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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目录

前言-----------------------------------------------------------------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引用标准----------------------------------------------------------- 3术语和定义--------------------------------------------------------- 4职责---------------------------------------------------------------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6 检查与考核---------------------------------------------------------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一级动火工作票--------------------------------- 附录A(规范性附录)二级动火工作票---------------------------------

前言

本标准的编制原则和要求符合企业标准体系的国家标准(GB/T15496—15498)、GB/T1.1《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DL/T800—2001《电力企业标准编制规则》、DL/T600—2001《电力行业标准编写基本规定》。

本标准的起草部门: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的归口管理及解释部门:安全监察部

本标准起草人:

本标准审核人:

本标准审定人:

本标准批准人: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工作的内容与方法、检查与考核。

本制度适合于国电吉林江南热电有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工作。

2引用标准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DL408—199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电力线路部分)

DL5027—1993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GB/T800—2001 电力行业标准编制规则

DL/T600—2001 电力标准编写的基本规定

电安生[1994]227号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基础管理标准(火电)

3术语和定义

3.1动火工作系指焊接、气割和其他一切明火工作(包括使用电炉烘烤、喷灯工作等)。

3.2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

3.3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以及禁止明火区。

4职责

4.1安全监察部门是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行使消防监督、检查、考核的权力,

负责对各单位的消防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4.2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动火作业进行监督、检查,安监人员对违章动火作业应及时检

查、制止。对违反《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违章行为提出考核意见。

4.3安全监察部门对危险部位的动火作业,可以要求消防人员到现场监督。

4.4各部门(分场)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4.5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4.5.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4.5.1.1工作的必要性和期限。

4.5.1.2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

4.5.1.3安全地进行动火工作。

4.5.1.4动火工作负责人、执行人、监护人、许可人合格。

4.5.2运行许可人应对下列事项负责

4.5.2.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4.5.2.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绝。

4.5.2.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并和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检查安全措

施是否已正确地执行。

4.5.3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4.5.3.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4.5.3.2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4.5.3.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5.3.4负责联系化学分场检测人员并提供动火分析的取样点。

4.5.3.5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4.5.3.6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4.5.3.7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5.4消防监护人应负责

4.5.4.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

4.5.4.2检查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完善和正确,现场可燃气体和可燃液体的挥发物含量或

粉尘浓度经检测符合要求,并在动火工作票签字确认。

4.5.4.3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火情及时扑救。

4.5.4.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5.5动火执行人职责

4.5.5.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

4.5.5.2按本工种规定的防火安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

4.5.5.3全面了解动火工作任务和要求,并在规定的范围内执行动火。

4.5.5.4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清理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4.5.6检测人员应负责

4.5.6.1对其分析手段和结果负责。(燃油气含量≤0.2%,煤粉尘≤20g/m3,氢气含量≤

3%)

4.5.6.2要亲临现场,按动火所在部位负责人提供的取样点逐一取样分析,在动火工作票

上如实填写取样时间,分析数据及结论后签字。

4.5.6.3分析过的样品,要保留到该项动火作业结束。

4.6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或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

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5管理内容与办法

5.1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

5.1.1凡涉及动火工作的各级人员,应熟知本管理标准并结合安全生产常识每年考试一

次。

5.1.2对认真执行本管理标准且成绩显著者,将给予表扬、奖励或记功。对违反或不执行

本管理标准者,按情节轻重和实际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1.3动火工作系指焊接、气割和其他一切明火工作(包括使用电炉烘烤、喷灯工作等)。

5.1.4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动火工作时,必须执行动火工作管理标

准。

5.1.5根据火灾“四大”原则,动火工作分为二级(“四大”指发生火灾危险性大、损失

大、伤亡大、影响大)。

5.1.5.1一级动火区:

a)油区及油库围墙内。

b)油码头引桥岸端以内。

c)输油、燃油系统及与油系统相连接的汽管道。

d)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围墙内。

e)危险品仓库及汽油站内。

f)液化气站内。

g)变压器、蓄电池室、电缆间、电缆沟、电缆隧道、电缆竖井及电缆支架上有可能引燃电缆的动火作业。

h)锅炉制粉系统,指锅炉的粉仓内、粉仓上方明火作业有可能造成粉尘爆炸的、绞龙、细粉分离器等区域、除此之外的锅炉制粉系统列为二级动火区域(确无积粉或设备解体后确无粉尘飞扬者可不开动火工作票)。

i)汽轮机油系统。

j)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生产现场加油站。

k)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容器及与此连接的系统和辅助设备。

5.1.5.2 二级动火区:

a)与油系统能断开或加堵板隔离的汽管道。

b)油管道支架及其支架上的其他管道。

c)氢系统管道及氢冷发电机上下周围30 米范围内。

d)有可能造成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包括电缆)附近的动火工作。

e)控制室、调度室、档案室、计算机室、通讯机房及各种电子间。

5.2动火工作票的填写

5.2.1动火工作票应一事、一地办理,不得兼办。要用钢笔或碳素笔填写,应字迹清楚、

内容正确,不得涂改。

5.2.2“动火工作负责人”栏的填写,工作监护人即为动火工作负责人;一个工作组动

火,应将该工作组的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应将总工作负责人姓名填入此栏。

5.2.3“班组”栏,一个班组检修,班组栏填写工作班组全称;几个班组进行综合检修,

则班组栏填写检修单位。

5.2.4“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栏应写明具体的动火工作地点,应标明设备名称。

5.2.5“动火工作内容”栏应写明具体的设备动火工作内容。

5.2.6“申请动火时间”栏应写明计划完成该项动火工作所需要的时间。一级动火工作

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二级动火工作票的有效时间不得超过48小时。

5.2.7“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措施应完整。

5.2.7.1凡动火工作需运行人员做隔离、冲洗等防火安全措施的,则将措施填写在此栏内;

