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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湖北省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预防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和《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检测、报告、评估、监控、监督管理和应急救援,适用本规定。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储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的责任主体,其主要负责人、个体工商户的经营者对该经济实体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运行与监控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安监部门)对所辖范围内重大危险源实施综合监督管理。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它部门对其监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监

督管理。其它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所辖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实施安全管理。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工作在当地政府的统

一领导下,实行分级分类管理。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提请政府及时协调、解决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本辖区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与分级

第七条重大危险源的范围包括:贮罐区(贮罐)、库区(库)、生产场所、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煤矿(井工开采)、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尾矿库。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分级原则

(一)属于《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范围的危险物质,以GB 18218所列临界值为基准,进行重大危险源分级。

达到标准所列临界值,或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达到或高于标准所列临界值的5倍或以上、10倍以内,或者存在隐患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为三级重大危险源。

达到或高于标准所列临界值的10倍或以上、15倍以内,或者存在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为二级重大危险源。

达到或高于标准所列临界值的15倍或以上,或者存在隐患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为一级重大危险源。

(二)在《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范围以外的危险物质(场所和设施)以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所列临界值进行辨识和分级(毒性物质除外,毒性物质分级按照本条第一项和第三项之规定实施)。

达到56号文所列临界值,或者存在隐患可能造成一般事故的为四级重大危险源。

达到或高于56号文所列临界值的5倍或以上、10倍以内,或者存在隐患可能造成较大事故的为三级重大危险源。

达到或高于56号文所列临界值的10倍或以上、15倍以内,或者存在隐患可能造成重大事故的为二级重大危险源。

达到或高于56号文所列临界值的15倍或以上,或者存在隐患可能造成特别重大事故的为一级重大危险源。

(三)由县级以上安监部门认可的相关专业机构依据国家相关法规、技术规范,采用定性、定量的评估方法出具书面评估结论,确定等级。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专业评估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检测检验和安全评估。安全评估报告和检测检验应当数据准确,内容完整,方法科学,结论客观公正,建议措施具体可行。安全评估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安全评估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的基本情况;

(三)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风险评价;

(四)可能发生事故的类型、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控制对策措施;

(七)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练及效果评价;

(八)评估结论与建议等。

第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对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构成重大危险源的,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其它重大危险源每三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评估。评估报告应存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并报送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针对同一重大危险源,已进行安全评价并符合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要求,且在有效期内的,可不再重复进行安全评估。但期满后,应当按照本规定重新进行安全评估。

第十二条从事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检测检验、安全评估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结论负责。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申报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对其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应当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实时监控,并报送所在地县

级以上安监部门备案。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申报应统一使用由国家或省认可的软件。登记、建档、申报内容包括:(一)单位名称、法人代表、单位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

(二)重大危险源种类及基本特征;

(三)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

(四)重大危险源平面布臵图、关键设施和重点部位图片;

(五)控制对策及监控措施;

(六)查出的隐患及治理情况;

(七)应急救援预案及演练情况。

第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每年3月底前将有关材料和实时监控情况通过国家或省认可的信息系统软件或以电子

文档形式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备案。涉及以下基本信息内容变更的,应及时补充上报:

(一)单位名称;

(二)法人代表;

(三)单位地址;

(四)联系方式;

(五)危险源种类及基本特征;

(六)应急救援预案文件;

(七)新完成的评估报告。

第十五条重大危险源发生下述变化时,生产经营单位应当

委托专业评估机构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向当地安监部门报送《安全评估报告》。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应分别上报至设区的市级和市级以上安监部门备案。

(一)重大危险源搬迁或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新建、改建、扩建项目涉及到重大危险源等级变化或构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三)应急措施及安全保障措施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涉及到其重大危险源的。

第十六条因停产、转产、关闭、技术改造等原因,原确定的重大危险源已不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及时向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报告,由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现场核实后予以注销,并报省级安监部门备案。

第十七条重大危险源的等级,经有关专业机构作出结论后,由生产经营单位报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备案。其中,四级以上重大危险源报县级安监部门备案,三级以上重大危险源报市级安监部门备案,二级以上重大危险源报省级安监部门备案,一级重大危险源报国家安监总局备案。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档案和监控系统。实时掌握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和整改问题。企业重大危险源的监控系统应与所在地的县(市、区)、设区的市和省级安全生产信息系统和应急救援系统联网。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查、检测和检验,对现场检测、监控和相关的安全防护设备、设施以及应急器材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检查、检测、检验以及维护保养的电子台帐,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状态。

