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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操作和管理规范(最后)

浙江省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操作和管理规范(最后)
浙江省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操作和管理规范(最后)

浙江省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操作和管理规范(草案)

前言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文化的发展,人们对健康及舒适度的需求日益增长,特别是对舒适化医疗的要求越来越高。为了减轻或消除产妇分娩过程中的疼痛,提高产妇舒适度,降低剖宫产率,促进自然分娩,全国包括浙江省各地各级医院纷纷开展分娩镇痛的临床服务。但是,由于分娩镇痛开展的历史较短,浙江省乃至全国尚缺乏统一的分娩镇痛的规范和流程,导致各地分娩镇痛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较高。为此,浙江省分娩镇痛技术指导中心组织全省分娩镇痛相关领域的专家,包括麻醉、产科、助产、新生儿等学科专家,通过全面复习国内外分娩镇痛的相关文献,经过充分的调研和讨论,结合本省分娩镇痛现状和各级医院的医疗条件,特制定浙江省分娩镇痛操作和管理规范。考虑到椎管内分娩镇痛方法是目前应用最广泛、镇痛效果最确切的分娩镇痛方法,本规范仅制定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技术和管理规范。目的:通过制定本《规范》,以及实施和推广本《规范》制定的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操作常规、分娩镇痛管理规范,以促进浙江省分娩镇痛技术的实施和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提高分娩镇痛技术的质量水平,降低分娩镇痛的并发症。

适用范围:本省各级各类医院。

第一章分娩镇痛概述

一、分娩镇痛相关的主要专业术语的定义:

分娩镇痛(Labor Analgesia):就是指应用药物和/或技术以减轻或消除产妇在分娩过程中的疼痛。几乎所有的麻醉性镇痛药物(部分镇静药物)都曾经或正在用于分娩镇痛,但现在最常用的分娩镇痛药物主要有:局部麻醉药、阿片类镇痛药、非甾体类镇痛药、氧化亚氮等。

椎管内分娩镇痛(Neuraxial Labor Analgesia):就是指将局部麻醉药和/或镇痛药注入椎管内(硬膜外腔或/和蛛网膜下腔)的方法以减轻或消除产妇分娩过程中分娩痛。主要有硬膜外阻滞分娩镇痛、蛛网膜下腔阻滞(腰麻)分娩镇痛、腰麻—硬膜外联合阻滞分娩镇痛等。

总产程(Total stage of Labor):就是指分娩的全过程,即从开始出现规律宫缩直到胎儿胎盘娩出的全过程,分为三个产程。

第一产程(First stage of labor):指从出现规律宫缩到工口完全扩张(工口开全,10cm)为止的过程。此阶段又分为潜伏期和和活跃期。潜伏期指从出现规律宫缩到宫口扩张至3cm 的期间。活跃期指从宫口3cm到宫口开全(10cm)的期间。

第二产程(Second stage of labor):指从宫口开全到胎儿娩出的全过程。

第三产程(Third stage of labor):指从胎儿娩出到胎盘娩出的过程。

二、分娩镇痛的原则:

1. 自愿原则:分娩镇痛技术的实施必须征得产妇及家属同意。

2. 安全原则:保障产妇和胎儿的安全为实施分娩镇痛技术的最根本要求,尽量选择对产妇和胎儿影响小的分娩镇痛方法。

3. 镇痛原则:优先选择镇痛效果佳的方法用于分娩镇痛。

三、分娩镇痛的方法

分娩镇痛的方法很多,主要分为非药物性分娩镇痛方法和药物性分娩镇痛方法。

1. 非药物性分娩镇痛方法主要有:精神预防性分娩镇痛法;针刺镇痛;催眠术;水中分娩;经皮电神经刺激镇痛等。非药物性分娩镇痛方法的主要优点是对产妇和胎儿副作用小,对宫缩和产程影响小。主要缺点就是镇痛效能弱,很难满足产妇对镇的需求。往往作为药物性分娩镇痛方法的辅助手段。

2. 药物性分娩镇痛方法主要有:椎管内(硬膜外阻滞、蛛网膜下腔阻滞、腰麻—硬膜外联合阻滞)分娩镇痛法;静脉分娩镇痛法;吸入分娩镇痛法等。各种方法各有优缺点,其中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法是迄今为止镇痛效果最确切的分娩镇痛方法。

四、理想分娩镇痛方法的要求

1. 对母婴安全、无害;

2. 起效迅速;

3. 镇痛效果强,完全无痛;

4. 产妇清醒,不影响运动功能,可参与分娩过程;

5. 不影响宫缩和产程;

6. 必要时可满足紧急剖宫产的需要

第二章开展分娩镇痛的条件要求

一、分娩镇痛人员配置要求:

1.麻醉科医师至少一名:

(1)具有麻醉专业医师资格证书及执业证书;

(2)至少3年临床工作经验,能够独立处置妇产科手术、麻醉意外的抢救;

(3)经过相关的分娩镇痛专业培训,可以和产科医师、助产士配合独立进行分娩镇痛工作。

2.产科医师至少一名

(1)具有妇产科专业医师资格、执业证书;

(2)具有处理产程的相关经验,了解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相关知识。

3. 助产士或护士1到2名

(1)具有助产士资格、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执业证书;

(2)可以配合妇产科医师进行产程护理和产程管理;

(3)了解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知识;

(4)有新生儿复苏经验,可以协助儿科医生进行新生儿抢救工作;

(5)熟悉抢救设备及药品的使用。

二、分娩镇痛相关人员的职责

1. 麻醉医师工作职责

(1)进行镇痛前的产妇评估工作,全面、详细评估产妇的全身情况、心肺功能、凝血功能、产程进展等,根据分娩镇痛的原则以及各种分娩镇痛方法的适应症和禁忌症,选择合适的分娩镇痛方法。

(2)向产妇及家属介绍分娩镇痛的相关情况,告知所选择分娩镇痛方法的风险,签署知情同意书。

(3)遵循(椎管内)分娩镇痛操作和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4)观察和监护产妇生命体征,及时发现和处理分娩镇痛相关并发症。

(5)完成分娩镇痛的记录、登记等工作,保持病历完整性。

2. 产科医师工作职责

(1)产前分娩镇痛知识宣教。

(2)分娩镇痛前产妇阴道分娩条件评估,确定是否适合阴道分娩。

(3)及时处理分娩镇痛过程中宫缩异常、胎心异常等,及时评估产程、胎儿情况以决定是否终止阴道分娩行剖宫产术。

(4)指导或亲自参与接生手术(包括产钳等)。

3. 助产士或护士工作职责

(1)产前分娩镇痛知识宣教。

(2)分娩镇痛前建立输液通路、建立产妇及胎儿相关监测(产妇血压、心率、血氧饱和度、宫缩、胎心等)。

(3)协助麻醉医师的分娩镇痛技术操作。

(4)协助观察分娩镇痛期间及分娩镇痛后产妇生命体征、产程、宫缩、胎儿安危等情况。

(5)阴道分娩的接生。

(6)协助完成分娩镇痛的记录和登记工作。

三、分娩镇痛人员的培训

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分娩镇痛参与人员进行分娩镇痛相关知识培训。建议培训内容为:

1. 正常分娩;

2. 产科合并症;

3. 异常分娩;

4. 分娩镇痛方法;

5. 麻醉并发症;

6. 医患关系;

7. 新生儿监护及治疗的基本知识。

四、分娩镇痛场所的要求

1. 分娩镇痛的是已经进入产程的产妇,因此分娩镇痛均应在产房或具有分娩设施的病房进行。

2. 符合无菌操作环境要求。

3. 严格限制穿刺过程中房间内的参与人数,加强无菌意识。

五、分娩镇痛的仪器设备要求

1. 多功能生理监护仪

2. 麻醉机、除颤仪

3. 气道管理用品(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鼻咽通气道等)

4. 供氧设备(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5. 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6. 急救车(急救设备及药品)

7. 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六、分娩镇痛相关抢救药品的配备要求

实施分娩镇痛(椎管内),需要配备常用的应急抢救药品,并定期检查数量和效期。主要药品种类及品种如下,各家医院可以选择每个种类中的部分或全部品种。

1. 扩容药品:林格氏液、生理盐水、羟乙基淀粉、琥珀酰明胶、甘露醇、葡萄糖等;

2. 呼吸兴奋、支气管扩张类药:多沙普仑、氨茶碱等;

3. 血管活性药物:肾上腺素、多巴酚丁胺、去甲肾上腺素、多巴胺、笨肾上腺素、麻黄碱、阿托品、硝普钠、乌拉地尔等;

4. 强心类及抗心律失常类药:西地兰、心律平、胺碘酮、阿托品、艾司洛尔、利多卡因等;

5. 电解质类药物:氯化钾、氯化钙、葡萄糖酸钙、碳酸氢钠等;

6. 气管插管相关药物:肌松药(罗库溴铵、司可林、维库溴铵等);镇静镇痛药(咪唑安定、丙泊酚、芬太尼等);

7. 宫缩剂:催产素、米索、卡孕栓等。

8. 其他:麻醉镇静镇痛药物拮抗药(氟马西尼、纳洛酮)、止吐药等。

第三章椎管内分娩镇痛适应症、禁忌症及镇痛时机

一、适应症:经产科医师或助产士评估能经阴道分娩(即无剖宫产指证)的,经麻醉医师评估无椎管内麻醉禁忌症的,并自愿要求椎管内分娩镇痛的产妇。

二、禁忌症:

1. 产妇拒绝。

2. 麻醉方面:脊柱严重畸形影响椎管内穿刺;穿刺部位感染及严重全身性感染;凝血功能障碍及正在应用抗凝抗栓药物并凝血功能指标异常;对所用分娩镇痛药物过敏;ASAⅢ级以上;脊髓病变,颅内高压;严重水电解紊乱、休克等;精神病人不合作者等。

2. 产科方面:产道异常、头盆不称等有阴道分娩禁忌证;疤痕子宫;胎儿窘迫;产前出血原因未查明者;其他不适宜阴道分娩的产妇。

三、镇痛时机:一直以来,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时机应该在产程进入活跃期后,即椎管内分娩镇痛应在宫口开至3cm以上才能开始实施。近年来,大量的临床研究证实,潜伏期开始椎管内分娩镇痛并不增加剖宫产率、不增加产钳助产率、不延长产程等。因此,最新的循证医学证据显示并推荐:只要产妇有分娩镇痛意愿及没有椎管内分娩镇痛禁忌症,尽可能早地开始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

第四章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操作

椎管内分娩镇痛方法主要有:连续硬膜外阻滞分娩镇痛、连续(或单次)蛛网膜下腔阻滞分娩镇痛(也称腰麻分娩镇痛)、腰麻—硬膜外联合阻滞(简称腰硬联合)分娩镇痛等。根据现有的循证医学证据,腰硬联合分娩镇痛具有起效快、镇痛完善的优点,而低浓度连续硬膜外分娩镇痛副作用更低而被优先推荐。至于连续腰麻分娩镇痛,应用历史短,临床安全性还未得到充分认证,还有待进一步临床观察和比较。

一、硬膜外分娩镇痛操作:产妇体位可以左侧屈曲位或者坐姿屈曲位。穿刺点选择通常为L2-3椎间隙,如该间隙穿刺有困难或其他原因不宜穿刺,可选择L1-2椎间隙。常规消毒皮肤,铺无菌洞巾,用16G硬膜外穿刺针行硬膜外腔穿刺。穿刺成功后,轻柔地向头端置入硬膜外导管3到5cm,注入1.5%利多卡因3ml,观察有无腰麻征象及局麻药入血征象,如没有,注入事先配置或临时配置的硬膜外分娩镇痛药物(具体药物配伍见后)。

二、腰麻分娩镇痛操作:产妇体位左侧屈曲位或者坐姿屈曲位。穿刺点选择通常为L2-3椎间隙以下即L3-4或L4-5椎间隙。常规消毒皮肤,铺无菌洞巾,用25G或26G腰穿针行蛛网膜下腔穿刺,确认有脑脊液留出后注入腰麻分娩镇痛药物(药物配伍见后)或留置蛛网膜下腔导管(连续腰麻分娩镇痛)并注入腰麻分娩镇痛药物(药物配伍见后)。

三、腰硬联合分娩镇痛操作:产妇体位可以左侧屈曲位或者坐姿屈曲位。穿刺点选择取决于腰硬联合的方法,即单点法、双点法。单点法就是硬膜外和蛛网膜下腔穿刺在同一个点,通常选择L2-3间隙,采用针内针技术,现行硬膜外穿刺,呆硬膜外穿刺成功后,腰麻针经硬

膜外针管进入蛛网膜下腔,注入腰麻分娩镇痛药物(药物配伍见后)后,退出腰麻针,并经硬膜外穿刺针向头端留置硬膜外导管3-5cm,用于输注硬膜外分娩镇痛药物(药物配伍见后)。双点法就是硬膜外和蛛网膜下腔穿刺不在同一个点,通常腰麻穿刺点选择L3-4或L4-5椎间隙,硬膜外穿刺点通常选择L1-2椎间隙,操作方法同单独硬膜外分娩镇痛及腰麻硬膜外分娩镇痛方法。

第五章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推荐药物配伍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用药有局部麻醉药、阿片类镇痛药、一些新型镇痛药如右美托咪定等。在临床上广泛使用和优先推荐的是局部麻醉药和麻醉性镇痛药,可以是单独的局部麻醉药或局部麻醉药加麻醉性镇痛药.