否则填写“无”;严禁此栏为空。

5.2.7.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确已隔断所采取的安全措施。

5.2.7.3核实检修提出的防火和灭火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

5.2.7.4考虑动火设备周边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

5.2.8“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栏的内容措施应详细完整

5.2.8.1动火工作需要的工器具使用、放置措施,如氧气、乙炔瓶分开放置,相距不小于

8米。

5.2.8.2动火设备与易燃易爆物品的隔离措施。

5.2.8.3根据现场可燃物配备正确的灭火器材的措施。

5.2.8.4现场防火监护措施。

5.2.8.5工作完毕后,清理现场遗留火种的措施。

5.2.9“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工作许可人填写,应填写“运行应采取

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隔离后的安全措施情况。

5.2.10“动火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已做完”栏:由动火负责人填写,应填写“动火应采取

的安全措施”栏内提出安全措施在现场的落实情况,以及现场防火和灭火的安全措施情况。

5.2.11“应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已符合要求,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

尘浓度测定合格”签字栏:由化学测量人员测量后在检测栏上签字确认;动火监护人在经过上述检查确认后,在消防监护人签字栏上签字确认。

5.2.12“允许动火时间”栏:由值长填写。填写时,应根据动火现场的实际情况、动火

设备的隔离情况,以及防火和灭火的准备情况,决定是否准许动火。

5.2.13“结束动火时间”栏:由值长填写。动火工作结束后,应检查动火现场的工作确

已结束,现场确已清理干净,工作班成员确已撤离现场,无遗留火种,方能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5.3动火区域的测量

5.3.1动火申请部门在办理动火工作票前, 应根据动火地点、动火设备有无易燃易爆介质

决定是否需要对动火区域进行测量。若需要测量,应主动与化学分场检测部门联系

安排检测工作。

5.3.2测量人接到通知后,对现场指定地点或设备进行测量,并根据测量结果和标准确定

是否准许动火作业。

5.3.3对动火工作票中的粉尘、可燃气体、氢气的检测规定如下:

a)在粉尘浓度大的场所,须在测定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进行动火作业,粉尘浓度的检测由安监部门组织进行(煤粉尘不大于20 克/立方米)。

b)在油区内、油码头引桥端以内、油系统的设备和管道、汽油站内、液化气站内、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储存或储存过可燃(易燃)气体(液体)的容器及其连接设备等处,须在测定可燃气体浓度合格后,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进行动火作业,对可燃气体浓度的检测由消防人员进行(原油气含量不大于0.2%)。

c)在氢气系统、制氢站内、氢冷发电机周围10 米以内等处,须在测定氢气浓度合格后,方可办理动火工作票手续,进行动火作业,对氢气浓度的检测由化学专业负责安排人员进行(氢气含量不大于3%)。

5.3.4一、二级动火工作在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安全措施。测定可燃气体、易燃

液体的可燃挥发物含量或粉尘浓度合格,并经安全监察部消防专责认可、签字,方可重新动火。

5.3.5一级动火工作的过程中,应每隔2 至4 小时测定一次现场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

燃挥发物含量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当发现不合格或异常升高时应立即停止动火,在未查明原因或排除险情前不得重新动火。

5.4动火工作必须按照下列原则认真执行:

a)有条件拆下的构件,如油管、法兰等,应拆下移至安全场所动火。

b)可以采用不动火的方法代替而同样能够达到效果时,应采用代替的方法处理。

c)尽可能地把动火的时间和范围压缩到最低限度。

5.5遇到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a)油船、油车停靠的区域。

b)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c)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并通大气前。

d)风力达五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e)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f)动火工作票的审批手续和安全措施不全,动火许可手续未办。

g)生产现场突发事故,处理过程中,涉及动火系统、设备时。

5.6动火工作票的签发和审批

5.6.1一级动火工作票签发和审批流程

一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部门专工以上人员签发,由工作许可人(值长或单元长以上人员)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由动火监护人填写动火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公司安监部负责人和消防专责审核安全措施;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

准。

5.6.2二级动火工作票签发和审批流程

二级动火工作票由申请动火班组班长或技术员签发,由工作许可人(运行班长及以上人员)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由动火监护人填写动火应采取的安全措施,安监部门消防专责审核安全措施;由公司值长或单元长批准。

5.6.3签发、审批注意事项

5.6.3.1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应考试合格,工作票签

发人应经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并书面公布,报公司安监

部备案。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

5.6.3.2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

5.6.3.3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5.6.3.4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在开动火工作票同时应开对

应的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编号执行工作票编号要求。

5.6.3.5动火工作票应一式两份,一份由动火执行人收执;一份由运行许可人收执。动火

工作终结后应将前二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保存在动火部门(一、

二级动火票格式见附件1、附件2)。

5.7动火工作票的执行

5.7.1动火工作票的生成

动火工作负责人根据动火地点及设备,对照动火级别的划分来选择使用动火工作票种类,并负责填写动火工作票。填写内容包括工作负责人、班组、动火地点及设备名称、动火工作内容、申请动火时间、检修应采取的安全措施。

5.7.2动火工作票的签发

动火工作负责人填票,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应对票面内容认真审核,要考虑动火工作的必要性、动火工作的安全性、工期的合理性,发现有误,返回给工作负责人,重新进行填写,确认无误后签发动火工作票。如果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填票时,动火工作票签发人还应将动火工作票全部内容向工作负责人交待清楚。

5.7.3动火工作票的审核

5.7.3.1运行许可人审核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运行许可人接到动火工作票后应审核动火区域的可燃气体或粉

尘浓度的测量结果是否合格,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安全隔离,然后填写运行应采取的安全措施,确认措施实施后签名。一级动火工作票由公司值长或单元长及以上人员许可;二级动火工作票由运行班长及以上人员许可。

5.7.3.2公司安监部负责人和消防专责审核

公司安监部负责人和消防专责应审核动火现场是否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设施,现场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的测量结果是否合格,是否违反《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及其它规章制度等,审核无误后签名。一级动火工作票由