第二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重大危险源现场设臵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现场标牌应包括重大危险源名称、类型、等级、物质特性、事故类型、防范措施、应急措施、责任单位、责任人、应急电话等基本内容。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作业岗

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告知作业场所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使其熟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第二十二条对存在事故隐患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立即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必须落实整改措施、资金、期限、责任单位、应急预案,并及时报告当地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行业管理部门。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

源安全评估、检测检验、监控以及完善实时监控措施所必需的资金投入和有效使用,并对由于资金投入不足导致的后果承担过错责任。

第二十四条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状况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本辖区或行业内重大危险源的信息台帐电子档案,并按照下列规定实行分级备案管理:

(一)一级重大危险源应逐级上报至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

(二)二级重大危险源应逐级上报至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监管;

(三)三级重大危险源应逐级上报至设区的市(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

(四)四级重大危险源上报至县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和行业管理部门备案管理。

第二十五条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信息管理系统,运用国家和省认可的软件,及时上传和更新数据信息,保证信息网络畅通,实现重大危险源的信息互通、动态监控。并与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实现信息共享。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应当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定

期组织监督检查,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控,监督检查的内容包括: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情况;

(二)安全对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三)重大危险源的登记建档情况;

(四)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评估、检测、监控情况;

(五)重大危险源设备、设施的运行、保养和定期检查(测)情况;

(六)重大危险源现场安全警示标志设臵的情况;

(七)相关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情况;

(八)应急救援组织建设和人员配备情况;

(九)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十)配备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及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一)重大危险源日常管理的情况;

(十二)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职责的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重大危险源存在事故隐患时,应当责令生产经营单位立即整改。对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在重大

事故隐患整改完成后,经检查部门审查验收同意,方可消号,恢复生产经营和使用。

第二十八条各级安监部门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其他部门,应加强协调、相互支持、共同配合,落实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规定和要求,及时通报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的信息,实现信息资源共享。

第二十九条安监部门应提请当地政府设立有奖举报电话,发动群众积极举报未纳入正常监管的重大危险源的情况。查实后应当对举报人给予精神和物资奖励。

第五章重大危险源的应急管理

第三十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管理机构,落实应急人员,配备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结合实际,至少每年进行一次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第三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企业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变更情况,制定并及时修订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报当地安监部门及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行业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后的影响范围、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如实告知从业人员、周边相关单位和相关人员,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

基本情况,掌握相关应急知识,能熟练应对和处臵突发事故。

第三十三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撤离作业现场,或者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

从业人员撤离作业现场后,应当迅速将情况向上级报告。

第三十四条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应当按照国家安监总局颁发的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写并依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发布。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规定所称以上,均包含此数。

第三十六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二〇〇八年十二月三十日

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预防重、特大事故的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办法,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办法引用标准gb18218?—2011《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国家安监总局《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 第三条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各职能部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分工合作,积极配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监督检查和管理,消除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重大危险源管理规定 第五条必须根据国家标准定期对本单位的危险源进行危险(安全)评价,即工程公司(项目部)所有构筑物、承建的施工现场、锅炉、压力容器(管道)、库区(库)、贮罐区(贮罐)、危险化学品使用、储运等危险性作业的工业设施和作业以及其他具有危险性、可能发生或曾经发生过重大事故的生产场所予以危险危害辨识与风险评价。 第六条重大危险源的风险评价和安全评价由公司组织有关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安全评价中介机构进行。根据评价结果制定有效的控制措施与应急救援预案,降低危险性,保障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有重大危险源的施工现场,必须开工前进行一次风险分析评估;剧毒品作业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特性、发生事故的可能性及其严重性与后果做出定量或者定性的分析评价,并将评价报告按管理权限上报有关部门。 第八条重大危险源进行辨识和评价后,将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和国家有关标准对危险源划分等级,确定不同的管理权限和责任,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控制措施。 第九条重大危险源实行分级监控。按照“集团公司-铜城建设公司-各分公司”三级分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监控管理。 第十条建立危险源登记台帐制度,及时掌握重大危险源数量与等级变化以及运行控制、安全管理与维护、人员培训、安全责任落实等情况,有效控制引发事故的危险因素,消除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现象。 第十一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与工具,并组织应急救援演练,检验应急响应的有效性和时效性,并根据演练效果及时修改补充, 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所在工程公司(项目部)、承包单位必须制定书面的、科学清楚的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其适用有效。 第十三条实行重大危险源动态管理,生产工艺条件、设备、材料、生产过程等因素发生变化后必须重新进行风险分析与安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最新版)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门型脚手架;挂脚手架;吊篮脚手架;卸料平台。 6、拆除、爆破工程 采用人工、机械拆除或爆破拆除的工程。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处于可控、在控状态,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第三条根据有关规定,重大危险源范围主要包括以下种类: (一)危险物品的生产场所、库区、贮罐区、贮罐; (二)符合规定条件的压力管道、锅炉、压力容器等特种设; (三)井工开采煤矿、非煤矿山; (四)尾矿库; (五)其他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类重大危险源根据国家标准《重大危险源辨识》(GB 18218-2000)进行辨识,其他种类的重大危险源的具体标准条件,由市安全监管部门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制定。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职责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相关的重大危险源的安全负全面责任。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

