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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料检验管理办法及管理流程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及管理流程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及管理流程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及管理流程

来料检验管理办法1 1 、目的:

为保证我司生产产品所需各种原材料(包括辅料)之品质能满足我司客户之要求,特制定此办法。

2 2 、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产品实现过程中的所有原材料及委外加工之物资。

3 3 ﹑职责:

3.1 品管部:

IQC 负责来料的检验、判定、标识、记录,供方质量改进的追踪;3.2 技术部:负责提供相应的、完整的技术资料(如技术图纸、样品检验/认可书、检验标准等),新样品及新样品确认,测试所需夹、治具;3.3 采购部:提供采购单(或采购物资清单),对物资的报检,反馈不良进料之信息给供应商,并追回其原因分析与改善措施,主导物资评审(特采,加工

挑选等);向供方索要各类所需的报告3.4 销售部:负责处理与反馈客供不良物资之信息,提供客户特殊要求;

3.5 仓库:负责进料的点收、送检、入库,协助采购部对不良物资的退货。超安全存放期之物资的上线或出货前信息的反馈4 4 、各词定义:

IQCIncoming Quality Control 进料品质控制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 允收品质水准MRBMaterial Review Board 物资评审委员会/小组CRI.Critical 致命缺陷(A 类):指在安装或使用过程中会对人的生命或财产安全造成明显或潜在的危害的缺陷MAJ.Major 主要缺陷(B 类):指会降低或失去产品功能或性能的缺陷或明显影响销售之外观缺陷MIN.Minor 次要缺陷(C 类):指不影响产品性能,装配,安全或销售等之外观不良,如轻微脏污、刮花、变形、披锋等。

5 5 、工作程序:

5.1 进料检验管理流程见后所示;

5.2 新样品确认由技术部进行,样品确认合格后封样给品管人员留样校对。小批量(样品)试用,品管部IQC 参照采购与开发相关规定执行,必要时检验员做可追溯性标示或记录;

5.3 外购或加工物资到达公司后,供方或加工方送货人员将采购物资送至仓库来料待检区,并按我司规定进行放置、防护、挂牌标示(必须包括产品或物资名称、编号、采购、销售订单号(通用件除外)、数量、送货时间及供

应商或加工商名称)、采购、仓管员凭送货单与采购物资清单核对,清点无误后于供方送货单上签字暂收,然后仓库人员根据供方的送货单进行报检(外购成品由QA 检验、其它的物资由IQC 检验)若无送货单则由采购跟催或补填送货单,否则拒检;5.4

IQC 检验员根据送货单、采购单(或采购物资清单),对所有物资进行先后检查(生产急用应先检,常规检测原则上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检验,需做耐久性测试的物料按品管部物料

检验时间规定执行)。检验时首先核对其供应商名称、物资名称/规格、编号、包装、放置是否正确规范,再采用随机且均匀的抽样方式,其抽样标准参照GB2828-2003,抽样方案如下:

5.4.1 客户对进料检验之抽样方案有特别要求者按客户要求或我司要求(两者取其最严格者)执行;5.4.2 客户无抽样方案要求者,我司按正常单次抽样中一般检验第二级(GⅡ)进行。

5.4.2.1 所有致命缺陷(CRI.) AQL 按0.01 判定(即0收1退)、主要缺陷(major) AQL 均按0.65 执行判定,次要缺陷(minor)AQL 按2.5 执行判定;

5.4.2.2 若以重量或长度为计量单位之物资,则以其包装的筒数/卷数/包数等为批量数,抽样样本量由此决定,并且抽样筒或卷数中每筒或卷不少于10 米,包数中每包不少于1.5 公斤;5.4.2.3 需做耐久性(破坏性)测试之来料,每批抽做1-5PCS 或实验所需重量或长度(若为一模多穴,根据不同测试内容决定需作测试之穴数),按0收1退之标准判定;

5.4.2.4 需做型式测试(EMC,光参数,防水等)之来料,每批订单抽做1-2PCS,按0收1退之标准判定;5.4.2.5 重要尺寸、实配测试每批来料抽测3-10PCS(若为一模多穴则每穴至少抽测2PCS),按0收1 退之标准判定;5.4.2.6 ROHS、REACH 检测:原则上每批物料、部件均需抽取1~2PCS 或实验测试所需的重量进行ROHS 测试,每项测试值均需符合2011/ 65 /EU指令要求,方能判定为合格;REACH 则根据客户及我司需要委托第三方进行测试。如因采购物料、部件过多,无法保证每批都进行ROHS检测,则应按以下要求执行:

A、拉丝料、塑料、电镀件、焊锡、浸锡电线:每送一次货为一个批次,每批次均须在进货时作一次检测;

B、其它原材料和零部件:所有供应商首次送货及新采购物料、部件

必须检测,后续根据其每月送货的批次,抽检率应不低于20%。

另外需要监督供应商对每种物料的ROHS 及REACH 等进行管控,要求其出具最高管理者签名并加盖公司公章的品质保证协议(有效期为一年)并每年提供一次最新的第三方ROHS 及REACH(根据客户及我司需要)等检测报告。

5.4.2.7 某些物资的部分测试项目因我司无检测设备而无法检测到的(如塑粉厚度、材料成分、LED 的抗硫能力、卤素检测等)则由采购部知会供应商在送货时同时附上该批货物的检测报告(特殊项目检测可一年提供一次),IQC 需收到相应的检测报告后方可验货;

5.4.2.8 免检:根据国际惯例符合免检要求或我司规定可免检之物资作免检,检验员核对规格型号与采购要求是否相符,若符合仓库直接入库;5.5 某些物资需生产试做才能判定是否合格,则由生产部门相关单位配合IQC完成试做测试;5.6 IQC 检验员依据相关检验规范、技术图纸、采购单或采购物资清单、样品、样品确认书等对来料进行检测、实配、判定;关键部件需核对其一致性及证书的有效性。

