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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案例分析

城市规划案例分析
城市规划案例分析

《城市规划案例解析》

课程作业

城市的扩张与规划——南京

姓名:安刚

班级:建筑学1103

学号:12

指导老师:彭凯

摘要:随着社会的发展,经济的迅速飞升,中国的城市建设进入了空前繁盛的时期,在满足了经济发展的需求基础,同时带来了不可避免的许多问题。城市扩张的弊端在当今社会发展中愈发凸显,困扰着城市向更高层次的健康发展,制约着城市功能的发挥。本文以南京这一个历史名城为例,概括在当今时代背景下南京的城市规划方案,对规划进行多方面的论述,通过研究南京在面对城市扩张进行总体规划设计手法,并对其进行了思考。

关键词:城市扩张、空间结构、城镇结构、城乡差距、绿地规划

一、背景:中国城市化进程

城市的迅猛“长大”,正成为中国城市化进程的一个突出特征。来自卫星遥感图像的数据相当惊人---整个国家的城市建成区面积在过去20年中增加了2倍以上,一些城市的建成区更是扩张了20倍以上。这些数字再次印证了中国正在进行人类有史以来规模最大、速度最快的城市化进程。在这种扩张背后,中国城市化进程中的诸多问题仍未达成充分共识。

1、很多城市建成区的平均海拔都在明显下降。这说明两个问题,第一是抵御自然灾害的能力下降,在灾害面前更加脆弱;另外说明城市越来越多地占用了更好的耕地。迅猛的城市扩张背后,是20年间有1.7万平方公里耕地被城市化。而另一方面,从2000年开始,全国城市建成区的使用效率开始下降。它表现为,单位面积内GDP的数字增势有所减缓。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大国,国土面积总是

能够支撑城市建设所需的土地。但是,是否能够节约高质量的农地、避免高质量农地被城市化,关系到国家的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

2、资源环境约束的趋紧、城乡差距拉大、区域竞争加剧、环境恶化。

3、中国各地城市化水平不尽相同:西部处于初步阶段,中部进入快速发展期,而像北京这样的东部大城市已进入了后工业化的时代,城市化基本完成。

二、南京概况

历史: 南京历史源远流长,原始村落在6000年前就逐步形成;有“十朝之都”的美誉;与长安、洛阳、燕京合称“中国四大古都”。

区位: 1.南京,江苏省省会,地处华东区域长江下游,北临淮安市,东接常州,南靠安徽和浙江,西连安徽。

2.南京是长江下游地区重要的产业城市和经济中心,中国重要的文化教育中心之一,也是华东地区重要的交通枢纽。

地形:南京市平面位置南北长、东西窄,成正南北向;南北直线距离150公里,中部东西宽50~70公里,南北两端东西宽约30公里。南面是低山、岗地、河谷平原、滨湖平原和沿江河地等地形单元构成的地貌综合体。

气候:南京属亚热带季风气候,雨量充沛,四季分明,年平均温度15.4°C,春季风和日丽;梅雨时节阴雨绵绵;夏季炎热;秋天干燥凉爽;冬季寒冷、干燥。行政区划:共辖11个市辖区,2个县——鼓楼,白下,玄武,秦淮,建邺,下关,雨花台,栖霞、浦口、江宁、六合区、高淳县、溧水县。

面积:全市总面积6600k㎡,其中市区面积4730.74k㎡,江南八区总面积782.75K㎡。

三、规划方案简介

3.1 发展目标

3.1.1规划目标:把南京建设成为文明、洁净、美丽的园林化城市;

3.1.2定位:两个中心——江苏省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在科技、文化上成为国际活动中心之一;

3.2规划介绍

一、空间结构

“组团式”发展是当前和未来城市发展的重要特征。南京当然也不例外。南京城市总体结构虽然在近期规划上提出构建以主城为都市核心区,“一主三副”四大组团(主中心——中心城区组团、三个次中心——江北副城、仙林副城、东山副城)的网络化组团式空间总体结构,但从实际发展情况来看,目前的市域空间结构仍然呈现为相对分散的城市空间结构。

这种主——次中心式组团结构是一种跳跃性的组团模式,是一种不连续的城市扩展和区域发展方式。主——次中心式组团结构作为多中心发展的一种模式,对于缓解和消除由于单中心结构的高度集中集聚所产生的各种城市问题的确具有很大作用;同时副中心也可以通过一定程度的集聚而有所发展,从而避免投资建设的分散或重复浪费。然而,主——次中心式组团结构的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首先,随着经济不断快速发展,资源要素日益紧张,主——次中心式组团结构仍显得相对分散,空间集约不够,各类资源要素的整合利用处于低水平,从而影响市域综合竞争力的提升。其次,除主中心外,各副中心各自为政、自谋发展的“行政区经济”特征明显,各次中心组团之间缺乏功能上的分工与协作,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争夺资源、恶性竞争的现象。

(一)可能存在问题:区域发展不均,各自为政,资源分配不合理,没有合理利用地缘优势发展,区域竞争加剧。

(二)规划布局:

1.规划提出构筑“以长江为主轴,以主城为核心,结构多元,间隔分布,多中心,开敞式的都市发展区空间格局”。

2.除主城外,加快在3个新市区要培育次区域中心,形成多中心格局,共同承担南京区域中心职能。

一城三区扩张图

2010年都市规划图

(三) 规划的延伸与优化:优化的方向应是多中心发展模式中的更高等级形式,即多中心网络式组团结构。这种网络式多中心网络式组团结构较之主——次中心式组团结构,更加注重各中心组团之间的横向多层次分工协作关系,强调在市域整体发展的统一框架内,兼顾各中心的发展重点和特色。首先,通过市域内统筹安排各类要素资源,加强资源的集约利用和配置优化,减少重复和浪费,避免要素的过度集中,并适当向不发达区域倾斜。其次,加强各组团之间的分工协作,构建高效科学的“竞合”关系结构,通过差异发展和平衡发展相结合,推动市域统筹发展。更加注重协作关系,互利互惠,减少恶性竞争的可能。 区域功能划分整合:

