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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岗出入管理规定

门岗出入管理规定
门岗出入管理规定

门岗出入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管理,杜绝闲杂人员进入现场,维护本厂正常的内部治安秩序,保证厂区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公司的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办法,所有出入厂区人员、车辆必须遵守。

一、人员出入:

1、监督公司员工上下班期间的考勤刷卡,对迟到早退人员进行登记并当班向领导汇报。

2、外来人员进入公司前,保安人员应联系相关部门核实,经确认后进行登记,详细登记其姓名、事由、工作单位、进公司时间等情况,同时进行安全告之和发放相应证件《访客临时出入证》。

3、值勤期间,如遇港华投资陈永坚常务董事、各位行政委员、有关的区域总经理及总经理进入公司的,保安人员必须向各位高层领导敬礼。

4、对拒不登记和讲不清事由的外来人员应礼貌阻止其进入公司,协助其联系相关部门了解具体情况,由该部门为其办理进公司手续后方可允许其进入公司,如果硬闯,应立即通知上级领导。

5、发现有外来人员私自进入公司时,保安人员应立

即要求其出公司,并联系相关领导,检查外来人员经过之区域内的设备、仪器,如果发现外来人员蓄意进行破坏、盗窃活动,应立即将之捉拿,并第一时间通知上级领导,情况严重者应立即向公安部门报案。

二、车辆物品出入:

1.协调好公司的停车轶序,确保公司各主要入口通道的畅通,如发现违章停车或交通堵塞等异常现象,应立即进行处理,确保停车轶序和交通畅通。

2.外来特殊车辆须进出公司时,保安人员应向该车辆司机详细询问情况,同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核实,经同意后放行,安排其停放于准确的地点,并做好详细的记录和安全告之。

3.做好送货、领料等其它业务来往车辆的进出登记和安排停放地点,夜间到公司的送货和领料车辆,保安人员应建议其停置于其它宽阔且不影响公司及社会交通的地方,上班后再办理有关进出手续。

4.公司所有车辆集中统一停放在办公楼西侧停车场,非本单位即外来车辆停放在单位门卫外南侧。

5.对进出公司的物品必须进行认真核查和登记,除公司工作人员和外来人员自带的工具和物品外,所有出公司的物品,必须持有采购部门认可或发料部门负责

人签名的《出库单》、《物料出门证》,保安人员对进出公司的物品种类和数量等进行核查,无误后才能放行。6.做好公司报纸、文件、信件、邮件、快递等的接收和分类工作,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取。

本规定若有未尽事宜,可随时修正补充。

大丰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二0一八年六月十四日

车辆、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人员、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人员、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人员、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出入车辆凭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公司车辆或公司员工、常驻外委单位车辆出入时应将公司统一核发的“车辆出入证”放在车辆前玻璃处的左下角或右下角便于保安查验。 第4条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小车从在门岗出入,运货车从2号岗出入),厂内严禁车辆乱停乱放,非生产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域。公司车辆、员工车辆、来宾车辆因工需进入生产区域时应提前向保安人员说明,但停留时间不能超过10分钟,因特殊原因需要进入生产区域的必须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违者处以200~500的处罚。 第5条运煤灰、运渣车辆必须有公司过磅单,其空车外出时也必须有过磅单否则一率不准放行。车辆按指定的门岗出入(2号岗),按指定的路线行驶,运灰车辆须持人力资源部核发的“车辆出入证”出入。 第6条携带各种物品的车辆凭仓库或相关部门出具的的“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并盖有安全文明办或公司的公章,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因节假日或有关人员不在时有物品、工具、机械外出及外送维修时应有相关领导确认及手机短信通知,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7条晚上23:00~6:00期间除拉煤灰车以外,禁止小车、面包车、货车出入厂区,因公需要进出厂区的必须经相关部门领导确认,但必须经过严格的检查(包括小车后盖、摩托车尾箱等),保安员必须严格执行违者严惩,由此引起刑事责任的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3章人员出入 第7条出入厂区的公司员工、外包单位的人员或外来人员必须按规定佩戴厂牌或来宾卡,进入生产区域的人员必须佩戴安全帽。 第8条出入厂区的人员必须着装整齐,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9条晚上00:00~6:00期间禁止人员出入,对强行出入的人员保安员有权核实身份,并进行登记于次日上报公司管理部门处理。 第10条借出借入物品 1.原材料借出时,应呈经理以上级人员核准后填写“材料交运单”并签注预定返厂日期及借出原因,经主管人员核签后出厂。 2.其他出借物品出入厂时应凭“物品出入证”请部门经理核准办理。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人员和物品出入公司管理规定 一、目的:明确物品和人员出入放行程序,建立良好的放行规则,使出入公司人员、车辆、物品 管理有序,维护公司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东泰商业运营管理公司所有物品放行审批权限及所有进出公司人员、 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三、物品放行规则 1、物品放行的基本原则 1.1生活区和工作区物品分流、即非生活相关物品不进生活区,非工作物品不进工作区; 1.2任何本公司物品放行出门均须书面申报,获准并按规定接受保安检查;任何本公司物品不得被私人侵占或变相侵占后以私人物品方式放行出厂; 1.3任何人不得超越本文件的规定越权批准货物放行,任何进入本公司中转或暂放的其它非本公司物品,均须在进本公司时向值班保安员申报,并登记确认作为放行依据; 1.4任何物品放行均须遵守放行单描述的与实物一致的原则,任何物品放行后均有事后监督; 1.5除成品出货以外,其余物品放行严格实行放行单有效期制度,门禁人员只在该有效期内予以放行,过期无效,对于过期的行李物品放行条须重新请相关授权人员加签; 2、物品出入放行 2.1 A类:固定资产、模具; 2.2 B类:生产物料、成品、半成品、生产辅料; 2.3 C类:员工私人物品、行李箱及工务维修工具、材料; 2.4 D类:本公司公务车辆及租用车辆的放行管制; 2.5 A、B、D类物品放行时间不作限制;A、B类物品使用《物品放行条》(附件一)放行。 3、A类物品放行 3.1人力资源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经理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批准后方可放行。 A 类特定物品(制造部门机器配件、马达、电脑零配件、电话等小资产生或配件)外修放行,由负责维修人员填具《物品放行条》人力资源部经理核签后放行; 3.2固定资产出厂月报:保安队安排专人每月5日之前填报上月份《固定资产出厂月报表》(附件二),由人力资源部呈报副总经理以上审阅批示,人力资源部存档。 4、B类物品放行 4.1成品出由客服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商管部门主管审核,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员批准,由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出厂物品数量与放行单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2外发加工物料出厂由外发部门开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一并出示物料《外发生产单》(附件三),值班保安人员核实物品出厂数量与 该放行条计划数量相符时准予放行; 4.3物料因品质异常需退回供应商返修时,由责任品管人员开具《物品放行条》,副总经理或授权人员批准后,提货人员出厂时一并出示《物品放行条》和《退货单》(附件四),值班保安人员核实后放行; 4.4废料物品变卖,由公司指定人员和人力资源部专职人员(或保安人员)、仓储部各安排一人现场作业,严格把好验收、监称重量等手续,废料物品出厂时,由仓储部监称人开 具《物品放行条》,部门主管审核,人力资源部确认签批后,保安员凭条核实放行。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厂区人员出入管理制度 1、员工出入厂区必须凭工作证或上岗证通行,违者门卫有权禁止出入。 2、员工出入厂区需着装整齐,不得赤膊或穿拖鞋进入厂区,出入证必须戴在左胸口处,其它任何位置都是不规范的,保安有权予以纠正,蓄意对抗的,有权上报有关部门予以处罚。 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部门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登记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 4、外来人员(如临时施工、应聘、送货、客户等)进入厂区事先凭身份证或其它有效证件登记在册,注明来访单位、来访人员姓名、电话、来访时间、被访人、事由,征得被访者同意后,发给厂区临时通行证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离开现场时请及时归还临时通行证。任何来访人员都不能扣押身份证,只能凭身份证登记,登记后立即归还。 5、公司员工因公临时出厂或外派作业,如果携带行李、工具、及其他物品,需持有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由保安登记出入时间和事由才可放行, 厂区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本厂车辆及长期通行本厂厂区的外单位或个人车辆需持有本厂综合部发放的车辆

