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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脉溶栓路径和知情同意书

静脉溶栓路径和知情同意书
静脉溶栓路径和知情同意书

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路径

(Checklist)

姓名性别_________ 年龄___ 床号_________

门诊号_______________住院号联系电话

●是否属于适应症?

1. 年龄18~80岁

2. 发病4.5小时以内

3. 神经功能损害的体征持续存在超过1h,且比较严重(NIHSS 5~25分)

4. 溶栓前脑CT检查已排除颅内出血且无早期大面积脑梗死影像学改变

5. 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是否存在禁忌症?

禁忌症(3小时内)

1.病史、体检提示或CT证实蛛网膜下腔出血

2.既往有脑出血史

3.近3个月内有头颅外伤史或脑梗死史(无明显后遗症的腔梗除外)或心肌梗死

4.近3周内有胃肠或泌尿系统出血

5.近2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

6.近1周内有在不易压迫止血部位的动脉穿刺史

7.严重内科疾病,包括呼吸、心脏、肝脏或肾脏功能衰竭

8.体检发现有活动性出血或外伤(如骨折)的证据

9.正在应用抗凝药(INR>1.5) 或卒中发作前48h内应用肝素且APTT延长者

10.血小板计数<100×109/L

11.溶栓前随机血糖<2.2mmol/L或>22.2mmol/L

12.降压治疗后血压仍高于180/110mmHg

13.脑CT显示早期大面积病灶(超过MCA分布区的1/3)

14.卒中发作时有癫痫

15.妊娠,月经期

●额外的禁忌症(3-4.5小时内)

1.年龄>80岁

2.严重的卒中(NIHSS>20分)

3.既往卒中史合并糖尿病史

4.口服抗凝药物,不论INR

●是否在3或4.5小时内?

发病时间(以最后看起来正常的时间为准,卒中前有频繁TIA者以最后一次神经功能缺损症状起始点为准): 日时分

患者到达医院时间: 日时分

头颅CT时间:日时分

知情同意书签署时间:日时分

rtPA开始时间:日时分

患者体重:Kg,拟用rtPA治疗剂量:__________mg,协议使用剂量:_____mg (如果考虑出血风险过高患者和家属又强烈要求溶栓,则剂量在0.6~0.9mg/Kg体重,就低不就高)

●如果病人有溶栓意向

请急诊科通知神经内科医师急会诊,神经内科医师执行如下医嘱

1.建立静脉通道,使用0.9%氯化钠生理盐水持续ivdrip

2.测指尖血糖()mmol/l

3.血细胞计数□ 正常□不正常

4.凝血机制+D- Dimer □ 正常□不正常

5.肝功□ 正常□不正常

6.肾功□ 正常□不正常

7.心肌酶□ 正常□不正常

8.氧饱和度□ 正常□不正常

9.心梗三项□ 正常□不正常

10.乳酸脱氢酶□ 正常□不正常

11.电解质□ 正常□不正常

12.急查颅脑CT,开立申请单。□ 已执行□未执行

13.急查心电图□ 已执行□未执行

14.评估或测体重() K g □ 已执行□未执行

15.签署知情同意书□ 已执行□未执行

16.开立rt-PA医嘱:爱通立50mg+生理盐水100ml □ 已执行□未执行

17.领药□ 已执行□未执行急诊病人转入急诊抢救室,团注首剂后即转至神经内科16楼病房抢救室

□ 已执行□未执行住院病人转病房抢救室□ 已执行□未执行

知情同意书

___________患者及家属:您们好!

现在根据临床症状体征及影像学检查,考虑患者为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这种疾病是由脑部血管被血栓堵塞所造成该血管供血区内脑细胞缺血所致,有可能造成偏瘫、失语、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等永久性伤害,甚至死亡。如果能够及时溶栓,就有可能减少由于血栓堵塞引起的供血区脑细胞死亡,尽可能挽救脑组织,获得相对较好的预后。因此患者需要溶栓药物进行静脉溶栓治疗,现将有关事宜告知如下:急性缺血性脑卒中发病3~4.5小时内,rtPA静脉溶栓是目前最有效的治疗药物,是全世界各国普遍采用的标准治疗。ECASS、NINDS、ATLANTIS和EPICET等大型临床研究证实:溶栓时间越早获益越大,3小时内获益最大。汇总分析显示急性缺血性脑卒中患者使用rt-PA(重组组织纤溶酶原激活剂,阿替普酶),在3~4.5小时时间窗内,使用这种血栓溶解剂,可使卒中患者获益,增加33%的复原机会。溶栓治疗是积极的治疗方法,但存在一定的风险。主要的风险是出血。一些患者不溶栓也会出血转化,溶栓使出血的风险增加。当然,不是所有的病人都适合溶栓,我们会应用科学方法来评估患者静脉溶栓的获益和风险,目的是使患者从治疗中受益。

每治疗100名患者,32名获益(其中13名明显好转,19名好转),62名变化不大或治疗无效,6名出血,其中3名预后差(2名病情恶化,1名严重致残或死亡)

rt-PA溶栓治疗缺血性脑卒中,获益是风险的10倍。

●溶栓前相关项目结果记录

●静脉溶栓前

1.确认颅脑影像结果:颅脑CT或MRI+心电图

2.确认化验结果:血常规+凝血机制+肝功能+肾功能+血糖+心肌酶

3. 确认向患者及家属交代病情,签知情同意书

溶栓前1分钟评估:血压mmHg ;NIHSS评分

●rt-PA给药之前注意事项

1. 禁食,不放置鼻饲管

2. 插尿管(针对意识不清、排尿困难、前列腺炎、老年患者)(最好于溶栓前进行)

3. 不用有创血压及中心静脉压监测

4. 不用阿司匹林、肝素、低分子肝素、氯吡格雷、华法林或NSAIDs

5. 避免:吸痰,抽血气分析,肌注药物

6. 可以使用皮下胰岛素

7. 血压升高时的处理措施:(控制血压目标值:SBP<180mmHg DBP<110mmHg )

1)SBP 180-230mmHg 或DBP 105-120mmHg,5-10分钟后重测仍超过此值时:乌拉地尔10~50mg,静脉注射,然后4~8mg/h,静脉泵注;

2)SBP >230mmHg 或DBP 121-140mmHg,5-10分钟后重测仍超过此值时: 乌拉地尔10~50mg,静脉注射,然后4~8mg/h,静脉泵注;

3)DBP >140mmHg,5-10分钟后重测仍超过此值时:

乌拉地尔10~50mg,静脉注射,然后4~8mg/h,静脉泵注;

●也可酌情应用硝普钠、硝酸甘油、尼莫地平等药静脉泵入控制血压至目标水平

●rt-PA计量与给药方式

1. 总量=体重( )Kg×0.9=( )mg

(最大剂量不得超过90mg,每支剂量为50mg或20mg剂型)

2. 配药:(药品中自带溶剂)

