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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

合同管理服务方案

施工合同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活动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明确了工程承发包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和工作的分配形式,直接影响了整个管理系统的形态和运作,对工程造价的确定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我公司将提供以工程造价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包括合同规划、合同价款调整、合同索赔事宜等。

一、合同管理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方合同规划(策划)

(1)充分了解建设项目中委托方的主要合同关系

(2)协助委托方进行项目合同策划

(3)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种类的选择

2、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条件及重要合同条款的起草、选择、谈判

3、合同执行中的工作内容

(1)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实施监督

①、落实合同实施计划,未实施部门提供必要条件;

②、协调各方(委托方、监理工程师、承包商、材料商)之间的关系;

③、及时发现好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好责任争执、项目活动在空间、时间和资源条件上的冲突等;

④、协调各分包商之间的关系;

⑤、监督合同条款执行的情况,对违约情况提出事前、事中、事后的警告,直至采取必要措施;

⑥、对项目承包方的项目施工质量、成本、进度等进行监督检查;

⑦、监督及处理任何涉及合同变更的有关事宜;

⑧、收集、保管及处理合同和有关合同变更、执行、检查的一切文件资料;

⑨、审核及处理有关合同执行中的索赔事项,研究反索赔措施与策略。

(2)协助委托方进行合同跟踪

合同跟踪是指不断追踪合同的执行过程和执行结果,包括自合同签约开始至合同终止的完整过程,分为具体合同时间跟踪、分包商的工程和工作情况跟踪及项目工程进展情况跟踪三部分。合同跟踪定的母的在于发现合同执行中的偏差,

及时提出纠察和措施,确保合同目标的实现。

(3)合同诊断

通过对不同对象、不同事项的监督、检查与跟踪。将计划值与实际值进行比较。分析计划中的各个项目与计划的差异情况,然后根据这些差异,可以对剩余的任务进行预测、调整和控制。

建立概算——合同对应体系

我们在项目招投标阶段拟通过建立概算——合同对应体系进行具体实施,体系的原则是对已细化到分部工程程度的设计概算进行分类管理。在实际操作中,我公司将通过对以往大型工程合同管理经验的总结,并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对本项目的合同结构进行分解。

在合同分解后,将各分部设计概算根据合同的承包范围分别纳入各类合同中,对于施工承包类、专业分包类、材料设备采购类等不同类别的合同,我们将通过多年积累的工程造价管理经验,编制详细的投资控制目标分析报告。对各类合同中普遍存在的或潜在的风险产生因素进行分析,确定工程进行中的投资控制重点项目。

二、合同管理工作重点

1、协助确定合同结构;

2、提出或对合同条款中涉及造价的部分的意见及建议;

3、对合同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提出咨询意见;

4、询价及协助考察投标单位资格;

5、编写询价报告;

6、协助业主确定投标单位;

7、协助业主组织招投标工作;

8、协助业主的合同谈判工作;

9、协助业主签订施工承包合同;

10、管理合同造价实施;

11、跟踪合同价款的变动情况;

12、对照合同条款,检查甲方义务履行情况,防止乙方对甲方的经济索赔;

13、审核合同变更费用;

14、审核合同索赔费用;

15、协助业主处理合同索赔及合同纠纷;