安全管理与检测监控全面负责。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个人经营的投资人应当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所必需的资金投入。 第六条存有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以下措施,确保重大危险源安全运行: (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成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责任制度,明确所属各部门和有关人员对重大危险源日常安全管理与监控职责,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 (二)建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档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实施方案;重大危险源监控检查表;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预案和演练方案;重大危险源报表。 对新产生的重大危险源,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填写《重大危险源报表》报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对已不构成重大危险源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核销。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中的工艺参数、危险物质进行定期检测,对重要的设备、设施进行经常性的检测、检验,并做好检测、检验记录。每月至少一次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运行状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做好检查纪录;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重大危险源的防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定

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措施

编号:SM-ZD-38130 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措施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措施 简介:该方案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合理化地制定计划,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明确执行目标,工作内容,执行方式,执行进度,从而使整体计划目标统一,行动协调,过程有条不紊。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一、编制依据 1、天马景苑1#楼施工组织设计。 2、本公司的各项应急事故处理规定。 二、方针与目标 为了坚决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影响,维护社会稳定,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生活环境。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 细则(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001-29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实施细则(正 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建质[2004]2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重大危险源的辨识 (一)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施工现场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的设备、设施、场所;具有一定危险程度的分部分项工程,可能会产生不可容许或不可接受危险的作业;施工现场存在的符合国家标准《重

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重大危险源分类中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主要包括: 1、基坑支护与降水工程 基坑支护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并采用支护结构施工的工程;或基坑虽未超过5m,但地质条件和周围环境复杂、地下水位在坑底以上等工程。 2、土方开挖工程 土方开挖工程是指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的基坑、槽的土方开挖。 3、模板工程 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水平混凝土构件模板支撑系统及特殊结构模板工程。 4、起重吊装工程 5、脚手架工程 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包括整体提升与分片式提升;悬挑式脚手架;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管 9.1 重大危险源监管 9.1.1重大危险源辨识 对于重大危险源的分布,在企业进驻后,根据相关标准进行辨识。 1)物质类重大危险源辨识 物质类重大危险源的辨识,依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进行。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中根据物质的不同特性,将危险物质分为爆炸品、易燃气体、毒性气体、易燃液体、易于自燃物质、遇水放出易燃气体物质、氧化性物质、有机过氧化物和有毒物质九大类。 单元: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m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称一个单元。 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加工、使用或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在一定区域内,一个单元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质为多品种时,或几个相邻单元如满足下式,也同样构成重大危险源。 式中:q1,q2……q n——每种危险物质实际存在量,t。 Q1,Q2……Q n——与各危险物质相对应的生产场所或贮存区的临界量,t。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9)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设施、生产储存场所或整个项目区进行辨识,是否构成重大危险源。对已构成重大危险源的个体装置或整体场所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根据《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5年修改)(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40号),重大危险源根据其危险程度,分为一级、二级、三级和四级,一级为最高级别。

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措施正式版

In the schedule of the activity, the time and the progress of the completion of the project content are described in detail to make the progress consistent with the plan.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措施 正式版

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措施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解决方案资料适用于工作或活动的进度安排中,详细说明各阶段的时间和项目内容完成的进度,而完成上述需要实施方案的人员对整体有全方位的认识和评估能力,尽力让实施的时间进度与方案所计划的时间吻合。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一、编制依据 1、天马景苑1#楼施工组织设计。 2、本公司的各项应急事故处理规定。 二、方针与目标 为了坚决贯彻《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条例》的规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高效协调、持续改进"的原则。为进一步提高建设工程重大质量安全/环保事故的应急救援能力,确保科学、及时、有效地组织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的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及对环境的影响,维护社会

