优生”两免工作。 (八)制定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实施全民性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九)负责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的教育培训,健全队伍,提高素质;指导基层抓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十)指导市计划生育协会的业务工作,指导人口学会等社会团体工作。 (十一)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设5个职能处室:

198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大事记

1983年人口和计划生育大事记 1月1日我国正式加入联合国人口委员会。 1月2日中共中央下达关于印发《当前农村经济政策若干问题》的通知。其中第<一>、<二>、<十二>条从人口与粮食、土地、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方面关系,反复论证了控制人口增长的重要性。《通知》指出,森林过伐、耕地减少,人口膨胀,是我国农村的三大隐患。在大好形势下,我们必须保持头脑清醒,采取多方向的有力措施,认真对待。《通知》还强调:计划生育事关经济的发展和民族的兴衰,不能以任何借口稍有放松。应该经过调查研究,进一步完善政策,调动大多数群众节制生育的自觉性和积极性。注意改进工作方法,加强宣传教育,防止强迫命令。要严格制止残害女婴甚至残害女婴母亲的行为。 同日,《人民日报》第三版刊登了钱信忠主任《开创计划生育新局面》的文章。 1月5日联合国人口活动基金会援助的“人口研究与训练”项目负责人会议,由教育部主持,在广州中山大学召开。 1月6日“全国药物粘堵绝育技术研讨会”在北京召开。会议肯定这一技术当前在国内外居领先地位,并指出用于男性的可以推广应用,用于女性的可以扩大临床试用范围。 1月10日国家计生委、财政部、卫生部联合颁发《关于计划生育事业费开支范围和加强财务管理的规定》。 同日,全国计划生育宣传月第一次电话会议,在北京电报大楼通话举行。 1月17日胡乔木从昆明往北京打电话指示:要重视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实效,不要空讲“基本国策”、“两个力争”,要用层层算帐的办法。报纸、广播要加强宣传。 1月20日《人民日报》发表“新华社评论员”题为《大家都来算人口、耕地、粮食帐》的文章。文章提出,要通过算帐的宣传形式,收到更好的宣传效果。 1月31日为了防止和克服宣传月活动中的“形式主义”和“走过场”等问题,中共中央宣传部和国家计生委及时发出《关于进一步搞好计划生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2月7日全国计划生育宣传月第二次电话会议,在北京电报大楼通话举行。 同日,国家计生委办公厅主任梁济民以中国计划生育科学技术研究所所长身份出席世界卫生组织在瑞典斯德哥尔摩召开的生育调节会议。 2月22日国家计生委在天津召开全国宫内节育器科学技术讨论会。 2月23日全国计划生育宣传月经验交流会在天津召开。会议期间有河北、天津等七个省、市发了言;会议于27日结束时,向与会同志传达了万里、郝建秀在钱信忠一封汇报信件上的批示。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

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 委员会令第1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11号《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已于2016年9月30日经国家卫生计生委委主任会议讨论通过,现予公布,自2016年12月1日起施行。 主任:李斌2016年10月12日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人的生命和健康,维护人的尊严,尊重和保护受试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包括以下活动:(一)采用现代物理学、化学、生物学、中医药学和心理学等方法对人的生理、心理行为、病理现象、疾病病因和发病机制,以及疾病的预防、诊断、治疗和康复进行研究的活动;(二)医学新技术或者医疗新产品在人体上进行试验研究的活动;(三)采用流行病学、社会学、心理学等方法收集、记录、使用、报告或者储存有关人的样本、医疗记录、行为等科学研究资料的活动。第四条伦理审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在研究中尊重受试者的自主意愿,

同时遵守有益、不伤害以及公正的原则。第五条国家卫生计生委负责全国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 作的监督管理,成立国家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中医药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监督管理,成立国家中医药伦理专家委员会。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成立省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 作的监督管理。第六条国家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国家中医药伦理专家委员会(以下称国家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负责对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中的重大伦理问题进行研究,提供政策咨询意见,指导省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的伦理审查相关工作。省级医学伦理专家委员会协助推动本行政区域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指导、检查、评估本行政区域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伦理委员会的工作,开展相关培训、咨询等工作。第二章伦理委员会第七条从事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的医疗卫生机构是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 伦理审查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应当设立伦理委员会,并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伦理委员会独立开展伦理审查工作。 医疗卫生机构未设立伦理委员会的,不得开展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工作。第八条伦理委员会的职责是保护受试者合法权益,维护受试者尊严,促进生物医学研究规范开