安全监察部门负责人审核;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安全监察部消防专责审核。

5.7.4领导批准

一、二级动火工作票批准人根据工作需要及现场实际情况对动火工作进行批准。一级

动火工作票由公司分管生产的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二级动火工作票由公司值长或单元长批准。

5.7.5动火许可

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公司消防专责检查现场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善,动火设备、区域是否与运行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可靠隔离,测定可燃气体或粉尘浓度是否合格,配备的消防设施和采取的消防措施是否符合要求等,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认无问题后方能许可动火作业。

5.7.6动火开工

经检查动火现场的安全措施正确和完善,消防设施配备充足,明火试验完毕合格后,方能办理允许动火手续。

5.7.7动火现场的监护

5.7.7.1一、二级动火在首次动火时,各级审批人和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均应到现场检查防

火安全措施正确完备,测定可燃气体、易燃液体的可燃挥发物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要求,并在监护下作明火试验,确无问题后,方可动火作业。

5.7.7.2一级动火区需要审批人亲自到现场:

a)存放或曾经存放过易燃易爆物质可能产生可燃气体的容器和粉仓内。

b)氢罐、氢气管道、轻重油母管、油罐、油槽等。

c)液化气槽、液化气管道。

5.7.7.3一级动火时,动火部门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消防队人员应始终在现场监护。

5.7.7.4二级动火时,动火部门应指定人员和消防队人员始终在现场监护。(专业安全员

必须到现场监护)。

5.7.8动火间断、延期、终结

5.7.8.1动火工作间断后、次日动火前,必须重新检查防火和灭火等安全措施,并测定可

燃气体或粉尘浓度,合格后方可重新动火。

5.7.8.2动火工作需延期时,必须重新履行动火工作票手续。

5.7.8.3动火工作结束后,工作负责人应组织清理工作现场,不得遗留火种,检查确认无

误后,带领工作班成员撤离现场,由动火执行人、公司消防专责、工作负责人共同到现场验收,合格后办理动火工作票终结手续。

6其他

6.1外单位人员进行动火工作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公司有关人员,按动火等级履

行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

6.2与运行设备无关的动火工作,亦应严格执行《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

7检查与考核

7.1本制度的执行情况由公司安全监察部负责检查与考核。

7.2依据本制度和公司经济责任制相关规定进行考核。

附件1: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

附件2: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工作票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新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检修工作票的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确保安全生产,在执行国家行业标准《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基础上,特制定本制度(以下简称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热力)机械工作票、电气工作票、热控工作票、动火工作票的内容、填写、使用和管理等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国国电集团公司直属、全资、控股发电企业。 第二章职责 第四条企业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贯彻落实《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发电企业工作票管理制度》。 第五条各企业安监部门对本企业工作票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考核。

第六条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一)工作必要性。 (二)工作是否安全。 (三)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四)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五)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第七条工作负责人(监护人)职责 (一)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二)结合实际进行安全思想教育。 (三)监督、监护工作人员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四)检查工作票中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和值班人员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现场实际条件。 (五)工作前对工作人员交代安全措施、危险点分析及注意事项。工作中及时制止工作人员的任何违章行为。 (六)工作班人员变动是否合适。

动火工作票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 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 为了规范现场动火管理工作,提高动火安全监控水平,使动火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避免发生火灾事故,保障动火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定了动火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本办法适用于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工作 2、术语 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3、管理职能 1、安生部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消防培训;消防监督、检查;动火作业监督、检查;对特别危险部位的动火作业,消防负责人始终在现场监督。 2、安生部是公司动火管理的归口部门,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火作业的签发、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运行、检修是动火作业的许可与执行部门。 4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2)、工作的必要性; (3)、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4)、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6、检修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7、消防人员应负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 (2)监督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动火工作的安全管理,规范动火作业程序,防止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消防法》和《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和有关规程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1.2 本实施细则所指动火作业,系指在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1.3 本实施细则适用于徐州协鑫环保能源有限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1.4 公司系统所有生产及与生产相关人员必须熟悉并严格执行本细则。 2 填用动火工作票一般规定 2.1 动火工作票种类 2.1.1 一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1) 2.1.2 二级动火工作票(见附录2) 2.2 填用动火工作票的工作 ,应填用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区是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1)油罐油箱(轻柴油、汽轮机油、各类润滑油)、卸油站、油泵房、污油池等油区围墙或围栏内、锅炉燃油系统;2)汽轮机油系统;3)电缆层(间)、电缆沟道(竖井)、蓄电池室; 4)所有衬胶、涂磷的防腐设备内;5)脱硝系统储氨、输氨系统2米内;6)其他需要纳入一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应填用二级动火工作票。 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区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1)一级动火区域以外的充油设备及系统;2)垃圾池 3)机组汽机房(非一级动火范围);4)电气、热工在油库进行有关电气方面的试验操作;6)化学酸系统;7)油管道支架及支架上的其它管道;8)控制室、计算机房、工程师站、通讯机房、电子设备间、档案室、电气保护间;9)动火地点有可能火花飞溅落至易燃易爆物体附近的;10)有防腐易燃材料的区域;11)脱硝系统储氨、输氨系统2米以外10米以内的区域;12)其他需要纳入二级动火管理的部位。 ,严禁动火: a.油车停靠的区域; b.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c. 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未清理干净前; d.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e.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2.3 动火工作票的填写、签发与审批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新版)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 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refers to ensuring the smooth and effective progress of social and economic activities and production on the premise of ensuring social and personal safety. (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文字可以自由修改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最新版) 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动火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3.1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3.1.1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对于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重点防火措施。其包括: (1)加油站、油库围墙以内,锅炉燃油系统及燃油管路周围5米及以内; (2)油罐、油泵房、及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和油管道直接连接的蒸汽管道;油罐、油池、油站和距油罐、油池5米及以内场所; (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 (4)小型油库及油处理室内; (5)制氢站围墙内及距氢气系统(含氢管道、氢气瓶、阀门、法兰等)10米以内;