16、定期汇总合同执行情况及合同完成情况的信息,报公司领导决策参考。

三、合同管理服务主要内容

1、合同条件的选择

(1)合同类型的选择是否与工程实际相适应,即,按照工程实际情况选择固定总价合同或单价合同。

(2)合同条件的选择是否与本项目的工程实际情况相适应,是否与承发包双方管理水平与能力相适应,不片面追求合同条件严密和完备,以适应为原则。

(3)优先选用承发包双方都比较熟悉的合同条件,便于双方能够更好地理解合同,使用合同,保障工程的顺利进行。

(4)合同条件的选用是否与我国现行的计价体系和特点相适应,以提高合同条件的可操作性。

2、重要的合同条款的确定

(1)适用于合同关系的法律,以及合同争执仲裁的地点、程序。

(2)付款方式,如工程进度付款、分期付款、预付款的约定是否考虑到业主的资金来源状况和资金安排计划。

(3)合同价格的调整条件、范围、调整方法,特别是由于物价上涨、政策变化等对合同价格的调整是否合理。

(4)是否将合同风险在承发包双方间合理分配,通过风险分配激励承包商努力控制三大目标、控制风险,达到最好的工程经济效益。

(5)对承包商的激励措施是否能够恰当地鼓励承包商缩短工期、提高质量、降低成本,提高管理积极性。

(6)协助业主设计合同条款,通过合同保证业主对工程的控制权力,并形成完整的控制体系。

3、合同中有关保函、保留金和其他担保措施的条款是否约定合理,操作简

便,更有利于督促承包商努力工作,履行合同。

4、有关合同预算的编制是否准确,计价方式、计价原则是否符合合同约定,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人材机单价计取是否合理。

二、工程合同管理的手段及措施

工程施工合同定义了承包商项目管理的主要目标,如进度目标、质量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目标等。这些目标必须通过具体的工程活动实现。由于在工程施工中各种干扰的作用,常常使工程实施过程偏离总目标。整个项目实施控制就是为了保证工程实施按预定的计划进行,顺利地实现预定的目标。一般而言,工程项目实施控制包括成本控制、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合同控制。其中,合同控制是核心。本工程因规模大、造价高,肯定既涉及到众多的土建承包商、众多的材料供货单位,合同的有效控制至关重要。

一、合同控制的手段和措施

1.参与落实计划

合同管理人员与项目的其他职能人员一起落实合同实施计划,为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工作提供必要的保证,如施工现场的安排,人工、材料、机械等计划的落实,工序间的搭接关系和安排及其他一些必要的准备工作。

2.协调各方关系

在合同范围内协调业主、工程师、项目管理各职能人员、所属的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之间的工作关系,解决相互之间出现的问题。如合同责任界面之间的争执、工程活动之间时间上和空间上的不协调。合同责任界面争执是工程实施中很常见的。承包商与业主、与业主的其他承包商、与材料和设备供应商、与分包商,以及承包商的分包商之间、工程小组与分包商之间常常互相推卸一些合同中或合同事件表中未明确划定的工程活动的责任。这会引起内部和外部的争执,对此合同管理人员必须做判定和调解工作。

3.指导合同工作

对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进行工作指导,作经常性的合同解释,使各工程小组都有全局观念,对工程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或警告。合同管理人员在工程实施中起“漏洞工程师”的作用,但他不是寻求与业主、工程师、各工程小组、分包商的对立,他的目标不仅仅是索赔和反索赔,而是将各方面在合同关系上联系起来,防止漏洞和弥补损失,更完善地完成工程。例如,促使工程师放弃不适当、不合理的要求(指令),避免对工程的干扰、工期的延长和费用的增加;协

助工程师工作,弥补工程师工作的漏,如及时提出对图纸、指令、场地等的申请,尽可能提前通知工程师,让工程师有所准各,使工程更为顺利。

4.参与其他项目控制工作

合同项目管理的有关职能人员每天检查、监督各工程小组和分包商的合同实施情况, 对照合同要求的数量、质量、技术标准和工程进度,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对策措施。对他们的已完工程作最后的检查核对,对未完成的工程,或有缺陷的工程指令限期采取补救措施,防止影响整个工期。按合同要求,会同业主及工程师等对工程所用材料和设备开箱检查或作验收,看是否符合质量、图纸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进行隐蔽工程和已完工程的检查验收,负责验收文件的起草和验收的组织工作,参与工程结算,会同造价工程师对向业主提出的工程款帐单和分包商提交来的收款帐单进行审查和确认。

