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实验员工作职责

实验员工作职责

实验员工作职责

一、执行学校有关实验室的工作计划,负责实验室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二、做好实验室年度工作计划、总结,贯彻执行实验室管理条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熟悉教材,了解各年级教学进度,按照教材和教学大纲规定的实验内容准备和开出实验,配合有关教师切实完成实验教学任务。

四、严格执行《仪器使用制度》和《赔偿制度》。坚持《实验通知单》和借用手续,做好实验记录和仪器使用情况记载。

五、切实执行《教学仪器档案管理条例》与《教学仪器陈列的规定》;健全仪器帐册,每年定期结算校对;做好仪器陈列,每年定期清点,核对入帐;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并且按配备标准就增减情况,提出下学年度所需仪器、器材名称、数量,框算出所需经费报请分管校长审批后统一购置。

六、建立健全实验教学管理档;记录好各种表、册、卡。每学年度统计好实验室建设情况与实验开出率,报给学校和所属旗县市仪器站。

七、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熟悉各种仪器、器材、药品的性能及使用方法;协助教师指导学生实验和组织课外科技活动。开展实验教学研究,改进实验方法,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做好自制教具和维修工作。

八、配合教师经常对学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同时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人和事进行批评和提出处理意见。

九、搞好实验室卫生,确保实验室的安全。每天下班前检查水、电、门窗确保安全。实验室无人时和课后及时关闭水、电、门窗,节约用电。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实验室安全防火制度

一、实验室工作人员,担负着保护国家财产的重任,必须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坚守岗位。非本室工作人员,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进入各类仪器库。

二、要妥善保管好仪器设备。保存好仪器帐目、凭据和仪器说明书。对精密仪器、贵重仪器和剧毒药品要专柜加锁存放,严格执行用途使用量登记制度,对危险品要定期检查,妥善保管。

三、使用交直流电源的电子仪器和其它用电仪器,要严格按仪器使用注意事项操作,用毕立即关掉电源,拔掉插销,避免发生用电事故。

四、使用玻璃仪器、电热仪器、化学药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爆炸、烧伤腐蚀、中毒等事故。

五、配制化学试剂,必须标明名称、符号、规格,避免发生错药和失效药事故。

六、实验室工作人员,不得私自外借各种仪器、设备,更不准将仪器带回家中。

七、实验室、仪器库应有必要的防火设备,如灭火器、砂袋等。要有简易的医药急救箱。

八、实验室、仪器库要有必要的防盗措施,门窗要加固,有安全措施,火源、水源随时检查,下班前火源要熄灭,门窗要锁牢固。

九、实验室专室专用,不准挪作它用。学校因工作需要,临时占用实验室必须征得主管领导同意,方可使用,但必须保护室内的一切设备。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理、化、生实验室仪器管理制度

一、建立和健全三种帐、四本簿的制度,切实加强科学管理,定期查对,做到账物相符。

三种帐

(1)上级调拨的仪器物品账。

(2)自费添置的仪器物品账。

(3)学校原有的仪器物品账。

四本簿

(1)实验情况记载簿。

(2)仪器出借记载簿。

(3)仪器损坏,赔偿登记簿。

(4)修理仪器登记簿。

二、保管仪器要条理化,科学化。仪器存放要编号、分类,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控制。仪器室应有安全防范揩施,做好防火、防潮、防蛀、防盗工怍,确保安全。

三、严格管理制度,非管理人员和实验教师一般不得进入仪器室。外出时及时关锁门窗。

四、仪器一般不得借出。特殊情况下,经领导批准限期归还。工具仪器不得借出,仪器损坏应追究责任,酌情赔偿,正常消耗及时在帐册上注销。

五、实验完毕应对仪器进行检修,及时进柜。

六、仪器室要保持环境卫生,经常打扫、禁止抽烟,保持室内通风干燥。

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

一、要树立爱护国家财产的自觉性,认真掌握仪器的性能、构造、原理、用途和使用方法,以达到实验的预期效果。

二、凡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都要提前一至三天通知实验室,按要求认真填写好实验通知单,必要时可画出实验装置图。为了实验顺利进行,教师在课前要做好预习。

三、凡实验用的仪器、标本、模型、药品等,用完及时送还实验室,不得私自转让以免丢失、损坏。

四、发扬自力更生、勤俭办学的精神,会同管理人员,修旧利废,自制改装教具,以解决仪器短缺和不足的问题。如损失仪器应主动声明登记,注明原因,根据情况,按制度酌情处理。