动火作业提及管理制度

靖江市伟林气体有限公司动火作业提级管理制度为进一步贯彻落实《江苏省安监局关于印发加 强化工企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苏安监(2016)132 号)以及《市安监局关于对动火作业提及管理的通知》(泰安监(2016)126 号)通知文件要求,加强我公司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根据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决定,提出以下制度: (一)坚决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指导意见》(苏安(2016)19 号),明确我公司负责人夏伟林为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组织修订完 善动火作业安全管理制度,强化动火作业的风险管控,扎 实开展作业人员的技术培训,严格动火作业许可票证管 理,坚决杜绝违章违规动火作业行为。 (二)在动火作业管理制度内必须做到“三个明确” :企业必须明确固定动火区和禁火区域范围,明确涉及一级和特 殊动火作业的易燃易爆场所以及动火作业分级的具体标准 要求,明确动火作业许可票证审批部门和责任人,加强动 火作业器具管理,完善相关管理制度,落实管理责任,杜 绝擅自动火行为,凡是未经动火作业审批或动火作业票证 失效的,一律不得借领动火作业器具。 (三)实行动火作业提级审批。公司特殊作业提级为总经理夏伟林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提级为安全副总夏君臣;二级

动火作业提级为安全员朱寒松审批。节假日不能安排一级和特殊动火作业,如确需动火作业,应向西来镇安监报备并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四)加强动火作业现场安全管理。动火前必须制定方案,强化动火风险分析.依规检测检验.清理作业现场.检查应急装备和救援器材,确保动火作业安全管理方案及措施落实到位。涉及特殊动火作业的,安全副总必须到现场监督作业,检查作业风险分析情况.作业现场易燃易爆物品的清理和处置情况,以及应急处置情况,必要时可请兼职消防队到现场监护。涉及一级或特级动火作业的实行全程录像,要求“一票一录” ,动火作业录像至少要保留三个月。五)加强动火作业队伍建设,各部门须配合实施动火作业所必须的风险分析.应急处置人员。器材设备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上岗证,并保持人员稳定。 靖江市伟林气体有限公司 2016 年09 月01 日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工作票、操作票管理办法 1 总则 1.1本办法规定了北疆发电厂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方法及管理要求等。 1.2本办法适用于北疆发电厂生产管理部门、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对工作票、操作票的使用及管理。 1.3 本办法依据《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电气部分)、《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编制。 1.4 本办法未尽事宜执行1.3条各规程规定。 2 管理职责与分工 2.1 安健环室负责全厂工作票和操作票的监督管理工作。 2.2 各生产部门、生产外包单位、建材公司负责本部门工作票、操作票的实施操作及日常管理工作。 3 管理内容与要求 3.1 工作票操作票的格式 3.1.1 工作票包括:电气第一种工作票(附录A)、电气第二种工作票(附录B)、一级动火工作票(附录C)、二级动火工作票(附录D)、热力机械工作票(附录E)、热控工作票(附录F)工作联系单(附录G) 3.1.2 操作票包括:倒闸操作票(附录H)、热机(机械)操作票(附录I)、电气倒闸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J)、热机(机械)操作票危险点分析卡(附录K)、电厂热机检修工作停送电联系单(附录L)、定期切换试验卡(附录M)。 3.1.3 工作票、操作票专用标准章式样(附录N、O) 3.2 工作票、操作票执行人安全职责 3.2.1 工作票签发人职责 3.2.1.1 工作必要性。 3.2.1.2 工作是否安全。 3.2.1.3 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3.2.1.4 所派工作负责人和工作班人员是否适当和足够,精神状态是否良好。 3.2.1.5 经常到现场检查工作是否安全地进行。 3.2.2 工作负责人职责 3.2.2.1 正确安全地组织工作。 3.2.2.2负责组织参加该项工作的所有成员进行危险点分析,并结合实际工作进行安全培训;工作开始前必须对工作班成员交代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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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1 动动火火工工作作票票管管理理制制度度实实施施细细则则 1管理目的 本细则贯彻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规定,加强了生产现场 的消防管理,防止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确保生产场所内的人身和设备安全事故。 2 管理责任体系 2.1主管安全副厂长 2.1.1负责审批本细则 2.1.2批准动火工作票 2.1.3监督检查执行本细则的有效性,审核本细则执行的检查情况报告 2.2安健环部经理 2.2.1是本细则负责人。 2.2.2负责审核动火工作票。 2.2.3负责组织实施本细则并检查本细则的执行情况。

2.2.3提出实施和完善本细则的建议和报告,根据分管安全副厂长的受权修改本细则。 2.2检修维护部、运行部经理: 2.2.1是本细则执行人。 2.2.2 按照要求,认真落实。 2.2.3 负责收集本细则的反馈意见,并定期提出修改意见。 2.3安健环部消防主管 2.3.1确定厂区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场所,明确重点防火部位或禁火场所消防责任人及职责,监督检查有 关消防责任人履行职责、执行本细则的情况,及时向安健环部经理汇报。 2.4 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及各级审批人员 2.4.1 审核该项工作是否必要 2.4.2 动火工作票上所列防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和完备。 2.4.3 动火工作负责人是否合适 2.5运行许可人 2.5.1 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5.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2.5.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2.6工作负责人 2.6.1 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6.2 负责实施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2.6.3 检查运行所采取的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6.4 组织、指导工作班成员正确地、安全地进行动火工作。 2.6.5 负责动火工作间断或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2.6.6在密闭空间动火应保证通风或强制通风,以便空气流动;动火人员佩带防护用品。 2.6.7杜绝非动火作业人员动火。 2.7 消防监护人 2.7.1 负责配备必要的和足够的动火现场所需的消防器材及设施。 2.7.2 负责测定或指定专人测定动火现场的可燃气体、可燃液体的可燃蒸汽含量或粉尘浓度,不满足安全要求时,禁止动火。 2.7.3 始终监视动火现场的状态,防止火警发生,一但失火应及时扑救。 2.7.4 动火间断或终结时检查现场有无残留火种。 2.8 动火执行人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 1