遵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遵义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部门名称: 职能区域:贵州 部门职能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以及省、市关于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全市人口发展规划草案,研究全市人口发展战略,提出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目标和任务以及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的政策建议。 (二)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中长期规划、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规划,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稳定低生育水平。 (三)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政策规定并监督实施。负责协调推动有关部门、群众团体履行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职责,促进人口和计划生育方针政策在教育、卫生、民政、农业、文化、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工作中的衔接配合,协调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政策。 (四)研究提出促进入口有序流动、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议,制定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规划,规范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负责推动全市各地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信息共享和公共服务工作机制。

(五)负责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发展动态的监测,提出发布人口和计划生育安全预警预报建议,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的统计、数据分析、信息综合及信息化建设,参与全市人口基础信息库建设。 (六)编制并组织实施全市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规划,依法管理入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依法公布有关计划生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重要信息,依法规范计划生育药具管理制度。 (七)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规划,组织开展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八)组织实施计划生育生殖健康促进计划,提高人口素质,协同有关部门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数量。 (九)会间有关部门提出促进出生人口性别比平衡的政策措施,承担协调出生人口性别比综合治理工作。 (十)组织编报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经费和基本建设支出的预决算及人口和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监管所属单位财务和国有资产。 (十一)制定并组织实施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教育培训规划,指导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十二)承办市人民政府和省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交办的其他事项。 更多相关信息请访问中公教育贵州中公教育公务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广东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省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 9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案)》(以下简称新条例),再婚夫妻期待已久的再生育政策终于落地。 一、修改的主要内容 (一)明确特殊情况再生育政策。 根据新条例,五种情形可以依法生育第3个或以上子女,具体包括:1.已生育两个子女的夫妻,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其中一个或两个子女均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2.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再婚后生育一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3.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未生育,另一方生育两个或以上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4.再婚夫妻,再婚前一方生育一个子女,另一方生育一个或两个子女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5.再婚夫妻经批准再生育的子女,经地级以上市病残儿医学鉴定组织鉴定为残疾儿,不能成长为正常劳动力,且医学上认为可以再生育的,可再生育一胎子女。 (二)进一步延长合法生育的奖励假期。

为给产妇康复和婴儿成长创造更好环境,进一步鼓励广大群众积极执行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结合我省实际并参考外省规定,将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奖励假,从三十日延长至八十日。 (三)取消对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行政审批。 为进一步方便群众实施输精(卵)管复通手术,删除原第二十二条“已采取绝育手术的夫妻,符合法律、法规再生育规定的,办理再生育审批手续后,可施行输精(卵)管复通手术”的规定。凡已经采取绝育措施的群众,不论是否符合再生育条件,均可自行到医疗机构实施复通手术。 (四)调整再生育审批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建议,将再生育的审批机构由“乡镇、街道卫生和计划生育工作机构”修改为“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进一步规范对再生育行为的管理。 二、修改的背景、过程和亮点 2015年10月底,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作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政策(以下简称“全面两孩”政策)”的重大战略决策后,广东省委、省人大和省政府高度重视、狠抓落实。2015年12月30 日,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订草

