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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XXX医院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应做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等指标。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做好相应的预案工作。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条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血液采集后,由临床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输注血小板患者每次输注都要采集血样。

第十一条输血科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后方可进行交叉配血。配血操作按标准操作程序进行。

第十二条手术备血、有输血史、妊辰史、短期内需要接受多次输血者,收到患者血标本后,及时作抗体筛查。

第五章取血(血液的发放管理)

第十三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或科室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到输血科取血,病人家属不得取血。

第十四条取血与发血的双方必须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病房(门急症)、床号、血型、供血者姓名、血型、血液量、采血日期、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后,双方共同签字方可发出。

第十五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发血: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十六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十七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六章输血(输血管理)

第十八条输血前有2名护士或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外观质量是否异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十九条输血时,负责输血的医护人员带病历到患者床前,再次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二十条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储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二十一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道。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继续输注。

第二十二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如出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减慢或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持静脉通路;立即通知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检查、治疗和抢救,并查找原因,做好记录。

第二十三条输血完毕后,医护人员将输血记录单(交叉配血报告单)贴在病历中。医护人员对有输血反应的应逐项填写输血反应回报单,并返还输血科保存或记入病历。如无反应,将输血器材存放24小时后毁型消毒处理。

第七章输血不良反应管理

第二十四条输血过程中应先慢后快,再根据失血量、贫血程度、病情和年龄调整输注速度,并严密观察受血者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第二十五条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

1.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

2.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及时查找原因、积极治疗抢救,并做好记录。

第二十六条疑为溶血性或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应立即停止输血,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维护静脉通路,立即报告值班医师和输血科值班人员,并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在积极治疗抢救的同时,做好以下核对检查:

1.核对用血申请单、血袋标签、交叉配血实验记录;

2.核对受血者及供血者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及交叉配血实验(包括盐水相和非盐水相实验),用保存于冰箱中的受血者与供血者标本、新采集的受血者标本、血袋中的血标本重测ABO血型、Rh(D)血型、不规则抗体及交叉配血实验。

3.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加肝素抗凝剂,分离血浆,观察血浆颜色,测定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

4.立即抽取受血者血液,检测血清胆红素含量、血浆游离血红蛋白含量、血浆结合珠蛋白测定、直接抗人球蛋白实验及检测相关抗体效价,如发现特殊抗体,应作进一步鉴定;

5.如怀疑细菌污染性输血反应,抽取血袋中血液做细菌学检验;

6.尽早检测血常规、尿常规及尿血红蛋白含量;

7.必要时,溶血反应发生后5—7小时测血清胆红素含量。

第二十七条输血不良反应处理流程为:立即停止输血、更换输液管、改换生理盐水、报告医生、遵医嘱给药、严密观察并做好记录、必要时填写输血反应报告卡、上报输血科、怀疑严重反应时、保留血袋、抽取患者血样、送输血科。

第八章成分输血

第二十八条成分输血的优点:一血多用,节约用血,制品浓度与纯度高,疗效好,最大限度地减少输血不良反应及输血传染病。

第二十九条成分输血的目的:

1.补充血容量,可以输用白蛋白;

2.补充携氧能力可输用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等;

3.补充凝血因子纠正出血,可以输用血小板、新鲜血浆以及冷沉淀;

4.纠正免疫功能不全提高免疫力,可以输用转移因子、干扰素和丙种球蛋白等。

第三十条成分输血的原则:

1.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血细胞破坏或造血功能障碍都可能需要输血,输血的数量和种类取决于患者对血液成分的恢复能力,取决于输用成分血的寿命,取决于病情需要,决不可千篇一律都输全血,对可输可不输的患者坚决不输,禁止输安慰血;

2.适合成分血的患者,决不给全血,临床90%的输血患者是需要某种成分,而不适合输全血;

3.各种成分血的输注剂量要符合治疗标准剂量,一次要给足才能达到预期疗效。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办法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和医务科每半年对各用血科室的工作记录和用血情况进行考核,以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有效。如发现存在不符合考核要求的方面,应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在医院进行公示,限期完成整改。

用血科室考核标准:

