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LC信用证付款的风险分析

LC信用证付款的风险分析

LC信用证付款的风险分析
LC信用证付款的风险分析

一.信用证的利与弊

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前往结汇。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

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

买卖合约和L/C不会规定不清洁的B/L也可以接受,因为什么是不清洁B/L 这个尺度很难定,若说全部烂掉是不清洁B/L,而只有一点很小损坏则在几百万美元的买卖里看起来算不了什么。可毕竟也有批注,也是不清洁B/L,照常理这不应影响结汇,因为是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买家不应非难。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事前双方同意的,也许可以修改L/C或者买家告诉银行说怎样不妥的文件L/C

仍可以接受,并不影响拿钱。可事前谁知道将来会有什么损失,程度如何,作什么批注?况且,作为买家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即要清洁B/L,而不是索赔。不能有批注才会符合B/L上面印明的所谓:表面状况良好。发货人只要拿到这样的B/L(也叫“清洁”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所以说,L/C 给卖家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卖家利用L/C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他不管这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甚至不管这个买家是否会马上倒闭等。反正他相信的是银行,用L/C去结汇,银行必须支付。

对买家的好处则是货运出来后他才付钱。只要双方诚实地做生意,买家不会冒多大风险。因为至少是卖家已经真把货付运了,拿到了已装船提单(B/L),而且其中的数量、日期及表面状况与买卖合约是一致的。不像邮购的方式,买家付了款后,连个单证也拿不到,买家也吃不准货到底邮寄出去与否。现在有了B/L,买家看到合约的所有条件都已达到,他才经银行放钱。

当然,买家还可在L/C里规定这个航次他们所需要的其它文件。各种贸易有各种不同的文件要求,如果是进口食品,买家就可能要检验报告,这可在L/C

里写明,写上去后,银行就要根据整套文件来结汇。这样,买家拿到整套文件,就可等着拿货了,以后报关、缴税等进口手续也就好办了。

买家也可根据L/C要求银行给予信贷资助。国际上的买卖动辄几百万美元,而且费用很高。要人立即掏钱出来做成买卖的话,即使是大公司也会造成资金紧张,这样经常就靠银行贷款。尤其是有些弱小的公司,自己没有足够的实力做大

的买卖,但与他相熟的银行往往会给予支持。买家开L/C,只要买家买的货价值在若干限额以内,就可以到相熟银行去开L/C,而不需要别的特别担保。

银行通过L/C这种做法,使买家不用钱或用很少的钱也可以去做较大的买卖,可以开400万美元的L/C买这票货。如果等货到目的港买家才给钱,卖家往往不同意,即使同意,买家也吃不消,拿出400万元的担保(保证货到卸港就付款)也不是那么简单的,而400万元的L/C就反而会容易开到。总有一天买家还是要用400万美元去换回单证的,可那是几个月后的事了。船到目的港都需一段时间,其间会产生很多第二买卖――买家可以整票转或分批卖掉这票货,取得货款,自然不愁换不回单证了。

整个国际买卖利用L/C这个付款办法,可以减少很多费用,节省不少麻烦。很多买卖都是通过几次电传就可达成,并不要求大家去做更多工作,这样就减低了费用及时间。其中一项就是调查费――通过L/C,卖家不需去调查买家的资信就能成交。否则,几百几千万的合约怎么能用几个电传来解决呢?

当然,利用L/C也可能出一些问题。

对于买家而言,唯一担心的就是L/C出毛病,主要是文件差错(discrepancy)。尤其有时银行故意找麻烦,查文件查得很严,打错一个字母也非得叫你修改不可。根据ICC的调查,L/C文件首次结汇(First tender)时出毛病,银行打回头的占40%左右。不过,一般不会构成太大的问题,因为卖家只须将文件略作修改,在信用证有效期内,在第二次结汇(second tender)时就能过关结汇。

对于卖家而言,信用证付款方式的可靠与否,最主要还是看文件的繁简,如果一个文件只要自己签个字就可结汇的话,那么这个L/C肯定可靠;反之,如果它要求的文件很多,而且其中不少文件又不完全在你操纵之下,而是受制于他人,就要冒一定的风险。投保的话,货主只要付了保费就会有保单,万一有什么东西要改,货主叫人去改也容易。二是发票,银行挑出什么毛病,货主都可以回去自己随意修改。较为担心的单证,就是需要出于第三者之手的B/L、验货报告或其他官方文件等的可靠程度,因为到时候不管怎样,人家都可以不出。或B/L要加批注、改格式等,货主根本没办法,结果结不了汇。因此,对卖家而言,L/C里的文件越少,越简单,就越可靠。

信用证结算方式风险问题研究

经管学院 《国际结算》课程论文题目:信用证结算方式风险问题研究

摘要:信用证是银行有条件保证付款的证书,因其规则成功将买方信用风险转化为银行信用风险,一度广受国际贸易参与方的青睐,并在国际贸易结算中占据较高的比重。近年来,随着全球贸易规模的扩大和贸易方式的日益灵活,非信用证结算的比重越来越高。而且,在贸易实务中大家发现,信用证并非绝对安全,或者说并非想象中的那么安全。从理论上来讲,开证银行以自己的信用保证凭单付款,因此无论开证人是否赎单,只要单据相符,银行就应无条件兑付,即将买方商业风险转化成了银行信用风险。但是,随着全球国际贸易不断深化和演变,各类贸易风险也层出不穷,信用证结算方式下的缺点也在日益显现。 关键词:结算方式信用证风险风险防范