动火工作票管理细则(GHFD-03-TB-14/XD)

文档仅供参考 -04-01 发布 -04-01 实施

细则控制表

1 目的 加强生产现场的消防管理,防止发生人为火灾事故,特制定此细则。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神华国华西来峰发电厂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3 引用标准及关联子系统 3.1引用标准 3.1.1《安全生产法》 3.1.2《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3.1.3《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3.1.4《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3.1.5《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 3.1.6《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3.2关联子系统 无 4 专用术语定义 防火重点部位: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危险场所:火力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乙炔发生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等。 禁火区域:防火重点部位及危险场所均为禁火区。 5 执行程序

5.1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或检修作业时可能产生火焰、火花、灼热表面,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5.1.1控制室、油区、集中油库、运输和储油容器、用油设备、乙炔容器、危险品库、化验室、各类油泵房内。 5.1.2内装化学物品,有可能经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器、电缆夹层、竖井、电缆隧道和电缆沟道内、输油管道等。 5.2由于动火地点、动火作业对象不同,存在火灾危害程度也不一样,因此采取的安全措施及审批手续都应有所区别。根据危害程度,分为一级和二级动火工作票。 5.2.1使用一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1.1燃油储存区域,输(回)油管道及输油设备2米及以内区域。 5.2.1.2汽轮机、发电机润滑油系统、密封油系统,空压机润滑油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1.3距易燃易爆及可燃气体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2米及以内区域。 5.2.1.4锅炉燃油及原煤仓至锅炉炉膛燃料系统2米及以内区域。 5.2.1.5变压器、电缆间、隧道、竖井区域。 5.2.1.6脱硫系统吸收塔及烟道2米及以内区域。 5.2.2使用二级动火工作票的部位及场所: 5.2.2.1距易燃易爆及可燃气体系统的设备、管道、阀门、法兰外2-10米区域。 5.2.2.2煤场、输煤系统、电气电缆设备周围5米及以内区域。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潞宝集团 安全作业票证管理制度 为执行好《化工企业厂区作业安全规程》,规范九项作业票证的办理使用,结合本企业工作特点,特制定本规定。 一、《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的管理制度: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集团公司机动部负责管理。根据设备检修项目要求,应制定设备检修方案,落实检修人员、检修组织和安全措施。 、检修项目负责人须按检修方案的要求,组织检修任务人员到检修现场,交待清楚检修项目、任务、检修方案,并落实检修安全措施。检修前,必须对参加检修作业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 、设备计划检修的项目(大、中、小)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并在《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填写检修项目、地点、时间和检修要求,将一、二联交检修施工单位,施工单位持《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到设备所在单位办理相应的工艺处理。由技术部或主管领导负责编制工艺处理措施和签字。岗位主操作人员负责落实执行工艺处理的内容后,方可交出《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机动部监督执行。 、 、计划外零星检修和抢修项目,由设备所在单位下达《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工艺处理措施由设备所在单位工艺技术人员或主管领导制订。工艺处理措施由岗位主操作工执行,单位负责人监督执行。 、设备检修如须高处作业、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进入设备内作业等,须按规定办理相应的安全作业证。

、检修设备的清洗、置换方案由设备所在单位负责,设备清洗、置换后应有分析报告。检测项目负责人应会同设备技术人员、工艺技术人员检修并确认设备、工艺处理及盲板抽堵等符合检修安全要求。 、制订施工中安全措施栏目,指一般的安全措施,由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编制填写,并负责监督执行。如果施工中可能影响化工生产或者化工生产某些因素可能危及安全检修,应由设备所在单位和检修施工单位共同进行审查,并填写审查意见,由分厂生产厂长或主管工程师进行最终审批。 、检修人员每次检修和中断检修后再次工作前,必须主动找工艺操作人员检查验证,以免配合不当,发生事故。 、制订对审批手续不全、安全措施不落实、作业环境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自留一份,机动部、设备所在单位各存一份。 、二、《动火安全作业证》的管理 、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集团公司环安部负责管理。 、 、《动火安全作业证》由检修单位指定动火项目负责人联系,由设备所在单位安全员办理,按要求填写有关项目,然后根据动火等级权限办理审批手续,交动火项目负责人,不得空项。 、 、动火项目负责人持办理好的《动火安全作业证》到现场,检查动火作业安全措施落实情况,确认安全措施可靠,并向动火人和监火人交待安全注意事项,将作业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办法为了规范现场动火管理工作,提高动火安全监控水平,使动火安全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避免发生火灾事故,保障动火工作中的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1、本办法规定了动火安全管理职能、管理内容、检查与考核。本办法适用于赤峰新胜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动火安全管理工作 2、术语动火作业:是指焊接、切割、明火烘烤、打磨等引入点火源的作业。 3、管理职能 1、安生部是全公司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消防培训;消防监督、检查;动火作业监督、检查;对特别危险部位的动火作业,消防负责人始终在现场监督。 2、安生部是公司动火管理的归口部门,制定动火作业安全管理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一、二级动火工作票的发放和管理,负责动火作业的签发、安全监督、检查、考核。 3、运行、检修是动火作业的许可与执行部门。 4 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查: (2)、工作的必要性; (3)、动火条件是否具备; (4)、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5、运行许可人应审查: (1)工作票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符合现场条件; (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4)测定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6、检修工作负责人应负责: (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作业; (2)动火作业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作业,交待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作业; (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7、消防人员应负责: (1)动火现场配备必要的、足够的消防器材; (2)监督动火部位或现场可燃性气体和可燃性气含量或粉尘浓度符合安全要求; (3)消防负责人不得进行动火作业,要在动火区域内,始终监视现场动火作业的动态,发现失火及时扑救; (4)动火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8、动火执行人应负责: 1)动火前必须收到经审核批准且允许动火的动火工作票,并随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最新版)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一、为了搞好脱硫工程防火安全工作,有效地防止火灾、爆炸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设备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脱硫施工、特别是防腐作业期间的防火安全工作。 三、项目部专业专工、安监专工对动火作业票实施检查、监督、管理工作。 四、实施细则如下: (一)一级动火区,是指在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动火;二级动火区,是指一级动火以外的所有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三级动火是指一般动火。 (二)动火作业票为一式三份,第一份由动火人或监护人持有;第二份由施工单位持有;第三份留项目部安监专工备案。 (三)动火票有效期限:一级动火作业票1天有效,二级动火作业票3天有效,三级动火作业票10天内有效。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暂行) 批准: 审核: 编写: 2010-09-20发布 2010-09-20实施山西京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暂行) 1 总则 1.1 为贯彻电力生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保障公司员工、施工人员及外委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人身安全,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电力设备消防规程》、《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和国家电力公司有关动火工作票的规定,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生产部门,以及受公司委托承担检修、维护任务的外单位有关人员及基建期间各施工单位有关人员。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热力和机械、电气设备必须动火的检修、维护,大、小修、消缺等工作。 1.3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以及公司《检修工作票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2职责 2.1 工程部 2.1.1 参与制订和完善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2.1.2 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2 安全监察部是本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 2.2.1 负责组织制订和完善本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性; 2.2.2 负责监督、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定期和不定期对工作票进行检查,并做好动态监控记录,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给予纠正; 2.2.3 每年底对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许可人进行考试、考核,合格后,经生产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批准以文件形式公布; 2.2.4 动火执行人资格由各部门防火责任人批准并书面公布,报公司安监部备