江北副城

仙林副城 东山副城 主城

中心城功能: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

新技术产业

中心城功能:重点发展现代服务业和高新技术产业

仙林副城:新尧、栖霞镇、栖霞开发区和麒麟地区纳入到仙林副城,在产业发展上,重点打造形成长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南京市重要的科教研发、高新产业、物流产业基地。近期重点加快南站和禄口机场之间城镇发展轴的建设。

江北副城:大厂、雄州纳入到江北副城,在产业发展上,重点打造形成国家级石化产业基地,长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南京市重要的科教研发、高新产业、物流产业基地。

东山副城:上坊地区纳入到东山副城,在产业发展上,重点打造形成长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南京市重要的科教研发、高新产业、物流产业基地。近期重点加快南站和禄口机场之间城镇发展轴的建设。

可以看出,南京规划在城市功能上结合相应的地缘优势做出了明确的功能区域划分,兼顾了各中心的发展重点和特色,从图中可以完全清楚的看出,

南京作为一个发展速度比较快的城市,并没有把农业生产这一基础的产业抛弃,相反在规划中做出了明确的区域划分,做到了资源的合理配置,加强了各组团之间的分工协作.

二、城镇结构:

目前南京城镇密度比较高,平均每千平方公里有8.9座城镇,城市化率也在不断提高,但由于地域经济发展基础与水平不同,城镇分布受制于经济、人口、交通、政策和地理条件等因素,总体上呈现“江南密集,江北疏散”的特点,南北地区差异明显。交通要道两侧分布的小城镇多而散,等级趋同,这种情况在初期对于工业化带动农村地区发展有较大积极作用,但由于缺乏能级较大的城镇中心将资源和人口集聚起来,反而对于城市化的深入推进产生了一定的阻碍。

(一)“一带五轴”布局

“一带”指江北沿江城镇发展带,主要布局有江北副城、桥林新城和预留龙宝新城。“五轴”是指江南以主城为核心形成的五个放射性的城镇发展轴:

城市规划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7)

城市规划实务模拟试题及答案解析(7) (1/10)案例分析 第1题 某大城市,市域北部为丘陵地区,南部为平原地区。市域范围内有两个主要城市A和B,两城市相距80km,另外有若干中小城市。城市A为市域的中心城市,规划人口规模120万人。城市B为滨海港口城市,规划人口规模45万人。其他中小城市的规划人口规模10万~20万不等。市域内有一条现状国家级高速公路自南向北穿过。 该市为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提出了在近期重点选址新建石化工业园区、电子工业园区、区域性物流园区、新机场和环行高速公路等项目(详见附图)。 请指出上述建设项目在规划布局和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某市近期规划项目选址示意图 下一题 (2/10)案例分析 第2题 某中等城市位于我国西南地区,附图为该市市域城镇体系规划。该市西邻某省会城市,(约1小时车程),东临某中部省,全市面积2.89万km2,辖一区(市区)、一市、七县、39个镇、75个乡。现状市区城市人口22.36万,总人口529万。市域北部为山区,南部为丘陵地带,经济发展南北不平衡,现有两条国道、两条铁路通过该市。 规划要点如下: ①规划期末,市域城镇空间结构重点形成一条市域中部的东西向的城镇发展主轴,市域南部沿铁路线的东西向城镇发展副轴,市域南北向沿国道的城镇发展副轴。 ②依据市域城镇职能的作用范围,充分发挥城镇的区域中心作用,将市域划分为北、中、南三个经济区。 ③按照一级中心城市、二级次中心城市、三级中心城镇、四级城镇的等级序列,形成四个层次的城镇等级结构,并制定相应的分级发展原则。 ④按照市场经济效益原则和区域平衡发展原则兼顾的指导思想,将其纳入省域城镇体系规划中去。 图片 某市城市总体规划(1999~2020年)市域城镇等级规模结构规划图试评析该规划在城镇布局方面的特点。上一题下一题 (3/10)案例分析 第3题 某市位于我国南部沿海地区,市域内现有中心城镇1个,一般镇6个,一条河流自西向东流经中心城镇北部,在中心城镇东北方向河中有一河心岛,在东部沿海有甲、乙、丙3个港口,其中甲为渔港,乙、丙为货港。 按照规划方案拟依托甲港发展化工业,依托乙、丙港发展重化工业;在机场附近安排了机械工业,在河心岛上设有工业用地,6个一般镇均设工业园区。 根据以上说明及规划示意图,请指出该市在产业布局、生态环境、基础设施选址及交通方面存在的问题、说明理由并提出改进意见。 图片 某市城市总体规划示意图上一题下一题 (4/10)案例分析 第4题 某平原地区城市,2000~2020年总体规划拟定为以轻工业和商贸为主的地区中心城市。城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2007年10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2007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 主席令第七十四号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城乡规划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城乡规划不是指一部规划,而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有关城镇和乡村建设和发展的规划体系。 在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我国有关城市和乡村规划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5月7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公布、1993年11月1日起实施),简称“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加强城市、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原有的以“一法一条例”为基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1.城乡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其周边乡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乡村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日益交融。但“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的,城市规划法不涉及乡村规划和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不涉及建制镇以上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这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度与实施模式使得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考虑和协调,影响城乡协调发展,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 2.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用地矛盾,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程序,使得行政权力失去了必要的制约,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虽然对乡、村庄规划作了一定的规范,但乡和村庄规划管理仍然薄弱。有的乡、村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有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5.原有的城市规划仅从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难免导致区域性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会产生城镇体系布局不当的问题。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建设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6.土地使用制度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需要对原有“一法一条例”规定的规划实施制度作相应调整。比如,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由主要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向主要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投资体制以项目建设一律须经审批转变为审批、核准、备案相结合,以备案为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批准、发放程序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7.“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过于原则,迫切需要针对城乡建设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原有的法律责任规定予以修改和完善,如增加对有关主管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总之,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时期,为城镇化发展服务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有必要根据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新情况,对原有的“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按照本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城市规划 案例分析