一、局部麻醉药:主要选用酰胺类长效局部麻醉药如布比卡因、罗哌卡因、左旋布比卡因,利多卡因常用于硬膜外分娩镇痛的试验剂量。硬膜外局部麻醉药的浓度的选择原则为最低有效浓度(存在个体差异),其中罗哌卡因具有低心脏毒性、低神经毒性、显著的运动神经—感觉神经阻滞分离等优点而被较多的专家推荐优先选择。蛛网膜下腔局部麻醉药的选择应根据药物说明书:即是否适用于有蛛网膜下腔。推荐的药物及浓度和剂量如下:

二、阿片类镇痛药:椎管内应用局部麻醉药配伍阿片类药物可以增加镇痛效果,延长镇痛时间,降低局部麻醉药浓度和剂量。因此目前推荐椎管内分娩镇痛时局部麻醉药和阿片类镇痛药配伍应用。不推荐单独阿片类镇痛药用于椎管内分娩镇痛,除非产程早期的蛛网膜下腔应用阿片类镇痛药有一定的临床效果。常用的椎管内分娩镇痛阿片类镇痛药及其浓度和剂量推荐如下:

第六章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实施流程

1. 产妇自愿进行椎管内阻滞分娩镇痛并提出申请。

2. 助产士根据椎管内麻醉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对产妇进行初步评估,如无禁忌症,报告产科医师和麻醉医师。

3. 产科医师对产妇进行阴道分娩的指证评估,确定适宜阴道分娩或无剖宫产指证。

4. 麻醉医师对产妇进行椎管内分娩镇痛的麻醉方面禁忌症的评估,确定无椎管内镇痛禁忌症,并选择椎管内分娩镇痛方式(连续硬膜外分娩镇痛、腰麻分娩镇痛或腰麻—硬膜外分娩镇痛)。

5.向产妇及家属告知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方式及其获益和风险(可能的并发症和副作用),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6. 镇痛前准备:开放上肢静脉输液,连接各种监护仪,包括产妇母体生命体征相关监护(如心电图、无创血压、脉搏、血氧饱和度)、宫缩情况监护(宫腔压力监护)、胎儿生命体征相关监护(胎心电子监护)等。

7. 麻醉医师根据选择的椎管内分娩镇痛方式按照操作规范(见第四章)行椎管内穿刺和/或

留置导管,并注入分娩镇痛药物(见第五章),根据镇痛平面(即感觉阻滞平面控制在T10水平)决定分娩镇痛药物的注入量(一般情况首次剂量在10~15ml左右,但需个体化)。

8. 如应用连续药物输注装置(如病人自控镇痛泵),需事先设置镇痛泵参数(常用参数配置为:Basal 5~10ml、PCA5~6ml、Locktime 15min、limit 20~30ml/h)。在椎管内留置导管成功后连接镇痛泵。

9. 完成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操作后,产妇可仰卧位(子宫左倾位)、左侧位,如有足够观察人员,也可让产妇适度走动即实施可行走硬膜外分娩镇痛(walked epidural labor analgesia)。

10. 继续监测产妇及胎儿的各种生理指标。如镇痛开始30min后产妇及胎儿的各项监测指标未见异常情况,麻醉医师可将监护工作交由助产士护士管理。

11. 镇痛药物输注一直持续到第二产程。

12. 在第三产程结束后拔除硬膜外导管。

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流程见下图:

第七章分娩镇痛的各项制度及质量控制

一、分娩镇痛是一项需要多部门、多学科充分合作的系统性工程。完善的工作制度是保证分娩镇痛安全的基础。除了以上各章节涉及的操作流程、操作规范等制度要求以外,还需遵守其他相关医疗制度,特别是《浙江省麻醉质控规范》中相关制度。如:

1. 麻醉药品及处方管理制度;

2. 医院感染管理制度(无菌医疗操作制度);

3. 知情告知制度;

4. 请示报告及会诊制度;

5. 交接班制度;

6. 其他相关医疗制度。

二、分娩镇痛的质量控制与改进

为了保证分娩镇痛质量稳步提高,有必要按照PDCA的质量控制要求成立质量控制小组、制定分娩镇痛的持续质量控制制度,根据分娩镇痛的阶段性质量调查分析、提出分娩镇痛实施的改进计划,并修正和完善上述的镇痛流程、椎管内操作规范、药物配伍、产程管理

等。

附录一:分娩镇痛同意书

椎管内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

姓名:年龄:床号: 住院号:

诊断:

拟选择分娩镇痛方法:连续硬膜外□腰麻—硬膜外□腰麻□

椎管内分娩镇痛是将局部麻醉药和镇痛药注入到硬膜外腔(或蛛网膜下腔),阻滞脊髓感觉神经对疼痛的传导,达到镇痛的目的。该方法是目前镇痛效果最确切、技术成熟的分娩镇痛方法。镇痛及产程中产妇神志清楚,可主动掌握和参与镇痛和分娩过程。椎管内分娩镇痛可能发生的不良反应及并发症如下:

1、药物过敏,皮肤瘙痒,局麻药毒性反应,高敏反应,导致麻醉意外。

2、心脑血管意外:心律失常,急性心肌梗塞,心力衰竭,心搏骤停;脑栓

塞,脑出血,脑水肿。

3、呼吸系统意外:恶心、呕吐、反流、误吸、气道梗阻、呼吸抑制、呼吸

衰竭。

4、体位改变后导致仰卧位综合征。

5、由于穿刺可能引起:腰背痛、头痛、尿潴留、感染、神经根及脊髓损伤,

硬膜外血肿,导管折断,广泛阻滞,产后下肢局部有麻木感,截瘫等。

6、因孕妇本人或其它综合因素致产程延长,宫缩乏力,依产科具体情况行

产钳助产、胎头吸引助产或剖宫产术。

7、由于产妇痛阈不同或对药物敏感性差异,部分产妇分娩痛减轻不明显。

8、其它难以预料的意外。

如理解并愿意承担分娩镇痛可能引起的风险和并发症,并自愿要求实施分娩镇痛,请签字为证。

产妇签字:

或产妇授权人签字:与产妇关系:

麻醉医师签字:

年月日

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精编文档).doc

【最新整理,下载后即可编辑】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 一、分娩镇痛原则 (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 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 (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 (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 (一)设备及物品要求 1.麻醉机;

