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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里士多德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公元前384—322)是古希腊著名的科学家和哲学家。从小对自然科学特别爱好,也很钻研,17岁那年前往雅典,成为古希腊著名哲学家柏拉图(前427—前347)的大弟子,从事学习和研究长达20年之久。他好学多问,才华横溢,成绩突出,柏拉图夸他是“学院之灵”。公元前343年,亚里士多德担任了年仅13岁的王子亚历山大的宫廷教师。公元前340年亚历山大摄政,亚里士多德回到家乡。公元前335年他重返雅典,创办了一所吕克昂学院,独树一个新的哲学学派。由于这个学派的老师和学生,常常在花园里散步的时候讨论问题,当时人们就称它为逍遥学派。马克思称他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最博学的人”“掌握着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

亚里士多德生活于希腊城邦日渐式微的时期,这是在伯罗奔尼撒战争以后希腊城邦被马其顿征服的时代。古希腊奴隶制城邦社会由鼎盛繁荣而日趋衰落的时代。各城邦内部贫富分化加剧,大批自由民破产,社会矛盾十分尖锐,城邦奴隶制面临危机。亚里士多德同柏拉图一样都试图为城邦政治寻找一条摆脱危机的道路,以挽救濒于衰落的奴隶制城邦。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柏拉图、亚里士多德都有自己对正义的看法。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与柏拉图相比更具现实意义不像柏拉图理想国中所描述的那样理想化。他认为正义分为普遍的正义和特殊的正义。

普遍的正义:

又称原始的正义,抽象的正义,一般的正义。指正义的根本和全体,这种正义以公共利益为依归,它不仅要符合城邦的法律而且要符合一切道德标准。普遍的正义是从公民与整个社会的关系而言的,它要求人们的言谈举止必须合乎法度。辛普森案件便是保护了普遍正义。

辛普森案回顾:

1994年6月12日洛杉矶警方接到报案,随即赶到现场,在别墅内发现一男一女两具尸体,躺在安全门内台阶上的女性是房主尼科尔·布朗。美国著名体育明星幸普森的前妻,她的喉管已被割断了。人行道上躺着的男子是二十五岁的

罗纳德·戈尔德曼,他身上有二十处刀伤,死前有搏斗的痕迹。法医对尸体解剖后断定:

他们是在12日晚上11时左右被人用利器杀害。从谋杀现场分析,不像是谋财害命案,因尼科尔家财产没有丢失,尼科尔与辛普森所生的两个孩子当时在室内睡觉,未受到任何惊动,警方初步断定是一桩室内情杀案。辛普森被列为头号嫌疑犯。辛普森

控方主要证据有:

(1)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发现一只带血的手套,该手套系辛普森常用的牌号,与犯罪现场发现的另一只是一对,检验分析,手套上有戈尔德曼身上衬衫的纤维物质;有布朗和戈尔德曼的头发;有野马车上的纤维物质及具有黑人特征的体毛,手套上的血迹经化验分析系布朗-戈尔德曼和辛普森的血液;

(2)在辛普森家中卧室床下发现袜子上有血迹。经DNA分析,符合辛普森和布朗的基因特征;

(3)在犯罪现场后门发现的血迹,因不在发案现场,系干净纯洁未受污染的血液,经DNA分析,这些血液是辛普森的;

(4)在辛普森的野马车里发现多处血迹,在车门上、车内地板上、仪表盘上有血迹。车门上的血迹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在仪表盘上的血迹系辛普森、布朗-戈尔德曼的;在车内地毯上有布朗的血迹;

(5)在犯罪现场发现的血迹,经分析,符合辛普森的DNA特征,其中对辛普森的一滴血用常规血清分析,证明系辛普森的血迹;

(6)在犯罪现场发现头发和衣服纤维,犯罪现场的一只针织滑雪帽上有辛普森的头发和其野马车车厢地毯的纤维,在戈尔德曼的衬衫上发现的深蓝色纤维与在辛普森罗`金汉别墅里搜到的血手套及辛普森卧室发现的袜子相符;

(7)在犯罪现场发现带血的脚印,尺寸为12号,与辛普森鞋号相同,出售该鞋的百货公司正是辛普森常购物的商店;

(8)在罗金汉别墅的车道、门厅、浴室洗练池及浴盆内都发现少量血迹。

辩方认为:

(1)警察发现谋杀事件后,并未按规定办理搜查证就径直前往辛普森家中搜查,取证方式严重违法;

(2)警察在后来补办的搜查证上竟然写错了理由,说明警察的办案能力低下和严重的失职;

(3)警察调查人员未能把犯罪现场完整地保护下来,他们从布朗家中拿来一块毛毯将受害人尸体遮盖住,受害人身上发现的毛发及纤维物质究竟是谁的成了疑问;在从尸体上提取头发纤维物质样品之前,曾把尸体在院内拖动搬移,增加了尸体沾染他人头发和纤维物的可能;

(4)在现场调查的警官未能按洛杉矶警察局规定的工作章程及时通知验尸官和法医前往尸检,现场提取的证据的可信性有疑问;最后因为洛杉矶市警方在调查案情过程中,未能严格遵循正当程序,出现了一系列严重失误,致使辛普森的律师团能够以比较充分的理由向陪审团证明,辛普森未必就是杀人元凶,很有可能有人伪造罪证,用栽赃手法嫁祸辛普森。由于证据不足以证明辛普森就是犯下那两项一级谋杀的人,因此在用刀杀前妻及其男友两项一级谋杀罪的指控中均被陪审团认定为无罪(not guilty),辛普森当庭无罪释放。美国刑事、民事是分开的,因此,在刑事审判中,涉嫌杀妻的辛普森胜诉了,因为证据被污染,程序不合法。但是,在民事诉讼中,辛普森却败诉了。民事法官认为辛普森是杀人犯所以要赔偿其妻子家人,而刑事法官认为辛普森无罪,因为证据不充分。民事法官就是根据现场证据的常理推断得出结论,作出民事判决.

根据控方的证据可以证明辛普森有罪,80%的美国都认为辛普森有罪应负刑事责任,由于控方没按照法定程序取证证据存在瑕疵最终判其刑事部分无罪。这一判决体现了程序正义。司法的目的是实现实体正义,程序只是实现实体正义的手段,但只有实现程序正义才能进一步保证实体正义的实现。我也认为辛普森有罪,但我赞同法院的判决。如果辛普森案为了追求个案的公正而打破程序正义实现实体正义将会对以后法官判案产生很大的影响。这样下去美国的司法就没有程序了,如何能保证以后案件的实体正义和个案正义。辛普森案件的判决以公共利益为依归,顾全大局是普遍正义的体现。

特殊的正义是从社会成员个人与个人之间的关系而言的,它要求在人与人之间实现公平,特殊的正义亦可分为分配的正义与矫正的正义。分配正义与立法正义相近,是对社会的财富、荣誉、地位等资源进行平均与否的分配。这就需要立法者按合理方式和比例分配利益,分担义务负担。强调各取所值,按照各自的价值进行分配,正义就是一种比例。它是承认人天生的体力和智力的不平等性为前提。在我们法律中特殊正义也是无所不在。分配的正义强调各取所值,按照各自的价值进行分配,正义就是一种比例。衡量是否正义的参数至少有四项,其中第三项与第四项之比等于第一项与第二项之比,再交替搭配,第二项与第四项之比等于第一项与第三项之比,如若各项成这样的结合,其结果就是公正的,亚里士多德称为“几何比例”。后世的学者描述为:

A:B=C:

D,那么A:

C=B:

D,因而A+C:

B+D=A:

B。就是说,如果把C给A,把D给B,双方的相对地位就与分配前相同,这样做就是正义的。

《劳动合同法》中有这样的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何以如此规定?从表面上看这并非是公平的。但是当今社会劳动力供过于求且用人单位支配使用劳动力,是劳动者生命力的部分。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并非处以平等的地位所以国家从立法上对于劳动者的利益于特殊保护。这主要是劳动者相对用人单位处于弱势地位。

只有这样才能做到实质的平等,这也正是分配正义的体现。同样《未成年保护法》对于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是基于未成年人身体心理等未发育成熟等原因给予其特殊保护,同样是分配正义的体现。《婚姻法》中对于妇女予以特殊的保护等等这一些都是分配正义的体现在此我不再一一举例。

无论是平等主体之间的财富分配还是政府主导的财富分配,在分配财富的过程中都可能滋生大量的争议,这就产生了诉讼与司法的需求。诉讼与司法就是对财富分配过程的监督与矫正。其中,行政诉讼是对政府主导的财富分配过程的监督,民事诉讼是对平等主体之间财富分配过程中所形成的争议的裁断。这便是矫正正义的产生。

矫正正义与司法正义相近,是对非正义不公平不公正行为的纠正。以人的等价性为依据对任何人都一样看待,一视同仁,反映的是人们之间的绝对平等关系。

可分为自愿和非自愿两类:

自愿:

在自愿基础上达成的交往,对违约的“不公正”进行矫正,违约责任的承担。非自愿:

对非自愿交往,“如偷盗,放毒”等进行的矫正。是对侵权和犯罪行为的制裁。矫正的正义强调的是均等,遵循的是一视同仁,在这里好人与坏人没有性质上的差别,比如一个人打人,一个人被打,一个人杀人,一个人被杀,这样在承受与行为之间形成了不均等,这就需要正义来矫正,通过惩罚使其均等,或者剥夺其所得,也就是剥夺行为人所得来补偿承受人的所失。我们可通过下面一案例理解矫正正义。

A出资99元,B出资1元做生意。一年后,除本金后资产再增100元,这新增100元怎么分?或者说,如何分配才可以称得上合乎“正义”?AB是父子与AB是夫妻之间,正义的分配方式是否存在数额上的差距?

此案例存在着两种合乎正义的分配方式。一种分法是A99元B1元,也就是按照出资额分配;另外一种分法是每人50元。如果A是父亲B是儿子,就按照第一种分法,因为父与子地位不平等,不平等的前提决定了差异的平等,差异的平等也是一种正义;如果A是丈夫B是妻子,就按照第二种分法,因为丈夫和妻子对家庭中的作用是同等的,通过矫正的方法达到一种平等。第一种分法是遵循分配的正义,第二种则是遵循矫正的正义。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是在两千多年前提出的,但其同样适用于现在的社会,在这两千多年间各个学着说提出的正义观都未超过亚里士多德正义观的框架。

参考书目:

《公正德性论:

亚里士多德公正思想研究》黄显中著北京商务印书馆出版2009版

《品读世界思想史》陈文斌主编北京工业大学出版社2007版

《西方法律思想史》严存生主编湖南大学出版社

思考问题:

普遍正义与特殊正义有时会发生冲突,当发生冲突时应选择普遍正义还是特殊正义?

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论亚里士多德的法治观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BC384—BC323)是古希腊著名的思想家、哲学家、政治学家和百科全书式的大学者,被恩格斯称为古希腊学者中?最博学的人物?。他的代表作之一《政治学》是西方政治学和法学的奠基之作,在该书中,他关于法律问题的论述对西方法律思想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一、城邦、政体与法律 亚里士多德的法律观与城邦观是连结在一起的。最好的城邦是行于中庸的城邦,最好的法律也应该是权衡中道的法律。法律?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法律的作用与城邦的目的是同一的。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决定于政体,根据政体而制定。法律是政体宗旨的体现,政体的好坏决定了法律的好坏。他说:?符合于正宗政体所制定的法律就一定合乎正义,而符合于变态或乖戾的政体所制定的法律就不合乎正义。? 当亚里士多德把法律与城邦、政体的目的联系在一起的时候,我们可以看出亚里士多德把法律当作手段和工具。但是,这也体现了他对法律的目的的一种价值判断。法律的目的和国家的目的在一定意义上是同一的,但是法律与国家毕竟不是同一事物,它们的目的也有所不同。与马克思主义认为法律的目的是保护统治阶级所期望的社会秩序的实证观点相比,亚里士多德的法律目的论明显具有理想主义色彩。 二、正义论的法律观 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是亚里士多德法律思想的核心。亚里士多德的法律概念与正义概念是联系在一起的,而他的正义观念又与平等观念密不可分。在亚里士多德那里,平等分为?数量相等?和?比值相等?。?‘数量相等’的意义是你所得到的相同事物在

数目和容量上与他人所得者相等,‘比值相等’的意义是根据各人的真价值,按比例分配与之相衡称的事物。?亚里士多德认为,?现在的人们大家都承认政治权利的分配应该按照各人的价值为之分配这个原则是合乎绝对的正义的。?可见,人人平等不是正义,不同的人应该享有不等的权利才是正义的。亚里士多德提出了分配正义(distributive justice)与矫正正义(corrective justice)的著名二分法。分配正义根据接受者的功绩来分发荣誉和奖励,矫正正义不考虑当事人的地位,只要一个人对另一个人造成了损害,就要从损害者所得好处中拿出一部分去弥补受损者,不管好人犯法还是坏人犯法,都应该受到惩罚。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了自然正义(natural justice)与习惯正义(conventional justice)的划分。 亚里士多德认为,法律本身是正义的体现,?要使事物合于正义(公平),须有毫无偏私的权衡,而法律恰恰是这样一个中道的权衡?。法律的目的就是正义,法律?应该是促成全邦人民都能进于正义和善德的永久制度。?在亚里士多德看来,法律就是没有人类感情偏见的、与所有美德共存的道德力量的外在表现。而判断良法恶法的根本标准就在于是否合乎正义。 可以说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论的法律观是法律伦理学的源头。他的老师柏拉图的正义观最早体现了道德和法律的不同特性,提出了道德正义高于法律正义,正义是指导立法的原则。亚里士多德也认为自然法高于人定法,但他不是简单的比较孰高孰低,而是把明确的把正义作为法律的目的,并进而把正义作为批判法律好坏的标准,明确指出了实行法治的前提在于法是良法。亚里士多德视正义为城邦的原则,由正义衍生法律,确定了法律以正义为价值目标。从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到西塞罗的自然法理论,再到古典自然法学派、新自然法学派,正义与法律的关系是西方法律思想史的一个基本问题。亚里士多德正义论的法律观之