案例分析 案例一:城市规划设计谁说了算 在烟台市东部海滨,一个能容纳4万人的新体育中心初展新姿。这个重要的城市建筑设计方案就是由群众拍版的。 自1999年起,烟台市就开始试行“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这项制度规定,城市总体规划、专业规划及分区规划、风景区规划以及重要地段、新建居民小区、重要公共建筑和民众关心的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方案,都要通过新闻媒体或举办展览、设公示牌等形式进行公示。 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实行两年来,共收到民众的建议和举报数百条。一些重要建筑项目甚至被民众否决。例如,烟台火车站改造工程设计方案没有通过民众的评议,工程就搁浅了;而烟台市体育中心的3个设计方案,经过民众投票,有一个方案获得多数选票,于是市政府决定,就按照这个方案施工建设。 试析: 1、分析烟台市的“城市规划设计公示制度”。怎样评价根据民众投票多少来 决定城市规划方案的做法? 2、城市规划设计方案怎样做到既吸取民意,又符合城市发展和科学管理的要 求? 案例二:汉普顿市公民参与城市规划的制定 在一般社区,政府专家制定城市规划,公民学会按照规划安排生活。专家们努力工作以使公民的反对最小化。虽然公众可以在听证会上攻击这些规划,但通常规划者只是寻求对自己要做的决策得到批准。如果反对之声越来越大,就会迫使对规划进行修改。但即便如此,专业规划者仍然处于主管者的位置;下一轮规划还是他们控制。 在90年代初期,弗吉尼亚州的汉普顿这个有着13万人口的城市开始卓尔不群。 琼·肯尼迪(Joan Kennedy)还记得,当时传统的城市规划程序再也行不通了。她是该市的城市规划主任。她回忆说,她的机构刚刚起草好城市整体规划。 我们刚刚经过一种常规的、传统的公民参与程序,即你在报纸上登出广告,告诉大家来参加会议。然后,把正在考虑要做的事情告诉大家。因此,我们声明,该计划将是整个社区未来发展的愿景。 接下来就是对规划委员会的公众听证会。

城市规划实务55模拟题

[模拟] 城市规划实务55 案例分析题 第1题: 下图所示为北方某历史文化名城旧城区的一个居住街坊,占地 10.4hm2,居住人口约为4000,其东侧紧邻历史文化街区,属于建设控制地带。地段内大部分建筑(除标志层数的以外)为单层合院式建筑,合院建筑为其主要特色,建筑质量较好。地段内还有2处文物保护单位。 为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特色,改善居民生活质量,需要进行地段整治和适当改造。地段北侧为城市主干路,西侧为城市次干路,东、南侧均为支路。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地段以保护整治和改善交通、基础设施为主,西南角房屋破败,可以进行更新改造,拟建设多层住宅及为街坊服务的商业网点。为疏解交通,鼓励使用公共交通,停车位数量不以一般居住区标准设计。 方案除下图中标识出的车行路、步行路和新建多层住宅外,其余地段依照总体规划要求按原有院落边界整治、改造,不打破现有城市肌理。 试分析该方案的优点和缺点,并说明理由。 参考答案: 1.历史城区整治优点如下:(1)街坊内增加了绿地,环境得到改善。 (2)街坊肌理与四合院均得到保护。 (3)街道交通组织合理,人车分流减少了干扰。 (4)迁走工厂,增加了幼儿园、停车场等公共设施。 2.历史城区整治缺点如下: (1)东西向车行路线选线破坏了文物保护单位,违反了法律、法规的规定。 (2)西南角规划建筑与周围环境不协调。 (3)西面次干路出入口偏多。 详细解答:

(三) 第2题: 某居住小区规划方案(图3),住宅建筑分为四个组团布置其中,在东北组团北侧安排了4幢老年公寓。规划提出了以下有关建设标准和技术要求: (1)条式住宅之间的侧面间距为5m。 (2)多层条式住宅和高层住宅之间的侧面间距为10m。 (3)所有条式住宅之间的正面间距均按冬至日照1h的日照标准计算。 (4)宅间小路的路面宽度为1.5m。 (5)临街住宅的出入口不直接开向城市干道。 (6)所有6层条式住宅和8层塔式住宅均不设电梯。 参考答案: 不正确。(1)多层条式住宅侧面间距不宜小于6m。(2)不正确。多层条式住宅和高层住宅侧面间距不宜小于13m。(3)不完全正确。一般条式住宅根据不同建筑气候区应分别按大寒日或冬至日的日照标准计算,老年条式住宅建筑的日照标准不应该低于冬至日日照2h的标准。(4)不正确。不应小于2.5m。(5)正确。(6)不完全正确。 8层塔式住宅和6层老年住宅应设电梯。 详细解答: (五) 第3题: 规划用地位置示意图_________

