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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前言

为了加强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制定本规程。

本规程由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程起草单位:中国纺织工业协会。

起草领导小组成员:黄承平、程皓、张建平、柴胜乔等同志。

起草具体负责人:黄锡强同志。

主要起草人:黄锡强、颜立强、钮裕东、宋伟克、周宝弟、郑云生、于立平、程继淼等同志。其中:颜立强同志主要起草七、八、九等章节,周宝弟同志主要起草五、六等章节,郑云生同志主要起草十、十一等章节,宋伟克同志主要负责后期修改、整理。

棉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程

1. 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棉纺织企业安全生产的基本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各类棉纺织企业。

2. 规程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GB 18218 重大危险源辨识

GB 6944 危险货物分类和品名编号

GB 15603 常用化学危险品储存通则

GB 11651 劳动防护用品选用的规则

GB 2893 安全色

GB 2894 安全标志

GB 19517 国家电气设备安全技术规范

GB 50254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压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5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漏设备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6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起重机电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257 电器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 4387 工业企业厂内铁路、道路运输安全规程

GB 5083 生产设备安全卫生设计总则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3. 术语和定义

棉纺织企业Cotton textile enterprise

以原棉为主的天然纤维以及天然纤维与化学纤维混合,经机械加工成为条、纱、线、布等半成品或者产品的生产经营单位。

具体术语和定义依据《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内容。

4. 一般规定

4.1棉纺织企业应当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管理,不断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保障安全生产。

4.2棉纺织企业的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管理人员的配备、安全管理责任、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技术措施、安全培训教育、事故调查和处理、安全检查等内容应当符合《纺织工业企业安全管理规范》的要求。

4.3棉纺织企业的工会组织应当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对本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等情况进行民主监督,维护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合法权益。

设备安全

5.1前纺工序设备

5.1.1清棉工序设备

5.1.1.1抓棉机吸斗观察窗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装置的销杆与观察窗的长度不小于0.05m,间隙不大于0.02m,抓棉机打手的抓棉口处应有护栏,抓棉机必须配备上、下定位装置,平台式抓棉机必须配备运行碰撞自仃装置和防止误入的隔离措施。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1.1.2混开棉机滚筒部位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滚筒顶盖的机械联锁的锁杆长度不小于设备宽度的三分之二,打手部位应同时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观察窗应使用不易破碎的有机玻璃。

5.1.1.3 清棉机打手传动轴应配置轴套,危险点应有联锁装置,并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5.1.1.4 开棉机打手部位应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销杆的长度必须大于观察窗0.03m,观察窗与打手距离不小于0.80m。

5.1.1.5 成卷机紧压罗拉手轮处应加装防护板,手轮弹簧必须处于松驰状态,各传动部位必须加装防护栏或防护罩。

5.1.1.6 成卷机综合打手处必须配备机械和电气联锁,机械联锁与观察窗的上下间隙不大于0.02m,压辊棉层输出部位必须安装生头罩,并配置生头板。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1.1.7 清棉机应安装操作和检修平台,平台必须设置防护栏,其高度不小于1.05m,每档间距不大于0.30m,危险部位都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1.2 梳棉工序设备

5.1.2.1 锡林抄针门间隙不大于0.01m,并有安全警示标志,联锁装置灵活有效。

5.1.2.2 刺辊后车肚应有安全措施,有安全警示标志。各传动部位应按装安全防护罩。

5.1.2.3 剥棉部位应按装安全防护罩,上绒辊应按装绒辊防绕断电限位装置。

5.1.2.4 锡林道夫三角区应有安全档板。

5.1.2.5 梳棉车后、棉卷给棉罗拉处应安装自停装置。

5.1.3 并条、粗纱、精梳设备

5.1.3.1 并条机齿轮传动部位安全防护罩必须安装断电限位装置,并有安全防护罩开启支架。

小压辊棉条输出部位应有防绕断电限位装置。危险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1.3.2 粗纱机车头齿轮传动部位安全门应有断电限位装置,锭壳转动时应有光电断电限位装置,各传动部位应安装安全防护罩。危险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1.3.3 条卷机成卷部位安全防护罩必须安装安全断电限位装置,紧压罗拉和皮辊传动部位翻盖应安装安全断电限位装置。危险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1.3.4 精梳机传动部位安全防护罩必须安装安全断电限位装置。

5.2 后纺工序设备

5.2.1 细纱设备

5.2.1.1车头传动齿轮安全门应有安全断电限位装置。危险部位应有安全警示标志。

5.2.1.2 计长表、导纱横动装置、车头、车尾应安装安全防护罩;车头、车尾箱门的门钩、插门应配有自锁装置。

5.2.2 后加工设备

5.2.2.1 自络筒、捻线机、并纱机、倍捻机、气流纺机等传动部位安全门(罩、盖),应有安全断电限位装置。

5.2.2.2 摇纱机传动齿轮、滚动轴等传动部位必须安装安全防护罩,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刹车、满绞应有安全自停装置。