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及其现代思考

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及其现代思考 摘要:幸福一直是我们永恒关注的话题,由于每个人所处的时代和生活环境的差异,导致我们对幸福也有着不同的理解。在当今现实社会中,金钱,利益,享乐思想也异化着人们对幸福的追求,使人们蒙蔽了对幸福的真正认知。当一些人以金钱和财富作为幸福的最终目标时,也有一些获得充足财富的人并非感到快乐幸福,而是空虚迷茫。因此,我们有必要去了解幸福的内容是什么,幸福的真谛,以及真正的幸福能使我们本身内在价值获得怎样的提升。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幸福;现代思考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思想以人的本质为起点,认为幸福是至善,是人一切行为的最终目的,来阐述幸福要在现实活动中以中道为原则来实现。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思想之所以有价值有意义,是因为它是几千年的产物,是经得住时间检验的,我们有必要通过认真研究亚里士多德的幸福思想来使我们今天的生活得以借鉴。 一、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产生的背景 一方面,希腊社会城邦国家在经济上都一个独立的个体,公民在城邦中拥有奴隶和一定的财产。奴隶作为组成家庭的财产要素之一,在城邦中有着许多生产生活活动,这使

人们在满足生活活动需要的同时,还有够多的时间去从事其它的社会活动。①另一方面“任何民族的道德传统根源都是一种关于人性的看法。”②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是对人的本质的认识上提出的。人是理性的动物”和“人是政治的动物”是亚里士多德两个重要的论断。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幸福的生活便是理性的生活。“人是理性的动物”告诉人们幸福生活的生活方式,“人是政治的动物”是告诉人们哪种政治制度更适合这样的生活方式。 二、亚里士多德幸福思想的主要内容 (一)幸福的内涵 首先,幸福即至善。亚里士多德是认为人类一切活动都是为某种目的,这种活动的目的就是善,从目的论的角度来说明幸福,因而他认为幸福就是善,至善就是最高的幸福。虽然我们都有自己内心所追求的目标,在我们的行动中也体现着善,但是我们应该通过具体的实践性活动去追求一个最终的、完满的善来实现真正的内在幸福。而善是人们的各种现实活动所追求的目的。③简言之,幸福就是至善。其次,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亚里士多德认为个人的幸福在于他是有没有在善的指导下去进行实践,而不在于他对某种德性的思考。幸福的获得在于通过自己努力实践来使自身价值得以很好地实现。幸福存在于每个人的灵魂之中,人们需要通过理论的学习和实践的获得实现真正的幸福,而真正的

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伟大的思想家,政治家,西方科学之父,他的《诗学》是西方第一部较为完整的美学,文论专著。在《诗学》中,他对悲剧首次进行了全面论述,在批判地继承古希腊悲剧理论和柏拉图的理论基础上对戏剧理论进行了创新,对后世悲剧理论的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亚里士多德在《诗学》中为“悲剧”下了一个定义:“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通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人们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同时,亚里士多德指出悲剧的六个成分:情节、性格、思想、言语、唱段和戏景,其中,“情节是悲剧的根本,用形象的话来说,是悲剧的灵魂。性格的重要性占第二位。”而这六个成分中,事件的合理安排是悲剧中第一位的,也是最重要的。完整的活动具有开端,中间,结尾。一部悲剧是由部分构成的整体,其组成部分不仅要排列有序,而且必须具备量度。这一系列或出于必然,或出于或然而继随发生的事件中,人物由逆境转入顺境,再由顺境转入逆境,这一长度即是比较合适的界限。同时,亚里士多德还提出:作为对一种行动摹仿的情节,它必须摹仿单一的和完整的行动。组成情节的事件必须严密布局,

以至于如果搬动或删除其中的任一成分,整体将会松散和崩溃,也就是悲剧的情节应达到整一。这就是悲剧论的情节整一律。例如莎士比亚的著名悲剧《哈姆莱特》,戏剧中人物哈姆莱特性格的理解,而其情节是整一的、一目了然的。从我国早期将其译作《王子复仇记》,我们就不难看出戏剧讲述了王子哈姆莱特报杀父之仇的故事。故事情节看似简单,并充分贯彻了亚里士多德的事件要合理安排的理念。然而细细读来,我们会发现在这一大的整体脉络之下,还有一条 与之相平行的隐形的复仇脉络与之相呼应。这一隐形脉络进一步帮助体现了作品所要歌颂的主题。对于情节的取材也是非常重要的,亚里士多德认为:“最好的悲剧都取材于少数几个家族的故事。”这些家族都是声名显赫的“大家族”,只有这样的艺术题材才能既激发作者的创作激情,又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哈姆雷特》写的是一个国家的王子的故事,《麦克白》写的也是争夺皇位,杀了国王这样的大事件。亚里士多德认为,悲剧的效用是引起我们的怜悯,从而是心灵得到净化。最完美的悲剧取材于少数家庭的故事。悲剧的目的不在于摹仿人的品质,而在于摹仿某个行动,剧中人物的品质由他们的“性格”决定 。而他们的幸福与不幸都取决于他们的行动。悲剧人物之所以陷入厄运,不是由于他们为非作恶,而是由于他们犯

论亚里士多德时代政治生活的德性. pdf

论亚里士多德时代政治生活的德性 ——《政治学》读书报告 白荷菲 201355003 摘要:亚里士多德的《政治学》作为一部系统的政治学专著为西方政治思 想奠定了基础。而该书的撰写是在古希腊特殊的奴隶制危机时代完成的,反映 了当时的诸多社会矛盾与时代特征。在该书贯穿始终的对德性的理想式思考融 汇在对个人修养、家庭管理、国家治理与公民教育等多个方面,在各个部分既 有延伸又统一于亚里士多德对现有政体及理想政体的理论研究下,即最好的政 体是轮番而治的民主共和制,该政体能够将个体和国家的德性最大化。本文将 就各个方面作出具体的论述。 关键词:德性民主共和制法制阶级 正文:亚氏的《政治学》并非一部完整统一的作品,而更倾向于一部课堂 笔记的精华。然而这丝毫不影响其充分地反应了亚里士多德在创作的十五年间 乃至更久的思想变化,保罗万象地分析了希腊时期各个城邦的政体及政治生活,成为剥削阶级政治学的开山之作。亚里士多德时代是古希腊奴隶制社会的危机 时代,自苏格拉底之死至伯罗奔尼撒战争中希腊民主政体的弊端进一步裸露, 雅典的社会矛盾和阶级斗争日趋激烈。对于这一情况,柏拉图早已有过希腊的 每一个城邦都已分裂为“富人的城邦”和“穷人的城邦”两个截然不同城邦的 慨叹,这一现象至亚里士多德时代愈演愈烈。①在每个希腊城市国家中,除去 奴隶主与奴隶的基本矛盾之外,还上演着富有奴隶主与自由贫民之间的激烈争斗,公元前399斯巴达爆发的基拉东自由贫民起义、公元前392年科林斯自由 贫民起义以及公元前373年雅典的棍棒党起义等均是这一斗争的白热化呈现。 面对分崩离析的希腊雅典文化载体——奴隶主国家,亚里士多德希望通过对现 有政体的研究探索出理想政体的形态及总结出一套可以挽救奴隶主国家的政治 理论。在对老师柏拉图的继承与批判的基础上,亚里士多德走访了雅典周围一 百五十多个城邦,研究出民主及寡头政体的衰落原因及使之安定的最佳办法,