5.7 IQC 检验员及时把检验情况记录在《来料检验报告》中,供应商有附测试报告者,则将其标明来料检验报告编号并归档, 若来料被IQC 判定为不合格,则IQC 需立即在ERP 上填写《来料不良品处理单》, 并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进行处理;5.8 标识:IQC 检验员应在检验过的物资上进行标记(盖IQC 印章),并根据最终处理结果在来料包装或标识卡上进行检验状态标识,要求如下:

合格、退货、特采、加工/挑选等检验状态标识每托盘、每栈板等不得少于2 张,分别贴于托盘、栈板的上、下层。

合格则贴上绿色合格物资入库标示卡。退货则贴上红色REJECTED标签。

特采(让步接收)则贴上黄色特采物资入库标示卡。

需要我司加工/挑选的产品要贴上白色Rework/Select标签,待处理合格后再贴上合格物

资入库标示卡,并于送货单对应判定栏内标明最终判定结果,将其交与仓库。

5.9

IQC 检验员于当日完成《来料检验报告》。品管部需于次月10 号前完成上月的来料检验月报,作为公司对供应商考核的一个依据;5.10 对无采购需求及过量之来料,IQC 拒绝检验并立即报于采购部;5.11 仓管员应凭送货单上检验员的合格签字和盖有合格印章的品质状况标识

进行物资清点并入库,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之来料不得入库,更不能生产使用,财务部不得入帐;5.12 对一些生产急用而又来不及检验且可追回的物资,PMC 可提出紧急放行,并填写《紧急/例外放行申请表》, 经MRB 会议评审,管代批准后, IQC 用黄、白色物资入库标示卡对其作标识, 同时应留下规定数量的样品进行正常检验,如发现样品不合格则按不合格品管理办法处理;5.13 在IQC进料检验以及在入库前挑选出的所有不良品均由IQC 检验员作标识、隔离,由仓库协助采购开据退货单并执行退货;5.14 对于我司自己加工或生产的部件如需IQC 检验,则也按以上规定执行;5.15 对于客户提供物资,同样按以上程序进行,但若不合格则由销售部与客户沟通决定处理方法,负责沟通之人员于《来料不良处理单》上注明处理方案并签字;5.16 采购部根据品管部提供的批供货数量合格率低于95%的《来料不良处理单》或质量月报对月供货批次合格率低于80%的供应商组织技术、品管等相关人员对其进行及时与不定期的稽核、辅导,以便供应商能及时改善存在的问题,提高其生产能力、技术实力和物资品质;5.17 对于品质状况较差(连续三个月供货批次合格率均低于80%)而经辅导后无明显改善之供应商,品管部有权要求采购部更换之。

5.18 采购部在供应商合同或合同附件中必须要求各供应商提供的物料、部件等需完全符合ROHS(执行2011/65/EU 要求:铅、汞、六价铬、多溴联苯、多溴联苯醚各值均小于1000PPM,镉小于100PPM)及REACH(根据客户及我司需要)等要求,并且要求所有

供应商每年提供一次有资质的ROHS 及REACH等第三方检测报告(电子档的)给品管部,若能提供物质的全物质成分表则可以不提供REACH 报告。

5.19 IQC 对每批来料抽检的箱/包/盘/板/捆/袋数等规定如下(不易搬运及超重物品除外):

包装单位数(总包装数)A(如箱/盘/板/圈/捆/袋等)

抽检单位数(抽检包装数)B A≤3 B=A 3<A≤50 3<B≤30%A A>50 至少B=20%A 6 6 、相关文件:

6.1 管理手册

6.2 采购控制程序6.3 不合格及不符合控制程序6.4 数据分析控制程序6.5 不合格品管理办法

供方/车间(送货)

核对及仓库清点(暂送检通知抽取样本判

定标

识清点入库

录符

合紧急放行不符合不符MRB评审/异常单

责任单位相符不合格合

格采购/仓库仓库IQC IQC IQC

IQC IQC

IQC 仓库

识拒检来来料检验管理流程免检检验核核对留样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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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一、目地: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盲目生产造成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二、范围: 本公司各车间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三、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批量生产之前,或因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化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查确认;首件品指的是量产前面第一或前几件产品。 四、检验时机: 1. 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2. 设备模具更换或设备模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 3. 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4.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 五、检验流程: 1. 操作工按照生产计划单依据工艺技术标准要求进行自检; 2. 操作工判定生产制作的产品首件符合要求时,填写自检数据并签名,并将首件交互检人员进行确认,互检人员确认合格后签名。 3. 由班组长对首件进行确认; 3. 操作工将该首件提交QC(过程检验员)进行确认. 4. QC(过程检验员)依据依据工艺卡片、图纸等技术标准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定。如判定不合格,应向相应的操作工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方可以进行量产。 5.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由生产车间通知部门主管、品质主管、技术中心进行裁决,必要时通知

其他有关部门人员一起进行判定评审,判定合格或临时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六、 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均由过程检验员放置在过程检验遏制区,并由过程检验员进行钢印标识,待本工序完工后与剩余相同规格的半成品一起流入下道。 七、 责任划分: 1. 对于所有检验项目以检验指导书、工艺卡片及图纸等技术标准为准,检验必须认真对照技术标准确认,不能漏检项目或在不确认是否合格的情况下盲目签字确认。 2. 如因首件检验有误造成产品批量不良返工(报废),组长(班长)、QC (过程检验员)负同等责任。 3. 如首件没有被确认或确认不合格,操作工仍然进行批量生产,则加工出来的不良品由操作工全部负责。 4. 首件检验时效性,,要求30分钟内完成。并由过程检验员向送检操作工作出判定结果。 八.首件作业流程图: 权责部门 流程 表单与注意事项 3、巡检记录单 各加工工序 各工序班组长 检验人员 生产车间 2、巡检记录单 1、巡检记录单

