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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看法

加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看法
加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看法

加强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几点看法

中国有悠久灿烂的古代文化,也有近现代光荣的革命历史文化。历史名城正是这些历史文化遗产聚集最多的地方。保护名城,除必须首先提高思想认识和贯彻国家有关方针、政策、法令、计划和决定外,我想还需要加强研究如下问题:

第一,突出重要历史意义和艺术价值是保护历史名城的核心。全国历史名城都保存着这样那样的重要文物古迹。这些文物古迹,一是重大历史时代和事迹的实物见证,具有重要的历史价值,二是显示我国古代建筑、文化、艺术等的精华(有的革命文物不全如此)。例如承德,在政治上它是清朝

“绥服远藩”完成中华民族统一大业的第二政治中心。在建筑艺术上,避暑山庄融汇了我国的山水自然和塞北风光,摹拟了江南景色,集南北古典园林精华于一体;外八庙集中了我国各族寺庙建筑艺术之大成。正是由于突出地保护了这些有重要历史意义及珍贵价值的建筑艺术,承德才更加引起了国内外的重视,乃至学术上的研究,为社会主义中国的文化增添了光彩。像这样对待历史遗产的保护,物存意在,形神兼备,可以认为是保护任何历史名城都必须有的基本原则。

第二,保护历史文化名城的文物,要存其形、贵其神,得其益。名城的文物古迹是一部历史实物及现场见证的史册。由于文物古迹不能再生,所以这种史册非常珍贵。因此保护它们,存其景物形体及其内外环境,应当是第一性的。只有它们的历史形体和环境存在,我们才能够身临其境,或欣赏、或研究,或受教育,从而“触景生情”、“化景物为情思”引起联想。这等于文物古迹在告诉我们:清初安定天下,抗击外来侵略,保卫祖国,中华民族团结统一;后来列强侵略,政治腐败,签订丧权辱国的北京条约;慈溪开始弄权篡政等重大历史事件都是决策于承德的。这些重大决策是同承德的文物古迹直接有关的。温故知新,即可激发人们的爱国主义思想和感情。又如民间文学故事传说的遗址,虽已荡然不存,但是无形中的魁力却长期存在。例如杭州城的清波门,西湖的雷峰塔等遗址,就使人联想起《白蛇传》的情节,引起感情上的爱憎。文物古迹的现身说法,其感染作用常常就是这样的不可低估。‘“存其形、贵其神、得其益”,既是保护名城及文物古迹古为今用的目的,同时也是一项重要的原则。

第三,名城的文物保护,耍内外结合,环境协调。我国的传统艺术,一般均讲究境界气氛。所谓境界气氛并不是空阔无物,不可捉摸的幻觉,而是艺术品自身与外界有机联系的一种存在的气质或者风貌。也可以说是某一景情主题与它所产生的余韵的结合。境界气氛是可捉、可入、可望的,因此境界气氛也就势必会出现搞得好与不好、美与丑的客观差别。境界气氛是境界扩大的气氛。比如国画,不但画的本身要求有形有神,“气韵生动”,讲究“经营位置”,而且连画外的袜幅乃至墙面、室内环境也要配合得当、衬托够味。又如京戏,经过20世纪50年代初

“澄清舞台艺术形象”以后,把从前一些舞台陋习,如

“检场人”随便上台,破坏剧情气氛和舞台形象等老毛病都清除干净了。保护文物、风景,也有一个澄清环境形象,保证环境气氛和艺术面貌协调问题的存在。这是有关文明建设的质量水平问题,不能不严肃对待。耍保护名城文物的内外环境就必须从城市规划和建设上禁止违章建筑,并严格防止和克服

“建设性破坏”。艺术上的统一与变化是寓于和谐整体之中的。否则,杂乱或噪音岂不也成了“悦目”之色或“悦耳”之音?

避暑山庄、外八庙的内外环境本来是协调的,后来有些地方从解放前起不断遭到“建设性破坏”,成了遗憾。重点文物古迹内外环境失控,出现乱占、乱拆、乱堆、乱砍的现象。这个问题在北京、西安、洛阳、南京、苏州、杭州、广州等历史名城中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这说明城市规划方案必须做好并上报审批,取得法律保证,坚决从严办事,切实起到

“龙头”的作用。

第四,保护名城要讲全局景系--大观、小观。名城景系是城市环境艺术的综合表现。它是综合昨天的、今天的以及明天设想的城市建设与环境风貌,实用与审美统一的空间艺术。历史文化名城同一般城市的主要区别在于:它的历史文化遗产较多而价值高,在城市规划上,质、空间布局和艺术特色方面,具有特殊的意义和地位。《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的批复指出:北京的城市性质定为“全国的政治中心,文化中心”。“北京的规划和建设耍反映出中华民族的历史文化、革命传统和社会主义国家首都的独特风貌。对珍贵的革命史迹、历史文物、古建筑和具有重要意义的古建筑遗址,要妥善保护。”北京作为全国文化中心,首先是指它的文化、科学、教育事业应该最发达、实力最强、水平最高;同时对历史文化,包括珍贵的古代文物及革命文物的保护,也应该成为全国的表率,突出北京的历史文化特色。

名城景观的全局是个大观,文物古迹,风景名胜,不论城区郊区、地上地下,尽在其中。北京旧城内外的文物风景,郊区的长城、西山的胜景和名园、古寺、遗迹,以及其他古代的和革命的文物,全是大观的历史文化资源,具有不同性质、程度的历史、艺术、科学价值。这种大范围的景观,有的可以成为城内一些文物古迹的“借景”,使人开扩眼界,或寄以退想,或赞美大自然,抒发诗情画意。避暑山庄的

“锤峰落照”,就是把远在东郊山顶奇绝的反射落霞的“碧锤峰”借入山庄的一个奇景,既有诗的意境,又有山水画“高远”的骨笔。扬州

“平山堂”只有二层,但平目南望数十里无阻,直达长江南岸的镇江诸山,具有坐楼观山景的“平远”意趣。广州城内越秀山顶屹立的明初五层楼,雄厚刚重,题名

“镇海楼”,踞视珠江口外大海。昆明西山下的“大观楼”,登楼眺望可使五百里

“滇池”尽收眼底。北京西郊风景区的清朝的“三山五园”,以及许多文物风景,更是善于捕捉大观,巧于“互为因借”。

文物古迹、风景名胜是历史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名城的环境艺术,包括保护这些文物、风景,都要从全局出发,着重整体关系。名城的实例清楚地告诉我们,城市景观经过千百年的开发、建设和品评,自然而然地变成了城市全局的一个“景系。。北京西郊

“三山五园”的互为因借,避暑山庄的环借和湖区的东借西隔,苏州“宋代平江府城图刻”城外的天平山、灵岩山的山光和太湖浩荡的水影,特意地

“缩远为近”等等,都足以说明中国城市环境艺术中“景系”的哲理。其中既有

“大观”,甚至还能溢于城郊以远借得的豪情遇想;同时又有

“小观”,即一区、一块、一街、一系,乃至宫、院、坛、寺、园、宅、塔、桥……的各自文物风景及附近环境。名城的

“景系”是整体的,所以“大观”、“小观”是共存的,一起为名城历史文化生辉的。总之,景物宜“借”不宜“夺”。名城的

“建设性破坏”绝大部分来于

“夺”宇。从避暑山庄外望,山上高压线开始了“夺。景;棒锤山再也不宜添建人工的东西。山庄外的宾馆高而近,对保护山庄景观环境不利。而外八庙的

“夺”景就更为严重。

二、保护名城的历史文化传统

城市的出现和发展本身就是文明。这个过程,传统因素是割不断的。对名城历史传统的保护,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内容,就是保护以某些历史背景为依托的重要历史环境与文物古迹,从中反映名城的精神传统和建置技艺的传统。

l·名城的精神传统:

主要是指重要历史过程(包括重大事件和重要人物)产生的爱国主义或革命传统的精神

影响。名城的历史环境虽已时过境迁,但史迹环境的外象蕴藏看精神传统的内涵,寓神与形,外在环境与精神传统内涵是融合着的。

名城的重要史迹往往是镜子,是教员,给后代以知识和启迪。这种知识和启迪有正面的,也有反面的,有见景见物直接感受的,也有虚中有实,发人深思的。承德如此,北京、上海、延安也如此。当然内容各异,总的都是爱国主义、革命教育。还有审美的教育。

2·名城建置技艺的传统:

“城市规划是龙头”。

首先,我很赞成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已故谢北一副部长的这句话。其实这正是我国城市规划的一项传统。在我国封建社会,都城建置规划是钦定的,神圣不可侵犯的,“体国经野,都鄙有章”一直沿传了二千多年,列为皇家的正典。城市是五方杂处,人口浩繁,建设聚集之地。如果失去统一规划与法制约束,就等于乐队没有统一的乐谱、统一的指挥一样,势必各行其是、杂乱无章。

其次,在我国城市建置技艺方面,非常讲究选址、相土尝水、择高地、辟水源、通水系、连系郊野。进而强调布局统一,并留有发展余地。其中规划布局的传统经验,特别着重:(1)布局严整、适用、美观,等级主次分明,用地区划分明,街巷经纬分明,城区动静分明,城郊内外一体,时间空间结合;(2)山水田野及园林景物,巧于因应,重其自然变化,灵活布局入趣;、(3)城市建筑艺术的整体大轮廓,主题重点突出,有刚有柔,虚实结合,高低错落,大小有致,变化统一协调,建筑物

“随类赋彩”,以及庭院街旁等处,要有林木花草配置。这些都是我国城市建置技艺不断发展的传统。这些传统“技艺”不少也是价值珍贵的

“国宝。,其影响早已远及亚洲的一些邻邦,是中国历史文化同邻邦交流的重要史证。城市艺术是大块文章,最能集中反映各个国家、地区、民族不同的传统文化。历史及现实都在告诉我们:没有民族传统就没有民族文化,全世界也就没有民族平等的文化。

三、保护名城历史文化特点

名城在历史传统的发展中,形成了一些历史共性,同时又各具历史特点。特点就是个性,个性不仅仅是一层物质外形,而是包含精神内容的。城市离不开建筑,但二者又有区别。建筑可以重复、模仿、标准化,而城市不能。从时间空间的跨度和有机性总的来看,城市远比建筑更有个性或者特点。城市环境是时间空间交织的复杂综合体。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其中最能形象地、现场性地突出历史文化特征的,主要是建筑文物古迹及遗址。

l.古都的典型:

我国六大古都,至今除明清北京外,其余均名存实毁。因此北京作为历史名都的典型意义就更加重要,价值也就更加珍贵。北京在城市建设与发展实现现代化的同时,又必须保护历史文化特点。最近中央批复的《总体规划方案》中要求:北京作为历史文化名城,其规划与建设要注意保留、继承发扬古都的独特风格和优点。划定旧皇城为古建筑重点保护区,在郊区组成文物风景及小城镇遗址等保护区,并且加强整理和开发革命文物。非常明显,从北京旧城、皇城的历史布局和城区与郊区的文物、风景来看,完全反映了封建王朝全字塔式的统治结构特点。但是同是这些文物风景,有的后来也成了革命纪念吏迹。

2.有特殊政治纪念意义的名城:

承德,在康熙、乾隆年间,实行过不少有特殊政治意义和影响深远的政策。如”合内外之心,成巩固之业“的祖国统一强盛的大计,”因其教,不易其俗“的民族团结政策,以及坚决抗击沙俄入侵的政策,均一一取得了成功。承德的山水、园林、寺庙,正是这些重大历史事件的特殊实物见证。另一方面在环境布局及建筑艺术上,避暑山庄虽属皇家园林,却又拥有它自己鲜明的特点。主要表现在:(1)因山就水,布置尽其自然,”意在得其野趣。(2)

建筑艺术格调不求全碧辉煌,奢糜无度,而是要求淡雅朴素,所以看不到斗拱累累,雕梁画栋夺目的宫廷大式建筑。当然像康熙这样的有贡献于祖国历吏的封建皇帝,再朴素节俭,对比民间生活、民间建筑也是无比富贵的。

延安的特别历史意义和作用,突出的在于它的艰苦革命历程。“延安精神”就是永放光辉的革命传家宝和名城历史文化特点。当年延河两岸山间土的、石的、砖的大批窑洞,旧城成片的简单朴素的民房和城南屹立山顶的宝塔,以及整个城市朴素的面貌,今天都成了延安革命历吏的特殊见证,成了“延安精神”的特殊标志。

有的城市在外国入侵中国的历史时期,大批人民被野蛮屠杀、惨绝人寮。不忘国耻,一定要为之保护遗址遗物、雕像、立碑,永世长传,教育激励子孙后代永远不忘历史。

3.以纪念历吏特殊名人为特点的名城:

有些名城的历史文化特点取决于特殊历史名人的影响。

曲阜的文物古迹很多,但是最突出的是为纪念孔子而建的三孔--孔庙、孔府、孔林,等于是一座王城。曲阜古城布局庄严,中轴突出,左右对称,斗拱、梁柱、彩画、琉璃瓦品、尺度空间等均近似太庙的规格;加之主殿的盘龙石柱、前庭林立的历代碑亭及遍布的古柏,整个环境气势非常庄重。孔庙左侧的孔府是孔子后代的府第,一切按公爵的规制,伊然是个世袭大领主的小朝廷。城北的孔林即孔子墓,园林广阔,古柏千万(十年动乱伐毁严重)。曲阜的最大特点:它是个以三孔为中心的孔子城。

绍兴也有众多的历史名人。从春秋战国“卧薪尝胆”的越王勾践、南宋爱国诗人陆游、城亡与亡的明末许多仁人志士起,直到为辛亥革命牺牲的徐锡磷、秋谨、陶成章等,还有近代的杰出教育家蔡元培,伟大文学家、思想家、革命家鲁迅等,都是坚贞无畏、刚正为国为民的重要历史人物。他们的重要史迹和高尚精神成为绍兴历史文化的一个重要特点。因此保护重要历吏名人故居和与他们有关的重要文物古迹,就是等于纪念他们,发扬他们留下来的历史文化精神的教育作用。

像绍兴、苏州等江南一带的水乡城市,城内城外,街前屋后,水道成网,四通八达,城市布局和建筑艺术特色,不但对城市生活、城乡物资往来、交通、市政等等都有效益,尤其是江南水乡城市特色的本身,就是地方味的一种历史文化。所以现在呼吁对它们加强保护的人越来越多了。

4.少数民族地区的名城:

少数民族地区的名城,历史文化特点更为鲜明。例如拉萨,一方面休现着藏族悠久历史文化的重要意义,同藏族重大历史事迹、重大历史人物紧密连在一起;一方面又是独特的藏族城市和建筑艺术的典型杰作。宛如从山上自然拔地而起的高耸入云的布达拉宫、纪念汉藏姻缘历史和文化交流的大昭寺、高原园林之秀的罗布林卡,以及藏式传统的八角街、大小寺庙和民居等等,作为我国名城的历史文化特点,更是绝无仅有的。新疆、云南等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现存的历史文化城市或村镇特色,也是少数民族独特的历史文化遗产和国家的历史文化遗产。耍多加宣传《宪法人》、《文物保护法》,加强保护再不要继续破坏。

