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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破产法》重点知识点讲解(五)

新《破产法》重点知识点讲解(五)
新《破产法》重点知识点讲解(五)

;申请程序和重整期间一、申请时间和申请人通过《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①可以知道,在申请重整的时间上新破产法有了突破性的规定,利害关系人可以直接可以直接向法院请求重整,并且在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受理后破产宣告作出前,债务人和占十分之一以上股份的出资人均可以申请重整;申请重整的权利人是债权人、债务人和有限制的出资人,规定是明确的,但是这里存在一个问题是对债权人的债权数额没有限制,从理论上讲哪怕拥有一分钱债权的人,相对于债务人也称作债权人,享有劳动债权的职工相对于破产企业也是债权人,那么他们能不能申请,根据该条规定理论上应该是可以的,这一点立法者在立法时应该也注意到了,但可能考虑到不会发生这样的情况,所以也没有必要作出限制,但我们认为这毕竟是立法的一种缺陷,对债权人重整申请权予以适当的限制是有必要的,有利于维护交易的稳定和安全。二、申请重整的条件《企业破产法》以第二条、第七条两条②规定,对申请重整的条件作出了两种限制,第一是符合破产清算条件的可以申请重整。第二是只要单独符合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就可以申请重整,该规定为申请重整设置了较底的条件,更便于操作,显示了立法价值取向,使企业更容易通过重整获得重生。三、重整的受理时限对于《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一条③的规定,需要注意以下两点,第一,受理重整申请是直接以裁定的方式作出,而不是平常所采用的立案通知书,是和破产清算的立案方式相一致。第二,在整顿与和解的两个章节中都没有对立案的时间作出限定,但并不是没有规定,应当适用新破产法第十条关于对破产申请的时间限制。四、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财产管理和营业事务从《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三、七十四条④的规定可以看出,该法为重整期间对重整企业的财产管理和营业事务共设定了三种管理方式:第一是直接由专业管理人进行接管,在此阶段的管理人也可称为重整管理人,在立法之初有关管理人划分的很细,由于管理人在各个阶段所承担的责任和义务不大相同,因此管理人的分类名称很多,也许是为了更加方便,删除了名目繁多的管理人称谓,统称管理人,但这样有时也不宜区分各个不同程序的管理人。第二是由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经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在这种情况下,管理人有直接责任变为监督责任,采用这种形式关键是考虑到债务人对企业本身更加了解,由其继续管理经营有可能会有利于企业的重生,但这样也有不利因素,虽然管理人处在监督的位置,但财产毕竟在债务人控制之下,一旦发生侵害债权人利益的情况,管理人是否要独立的承担责任又要发生一定的争议。第三种方式则取前两种方式的优点,采取由管理人直接负责财产管理和营业事务,但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这种方式即明确了管理人的直接责任,也可以由熟悉企业状况的人员经营管理,更符合重整制度的设立初衷。五、担保权和取回权的行使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十五条⑤的规定,债务人在重整期间原则上应当暂停行使担保权,这也符合重整的应有之意,重整本身就是一种破产保护,但同时也要保护担保权人的利益,因此在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人权利的时候,担保权人可以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这样可以督促管理人或债务人尽最大的善良管理义务,促使重整程序的顺利进行。在重整期间设定担保权,从立法本意上讲应当是为了能够使债务人融资渠道畅通,从而盘活企业,为债务人再生开辟绿色通道,但是在债务人自身管理经营的重整中,虽然有管理人的监督,但也不能排除有侵害债权人利益情况的发生,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应当谨慎使用此规定,以减少损害债权人利益现象的发生。而在重整程序中对取回权的行使,只要是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就可以行使取回权。六、重整期间收益分配和股权转让《企业破产法》第七十六条⑥规定,在重整期间是绝对禁止债务人的出资人进行收益分配的,这里使用的是绝对禁止主义。而在重整期间对于股东的股份转让采取的是个别相对限制主义,普通的持股人新破产法没有禁止转让的规定,而对于债务人的董事、监事、以及高级管理人员原则上是不能转让所持股份,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对此在实际的操作中要掌握松弛有度,如果涉及上市公司更要谨慎适用该规定。七、重整程序的终止根据《企业破产

法》第七十八条、八十六条、八十八条⑦的规定,重整程序的终止可以分为四种情况:第一种情况是在重整期间发生特定的三种情形人民法院应当终止重整程序,但新破产法对该三种情况并没有规定具体的量化标准,最高院将要出台的司法解释可能会有明确的规定,其中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在实践中我们可以从重整期间的债务是否有所增加,财产总额是否有所减少,企业产品是否有销售市场,是否有可能导致严重亏损事项的存在等几点进行综合考量;而对于债务人是否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实践中我们可以从是否有个别清偿债务或清偿未到期债务,低价处置财产,恶意提供担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考量;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的现象主要体现在管理人直接接管债务人企业时对应当移交的相关材料债务人不正常进行移交,或在债务人进行管理经营时不接受或怠于接受管理人的监督等方面。第二种情况是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这里我们要特别注意遵守新破产法第七十九条关于重整计划提交时间的限制性规定。第三种情况是在重整计划通过后并经人民法院裁定批准后重整程序应当终止。这