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 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 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 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三)场地要求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操作要求在无菌消毒房间实施,严格按照椎管内麻醉穿刺要求规范操作,避免发生感染。 (四)产妇准备 1.产妇进入产房后避免摄入固体食物,可饮用高能量无渣饮料; 2.签署分娩镇痛同意书(产妇本人或委托人); 3.开放静脉通路。 六、分娩镇痛开始时机 目前,已有大量临床研究及荟萃分析表明,潜伏期开始椎管内镇痛并不增加剖宫产率,也不延长第一产程。因此,不再以产妇宫口大小作为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产妇进入产房后只要有镇痛需求即可实施。 七、分娩镇痛实施方法 (一)连续硬膜外镇痛 硬膜外分娩镇痛效果确切、对母婴影响小、产妇清醒能主动配合,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娩镇痛方法之一,并且当分娩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需实施紧急剖宫产时,可直接用于剖宫产麻醉。 1.操作方法: (1)穿刺过程中监测产妇的生命体征;

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 一、分娩镇痛原则 (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 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 (四)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 (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 (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 (一)》 (二)设备及物品要求

1.麻醉机; 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 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 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三)药品要求 ; 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四)场地要求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操作要求在无菌消毒房间实施,严格按照椎管内麻醉穿刺要求规范操作,避免发生感染。 (五)产妇准备 1.产妇进入产房后避免摄入固体食物,可饮用高能量无渣饮料; 2.签署分娩镇痛同意书(产妇本人或委托人); 3.开放静脉通路。 六、分娩镇痛开始时机 目前,已有大量临床研究及荟萃分析表明,潜伏期开始椎管内镇痛并不增加剖宫产率,也不延长第一产程。因此,不再以产妇宫口大小作为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产妇进入产房后只要有镇痛需求即可实施。 七、> 八、分娩镇痛实施方法 (一)连续硬膜外镇痛 硬膜外分娩镇痛效果确切、对母婴影响小、产妇清醒能主动配合,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娩镇痛方法之一,并且当分娩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需实施紧急剖宫产时,可直接用于剖宫产麻醉。 1.操作方法: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 产科镇痛必须兼顾母体、胎儿及新生儿的安全,至今尚无一种令人满意的安全的分娩镇痛方法。常用的脊麻、硬膜外间隙阻滞、骶管阻滞与吸入麻醉均各有利弊。我国的分娩镇痛则以硬膜外间隙阻滞为主。 硬膜外阻滞是产科止痛最有效的方法。产科硬膜外阻滞镇痛要求其对母婴毒性低,起效快,作用时间长对阴道神经阻滞弱。硬膜外阻滞镇痛可注入局麻药和阿片类药,以阻滞脊髓节段T10-L1为宜。 一、硬膜外阻滞用于分娩镇痛具有以下优点: 1.效果确切; 2.无全麻时误吸的危险; 3.可满意消除分娩痛对机体的影响; 4.应用低浓度局麻药可达到镇痛而不影响躯体运动神经; 5.在方法得当的情况下并发症少; 6.若产妇需行剖腹产,麻醉非常方便; 7.产妇意识清楚,胎儿娩出对产妇精神具有明显鼓舞作用。 二、适应证主要用于第一产程、第二产程的分娩镇痛以及剖腹产或产钳的分娩镇痛: 1.宫缩较强和产痛特别剧烈者; 2.产妇有心脏病或肺部疾患不宜过多屏气者; 3.痛阈较低的初产妇; 4.有胎儿窘迫的产妇。 三、禁忌证不宜采用硬膜外阻滞镇痛者包括: 1.原发性或继发性子宫收缩乏力; 2.产程进展缓慢; 3.失血较多; 4.妊娠高血压综合征已用过大量镇痛药者。 四、操作方法 阻滞方法以双管法为好,能缩小阻滞范围,以免影响宫缩和产妇血压,即在L1-2和L4-5间隙各插一管,高位管向上插入;低位管向下插入。第一产程进入活跃期后从高位管注入0.25%-0.5%丁哌卡因约5ml,阻滞T10-L2脊神经,以消除宫缩痛。进入第二产程改从低位管注

药,使会阴无痛,骨盆底和产道松弛。 五、硬膜外阻滞的用药 利多卡因,氯普鲁卡因,丁哌卡因等皆可应用。产科麻醉中以选用丁哌卡因和氯普鲁卡因较为安全。丁哌卡因与母体蛋白亲合力强,蛋白结合率高达92%,通过胎盘的药物少(21%),镇痛作用强而运动神经阻滞轻,作用时间长,对宫缩和产程无明显影响,对母儿影响轻微,为分娩止痛的首选局麻药。 六、注意事项硬膜外阻滞用于分娩镇痛需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穿刺时取左侧卧位,避免压迫下腔静脉。 2.开放静脉,必要时给药和防止出现低血压。 3.局麻药与催产素同时应用易引起胎儿并发症,必须要待局麻药注入后-/分钟方可继续静 滴催产素。 4.有先兆子宫破裂者,禁用硬膜外间隙阻滞镇痛法。 七、硬膜外间隙注射局麻药的缺点 1.第二产程延长; 2.助产率增高; 3.麻醉药对母胎的不良影响; 4.反复或大量应用局麻药可产生下肢麻痹或药物毒性反应等。 硬膜外镇痛给药方法有间断注射法,连续输注法和PCA法。连续输注法应具备输液泵,其优点是能提供连续稳定的镇痛深度,避免在分娩时间歇向硬膜外间隙注药所致的镇痛波动现象。而PCA技术使产妇有镇痛自理的感觉,因而镇痛满意程度高。且有一系列保护措施,所以应用安全。

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

盛年不重来,一日难再晨。及时宜自勉,岁月不待人。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 一、分娩镇痛原则 (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 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 (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 (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 (一)设备及物品要求 1.麻醉机; 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 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 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 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三)场地要求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操作要求在无菌消毒房间实施,严格按照椎管内麻醉穿刺要求规范操作,避免发生感染。 (四)产妇准备 1.产妇进入产房后避免摄入固体食物,可饮用高能量无渣饮料; 2.签署分娩镇痛同意书(产妇本人或委托人); 3.开放静脉通路。 六、分娩镇痛开始时机 目前,已有大量临床研究及荟萃分析表明,潜伏期开始椎管内镇痛并不增加剖宫产率,也不延长第一产程。因此,不再以产妇宫口大小作为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产妇进入产房后只要有镇痛需求即可实施。 七、分娩镇痛实施方法 (一)连续硬膜外镇痛 硬膜外分娩镇痛效果确切、对母婴影响小、产妇清醒能主动配合,是目前应用最为广泛的分娩镇痛方法之一,并且当分娩过程中发生异常情况需实施紧急剖宫产时,可直接用于剖宫产麻醉。 1.操作方法: (1)穿刺过程中监测产妇的生命体征; (2)选择L2-3或L3-4间隙,严格按椎管内穿刺操作规范进行硬膜外穿刺,向头端置入硬膜外导管;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与流程