关于规范试验检测和工序验收管理程序

质量控制及工序验收措施 一、质量检验程序 1、为规范工程质量验收的流程,确保工程质量,我项目部严格遵循合同承诺,设立了“三检制”机构。一检为施工班组质检员;二检为项目部现场施工员;三检为项目部安质部专职质检员。“三检制”人员组织机构以上报监理部。 2、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在班组或工序自检、互检合格的基础上,专职质检员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验收后,并填写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表,“报监理通知单”,请监理工程师验收。 3、分部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项质量评定的基础上,由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工程质量进行检验,专职质检员核定,并填写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 4、单位工程质量评定,在分部工程质量评定的基础上,将有关的质量检验评定资料送建设单位(监理工程师),审查认可后交质量监督站验收。 二、施工过程中工序的质量控制 1、实行质量目标管理,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到施工的每一道工序上,把质量目标落实到每一个施工人员肩上。上一道工序验收合格后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不合格的项目一定要返工重做至合格。 2、项目质检员对分项工程进行全过程质量检查,按规定做好现场检查原始记录,每一道工序完工后进行自检,报质检工程师复检,在此基础上报监理工程师检查,做到道道工序有人把关,每个项目有人验收。 3、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各种施工原始记录。积极配合监理工程师及其对工程质量的检查验收工作。 三、原材料质量保证措施 1、材料采购:根据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的要求,材料采购的有关程序,选择有资质、信誉好的材料供应商,保证所有同工程质量有关的物资采购能满足规定的要求。

2、材料验收:材料进场后,材料员清点材料,核对送货单内容与采购标准是否一致。货单是否准确、有材质证明及物资经检验合格的,材料员在验收单上签字或填写料具验收单,当物资的质量不合格,则作退货处理。 3、原材料的检验:物资的进货检验由材料员及试验员负责进行;材料员负责材料的外观物理性能检验,试验员负责材料的化学性能检验,进场材料经检验和试验后,需经项目质量监督员签发进场物资的准用令。否则,进场材料不允许在工程中使用。 四、工程试验管理 1、为进行工程质量检验和原材料的监测,所进的试验设备和测量器具按计量法规定进行定期校验和鉴定,取得合格证。工地试验人员严格按照国家、行业等有关规程规定进行检测,并接受监理工程师的监督,当监理需要抽检试验时,我方试验人员负责配合。 2、工地取样及试验 ①、工地设置符合要求的设施、仪器配套的工程检测仪器,配置现场试验人员和部分必需品。 ②、工地试验按业主要求,本工程试验均委托具有专业资格的中铁大桥局第一工程有限公司试验检测中心香维公路金沙江大桥项目部工地实验室。

来料品质控制规范

v1.0 可编辑可修改 文件编号: Q/ZH —C 版 本: A/0 页 数: 共 12 页 生效日期: 2012年5 月20日 编制: 胡青 审核: 批准: 2012年5月18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v1.0 可编辑可修改 目录 1 目的 2 适用范围 3 应用文件 4 定义 5 职责 6 建立IQC档案 7 供应商评估与管理 8 检验项目和抽样方法 9 进料品质控制流程图 10 作业流程 检验准备 进料核对 检验 判定、标识、处理 报表填写 验收入库 11 检验状态与标识管理 12 进料特采管理 13 不合格物料处理 14 来料样品的确认 15 检测数据统计分析 16 附录

1 目的 使质管部进料检验作业规范化,确保进厂物料符合标准,防止不合格物料进入仓库和生产流程。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材料、辅料、包装材料及外协加工物料的检验,适用于与进料检验作业相关的质管部门和作业人员。 3应用文件 供应商及物料信息 供应商调查评定表、供应商调查追踪表、来料规格书、物料样品、产品BOM表、合格供应商一览表 检测标准及方法 IQC进料检验标准、抽样方法、 IQC检验作业指导书、检验设备、物料编码规则。 作业表单 外来物料检验报告、IQC退料检验报告、纠正和预防措施处理单、不合格品评审表、进料送检单、不合格品处理记录表、品质异常联络单。 相关文件 采购控制程序、监视与测量控制程序、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4 定义 AQL:Acceptable Quality Level允许品质水准。 重缺陷 Major Defect:不构成致命缺陷,但能造成故障或严重降低产品实用性能的缺陷。 轻缺陷Minor Defect:不构成致命缺陷,只对产品的实用性能有轻微影响或几乎没有影响的缺陷。 5 职责 资材部仓库 外来物料进厂时核对物料型号、数量、包装等是否与订单相符。 质管IQC 对外来物料及外协加工物料进行检验,并同采购部与供方联系处理不合格品,供应商评审跟踪。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验证所提供的产品是否满足规定要求,防止不良品流入客户处应对产品生产各过程进行监视和检查,特制订本制度。 2.范围 适用于本厂产品的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 3.职责 本制度要求质检、生产部、技术部、库房部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完成,具体分工如下: 3.1质检 质检负责制订检验标准,并负责零件入库检验、生产过程检验和成品检验及产品质量统计。首先对零件入库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品向负责人出具书面《检验结果通知单》。其次对于生产过程中每一道工序进行确认盖章。第三对已完工并完成生产过程检验的机床进行成品总检,出具合格证书。最后对零件及机床的不良原因问题和改善措施进行管理记录。 如果检验结果证明零件不合格、生产过程中存在问题、机床整机性能无法保证,检验员不予盖章放行,可以要求生产部门暂停生产并整改。检验员有权禁止不合格的产品发货出厂,对产品质量负责。 质检定期组织开展质量会议,主要内容为质量问题追踪、近期质量问题提报、质量问题责任划分。 3.2生产部 生产部首先负责生产过程自检检查,按照生产计划和技术资料进行生产,并将生产内容进行记录负责人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表明该产品待检,若一次检验不合格,负责者进行进一步整改,完成后再次在《工序流程卡》上签字待检。生产部负责处理检查后不合格的零件及产品,制定不合格返修方案,上报技术部进行审批,并按照批准后的返工方案进行返工。将返工方案、返工结果填写在《成品检验不合格返工记录》表中,并交检验员。 3.3技术部 技术部负责批准零部件及成品机床的紧急放行。对不合格品返工方案进行审批,对返工方案中不合格原因和措施不明确的有权不给予审批。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20200522205905)