(2)重整计划经过法院裁定批准。第里要满足两个条件(1)重整计划经过债权人会议通过。

四种情况是重整计划未获得债权人会议通过并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法院批准,或者重整计划获得了债权人会议通过但没有获得法院批准时应当终止重整程序,并且其直接后果是导致进入破产清算程序。1、新破产法第七十条规定:“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2、新破产法第二条规定:“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本法规定清理债务。企业法人有前款规定情形,或者有明显丧失清偿能力可能的,可以依照本法规定进行重整。“第七条“债务人有本法第二条规定的情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重整、和解或者破产清算申请。”3、新破产法第七十一条规定:“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重整申请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裁定债务人重整,并予以公告。”4、新破产法第七十三条规定:“在重整期间,经债务人申请,人民法院批准,债务人可以在管理人的监督下自行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有前款规定情形的,依照本法规定已接管债务人财产和营业事务的管理人应当向债务人移交财产和营业事务,本法规定的管理人的职权由债务人行使。”第七十四条规定:“管理人负责管理财产和营业事务的,可以聘任债务人的经营管理人员负责营业事务。”5、

“在重整期间,对债务人的特定财产享有的担保权暂停行使。但是,新破产法第七十五条规定:

担保物有损坏或者价值明显减少的可能,足以危害担保权人权利的,担保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恢复行使担保权。在重整期间,债务人或者管理人为继续营业而借款的,可以为该借款设定担保。“第七十六条规定:“债务人合法占有的他人财产,该财产的权利人在重整期间要求取回的,应当符合事先约定的条件。”6、新破产法第七十七条规定:“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出资人不得请求投资收益分配。在重整期间,债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向第三人转让其持有的债务人的股权。但是,经人民法院同意的除外。”7、

“在重整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管理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请求,新破产法第七十八条规定:

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一)债务人的经营状况和财产状况继续恶化,缺乏挽救的可能性;(二)债务人有欺诈、恶意减少债务人财产或者其他显著不利于债权人的行为;(三)由于债务人的行为致使管理人无法执行职务。“第七十九条规定:“债务人或者管理人未按期提出重整计划草案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第八十六条规定:“各表决组均通过重整计划草案时,重整计划即为通过。自重整计划通过之日起十日内,债务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批准重整计划的申请。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符合本法规定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

内裁定批准,终止重整程序,并予以公告。“第八十八条规定:“重整计划草案未获得通过且未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的规定获得批准,或者已通过的重整计划未获得批准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终止重整程序,并宣告债务人破产。”

最高院破产法司法解释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 (2011年8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27次会议通过)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问题作出如下规定。

第一条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具备破产原因:(一)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第二条下列情形同时存在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一)债权债务关系依法成立;(二)债务履行期限已经届满;(三)债务人未完全清偿债务。

第三条债务人的资产负债表,或者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等显示其全部资产不足以偿付全部负债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债务人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但有相反证据足以证明债务人资产能够偿付全部负债的除外。

第四条债务人账面资产虽大于负债,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其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一)因资金严重不足或者财产不能变现等原因,无法清偿债务;(二)法定代表人下落不明且无其他人员负责管理财产,无法清偿债务;(三)经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无法清偿债务;(四)长期亏损且经营扭亏困难,无法清偿债务; (五)导致债务人丧失清偿能力的其他情形。 第五条企业法人已解散但未清算或者未在合理期限内清算完毕,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清算的,除债务人在法定异议期限内举证证明其未出现破产原因外,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第六条债权人申请债务人破产的,应当提交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有关证据。债务人对债权人的申请未在法定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裁定受理破产申请。受理破产申请后,人民法院应当责令债务人依法提交其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财务会计报告等有关材料,债务人拒不提交的,人民法院可以对债务人的直接责任人员采取罚款等强制措施。