通行证。 2、外来临时车辆进入厂区,司机需将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登记后(登记内容包括车辆所属单位或个人、车辆型号、随车人数、车牌号、随车物品),由公司门卫工作人员发放厂区车辆临时通行证通行,并暂且寄留下车辆行驶证或其他有效证件,待出厂时归还。 3、外来临时车辆离开厂区时需无条件配合公司门卫工作人员的检查与管理,车上装有外运物品的,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放行单。(空白放行单由电厂综合部提供) 4、拉废旧物资的车辆,装车时综合部需派相关人员监督检查,出门时需提供公司主管领导、安生部、综合部签章、批准的废旧物资放行单、过磅单,经门卫检查无误后才允许离开。 5、公司员工摩托车或电动车可直接放行,其他单位及个人摩托车或电动车需检查后备箱才允许离开,对不服从检查之车辆,当班门卫应对其解释、劝导;对解释、劝导不服从者及时报告主管部门处理;对强制冲门者登记其车号,必要时报警,并有权禁止该车辆今后出入公司。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车辆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各类车辆进出公司管理,使各类车辆进出、停放等更加有序,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应范围 公司内部与外来所有车辆(包括摩托车和自行车) 细则: 1.货车进出规定 1.1部门派空车外出提货或送货外出,须按程序签《用车单》,出公司大门时同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并打开车厢查看,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2 委外加工发货车辆,必须严格按程序签《放行条》,须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字确认,保安员核对车牌号、签发时间,记录发车里程数,确认无误后才准放行。 1.3 部门用车,空车提货等由部门提出申请,行政部审核同意后,车辆出大门时保安员按程序开车厢查看、放行。 1.4 如果是发货,委外加工等情况车辆出厂的,行政部审核同意用车后还必须要有货物发出部门签发《货物放行单》保安查对无误才能放行,否则一律不准放行。 2. 小车进出规定 2.1公务需用车者凭部门主管核准,填写统一的《用车单》,经行政部主管签字后方可放行。 2.2拜访公司人员,应于门卫室登记《来宾登记簿》,经被访人同意后,外来车辆方可停在公司指定位置。 3.公司内部员工摩托车、自行车进出规定 3.1 摩托车、自行车进出大门必须下车推行,否则保安员不准其进出,对屡教不改者由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3.2 除早、晚集中上下班时间,公司大门自动门可以开启,除此外只有货车小车进出才准许开启自动大门。

节假日,自行车、摩托车与员工进出只准许开侧门,不准随意开启自动大门,。 4.所有进出公司的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在公司内行驶速度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外来的货车、摩托车等也必须遵守此规定,此内容由保安严格监督执行。初次发现进行口头警告,如再现经发现则由保安员上报行政部,行政部严肃做出处理。 5.车辆停放规定 5.1公司货车回公司不装、卸货时除非特殊原因,否则只能停在指定区域。 5.2 公司内的小车,包括外来的各小车只能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场上,车头统一朝外,不准随意在公司其它地方停放,由当班保安员进行指引。 5.3 公司内员工的摩托车、自行车只能在食堂门口靠边集中停放,不准随意停放在公司其它位置,由当班保安监督执行,一经发现行政部将进行处理。 5.4 外来货车等车辆如发现随意停放的,保安员要进行指引,规劝。 6.进出车辆检查规定 6.1 所有外来车辆(货车、小车、摩托车)进入公司,必须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由、车牌号、进 入时间等。 6.2除停在停车场上在保安视线范围内,没有进入车间、仓库范围内的车辆外,其它所有车辆(货车、小 车)都必须按此规定的程序进行检查,否则不准外出公司。 7.本规定即日起执行 注:公司领导用车及每日早上食堂采购用车不在此规定范围内。 东莞市嘉航实业有限公司 2014年12月1日

