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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课后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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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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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成绩:93.33分。恭喜您顺利通过考试!

单选题

1. 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 √

A 煤气

B 行为

C 水杯

D 电视

正确答案: B

2. 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

A 地役权

B 地上权

C 质权

D 所有权

正确答案: D

3. 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

A 抵押权

B 地役权

C 所有权

D 商标权

正确答案: D

4. 所有权不包括以下哪项权能√

A 占有

B 优先

C 收益

D 使用

正确答案: B

5. 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 最高人民法院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治协商大会

D 以上都正确

正确答案: A

6. 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 物权是绝对权

B 物权是对世权

C 物权是对人权

D 物权是支配权

正确答案: C

7. 乙买甲一套房屋,已经支付1/3价款,双方约定余款待过户手续办理完毕后付清。后甲反悔,要求解除合同,乙不同意,起诉要求甲继续履行合同,转移房屋所有权。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 合同尚未生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并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B 合同无效,甲应返还所受领的价款

C 合同有效,甲应继续履行合同

D 合同有效,法院应当判决解除合同、甲赔偿乙的损失

正确答案: C

8. 所有权属于有期限的物权√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B

9. 物权承担的责任是_______责任。√

A 民事

B 刑事

正确答案: A

10. 以下不能作为物权法的物的客体的是√

A 太阳

B 书本

C 房屋

D 土地

正确答案: A

11. 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_____和______。√

A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B 自物权和他物权

C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正确答案: A

12. 物权法定原则禁止当事人约定法律所未规定的物权类型和内容,而且也限制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规范创设《物权法》和其他法律所未规定的物权类型,而行政法规、地方法规和部门规章等均可以创设物权类型和改变法律所规定的物权内容。这种说法是:?√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B

13. 物权法的权利人必须是具体的人。这个说法是:?√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B

14. 物权有排他性,因此一个物绝对不会出现2种或2种以上的物权。这种说法是:?√

A 正确

B 错误

正确答案: B

15. 下列有关物权的说法,正确的有:√

A 物之上只能有一个所有权,但可以有多个物权

B 根据设立的目的不同,可以将他物权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C 物权的权利主体是特定的,义务主体是不特定的

D 以上都包括

正确答案: D

物权法习题及参考答案

物权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物权是()。A.请求权B抗辩权C支配权D对人权 答案: C 2、不能作为物权客体的是()。A煤气B行为C,水杯D 电视 答案:B 3、下列权利中,属于用益物权范围的是()。A典权B抵押权C留置权D质权 答案:A4下列权利中,属于自物权范围的是()。A地役权B地上权C质权D 所有权 答案:D5如果对他物权进行分类,可将他物权区分为()。A有权与准物权B 主物权与从物权C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D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答案:C6下列权利中,属于主物权的是()。A地上权B抵押权C质权D留置权 答案:A7下列权利中,不属于物权的是()。A抵押权B地役权C所有权D商标权 答案:D8 (B)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A用益物权B所有权C担保物权D准物权 答案:B 9、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C.物权是支配权。 答案:

C 10、下列能够成为物权客体的为()。 A.电子; B.电力; C.xx; D.人身 答案: B 11、公司破产,其拖欠的债务有: 工人的工资,设有抵押的银行债权,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根据破产法的规定,对于破产财产,下列表述正确的是() A、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工资 B、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银行债权 C、甲公司的财产应当首先偿还未设定抵押的普通债权 D、甲公司的财产应当不分先后时偿还工资和银行债权 答案: A 12、甲有祖传珍贵玉器一件,乙丙均欲购买之。甲先与乙达成协议,以5万元价格出售之,双方约定,次日交货付款。丙知晓后,当晚即携款至甲处,欲以6万元价格购买之。甲欣然应允,并即交货付款。对此,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是()。 A、甲与丙之买卖合同无效