新概念英语第一册每课知识点1-38课

新概念英语第一册每课知识点 Lesson1-2 Excuse me! 对不起!Is this your…?这是你的…吗? 语言点:与陌生人说话或引起别人的注意。Excuse me.译成汉语:劳驾或打扰一下。Yes?什么事?Yes. 是的。Pardon?请再说一遍。Thank you very much.非常感谢。 语法点:主系表结构this为主语,名词做表语 一般疑问句以及它的肯定回答。Is this your handbag? Yes, it is. Lesson 3-4 Sorry, sir. 对不起,先生。Is this your…?这是你的…吗? 语言点:询问某物是某人的吗 语法点:简单的否定句。It isn’t my coat. 一般疑问句的否定形式Is this your umbrella?—Is this not your umbrella? Is this your ticket?---Is this not your ticket? (回答时要根据事实来回答)Lesson 5-6 Nice to meet you。很高兴见到你。What make is it? 它是什么牌子的? 语言点:如何介绍别人。This is Miss Sophie Dupont. Nice to meet you. 询问物品的牌子:What make is +单数可数名词? 语法点:主语为第三人称单数的主系表结构。She is French. He is German. It’s a V olvo.(L6) a/an 的使用。选择疑问句---一般选择疑问句和特殊选择疑问句Lesson 7-8 Are you a teacher? 你是教师吗?What’s your job?你是做什么工作的? 语言点:如何自我介绍和相互认识。询问职业的表达法。 What’s your job? 询问国籍的表达法。What nationality are you? 语法点:主语为第二人称的主系表结构。Are you French? 特殊疑问句Who, what, whose, how old, how many… Lesson 9-10 How are you today? 你今天好吗?Look at…看… 语言点:朋友或熟识的人之间如何相互问候。How are you? I’m fine. / I’ m very well. Thanks, and you? Nice to see you. 语法点:主系表结构:主语+be动词+形容词,用来描述主语的外形特征。 She is tall/ old/ clean/thin/ lazy. 介词短语表示位置near the window on the television on the wall Lesson11-12 Is this your shirt? 这是你的衬衫吗?Whose is this/that…?这…是谁的或那…是谁的?This/ That is + 物主代词+ 单数可数名词。 语言点:询问东西是谁的whose 引导的问句 语法点:名词所有格 特殊疑问句:whose +名词+is this/that? This/ That is +名词所有格/所有格代词 区别:This is my book.---- Whose book is this? (做形容词) This book is mine.---Whose is this book? (做代词) 表示所有关系的物主代词(名词性和形容词性) Lesson 13-14 A new dress 一件新连衣裙What colour’s your …? 你的…是什么颜色的? 语言点:询问颜色和复习各种颜色的词汇。不可分割的the same 英语整十数字的表达法,百位数的英文表达法。 句子中的斜体字的意义及读法。 语法点:特殊疑问句---What colour is your…what 作形容词,修饰colour 祈使句---意义,用法,结构,否定式 人称代词主格、宾格及相应的be动词 Lesson 15-16 Your passports, please. 请出示你们的护照。Are you…? 你们是…吗? 语言点:猜国籍的问句:Are you +表国籍的词汇?翻译成“你是…国人吗?” 询问物品的颜色:What colour are your…?你们的…是什么颜色的? Are these your…? 这些是你/你们的…吗? 语言点:名词的复数变化方法,及读音---清清浊浊(1) 复习一般疑问句 不定冠词a, an的用法 Lesson 17-18 How do you do? 你好!What are their jobs?他们是做什么工作的? 语言点:初次相识相互问候. How do you do? (注意回答相同:How do you do!) 询问职业:What’s your job?/What are you? /What do you do? Who引导的疑问句,用来对人的身份或姓名提问。 Who is that girl? She is Lily, she is my classmate. How 引导的问句,用来询问人的状态或特征:How is your mother? She is very well. She is very nice. What 引导的问句,用来询问人的职业:What is your mother? She is a doctor. 整百数字和千位数字的英文表达法 语法点:名词复数的变化方法及发音及不规则名词的复数变化方法(2)Lesson 19-20 Tired and thirsty 又累又渴Look at them! 看看他们/ 它们! 语言点:询问发生了什么事:What’s the matter with sb. / 代词的宾格?

最新破产法的讲义

这是我搜集的司法考试的最新破产法的讲义,希望对我们考注会的能有帮助。看大家的反应,如果觉得好,我再把音频的下载方法贴上来。 专题一 新《企业破产法》的变化内容: 破产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必然的经济现象,也是市场竞争的必然产物。一个健全完善的市场经济法律体系,是应当具备一个有机运行的市场主体的法律机制,市场运行法律机制和市场退出法律机制。 规范债务人不能够清偿到期债务,从而启动破产和解、破产重整或者是破产清算程序,来处理债权债务关系的破产法律规范,就构成了市场退出法律机制的核心和关键。 破产法律规范包括:实体规范和程序规范。 实体规范:破产或者重整的原因,破产财产的范围,管理人的职权,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的职权,以及破产财产的分配等等。 程序规范:破产申请的提出和受理,破产宣告,债权申报,破产程序的中止和终结等等。 新《企业破产法》的产生背景 1986年,我们国家就通过了《企业破产法》试行。但是,由于当时社会经济状况的局限,使这部试行的破产法仅仅只适用于全民所有制企业法人。为了弥补这个不足,在1991年颁布的民事诉讼法的第十九章又规定了全民所有制以外的企业法人的破产还贷程序。而最高院又分别在1991年和2002年相继颁布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企业破产法(试行)若干问题的意见》、《最高院关于审理企业破产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这样两个司法解释。对于以上两部法律和最高院的司法解释的相关规定,对于规范我们国家企业的破产行为、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确实发挥了很大的作用。然而,随着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以及国有企业改革的深化,我们国家的破产就出现了一些新情况。如:原来破产立法的规定中关于破产原因的规定,对于所有破产主体的平等保护是非常不利的,也和我们国家不断完善的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相违背。 另一方面,原企业破产的立法对破产程序的规定比较原则,不好操作,缺少重整等这样的挽救程序,还有就是切实保护债权人的财产、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保证程序正常进行的相关制度。 如:法院在审理破产案件当中,已经积累了很多的实践经验,有的也确实需要上升到法律,所以需要制定一部新的统一的、完善的企业破产法,已经势在必行。 新《企业破产法》的特点 结构上,总共分为十二章、一百三十六条。包括:总则、申请和受理、管理人、债务人财产、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债权申报、债权人会议、重整、、和解、破产清算、法律责任、附则。 和旧的企业破产法相比较,新的企业破产法内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变化: 1、适用范围扩大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出台破产法司法解释的背景和目的

最高人民法院民二庭负责人就《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答记者问 问:最高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一)》,主要就人民法院依法受理企业破产案件适用法律的有关问题作出了相关规定,请问出台该司法解释的背景和目的是什么? 答:《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自2007年6月1日施行以来,在完善优胜劣汰竞争机制、优化社会资源配置、调整社会产业结构、拯救危困企业、保障债权公平有序受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但在实践中,有的法院尚未充分认识到企业破产法在调整市场经济中的重要作用,加之现行体制、机制上的各方面原因,对于申请人提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受理破产案件条件的申请,以种种理由不予立案,影响了企业破产法的贯彻实施。作为衡量一个国家是否是市场经济重要标准之一的企业破产法,其作用的发挥必须通过人民法院受理和审理破产案件来实现。从我国目前情况看,全国法院每年受理破产案件数量,相比于每年工商管理部门吊销、注销的企业数量,相差甚远。一些企业未经法定程序依法退市,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为了尽快扭转这种不正常局面,充分发挥企业破产法的应有作用,我们首先从法院系统内部着力,推动破产案件的受理,制定了破产法司法解释(一)。