公司车辆出入 停放管理规定

***公司车辆出入、停放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出入车辆及车辆停放管理,使出入车辆和停放车辆规范有序,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部门 1、安全部保卫(门卫)。 二、职责 1、进入公司内所有车辆出入、停放各项工作的管理,统一由公司安全保卫(门卫)负责。 2、文明待人、礼貌用语、对进入厂区外来车辆要耐心解释公司的管理规定、积极疏导、热情指引方向及停放位置。 3、严格按照公司各项规定,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4、对进入车辆告知事项包括:限速5公里,禁止鸣笛,厂区禁止吸烟、喝酒,车辆允许停放位置及本规定的要求,避免出现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现象。 5、凡出入车辆必须履行停车安全检查,登记所携带物品,核实出门证内容。 6、对违反本规定或公司管理规定的有权进行处罚。 三、管理范围 1、出入厂区车辆(包括:自行车、电动车、电动三轮车、摩托车、机动车等车辆)的行为规范。 2、各停放车辆区域的行为规范。 3、车辆出入的检查、登记。 四、机动车辆出入管理 1、外来车辆进入公司厂区时,必须接受门卫安全检查,司机在门卫处需登记车牌号码、进厂时间、事由、及接洽的部门,并由门卫通知部门负责人确认后方可放行。 2、车辆进入厂区内限速5公里,不得超速,禁止鸣笛,禁止抢

道、超车、占道,行驶时要安全礼让,转弯处要慢行、谨慎,要按照指定地点整齐停车。 3、车辆行驶中,严禁急刹车、急转弯,前后车距应保持在5米以上,。防止发生碰撞事故。 4、除公司车辆外,其它任何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车间,区域界限划分为:公司办公楼围墙,主干道路口以东。 5、进入公司车辆要保持清洁,严禁携带垃圾、杂物、危险品等进入厂区。 6、严禁酒后驾驶或在厂区内喝酒、吸烟及乱扔垃圾、纸屑等杂物。 7、严禁存在安全隐患车辆进入厂区。 8、所有外来车辆进入厂区装卸货物,必须经门卫与收货单位、发货单位负责人员取得联系后,由收货、发货负责人到门卫带车进入厂区,对进入厂区所出现的违规行为,由收货、发货负责人负责。 9、所有等待装卸货物车辆应按照指定地点有序排队,不得堵塞车间门口等交通要道,以免影响公司正常生产。 10、任何外来车辆驾驶员或随同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生产区域,经同意进入生产区域时,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并严格遵守公司各项管理规定,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处罚,由承接部门承担。 11、机动车或非机动车辆在厂区出现的事故,由车辆驾驶员本人承担,与本公司无关。 12、进入公司非机动车辆,必须按照安全保卫(门卫)指定的区域停放,不得乱停乱放。 五、停放管理规定 1、公司停车场分为五个区域:一区属公司车辆停放区;二区为属私家车停放区;三区属私家车停放区;四区属公司班车停放区;五区属非机动车停放区;其它地方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门岗管理暂行规定

门岗管理暂行规定(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企业生产经营秩序,确保出入门岗的人员、车辆和物品管理有序,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进出XXX企业厂区及办公区域人员、车辆及物资的管理。 第三条XXX护卫大队对进出纳入统一管理区域门岗的人员、车辆和物资负管理责任;厂、分公司所属各单位对进出本单位管理区域门岗的人员、车辆和物资负管理责任。 第四条门岗执勤人员有权对所有进出厂区门岗和办公区门岗的人员、车辆、物资进行检查,出入门岗人员及车辆必须配合检查。 第二章人员进出门岗管理 第五条本单位员工出入厂区和办公区域必须佩戴《上岗证》,《上岗证》严禁转借他人使用,如发现,执勤人员将予以没收,并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上岗证》应佩带在胸前上部明显位置,未正确佩戴上岗证且不配合门岗执勤人员检查者,按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相关规定进行考核,无证人员严禁进入厂区。

第六条外单位人员因业务关系需要进入中铝贵州企业厂区和办公区域与有关部门联系的,必须出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单位介绍信)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第七条凡携带厂内物品出厂的企业员工(外单位人员),必须接受门岗执勤人员的检查,无所在地单位正规手续的,门岗执勤人员有权禁止其将携带的物品带出厂区,并按规定上报处理。 第八条所有外单位进入厂区和办公区域,必须登记并佩戴临时出入证,未佩戴证者严禁进入。对项目工程15天之内的施工单位临工需进入厂区的,必须由施工单位到工程发包单位(或施工所在地单位)开具证明(含人数及施工时间),并指定专人到门岗登记后,统一将施工人员(需着统一工装或标识)带入厂区,工作完成后统一带出厂区。 第九条外单位实习人员、参观人员,须由相关部门出具证明到护卫大队办理有关手续,经门岗查验确认登记后,方可进入厂区。 第十条在非上下班时间出入厂区和办公区域门岗的人员,门岗执勤人员要严格验明上岗证或身份证,并让其提供可供查验目的地的岗位电话进行验证,逐一登记备案。 第十一条员工及外来人员进入厂区须衣着整洁,凡穿着背心、拖鞋、短裤及醉酒者一律禁止进入厂区或办公区域;凡从事商业物品推销活动的人员一律禁止进入厂区或办公