5.合同实施情况的追踪、偏差分析及参与处理

6.负责工程变更管理

7.负责工程索赔管理

8.负责工程文挡管理

对向分包商发出的任何指令,向业主发出的任何文字答复、请示,业主方发出的任何指令,都必须经合同管理人员审查,记录在案。

9.争议处理

承包商与业主、与总(分)的任何争议的协商和解决都必须有合同管理人员的参与,解决结果进行合同和法律方面的审查、分析和评价。这样不仅保证工程施工一直处于严格的合同控制中,而且使承包商的各项工作更有预见性,更能及早地预测合同行为的法律后果。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范本

合同编号: 签定地点: 签订时间:年月日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委托方: 受托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下简称“委托方”)和(以下简称“受托方”)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就委托方委托受托方进行委托方项目工程造价咨询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签订本合同,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1.委托的范围和内容 工程量清单、控制价、结算编制审核等造价咨询,工程监理、跟踪审计、可行性研究等服务。 2.成果要求 2.1.提交成果的内容: 成果文件必须符合: 1.符合合同协议书的规定; 2.符合造价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计价规定; 3.建设项目全过程造价管理咨询工作规程; 4.建设项目工程结算编审规程等等相关规定; 5.监理规范建设工程监理规范;

3.质量控制 受托方在接受、完成委托方的委托工作过程中,应建立严格的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咨询成果的准确。 委托方将不定期对受托方的质量控制体系、架构提出合理化建议,受托方须充分、及时整改。 4.计价与支付 计价 委托方在受托方正式提供咨询服务结论时依据省物价局有关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元包干)用现金或转帐形式付清全部咨询服务费,并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时预付元,结算时多退少补。 .支付 受托方向委托方提交的服务、工作成果文件经委托方验收合格并书面确认后工作日内,委托方向受托方一次性支付,该次咨询服务涉及的咨询服务之全部服务费。 5.委托方权利与义务 5.1.按相关规定提供受托方咨询审核工作所需的全部资料,并对所提供资 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负责。 5.2.协调受托方获取现场资料。在受托方要求下,委托方组织受托方人员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F-2015-0212)

GF—2015—0212 合同编号: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说明 为了指导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对《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02-0212)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F-2015- 0212 )(以下简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示范文本》的组成 《示范文本》由协议书、通用条件和专用条件三部分组成。 (一)协议书 《示范文本》协议书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 (二)通用条件通用条件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 筑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造价咨询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 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 通用条件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发承包计价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工程 造价咨询管理的特殊需要。 (三)专用条件专用条件是对通用条件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 件。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发承包计价的具体情况,通过双方 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条件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条件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专用条件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条件的编号一致; 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条件的修改,满足具体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 接修改通用条件; 3.在专用条件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条件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 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项目名称: 委托人: 咨询人: 中华人民共与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 别:造价咨询 二、本合同的措词与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 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 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 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7 年11 月9 日开始实施,至编制完成之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陆份,乙方贰份。 委托人:(盖章) 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 住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电子信箱: 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与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与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就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与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就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与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就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LTP—2005—02)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方) 烟台方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约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万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工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以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第三方”是指除委托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第2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计价规定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第4条向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业务。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委托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6条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 LTP-98-007)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方) (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 工程地点: ; 工程规模:平方米;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本项目的造价咨询服务;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以下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织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过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意见: 审查意见 审查单位(公章) 年月日鉴证意见:鉴证机关(章) 经办人:年月日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词,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有如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工作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第三方”是指除委托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第2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计价规定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合同(标准版)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年月日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一)项目名称: (二)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三)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本协议签订后委托方提供相关资料后开始,至咨询人提供合格咨询成果(咨询人须在委托方的资料提供完整后日内完成)后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伍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委托方和咨询人各执两份,一份提交相应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备案。 委托人(盖章):受托人(盖章):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长沙市雨花区劳动中路号 京电大厦楼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传真:传真: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帐号:帐号: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