(完整版)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历史地位、作用和影响

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历史地位、作用和影响 亚里士多德是古希腊非常受人关注的哲学家,被誉为“古代最伟大的思想家”,出身于古希腊北方的斯达奇拉,父亲是马其顿王阿穆塔的宫廷医师。亚里士多德建立了一个百科全书式的思想体系。他第一个以科学的方法阐明了各学科的基本概念,并把混沌一团的科学分门别类。他奠定了经验主义的基本原则,也提出了公理化体系的理想。他的形而上学使他荣膺“哲学家之王”的称号! 一、亚里士多德的哲学理论 亚里士多德是第一位规定了“哲学”,也就是自称为“第一哲学”。在《形而上学》中指出,有一种科学在研究“作为存在的存在”。“作为存在的存在”即是指“一般的普遍的存在,是存在本身。而一切存在的中心点就是‘本体’”。在同书中他还指出,哲学的对象是“可以分离的本体”。这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神学”,神学不但是首要的还是普遍的。 总体来看,他的意思是说哲学所研究的内容是为其他科学作为起点的最终本体,是汇集任何经验科学的全部。亚里士多德把哲学分为理论.实践.创造三部分,是因为各部分目的不同。广义上说,一切学问都离不开知识。然而狭义上说,理论部分目的在认识,以纯粹的知识为对象:实践部分目的

在动作,以人类的行为为对象:创造部分目的在造作,以有用或者美学的作品为对象。实践部分是伦理学与政治学的范围,创造部分是艺术的范围;两个范围却有相同之处,同处在于对象能变,人的行为能变,物方面的作品也能变。他认为人性本有理性部分与非理性部分。理性部分还可以分为两部分:(一)与不变的事物发生关系者,(二)与变的事物发生关系者。外在的世界既有不同的对象,内在的人性便也有不同的部分与之相应;知识之所以可能,只因人性中有与外界对象相应的部分。实践部分有伦理学与政治学,其实伦理学也是政治学的一部分。他的政治学分为论个人行为的和论国家行为的,前者是真正的伦理学,后者是通常所谓的政治学,他还把经济,战术,修辞等认为是政治学的附庸。 二、亚里士多德哲学的历史地位 亚里士多德就是我们所谓的人类导师,他与这个称号无疑是相对称的。诚如他的学派――逍遥学派的名称所表明的那样,他徘徊在古希腊的文化史中,游荡在天.地.人三界的广漠的知识领域中,攥写了百余部大著。亚里士多德在古希腊时期的地位是毋庸置疑非常重要的。最早便起源于早期欧洲文艺领域,即是所谓的“自然学派”、“心理学派”和“历史学派”,这些都以亚里士多德的理论学术作为他们学派的理论来源。他不仅在一方面阐述古希腊文化的最高理论,而且咋另外一方面建立起规范的理论知识。给西方文学方面有

亚里士多德正义观探析

法律与正义 ——亚里士多德法正义观解读 “正义是社会制度的首要价值,正象真理是思想体系的首要价值一样.一种理论,无论多么精致和简洁,只要它不真实,就必须加以拒绝或修正;同样,法律和制度,不管它们如何有效率和有条理,只要它们不正义,就必须加以改造和废除,……作为人类活动的首要价值,真理和正义是绝对不妥协的。”—罗尔斯 亚里士多德(Aristotle,公元前384─前322年),古希腊斯吉塔拉人,是柏拉图的学生。他一生勤奋治学,从事的学术研究涉及到逻辑学、修辞学、物理学、生物学、教育学、心理学、政治学、经济学、美学等。作为一位最伟大的、百科全书式的科学家,亚里士多德对世界的贡献无人可比,他甚至被黑格尔称之为“人类的导师”。也正是因为他的博学,所以他的思想充满了睿智,他的洞见一直影响到现在。 亚里士多德的正义理论就是这样的课题之 一。"正义是千百年来人们孜孜不倦探求的话题,然而正如博登海默所言: “正义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呈不同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①于是人们对“正义”可谓仁者见仁,智者见智。尽管如此,人们在探讨正义之时,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多数时侯仍是其探讨的逻辑起点。无疑,在人们探索正义的征途上,亚里士多德起到了奠基的作用。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是一项宏大的,贯穿于其整个政治、经济、法律思想的逻辑体系,本文仅试从法律与正义的角度来分析亚里士多德的正义观。 亚里士多德对正义的界定 亚里士多德是在雅典柏拉图的学园中接受哲学教育的,所以他的思想深受其师柏拉图的影响,但是他自己的哲学却在很多方面背离了他的老师。与其老师相比,他更尊重现实社会的实际情况,更注重人和制度的缺陷,并以此来调和柏拉图式的唯心主义和唯理主义。②也正是由于亚里士多德这一立场,他认识到按照柏拉图式组织的国家必在人性的现实面前分崩离析。于是亚里士多德把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假设为达到“善生活”的唯一可行手段。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论基础及其内容

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理论基础及其内容 摘要:本文通过对亚里士多德幸福观进行了思考,分析了亚氏幸福观的理论基础、亚氏幸福观的内容。试图对亚氏的幸福观做一个立体的审视,并通过再次解读亚氏的幸福观,以期对现今深受多元价值观冲击的人们从本质上把握和理解幸福有所启迪,从而为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做出有益探索。 关键字:亚里士多德善幸福观德性 对于幸福,在亚里士多德之前就有很多先哲做了详细的论述,而在此基础之上发展而来的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必定会为自己的幸福观的理论的存在需求理论支撑,以便使自己的幸福观得以成立,并拥有存在的根基。对于幸福的含义,众所周知,它具有很强的感受性,而我们也可以清楚的看到,人们对于生活的感受,总是建立在一些基本的标准之上。人们对衡量幸福的标准在潜意识里也总是有着自己的理性的理解。但除非我们通过特别的研究才能真正的了解到人们的这些理性标准。正因为这些理性深深地隐藏于人们的意识深处,所以常常被人们误认为只是感性的直觉,这也正是快乐主义幸福观的错误之处。 而从苏格拉底到斯多亚学派,先哲们已经认识到了人们意识中的这种理性标准的存在,并认为这种理性就是善。苏格拉底认为:“一切的存在都是在追求其完美性,以‘善’为目标是其存在的根本理由。”1,并且指出:“追求善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根本标志,是人获得真正幸福的保证”,善作为一种德性知识是人们理解幸福,继而完成善实现幸福的前提。把善作为幸福观的基础,苏格拉底的思想奠定了这种理论路径的最初基础。而柏拉图和亚里士多德则完成了最初的理论构架。2亚里士多德在其伦理学著作中,在更为基础的层面上为他的幸福观找到了善的基础。他指出,人的每种技艺与研究、实践与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的。善是这些活动所追求的目的。而人的目的,即人可以实践的最高善,就是幸福。由此可见,善是幸福的一个深层的根据是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的基础。 三、亚里士多德幸福观的内容 古希腊时期先哲们有关幸福观的论述,为后人对幸福有更深更准确的把握打下基础。亚里士多德正是在前人的研究基础上,集所有伦理思想之大成,综合分析与研究,经过自己不懈的思考与论证,最终形成了自己的理论思想体系。同时 1 宋希仁:《西方伦理思想史》,28页,北京: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