厂区安全管理规定

厂区安全管理规定 目的:为确保集团厂区人员和财产安全,维护厂区正常秩序,做好厂区的防火,防盗,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特制定本安全管理规定。 一. 人员管理规定 1. 前门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1.1. 本集团员工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各公司人事,相关主管共同签署的外出单,交前门警卫室登记清楚后方可出厂,入厂时由警卫填写入厂时间,签名后交给本人即可。 1.2. 来访人员入厂时,室外警卫要上前接待,了解来访人员相关情况,室内警卫应做好登记工作,发给来宾卡和来访单。 1.3. 来访人员出厂时,应将来访单和来宾卡收回,来访单上必须有被访人的签名。 1.4. 如来访人员携带物品出厂,必须要持有物品放行单,并有相关公司负责人签署方可放行。 1.5. 来访人员因故中途出厂时,警卫要把来访单和来宾卡收回,以免遗失,来访人员入厂时,警卫在询问查实后方可把来宾卡和来访单返还,并放行入厂。 1.6. 外来人员要入厂应聘的,值班警卫要认真检查应聘人员的身份证,毕业证,发现假证件拒绝入厂,检查完后做好登记,指引入厂,出厂时询问其是否被录用,然后做好登记,如发现未被录用人员在厂区逗留,值班警卫应劝其离厂。 1.7. 有施工人员入厂时,值班警卫要问清楚到哪里施工,所带工具有哪些,并做好登记,发放施工卡,出厂时必须检查核对所带物品工具与入厂时是否相符,如无问题方可放行。 1.8. 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出入时不须登记,值班警卫必须起立敬礼。 1.9. 各公司员工必须着厂服或佩戴厂牌出入。 2.. 后门人员出入管理规定 2.1 所有来访人员原则上不得从后门出入,值班警卫要指引来访人员到前门登记入厂。 2.2 所有辞工人员携带行李物品的从后门离厂,并且必须要有物品放行单和相关人员的签名方可放行。 2.3. 集团员工只有在上下班时可以正常出入,上班时间必须有相关手续方可放行。 2.4 员工家属入厂必须由员工本人接待,值班警卫要登记好有效身份证件方可放行。 2.5 集团员工必须着厂服或佩戴厂牌出入,如有未着厂服,没戴厂牌,有自称是本集团员工者,需本人通知同事带厂牌到后门,值班警卫确认后方可入厂,并做好登记以待处理。 二.车辆管理规定 1. 各公司特别指定车辆出入不须登记检查,值班警卫必须起立敬礼。 2. 各公司其他车辆出厂时要各公司相关主管签名的派车单,车上如有物品还必须有放行单方可放行,车辆回厂,应到警卫室取回派车单,值班警卫要填写入厂时间,并做好登记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园区车辆进出管理规定 一、凡带有“××别墅车辆通行证”的机动车,警卫应敬礼并用规范手势指挥车辆 进出,不需要阻拦。 二、没有“××别墅车辆通行证”的车辆若要进入园区,警卫不得操作升降杆放行, 必须询问其进入园区的事由。为防止来访车辆堵塞通道,应让车开至不影响交通处暂停。来访人员下车到警卫室等候警卫与管理处联系。 三、按照《园区会客登记制度》的规定,经住户或管理处允许后,向来访车辆发放 “车辆临时通行证”后,可放车辆进入园区,来访车辆出园区时,收回“临时通行证”后放行,并做登记。 四、进入园区的车辆,警卫门岗应通知相关警卫岗位,被通知到的警卫要指挥车辆 停放,停放地点不能影响园区的交通和住户的车辆出入。巡逻警卫以及相关岗位的警卫对园区内停放的车辆要严加注意,对车玻璃未关严或车门未锁的车辆要查清车主的去向,并向管理处报告,由管理处与车主联系,在车未到来以前应重点看护。 如遇停放车辆或园区内行驶的车辆被刮、蹭或被撞等交通事故,必须将肇事车辆拦截住,立即通知管理处解决。进入园区的车辆如损坏了园区的设施,也要拦截,同时报告管理处。 五、车辆停放不得压占消防井和消防通道。 六、对于园区内超速行驶的车辆,必须拦截并提醒司机不得超速。大门岗在进入时 应告诉司机车辆进入时应告诉司机不要在园区内超速行车。 七、对于等候拉客的出租车,一律让其在园区外等候,如有客人要车,可指引其进 入园区到客人门前,但要通知相关警卫岗位引导和注意。对载客需进入园区的出租车,要查明乘车者的身份,如是住户可以放行,如是来访者,要按照《园区会客登记制度》执行,来访乘坐的出租车辆。若管理处允许进入园区,应发其“临时出入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门卫管理及物资、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门卫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个缩影,是体现管理水平的标准之一,为了强化门卫管理,确保公司财物安全,维护公司利益,使出入公司人员、物品、车辆管理有序,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出入公司的人员、物品、车辆。 第二章管理体制 第三条本公司设专职门卫承担门位职责。对生产工厂、仓库或其他办公、经营重地及厂区内,建立门卫值班制度。门卫属公司生产部领导。 第三章门卫管理制度 第四条门卫要严格遵守执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恪尽职守,文明执勤,礼貌待客。 第五条门卫要做到24小时轮流值班,夜班每两小时巡视巡逻全公司一次。发现违纪、偷窃等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主管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发生治安事件和灾害事故,应采取积极有效的应变措施,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发现员工违纪、违规行为,要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协助处理。第六条门卫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不能在门卫室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室逗留、闲聊、嬉