案,从事焊接、气割作业的动火执行人应具备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合格证,其他动火执行人应具备必要的作业技能。 2.3 发电部 2.3.1监督和检查运行各岗位人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2.3.2负责对各岗位员工进行本制度的培训; 2.3.3负责每月对动火工作票统计、检查、分析、保存,保存期一年。对发现的问题应制定整改措施,及时给予纠正。 2.4各级审批人员及签发人 2.4.1工作必要性; 2.4.2工作是否安全; 2.4.3工作票上所填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 2.5动火工作负责人 2.5.1正确安全地组织动火工作; 2.5.2做好检修应做的安全措施并使其完善; 2.5.3向有关人员布置动火工作,交代防火安全措施和进行安全教育; 2.5.4始终监督现场动火工作; 2.5.5办理动火工作票开工和终结; 2.5.6动火工作间断、终结时检查现场无残留火种。 2.6工作许可人 2.6.1工作票上所列安全措施是否正确完备,是否符合现场条件; 2.6.2动火设备与运行设备是否确已隔绝; 2.6.3向工作负责人交待运行所做的安全措施是否完善;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新编版)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 (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554

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实施细则(新编版) 1.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三门峡华阳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及大唐三门峡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内部动火工作票的填写、使用和管理。 2.总则 动火工作票使用范围:在公司重点防火部位(即禁火区)进行明火作业均应使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以下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 所谓明火作业:系指在明火禁区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以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赤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3.动火工作票的种类及适用范围 3.1一级动火工作票 一级动火工作票适用于发电厂的一级动火区域内的动火作业,有效时间为48小时; 3.1.1一级动火区系指火灾危险性很大,发生火灾时后果很严重的部位或场所。对于火灾危险性特别大的动火部位及场所还必须采取特殊的重点防火措施。其包括: (1)加油站、油库围墙以内,锅炉燃油系统及燃油管路周围5米及以内; (2)油罐、油泵房、及有油污存在的沟道及地势低洼的场所,和油管道直接连接的蒸汽管道;油罐、油池、油站和距油罐、油池5米及以内场所; (3)汽轮机油系统及周围10米以内; (4)小型油库及油处理室内; (5)制氢站围墙内及距氢气系统(含氢管道、氢气瓶、阀门、法兰等)10米以内;

工作票管理规定

工作票管理规定 更新日期:2013-01-14 作者:本站来源:燃气安全网点击量:16167次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 工作票管理规定 为规范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管理各电厂(以下简称“各电厂”)工作票的管理,严格执行华能集团公司《电业安全工作规程》,防止人身事故的发生,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要求各电厂认真贯彻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根据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及原电力部颁发的《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有关规定,同时参照有关网、省电力公司调度规程及同行业的实践经验并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领导必须以身作则,充分发动群众,依靠群众,充分发挥安全保证体系和安全监督体系的作用,贯彻执行本规定。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理各电厂。各级管理人员、生产技术人员、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以及本规定涉及到的有关人员均必须认真学习本规定,并严格贯彻执行。 第四条各电厂必须根据本规定,结合电厂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的工作票管理制度实施细则,但要求不得低于中国华能集团公司颁发的《电力安全作业规程》(热力和机械部分、电气部分)及本规定的有关规定。 第二章工作票管理一般规定 第五条工作票的分类 1. 凡在生产厂区作业,进行与运行设备或运行系统有关的消缺(维护)、检修、安装(土建)工作,必须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分为内部使用、外包使用和工作票附件三类。 2.内部使用包括电气工作票、热力机械工作票、热控工作票(根据各厂的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和事故紧急抢修单五种。 3.外包使用包括外包电气工作票、外包热力机械工作票、生产区域外包工作联系单三种。 4.工作票附件包括动火作业措施票(或动火工作票)、特殊作业措施票和继热作业措施票三种。 5.工作票的名称: ××电厂电气工作票; ××电厂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热控工作票(根据情况可合并到热力机械工作票); ××电厂生产区域工作联系单; ××电厂事故紧急抢修单; ××电厂外包电气工作票;