城乡规划法全文释义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释义】本条是关于本法立法目的的规定。 一、城乡规划是政府对一定时期内城市、镇、乡、村庄的建设布局、土地利用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有关事项的总体安排和实施措施,是政府指导和调控城乡建设和发展的基本手段之一。城乡规划不是指一部规划,而是由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组成的有关城镇和乡村建设和发展的规划体系。 在城乡规划法出台以前,我国有关城市和乡村规划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1990年4月1日起施行)和《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1993年5月7日国务院令第116号公布、1993年11月1日起实施),简称“一法一条例”。“一法一条例”实施十多年来,对于加强城市、村庄和集镇的规划、建设和管理,遏制城市和乡村的无序建设、生态环境破坏等问题,促进城乡健康协调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近年来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系的逐步建立,原有的以“一法一条例”为基础的城乡规划管理体制、机制遇到了一些新的问题: 1.城乡之间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对其周边乡村的发展起到了积极的带动作用,乡村也为城市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持,城市和乡村的发展日益交融。但“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规划管理制度是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基础上的,城市规划法不涉及乡村规划和管理,《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不涉及建制镇以上的城市规划和管理。这种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度与实施模式使得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考虑和协调,影响城乡协调发展,已经不适应城乡统筹的需要。 2.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贪大求洋,急功近利,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浪费了有限的土地资源,加剧了用地矛盾,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 3.规划的编制和实施过程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程序,使得行政权力失去了必要的制约,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有待进一步提高。 4.《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虽然对乡、村庄规划作了一定的规范,但乡和村庄规划管理仍然薄弱。有的乡、村庄没有规划,无序建设;有的乡规划、村庄规划盲目模仿城市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 5.原有的城市规划仅从城市自身发展的需要出发,难免导致区域性的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也会产生城镇体系布局不当的问题。而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建设迫切需要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6.土地使用制度和国家投资体制改革需要对原有“一法一条例”规定的规划实施制度作相应调整。比如,随着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由主要通过划拨方式取得向主要通过出让方式取得,投资体制以项目建设一律须经审批转变为审批、核准、备案相结合,以备案为主,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申请、批准、发放程序也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7.“一法一条例”规定的法律责任过于原则,迫切需要针对城乡建设活动中发生的违法行为的新情况、新特点对原有的法律责任规定予以修改和完善,如增加对有关主管部门违法行为的法律责任规定,进一步提高对违法建设行为的处罚力度等。 总之,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变化的时期,为城镇化发展服务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也应当与时俱进,有必要根据城乡建设和规划管理新情况,对原有的“一法一条例”所确定的城乡规划法律制度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按照本条的规定,本法的立法目的主要包括以下三方面:

国内外优秀城市设计案例与实施分析

国内外优秀城市设计案例与实施分析 一、城市设计案例简析 古往今来,世界上优秀的城市设计实例为数不少。如按城市总体设计、中心广场设计、干道设计、绿化设计等去细分,更是不胜枚举。这里只能列举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名城,加以分析。 城市设计资料图片 1.北京 北京是我国首都,又是著名的古都。北京的城市设计,无论在历史上,还是在当今世界城市设计实例中都是数一数二的。北京的古城基本上是明代建成的,她的前身是元大都城,就是按《周礼·考工记》的理想都城模式设计的。明北京城在元大都的基础上吸取了明初中都和南京的布局和形制的特点,使这种“左祖右社,面朝后市”的格局更加突出,城市轴线也延伸到外城,形成了长达8公里的雄伟庄严的南北中轴线。北京作为封建都城,城市设计的主题就是要突出封建帝王至高无上、君临天下的气势与威严。北京城市的整体布局和城市设计,无论在功能上还是在意识形态上都充分满足了这一要求。譬如在功能上满足了皇家政治(前朝)、生活(后寝)、游憩(御苑)以及礼制(坛、庙)、防御(城墙城楼)等方面的需要;在意识形态上,全城以皇宫为中心,中轴线为脊柱,左右对称,轴线上一重重城门,极力烘托出皇帝的权威,即所谓“非壮丽无以重威”。北京城由于经过整体设计,全城空间布局井然有序,更可贵的是有六海园林水系与之相陪衬,使规整中见自然,严肃中有活泼,这是历代都城中少见的。1983年7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在对《北京城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重要批复中指出:“北京是我国的首都,又是历史文化名城。北京的规划和建设,要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国家首都的独特风貌。对珍贵的革命史迹、历史文物、古建筑和具有重要意义的古建筑遗址,要妥善保护。在其周围地区内,建筑物的体量、风格必须与之相协调”。我们应该很好地继承并发展北京城市规划与设计的优秀传统。 2.华盛顿 华盛顿(Washington D.C.)是美国首都,也是世界名城,1791年由法国工程师朗方(L’anfant)规划。她的主题思想是体现美国在战胜英国殖民统治后,建成民主、自由、独立的新兴资产阶级国家这一国体和立法、司法、行政三权分立的政体。城市设计巧妙地利用地形,以国会山高地为标志,设计了纵横两条轴线。主轴东西向,以国会为全市中心,南北轴线以总统府(白宫)为重点,两条轴线交叉点上建立华盛顿纪念碑(方尖塔),城市主轴以宽阔绿化为主。城市设计方案以后又经过补充完善,在主轴线两端建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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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案例分析试题城市规划师(规划实务)案例分析试题 某沿海地级市20世纪90年代初期,根据自身发展需要,准备在城市东部建设中心区,主要目的是疏解旧城区人口、商业和行政办 公的压力,用以发展城市新的商务中心、金融服务中心、大型会展 文化中心和部分市级行政办公机构。当时,该城市东部正处于城市 主要发展地区,面积约3平方公里,面对内海湾,与原有旧城既有 一段距离,又有比较方便的交通联系,是该市中心区建设理想的选 址地点。市政府随后组织编制中心区详细规划和城市设计,开始对 外招商,准备大干一场。但是没有想到,随着国家治理经济过热和1997――1998年的亚洲金融危机,不少原准备开发的投资方,由于 资金的限制,加上大环境的需求不足,纷纷撤资或停工等待,中心 区只建成了一个会展中心、一个图书馆和一个中心广场。市政府为 了继续推动该地区的开发,匆忙修改规划,将原来准备建设商务中 心的大片土地改为居住用地,重新招商,开发房地产,陆续在中心 区的周边建起了三个住宅小区。但是,2000年以后,随着经济形势 的逐渐好转,全市性的商务办公和金融服务的需求又重新上升,申 请建设的项目增加不少,可是这些好项目苦于找不到合适的选址, 原中心区的土地已经有相当部分被转变为居住用地。该市政府开始 着急了,一方面,原中心区实际上只建成一半,城市中心职能远远 没有发挥出来,几乎没有剩余的土地;另一方面,新的建设项目又没 有地方建设。政府希望有关规划部门能够重新确定一个中心区的位置,以解决城市的燃眉之急。 评析 这个例子说明两个问题。第一,一个城市的土地资源是有限的,并不是无限可以任意扩大,城市主要功能区的选址有时往往是惟一的,或者至少是非常有限的,特别是像中心区这样重要片区的选址,它既是城市的心脏部位,是城市行政、商业、商务、文化的重要设

