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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

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
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

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广东证监许可[2015]47号)

【法规类别】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与市场监管

【发文字号】广东证监许可[2015]4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5.12.22

【实施日期】2015.1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广东证监局关于核准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批复

(广东证监许可〔2015〕47号)

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联讯证券关于变更公司章程重要条款的申请报告》(联讯证字〔2015〕253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公司法》、《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关于取消和下放第六批行政审批项目的公告》(证监会公告〔2012〕28号)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核准你公司变更《联讯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重要条款(变更内容见附件)。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本批复依法办理工商变更登记。

三、你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须严格按照《证券公司治理准

则》(证监会公告〔2012〕41号)、《证券公司合规管理试行规定》(证监会公告〔2008〕30号)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职权、承担责任。

广东证监局

2015年12

工商局最新公司章程模板

工商局最新公司章程模板 一、公司章程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本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经理均具有约束力。 第二条公司经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登记并领取法人营业执照后即告成立。 二、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______有限公司。(以预先核准登记的名称为准) 第四条公司住所:______市(县镇)______路______(街)号。 三、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的经营范围:(含经营方式)。 四、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人民币万元。(要符合法定的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而且不应影响公司的存在。 五、公司股东名称 第八条凡持有本公司出具的认缴出资证明的为本公司股东,股东是法人的,由该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人的代理人代表法人行使股东权利。 第九条公司在册股东共______人,全部是法人股东 股东名录: (一)法人股东: 1、法人名称: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认缴出资额:______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______% 出资方式:____________(货币或实物或其它) 认缴时间: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2、…………………………………… 第十条公司置备股东名册,并记载下列事项:

(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 (二)股东的出资额; (三)出资证明书编号。 六、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公司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1、出席股东会,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2、按出资比例分取公司红利; 3、有权查询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表; 4、公司新增资本时,可优先认缴出资; 5、按规定转让出资; 6、其它股东转让出资,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 7、有权在公司解散清算时按出资比例分配剩余财产; 第十二条公司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遵守公司章程; 2、按期缴足认购的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4、出资额只能按规定转让,不得退资; 5、有责任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得参与危害公司利益的活动; 6、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7、在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七、股东(出资人)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第十三条出资人以货币认缴出资额。(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认缴出资额,应提交相应证件,经其它股东同意,评估折算成人民币并于公司成立后6个月内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在出资证明中注明。) 第十四条出资人按规定的期限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缴足认资额,逾期未缴足出资的股东,向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条全体出资人缴纳出资额后,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并出具验资报告经公司登记机关登记后,公司对出资人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人即成为公司股东。

公司章程市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市工商局版集团标准化小组:[VVOPPT-JOPP28-JPPTL98-LOPPNN]

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黄春启一人出资,设立的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北京大和恒粮行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条住所:北京市西城区德胜门外大街11号1幢401A室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销售粮油、定型包装食品、饮料、酒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3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时间及出资方式如下: (一)股东姓名(名称):黄春启 (二)股东缴纳的出资额:3万元人民币 (三)股东出资时间:2014年05月26日 (四)出资方式如下:1、货币:3万元整,占100%。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公司不设立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或更换监事; (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 (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六)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七)对聘用、解聘会计师事务所所作出的决议;

(八)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九)修改公司章程;(注:由股东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自定) 第九条股东股东是公司的执行董事 第十条公司设监事一人,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任。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恩怨予以纠正; (四)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公司设经理,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和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注:以上内容也可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职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组建公会,开展公会活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公司应当为本公司公会提供必要的活动条件。公司公会代表职工的劳动报酬、工作时间、福利、保险和劳动安全卫生等事项依法与公司签订集体合同。 第十三条在公司中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的规定,设立中国共产党的组织,开展党的活动。公司应该为党组织的活动提供必要条件。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注:也可是或经理)(注: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七章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深圳证监局关于调整部分证券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2015)

