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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规范93版节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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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节选

第四章地形测量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测图比例尺的选用表4.1.1

注:对于精度要求较低的专用地形图,可按小一级比例尺地形图的规定进行测绘或利用小一级比例尺地形图放大成图。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坦地:α<3°;丘陵地:3°≤α<10°;山地:10°≤α<25°;高山地:α≥25°。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m)表4.1.2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m)表4.1.2

注:一个测区同一比例尺,宜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符合表4.1.5的规定。

图上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mm)表4.1.5

注:隐蔽或施测困难的地区,可放宽50%。

第4.1.6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4.1.6的规定。

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4.1.6

注:①Hd为等高距(m);

②隐蔽、困难的地区,可按上表放宽50%。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规定。

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cm)表4.1.7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第二节图根控制测量

第4.2.1条图根点的精度,相对于邻近等级控制点的点位中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1mm;高程的中误差,不应大于测图基本等高距的1/10。

第4.2.2条图根平面控制点的布设,可采用图根三角、图根导线、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或交会点等方法。当在等级点下加密时,图根控制不宜超过2次附合。当测区较小时,图根三角、图根导线可作为首级控制。在难以布设闭合导线的狭长地区,可布设成支导线

第4.2.3条测区内解析图根点的个数,一般地区不宜小于表4.2.3的规定。

注:①表中所列点数指施测该幅图时,可利用的全部解析控制点;

②当采用电子速测仪测图时,控制点数量可适当减少。

第4.2.4条当图根点作为首级控制或等级点稀少时,应埋设适当数量的标石。

(Ⅰ)图根平面控制

第4.2.5条图根三角测量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5的规定。

图根三角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4.2.5

注:n为测站数。

第4.2.6条图根三角作为首级控制时,起始边边长相对中误差不应大于1/100000。

第4.2.7条线形锁应适当布置检查边,其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1500;当按重合点检查时,其点位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

第4.2.8条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8的规定。

图根导线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4.2.8

40

注:①M为测图比例尺的分母;

②隐蔽或施测困难地区导线相对闭合差可放宽,但不应大于1/1000。

第4.2.9条当采用1∶500、1∶1000比例尺测图时,附合导线长度可按表4.2.8规定适当放长;当附合导线长度小于1/3M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

第4.2.10条用于测定细部点的图根导线,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25cm;当附合导线长度小于200m时,其绝对闭合差不应大于13cm。

第4.2.11条图根导线的边长,宜采用电磁波测距仪单向施测,也可使用经检定的普通钢尺单向丈量.当图根导线作为首级控制时,边长应往返丈量,其较差的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4000。

钢尺丈量的边长,当坡度大于0.02、温度超过钢尺检定温度范围土10℃或尺长修正大于1/10000时,应分别进行坡度、温度、尺长的修正。

第4.2.12条当图根导线布设成支导线时,水平角可用DJ6,型经纬仪施测左、右角各一测回,其圆周角闭合差不应超过40″。边长应往返丈量,其较差相对误差不应大于1/3000。导线平均边长及边数,不应超过表4.2.12的规定。

图根支导线平均边长及边数表4.2.12

第4.2.13条采用电磁波测距仪用极坐标法布设图根控制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平角可采用DJ6施测一测回;高程应按图根高程控制施测;边长采用电磁波测距仪施测一测回,并应进行本站校核,方向较差不应超过30″;高程较差不应大于等高距的1/5;测距较差不应超过图上0.1mm。

二、边长不应大于表4.2.13的规定。

电磁波测距极坐标法的边长表4.2.13

第4.2.14条图根解析补点,可采用有校核条件的测边交会、测角交会或内外分点等方法。当采用测边交会和测角交会时,其交会角应在300°~150°之间,施测技术要求应与图根导线一致。

分组计算所得坐标较差,不应大于图上0.2mm。

(Ⅱ)图根高程控制

第4.2.15条图根高程控制,可采用直接水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及经纬仪三角高程等测量方法。

第4.2.16条图根水准测量,应起迄于不低于四等的高程点上,其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16的规定。

图根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4.2.16

注:L为往返测段、附合或环线的水准路线的长度(km)。

第4.2.17条当水准线路布设成支线时,应采用往返观测,其线路长度不应大于2.5km。

第4.2.18条图根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垂直角可采用DJ6型经纬仪中丝法二测回测定,指标差较差和垂直角较差均不应大于25″。仪器的高度和觇标的高度的量取值,应精确至1mm。附合或环线闭合差,不应大于

注:D为电磁波测距边长度(km)。

第4.2.19条图根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应起迄于不低于图根水准精度的高程点上。边数不应超过15个,当超过规定时,路线应布设成结点网。

第4.2.20条图根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2.20的规定。

图根经纬仪三角高程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表4.2.20

0.1Hd

第4.2.21条图根控制点的坐标和高程成果取值,应精确至1cm。内业计算中取值精确度的要求,应符合表4.2.21的规定。

计算取值精确度的要求表4.2.21

注:取6″或10″,根据仪器不同而定。

第三节一般地区地形测图

(Ⅰ)测绘方法与技术要求

第4.3.1条实测地形图,可选用测记法、测绘法等成图方法。

第4.3.2条采用速测仪或测距仪用极坐标测记法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应绘制草图。对各种地物、地貌特征,应分别指定代码。测站上,宜按地物分类顺序施测。

二、测点时,水平角、垂直角度的读数,应精确至1′;归零检查,不宜大于1.5′。最大测距长度,宜符合表4.3.2的规定。

三、内业可采用计算机辅助成图,也可用坐标展点成图。

第4.3.3条测绘法所用的仪器和工具,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视距常数范围应在100±0.1m以内;

二、垂直度盘指标差,不应超过2′;

三、比例尺尺长误差,不应超过0.2mm;

四、量角器半径,不应小于10cm,其偏心差不应大于0.2mm;

五、坐标展点器的刻划误差,不应超过0.2mm。

第4.3.4条当解析图根点不能满足测图需要时,可增补少量图解交会点或视距支点。图解补点应符合下列要求:一、图解交会点必须选多余方向作校核,交会误差三角形内切圆直径应小于0.5mm,相邻两线交角应在30°~150°之间;二、视距支点边长不宜大于相应比例尺地形点最大视距长度的2/3,距离应采用往返视距测定,其较差不应大于边长的1/150;三、当确定图解交会点、视距支点的高程时,其垂直角应采用一测回测定,由两个方向或往返测的高程较差,在平地不应大于等高距的1/5;在山地不应大于等高距的1/3。

第4.3.5条测地形图时,仪器的设置及测站的检查,应符合下列要求:

一、当采用平板仪测绘时:

1仪器对中的偏差,不应大于图上0.05mm;

2以较远一点标定方向,另一点进行检核,其检核方向线的偏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每站测图过程中和结束前应注意检查后视方向;

3检查另一测站的高程,其较差不应大于等高距的1/5。

二、采用经纬仪和电子速测仪测绘时,其各项限差宜适当减小。

第4.3.6条地形点间距和视距长度的要求,不应超过表4.3.6的规定。

第4.3.7条地形图上高程点注记,当等高距为0.5m时,

应精确至0.01m,当等高距大于0.5m时,应精确至0.1m。

地形点间距和视距长度表4.3.6

注:垂直角超过±10°的范围时,视距长度应适当缩短;平坦地区成像清晰时,视距长度可放长20%。

(Ⅱ)测绘

第4.3.8条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主要附属设施均应进行测绘,房屋外廓以墙角为准。居民区可视测图比例尺大小或用图需要,内容及其取舍可适当加以综合。临时性建筑可不测。当建筑物、构筑物轮廓凸凹部分在图上小于0.5mm或1∶500比例尺图上小于1mm时,可用直线连接。