笑、打闹、借故刁难、纠缠执勤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门卫执勤人员态度应热情,注意文明礼貌,不 得故意刁难员工或外来人员,一经发现,将按有关规定严 肃处理。 第七条严格执行员工出入制度。正常上班后员工原则上不得离开公司,确需外出,应报填写“出厂放行条”经领导批 准并如实填写员工出入登记。不符合上述手续者,门卫不 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生产部,并详细做好记 录。 第八条公司员工上班期间不得进行私人会客,特殊情况需所属部门领导同意,但只能在门卫室内进行会客。 第九条外来人员因公务需进公司,需与被访人电话联系后,经过确认,并准确填写“来访登记表”后才允许入内。来 宾离开时,记录离开时间。严禁闲杂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 关人员进入公司。 第十条门卫人员对进出公司的外来人员携带的物品进行登记,对所有物品要进行查验,严禁易燃易爆、剧毒、管制 刀具等危害物品进入公司。外来人员出门时,对物品进行 核对无误可放行。 第十一条外来人员衣冠不整、穿拖鞋、穿背心、短裤者,不得进入公司内。 第十二条门卫交接班时,办理交接记录,确认无误后方可下班,

公司门卫出入管理规定

门卫出入管理规定 为维护员工和公司及客户财产的安全,加强人员、车辆和物品的管理,依照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凡人员、车辆和物品出入公司,应遵守本管理规定,由当班保安或指定人员负责管理。 第二条人员出入管理: (一)员工外出时,当班保安有权询问或检查,外出员工应予以配合,应当服从管理维护秩序; (二)客人进入公司,当班保安要以规范的礼仪热情相迎。 第三条车辆出入管理 (一)公司车辆: 1、凡公司公务用车出入需在保安室或指定地点填写《公务用车登记表》,未登记或不登记的,当班保安有权不准其外出; 2、凡公司公务车辆晚间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区域,后勤部门应监督检查。(二)外来车辆: 1、客户及客人的车辆进入公司,当班保安要以规范的礼仪分类引导,并按《外来车辆登记表》做好相关登记; 2、凡进入售后维修车间的车辆出门时,须凭财务开具的《出门证》放行;如未产生维修费用出门的车辆,应由服务顾问或相关接洽人员确认,须凭财务开具的《出门证》放行。《出门证》每天下班财务应逐辆核对并收回,对未收取维修费用的车辆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物品出入管理: (一)当班保安要恪尽职守,严格控制,对有携带物品外出的人员或车辆应进行检查,检查时应当文明礼貌; (二)所有携带物品外出的员工及其车辆应主动向当班保安说明情况并主动积极配合当班保安的检查,否则当班保安有权不准其物品外出; (三)凡离职员工携带物品外出的,凭人力资源部门开具的《离职送行单》经当班保安检查物品后放行。 第五条违反本规定,公司将给予20-200元的处罚。造成损失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六条本规定经2011年1月1日前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修订通过,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车辆出入园区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车辆(机动车)停放管理,维护区域秩序,营造公司和谐氛围,深入开展公司安全文明建设,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1员工车辆 ①、本公司员工私人车辆进入园区,均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②车辆停放应按照公司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严禁车辆在园区内部道路上、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和其它妨碍交通的位置停放,同时应服从安保人员的管理。指定区域为园区XXXX处、员工的自行车、电动车、摩托车,一律停放在自行车存放处。 ③、员工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禁止鸣笛,如因超速行驶发生行车安全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全部责任。员工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2客户车辆 ①客户车辆进入园区,须到物业管理办公室办理登记 手续,领取车辆出入证。未办理出入证的车辆,门岗执勤人 员有权拒绝其进入公园区。 ②客户车辆进出、行驶、停放均应服从保安人员指挥,

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主应保管好自己车内物品(贵重物品请勿放在车内),并由个人承担保管责任。 ③机动车辆在园区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严禁超车,并禁止鸣笛。 ④不准在园区内任何场地、道路试车、修车、练习。 ⑤ 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⑥ 动车辆只能在车场划线停车位内停放,非机动车必须停放在服务中心指定位置,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管部门拖车处罚管理办法”处理。 3送货车辆 ①送货车辆进入园区时,须在门岗保安室登记,并按 照保安指定的路线进入园区。 ②送货车辆在园区内必须缓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 公里,并禁止鸣笛。 ③送货车辆未经园区物业管理处同意,不得在园区内 除环形路以外的任何路面上行驶。 ④ 放车辆。 ⑤ 坏路面及公用交通设施。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园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园区机动车辆出入管理规定 为有效加强园区机动车辆管理,进一步规范机动车辆出入、停放管理秩序,维护园区企业共同利益,确保园区安全,制定本规定。 1.内部车辆 ◆内部车辆,指经园区物业管理部审批备案并录入园区门禁道闸系统的企业公用车辆和员工私人车辆。 ◆鉴于目前园区停放车辆数量达到饱和状态,按照“总量控制”原则,已审批的各企业内部车辆指标不再增加,企业可内部调剂,向园区物业管理部申请变更或减少。 ◆内部车辆一律从园区南门出入,门禁道闸系统自动识别后方可进出。 ◆车辆进出前,必须自觉配合门卫检查。疫情等特殊时期,驾驶和同乘人员必须下车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查验。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人员、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车辆停放按照园区指定的区域、车位集中停放。园区消防通道、内部道路、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以及其它妨碍交通、生产的位置,禁止停放车辆。 ◆必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部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整改的,门禁道闸系统注销该车辆信息,不得进入园区,后续不再审批。