稳定,给企业员工的工作和周围居民提供更好更安全的生活环境。防止因应急行动组织不力或现场救援工作的无序和混乱而延误事故的应急救援;有效地避免或降低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帮助实现应急行动的快速、有序、高效。 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快速有效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事故处理的综合应急能力,提高紧急救援的反应速度。 三、土方工程 土方工程施工中最容易出现滑坡和塌方事故。 主要预防措施有:施工前应做好必要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预防为主,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方针,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确保重大危险源各项安全风险处于可控状态,杜绝发生重大危险源安全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和经营的成员企业以及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其他单位的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登记建档、备案、核销及其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条规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引用为本规定的条款。凡是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规定,凡是不标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规定。 (一)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2011年8月5日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0号公布,根据2015年5月27日安全监管总局令第79号修正);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14; (三)关于开展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 第四条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定

(一) 重大危险源:本规定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值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 (二)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是指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标准辨识确定,生产、储存、使用或者搬运危险化学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三)危险物品是指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能够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物品。 (四)危险化学品:具有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特性,会对人员、设施、环境造成伤害或损害的化学品。 (五)临界量: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化学品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危险化学品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五条公司安全生产部是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部门,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贯彻落实有关重大危险源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标准; (二)负责编制、修订公司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监督、检查成员企业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况以及成员企业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 (四)监督、检查各成员企业做好重大危险源的隐患治理工作。 第六条公司各成员企业是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生产安全负全面责任。其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监督,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等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重大危险源包括以下十类: (一)贮罐区(贮罐); (二)库区(库); (三)生产场所; (四)压力管道; (五)锅炉; (六)压力容器; (七)煤矿; (八)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九)尾矿库; (十)放射源。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价和监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主管部门依法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重大危险源的普查、登记、评价和监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系统和信息管理系统,实行分级监控、动态管理,定期公布监控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第七条生产经营单位负责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普查、辨识、登记、评价和监控,并将有关情况定期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和检测、监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定期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价,根据安全评价结果制定监控方案,并将安全评价结果和监控方案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主管部门。 存在剧毒物质的重大危险源,应当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其他重大危险源,应当两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价。重大危险源在生产流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发生变化时,应当重新进行安全评价。 安全生产中介机构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结果负责。 第九条安全评价报告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安全评价的主要依据; (二)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 (三)危险、危害因素辨识; (四)可能发生事故的种类及损害程度; (五)重大危险源等级; (六)应急救援预案效果评价; (七)监控方案。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编制: 审核: 批准:监理: 某某工程 某年某月某日 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实现对危险部位、场所、 设施等不安全因素的危险预知预控,确保安全生产,根据施工生产及生活基地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现危险控制点分级控制管理,以控制危险因素(源)为核心,针对生产过 程中每个危险因素(源)的设备环境、人的行为和安全管理等因素,实施有效的控制管理,并分级负责和监督检查。 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危险因素(源)定点、分级、控制管理、信息管理、定期检查 及考核的要求和内容。 二、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某工程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设备等。 三、工作程序 第一条危险源辨识和危险评价过程 确定施工过程→识别危险源→登记、评价、汇总危险源→登记重大危险源及不可容许 危险源。 第二条危险源辨识 1、辨识范围 1·1危险源辨识覆盖包括所涉及的作业场所内的设备、设施、施工过程、工作环境、人员活动、临时构筑物、辅助设施等。