办事处计划生育委员会事迹材料

办事处计划生育委员会事迹材料 师范生实习支教总结 寒往暑来,光阴荏苒。两年的支教生活即将画上句号。有人说:“一个人的经历将会是他 的宝贵财富”。以下我将这两年来的“财富”作如下总结。 一、在思想上 本人热爱祖国,热爱人民,坚持国家的教育方针,忠诚国家的教育事业。思想端正,作风正派,服从领导的工作安排,办事认真负责。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团结支教学校 老师,做到爱支教学校和自己的学校一样。全心全意搞好教学,言传身教,教书育人。教 学思想端正,工作态度好。 二、在教学工作上首先,本人能够严格执行学校的作息时间,不早退,不迟到,按时上下班,从不因为个人问题耽误上课,出满勤,干满点,给学生做了极好的表率。 三、主要教学成果上 在全校师生的团结协作下,南幢小学有着良好的学习氛围,严明的纪律,整洁的校园环境,孩子们积极进取,乐观向上。因此在我带领的班级学科每次统考中名列前茅。兼任本校英语课程。在指导学生林爱玲参加英语口语比赛中两年来均获学区一等奖。在担任校总辅导员时组织开展了“感悟母爱”主题大队观摩活动受到领导及同行的好评。XX年的六一组织“红丝巾”方阵参加学区比赛时获二等奖。XX年指导学生以“炫鼓飞扬”参加学区六一才艺大 比拼获三等奖。XX秋指导学生郭薪兰参加学区演讲比赛获三等奖,XX春指导学生郭薪兰 参加作文比赛获二等奖。XX秋指学生林燕琴参加学区铅笔字比赛获三等奖。XX春指导学 生郭薪兰参加作文比赛获三等奖。 此外,本人积极参与学区的各项活动,如撰写师德演讲稿,师德演讲,教学设计,教师下 水文等比赛都有获奖。并应县教研室之邀分别于XX年5月到仔口中心小学上展示课《快乐的小公鸡》,XX年3月到玉斗中心小学上展示课《狮子和兔子》均受到好评。

陕西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Shaanxi

附件 麻疹中医防治方案 (2018年版) 麻疹是由外感麻毒时邪(麻疹病毒)引起的一种急性出疹性时行疾病,以发热、咳嗽、流涕、眼泪汪汪、全身布发红色斑丘疹及早期口腔两颊粘膜出现麻疹粘膜斑为特征。一年四季都有发生,发病年龄以6个月至5岁为多。由于我国使用麻疹减毒活疫苗已近50年,麻疹的流行已得到控制,只是一些散发病例及小范围的流行。 一、疾病诊断 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中的麻疹诊断依据:1.易感儿在流行季节有麻疹接触史。 2.初起发热,流涕,咳嗽,两目畏光多泪,口腔两颊粘膜近臼齿处可见麻疹粘膜斑。典型皮疹自耳后发际及颈部开始,自上而下,蔓延全身,最后达于手足心,皮疹为玫瑰色斑丘疹,可散在分布,或不同程度融合,疹退后有糠麸样脱屑和棕褐色色素沉着。 3.实验室检测:采血前8d-56d内未接种过含麻疹成分减毒活疫苗,而出疹后28d内血标本中麻疹IgM阳性;咽试子或尿液标本中麻疹病毒核酸阳性或分离到麻疹病毒;恢复期血标本麻疹IgG抗体滴度比急性期有≥4倍升高,或急性期抗体阴性而恢复期抗体转阳。 以上诊断具备第2项,参考第1、3项即可确定麻疹的诊断。 二、中医治疗 (一)辨证论治 以下方药剂量均以学龄前儿童为标准,临床可根据患儿年龄及个人临床经验进行调整。 1.顺证