深圳证监局关于调整部分证券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 通知(2015) 【法规类别】证券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深证局机构字[2015]7号 【发布部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发布日期】2015.01.14 【实施日期】2015.01.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深圳证监局关于调整部分证券机构行政审批事项有关工作的通知 (深证局机构字〔2015〕7号) 深圳各证券公司,各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 根据《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14〕50号)和证监会公告(〔2014〕50号),证监会不再受理“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等3项涉及证券公司、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以下简称外资代表处)的行政审批项目。为做好后续监管衔接及相关备案管理工作,根据证监会相关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托管人资格”审批取消后,由证监会证券基金机构监管部(以下简称证监会机构部)进行事后备案管理。

托管人应当自首次签订托管协议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附件相关要求准备材料,并向证监会机构部备案。机构部将对备案文件进行审阅,发现备案申请人不符合规定资格条件的,将责令更换。 二、“保荐代表人资格”审批取消后,保荐代表人的资格管理由中国证券业协会纳入证券从业人员自律管理体系,进行统一管理。 三、“外国证券类机构驻华代表机构首席代表资格”审批取消后,证监会不再接受有关申请,外资代表处应向证监会国际合作部事后备案,同时抄报我局。 有关审批事项取消后,我局将依法加强对辖区证券公司及外资代表处相关业务活动的日常监管,并根据需要开展现场检查,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采取监管措施。 附件: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方式和衔接工作安排 深圳证监局 2015年1月14日 附件 取消的行政审批项目后续管理方式和衔接工作安排

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有限公司章程的制定与修改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十一条设立公司必须依法制定公司章程。公司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十三条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第二十五条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五)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六)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七)公司法定代表人; (八)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股东应当在公司章程上签名、盖章。 二、章程内容的确定 (一)章程应记载的事项 根据《公司法》二十五条的规定,公司名称和住所、公司经营范围、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七项是公司章程的绝对必要记载事项,缺少上述任何一项都将会影响章程的效力。

(二)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的事项 “股东会会议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是公司章程的任意必要记载事项,公司章程制定人可以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进行记载,但是缺少上述内容不会影响章程的效力。 根据《公司法》相关条文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章程可对下列事项作出约定: 1、股东会的法定职权以外的其他职权。 2、股东会会议的召开,包括定期会议召开的时间和地点、股东会(定期和临时)会议的通知、股东行使表决权的方式、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等事项。 第四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当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按时召开。” 第四十二条“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或者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十三条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是,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四十四条股东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除本法有规定的外,由公司章程规定。 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3、董事的任期、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 第四十五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第四十六条“董事任期由公司章程规定,但每届任期不得超过三年。董事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或者董事在任期内辞职导致董事会成员低于法定人数的,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 4、董事会(执行董事)的职权、董事会的议事方式和表决程序。

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章程工商局范本

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所:。 (注:公司以其主要办事机构所在地为住所,明确表述所在省、市、市(区、县)、乡镇(村)及街道门牌号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注:公司的经营范围用语应当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根据公司从事经营项目的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填写。)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发生变化,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申请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应当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应当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公司变更登记事项,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不得擅自改变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第十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广州工商局版公司章程

有限公司章程 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住所: 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 一、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股东姓名,身份证号码。 二、股东名称:

第五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注:如属分期缴资,还需列明缴资期数和缴资期限) 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一、股东的权利: 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 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 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 5.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八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一、股东会的职权

深圳证监局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20年第1期(总第46期)