动火工作票制度

动火工作票制度 为贯彻电力工业"女全第一、预防为主”及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加强动火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和人身安全,依据《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适应于全厂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的动火管理工作。 一、动火工作票的填用 主要部位或场所有: (1) 配电室、高压试验室、化验室 (2) 油库及油库囤墙以内; (3) 电缆沟及电缆夹层间; (4) 油处理区域范围之内 (5) 化工仓库 二、动火工作管理规定 1、动火工作票应事先编号,未经编号的动火工作票不准使用。 2、动火工作票应用黑色或兰色笔填写,不准使用红色笔或铅笔。填写要淸 晰,不得任意涂改。 3、动火工作票至少一式三份,一份由工作负责人收执,一份由动火执行人 收执。动火工作终结后应将这两份工作票交还给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一级动火 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厂安监部,二级动火工作票应有一份保存在动火部门。 若动火工作与运行有关时,还应多一份交运行人员收执。

4、动火工作票签发人不得兼任该项工作的工作负责人。动火工作负责人 可以填写动火工作票。 5、动火工作票的审批人、消防监护人不得签发动火工作票。 6、动火工作票不得代替设备停复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 7、动火工作间断或终结时应淸理现场,认真检查和消除残留火种。 8、已执行的动火工作票均应在票的右上角加盖"已执行”章。每月由车间 统一收回保存三个月。 9、各级人员在发现防火安全措施不完善不正确时。或在动火工作过程中,发现有危险或违反有关规定时。均有权立即停止动火工作。并报告上级防火责任人。 10、外单位来生产区内动火时,应由负责该项工作的本厂人员按动火等 级履行动火工作票制度。 11、遇下列情况之一时,严禁动火: (1) 油车停靠的区域; (2) 压力容器或管道未泄压前; ⑶存放(或残留有)易燃易爆物品的容器(或管道)未淸理干净前 (4) 风力达5级以上的露天作业; (5) 遇有火险异常情况未查明原因和消除前。 三、动火工作票中所列人员的安全责任 1、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的安全责任 各级审批人员及工作票签发人应审査; (1) 工作必要性;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附件5: 动火工作票实施细则 1动火工作票 1.1防火重点部位或场所以及禁止明火区如需进行电焊、气焊、气割或其它明火作业等动火工作时,必须填用动火工作票。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简称“四大”)的部位和场所,一般指燃料油罐区、控制室、调度室、通信机房、计算机房、档案室、锅炉燃油及制粉系统、汽轮机油系统、氢气系统及制氢站、变压器、电缆间及隧道、蓄电池室、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场所以及各单位主管认定的其他部位和场所。 1.2动火级别 动火分一级动火、二级动火两级。 1.2.1一级动火区 1.2.1.1燃料油罐区防火堤内。 1.2.1.2油区内油管道。 1.2.1.3油泵房、卸油站、污油池。 1.2.1.4油处理室。 1.2.1.5网控室、主控室、集控室、调度室、计算机房。 1.2.1.6电缆夹层、竖井、隧道。 1.2.1.7油浸变压器内部。 1.2.1.8酸性蓄电池室。 1·2·1·9加油站。 1·2·1·10易爆易燃物品存放场所。 1·2·2二级动火区 1·2·2·1油区内其他设备。

1.2.2.2废油箱及其管道系统。 1.2.2.3与一级动火管道连接的非油阀门以后的管道。 1.2.2.4不在油区内的油区油管道设备。 1.2.2.5变压器油系统。 1.2.2.6单台设备油量60公斤以上开关室。 1.2.2.7通讯机房。 1.2.2.8档案室。 1.2.2.9柴油发电机房内。 1.3动火工作票不能代替现场设备停役手续或检修工作票。动火工作票 不允许办延期手续。 1.4动火工作时限规定:一级动火工作票时限一般不超过24小时,特殊 情况需超过时限,必须由动火负责部门提出方案,报送生技部门及分管领导或 总工审批。二级动火工作票时限一般不超过7天,二级动火工作票每日工作间 断或终结时,工作负责人应将动火工作票交回运行值长(或值班负责人),次日 开工时重新履行许可手续。 1.5工作已结束或作废的工作票,应分别盖“工作票终结”或“作废”印章。 印章盖在工作票第一页右上角。 1.6动火工作现场应配置的消防器材由申请动火部门负责,工作后消防 器材应收回,使用过的消防器材应及时到消防部门以旧换新。 1.7消防部门应设“动火工作票记录簿”,记录应包括动火工作票编号、动 火时间、地点、工作内容、动火负责人姓名、消防监护人姓名。若有发生火情并应记录火情及扑救简况。 1.8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动火负责人、许可人应具备的聘任。 1.8.1一级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必须由熟悉现场设备系统,熟悉《典规》有关部分,掌握人员安全技术水平的部门领导或专业主管技术人员担任,并考试 合格,经厂(局)分管领导或总工程师批准书面公布。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范文

Q/GHDD 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企业标准 Q/GHDD210-024-2012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2012年9月20日发布 2012年10月12日实施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制度控制表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动火票管理中的执行程序、职责分工以及检查评价。 本标准适用于神华河北国华定洲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现场动火工作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1993)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火灾事故调查规定》 《防止电力生产重大事故的二十五项重点要求》(国电发[2000]589号)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 部分:热力和机械》( GB26164.1—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GB26860—2011) 《消防管理标准》(GHFD-03-TB-03) 《动火工作票管理标准》(GHFD-06-TB-04) 《发电供电消防安全》发电分册(2003)第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号) 3 术语及定义 3.1 防火重点部位 防火重点部位是指火灾危险性大、发生火灾损失大、伤亡大、影响大的部位和场所。 危险场所:火力发电厂的危险场所系指其中的氨区、制氢站、氮氧站、储煤场、机组的油系统及油箱、油站、制粉系统等。 3.2禁火区域 防火重点部位及危险场所均为禁火区。 3.3动火作业 动火作业是指在禁火区域进行焊接与切割作业及在易燃易爆场所使用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可能发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 4 执行程序 4.1动火工作票管理范围和原则 4.1.1在下列部位明火作业和电、气焊作业或检修作业时可能激发火花(例:角磨机打磨物件飞溅火花等情况),应办理动火工作票。 4.1.1.1控制室、油区、集中油库、运输和储油容器、用油设备、乙炔容器、各类油泵房内; 4.1.1.2内装化学物品,有可能经化学作用而转变成易燃易爆气体容器、电缆夹层、竖井、电缆隧道和电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The latest revision on November 22, 2020