3. 静注过程:10%总量=()ml,缓慢推注时间=60秒钟,

执行人签字:年月日时分。

4. 静滴过程:90%总量=()ml,静滴时间=60分钟(ml/hr,使用微量泵),

执行人签字:年月日时分。

●溶栓地点如在急诊团注首剂后即转至神经内科16楼病房抢救室

●血压监测:自10%阿替普酶(rt-PA)1min静推(1 min)开始计时

●rt-PA给药后如怀疑出血时给予的紧急医疗处置

怀疑有大出血(或颅内)时的处理措施(新的症状、体征或NIHSS增加>4分)1)如仍在滴注rt-PA,立即停止给药

2)急查:血细胞计数、凝血机制、血型

3)检查有无消化道或泌尿道出血

4)如高度怀疑颅内出血,急查颅脑CT

5)如证实为颅内出血:①紧急请神经外科会诊。

②备血浓缩红细胞4U(当Hb<10g/dL 时给予)

③冷沉淀物6U,当纤维蛋白原<100mg/dL时给予,

融化后6h内输完,输速不低于200ml/h

④新鲜冰冻血浆2U及血小板12U

当血小板<80,000/mm3时给予

●如果需要扩容,可酌情应用羟乙基淀粉注射液

●溶栓开始后2h评估

血压mmHg ;NIHSS评分

●溶栓开始后24h评估

1. 颅脑CT或MRI复查(时间和结果):

2. 溶栓24h后影像复查未显示出血转化,可应用抗血小板药物

3. 溶栓后24h评估:BP mmHg NIHSS

BI mRS

●溶栓后7天评估

BP mmHg NIHSS BI mRS

●出院前1天

BP mmHg NIHSS BI mRS

脑梗塞临床路径

脑梗死(急性期)治疗临床路径(第一天): 一、急性脑梗塞非溶栓治疗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第一诊断为脑梗死(ICD10:I63.9)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 版社) 1.临床表现:急性起病,出现神经系统受损的局灶症状和体征者,伴或不伴 头晕头痛、意识障碍等。 2.头颅CT排除肿瘤脑内出血改变。 3.临床排除糖尿病、中毒等全身性疾病或颅内炎症、变性疾病所致神经系统 损害。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1.一般治疗:低盐低脂饮食,维持生命体征和内环境稳定,根据病情选择运 动处方。 2.调控血压。 3.改善脑循环、脑保护、抗自由基、抗血小板、调节血脂,必要时抗凝治疗。 4.治疗高血压、糖尿病、冠心病等原发病。 5.防治并发症。 6.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吸氧。 7.早期康复治疗。 (四)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日为8-21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脑梗死(ICD10:I63.9)疾病编码。 2.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 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3.第一诊断不符合或患者及家人不配合而要求转诊者及溶栓治疗者不入本 路径。 (六)住院后检查的项目。 1.必需检查的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心肌酶谱、凝血功能、C-PR; (3)头颅CT 、胸片、心电图。 2.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头颅MRI,MRA或DSA。 (七)选择治疗及用药。 1.脱水药物:甘露醇、甘油果糖、速尿等(根据病情决定)。 2.降压药物:按照《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执行。 3.改善脑循环、脑保护、抗自由基、抗血小板、调节血脂,必要时抗凝治疗。 4.缓泻药。 5.纠正水、电解质紊乱药物。 6.根据病情需要决定是否康复治疗。 (八)监测神经功能和生命体征。

溶栓知情同意书

急性脑梗死静脉溶栓路径 (Checklist ) 姓名性别______ 年龄 ___床号 ______ 门诊号____________ 住院号联系电话 是否属于适应症? 1.年龄 18~ 80 岁 2.发病 4.5 小时以内 3.神经功能损害的体征持续存在超过 1h,且比较严重( NIHSS 5~25 分) 4.溶栓前脑 CT 检查已排除颅内出血且无早期大面积脑梗死影像学改变 5.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是否存在禁忌症? 禁忌症( 3 小时内) 1.病史、体检提示或 CT 证实蛛网膜下腔出血 2.既往有脑出血史 3.近 3 个月内有头颅外伤史或脑梗死史(无明显后遗症的腔梗除外)或心肌梗死 史 4.近 3 周内有胃肠或泌尿系统出血 5.近 2 周内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 6.近 1 周内有在不易压迫止血部位的动脉穿刺史 7.严重内科疾病,包括呼吸、心脏、肝脏或肾脏功能衰竭 8.体检发现有活动性出血或外伤(如骨折)的证据 9.正在应用抗凝药( INR>1.5)或卒中发作前 48h 内应用肝素且 APTT 延长者 10.血小板计数 <100×109/L 11.溶栓前随机血糖 <2.2mmol/L 或 >22.2mmol/L 12.降压治疗后血压仍高于 180/110mmHg 13.脑 CT 显示早期大面积病灶(超过 MCA 分布区的 1/3 ) 14.卒中发作时有癫痫 15.妊娠,月经期 额外的禁忌症(3-4.5 小时内) 1.年龄 >80 岁 2.严重的卒中( NIHSS>20 分) 3.既往卒中史合并糖尿病史 4.口服抗凝药物,不论 INR