浅论物权法“三大基本原则”之间的关系

物权法是大陆法系民法中的概念。德国民法创造出物权这个概念,此后产生了物权法。在当今世界,服务于商品经济的内在要求,物权法必然要以保障财物的安全利用和自由流转为宗旨。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贯穿在整个物权法制度和规范之中,体现物权立法的基本理念和精神,是从总体上规定物权法基本走向、保障物权法主要任务得以实现的关键。物权法各基本原则作为物权法的“骨架”和有机组成部分,它们之间的相互关系必然对整个物权法的内容、功能产生深远的影响,因而它们之间的关系如何是一个很值得研究的课题。通说认为,物权法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笔者认为,三者之间的关系主要体现在其作为物权法基本原则这一统一的整体,在确保物权法立法宗旨和社会功能的实现中的互相呼应、互相补充、内在一致上,体现在规定物权法符合经济要求中的各负其责、分工协作上。因而研究三者之间的关系不能脱离物权法的本质要求及“三大原则”的内涵和法理意义,而应从该三个基本原则的立法基础方面入手,分析三者在立法基础上的联系,从而从原理上把握其在整个物权法体系上的相互关系。一、物权法定原则的立法基础物权法定原则的必要性在于物权自身的本质特征和社会经济有序发展的要求。物权是支配型财产权,它的种类、内容、变动等与他人、社会和国家都有直接关系,只有通过物权法定,才能使物权归属明确化,使物权变动公开化,从而既保障了物权人的利益,也保障了社会其他成员和整个社会的利益,并使财产秩序透明化,从而保障交易的安全与便捷,有利于社会经济秩序的稳定和商品经济的发展。二、一物一权原则的立法基础一物一权原则以确保物权支配内容的实现为其存在基础。物权是对物的直接支配权,为使这种对物的直接支配在事实上得以圆满实现,在法律上国家必须使其支配的客体的范围在客观上得以确定,并使其支配的外部范围明确化。一物一权使得物的权属确定明晰,简化了物权关系,抑制了纷争的发生,从法律上规范了对物的利用,从而降低交易成本及交易风险,保障交易安全。三、公示公信原则的立法基础物权是对世权,其变动涉及的范围大,不公示不足以明确物权的归属,不利于保护权利人。对那些不伴有外部表征的物权变动来说,若不公示,对利害关系人尤为不利,因此,物权变动的公示不仅涉及到物权人自身的安全,也是维护第三人利益的需要。而公信则赋予公示以法律效力,使相对人的信赖利益得到保障,从而坚定了交易当事人对交易成功的信心,使交易安全得到保障,同时也降低了交易成本,在客观上刺激了经济活动,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四、结论由上述分析可见,物权法“三大基本原则”在立法基础上是相通的,三者在立法上有共同的目的,都是要保障商品经济中财物的安全利用和交易安全、便捷。在此框架下,三者相互呼应,分工协作,共同保障物权法主要任务的实现。物权法定原则使物权类型、内容明确化、法定化,从而规范了一物一权的内容及公示公信的内容、公示的方法,同时物权法定原则也为一物一权、公示公信在实践中的有效实施奠定了基础。如果物权的种类、内容没有由国家法律明确规定,则一物一权、公示公信的权利内容会陷于不确定中,如此则一物一权之“权”者为何、公示公信之示“谁”信“谁”,都成为未定之数,一物一权、公示公信则实际成为空谈,物权关系即变得混乱无章。正是物权法定才使一物一权、公示公信在操作上成为可能;正是物权法定才使一物一权有了法律上的根源,使公示公信的内容趋于统一,使物权便于公示,并使公示公信的效力得到了保障。一物一权原则保证了财物权属的明晰化,从根源上减少了纷争发生的可能,使物权法定的效力得以落实,同时确保了公示公信的可靠,并使物权便于公示,规范了财物使用、流转秩序。若一物上有若干相冲突的权利,或者一权及于数物,则物权法定之法定功能弱化,从而失去了其原本意义及效力,公示也会陷于不稳定中,遑论公信。公示公信原则使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在财物流转中得以充分贯彻,使二者的效力、影响深及于财物流转中,使二者充分发挥其对商品经济活跃的交易行为的稳定作用。公示公信的内容即物权法定所“法定”的内容,并以一物一权为基础,确保了物权法定、一物一权效力的实现。由于公示公信往往体现在财物交易过程中,因而在交易中物权的公示公信使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始终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从而对物权法定、一物一权起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与答案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 ) 。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担保物权D准物权 2.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 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 ( ) 。 A.不动产 B.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 。 A.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 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 。 A. 三人共同共有 B.三人按份共有 C. 三人区分所有 D.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 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6.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 20 万元, 6 月 1 日向李某借款 l0 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 6 月 2 日,向赵某借款 10 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 l6 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 。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 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 ) 。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权法》期末考试试卷及答案 一、单选题 1. 土地承包经营权属于()。 A. 所有权 B.用益物权 C. 担保物权D 准物权 2. 相邻关系是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因不动产行使所有权或使用权而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此,相邻关系的客体是()0 A. 不动产 B. 对不动产所有的权利 C. 对不动产所负的义务 D. 不动产权利人行使其所有权或者使用权过程中所体现的权益 3. 根据《物权法》的规定,下列各项有关共有关系的表述中,不符合法律规定的 是()0 A. 按份共有人有权自由处分自己的共有份额,无需取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B. 共同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处分,必须征得全体共有人的同意 C. 按份共有人将份额出让给共有人以外的第三人时,必须征得其他共有人的同意 D. 共同共有关系终止,才能确定份额,分割共有财产 4. 甲、乙、丙了人分别出资修建了一栋三层小楼。建楼前三人约定建成后甲、乙、丙分别住一楼、二楼、三楼,但对楼房的所有权的归属未明确约定。楼房建成后,因对楼房的所有权归属发生争议,如果三人不能协商解决,该楼房的所有权 ()0 A. 三人共同共有 B. 三人按份共有 C.三人区分所有 D. 甲拥有所有权,乙、丙拥有使用权 5. 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等农村土地,依照土地承包法等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规定。其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转让、入股、抵押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转。 A. 耕地 B.林地 C. 荒地 D. 草地 6. 孙某有一辆汽车,估价20万元,6月1日向李某借款10万元。订立了汽车抵押合同并于当天办理抵押登记。6月2日,向赵某借款10万元,又以该汽车抵押并办理了登记。后孙某不能还款,变卖汽车得款16万元。关于抵押板,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赵某优先得到实现 B.他们处于同一顺序 C.李某优先得到实现 D.二者协商处理 7. 甲公司向银行贷款,并以所持乙上市公司股份用于质押。根据《物权法》的规。()定:质押合同的生效时间是 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A. 借款合同签订之日 B. 质押合同签订之日 C. 向证券登记机构申请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D. 证券登记机构办理出质登记之日 8. 甲遗失一部相机,乙拾得的后放在办公桌的抽屉内,并张贴了招领启事。丙盗 走该相机,卖给了不知情的丁,丁出质于戊,对此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0 A. 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B. 丙对相机的占有属于他主占有