档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与流程 一、分娩镇痛原则 (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 硬联合镇痛)。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 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 (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 (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档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 (一)设备及物品要求 1. 麻醉机; 2. 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3. 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4. 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5. 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6. 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 7. 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8. 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 9. 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 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三)场地要求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操作要求在无菌消毒房间实施,严格按照椎管内麻醉穿刺要求规范操作,避免发生感染。 (四)产妇准备 1. 产妇进入产房后避免摄入固体食物,可饮用高能量无渣饮料; 2. 签署分娩镇痛同意书(产妇本人或委托人); 3. 开放静脉通路。 六、分娩镇痛开始时机目前,已有大量临床研究及荟萃分析表明,潜伏期开始椎管内镇痛并不增加剖宫产率,也不延长第一产程。因此,不再以产妇宫口大小作为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产妇进入产房后只要有镇痛需求即可实施。 七、分娩镇痛实施方法 (一)连续硬膜外镇痛

无痛分娩操作常规流程1

娩镇痛需兼顾母体和新生儿的安全,良好的分娩镇痛不仅能有效控制分娩疼痛,还应有助于降低母体和围产期婴儿的死亡率及并发症率。为把这一工作由临时性、个别性操作变成持续性、大规模运作。通过加强分娩镇痛管理,提高镇痛质量,减少或避免对产科的副作用及引起并发症。加强管理: ⒈宣传、宣教工作 (1)孕妇学校;(2)产前检查;(3)产前区;(4)产房。 ⒉制定严格操作常规及产时镇痛操作常规 一、分娩镇痛的优点 ⒈减轻或缓解分娩疼痛,降低机体的应激反应,帮助产妇顺利完成产程。 ⒉对运动神经阻滞少,不明显影响产妇自主活动。 ⒊消除因分娩疼痛过度通气而导致的体内酸碱紊乱,维持机体内平衡。 ⒋可根据分娩进展的需要,灵活提供产钳或剖宫产手术的麻醉。 ⒌为保母婴安全,在整个镇痛过程中均有血压、胎心等监护。 ⒍减少因心理因素引起的难产。 二、适应症 ⒈自愿要求无痛分娩的初产妇,足月妊娠,单胎头位,ASAⅠ~Ⅱ级,无妊娠并发症。 ⒉无胎儿宫内窘迫。 ⒊产妇无硬膜外麻醉禁忌证(血小板>70×109/ L,凝血三项正常)。 禁忌症 ⒈骨盆狭窄、头盆不称、宫缩异常、双胎、产前出血不宜选用。 ⒉对未纠正的低血容量、凝血机制紊乱、背部有感染,颅内占位性病变者禁用。 ⒊若产妇过度肥胖及解剖异常不易确定穿刺点标示,肌营养不良者慎用。 ⒋妊娠并发症。 ⒌前置胎盘、胎盘早剥、胎儿宫内窘迫、羊水Ⅲ°污染者禁用。 三、操作常规(标准) ⒈宫口开到2cm时即可行硬膜外穿刺分娩镇痛。 ⒉穿刺操作一般左侧卧位,L2-3间隙穿刺,向上置管,置管深度一般3-5cm,硬膜外导管注入1%利多卡因3-5ml ⒊产妇仰卧,排除蛛网膜下腔阻滞征象。接胎心监护,看一下宫缩时候的胎心和宫缩指数。 ⒋对宫缩痛行V AS评分,并向患者讲述V AS评分的概念(此步很重要,主要用于比较镇痛,效果,让患者对镇痛程度有一个概念,因为分娩镇痛的目标并不是完全无痛,而是尽量缓解患者的疼痛,并把疼痛控制在患者可以忍受的范围之类,用V AS 来讲,一般3分以下的疼痛是可以忍受的,而7分以上的疼痛是难于耐受的。) ⒌对下肢运动行改良Bromage评分。 四、给药方案 方案一连续硬膜外镇痛(CIEA) 适应证:宫口开大2 ~3cm(1+cm不能耐受宫缩痛者) 药物配方:Ⅰ0.1~0.2%罗哌卡因+芬太尼1~2μg/ml(舒芬太尼0.5~1μg/ml)Ⅱ0.133~0.2%罗哌卡因 首次剂量6-10ml,维持剂量6-14ml/h 优点: (1)镇痛平面更加恒定; (2)减少运动阻滞、感染和导管移位引起的高平面阻滞; (3)母婴耐受良好;

2020最新麻醉科分娩镇痛管理规范

Xx医院麻醉科 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 为规范分娩镇痛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本规范所称的分娩镇痛技术,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腔镇痛、蛛网膜下腔镇痛、蛛网膜下腔—硬膜外腔联合镇痛等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者妇产专科医院,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的诊疗科目。 (三)对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医疗机构设备、设施的基本要求: 1.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施:具有完善消毒条件的独立操作空间,按照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对产房的要求进行院感监测与管理。 2.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备:多功能监护仪;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鼻吸氧管、吸氧面罩;吸引设备包括负压吸引器、吸引管、吸痰管;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抢救车,包括抢救

物品及药品;气管插管设备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医疗区域内具有麻醉机和除颤器等。抢救设备由专人负责维护、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3.具有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基本药品和处理意外或并发症的应急药品:静脉输液用液体;局部麻醉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急救类药品(麻黄素、阿托品、去氧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咪达唑仑、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毒麻药管理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所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麻醉科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麻醉科专业,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3年以上高年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经科室评估具备独立从事分娩镇痛的能力。 3.具有毒麻类药品处方权。 (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相关护理人员、产科医师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产科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经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系统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掌握椎管内分娩镇痛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2016中国最新分娩镇痛专家共识

2016中国最新分娩镇痛专家共识发布 一、分娩镇痛原则 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当产妇存在椎管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 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1.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2.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3.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 1.产妇自愿。 2.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 1.产妇拒绝。 2.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3.椎管阻滞禁忌:如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 1.设备及物品要求 (1)麻醉机; (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6)椎管镇痛穿刺包、镇痛泵; (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设备; (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 (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2.药品要求 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分娩镇痛规范及流程样本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 不、”|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 除。分娩镇痛操作规范 分娩镇痛原则 (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 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佶 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杲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分娩镇痛适应证 (一)产妇自愿。

资料内容仅供您学习参考,如有 不、”|之处,请联系改正或者删 除。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 (-)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 (一)设备及物品要求 1.麻醉机; 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廂罩; 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 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 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 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与流程