孟子与亚里士多德德性理论之比较

孟子与亚里士多德德性理论之比较Ξ 戴兆国 (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安徽芜湖241000) 关键词:孟子;亚里士多德;德性;存在;德行;规范 摘 要:作为伦理思想的源头,孟子和亚里士多德的伦理理论都表现为典型的德性伦理形态,二者既存在着共通的思想内容,也有差异。在德性与存在、德性与规范、德性与德行、德与福的统一方面,都做出了相近的阐述,表现了共通的理论旨趣。但是在具体的理论解释构架以及致思的方向上又存在差异。对二者异同的比较,可以为现代伦理理论的建设提供借鉴。 中图分类号:B222.5;B502.23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1-2435(2003)02-0142-05 Comparison betw een Mencius’and Aristotle’s theories on ethics DAI Zhao-guo(College of Economics,L aw and Politics,A N U,W uhu241001,China) K ey w ords:Mencius;Aristotle;virtue;being;moral action;normative Abstract:As the source of theory on ethics,Mencius’and Aristotle’s theories on ethics shared much commons. They both focused on virtue and gave similar interpretation of the integrity of virtue and being,virtue and normativness,virtue and moral action,virtue and happiness.But they were different from each other in the ways and style to interpret their theories.It is helpful for the study of the modern theory on ethics to compare them. 作为古希腊和中国原始儒家的德性理论的代表人物,亚里士多德和孟子各自独立地阐述了自己的德性理论,二者既有共同之处,也各具特色。对二者进行比较分析,不仅可以找到中西德性伦理思想源头的共同特征,而且也可以发现二者不同所引起的中西伦理的差异,从而为恢复德性伦理的传统作理论的准备。 孟子和亚里士多德的德性伦理的创制都处在中西文化发展的轴心期,在这一轴心期的前后,伦理问题是人类思索的共同话题。春秋时期礼乐崩坏,对当时的伦理观念产生了巨大的冲击,在百家争鸣的局面下,儒家代表人物通过对周人德的观念的阐发,论述了人的内在德性品质的诸多方面。孟子在孔子德性思想的基础上,继承了孔孟之间儒者的德性思想[1],系统阐述了德性伦理理论。这一理论希望通过对人的内在德性品质的挖掘和肯定,为重新确立完善、和谐的社会秩序提供理论的说明。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理论是在希腊城邦社会发展中,对苏格拉底“德性就是智慧”理论的发挥。城邦民主制的完善离不开人的内在德性品质,亚里士多德充分考察了德性的内在要求,将德性规定为与人的存在相统一的内在品质,从而为培养完美的人格奠定理论基础。在这一具有共同特质的历史背景下,孟子和亚里士多德的德性理论呈现出许多共同的特点。 1.内在德性品质是人的存在的基础 亚里士多德区分了两类德性,一是理智德性,一是伦理德性,前者来自后天的教导,后者产生于习惯,无论何种德性都非神赋天赐。他将德性与人的存在状态统一了起来,这是一种现实主义的理性态度。亚氏认为,在人的心灵中有三种状态:情感、潜能和品质,德性不是情感,因为德性有高下卑劣,而情感不可作此价值判断,也就不能遭到赞扬和谴责;情感是自发的,但德性却是选择的结果;情感是被感动的,德性却是以某种方式被赋予的。德性也不是潜能,因为潜能是天生的,无法说它是善良的或恶劣的,但那些被称为善良或恶劣的东西可以是德性。这样一来,只剩下一种可能性,即德性是品质。[2](二卷五节)一切德性本质是使其拥有者在一种 第31卷第2期Vol.31№.2 《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Journal of A nhui Normal U niversity(Hum.&Soc.Sci.) 2003年3月 Mar.,2003 Ξ收稿日期:2002-12-15 作者简介:戴兆国(1971-),男,安徽芜湖人,安徽师范大学经济法政学院讲师,哲学博士。

苏格拉底、柏拉图、亚里士多德的简介和主要哲学思想

苏格拉底(469—399BC.)是开创希腊哲学研究新方向的划时代的思想家,他把研究对象从自然转向了社会和人类的内心世界,专门探讨人类的心灵智慧与活动能力,注意政治、道德、社会、人生的基本问题,在西方人的生活领域竖立起一座真善美的理想宫殿,虽然这是唯心主义的追求,却显示了人类在精神上的勇敢探索。从此人自身成为哲学研究的中心,希腊哲学开始迈向一个新的高峰。 苏格拉底是雅典一个雕刻匠的儿子,出身贫寒,但崇尚知识,多方求学,逐渐成为具有全面文化休养的哲学家。他述而不作,没留下任何著作,其思想主要是由他的两个学生柏拉图和色诺芬的作品中得知的。他认为放弃对人自身的探讨而去研究自然是愚蠢的,是不守本分。所以他的哲学追求便集中在认识人自己上。他提出的命题围绕人的精神修养,比如什么是幸福、美德、真理、正义等等,其中所贯穿的一个最严肃的主题就是说服人们不要专注于对身外之物的追求,而应去改造自己的灵魂,追求真理和智慧,成为道德完善的、真正的人。他在雅典法庭受审时曾对同胞大声疾呼:“雅典人啊!我尊敬你们,热爱你们。我要教诲和劝勉我遇到的每一个人……你们不能只注意金钱和地位,而不注意智慧和真理。你们不要老想着人身和财产,而首先要改善你们的心灵。金钱不能买到美德,美德却能产生一切美好的东西。这就是我的教义。无论你们怎样处罚我,我决不改变自己的信仰” 因此他的哲学是道德哲学。他的讨论虽以唯心主义为出发点,但包含着许多合理的内核,如辩证的认识,认为真理总是具体的,具有相对性,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向反面转化。再如讨论中的问答方法,即辩证法最初的涵义,通过反复问答,揭示对话者的自相矛盾之处来达到正确认识。他强调知识的作用,强调理性,要求人们用自己的思想、自己的内心世界去了解外界事物,发现真理,并提出概念在认识中的作用,确立了一系列概念范畴。他的思想对后世西方哲学有深远影响。 苏格拉底的学生、也是其思想的忠实继承人柏拉图(427—437BC.)出自雅典贵族家庭,生逢希腊城邦危机初现的时代,曾力求用自己的哲学拯救国家和社会。后致力于教书育人,留下大量著作,主要作品以对话体写就,著名的有《申辩篇》、《会饮篇》、《理想国》等,内容涉及哲学、政治伦理、教育问题。他的哲学思想是一个庞大的体系,其核心为“理念论”,其它理论均以此为基础。在他看来,世界分为感觉中的自然世界和理念中的超自然世界两部分。由于感知的世界总在不停地变化,人们对它的认识因时、因地、因人、因情而异,因而感觉世界是不真实的。唯一真实的是永恒存在的理念世界,而感受到的现实世界只是理念世界的反映。比如说少女和鲜花美时,必先有一个美的概念在判断者心中,这一概念又一定和美的总体概念相一致,因而在判断者的身外必定有个绝对美的理念。美如此,真与善亦然,一切具体和抽象事物都有理念。理念是世间万物的原型,万物是理念的摹本。他倡导对永恒的真善美亦即理念世界的追求,后来人们往往把追求纯精神的唯理主义行为称作柏拉图式的行为。柏拉图否认现时世界的真实性和感觉经验的可靠性,认为理念是人心之外的一种实体,真理认识只能靠对它的直接感悟,所以他的哲学是客观唯心论。他的理念论用于现实社会的改造,便产生了他的理想国的设计。他的哲学认识论却成为西方唯心主义的主要思想来源。柏拉图像 亚里斯多德(384—322BC.)是集古希腊科学文化知识之大成的渊博学者,哲学是他最擅长的领域。他师从柏拉图20年,一度任马其顿王亚历山大的教师,后回雅典办学,著作传说达千卷之多,大多散佚,现存162卷,包括《形而上学》、《物理学》、《气象学》、《政治学》、《伦理学》、《修辞学》、《范畴篇》等47部,其中有些作品,可能是赝品。他是现代许多科学门类的奠基人,哲学到他的手里才真正成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在他的著作中,希腊哲学的爱智与深思精神被发展到顶峰。他的哲学与他的导师柏拉图的关系是批判与继承的关系,其中的批判要多于继承。他有句科学认识史上的名言:“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反映他的真