深圳证监局会计监管工作通讯2020年第1期(总第46期) [作者]深圳证监局 [发布日期]2020.01.14 本期导读:在2019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工作开展之际,证监会近期对2019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了系列要求,印发了《会计监管风险提示第9号—上市公司控股股东资金占用及其审计》,通报了2019年度内部控制审计、商誉减值审计与评估专题检查相关情况。现将相关文件精神传达给辖区证券资格的审计机构和资产评估机构,提醒各中介机构在2019年年报审计中关注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强化质量管理,当好“看门人”,按照相关要求做好年报审计工作,以提升辖区上市公司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一、2019年年报审计监管要求 当前我国经济下行压力明显加大,民间投资意愿不强、企业债务违约上升、消费需求放缓。资本市场作为国民经济的“晴雨表”,经济金融领域的各类风险都会在资本市场得到体现。从深圳辖区来看,上市公司股票质押风险尚未根本性缓解、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时有发生、大股东资金占用及违规担保又有抬头趋势、个别公司退市风险突出。 面临严峻的形势,各审计机构在2019年年报审计中,应严格贯彻风险导向审计理念,将职业怀疑态度贯穿于审计过程始终,重点关注当前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和重大风险,防范部分上市公司虚构业务,虚增资产、收入和利润等违法违规行为。在审计过程中应全面尽责履职,保持独立性,设计有针对性的审计程序,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发表恰当的审计意见。审计执业过程中如发现上市公司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报告。现对2019年年报审计工作,提出以下要求: (一) 强化质量管理,提升执业水平 审计机构应秉持质量至上的执业理念,健全质量管理体系,提升质量管理水平。统一委派具有足够专业胜任能力、时间和良好诚信记录的合伙人担任项目合伙人;按照规定对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等进行实质性轮换;针对近两年携带客户加入审计机构的注册会计师继续执行的原有业务,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其可能对独立性造成的不利影响;充分识别、评估与应对新承接的、或近两年加入或存在不良诚信记录的注册会计师负责的、或近两年监控或外部检查发现执业质量存在重大缺陷的执业项目的重大错报风险,从业务承接、计划、执行、复核等环节强化质量控制工作,委派具备相应知识、经

修改公司章程所需程序

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目录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三、公司章程修改的法律限制。 四、浅议新《公司法》规范下的公司章程。 五、公司章程的特征。 六、公司章程的性质。 七、新《公司法》规范下制定或修改公司章程应注意的问题。 八、新《公司法》:公司章程的修改。 九、新《公司法》:让更多人当老板。 十、新《公司法》:“八大改动”新鲜亮相。 十一、附件:新《公司法》全文。

一、公司董事会成员变更程序: 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变更有二种类型: 第一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规定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之日起30日内向工商登记机关办理备案手续,并提交下列材料: 1、公司董事会决议。 2、《公司董事变动备案表》。 3、新任董事的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4、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室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第二种:董事会成员变更,其产生程序或人数与公司合同和章程有关条款规定不一致的,应当自董事会变更决议或者决定作出,经原审批机关批准之日起30日内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材料: 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企业变更登记申请书》; 2、公司董事会决议; 3、原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4、合同、章程修改对照表 5、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名单》;

6、经委派方签字盖章的新任董事委派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护照复印件; 7、加盖原工商登记机关档案专用章的公司章程及董事会成员名单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正、副本; 9、其他有关文件、证件。 二、公司修改《章程》所需进行的程序: 1、由公司董事会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提出章程修改草案。 2、股东会对章程修改条款进行表决。有限责任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股份有限公司修改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3、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审批的事项时,报政府主管机关批准。如股份有限公司为注册资本而发行新股时,必须向国务院授权的部门省级人民政府申请批准;属于向社会公开募集的,须经国务院证券管理部门批准。 4、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登记事项的,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办理变更登记;未涉及登记事项,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 5、公司章程的修改涉及需要公告事项的,应依法进行公告。如公司发行新股募足股款后,必须依法定或公司章程规定的方式进行公告。

河南漯河工商局公司章程标准版

有限公司 章程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由出资方共同出资设立(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公司认缴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 认缴出资额、出资期限及出资方式 第五条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及出资时间如下: 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货币人民币万元50% 年月日 货币人民币万元50% 年月日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向公司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 (一)参加或者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其出资额享有表决权; (二)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三)选举和被选举为董事或监事; (四)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购买公司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八)有权查阅编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足额缴纳所认缴的出资额; (三)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四)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部分或全部出资。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

(完整版)工商局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章程 总则 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明晰产权产系,促进企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经全体股东协商,制定本章程。 1、本公司是依据《公司法》经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2、公司享有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但责任。 3、公司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4、公司实行权责分明,科学管理,激励和约束相结合的内部管理体制。 5、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纪律,遵守职业道德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公司的合法权益受法法律保护,不受侵犯。 一、公司名称和住所 1、公司名称: 2、公司住所: 二、公司经营范围 公司经营范围: 三、公司注册资本 1、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2、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四、股东名称和姓名 1、法人: 2、自然人:

五、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1、股东的权利: (1)公司股东作为出资者按投入公司的资本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2)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3)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4)有权在股东会上依其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 (5)公司终止后,有权依法取得公司剩余财产。 (6)有权依法取得出资证明书。 (7)有权转让出资。 2、股东的义务 (1)股东应当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准备设立的临时银行帐户,以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利技术或者土地使用权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对已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2)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3)公司成立后,发现作为出资的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的实际价额,显著低于公司章程所定价额的,应当由交付该出资的股东补交其差额,公司设立时的其它股东对其承担连带责任。 六、股东的出资方式和出资额 1、法人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 公司章程变更备案【1】 l 提交材料:1、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备案申请书》(公司加盖公章); 2、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政府履行出资人职责机构的批准文件; 3、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全体股东签署)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4、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修改公司章程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书复印件; 5、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 l 其他要求:1、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修改章程申请备案适用本规范。 2、章程备案与公司有关变更登记同时申请时,可一并提交有关材料,不再填写《公司备案申请书》。 3、提交的申请书与其它申请材料应当使用A4型纸。 以上各项未注明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提交原件;提交复印件的,应当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由公司签署,或者由其指定的代表或

委托的代理人加盖公章或签字; 4、以上涉及股东签署的,自然人股东由本人签字;自然人以外的股东加盖公章。 l 获得文件:无 公司章程基本知识【2】 公司章程是指公司依法制定的、规定公司名称、住所、经营范围、经营管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基本文件,也是公司必备的规定公司组织及活动基本规则的书面文件。 公司章程是股东共同一致的意思表示,载明了公司组织和活动的基本准则,是公司的宪法。 公司章程具有法定性、真实性、自治性和公开性的基本特征。 公司章程与《公司法》一样,共同肩负调整公司活动的责任。 作为公司组织与行为的基本准则,公司章程对公司的成立及运营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它既是公司成立的基础,也是公司赖以生存的灵魂。 第十二条:公司的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 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变更公司章程的程序【3】 1、提议修改公司章程 一般由董事会提出修改建议。 董事会是公司经营的决策机构,对公司经营情况以及章程的

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309 证券简称:维力医疗公告编号:2015-059 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监管关注函的整改报告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现场检查办法》等相关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广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广东证监局”)于2015年11月2日至11月6日对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并于2015年11月20日向公司出具了《关于广州维力医疗器械股份有限公司的监管关注函》(广东证监函【2015】1105号,以下简称关注函)。 收到关注函后,公司董事会对此高度重视,积极落实整改,并向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传达了本次广东证监局现场检查结果,针对关注函中所涉及的具体问题,认真自查和梳理,对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深入分析问题原因,逐项明确落实整改责任,确定相关责任部门,提出了整改措施,制定了整改方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8日上午以现场和通讯表决相结合的方式召开,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通过此整改报告。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公司治理和内部控制存在的问题 (一)委托理财事项未经股东大会审议 2015年9月25日,你公司发布《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进展公告》,公告称2015年3月至公告日,你公司在连续十二个月内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的累积金额达2.25亿元,该事项未经你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你公司上述行为

违反了《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9.3、9.9等相关规定。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 公司于2015年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及第七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关于追加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额度的议案》,共计批准公司自2015年3月16日至2016年3月15日止使用不超过1.8亿元自有资金进行委托理财,在期限及额度范围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公司是因为刚上市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9.3、9.9条规定关于“累计发生额”的理解有误,2014年公司经审计净资产3.7亿元,在公司201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前,公司以闲置自有资金理财累计发生额超过了净资产的50%,存在超过董事会审议的权限未经股东大会审议的情况。公司2015年半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公司经审计净资产为7.6亿元,截至目前该情形已不存在。 整改措施:进一步强化公司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进行理财业务的流程管理与监督,遇到类似业务时,财务部门事前就理财额度、期限等情况征求董事会办公室意见,董事会办公室负责事前审核,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及时披露,财务部负责加强闲置自有资金理财业务发生额、累计发生额、连续12个月内累计发生额的日常统计工作,并及时报给董事会办公室,公司将加强董事、监事、高管、相关责任人员对证监会及上海交易所相关法律、法规、规则的学习,严格按《上市规则》的规定履行审批程序。 整改完成时间:发生闲置自有资金理财业务时,严格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 (二)股东大会、董事会运作不规范 1、2015年4月27日,你公司分别召开第二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及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均审议通过了《关于发放公司2014年度高管绩效年薪的议案》,你公司副董事长兼总经理韩广源作为董事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的委员,在审议与其相关的议题时均未进行回避。上述行为违反了你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百二十条、《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第十九条等相关规定。 情况说明和整改措施: 公司上述两次会议审议《关于发放公司2014年度高管绩效年薪的议案》,该议案中“高管人员”不包含担任董事的高管人员,即担任董事的高管不参与此次高管

