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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预检分诊制度

医院预检分诊制度

平遥县裴毅

1.从事预检分诊的医务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执行临床技术操作规范、常规以及有关工作制度。

2.医院门诊设置预检分诊台,医务人员要采取一级防护措施,初步了解就诊患者病情并测量体温,对体温≥37.3℃的立即提供一次性外科口罩并引导到发热门诊,对其他患者或体温<37.3℃的引导到挂号室和普通门诊。

3.发热门诊和普通门诊医生接诊时必须询问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居住史或旅行史等并进行登记。

4.普通门诊医生结合患者主诉、病史临床症状、体征等对患者进行传染病预检,发现传染病病人或疑似病人时在对患者采取一级防护的情况下分诊到发热门诊。

5.发热门诊医生还需详细记录患者姓名、性别、年龄、职业和地址、流行病学史、接触史、居住史或旅行史等根据病情采取必要的检查,明确排除的患者告知居家隔离,疑似患者转县人民医院就诊。

6.发现不明原因病例或疑似传染病病例,妥善保存病历资料,立即报告专家诊疗小组会诊,尽快做出临床诊断不能够及时诊断的送县人民医院。

7.对呼吸道等特殊传染病患者或者疑似病例应当依法采取隔离或控制传播措施,并按照规定对患者

的陪同人员和其他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医学观察及其他必要的预防措施。

2020年2月1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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