【2020年最新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

GJ—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 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GJ—2002—0212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示范文本)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_中建商品砼有限公司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湖北泰源祥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开户银行:开户银行:帐号:帐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劳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咨询劳务合同 甲方: 乙方: 甲方将承建的预、结算委托乙方完成。为进一步明确责任,保障双方的利益,保证工程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工程实际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具体承包工程内容如下: 一、工程概况: 1.项目名称: 2、工程地址: 3、规模:平方米。 二、服务范畴: 1、甲方承接范围内的土建、安装工程(不包含消防及喷淋)预算编制及核对、工程月报编制及核对、收方单、设计变更及签证资料的把控及审核,劳务工程量的计算及核对、竣工结算的编制及核对。 2、服务人员:驻派现场人员一名,安装兼职一名,项目负责人1名,

项目负责人需一周去现场一次。 3、办公场地、办公用具及食宿:办公场地、办公用具及食宿由甲方提供,乙方自带电脑。 三、服务周期: 本合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驻派现场人员周期:自年月日开始实施至年月日离场,整个项目服务周期不超过,时间从签订合同之日后一周算起。(如因甲方及其他非乙方原因未按时办理结算,并出结算报告,周期超过,甲方按每月补贴4000元给乙方) 四、服务酬金: 甲方同意按以下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与金额,,支付咨询人的正常服务酬金: 1、全过程预、结算服务费为: 建筑面积: m2×元/m2= 万元 五、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7日内,支付%预付款,每季度支付预、结算服务费的%,累计付款达%,工程结算报告完成后的7日内,一次性付清5%的余款。

六、双方同意用人民币支付酬金。 七、甲方义务、权利、责任 1. 甲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向乙方及时、准确、完整的提供与本项目造价有关的资料。 2、甲方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本工程造价相关的内容。 3、甲方应当履行协议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八、乙方义务.权利.责任 1、驻派现场人员1名,期限不能超过2年。负责人每周需去现场一次。 2、乙方在履行协议期间内,应免费向甲方提供与本项目有关的业务咨询服务。 3、不在本协议承包范围内的工作,甲方应与乙方协商解决。如遇新增工程项目需乙方完成应另加补充合同。 4、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协议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时按本合同第三条服务周期内容执行。 九、合同生效,变更与终止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并支付预付款后生效。 2、由于甲方或第三人的原因使乙方工作受到阻碍或延误以致增加了

工程造价合同范本(标准版)

编号:FS-HT-05018 工程造价合同(标准版) Engineering cost contrac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 编订:FoonShion设计

工程造价合同(标准版) _____(以下简称委托人)与______(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______ 2.服务类别:______ 第二条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第三条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第四条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

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第五条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第六条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实施,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终结。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两份。 委托人(盖章):______咨询人(盖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 住所:______住所: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开户银行:______ 帐号:______帐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邮政编码:______ 电话:______电B63:B72话:______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范本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LTP—2005—02) 山东省建设委员会 制定 山东省工商行政管理局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方) 烟台方正建筑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方委托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咨询的业务(以下简称本业务)概况如下: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工程规模:约平方米总投资额:约万 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范围: 二、本合同中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工程造价咨询委托函; 2、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3、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4、工程造价咨询实施工程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方同意按照本合同注明的期限、方式、币种,向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各执一份。 委托方:(签章)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 委托代理人:(签章)委托代理人:(签章) 地址:地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编:邮编: 电话: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山东省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 第1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以下含义。 1、“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是指工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投资估算及评价、工程概算、预算、工程结算、竣工决算、工程招标标底、投标报价的编制和审核,以及对工程造价进行监控、提供有关工程造价信息资料等业务工作。 2、“委托方”是指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是指承担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4、“第三方”是指除委托方、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第2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法规是国家的法律、法规,有关工程建设计价规定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或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规章。 第3条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义务 第4条向委托方提供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明材料,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资格)、咨询工作计划,完成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范围内业务。 第5条工程造价咨询单位在履行本合同的义务期间,应运用合理科学技能,为委托方提供与其工程造价咨询资质水平相适应的咨询意见,客观公正地维护各方的合法权益。 第6条在本合同期内和合同终止后,未征得委托方同意,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方的义务 第7条委托方应负责与委托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所有第三方之间的协调,为工程造价咨询单位提供外部条件。 第8条委托方应当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单位提供与本工程咨询业务有关所需要的工程资料。 第9条委托方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就工程造价咨询单位书面提交并要求做出答复的一切事宜做出书面答复。工程造价咨询单位要求第三方提供有关资料时,委托方应尽快转达,并负责资料转送。