2019 最新工商局公司章程

新疆某某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股东、执行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 第二章公司的名称、住所、经营范围、营业期限及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新疆某某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邮政编码: 830000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企业营销策划,企业形象策划,广告经营,会议与展览服务,工艺品设计,装潢设计,摄影服务;销售:文具用品、体育用品及器材,纺织、服装及日用品,工艺品,纸制品,包装材料;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数字内容服务;网络科技推广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七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长期,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 第八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壹佰万元。 第九条公司可以增加注册资本和减少注册资本。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全体股东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章公司的股东 第十条公司股东共 3 个,分别是: 1.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住所:; 2.姓名:,证件名称:,证件号码:,住所:; 3.姓名:,证件名称:身份证,证件号码:,住所:。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按照《公司法》的规定置备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信息发生变化的,公司应当及时更新。 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十二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已缴纳出资的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的记载事项应当符合《公司法》的规定。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 (三)按照本章程规定的方式分取红利。 (四)有依法律和本章程的规定转让股权、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优先认缴公司新增注册资本的权利; (五)按有关规定质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有权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公

欧菲光: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整改报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深圳证监局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 整改报告 欧菲光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欧菲光”)于2019年9月27日收到贵局出具的《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2019〕188号,要求公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改正。 公司董事会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发现的问题,本着严格自律、认真整改、规范运作的态度,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针对《决定书》提出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整改报告。现将检查存在问题及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业绩快报披露不准确 你公司于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显示,你公司2018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以下简称净利润)为18.39亿元。2019年4月26日,你公司披露2018年年报并同步披露了《2018年度业绩快报修正公告》,你公司业绩由盈转亏,净利润为-5.19亿元。经检查,你公司未能合理估计存货可变现净值,应当识别而未能识别存货已出现的减值迹象,致使你公司在编制业绩快报时未能足额计提资产减值损失。此外,你公司在存货系统核算数据出现重大异常时未予重视,未及时查找、综合判断与全面处理存货管理系统异常形成原因及后续影响情况,致使你公司部分生产成本结转不准确。上述情形反映你公司财务管理薄弱,内部控制严重缺失,导致你公司2019年1月31日披露的《2018年度业绩快报》财务数据出现重大偏差。 整改措施: 1、加强财务系统建设 公司加快会计核算ERP系统的更新升级,保证数据传递的实效性,提高财务核算的准确性。 2、明确各部岗位职责 提高基础会计核算水平,严格执行会计法律法规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及相关制度,加强存货期末的减值测试及成本结转准确性,强化对财务报告编制、对外提供和分析利用全过程的管理,明确岗位的职责及相关工作流程,完成岗位的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工商局版) 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等方共同出资,设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 。 (注公司经营范围由公司章程规定,并依法登记。公司可以修改公司章程,改变经营范围,但是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万元。 第七条注册资本如有虚假和在公司成立后抽逃出资,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承担责任。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 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八条股东姓名或名称出资额及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额不得低于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第六章公司对外投资及担保 第十条公司可以向其他企业投资。但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十一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的,由股东会决议;(注投资或者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投资或者担保的数额由股东自行确定)。 第十二条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股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决议。被担保的股东或者被实际控股人支配的被担保股东,在股东会上不得参与该担保事项的表决。该项表决由出席会议的其他股东所持表决权的半数通过。 第七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三条股东会:本公司设股东会,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