问:破产法司法解释(一)对企业破产法关于企业破产原因的规定作出了进一步解释,请问人民法院在审查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答:我国企业破产法采取概括主义立法模式对破产原因作出了规定,但由于法律条文的表述以及我国立法所采标准的特殊性,实践中对破产原因的认定标准,存在不同理解和认识,因此有必要予以明确。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判断债务人是否存在破产原因有两个并列的标准,一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二是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明显缺乏清偿能力。我们在破产法司法解释(一)中通过几个条文分别对破产原因中“不能清偿到期债务”、“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和“明显缺乏清偿能力”几个关键概念作出了解释。要特别强调的是,由于民事主体具有独立的资格和地位,对每一个单独民事主体的清偿能力须分别审察,不同民事主体之间不存在清偿能力或破产原因认定上的连带关系,其他主体对债务人所负债务负有的连带责任是对债权人的责任,而不能视为债务人本人清偿能力的延伸或再生,因此,相关当事人以对债务人的债务负有连带责任的人未丧失清偿能力为由,主张债务人不具备破产原因的,人民法院应不予支持。

破产法的三种程序与时间表

破产法的三种程序与时间表 新破产法规定了三种破产程序,即重整程序、和解程序与破产清算程序。重整程序是现代国际破产法的潮流,美国破产法开了重整制度的先河,老牌西方国家与新兴市场经济国家的破产法纷纷跟进,无不以破产法中有重整的内容为骄傲;破产清算是破产法最古老的程序,人类早期的破产就产生于个人债务人财产的清算,后来逐渐扩展为公司的破产清算,到今天,破产清算已经成为破产法最核心的程序;而和解制度则是原大陆法系破产法的一个重要内容,现在,在引进了重整制度之后,德国、日本等国家的破产法都废止了和解制度,只有我们国家的破产法保留了和解程序。 一、三种程序 1、重整程序: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该重整模式与美国破产法第11章下规定的重整程序相似,并借鉴了美国破产法的DIP制度(DebtorinPossession)。重整计划不被债权人类别组通过时法院有强制批准权。 2、和解程序:债务人可以依照破产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也可以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向人民法院申请和解。债务人申请和解,应当提出和解协议草案。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的决议,由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债权人过半数同意,并且其所代表的债权额占无财产担保债权总额的三分之二以上。 3、破产清算程序: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依照破产法规定清理债务。清算也导致强制分配公司的财产,并委任破产管理人来处理破产事务。人民法院依照破产法规定宣告债务人破产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和管理人,自裁定作出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债务人被宣告破产后,债务人称为破产人,债务人财产称为破产财产,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时对债务人享有的债权称为破产债权。 二、一般破产程序的时间表 1、五日内: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一款) 2、十五日内:债务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企业破产法》第十条第二款)

最全五年级语文知识点归纳总结

最全五年级语文知识点归纳总结 在寻求真理的长河中,唯有学习,不断地学习,勤奋地学习,有创造性地学习,才能越重山跨峻岭。接下来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最全五年级语文知识点归纳总结,希望大家喜欢! 最全五年级语文知识点归纳总结一 一、难读的字 长喙(huì) 玻璃框(kuànɡ) 镜匣(xiá) 嗜好(shì) 榨油(zhà) 半亩(mǔ) 茅亭(tínɡ) 爱慕(mù) 糕饼(bǐnɡ) 叶蔓(màn) 眼睑(jiǎn) 眸子(móu) 二、难写的字 匣:被包部分是“甲”,不要写成“田”。 鹤:左边是“隺”,不要写成“隹”。 浇:右边是“尧”,上面不要多写一点。 慕:下面是“?”,不要写成“小”。 缠:右边不是“厘”,不要少写一点。 三、形近字组词 宜(适宜) 宣(宣传) 嫌(嫌弃) 谦(谦虚) 框(画框) 眶(眼眶) 浇(浇水) 烧(发烧) 吩(吩咐) 纷(纷乱) 慕(爱慕) 幕(银幕) 浸(沉浸)

侵(侵犯) 捡(捡起) 检(检查) 杭(杭州) 抗(反抗) 豪(文豪) 毫(丝毫) 享(享受) 亨(亨通) 咂(咂嘴) 砸(砸碎) 四、多音字组词 散sǎn(散文诗)sàn(分散) 便pián(便宜)biàn(方便) 挨āi(挨近)ái(挨打) 笼lónɡ(鸟笼)lǒnɡ(笼罩) 五、重点词语 精巧色素配合身段生硬寻常常见忘却结构青色清晨安稳 悠然黄昏恩惠播种浇水收获食品吩咐天色好处榨油爱慕 成熟体面桂花台风糕饼至少完整茶叶流线型散文诗 木兰花美中不足 六、近义词 精巧——精美寻常——平常 忘却——忘记恩惠——恩泽 爱慕——羡慕完整——完好 七、反义词 忘却——牢记寻常——特别安稳——危急成熟——幼稚 完整——残缺美中不足——十全十美