5.2.2.3 烧毛机气阀管道无泄漏,混气箱、风机、水泵、吸尘、喷淋等设施、设备应完好,喷淋池水位正常,室内通风良好。

5.2.2.4 络筒机配套座车必须稳固牢靠,踏脚压板与传动带接触良好,车轨槽上应设置限位装置,传送带皮带轮、传动部位应安装防护罩。

5.3 织造工序设备

5.3.1 整经工序设备

5.3.1.1 整经机经轴两端应加装安全防护罩,并应设置自仃保险装置。

5.3.1.2 浆纱机传动部位、齿轮、链轮必须设置安全防护罩,铁炮轴、拖行辊露出机外部位应安装轴套。

5.3.1.3 压力表、安全阀的工作压力应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控制在额定范围之内,压力表额定的MPa应标有红线,经专业部门检测、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3.1.4 穿筘机经轴两端应设置防滑落装置。

5.3.2布机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罩;梭子运行过程中应设置防飞梭装置和防护档板。5.3.2.1 验布机导布辊、拖布辊(轴)、主动轴等传动部位应设置安全防护罩。

5.3.2.2 卷布机主动轴、凸轮轴前后链轮之间应安装安全防护罩。

5.4 棉纺织辅机设备

5.4.1 前纺辅机设备

5.4.1.1 清棉粗纱头机打手应安装机械和电气联锁,传动齿轮、皮带应配备防护栏或防护罩。危险部位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4.1.2 清棉打包机压板升降应安装限位装置,有明显安全警示标志。

5.4.1.3 梳棉包磨盖板机、包磨刺辊机、裸磨机等传动轮、皮带应安装安全防护罩。

5.4.2 后纺辅机设备

5.4.2.1 理管机、皮辊制作砂轮磨床、套皮辊机等各传动齿轮、传动带、盘应安装防护罩或防护栏,往复移动应有机械定位装置。皮辊辊制作砂轮磨床,应设置除尘防污措施。

5.4.2.2 细纱落纱小车应使用≤36v的安全电压,清洁器刀口入口处应安装防割伤档板,导轨与小车触点应安装四触点装置。

5.4.3 织造辅机设备

5.4.3.1 成品布打包机上下升降应安装限位装置,传动轮系部位应安装防护罩、安全阀、保

险杆应安装自动断位装置。

5.4.3.2蒸纱锅应按该设备的MPa/kg要求配置相匹配的安全阀和压力表,压力表、安全阀应按额定MPa/kg范围标明红线。经专业部门检测、检验合格方可使用。

5.5 通用设备

5.5.1通用设备(包括车床、刨床、镗床、滚床、铣床、磨床、钻床)参照国家有关标准。

操作安全

6.1 前纺工序

6.1.1 清棉工序

6.1.1.1 抓棉机开车前,应检查轨道上是否有人或有物品,检查无误后方可开车。进入平台拣杂,必须在抓棉机向远方运行时进行,防止撞伤或轧伤。

6.1.1.2抓棉机发生故障时,应切断电源,待设备停稳后处理,故障排除后应相互联系确认安全后方可开车,并严格执行装置顺序,应先开风机,再启动小机。

6.1.1.3 做抓棉机传动部位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进行,做平台升降型抓棉机下部清洁工作前必须切断电源,并悬挂安全警示牌,

6.1.1.4 混棉机清洁工作、清理杂物或处理故障时必须关车,待设备停稳后方可进行;传动轮、传动带等部位做清洁工作或加油检修时必须关车进行,开车前必须检查安全防护罩安全有效。

6.1.1.5混棉机上部清洁工作或处理故障时,登高作业必须用专用登高用具,严禁手攀、脚踩传动部件登高。

6.1.1.6开棉机给棉罗拉、传动齿轮或打手发生机械故障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方可进行检修;搬运给棉罗拉时必须有两人配合;故障处理完毕,必须检查安全装置,确认无误后方可开车。

6.1.1.7 成卷机综合打手处发生故障或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发现紧压罗拉、棉卷罗拉棉层内有杂物时,必须关车处理;重新生头时必须使用生头板操作;传动齿轮、传动带发生故障或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待设备停稳后进行,车未停稳严禁打开安全罩;斜帘导盘处、V型帘与导盘处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

6.1.1.8粗纱头机喂入纱条时应在近罗拉的平帘处喂,应将手卷曲,用屈指背推送,手指不得贴近罗拉;发生故障立即关闭马达,待设备停稳后方可操作;传动部件做清洁必须在关车时进行。

6.1.1.9打包机压板在离机框0.15m时应关闭马达,待压板停止下降后方可将机框边的回花回卷推塞整齐再进行操作;在打包机压板接近机框0.15m继续下降时,严禁用手或工具推塞。