四、保护名城的历史文化风貌

名城的历史文化风貌同传统、特点是紧密联系看的,风貌和特点往往难以区分。如果简单地说区别,名城特点主要是指个性,而风貌则更多是指面貌风格。

保护名城的历史文化风貌,就要积极去发现、评价和保护有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历史遗物,特别是古建筑。如前所说,对于构成城市整体,最能反映历史文化风貌和四度空间形象的,几乎没有别的物体比建筑更富于表现力了。即使北京现存的比较完整的传统街道格局,如果没有表现中国风格的传统建筑或者没有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恐怕不容易表现出中国味、北京味。北京、华盛顿、纽约……同属棋盘街系格局,但是城市风貌迎异,根本原因决

定于建筑艺术的风格不同,情调不同。

名城历史文化风貌同时还有地方性的差别问题,也很重要。素称“上有天堂、下有苏杭”的苏州,古今中外不知有多少人对它的秀丽山光水色,风土情趣和独特的水乡风貌而赞赏。如:“君到姑苏见,人家尽枕河。古宫闲地少,水巷小桥多。”又如:“半酣凭栏起四顾,七堰八门六十坊。远近高低寺问出,东西南北桥相望。水道脉分悼鳞次,里间棋布城册方。入烟树色无隙墟,十里一片青茫茫。”这些诗句,生动地把一座美丽的江南水乡苏州的城市风貌再现在我们的眼前,可谓诗中有画,画中有诗。对照“平江府碑”的宋朝苏州城市规划布局来看,水道纵横,前街后河,实用、经济、美观尽在其中了。水乡,千百年来主要是来自生活需要和适应地方条件而产生的。流水不腐,过去定期疏浚河道,兴利防患,老百姓才得以安居。现在成了倾倒工业、民用废水,排毒放污的沟渠,而长年不浚不治,甚至填平筑路、修盖人防,变南方水乡成北方早城。各地城市风貌除江南水乡外,还有闽南、海南岛、陕北、四川等,乃至滨海、山区等地,也有待调查研究,给以保护。

城市与建筑的民族风格的继承与创新问题,同保护文物古迹有着内在的关系。这就需要善于从文物古迹的传统技艺中汲取营养,并且同借鉴外国经验的可用部分相结合。周恩来同志指出:“我们是中国人,总要以自己的东西为主”,“外国好的东西也要加以吸收,使它溶化在我们民族文化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强调“走中国式的道路”。最近中央批准的《北京市建设总体规划方案》批复指出:“要继承和发扬北京历史文化城市的传统,并力求有所创新”,还指出:“要努力提高城市的建筑艺术水平”,“体现民族文化的传统特色”。总之,民族风格或民族化形式,说到底是中国人的民族心理、民族感情的一种自然习惯、自尊心、爱国心的表现。

城市过去的面貌都是历史的痕迹,文物古迹有一部分还反映了外来侵略。例如上海、天津等市的租借地以及北京的东交民巷使馆区等等。这些城市的这种特殊历史风格,尽管是洋味的或多半洋味的,但那是中华民族受侵略、压迫的反面历史实物见证,作为近代的城市历史物证是不可忽视的。

最后关于名城历史文化风貌保护的规划方法,可考虑分区、块、街、系、点,外加严格控制周围的保护范围(一圈或儿圈)。同时还要:

一是加强详细规划。保护名城历史文化风貌,单凭总体规划不够,必须强调同时依靠区、块、街、系的详细规划。这是为实现批准的总体规划而作的,必须当法律性规定对待。只有把详细规划作深作细,包括文物风景保护及新建改建等在内,才能保证环境协调不乱,保护历史文化名城整体风貌。

二是文物古迹、风景名胜要定性分级。分文、分块、分街、分系、分点保护历史文化风貌,应按照历史、艺术、科学价值的不同和城市总体布局、整体美观的要求不同,划定不同性质的分区。例如北京皇城区定为古建筑重点保护区,其中有禁建、半禁建及风格等的制约。这就是它的定性分级。五四街、文津街、琉璃厂街规定突出民族传统风貌,周围的建筑高度必须从严限制,不得破坏街景环境空间的轮廓和气氛。这又是一种定性分级。总之,不同名城如何定性定级,定多少,需要按自己的历史文化条件及整个规划加以确定。有的历史小城如山西平遥,历史文化风貌保存较多,按照规划确定旧城保存原有晋中风貌的民宅、街巷、市楼、店铺、寺观等继续使用不拆,只建一些无碍观瞻的市政工程,另外把新建区开辟在城外。世界著名的美国威廉斯堡城,也是古城与新区分开而又有联系的实例。

三是严格限制建筑高度特别重要。名城新区或改建区的建筑高度,特别是高层建筑,不论是成片的或单栋、数栋的,都应在空间布局上密切考虑整体性的艺术关系。所谓

“建设性破坏”大部分都来自建筑高度失控,或高层建筑分布不当。建筑越高,等于钉子越长,钉子不好拨也拔不动。对于高烟囱、高水塔同样的无序布置也是不允许的。

四是清理名城环境,应纳入规划。对于乱占、乱建、乱拆、乱堆、乱砍的既成事实,今

后均应纳入详细规划,立案存查,不能既往不咎。耍调查研究作出规划,逐步清理。有的立办,有的缓期执行,或改造,或拆除,或部分拆改,或改为绿地等等。这个问题看来属于管理,但也属于规划,不这样搞,就会带来管理与规划脱节,风貌杂乱,就没法解决。

五是提高城市规划的环境艺术水平。保护名城的历史文化风貌,加强城市的详细规划,必定涉及很多综合复杂的问题。其中最薄弱的是我们对城市历史文化和艺术方面的认识、素养和水平。因此需要在这方面普遍的有所提高。

(原载《避暑山庄论丛》紫禁城出版社,1986年)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作者:互联网政策法规来源:互联网点击数:2113 更新时间:2013-5-6 1总则 1 . 0 . 1 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 . 0 . 2 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1 . 0 . 3 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1 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 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 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 . 0 . 4 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 . 0 . 5 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 . 0 . 6 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 , 0 . 7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人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 . 0 . 8 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 . 0 . 9 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 . 0 . 10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 . 0 . 1 历史文化名城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市。 2 . 0 . 2 历史城区historic urban area 城镇中能体现其历史发展过程或某一发展时期风貌的地区。涵盖一般通称的古城区和旧城区。本规范特指历史城区中历史范围清楚、格局和风貌保存较为完整的需要保护控制的地区。 2 . 0 . 3 历史地段histori .area 保留遗存较为丰富,能够比较完整、真实地反映一定历史时期传统风貌或民族、地方特色,存有较多文物古迹、近现代史迹和历史建筑,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区。 2 . 0 . 4 历史文化街区historic .onservation area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核定公布应予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称为历史文化街区。 2 . 0 . 5 文物古迹histori .monuments and Sites 人类在历史上创造的具有价值的不可移动的实物遗存,包括地面与地下的古遗址、古建筑、古墓葬、石窟寺、古碑石刻、近代代表性建筑、革命纪念建筑等。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论文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课程论文 评价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姓名: 学号: 班级:

评价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 摘要:商丘是第二批入选名单的历史文化名城,城市历史悠久,至今仍保留较为完整的城墙、护城河、街巷网络及居民等。为了更好地发挥古城优势,保留城市特色,避免污染和建设性破坏,需对城市布局及发展进行调整、控制和改造。针对商丘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进行评价,然后提出改善措施。 关键词:商丘历史文化名城城市概况保护规划 1城市概况 商丘古城即明清时期归德府城,现存地上古城始建于明朝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距今已有500年的历史,是中国保存最为完好的古城。1986年,商丘古城被国务院命名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被列入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商丘古城由砖城、城湖、城廓三部分构成,城墙、城廓、城湖三位一体、外圆内方,成一巨大的古钱币造型,建筑十分独特,有商丘作为华夏之邦商业、商品、商文化发源地之隐喻。目前商丘古城下,同时叠压着春秋时期的宋国都城、秦汉和隋唐时期的睢阳城、宋代应天府南京城等6座都城、古城。商丘古城是目前世界上现存的唯一一座集八卦城、水中城、城上城的大型古城遗址。 商丘古城城墙周长3.6 公里,有东西南北四门,城内地势为龟背形,城内建筑多为四合院建筑。由于年代久远,兵祸天灾,古城曾多次被毁,又多次重建,但范围都在南北十里之内。城门为拱券式,至今保存完好。东门曰宾阳,西门曰垤泽,南门曰拱阳,北门曰拱辰。四门外原有四个瓮城(即在城门外再建一小城,侧面开门,旨在加固城防),瓮城又各有一个扭头城门,北门向西,东门和西门向南,南门向东,所以,商丘古城古有“四门八开”之说。根据五行相生相克之说,为防金木相克,古城东西两门相错一条街,成为中国古城中的唯一。 如今的商丘古城内街道仍保持着古代的建筑风貌。坐落在古城内明末清初著名文学家侯方域的“壮悔堂”招引着八方的游客。在商丘古城南古宋河畔有名扬中外的、镌刻着唐朝大书法家颜真卿手迹《八关斋会报德记》的八关斋。明嘉靖以后至清初,商丘古城内出过两位大学士(宰相)、五位尚书以及十多位侍郎、巡抚、御史、总兵等。由于几千年来黄河决口所致,在目前商丘古城以下还叠压着春秋宋国都城、秦汉和隋唐时期的睢阳城、宋朝的应天府南京城、元朝的归德府城等6座都城、古城。空中俯视,整座古城内方外圆,形成古代的方孔圆钱,寓天圆地方,天地相生,招财进宝之意。砖城内面积1.13平方公里,93条街道形如棋盘,古四合院鳞次栉比,内有大成殿、明伦堂、壮悔堂等名胜古迹。1986年,商丘古城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第二批中国历史文化名城,1996年,归德府城墙被国务院公布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要求(试行)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三章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 第四章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编制 第五章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编制 第六章成果要求 第七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高规划的科学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要求。 第二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历史文化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适用本要求。第三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的规划范围与城市、镇总体规划的范围一致,历史文化名村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的范围一致。 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规划应单独编制。历史文化名村的保护规划与村庄规划同时编制。 凡涉及文物保护单位的,应考虑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规划相衔接。 第四条编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同时包括历史文化街区保护规划。

第五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保护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历史环境,保护和延续传统格局和风貌,继承和弘扬民族与地方优秀传统文化。 第六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遵循保护遗产本体及环境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护利用的可持续性的原则,保护历史文化遗产,改善人居环境,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第七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改善环境、有效管理的指导思想。 第八条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名镇、名村保护规划的编制应遵守本要求规定,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规定,采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基础资料。 第九条编制保护规划,应当进行科学论证,并广泛征求有关部门、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第二章编制基本要求 第十条保护规划的主要任务是:提出保护目标,明确保护内容,确定保护重点,划定保护和控制范围,制定保护与利用的规划措施。 第十一条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的保护内容,一般包括: (一)保护和延续古城、镇、村的传统格局、历史风貌及与其相互依存的自然景观和环境; (二)历史文化街区和其他有传统风貌的历史街巷; (三)文物保护单位、已登记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四)历史建筑,包括优秀近现代建筑; (五)传统风貌建筑; (六)历史环境要素,包括反映历史风貌的古井、围墙、石阶、铺地、驳岸、古树名木等;

2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特集 SPECIAL COLLECTION 历史城镇保护与发展?理论与研究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的回顾和展望 赵勇1 唐渭荣2 龙丽民3 王兆芳3 作者单位:1 中国城市科学研究会(北京,100835) 2 河北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石家庄,050021) 3 河北师范大学资源与环境科学学院(石家庄,050024)收稿日期:2012-05-03 摘要/回顾1982年以来30年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历程,初步分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全面保护3个阶段,从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评选评价、保护体系、保护规划等方面探讨了一些概念和方法问题,并对我国今后的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提出了工作和研究建议。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 保护体系 保护规划ABSTRACT/ The domestic conservation of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 town and village has got fruitful achievements under the concern of the government and society since 1982. But there are some problems in aspects of improving conservation system, ascertaining resources, launching salvage conservation, reinforcing management, multidisciplinary participation and reasonable utilization etc. In addition, this paper proposes suggestions about the conservation and relevant research. KEY WORDS/ historic and cultural city,town and village, conservation system, conservation planning 从1982年我国公布第一批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以来,至今已有30年的时间。2003年建设部(2008年更名为住建部)和国家文物局陆续公布了5批350个中国历史文化名镇名村,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已经成为我国文化遗产保护的重要组成部分,日益受到我国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注。但纵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发展,目前仍然存在不少实践问题和认识误区,一些保护概念和保护方法还需要梳理和辨析。1 保护工作回顾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研究和实践的30年,大致可分为3个阶段:1.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兴起 1982~1994年左右。1982年是重要的一年,国家颁布第一部《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公布了第一批24个历史文化名城、第二批62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我国文化遗产保护在文革以后迎来崭新的开始。之后,国务院先后于1986、1994年公布了第二、三批历史文化名城;1988年又公布了第三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989年颁布《城市规划法》,强调城市规划应保护历史文化遗产。随着城镇化速度不断加快,城镇建设改造大规模展开,一批学者针对当时保护与发展出现的矛盾问题,分别就我国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建设、规划结构与旧城更新、传统特点和风貌保护、特色要素和保护范围、保护概念和保护对策[1-4]等问题展开探讨,奠定了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研究基础。1.2 历史文化街区深入保护 1995~2002年左右。随着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发展,越来越认识到历史文化街区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层次。1996年在黄山召开的历史街区保护研讨会和1997年建设部转发的《黄山市屯溪老街区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明确了历史文化街区的重要地位和保护原则方法;1997年国家又设立历史文化名城专项保护基金,对16个历史文化街区进行资助。2002年新修订的《文物保护法》,正式建立历史文化街区保护制度,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逐步走向成熟与完善,江苏、浙江、广州、昆明等地方历史文化名城名镇保护法规也相继出台。同时,历史文化名城数量增至101座,平遥、丽江两座历史文化名城于1997年、皖南古村落(宏村、西递)于2000年先后被列为世界文化遗产。1996~2001年,国务院公布第四、五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总数增至1276处。历史文化村镇保护工作在地方政府率先展开,周庄、同里、乌镇等一批古镇被列为省级历史文化名镇。这一时期,不少学者开展了对历史文化街区概念方法、保护规划、建筑保护更新以及历史文化名城类型特点和保护实践[5-8]的研究,有关历史文化村镇保护的研究则集中在聚落景观、价值特色以及保护规划[9-11]等方面。