是否在3或 4.5小时内? 发病时间(以最后看起来正常的时间为准,卒中前有频繁 TIA 者以最后一次神经功能缺损症状起始点为准) : 日时分

口服抗凝药物知情同意书

江西省赣州市立医院 口服抗凝药物治疗选择书 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 尊敬的患者,目前您患有,根据目前国内治疗指南/CHA2DS2-VASc评分(见背面),您需要长期服用华法林抗凝治疗,但本项治疗存在一定的医疗风险,特此向患者或(及)家属告知,使用华法林治疗可能发生的意外情况以及注意事项: 1、华法林主要风险为出血,如鼻出血、牙龈出血、皮肤出血点、淤斑、痔疮出血、镜下血尿、消化道出血、肉眼血尿、颅内出血、月经量增加等。轻微出血时,一般无需额外医疗处理,部分可能增加患者医疗费用;严重出血时,则有可能输血及采取其他医疗措施,将增加医疗费用,最严重可导致患者死亡。出血风险目前可根据HAS—BLED评分评估(见背面)。 2、其他较少见不良反应有(不限于已列举出的):恶心、呕吐、腹泻、瘙痒性皮疹、过敏反应、皮肤坏死、白细胞减少、身体疼痛、肾病、血管炎、局部血栓、肝功异常等。 3、华法林与多种药物及食物存在相互作用(不限于已列举出的),部分药物(例如:苯巴比妥、福利平、苯妥因钠、卡马西平、螺内酯、阿司匹林、氯贝丁酯、磺胺类、非甾体类抗炎药、糖尿病药、氯霉素、大环内酯类抗生素、喹诺酮类、别嘌醇、甲硝唑、西咪替丁、奥美拉唑、胺碘酮、链激酶、尿激酶、肾上腺素、阿米卡星、维生素B12、间羟胺、缩宫素、万古霉素、中药、中成药、感冒药、维生素B12等)及部分食物(酸奶酪、蛋黄、大豆油、黄豆、鱼肝油、海藻类、菠菜、白菜、菜花、豌豆、胡萝卜、番茄、土豆、猪肝、大蒜、生姜、芒果等)可能增强或减弱华法林作用,从而诱发出血或使华法林不起效,甚至危及生命。 4、食物种类及药物的变化也可增强或减弱华法林作用。 5、华法林治疗时个体差异大,须严格按医生要求规范服药,服用华法林时应当严格遵从医生要求定期监测INR,具体监测间期视服用华法林后INR水平等具体情况而调整(常规监测INR时间第0/4/7/14/21/28天,连续两次稳定达标后每月一次)。 6、目前医学水平尚未发现或明确的其他副作用。 7、如您不选择服用华法林口服抗凝治疗,您也可选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等方案,但效果均不如服用华法林,甚至出血风险大于华法林,且部分方案费用较高。 8、目前亦有新型抗凝药物可以选择,出血风险相对较小,如利伐沙班、阿哌沙班、达比加群酯等,但此类药物费用高昂,且部分药物难以购买。 9、如果您不选择抗凝治疗,患者可能面临的风险是(不限于已列出):严重血栓栓塞、肺栓塞、脑梗死、心肌梗死、肺梗死等,甚至因这些而导致患者死亡。 医师签字:时间:年月日以上情况已由医生详细告知本人,我完全理解上述内容,现在我做出以下选择,责任自负: 1、我选择华法林治疗。 2、若您选择不使用华法林,您是/否自行购买选择新型抗凝药:。 患者或(和)家属签字:时间:年月日

血液灌流治疗知情同意书

血液灌流治疗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年龄:岁科室:病区:床号:住院号: 诊断: 血管通路情况: 血液灌流(hemoperfusion)是指将患者血液引入装有固态吸附剂的灌流器中,以清除某些外源性或内源性毒素,并将净化了的血液回输体内的一种治疗方法。 一.血液灌流治疗的过程及优势: 1.血液灌流治疗能有效清除血液中的细胞因子,抑制炎症反应,调节机体免疫状态,重建机体内稳状态。 2.血液灌流治疗时,首先需要将患者血液引到体外,经处理后的血液再回到患者体内。 3.为了有效引出血液,治疗前需要建立血管通路(动静脉内瘘或深静脉插管)。 4.为防止血液在体外管路和透析器发生凝固,一般需要在透析前和透析过程中注射肝素等抗凝药物,有出血倾向患者治疗结束后应用鱼精蛋白中和肝素。 二、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和医疗风险: 向患者或家属交待可能出现的并发症及医疗风险:根据我们的经验和文献报道,这项措施对您疾病康复有很大裨益。但由于医学科学工作目前发展的现状和机体的复杂性及个体差异。在检查治疗中或可能出现一些难以避免的并发症、伴发症或难以预料的医疗意外发生,灌流过程中和治疗期间存在下列医疗风险,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甚至危及生命: 1.低血压,心力衰竭,心肌梗塞,心律失常,脑血管意外; 2.空气栓塞; 3.过敏反应; 4.寒战;多与低血容量环境温度过低有关。 5.溶血、出血; 6.发热和感染等; 7.凝血; 8其它: 三、特别提示: 本知情同意书文本部分中的打印部分内容为一般患者可能出现的情况,但是因为患者体质不同或病情特殊,可能还会出现一些特殊情况,如在“其他不良反应”条款中的手写内容,是医务人员针对每个具体患者做出的特别提示,请患者予以理解。 患者或代理人意见: 1.您对以上交待的问题是否理解; 2.您是否同意目前的治疗方案。 被告知签字以示负责,并承担医疗风险。患者签名:年月日 代理人与患者关系:代理人签名:年月日 签字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 主任:告知医师:年月日 1 第页

脑梗死临床路径2016

脑梗死临床路径 一、脑梗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急性脑梗死(ICD-10:I63)。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制定,中华神经科杂志;2015;48:246-257) 1. 急性起病; 2. 局灶神经功能缺损(一侧面部或肢体无力或麻木,语言障碍等),少数为全面神经功能缺损; 3. 症状或体征持续时间不限(当影像学显示有责任缺血性病灶时),或持续24 h以上(当缺乏影像学责任病灶时); 4. 排除非血管性病因; 5. 脑CT/MRI排除脑出血 (三)治疗方案选择依据。 《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脑血管病学组制定,中华神经科杂志;2015;48:246-257) 1.一般治疗:维持呼吸循环功能,监测控制体温、血压、血糖 2.改善脑血循环治疗: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如溶栓、血管介入、抗血小板、抗凝、降纤、扩容等方法 3.神经保护剂:结合患者具体情况选择 4.中医中药:结合具体情况选择 5.并发症处理:监测控制脑水肿及颅内压增高,必要时选择手术;癫痫防治;感染及褥疮防治、深静脉血栓防治; 6.早期营养支持及康复治疗 7.根据个体情况启动二级预防措施 (四)标准住院日为7-10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 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脑梗死疾病编码(ICD-10:I63)。 2. 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但在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路径。 (六)住院后检查项目。 1.必需检查的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小便常规; (2)肝功能、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脂、凝血功能、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丙肝、梅毒、艾滋病等); (3)胸部X线片、心电图; (4)颈部动脉血管超声;经颅多普勒超声(TCD) (5)颅脑CT,有条件的可行颅脑MRI+DWI(弥散加权成像)。 2.根据具体情况可选择的检查项目: (1)自身免疫抗体[抗核抗体(ANA)、可提取性核抗原(ENA)、抗中性粒细胞浆抗体(ANCA)等]、红细胞沉降率、同型半胱氨酸,纤维蛋白原水平、易栓检查、抗心磷脂抗体、维生素B12、叶酸。 (2)TCD发泡试验。 (3)超声心动图、动态心电监测、腹部B超(肝、胆、胰、脾、肾)。 (4)头颅磁共振:磁共振血管造影(MRA)、磁共振静脉血管成像(MRV)、灌注加权成像(PWI)等。 (5)头颈CT血管造影(CTA)、CT灌注成像(CTP)。 (6)数字减影血管造影(DSA)。 (七)选择用药。 根据《中国急性缺血性脑卒中诊治指南2014》,结合患者具体情况选择治疗药物。 1.溶栓治疗:可选择重组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剂(rtPA)或尿激酶。 2.抗血小板治疗:根据患者情况可选择阿司匹林/氯吡格雷等。 3.抗凝、降纤、扩容、神经保护、中药: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使用。 4.降低颅内压:可选择甘露醇、甘油果糖、呋噻米、高渗盐水和白蛋白等。 5.并发症治疗:根据患者具体情况选择抗感染、控制癫痫发作及预防深静脉血栓形成药物。