2020年城乡规划师《规划实务》试题及答案(卷三)

2020年城乡规划师《规划实务》试题及答案(卷三)案例1 某机电安装公司,通过竞标承担了某炼油厂扩建工程的总承包资格。与建设单位签订的总承包合同中约定,该工程项目的施工临时用电申请委托该公司办理。施工中该公司将厂区供电划分为一个单位工程,烷基化和MTBE等几个车间内的电气安装工程划分为分部工程,其中的旋转电机、配电盘、配线工程、电器照明装置等作为分项工程。 问题: (1)指出该公司对工程进行划分的依据是什么?划分结果需要谁来核定? (2)该公司是否有权办理施工用电手续?应如何办理申请手续? 参考答案: (l)该公司对工程进行划分的依据是《I业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50252)中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划分原则:分项工程应按厂房、车间或区域内的独立电气设备、组合电气装置及其相互间的电气线路进行划分;同一单位工程中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应为一个分部工程;一个单位工程仅有电气安装工程时,该分部工程应为一个单位工程;划分结果由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核定。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第26条规定,总承包合同有约定,承建单位可以负赍办理施工用电申请;施工单位需携带建设项目施工临时用电设计规划,到工程所在地主管部门办理 案例2

某机电安装公司,通过招标获得某新建机械厂工程施工总承包,除土建工程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单位施工外,其余设备、管道、电气仪表等机电安装工程由该公司下属专业公司负责。工程开工后,由于该公司没有及时按质量评定的要求对工程进行划分,造成各专业施工队伍各自为政,各种质量验收记录填写不一致,编号混乱,以至于无法归档。 问题: (1)为避免案例中所述事件发生,施工单位应做好哪些工作? (2)对质量检测记录的填写有哪些要求? 参考答案: (1)应做的工作是: 1)工程开工前确定工程划分,并编制成文件,报建设单位及监理单位核定,并进行统一的编码标识; 2)已批准的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划分文件,应分别发送到各个专业施工队和各职能管理部门,并按照执行。 (2)检测记录要真实、准确、完整、清晰;记录的项目应完整,记录页面应清晰,不得涂改,空白页应划上斜线。 工业安装工程项目施工质量验收评定 简答题: 开发建设单位拟在某市城区边缘地段内建设商品住宅,其性质与总体规划相符。在做了初步测算后,向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了建设申请。该项目占地约26.2公顷,其内有部分待改造的平房及工

城市规划实务4模拟题

[模拟] 城市规划实务4 案例分析 [问题] 第1题: 试根据该城市总体规划对本方案进行综合评析。________ 参考答案: 方案中的优点(1)根据该城市周围用地条件及环境来看,采用紧凑的城市格局比较合理,由于受河流分割,规划布置成两个组团,结构比较合理。(2)城市主要功能用地分区比较明确。(3)道路网布置清晰,功能明确,特别是结合地形布置。(4)城市绿地景观系统的组织比较有特色,特别是西河北岸留出了充足的滨河景观带。(5)该市处于一个盆地,静风频率高,城市污染难以扩散,为此,城市新工业区选址在西南角盆地以外,并在主导风向方向规划了一个楔形绿地,以改善城市小气候。2.主要问题及解决方法(1)三类工业用地不应布置在风景区的附近,且位于主干河流上游,应迁到支干河流东岸组团,集中布置。(2)支干河流东岸的工业组团与支干河流之间应留出防护绿带,既起到防护作用,也可创造较好的景观岸线。(3)二类工业区不应布置在城市上风向,因其对城市环境有一定污染,应迁到支干河流附近。(4)省道穿越城市中心区,对城市造成很大干扰。应外迁到城市北侧,形成北外环路,再接到高速公路出口处。(5)污水处理厂西侧的桥梁没有功能要求,可以去掉。(6)城市新建大型电站是城市重要的基础设施,根据规划法中关于城市规划区划定的意义,应列入城市规划区内。因此应扩大城市规划区的范围,将城市新建电站包括在城市规划区范围内。 详细解答:

(二) 下图所示为某城市一所中学规划的设计方案。 [问题] 第2题: 请指出学校选址及总平面设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________ 参考答案: 根据中小学校设计的有关规范,该学校选址及总平面设计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选址环境不当。学校选址不应紧邻工业厂区,容易受到噪声、污染等的干扰。 (2)校园内不允许有架空高压线通过。(3)主要教学楼层数过高,造成使用不便和安全隐患。教学楼一般不宜超过4层。(4)学校的出人口不宜开在城市主干道上,无法避免时,学校门前应留出足够的缓行地带,避免交通事故。 (5)④号教学楼距离城市主干道过近,容易受到噪声干扰。主要教学楼外墙与道路通侧路边距离不应小于80m。(6)①、②、③号教学楼之间的距离过小,③号教学楼距离运动场太近。根据学校设计规范要求,教室长边相对或与运动场之间的间距应不小于25m,以避免噪声干扰。(7)教学楼与铁路间距不够。主要教学楼用房的外墙与铁路的距离不应小于300m。(8)运动场长轴方向不宜东西向布置,易造成眩光,影响使用。(9)该学校平面调整方案见下图所示。