新概念第一册知识点整理

Lesson 1-2 一、词汇 1.指示代词:this that 2.Be动词:am is are 3.文具类:pen pencil book school teacher 4.服饰类:watch dress skirt shirt T-shirt handbag coat cloakroom suit 5.其他:excuse pardon thank you thanks house car 二、语法: 1、指示代词this that 的用法指示代词this that表示“这个”、“那个”。是指单个的人或物。this 表示时间和空间上较接近说话人的人或物。That表示时间和空间上离说话人较远的人或物。使用this that时注意以下两点: 1.1 this that只和单数连用,如This is a dog. That is a pencil. 1.2以this that作主语的疑问句,其答语通常用it指代。如:Is that a cap Yes, it is. 1.3 初次见面介绍某人时常用this. Mum, this is my friend, Mary. 1.4打电话时,用this表示“我”,用that表示“你”。如:Hello, this is Mary, Who's that 你好!我是玛丽,你是谁 2、be动词的用法 Be动词通常在句中做谓语,基本形式有is/am/are (以下是对应人称代词的固定搭配) I am=I'm You are = You're He is = He's She is =

She's It is = It's We are = We're They are = They're 3、陈述句、一般疑问句 陈述句:This is your handbag. 陈述句变一般疑问句:Is this your handbag 陈述句变一般疑问句方法四步: 3.1 找出陈述句中的助动词,如is am are 3.2 助动词大写提前至句首。3. 3 主语小写紧随其后。3.4 句末加问号。三、作业 1、所有单词每个写一行。 2、造句。写一陈述句,将其变成一般疑问句并做肯定及否定回答。Lesson 1-2 小测试Read and choose. My name ____ Lisa. I _____ from china. A. is / am B. are / is C. is / are _____this a car A. am B. is C. are Is this your bag A. No, it is. B. Yes, it isn't. C. Yes, it is. Read and change. 1. This is my house. (变一般疑问句) 2. Is this her dress (否定回答) 3. Is this his car (肯定回答)Read and Translate 1. 劳驾。这是您的手表吗 2. 非常感谢。 Lesson 1-2 小测试Read and choose. My name ____ Lisa. I _____ from china. A. is / am B. are / is C. is / are _____this a car A. am B. is C. are Is this your bag A. No, it is. B. Yes, it isn't. C. Yes, it is. Read and change.

新老破产法差异比较

新老破产法差异比较 破产会计作为特殊业务会计,与正常企业会计的重大区别之一在于破产会计对破产法的高度依赖性。例如,老破产法规定,企业破产程序主要由破产申请、和解整顿、破产清算三个子程序构成,只有和解整顿和破产清算才称为破产案件,产生了上述狭义破产会计和广义破产会计的观点;其次,老破产法的重心是以破产清算为核心的清算主义,所以破产会计研究侧重于破产清算,财政部的有关破产会计《暂行规定》则只规范破产清算的会计处理问题,一般会计规范中也没有企业破产和解会计处理的规定。 在新破产法中,破产案件分为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三类,其中的重整与和解没有必然联系(老破产法中,和解是整顿的前提),管理人贯穿各类破产案件,破产原因的界定、破产申请的提出、破产案件的内容、流程与监管等,均发生了较大的变化,实现了与国际破产一般规则的实质性趋同。 新老破产法主要差异比较表 项目86年老破产法07年新破产法 立法宗旨适应社会主义有计划的商品经 济发展和经济体制改革的需要规范企业破产程序,公平清理债权债务,保护债权人和债务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 适用范围全民所有制企业境内所有法人企业 破产原因因经营管理不善造成严重亏损, 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 破产案件和解整顿;破产清算破产重整;破产和解;破产清算破产申请人整顿企业主管部门破产重整债务人;债权人 清算债权人;债务人破产和解债务人 破产清算债务人;债权人破产管理者企业主管部门;清算组设立管理人 债权人会议设立债权人会议设立债权人会议、债权人委员会破产费用不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区分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 第一偿债顺序破产企业所欠职工工资和劳动 保险费用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最新最全人教版小学五年级知识点汇总(精华)

人教版小学五年级知识点汇总 【第一单元:负数的初步认识】 【基本知识点】 0 既不是正数,也不是负数。也就是说整数被分成了三类:负数、0、正数。0 是负数和正数的分界线,正数都大于0,负数都小于0。相对应的正数和负数可以表示一组相反意义的量。 【友情提醒】 在看温度计上的温度时,一定要看清楚每一小格是多少度,有时一小格表示 2 度,有时一小格表示 1 度。 【经典例题】 下面4 个数中,最接近0 的是( ) 。 A.-1.5 B.-2 C.+3 D.1.6 ☆☆☆最接近0 的数不是挑其中最大的数,而是看哪个数在数轴上和“0”最接近,应该选“A”。 【第二单元:多边形的面积】 【基本知识点】 1. 平行四边形的面积=底×高,即S=ah。这里的“底×高”是指 对应的“底”和“高”。因为平行四边形有两种不同长度的高,分别 对应两条不同长度的底,所以,在计算时一定要看清楚对应关系。例 如:如图所示,底BC(或AD)与高AF是对应的, CD(或AB)与高CE 底 是对应的。而底BC(或AD)与高CE、底CD(或AB)与高AF是根本没 有 关系的。