动静脉内瘘堵塞溶栓治疗知情同意书

动静脉内瘘(中心导管)堵塞溶栓治疗知情同意书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历号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医生已告知我患有动静脉内瘘堵塞,需要用进行动静脉内瘘溶栓治疗。 动静脉内瘘是尿毒症患者的生命线,内瘘通畅及有充足的血流量是透析质量的保证,动静脉内瘘堵塞危及患者的生命。尿激酶溶栓有望使阻塞血管再通,进而达到挽救动静脉内瘘而减少致残率及挽救生命等目的。 动静脉内瘘堵塞的溶栓最佳时间一般为3~6小时,一周以内均可进行,较之全身用药的静脉溶栓,动静脉内瘘堵塞溶栓为局部用药接触溶栓,所需药物剂量小,出血副作用少,疗效更显著。 治疗潜在风险和对策 医生告知我如下: 动静脉内瘘堵塞溶栓治疗可发生的一些风险,有些不常见的风险可能没有在此列出,具体的治疗方案根据不同病人的情况有所不同,医生告诉我可与我的医生讨论有关我治疗的具体内容,如果我有特殊的问题可与我的医生讨论。 1.我理解任何溶栓治疗都存在风险。 2.我理解任何所用药物都可能产生副作用,包括轻度的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 3.我理解此治疗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医生的对策: 动静脉内瘘堵塞溶栓治疗是具有风险性的,也并非是百分之百的有效治疗手段。尿激酶溶栓的最大危险是脑内出血转变,造成脑出血和全身出血。实施本医疗方案可能发生的医疗意外及并发症包括但不限于: 1)全身出血不止(包括穿刺部位出血、消化道出血、全身皮下出血);2)药物过敏;

3)溶栓并发重要脏器出血,如脑出血; 4)溶栓后栓子脱落并发重要脏器栓塞如肺栓塞、脑梗塞等; 5)溶栓无效,内瘘堵塞需重新做内瘘成型术; 6)增加医疗费用,尿激酶价格比较昂贵。 4.如果我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糖尿病、肝肾功能不全、静脉血栓等疾病或者有吸烟史,以上这些风险可能会加大,或者在术中或术后出现相关的病情加重或心脑血管意外,甚至死亡。 5.我理解治疗后如果我不遵医嘱,可能影响治疗效果。 特殊风险或主要高危因素 我理解根据我个人的病情,我可能出现未包括在上述所交待并发症以外的风险: 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和意外,医生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患者知情选择 ◆我的医生已经告知我将要进行的治疗方式、此次治疗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我关于此次治疗的相关问题。 ◆我同意在治疗中医生可以根据我的病情对预定的治疗方式做出调整。 ◆我理解我的治疗需要多位医生共同进行。 ◆我并未得到治疗百分之百成功的xx。 患者签名日期____年__月__日如果患者无法签署知情同意书,请其授权的亲属在此签名: 患者授权亲属签名与患者关系签名日期____年__月__日医生陈述 我已经告知患者将要进行的治疗方式、此次治疗及术后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风险、可能存在的其它治疗方法并且解答了患者关于此次治疗的相关问题。

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知情同意书

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 知情同意书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急性心肌梗死溶栓治疗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年龄:岁科别:床号:住院号: 患者患急性ST段抬高性心肌梗死,现发病小时,有以下溶栓适应征: 1)两个或两个以上相邻导联的ST段抬高(胸导联≥,肢导联≥),或病史提示急性心肌梗死伴左 束支传导阻滞,起病时间<12小时,患者年龄<75岁。 2)ST段显著抬高的心肌梗死患者年龄>75岁,经慎重权衡利弊仍可考虑。 3)ST段抬高的心肌梗死,发病时间已达12-24小时,但如有进行性缺血性胸痛,广泛ST段抬高者可 考虑。 无以下溶栓禁忌症: 1) 既往发生过出血性脑卒中,一年内发生过缺血性脑卒中或脑血管事件。 2) 颅内肿瘤。 3) 近期(2-4周)有活动性内脏出血。 4) 可疑主动脉夹层。 5) 入院时严重且未控制的高血压(>180/110mmHg)或慢性严重高血压病史。 6) 目前正在使用治疗剂量的抗凝药或已知有出血倾向。 7) 近期(2-4周)创伤史,包括头部外伤、创伤性心肺复苏或较长时间(10分钟)的心肺复苏。 8) 近期(<3周)外科大手术。 9) 近期(<2周)曾在不能压迫的部位的大血管穿刺术。 10)妊娠。 综上考虑可以对该患者进行溶栓治疗 溶栓治疗是治疗该病患的一种有效手段,它的目的是使梗死血管内的血栓溶解,恢复血流的再灌注,从而减轻心肌细胞的损伤。有报道溶栓治疗的成功率大约在50%左右,但此疗法也有其潜在的危险性,如继发出血(如脑出血,消化道出血、咯血、皮肤粘膜出血等)并可因此而危及患者的生命,另外还可能会诱发致命的再灌注心律失常、溶栓不成功或再闭塞等。 我已详细了解了我/我所患病情及溶栓可能带来的严重危险,但我/我还是决定进行溶栓治疗,如因此而发生出血、再灌注损伤并因此危及患者的生命,我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责任。 患者/法定监护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见证人签名:联系方式: 有效证件:有效证件号码: 我已详细了解了我/我所患病情及溶栓可能带来的严重危险,因此我/我决定拒绝溶栓治疗。 患者/法定监护人签名:日期:年月日

脑梗塞动静脉溶栓治疗指南及操作流程

脑梗塞动静脉溶栓治疗指南及操作流程 一、动、静脉溶栓总适应症 1、急性脑梗死; 2、发病4.5h内(选择全身静脉内溶栓),发病在4.5h-6h以内者(如怀疑为进展性卒中可延至 12h,基底动脉血栓可延至48h)选择动脉内局部介入溶栓; 3、年龄18-80岁; 4、脑功能损害的体征持续在一个小时以上,且比较严重(美国国立卫生研究院卒中量表NIHSS 在7~22分);如有明显瘫痪等神经定位体征者肌力低于IV级。 5、无明显意识障碍,神志不应差于嗜睡。但椎基底动脉血栓形成有意识障碍者,也可采用溶栓治疗。 6、脑CT无脑出血,未见明显的与神经功能缺损相对应的低密度病灶。或血管造影证实颅内血栓及部位。 7、家属同意。且患者或家属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动、静脉溶栓总禁忌症: 1、年龄>80岁; 2、血压>200/120mmHg;经治疗后,血压能降低到160/90mmHg左右者除外。 2、活动性内出血、颅内肿瘤、脑动脉瘤、脑血管畸形或近期发生脑出血者;体检发现有活动性出血或外伤(如骨折)的证据,近两周进行过大的外科手术。 3、神经系统症状核体征轻微(如肌力≤Ⅳ级)或病后症状体征明显改善者(如TIA); 4、口服抗凝药或出血素质者(INR>1.5,血小板计数<100,000/mm3 ); 5、严重心、肝、肾等实质脏器疾病。 三、动、静脉溶栓总体流程 有局灶定位体征患者 生化检查(血糖、出凝血全套、血常规、急诊九项、肌钙蛋白) 头部CT 低密度影或正常高密度影(缺血性卒中) (出血性卒中) 4.5h以内 4.5h以内 6h以内静脉溶栓常规治疗动脉溶栓(无禁忌症)(有禁忌症)(无禁忌症)动脉介入溶栓流程术前处理签署同意书、商讨溶栓药(尿激酶、爱通立)、通知介入室相关人员到位术前准备术前备药术前用药(备腹股沟区皮肤(尼莫通 NS250ml+胞二磷胆碱0.5 套尿套或停留尿管介入室已备有尿激酶 NS20ml+地塞米松5mg 碘试、左下肢留置 如rtPA则需取药)针、静脉推注泵)立即通知介入室、尽快送介入室术后处理术后处理:密切观察生命体征,血压控制在160/90mmHg或患者发病前水平为宜 24小时内绝对卧床24h,24h后复查CT 不用抗凝、抗血小板药测颅规、NIHSS评分q1hX6 24小时后观察足