满分100分,95分以上为优秀,90分以上为合格,90分以下为不合格,对不符合标准的项目要限期整改。

2017年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科学用血,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护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为确保临床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临床主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上级医师核准全名签字,连同病人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病人或其直系亲属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传播相关性疾病的可能性,征得病人或其直系亲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上全名签字。《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归入住院病历或门诊病历档案。如未建立门(急)诊病历保管的,应当由医护人员在递交《临床输血申请单》的同时,将《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患者输血相关检验报告单贴病历后由患者本人保存。无直系亲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保存。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时需履行报批手续,须经科室主任签名或输血科医师会诊同意,报医务科批准(急症除外)。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应在事后补齐。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包括: 1.输血相容性检测:ABO血型鉴定、Rh(D) 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抗体筛选) 和交叉配血试验。 2.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五条首次输血患者必须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间隔三个月应重新进行肝功能测定和感染性疾病筛查(乙肝五项、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等)。 第六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负责采血和贮存,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内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七条麻醉科医师在术前访视患者时,应认真核查《输血治疗知情同意书》、输血前的检查等备血情况,对于违反规定的应当提请患者主管医师及时备血。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检、复检,并负责调配血液。 第九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和配合型输血。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条确定病人输血后,医护人员持《临床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医护人员在标本采集完毕后在输血申请单上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护理)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与护理有关部分)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行逐项核对。 第四章交叉配血 第十四条受血者配血试验的血标本必须是输血前3天之内的。 第十五条输血科(血库)要逐项核对输血申请单、受血者和供血者血样,复查受血者和供血者ABO血型(正、反定型),并常规检查患者Rh(D)血型(急诊抢救患者紧急输血时Rh(D)检查可除外),正确无误时可进行交叉配血。 第十六条凡输注全血、浓缩红细胞、红细胞悬液、洗涤红细胞、冰冻红细胞、浓缩白细胞、手工分离浓缩血小板等患者,应进行交叉配血试验。机器单采浓缩血小板应ABO血型同型输注。 第十七条凡遇有下列情况必须按《全国临床检验操作规程》有关规定作抗体筛选试验: 交叉配血不合时;对有输血史、妊娠史或短期内需要接收多次输血者。 第十八条两人值班时,交叉配血试验由两人互相核对;一人值班时,操作完毕后自己复核,并填写配血试验结果。 第六章发血 第二十四条配血合格后,由医护人员到输血科(血库)取血。

第二十屋条取血和发血的双方必须共同查对患者姓名、性别、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及配血实验结果,以及保存血的外观等,准确无误时,双方共同签字后方可发出。 第二十六条凡血袋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律不得发出: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凝块;4. 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血液发出后,受血者和供血者的血样保存于2-6C 冰箱,至少7天,以便对输血不良反应追查原因。 第二十八条血液发出后不得退回。 第七章输血 第二十九条输血前由两名医护人员核对交叉配血报告单及血袋标签各项内容,检查血袋有无破损渗漏,血液颜色是否正常。准确无误方可输血。 第三十条输血时,由两名医护人员带病历共同到患者床旁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门急诊/病室、床号、血型等,确认与配血报告相符,再次核对血液后,用符合标准的输血器进行输血。 第三十一条取回的血应尽快输用,不得自行贮血。输用前将血袋内的成分轻轻混匀,避免剧烈震荡。血液内不得加入其他药物,如需稀释只能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 第三十二条输血前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管流连续输用不同供血者的血液时,前一袋血输尽后,用静脉注射生理盐水冲洗输血器,再接下一袋血继续输注。

临床输血管理制度2019

目录 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2) 二、临床用血评估、评价制度 (3) 三、临床输血申请、审核制度 (4) 四、输血前检查制度 (7) 五、输血(不良)反应登记及回报制度 (8) 六、输血后感染的登记报告制度 (9) 七、紧急抢救配合性输血、非同型输血管理制度 (10) 八、紧急输血后上报制度 (12) 九、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制度 (13) 十、临床科室和医师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 (14) 十一、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15) 十二、受血者标本采集和送检核对制度 (20) 十三、临床用血医学文书管理制度 (21) 十四、临床输血危急值管理制度 (24) 十五、医院临床输血适应症管理制度 (26)

类别:输血科制度编号:BY-SX-001 题目:输血前告知制度修订日期:2019年12月26日 一、输血前告知制度 一、输血是医师根据病情需要挽救生命的医疗手段,但鉴于目前血液采集与检测技术限制,仍不能完全避免输血所存在的风险。如输血不良反应有荨麻疹、寒颤及发热等;输血传播的疾病主要有肝炎、艾滋病、梅毒等。 二、临床医师实施输血治疗前,必须向患者或其家属告知输血目的、输注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液途径感染疾病的可能性、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选择的血液品种(详见临床输血告知表),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患方与经治医师共同签署),同意书中须明确其他输血方式的选择权,方能实施输血治疗。 三、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节假日、夜班报行政值班)或分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输血治疗同意书》随病历保存。门急诊患者的输血《输血治疗同意书》送至输血科保存。 四、每次输血前均应实施输血前告知。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介绍