第4.3.9条独立地物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实测外廓,填绘符号;不能按比例尺表示的,应准确表示其定位点或定位线。

第4.3.10条管线转角均应实测。线路密集时或居民区的低压电力线路和通讯线路,可选择要点测绘。当管线直线部分的支架、线杆和附属设施密集时,可适当取舍。当多种线路在同一杆柱上时,应表示主要的。

第4.3.11条道路及其附属物,均应按实际形状测绘。铁路应测注轨面高程,在曲线段应测注内轨面高程;涵洞应测注洞底高程。

1∶20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可适当舍去车站范围内的附属设施。人行小道可选择要点测绘。

第4.3.12条水系及其附属物,宜按实际形状测绘。水渠应测注渠顶边高程;堤、坝应测注顶部及坡脚高程;水井应测注井台高程;水塘应测注塘顶边及塘底高程。当河沟、水渠在地形图上的宽度小于1mm时,可用单线表示。

第4.3.13条地貌宜以等高线表示,明显的特征地貌,应以符号表示。山顶、鞍部、凹地、山脊、谷底及倾斜变换点处,必须测注高程点。露岩、独立石、土堆、陡坎等,应注记高程或比高。

各种天然形成的斜坡、陡坎,其比高小于等高距的1/2或图上长度小于10mm时,可不表示;当坡、坎较密时,可适当取舍。

第4.3.14条植被的测绘,应按其经济价值和面积大小适当取舍,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农业用地应分为稻田、旱地、菜地、经济作物地、养殖场地,施测时按实地作物类别绘示在地形图上;

二、地类界与线状地物重合时,应绘线状地物符号;

三、梯田坎的坡宽在地形图上大于2mm时,应实测坡脚;小于2mm时,可量注比高。当两坎间距在地形图上小于5mm,1∶500比例尺地形图上小于10mm,或坎高小于等高距的1/2时,田坎可适当取舍;

四、水田应测出代表性高程,当田埂宽在地形图上小于100时,可用单线表示。

第4.3.15条地形图上各种名称的注记,应采用现有的法定名称。

第四节城镇居住区地形测图

第4.4.1条城镇居住区1∶500比例尺地形图,可采用速测仪或测距仪测记法测绘,当采用其他方法测绘时,测站点至地物点的距离,应实地丈量,丈量距离不应大于50m。

其他比例尺的地形测图,可按本章第三节的方法进行。

当施测街道外廓时,可采用支距法、线交会法等。在庭院的内部,可采用几何作图法。

第4.4.2条当采用视距法测图时,其视距最大长度应符合表4.4.2的规定。

视距的最大长度表4.4.2

注:平坦地区可放宽20%。

第4.4.3条各单位的出入口及建筑物的重点部位,应测注高程点。主要道路中心在图上每隔5cm处和交叉、转折、起伏变换处,应测注高程点。各种管线的检修井,电力线路、通讯线路的杆(塔),架空管线的固定支架,应测出位置,并适当测注高程点。

其他高程点的间距,在地形图上不宜大于5cm。当等高距为0.5m时,高程注记应精确至1cm;大于0.5m时,注记可精确至0.1m。

第4.4.4条施测1∶500和1∶1000比例尺地形图时,房屋、街巷,应分别实测;施测1∶2000比例尺地形图时,小于1m宽的小巷,可适当合并测绘;施测1∶5000比例尺地形图时,对集中的小巷和村舍可合并测绘。

街区或建筑物凹凸部分的取舍,可根据用图的需要和实际情况确定。其他内容的测绘及取舍,应符合本章第三节的要求。

第4.4.5条小城镇的测绘,可按本章第三节一般地区地形测图的要求进行。街区的取舍,可按本章第4.4.4条的要求适当放宽。

第4.4.6条地下防空巷道,可只测量人防巷道出入口、竖井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并注记在地形图上。

第五节工矿区现状图测量

第4.5.1条工矿区现状图测量,建筑物、构筑物,宜测量其主要细部点及有关元素,并根据测算数据展绘,编制成图。

对于不施测细部点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不需要施测细部点的工矿区,可按本章第四节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5.2条工矿区建筑物、构筑物测量的取舍,应根据工矿区建筑物、构筑物的疏密程度、测图比例尺,与委托方共同商定。其细部点选取的技术要求,应符合表4.5.2的规定。

第4.5.3条两相邻细部坐标点间,反算距离与实地丈量距离的较差,不应大于表4.5.3的规定。

注:S为两相邻细部点间的距离(cm)。

(Ⅰ)细部测量

第4.5.4条细部坐标,宜采用极坐标法施测。水平角可采用DJ6型仪器观测半测回;距离采用钢尺量距时,不宜超过一尺段。细部标高,可采用DJ10型水准仪或将经纬仪望远镜置平施测。

第4.5.5条采用速测仪或测距仪施测细部点时,应进行测站检查。仪器对中偏差不应大于5mm;归零差不宜大于1′。

当采用DJ6型经纬仪半测回测角时,测距的长度不应超过10m;同时施测细部标高时,垂直角范围应在±10°以内,并应观测1测回,测量仪器高和觇标高的取值精确至1mm。

细部点选取的技术要求表4.5.2

注:①建筑物,构筑物轮廓凹凸部分大于0.5m时,应丈量细部尺寸;

②厂房门宽度大于2.5m或能通行汽车时,应实测位置;

③对排列整齐的宿舍,可只测其外围的四角细部坐标。

第4.5.6条坐标及标高成果取值,均应精确至1cm。坐标展点误差,不应大于图上0.3mm。

(Ⅱ)现状图与专业图的控制

第4.5.7条细部点宜按分类编号,并编制成果表。当细部点的密度不大时,可将细部坐标注记于图上。

工矿区可只绘制现状总图,当有特殊需要或管道密集时,宜分类绘制专业图。其绘制要求可按本规范第八章第二节竣工总图的编绘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4.5.8条专业图上各种数据,可根据专业管道和有关地物的疏密情况,分别选用不同的注记方法。

第4.5.9条专业图图式,宜采用现行的专用图式。

第六节水域地形测量

第4.6.1条水域地形测量的精度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测点对邻近图根点位置中误差,不应超出图上1.5mm。在1∶500比例尺测图、大面积平坦水域和水深超出20m的开阔水域,可放宽至2.0mm;

二、测点深度中误差,应符合表4.6.1的规定。

注:在工程要求不高或特殊困难地区以及用锤测而流速大于表中规定或锤测水深超出20m时,可将中误差放宽1倍。

第4.6.2条水域地形测量开始前,必须了解测区的礁石、沉船、水流和险滩等水下情况。

作业中,当风浪引起测深仪记录纸上的回声线波形起伏值,在内陆水域大于0.3m、海域大于0.5m时,宜暂停测深工作。用测

深杆、测深锤作业,当遇有大风,水面波动较大时,应停止水上作业。

第4.6.3条水尺的设置,应能反映全测区内水面的瞬时变化。水尺零点高程或水面高程,应以不低于图根水准测量的精度进行联测。当采用的基准面与陆上高程不一致时,应求出相应关系。