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下面我们说我们这一说的第二个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第一章就较为全面的、鲜明的规定了基本原则,这一点是我们国家特有的,其他国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没有这样的题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我们想给大家说几个。第一个,坚持国家基本经济制度这个原则。 国家基本经济制度是党的15大首先提出来的,在1999年第三次宪法修正案中做了明确规定,这个基本经济制度它是从我们国家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国情出发,从三个有利于出发,确定了这么一项基本经济制度,它的具体内容就是国家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要坚持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这么一个基本经济制度。应该说把这样一项基本经济制度确立下来是很不容易的,是经过了改革开放近20年的实践探索,我们才最终把这一项基本经济

制度确定下来,在基本经济制度当中,主要的就了公有制经济和非公有制经济的问题,公有制经济为主体,公有制经济是基础,这一点大家都从来不否认,也没有不同意见,但是公有制经济的实现方式,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是不是占的比重越大越好,这个确实是经过了实践认识,再实践,再认识这么一个过程,最终在15大才对这个问题有了科学的论断。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从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并不是一开始就提出来,大概经过了那么几个不同的提法,最初在82年的宪法中提的是个体经济,后来就了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然后才发展到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地位和作用,也有一个逐步深化的过程,我们最初提的是个体经济私有经济,它都是对公有制经济的一种补充,后来才发展到是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对这样一项影响到我们国家各个方面的重要的基本经济制度,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当中得到了全面、准确的体现,主要有那么几个方面的内容。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内容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及其主要内容 一、物 物权法是规范财产关系的民事基本法律。物权法上讲的物,是存在于人体之外,能够为人力所支配并且能满足人类某种需要,具有稀缺性的物质对象,主要指不动产和动产,不动产是指土地以及房屋、林木等土地附着物;动产是指不动产以外的物。比如汽车、电视机等。 以物与物之间是否具有从属关系为标准,可以把物区分为主物和从物。凡两种以上的物互相配合、按一定经济目的组合在一起时,起主要作用的物为主物;配合主物的使用而起辅助作用的物为从物。区分主物与从物,其意义二、物权及物权的分类 《物权法》第2条规定:“本法所称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一)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确定,不允许依当事人的意志自由创设。《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该原则具体包括以下两项内容:第一,物权的种类不得创设,即不得创设民法或其他法律法规未规定的新类型的物权;第二,不得创设与物权法定内容相异的内容。

(二)物权的种类 1.所有权与其他物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它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其他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它是在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的基础上产生的,由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他物权得区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他人的物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比如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为了确保债务履行而设立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债权人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 3.动产物权、不动产物权、权利物权 这是按物权的客体所作的分类。《物权法》第二条规定,“本法所称物,包括不动产和动产。法律规定权利作为物权客体的,依照其规定。”以动产为标的的物权,为动产物权,如动产所有权、留置权、动产的抵押权等。以不动产为标的的物权,为不动产物权,如不动产所有权、房屋典权、国有土地的使用权、不动产的抵押权等。以权利为标的的物权,