输血标本采集规范 1、查看输血申请单,询问病史,查对输血申请单上病人姓名、性别、年龄等项目与病人是否吻合。 2、请患者准备,对孩子应多哄劝,避免剧烈躁动、哭闹。对于紧张或有晕血史的病人要进行安慰。 3、采血器材准备,选择相应的真空采血管并记录采集时间。 4、选择穿刺血管:扎好压脉带,观察血管走向,选择穿刺点,正在输液的病人绝对不可同侧采血,更不可以利用原有的输液针头采血。 5、消毒:以穿刺点为圆心,用蘸有碘伏的棉签由内到外螺旋型涂抹,消毒范围为直径大约5厘米,注意消毒过的地方不能重复涂抹,在涂抹的过程中棉签必须也要同时旋转。 6、采样及混匀:等待碘伏干了以后,再次扎好压脉带,将针头平面朝上与手臂成15°刺,最好一针见血。拔出采血管后立即进行颠倒8次混匀。在抽学时要询问病人感受(如有无心慌,头晕等情况),当出现异常时如:病人出汗、面色苍白、晕倒时立即拔出针并急救;操作失败,取得病人谅解,再次进行操作。采样尽量在1分钟内完成。 7、止血:采血结束后,解开压脉带,退针后请病人“手指压住棉球,手伸直抬高于心脏,保持两分钟”(如果是有出血倾向患者如紫癜,ITP,血液病等要压迫5~10分钟直到无血渗出)。 8、送检:抽血后立即在试管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双方逐项核对。

输血查对制度 一、采集血样查对 1、接医嘱后,认真核对姓名、床号、输血申请单。 2、采集血样前,2人再次核对姓名、床号、年龄、性别、病案号、血型,在试管上写上病人的姓名、科别、床号。 3、采集血样时,必须一人一次,如同时输2人或2个以上人的血,应分别执行。 4、将血样及输血申请单同时送至输血科并与对方逐项核对。 二、去输血科取血与发血者共同核对,内容为: 1、交叉配血试验单:受血者姓名、科别、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 2、检查血袋标签: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3、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或渗漏、血袋内血液有无溶血或凝块,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核对无误后双方在交叉配血试验单上签字。 三、血液领到病房后2人共同逐项核对 1、受血者姓名,床号,血型,血液成分,有无凝集反应,病案号,血袋号,血型,血液有效期,储血号。 2、再次检查,血袋有无破裂渗漏,血液有无凝集或溶血、是否有细菌污染迹象。 3、输血前后用生理盐水冲洗皮条,输2袋血之间应用生理盐水冲洗。 注意事项: 1、禁止同时采集2个人的血标本,输2个人或2个以上病人的血液,应分别执行。 2、血液切勿振荡,加温,血液领会后应在30分钟内输用。 3、输血过程应严密执行无菌操作,不可随意加入任何药物,防止血液凝集或溶解。 4、输血病人应做到三查八对。 5、输血病人24小时三班交班。 6、按临床输血管理制度执行。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修改)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目录 一、总则 (2) 二、输血原则 (2) 三、输血申请 (2) 四、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3) 五、临床输血 (4) 六、特殊用血情况 (5) 七、输血科工作 (5) 八、用血管理 (7)

医院临床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卫生部颁布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及《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精神,使我院临床输血走向科学、合理、安全的正确轨道,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总则 1、广大医务人员应明确血液是有限的宝贵资源,要树立科学、合理、安全的输血理念,对输血可能引起经血传播疾病和免疫不良反应要有明确的意识,对患者及其家属有义务进行预防和控制血源性疾病传播的宣传,以及履行知情同意认可的告知义务. 2、加强对全院临床用血科室医师依法用血的宣传,转变输血观念,强化临床医生全面血液保护的意识,严格掌握临床输血指征,杜绝“安慰血、营养血、人情血”类性质的输血,实施全面血液保护措施,积极开展贮存式自体输血、急性等容稀释及术中血液回收等方式的自体输血工作,保证科学合理用血,避免因不规范输血导致医疗纠纷的发生。 3、加强我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对输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作用,对临床输血业务进行权威性的指导并对临床输血管理中的争议进行权威性的仲裁。 4、加强对输血工作人员依法管理血液的宣传,在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加强对临床用血的监督管理。 二、输血原则 1、负责医师根据输血目的,确定输用血液制品的种类和数量,减少不必要的输血,能用药物达到治疗目的的,坚决不使用各类血液成分