分娩镇痛操作规范与流程 一、分娩镇痛原则 (一)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二)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三)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 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一)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二)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三)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 (一)产妇自愿。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 (一)产妇拒绝。 (二)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三)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 (一)设备及物品要求 1.麻醉机; 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 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 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二)药品要求 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上腺素、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抢救设备及麻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三)场地要求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操作要求在无菌消毒房间实施,严格按照椎管内麻醉穿刺要求规范操作,避免发生感染。 (四)产妇准备 1.产妇进入产房后避免摄入固体食物,可饮用高能量无渣饮料; 2.签署分娩镇痛同意书(产妇本人或委托人); 3.开放静脉通路。 六、分娩镇痛开始时机 目前,已有大量临床研究及荟萃分析表明,潜伏期开始椎管内镇痛并不增加剖宫产率,也不延长第一产程。因此,不再以产妇宫口大小作为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产妇进入产房后只要有镇痛需求即可实施。 七、分娩镇痛实施方法 (一)连续硬膜外镇痛

分娩镇痛(无痛分娩)宣教

术前宣传教育-分娩镇痛 十月怀胎,一朝分娩, 几分期待,几分焦虑, 对新生命的到来您准备好了吗? 您对分娩过程了解吗? 伴随分娩疼痛的不良反应有那些? 有缓解分娩疼痛的方法吗?有没有副作用? 分娩镇痛有何优点?又该如何实施? 在了解简要的分娩生理、分娩疼痛及分娩镇痛的方法及注意事项后,希望您对分娩镇痛有一个基本的认识。 分娩过程 正常分娩分为三个产程。 在第一产程中,子宫每隔一段时间出现收缩,伴随胎儿进入产道子宫颈的扩张。在腰背部和下腹部有酸胀和疼痛感。 在第二产程中,子宫的规律收缩加强,胎儿在产道中继续下降,此时会压迫盆腔和扩张会阴。此过程中疼痛强烈,集中于会阴部。 第三产程是胎儿娩出,子宫回缩,疼痛减轻。 分娩疼痛的不良反应 进入产程后,疼痛伴随焦虑和紧张,可引起体内儿茶酚胺类物质的大量分泌,可致子宫和胎盘血流量减少,进而宫缩不好和产程延长。此外孕妇紧张,呼吸急促,二氧化碳排除过多,加之基础代谢率的增加,会使子宫血管收缩,出现胎儿供血不足。体力的透支,疼痛的难耐,产程的延长,导致剖腹生产的增加。 分娩镇痛的优点 一项回归性认知调查发现:分娩镇痛前91%的产妇认为产痛难以忍受,并有紧张和恐惧,88%的产妇迫切要求分娩镇痛。分娩镇痛后95%的产妇认为分娩镇痛是必要的。(现代麻醉学,第三版,第110章,分娩镇痛) 分娩镇痛可以有效缓解分娩过程中的疼痛,从而将不良反应降到最低程度,改善胎儿的血供和氧供,产妇清醒,全过程参与。

分娩镇痛的方法 医学的进步和麻醉技术的提高,为广大产妇提供了更安全、简单和普及的分娩镇痛方法。目前通过大量的临床实践,认为腰段连续硬膜外镇痛最为有效。 原理:阻断疼痛等刺激进入脊髓和中枢神经。 技术:由专业人员将一微细导管置入腰段硬膜外腔,通过此导管连续注射止痛药物。 药物:极低浓度的局部麻醉药和少量阿片类药物的混合稀释溶液。 分娩镇痛的注意事项 当您要求实施分娩镇痛且无阴式分娩相关禁忌症时,由麻醉医生根据具体的临床判断来实行该方法。 在接受分娩镇痛后,应有至少一名家属陪伴。 在接受分娩镇痛后,如果剖腹生产仍无法避免,已置入的导管可以继续用于剖腹生产麻醉和手术后止痛,而无须再行有创的麻醉操作。 分娩镇痛的常见问题 1:自然分娩生产一定会痛吗? 不同产妇对生产有不同的疼痛感受,有调查表明:约有15%的产妇只感到轻微的疼痛,35%产妇感到中等程度的疼痛,50%的产妇抱怨产痛很厉害和无法忍受。 2:什么时候才可以行分娩镇痛? 当进入第二产程后,子宫收缩频繁,并有一定的强度,即可实施分娩镇痛。具体指征由医生掌握。 3:什么时候不可以行分娩镇痛? 应由产科医生和麻醉医生根据临床情况来决定。常见情况有①对分娩镇痛无法理解和配合者,②产妇全身或背部有感染现象,③血液凝血机制异常,④血小板计数过低,⑤一些特殊情况的妊娠,如脐带脱垂、合并严重心脏病、前置胎盘及持续性宫缩乏力等。4:分娩镇痛会对婴儿造成伤害吗? 实施分娩镇痛,是以维护母亲和胎儿的安全为最高准则。分娩镇痛使用的药物浓度远低于一般麻醉所需的浓度,经由胎盘吸收的药量微乎其微,对胎儿不会造成不良影响。5:分娩镇痛会伤害背部脊髓和神经吗?

2020最新麻醉科分娩镇痛操作规范

Xx医院麻醉科 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 为规范分娩镇痛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分娩镇痛诊疗技术的操作要求。本规范所称的分娩镇痛技术,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腔镇痛、蛛网膜下腔镇痛和蛛网膜下腔—硬膜外腔联合镇痛等诊疗技术。 一、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前产妇的评估 椎管内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内容主要包括病史(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合并症、特殊药物应用等)、体格检查,以及相关实验室检查(包括血常规和血小板计数、凝血功能检查等)。存在合并症或其他异常情况者,应当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二、椎管内分娩镇痛适应证和禁忌证 (一)椎管内分娩镇痛的适应证。 1.产妇自愿应用。 2.经产科医师评估,可阴道分娩或经阴道试产者。 (二)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禁忌证。 1.产妇不同意,拒绝签署知情同意者。 2.存在椎管内阻滞禁忌证者,如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感染或损伤、低血容量或低血压、颅内压增高、脊柱病变或严重脊

柱畸形,神经系统疾病或神经病变等。 3.对局部麻醉药及阿片类药物过敏者。 4.产妇无法配合进行穿刺的情况。 三、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知情同意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应该由产妇本人自愿同意,由产妇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知情同意书后方能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应当详细描述其预期的效果、优势,对产程和胎儿的可能影响,潜在的并发症及不良反应,以及可能的替代手段,由实施操作的麻醉医师向产妇进行详细说明后签署。 四、椎管内分娩镇痛开始的时机 产程开始后,产妇有要求,经评估无禁忌证后,在产程的任何阶段均可开始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 五、椎管内分娩镇痛实施流程 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实施可参考下列流程: 1.产程开始后,产妇提出要求。 2.产科医师/助产士/产房护士、麻醉科医师进行评估。 3.拟定镇痛方式。 4.签署知情同意。 5.准备相关物品,建立生命体征监测及胎心监测。 6.开放静脉通路。 7.实施椎管内镇痛操作。 8.对椎管内分娩镇痛进行管理。