谈建筑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问题与措施

谈建筑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问题与措施 发表时间:2017-08-18T13:56:12.170Z 来源:《基层建设》2017年第11期作者:许婉莹[导读] 摘要:在工程建设中,工程造价是非常重要的,工程造价管理效果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广州中联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广东省广州市 510635 摘要:在工程建设中,工程造价是非常重要的,工程造价管理效果直接影响到项目的成本控制管理,同时为了确保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的正常经济效益和合法权益,需要通过签订合同来赋予法律效力。由于合同管理和工程造价的特殊关系,导致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的直接影响。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施工 一、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的意义和作用 由于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复杂而系统性的工程,贯穿在工程的各个环节,同样合同也在工程项目中具有相同的价值。招投标、设计、施工、竣工结算等整体内容都被写入了项目合同书中,通过合同做出了明确的规定,是控制与管理造价的重要途径[2]。一般情况下,工程造价合同主要以总价包干、单价包干的合同模式,是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合同类型,都对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起到积极的作用。合同是造价控制的有效凭证,是解决合同双方纠纷、矛盾的有效依据,对施工阶段具有明确的规定。由此可知,合同管理对工程造价管理具有重要意义,在造价管理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借助合同管理来管理造价是正确选择。 二、建筑工程合同管理中的问题 1、合同签订阶段问题分析 合同的签订对于整个建设项目工程来说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其直接影响着各项后续工作的顺利进行。目前由于很多施工单位法律意识淡薄,施工合同未按工程自身特点及企业情况和示范文本的要求进行签订,未全面考虑工程建设中可能发生的紧急情况或者意外事故等多数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都存在着各种不同的情况,比较普遍的情况就是,合同不严谨,约定内容不明确,清单遗漏项多,清单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相差大,个别单项报价不平衡,相互违约责任不清晰等等,直接的后果就是施工过程中承包商为了获得最大效益,不按照合同条款执行,出现扯皮、拉锯、中途停工、不积极配合等现象,直接影响工程按计划完成及相互之间的配合,间接影响工程造价的预期。 2、合同履约阶段问题分析 合同履约阶段问题也是建设项目合同管理中较为常见的问题。部分建筑工程项目合同签约双方不履行合同,存在着随意修改合同的现象,违约行为随即发生。当前建筑市场竞争非常激烈,索赔工作非常困难,加之承包方缺乏自我保护意识、索赔意识淡薄,在过程中没有积累原始资料和相应的证据,出现索赔失效或遭反索赔等现象,难以发挥合同之效用。 除此之外,合同履行过程中,管理人员的意识薄弱,合同管理人员匮乏也是相当重要的问题之一。实践中还可以看到,合同履行过程,缺乏信息化技术,管理手段相对比较落后,难以形成日常性的常规化合同管理。合同管理过程中,还存在着分散管理形式,信息采集、维护手段以及存储加工手段非常落后,责任分工不明确,合同管理软件开发落后等现象。 三、建筑工程合同管理及风险防范措施 1、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与形成是以是施工合同内容为核心,强化对施工阶段相关事宜的规定,在合同订立前,做好前期的合同管理工作是非常有必要的。合同订立前,应对诸多合同条款进行整合,紧紧抓住合同中的重要条款,另外与承包商订立合同的时机、合同条款的全面性等都是发包方亟待考虑的问题,由于造价对双方都是相对敏感的关注点,言辞酌句必须明确、清晰,不可模棱两可,涉及到造价管理内容的相关条例应邀请专业的法律人士进行制定,为合同的订立做好全面的准备。