物权法五套试题及答案汇编

试卷一 一、判断题(正确的在括号内打",错的打X。每题1分,共10分) ()1、同一物的所有权可以是两个或两个以上,因此,在同一物上可以并存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所有权。 ()2、通过善意取得制度取得物权属于物权的原始取得方式。 ()3、出质人与质权人可以在质押合同中约定,在债务履行期满,质权人未受清偿时,质物的所有权转移为质权人所有。 () 4 、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而设立的物权是用益物权,例如地上权、典权、抵押权 等。 ()5、在不妨碍地役权行使的限度内,地役权人应允许供役地人使用设置物。 ()6、公民不得通过出让的方式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 ()7、物权的客体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 ()8、业主对其建筑物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业主行使权利不得危及建筑物安全,不得损害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9、按份共有人对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享有的份额,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等额享有。 ()10、质权是移转质物的占有的担保物权,质权以占有标的物为成立要件。 二、单项选择题(每小题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一个正确答案,每题 1 分,共10分) 1、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有:() A、物权是绝对权B物权是对世权C、物权是对人权D、物权是支配权 2、对他人所有的财产享有的进行有限支配的物权是() A、所有权B他物权C用益权D从物权 3、以下属于物权原始取得的是() A、买卖B互易C继承D征用 4、甲出差前将家中一台彩电交邻居已保管,在出差期间,已将彩电卖给丙,丙认为彩电为已所有,便以合理价格购得,对此() A、甲不得向丙请求返还彩电B甲可要求丙返还彩电 C、甲可要求已与丙共同承担赔偿责任D甲可要求丙赔偿损失 5、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 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6、下列发生抛弃效力的是() A. 将患传染病的牛弃于人迹罕至的深山之中 B.将得狂犬病的狗丢在大街上 C将房屋闲置D将土地搁荒 7、甲在处理家中旧物时,将一件旧棉袄当作垃圾扔掉,没有发现妻子藏在口袋中的3000 元国库券。乙发现后,将其据为已有。甲妻发现后,与甲一同找到乙索要国库券,乙拒不归还。下列说

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知识和基本原则 单选题 1.物权是: 回答:正确 1. A 请求权 2. B 抗辩权 3. C 支配权 4. D 对人权 2.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是回答:正确 1. A 用益物权 2. B 所有权 3. C 担保物权 4. D 准物权 3.所有权不包括以下哪项权能回答:正确 1. A 占有 2. B 优先 3. C 收益 4. D 使用 4.我国最高权力机关是什么回答:正确 1. A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 B 最高人民法院

3. C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政治协商大会 4. D 以上都正确 5.所有权不包括()的权能。回答:正确 1. A 占有 2. B 使用 3. C 收益 4. D 交换 6.所有权属于有期限的物权回答:正确 1. A 正确 2. B 错误 7.物权承担的责任是_______责任。回答:正确 1. A 民事 2. B 刑事 8.以下可以作为物权法的物的客体的是回答:错误 1. A 空气 2. B 捐献的器官 3. C 无线电频谱资源 4. D 假牙 9.物权的效力必须由法律规定,特定情况下可以由当事人通过协议加以设定。这种说法:?回答:正确

1. A 正确 2. B 错误 10.所有权属于有期限的物权回答:正确 1. A 正确 2. B 错误 11.物权承担的责任是_______责任。回答:正确 1. A 民事 2. B 刑事 12.以下可以作为物权法的物的客体的是回答:错误 1. A 空气 2. B 捐献的器官 3. C 无线电频谱资源 4. D 假牙 13.物权是指权利人依法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_____和______。回答:正确 1. A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2. B 自物权和他物权 3. C 动产物权与不动产物权

物权法在线测试答案

《物权法学》第11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9:06 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得“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本试卷得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您得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关于“物权”中得“物”,说法错误得就是 A、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就是无体物 B、包括知识产权 C、须就是特定物 D、须就是独立物 2、下列属于主物权得就是 A、留置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抵押权 3、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得朋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得就是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得所有权 D、丙可以取得奇石得所有权 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得就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典权 D、海域使用权 5、关于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得物权类型得法律行为得效力,下列判断正确得就是 A、生效,只就是不具备物权效力 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 C、确定无效 D、如果不在法律明确禁止之列,则确定生效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其法律性质讲,属于哪种权利? A、自物权 B、用益物权 C、她物权 D、限制物权 2、下列权力中,属于物权得就是 A、李某对自己所有得房屋享有得权利 B、刘某对自己承包地所享有得权利 C、张某对于王某签订合同享有得请求王某支付价款得权利 D、谢某对自己出资设立得公司享有得权利 3、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约定1个月后交付。但丙愿出更高得价格,甲遂将画出卖给丙,并当时交付给丙。在此情况下,乙 A、有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其与甲得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C、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丙已取得该画得所有权 D、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得违约责任 4、甲企业因转产需要将原产房与厂房内得机器设备分别作价5000万元与200万元转让给乙

2014年《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物权法》考试试题及答案解析 一、单选题(本大题21小题.每题1.0分,共21.0分。请从以下每一道考题下面备选答案中选择一个最佳答案,并在答题卡上将相应题号的相应字母所属的方框涂黑。) 第1题 《物权法》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 )。 A 初始登记 B 转让登记 C 变更登记 D 异议登记 【正确答案】:C 【本题分数】:1.0分 第2题 《物权法》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 )时发生效力。 A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 B 不动产物权的变更 C 不动产物权的消灭 D 记载于不动产登汜簿 【正确答案】:D 【本题分数】:1.0分 第3题 《物权法》规定,可以依法不登记的是( )。 A 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B 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 C 所有的自然资源