及制品。 2、输血指征掌握: 凡患者血红蛋白低于100g/L和血球压积低于30%的属输血适应症。 三、输血申请 1、申请输血,负责医师必须认真详细填写《输血申请单》,经主治医师以上的负责医师签字同意后(急诊除外),连同受血者血样按医院输血申请管理要求送交检验科备血。 2、决定输血治疗方案后,医师必须依法履行输血告知义务,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务科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3、《输血治疗同意书》填写要规范,对同意书上的项目要全部准确填写,对输血前检测(HIV、HCV、HBV五项、ALT)签字时未进行检测的要在送输血科的《输血申请单》中注明,输血科将用、备血标本进行以上检测,同时《输血治疗同意书》上要标明“已抽标本送检,结果见后附检测报告”。输注全血或一天用血量1600ml以上要医务科批准方可申请,才能备血。 4、申请单必须由本院医生申请并盖章,进修医生不得申请血液;申请血液时必须有明确的输血指征并提供当天血常规检测报告数据。 5、亲友互相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填写登记表,到克什克腾旗中心血库无偿献血,由中心血库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 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临床用血安全是我们医院医疗工作中的一个重要部分。根据《献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要求及等级医院评审标准,加强临床输血工作的管理,提高输血工作质量,确保临床输血安全。根据我院临床输血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我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职责。 一. 工作目标:把“依法用血,合理用血,安全用血”作为我院输血工作的长期目标,进行持续质量改进。 二. 组织形式: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是医院输血质量管理的最高组织,在院长领导下,全面负责医院输血质量管理工作。输血管理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1-2名;秘书1名及委员若干名组成。 三. 组成人员:分管业务副院长任主任委员,是输血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务处主任、输血科主任担任副主任委员。输血科、护理部及各临床科主任和有关专家担任委员。医务处为医院输血管理委员会常设办事机构。 四. 主要职责: (一)根据《献血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全院输血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规程。 (二)医院输血委员会是医院输血工作管理的最高组织,负责对全院输血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三)制定质量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医务人员的业务培训;提供有关专业技术咨询和指导。增强质量安全意识,合理用血。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发生。 (四)负责质量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全院输血工作情况,对质量情况进行分析评估,及时发现问题,研究改进措施,并督促落实。 (五)调查分析输血工作中出现缺陷的原因,判定输血缺陷性质,对重大输血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输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并制定防范措施。

(六)对临床“依法用血,合理用血”进行监督检查,开展临床输血疗效的评估,建立临床输血预警系统。 (七)每季度召开一次全院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对输血工作进行总结。

2020年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作流程(最新课件)

临床输血技术标准操 作流程 (SOP -培训版) 一、受血者血样采集 操 作流 程 要点说明 ......感谢聆听 采集血样 采血后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治疗室核对 医嘱、《输血治疗同意书》、采血 询问患者输血史,既往有无输血不良反应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着装规范 洗手 严格执行双人查对, 必须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对病人身份进行确认 告知 采血的目的、配合事项 双签名,送血库 在试管指定位置进行双签名, 将血样、《江苏省公民临床用 血申请单》(首次输血者)、收费通知单一起送到血库; 废物处理 洗手, 严禁从静脉输液通路中采集血标本 采血时核对 采血标签、患者、床边卡、腕

二、接收血液......感谢聆听 三、输血 接收核对 受血者姓名、床号、住院号、 血型(包括Rh 因子)、血液成分、 用血量、编号、交配试验结果、 核对采血日期、有效期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检查血液质量 色、质、量 凡血液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拒绝接收: 1、标签破损、字迹不清; 2、血袋有破损、漏血; 3、血液中有明显的凝块; 4、血浆呈乳糜状或暗灰色; 5、血浆中有明显气泡、絮状物或粗大颗粒; 6、未摇动时血浆层与红细胞的界面不清或交界面上出现溶血; 7、红细胞层呈紫红色; 8、过期或其他须查证的情况; 9、血液不是由本院血库验收并出具血库检 建立静脉通路、使用输血前用 药 严格按密闭式周围静脉输液法建立静脉通路;将输血医嘱转抄到输液单上并核对 输血前核对 核对方式: 一人持病历、输血单另一人持血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核对内容同输血前核对 洗手,至病人床边 严格执行双人,同时携带病历、输血单、输血用具和血制品;必须推治疗车 输血时核对 患者、床边卡、腕带、输血单、病历、血袋、输液单 严格执行双人核对 接血袋 确认通畅、消毒 确认病人静脉通路完好 用安尔碘棉杄2次消毒血袋的出口周围,将其覆盖段的塑料管旋下,将输血前输液袋上的输血器针头拔出,插入血袋入口,血袋挂于输液器架上 调节滴数,<20滴/min , 输血后核对 输血单、输液单、患者、腕带、床边卡 签名 输血单、输液单、临时医嘱 输血单上必须双签名