无痛分娩操作流程

分娩镇痛操作、流程及配方 1.产妇进入分娩待产室,由助产士通知产科医师,掌握分娩镇痛适应症。 无分娩镇痛禁忌症的产妇,由助产士通知麻醉医师。一般建议宫口开至3cm,产程进入活跃期后开始分娩镇痛,若产妇在宫口<3cm时即因疼痛剧烈而要求在潜伏期开始分娩镇痛时,必须要保证产妇宫口已开,同时存在规律宫缩。 2.由麻醉医师签署分娩镇痛知情同意书,并开出分娩镇痛临时医嘱。 3.助产士开放外周静脉、心电监护、胎心监护。 4.麻醉医师实施分娩镇痛,助产士协助。 5.助产士与麻醉医师共同实施麻醉后管理,助产士注意观察产程进展,胎心变化,根据宫缩情况必要时予催产素加强宫缩。 开放外周静脉后,在L3/4或L2/3间隙行硬膜外穿刺成功后,朝头侧留置硬膜外导管(置管长度<5cm),记录孕妇不处于宫缩状态时的心率,同时推注含肾上腺素的1.5%利多卡因3ml(6支5ml2%利多卡因+0.2mg肾上腺素+10ml生理盐水=1.5%利多卡因+1:200000肾上腺素)为试验剂量,观察1min,如孕妇心率上升没超过10次以上,则视为阴性反应。贴膜固定硬膜外导管,同时推注5ml 负荷剂量罗哌卡因(0.15%罗哌卡因+2ug/ml芬太尼)后,平坦孕妇继续推注3ml 罗哌卡因(0.15%罗哌卡因+2ug/ml芬太尼),同时持续泵注维持剂量罗哌卡因(0.15%罗哌卡因+2ug/ml芬太尼)4-8ml/h,力求使产妇在不痛的同时,仍然能有宫缩的压迫感。 观察生命体征,术后镇痛开始后每5min一次,30min后每15min一次,1h 后每隔30min一次,直至分娩镇痛停止。麻醉医师进行镇痛效果评估及运动神经阻滞评估,对下肢运动行改良Bromage评分(0分,无运动神经阻滞,髋、膝、踝都可屈曲;1分,不能抬腿(仅能屈膝、踝关节;2分,不能弯曲膝部,仅能屈踝关节;3分,不能弯曲踝关节,髋、膝、踝三个关节都不能屈曲;4分,不能动趾。) 产妇宫口开全进入第二产程后,可以根据产妇下肢运动神经阻滞情况结合产科意见考虑是否予停止硬膜外输注还是减量输注。诺产妇下肢运动改良Bromage 评分为0分,无下肢肌力减退,同时第二产程不适感较剧,可考虑继续硬膜外输注。 6.第一产程所需镇痛平面为T10-L1,第二产程所需镇痛平面为S2-S4。 7.出现紧急剖宫产指征,立即通知产房麻醉医师协助手术安排。 罗哌卡因10ml 0.75%的罗哌卡因+2ml芬太尼(0.1mg)+38ml生理盐水,为0.15%罗哌卡因+2ug/ml芬太尼50ml

促进自然分娩相关制度、人员岗位职责

降低剖宫产率管理制度 根据国家及省卫生厅相关文件精神,控制剖宫产率,特制定降低剖宫产率管理制度: 1、严格手术审批制度。除急诊剖宫产外,所有择期剖宫产必须经科主任严格把关,明确剖宫产指征;严禁开展择时、无指征剖宫产,提高产科质量,确保母婴安全与健康。 2、正确掌握剖宫产手术指征,剖宫产手术需由中级职称以上的妇产科医师组织相关专业医师召开术前讨论会。 3、严格执行高危孕妇分级管理制度,及时做好高危孕妇的转诊工作。高危孕妇剖宫产手术必须有儿科医师在场。产科医师实行24小时值班制,成立由业务院长、内科、外科、妇产科、儿科、麻醉科等相关人员组成的产科抢救小组和新生儿抢救小组。 4、规范产科病例,完善入院知情同意书及患者授权委托书、产科各相关风险告知书、输血治疗同意书等,剖宫产手术应有明确剖宫产指征,剖宫产手术协议书,术前术后记录、麻醉记录等。 5、向孕产妇及家属宣传自然分娩的好处,告之分娩相关知识,小初产妇紧张心理,促进自然分娩。实施导乐陪伴分娩、硬膜外阵痛分娩,减少因对分娩镇痛恐惧而拒绝阴道试产的数量,降低非医学需要剖宫产率。

6、加强业务学习,定期对相关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培训,把剖宫产的手术指征等纳入培训内容,进一步提高妇产科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掌握剖宫产适应症、禁忌症,加强产程管理,提高主产技能,正确处理产程中的异常情况,科学控制和降低剖宫产率。 7、提高瘢痕子宫孕妇的阴道分娩率,在正确掌握瘢痕子宫试产指征前提下,严密观察,加强产程管理,提高瘢痕子宫孕妇阴道试产信心,保证试产安全。 8、多渠道宣传自然分娩的好处,提高民众“自然分娩”意识。 9、对于无医学指征要求剖宫产的孕妇,管床医师要深入细致的做好思想工作,仍坚持剖宫产者,要想上级医师汇报,上级医师再次做进一步的思想工作,仍然强烈要求剖宫产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深入沟通,根据情况决定是否同意对其实施剖宫产手术,管床医师无资格同意无指征的剖宫产术。 10、科室每年统计剖宫产率及进行剖宫产原因分析,对剖宫产率进行严密监控。 11 产科门诊就诊时,将孕期营养和体重的控制作为一项重要的指导内容,对体重指数异常的孕妇,做好语气营养咨询工作,将新生儿体重控制在合体范围。 12 我科成立“促进自然分娩”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李梅