2.外部车辆 ◆外部车辆,指到园区企业访客、送出货等,没有录入园区门禁道闸系统的临时车辆。 ◆送出货车辆从园区东门出入,访客车辆从南门进出。 ◆外部车辆进出,原则上按照“一车一办、一次一办”的原则,由相应企业填写《临时车辆审批表》,提前向园区物业管理部申请,提交包含驾驶人信息(姓名、单位、身份证号码、手机号码、事由)、车辆信息(号牌、品牌型号、用途)、单位信息(单位名称、地址)的申请材料,经物业管理部审批盖章后方可进出园区。《临时车辆审批表》当日有效。 ◆车辆进出前,必须自觉配合门卫检查、登记。疫情等特殊时期,驾驶和同乘人员必须下车接受工作人员测量体温、登记和查验。不配合执行防疫措施的人员,门卫有权拒绝人员、车辆进出。 ◆车辆进出园区必须减速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km/h。 ◆搬卸货物、访客车辆停放,按照相应企业工作人员或安保人员引导至指定的区域、车位临时停放,不得在园区过夜。园区消防通道、内部道路、交叉路口、道路转弯处,以及其它妨碍交通、生产的位置,禁止停放车辆。 ◆必须服从园区物业管理部和安保人员的管理,对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拒不整改的,不得进入园区,后续不再审批。 3.其他规定

关于员工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终极版

关于员工进出厂区管理规定 一、目的 为创造一个良好的工作秩序,对员工进出厂区进行规范管理,加强门卫管理职责。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员工的进出厂区管理。 三、门禁管理 1、所有员工都必须凭厂牌进入公司厂区,每次进出都必须主动亮卡; 2、员工的个人车辆一律停放在指定位置,不得乱停乱放,不得进入生产作业区域。 3、公司大门外至公路区域严禁吸烟,员工下班出门后不得在此区域吸烟,否则,按一般违纪处理。 4、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除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出厂区,必须办理《人员出门证》,并将出门证交门岗检查符合出厂要求后,打卡出门,详见第四条。 5、门岗值勤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定做好检查、监督,杜绝一切违规进出厂区的行为,同时必须做到文明执守。 四、出门证管理 1、管理人员外出,不用办理出门证,但必须向直属领导请假,门卫验证。 2、主管级以下人员上班期间或非正常下班时间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否则不予出门,其中: (1)正常下班时间是指:后勤部门、行政管理人员:8:00—11:30,14:00—18:00;生产线人员:8:00—12:00,13:00—19:00;此期间出门必须办理出门证。 (2)正常上下班时间凭工作证出入。 3、出门证管理程序: 员工填写请假单→部门领导批假→人力资源部审批→门岗验证、放行 4、出门证审批:员工办理出门证由部门主管或以上级别领导签批,主管级出门证由直属领导签批;(一线人员因加班错过正常下班时间且主管级以上领导不在公司时,可由值班组长代签) 5、出门证必须是公司统一格式,一次一证,门岗应验证出门证有无领导签批、时间是否正确,符合要求后方可准予员工出门。 6、同一部门、同一事由、同一时间出门时,可统一在出门条上注明员工姓名和人数即可,不需一一办理出门证。 五、责任 1、各部门领导对员工上班期间出门事由必须进行严格把关、审批,对员工外出的工作内容及时间负责,杜绝以公事名义办私事,否则追究审核责任。 2、员工外出,事由及时间必须实事求是,如以公事名义办私事的,除了不记考勤外,视情节在参照脱岗或旷工的基础上加重处理(员工需在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的,应请假)。 3、门岗必须严格检查出门证,不符合要求的不准予进出门,如门岗把关不严,将视情节给予警告处分,承担相应责任。 4、员工进出厂门必须主动接受、配合门岗的检查和监督,门岗必须文明执守,注重工作方式方法和工作态度,在有问题时要告诉员工正确的解决办法,不能简单的拒之门外、置之不理,在有争议或矛盾时应立即上报领导处理,凡是不配合或态度恶劣的人员公司都将予以相应处理。 六、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事行政部,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外来车辆进出管理制度

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依据 为保证施工现场生产安全、有序,维护企业和从业人员利益,保障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安全,规范施工现场对外来人员和车辆的进出管理,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各基层单位所有项目经理部对外来人员和车辆进出施工现场的管理。 外来人员是指政府及相关单位领导、参观人员、客户,以及临时办事的人员。 外来车辆是指上述外来人员驾驶或乘坐的车辆。 3.工作职责 3.1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会同保卫部制定、修订并解释本制度; 3.2各基层单位负责督促所属项目经理部贯彻执行本制度。 4.管理要求 4.1外来人员和车辆需进出施工现场时,负责联系或接待的本项目经理部相关人员应到工地或驻地大门口接送,并到门卫值班室办理出入登记,领取和返还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出入登记内容应包括外来人员人数、车牌号码、进出时间,联系或接待人签字。 4.2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每一位外来人员分发临时出入证及安全提示卡,并负责提醒注意遵守安全提示卡所规定的相关事项。安全提示卡应提示外来人员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4.2.1自觉听从施工现场人员的指引,接受有关安全教育和交底; 4.2.2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帽等相关劳动防护用品;

4.2.3未经施工现场人员允许,严禁擅自进入危险作业区域及重要办公和涉密场所; 4.2.4未经项目经理部批准,严禁擅自使用现场生产设备或私接管线,严禁进行动火作业。 4.3对于需要进入施工作业区域的临时外来人员,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向其告知施工作业区域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以及注意事项,提供安全帽等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并陪同其从安全通道或指定的路线行走。 4.4负责联系或接待的人员,应对其陪同的外来人员在施工作业区域的安全负责。 4.5外来车辆进出工地或驻地大门时,驾驶人员应自觉接受值班门卫或保安的检查。进入施工现场后,应按施工现场有关人员的指引路线行驶,行驶车速不得超过10km/h,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4.6任何人和车辆携带大件物品离开施工现场时,应主动向值班门卫或保安提交项目经理部开具的物品放行证明。不能出示物品放行证明的,不予放行。 4.7下列外来人员和车辆严禁进入施工现场: 4.7.1携带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及危险品的人员及车辆; 4.7.2不能出示有效证件、身份不明,且未经项目经理部同意进入的人员; 4.7.3推销产品及收购废品的人员及车辆; 4.7.4携带小孩的人员及车辆; 4.7.5身体状态或精神状态及神情存在明显异常的人员,包括醉酒人员。 5.相关制度 5.1消防安全责任管理制度 5.2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车 辆 出 入 厂 管 理 规 定