内资公司变更流程

内资公司变更流程 1、名称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决议、决定。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股东会决议;股份有限公司提交由会议主持人及出席会议的董事签字股东大会会议记录;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提交股东签署的书面决定;国有独资公司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的批准文件。 4、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5、是企业集团的子公司,名称中冠以企业集团名称或者简称的,应当提交加盖企业集团母公司印章的《企业集团登记证》复印件;是参股公司的,还应当提交企业集团管理机构同意的证明。 6、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公司名称变更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7、因名称转让申请名称变更登记的,提交《企业名称转让合同(协议)》、名称转让双方关于名称转让公告的报样、转让方企业的名称已变更的证明或转让方企业的注销证明。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注: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的公司申请名称变更登记适用本规范。公司变更名称,应当向其公司登记机关提出申请,申请名称超出其公司登记机关管辖权限的,由其公司登记机关向有该名称登记权的公司登记机关申报。 2、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变更登记提交材料规范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 3、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4、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的,提交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其他股东接到通知三十日未答复的,提交拟转让股东就转让事宜发给其他股东的书面通知。公司章程对股权转让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人民法院依法裁定划转股权的,应当提交人民法院的裁定书,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和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的文件;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划转国有资产相关股权的,提交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其授权的本级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关于划转股权的文件,无须提交股东双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或者股权交割证明。 5、新股东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件复印件。股东为企业的,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为事业法人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股东为社团法人的,提交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股东为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提交民办非企业单位证书复印件;股东为自然人的,提交身份证件复印件;其他股东提交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资格证明。 6、修改后的公司章程或者公司章程修正案(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 7、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变更股东必须报经批准的,提交有关的批准文件或者许可证件的复印件。 8、公司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工商局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原文)

XXXX有限公司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XXX有限公司是由XX名自然人投资设立的有限公司,该公 司是企业法人,每个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 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有限责任。本章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 司法》制定,为公司最高行动准则。 第二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 理条例》,接受政府部门依法进行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和公共利益。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企业名称: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企业住址:xxx 第三章公司的经营范围 第五条:XXXXX。 第四章公司的注册资本 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贰拾万元人民币:认缴出资贰拾万元人民币。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必须召开股东会,并由代表三分之二以上 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 日起10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30日内在报纸上进行公告。公司变更注 册资本应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第五章股东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期限 第七条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出资期限如下: 姓名:XXX,认缴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期限:XX年XX月XX日前全部足额缴足。 姓名:XXX,认缴出资人民币XX万元,占注册资本的XX%,出资方式货币,出资期限:XX年XX月XX日前全部足额缴足。 第八条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其格式如下:

我公司于年月日,经由工商局核准登记成立,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系本公司股东,于年月日出资万元人民币,以方式出资,参股比例为 %。 特此证明 公司盖章 年月日 股东出资证明一式两联,公司股东各一联。 第六章股东转让出资条件 第九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但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第十条股东向股东或者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过半数以上股东同意,如股东不同意转让,即应当购买其转让的部分或全部出资,如不购买,视为同意转让。 第十一条股东依法转让其出资后,由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名称)、住址及受让的出资额记载于股东名册,并报登记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自然人股东死亡后,其合法继承人可以继承股东资格。 第七章股东权利和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一)参加或推选代表参加股东会并根据出资份额享有表决权; (二)有权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 (三)有权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和监事; (四)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五)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出资; (六)优先认缴新增的注册资本; (七)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剩余的财产。 第十四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公司章程; (二)按期缴纳认缴的出资;

公司章程(广东工商局)参考范例(2-50人有限公司设董事会)

广东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 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条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公司名称为: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广州市区路号房。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以上各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万元。 第五章股东姓名(或名称) 第八条公司股东共个,分别是: 1、,住所:,证件名称:,证件号码; 2、,住所:,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为:。 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1、,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首次出资万元,应于年月日前缴足,其余万元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2、,以货币出资万元,以(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万元,总认缴出资万元,占公司注册资本 %;首次出资万元,应于年月日前缴足,其余万元出资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个月内缴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二)要求公司为其签发出资证明书,并将姓名(或名称)、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上; (三)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四)公司新增资本时,原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按照增资前各自实缴出资比例认缴新增出资; (五)按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 (六)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 (七)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按照实缴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 第十一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 (一)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二)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的手续; (三)不按认缴期限出资或者不按规定认缴金额出资的,应向已按期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四)公司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法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五)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 (六)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八章公司的股权转让 第十二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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