心梗溶栓知情同意书

南郑区人民医院急性心肌梗死静脉溶栓知情同意书 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临床诊断:急性ST段抬高型心肌梗死() 治疗项目:溶栓治疗 患者知情要知:患者急性心肌梗死诊断明确,病情危重,随时有生命危险,目 前无明显溶栓禁忌证,溶栓是抢救生命的治疗,溶栓越早效果越好,需尽快溶 栓,开通梗死相关血管,挽救心肌和生命。 在溶栓过程中及溶栓后,可能会发生下列并发症: 1.引起出血并发症,严重可引起死亡,包括以下几种情况:①皮肤黏膜出血,牙龈出血,肉眼或镜下血尿或少量咳血、呕血;②消化道出血,大咯血,腹膜后出血;③出血引起的低血压状态或休克;④脑出血及相关并发症导致死亡。 2.过敏反应。 3.溶栓失败。 4.出现再灌注心率失常。 5.其他不可预知情况。 建议选择高再通率、低出血风险的溶栓药物(首选):□瑞替普酶 若无上述药物,可选择(次选):□尿激酶

患者、家属意见: 现已全面了解溶栓治疗知情同意书中内容,同意由贵院实施该项治疗,若 在执行治疗期间发生意外紧急情况,同意接受贵科的必要处理。 患者(或委托人)签字:;电话:;家属签字:;与患者关系:;电话:; 签字日期:年月日时 分 医师签字: 签字日期:年月日时 分 姓名性别年龄住院号 STEMI 溶栓适应症筛查结果 1.)严重的持续性胸痛/胸闷发作≥30分钟;是□否□ 是□否□2.)相邻2个或更多导联ST段太高在肢体导联≥,胸导联≥,或 新出现的完全性左(或右)束支传导阻滞; 3.)发病时间≤12小时;是□否□ 4.)年龄≤75岁;。是□否□ 5.)不能在120分钟内完成PCI。是□否□以上任何一项若为“否”,则终止筛查,不能选择溶栓治疗;若全部为“是”,请继续下列筛查; STEMI 溶栓禁忌症筛查结果01.)既往颅内出血史或未知部位的脑卒中史;是□否□ 是□否□02.)进6个月内有缺血性脑卒中发作(不包括小时内急性缺血性 卒中); 03.)中枢神经系统损伤、神经系统肿瘤或脑血管结构异常(如:是□否□

神经内科十种技术病种及临床路径题库

一、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 一、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 第一诊断为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ICD-10:I67.6)。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1.急性或亚急性起病,伴有或不伴有意识障碍。 2.临床表现多样,主要为颅内压增高、癫痫发作和神经功能缺损。 3.头颅CT直接征象和间接征象提示颅内静脉系统血栓,头颅MRV显示颅内静脉窦显影不良,DSA显示颅内静脉窦显影不良。 4.腰穿脑脊液压力增高,常规、生化检查能排除其他疾病。 5.排除良性颅内压增高等。 (三)选择治疗方案的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神经病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和《中国脑血管病防治指南》(中华医学会神经病学分会)。 1.抗血栓治疗: (1)抗凝: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或华法令(每日监测APTT、INR)。 (2)溶栓:尿激酶或r-TPA。 2.病因治疗:针对炎症性和非炎症性两类疾病进行治疗。 3.对症治疗: (1)降低颅内压。 (2)控制体温。 (3)防治癫痫。 (4)维持水电解质平衡。 (5)治疗感染。 (6)营养支持。 (四)标准住院日为2–4周。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67.6颅内静脉窦血栓形成疾病编码。 2.患有其他疾病,但住院期间不需要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临床路径流程实施。 3.无严重脑内出血及其他并发症和伴发疾病(恶性肿瘤、血液系统疾病、免疫系统疾病、

心、肺、肝、肾功能衰竭、外伤等)。 (六)住院期间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大便常规; (2)肝肾功能、电解质、血糖、血沉,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梅毒、艾滋病等)、血同型半胱氨酸、凝血功能、抗“O”、纤维蛋白原水平; (3)心电图、X线胸片; (4)腰穿脑脊液压力、常规生化、病原学检查等检查; (5)头颅CT平扫及增强扫描、头颅MRI和CTV/MRV。 2.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检查项目:肿瘤全项、抗核抗体、ENA、类风湿因子、蛋白C、蛋白S、抗心磷脂抗体、全脑血管造影(DSA)。 (七)选择用药。 1.尿激酶或r-TPA等溶栓药物(急性起病,病程相对较短患者)。 2.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及华法令(每日监测APTT、INR)等。 3.甘露醇、甘油果糖、速尿等(颅内压增高患者)。 4.对症治疗药物: (1)有癫痫发作者抗痫药物治疗。 (2)纠正水、电解质紊乱药物。 (八)出院标准。 1.病情平稳和神经功能缺损表现有所好转。 2.并发症得到有效控制。 (九)变异及原因分析。 1.原发疾病或并发症使病情危重,需转入ICU治疗。 2.住院期间感染(颅内或颅外)加重,需进一步抗感染治疗,从而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费用增加。 3.颅内压难以控制并有引起脑疝可能者需请神经外科协助诊治。 4.并发症加重者须进一步治疗,从而导致住院时间延长和住院费用增加。

急性心肌梗死临床路径

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临床路径 (2009版) 一、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STEMI)(ICD10:I21.0- I21.3)(二)诊断依据。 根据《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的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2001年)、2007年ACC/AHA及2008年ESC 相关指南 1.持续剧烈胸痛>30分,含服硝酸甘油(NTG)不缓解; 2.相邻两个或两个以上导联心电图ST段抬高≥0.1mv; 3.心肌损伤标记物(肌酸激酶CK、CK同功酶MB、心肌特异的 肌钙蛋白cTNT和cTNI、肌红蛋白)异常升高(注:符合前两 项条件时,即确定诊断为STEMI,不能因为等待心肌标志物检 测的结果而延误再灌注治疗的开始)。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及依据。 根据《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死的诊断与治疗指南》(中华医学会心血管病分会,2001年)、2007年ACC/AHA及2008年ESC 相关指南 1.一般治疗 2.再灌注治疗 (1)直接PCI(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以下为优先选择指征):