1·2考虑五种危害因素 1·2·1 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坍塌、滑坡、临边造成的伤害。 1·2·2 机械危害(包括大风、自然灾害原因):造成人体扎伤、压伤、倒塌压埋伤、割伤、刺伤、擦伤、骨折、扭伤、冲击伤、切断伤。1·2·3 电气危害:设备设施安全 装置缺乏或损坏造成的火灾、人员触电、设备损坏等。 1·2·4人机工程危害:不适宜的作业方式、作息时间、作业环境等引起的人体过度 疲劳危害。 1·2·5 施工过程中的设施危害等。 1·3 覆盖三种时态 1·3·1 过去: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过去的安全控制状态及发生过的人体伤害事故。 1·3·2 现在: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现在的安全控制状况。 1·3·3 将来:作业活动发生变化,系统或设备等在发生改进、报废、退役后将会发 生的危害因素。 1·4 考虑三种状态 1·4·1正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按其工作任务连续长时间进行工作的状态。 1·4·2 异常:作业活动、系统或设备等周期性或临时性进行工作的状态、如设备的 开启、停止、检修等状态。 1·4·3 紧急情况:发生大风、火灾、坍塌、滑坡等状态。 2、辨识方法 采用安全检查表、现场观察和座谈会相结合的方法,在引进新工 艺、新设备时使用预先危险分析法。 2·1 安全检查表:将项目建设的过程分成若干个系统、设备和工种,确定检查项目,按单元、层次、设备、工种的组成顺序编制表格,列出系统、设备、工种的危险源。 2·2 现场观察:对施工作业现场、设备运转或系统活动进行现场观测,分析人员、 工艺、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 2·3 座谈:召集相关安全管理人员、专业人员、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讨论分析作 业活动和设备运转过程中存在的危险源,对通过安全检查表和现场观察分析出的危险源进 行补充和确认。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方案76984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方案 一、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消防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2011、《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201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1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12、《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以及适用于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编制目的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率,能达到最大程度的控制和预防火灾、坍塌、空中坠落、物体打击、触电伤亡等事故发生。 2、确保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指标的实现,保障职工的生命财产安全而达到目的。 三、工程概况及目标 1、工程概况:本工程为成都市双流区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的双流区黄水学校新城校区迁建项目工程,建筑地点位于双流区黄水镇。地上三层,主要建筑物教学楼、综合楼、食堂、设备房、门卫室等总建筑面积7151.89平方米。结构形式:框架结构,设计使用年限:50年,建筑高度13.5米,抗震设防烈度:七度;耐火等级:二级。 2、文明施工目标:建设过程中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避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零死亡目标。 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工地现场可能发生的安全事故有:坍塌、火灾,爆炸、物体打击、高空坠落、机械伤害、触电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主要针对这几类事故。 四、组织机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的法律法规以及《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要求,结合工程处各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成立了以项目经理贺勇军为组长重大危险监控领导小组成员组长:贺勇军副组长:彭明忠(副经理) 组员:丁环宇杨兴(工程部)、王利(安全部) (一)项目经理的职责: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企业端)操作手册

XX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企业端 操作手册 一、企业端简易操作指南 二、企业端操作手册

目录 一、企业端简易操作指南1 二、企业端操作手册1 前言1 1.企业注册2 2.企业登录系统2 3修改企业注册信息及密码3 4.企业录入重大危险源数据5 4.1 基本信息5 4.2 危险源信息6 4.3 企业周边环境16 4.4 企业应急预案17 5.企业重大危险源自我辨识17 6.重大危险源企业上报数据18 7.重大危险源数据打印20

一、企业端简易操作指南 第1步.企业注册:注册环节已由政府代企业注册,企业用户名为:企业各自的组织机构代码证上的代码,初始密码为:12345; 第2步.企业登录:通过IE浏览器输入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09108697.html,.,在网页左下方点击 进入系统登录入口,在登录入口输入相应的用户名和密码,点击按钮即可进入系统,再点击“企业申报”图标进入【企业申报】系统。 第3步.企业注册信息修改:点击【企业申报】栏目下【企业注册信息】,界面右边出现[企业注册信息列表],分别点列表中“单位名称”和“密码修改”,即可分别进入注册信息和密码的修改界面,修改完保存即可。 第4步. 企业录入重大危险源数据:点击【重大危险源申报】左边的“+”号,再点击【企业重大危险源登记】子菜单,依次填写[基本信息]、[危险源信息]、[周边环境]、[企业应急预案]的相关数据。注意:其中第一项[基本信息]的内容填写完毕保存后,后三项才能激活填写。首次填写重大危险的企业[基本信息]中有些字段是由[企业注册信息]中自动带入。 第5步. 企业危险源自我辨识:企业登记好危险源数据之后,但不知道是否是重大危险源,系统提供企业自我辨识功能,确定是重大危险源之后再上报到安监局。方法:1、点击“重大危险源申报”下面子菜单“企业危险源自我辨识”进入辨识界面;2、然后点击该每条重大危险源列表中的“辨识按钮”,进入辨识界面;3、用户只需要点击按钮即可快速自动辨识。 第6步.企业信息数据库上报:企业务必将重大危险源的[基本信息]、[危险源信息]、[周边环境]、[企业应急预案]填写完整后,同时经过辨识确认为重大危险源企业后方可执行功能,将数据上报到管辖区域安监局,注意:上报之后企业用户无法修改填报的所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技术措施 肥矿集团蔚县新陶阳公司一矿 二0一三年三月