产品质量检验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质量状态标识、不合格品管理制度、钢材质量检验制度、外协件质量检验制度、检验员的考核标准等规定。 一、质检的基本职责 1、负责原材料外购、外协件、毛坯、半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2、执行不合格产品不出厂的原则,保证出厂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和技术要求,负责签发产品出厂质量检验合格证。 3、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文件进行检验,做出正确判断,做好废品管理工作。 4、检验工作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中间检验,严格完工检验,实行专群结合,充分发挥操作者自检的积极作用。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关键零件,关键产品要建立质量记录档案。 5、检验信息传递和可追溯性。要求原始记录齐全,填写清晰、整洁,保存完整;统计报表内容完整、真实、准确,具有可追溯性并及时报送。 二、检验员的岗位职责 1,严格按标准、图纸、工艺技术要求、检验规程的规定进行检验。 2,按公司的规定做好检验状态的标识。 3,做好检验记录。 4,签发不合格通知单,按规定发送有关部门。 5,对返修,返工后产品进行再检验,并重新进行检验状态的标识。 6,做好不合格率的统计,并参与分析原因,制定改进措施,并参与跟踪落实。 7,对操作人员执行工艺进行监督,参加工艺纪律的考察。

8,努力学习,积极运用检验的新技术,提高工作效率,降低检验成本。 8,不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努力降低错检和漏检率。 三、原材料、外购件进厂检验: 1、凡进厂原材料、外购件须附有合格证或质保书,检验人员按规定进行检验 并将检验结果通知采购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入库并作好记录。 2、凡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检验人员应拒签入库单,财务处则不予结算。 3、凡检验不合格的原材料、外购件,若需让步,须办理让步手续,在未办妥 手续前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 4、外购件在签订供货合同时要明确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和验收方案作为供需 双方生产、验收的依据。 5、原材料、外购件代用,应由采购部提出申请经有关部门会签,研究所长签 字批准后,方可投产使用,代用单位在投入使用前递交各有关部门。关键零件的代 用须经研究所长批准后报总工程师审批。 四、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1、各生产环节的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 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章后转入下道工序,不合格产品开具不合格品通知 单交生产部门返修,废品或不是操作者原因导致的废品开具不合格处置单上报技术 质量部处理。 2、成熟的产品和工艺出现批量不合格品或废品时,应24内以书面形式报技术质量部。 3、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 (1)、首检:凡加工改变后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由操作者自检 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零件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每班至少巡检两次,做好巡检记

生产各工序检验标准

1、目的: 对从布料到生产成为成品过程中的各道工序进行严格质量把关,使产品接收有据可依,确保公司产品质量达到顾客要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布料、辅料、半成品、成品的质量检验及接收准则。 3、职责 3.1品质部 3.1.1负责布料的全检工作; 3.1.2负责生产过程中半成品、成品的全检工作; 3.1.3负责产品质量的监督及可接受度的决策工作; 3.2生产部 3.2.1负责辅料的检验工作; 3.2.2 负责排花、车骨、扫图、机绣、钉珠工序的产品检验工作; 3.2.3负责不合格品的处置工作; 4、生产各工序检验标准 4.1布料:布料进入待检区后,物料课长首先对照梯形板鉴定好本次到货每个布种质 量、颜色是否与规定的打样标准相同,确认后对此批次布料剪样板贴上梯形板并记录该批次,再书面通知验布组长对此批次布进行检验; 4.1.1验布员对布料进行全检、其常规验收标准如下表:

4.2辅料:辅料由仓管员根据样板对照检验,包括雷丝颜色、花形、织造密度,珠料的 色泽、形状;花朵的色泽、形状;线的韧度、颜色等,如果发现检验结果与 样板不一致时,上报物料课长处理,检验结果记录于“进料检验验收单”中; 4.3裁床:裁片标准误差在1/16之内,不少裁片,不搞错正反面,所有该配的附料必 须齐全、按纸样不少剪口、不错布料、颜色,裁片在主要部位不允许有任何 疪点; 4.4验片:对照裁片与布菲所写的款号、颜色、用料是否一致,不允许有任何不对应, 覆盖模特范围内(除侧缝外)不允许有任何疪点,披肩及下摆可稍放松疪点 接受度,裡布除烂洞、抽纱、明显色差及不可清洗之脏点外,其它基本都可 接受,白色、米色面料一般情况不允许有任何疪点。 4.5扫图:不能扫错底面、不错码扫图、扫图边缘误差在1/16之内,预留止口位置要 标准、空白位置无扫图粉印、裁片整洁、不漏扫图、粉线细匀、无扫糊现象、图形要标准; 4.6车骨:骨线要正确、按扫图粉线车骨、线不能紧手,线头要扎入裁片反面,要注 意跟扫图花稿的形状,花型标准不能错车漏车,裁片平整无线头,珠针一定 要清除干净,不得遗留; 4.7机绣:以“制造工艺单”、样板、小样板为基础,检查花型、配线、绣花方向、 花形大小等同小样板要一致,要盖住扫图粉线注意止口位、线路稀密要均匀,花朵、枝杆线条要顺畅,不漏车错车,机绣花要平整,无纱头、无线头、无 纸扑、无抽纱、裁片整洁; 4.8排花;严格按照排花工艺及胶板,花朵与胶板所描花朵重叠一致,不得错位、不 少花,该对称的花朵要对称,整件平整、珠针疏密合适; 4.9车花:车花要随花边缘起线,有车骨的花朵边沿的骨线车花要销针,以免骨线脱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第3条:定义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第4条:职责 (1)质量管理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2)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3)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2章来料检验的规划 第5条:明确来料检测要项 (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2)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业标准》。 第6条:影响来料检验方式、方法的因素 (1)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2)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3)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4)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客户的要求。 第7条:确定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方法 (1)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2)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3)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方法来验证。 第8条: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1)全检。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2)抽检。适用于平均数量较多,经常性使用的物料。(抽检比例待定) 第3章来料检验的程序 第9条:质量管理部制定《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由质量管理部经理批准后发放至检验人员执行。检验和试验的规范包括材料名称、检验项目、标准、方法、记录要求。 第10条:采购部根据到货日期、到货品种、规格、数量等,通知库房和质量管理部准备来验收和检验工作。 第11条:来料后,由库房人员检查来料的品种、规格、数量(重量)、包装情况,并及时通知质量管理部检验专员到现场检验。 第12条:来料专员接到检验通知后,到库房按《来料检验控制标准及规范程序》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文件编号:XDD-C-PB-015 制定日期:20XX-08-15 版本号: A/1 制定部门:品保部 核准:审核:制定: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1. 目的: 为规范首件作业流程,避免因未做首件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 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生产制造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 3. 定义: 首件检验:是指产品在连续批量生产之前,或生产过程中设备、人员等影响产品生产的因素有较大变更时,应对产品所用原材料和所生产出的产品重新进行全方位的检测的检验. 4. 检验时机: 零件产品连续批量生产前; 设备模治具更换或设备模治具损坏维修好以及优化改进后;工程变更产品首次生产时; 批量生产后中途转做其它产品,重新开始生产时;更