一、信用证结算方式介绍 (一)信用证结算方式概念 信用证结算方式是银行信用介入国际货物买卖价款结算的产物。它的出现不仅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买卖双方之间互不信任的矛盾,而且还能使双方在使用信用证结算货款的过程中获得银行资金融通的便利,从而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因此,被广泛应用于国际贸易之中,以致成为当今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结算方式。 信用证是银行作出的有条件的付款承诺,即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或者是银行在规定金额、日期和单据的条件下,愿代开证申请人承购受益人汇票的保证书。属于银行信用,采用的是逆汇法。[1] (二)信用证结算方式特点 1.信用证是一项独立文件 信用证虽以贸易合同为基础,但它一经开立,就成为独立于贸易合同之外的另一种契约。贸易合同是买卖双方之间签订的契约,只对买卖双方有约束力;信用证则是开证行与受益人之间的契约,开证行和受益人以及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均应受信用证的约束,但这些银行当事人与贸易合同无关,故不受合同的约束。[2] 2.开证行是第一性付款人 信用证支付方式是一种银行信用,由开证行以自已的信用作出付款保证,开证行提供的是信用而不是资金,其特点是在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条件下,首先由开证行承担付款的责任。[2] 3.信用证业务处理的是单据 信用证业务是一种纯粹的凭单据付款的单据业务。只要单据与单据相符、单据与信用证相符,只要能确定单据在表面上符合信用证条款,银行就得凭单据付款。因此,单据成为银行付款的唯一依据,这也就是说,银行只认单据是否与信用证相符,而“对于任何单据的形式、完整性、准确性、真实性、伪造或法律效力,或单据上规定的或附加的一般及/或特殊条件,概不负责任”,对于货物的品质、包装是否完好,数(重)量是否完整等,也不负责任。所以,在使用信用证支付的条件下,受益人要想安全、及时收到货款,必须做到“单、单一致”、“单、证一致”。[3] (三)信用证结算方式种类

信用证付款的利与弊,如何正确约定信用证条款

信用证付款的利与弊 (2007-07-28 15:09:04) 转载▼ 分类:国际贸易知识集锦 信用证(简称L/C)支付方式是随着国际贸易的发展、银行参与国际贸易结算的过程中逐 步形成的。由于货款的支付以取得符合信用证规定的货运单据为条件,避免了预付货款的风险,因此信用证支付方式在很大程度上解决了进、出口双方在付款和交货问题上的矛盾。它已成为国际贸易中的一种主要付款方式。 对卖家而言,L/C的最大好处是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付款人,这就是银行,而且是指定的某大银行。 如果他拿到的L/C不符合买卖合约,他就可以终止合约而不付运,另外再索赔(如有市场利用损失)。如果符合买卖合约,且没有特别难以达到的要求的,他拿到后,做一些该做的事情如找船等,在最后一天的付运期之前把 合约要求数量的某一品种的货物付运出去,然后取得一套单证,其中包括最重要的提单(B/L),即可前往结汇。 L/C要求的一般是清洁的B/L,要求B/L的内容和L/C的内容一致。因此,卖家要严格按合约准时如数付运货物,否则拿到与L/C不一致的B/L就无法结汇了。 买卖合约和L/C不会规定不清洁的B/L也可以接受,因为什么是不清洁B/L这个尺度 很难定,若说全部烂掉是不清洁B/L,而只有一点很小损坏则在几百万美元的买卖里看起来算不了什么。可毕竟也有批注,也是不清洁B/L,照常理这不应影响结汇,因为是在可接受的程度内,买家不应非难。可是问题不在这里,事前双方同意的,也许可以修改L/C或者 买家告诉银行说怎样不妥的文件L/C仍可以接受,并不影响拿钱。可事前谁知道将来会有 什么损失,程度如何,作什么批注?况且,作为买家要买的只是一批好货,即要清洁B/L,而不是索赔。不能有批注才会符合B/L上面印明的所谓:表面状况良好。发货人只要拿到 这样的B/L(也叫"清洁"提单),才能保证到银行结汇就一定能拿到钱。所以说,L/C给卖家 提供了一个可靠的帐房,卖家利用L/C基本上可以跟世界上的任何买家做生意。他不管这 个买家认识不认识,守不守信用,也不管这个买家所在的地方有无外汇管制及政治是否稳定,

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

课程名称:国际结算课程论文得分: 课程论文题目以信用证业务为主的三种国际结算方式过程与比较班级 学生姓名 学生学号 课程论文完成时间 目录 摘要 (1)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2)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2)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2) 1.汇款 (2) 2.托收 (2) 3.信用证 (3) 二、三种结算方式的比较分析 (3) (一)信用证的结算方式 (3) (二)托收结算方式 (4) (三)汇款结算方式 (4) 摘要:在进出口业务中主要使用三种国际结算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由现在的国际贸易流通情况来看,每一种国际结算方式对贸易双方都有重要意义,其优缺点也各不相同。在三种结算方式中,只有汇款属于顺汇,托收和信用证均属于逆汇。汇款和托收均属于商业信用,风险较大,而信用证属于银行信用,可靠性比较高。在国际贸易中,基本均采用信用证作为结算方式,但开立信用证一般需要交纳保证金,且费用较高。因此,对各种结算方式进行比较,全面了解各种国际结算方式,熟悉他们的优缺利弊, 选择合适的国际结算方式对于从事进出口贸易的企业、人员以及外汇结算银行来说均具有重要意义。