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doc

湖南省《城市规划法》实施办法- (一)变更城市性质和发展方向; (二)大幅度调整城市总体规划的人口规模和规划区范围; (三)调整城市总体功能分区或者改变功能区性质; (四)变更城市重要基础设施和主干道布局。 第十三条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含开发区详细规划)由城市人民政府审批,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中镇的详细规划由县、市人民政府审批。 县、市人民政府可将一般地段和一定规模的详细规划授权本级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的变更,须报原审批机关审批,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督促和指导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根据城市分区规划和详细规划做好本单位用地范围内的建设规划工作。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十四条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必须遵循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原则,兼顾社会效益、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五条城市新区开发应当合理利用城市现有设施,确定适当的开发规模和开发程序,按照先地下、后地上的顺序进行配套建设。 成片建设的开发区,应当实行综合开发,由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城市规划设计单位编制规划、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开发单

位组织建设。 第十六条城市旧区改建应当着重对危房棚户区和设施短缺、交通阻塞、污染严重的地区进行综合治理,加强基础设施和公共设施建设,逐步改善居住、交通和环境卫生条件,提高城市的综合功能。 在城市旧区进行零星建设,必须按照详细规划进行。 第十七条城市旧区改建应当与企业技术改造和调整用地结构相结合,提高环境质量。对旧区内严重污染、影响居住环境的工业企业,应当限期治理或者限期搬迁。 第十八条在城市规划区内进行建设应当保护具有重要历史意义、革命纪念意义、文化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的文物古迹和风景名胜。 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对城市规划区的重要建设工程,应组织有关专家进行建筑艺术与环境的论证。 第十九条在城市基础设施规划区域和近期建设规划确定搬迁的区域内,需要搬迁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原地进行新建、扩建。 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二十条城市总体规划一经批准,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将规划区的范围、规划总图、近期建设规划等内容及时公布。 第二十一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在报请批准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任务时,必须附有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者设计任务书审批机关同级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城市规划实务56模拟题

[模拟] 城市规划实务56 案例分析题 (二) 第1题: 图2中绘出了一种城市道路交通系统组织模式。 参考答案: 由于斜向道路的运用不当,导致局部路网不成系统,布局不合理。主要是城市中心区周边交通组织混乱,主干路无法通过,大量出现畸形路口。建议对中心区路网进行调整,取消两条向支路,连通主干路。城市中心区G点道路交叉口不合理。根据道路交叉口设计要求,一个交叉口交汇的道路通常为4条,最多不宜超过5条,而该路网中为了追求平面构图形式,导致6条道路在G点交叉,不符合道路设计原理。H、K两路口设计不合理。根据道路设计原理,道路相交时,交叉角不宜小于60°或大于120°。铁路客运站是人流高度集中地区,南侧不应是支路,应改为主干路,至少为次干路。路段⑨—⑨应调整为次干路并向北延长至铁路客运站。路段⑦—⑦在E—F段应改为主干路。根据主干路合理间距控制,M—M不应当是次干路,应改为主干路。路网模式调整建议如图5所示。 详细解答: (一) A市位于我国东南部沿海丘陵地区。北部为山区,中部为山前平原,南部为滨海平原。在周边城镇群中定位为滨海旅游城市。 区域概况:该市周边分布有甲、乙、丙三个城市,其中甲市位于A市西侧,距A市约200km,为我国东南部沿海重要的港口城市,并已建成国际机场一

座;乙市在A市北侧,距A市约140km,是我国重要的加工业产业基地;丙市为港口城市,距A市约160km。 自然条件:该市自然生态环境较好,风景旅游资源丰富,其中北部部分山体列入国家自然保护区,国家4A级风景旅游区;沿海地区中部海岸为约2km 的平坦的沙质岸线,沙软潮平,水质清澈,附近有海岛;西部主要为礁石海岸,但水深较浅;东部沿海为我国著名的红树林及海洋生物保护区。 为充分发挥地域区位优势,进一步推动A市经济发展,根据A市在城镇群内滨海旅游城市的定位,结合A市城市发展现状,该市编制了以产业发展为主的市域城镇体系规划,主要内容如下: (1)等级结构:分为A、B、C、D四级。A为市域中心城市;C为市域副中心城市,未来城市发展区域;B为重点发展城镇;D为一般城镇。 (2)职能结构及产业定位: ①A为市域中心城市;是全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 ②C市为现状县城,拟作为未来城市的副中心,为未来城市发展方向,定位为县级市,建设新型工业区,并布局大型区域电厂(装机容量480万kW)一座。 ③B1、B2、B3为现状县城,拟作为重点发展市域副中心城市,其中B1定位工业型城市,并拟建设大型深水码头;B2定位商贸城市;B3拟建设为东南地区重要的加工制造基地。 ④D1为重点旅游城镇,为旅游集散中心,D2、D3、D4、D5重点发展工业。 (3)交通规划: ①为把该市建设成重要的港口城市,拟在B1建设深水港码头。 ②考虑到A市现状基础设施和城镇依托条件较好,拟定于市域西侧建设机场。 ③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规划、完善道路交通体系网,拟加快环形公路网建设,重点建设L1、L2、L3三条道路,其中L1为连接B1、A及D1的高速公路,L2为B2、A及C的高速公路,L3为连接甲、B1及C的滨海道路,以加强各城镇之间的联系。 第2题:

论《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的异同

论《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的异同 自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同时废止。 《中国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自1990年4月1日实施以来,对于加快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促进城市的健康发展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由于《城市规划法》是在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过渡的时期制定的,带有浓厚的计划经济的色彩,已不适应城市发展的需要。甚至随着近几年中国城市化的进程,在我国出现了“城市像欧洲,农村像非洲”的城乡二元结构的基本现状。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除了计划经济遗留下来的城乡经济割裂的问题之外,还与农村缺乏规划、缺乏公共设施与公共空间、不能与城市形成统一的市场和空间有关系。规划的城乡分割,已成为城乡二元结构的一种制度性根源,这也让很多学者对《城市规划法》在现阶段的可适用性产生了疑问。 2007年10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的新的《城乡规划法》,基本解决了原《城市规划法》的不足,该法与原《城市规划法》的最大区别是将实行城乡一体化写入了规划法,强化了对城乡规划实施的监督检查,加大了对违反城市规划的处罚,完善了规划的修改程序。在原《城市规划法》中,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使城市和乡村规划之间缺乏统筹协调,衔接不够,已经不适应我国经济社会迅速发展的新形势。从这个意义上看,《城乡规划法》的突破性意义显而易见。在2008年9月2日全国政协“统筹城乡发展,促进形成城乡经济社会一体化发展新格局”专题协商会上,全国政协就指出:“统筹城乡发展最重要的任务就是改革城乡二元体制,这是中国下一轮改革发展的重点,同时是一场伟大的社会变革。”在原先的《城市规划法》的实施过程中,出现了很多不适于当今我国城市建设的问题: 建立在城乡二元结构上的规划管理制度,以及就城市论城市、就乡村论乡村的规划制定与实施模式,已经不适应现实需要; 2. 一些地方在城市建设中脱离实际,不顾环境资源承载力和经济条件,擅自变更规划,批准开发建设,盲目扩大城市建设规模; 3. 规划的科学性和严肃性需要提高,有的地方在制定规划和实施规划过程中缺乏充分的专家论证和广泛的社会参与; 4. 乡村规划管理非常薄弱,现有的一些规划未能体现农村特点,难以满足农民生产和生活需要,农村无序建设和土地浪费严重; 5.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环渤海等地区飞速发展的密集城市群迫切需要统筹协调,避免造成基础设施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 6. 随着土地使用制度改革和投资体制的改革,现行规划实施制度需要作相应调 - 3 - 整; 7. 城乡规划建设中的违法行为出现一些新特点,需要完善法律责任,加大处罚力度。而《城乡规划法》将统筹城乡建设和发展,确立科学的规划体系和严格的规划实施制度,正确处理近期建设和长远发展、局部利益与整体利益、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现代化建设与历史文化保护等关系,促进合理布局、节约资源、保护环境、体现特色,充分发挥城乡规划在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中的统筹协调和综合调控作用。 与原《城市规划法》相比,新的《城乡规划法》主要有以下几个亮点: 一:城乡一体促协调《城乡规划法》规定:“为了加强城乡规划管理,协调城乡空间布局,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本法中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这就意味着,原来城乡二元的法律体系被打破,城乡规划步入一体化的新时代。众所周知,中国现行的《城

城乡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案例分析题及答案.doc

2019年城乡规划师考试《规划实务》案例分 析题及答案 案例: 某石油化工工程建设项目炼油装置工艺管线材质设计要求为Cr5Mo,承包商项目质检部门质量检查时,发现已预制的部分工艺管线材质错用为l5CrMo,判定为不合格品。由于其管理程序繁琐,于是仅通知技术员更换该部分管线材质。技术员询问供应部门是否有多余的同类规格的管材,但供应库内没有同类规格的管材,另行订购必然延误工程中交时间,于是技术员核对图纸、规范要求后认为在该工艺条件下可以应用l5CrMo材料,便通知了质检员,质检员自行决定对该部分管线放行交付安装。 问题: (1)工艺管线材质错用为l5CrMo是否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品? (2)如果认定l5CrMo管线为不合格品,在施工现场该如何处理? (3)质检部门只是通知技术员更换该部分管线材质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做? (4)质检员自行决定对该部分管线放行交付安装是否妥当?为什么?应如何做? 参考答案: (1)可以判定为不合格品。因为不合格品的定义为:不满足

要求的产品,其可能发生在采购产品过程、中间产品和最终产品中。在案例中该管线材质要求为Cr5Mo,而实际为l5CrMo,不符合设计要求,发生在最终产品中,故应视为不合格品。 (2)不合格品的处理可以采用以下一种或几种方式: 1)采取返工等措施,消除不合格品。 2)让步使用、放行或接受不合格品,但必须由业主决定。 3)改变使用方式和用途(如降级使用或报废) 在本案例中,适合采用后两种方法。 (3)、(4)不妥。不符合不合格品控制程序要求。应该采取以下做法: 1)质检部门在检查发现上述问题后应立即判定该部分工艺管线为不合格品,并应报告给项目总工程师和施工管理部门。 2)施工管理部门应对该部分管线进行标识隔离,防止该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3)项目总工程师组织技术、质检、供应、施工等部门进行评审,确定该不合格品的性质、处置途径、处置措施编制要求等。 4)采取返工或返修不合格品处置时,施工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作业单位按照处置措施要求进行不合格品的处置,质检部门负责处置后的重新检验。 5)采取让步使用、放行或接收不合格品处置时,应由授权