一、说明: 根据黑龙江安龙职业安全检测评价有限公司出具的《重大危险源评估报告》,我矿具有煤尘爆炸危险和煤层自然发火期小于等于6个月的三级重大危险源矿井,在“一通三防”和安全技术管理方面稍有疏忽,容易引起重大事故的发生,我矿从以下方面采取措施。 1、重大危险源管理措施: (1)我矿成立重大危险源管理机构,明确岗位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 (2)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与监测监控,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3)公司总部主要负责人要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矿主要负责人对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监控工作全面负责,指定重大危险源管理与监控的具体负责人。 (4)矿定期对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及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技能培训,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安全操作技能和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5)对我矿重大危险源要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将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事故后的影响范围、危害后果、应急措施等信息如实告知从业和相关人员,使其熟悉重大危险源基本情况,掌握相关应急知识,能熟练应对和处置突发事故。 (6)根据矿生产经营情况和重大危险源信息变更情况,制定我矿《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

(7)加强我矿重大危险源危险物质、危险能量等现状的严密监测、监控,安全设备设施进行定期检查、检测和检验,并做好记录。 (8)根据重大危险源的安全措施进行巡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排除,立即整改。整改期间必须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明确负责人,并及时报告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有关部门。 (9)各单位在井下施工作业时,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必须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检查、验收。 (10)矿根据重大危险源范围,委托具有安全评估资质的机构对确认的重大危险源每3年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当重大危险源的生产过程以及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重大变化,或者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要对重大危险源重新进行安全评估,并将有关情况报当地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2、重大危险源技术措施: 一、防止煤尘爆炸的安全对策措施 (1)建立和完善我矿防尘供水系统,主要运输巷、上山与下山、采区运输巷与回风巷、采煤工作面运输巷与回风巷、掘进巷道、煤仓放煤口、卸载点等地点必须保持管路、支管和阀门及喷雾装置完好齐全。 (2)井下所有煤仓都应保持一定的存煤,不得放空。 (3)选择合理的风速,应从排放有害气体、满足人员呼吸和防尘角度综合考虑,并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并定期派专人测定风流中的矿尘量。 (4)掘进巷道时,必须采取湿式钻眼、冲洗岩帮、水泡泥、爆破喷雾、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 定 IMB standardization office【IMB 5AB- IMBK 08- IMB 2C】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大危险源:R<50m(R为伤亡半径)。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4月底前,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险源必须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重大危险源监管要求

重大危险源监管要求 一、基坑(沟槽)及边坡支护工程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 1、是否办理施工许可手续(是否分包,分包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2、基坑周边管线、道路、毗邻建筑物等调查资料; 3、支护设计图纸及施工图检查; 4、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及专家论证审查; 5、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施工过程监管: 1)检查及验收记录(1)支护结构(锚杆、土钉、人工挖孔桩等)检测报告;(2)支撑系统进场验收、预加轴力记录、安装验收记录;(3)基坑(边坡)支护验收记录。 2)现场抽查重点:(1)按施工图及专项方案施工情况;(2)开挖顺序;(3)支撑架设及拆除情况;(4)排水措施;(5)坑边堆载及周边环境情况;(6)临边防护情况;(7)上下通道;(8)施工用电;(9)支护结构达到设计报警值的处理措施。 二、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审查重点: 1)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高支模、非标架体支撑系统); 2)钢管、扣件等材料进场测量验收记录;非标脚手架材料的相关资料(包括抽样检测报告); 3)搭设人员上岗证书; 4)安全技术交底记录。 2、搭设及使用过程的监管: 1)、验收记录:(1)地基处理及基础验收记录(楼面结构承载能力验算及加固措施);(2)桥梁模板工程地基基础及支架预压记录;(3)投入使用前的验收记录及混凝土浇筑令。 2)、现场抽查重点:是否按专项方案搭设、基础处理、排水措施、杆件表观