换产品型号时; 5.检验流程: 生产加工单位依据工艺以及图纸进行调试,并进行自检. 生产加工单位判定生产的产品符合要求时,将该首件提交PQC或通知相关的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PQC检验人员依据图纸以及标准,对首件进行全面检查,并对检验的结果作出判断。如判定NG,应向相应的生产加工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判定为合格为止;判定OK,则反之。 检验人员对首件直接判定OK后,PQC对首件进行合格标识,通知生产加工单位进行批量生产,并填写《首件检验报告》. 检验人员对首件判定不合格但属于设计问题或生产加工单位暂时无法改善的问题时.检验人员及时通知检验主管进行裁决,检验主管必要时通知相关的设计工程师一起进行判定,判定合格或放行才能进行大批量生产. 6.首件合格品处理方式: 首件合格样品在本工序生产结束后,操作工将《首件合格样品》标签取下后,与同批次合格产品一起进入下一工序。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Ltd. 编号XDD-C-PB-015 品保部页版次 A/1 页次 1/2 苏州市新大地五金制品有限公司 标题制定部门 Suzhou City Xindadi Hardware Co.,

首件检验规定

首件检验规定 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

首件检验规定 1目的 规范和管理品质检验工作,防止不合格品在生产过程中使用,确保总装产品质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生产质量管理工作首件检测活动。 3术语 检验:通过观察和判断,适当时结合测量、试验所进行的符合性评价; 质量检验:就是对产品的一个或多个质量特性进行观察、测量、试验,并将结果和规定的质量要求进行比较,以确定每项质量特性合格情况的技术性检查活动; 不合格:未满足要求. 4职责 品管部是检验和试验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程序的监督和管理; 工艺技术部负责提供产品检验和试验所需的产品图样及设计文件、技术标准等技术资料;品管部负责组织编制首件检验和试验规范或检验作业指导书;负责对检验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定期进行数据分析并形成报表,并对产品质量问题进行反馈,责成供货方进行整改;生产单位负责生产物料的接收、确认和报检,作好状态标识,以及将首件样品交品质部确认并填写(首件质量确认报告)表。 检验人员负责对生单位送检之产品的检测、判定、隔离和标识; 品管部主管负责部分重要零部件的检验和试验; 5补充说明 生产用物料接收和检验通知

物料从仓库料出后,由生产组长依生产计划单对所到物料的名称、规格、数量和生产产品型号规格等进行确认; 如果所生产的物料为客户要求试做样品,生产组长需在样品及《生产计划单》上注明“样品”标识。新样品由工艺技术部进行测试,品管部协助。 如物料为客户加急订单,生产组长应在《首件质量报告》表上注明为“加急订单”,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检; 物料报检应在领料后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物料检验 检验责任部门在收到首件检验通知后,区分是否为急需用料,如是急料,应在接到通知的第一时间内安排检验,并将检验结果及时告知生产部和品管部。如不能及时完成,应立刻与工艺技术部和生产部协商解决。 检验员收到送检通知后,依据对应的图纸及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内容逐项检验。对有经确认检验样品的零部件,需参照样品的质量水平进行对比检验。无检测手段的可采用上机测试的方法进行验证; 每种物料检验的抽样比例按《物料检验抽样规范》中的规定执行,无抽样比例的与品管部门协商决定; 一般物料检验部门应按报检先后顺序进行检验,原则上在接到《首件检验通知单》的半个小时内完成。 检验完毕后,检验人员应及时填写检验记录并存档; 各部门检验后的记录应及时交由品管部存档和统计分析;将填写好的《首件检验通知单》过程质量管理看板上。 不合格品处置 对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检验人员和及时做出隔离、标识,避免混用;检验人员判定不合格的零件,在检验完成后应及时向品管部报告并提供相关检验报告或数据;

产品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过程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和适用范围 对过程产品的质量特性进行检验和试验,以验证过程产品是否满足规定的要求;适用于对产品实现过程检验和试验。 2.职责 2.1技检部负责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做好检验和试验记录;负责检验和试验的委托。 2.2相关部门负责协助质量检验员进行过程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职责与权限 3.1 技检部归口执行本程序,负责检验标准和规范的制订,技检部检验员负责过程检验、试验和验证。 3.2 生产部负责不合格品处理以及整改措施跟踪。 4. 工作程序 4.1检验员应熟悉和掌握过程产品的产品标准、工艺文件、操作规程和检验规范。 4.2根据产品跟踪卡、产品标准、工艺文件、检验规范及有关规定对上工序转来的产品外观、结构、尺寸进行100%的复查。在开车前还要按上述要求对本工序的产品进行仔细的首件检查,正常生产以后,也要确保在每种产品排满装线盘一层内最少一次检查巡视,并做好纪录与标识。 4.3根据检验结果及有关规定及时对产品作出准确判断和标识,对于检查出的不合格品要立即停止生产,或转序,注明原因。并及时通知有关人员,按《不合格品管理规定》进行处理,完毕后还要进行复查,通过相关领导批准方可继续生产或转序。 4.4经检验合格的产品,在下工序生产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应由原生产工序负责处理,同时追究原生产工序机长兼检验员的错,漏检负责。 4.5各工序机长兼检验员要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所生产和检验的产品要勤看、勤量、勤检查。保证产品质量内外一致,对无合格章的产品,不得流转和使用, 4.6检验员负责不合格过程产品的评审和处理,并对检验结果和记录的及时性,准确性,真实性,全面性负责。 5.引用文件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验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避免出现批量性品质问 题,特制 定本规章。 适用范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 进行首件 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1)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 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1. 1.1 . 1.2 . 1.3 . 2.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 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 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 首件检验时机 1)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2)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1)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2) 品管 PQC 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 应调出各 相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 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3)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 交 PQC 进一步检验。 4) PQC 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 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 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2.2. 2.3. 2.3.1