车辆出入厂管理规定 为维护企业安全,保证车辆、物品出入厂的管理有所遵循,特制定本规定: 一、管理责任: 车辆出入厂大门应遵循本规定,由保安人员负责管理。 二、免检车辆: 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的车辆、公司办公车辆为免检车辆,随时放行。 三、厂商车辆: 1、供应商送货车辆经门卫查对货物后允许放行入厂,车辆出门时经门卫检查后空车放行。如果有其它物品装载于同一车内者,须由货物验收部门负责人在入库单签字证明,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2、装运本公司各种货物的车辆及公司内部各车间物资出厂,凭主管部门核发的证明文件,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运输本公司产品出厂的车辆凭出门证经门卫核对后放行。 4、进厂施工单位自带备用工具或物品(含施工单位、样品及其进厂装运成品的设备容器等)入厂,应由施工单位填写工具、物品进厂申请单,一式两联,入厂时安保部保存,出厂时由安保部审核,经门卫查对放行。 5、外出修缮、修造、加工物品,需要携带返回厂的样品(含采购、修造样品)送外校正仪器,自备装运物品的容器或其它应用携返的物品,应由主管部门填具“工具物品进厂清单”,一式两联(入厂时间抽存第一联、第二联由经办人自存为返厂的凭证)。安保部审核签发出门证,经门卫查对登记放行。 四、参观车辆: 1、公司总经理助理及以上级别人员陪访的参观车辆免检放行。 2、其它车辆由总经办通知安保部,经门卫查对登记后放行。 3、到销售部、供应部的客户车辆登记放行。 五、其它规定:

1、公司员工私家车辆及客商来公司的非运输车辆禁止进入厂区。 2、车辆进入厂区必须减速慢性,厂内车辆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 3、车辆进入厂区必须遵循服从有关部门的安排,禁止乱停乱放。 4、门卫对存在问题的车辆禁止放行,依照本规定索取相关证件,并报告安保部。 5、车辆出入厂区的各类证明文件除缴有关部门外,由安保部专人管理,存档备查。 六、私家车、自行车、摩托车: 1、禁止自行车、摩托车携带任何私用物品进入厂区。 2、自行车、摩托车按顺序停放在车棚内。 3、自行车、摩托车进出门岗要下来推行。 4、私家车辆停放在办公楼院内。 七、违规责任: 1、公司员工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其个人及主管部门承担相应责任。 2、供应商、外协单位车辆违反本规定,视情况由车辆驾驶员、供应商、外协单位、业务部门承担相应的责任。 3、车辆运输本公司物品出厂的,按价值10倍以上经济处罚,情节严重的送交司法机关。 4、车辆在厂区内造成的破坏,视情况由驾驶员或主管业务部门承担全部经济赔偿。 5、禁入厂区车辆进入厂区的,视情况给予50——1000元的罚款。 6、门卫违反本规定随意放行车辆出入的,每人每次罚款100元。造成企业经济损失的,由门卫承担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送交公安、司法部门。 本规定由安保部负责落实执行,及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XXXX公司 20xx年x月x日

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的管理规定

关于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规范厂区人员及车辆出入管理,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制定本办法。 一、出入厂区人员、车辆管理 (一)人员管理 1、本公司所有员工上下班出入厂区必须佩带上岗证;未办理上岗证的员工,应在门卫室登记,门卫经核实身份后,方可放行;忘记携带上岗证的员工一律须在门卫室登记后出入公司。上班期间员工外出,需出具经部门主管审批后的《员工外出申请单》,未出具《员工外出申请单》的保安不准放行,强行外出者,应立即上报人力资源部,进行通报,并做出相应处罚。 2、实行迟到登记入厂制度,公司上班时间到点以后,门卫必须将迟到的员工逐一登记后方可放行。 3、外来人员(业务洽谈、技术交流、客户等)因办理有关业务出入厂区的,来访者凭个人有效身份证明办理进厂登记手续,并经门卫核对无误后,领取并佩戴“访客证”后方可进厂,业务结束出厂时,由门卫收回“访客证”并签注离厂时间。严禁小孩、离职、被公司除名人员进入生产区,推销人员或与公司工作无关人员进入公司。 (二)车辆管理 1、车辆入厂管理 (1)本公司内部车辆 公司公用车、员工私家车,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2)外单位车辆 ①、因工作或其他特殊情况需要经常出入厂区的外单位车辆(含外协单位以及在厂区短期施工单位的车辆),凭公司制发的“车辆通行证”进厂。