①具备急诊PCI的条件,发病<12小时的所有患者;尤其是 发病时间>3小时的患者; ②高危患者。如并发心源性休克,但AMI<36小时,休克<18 小时,尤其是发病时间>3小时的患者; ③有溶栓禁忌证者; ④高度疑诊为STEMI者。 急诊PCI指标:从急诊室至血管开通(door-to-balloon time)<90分钟。 (2)静脉溶栓治疗(以下为优先选择指征): ①无溶栓禁忌证,发病<12小时的所有患者,尤其是发病时间 ≤3小时的患者; ②无条件行急诊PCI; ③PCI需延误时间者(door-to-balloon time>90分钟)。 溶栓指标:从急诊室到溶栓治疗开始(door-to needle time)<30分钟。(四)标准住院日为:10-14 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ICD10:I21.0- I21.3急性ST段抬高心肌梗 死疾病编码; 2.除外主动脉夹层、急性肺栓塞等疾病或严重机械性并发症者; 3.当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诊断时,如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 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可以进入路径。(六)术前准备(术前评估)就诊当天所必需的检查项目。 1. 心电、血压监护;

VTE处理知情同意书

青岛市即墨人民医院 静脉血栓栓塞症预防性抗凝治疗知情同意书 科室床号住院号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 入院时间临床诊断 疾病介绍和治疗建议 静脉血栓栓塞症(VTE)是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血栓栓塞症(PE)在内的一组血栓栓塞疾病, 是遗传、环境及行为等多种危险因素共同作用的全身性疾病,是住院患者常见并发症和重要的死亡原因之一。 静脉血栓栓塞症除了可引起死亡的严重后果,也可以导致存活患者持续存在严重慢性并发症:深静脉血栓形成 后遗症和慢性肺动脉高压,严重影响患者的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有证据显示,如采取合适的预防措施,DVT 相对风险可降低50%~60%,PE相对风险可降低2/3。我们已对患者进行VTE风险和出血风险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考虑是否需要以及如何进行VTE预防。根据患者的病情变化,可能需要进行静脉血栓栓塞症的预防性 抗凝治疗。 医生已告知我经静脉血栓静脉血栓栓塞症风险评估,属于中高风险,建议进行抗凝治疗。 治疗潜在风险和对策 医生告知我抗凝治疗可能发生的一些风险,有些不常见的风险可能没有在此列出,具体的治疗方案根据 不同病人及疾病状态有所不同,医生告诉我可与我的医生讨论有关我治疗的具体内容,如果我有特殊的问题 可与我的医生讨论。 1.我理解任何治疗都存在风险。 2.我理解任何所用药物都可能产生副作用,包括轻度的恶心、皮疹等症状到严重的过敏性休克,甚至危 及生命。 3.我理解抗凝治疗可能发生的风险和医生的对策: 1)可能延长出血时间,不易止血,伤口、溃疡处或其它部位原出血加重,女性月经量增多; 2)出现胃肠道出血、颅内出血、鼻出血、血尿、眼部出血(主要是结膜出血)、齿龈出血、皮肤紫癜 瘀斑和其他如挫伤、血肿等出血性不良事件和出血术后并发症,严重者可能危及生命; 3)可能出现白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再生障碍性贫血等血液系统改变, 严重的甚至有生命危险; 4)胃肠道反应如腹痛、腹泻、消化不良、恶心、胃炎等;肝功能损害; 5)过敏反应如皮肤瘙痒、皮疹、支气管痉挛等,严重过敏反应可致呼吸困难、窒息等。 6)除上述情况外,本医疗措施尚有可能发生的其他并发症或者需要提前请患者及家属特别注意的其他 事项。 7)一旦发生上述风险和意外,医生会采取积极应对措施。 我明白在治疗中,在不可预见的情况下,可能需要其他附加操作或变更诊疗方案,我授权医师在遇有紧急 情况时,为保障患者的生命安全实施必要的救治措施,我保证承担全部所需费用。我明白在治疗开始之前, 我可以随时签署拒绝医疗的意见,以取消同意书的决定。

抗凝剂皮下注射护理规范专家共识

抗凝剂皮下注射护理规范专家共识 静脉血栓栓塞症(VTE)包括深静脉血栓形成(DVT)和肺血栓栓塞症(PTE)。抗凝治疗是临床上一致公认的VTE防治基础。本共识基于护理循证实践,从护理人员临床专业经验和患者感受及愿望出发,建立了规范的抗凝剂皮下注射操作流程,旨在使护理人员掌握正确的抗凝剂皮下注射技术,从而降低注射局部不良反应发生率,改善护理质量,提高患者用药依从性,保证抗凝治疗临床效果,促进医疗安全。 该领域护理专家根据近年临床实践,结合检索文献及相关m e t a分析,通过多次会议研讨,反复修改制订出《抗凝剂皮下注射护理规范专家共识》,旨在为实现抗凝剂安全注射规范化。 1、常用皮下注射抗凝剂

2、注射工具选择 抗凝剂注射针头越长,注射至肌肉层的风险越大。除预灌式注射器外,选择注射工具需根据个体体型、生理特点和抗凝剂剂型。对于儿童和消瘦患者,尽可能选择短型针头,捏皮注射时捏皮注射时严格把握进针角度和深度,以降低肌内注射风险。 3、适应证 VTE预防:大手术围手术期患者;存在VTE中、高危风险的卧床患者;高凝状态且物理预防措施无效患者。 VTE治疗:DVT伴有PTE;急性周围型DVT伴有血栓延伸;中央型和混合型DV;癌症相关血栓形成;口服抗凝效果欠佳的复发性VTE;肝硬化伴有门静脉血栓形成;急性脑静脉窦血栓形成;内脏静脉急性血栓形成。 其它治疗领域:急性冠状动脉综合征;弥散性血管内凝血;缺血性脑卒中;糖尿病肾病;由抗磷脂综合征、自身免疫病等因素引起反复自然流产等疾病的抗凝治疗。 4、知情同意 告知患者及家属抗凝治疗的潜在风险、对策和注意事项,耐心解答患者及家属的疑问,缓解其紧张、焦虑情绪。充分理解和尊重患方知情选择,知情同意后签署《抗凝治疗知情同意书》。 5、操作流程和步骤 5.1