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亚里士多德幸福论 摘要:亚里士多德在其著作《尼各马可伦理学》中,从理性和感性的角度论述了对幸福的观点。从理性的角度认为,在善的体系中,那个最好的、终极的、自足的、最完满的、以自身为目的、最高的善就是幸福。追求幸福的生活体现了人区别于动物的特殊性,这就是人能够通过主动选择理性生活来过一种道德生活。他认为思辨的人生是最幸福的人生。从感性的角度认为,幸福的生活必然是快乐,这样他把人的心理体验、情感体现拉入到幸福中来,力图克服把幸福空洞化,体现了其理论的调和主义色彩。 关键词:善;幸福;德性;理性 在古希腊,亚里士多德是对幸福问题探讨最多、最系统的人。他和前人一样认为幸福是人生最咼的目标,并且他将幸福规定为最咼的善,将幸福和至善作为人类生活的根本目的和伦理学研究的核心问题。他一方面强调幸福是一种完全合乎德性的灵魂的现实活动,另一方面强调幸福就是快乐的生活。故他的伦理学通常被称为幸福论。亚里士多德通过“什么是幸福?” “怎样达到幸福?”等一系列问题的探讨和论证,最终构建了一个比较完整的、理论化的幸福论体系。 一、幸福是最高的善 在《尼各马可伦理学》著作的开头,亚里士多德写道:“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1]1这样,他认为宇宙中一切事物的运动都以向善为自己的目标。对于人来说,因 为活动的多样性,所以善的界定也因此多种多样。例如,各种技术所追

求的目的或善就有以下不同的含义: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造船术的目的是船舶,战术的目的是取胜,理财术的目的是发财。在这里,他把人的各种活动目的都统辖在善的概念之下,在多样的目的(善)中,有的目的或者善是用来实现另一目的或者善的工具或手段,这种善叫外在善;以这种目的或者善为手段要实现的另一个目的或者善叫做内在善。这样追究下去,就构成了一个相互为目的的善的概念等级体系,在这个善的概念的等级体系中,作为最终目的的善也就是内在善,处于主要的、首要的位置,统辖着其他的众多善,其他一切善都以它为目的。这样在具体的、多样的、层次不一的善的体系中,“有某种为其自身而期求的目的,而一切其他事物都要为着它,并非全部抉择都是因它而作出,那么,不言而喻,这一为自身的目的也就是善自身,是最高的善。” [1]2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这一最高的善即“至善”是政治科学研究的对象,它是最主宰的科学、最有权威的科学。所以,城邦的善为“至善”,实现城邦的善更为重要,更为完满,同时这种善对于个体和城邦来说是统一的。个体善的实现与城邦善是统一的,体现了整体主义价值观念。这种最高的善就是幸福。 亚里士多德认为幸福是“行为所能达到的一切善的顶点。” [1]4 在什么是幸福的具体规定上,他分析了当时人们的幸福观念。如有人认为,幸福是“生活优裕,行为良好”;快乐就是幸福;财富、荣誉的满足是幸福等等。亚里士多德认为这些观点表明,不同的人对幸福的界定是不一样的,所以,幸福的具体意义因为人的生活体验不同而因人而异,即使同一个人在不同的情景中对幸福的感受和理解也不一样。

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论

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论以及与现代情节的比较研究 摘要:本文旨在研究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悲剧理论和他的悲剧情节。他认为“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的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任务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悲剧包括六个决定其性质的成分,即情节、性格、言语、思想、戏景和唱段,情节是悲剧的灵魂。然而,亚里士多德《诗学》中的情节和现代情节有一些不同和相似之处。 关键词:亚里士多德;悲剧;情节 一、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和悲剧情节研究 (一)、亚里士多德的《诗学》 在公元前五世纪末,也就是经常被称作的希腊的黄金时代,早期的希腊哲学家从研究自然转到了研究人文。然而,他们侵犯了诗人的领域,产生的竞争强度达到顶峰状态。 阿里斯多芬尼斯在他的著作《云》中辛辣的讽刺了苏格拉底;接着柏拉图在他的《理想国》一书中把苏格拉底作为发言人猛烈地回击了那些诗人。他认为诗人曾三次从真理中被移除。在西方文学中表现纯粹世界的精神或者心灵属于理想的世界;肉体和它的激情则在物质世界的泥泞中被打击。基于这些或者其他的原因,柏拉图将会把这些诗人从他的理想国中驱逐出去。 然而亚里士多德对待那些诗人的态度没有柏拉图那么坚定。在那时,哲学家们在他们的竞争者中赢得声望,亚里士多德力图结束古代的纷争,在胜利中他也是宽宏大量的。相比于其他的著作,他的著作《诗学》更大肆赞扬或者强烈地谴责文学批评。《诗学》最突出的特点就是运用科学的方法研究诗,这种方法比那些引起很多无果争议的个别推论要重要的多。(二)、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 在《诗学》的开始亚里士多德就给出了他对悲剧的定义:“悲剧是对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它的媒介是经过‘装饰’的语言,以不同的形式分别被用于剧的不同的部分,它的摹仿方式是借助任务的行动,而不是叙述,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这个符合逻辑的定义是由苏格拉底提出经亚里士多德完善的。 一方面和其他所有的诗一样,悲剧是对行动的摹仿。然而悲剧中的行动与其他艺术或者其他种类的诗不同之处在于它是是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另一方面与喜剧中行动细微的高低起伏相比,悲剧中的行动是琐碎的有趣的。悲剧中命运的改变会引起重大的结果的。 如果悲剧中的行动太长或者太容易被人记住,或者太简单而不能引起命运的的重大改变或者太简单很容易给人留下深刻的印象,那么悲剧就是去了它的有效性。 根据悲剧的定义中“通过引发怜悯和恐惧使这些情感得到疏泄”是由亚里士多德制定的。那么我们就可以得出悲剧激发的情感只能是怜悯和恐惧。在我看来他对于希腊悲剧的解释过于狭窄,尽管他运用科学的方法进行了调查。在现实生活中我们的情感是动荡的,