第4.6.4条采用测深仪施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工作电压与额定电压之差,直流电源不应超过10%,交流电源不应超过5%;

二、实际转速与规定转速之差不应超出±1%,超出时应加修正;

三、电压与转速调整后,应在深、浅水处作停泊与航行检查,当有误差时,应绘制误差曲线图予以修正;

四、每次测量前后,均应测定电压、转速,并应采用其他测深仪器、工具检查水深读数。

第4.6.5条测深点定位方法的选择,应根据测区情况,测图比例尺及设备条件综合比较确定,可采用无线电定位法或选用经纬仪、平板仪前方交会法,六分仪后方交会法,断面索法,单角交会法及极坐标法等。

当采用交会定位时,交会角宜控制在30°~150°之间。

第4.6.6条大面积水域的地形测量,宜用无线电定位法。作业前应根据仪器的实际精度、测区范围及地形特征配置岸台。岸台布设必须按其图形条件、岸台与船台的高差及岸台个数等估算出测区内最弱处水深点位中误差,使其能满足测图精度。岸台宜远离高压输电线路、配电站、电台和其他大功率无线电设施。

第4.6.7条水域地形测量与陆上地形测量应互相衔接。其测点宜按横断面布设;断面方向,宜与岸线(或主流方向)相垂直;断面的间距,宜为地形图上2cm;测点间距宜为地形图上1cm。根据地形变化和用图要求不同,断面间距可适当加密或放宽。

第4.6.8条水域地形测量的测站点精度,不应低于图根点的精度。在作业中,应经常检查后视方向,其偏差,经纬仪不应大于1′,平板仪不应大于图上0.2mm。

第4.6.9条测深点的内业展绘,应根据外业定位方法、测图比例尺、测区大小、测点距测站的远近及设备情况,选用解析法、辐射线格网法、圆弧格网法、量角器法、重叠法以及机助成图法。

测点的高程(或水深)注记精度,应精确至0.1m。

第4.6.10条水域地形测量等深(高)线的高程中误差,不应大于表4.6.10的规定。

等深(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表4.6.10

注:对于作业困难,水深大于20m或工程要求不高时,其等深(高)线的高程中误差,可放宽1倍。

第七节地形图的修测

第4.7.1条已变化的地形图,根据用图的需要,应长期进行修测。

修测前应进行实地踏勘,确定修测范围,并制定修测方案。修测时宜用实测原图或与原图等精度的复制图。

第4.7.2条当原图图廓伸缩变形不能满足修测的质量要求时,应予以修正。

第4.7.3条修测时,应根据原有的邻近图根点和测有坐标的地物点进行。局部地区地物变动不大时,可利用经过校核,位置准确的地物点进行。修测后的地物与原有地物的间距中误差不得超过图上0.6mm。修测后的地物不应再作为修测新地物的依据。

第4.7.4条当地物变动面积较大、周围地物关系控制不足、如新建的住宅为楼群或独立的高大建筑物或地貌较复杂时,均应先补设图根控制,再进行修测。

第4.7.5条高程点应从邻近的高程控制点引测;局部地区少量的高程点,也可利用3个固定的高程点作为依据进行补测.其高程较差不得超过等高距的1/5,并应取用平均值。

第4.7.6条修测中发现原图上已有地物、地貌有明显错误或粗差时,亦应进行修正。

第4.7.7条修测完成后,应按图幅将修测情况作记录,并绘制略图。

第六章绘图与复制

第二节绘图

(Ⅰ)绘图的质量要求

第6.2.8条地形图的绘制程序,宜符合下列规定:一、图廓和坐标网;二、测量控制点;三、注记;四、独立地物;五、居民地、管线及垣栅;六、水系及其附属建筑物;七、道路及其附属建筑物;八、境界;九、植被及地类界;十、地貌;十一、接边、整饰。

注:粘贴的注记应在第十项后进行。

第6.2.9条注记的配置,应符合下列规定:一、文字注记应使所指示的地物能明确判读。一般情况下,字头应朝北。道路河流名称,可随线状弯曲的方向排列。各字侧边或底边,应垂直或平行于线状物体。各字间隔尺寸应在0.5mm以上;远间隔的亦不宜超过字号的8倍。注字应避免遮断主要地物和地形的特征部分;

二、高程的注记,应注于点的右方,离点位的间隔应为0.5mm;

三、等高线的注记字头,应指向山顶或高地,字头不应朝向图纸的下方,地貌复杂的地方,应注意配置;

四、当像片的注记剪贴时,四边应留0.2mm的白纸边,使用透明注记,绘图时应留出贴字的位置,线划和字的间隔,应保持0.2mm。

第6.2.10条居民地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城镇和农村的街区、房屋,均应按外轮廓线准确绘制;

二、街区与道路的衔接处,应留出0.2mm的间隔。

第6.2.11条水系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水系应先绘桥、闸,其次绘双线河、湖泊、渠、海岸线、单线河,然后绘堤岸、陡岸、沙滩和渡口等;

二、当河流遇桥梁时应中断;单线沟渠与双线河相交时,应将水涯线断开,弯曲交于一点。当两双线河相交时,应互相衔接、圆滑。

第6.2.12条道路网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当绘制道路时,应先绘铁路,再绘公路及大车路等;

二、当实线道路与虚线道路、虚线道路与虚线道路相交时,应实部相交;

三、当公路遇桥梁时,公路与桥梁应留出0.2mm的间隔。

第6.2.13条等高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必须保证精度,不得跑线变形。

二、当单色图上的等高线遇双线河、渠和不依比例绘制的符号时,应中断;当多色图上的等高线遇双线河、渠时,应中断,遇其他地物时,不得中断。

第6.2.14条境界线的绘制,应符合下列规定:

一、凡绘制有国界线的图,必须符合国务院批准的有关国境界线的绘制规定;

二、境界线的转角处,不得有间断,并应在转角上绘出点或曲折线。

第6.2.15条每幅图绘完后,应对图的内容、接边、整饰进行认真检查,发现问题修改后,应经审查、验收方能作为正式成品交出。

第三节编绘

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

一、对条文执行严格程度不同的用词说明如下:

1表示很严格,非这样做不可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必须”;

反面词采用“严禁”。

2表示严格,在正常情况下均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应”;

反面词采用“不应”或“不得”。

3表示允许稍有选择,在条件许可时首先应这样做的用词:

正面词采用“宜”或“可”;

反面词采用“不宜”。

二、条文中必须按指定的标准,规范或其他有关规定执行的写法为“应按……执行”或“应符合规定”。

GB50167-92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 GB50167-92 第1章总则 第2章控制测量 2.1 一般规定 2.2 平面控制测量 2.3 高程控制测量 第3章航空摄影测量 3.1 一般规定 3.2 地面标志的布设与航空摄影的要求 3.3 像控点的布设与施测 第4章地面摄影测量 4.1 一般规定 4.2 摄影站及像控点的布设 4.3 地面摄影及摄影处理 4.4 调绘 4.5 测图 第5章数字地面模型 5.1 一般规定 5.2 数据获取 5.3 数据编辑 5.4 数据处理 第6章非地形摄影测量 6.1 一般规定 6.2 物方控制 6.3 摄影机检校及其物镜前节点坐标的计算 6.4 数据获取 6.5 数据处理 6.6 特殊摄影测量 第7章工程遥感 7.1 一般规定 7.2 航空遥感飞行与地物波谱测量 7.3 工程遥感的图像处理 7.4 遥感图像的解译 7.5 遥感制图、工程信息系统和数据库 附录一地面标志的形状和尺寸 附录二航线网布点航线段端点间的基线数 附录三控制片的整饰格式 附录四像片调绘