五、实验完毕,教师要督促学生整理好仪器、药品。如有其他教师接用时,要和管理人员做好交接手续,以防丢失和损坏。

六、教师应经常教育学生遵守实验室各种规章制度和爱护公物,并且以身作则。

七、学生实验时,教师一定要严格要求,认真指导,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一、凡属于非实验使用仪器的单位和外校借用仪器,一律严格履行借用手续。

二、发扬兄弟学校之间的相互协作精神,借出的仪器要向对方介绍仪器的性能、使用方法和使用时的注意事项。

三、外校借用仪器,必须持学校的证明,经本校主管领导批准并征得管理人员的同意,方可借出,管理人员无权私自借出。

四、借出仪器不得超过一周,到时管理人员必须追回,归还时,必须认真检查仪器完整无缺,如有损坏和丢失要按价赔偿。如因工作需要,如期不能归还,在不影响本校实验的前提下,经领导批准方续借。

五、仪器有复件,且不易损坏的,可外借,凡单件仪器,原则上不外借。

六、凡外借的精密贵重仪器设备,管理人员必须让借用仪器者当场了解仪器的使用方法,注意事项,并进行性能和外壳检查,双方认为仪器完好,方可借出。

七、归还仪器时,借用者必须说明仪器的使用情况,当面检查验收,双方认为仪器完好,性能正常时,方可撤回借条。

八、本校因工作需要临时借用仪器设备时,需经主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方可借出,但必须用完后立即归还,不得私人使用。

九、药品原则上不外借,外校因实验借用时,必须列清单注明用量,什么实验用药,经主管领导批准,管理人员按最低量供给,一般药品以支援性供给,不必归还,如整瓶药,必须归还。剧毒药品一律拒绝外借。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一、实验室的一切仪器设备都是国家财产,实验室工作人员和教师、学生都负有保护其不受损失的责任。凡因违犯操作,保管不负责造成损失和丢失者,根据情节,学校领导要令责任者作出检查、赔偿,直到行政处罚。

二、在实验中违犯操作而造成仪器损坏者,价值在30元以下的仪器,视损坏程度应承担40-70%的修理费如因损坏而报废应赔偿仪器的价值15-30%。

凡学生损坏仪器价值在30-10元的,视损坏程度,应负担30-50%的修理费。如仪器报废,则应赔偿仪器价值的10-20%。

凡学生损坏仪器价值在100元以上的,视损坏程度,应负担20-40%的修理费,如报废则赔偿仪器价值的10-20%。

三、凡属故意损坏仪器的学生,不但负担全部修理费或按价全部赔偿以处,还应责令其检查,如追查不出个人,则应由实验小组或实验班级负担。

四、由于管理人员或实验教师严重失职而造成损失者,除按上述办法处理外,学校领导应责其写出检查,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者,要给予纪律处分。

五、凡外单位借用的仪器丢失或损坏,不论什么原因,负担全部的修理费,或按原价赔偿。

六、凡属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将由学校领导会同旗县仪器站共同研究,提出处理意见。

七、仪器设备损坏或丢失事故发生后,管理人员要立即写明情况,提出处理意见,随同“损失报告单”送交学校领导和旗县仪器站批准执行。

八、凡因质量问题或自然原因而引起损坏,免予赔偿。

九、教师、实验员在实验中,不慎损坏仪器,一般免予赔偿,但要如实填写“损失报告单”。

十、学生在实验时,不慎损坏仪器,应酌情赔偿或免予赔偿。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l、实验前学生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要求,熟悉方法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2、进入实验室后按所编的位置就坐,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与电气设备。

3、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不打闹,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4、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5、实验中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遇意外迹象,应立即停止实验,并报告教师。

6、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各种数据,实事求是地填写报告单,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结果。

7、爱护仪器与室内的所有设施,如因违反操作规程而损坏仪器设备的,应按章赔偿。

8、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摆列整齐,作好清理工阼,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

9、室内所有物品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损坏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以免影响以后的实验。

10、节约用水、用电,一旦实验完毕立即关闭。

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

1、实验前应仔细阅读实验指导,明确实验目的内容及方法。

2、进入实验室时不要争先恐后,实验室应保持安静,不随便谈笑,不随便离开或调换座位,不做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3、实验时必须遵照教师的指导,切实遵守正确的操作方法,按照规定的步骤,严肃认真完成实验,经老师许可后动手实验。