5)PQC 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问题或制 造单位无法改善之问题时,由PQC 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6)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 由PQC 人员直接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7)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 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8)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 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可以正式量产。 9)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原 因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 如属设计原因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对策加以改善后,方可恢复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中铁集团工序交接检管理制度

中铁XXX集团有限公司 工程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检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在施项目对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严格控制各 工序的施工质量,做到不合格的施工工序严禁转入下一工序的施工,并 为符合条件的各在施工程项目获得工程所在地结构优质工程和竣工优质 工程的质量目标顺利实现,特制定工程质量“三检”及工序交接检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三检”是指工程中各道工序施工质量的自检、互检、专检。 第二章质量“三检”及交接检 第三条自检 自检由各班组长组织,由班组操作工人对本人施工完成的工序 进行有针对性的检查,特别是以前各次检查中发现的质量通病,操作者自己检查,自己发现问题,自己改正,尽可能地将质量问题解决在其发生的初始状态。 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必须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各分项工程相 应工序质量验收标准进行自检,经自检达到质量标准并报班组长验收。

班组长对所施工的工程检验批项目,必须按项目经理部提供的相应质量验收记录表所列的检查内容,在施工过程中逐项地检查班组每个成员的操作质量;检查合格后报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经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验收合格并认真填写自检记录, 报项目经理部验收。 第四条互检互检由各班组长组织,在班组操作工人之间进行,甲完 成的工作内容由本班组乙去检查,使班组工作人员之间互相检查、互相督促纠正错误,互相学习、共同提高。 第五条专检专检由项目经理目部质量检查员组织,主管施工员、施工班组 长、劳务队技术(质量)负责人参加,对班组施工工序质量进行检验收评定,检查根据项目质量管理规划目标、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要求,对工序质量进行验收。各工序、检验批、分项工程,专检必须达到合格以上标准。在内部自行验收合格的基础上通知监理进行验收,否则不得进入下一道工序施工,专检必须保存质量验收记录,做为工程竣工资料的组成内容。 所有检验批、分项工程、分部工程、“隐检” “预检 项目,必须按程序,作为一道工序,提请专检人员进行质量验收。未经专检人员进行检查、验收的项目,或虽经检验、验收未达到质量标准的项目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对违反此规定的责任者,专检人员有权对其实行罚款。专检人员进行工程质量核验之前要先查阅班组自检记录是否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原材料进厂检验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检查生产用原材料、辅料的质量是否符合企业的采购要求提供准则,确保来料质量合乎标准,严格控制不合格品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厂用于生产的原、辅材料和外协加工品的检验和试验。 3.定义: 来料检验又称进料检验,是工厂制止不合格物料进入生产环节的首要控制点。来料检验由质量管理部来料检验专员具体执行。 4.职责: 4.1 采购部负责进货的检验和试验工作; 4.2 库房负责验收原材料的数量(重量)并检查包装情况; 4.3 采购部负责制定《来料检验控制规定》。 5. 来料检验注意事项: 5.1来料检验专员对来料进行检验之前,首先要清楚该批货物的质量检测要项,不 明之处要向来料检验主管咨询,直到清楚明了为止; 5.2 对于新来料,在明确该料的检测标准和方法之后,将之加入《来料检验控制作 业标准》。5.3 来料检验时的考虑因素; 5.3.1 来料对产品质量的影响程度; 5.3.2 供应商质量控制能力及以往的信誉; 5.3.3 该类货物以往经常出现的质量异常; 5.3.4 来料对公司运营成本的影响。; 5.3.5 客户的要求。 6.来料检验方法: 6.1 外观检测:一般用目视、手感、限度样品进行验证; 6.2 尺寸检测:一般用卡尺、千分尺等量具验证; 6.3 结构检测:一般用拉力器、扭力器、压力器验证; 6.4特性检测:如电气的、物理的、化学的、机械的特性,一般采用检测仪器和特定 方法来验证。 7.来料检验方式的选择(见抽检方案) : 7.1 全检: 适用于来料数量少、价值高、不允许有不合格品物料或工厂指定进行全检的物料。

质量检验管理办法

1 目的 为规范公司质量检验活动,加强项目施工全过程的监视和测量,确保项目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制定本管理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公司工程建造和常规生产采购产品、施工过程产品和最终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3 编制依据 3.1 《**》,**号 3.2 ** 3.3 ** 3.4 ** 3.5** 3.6** 4 释义 项目组:由公司组建的针对某一特定项目的专职管理机构,包括工程建造项目组和常规生产项目组。 机械完工:工艺装置和设施内全部系统或单元施工、安装和调试完成,其装置和设施具备了联动试车条件,并经甲乙双方确认可以投料的生产状态。 5 职责分工 5.1 质量管理部负责制定或修订、解释《质量检验管理方法》; 5.2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质量检验活动的监督管理; 5.3 所属单位负责采购产品检验试验、施工过程检验试验和最终验收等工作; 6 管理要求 6.1采购产品的检验和试验 6.1.1进场验收 6.1.1.1采购的设备和材料交付到施工现场时,由采办人员组织相关各方进行验收。进场验收采取观察外部质量,检查产品标牌、规格、型号、数量,审核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及相应实物符合性的方法,并验证采购产品是否为合格供方提供产