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浅谈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随着社会的发展,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需要充分结合科学发展观,以全新的理念与视角,对历史文化名城进行保护与更新。本文主要以全面保护,永久保护的理念,由经济保障,法制建设以及组织机构等方面入手,对南京城的保护措施进行强化,并且以合理利用历史文化资源,促进南京的文化,社会以及更好更全面的发展,才能不断促进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 【标签】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更新 一、创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理念 (一)全面保护理念 无论什么样的城市都是处于自然环境中的城市,因此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需要由整体出发,不仅是对历史文化名城本身,对周围山川风貌以及自然环境的保护,也需要归入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范围之内。南京,自古以来其周围自然风貌就有“十里秦淮”以及“虎踞龙盘”等美称,因此需要将自然风貌保护与历史文化保护并举。传统的取土开矿以及城市建设等,时常出现幕府山,象山,郭家山等自然环境被破坏,今后需要做到历史文化名城周围自然风貌尽可能的保持原生态,同时加强对自然景区如玄武湖,雨花台等的人为保护。 而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本身的保护,则需要对以前将保护重点集中在文物个体的情况进行改变,进行整体文化保护,对历史文化名城南京分为历史文物,非物质历史文化遗产,历史格局,历史风貌以及历史文化街区等进行不同类型不同层次的全面保护。并且注重加强对地下文物的保护,以防进行城市基本建设对地下文物的破坏以及非法盗取地下文物的事件发生。 (二)永久保护理念 目前许多历史文化名城受到浮躁以及盲目模仿的风气影响,盲目的建设“罗马城”或是“巴黎城”,将历史文化名城搞的不伦不类,甚至找不到一处历史文化街区的存在。因此,在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更新中,需要以科学的发展观为指导,抛除传统的城市更新就是拆旧建新,建起高楼大厦,霓虹灯以及立交桥。这样的错误思想直接导致在对旧城改造中,将富有特色以及文物特点的历史街区一概推倒建立起现代化的“水泥森林”,将历史文化名城弄的面目全非。因此,树立起正确的历史文化名城更新观尤为重要。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仅仅是文化,文物部门的事情,而是需要交通,经济,城建以及各个部门的共同努力,才能更好的保存历史的延续性,让现代文化以及历史文化能够更好的和谐共存,并且创建出良好的人居环境以及人文环境,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更新的根本目的所在。 二、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1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统一技术措施 目录 1总则

2基础资料搜集 3保护规划 4规划文件和图纸 附录:名词解释 3

1总则 1.0.1为子贯彻执行部颁<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编制要求>, 统一我院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内容与深度,提高规 划成果的质量水平,便于技术管理,特制订本技术措施。 1.0.2 本技术措施适用于本院承担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总 体规划中的专业规划参照本措施执行。 1.0.3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以下称保护规划)就其内容深度 讲是总体规划阶段的规划,主要确定历史文化名城(以下 称名城)保护的宏观控制原则和目标、保护内容和重点、 保护范围和措施。但对于重点保护的历史地段要进行深 化,以避免建设对重点保护地段产生不利影响 1.0.4编制保护规划应遵循以下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应该保护城市的文物古迹、历史地段和 重要标志物,保护和延续古城的风貌特点.继承和发扬 城市的传统文化,保护规划要根据城市的具体情况编制 和落实。 4

(2)编制保护规划应当充分认识和分析城市历史演变及性 质、形态、文物分布等特点和价值,因地制宜地确定保护原则、目标、重点和要求,突出名城的历史环境特征。 (3)编制保护规划要从城市总体上采取规划措施,为保护城 市历史文化遗存创造有利条件,同时又要注意满足城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改进人民生活和工作环境的需要,使保护与建设协调发展。 (4)编制保护规划应当注意对城市传统文化内涵的发掘与 继承,促进城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的建没。 (5)编制保护规划应当突出保护重点。即:保护文物古迹、 风景名胜及其环境;对于具有传统风貌的商业、手工业、居住以及其它性质的街区,需要保护整体环境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集中连片的地区,或在城市发展史上有历史、科学、艺术价值的近代建筑群等,要划定为”历史文化保护区”予以重点保护。 (6)贯彻”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当前特别要注意 对濒临破坏的历史实物遗存的抢救和保护,不使继续破坏。对已不存在的文物古迹一般不提倡重建,在历史文化保护区,要坚持以保护为主,采取保护、整治和进行必要的改造更新相结合的原则,力求避免大拆大建,以假代 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一.名词解释 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名城具有明显的本国特色和实践意义。从政策角度而言,是必须在城市总体规划中制定保护专项规划,并使历史文化遗产保护渗透到地方政府制定的各项经济、法律、行政政策之中。 传统建筑群:是指和周围环境形成一体构成历史景观的并具有较高价值及传统建筑形态的建筑物及构筑物的集合体。 保护框架:保护框架是指历史文化名城中要保护的实体对象和通过保护规划的实施预期达到的目标。 遗址:从历史、审美、人种学或人类学角度看,具有突出的普遍价值的人类工程或人与自然的联合工程以及考古遗址地带。 冻结保存:即将保护对象原封不动地保护起来,允许必要的修缮和加固,但必须以不改变原貌为前提,并且修复和增添的部分应该是可以识别的,即修旧如旧原则。 历史文化保护区:是指经国家有关部门、省、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的文物古迹比较集中,能较完整地反映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和地方、民族特色,具有较高历史文化价值的街区、镇、村、建筑群等等。 无形文物:指没有具体物质形态的,在历史上、艺术上有一定价值的戏剧、音乐以及工艺品的制作技术等。二.填空 1.自然遗产(九寨沟)(黄龙)(武陵源) 2.文化与自然双重遗产(泰山),(黄山),(峨眉山—乐山大佛),(武夷山) 3.欧洲对历史传统城市的分类大致存在着三种类型的概念(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 4.历史文化名城的特征(名城特色的含义),(名城特色的构成要素),(名城特色的结构)。 5.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编制经历了(起步阶段),(发展阶段),(前进阶段)。 6.西安是我国历史文化名城最多的,(秦兵马俑)被誉为八大奇观之一。 7.历史文化名称规划成果(规划文本),(规划图纸),(规划附件) 三.简答 1.简述列入文化遗产的选定标准 (1)能代表一项独特的艺术或美学成就,构成一项创造性的天才杰作; (2)在相当一段时间或世界某一文化区域内,对于建筑艺术、文物性雕刻、园林和风景设计、相关的艺术或人类住区的发展已产生重大影响的; (3)独特、珍稀或历史悠久的; (4)构成某一类型结构的最富特色的例证,这一类型代表了文化、社会、艺术、科学、技术或工业的某项发展;(5)构成某一传统风格的建筑物、建造方针或人类住区的典型例证,这些建筑或住区本身是脆弱的,或在不可逆转的社会文化、经济变动影响下已变得易于损坏;(6)与有重大历史意义的思想、信仰、事件或人物有十分重要的关系。(7)真实性标准: 在设计、材料、施工或环境方面符合真实性标准 2.历史文化名城当中城市保护的原则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从城市全局和城市的整体发展来做好保护和规划工作,而不是单纯地考虑保护一些历史遗迹和历史建筑;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要兼顾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社会进步、经济发展和生活环境的改善,协调好保护与发展的关系; (3)在充分尊重历史环境,保护历史文化的前提下,对一些历史文化遗存进行合理开发和利用; (4)研究分析历史文化名城的特色,充分发掘和继承历史文化内涵,促进城市的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的建设。(5)保护维修、整治和修复中要“整旧如故”,“以存其真”,文物古迹和历史建筑的保护应使其“延年益寿”,而不是“返老还童”。 3.历史文化名城特色的表现方面 1.文物古迹的特色2.自然环境的特色3.城市的格局特色4.城市轮廓景现及主要建筑和绿化空间的特色5.建筑风格和城市风貌的特色6.名城物质和精神方面的特色 4.北京古城具体保护内容: (1)保护河湖水系,特别是与北京城市发展历史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护城河、六海、长河、莲花河等;