分娩镇痛宣传

什么是分娩镇痛 分娩镇痛又称无痛分娩,是指在孕妇生产的过程中,医生采用精神疗法亦或物理方法来减少孕妇所遭受的疼痛,还能够减弱孕妇的耗氧量和能耗量,并且能够减少新生儿窒息的可能,对母体和胎儿都有很大益处。通过分娩镇痛,产妇可以在微弱疼痛甚至无痛中生产。 目前在美国,产妇选择无痛分娩占85%,英国高达90%,而我国实行无痛分娩的不到1%。现在国内一些大医院也逐步开展这项技术。理想的无痛分娩必须具备以下优点:对母婴影响小;易于给药、起效快、作用可靠;避免运动神经阻滞,不影响子宫收缩和产程;产妇清醒,可以参与生产过程;必要时可满足手术要求。所有目前国内外采用无痛分娩方法最多的就是使用低浓度小剂量的局部麻醉药及阿片类药物进行椎管内阻滞镇痛。 我院产科与麻醉科联合从2014年底就开展了分娩镇痛,其方法为椎管内注药镇痛法(硬膜外麻醉),取得明显的镇痛效果,2016 年我院接受无痛分娩的产妇有335人次,其中有58 例因其他原因转手术生产,余下277例VAS疼痛评分在0-3分有274例,4-6分有3例,镇痛有效率达98%。分娩疼痛主要来自子宫收缩、宫颈扩张、盆底组织受压、阴道扩张、会阴伸展,其主要感觉神经传导传至大脑痛觉中枢产生疼痛,因此阴道分娩镇痛需将神经阻滞范围控制在胸11?骶4 之间。而分娩镇痛是在产妇的腰椎处插入一根小导管,药物则经过导管缓慢释放,并配有电子镇痛泵精确的泵入。 二、分娩镇痛的评估标准疼痛评估可采用多种方法,目前常用为可视疼痛分

级法(视觉 模拟法visual analogue scale 简称VAS划线法)。VAS尺是1条 10 cm的带刻度的直线,可标注为0~ 10分,一端0代表无痛,另一端10代表剧痛,0~ 3分为不通或微痛(舒适);4~6分为中度痛(难忍受);7~ 10 分为剧痛(剧烈疼痛)。在分娩镇痛操作前让患者在线上最能反应自己疼痛程度之处评分。采用分娩镇痛起效后麻醉医生再评分,分值下降即为有效,3 分以下为优。 麻醉科万灵

《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

《分娩镇痛技术管理规范》 (国卫办医函〔2018〕1009号) 为规范分娩镇痛技术的临床应用,保证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制定本规范,作为医疗机构及其医师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诊疗技术的基本要求。本规范所称的分娩镇痛技术,是指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主要包括硬膜外腔镇痛、蛛网膜下腔镇痛、蛛网膜下腔—硬膜外腔联合镇痛等诊疗技术。 一、医疗机构基本要求 (一)医疗机构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 (二)二级、三级综合医院、妇幼保健院或者妇产专科医院,有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与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的诊疗科目。 (三)对开展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医疗机构设备、设施的基本要求: 1.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施:具有完善消毒条件的独立操作空间,按照院内感染控制制度对产房的要求进行院感监测与管理。 2.具备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工作的基本设备:多功能监护仪;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鼻吸氧管、吸氧面罩;吸引设备包括负压吸引器、吸引管、吸痰管;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气管插管设备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医疗区域内具有麻醉机和除颤器等。抢救设备由专人负责维护、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3.具有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的基本药品和处理意外或并发症的应急药品:静脉输液用液体;局部麻醉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急救类药品(麻黄素、阿托品、去氧肾上腺素、肾上腺素、咪达唑仑、脂肪乳剂等);消毒液。毒麻药管理按照国家规范要求执行。所有药品由专人负责维护补充、定期检查并做登记。 二、人员基本要求 (一)麻醉科医师。 1.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执业范围为麻醉科专业,执业地点为申请单位。 2.3年以上高年住院医师及以上职称,经科室评估具备独立从事分娩镇痛的能力。 3.具有毒麻类药品处方权。 (二)其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配合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的相关护理人员、产科医师应当取得护士执业证书、产科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并经椎管内分娩镇痛相关系统培训。 三、技术管理基本要求 (一)严格遵守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操作规范,掌握椎管内分娩镇痛的适应证和禁忌证。 (二)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必须使用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专业设备、耗材和药品。 (三)椎管内分娩镇痛应由具有椎管内分娩镇痛临床实施能力的麻醉专业医师实施。实施前应当全面评估产妇病情,制定完善的镇痛方案,并具备预防并发症的措施。 (四)实施椎管内分娩镇痛前,必须向患者或其法定监护人、代理人告知椎管内分娩镇痛技术的风险、获益、围镇痛期注意事项、可能发生的并发症和预防措施等,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五)加强椎管内分娩镇痛的质量管理,建立健全的镇痛后随访制度,并按规定进行随访、记录。 (六)医疗机构和医师应当按规定接受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或相关专业质控中

2021年中国最新分娩镇痛专家共识

2016中国最新分娩镇痛专家共识发 布 欧阳光明(2021.03.07) 一、分娩镇痛原则 分娩镇痛遵循自愿、安全的原则,以达到最大程度地降低产妇产痛,最小程度地影响母婴结局为目的。 分娩镇痛首选椎管内分娩镇痛(包括连续硬膜外镇痛和腰-硬联合镇痛)。当产妇存在椎管内镇痛禁忌证时,在产妇强烈要求实施分娩镇痛情况下,根据医院条件可酌情选择静脉分娩镇痛方法,但必须加强监测和管理,以防危险情况发生。 本共识主要针对椎管内分娩镇痛。 二、分娩镇痛前产妇的评估 分娩镇痛前对产妇系统的评估是保证镇痛安全及顺利实施的基础。评估内容包括:病史、体格检查、相关实验室检查等。 1.病史:产妇的现病史,既往史,麻醉手术史,药物过敏史,是否服用抗凝药物,合并症,并存症等。 2.体格检查:基本生命体征,全身情况,是否存在困难气道,脊椎间隙异常,穿刺部位感染灶或占位性病变等禁忌证。 3.相关实验室检查:常规检查血常规、凝血功能;存在合并症或异常情况者,进行相应的特殊实验室检查。 三、分娩镇痛适应证

1.产妇自愿。 2.经产科医师评估,可进行阴道分娩试产者(包括瘢痕子宫、妊娠期高血压及子痫前期等)。 四、分娩镇痛禁忌证 1.产妇拒绝。 2.经产科医师评估不能进行阴道分娩者。 3.椎管内阻滞禁忌:如颅内高压、凝血功能异常、穿刺部位及全身性感染等,以及影响穿刺操作等情况。 五、分娩镇痛前准备 1.设备及物品要求 (1)麻醉机; (2)多功能心电监护仪; (3)气道管理用品,包括喉镜、气管导管、口咽通气管、喉罩、困难气道器具等; (4)吸痰器、吸痰管、负压吸引器; (5)供氧设备,包括中心供氧、氧气瓶、面罩; (6)椎管内镇痛穿刺包、镇痛泵; (7)胎心监护仪、新生儿抢救复苏设备; (8)加压加热输血设备、加热毯; (9)抢救车,包括抢救物品及药品。 2.药品要求 局麻药(利多卡因、罗哌卡因、布比卡因、氯普鲁卡因等),阿片类药物(芬太尼、舒芬太尼等),配置药品的生理盐水,急救类药品(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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