临床输血管理考核制度与考核办法

1、根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建 立建全各种工作制度,要求各级工作人员了解和掌握,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授权各部门或科室定期对临床用血情况进行质量检查,检查结果纳入医疗质量管报,定期公布。 2、各用血科室输血管理员每月负责对本科室医师临床用血情况进行 考核、评价,针对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考核结果与医师 个人业绩考核挂钩。 3、输血科负责临床使用全血、成份血的审核和发放,以年度为单位 制定临床用血计划、临床成份输血目标,每月、每季度、每年对临床用血 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上报输血管理委员会。 4、医务处定期按科室随机抽取输血病历,对成份输血情况、输血符 合率、输血前评价及输血后疗效评价、大量输血等进行分析、分析结果全院公示,对血液制品使用不当的临床科室提出指导性建议。 5、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定期对临床输血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结 果计入科室和用于个人业绩考核与用血权限的认定,连续三次考核不合格者取消申请用血资格,由医务处和所在科室负责对其进行相关培训,经考试合格后重新获取用血权限。 6、开展临床输血的教育和培训,每年组织《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 办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对医生法规知晓情况进行考核,重点考核医生对成份输血指征,各种成份血的作用和适应症的掌握情况,考试成绩计入医务人员年度考评。 7、全院年度成份血使用率>98%,输血适应症合格率 >90%。 8、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考核标准见附件。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办法 输血前ABO血型、 Rh(D)血型、不规则抗体筛查、检查病历医嘱、相关报告单,抽 检查项肝功、乙肝病毒、丙肝病毒抗体、梅毒抗体、 查输血科保存目艾滋病毒抗体检查是否齐全。 的输血申请单 输血申请前 输血申请 血液领取 血液输注 临床医师是否严格执行《临床输血技术规 范》,掌握成份输血指征和各种成份血的作 临床合用和适应证; 理用血检查是否有过度申请,血液浪费现象; 是否有用血浆代替蛋白或扩充血容量的现 象。 病人或其直系亲属在《临床输血治疗同意 患者知书》上是否全名签字; 情同意病人《临床输血治疗同意书》是否入病历保 存。 输血科血液入库前是否按规定核对、登记、贮存。 血液申贮血设施是否按规定进行温度监测、消毒、 请、贮存微生物检验。 《临床输血申请单》项目填写是否完整、准 申请单 确; 是否按规定采集受血者血样并按规定送交 填写 输血科备血; 是否符合临床用血申请分级管理 取血 临床用血科室应当由专人凭取血单领取临 床用血。领血时要认真执行核对,核查合格 核对 后,双方签字。 核对 输血开始前是否按要求核查交叉配血报告 单,是否检查血液外观、包装,血袋标签记 制度 录;输血情况是否详细记入病例; 检查输血病程记录中是否包括以下内容:输 输血病血原因、输注成分、血型和数量、输注过程 程记录观察情况、有无输血不良反应等。 医疗、护理、输血科输血记录是否一致 输血反输血反应是否有记录;出现输血反应的病 应的处人,是否填写《输血不良反应回报单》、病 理历首页是否有记录 抽查输血病历, 由输血管理委 员会成立的专 家组根据输血 指南进行评定 抽查输血病历 现场查看,查看 输血科相关记 录 抽查《临床输 血申请单》 抽查输血科交 叉配血报告单 现场检查,询问 病人或家属;抽 查护理输血记 录 察看病历,看 输血科记录 察看病历,看 输血科记录

输血管理制度

输血管理制度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二、血标本采集和管理制度 三、输血核对核查制度 四、输血全过程的血液管理制度 五、临床输血质量监控及输血后效果评价制度六、合理用血评价、公示与用血权限管理制度七、紧急抢救配合性及非同性输注的管理制度八、Rh(D)阴性患者输血管理制度 九、输血不良反应处理预案 十、输血传染性疾病的管理措施和上报制度十一、血液输注无效管理措施 十二、围手术期血液保护管理制度 十三、血液库存预警制度 1 一、临床合理用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合理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前交输血科备血。少量出血(出血量少于400毫升)者可以不输血,为维持血容量可输晶体液或胶体液代替品。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

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的患者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入病历。同一患者同一天申请用血需履行审批手续,由主管医师填写输血申请单及输血审批单,输血审批单再由科室主任核准签字,输血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批准签字。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输血,审批手续后补。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首次输血,应做血型鉴定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指标;曾输过血的患者,在输血申请单上注明ABO血型和Rh血型,如上次输血超过3天,应进行抗体筛检;如本次新入院,应进行抗体筛检和输血前4项及肝功能检查(血 2 传性疾病4项指标: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梅毒抗体、艾滋病抗体)。门诊病人3个月进行1次输血前检查。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当即贴好该患者条形码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患者信息的条形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无条形码的应用油性笔在样本管上书写病人姓名、科室床号等。每份配血标本需注明采样日期。医护人员在采集完标本后在输血申请单上填写采血时间、双护士核对签名。送检时由送检人签名。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等有关法律和规范,完善临床用血的组织管理。严格执行血液管理,规范和指导我院临床科学、合理用血,加强医院血液资源保护、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提高输血质量,保障患者生命安全,医院成立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人员组成及职责如下: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主任委员:医疗机构法定代表人为临床用血第一责任人。 副主任委员::分管医疗的副院长担任 成员:应当包括医疗管理、临床、输血、麻醉、护理、检验、医院感染、药学等专业的专家。 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1. 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献血法》、《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推动、促进、完善医院临床输血发展和管理。 2. 依据临床用血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等,制订本院临床用血的管理制度、管理办法及操作规程等,并监督实施。 3. 对临床规范用血进行技术指导和监督管理,审核用血计划。 4. 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明确有关科室、人员责任,并监督实施。