浅析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走向

浅析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走向 发表时间:2018-03-06T15:44:25.447Z 来源:《建筑学研究前沿》2017年第29期作者:张峰[导读] 选择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的展示与利用,才能更加有效体现历史遗存本身及其文化价值。南京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江苏南京 210005 摘要: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数据的快速膨胀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展示和利用提供了重要的资源信息。文章利用网络游记数据,将成都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进行数据化构建,通过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妥善处理成都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的方式与途径。同时,建立完善的数据信息资源平台,为后续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进行数据积累与铺垫。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 引言 城市是人类的伟大作品之一,是生活在这里的居民世世代代生活形态的积淀。每一个城市的历史文化资源都是当地人的精神家园和集体记忆,同时也是漫长历史给世人留下的独一无二的、不可再生的资源。保护城市历史文化资源是人类现代文明发展的需要,同时也是城市发展优势文化产业和提升城市形象地位的必由之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制度就是为了在城镇化和现代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中保护我国的城市历史文化资源应运而生的。 1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意义 城市在其演变过程中经历的变化表明,城市的发展是一个延续的过程,城市保护是保持其历史发展的连续性,对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不只是为了过去而过去,而是为了现在而尊重过去”。历史文化遗产是不可再生的文化资源,应得到高度的重视和保护。保护历史文化名城可以保护城市的历史发展,保留城市的记忆,继承传统文化;另一方面,历史文化城市或城市旅游是中国旅游业发展的重要资源,同时也是城市进一步发展的重要机遇。 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展望 2.1从文化造假走向修旧如旧 中国的建筑常常是砖木结构,保存相对较为困难。无论是紫禁城,还是山西晋商大院,都是一个很好的例子。但若是过多地进行大规模修复,将触碰修复底线,影响文物真实性。可以说,没有修复的历史,就没有传统的中国建筑遗产的延续。因此,我们在这过程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一是要进行大量的考证工作。要在进行大量的历史基础的搜索和研究中,传播正确的历史信息;第二是要基于历史。不能将建筑物的风格胡乱地搭在一起;第三是维修过程中保护原有建筑的形状,结构,材料和原有技术。 2.2进一步更新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的理念 2016年8月,某市委、市政府提出要把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作为城市工作的重点,突出做好“整体保护与有机更新、特色塑造与品质提升、环境治理与设施配套、民生改善与社会和谐、业态转型与文化兴盛”五篇文章。“有机更新”的“有机”就要求我们要让古城保护“活”起来,一是要坚定不移走开发与保护并举之路。不把历史遗产保护与现代化对立起来,坚持保护就是为了发展,不保护就没有发展的理念,实施“保护古城、发展新城、提升名城”战略,通过新旧社会功能交接,重构城市生活圈,用新城的空间资源来缓解古城的承载压力,逐步回归古城文化属性。二是牢牢把握保护整体性原则。要转变孤立保护、实体保护的理念,以更宏观的建筑群、文化区、古城区的眼光来保护历史文物,尤其要注重保护建筑实体之间的“虚体”,保护其周边的环境。 2.3避免超载,推动可持续发展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旅游开发间的主要矛盾存在以下几种:旅游城市化带来巨大的人口压力,造成旅游资源的破坏,不断蚕食和破坏风景名胜区;城市环境质量下降,旅游环境和景区生态系统破坏严重,现代城市景观与旅游整体环境不协调。面对这些问题,专家给出了一些建议。世界旅游城市联合会首席专家、中国旅游协会休闲度假分会秘书长魏小安表示,当前情况下,历史文化名城应该向文化城市休闲度假方向发展。对于旅游城市化带来的人口压力,某些景点可采取提升景区价格,从而达到减量的目的。 2.4协调性原则 与一般城市的地下空间规划原则相同,地下空间的规划布局模式应该与城市总体规划、轨道交通规划、综合交通规划等上位规划相协调,使地下空间的开发更好地服务于城市建设和发展。同时,古都型历史文化名城还应该与当地的历史文化名城规划相协调,在地下空间规划编制前充分了解掌握名城规划中对于城市内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要求,特别是名城规划中所要求的绝对保护区、建设控制区等涉及地下空间是否允许开发的内容,并将其反映在地下空间资源评估和空间管制等内容中,尽可能地保护埋藏于地下的历史文化资源;在地下空间的总体规划中还应包含历史文化保护与地下空间开发的相关章节。 2.5进一步完善相适配的政务服务供给体系 一是重构保护与发展的运作主体,成立适配文商旅融合发展需求的机构或国有公司,全面落实和铺开各项工作。二是建立各部门协调机制,通过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明确各部门的权力与义务,防止推诿扯皮。加强党政主体、专业部门、执法部门及社会监督的联动。各部门实施涉及名城保护等内容的主体工程,如开发、修缮、改造等项目,须将应予保护的内容和要求、标准,列入各部门各类项目的保护性措施之中,同时向主体责任单位呈报、向社会公示。三是落实监管职能。各级政府都应对名城保护承担监督责任,做到积极排查、切实监管,对本区域的相关古文物数量、价值、位置做到心中有数,对重点对象实施重点保护,对可能导致古迹破坏的项目,要进行事前审核、论证,事中执法检查及事后验收,充分发挥好属地职责。 结语 从展示历史文化名城的文化底蕴与风貌的角度来说,如何促进城市发展与历史保护有机结合,探索展示利用的有效解决途径和方式,是当下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的目标与难题之一。利用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展示与利用,能够充分发挥互联网技术的优势,通过大规模的数据分析和处理,寻找到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称展示利用的合理方式与途径,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的城市格局与文化面貌更好地弘扬和传承。只有保证历史文化遗存形态和风貌具有较好原真性、完整性的前提下,选择网络数据的方式进行历史文化名城的展示与利用,才能更加有效体现历史遗存本身及其文化价值。

(整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要点.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知识要点)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历程 一、古董与古建筑------截然不同的态度 劫难------ 四大人为破坏:宗教、流失、战争、“建设” 二、百年来的保护理念与历程 较早源起欧洲,18世纪中 保护与修复,18世纪末 理论化与科学化,19世纪中 三、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始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的各国立法 1933年的《雅典宪章》 1964年的《威尼斯宪章》---《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由文物建筑所在地段到历史街区 文物古迹的概念 保护的宗旨 四、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宪章 1976年《内罗毕建议》 《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 延伸了历史地段保护的内容 拓展了保护的内涵 历史环境的五个方面 1977年《马丘比丘宪章》 进一步扩大保护的内容 1987年《华盛顿宪章》 《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 确定保护意义、原则及方法等 历史地区保护的五个内容 保护与发展的矛盾---纳入整体规划中去 五、世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当今发展状况 保护对象不断增加 保护内容涵盖更广 保护深度加大(尤其是“软件”) 保护方法更加综合化 六、世界历史文化遗产 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名录 定义 选定标准 七、我国的世界文化与自然遗产 1987年进入缔约国 到1997年底为止 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历程 一、建国前 1922年考古学研究所、考古学会 1926年考古发掘