4、每次实验后,必须按照格式,书写实验报告,如实观察,记载正确,作出结论。

5、实验过程中如有困难或问题,应举手向老师询问。

6、实验结束后,应清理实验台,并将实验仪器用具等清洗干净、整理妥当,经实验员验收后,方能离开实验室。

7、实验室内应保持清洁,废物废液要倒入指定器皿内。

8、实验中要节约水电,爱护仪器用品,如有损坏,应主动报告老师,并按赔偿制度处理。

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

1、实验前一定要做好预习和实验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实验所需的材料及用具是否齐全。

2、实验时要集中精力,认真操作,仔细观察,积极思考,如实地做好记录和绘图。

3、实验中要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大声喧哗,不得随便离开座位。

4.爱护仪器财产,小心使用仪器和用具,不得动用其他实验台上的仪器。如有损坏按规定赔偿。

5、实验台的仪器用具应整齐地放在一定的位置,并经常保持台面的清洁。

6、实验后应将所用仪器、用具整理清洁,整齐地放在实验台上或柜内。柜内的用具应存放有序、清洁整齐。

乌兰浩特市第七中学

一、实验前必须预习实验内容,明确目的和要求,熟悉方法和步骤,掌握基本原理。

二、进入实验室后按编组就位,未经教师许可,不得动用仪器与试剂。

三、保持室内肃静、整洁。做到步轻、声低,不准打闹,不准做与实验无关的事。

四、认真听教师讲解实验目的、步骤、仪器性能、操作方法和注意事项。

五、实验时遵守操作规程,注意安全,防止意外事故发生,如有迹象应立即报告教师。

六、细心观察实验现象,认真记录,实事求是填写实验报告,不允许抄袭别人的实验成果。

七、仪器与试剂不得滥用和损坏,因违章操作损坏仪器者应当按制度赔偿。

八、实验完毕,必须清点仪器,摆列整齐,做好清扫工作,经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室。

九、室内物品一律不得私自带出室外,损坏丢失仪器应立即报告教师。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试剂使用制度

一、绝不允许将试剂任意混合。不准用手直接取胜试剂。固体试剂要用洁净的药匙或镊子取用;液体试剂从试剂瓶中倾倒出后要塞好瓶塞;同时取用几种试剂时,切记不可搞错瓶塞,用滴管取用液体试剂时,必须一管取一种试剂,不准用一管同时取用几种液体试剂。

二、严禁试剂入口。用滴管吸取有毒液体时用橡皮球操作,不得用嘴。用鼻鉴别试剂时,应将试剂远离鼻子、以手轻轻煽动,稍嗅其味即可,严禁以鼻子接近瓶口鉴别。

三、必须按实验规定量取用试剂,不得随意增减。没有指明的试剂用量,尽可能用最少量,既可节约药品,又可缩短反应时间。

四、取出的试剂未用完时,不准倒入原试剂瓶应倾倒在指定的其它容器中。

五、使用危险品时,要特别谨慎,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如:白磷应在水中用镊子和小刀切取,放入盛水的棕色瓶备用。金属钠、钾应在煤油中切取,放在盛煤油的瓶中备用。不准在空气中切取钾钠,以防发生烧伤事故。

六、开启易挥发的液体试剂瓶时,特别是有腐蚀性液体,如硝酸、盐酸、不可使瓶口对着自己或他人的面部,以防大量气液冲出,造成伤害事故。在室温高的情况下,最好先在冷水中浸一段时间后开启。

七、对于有毒的气体和蒸汽,如氮的化合物、溴、氯、硫化氢、汞、磷、氰化氢等必须在通风柜内进行操作,或在室外进行操作。氯的制备课堂演示实验,必须密封实验系统加尾气吸收装置。

八、外单位因借用归还的药品,不准倒入原装瓶内,应另放置,并注明标签。

九、剧毒药品的使用,要严格控制用量,并登记使用教师的姓名、时间及用量。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教学仪器陈列的规定