附录五数字地面模型数据点格网管理模式 附录六非地形摄影测量人工标志的形状 附录七非地形摄影测量的精度估算 附录八数据处理的解法 附录九样品发射率野外简易测定方法 附录十陆地卫星各传感器的波段性能简表 附录十一本规范用词说明 工程摄影测量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条为了统一工程摄影测量的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摄影测量资料,保证成果、成图的质量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以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范。 第1.0.2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能源等各类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和施工,以及生产(运营)阶段通用性摄影测量。其内容包括:控制测量、1∶500~1∶5000比例尺地形图的航空和地面摄影测量、数字地面模型、非地形摄影测量和工程遥感。 第1.0.3条工程摄影测量作业前,应了解工程的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应收集、分析和利用已有合格资料,制定经济合理的测量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或纲要;作业中应加强工序质量检查;作业后应进行检查验收,编写技术报告或说明书。 第1.0.4条摄影测量内、外业仪器的光、机、电性能必须进行检校。 第1.0.5条工程摄影测量作业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精密工程控制网测量复测方案

大连铁路枢纽改造工程SN2标段第二项目部精密工程控制测量网 复测方案 (DIK44+864.58~DIK53+640) 编写: 复核: 批准: 中铁二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大连铁路枢纽改造工程SN2标段第二项目部 二零一三年三月

目录 1. 概述 (1) 2. 复测技术依据 (1) 3. 已有成果资料 (2) 4. 精测网复测内容及精度要求 (2) 4.1复测工作内容 (2) 4.2复测精度总体控制 (3) 4.3复测的具体精度控制标准 (4) 5. 外业观测的实施 (5) 5.1高程控制测量作业实施计划 (6) 5.2平面控制测量作业实施计划 (7) 6. 精测网复测数据处理和平差方法 (9) 6.1 高程控制网复测数据处理和平差 (9) 6.2 平面控制网复测数据处理和平差 (10) 7. 问题处理与复测评判 (12) 7.1 CPI控制网复测评判方法及标准 (12) 7.2 CPII控制网复测评判方法及标准 (13) 7.3 三等水准复测评判方法及标准 (14) 8. 复测应提交的成果和资料 (14) 9. 附件 (15)

1.概述 大连铁路枢纽改造工程位于辽东半岛、黄海之滨,线路总体走向呈西南~东北向,西起大连市甘井子区,东至普兰店市的登沙河镇西侧,途经大连市的金州区与保税区。线路自哈大客运专线新大连站站外(DK19+453.07)引出,上跨后盐立交桥,经陆港物流园区,下钻在建哈大客运专线同时上跨沈大高速公路,在既有金州站小里程咽喉区附近折向东北,于既有金州车场的北侧并行车场前行,在既有金州站的北侧设置金州客场,随后铁路跨过既有哈大线、以隧道形式经过红塔工业区、下钻既有哈大线,于刘半沟附近设置广宁寺站,随后铁路继续东行跨过丹大高速公路、登沙河,我项目部施工区段DIK44+864~DIK53+640,线路全长8.776km。 本项目部精密工程控制测量网分为高程和平面两部分。铁道第三勘察设计院集团有限公司所交高程控制网为三等水准网,所交平面控制网分为基础控制网(CPI)和线路控制网(CPII),精度分别为铁路三等和四等GPS网。 按要求,大连铁路枢纽改造工程SN2标段第二项目部开工前需对管段工程范围内所有的高程控制点和平面控制点进行复测。高程控制网复测按三等水准测量要求进行,CPI平面控制网复测按铁路三等GPS网要求进行、CPII 平面控制网复测(包括联测的CPI平面控制网点)按铁路四等GPS网要求进行。 为确保本段范围内精测网与相邻段精测网在高程和平面上衔接的平顺性,本段精测网复测还需联测相邻标段范围内的CPI平面控制点、CPII平面控制点和三等水准点。 2.复测技术依据 (1)《铁路工程测量规范》TB 10101-2009;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

建筑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设部国家标准) 一般规定 3.1.1 平面控制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3.1.2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3.1.3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自宜,且适当考虑发展;当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2 首级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确定。 3 加密控制网,可越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3.1.4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不大于/km 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 1 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采用统高斯投影3°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3 小测区或有特殊精度要求的控制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4 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 5 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卫星定位测量 (Ⅰ)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3.2.1 表 3.2.1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σ=22)(d B A ?+ (3.2.2) 式中 σ----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 /Km ) d----平均边长(km)。 3.2.3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按(3.2.3-1)式计算; m= []n WW N 31 (3.2.3-1) 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第1章总则 第2章平面控制测量 一般规定 设计、选点、造标与埋石 水平角观测 距离测量 内业计算 第3章高程控制测量 一般规定 水准测量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 第4章地形测量

一般规定 图根控制测量 一般地区地形测图 城镇居住区地形测图第四节城镇居住区地形测图工矿区现状图测量 水域地形测量 地形图的修测 第5章线路测量 一般规定 铁路、公路测量 架空索道测量 自流和压力管线测量 架空送电线路测量 第6章绘图与复制 一般规定

绘图 编绘 晒蓝图、静电复印与复照 翻版、晒印刷版与修版 打样与胶印 第7章施工测量 一般规定 施工控制测量 工业与民用建筑施工放样 灌注桩、界桩与红线测量 水工建筑物施工测量 第8章竣工总图的编绘与实测一般规定 竣工总图的编绘 竣工总图的实测

第9章变形测量 一般规定 水平位移监测网 垂直位移监测网 水平位移测量 垂直位移测量 内业计算及成果整理 附录一本规范名词解释 附录二平面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附录三方向观测法度盘和测微器 附录四高程控制点标志及标石的埋设规格 附录五建筑物、构筑物主体倾斜率和按差异沉降推算主体倾斜值的计算公式 附录六基础相对倾斜值和基础挠度计算公式 附录七本规范用词说明 工程测量规范-总则