股肿 (深静脉血栓形成) 临床路径

股肿(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中医临床路径 路径说明:本路径适合于西医诊断为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急性期患者。 一、股肿(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中医临床路径标准住院流程 (一)适用对象 中医诊断:第一诊断为股肿 西医诊断:第一诊断为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二)诊断依据 1.疾病诊断 (1)中医诊断标准: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行业标准《中医病证诊断疗效标准》 1)小腿深静脉血栓形成:腓肠肌疼痛肿胀,有挤压痛足背疼痛加重,胫足踝水肿。 2)髂股静脉血栓形成:起病急,发热,自臀部以下整个下肢水肿疼痛,大腿内侧股三角处有明显触痛,皮肤发白,重侧紫绀,皮温增高。慢性期,肿胀减轻,浅静脉扩张充映,皮肤增厚,小腿可出现色素沉着。 3)个别病例因血栓脱落引起肺栓塞时,则有胸痛,呼吸困难,咳嗽,咳血,面色紫绀,血压下降,甚至厥脱。 4)有长期卧床,久坐不动,外伤,产褥,盆腹腔手术,肿瘤或其他血管病史。 5)急性期白细胞总数增高,静脉血流图、超声多普勒、静脉造影有助诊断。 (2)西医诊断标准:参照1995年中国中西结合学会周围血管疾病专业委员会制订《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诊断标准》 1)发病急骤,患者胀痛或剧痛,股三角或小腿有明显压痛。 2)患者广泛性肿胀。 3)患者皮肤呈暗红色,温度升高。 4)患肢广泛性浅静脉怒张。 5)Homan’s征阳性。 2.疾病分期 (1)急性期:发病4周以内。 (2)慢性期:发病4周至3个月 3.证候诊断: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股肿(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诊疗方案”。

1)湿热下注:患肢明显肿胀,胀痛、压痛明显,皮肤暗红而热,浅静脉扩张,皮肤按之凹陷,伴有发热,口渴不欲饮,小便短赤,大便秘结,舌质红,苔白或黄腻,脉弦滑数。 2)痰湿瘀邪阻络:患肢疼痛、肿胀,皮肤发紫,活动后则甚,小腿部挤压刺痛,或见条索状物,按之柔韧或似弓弦;舌暗或有瘀斑,苔白腻,脉滑或沉迟。 3)肝气郁结证 胸腹壁有条索状物,固定不移,刺痛、胀痛,或牵掣痛,伴胸闷、嗳气等;舌质淡红或有瘀点、瘀斑,苔薄,脉弦或弦涩。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参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十一五’重点专科协作组股肿(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诊疗方案” 1.诊断明确,第一诊断为股肿(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 2.患者适合并接受中医治疗。 (四)标准住院日≤28天。 (五)进入路径标准 1.第一诊断必须符合股肿和下肢深静脉血栓形成的患者。 2.疾病分期属于急性患者。 3.患者同时具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期间不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可以进入本路径。 4.急性动脉栓塞、原发性盆腔肿瘤、淋巴性水肿、原发性下肢深静脉瓣膜功能不全等疾病患者,不进入本路径。 (六)中医证候学观察 四诊合参,收集该病种不同证候的主症、次症、舌、脉特点。注意证候的动态变化。 (七)入院检查项目 1.必需的检查项目 (1)血常规、尿常规、便常规+隐血 (2)肝功能、肾功能、血糖、电解质 (3)感染性疾病筛选(乙肝、丙肝、艾滋病、梅毒) (4)凝血功能+D-二聚体

深静脉血栓 DVT 预防知情同意书

骨科深静脉血栓(D V T)预防知情同意书 1.这是一份有关于深静脉血栓(DVT)预防治疗的告知书。目的是告诉您有关医生建议您进行的深 静脉血栓(DVT)预防相关事宜。请您仔细阅读,提出与本次治疗有关的任何疑问,决定是否同意进行治疗。 2.由于已知或未知的原因,任何深静脉血栓(DVT)预防都有可能:不能达到预期结果;出现并 发症、损伤甚至死亡等。您有权知道治疗的性质和目的、存在的风险、预期的效果或对人体的影响。在没有给予您知情并获得您签署的书面同意前,医生不能对您施行预防措施。在预防治疗实施前的任何时间,您都有权接受或拒绝本次治疗。 3.您的主诊医生:____________________你的经管医生是:____________________ 目前主要诊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深静脉血栓预防方案及相关风险: 4.1 基本措施: 术前:宣教改善生活方式,戒烟戒酒;控制血糖血脂,避免容量丢失;加强术前功能锻炼(股四头肌和臀中肌收缩练习,膝关节伸缩练习及下肢直腿抬高练习) 4.2 物理预防措施: □间断充气压力装置(IPCD) □ CPM机锻炼 □术后抬高患肢促进静脉回流 □术后功能锻炼(股四头肌,臀中肌收缩练习,膝关节伸屈锻炼及直腿抬高锻炼)无出血风险建议与药物联合应用(对于存在充血性心衰、肺水肿或下肢严重水肿、下肢存在缺血性疾病及既往发生深静脉血栓(DVT)病史或肺栓塞等,禁用物理预防措施) 4.3 药物预防措施: 药物类别:□普通肝素□低分子肝素□Xa因子抑制剂利伐沙班□维生素K拮抗剂(使用药物预防需注意药物应用的禁忌及药物的相互作用,有出血倾向的患者禁用药物预防),因为各种难以预测的因素,药物抗凝预防可能会导致出血危险) 4.4 预防性治疗后果: 疗效:①疗效可因人而异;②仍旧无法避免发生深静脉血栓(DVT)危险可能风险: 1)出血:牙龈、鼻子出血;伤口渗血、血肿;泌尿道、消化道出血;脑出血致瘫痪;大出血死亡等。 2)肺动脉栓塞:轻者可引起呼吸困难、胸闷胸痛等,重者可导致死亡。 3 ) 发热:甚至寒战、高热。 4)血小板减少等。 5 ) 过敏、皮疹等。 5.针对上述情况将采取的防范措施 基于深静脉血栓(DVT)防治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种并发症,我们将根据现代医疗规范,采取及时、有效、科学的防范措施,最大限度地保护病人安全,使治疗过程顺利完成。具体措施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初探周围血管病之静脉血栓临床路径