D 个人所有的房屋建筑物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第4题 根据《物权法》规定,业主大会决定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应当经( )的业主同意。 A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 B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一 C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四分之一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四分之一 D 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 【正确答案】:A 【本题分数】:1.0分 第5题 《物权法》规定,管理不动产登记薄的部门是( )。 A 房产管理局 B 不动产登记机关 C 公证机关 D 不动产管理机构 【正确答案】:B 【本题分数】:1.0分 第6题 《物权法》规定,遗失物自发布招领公告之日起( )内无人认领的,归国家所有。 A 1个月 B 3个月 C 6个月 D 1年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总结4篇) 总结精选(1):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 (1)公示原则,是指物权在变动时,务必将物权变动的事实透过必须的公示方法向社会公开,从而使第三人明白物权变动的状况,以避免第三人遭受损害并保护交易安全。我国《物权法》第六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应当根据法律规定登记。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应当根据法律规定交付。 (2)物权法定原则,是指物权的种类和资料应由法律直接设定,不允许当事人基于其自由意志协商创设和确立。我国《物权法》第五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资料,由法律规定。 (3)公信原则,是指一旦当事人变动物权时,依据法律的规定进行了公示,则即使依公示方法表现出来的物权不存在或存在瑕疵,对于信赖该物权的存在并已从事了物权交易的人,法律也仍然承认其行为具有与真实的物权存在相同的法律效果,以保护交易安全。 总结精选(2):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物权法所直接或者间接确立的、贯穿于物权制度中的法律实施之根本准则,包括守法准则、司法准则、执法准则和法律监督准则。由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由物权法所确立,所以笔者不赞同将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同时表述为物权立法的根本准则,在没有透过立法确立其基本原则之前,只能说有物权立法的指导思想,却不能说已经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法的基本原则属于意识范畴,是对客观存在的物质在人脑中的反映,它可能会在立法过程中得到确立或者在立法之后得到总结,但不可能在立法之前就先予确立,物权法也不例外。但是,物权立法的指导思想中,就应对确立什么样的物权法基本原则,有一个大体的轮廓,以有针对性地指导立法行为。 从法理上来说,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讨论已久。但至今尚未构成统一认识,主要有以下几种学说:(1)六原则说,即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一物一权主义原则、物权优先效力原则、物权无因性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确定原则。(2)五原则说,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绝对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特定原则和物权抽象原则。(3)四原则说,即一物一权主义、物权法定主义、公示公信原则和物权行为独立原则。(4)三原则说,即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6]但就目前的研究成果来看,三原则说,即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是通说,赞同者占

华南师范大学物权法最新在线作业答案

华南师范大学物权法最新在线作业答案 1.第1题 赵文和周成共同出资购买了一间房并将其出租给郑流,在租赁期间,周成欲转让自己的共有份额,现赵文和郑流都表示愿意购买,该房屋应当卖给谁?() A.在同等条件下由赵文优先购买 B.在同等条件下由郑流优先购买 C.根据赵文与郑流的实际情况,视双方实际需要程度确定由谁购买 D.在同等条件下由周成决定出卖给谁 您的答案:A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2.第2题 质押合同生效之日为() A.权利确定之日 B.权利凭证交付之日 C.合同签定之日 D.债务不能履行之日 您的答案:B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3.第3题 下列财产中,只能属于国家所有权客体的是()。 A.宅基地 B.房屋 C.水面 D.矿藏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4.第4题 国《物权法》没有规定的是( )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居住权 D.海域使用权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5.第5题 下列对物权的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物权是绝对权 B.物权是对世权 C.物权是对人权 D.物权是支配权 您的答案:C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6.第6题 依照我国土地承包法,关于承包期限,下列表述错误的是()。 A.耕地的承包期为30年 B.草地的承包期为30至50年 C.林地的承包期为30至70年 D.耕地.林地.草地的承包期均为30年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7.第7题 甲.乙共同共有的房屋出租后,因年久失修倒塌砸毁承租人丙的汽车,关于赔偿责任的承担,表述正确的是()。 A.甲.乙按照共有份额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 B.甲.乙各按50%的比例承担责任 C.甲承担赔偿责任 D.甲.乙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您的答案:D 题目分数:3.0 此题得分:3.0 8.第8题 甲将一部汽车作价3.5万元,抵押给乙,由甲继续使用,甲在开车时将汽车不慎撞坏,致严重损毁,应当()。 A.仍以已毁损的汽车作抵押物 B.认定抵押关系中止 C.认定抵押关系解除