例如,部分企业人员对合同的订立不够重视,措施"订金"写成"定金",导致企业蒙受巨大损失,这也是合同中经常出现的错误。 2、确保合同能够及时、有效地签订 企业必须在施工的前期及时、有效地与工程招标方签订工程施工合同,明确约定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及违约的解决方式和方法,注明合同的生效方式及时间。只有这样,才可以最大程度上避免工程造价的风险给双方带来的经济损失。 3、重视合同文本形式与内容 在建筑工程造价管理合同管理与风险控制中,合同文本必须具有科学性及规范性,这样可以方便合同的执行,也会大大减少合同管理中的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合同文本错误对合同质量的执行有很大的影响,对建筑施工的开展以及建筑市场的规范性是非常不利的,会导致建筑施工中经济纠纷的发生。在拟定合同之前,合同管理人员要做好相关的准备工作,对建筑工程实际情况进行调查分析,保证合同的有效性、真实性、实用性和科学性。在合同中订立工期时间、双方权利及双方义务、责任分配、索赔要求等,这些内容要在合同中明确表述,与此同时,保证合同内容合法,符合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4、监督合同履行情况 合同的监督是一个动态过程,是督促双方认真履行合同的一项措施。在合同即将结束时,管理人员对资料进行整理,这在合同管理中也是非常重要的环节,监督合同的履行情况与合同管理质量有关,决定是否能够实现合同档案的规范化、程序化。合同管理重要内容中还包括对合同履行情况与实施情况进行对比,获得更可靠的信息,做出准确与全面的评价,既可以及时调整对工程的控制也达到汲取教训、总结相关经验的目的,为以后的工作积累经验。 5、施工设备及材料的管理 采购施工材料的时候,要严格的比较各个商家之间的材料价格,然后在确保材料质量的情况下,挑选性价比较高及付款周期长的商家进行选购;挑选施工材料的时候,要对材料的合格证和出厂证明进行审核,确保材料的可用性。 6、提高相关人员的素质 为了保障合同质量,建筑单位应当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素质培养,进而提升其专业水平。建筑单位应当严格地把好人才选拔关口,招聘专业管理人才,不能与其他岗位兼职,并且对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此外,建筑单位要对合同管理人员进行定期培训,有助于管理人员及时掌握合同管理的最新知识和需求,使合同管理具有时效性。 7、对建筑工程的变更进行严格的控制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本 工程造价技术咨询服务能提供及时有效的市场信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保障合法权益,维护建设市场的经济秩序,促进建设事业的发展,工程造价服务合同是怎样的呢?以下是在我为大家整理的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工程造价服务合同范文1 委托单位名称(甲方):咨询单位名称(乙方): 甲方兹有内蒙古凯莱大酒店工程委托乙方内蒙古诚泽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为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特议定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委托的范围及技术要求: 1、范围: (1)土建二次结构工程 (2)室内装饰装修工程 (3)室外装饰装修工程 (4)水、暖、电、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工程 (5)维修工程 (6)附属工程 (园林绿化、市政、景观等) 2、技术要求:全过程造价咨询服务 3、负责施工单位对甲方的结算工作,不负责与纪检委的结算工作。 二、甲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提供下列资料: (1)相关图纸和设计变更通知等文件(安装工程图纸按比例出图); (2)隐蔽记录和有关技术经济鉴证; (3)预(结)算书(含工程量计算式); (4)招标书及招标答疑; (5)施工合同书(含变更合同或补充协议及有关会议纪要等); (6)施工日志、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2、负责与有关方面的联系和协调。