一、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一)国际结算方式含义 国际结算方式:国际间由于各种相互往来所形成的债权债务,必须按照一定的贸易条件,使用一定的货币,通过一定的形式来进行结算,这样就产生了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方式,也称国际支付方式,是一国债务人向另一国债权人偿还债务或一国债权人向另一国债务人收回债务的方式。汇款、托收、信用证是使用最广泛的结算方式。 (二)常用的国际结算方式 1.汇款 汇款, 是一种最简单的国际结算方式,是指由付款人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 将款项汇交收款人。采用这种方式进行国际结算时,银行只提供账户划拨款项的服务而不涉及银行的信用。利用这种结算方式时, 当卖方交货后,买方是否能按时汇出款项; 或者买方汇出款项后, 卖方能否按规定交付货物, 全凭买卖双方根据贸易合同互相提供信用, 故属于商业信用。汇付属于顺汇,即资金的流向与支付工具的传递方向是一致的。 在国际贸易中, 汇款方式有电汇(T /T ) , 信汇(M/ T) 和票汇(D/D) 。汇付方式主要用于进出口货物的货款及贸易从属费用的结算。 2.托收 托收是指出口商在货物出运后,出具汇票委托出口地银行通过它在进口地的分行或代理行代为向进口商收取货款的一种结算方式。托收分为光票托收和跟单托收两种。在国际贸易中托收往往特指跟单托收。按照交单条件的不同,跟单托收又可以分为付款交单和承兑交单。 由于托收方式的结算工具——托收委托书和跟单汇票等是从出口方流向进口方,而款项却是从进口方流向出口方,两者呈反方向流动,故属逆汇。

信用证支付方式

信用证支付方式 一概念Letter of Credit , L/C 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承付的确定承诺。 开证行Issuing bank:应申请人要求或者代表自己开出信用证的银行。 相符交单Complying presentation:指与信用证条款、本惯例的相关适用条款以及国际标准银行实务一致的交单。承付Honour : 如果信用证为即期付款信用证,则即期付款, 如果信用证为延期付款信用证,则承诺延期付款并在承诺到期日付款, 如果信用证为承兑信用证,则承兑受益人开出的汇票并在汇票到期日付款。 由银行(开证行)依照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自己主动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在进出口业务中,一般是开证行根据进口人(即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出口人(即受益人)开立的一定金额的,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一种银行开立的有条件的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二当事人 开证申请人Applicant:又称开证人,要求开立信用证的一方; 开证行Issuing bank :应申请人要求或者代表自己开出信用证的银行;负有承担付款的责任 受益人Beneficiary:接受信用证并享受其利益的一方;按信用证规定签发汇票向所指定的付款行索取价款的权利,但,也在法律上以汇票出票人的地位对其后的持票人负有担保该汇票必获承兑和付款责任, 通知行Advising bank:应开证行的要求通知信用证的银行;鉴别信用证的真实性, 议付行Negotiating bank:又称押汇银行,购票银行,贴现银行,根据开证行的授权买入或贴现受益人开立和提交的符合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及/或单据的银行。对作为出票人的受益人的付款有追索权, 付款行Paying bank :开证行授权进行信用证项下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的银行。通常是汇票的受票人,故亦称受票行Drawee bank ,付款行如同一般的汇票的受票人,一经付款,即使事后发现有误,对受款人也无追索权。 偿付行Reimbursing bank :又称清算银行,指受开证行的指示或授权,对有关代付银行的索偿予以照付的银行,偿付不视作开证行终局性的付款,因偿付行并不审核单据,不负单证不符之责,开证行在见单后发现单证不符,可直接向寄单的议付行,代付行追回已付讫的款项。 保兑行Confirming bank :根据开证行的授权或要求对信用证加具保兑的银行,它具有与开证行相同的责任地位,一旦付款无追索权。 三信用证的收付程序 即期、不可撤销、跟单、议付信用证图示

信用证与不同支付方式综合运用

信用证与不同支付方式综合运用 在国际贸易中每笔交易通常只采用一种支付方式,但根据不同的国家和地区,不同的客商,不同的市场状态和不同货源国的情况,为了把商品打入国际市场,可采用灵活的、多样的支付方式综合运用,加强竞争,便于成交,旨在按时安全收汇,加速资金周转,争取好的经济效益。 (一) 不同支付方式的灵活运用 1. 在进出口业务中正常情况,一般来讲都采用即期信用证,但为了推销产品,出口商给进口商提供优惠条件,可以采用远期信用证方式成交,亦可以采用付款交单托收方式成交。 2. 为了处理货源国或出口方的积压商品或库存商品,或错过货物销售季节的滞销商品,把这类的商品变成外汇,可采用托收承兑交单方式成交。除采用上述灵活方式成交外还可采用不同支付方式相结合的办法来支付货款。 3.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 信用证与汇付相结合系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余额货款采用汇付结算。例如,成交的契约货物是散装物,如矿砂、煤炭、粮食等,进出口商同意采用信用证支付总金额的90%。余额10%,待货到后经过验收,确定其货物计数单位后,将余额货款采用汇付办法支付。 4. 信用证与托收相结合 不可撤销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是指部分货款采用信用证支付,部分余额货款采用跟单托收结算。 一般的做法,在信用证中应规定出口商须签发两张汇票,一张汇票是依信用证项下部分,货款凭光票付款。另一张汇票须附全部规定的单据,按即期或远期托收。但在信用证中列明如下条款,以示明确: 货款50%应开具不可撤销信用证,其余额50%见票付款交单,全套货运单据应附在托收部分项下。于到期时全数付清发票金额后方可交单。 50% of the value of goods by irrevocable letter of credit and remaining 50% on collection basis at sight, the full set of shipping documents are to accompany the collection item. All the documents are not to be delivered to buyer until full payment of the invoice value. 采用不可撤销信用证与跟单托收相结合的支付方式,其优点: 对进口商来讲,可减少开证保证金,用少数的资金可作大于投资几倍的贸易额,有利于资金的周转,而且可节约银行费用。 对出口商来讲,采用部分使用信用证部分托收,虽然托收部分须承担一定的风险,但以信用证作保证,这是一种保全的办法。除此之外,还有保全措施,即全部货运单据须附在托收汇票项下,开证银行或付款银行收到单据与汇票时,由银行把住关口,须由进口商全部付清货款后才可把提单交给进口商,以策安全收汇,可防止进口商于信用证项下部分货款付款后,取走提单。