品。具体参见**。 6.1.1.2进场验收依据合同、订货单、技术规格书和标准规范等进行,验收合格后,由质量人员填写有关记录。 6.1.1.3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和资料由采购人员收集,其中复印件须加盖经销商红色印章。 6.1.2抽样复验 6.1.2.1技术规格书规定进行复验的原材料,由供应商按有关规定进行抽样复验,材料交付时随出厂质量证明文件出具复验报告。具体要求应在物资采购合同中做出明确规定。 6.1.2.2抽样复验在供应商生产现场进行,由供应商送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其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部分或全部性能参数检验。 6.1.2.3项目组和第三方对取样和送检进行见证,取样人员应在试样或其包装上做出标识、封志。标识和封志应标明工程名称、取样部位、取样时间、样品规格和样品数量,并由见证人员和取样人员签字。见证人员应作见证记录,并将见证记录归入工程档案。详见附件1:《见证取样记录表》。 见证人员应对试样进行监护,并和供应商取样人员一起将试样送至检测单位。 6.1.2.4抽样方法、抽检频率和复验内容依据国家相关标准规范和技术规格书。 6.1.3驻厂检验 重要材料、设备在厂家的制造过程,项目组应派质量代表进行驻厂监控,对设备生产制造厂生产制造的过程实施检验,必要时业主、第三方也要参加关键点的检验。 6.1.4上述采购产品的检验和复验中发现有缺陷和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按***的规定处置。 6.1.5未经检验的产品紧急放行 确因施工急需无法及时进行检验而须使用或放行的采购产品(不包括必须进行复验的产品),必须经项目经理和业主批准,在该产品上标注明显的标记或使用规定的其他标记,在相关记录表格上说明,并保证一旦发生不符合规定要求时,能够立即追回或更换。紧急放行由专业工程师填写《紧急放行/例外转序申请单》,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产品首件检验管理制度 总则 制定目的 为确保生产品质,幸免显现批量性品质咨询题,特制定本规章。适用范畴

本公司各制造单位的生产加工过程,均应进行首件检验,并依本规章执行。 权责单位 品管部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总经理负责本规章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首件检验规定 定义 本规章所称的首件是指制造单位各工程加工生产的产品,经自我调试确认,判定合乎要求后,拟进行批量生产前的第一个(台)产品(半成品、成品)。 首件检验时机 新产品第一次量产时的首件产品。 每一制造命令(订单)开始生产的首件产品。 新产品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制造单位依工艺流程加工调试,并进行自检。 品管PQC人员在制造单位加工调试时,应调出各有关检验依据文件或样品,并从旁协助,同时就外观等易于判定之特性予以确认。 制造单位认定生产之产品合乎要求时,将该首件交PQC进一步检验。 PQC人员依据检验文件、规范,对首件进行全面的检查,如判定不合格,应向制造单位提出,并要求改善,直到判定合格为止。 PQC判定合格,或判定不合格但属设计咨询题或制造单位无法改善之咨询题时,由PQC填写《首件检验报告》一式三联,呈主管审核。 经品管主管审核之《首件检验报告》及首件产品由PQC人员直截了当送往开发部门,交具体开发该产品之技术人员作检验。 开发部技术人员经检验后,作出合格或不合格的判定,并填入《首件检验报告》中。 开发部、品管部均判定合格后,《首件检验报告》一联由品管部保留,一联由开发部保留,一联转制造部,制造单位能够正式量产。

开发部、品管部判定不合格时,如属制造单位缘故时,应由制造单位改善、调试直到合格为止;如属设计缘故时,应停止生产,由开发部负责拟出计策加以改善后,方可复原生产,并需重新作首件确认。 注意事项 某些品质特性之判定无法在短时刻内得出结论(如寿命试验等),这些特性于新产品试制时应进行检测,在首件检验时,可先不检验这些项目。 品管部应在量产开始后,依规范随机抽样,就未进行检验的项目实施检验,发觉咨询题及时反馈计策。 某些检验需要不止一个产品时,可要求制造单位生产足数之“首件”。 首件检验讲究时效,以幸免制造单位停工时刻太长。 应将合格之首件产品,作为样品由品管部储存。 订单首件检验 检验流程 参照新产品之首件检验流程进行。 因不属新产品,在客户没有技术修改变更之一样状况下,只要品管部判定合格即可生产,不必送开发部检验。

IQC来料检验管理规定

文件评审

文件履历 分发范围

1、目的 对来料的品质进行符合性确认,确保物料满足本公司规定的质量及产品HSF管理要求。防止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电源系统事业部产品实现过程中所有原材料、辅料的来料检验管理(包括客户提供物料及公司自制材料)。 3、职责 采购部 负责新供应商的开发; 负责主导供应商风险等级评估; 负责新物料认可的申请; 技术中心 负责新物料的认可及物料技术要求的输出; 参与不合格品评审; 3.3 PMC部仓库 来料的接收及送检; 来料外包装和标识的检验,对不符合要求的包装,可直接拒绝接收; 3.4 PMC部采购 特采的申请,退货等与供方沟通事宜; 3.5品质部 来料的检验、记录及标识; 检验文件及记录的归档管理; 组织不合格品的评审; 来料异常的反馈及跟进。 4、工作程序 来料的送检 供应商交货时,仓管员应按采购订单的要求,对照供应商的送货单确认来料实物型号、规格、 数量符合采购订单的要求,来料的包装无破损且最小封装数量、箱唛标识符合我司要求,经初步验收 无误后将所收物料放入待检区,在系统中录入《来料检验申请单》并打印交由IQC检验。如仓管员经 过初步确认以上信息与需求不符可直接将此批物料拒收。 检验执行 物料环保符合性确认及检查