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作者:佚名 时间:2008-5-18 浏览量: 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物权法存在一些基本原则,用以指导整个物权立法和司法实践。关于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有以下几种学说:(1)六原则说,即物权法定主义原则、一物一权主义原则、物权优先效力原则、物权无因性原则、公示公信原则、物权确定原则。(2)五原则说,物权法定原则、物权绝对原则、物权公示原则、物权特定原则和物权抽象原则。(3)四原则说,即一物一权主义、物权法定主义、公示公信原则和物权行为独立原则。(4)三原则说,即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关于基本原则认识的基本差异并不会对物权法产生巨大的影响,因为,几乎所有的学者都会自觉不自觉地将这些“原则”贯穿到物权法研究和论述中,差异只在于是否将它(们)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而已。作者选择三原则说,并将一物一权原则改称为物权客体确定原则,即将物权法定、物权客体确定和公示公信原则作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一、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主义系物权法的基本原则。但是,其含义如何,应如何随社会经济之演变与需求而注入新生命,却是争议颇多的事情,为此对之作一检讨。 1.物权法定的含义 通常认为,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统一规定,而不允许当事人自由改变。例如谢在全先生认为,“物权法定主义者,乃物权之种类与内容,均以‘民法’或其他法律所规定者为限,当事人不得任意创设之谓”。段匡先生也认为,所谓物权法定主义指的是,物权的种类以及它的内容必须依法律来制定,也就是说,不仅禁止创设法定外的物权,同时也意味着禁止变更法定物权的内容。 在德国,物权法定也称为物权类型强制原则,其含义与前款定义大同小异。它指物权的内容不许可自由设定,“当事人之间的协议在越过法律规定的物权内容时,只能发生债权法的附加效果,但是却不可以改变物权的内容本身。故协议本身没有绝对的效力(即物权排他效力)。物权类型强制原则不许可根据协议创设新物权类型,也不许可在法律规定的物权类型之间串换其内容。” 一般认为物权法定之内容包含两项,一项是种类法定;一项是内容法定,实际上,这两者并非有着截然的区分。

物权法概述及基本原则

物权法概述及基本原则 一、物的种类 1、动产与不动产 物权变动的法定要件不同:动产让与不要求书面形式,只要交付即生效;不动产的让与必须采用书面形式,必须登记才生效。 设定他物权的类型不同:质权、留置权只能设立于动产,用益物权只能设立于不动产。 涉及不动产的诉讼实行地域专属管辖(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2、特定物与种类物 有些法律关系只能以特定物为客体,如所有权法律关系、租赁法律关系等;而有些法律关系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种类物,如买卖法律关系。 特定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可以免除义务人的交付义务,而只能请求赔偿损失;种类物在交付前意外灭失的,由于其具有可替代性,故不能免除其交付义务,义务人仍应交付同类物。 3、主物与从物 在法律或合同没有相反规定时,主物所有权转移时,从物所有权也随之移转。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在买卖合同中,因标的物的主物不符合约定而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效力及于从物。因标的物的从物不符合约定被解除的,解除的效力不及于主物。 认定标准 (1)二者在物理上互相独立 二者在经济用途上存在主、从关系:A物脱离B物,不损A物的独立用途,则A物为主物;B物脱离A物,则丧失其本来的用途,则B物为从物。 房屋与窗户 鞋子与袜子 茶杯和杯盖 4、原物与孳息 天然孳息是原物根据自然规律产生的物(如母牛生下的小牛);法定孳息是原物根据法律规定带来的物(如储蓄存款的利息)。 原物、孳息属于两个物,因此尚在母牛身体里的小牛属于母牛的组成部分,不属于孳息。 孳息的归属: 天然孳息:由所有权人取得,一物之上既有所有权人,又有用益物权人的,因该物产生的天然孳息由用益物权人取得。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约定。 法定孳息: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取得;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交易习惯取得。 物权是指权利人对特定的物享有直接支配和排他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1、所有权与他物权 所有权是指所有人依法可以对物进行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是物权中最完整、最充分的权利 他物权(包括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是指所有权以外的物权,亦称限制物权。它是所有权权能与所有权人发生分离,由所有权人以外的人,即他物权人对物享有一定程度的直接支配权。他物权与所有权一样,具有直接支配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性质 2、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 用益物权是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上权、地役权、永佃权等。 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为目的,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

物权法在线测试答案

《物权法学》第11章在线测试剩余时间:59:06 答题须知:1、本卷满分20分。 2、答完题后,请一定要单击下面的“交卷”按钮交卷,否则无法记录 本试卷的成绩。 3、在交卷之前,不要刷新本网页,否则你的答题结果将会被清空。 第一题、单项选择题(每题1分,5道题共5分) 1、关于“物权”中的“物”,说法错误的是 A、原则上为有体物,也可以是无 B、包括知识产权 体物 C、须是特定物 D、须是独立物 2、下列属于主物权的是 A、留置权 B、地役权 C、建设用地使用权 D、抵押权 3、甲有天然奇石一块,不慎丢失。乙误以为无主物捡回家,配以基座,陈列于客厅。乙的朋 友丙十分喜欢,乙遂以之相赠。后甲发现,向丙追索。下列选项正确的是 B、奇石属无主物,乙取得其所有 A、奇石属遗失物,乙应返还给甲 权 C、乙因加工行为取得奇石的所有 D、丙可以取得奇石的所有权 权 4、根据我国《物权法》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物权的是 A、土地承包经营权 B、建设用地使用权 C、典权 D、海域使用权 5、关于当事人创设法律没有明确规定的物权类型的法律行为的效力,下列判断正确的是 A、生效,只是不具备物权效力 B、根据意思自治原则应发生效力 D、如果不在法律明确禁止之列, C、确定无效 则确定生效 第二题、多项选择题(每题2分,5道题共10分) 1、建设用地使用权从其法律性质讲,属于哪种权利? A、自物权