(1)邪犯肺卫(初热期) 症状:发热,微恶风寒,鼻塞流涕,喷嚏,咳嗽,两眼红赤,泪水汪汪,倦怠思睡,小便短赤,大便稀溏。发热第2-3天,口腔两颊粘膜红赤,贴近臼齿处见微小灰白色麻疹粘膜斑,周围红晕,由少渐多。舌苔薄白或微黄,脉浮数。 治法:辛凉透表,清宣肺卫。 方药:宣毒发表汤加减。 组方:升麻3g,葛根3g,荆芥5g,防风6g,薄荷3g,连翘6g,前胡3g,牛蒡子5g,甘草3g,桔梗3g。 加减:咽痛蛾肿者,加射干3g,马勃3g,以清利咽喉;壮热阴伤,加生地6g,玄参6g,石斛3g,以养阴清热;烦闹,尿黄赤短少者,加竹叶6g,佩兰3g,滑石3g,以清热利尿;风寒外束,腠理开合失司,影响透疹者,加炙麻黄3g,桂枝3g,以辛温透表。 (2)邪炽肺脾(见形期) 症状:发热持续,起伏如潮,阵阵微汗,谓之“潮热”,每潮一次,疹随外出。疹点先见于耳后发际,继而头面、颈部、胸腹、四肢,最后手心、足底、鼻准部都见疹点,即为出齐。疹点初起细小而稀少,渐次加密,疹色先红,后转暗红,稍觉凸起,触之碍手,伴口渴引饮,目赤眵多,咳嗽加剧,烦躁或嗜睡。舌质红,舌苔黄,脉数。 治法:清凉解毒,佐以透发。 方药:清解透表汤加减。 组方:金银花5g,连翘5g,桑叶5g,菊花3g,西河柳6g,葛根5g,蝉蜕3g,牛蒡子6g,升麻3g。 加减:若疹点红赤、紫暗,融合成片者,加丹皮5g,紫草5g,以清热凉血;热炽口干者,加生地5g,玄参5g,以生津清热;咳嗽盛者,加桔梗3g,桑白皮5g,杏仁3g,以清肺化痰;壮热、面赤、烦躁者,加山栀3g,黄连2g,石膏10g,以清热泻火;齿衄、鼻衄,加藕节炭5g,白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外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政策的规定。 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生育,在执行中国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外国人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女子数。 二、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率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中国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三、中国内地居民与外国人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女子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减轻或免予处理。 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中国内地居民涉港生育问题的规定 一、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在内地生育的,执行内地居民一方户口所在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 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生育,在执行内地有关生育政策的规定时,香港居民一方结婚前已有的子女以及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生育的子女,不在内地定居的,不计算该子女数。 二、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要求在内地生育并符合上述规定的,须出具具有法律效率的婚姻状况证明和生育状况证明,由内地居民一方按其户口所在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规和规定办理有关生育手续。 三、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符合规定的生育条件,但未办理有关生育手续而生育子女的,补办有关生育手续后免予处理;未婚生育第一个子女的,补办结婚登记和有关生育手续后,可以减轻或免予处理。 四、内地居民与香港居民结婚后,内地居民一方在香港合法定居后,不执行内地有关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五、内地居民涉台湾、澳门生育的问题,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上海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附件 上海市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 (试行) 为提高胸痛患者救治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逐步建立胸痛救治体系,上海市卫生计生委组织制定了《上海市胸痛中心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以下简称“《指南》”),请遵照执行。 一、市级胸痛中心 (一)功能定位 市级胸痛中心具备疑难危重胸痛相关疾病的诊治能力,与区域胸痛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建立对口支持和联动工作机制,承担区域胸痛中心或其他医疗机构转诊的胸痛患者救治工作;为区域胸痛中心提供业务指导和技术培训。 (二)基本条件 1.三级医院。 2.设置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心脏大血管外科、胸外科、急诊医学科、重症医学科、医学影像科、医学检验科等与胸痛救治相关的诊疗科目,配备具有相关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设施设备。 3.具备开展直接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PCI)和溶栓治疗、急性主动脉夹层急诊介入和外科手术治疗、急性肺动脉栓塞溶栓治疗、张力性气胸外科手术治疗的相关条件。 4.实行院前院内书面交接制度和急诊分级制度,无搁置救护车 - 1 -

及其设施设备现象。 5.具备胸痛患者的综合抢救能力。 (三)组织管理 1.成立由院长或分管医疗业务的副院长负责、相关科室和管理部门参与的胸痛中心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明确工作制度并负责胸痛中心的日常管理。 2.成立针对心源性和非心源性胸痛患者的救治小组,按照相关疾病诊疗指南、技术操作规范和临床路径,制定各类胸痛相关疾病的救治预案和工作协调机制。 3.与所在医联体内各医疗机构、区域内急救中心(站)签订胸痛患者协同救治协议,建立分工协作机制,实现胸痛患者信息互联互通。 4.建立并落实胸痛相关疾病患者的病例报告制度,按时完成胸痛病例数据库的建档填报。有专人负责胸痛患者信息登记、诊疗数据记录、随访管理和健康宣教,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信息安全,不外泄个人隐私,并对胸痛患者诊疗数据进行统计分析,提出提升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改进措施。 (四)建设要求 1.建立以胸痛中心为基础的多学科联合诊疗模式(见附图)。 2.设置胸痛急诊绿色通道。设立胸痛诊室、急诊抢救室、胸痛留观室等功能区域,并在功能区域配备相应诊疗及抢救设备、设施及药品(包括心电图机、供氧系统、监护仪、除颤器、呼吸机等急救器材和急救药品)。上述区域的面积、床位、设备等能满足医- 2 -