质量、杆件间距、构造措施是否设置到位。 三、人工挖孔桩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审查重点: 1)设计图纸 2)是否存在分包,分包合同,分包单位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专项施工方案、应急预案及专家论证审查; 4)安全技术交底; 5)施工设备设施进场验收记录(电葫芦、吊笼、绳索、应急软爬梯、空压机等)。 2、施工过程的监管: 1)检查及验收记录:(1)下井作业前的安全条件验收记录(通风措施、有毒有害气体检测、安全防护设施、排水措施、照明设施、应急救援措施等);(2)临时用电验收记录;(3)孔壁支护隐蔽验收记录。 3、现场抽查重点:现场抽查井口防护、临时用电、护壁施工、井口边堆载、开挖顺序、现场排水、通道设置、井内通风及照明。 四、临建设施 1、开工前安全生产条件审查,审查重点: 1)购销合同、安全协议 2)经审查批准的设计图纸或通用图集; 3)装配式临建房屋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合格证明、拼装说明书、拼装图纸; 4)成品、半成品的出厂检验报告和出厂合格证(材料防火等级); 5)安装技术交底; 6)施工方案及消防保证措施的编审(消防通道及设施的布置和配备、管理制度等)。 2、搭设及使用过程的监管: 1)日常检查及验收记录:(1)基础验收记录;(2)成品、半产品进场验收记录;(3)投入使用前的安全联合验收记录。 2)现场抽查重点:层数不超过2层,使用不超过5年,选址符合安全规定,材料防火等级、防火间距、消防疏散通道、消防设施配备等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控制措施范本

整体解决方案系列 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控 制措施 (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2155重大危险源辨识与安全控制措施 Identification of major hazards and safety control measures 说明:为明确各负责人职责,充分调用工作积极性,使人员队伍与目标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特此制定 一、重大危险源辨识(场站是我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 1.液化天然气具有危险性 液化天然气的主要成分甲烷属一级可燃气体,甲类火灾危险性。爆炸极限为5%~15%,最小点火能量仅为0.28mJ,燃烧速度快,燃烧热值高(平均热值为33440kJ/m3),对空气的比重为0.55,扩散系统为0.196,极易燃烧、爆炸,并且扩散能力强,火势蔓延迅速,一旦发生火灾难以施救。 2.泄漏引发事故 站内工艺过程处于高压状态,工艺设备容易造成泄漏,气体外泄可能发生地点很多,管道焊缝、阀门,法兰盘、气瓶、压缩机、LNG储罐等都有可能发生泄漏;当压缩天然气管道被拉脱或加气车辆意外失控而撞毁加气机时会造成天然气大量泄漏。泄漏气体一旦遇引火源,就会发生火灾和爆炸。

3.高压运行危险性大 站内压缩天然气加气站技术要求充装站的压缩机必须加压至25MPa以上,才能将天然气压缩到钢瓶内,这是目前国内可燃气体的最高压力贮存容器。若钢瓶质量或加压设备不能满足基本的技术要求,稍有疏忽,便可发生爆炸或火灾事故。系统高压运行容易发生超压,系统压力超过了其能够承受的许用压力,最终超过设备及配件的强度极限而爆炸或局部炸裂。 4.低温冻伤 由于LNG在压力为0.40MPa的条件下,储存温度约为-162℃,泄漏后的初始阶段会吸收地面和周围空气中的热量迅速气化。但到一定的时间后,地面被冻结,周围的空气温度在无对流的情况下也会迅速下降,此时气化速度减慢,甚至会发生部分液体来不及气化而被防护堤拦蓄。LNG泄漏后的冷蒸气云或者来不及气化的液体都会对人体产生低温灼烧、冻伤等危害。 LNG泄漏后的冷蒸气云、来不及气化的液体或喷溅的液体,会使所接触的一些材料变脆、易碎,或者产生冷收缩,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doc

1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1 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以保证其安全经济运行,预防事故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大连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定义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单元指一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或同属一个工厂的且边缘距离小于500米的几个(套)生产装置、设施或场所。 三.分级 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按危险程度为区级重大危险源,按可能发生事故的最严重后果和危害程度为四级重大危险源:R<50m(R为伤亡半径)。事故影响范围超过本公司能对区内其它单位造成危害。 四.适用范围(危险源种类)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装置中的各类压力容器和贮罐;各类压力管道;各种气瓶及产品库区。