a) IQC检验员在接到仓库《来料检验申请单》后,应确认该物料对应的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测试报告发布日期一年以内)。如第三方环保测试报告已过期则此批物料判定为不合格,做批退处理; b)确认物料外包装是否黏贴有环保标识,环保标贴包括但不限于ROHS、HF、GP、REACH等,《来料检验申请单》上印有“HF”章时对应物料必须黏贴有“HF”标识; c)物料环保符合性检查应遵照“XRF”抽样计划对物料进行环保测试; d)对于不同环保要求的物料,在检验前应对取样工具、检验设备、仪器进行清洁,防止物料污染。 已认可物料的检验 a) IQC检验员在接到仓库《来料检验申请单》后,确认该物料是否经过认可,若物料已经认可完成,则应遵循均匀分布的原则取样检验,抽样标准按《**抽样管理规定》执行; b)来料检验的项目及检测方法参照《**来料检验标准》,具体各型号的规格要求参照《原材料认可证书》、《规格书》、《图纸》。IQC因检验能力无法检验的项目,可参考供应商提供的品质检验合格证明文件对来料进行验证; c)检验测试对物料造成破坏或污染时,测试样品不得继续入库使用。检验对物料品质不产生影响时抽检样品可以正常入库使用,不得入库样品包括但不限于保护板推力测试样品、导线剥线皮后样 品、插件测拉力后样品、商标烘烤测试后样品、环保测试后样品及其它可靠性试验样品。 未认可物料的检验 未认可的物料及研发活动所需物料原则上由技术部工程师自检,当技术工程师委托IQC检验时,IQC仅做检验工作的执行和检验结果的记录,委托人员根据记录进行结果判定。所有未认可物料需由技术人员在《来料检验申请单》、“检验成绩书”签名确认,IQC根据技术判定结果对物料进行标识。 紧急放行 如因生产急需,来不及检验而需紧急放行时,PMC应填写《产品紧急/例外放行申请单》经由品质主管、PMC主管审核,经总经理批准,必要时须征得客户代表同意后执行物料的紧急放行。IQC 接收到PMC提交的经批准的“物料紧急放行申请单”后,IQC检验员应留足检验所需的样品进行优先检验,对其余物料黏贴“特采证”进行标识,标识中应注明“紧急放行”字样。当IQC检验员对预留样品检验合格时,应对紧急放行物料追加“IQC检验合格”标识,当检验不合格时,应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对紧急放行物料及已生产的半成品、成品进行标识、隔离。并按照《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免检 当送检物料属于“免检/对款检验物料清单”上的物料时,IQC检验员须核对来料的规格、型号、包装方式及环保标识等信息,确认无误后加盖“免检”章对物料进行标识。“免检/对款检验物料清单”由IQC负责人提出,经品质部负责人、技术部负责人审核后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生效。 库存超期复检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1982年9月29日 为了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加强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的管理,提高产品质量,特制定《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将执行中的情况和问题,随时告诉我们。 附: 劳动防护用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暂行管理办法 一、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管理条例》的规定和《国务院批转国家标准总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工作报告》中的有关要求,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劳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健康,促进生产建设事业的顺利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二、 本管理办法适用于已颁布国家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产品的生产、销售、检验、使用单位。 三、 根据需要,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共同委托有关科研等单位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各省、市、自治区劳动局和标准局可以根据各自的情况和需要,共同组织建立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站,并报劳动人事部和国家标准局备案。 劳动人事部会同国家标准局根据劳动防护用品生产企业数量和分布状况,负责协调和规划监督检验中心站和监督检验站的业务分工和各自承担的检验范围。 四、 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站的职责是: 1. 向生产劳动防护用品的企业颁发《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各省、市、自治区人民政府已规定颁发新产品鉴定合格证书的产品,可不再颁发《产品合格证》; 2. 对领取《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检验证》的企业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产品低于国家标准时,视其具体情况给予批评、警告或通报,必要时可吊销其《产品合格证书》; 3. 制订并公布检验实施细则和检验费收费办法,报有关部门批准; 4. 及时提出产品质量检验结果; 5. 监督检验中心站,负责对监督检验站的技术指导和制定统一的检验操作方法。五、

首件鉴定管理规定

首件鉴定管理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编号:版本号:V1.0 首件鉴定管理制度 编制:日期:2017年10月29日 审核:日期:2017年10月29日 批准:日期:2017年10月30日 2017年10月30日发布2017年11月1日实施

变更记录 注:对该文件内容增加、删除或修改均需填写此记录,详细记载变更信息,以保证其可追溯性

1.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产品首件鉴定的内容和要求,以确保生产工艺和生产设备满足产品要求,以验证和鉴定过程的生产能力。 2.范围 公司应对能代表首批生产的产品进行首件鉴定。首件鉴定的范围应包括: A)试制产品; B)在生产工艺定型前试生产中首次生产的新的零(组)件,但不包括标准件、借用件; C)在批生产中产品或生产过程发生了重大变更之后首次加工的零(组)件,如:一一产品设计图样中有关关键和重要特性以及影响产品的配合、形状和功能的重大更改; 一一生产过程工艺方法、数控加工软件、工装或材料方面的重大更改; 一一产品转厂生产; 一一停产两年以上(含)两年等。 D)顾客在合同中要求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 3.职责 3.1.品质管理部负责组织成立和管理首件鉴定小组,是本制度归口管理部门。 3.2.首件鉴定组长负责首件鉴定报告审核及输出鉴定结论。 4.首件鉴定的制度 4.1.成立首件鉴定小组 品质管理部组织成立首件鉴定小组:由研发中心、品质管理部、生产部门、中试部门组成,必要时应邀请顾客代表参加首件鉴定会。 4.2.确定首件鉴定范围 对于A、B、C类中需要进行首件鉴定的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工艺技术部门编制并经品质管理部会签。 对于D类的鉴定项目,《首件鉴定目录》由品质管理部编制,经顾客会签。 4.3.标识 应对首件鉴定零组件的生产过程和产品的有关文件进行标识,确保对首件鉴定的零组件的可追溯性。适用时,标识的范围应包括: 1、生产过程使用的作业文件上作“首件鉴定”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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