1`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法三规'是指什么

育龄群众应知应会题库 1、人口和计划生育的“一法三规”是指什么? 答:一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三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 《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 2、国家推行的“三项”奖励扶助制度? 答:(1)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 (2)西部地区计划生育“少生快富”工程; (3)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制度。 3、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的条件有哪些? 答:(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2)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生育; (3)本人或配偶曾经生育,现存一个子女或两个女孩或子女死亡无子女; (4)年满60周岁。 4、农村独生子女死亡伤残家庭扶助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本人及配偶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户口; (2)本人及配偶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法律法规的; (3)本人及配偶终身只生育过一个子女,且子女已死亡、伤残、或患重大疾病,未再生育或收养子女的; (4)本人及配偶年满45周岁至59周岁的。 5、“少生快富”工程项目户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夫妻双方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少数民族夫妻;(2)现存两个子女,自愿放弃生育第三个孩子,并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结扎、上环、皮埋); (3)女方年龄在49周岁以内(含49岁)。 6、农村领取“光荣证”家庭子女考取内地新疆高中、新疆疆内初中及疆内高校加分政策对象应具备哪些条件? 答:(1)本人及父母均为农业户口或界定为农村居民的; (2)所在家庭规定已领取《光荣证》的; (3)报考区内高校的考生,2007年1月1日以后,由“非农业户口”转为“农业户口”的,不享受加分政策; (4)内地新疆高中办、区内初中班的报名学生户口性质按照自治区内地高中班、区内初中班招生工作规定中“户籍条件”予以界定。 7、奖励扶助发放标准是多少? 答:符合奖励扶助条件的人员,按每人每年不低于600元的标准发放奖励扶助金,直至亡故为止。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通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国卫通[2016]14号 关于发布《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等6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的通告 国卫通〔2016〕14号 现发布《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等6项国家职业卫生行业标准,其编号和名称如下: GBZ13-2016《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代替GBZ13-2002); GBZ39-2016《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的诊断》(代替GBZ39-2002); GBZ44-2016《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的诊断》(代替GBZ44-2002);

GBZ47-2016《职业性急性钒中毒的诊断》(代替GBZ47-2002); GBZ56-2016《职业性棉尘病的诊断》(代替GBZ56-2002); GBZ278-2016《职业性冻伤的诊断》。 上述标准自2017年2月1日起施行,GBZ13-2002,GBZ39-2002,GBZ44-2002,GBZ47-2002,GBZ 56-2002同时废止。 特此通告。 国家卫生计生委 2016年8月23日

序号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代替标准号 发布日期 实施日期 1 GBZ13-2016 职业性急性丙烯腈中毒的诊断GBZ13-2002 2016-08-23 2017-02-01

2 GBZ39-2016 职业性急性1,2-二氯乙烷中毒的诊断GBZ39-2002 2016-08-23 2017-02-01 3 GBZ44-2016 职业性急性砷化氢中毒的诊断 GBZ44-2002 2016-08-23 2017-02-01

4 GBZ47-2016 职业性急性钒中毒的诊断GBZ47-2002 2016-08-23 2017-02-01 5 GBZ56-2016 职业性棉尘病的诊断GBZ56-2002 2016-08-23 2017-02-01 6

开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开封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文件开封军分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汴人口…2009?号 ──——————————─────────────────────────── 关于印发《开封市关于开展军民共建 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的 通知 各县(区)人口计生委、各县(区)人武部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现将《开封市关于开展军民共建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的工作意见,并组织实施。 开封市人口计生委开封军分区计划生育领导小组 二00九年五月二十五日