国际贸易信用证样本中英文对照

信用证样本中英文对照 Issue of a Documentary Credit、BKCHCNBJA08ESESSION:000ISN:000000 BANK OF CHINA LIAONING NO.5ZHONGSHANSQUARE ZHONGSHANDISTRICT DALIAN CHINA-------开证行 Destination Bank通知行 : KOEXKRSEXXXMESSAGETYPE:700 KOREAEXCHANGEBANK SEOUL 178.2KA,ULCHIRO,CHUNG-KO--------通知行 Type of Documentary Credit 40A IRREVOCABLE--------信用证性质为不可撤消 Letter of Credit Number 20 LC84E0081/99------信用证号码,一般做单时都要求注此号 Date of Issue开证日期 31G 990916------开证日期 Date and Place of Expiry(失效日期和地点) 31D 991015KOREA-------失效时间地点 Applicant Bank开证行 51D BANK OF CHINA LIAONING BRANCH----开证行 Applicant开证申请人 50 DALIANWEIDATRADINGCO.,LTD.------开证申请人 Beneficiary受益人 59 SANGYONG CORPORATION CPOBOX110 SEOUL KOREA-------受益人 Currency Code,Amount信用证总额 32B USD1,146,725.04-------信用证总额 Availablewith...by... 41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风险及防范措施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wendangku.net/doc/4810381390.html, 国际贸易中信用证结算风险及防范措施 作者:张锦 来源:《现代商贸工业》2014年第16期 摘要:信用证为独立自主的契约,在国际贸易中给交易双方及银行提供巨大的便宜和安全感。但同时由于信用证独立自主的特点,加之自身业务的复杂性,信用证在使用中也为贸易双方带来一定的技术风险,加大了信用证的风险防范以及管理难度,一旦操作不当,会造成大量的贸易纠纷。为规避此类风险,出口商可采取认真签订出口贸易合同,谨慎选择贸易伙伴等方式;对于进口商,可采取加强单据审核工作和选择信用良好的承运人等方式来降低信用证使用风险。 关键词:信用证;作用;风险;防范措施 中图分类号:F7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3198(2014)16—0052—03 1引言 随着国际贸易的不断扩大,信用证结算作为国际结算的主要方式之一,已经越来越得到广泛的应用。信用证是在银行信用和商业信用双重信用模式下进行结算的方式。信用证不仅赋予了买卖双方更大的安全感,也更大地解决了进出口双方不信任的问题,推动了国际贸易的快速发展。但是,信用证自身具有独立性,信用证的独立性原则规定了信用证与合同本身没有关系,这也就造成了信用证结算中有可能出现贸易与结算相脱节的情况。信用证的这种独立交易规则与程序给不法分子进行信用证的诈骗以及各方当事人为了谋取最大自身利益提供了不法的空间,也就造成了大量的纠纷,使得各方当事人在信用证结算过程中会遇到各种风险。因此,研究信用证在结算过程中可能遇见的风险,提出在信用证结算中应采取的风险防范措施,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2信用证结算的概述 2.1信用证的涵义 根据《UCP600》的解释,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 L/C)是指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开证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并且以自身的名义向受益人开立的具有一定金额及在一定期限内能够凭规定的相关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 2.2信用证的特点 (1)信用证是一种银行信用,开证行承担首要付款责任。

国际结算单选参考答案

二、单选题 1.最简单的结算方式为() A.汇款B.托收 C.信用证D.银行保函 答案:A 2.()贸易方式采购大型机器设备需要开立保函,还要开立延期付款信用证,是一种最复杂的结算方式。() A.投标B.补偿贸易 C.易货贸易D.寄售 答案:A 3.国际结算是随着()的发展而产生和发展的。() A.国际贸易B.商品生产 C.商品交换D.国际金融 答案:A 4.易货贸易方式采用()方式,比普通信用证复杂一些。() A.汇款B.托收 C.循环信用证D.对开信用证 答案:D 5.电子数据交换的英文缩写为() A.EDI B.B/E C.B/L D.EID 答案:A 6.某银行签发一张汇票,以另一家银行为受票人,则这张汇票是() A.商业汇票B.银行汇票 C.商业承兑汇票D.银行承兑汇票 答案:B 7.某公司签发一张汇票,上面注明“At90days after sight”,则这是一张() A.即期汇票B.远期汇票 C.跟单汇票D.光票 答案:B 8.在我国实际出口业务中,出口公司开出的汇票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出票原因栏应填写() A.合同号码及签订日期

.发票号码及签发日期B C.提单号码及签发日期 D.信用证号码及出证日 答案:D 9.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汇票的受款人通常的抬头方式是()。 A.限制性抬头B.指示式抬头 C.持票人抬头D.来人抬头 答案:B 10.在汇票的使用过程中,使汇票一切债务终止的环节是() A.提示B.承兑 C.背书D.付款 答案:D 11.如果出票人想避免承担被追索的责任,也可以在汇票上加注() A.付一不付二B.见索即偿 C.不受追索D.单到付款 答案:C 12.某支票签发人在银行的存款总额低于他所签发的支票票面金额,他签发的这种支票称() A.现金支票B.转帐支票 C.旅行支票D.空头支票。 答案:D 13.计算汇票付款具体时间时,必须包括() A.见票日B.出票日 C.提单日D.付款日 答案:D 14.属于汇票必要项目的是() A.付一不付二”的注明B.付款时间“ C.对价条款D.禁止转让的文字 答案:B 15.背书人在汇票背面只有签名,不写被背书人,这是() A.限定性背书B.特别背书 C.记名背书D.空白背书 答案:D 16.承兑人对出票人的指示不加限制地同意确认,这是() A.一般承兑B.特别承兑 C.普通承兑D.限制承兑