B、用益物权 C、他物权 D、限制物权 2、下列权力中,属于物权的是 A、李某对自己所有的房屋享有的权利 B、刘某对自己承包地所享有的权利 C、张某对于王某签订合同享有的请求王某支付价款的权利 D、谢某对自己出资设立的公司享有的权利 3、甲将一幅名画出售给乙,约定1个月后交付。但丙愿出更高的价格,甲遂将画出卖给丙,并当时交付给丙。在此情况下,乙 A、有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其与甲的买卖合同成立在先 B、有权要求甲交付该画,甲应当向丙请求返还该画,而丙亦应当返还 C、无权要求丙交付该画,因为丙已取得该画的所有权 D、有权要求甲承担不履行买卖合同的违约责任 4、甲企业因转产需要将原产房和厂房内的机器设备分别作价5000万元和200万元转让给乙企业。双方签订合同后对财产进行了清点,并办理了交接手续。但就房产的转让一直未办理登记过户手续。后丙企业得知甲企业转让厂房之事,愿以5500万元购买该批厂房和机器。甲企业遂以厂房和机器设备未办理过户登记手续为由,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对此,表述正确的有 A、机器设备的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B、厂房所有权已经转移给乙企业 C、厂房所有权仍归甲企业,甲企业有权主张与乙企业的合同无效 D、甲企业与乙企业的合同有效,乙企业有权请求甲企业办理厂房过户手 续 5、王某与一房地产公司签订商品房预售合同,预购商品房一套,并向登记机关申请办理了预告登记。随后该房地产公司将王某选购的商品房以更高价格销售给不知情的张某,并与张某依法办理了房屋所有权证书。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王某不能取得该房屋的所有权,因为房地产公司已经与张某依法办理

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 内容提要:本文着重论述了我国物权法的基本原则。认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应当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原则。文章对这三项原则的含义、意义、效力、表现等问题作了较全面的论述。 关键词:物权法定一物一权公示 物权法是确立财产归属和财产利用关系的法律,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已将《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列入立法规划,开始草拟。如何制定完善的、科学的物权法,涉及到诸多的理论和实践问题,其中一个主要的问题是如何认识和确立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因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是贯穿整个物权制度的物权立法指导思想和适用物权规范的根本准则,是将各种具体物权关系凝聚成为有机整体的核心和灵魂。 物权法应当坚持哪些基本原则,学者们的意见很不一致。有人认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行为独立原则和公示公信原则;也有人认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优先效力原则和物权变动公示原则;还有人认为,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物权优先效力和物权变动的公示原则与物权行为理论。我们认为,公信原则、物权行为独立原则、物权效力优先原则都不能成为物权立法的基本原则。因为所谓公信乃公示原则作用之结果;所谓物权行为独立乃物权行为应否与债权行为相区别之问题;所谓物权效力优先乃物权效力之具体体现。故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只包括物权法定原则、一物一权原则和公示原则。 一、物权法定原则 物权法定原则又称物权法定主义,是指物权只能依法律规定设立,当事人不得创设或变更物权种类、内容、效力、公示方法。就是说,物权的种类及内容等,采用法律限定主义。物权法定原则是大陆法系国家物权法的共同原则。如《日本民法典》第175条规定:“物权,除本法及其他法律所规定者外,不得创设。”我国台湾民法第757条亦规定:“物权除本法或其他法律有规定者外,不得创设。”物权法之所以应当遵循物权法定原则,其主要理由系鉴于物权与社会经济具有密切关系,任意创设物权种类,对所有权设种种限制和负担,影响物的利用。以法律明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建立物权类型体系,有助于发挥物尽其用的经济效率。物权具有对世效力,物权的得丧变更,应力求透明。物权种类和内容的法定化,便于公示,以确保交易安全的便捷。总而言之,是物尽其用的效益原则、

物权法试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给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 1、甲购买乙的一辆二手车,但双方没有办理过户手续。甲付款购车后,驾驶该车到某汽车空调配件经销部丙处,购买汽车空调配件并安装。安装好并付清款项后,甲驾车离开。途中,因空调泵线圈短路引起电源线起火造成火灾,该车被全部烧毁。经有关部门认定丙作为汽车空调提供者对火灾负有间接责任。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和乙之间的买卖合同未生效,因为双方没有办理车辆过户手续 B.甲取得该车的所有权,因为动产所有权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 C.甲不能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其不是该车的所有权人 D.甲不可以向丙请求损害赔偿,因为该车转让没有登记,不得对抗第三人 2、甲、乙、丙、丁共有一轮船,甲占该船70%份额。现甲欲将该船作抵押向某银行贷款500万元。已知各共有人事先对此未作约定,则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应经过乙、丙的同意 B.甲将共有轮船抵押须乙或丙两者中的一个同意 C.甲将共有轮船抵押无须经任何人同意 D.甲将共有轮船抵押属于无权处分 3、赵某孤身一人,因外出打工,将一祖传古董交由邻居钱某保管。钱某因结婚用钱,情急之下谎称该古董为自己所有,卖给了古董收藏商孙某,得款10000元。孙某因资金周转需要,向李某借款20000 元,双方约定将该古董押给李某,如孙某到期不回赎,古董归李某所有。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A.钱某与孙某之间的古董买卖合同无效 B.孙某取得该古董的所有权 C.李某对该古董的占有属于无权占有 D.赵某可以直接请求李某归还该古董 4、甲、乙、丙合伙开一家小餐厅,甲出资1 万元加上自己的一间房屋,乙出资两万元,丙出资1 万元。餐馆营业后1 年,甲因要出国定居照顾自己唯一的亲人舅舅,未来得及处理合伙事宜就出国了。此后其从国外来信称:自己在合伙中的财产不要了,但没有指定财产归属。 2 年后,乙要求退伙,请求分割财产,主张甲的财产应该和丙平均分配;丙认为合伙未到期,