1929年中国营造学社 1930年国民政府的《古物保存法》 1932年中央古物保管委员会及《条例》 二、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 三、以各种通知、指示、暂行办法和指定机构为主体的早期管理 四、1961年《文物保护管理暂行条例》 五、1961年第一批180处“国宝” 六、1976年《刑法》中的规定 七、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 八、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 九、国家级历史文化名城的公布 十、加强与城市规划的结合 十一、国际交流与接轨 十二、研究机构、决策机制 十三、法规与制度建设 十四、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体系 十五、1996年屯溪会议---历史街区保护国际研讨会 十六、1997年建设部转发《黄山市屯溪老街历史文化保护区保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十七、1999年始专项资金援助 中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发展 一、中国名城的特点 历史悠久、数量众多、特色丰富 先规划后建造 类型多、差异大 文化职能 未曾衰落过的发展历程 二、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三、保护名城的思想的提出 四、历史文化名城的概念 五、历史文化名城核定的标准和程序 核定标准 审批程序 六、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七、我国名城的基本情况 审批时间与批次、数量 单独审批的名城:凤凰、山海关 分布情况 中外名城的基本类型 一、欧洲名城的基本类型 地区中心城市、历史性城镇、旅游性城市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GB50357-2005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规范 (GB50357-2005) 1总则 1.0.1为确保我国历史文化遗产得到切实的保护,使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规划及其实施管理工作科学、合理、有效进行,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历史文化名城、历史文化街区和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规划。 l.0.3保护规划必须遵循下列原则: l保护历史真实载体的原则: 2保护历史环境的原则; 3合理利用、永续利用的原则。 1.0.4保护规划应全面和深入调查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及现状,分析研究文化内涵、价值和特色,确定保护的总体目标和原则。 1.0.5保护规划应在有效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基础上,改善城市环境,适应现代生活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促进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1.0.6保护规划应研究确定历史文化遗产的保护措施与利用途径,充分体现历史文化遗产的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并应对历史文化遗产利用的方式和强度提出要求。 1.0.7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应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应成为城市经济与社会发展政策的组成部分。城市用地布局的调整、发展用地的选择、道路与工程管网的选线以及其他大型工程设施的选址应有利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 1.0.8对确有历史、科学和艺术价值,未列人文物保护单位的文物古迹和未列入历史文化街区的历史地段,保护规划应提出申报建议。 1.0.9非历史文化名城的历史城区、历史地段、文物古迹的保护规划以及历史文化村、镇的保护规划可依照本规范执行。 1.0.10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除应遵守本规范规定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规范的规定。 2术语 2.0.1历史文化名城 historic city 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并且具有重大历史价值或者革命纪念意义的城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

1,1925年在巴黎国际装饰艺术博览会上,著名建筑师勒.柯布西耶曾提出一个巴黎中心的改建规划,按照这一方案,巴黎塞纳河北岸的古都城内的老区全部拆除,而代之以一些现代的高楼和立体交通。 2,18世纪中叶,英国的古罗马圆形剧场成为欧洲第一个被立法保护的古建筑,这标志着文物保护的概念已从典籍、艺术品、器物等扩展到建筑的范围。 3,《雅典宪章》: 1933年国际现代建筑协会制定地一个获国际公认的城市规划纲领性文件《雅典宪章》,其中有一节专门论述“有历史价值的建筑和地区”,指出了保护的意义与基本原则,及保护好代表一个历史时期的 “有历史遗存在教育后代方面的重要意义。充分表明文物建筑的保护运动已成为一股很重要的国际力量。 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均应妥善保存,不可加以破坏” 4,随着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经济复兴......《雅典宪章》笼统简单的原则已不能适应形势的需要。在这种背景下,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1964年5月于威尼斯召开第二届历史古迹建筑师及技师国际会议上通过了著名的《国际古迹保护与修复宪章》,即通常所称的《威尼斯宪章》 5,日本1966年颁布的《古都保存法》,主要目的是保护古都文物古迹周围的环境以及文物连片地区的整体环境。 6,《威尼斯宪章》: 主要内容:《威尼斯宪章》提出了文物古迹保护的基本概念,基本原则与方法。文件扩大了文物古迹的概念,文件还指出古迹的保护“包含着对一定规模环境的保护”“不能与其所见证的历史和其产生的环境分离”保护的宗旨“保护和修复古迹的目的旨在把它们即作为历史见证,又作为艺术品予以保护”保护文物建筑的全部,强调保护全部历史的信息,保存各个时代的叠加物,修复时添加的部分必须保持整体的和谐一致,但又必须和原来的部分明显的区别,禁止任何重建。《》谈到有关历史地段问题,但它所指的只是文物建筑所在地及其周围环境,其保护与修复的原则与文物建筑相同。 意义:《》的制定是国际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发展中一个重要的里程碑。它是关于保护文物建筑的第一个国际宪章,意味着世界范围内的共识已经形成。 7,《内罗毕建议》: 1976年11月26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大会在华沙内罗毕通过了《关于历史地区的保护及其当代作用的建议》,简称《内罗毕建议》。文件指出历史地段的保护包括.....的广泛内容,并扩展了“保护”的内涵,明确指出了保护历史街区在社会方面、历史和实用方面的普遍价值,明确指出了在历史街区保护工作的立法及行政、技术、经济和社会等方面应采取的措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由文物建筑向历史地段、街区不断扩展,保护与城市规划开始走向结合。 8,《华盛顿宪章》: 1987年10月,国际古迹遗址理事会在美国首都华盛顿通过的《保护历史城镇与城区宪章》或称《华盛顿宪章》,是继《威尼斯宪章》之后历史上第二个国际性法规文件。总结了20多年来各国环境保护的理论与实践经验基础上,确定了历史地段以及更大范围的历史城镇,城区的保护意义与作用、保护原则与方法等。《》继《内罗毕建议》、《马丘比丘宪章》之后,再次提到保护与现代生活的矛盾,并明确指出城市的保护必须纳入城市发展政策与规划之中。《》作为对《威尼斯宪章》的补充成为世界文化遗产的共同保护准则,同时也标志着城市保护已与城市规划紧密结合。 9,中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发展历程: 历史文化遗产保护体系的建立经历了形成、发展与完善三个历史阶段,即: 以文物保护为中心内容的单一体系的形成阶段; 增添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为重要内容的双层次保护体系的发展阶段; 以及重心转向历史文化保护区的多层次保护体系的成熟阶段。 10,历史文化名城:“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 11,历史文化名城的类型: 一,欧洲: 第一类地区中心城市一般是以严格的保护政府法定的各个保护区为主。在城市建设中,旧区改造也提倡维护原有风貌,但并不意味在整个城市维护“伦敦风貌” 第二类历史性城镇以保持城镇的完整历史风貌,改善内部生活设施,适应现代化生活作为出发点。 第三类旅游性城市 二,日本第一类眺望景观型。第二类城镇景观型,第三类环境景观型,第四类展示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冲击与对策

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冲击与对策 摘要: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着价值观、现代技术、城市化和全球化的冲击,本文进行了详细的探讨,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关键字:价值观;现代技术;城市化;全球化1、我国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发展历程中华民族有着悠久的历史和博大精深的文化传统,积累了丰富的历史文化遗产。然而长久以来,作为传统文化载体的城市,不但经受着历代风雨的侵蚀,而且不断遭到人为的破坏和摧毁。到了建国以后,在“文化大革命”以“破四旧”为代表的一系列运动中,不知多少古代城墙、牌坊和门楼,在推土机的轰轰声中灰飞烟灭,许多专家、学者痛心疾首,大声疾呼。直到1982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的颁布,才真正标志着我国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制度的形成。随着经济的发展和人们认识的深入,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内容也在不断的延伸和拓展:从文物史迹,到历史街区、历史地段乃至整个城市(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从单纯物质实体的保护,发展到自然环境、人文环境、文化特色的保护。目前,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学术研究、立法、管理等各方面都在不断发展与完善之中。2、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面临的冲击2.1价值观北京大