国际支付方式及其特点比较

国际支付的基本概念 国际支付是指在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以一定的支付工具和方式,清偿因各种经济活动而产生的国际债权债务的行为。通常它是在国际贸易中所发生的、由履行金钱给付义务当事人履行义务的一种行为。 国际支付伴随着商品进出口而发生,然而它的发展又反过来促进了国际经济活动的发展;同时,伴随着国际经济活动发展,其应用范围亦不断扩展。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以前,国家之间的货物进出口通常采用现金支付,以输送黄金或白银的方法清偿债务。然而,用现金支付不仅运送风险大,占用和积压资金,而且清点不便,计数之外还要识别真伪。因此,只有交易量小,采用现金支付才能应付。16—17世纪,欧洲的一些商业城市已广泛地使用由封建社会末期发展起来的票据来进行支付。非现金支付的方法——票据代替了金钱,金钱票据化,使支付非常迅速、简便,而且节约现金和流通费用。票据化的支付方法进一步促进了国际贸易的发展。至19世纪末20世纪初,国际贸易中买方凭单付款的方式已经相当完整了。 买方凭单付款的支付方式,要求银行以单据为抵押向出口商融资,使银行信用引入普通的国际支付业务中。银行的融资使商人增加贸易量,银行本身也得以扩展业务,两者相辅相成,形成了贸易支付与融资相结合为特征的和以银行为中枢的国际支付体系。 自第二次世界大战后,随着现代科学技术运用于国际支付业务以及适用于国际支付的国际条约和国际惯例的发展和完善,国际支付实现了快速、安全地完成国际间的收付,适应了高度发达的世界经济的需要;并从国际货物买卖支付体系向国际技术贸易、服务贸易及其他领域进行拓展。 国际支付的特征 国际支付产生的原因是国际经济活动而引起的债权债务关系。国际经济活动包括贸易活动与非贸易活动。国际贸易活动指国际贸易中的不同当事人之间的货物、技术或服务的交换,如货款、运输费用、各类佣金、保险费,技术费。非国际贸易活动是指国际间除贸易活动以外的各类行为,如国际投资、国际借贷、国际间的各类文化艺术等活动。 国际支付的主体是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国际经济活动中的当事人含义依据不同的活动而定。如在货物买卖中,当事人是指双方营业地处在不同国家的人,且有银行参与。 国际支付是以一定的工具进行支付的。国际支付的工具一般为货币与票据。一方面,由于国际支付当事人一般是跨国之间的自然人、法人。而各国所使用的货币不同,这就涉及到货币的选择、外汇的使用,以及与此有关的外汇汇率变动带来的风险问题;另一方面,为了避免直接运送大量货币所引起的各种风险和不便,就涉及到票据的使用问题,与此相关的是各国有关票据流转的一系列复杂的法律问题。 国际支付是以一定的方式来进行的。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双方通常互不信任,他们从自身利益考虑,总是力求在货款收付方面能得到较大的安全保障,尽量避免遭受钱货两空的损失,并想在资金周转方面得到某种融通。这就涉及到如何根据不同情况,采用国际上长期形成的汇付、托收、信用证及国际保理等不同的支付方式,来处理好货款收付中的安全保障和资金融通问题。 国际支付方式

信用证样本及翻译

信用证样本(1) Name of Issuing Bank The French Issuing Bank 38 rue Francois ler 75008 Paris, France To: The American Exporter Co. Inc. 17 Main Street Tampa, Florida Place and date of issue Paris, 1 January 2006 This Credit is advised through The American Advising Bank, 486 Commerce Avenue, Tampa, Florida Dear Sirs, By request of account of The French Importer Co. 89 rue du Comnerce Paris, France we hereby issue an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No. 12345 for USD 100,000 (say US Dollars one hundred thousand only) to expire on March 29, 2006 in American available with the American Advising Bank, Tampa by negotiation at sight against beneficiary's draft(s) drawn on The French Issuing Bank and the documents detailed herein: (1)Commercial Invoice, one original and three copies. (2)Multimodal Transport Document issued to the order of the French Importer Co. marked freight prepaid and notify XYZ Custom House Broker Inc. (3)Insurance Certificate covering the Institute Cargo Clauses and the Institute War and Strike Clauses for 110% of the invoice value blank endorsed. (4)Certificate of Origin evidence goods to be of U.S.A. Origin. (5)Packing List Evidencing transportation of Machines and spare parts as per pro-forma invoice number 657 dated January 3, 2006 from Tampa, Florida to Paris, France not late than March 15,2006- CIP INCOTERMS 1990. Partial shipment is allowed. Transshipment is allowed. Documents to be presented within 10 days after the date of the transport documents but within the validity of the credit. We hereby engage with drawers and/or bona fide holders that drafts drawn and negotiated in conformity with the terms of Credit will be fully honored on presentation. The number and the date of the Credit and the name of our bank must be quoted on all drafts required. Bank to bank instructions :… Yours faithfully The French Issuing Bank, Paris (signature)