2. 三角形的面积=底×高÷2。两个完全一样的三角形可以拼成一 个平行四边形,拼成的平行四边形的面积是三角形的 2 倍,三角形的面积是拼成平行四边形的一半。注意:这里一定要用两个完全一样的三角形来拼,两个等底等高的三角形或面积相等的三角形都不一定能 拼成平行四边形,等底等高只能保证面积相等,而面积相等又有无数种情形。另外,如图所示,直角三角形的两条直角边互为底和高。也 就是说如果将AB看作底,那 么BC就是高; 如果将BC看作底,那么 AB就是 高。 3. 梯形的面积=( 上底+下底) ×高÷2。其实,我们只要知道梯形 的两底的和就可以了,不一定非得要分别知道梯形的上底和下底的数 据才可以求面积。例如:用50 米长的篱笆,在靠墙的地方围一块菜 地( 如图所示) ,这块菜地的面积是多少平方米?我们将50-15=35( 米) ,“35 米”便是两底之和。 【友情提醒】 1. 计算三角形和梯形的面积时要特别注意除以2。反过来,在知道面积和底( 高) ,要求高( 底) 时,因为我们还没有学方程,更要注意 先将面积乘2,再除以底( 高) ,求出高( 底) 。例如:梯形的面积是20,两底之和是8,求高。可以这样计算,20×2÷8=5。也可以这样写: 8×高÷2=20,即8÷2×高=20 4×高=20 高=5,或者依次倒退还原也能得到结果:8×高÷2=20 8×高=40

新概念第一册语法对每一课重点都进行总结.

新概念一共144课,其中单课为课文,双课为语法和练习。整本书是以单数课为正课,并附带有插图,而双数课则是针对单数课所讲的内容有针对性地进行练习。 学习目标:(1)达到初中或高中一年级的英语水平(2)掌握英语初级语法(3)应对一般的日常对话(4)掌握800至1200个单词,其中的800个词汇全部是英语日常用语中出现频率最高的词汇。 上册(1—68课) 上册所学单词在600左右,含有名词、形容词、动词及少数介词,其中名词占大多数,会学习到较多的生活用词。 语法点归纳: (1) 1--68课本中出现的时态: Lesson 31—34 现在进行时 Lesson 37--40 第一次出现be going to 的将来时 Lesson 51—56 一般现在时 Lesson 67—76 一般过去式 第几课教学内容教学目标及要求 1-2 1,Excuse me 2,Is this your…? 1, 要求学生灵活运用句型:Is this your…? 2,pardon和excuse me的用法 3,L1、2课的单词及L1的课文要求能背诵。 3-4 3,Sorry,sir. 4,Is this your…? 1, 继续巩固句型:Is this your…? 2,新句型:祈使句 My____, please. 否定句 This is(not)____. 3,L3、4课的单词及L3的课文要求背诵

5-6 5,nice to meet you 6, What make is it? 1, 主语为第三人称单数的主系表结构,She/ He/I t is… 2,了解一些常见国籍的拼读 3,This is …(一般用于将某人介绍给他人的句式) 4,Nice to meet you.(用于初次与朋友、同学见面的 问好) 5,认知一些汽车的品牌 6,国籍、汽车品牌要求会认读,其他单词及课文要求背 诵 7-8 7,Are you a teacher? 8,What’s your job? 1, 重点句型: Are you …?/ Wha t’s your job?/ What nationality are you? I’m…(介绍自己:名字,国籍以及职业等) 2,I am 的缩写(I’m) 3,不定冠词a, an 9-10 9, How are you today? 10, Look at… 1,重点句型: How are you?(朋友或相识的人之间见面时的寒暄话) 2,如何问候他人(How is …?) 3,nice to see you .(见面时的客气话) 4,Look at…(看…)。 5,第三人称代词与be动词的缩写。 6,L9、10的单词及L9的课文要求背诵。(L10的单词 是形容词,且相互之间是反义词) 11-12 11, Is this your shirt? 12, Whose is this/that…? 1, Whose ______ is that/this? 句型的掌握 2,掌握带形容词性物主代词的This is .. 句型。 3,所有格的认知和掌握 4,Here you are的灵活运用。 5,L11、12的单词、L11的课文及my、your、his、her 要求背诵 13-14 13,A new dress 14,What color’s your? 1, 掌握What color’s ________?句型以及回答。 2,掌握一些常见颜色。 3, 学习Here it is.并复习Here you are. 1,And 连接两个动词的用法。 2,单词和课文要求背诵。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

破产法司法解释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2019年3月28号起施行,人民法院根据审判实践结果也是为了能够正确的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针对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的相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法律问题,从而制定了本规定。从本法实施日起,本法院之前所发布的有关企业破产的司法解释不再适用。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已于2019年2月25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3月27日

法释〔2019〕3号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若干问题的规定(三) (2019年2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62次会议通过,自2019年3月28日起施行) 为正确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结合审判实践,就人民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中有关债权人权利行使等相关法 律适用问题,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公司强制清算费用、未终结的执行程序中产生的评估费、公告费、保管费等执行费用,可以参照企业破产法关于破产费用的规定,由债务人财产随时清偿。 此前债务人尚未支付的案件受理费、执行申请费,可以作为破产债权清偿。 第二条破产申请受理后,经债权人会议决议通过,或者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召开前经人民法院许可,管理人或者自行管理的债务人可以为债务人继续营业而借款。提供借款的债权人主张参照企业破产法第四十二条第四项的规定优先于普通破产债权清 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但其主张优先于此前已就债务人特定财产享有担保的债权清偿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企业破产法案例