亚里士多德理智德性与伦理德性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理智德性与伦理德性的关系 亚里士多德把德性的概念用于所有生命物及其现实活动。他认为“人的德性就是种使人善良,并获得其优秀成果的品质。” 亚里士多德认为,德性是指灵魂方面的优秀,而不是肉体方面的优秀,人的生活是依靠灵魂而不是其他的东西,所以“德性就在灵魂中”。灵魂分为理性和非理性(欲望)两个部分,与之对应的德性也分为理智德性和伦理德性两类。其中,理智德性是思维,理智的活动通过思维来实现,如,理智、明智等;伦理德性则来自风俗,由习惯养成,如节制、慷慨等。 亚里士多德说,伦理德性既不出于自然,也不反乎自然,它是在灵魂中生成的。伦理德性是在人伦关系中形成的。从亚里士多德要求公民都做城邦中善良的公民开始,这种关系就是在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形成的,它培养的是人与人之间在交往过程中的规范意识,启发人们追求普遍的、“善”的品质。伦理道德不是指某种知识,而是指要生成优良的品质,使人们行为正当。“我们探讨德性是什么,不是为了知,而是为了成为善良的人,若不然这种辛劳就全无益处了。”意即,一个人不是先成为有德性的人再去做有德性的事,相反是通过做勇敢、正义等德性的事而成为德性的人。伦理德性不仅在于行为具有某种性质,而且要出于某种心的状态。只有当一个人知道他要做的行为,并且自愿地、因其自身的原因、且出于一种确定的品质而选择它时,这个行为才是德性的。 理智德性是思考、反复思维的德性,是人的灵魂中的理性部分的优秀品质。理智德性又分为理论理性的德性和实践理性的德性。所谓理智德性,就是指理性的这两部分的优秀功能得到了发挥的状态和品质。亚里士多德认为,智慧在理智德性中居于最高地位,是人的最高等的德性,是对科学中的最初原理和普遍知识的把握,是对宇宙万物的真理性知识的探究;理智处理与人有关的事务,只追求人自身的好处或善。 亚里士多德认为,理智与伦理德性是相互依赖而密不可的,他强调,理智必然是对人的德性,似乎是人的世界中的治理者。人在进行选择的时候,要有理智为伦理行为提供德性原理。理智并不要对于人自身来讲,所有的道德都是有理智的,没有理智,道德就不能生成,伦理德性仅仅是天然的品质,只有在理智道德起作用的情况。特别值得强调的是伦理德性和理智德性的关系问题。首先,把人当作偏重动物的人来看,伦理德性就是美德,其标准是中道,由实践智慧所规定;把人当作偏重理性动物的人来看,理智德性就是美德,其基础是明智,由理性智慧所决定。其次,伦理道德只考虑具体环境中的事实,以个别事物为对象,是人们长期经验积累的结果,故能帮助人们找到“合理原则”,使人的行为合乎中道;理性智慧则追求事实的原因和普遍的本质,它所确定的德性(美德)就是知德,即思辨,为求知而求知,为思考本身而思考。最后,二者相得益彰。没有理智就没有伦理道德(明智是理智德性的品质),因为没有理智就不存在主要的善;同样,除去伦理道德也就不存在理智,因为德性提出目的,理智提出到达目的的选择。 亚里士多德的德性论他立足于现实生活,分析人的道德性,其意在于把灵魂的非理性的部分也包括在道德完善的过程中。

亚里士多德之人生哲学

亚里士多德之人生哲学 收藏成功 已收藏 请先登录 亚里士多德的人生哲学,开首便说什么叫做人生的“至善”。他说希腊的人大概公认人生的“至善”是快乐(Eudaimonia)。但是怎样的生活才可算作“快乐”呢?他说“快乐”是活动的生活,循善而行,终身不已。一切外物,都只是这种“至善”的附属品。 上文“快乐”的界说,有三个部分,不可不注意。 第一,是“活动的生活”。亚里士多德说“善”不仅仅是一种“状态”,是一种活动。 这个区别很重要。他说“正如奥林匹亚的大运动会,并可得采,须是上场争赛,方可望胜。 人生也是如此,好人虽多,得采的还只是上场的人。” 第二,怎么叫做“循善而行”呢?这“善”便是“理性”。万物之中只有人能惺惺地用理性指挥自己的行为。指挥得尽善尽美,便是至乐。 第三,为什么说“终身不已”呢?亚里士多德说,“一只燕子,一日晴天,算不得春景。 一时偶合理性的生活,不能长久,也不能使人快乐。”亚里士多德又说“循善而行”的善字含有两个部分。一须要知道什么是善,二须要依着所知的善做去。有些人知道“善”了,偏要为恶,有些人知道善了,只是不能约束情欲,所以终不能为善。因此,若要做到“快乐” 的生活,不但要知何者是善,还须要训练一切嗜欲情感,要使服从所知之善。因此,亚里士多德说“善”有两种:(1)知识之善,(2)品行之善。“品行”(Character)包括一切性情,欲望,感情而言。从前苏格拉底说知识即是道德,正为只见了第一种善,不曾注意第二种善。品行之善。亚里士多德的知识论属于经验派,所以他论人生道德都说是教育的结果,并不是天生的才性。此处所说“教育”,并不是读书学算之类,乃是情欲的训练。天生的情性欲望,并无善恶可说,都只是造成“品行”的原料。训练的功效可使那些可善可恶的趋势,变成一种有定的习惯。故可说“品行之善只是习惯所养成心神的定性。”如训练情性使习于忍耐,自重,公道,种种美德,后来凡做忍耐,自重,公道的事,便觉愉快;做苟且,懦怯,不正的行为,便觉不愉快。这便是习惯的功效。习惯做去,便成天性。若要品行好,先须要习惯好。中和(TheMean)好行为与不好的行为,有什么标准的区别呢?亚里士多德说这个区别在于行为是否合于中道。人的情性欲望太过了,或是太不够了,都是不好的。情性欲望,无过无不及,处处适中,便是好的。品行的“善”只是一种有常的性情,发为有意志的动作,依各人的差异,都得中道。这中道的规定,或由理性或由圣贤师法。 这条界说有当注意的几点。第一,须是“有意志的行为”。譬如不会射箭的人,胡乱射箭,或偶然中的,终不算善射。人生行为,须有意志,须有选择,方才有善恶可言。有意

亚里士多德哲学名言名句大全摘抄

亚里士多德哲学名言名句大全摘抄亚里士多德哲学名言名句大全摘抄 吠犬之用,胜于睡狮。 人生最终价值在于觉醒和思考的能力,而不只在于生存。 人类是天生社会性动物。 严肃的人模仿高尚的人的行动,轻浮的人则模仿卑劣的人的行动。 所谓平等,就是穷人不占富人的便宜。 最明晰的风格是由普通语言形成的。 真正的美德不可没有实用的智慧,而实用的智慧也不可没有美德。 德可以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另一种是行为的德。前者是从学习中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 最初偏离真理毫厘,到头来就会谬之千里。