5. 推广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用血管理法律 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合理用血、科学用血知识的教育培训。 6、负责宣传和贯彻《献血法》,宣传献血的意义,普及献血的科学 知识,开展预防和控制经血液途径传播的疾病的教育。 7.调查分析临床用血安全事件,对用血不良事件及不良反应,提出干 预和改进措施。 8. 落实《临床输血技术规范》的内容,督导检查各项岗位责任制,标准操作规程,血液质量管理的实施情况。 9. 定期或不定期抽查血库的各种记录,进行质量评估,以确保临床输血的安全有效。 10. 监测、分析和评估本机构血液质量和临床用血情况。 11. 每年度召开两次工作会议,听取临床科室用血信息反馈,研究 和解决输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制定相应的处理意见。 12.定期总结分析全院输血管理工作情况,持续改进输血工作,不断 提高输血管理水平。 乌鲁木齐市友谊医院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临床输血技术规范2000年 篇一: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卫医发[2000]184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 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

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基本需要,根据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献血法》等法律法规,制定临床用血管理规范。 一、输血前准备 1、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收入病历保存。 因抢救生命垂危的患者需要紧急输血,且不能取得患者或者其近亲属意见的,经医务科/分管院长/院长或者院长授权的负责人批准后,可以立即实施输血治疗。 2、输血前检查:每次输血前完成各项相关检查,主要包括:血型鉴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乙型肝炎两对半、丙型肝炎病毒抗体(HCV抗体)、爱滋病病毒抗体(HIV 抗体)、梅毒试验、疟疾、抗体筛检。 二、输血申请 1、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 2、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性输血。 3、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4、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以上第一款、第二款和第三款规定不适用于急救用血。 三、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1、确定输血后的,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核贴好与申请单联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可用编制条形码扫描核对。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1、委员会组成:主任委员由院长或分管医疗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输血科、麻醉科、手术室、开展临床输血治疗科室、检验科、质控科、护理部、院感科等部门负责人或相关专家组成。 2、工作会议 (1)每年度至少召开两次以上工作会议; (2)会议由主任委员或副主任委员负责主持,医务科负责召集,输血科负责准备会议资料,秘书负责做好会议详细记录。 (3)每次会议参加人数需过委员会成员半数以上,形成的决议需三分之二以上参加人员方可上报。 3、工作会议决议:委员会工作会议形成的临床输血与管理决议,需院行政会议通过,报院长签发后生效。 4、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临床用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订医院临床用血管理的规章制度; (2)负责医院临床输血的规范管理与技术指导,对临床输血全过程实施监督,指导临床科学合理用血; (3)开展临床输血质量管理和科学合理用血的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审批输血科制定的医院临床用血计划; (5)负责组织供应医院的临床用血,无非法采血,进血合法、安全和规范; (6)负责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7)开展临床用血质量评价工作,定期监测、分析和评估临床用血情况,促进临床用血合理、规范; (8)分析临床用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9)指导并推动开展自体输血等血液保护及输血新技术; (10)开展无偿献血的宣传与教育,规范医院互助献血管理与流程; (11)承担医院交办的有关临床用血的其他任务。 5、日常管理与持续改进

(1)医务科负责全院临床输血管理,对临床输血管理进行评价、考核、公示与通报,提出工作持续改进措施并监督实施效果; (2)质控科承担临床输血全过程的监督与检查,并负责质量控制考核; (3)输血科承担医院临床输血与管理的培训与指导,血液安全发放,临床合理输血监督与检查并报医务科审核; (4)护理部负责对临床输血全过程中护理质量控制考核、监督,并进行工作持续改进;(5)院感科负责血液贮存环境的卫生学监测、考核与监督实施。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临床输血技术规范.doc

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指导医疗机构科学、合理用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和《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血液资源必须加以保护、合理应用,避免浪费,杜绝不必要的输血。 第三条临床医师和输血医技人员应严格掌握输血适应证,正确应用成熟的临床输血技术和血液保护技术,包括成分输血和自体输血等。第四条二级以上医院应设置独立的输血科(血库),负责临床用血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实施,确保贮血、配血和其他科学、合理用血措施的执行。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五条申请输血应由经治医师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单》,由主治医师核准签字,连同受血者血样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血库)备血。 第六条决定输血治疗前,经治医师应向患者或其家属说明输同种异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征得患者或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入病历。无家属签字的无自主意识患者的紧急输血,应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入病历。 第七条术前自身贮血由输血科(血库)负责采血和贮血,经治医师