【案例1】(2007年CPA) 2007年7月30日,人民法院受理了甲公司的破产申请,并同时指定了管理人。管理人接管甲公司后,在清理其债权债务过程中,有如下事项: (1)2006年4月,甲公司向乙公司采购原材料而欠乙公司80万元货款未付。2007年3月,甲乙双方签订一份还款协议,该协议约定:甲公司于2007年9月10日前偿还所欠乙公司货款及利息共计87万元,并以甲公司所属一间厂房作抵押。还款协议签订后,双方办理了抵押登记。乙公司在债权申报期内就上述债权申报了债权。 (2)2006年6月,丙公司向A银行借款12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甲公司以所属部分设备为丙公司提供抵押担保,并办理了抵押登记。借款到期后,丙公司未能偿还A银行贷款本息。经甲公司、丙公司和A银行协商,甲公司用于抵押的设备被依法变现,所得价款全部用于偿还A银行,但尚有20万元借款本息未能得到清偿。 (3)2006年7月,甲公司与丁公司签订了一份广告代理合同,该合同约定:丁公司代理发布甲公司产品广告;期限2年;一方违约,应当向另一方承担违约金20万元。至甲公司破产申请被受理时,双方均各自履行了部分合同义务。

(4)2006年8月,甲公司向李某购买一项专利,尚欠李某19万元 专利转让费未付。李某之子小李创办的戊公司曾于2006年11月向甲公司采购一批电子产品,尚欠甲公司货款21万元未付。 人民法院受理甲公司破产申请后,李某与戊公司协商一致,戊公司在向李某支付19万元后,取得李某对甲公司的19万元债权。戊公司向管理人主张以19万元债权抵销其所欠甲公司相应债务。 (5)甲公司共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 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37.9万元,其中,在2006年8月27日 新的《企业破产法》公布之前,所欠本公司职工工资和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为20万元。甲公司的 全部财产在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仅剩余价值1500万元的厂 房及土地使用权,但该厂房及土地使用权已于2006年6月被甲公司 抵押给B银行,用于担保一笔2000万元的借款。 要求: 根据上述内容,分别回答下列问题: (1)管理人是否有权请求人民法院对甲公司将厂房抵押给乙公司的 行为予以撤销?并说明理由。 【答案】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根据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1年内,债务人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五年级所有知识点

五年级所有知识点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复习第一单元——小数乘法 回顾整理——小数乘法 小数乘法——会计算小数乘法 1、小数乘整数(如:×64); 2、小数乘小数(如:×)。 小数乘法计算方法: ①先按照整数乘法算出积,再给积点上小数点。 ②看因数中一共有几位小数,就从积的右边起数出几位,点上小数点。 ③当乘得的积的小数位数不够时,要在前面添0补位,再点小数点。(注:先点点,再划零。) 3、求积的近似值:——用“四舍五入”法 方法:算出精确值后再根据要求保留相应位数(先=再≈) 如:×(得数保留一位小数)×(结果精确到百分位) 相关链接——“四舍五入”法求近似数的方法: 保留整数,表示精确到个位,看十分位; 保留一位小数,表示精确到十分位,看百分位; 保留两位小数,表示精确到百分位,看千分位…… 注意:计算钱数时,通常保留两位小数,表示计算到分。 如:绿豆每千克元,妈妈买了千克绿豆花了多少钱 4、小数混合运算顺序与整数混合运算的运算顺序相同——先算乘除后算加减;有小括号先算小括号里的;同级运算从左到右依次计算。 注意:混合运算时,先看清运算顺序,再在演草本上认真列竖式计算 5、小数的简便运算——整数的运算律和性质在小数中同样适用。 相关链接——运算定律和性质:

加法:加法交换律:a+b=b+a 加法结合律:(a+b)+c=a+(b+c)减法:减法性质:a-b-c=a-(b+c) a-(b-c)=a-b+c 乘法:乘法交换律:a×b=b×a 乘法结合律:(a×b)×c=a×(b×c) 乘法分配律:(a+b)×c=a×c+b×c (a-b)×c=a×c-b×c 如:能用简便方法的用简便方法计算。 32+--××××4 (-)×8 ×-×××99+ ×+84××3+×6+ 注意:×+84× =×+× =×(+) =×10 =318 或×+84× =×16+84× =×(16+84) =×100 =318 做题依据:一个因数扩大几倍,另一个因数缩小相同的倍数,积不变。 =-3+ ……多减再加 ×××4

新概念英语第一册知识点总结-

第一册重点语法知识点都包含: 时态:一般现在时,现在进行时,现在完成时,一般过去时,过去进行时,过去完成时,一般将来时,过去将来时。 词性:动词现在分词、动词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形容词、副词的比较级与最高级。助动词、情态动词、半情态动词的使用。动词不定式。反身代词、不定代词。特殊疑问词。句式:简单句、并列句、复合句(定语从句、状语从句、宾语从句)。 语态:被动语态。结构:There be结构。语序:倒装。 (新概念英语一册1-144课的所固定搭配短语) I beg your pardon 请您在重复(说)一遍 Nice to meet you(too)(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Look at…看… How do you do 你好 Be careful 小心 A loaf of 一个 A bar of 一条 A bottle of 一瓶 A pound of 一磅 Half a pound of 半磅 A quarter of 四分之一 A tin of 一听 Hurry up 快点 Next door 隔壁 Black coffee 不加牛奶的咖啡 White coffee 加牛奶的咖啡 Come home from school 放学回家 Come home from work 下班回家 At the moment 此刻 What?s the time? 几点钟? Come upstairs 上楼 Come downstairs 下楼 Hundreds of…数以百计的… On the way home 在回家的途中 This morning 今天早晨 This afternoon 今天下午 This evening 今天晚上 tonight 今天夜里