工程测量规范 第1章总则 第1.0.1 条为了统一工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及时、准确地为工程建设提供正确的测绘资料,保证其成果、成图的质量符合各个测绘阶段的要求,适应工程建设发展的需要,制订本规范。 第条本规范适用于城镇、工矿企业、交通运输和能源等工程建设的勘察、设计、施工以及生产(运营)阶段的通用性测绘工作。其内容包括控制测量,采用非摄影测量方法的1∶500~1∶5000比例尺测图、线路测量、绘图与复制、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和变形测量。 对于测图面积大于50K㎡的1∶5000比例尺地形图,在满足工程建设对测图精度要求的条件下,宜按国家测绘局颁发的现行有关规范执行。 第条工程测量作业前,应了解委托方对测绘工作的技术要求,进行现场踏勘,并应搜集、分析和利用已有合格资料,制定经济合理的技术方案,编写技术设计书或勘察纲要。工程进行中,应加强内、外业的质量检查。工程收尾,应进行检查验收,做好资料整理、工程技术报告书或说明书的编写工作。 第条对测绘仪器、工具,必须做到及时检查校正,加强维护保养、定期检修。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1993年8月1日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工程测量规范》的通知 建标〔1993〕242号 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6〕250号文的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会同有关部门共同修订的《工程测量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1993年8月1日起施行。原《工程测量规范》TJ26-78同时废止。 本标准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1993年1月3日 修订说明 本规范是根据原国家计委计标发〔1986〕250号文通知要求,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负责主编,具体由中国有色金属工业总公司西安勘察院会同有关单位共同对原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冶金工业部颁发的《工程测量规范》TJ26-78(试行)进行修订而成。 在修订过程中,修订组经过调查研究,广泛征求全国各地有关单位意见,根据体现政策、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要求,保留了原规范适用的条文,删除、修改了不适用或不完全适用的条文,增加了通过鉴定并广泛应用、行之有效的新技术和科研成果,经两次全国性会议讨论修改,最后会同有关部门审查定稿。 修订后的内容共9章40节及7个附录,除保留原规范的总则、平面控制测量、高程控制测量、地形测量、线路测量、绘图复制等章外,增订了施工测量、竣工总图编绘与实测、变形测量;以及地形图的修测,编绘,晒蓝图、静电复印与复照,翻版、晒印刷版与修版,打样与胶印等章节。调整了原章、节中的内容:平面控制测量中规定了三边网的主要技术要求;电磁波测距中规定了等级导线技术要求;高程控制测量中规定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的技术要求;地形测量中规定了电磁波测距仪极坐标法布设图根点的技术要求、速测仪施测的技术要求;线路测量中规定了各等级线路测量的统一技术规定。

(测绘标准)国家标准.docx

(测绘标准)国家标准 序号标准名称标准编号概要说明 11∶ 500 1 ∶ 1000 GB/T 6962 — 2005 规定了 1∶ 500、1∶ 1000、1∶ 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的技术要求、成果质量1∶ 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规范的检查方法及航摄器材和航摄成果的保管要求。 21∶ 500 1 ∶ 1000 GB/T 7930 — 2008 规定了采用模拟、解析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测绘1∶500、1∶ 1000、 1∶2000 1∶ 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范地形图的规格、精度及内业作业的基本要求。 31∶ 500 1 ∶ 1000 GB/T 7931 — 2008 规定了采用模拟、解析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测绘1∶500、1∶ 1 000、1∶ 2000 1∶ 2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范地形图的外业作业基本要求。 1∶ 25000 1 ∶50000 规定了采用模拟、解析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测绘1∶25000、 1∶ 50000、1∶ 41∶ 10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内业规GB/T 12340 — 2008 100000 地形图的规格、精度及内业作业的基本要求。 范 1∶ 25000 1 ∶50000 规定了采用模拟、解析航空摄影测量方法测绘1∶25000、 1∶ 50000、1∶51∶ 100000 地形图航空摄影测量外业规GB/T 12341 — 2008 100000 地形图的外业作业基本要求。 范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第 1 部 GB/T 12343 的本部分规定了编绘1∶25000、1∶ 50000、 1∶100000 地形图6分: 1∶25000 1∶50000 1∶ 100000 地形GB/T 12343.1 ―2008 的基本要求、技术方法和地形图各要素的综合要求和技术指标。 图编绘规范 7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第 2 部 GB/T 12343.2 ―2008 GB/T 12343 的本部分规定了编绘1∶250000 地形图的基本要求、技术方法分: 1∶250000 地形图编绘规范和地形图各要素的综合要求和技术指标。 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编绘规范第 3 部 GB/T 12343 的本部分规定了编绘1∶500000、1∶ 1000000 地形图的基本要 8分: 1∶500000 1 ∶ 1000000 地形图编绘GB/T 12343.3 ―2009 求、技术方法和地形图各要素的综合要求和技术指标。 规范 规定了采用标称精度不低于±( 5 mm+1× 10-6D)、测程不短于 15 km 的光9远程光电测距规范GB 12526— 1990电测距仪进行国家一、二等大地控制网中边长测量的方法和技术要求以及 仪器的检验项目。

2017年工程测量法律法规考试及答案

2017年工程测量法律法规考试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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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工程测量法律法规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本题型共15道题】 1.涉密测绘地理信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危害国家安全.主权和领土完整.民族尊严的地理信息 B.危害部门利益的地理信息 C.可能引起外交纠纷的地理信息 D.国民经济重要工程的地理信息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2. 在那部规章中测绘质量责任制、生产组织准备的质量管理、生产作业过程的质量管理、产品使用过程的质量管理、质量奖惩等作出规定。()。 A.《地理信息标准化工作管理规定》 B.《测绘计量管理暂行办法》 C.《测绘质量监督管理办法》 D.《测绘生产质量管理规定》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3. 测绘相关专业技术人员是() A.土地管理 B.导航工程 C.规划 D.地理国情监控

用户答案:[A] 得分:0.00 4.1:100万至1:500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影像图和数字化产品最长更新周期( )。 A.每年1次 B.每2年1次 C.每3年1次 D.至少5年1次 用户答案:[D] 得分:2.00 5. 在那部中对测绘成果的汇交、保管、秘密范围和等级等作出了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编制出版管理条例》 B.《中华人民共和国测量标志保护条例》 C.《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D.《基础测绘条例》 用户答案:[C] 得分:2.00 6. 在那部规章中对地图审核主体、地图审核的申请与受理等作出了规定。() A.《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来华测绘管理暂行办法》 B.《地图审核管理规定》 C.《重要地理信息数据审核公布管理规定》 D.《国家基础地理信息数据使用许可管理规定》 用户答案:[B] 得分:2.00

工程测量规范

建筑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设部国家标准) 一 般 规 定 平面控制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为 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自宜,且适当考虑发展;当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2 首级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确定。 3 加密控制网,可越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不大于/km 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 1 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采用统高斯投影3°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3 小测区或有特殊精度要求的控制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4 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 5 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卫星定位测量 (Ⅰ)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σ=2 2)(d B A ?+ 式中 σ----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 /Km ) d----平均边长(km)。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m= []n WW N 31 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 n---异步环的边数; W---异步环环线全长闭合差(mm)。

测量常用规范

测量常用规范 序号名称代号 1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 2全球定位系统GPS测量规范GB/T18314-2009 3城市测量规范CJJ/T8-2011 4测绘作业人员安全规范CH1016-2008 5地籍测绘规范CH5002-1994 6地籍图图式CH5003-1994 7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7-2006 8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T12898-2009 9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1部分:1:5001:10001:2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1-2007 10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2部分:1:50001:1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2-2006 11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图图式第3部分:1:250001:500001:100000地形图图式GB/T20257.3-2006 12测绘技术总结编写规定CH/T1001-2005 13测绘技术设计规定CH/T1004-2005 14全球定位系统实时动态测量(RTK)技术规范CH/T2009-2010 15建筑变形测量规范JGJ8-2007 16精密工程测量规范GB/T15314-1994 17土地勘测定界规程TD/T1008-2007 18国家基本比例尺地形图分幅和编号GB/T13989-2012 19基础地理信息要素分类与代码GB/T13923-2006 20数字测绘成果质量要求GB/T17941-2008 21行政区域界线测绘规范GB/T17796-2009 22城市地下管线探测技术规程CJJ61-2003 23区域似大地水准面精化基本技术规定GB/T23709-2009_ 241:5001:10001:2000外业数字测图技术规程GB/T14912-2005 251:5001:10001:2000地形图数字化规范GB/T17160-2008 26测绘成果质量检查与验收GB/T24356-2009 27地质矿产勘查测量规范GB/T18341-2001 28卫星定位城市测量规范CJJ/T73-2010 29测绘产品质量评定标准CH1003-1995 30房产测量规范第1单元房产测量规定GB/T17986.1—2000 31房产测量规范第2单元房产图图式GB/T17986.2—2000

工程测量规范

1、工程测量规范 第2.1.8条:三边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2.4.10条:普通钢卷尺测距的主要技术要求 注:s为转点桩至中桩桩位的距离(m).