②、送货车辆,经门卫登记车牌号、送货单并确认后进厂。 ③、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予以免检放行。 ④、接待上级领导、来宾车辆进入厂区,由人力资源部通知门卫处,予以免检放行。 2、车辆出厂管理 (1)公安、消防、医疗救护、抢险救灾等特种车辆,接待上级领导、 来宾车辆,职工通勤车辆出厂,予以免检放行。 (2)除上述情况外的所有车辆出厂,都必须接受门卫例行检查。 (3)对运载物资的车辆出厂,门卫要严格、认真、细致检查核对车牌号、《货物出门证》等,确认无误后放行。 二、门卫执勤管理 (一)门卫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遵守企业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 (二)门卫应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和服务意识,着装整洁。同时,要严格按公司人员、车辆及货物出入厂门的有关规定执行,认真履行职责,确保公司物资安全和内部治安秩序稳定。 (三)门卫管理人员要做到二十四小时轮流执勤,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不得离岗,串岗,有急事要离岗需向领导请假,不迟到、早退,严禁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四)门卫值班室要保持干净和安静,物品放置应定位规范,严禁在门卫值班室饮酒、打牌、吸烟。无关人员不得在门卫值班室逗留、闲聊、嬉笑。门卫管理人员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按公司、部门相关管理规定严肃处理。 (五)负责做好邮件的登记、签收、分发工作。 三、其他管理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公司车辆出入管理制度 1目的 确保公司人身、财物安全,出入厂人员、车辆、物品等管理有序。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所有进出厂人员、车辆及物品。 3职责 3.1所有人员及车辆按本制度执行; 3.2门卫值班人员按本制度监督、检查和管理; 4工作内容 4.1人员出入管理 4.1.1公司员工 4.1.1.1遵守打卡考勤制度,出入门时出示胸卡并打卡考勤。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办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写明事由,返回后在门卫处核签返回时间。如不能返回时在证明单上写明理由,打卡后离开。 4.1.1.2就餐时间含在工作时间内的非管理人员除上下班时间打卡出入外,严禁出入大门,确因有事,必须出示《出门(考勤)证明》,并打卡记录,返回时再次打卡记录,门卫严格监督检查,如无证明不允许出入大门。4.1.1.3员工穿拖鞋、赤膊、醉酒者一律禁止入厂。 4.1.2外来人员 4.1.2.1项目承包商及其雇用人员:项目承包商初次入厂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到门卫登记、引领到工作场所。为方便今后出入,项目主管人员到管理部给其办理“临时出入证”,凭临时胸卡出入公司,工程项目结束时由公司项目主管人员将胸卡交回管理部。 4.1.2.2一般来访人员:凭有效证件在门卫登记,经被访部门人员同意后,填写《访客登记单》,指引来客行走路线,使访客顺利找到被访者,必要时被访者应到门卫引领。被访者要在《访客登记单》上签字,来宾离去时要将《访客登记单》交还门卫。

4.1.2.3国家机关等人员:警务人员、消防人员、急救人员、抢险人员进入公司,门卫简要问询后放行,并根据需要引领路线,同时应报告上级领导听取指示;其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来访或执行公务时,门卫凭其出示的有效证件与被访者联系后即可入厂;媒体记者来访,按一般人员处理,但必须立即报告上级领导。 4.2车辆出入管理 4.2.1公司和公司员工车辆 4.2.1.1公司上下班通勤班车除必要的维护保养外,严禁停放公司院内。 4.2.1.2公司公务车辆上班期间因公务外出时,必须有总经办签发的有效《派车单》门卫才能放行。 4.2.1.3副总经理及以上领导用公务车和急救车、消防车可免办手续直接出入大门。 4.2.1.4员工载人小型私用车辆(含轿车、面包车、商务车)驾驶员应到门卫登记备案,取得《车辆出入许可证》后(副总以上可免办理),按规定停放在综合办公楼停车位置。 4.2.2外来车辆 4.2.2.1前来公司执行公务、商谈业务、邮递等办事的车辆,凭有效证件或在门卫登记,经相关部门同意后允许出入公司,并在规定位置停放车辆。 4.2.2.2特种车辆如警务、消防、急救、抢险车辆等紧急时可直接进入厂内。 4.2.2.3送餐车、东凯模具车辆必须办理《车辆出入证》。 4.2.2.4施工车辆,由主管施工的部门到门卫办理车辆出入手续,凭《车辆出入证》出入施工现场。 4.2.2.5送货车辆凭送货单等凭证进入厂内,需要时过磅称量,然后听从门卫或保管员指挥在指定位置等待卸货;非本公司货物进厂时在门卫处登记以便离开时方便清点、确认。 4.2.2.6提货车辆等待装货之前禁止进入厂内,货运人员在门卫登记,经成品库发货员同意进入公司,确定装货地点、装货数量后,车辆才允许进入指定位置。货物装好并防护好后,提交一联《发货单》给门卫,经门卫检

车辆出入管理制度新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出入公司的车辆及物品安全,规范车辆及物品的出入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适用于对出入本公司的所有车辆及物品的管理。 第2章车辆出入 第3条交货车辆凭主管核发的“车辆、人员出入证”或公司交货的“移转交运单”、“材料调拨单”、“材料领用单”及送修、出借、返工的“物品出入证”,经保安确认,并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交货,并由收料人(或接待人)签章。交货完毕出厂时,应经保安核对签注出厂时间。 第4条提运本公司各种物品的车辆凭经理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材料交运单”、“移转交运单”、“物品出入证”、“材料领用单”或主管核发、编有统一流水号码的“成品交运单”、“材料调拨单”、“免列账物品出入证”、“托工交运单”,经保安核对签注时间后入厂到指定地点装货。装货完毕出厂时经保安核对并签注时间后放行。 第3章物品出入 第5条物品清点 1.物品出入公司时,保安有权参与清点,所涉项目及方式如下。 (1)成品、半成品 可采取方式有:仓库清点数量,出入公司清点数量、重量。 (2)原料、物料 可采取方式有:出入公司清点重量,出厂时清点数量,仓库收料时除油罐车或特别指定项目外可免于清点。 (3)下脚料、废弃物 可采取厂内清点数量、厂门处称重量的方式。 (4)购置的各种事务用品,可免于清点。 2.为加强对出入公司物品的清点管理,保安应填写“物品清点日报表”一式两联,经保安主管核对签注后,第一联由保安处留存,第二联于次日10时前送财务部门留存。 第6条成品交运 1.客户寄存的成品、赠送客户试用或送检验部门试验的样品、无需返厂的成品、返厂再加工或来料加工的成品等,应凭“成品交运单”出厂,并注明出厂原因。 2.如果送客户试用或送检验部门试验的样品数量非常少,可由主办部门凭“样品证”一式三联,详注出货依据及用途,经主管人员核签后送出货部门发货。发货部门留存第一联,第二、三联随样品经保安查对并签注出厂时间后,第二联暂存保安处,于次日10时前转送财务部门核对,第三联随样品出厂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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