没有一个人能全面把握真理。 热爱真理的人在没有危险的时候爱着真理,在危险的时候更爱真理。 在科学上进步而道义上落后的人,不是前进,而是后退。 一个纵情恣乐毫无节制的人,会变成放荡的人;一个像乡下人一样忌避一切快乐的人,会变为麻木不仁的人。 一切艺术、宗教都不过是自然的附属物。 即使上帝也无法改变过去。 天才必然和疯子结成亲密的联盟。 我爱我的老师,但我更爱真理。 美是一种自然优势。 德能够分为两种:一种是智慧的德,另一种是行为的德。前者是从领悟中得来的,后者是从实践中得来的。

美是上帝赐予的礼物。 户外太多和太少,同样的损伤体力;饮食过多与过少,同样的损伤健康;唯有适度能够产生增进持续体力和健康。 没有一个人能全面把握真理。 (古希腊)教育应由法律规定,并且应是国家的事务。 一个人应对正当之事物,从正当的时机,而且在这种相应条件下感到自信,他就是一个勇敢的人。 邪恶事件起因于邪恶。 天才必然和疯子结成亲密的联盟。 在教育上,实践必先于理论,而身体的训练须在智力训练之先。 美是上帝赐予的礼物。 习惯能造就第二天性。 吠犬之用,胜于睡狮。

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论

论亚里士多德的德性幸福观 【摘要】幸福是人类特有的一种现实活动和理想追求。在亚里士多德看来,幸福问题是主体性的问题,并且与善、德性等问题有紧密的逻辑关系。他认为最高的善就是幸福,幸福是灵魂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德性原则即中道,思辨活动是至上的幸福。他在其伦理学代表作《尼各马科伦理学》中告诉人们,只有按照德性生活,才能得到真正的幸福。他的德性幸福观启示我们在追求幸福时应当处理好理想与现实、理论与实践、个体幸福与集体幸福的关系,重视理智德性,提高实践智慧。 【关键词】尼各马科伦理学;幸福;德性;思辨 一、亚里士多德的幸福观渊源及基本思想 1.幸福是最高的善。《尼各马科伦理学》开篇就说:“一切技术,一切规划以及一切实践和抉择,都以某种善为目标。因为人们都有个美好的想法,即宇宙万物都是向善的”【1】。善被合理地认为是世界万物追求的目的。由于实践形式的丰富性和科学技术的多样性,所以目的也不尽相同。例如“医术的目的是健康,造船术的目的是船舶,战术的目的在于取胜,理财术的目的在于发财”【1】在亚里士多德看来,“至善”是一种生活的完满和自我的完善,包括人的才德潜能的充分实现和身体的健康。在这一层面幸福倾向于一种描述状态的称之为“活得好”的幸福。 2.幸福是合乎德性的现实活动。对于亚里士多德而言,德性和德性活动是不同的,他在文中讨论的德性是作为行动的主体的运用,并强调幸福在于做德性而非拥有德性。“因为一种东西,你可以拥有而不产生任何结果,就如一个人睡着了或因为其他某种原因而不去运用他的能力一样。但是活动是不可能不行动,有活动的人必定是要去做,并且要做得好。”【1】从这方面我们把幸福理解为德性的实践活动,称之为“做得好”的幸福。 3.思辨活动是最高的幸福。亚里士多德把人的生活分为三种: 享乐生活、政治生活和思辨活动。享乐生活其实是一种奴性的生活,而那些看重名声的人认为幸福是一种荣誉、威望,他们追求的就是政治生活。他认为这两种生活都

亚里士多德的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诗学》的悲剧理论 亚里士多德(前384-前322年),古希腊斯吉塔拉人,世界古代史上最伟大的哲学家,科学家和教育家之一,是柏拉图的学生。马克思曾称他古希腊哲学家中最博学的人物,恩格斯也称他是古代的黑格尔。亚里士多德一生勤奋治学,写下了大量的着作,他的着作是古代的百科全书主要有《工具论》,《形而上学》,《诗学》等。 其中《诗学》成书于亚里士多德游历外邦归来雅典之后,是他成熟时期的美学思想结晶。现存的文本据说是亚里士多德在吕克昂学园的讲义,论证严密,风格简洁,但可能未经整理加工,有的论述比较晦涩,引起不同的解释。 《诗学》现存文本有二十六章,内容大体分为三部分:(1)第一至第五章,论述艺术的本性是摹仿,以此来区别各种艺术形式,追溯艺术的起源和发展;(2)第六至第二十四章及第二十六章,论述悲剧的特征及构成要素,比较史诗和悲剧(3)第二十五章,分析批评者对人的指斥,提出反驳的原则和方法。 《诗学》中最重要的内容是亚里士多德对悲剧理论详尽,深入而系统的阐述。他提出了悲剧史上第一个悲剧概念,在《诗学》第六章①里说到:悲剧是对于一个严肃,完整,有一定长度的行动的摹仿;他的媒介是语言,具有各种悦耳之音,分别在剧的各部分使用:摹仿方式是借人物的动作来表达,而不是采用叙述法;引起怜悯与恐惧来使这种情感得到陶冶。亚里士多德还给悲剧制订了许多规则,如悲剧应该是五幕剧,其情节应该发生在最亲近的亲属之间。 曹禺和《雷雨》 曹禺,原名万家宝,祖籍湖北潜江,生于天津一个没落的封建官僚家庭,中国现代杰出戏剧家,着有《雷雨》,《日出》,《原野》,《北京人》等着名作品。 《雷雨》是曹禺用5年的时间创造的,虽然他是曹禺的第一部话剧,但却一炮打响,震动文坛,成为现代文学史上的经典作品,被认为是“中国话剧现实主义的基石”。《雷雨》展示了一幕人生大悲剧,是命运对人残忍的作弄。专制的家长,单纯的青年,被情爱烧伤的女人,悔恨着罪孽却不自知地犯下更大的罪孽的公子哥,还有家庭的秘密,身世的秘密,所有的这一切在一个雷雨夜爆发。《雷雨》中主要人物的结局是死的死,逃的逃,疯的疯。这种强烈的悲剧性深深地震撼了观众和读者,并吸引着他们去思考是什么造成这种悲剧以及悲剧效果。 《雷雨》是四幕剧,表达了一个完整的故事,作者让三十年发生的故事浓缩到一天发生并结束。周朴园从外地回到家里,鲁侍萍因为女儿的原因再次来到周家,两人因此而再次相遇,他们之间的秘密也随之曝光。当年周朴园为了娶那位有钱有势的女子而逼鲁侍萍抱着刚出生三天的儿子,冒着大雪离开周家。这样没有人性的开始造成30年后父子不相识反而成为仇人,还使得同父异母的兄妹相恋。当残酷的现实被披露时,必然产生震撼性的戏剧效果,最终剧中人物死的死,逃的逃,疯的疯,成了实实在在的悲剧。同时也说明了,悲剧不一定要亚里士多德说的五幕剧才能称之为悲剧并产生悲剧效果。 亚里士多德的悲剧六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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