学的俞孔坚教授曾在《中国房地产报》上深刻批判当今建筑价值观的三种倾向:拜权、拜金和非农。拜权主义的价值观是中国封建社会的遗毒,是封建集权意识的反映。古城中,象征统治权威的宫城定要设在城市中心,其他建筑严格按等级秩序展开,这是权力的象征,价值观的象征。到了现代社会,拜权主义的建筑价值观则表现为以高大、气魄来彰显地位和权力。看看中国的城市,到处都是以政府行政大楼为中心,人大、政协、公检法为衬托的布局形式,而且有严格的高低秩序限制,这都是封建集权思想在作怪。拜金主义的价值观,就是以显示富足、金钱为导向的建筑,这是资本主义早期的意识形态。北京的央视大楼就是如此,上海的好多奇形怪状的建筑亦如此,除了显示出自己的富丽堂皇之外,毫无文化底蕴。非农主义的价值观就是试图摆脱小农意识,融入都市的氛围,但骨子里的农民意识却因为文化的薄弱而无法消减,使得其意识形态既非城市也非农村。这种价值观的建筑在城市建筑里也多有体现。抛弃本土的建筑形式,一定要用外国的,洋气的;抛弃乡土的材料,一定要用现代的,远离泥土的;就连绿化也如此,外地的苗木上档次,本土的便“土气”。恰恰就是这些最能体现地域特色的东西却被人们唾弃了。拜金主义、拜权主义、非农主义,三种意识交织在一起就出现了目前长安街两边的建筑形态,就出现了浦东,也出现了深圳这样的城市。建筑是一种文化,历史文

浅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宜宾市为例(论文)

浅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以宜宾市为例 摘要:历史文化名城都是在我国某历史时期有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或交通方面的独特地位和重大影响,至今仍具有一定城市规模,并保存着具有重要传统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考价值的文物、建筑和遗址的城市。但随着城市化的高速进程,如何在保持文化特色的前提下,将旧城保护与新城建设协调统一,已成为制约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的重要难题。本文以宜宾市为例,分析当前形势下的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 关键词:历史文化名城宜宾保护 正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历史文化名城是指“保存文物特别丰富,具有重大历史文化价值和革命意义的城市”。也

就是说,历史文化名城都是在我国某历史时期有着重要的政治、经济、文化、军事或交通方面的独特地位和重大影响,至今仍具有一定城市规模,并保存着具有重要传统文化价值、历史价值、艺术价值和科考价值的文物、建筑和遗址的城市。 从1982年2月批准第一批历史文化名城的24座城市起,到1986年第二批的38座城市,到1994年第三批的37座城市,再到陆续增补的12座城市,截至2010年底,中国已有了111座“历史文化名城”。但随着城市化的高速进程,如何在保持文化特色的前提下,将旧城保护与新城建设协调统一,已成为制约历史文化名城发展的重要难题。下面,我们以四川省宜宾市为例,分析历史文化名城保护问题。 一、基本情况 (一)概况 宜宾市地处金沙江与岷江汇合处,滚滚长江由此东流入海,素有“万里长江第一城”之称,历史文化悠久,旅游资源丰富且独具特色。宜宾市是1986年得到国家承认的第二批历史文化名城之一,是长江上游开发最早的地区之一,自古居于巴、滇、蜀、夜郎等部族王国往还的要塞之地。这里在秦汉时已是中原王朝向南推进的咽喉要隘,为“五尺道”、“南夷道”、“西南丝绸之路”的起点,至明清时已被誉为“西南半壁古戎州”。自汉至今,宜宾已有两千余年的城市建设史。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有关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工作要求,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抢救性保护濒危文物及历史建筑,突出遗产资源活化利用,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弘扬优秀文化、延续历史文脉、保护文化基因、彰显城市特色的建设理念,以城市特色文化为主线,依托重点历史资源空间载体,推进重点项目高品质建设,形成“点、线、面”相结合的历史文化保护和展示体系,彰显城市历史文化特色,强化城市格局风貌塑造,提高历史资源利用水平,打造具有内涵丰富、特色鲜明、充满活力的历史文化名城和旅游之都。 二、工作任务 在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体系框架下,突出清文化、民国文化、抗战文化、工业文化四条主线,从文物修缮与发掘、历史建筑主体抢救性修缮、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历史片区更新利用四个方面,完善规划、政策、工作、运营管理四个体系,建立“166+N”项目库。2019年至2021年共计实施88个文化项目。 (一)文物修缮与发掘41处(35处文物保护单位修缮、6项主动性考古发掘)。 2019年计划启动29处(28处文物修缮、1处考古发掘)。28处文物修缮包括北大营营房遗址、中共满洲省委纪念馆、周恩来少年读书旧址、肇新窑业办公楼旧址、奉天咨议局旧址、同泽中学男校旧址、中山广场、张廷枢公馆旧址、锡伯族家庙、王明宇公馆旧址、辽滨塔、新民清真寺、法库吉祥寺、日俄奉天会战沙俄纪念碑、沈阳故宫太庙、沈阳故宫油饰彩画、沈阳故宫大政殿组群台明、清福陵、清昭陵、张学良旧居东围墙基础加固及墙体修缮、张学良旧居红楼群修缮、沈阳二战盟军战俘营旧址、叶茂台辽墓群、中东铁路建筑群——悦来栈旧址、于济川公馆附属建筑(3号楼)、奉天海关大楼旧址、盛京城址、东北工学院建筑群(机电馆);1处考古发掘为北崴遗址。 2020年计划启动8处(6处文物修缮、2处考古发掘)。6处文物修缮包括满铁奉天公所旧址、汉卿体育场、南满医学堂旧址、朝鲜银行奉天支店旧址、奉天商务总会旧址、康平天主堂;2处考古发掘包括康平张家窑林场辽墓群相关遗址、塔山山城。 2021年计划启动4处(1处文物修缮、3处考古发掘)。1处文物修缮为沈阳天主堂;3处考古发掘包括马鞍山遗址、腰高台遗址、叶茂台北山遗址。 (二)历史建筑主体抢救性修缮(25处)。 2019年计划修缮2处,启动6处前期工作。2处修缮历史建筑包括高压开关厂俱乐部、堂子街历史建筑;6处启动前期工作历史建筑包括帅府东巷1号建筑、肇新窑业厂区旧址(13栋)、肇新窑业公司职工住宅旧址、三陵衙门旧址、东基俱乐部、大亨铁工厂水塔及矿山办公楼。 2020年计划修缮10处,包括帅府东巷1号建筑、肇新窑业厂区旧址(13栋)、肇新窑业公司职工住宅旧址、三陵衙门旧址、东基俱乐部、大亨铁工厂水塔及矿山办公楼、中山大戏院旧址、奉西机场附设航空技术部野战航空修理厂、沈阳有色金属加工厂俱乐部旧址、沈阳第二纺织厂建筑群。 2021年计划修缮13处,包括北二经街20-1号建筑、天津南街117号建筑、盛京施医院教工宿舍旧址、南七马路建筑、南宁南街90号建筑群、南座旧址及周边建筑群、皇姑屯英国工程司旧址、奉海站警署旧址、北三经街56号建筑群、中华路168号建筑群、工农路毛君屯巷建筑群、吉祥四路传统民居、皇姑屯火车站水塔。 (三)历史文化街区综合提升(2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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