动火作业票管理规定 1.目的 为确保动火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以及公司的财产安全,经研究决定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部动火作业。 3.规定 3.1凡是从事明火、焊接、切割、气割、砂轮打磨、电钻打眼、喷灯作业、冲 击作业等能够产生火花的工作都属于动火作业。从事动火作业必须提前办理《动火作业票》,《动火作业票》最长期限一天,第二天如需动火要重新办理,《动火作业票》一式两份,一份交安全管理部存档,一份作业监护人随身携带,作业完成后交车间办公室留存。 3.2按动火作业的危险程度,结合我厂实际情况,动火作业分为三个级别:特 级危险动火作业、危险动火作业、一般动火作业。 3.2.1特级危险动火作业:包括在油库内,油罐上,油管上,油变压器上,机 组各轴承上,危险的电缆沟,暗井内,易燃易爆物附近的动火等。其动火作业由部门经理批准,车间主要负责人在场监护(最少一人)。 特级动火审批程序:首先由动火地点的负责人确认签字,申请动火部门负责人确认签字,然后动火单位作业人及监护人确认签字,最后部门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动火。 3.2.2危险动火作业:车间内的动火作业。其动火作业票由车间主要负责人批 准,班组长人员(最少一人)在场监护。 3.2.3一般动火作业:车间外的动火作业,附近无易燃易爆物。其动火作业由 动火部门负责人签字,动火部门人员(最少一人)需在场监护。 4.其他 4.1动火作业票的使用:动火作业票有规定的使用范围和有效使用期,几个动 火项目不能合办一张动火作业票。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企业标准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2016-1-29 发布2016-2-1实施

目次 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职责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6 报告与记录 7 检查与考核 附录A(规范性附录)一级动火工作票附录B(规范性附录)二级动火工作票

前言 为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规范某公司动火作业管理工作,确保公司消防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本制度的附录A、B、C、D、G、H、I 是标准的规范性附录,附录E、F是标准的资料性附录。 本制度由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并归口。 本制度由某公司标准化办公室组织起草。 本制度的主要起草人: 本制度的审核人: 本制度的审定人: 本制度的批准人: 本制度由某公司标准化委员会负责解释。

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 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某公司动火工作票管理内容、要求及程序。 本制度适用于某公司各部门及相关方。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制度的引用而成为本制度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61号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GB 26164.1-2010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热力和机械部分) GB 26860-2011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发电厂和变电站电气部分) DL 5027-2015 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动火作业 是能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作业,应包括熔化焊接、压力焊、钎焊、切割、喷枪、喷灯、钻孔、打磨、锤击、破碎和切削等作业。 职责 综合部 负责组织动火工作管理制度编制、修订。 负责公司动火工作票签发人培训考试。 负责一级动火工作票消防安全措施的审核。 EHS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一级动火工作票消防安全措施的审核,监督现场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负责动火工作票收集统计分析。 负责审查动火工作票相关人员资质。 发电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动火工作票的许可工作。 负责测定可燃性、易爆气体含量或粉尘浓度。 负责对动火工作许可人的培训、考核工作。 负责动火工作票审核及月度合格率统计并报送EHS部。 技术支持部 参与动火工作票管理制度的编制。 负责动火工作票的签发,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负责对部门及相关方工作负责人的培训、考核及部门工作票签发人申报。 负责部门动火工作票管理工作。

特种作业票证管理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票证管理制度完整版

特种作业票证管理制度(完整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控制和预防风险,降低生产安全事故,结合公司实际,特对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设备内作业、动土作业、临时用电、盲板抽堵作业等实行票证管理制度,履行严格的审批手续。 第二条各部门在进行上述作业前,应首先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风险分析,辨识作业活动中的风险,制定相应的控制和预防措施,办理相关的作业票证,按风险情况和国家有关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具),并指导、监督作业人员按规定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具),作业现场应配备监护人员或指挥人员。 第二章动火作业 第三条动火作业的定义 动火作业系指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进行的施工过程。 动火作业涉及高处作业、设备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时,应同时办理相应的作业许可证。 第四条动火作业的分类及基本要求 动火作业分为特殊危险动火作业、一级动火作业和二级动火作业三类。 1、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和罐区等重要部位及其它特殊危险场所的动火作业。 2、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即:甲、乙类火灾危险

区域)进行的动火作业。 3、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危险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4、遇节假日或其它特殊情况时,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 5、“动火安全作业证”不准转让、涂改,不准异地使用或扩大使用范围。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只准在一个动火点使用,动火前由动火人员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如果在同一动火点多人同时动火作业,可使用一份“动火安全作业证”,但参加动火作业的所有动火人应分别在“动火安全作业证”上签字。 6、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一天(24小时);二级动火证的有效期为48小时。特殊危险动火和一级动火必须按规定经分析合格后方可进行。 7、动火安全作业证应清楚标明动火等级、动火有效期、申请办证单位、动火详细位置、工作内容(含动火手段)、安全措施、动火分析的取样时间、取样地点、分析结果,每次开始动火时间以及各项责任人和各级审批人的签名及意见。 第五条动火作业安全防火要求 一、一级和二级动火作业: 1、动火作业必须办理动火安全作业证。进入设备内、高处等进行动火作业,还应相应办理相关作业许可证的规定。 2、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带压不置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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