物权法习题(含答案)

第十二章物权概述 名词解释题: 1物权 2物权请求权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甲有4匹马要卖掉,便对乙说:“你先牵回去试用一个月,满意的话你就买下,价款5 000元。”乙牵回了4匹马,未付款。设马在试用期生下了一匹小马,该小马应归谁所有?()(司考) A甲B乙 C甲和乙D甲或乙 下列物权的保护方法不能以自力救济的方式行使的是()。(司考) A排除妨碍请求权B确认物权的请求权 C返还原物请求权D消除危险请求权 (二)多项选择题 下列权利属于绝对权的有()。(考研) A地役权B永佃权 C相邻关系D撤销权 所有权的取得方式有()。 A建造房屋B接受赠与 C买卖合同D生产 简答题 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的特征比较。 案例分析题 1 1995年10月31日,被告为装修富利达地下商贸城,与原告汇通支行签订了两份借款合同,约定:汇通支行分别借给富利达公司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借款期限分别为4个月、5个月。双方同时签订了两份抵押合同,约定:富利达公司以其对富利达地下商贸城拥有的管理权和出租权分别为这两笔借款进行抵押担保。汇通支行于签约当日分三次向富利达公司发放了人民币610万元和美元100万元的贷款。这笔借款到期后,汇通支行仅收回利息人民币113 56260元和美元11 24884元。至1997年9月20日,富利达公司欠汇通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610万元、美元100万元,利息人民币1 726 1283元、美元146 86028元。汇通支行因此提起诉讼。 请问:(1)双方签订的抵押合同是否有效? (2)试结合物权法的基本原则,分析本案双方当事人合同所设抵押权的效力。

参考答案 名词解释题: 1物权一词最早起源于罗马法,但直到1900年才由《德国民法典》第一次在法律上予以正式确认。其作为一个法律范畴,是由法律确认的主体对物依法所享有的支配权利。换言之,是指权利人在法定的范围内直接支配一定的物,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物权与债权一起,共同构成民法中最基本的权利形式。具体说来,包括以下三方面: (1)物权不仅是人对物的关系,也是人与人的关系。 (2)物权本质上是一种支配权,是权利人对物直接支配,并排斥他人干涉的权利。 (3)物权是排他性的权利。 2物权请求权是指权利人为恢复物权的圆满状态或者防止侵害的发生,请求义务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物权请求权是依附于物权的独立请求权,在物权受到侵害或者有遭受侵害可能导致物权人不能圆满支配其物权时行使,包括返还原物、消除危险、排除妨害、恢复原状。物权请求权是一种基于物权而产生的、保护物权的请求权,也是物权法为保护物权而特别设定的一种方法。 选择题 (一)单项选择题 答案:A 本题考查标的物孳息的归属。本案中标的物尚未交付,所有权仍归甲,所以依法小马仍应归甲所有。 答案:B 物权的自力救济,是物权人在其物权受到侵害后,直接请求侵害人为一定行为或不为一定行为。A、C、D三项都可以由物权人自力行使。而B项确认物权的请求权则必须通过法院进行。 (二)多项选择题 答案:AB 绝对权是指义务人不确定,权利人无须义务人实施一定的积极行为即可实现的权利。 答案:ABCD 建造房屋和生产为所有权的原始取得方式;接受赠与和买卖合同为所有权的继受取得方式。 简答题 传统民法将他物权划分为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指以物的使用收益为目的的物权,包括地役权、地上权等。担保物权是指以担保债权,即以确保债务的履行为目的的物权,包括抵押权、质权、留置权等。用益物权与担保物权的区别在于: 第一,支配的价值不同。用益物权以追求物的使用价值为内容,标的物必须具有使用价值。而担保物权以标的物的价值和优先受偿为内容,故标的物必须具有交换价值。 第二,存续期间不同。用益物权往往有明确的存续期间,此种存续期间或是法定的,或是约定的。而担保物权以债权的存在为前提,在债权实现之时,担保物权则归于消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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