3、配合进行现场勘察。 4、按合同规定及时足额付给乙方咨询服务费。 三、乙方承担的义务和责任: 1、根据甲方提供的有效资料和现场勘察的情况,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开展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以维护双方的合法权益。 2、对所出具的咨询结论真实性负责,且其准确率应保证在正常允许范围内。 3、负责与有关各方进行联系、核对和解释。 4、保守机密,不得擅自与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接触或透露有关情况。 5、不得遗失甲方认为必须返还的资料。 6、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任务,按合同规定收取咨询服务费。 7、不得收取各施工单位的任何形式下的礼金。 四、合同实施期限: 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 五、收费标准及结算方式: 1、收费标准:按工程总造价的‰(不含税)计取咨询服务费,乙方负责在_20xx_年_3_月_1_日以前的现场跟踪咨询业务。如因甲方的施工工期顺延,增加2万元/月(不含税)的咨询服务费。 2、支付方式:每月5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3万元的咨询服务费,余款于20xx年5月1日前结清。 六、技术成果的分享: 按节约投资额或核减结算值,甲方得______%,乙方得______%,并由甲方结算对一并付给乙方。 七、违约责任: 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负责。 八、争议的解决办法: 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 九、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自20xx年10月1日起生效,至合同内容履行完毕,款项付清之日终止。

建筑工程造价中的合同管理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87543309.html, 建筑工程造价中的合同管理 作者:吕凤勤 来源:《江苏商报·建筑界》2013年第22期 摘要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控制的一个重要的环节,也是规定了责任双方必须要遵守的权 力与义务,本文主要探究了工程造价中合同管理的相关问题,仅供参考。 关键词合同管理工程造价 中图分类号:F715.4 文献标识号:A 文章编号:2306-1499(2013)22-0081—2 在建设项目中,合同是建设项目的基础,也是造价控制的依据。合同管理是工程造价管理的核心和关键。它贯穿整个工程建设的建设周期之中,从建设工程开工开始,到工程的竣工结算结束,在工程项目期间,预付款、工程款的支付,工程临时变更签证计价等都离不开合同管理。 1.工程合同管理 工程合同管理,是指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金融机构,以及业主、承包商、监理单位依据法律和行政法规、规章制度,采取法律的、行政的手段,对建设工程合同关系进行组织、指导、协调及监督,保护工程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处理工程合同纠纷,防止和制裁违法行为,保证工程合同的贯彻实施等一系列活动。工程项目中的合同管理要合理划分规类合同文件,熟悉合同文件,为工程结算和工程控制做好管理依据,防止项目索赔等事件的发生,减低工程造价成本。 2.常见的合同模式 2.1总价合同模式适用于设计图纸齐全,工程内容和技术经济指标规定很明确的项目,其优点是利于工程管理,合同签订后管理人员的主要精力用在质量管理,可减少工程变更,利于投资控制,缺点是招投标周期长,竞争不充分时工程造价偏高,合同定制不完善容易引起扯皮。 2.2单价合同模式适用于在施工图不完整或当准备发包的工程项目内容,技术经济指标一时尚不能明确,具体地予以规定时采用,其优点是招投标周期短,在不能精确计算工程量的情况下,可以避免凭运气而使发包方或承包方任何一方承担过大的风险,其缺点则是由于合同留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合同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GJ-2002-0212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以下简称委托人)与 (以下简称咨询人)经过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委托人委托咨询人为以下项目提供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1.项目名称: 2.服务类别: 二、本合同的措词和用语与所属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条件及有关附件同义。 三、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2.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专用条件; 3.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四、咨询人同意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本合同专用条件中议定范围内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 五、委托人同意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期限、方式、币种、额度向咨询人支付酬金。 六、本合同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自2011年月日开始实施,至201 年月日终结。 七、本合同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一份。 委托人:(盖章)咨询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住所:住所: 开户银行:开户银行: 帐号:帐号: 邮政编码:邮政编码: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年月日年月日