国际结算方式信用证的特点优缺点应用流程以及风险的规避

一.国际结算方式 国际结算是指不同国家当事人之间由于各种经济交往而产生的以一定货币形式表现的债权债务关系,并通过一定支付手段和支付方式进行偿付和清偿的行为。在国际结算的研究领域中,主要包括国际结算工具、国际结算方式、国际结算单据、以及国际结算惯例。其中,国际结算方式是最基本、也是最为重要的一个内容。所谓国际结算方式是指收付货币的手段和渠道,同时,国际结算条款也是进出口买卖合同中最为重要的条款之一。 二.国际结算的常见方式 1.汇款 2.托收 3.信用证 即由一家银行依照客户的要求和指示或自身的名义,在符合信用证条款的条件下,凭规定单据,向第三者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进行该项付款、或承兑并支付该汇票;或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 三.信用证的特点 从定义可以看出信用证具有以下特点: 信用证的特点:信用证的特点是一个原则,两个凭证?一个原则就是严格相符的原则尬两个凭证就是 1:开证行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 开证行支付方式是由银行自己的信用作保证,所以作为一种银行保证文件的信用证,开证行对之负第一性的付款责任.就是说出口商在没有付款的时候,开证行要将款项先打给进口商。 2:信用证是一项自足的文件 指银行只凭信用证.不问合同, 信用证是独立于买卖合同以外的另一中契约,开证银行和参与信用证业务的其他银行只按信用证的规定办事,不受买卖合同的约束.信用证条款改变不一定合同就要有类似的改变。 3信用证是一项纯单据文件 在信用证业务中,银行只审查收益人所提交的单据是否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以决定其是否履行付款责任.如果相符,久付款。而具体货物的完好与否,则与银行无关.进口方可凭有关的单据和合同想责任方提出损害赔偿的要求. 只凭单据,不管货物. 四.种类 根据是否提供单据有跟单信用证和光票信用证; 根据开证行的责任有可撤销信用证和不可撤销信用证; 根据信用方法有议付信用证、付款信用证和承兑信用证; 根据有关第三者提供信用担保有无保兑信用证和保兑信用证; 根据付款情况有:即期信用证和延期信用证; 根据使用目的有跟单信用证、备用信用证、旅行信用证; 根据特殊性质有可转让信用证、循环信用证、红条款信用证、背对背信用证、国内信用证、对开信用证。 五.内容(插一张信用证的图) 一.信用证名称、形式、号码、开证日期、受益人、开证申请人、信用证金额、有效期限。 二.汇票中的出票人、付款人、汇票期限、出票条款。 三.货运单据中的商业发票、提单、其它单据。 四.货物描述中的货名、数量、单价。 五.运输条款中的装货港、卸货港或目的地、装运期限、可否分批装运、可否转运。 六.保兑、保付条款 七.开证行对议付行的指示条款、议付金额背书条款、索汇方法、寄单方法。 (插一张流程图)流程六.

信用证和托收优缺点

对交易双方来会说,信用证和托收有哪些优缺点? 信用证在国际贸易结算中有两个作用一是安全保障作用,二是资金通融作用。对出口人,和进口人双方都有好处,但也有缺点,了解它们有利于交易双方选择更合适的货款结算方式。 对出口商的优点:1.为出口商收回货款提供了保障,由于信用证的性质为银行信用,它弥补了商业信用的不足,有了信用证只要出口商按照证规定发运货物,向指定银行提交单据,收取货款就有了保障。2.是出口商获得了外汇保障,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进口商申请银行开证,必须先获得外汇管制当局批准。这样出口商的外汇被冻结的可能性大为降低。3.增加了出口贸易的稳定性,在国际贸易中,如采用信用证付款方式,就构成了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支付的确定承诺,这就使出口贸易获得了一定的稳定性。4.便于出口商融资,采用信用证付款。有利于出口商利用银行的资金,出口商在交货前即可取得更为便利的融资;此外,出口商还可以用信用证为担保,从银行获取贷款。 对出口商的缺点:如果买方故意设下陷阱使卖方无法履行合同,会使出口商遭受损失。 对进口商的优点:1.有利于进口商按时收到合同项下的货物。2.为进口商提供了一定的交易保障。3.为进口商融资提供了一定的便利。 对进口商的缺点:如果出口商变造单据使之与信用证条款相符,也可以从银行取得款项,从而是进口商成为欺诈行为的受害人。 托收是指出口商出具汇票委托银行向进口方收取货款的一种支付方式。该方式下进口方能否收汇货款,完全取决鱼进口商资信情况的好坏,故托收的性质为商业信用。 对出口商而言优点是有利于调动买方积极性,从而有利于卖方扩大出口,缺点也很明显就是存在发货收不回货款的风险。 案例:我国A公司与外商达成一项出口合同,当汇票及所附单据到达代收行后外商做出了承诺,并出具信托收据向代收行借的单据,汇票到期是外商失去偿付能力,代收行要求我国该公司直接向外商索取货款。从这个案例我们可以看出采用托收的方式对出口商收回货款是有很大风险的。所以出口商在选择用托收方式时一定要慎重。 对进口商来说无须事先垫付购买资金,有利于加速资金周转,又能节省费用。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据作假问题