《城乡规划法》和《城市规划法》的异同

《城乡规划法》与《城市规划法》的区别有哪些?建设部副部长仇保兴:新法——《城乡规划法》与老法——《城市规划法》有七大区别: 第一,由“城市规划”到“城乡规划”,一字之差,调整的对象即从城市走向城乡,从而将原来的城乡二元法律体系转变为城乡统筹的法律体系。 第二,从坚持的原则来看,老法是“指导建设”,而新法则是强调资源保护。 新法可以说从规划的编制到组织实施,始终贯穿着对耕地、自然资源、文化遗产资源、风景名胜资源的保护,而且对规划区内的各类资源进行多种形式的保护。比如,关于城乡规划的实施,新法作出明确规定:在城市新区的开发和建设中,应当严格保护自然资源和生态环境,体现地方特色;在旧城区改建中,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和传统风貌;在城乡建设和发展中,应当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风景名胜和生态资源。 第三,从方法上来看,老法重规划的编制和审批,新法则重规划的实施和监督,我认为这是新法与老法最大的区别。以前之所以出现“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的现象,就是因为缺乏对规划的实施和监督。为了强化监督检查,新法专设了监督检查一章,完善了对规划的人大监督、公众监督、上级监督,以及各项监督检查措施的落实。 第四,以前违反规划后没有对责任主体的处罚,新法则有严格的责任追究,并把对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自身工作的约束摆到重要的位置。比如,对实施违法行为或者批准实施违法行为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规定了相应的行政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老法强调规划部门的作用,新法则强调公众参与和社会监督。比如,根据新法,今后城乡规划报批前应向社会公告,且公告时间不得少于30天。组织编制机关应当充分考虑专家和公众的意见,并在报送审批的材料中附具意见采纳情况及理由。村庄规划在报送审批前,还要经村民会议讨论同意。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公开的内容之外,城乡规划经批准后应及时向社会公布。 第六,新法完善了对违章建筑的处理机制,依法设定了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处以罚款、限期拆除、没收违法实物或者违法收入等各类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措施。同时,还规定当事人不停止建设或者逾期不拆除的,当地人民政府可以责成有关部门查封施工现场、强制拆除。从而有望改变相关部门“看得见的管不了,管得了的看不见”的现象。 第七,在城市化快速发展阶段,规划必须充满弹性,才能动态地适应城市的快速变化。为此,新法同时也重视了规划的修改,专门设立一章,明确城乡规划修改的条件和修改审批的程序。本文来源于城市规划博客https://www.wendangku.net/doc/47755384.html, , 原文地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7755384.html,/archives/207

2019年城乡规划师《规划实务》试题及答案(卷一)

2019年城乡规划师《规划实务》试题及答案(卷一)试题一 某市在城市主干路东侧一块平坦的空地上,拟建一个小区,规划实施方案见示意图。 请你评析一下该方案的优缺点(不考虑相关经济技术指标问题)。 答案: 1、空间组织比较清晰合理,住宅朝向好。 2、小区主要绿地、步行、水景系统纵其南北,位置适中。 3、幼儿园、物业管理中心位置适中。 4、主要出入口不要开在城市主干路上。 5、地下车场出入口离小区出入口太近。 6、在住宅楼间布置停车场,对居民干扰大。 试题二: 某建设单位通过参与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竞得某城市中心区两个地块的土地使用权,两地块面积共46公顷,规划性质为居住和公建,建设总量控制为住宅60万平方米,公建40万平方米。该地段西侧、北侧为城市公园,东侧为市级体育设施。地块南侧和东侧临城市主干路,西、北两侧为城市次干路.城市干路围合范围内的用地面积为85公顷,其中己建成三个居住小区,分别位于该地块的南侧和北侧,已按小区规模安排了配套设施,并已有一所中专学校. 依据该两地块土地出让的规划设计条件,分析还有哪些规划设计条件需要补充(地段现状详见示意图).己给出的规划设计条件:

1.用地情况:规划用地性质、规划用地面积、用地边界条件; 2.土地使用强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的规划控制指标; 3.建筑后退要求(包括城市绿化带和建筑后退线)及间距规定; 4.绿地率及集中绿地配置要求: 5.建筑风格、体量、色彩等要求; 6.遵守事项:规划设计条件的时限、规划方案编制、报审及建设项目相关手续申报须符合的有关规范和规定要求。 试补充其它必要的规划设计条件。 答案: 1、建筑限高条件。 2、拟建地块里新建建筑应考虑对原有建筑的影响。 3、处理好与城市公园、市级体育设施及城市干路沿线的关系。 4、结合现状统一规划居住区级道路系统,考虑拟建地块出入口设置和停车设置要求。 5、按居住区规模要求安排居住区级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及市政设施没。 试题一: 图示某房地产开发公司通过土地拍卖,购得一宗商住开发建设用她的土地使用权。总用地面积为7.25公顷。其规划设计条件除按有关规范规定要求外,还提出以下规划要求: 沿城市主干路必须设置20米宽绿化带,且拟建建筑退绿化带应不小于10米;河道西侧规划设置15米宽的绿化带,拟建建筑退绿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行政处罚裁量标准 一、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二条:“城乡规划 编制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所在地城市、县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一倍 以上二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造成损失的,依法承 担赔偿责任: (一)超越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 (二)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的。 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依照 前款规定处以罚款;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以欺骗手段取得资质证书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的,由原发证机关吊销资质证书,依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处以罚款;造 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 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已订立合同但能 够及时改正的。( 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经查处后未继续实施违法行为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 1 倍的罚款。 2. 一般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已订立合同开始 实施的。( 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给城乡规划实施造成不良影响的。 处罚标准:责令限期改正,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 1.5 倍的罚款。 3. 严重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1)未依法取得资质证书或超越资质等级承揽城乡规划编制工作,已订立合同完成 编制工作的。( 2)违反国家有关标准编制城乡规划,致使城乡规划很难实施的,或在实施后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处罚标准:责令停业整顿,由原发证机关降低资质等级或者吊销资质证书,处合同约定的规划编制费的罚款。 2倍 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的行政处罚处罚依据:《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未取得建 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 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无 法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影响的,限期拆除,不能拆除的,没收实物或者违法收入,可以并处建设工程造价百分之十以下的罚款。” 违法行为情形和处罚标准: 1.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城乡 规划主管部门责令停止建设;尚可采取改正措施消除对规划实施的影响的,限期改正,处建设工程造价 5%以上 10% 以下 的罚款。 (1)特别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I.已向规划部门提岀申请,尚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建设工程设计方案已经批准,建设工程处于破土未 建桩基或沉台阶段,能够立即停工改正的; n .未向规划部门提岀申请,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经检查发现后,能够主动自行拆除的; 皿.建设工程外立面材料、色彩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能够主动自行改正的;处罚标准:不予罚款。 (2)轻微违法行为的表现情形: I .违法建设部分面积超过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审批面积的百分之五以下的; n .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但已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进行方案设计,符合规划要求, 积极配合查处工作的; 皿.改变立面色彩、用材、形式后和原审批效果相差不大,符合规划要求的; IV.符合城乡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且不影响近期建设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实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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