第二部分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标准条件 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律、法规 第一条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 1、"委托人"是指委托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聘用工程造价咨询单位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2、"咨询人"是指承担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和工程造价咨询责任的一方,以及其合法继承人。 3、"第三人"是指除委托人、咨询人以外与本咨询业务有关的当事人。 4、"日"是指任何一天零时至第二天零时的时间段。 第二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适用的是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专用条件中议定的部门规章、工程造价有关计价办法和规定或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第三条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以汉语为主导语言。当不同语言文本发生不同解释时,以汉语合同文本为准。 咨询人的义务 第四条向委托人提供与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资料,包括工程造价咨询的资质证书及承担本合同业务的专业人员名单、咨询工作计划等,并按合同专用条件中约定的范围实施咨询业务。 第五条咨询人在履行本合同期间,向委托人提供的服务包括正常服务、附加服务和额外服务。 1、"正常服务"是指双方在专用条件中约定的工程造价咨询工作; 2、"附加服务"是指在"正常服务"以外,经双方书面协议确定的附加服务; 3、"额外服务"是指不属于"正常服务"和"附加服务",但根据合同标准条件第十三条、第二十条和二十二条的规定,咨询人应增加的额外工作量。 第六条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委托人的义务 第七条委托人应负责与本建设工程造价咨询业务有关的第三人的协调,为咨询人工作提供外部条件。 第八条委托人应当在约定的时间内,免费向咨询人提供与本项目咨询业务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 合同范本 )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精品合同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示 范文本) The clear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facilitate the cooperation of both parties, provide a basis for resolving disputes in the future, and prevent possible risks.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合同示范文本)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 甲方按照《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暂行条例>细则》的规定,已合法取得北京市_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地块的土地使用权,土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土地使用年限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__________。甲方在上述地块建设项目的名称为__________,现已竣工,取得房屋所有权证(房屋所有权证__________字__________号),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审核,准予上市销售,外销许可证号为__________。 乙方自愿购买甲方的__________的房屋,甲方愿意出售,甲方出售该房屋时亦同时将该房屋所占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给乙方。双方经

友好协商,就上述房屋的买卖事项,订立本契约。 第一条 __________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房屋状况详见附件),土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含共有共用面积),土地使用期限自房屋产权过户之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上述面积已经北京市房地产管理局测绘。 第二条双方同意上述房屋售价为每建筑平方米__________币________元,价款合计为(大写)______币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万______仟______佰______拾______元整(小写:__________)。乙方预付的定金__________元,在乙方支付购房价款时转为购房价款。 第三条乙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购房价款全部汇入甲方指定银行。 甲方指定银行: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同意在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将房屋交付给乙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示范文本)最新

GF— 2015— 0212 合同编号:__________ 建设工程造价咨询合同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协议书 (1) 一、................................ 工程概况 .1111112222 3333444444444455555666666666777777 二、..................................... 服务范围及工作内 容 三、................................ 服务期限 四、................................ 质量标准 五、................................... 酬金或计取方式 六、................................... 合同文件的构成 七、................................ 词语定义 八、................................ 合同订立 九、................................ 合同生效 十、合同份数........................ 第二部分通用条件 (3) 1. 词语定义、语言、解释顺序与适用法律........... 1.1词语定义 ...................... 1.2语言 ........................ 1.3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 ................. 1.4适用法律 ...................... 2. 委托人的义务....................... 2.1提供资料 ...................... 2.2提供工作条件 .................... 2.3合理工作时限 ..................... 2.4委托人代表 ..................... 2.5答复 ........................ 2.6支付 ........................ 3. 咨询人的义务....................... 3.1项目咨询团队及人员.................. 3.2咨询人的工作要求 ................... 3.3咨询人的工作依据 ................... 3.4使用委托人房屋及设备的返还.............. 4. 违约责任........................ 4.1委托人的违约责任 ................... 4.2咨询人的违约责任 ................... 5. 支付........................... 5.1支付货币 ...................... 5.2支付申请 ...................... 5.3支付酬金 ...................... 5.4有异议部分的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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