第5.2.19条中桩高程测量,应布设附和路线,其闭合差不应超过50√Lmm.。 第7.2.13条建筑物的控制网,应根据建筑物结构、机械设备传动性能及生产工艺连续程度,分别不舍一级或二级控制 第7.3.1条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施工放样,应具备下列资料: 一、总平面图; 二、建筑物的设计与说明; 三、建筑物、构筑物的轴线平面图; 四、建筑物的基础平面图; 五、设备的基础图; 六、土方的开挖图; 七、建筑物的结构图。

第7.4.1条灌注桩应根据设计的数据进行定位测量,其定位误差,不宜大于5cm。当精度要求较高,需建立灌注桩举行控制网时,其技术要求应符合表7.4.1的规定。 第2.1.11导线和导线网的主要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7.2.8定线、拨地测量的校核限差

第7.4.2山地线路导线测量的的主要技术要求 第7.4.8纵、横断面测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纵断面测量(即中平测量)应逐点附和于基平测量水准点上,按图跟水准测量(包括图根光电测距三角高程测量)精度要求沿中线逐桩进行,并检查里程桩号。相临水准点高差与纵段检测的较差,不应超过2cm.设计所依据的重要高程点位如铁路轨顶、桥面、路中、下水道井底与坑深测高点灯影按转点施测。水准点和赚点的读数取值毫米,各中视点的读数则取至厘米。 2横断面测量的宽度应能满足需要。横断面的方向,在直线部分应与中线垂直,再去线部分应在法线上。作业过程中,是横向地形变化在不影响设计质量的情况下,可适当的增减断面数,加测断面时应在中线上补桩号及高程。旧路展宽和排水沟等工程,可选有代表性的位置施测横断面。 3在测量横断面时,应根据不同工程的需要测出横向遇到的建筑地坪、各街巷与单位出入口地面、地下室采光口的窗台、地下管线检修井井盖、进出水口、不同路面结构界限、沿岸水工建筑物顶面等处高程。测路拱大样时应适当加密点位。 4按轴线桩施测横断面时、到中线处应加测高程并注明,以备择绘中线纵断面图。5横断面可采用全站仪测量或用水准仪测高、用皮尺或绳尺量距,高差读数至厘米;距离读数至分米。

工程测量规范GB-(高程控制)

工程测量规范GB-(高程控 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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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7条文说明--高程控制测量 4. 1 一般规定 4. 1 . 1高程控制测量精度等级的划分,仍然沿用《93规范》的等级系列。 对于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适用的精度等级,《93规范》是按四等设计的,但未明确 表述它的地位。本次修订予以确定。 本次修订初步引入GPS拟合高程测量的概念和方法,现说明如下: 1从上世纪90年代以来,GPS拟合高程测量的理论、方法和应用均有很大的进展。 2从工程测量的角度看,GPS高程测量应用的方法仍然比较单一,仅局限在拟合的方 法上,实质上是GPS平面控制测量的一个副产品。就其方法本身而言,可归纳为插值和拟合两类,但本次修订不严格区分它的数学含义,统称为“GPS拟合高程测量”。 3从统计资料看(表9),GPS拟合高程测量所达到的精度有高有低,不尽相同,本次修订将其定位在五等精度,比较适中安全。 4. 1 . 2区域高程控制测量首级网等级的确定,一般根据工程规模或控制面积、测图比例尺或用途及高程网的布设层次等因素综合考虑,本规范不作具体规定。 本次修订虽然在4. 1. 1条明确了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和GPS拟合高程测量的地位,但在应用上还应注意: 1四等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网应由三等水准点起算(见条文4. 3. 2条注释)。 2 GPS拟合高程测量是基于区域水准测量成果,因此,其不能用于首级高程控制。 4. 1 . 3根据国测[1987]365号文规定采用“ 1985国家高程基准”,其高程起算点是位于青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准原点”,高程值为72. 2604m。1956年黄海平均海水面及相应的水准原点高程值为72. 289m,两系统相差-0. 0286m。对于一般地形测图来说可采用该差值直接换算。但对于高程控制测量,由于两种系统的差值并不是均匀的,其受施测路线所经 过地区的重力、气候、路线长度、仪器及测量误差等不同因素的影响,须进行具体联测确定 差值。 本条“高程系统”的含义不是大地测量中正常高系统、正高系统等意思。 假定高程系统宜慎用。 4. 1 . 4高程控制点数量及间距的规定,是根据历年来工程测量部门的实践经验总结出来的,便于使用且经济合理。 4. 2水准测量 4. 2 . 1关于水准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1本规范水准测量采用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的精度系列与现行国家标准《国家一、二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7和《国家三、四等水准测量规范》GB 12898相同。虽然这一系列对程 测量来讲并不一定恰当适宜,但从水准测量基本精度指标的协调统一出发,本规范未予变动。五等水准是因工程需要而对水准测量精度系列的补充,其每千米高差全中误差仍沿用《93 规范》的指标。 2本条所规定的附合水准路线长度,在按级布设时,其最低等级的最弱点高程中误差为3cm左右(已考虑起始数据误差影响)。 3本条中的附合或环线四等水准测量,工测部门都采用单程一次测量。实践证明是能达到规定精度的;因为四等水准与三等水准使用的仪器、视线长度、操作方法等基本相同,只 有单程和往返的区别;按此估算,四等水准单程观测是能达到规定精度指标的。 4关于山地水准测量的限差。

1国家 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

装修工程 1国家工程测量规范GB50026-2001 2地方建筑工程施工测量规程DBJ01-21-2001 3国家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50210-2003 4国家建筑防腐蚀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12-2001 5国家建筑防腐蚀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50224-2003 6国家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222-2001 7行业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检验标准JGJH0-2001 8行业建筑工程饰面砖粘结强度标准值JGJ/100-2001 9行业金属工程技术规范JGJ133-2001 10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控制规范GB50325-2001 11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检验统一标准GB50300-2001 12国家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2001 13国家砌体工程现场检测技术标准GB50203-2002 14行业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01 15行业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3 16行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JGJ59-2001 17行业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2003 18地方建筑安装分项工程施工工艺规程DBJ01-26-96 19地方高级建筑装饰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DBJ01-27-2003 20地方建筑内外墙涂料应用技术规程DBJ/T01-42-2001 21地方建筑安装工程资料管理规程DBJ01-51-2003 22国家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2001 23国家建筑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GB/T50328-2001 24国家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01 工程应用的主要图集 1国家《建筑构造通用图集》88J及88JX系列图集 2地方《木质防火门图集》 3地方《常用木门、钢木门通用图集》 主要法规 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各种测量限差规范