负责输血过程的医疗监护。手术室的自身输血包括急性等容性血液稀释、术野自身血回输及术中控制性低血压等医疗技术由麻醉科医师负责实施。 第八条亲友互助献血由经治医师等对患者家属进行动员,在输血科(血库)填写登记表,到血站或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采血点(室)无偿献血,由血站进行血液的初、复检,并负责调配合格血液。 第九条患者治疗性血液成分去除、血浆置换等,由经治医师申请,输血科(血库)或有前科室参加制订治疗方案并负责实施,由输血科(血库)和经治医师负责患者治疗过程的监护。 第十条对于Rh(D)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采用自身输血、同型输血或配合型输血。 第十一条新生儿溶血病如需要换血疗法的,由经治医师申请,经主治医师核准,并经患儿家属或监护人签字同意,由血站和医院输血科(血库)提供适合的血液,换血由经治医师和输血科(血库)人员共同实施。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与送检 第十二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和贴好标签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病案号、病室/门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 第十三条由医护人员或专门人员将受血者血样与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血库),双方进逐项核对。 第四章交叉配血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临床用血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 临床医师执行输血过程管理 (一)输血前主治医师应根据患者的临床表现及实验室检查结果,对患者进行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输血及选择何种血液成份最合适。 (二)输血前告知:患者接受输血治疗享受知情权。医师应向患者和家属履行告知义务,说明输注同种异体血液可能发生输血不良反应和经血传染疾病。征得患者和其家属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后方可备血。无自主意识且无亲属签名患者的紧急输血,应以患者最大利益为原则,决定输血治疗方案,报业务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并记入病历。知情权应遵循的原则是:1输血是自愿的,患者有权拒绝输血;2患者有权知道输血的必要性,风险及可能的替代方法(如自体输血)。 (三)输血申请:主治医师须逐项填写《临床输血申请》并有上级医师核准并签名,连同受血者血标本于预定输血日期前送交输血科备血。凡申请少量血(50ml或100ml)、大量血(超过1600ml)、保存期短(7天内)的血和特殊血液品种(如RhD阴性血或冰冻红细胞),至少于输血前2-3天送交申请单,以便向采供血机构预约(急诊除外)。申请单填写应完整、清晰。凡资料不全,特别是缺乏输血史,已婚女患者缺乏妊娠史或无主治医师以上签名的申请单应退回临床科室补充,不得迁就。受血者必须在输血前做ALT、乙肝五项、抗-HCV、抗-HIV、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查,结果贴病例中。发烧患者需要输血时应将体温降至38°C以下方能输血。急诊输血时应尽快将申请单及血标本送输血科,并在申请单上标明“紧急”字样,禁止口头医嘱申请用血。创伤引起的急诊输血患者应在输血前留取血标本做经血液传播疾病指标的检测,准确记录采集血标本的日期及时间,申请单上注明“结果待报”,检验结果报告后入病例。(四)输血过程的监护:输血过程由护士监护。一旦出现

输血管理委员会文件及制度、职责.

*********医院文件 遵县阳〔2015〕5号 关于医院成立输血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临床各科室: 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情况,现就我院成立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做如下公布: 主任委员:**** 医院院长 副主任委员**** 副院长 委员:***** ***** ***** ***** ***** ***** ***** ***** ***** ***** 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输血科。 办公室主任:***** 附1: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附2: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附3: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职责 ************医院

二〇一五年四月一日 附1: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委员会工作制度 1、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在委员会主任领导下开展工作。 2、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会议每季度举行一次,由委员会主任负责主持,输血科负责召集并做好会议记录,并负责准备会议资料。委员会会议须有2/3以上人员参加为有效。 3、委员会的决议、决定报院长或院办公会同意后生效。 (二)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制度 (1) 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进行工作。 (2) 严格执行国家在输血方面的法律和法规,不断提高医院输血管理水平。 (3) 委员会每半年召开一次会议,总结本季度的输血工作,并将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措施及时反馈输血科和各临床科室。 (4) 医务科和输血科负责执行输血质量管理委员会的各项决议。

附2: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职责 一、在院长或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开展工作。院长为我院临床用血管理第一 责任人。 二、输血科为具体负责临床用血管理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临床用血日常管 理工作。 三、认真贯彻临床输血管理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和标准,制 订我院临床输血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四、评估确定临床用血的重点科室、关键环节和流程。 五、对医务人员进行临床输血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临床合理用血知 识进行教育培训。 六、分析临床输血不良事件,提出处理和改进措施。 七、临床用血科室主任为临床用血管理责任人,有义务对科室临床用血安 全进行培训、指导,确保临床输血安全,防控输血不良事件发生。