论述破产法中的管理制度

论述破产法中的管理人制度 一、概念 所谓管理人,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案件后接管债务人财产并负责财产管理和其他有关事务的专业人员。 二、破产管理人的选任 管理人由人民法院指定。债权人会议认为管理人不能依法、公正执行职务或者有其他不能胜任职务情形的,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更换。指定管理人和确定管理人报酬的办法,由最高人民法院规定。管理人的指定应符合案件审理的需要,指定管理人应具有相应的任职资格。根据指定管理人的要求,人民法院应建立相应的备选人员资料库。根据新破产法第15条的规定,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案件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这表明,破产程序从人民法院受理时即发生效力,管理人即要进入申请(或者被申请)破产的企业接管企业财产和其他有关事务,管理人在接受指定后,即要在法院的监督下,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的程序开展工作,依法履行职责,维护职工、债权人、债务人等有关各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管理人: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吊销相关专业执业证书;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人民法院认为不宜担任管理人的其他情形。个人担任管理人的应当参加执业责任保险 三、破产管理人的职责 在破产清算过程中,难免出现破产管理人的过失乃至违法行为,为便于其履行职责时对自己行为能力的范围有所判断和遵循,同时便于相关利害关系人对其的制约和监督,各立法对其职责范围作了列举性规定。 其一,因占有破产财产而生的职责。包括:(1)请求破产人提出财产状况说明书及其债权人、债务人清册;(2)接受破产人移交的财产及与财产有关的一切簿册文件;(3)询问破产人关于破产人财产及业务的状况,破产人对此有答复义务;(4)破产人的权利属于破产财团时,破产管理人应为必要的保全行为;(5)法人破产时,破产管理人应不问其社员或股东出资期限而令其缴纳所认缴而未交之出资。 其二,因管理破产财产而生的职责。包括:(1)于第一次债权人会议前,经法院许可,于清理的必要范围内,继续破产人的营业;(2)申报债权期满后,应即编造债权表,并将已收集及可收集的破产人资产编造资产表;(3)为管理破产财团之必要,可申请法院召开债权人会议;(4)债权人会议的决议与债权人利益相反时,可向法院申请禁止该决议的执行;(5)审查破产人提出的调协计划,提交债权人会议,并就调协计划向法院陈述意见;(6)经监查人或法院同意,可清偿财团费用和财团债务,可借款,取回专托之货币、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请求履行双务契约,抛弃权利,承认取回权、别除

五年级知识点总结

五年级下册知识点总结 第一单元观察物体 1、长方体(或正方体)放在桌子上,从不同角度观察,一次最多能看到3个面(或说成:最多同时能看到3个面)。 2、给出一个(或两个)方向观察的图形无法确定立体图形的形状。由三个方向观察到的图形就可以确定立体图形的形状并还原立体图形。 3、从一个方向看到的图形摆立体图形,有多种摆法。 4、从多个角度观察立体图形 先根据平面图分析出要拼搭的立体图形有几层; 然后确定要拼搭的立体图形有几排; 最后根据平面图形确定每层和每排的小正方体的个数。 第二单元因数和倍数 1、整除:被除数、除数和商都是自然数,并且没有余数。 大数能被小数整除时,大数是小数的倍数,小数是大数的因数。 找因数的方法: 一个数的因数的个数是有限的,其中最小的因数是1,最大的因数是它本身。一个数的倍数的个数是无限的,最小的倍数是它本身。 2、自然数按能不能被2整除来分:奇数偶数 奇数:不能被2整除的数 偶数:能被2整除的数。 最小的奇数是1,最小的偶数是0。 个位上是0,2,4,6,8的数都是2的倍数。 个位上是0或5的数,是5的倍数。 一个数各位上的数的和是3的倍数,这个数就是3的倍数。 能同时被2、3、5整除的最大的两位数是90,最小的三位数是120。 3、自然数按因数的个数来分:质数、合数、1。 质数:有且只有两个因数,1和它本身。 合数:至少有三个因数,1、它本身、别的因数。 1:只有1个因数。“1”既不是质数,也不是合数。 最小的质数是2,最小的合数是4。 20以内的质数:有8个(2、3、5、7、11、13、17、19) 100以内的质数:2、3、5、7、11、13、17、19、23、29、31、37、41、 43、47、53、59、61、67、71、73、79、83、89、97 4、分解质因数 用短除法分解质因数(一个合数写成几个质数相乘的形式)

新概念英语第一册重点语法知识点汇总

新概念英语第一册重点语法知识点 时态: 一般现在时,现在进行时,现在完成时,一般过去时,过去进行时,过去完成时,一般将来 时,过去将来时。 词性: 动词现在分词、动词的过去式和过去分词。形容词、副词的比较级与最高级。 助动词、情态 动词、半情态动词的使用。动词不定式。反身代词、不定代词。特殊疑问词。 句式: 简单句、并列句、复合句(定语从句、状语从句、宾语从句)。 语态: 被动语态。 结构: There be 结构。 语序: 倒装。 (请您记住以下新概念英语一册1-144课的所固定搭配短语) 英文 中文 I beg your pardon 请您在重复(说) Nice to meet you ( too ) (我也)很高兴见到你 Look at ? 看? How do you do 你好 Be careful 小心 A loaf of 一个 A bar of 一条 A bottle of 一瓶 A pound of 一磅 Half a pound of 半磅 A quarter of 四分之一 A tin of 一听 Hurry up 快点 Next door 隔壁 Black coffee 不加牛奶的咖啡 White coffee 加牛奶的咖啡 Come home from school 放学回家 Come home from work 下班回家 In the morning 早上 In the afternoon 下午 In the evening 晚上 At noon 中午 At night 夜里 At the moment 此刻 What' s the time? 几点钟? Come upstairs 上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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