初探周围血管病之静脉血栓临床路径 (一)适用对象第一诊断为静脉血栓行保守或手术治疗 (二)诊断依据 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1.发病时以左下肢为多见,以患肢粗肿、胀痛及浅静脉曲张或扩张为主症,行走或站立时加重,有明显的手术等创伤史。 2.患肢肿胀变硬,凹陷性不明显,早期皮肤温度降低,患肢足背动脉搏动减弱。 3.超声波检查发现患脏静脉有阻塞。 4.当确诊为静脉血栓形成时,根据肢体肿胀范围,可判断病变的部位 (三)治疗方案的选择根据《临床诊疗指南-外科学分册,中华医学会编著,人民卫生出版社》: 一、非手术治疗 适用于周围型血栓,以及中央型和混合型血栓中病史超过7天、重要脏器有严重合并症、恶性肿瘤晚期、身体状况极差不能耐受手术的。 主要包括: 1、为防止发生肺栓塞,须绝对卧床、制动、禁止按摩2周以上。 2、患肢抬高:需高于心脏水平。 3、抗凝治疗:其作用在于防止血栓继续扩展和其他部位形成新血栓。常用抗凝剂有肝素、低分子肝素和香豆素类衍化物。 应用肝素时,需测定凝血时间调节剂量。用量过多可引起出血,如血尿、内脏出血等。一旦发生可用硫酸鱼精蛋白拮抗,必要时可输新鲜血。 香豆素类衍化物是一种凝血酶原抑制剂。其作用诱导期长,一般在用药后24~48小时起效。作用消失时间也长,并有药物累积作用,停药后要经过 4~10天作用才完全消失。凝血酶原值应维持在20~30%。常用香豆素类衍化物为华法林钠(Warfarin Sodium),根据凝血酶原时间调节剂量。香豆素类衍化物引起出血时,可用维生素K,必要时可输新鲜血。 肝肾功能不全及有出血倾向者,禁用抗凝疗法。

医用三氧自体血回输治疗知情同意书

医用三氧(臭氧O3 )自体血回输治疗知情同意书 O3治疗在国外尤其在欧洲临床应用已有近50年历史,现主要应用于脑中风、风湿免疫性疾病、关节软组织疾病、创伤、溃疡的愈合及抗自由基防衰老治疗。北京301医院、宣武医院、山东省立医院、西安西京医院、广州南方医院等各大医院已普遍开展。实践证明,O3自体血回输疗法是一项安全、有效、无毒副作用、先进的治疗方法。 1.脑中风的病人由于脑组织缺氧和代谢的降低,细胞膜上ATP依赖性钠钾通道关闭,导致大面积水肿发生,通过O3自体血回输治疗后,患者血中ATP含量明显升高。ATP 通过血液循环到缺血、缺氧脑组织,钠钾通道迅速恢复活性,正常运转,进而使细胞内外离子失衡得到纠正,迅速消除由于脑组织局部供氧不足而引起的水肿,从而避免斑痕的产生,而脑组织水肿和斑痕的形成是产生偏瘫的主要原因。 2. O3与血液混合后可生成氧气和过氧化氢。过氧化氢作为一个重要信使能激活人体自身免疫系统,从而引发一系列化学反应,诱导出多种生物活性因子,重建人体自身被破坏的免疫系统。 3. 患者血液经过O3处理后,在红细胞膜上发生了轻微的过氧化反应,使细胞膜的可塑性和通透性增强,从而使膜的流动性增加。此外,随着膜表面的负电荷增加,细胞的沉降率也随之降低,同时,血浆黏稠度随之大大降低。 O3 自体血回输治疗中风的机理是多方面的,主要是该治疗能大大提高血氧饱和度,改善血液循环,激活红细胞代谢,提高人体的组织活性,使组织的供氧状况得到改善。同时恢复细胞功能,使以前缺氧的氧代谢变得更有效。O3能改善血液的结构以及在动脉和静脉中的流动方式,增加红细胞的弹性,从而提高了血液通过毛细血管的能力,并增加身体组织的氧气供应。O3还能改变血液中血小板的聚合方式,在有血栓的地方生成过氧化氢,改变血栓的发展,使血栓解体。O3能氧化并去除黏附在血管壁上的色斑等脂肪物质,增加血管弹性。这些作用都有利于脑中风的治疗与康复。 O3自体血回输疗法(MAH):用静脉穿刺针自您外周静脉中采取50-150ML全血,流入特制密闭的一次性采血袋中(袋中加有抗凝剂),用一次性注射器从O3发生器上抽取浓度为35-55mg/L的O3和医用纯氧混合气体,通过滤膜注入采血袋中与全血充分混合后,将自体全血回输入您体内。整个过程约需20分钟。除静脉穿刺疼痛及偶有晕针外,一般无明显不适反应。该治疗隔天一次,七次为一疗程。 禁忌证:G-6-PD缺陷(俗称蚕豆病);甲状腺功能亢进。 本人已认真阅读了以上内容,已了解O3自体血回输治疗的目的、过程以及本同意书全部内容的含义。经过慎重考虑,本人自愿接受O3自体血回输治疗,并与本医院共同承担治疗过程中出现的风险。 患者或患者代理人签名:代理人与患者的关系:年月日时

静脉溶栓标准

静脉溶栓入选/排除标准 rt-PA静脉溶栓入选/排除标准 1、纳入标准 住院患者年龄18-80岁 临床诊断为缺血性脑卒中,并引起可评估的神经功能缺损(如语言、运动功能、认知的损害、凝视障碍,视野缺损或/和视觉忽视)。缺血性卒中定义为突然发生的急性的局灶性的神经功能缺损,推测原因为脑缺血,CT除外出血 在症状出现3小时内开始溶栓治疗。 卒中症状持续至少30分钟,治疗前无明显改善。症状必须和全脑缺血(如晕厥)、癫痫或偏头痛有明显区别。 依据参加研究所在国的法律,患者同意接受溶栓治疗,并对病史数据的采集保存和随访过程知情同意 愿意并有能力遵循研究方案。 2、排除标准/禁忌症 CT检查发现高密度病灶(出血)、明显的占位效应伴中线移位(梗塞范围大)、急性低密度病灶或脑沟消失>MCA供血范围的1/3、颅内肿瘤、动静脉畸形或蛛网膜下腔出血征象 昏迷或临床评估(如NIHSS >25)和/或其它合适的影像学证实为严重卒中发病时伴有癫痫发作 3月内有过卒中史 发病前48小时内应用肝素,并且aPTT超出实验室正常值的上限 既往有卒中史且合并糖尿病病史 血小板计数 <100,000/mm3 积极的降压治疗后高血压仍未得到控制。未控制的高血压是指间隔至少10分钟,重复3次测得的收缩压 >185mmHg或舒张压>110mmHg 血糖 <50mg/dl(2.7mmol/l)或>400mg/dl(22.2mmol/l)目前或既往6个月内有显著出血性疾病 患者在口服抗凝药物(如华法令),INR >1.5 已知有颅内出血病史或怀疑颅内出血(包括蛛网膜下腔出血) 妊娠期或哺乳期者 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损害的病史(如肿瘤、动脉瘤、颅内或脊髓手术) 出血性视网膜病,例如糖尿病(视觉障碍可能提示视网膜出血)或其他出血性眼部病变 细菌性心内膜炎、心包炎 延长的或外伤性心肺复苏( >2min), 过去10天内分娩或近期非压力性血管(如锁骨下静脉或颈静脉)的穿刺急性胰腺炎 已证实的溃疡性胃肠疾病(3个月内) 动脉瘤、动静脉畸形。 具有增加出血危险性的肿瘤 严重的肝脏疾病,包括肝衰竭、肝硬化、门脉高压、食管静脉曲张和活动性肝炎。 过去十天有大手术或严重创伤、颅脑外伤史 对阿替普酶活性成分或其他组成成分过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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