开封市关于开展军民共建加强 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计划生育工作的意见 为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我市军民共建,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计划生育工作,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意见》精神,现对做好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民兵预备役人员带头计划生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人口问题始终是制约我市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是影响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因素。当前,我市人口发展呈现出前所未有的复杂局面。通过多年的努力,虽然保持了低生育水平的稳定,人口计生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绩,但仍然面临现行的生育政策与群众的生育意愿有差距的突出矛盾,稍有疏忽就会造成人口出生压力的反弹。由于人口增长的惯性作用,加之第四次人口出生高峰的到来,即使在稳定低生育水平的条件下,未来我市仍将保持持续增长。同时,人口素质总体水平不高、劳动年龄人口数量庞大、人口老龄化日益加重、出生人口性别比居高不下、流动迁移人口持续增加等现实状况,给劳动就业、社会保障、社会稳定带来一系列问题。人口众多、人均占有量少的市情,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矛盾突出的局面,给做好新形势下人口与

大 连 市 计 划 生 育 委 员 会

大连市计划生育委员会 大连市人事局文件 大连市财政局 大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大计生委发[2003]40号 关于调整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等 有关计划生育待遇问题的通知 各区市县计生局、人事局、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直各委、办、局(总公司): 辽宁省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03年4月1日起实施。《条例》关于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独生子女父母退休后一次性的补助费,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者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收养子女的夫妻和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退休后一次性的补助费以及婚假、产假、护理假等问题作如下调整: 一、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 从取得《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之月起至子女14周岁止,城镇居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每月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农村村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费为每月10元或者一次性奖励1500元,或者给予相应待遇。 独生子女父母均是职工的,由夫妻双方单位各负担一半,夫妻一

方是职工的,由职工一方单位全额负担。其经费来源,企业职工由企业应付福利费中解决;行政事业单位,由行政、事业经费解决。 二、独生子女父母和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夫妻以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退休后的待遇 1、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职工,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每月发给10元或者一次性发给2000元补助费。 对男满50周岁、女满40周岁以上的职工,因企业(单位)改制、撤消或破产等原因导致失业的,失业前由所在企业预留资金,以备支付。 2、已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夫妻,其独生子女在未生育下一代之前死亡或因发生意外而丧失劳动能力后,不再生育或者收养子女的以及终生未生育、也未收养子女的夫妻,享受下列待遇:(1)属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按照本人标准工资的全额发给退休费,已按其他规定享受全额退休费的,每月增加5元; (2)属于企业职工的,退休后由其所在单位一次性发给不低于3000元补助费; (3)男满60周岁、女满55周岁的不属于本条第(1)、(2)项规定的城镇居民,由当地人民政府一次性发给3000元补助费。 三、职工婚嫁、产假、护理假的规定 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初次结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满23

重庆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文件 渝卫发〔2017〕110号 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做好 第二批非医保药品联合议价采购工作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卫生计生委、两江新区社发局、万盛经开区卫生计生局,市卫生计生委各直属医疗机构,陆军军医大学各附属医院,解放军324医院,武警重庆市总队医院,大型企事业单位职工医院,重庆药品交易所: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市全面推开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办发〔2017〕122号)精神,已在近期组织部分市级医疗机构和区县联合体对第二批50个非医保药品品规进行了联合议价,其中43个品规(见附件1)议价成功、达成协议。为做好相关药品采购工作,现就 — 1 —

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医疗机构范围 (一)目前正在采购《第二批议价成功的非医保药品目录》(附件1,以下简称《目录》)内品规的公立医疗机构(含基 层医疗机构,下同)。 (二)拟采购(由医疗机构自行决定)《目录》内品规的其他公立医疗机构。 二、采购价格和执行时间 上述公立医疗机构采购《目录》内品规,应自本通知下达之日起,及时按本次联合议价结果与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或变更原合同价格。本次联合议价结果有效期至2018年11月 30日。 三、采购要求 (一)目前正在采购《目录》内品规的公立医疗机构、区县联合体根据采购需求及时向供货企业发起新采购订单,交易系统将提示该品规本次议定的采购价格等信息。收到本通知前已下达采购订单并配送到货的库存药品仍按原采购价格执行。 (二)需采购《目录》内品规的其他公立医疗机构和区县联合体,按本次议定的采购价格与生产企业签订采购合同。 (三)各公立医疗机构、区县联合体必须严格按照本次联合议价结果执行采购价格,不得进行二次议价或要求企业返利。 四、采购监管 — 2 —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