新版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培训测试题.pdf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培训测试题 姓名: 1.输血前临床医生应向患者或者其家属说明() A 输血目的,经输血可能传播的疾病,同种免疫反应及不可预测的过敏反应 B 输血支持疗法 C 血治疗同意书的鉴定 D 不同意输血可能发生的问题 2.卫生部何年何月颁发的《临床输血技术规范》() A 2001 年 2 月 B 2000 年 6 月 C 2002 年8 月 D 2003 年 6 月 3.分管医生如何办理输血申请() A 分管医生逐项填写输血申请单,上级医师核准,采受血者血样预定输血日期,送交输血科或血库 B 医生下医嘱,护士办理输血申请 C 医生下医嘱,护士执行,病房工人送输血科 D 医生让病人家属办理 4. 决定输血前分管医生应该向病人或家属说明() A 不输血可能发生的危险 B 输异体血还是自体血 C 应说明同种异体输血的不良反应和经输血传播疾病的可能性 D 输血根据病人的失血量而定输注量 5.输血治疗同意书的签订需医患双方,如果无家属,病人又无自主意识的急性失血应() A 先输血抢救,后上报院领导 B 用晶体胶体盐维持 C 立即上报医院职能部门或主管领导同意备案并记录病历 D 等待领导批准 6. 外科输血治疗患者血红蛋白()时,根据患者的贫血程度、心肺代偿功能、代谢情况及年龄等因素决定是否输入悬浮红细胞。

A >100g/L B <70g/L C 70-100g/L D <80g/L 7.RH(D)阴性或其他稀有血型,择期手术时,如何输血最好() A 应动员患者自身输血 B 选择同型血 C 选择配合血输注 D 选晶体或胶体液 8.病人输血前,医护人员将做哪些工作() A 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血样标签,共同核对患者姓名,性别, 年龄,病案号,病室 门诊序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送输血科或血库 B 医生下医嘱,护士执行 C 病房工人持输血申请和血样送输血科 D 无须核对,只要医生写好输血申请,即可送输血科 9.交叉配血的血样标本必须是输血前几天内的() A 2 天内 B 3 天内 C 5 天内 D 1 周内 10.输血病人血样除检查ABO 血型正反定型外,RH(D)血型是否要检查() A 常规检查 B 无须检查 C 必要时检查 D 常规检查急症抢救除外 11. 输血前医务人员应严格核对那些内容() A 配血单和血袋标签中的各项内容 B 血型 C 配血单有无空项 D 血袋包装 12.洗涤红细胞与解冻红细胞制备后,多长时间内输注() A 4h B 6h C 8h D 24h 13. 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应遵循的原则() A 遵照合理,科学的原则制定用血计划,不得浪费和滥用血液 B 沿用传统输血,病人失多少血,补多少的输血原则 C 随时与血站联系,急用急取的原则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及考核办法

XXX医院 临床输血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临床急救用血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献血法》,卫生部《临床输血技术规范》、《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85号》、《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输血申请 第二条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少于8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上级医师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在800毫升至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经上级医师审核,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方可备血。 同一患者一天申请备血量达到或超过1600毫升的,由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医师提出申请,科室主任核准签发后,报医务部门批准,方可备血。 第三条决定输血治疗前,医师应当向患者或者其近亲属说明输血目的、方式和风险,征得患者或其家属的同意,并在《输血治疗同意书》上签字,《输血治疗同意书》存入病历。

第四条申请输血患者,应进行输血前的检查。应做血型鉴定、不规则抗体筛查和输血前检查等指标。 第五条对于Rh阴性和其他稀有血型患者,应做好相应的预案工作。 第六条输血申请要严格掌握输血适应症。 第三章受血者血样采集和送检 第七条确定输血后,医护人员持输血申请单、贴好与申请单号相同的试管,当面核对患者姓名、住院号、性别、年龄、病案号、病房(门急诊)、床号、血型和诊断,采集血样。采集血液时不准直接从输液管或正在输液的一侧肢体采集血液,以免血液稀释,降低抗体滴度引起配血错误。采集血液后注意拔下针头后再将血液注入试管,以防溶血。采集后注意混匀抗凝剂,以防血液凝集。条码粘贴试管时,要注意将血液上沿露出,以便输血科人员观察血样情况。 第八条血液采集后,由临床医护人员或指定专门负责人员将受血者血样和输血申请单送交输血科。非急诊病人输血前要先做血型鉴定,避免发生抽错血样,输血时重抽血样进行交叉配血。双方进行逐项核对,合格后输血科保存备用。 第九条受血者配血实验的血标本必须是在输血前3天之内(包括血样采集当天)采集的,超过3天的必须重新采集。 第四章交叉配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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