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据伪造问题 摘要:随着全球经济的逐渐回暖,国际经济贸易不断增长,在信用证支付方式下的单据伪造问题也日益变得严峻。本文首先阐述了信用证概念及其支付特征,然后对信用证伪造问题所体现的三个方面:受益人伪造或变造全套或部分单据、受益人与承运人合谋伪造提单、受益人为顺利结汇而利用倒签提单或预借提单等进行分析,最后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信用证单据伪造 一、信用证支付方式的概念及特点 信用证(Letter of Credit,L/C)是银行根据开证申请人的请求和指示,向受益人开具的有一定金额,并在一定期限内凭规定的单据承诺付款的书面文件。根据《UCP600》的定义,信用证指一项不可撤销的安排,无论其名称或描述如何,该项安排构成开证行对相符交单予以交付的确定承诺。该定义清晰地说明了信用证的支付方式是:申请人即申请开立信用证的一方(一般为进口方)要求开证银行根据信用证规定的汇票和单据,向出口商开出的付款承诺。信用证是国际经济贸易发展的产物,具有许多时代的特征。 信用证是一种纯单据业务。信用证与货物的销售合同等是相互独立的,这说明即便是信用证的相关条款提及货物合同,付款行也不受销售合同的约束。开证行凭单付款,出口商凭单交货,而双方的行为单纯基于单证一致。 信用证确认支付原则为“单证一致、单单一致、表面相符”。虽然国际惯例要求单证严格相符,但在实践中存在诸多问题,因此ICC银行技术与惯例委员会在第六次修订版中依然保持了适度的原则,“单据中的数据,无须与该单据本身中的数据,其他要求的单据或信用证中的数据等同一致、但不得矛盾”,“其他单据中的货物、服务描述,可使用与信用证中的描述不矛盾的概括性用语”,“如果信用证要求提交运输单据、保险单据或者商业发票之外的单据,却未规定出单人或其数据内容,则只要提交的单据内容看似满足所要求单据的功能,且其他方面符合第十四条,银行将接受该单据”。显然,由于国际经济贸易活动的极具多样化,信用证严格的条款无法满足满足部分经济活动的需要,因而“表面相符”。 信用证支付本质上银行以自身的信用做担保的一种国际经济交易行为。进出口商双方不了解,且贸易对象众多,信用参差不齐,需要有一套规范化地信用保障体系保障贸易的顺利进行。信用证支付行为可以看成是对每一交易行为做了一次增信服务。 二、信用证支付方式下单据伪造问题 信用证支付中单据成为了唯一支付凭证,单据的真伪对信用证支付行为具有重大的影响,也直接决定了进出口商的利益。根据中国国际商会统计,我国出口贸易中首次交单不符合点高达百分之七十,部分是由于单据伪造问题而引起。信用证单据伪造(fraud in documents)是受益人不交货或货物不合格,而提交与合同约定一致的单据,从而骗取货款的行为。单据伪造分为部分单据伪造和全套单据伪造。部分单据伪造是仅仅伪造信用证要求一个或多个单据,或者部分数据,比如签字、申请人签发的商检证书等,故意制造“单证一致,表证相符”的表象。全套单据伪造是受益人在无货物的情况下,伪造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全套单据,从开证行或付款行骗取货款。单据伪造具体包括受益人伪造、变造单据,受益人和承运人勾结倒签提单、预借提单等。 (一)受益人伪造或变造全套或部分单据 受益人在没有货物的情况下,伪造全套符合信用证要求的单据,向指定银行交单,骗取货款;也可能是在货物符合质量要求的情况下,伪造信用证要求的部分数据,如商品质量检

信用证付款详解

第三节、信用证付款 一、信用证概述 国际贸易结算中常使用的支付方式有四种 1、预付货款(Advanced Payment),部分付或全付不利于买方。 2、记帐赊销(Open Account),定期结算。不利于卖方。 3、按票托收(Collection),不利于卖方。 上述三种方式皆属于商业信用,无论使用任何一种都会给双方带来要么利,要么弊,没有让双方都满意的,这样势必给交易带来不便。因此,在长期的贸易实践中商人们创建了以银行信用为基础的第四种付款方式,即: 4、信用证付款(Pay by Letter of Credit, L/C) 在对信用证作进一步探讨之前我们先了解一下信用证付款的业务流程。 三、UCP600中的信用证的定义: “ A documentary credit is a conditional bank written undertaking of payment, issued by a bank at the request of an importer of goods, in which the issuing bank promises to pay a beneficiary upon presentation of documents and draft if they are all in compliance with the terms of the credit.” 关于信用证的意义,UCP600进一步解释为: “就本惯例而言,跟单信用证和备用信用证(以下简称信用证)意指一项约定,不论其如何命名或描述,系指一家银行(开证行)应客户(申请人)的要求和指示,或以自身的名义,在与信用证条款相符的条件下,凭规定的单据: 1、向第三者(受益人)或其指定人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受益人出具的汇票(一般是商业的/跟单的汇票),或 2、授权另一家银行付款,或承兑并支付(商业的/跟单的)汇票,或 3、授权另一家银行议付(商业的/跟单的汇票和单据)。 上述的1、2、3、项是开证行的职能;上述的1、是开证行的必尽义务。 四、信用证的性质和特点 由于银行的参与和付款承诺,使得信用证项下的付款属于一种银行信用。 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有三个方面的特点: 1、充分利用了银行信用 2、信用证一但开出,它就是一份独立于买卖合同之外的一种自足的文件(UCP600:信用证独立于基础商业合同)。 3、信用证项下的付款是一种单据的买卖,而不是货物的买卖。 六、用证的主要内容 THE ASAHI BANK, LTD. C.P.O. BOX No. 800 TOKYO 100-91 JANPAN ADVISED BY AIRMALL IRREVOCABLE DOCUMENTARY CREDIT NUMBER: LC531-312818 DA TE OF ISSUE: FEBRUARY 17, 1994