教学仪器的陈列是一项技术性工作,也是科学管理的重要内容。应本着科学合理的原则,有利于仪器、器材的保养和使用,充分利用空间,摆设整齐美观大方,存放安全,取用方便。

一、入库:按学科分类将仪器、器材药品工具、备用材料等实行分库保管(即分科,分库,分类保管)。

二、陈列:按照分类编号、依类定橱、定位、常备仪上有编号、存放有序,“对号入座”,每柜有目录(即柜架仪器存放卡)。做到看帐可知其位,见物可在帐上迅速查到。

三、所有仪器均要入柜。柜内放不下的大件仪器、模型、标本等可放在专门架上或桌、台上,加上防尘罩(如塑料袋),不能放在地上。柜中仪器的存放一般是大件在下,小件在上;矮件、小件在前,高件、大件在后;重件在下、轻件在上;低档仪器在下,高档仪器在上。还要堆放,放正,放平,做到纵横整齐,上下垂直,摆放有序。

四,化学试剂药品必须单独分室陈列:

1、首先要求:药品室必须干燥、通风遮光,同时应有消防设备。

2、药品的存放以安全、不变质和取用方便为原则,要按一定规律进行分类,有次序地存放在固定的位置上。并贴上标签,为查找和取用提供方便。如:①动植物按单质、氧化物、酸、碱、盐进行分类,单质又分为金属与非金属以及化学活动性顺序排列摆放。盐的各类多可按阴离子分类存放。②有机物可根据教材的顺序,按烃、烃的衍生物、糖类、高分子化合物等分类。③指示剂、测试剂单独分类存放。④特殊药品、危险品按其规律采取专门保管措施安全存放。

五、根据各类仪器、器材药品的特点要做好防光、防磁、防尘、防潮、防腐蚀、防变形、防冻、防虫、防霉、防挥发风化变质等工作。还要用浸泡、密封、添干燥剂、定期加油、除尘、通电等方法进行妥善保养,并同时记入技术档案等。

六、归位:用过的仪器、器材要检查验收,以免“带病”入库,归位时必须按仪器、器材上的编号(柜号、格数、序号)准确放在原位置,以便下次再用。

七、注意保持库内干燥、清洁卫生,并做好防火、防盗、防触电、防意外事故等工作,确保安全。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中小学教学仪器档案管理条例

一、为了加强教学仪器档案的管理,做到配备仪器有依据、使用仪器有凭据、损耗仪器有证据,确实把帐帐相符、帐物相符落到实处,特制定本条例。

二、教学仪器档案由《建帐说明》、《统一编号索引表》、《教学仪器目录与配备标准》、《仪器增减情况表一》、《仪器增减情况表二》、《教学仪器明细帐》、《玻仪药品明细帐》七种内容组成。

三、总帐:教仪增减情况表一、表二合订为总帐,建一式两份实验室和学校财务一份。

四、《明细帐》:⑴小学建一本帐。⑵初中建三本帐,即:理、化、生(包括数、地)各建一本。⑶高完中至少建五本帐,既:理、化、生、数地、玻仪药品,各建一本。各《明细帐》和《玻仪药品帐》,平时填写增减情况外必须每年年终结算一次。

五、各表帐必须按照建帐说明填写好。《总帐》与《明细帐》必须每年年终结算,校对填写一次,并与库存仪器年终盘点数要相符。

六、所有帐目(进货凭证、损耗单等)要妥善保管,帐面要整洁,数量、金额不准涂改,年结时要加盖印章。

七、⑴仪器、器材入帐要凭调拨分配单、发票,并写明入帐时间、数量、金额。目录外仪器和自制仪器按学科分类另建帐。

⑵仪器、器材销帐要凭报损单,并必须经分管校长或主任审批盖章才有效。

⑶调剂出去的仪器经分管校长同意,旗县教仪电教站审批盖章才有效。

⑷任何人不得无票(据)入帐或销帐。

八、经鉴定无修复意义的仪器、器材方可报废,手续:壹佰元以下报分管主任或校长审批;壹佰元以上报教仪电教站审批。实验员、管理员无权决定中、器材的报废。

九、仪器、器材的借用手续:⑴任课教师借用一律凭实验报告单,不在借仪器、器材登记簿反映。⑵其他人借用要经分管主任或校长批准,但借用时间不能超一周,在借用仪器、器材登记簿中反映。⑶没有审批手续实验员、管理员不得将仪器、器材借给外单位使用。

十、为了保证实验教学的需要,结合本校财经情况,每年年终按配备标准就增减情况,提出下学年度所需要的仪器、器材名称、数量,算出所需经费,报请分管校长审批后向教仪电教站报购置计划,以便汇总订货。

十一、各旗县市教仪电教站为此条例检查指导工作。

乌兰浩特市乌兰哈达中心小学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