一、建筑变形测量 I角对于特级水准观测的仪器不得大于10″,对于一二级水准观测仪器不得大于15″,铟瓦水准尺、尺垫。 二、城市测量规范 1 平面控制 光电测距导线的主要技术指标

n测站数 2 高程控制 水准测量主要技术要求(mm)

L—路线长度km,n—测站数 水准仪视子准轴与水准管轴的夹角I,在作业前开始的第一周内每天测定一次,稳定后每隔15天测定一次。二等测量I不大于15″,三、四等水准测量I不大于20″、尺垫。 水准观测的视线长度、前后视距差和视线高度(m) 常规测图开阔地区每平方公里控制点密度(点/km2) 光电测距图根导线测量要求 图根光电测距极坐标法测量技术要求

S为边长(km),H为基本等高距(m),D为测距边长(km),仪器和觇板高(棱镜中心高)精确量取至mm。 图根水准闭合差不得超过±40mm,山地千米超过16站时,不应超过±12mm。简单计算配赋。 三、地下铁道、轻轨交通工程测量规范 宜短于100米, 2)精密导线点上只有两个方向时,按左、右角观测,左、右角平均值之和与360°的较差应小于4″。 3)在附合精密导线两端的GPS点上观测时,应联测两个高级方向,若只能观测到一个时,应增加测回数。 4)导线边应往返观测二个测回,每测回三次读数较差小于5mm,测回较差小于3mm,往返测平均值较差小于5mm。 5)气象数据每条边在一端测定一次。精密导线按严密方法平差。

3 精密水准测量的观测方法: 1 往测奇数站:后—前—前—后, 2 返测奇数站:前—后—后--前 偶数站:前—后—后--前。偶数站:后—前—前—后。 三、铺轨基标测量 1 一般规定 1.1根据铺轨综合设计图,利用调整好的线路中线点或施工控制导线点和施工控制水准点测设铺轨基标, 1.2铺轨基标测设时,应首先测设控制基标,后在控制基标间测设加密基标和道岔铺轨基标。控制基标在直线段每120米设置一个。曲线线路除曲线元素点设置控制基标外,还应每60米设置一个。加密基标在直线线路每隔6米,曲线每隔5米设置一个。 1.3铺轨基标一般设置在线路中线上,或按设计要求可设置在线路中线一侧,道岔铺轨基标一般设置在直股和曲股的两侧。 1.4铺轨基标标志按规范要求设计。 2控制基标测量 2.1 控制基标测量方法 1)控制基标设置在线路中线上时,应在直线上采用截距法在曲线上采用偏角法测设。 2)控制基标设置在线路一侧时,可根据曲线要素点和控制基标与线路中线的关系,计算出其坐标后,直接按坐标测设。 3)也可先在线路中线上,测定设置控制基标位置的线路法线方向,然后在此方向上按控制基标与线路中线的距离确定控制基标位置。

水利工程测量规范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 52-93 目录 1 总则 2 平面控制测量 3 高程控制测量 4 放样的准备与方法 5 开挖工程测量 6 立模与填筑放样 7 金属结构与机电设备安装测量 8地下洞室测量 9 辅助工程测量 10 施工场地地形测量 11 疏浚及渠堤施工测量 12 施工期间的外部变形监测 13 竣工测量 附录A 平面控制的标墩与标志 附录B 测边网角条件自由项限值计算 附录C 高程控制点标志、标石埋设规格 附录D 测量仪器高、棱镜(觇牌)高的精密方法 附录E 平面位置放样操作方法的规定 附录F 平面放样方法精度估算公式 附录G 有关高程放样的精度估算公式 附录H 用钢带尺精密传递高程计算公式 附录I 用具有平行玻璃板的水准仪进行高程放样时的有关计算(以威尔特N3水准仪为例) 附录J 钢带尺放样中的计算 附录K 光电测距边长和高差的各项改正值计算公式 附录L 像片控制点和标志 附录M 洞外、洞内导线贯通误差估算 附录N 沉降观测点设置和工程量计算方法 附加说明 主要符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电力工业部 关于颁发《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 SL52-93的通知 水建[1993]330号 为推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技术的进步,保证施工测量的质量,水利部和原能源部委托水利水电长江葛洲坝工程局为主编单位,对原水利电力部水利水电建设总局局标准《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测量规范》SDJS 9-85进行了修订。该规范的修订送审稿已通过两部审查,现批准为行业标准,编号为SL52-93,自1993年12月1日起执行,原局标准同时废止。 本规范由主编单位负责解释,水利电力出版社负责出版发行。 1993年6月25日

精密工程测量的内容与特点

精密工程测量的内容与特点 来源:转载更新:2012/5/15 编辑:花开依然爱 1定义和特点 精密工程测量是工程测量的现代发展和延伸,它是指绝对测量精度达到毫米或亚毫米量级、相对测量精度达到10-6,以先进的测量方法、仪器和设备,在特殊条件下进行的测量 工作。 相比于传统的工程测量,精密工程测量具有如下特点: (1)精密工程测量是在测量学的基本理论和方法指导下的测量技术,在信息获取的精度 方面有更高的要求; (2)精密工程测量需要研制新仪器和专用设备,提高仪器的自动化程度及精度,深入分析工程测量工作中的各种误差并采取有效措施加以克服,研究新的测量技术、实施方案和数据处理方法,形成一套专门为高精度工程测量所需的理论、方法和技术; (3)精密工程测量是服务于各种工程中精度要求"特高"、"特难"的那部分工作,服务范围 相对较小,但重要性十分显着,起着关键性的作用; (4)精密工程测量所用的仪器设备必须具有较高的性能,以保证测量成果的精度、可靠 性和有效性。 2精密工程测量方案设计 一项精密工程测量的方案设计一般包括如下内容:收集各种有关的资料、深刻理解对精度要求的含义、找出关键问题及拟定处理方案、成功经验的吸收和考虑以不同方法进行验证。 精密工程测量方案设计的基本步骤为: (1)对工程区的环境条件、工程及水文地质、气候的特点等进行详细的分析和描述,并分析总结这些条件对测量作业的影响。要全面完整地掌握该地区已有的测量资料,分析和评 价这些资料的精度及利用价值。 (2)确定工程区基准,在详细进行精度分析和遵循有关规范条款的基础上,兼顾整个工 程区建设的需要,提出控制方案和施测方法以及对精度进行预估等。 (3)确定出测量中的关键技术所在,并结合自己的经验以及广泛吸收同类工程成功的实例,提出数个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采用的仪器、测量方法、关键技术、预期精度以及 不同方案的比较。 (4)拟定数据处理方法。 (5)对方案可行性的论证、工作量和经费的概算等。 精密工程测量的方法和仪器 来源:转载更新:2012/5/15 编辑:花开依然爱 1精密测距 在几百米内测距,使用铟瓦基线尺较为方便,用特制的铟瓦基线尺配合显微镜读数及专门的机械装置,可使一尺段的测量误差降低到几微米,相对精度高于10-6。 精密测量几百米至数千米的距离宜用精密的光电测距仪(或全站仪)。 双频激光干涉仪是目前测长仪中精度较高的一种仪器,它能在较差的环境中达到5×10-7左右的测量精度,测程可达几十米,而且自动化程度高,适合于高精度工程测量应用以及测距仪、全站仪的测距精度自动检测。