信用证题目及答案

信用证题目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单项选择题的答案只能选择一个,多选不得分) 1.根据《UCP600》的规定,开证行的合理审单时间是收到单据次日起的(A)个工作日之内。 A.5 B.6 C.7 D.8 2.“单单一致”的纵审时,以(B)为中心。 A 保险单 B 商业发票C.海运提单D.装箱单 3.下列哪项不属于“正确”制单要求的“三相符”?(B) A.单据与信用证相符B.单据与货物相符 C.单据与单据相符D.单据与贸易合同相符 4.当L/C 规定INVOICE TO BE MADE IN THE NAME OF ABC…,应理解为(D)。A.一般写成××(中间商)FOR ACCOUNT OF ABC(实际购货方,真正的付款人)B.将受益人ABC 作为发票的抬头人 C.议付行ABC 作发票的抬头 D.将ABC 作为发票的抬头人 5.根据联合国设计推荐使用的用英文字母表示的货币代码,如下表示不正确的是(C) A.CNY89.00 B.GBP89.00 C.RMB89.00 D.USD89.00 6.在托收项下,单据的缮制通常以(C)为依据。A.信用证B.发票 C.合同D.提单 7.一份信用证规定有效期为2008 年11 月15 日,装运期为2008 年10 月,未规定装运日后交单的特定期限,实际装运货物的日期是2008 年10 月10 日。根据《UCP600》规定,受益人应在(B)前向银行交单。 A.2008 年11 月15 日B.2008 年10 月31 日 C.2008 年10 月15 日D.2008 年10 月25 日 8.信用证支付方式下,银行处理单据时不负责审核(C)。

第5章 货款的支付答案

第五章货款的支付 一、单项选择题 1、在分批均匀交货的情况下通常采用的信用证是(A)。 A、循环信用证 B、对背信用证 C、对开信用证 D、备用信用证 2、付款人主动通过银行或其他途径将款项汇交收款人的支付方式是( B )。 A、即期付款交单 B、汇付 C、托收 D、信用证支付 3、信用证支付当中的第一付款人是( B)。 A、通知行 B、开证行 C、议付行 D、付款行 4、具有双重保证的信用证指的是( C )。 A、可转让信用证 B、可撤销信用证 C、保兑信用证 D、对开信用证 5、在信用证结算方式下,汇票的收款人通常的抬头方式是(B)。 A、限制性抬头 B、指示性抬头 C、持票人抬头 D、来人抬头 6、属于顺汇方法的支付方式是( A )。 A、汇付 B、托收 C、信用证 D、银行保函 7、所谓信用证“严格相符”的原则,是指受益人必须做到(B)。 A、单证与合同严格相符 B、单证与信用证严格相符 C、信用证与合同严格相符 D、单证与信用证、合同严格相符 8、在国际贸易中,用以统一解释调和信用证各有关当事人矛盾的国际惯例是( B)。 A、《托收统一规则》 B、《国际商会500号出版物》 C、《合约保证书统一规则》 9、一张有效的信用证,必须规定一个( B )。 A、装运期 B、有效期 C、交单期 D、议付期 10、按照《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的规定,受益人最后向银行交单议付的期限是不迟于提单签发日的(C )。 A、11 B、15 C、21 D、25 11、保兑行对保兑信用证承担的付款责任是(A )。 A、第一性的 B、第二性的 C、第三性的 D、第四性的 12、汇票有远期和即期之分,在托收业务中,(C)。 A、只使用远期汇票 B、只使用即期汇票 C、有时使用远期汇票,有时使用即期汇票 13、信用证规定到期日为1997年5月15日,最迟装运日为1997年4月30日。如果提单出单日为1997年4月10日,则受益人最迟交单日应为(D)。 A、4月30日 B、4月10日 C、5月15日 D、5月1日 14、红条款信用证是指( A )。 A、预支信用证 B、保兑信用证 C、循环信用证 D、议付信用证 15、无论是采用托收方式还是信用证方式,除个别来证另有规定外,汇票的受款人 均应填写( C )。 A、开证行与通知行 B、开证行与保兑行 C、托收行或议付行 D、通知行与议付行 16、采用信用证支付方式时,汇票的付款人应按信用证的规定填写,如来证没有具体规定付款人名称,则理解为付款人是(B )。.

信用证使用大全(含详介、中英文样本、修改函)

信用证是国际贸易的中最普遍的一种付款方式,它牵系着众多进口商、银行、出口商的利益。在实际的进出口业务操作中应找到各种技巧,找出应注意的问题上,并进行预先防范,才能更好的地促使业务能顺利进行。 合理设置销售合同, 作为出口商,在保证买卖双方的根本利益和对条款无异议的情况下,在似立合同中有很多主动性来使得往后的信用证更简单、清晰。 将复杂化的货物品简单化,做到分身有术 在缮制合同时,将繁杂的全部货物尽可能梳理成一个或几个能用名称入在主合同上,在合附件上在通用名称项下分成几中具体的货物。在具体货物体积的项下再列规格,就比较容易解决货物品名繁琐的问题,我们举一下例来说明,如某一出口商向国外出口一批工程机械设备及零件,包括不同型号压路机、挖掘机、起重机等及其配件。我们订立合同时就可以采取以下方式。 主合同: 01通用名称: ENGINEERING EQUIPMENTS ANDSPARE PARTS AS PER BUYER S PURCHASE ORDER NO.XXXX DATED MM/DD/YY 02 货物名称 TYPE A ,DETAILED SPECIFICATION TYPE B ,DETAILED SPECIFICATION (2)EXCAVATOR TYPE C ,DETAILED SPECFICATION TYPE D ,DETAILED SPECFICATON (3)CRANE TYPE,DETAILED SPECIFICATION TYPED F ,ETAILED SPECFICATION (4)SPARE PARTS 按以上的方式做合同,开证行就可以主合同的通用名称开立的信用证,对货物描述非常简洁。从而规定提单上的货物描述也与之一致,达到将复杂化为简单的目的。 合理设置其他跟信用证有关的条款 装运港设置尽量模糊化。譬如,在某一合同中,买卖双方商定以某一沿海大型港口为装运港,但是在订立合同时,如果不是FOB成交方式,尽量设置为“任何中国港口(ANY CHNESE SEAPORT)”,以免在出运时由于意外的天气或其他突然的原因造成在信用证规定的港口无法装运。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