五.内容 1.各类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的安装、使用、检验修理等必须遵守《压力容器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 2.指定专人管理使用,充分发挥其在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中的作用。并能按开发区安监部门的要求,正确、熟练使用管理信息系统。 3.使用管理信息系统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同时每年4月底前,将《重大危险源申报登记表》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对公司的所有重大危险源必须按开发区安监局的要求如实进行网上申报。 4.当重大危险源在生产过程、材料、工艺、设备、防护措施和环境等因素发生变化或国家有关法规、标准发生变化时,应通过管理信息系统对重大危险源的信息进行动态更新,同时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重新核定该重大危险源的危险程度。 5.每两年对本公司的重大危险源进行一次安全评估,将安全评估报告报送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评估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或由国家认可的专业技术人员主持评估。安全评估报告要数据准确,内容完整,对策措施具体可行,结论客观公正。 6.每两年对本公司的生产、储存装置进行一次安全评价。将安全评价报告报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安 全评价报告电子版要通过互联网传至管理信息系统。安全评价要由国家认可的有资质条件的中介机构进行。 7.公司的行政管理部必须保证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与监控所必须的资金投入。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仅供参考[整理] 安全管理文书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第1 页共16 页

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规定明确了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桦南风电公司)重大危险源三级监督管理主体的职责、日常管理、登记、评估和备案、人员培训与应急救援、监督管理主要内容及考核。 本规定适用于大唐桦南风力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2 引用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重大危险源法2002.11.01 GB18218-2000 重大危险源辨识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05〕4号 中国大唐集团公司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二十五项反措导则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大唐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岗位责任制 3 重大危险源分类 3.1 重大危险源分为国家级重大危险源、集团公司级重大危险源两种。 3.1.1 国家级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或者临时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品,且危险品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以及其他存在危险能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场所和设施。按照《重大危险源辨识》(GB18218-2000)的规定,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安监管协调字〔2004〕56号文件规定,属于申报登记范围内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1.2 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围见附表1。 第 2 页共 16 页

3.1.3 集团公司级重大危险源是指除国家规定的重大危险源以外,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火灾、爆炸、重大机械、设备损坏以及对社会产生重大影响的设备、设施、场所、危险品等。 3.1.4 集团公司级重大危险源范围见附表2。 4 管理机构设置及职责 4.1 管理机构设置 4.1.1 重大危险源实行公司、风场和班组三级管理。 4.1.2 公司总经理为公司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总负责人,对公司所有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 4.1.3 风场厂长为风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负责人,对风场所属重大危险源的监督和管理负责。 4.1.4 值班长为班组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负责人,负责重大危险源的日常的监督和管理。 4.1.5 安全监察部为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办公室,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负责统一管理重大危险源日常的监督管理工作。 4.2.1 各级监督管理责任人职责 4.2.1 公司总经理职责 4.2.1.1 是公司级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第一责任者,负责组织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各级人员责任制,对重大危险源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4.2.1.2 认真组织贯彻执行国家有关重大危险源的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亲自批阅和传达重大危险源文件、指令和通报,提出具体贯彻意见,并组织落实。 4.2.1.3 掌握有关的安全规程、制度,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 第 3 页共 16 页

重大危险源安全措施

重庆市龙泉食品农副产品加工项目一 期工程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 施 建设单位:重庆市龙泉食品有限公司 施工单位:重庆恒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重庆市新桦顺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措施 根据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及我公司在类似工程中的经验,对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制定了以下安全管理措施。 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 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公司各级领导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坚决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把安全生产放在重点议事日程上,作为头等大事来抓,并认真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规定。 2、建立健全并全面贯彻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岗位安全责任制,根据工程性质、特点、成立三级安全管理机构。 3、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每周召开一次会议,部署各项安全管理工作和改善安全技术措施,具体检查各部门存在安全隐患问题提出改进安全技术问题,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严格控制工人按安全规程作业,确保施工安全生产。 4、安全值日员,每天检查工人上,下班是否佩戴好帽和个人防护用品,对工人操作面进行安全检查,保证工人按安全操作规程作业,及时检查安全存在问题,消除安全隐患。 5、安全技术有针对性、现场内的各种材料施工设计,须按施工平面图进行布置,现场的安全、卫生、防水设施要齐全有效。 6、要切实保证职工在安全条件下进行作业,施工在搭设的各种脚手架等临时设施,均要符合国家规程和标准,在施工现场安装的机电要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严禁带“病”运转。 7、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技术教育,坚持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应系好安全带,施工现场的危险部位要高置安全色标、标语或宣传画,随时提醒职工注意安全。 8、严肃对待施工现场发生的已遂、未遂事故,把一般事故当作重大事故来抓,未遂事故当成已遂事故来抓。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做到“三定一落实”,并在做到抓一个典型,教育一批的效果。 二、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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