GB50026-2007工程测量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工 程 测 量 规 范 Code for engineering surveying GB50026-2007 主编部门:中国有色金属工业协会 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施行日期:2008年5月1日 2008年 北 京

目 录 1 总则 (4) 2 术语和符号 (5) 2.1 术语 (5) 2.2 符号 (5) 3 平面控制测量 (8) 3.1 一般规定 (8) 3.2 卫星定位测量 (8) 3.3 导线测量 (12) 3.4 三角形网测量 (18) 4 高程控制测量 (22) 4.1 一般规定 (22) 4.2 水准测量 (22) 4.3 电磁波测距三角高程测量 (25) 4.4 GPS拟合高程测量 (25) 5 地形测量 (27) 5.1 一般规定 (27) 5.2 图根控制测量 (30) 5.3 测绘方法与技术要求 (33) 5.4 纸质地形图数字化 (38) 5.5 数字高程模型(DEM) (39) 5.6 一般地区地形测图 (41) 5.7 城镇建筑区地形测图 (41) 5.8 工矿区现状图测量 (42) 5.9 水域地形测量 (43) 5.10 地形图的修测与编绘 (45) 6 线路测量 (47) 6.1 一般规定 (47) 6.2 铁路、公路测量 (48) 6.3 架空索道测量 (50) 6.4 自流和压力管线测量 (51) 6.5 架空送电线路测量 (52) 7 地下管线测量 (54) 7.1 一般规定 (54) 7.2 地下管线调查 (54) 7.3 地下管线施测 (56) 7.4 地下管线图绘制 (56) 7.5 地下管线信息系统 (57)

工程测量规范精编版

工程测量规范 公司标准化编码 [QQX96QT-XQQB89Q8-NQQJ6Q8-MQM9N]

建筑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设部国家标准) 一 般 规 定 平面控制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为 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自宜,且适当考虑发展;当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2 首级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确定。 3 加密控制网,可越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不大于/km 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 1 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采用统高斯投影3°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3 小测区或有特殊精度要求的控制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4 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 5 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卫星定位测量 (Ⅰ)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各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按()式计算。σ=22)(d B A ?+ 式中 σ ----基线长度中误差(mm); A----固定误差(mm); B---比例误差系数(mm /Km ) d----平均边长(km)。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按()式计算; m= []n WW N 31 () 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N----控制网中异步环的个数;

工程测量规范

工程测量规范地形测量 4.1 一般规定 第4.1.1条测图的比例尺根据工程性质、设计阶段和规模大小,可按表4.1.1选用。 测图比例尺的选用表4.1.1 注:对于精度要求较低的专用地形图,可按小一级比例尺地形图的规定进行测绘或利用小一级比例尺地形图放大成图。

第4.1.2条地形的类别划分,应根据地面倾角(α)大小确定,并 应符合下列规定: 平坦地:α<3°; 丘陵地:3°≤α<10°; 山地:10°≤α<25°; 高山地:α≥25°。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应按表4.1.2选用。 第4.1.3条地形图的图式,应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的规定,国家标准图式中没有规定的地物、地貌可自行补充,但应在技术报告书中 注明。 第4.1.4条地形测量的区域类型,可划分为一般地区、城镇居住区、工矿区和水域。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m)表4.1.2 地形图的基本等高距(m) 表4.1.2

注:一个测区同一比例尺,宜采用一种基本等高距。 第4.1.5条地形图图上地物点相对于邻近图根点的位置中误差,应 符合表4.1.5的规定。 图上地物点的点位中误差(mm) 表4.1.5

注:隐蔽或施测困难的地区,可放宽50%。 第4.1.6 条等高线插求点对邻近图根点的高程中误差,应符合表 4.1.6的规定。 等高线插求点的高程中误差 表4.1.6 注:①Hd为等高距(m); ②隐蔽、困难的地区,可按上表放宽50%。 第4.1.7条工矿区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应符合表4.1.7的 规定。 细部点位置和高程的中误差(cm) 表4.1.7

第4.1.8条地形原图制作时,宜选用厚度为0.07~0.10mm,伸缩率 小于0.2‰的聚酯薄膜。 第4.1.9条地形图的分幅,可采用矩形或正方形。图幅的编号,宜采用图幅西南角坐标的千米数表示。小测区可采用顺序编号;对于已施测过地形图的测区,亦可沿用原有的分幅和编号。 第4.1.10条图廓格网线绘制和控制点的展点误差,不应大于0.2mm。图廓格网的对角线、图根点间的长度误差,不应大于0.3mm。 第4.1.11条每幅图应测出图廓外5mm,图幅的接边误差不应大于本规范表4.1.5和表4.1.6规定值的22倍,小于规定值时,可平均配赋;超过规定值时,应进行实地检查和修改。 第4.1.12条地形图应经过内业检查、实地的全面对照及实测检查,实测检查量不应少于测图工作量的10%。

工程测量规范(免费)

建筑工程测量规范 GB50026—2007 (建设部国家标准) 3.1 一 般 规 定 3.1.1 平面控制的建立,可采用卫星定位测量﹑导线测量﹑三角形网测量等方法。 3.1.2 平面控制网精度等级的划分,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依次为 二﹑三﹑四等和一﹑二级,导线及导线网依次为三﹑四等和一﹑二﹑三级,三角形网依次为二﹑三﹑四等和一﹑二级。 3.1.3 平面控制网的布设,应遵循下列原则: 1 首级控制网的布设应因地自宜,且适当考虑发展;当与国家坐标系统联测时,应同时考虑联测方案。 2 首级控制网的等级,应根据工程规模﹑控制网的用途和精度要求合理确定。 3 加密控制网,可越级布设或同等级扩展。 3.1.4 平面控制网的坐标系统,应在满足测区内投影长度变形不大于2.5c m /km 的要求下,作下列选择: 1 采用统一的高斯投影3°带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2采用统高斯投影3°带,投影面为测区抵偿高程面或测区平均高程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或任意带,投影面为1985国家高程基准面的平面直角坐标系统。 3 小测区或有特殊精度要求的控制网,可采用独立坐标系统。 4 在已有平面控制网的地区,可沿用原有的坐标系统。 5 厂区内可采用建筑坐标系统。 3.2 卫星定位测量 (Ⅰ)卫星定位测量的主要技术要求 3.2.1 各等级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指标,应符合表3.2.1的规定。 表 3.2.1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的主要技术要求 各等级控制网的基线精度,按(3.2.2)式计算。σ=2 2)(d B A ?+ (3.2.2) 式中 σ ----基线长度中误差(mm ); A----固定误差(mm ); B---比例误差系数(mm /Km ) d----平均边长(km)。 3.2.3 卫星定位测量控制网观测精度的评定,应满足下列要求: 1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按(3.2.3-1)式计算; m= []n WW N 31 (3.2.3-1) 式中 m----控制网的测量中误差(m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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