6.1.1.10 拆包装箱时应注意棉包周围人员,剪断、抽取棉包捆扎物时要侧面操作,拆包完工收清工具及捆扎物等;运棉包车不可直立,拆大包时应两人配合。

6.1.1.11 原棉折包作业应使用剪切工具,不得使用磨削和锤击工具,防止产生火星,折下的金属和其他材质的包扎件应规范存放,及时妥善处理,不得乱丢,保持作业场地清洁,防止金属杂物混入棉台内。

6.1.1.12 操作人员作业时禁止携带火种。

6.1.1.13 暖气管和电器设施(周围)1m内不可存放棉包和可燃物。

6.1.1.14 不得在棉包上躺、卧、坐和放置物品。

6.1.1.15 每班应不少于一次清除磁铁装置和金属探测器上的金属杂物,每日清除机台和电气装置箱、地面飞花,每周清除车间内高空积花。

6.1.1.16 回用棉条必须扯开、拉断,长度不得超过0.5m。

6.1.1.17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和交接班检查制度,保持区域内清洁,加强巡回检查,发觉异常状况应立即停车检修。

6.1.1.18 建立保洁制度,保持机台设备和地面清洁、高空无积花。揩检室等设置油类(易燃品)储存点的部位不得设置砂轮机。

6.1.1.19 定期做好滤尘室、地弄、尘笼袋清洁工作,滤尘室不得堆放机配件及杂物,室内四周应保持清洁。滤尘室内的照明应采用防爆灯具。除尘室内、外的尘絮和积花应定期给予清除。

6.1.1.20 经常检查风机扇叶,电器装置及除尘设备保障运转正常。

6.1.1.21 电器、风机轴承、扇叶,电动机应有检修保养周期,防止机器长时间运转、电器老化、破裂、电动机超负荷、短路;尘笼积花堵塞,受热、风扇叶与罩壳磨擦撞击,高压吸嘴与机体相碰出火等。

6.1.2 梳棉工序

6.1.2.1 上棉卷时,应防止棉卷铁钎滑落伤人;喂卷生头时,手指不准平行伸直,应用屈指背推送棉卷头;给棉罗拉换卷时应先将铁钎安放妥当,上卷后要注意铁钎两端长度适当,防止滑落。

6.1.2.2 龙头小压辊绕棉条或轻重牙、盆子牙等齿轮缠花时必须关车,停稳后处理。

6.1.2.3 严禁锡林未停稳开启抄针门,严禁机器转动时手伸入转动部位。

6.1.2.4 做后车肚清洁工作时,必须关车待停稳后进行;出前车肚花时应关车待停稳后平推拉耙。

6.1.2.5 清洁传动部件时须注意机件回转方向,防止工具轧入齿轮或传动带内;锡林、刺辊未停稳时,严禁刷大小漏底;道夫未停稳,不准做吸风罩内的清洁工作;道夫上绕棉网时,严禁用手剥取,应使用专用工具进行。清除锡林、道夫三角区域花,必须使用专用工具。

6.1.2.6 开车前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必须做到先招呼确认安全再开车。当锡林缠绕花时必须先停稳后给棉,再关车,待设备停稳后再进行处理。

6.1.2.7 处理故障时,切断电源,挂安全警示牌,在设备停妥后再检修;盘动皮带盘及传动部位时,必须先招呼后盘动;装卸皮带、传动绳子应停车进行。

6.1.2.8 严格掌握棉卷厚度,操作时应注意防止断头造成道夫返花卡住锡林而磨擦起火。6.1.2.9 遇火情应及时关闭吸风,立即堵塞吸风口,并迅速报警。

6.1.3 并条、粗纱精梳工序

6.1.3.1 并条机落桶时必须在设备停妥后进行,在花衣绕罗拉、皮辊时必须在设备停稳后处理,圈条盘发生塞棉条时,严禁在机器运转时用手托圈条盘。

6.1.3.2 并条机上扎钩时须用双手操作,卸扎钩时手不可放在垫圈下面。

6.1.3.3 粗纱机锭壳挂花时须停车摘取;罗拉上缠绕花时应停车剥取。

6.1.3.4 精梳机开车前或盘车头时必须前后招呼;挑锡林时应切断电源。

6.1.3.5 精梳机停车后不得随意启动电源,设备运转时严禁开启风斗盖,触摸毛刷。

6.1.3.6 条卷机操作时,设备未停妥严禁开启防护罩,落卷生头时不得两人同时操作,放筒管时必须手心向下,手背朝上,放完后要手先离开再踩踏脚;生头时必须要用招头板。

6.1.4 前纺保全保养

6.1.4.1 清棉检修传动部件时必须切断电源,向操作者示意,拆紧压罗拉及沟槽时应检查起重装置,起吊要平稳,有专人指挥。

6.1.4.2梳棉平揩车前先切断电源再操作,抬道夫、刺辊配合要默契。磨车时,车未停稳不准开启抄针门;不准用手或工具碰触针齿、磨辊。

6.1.4.3 并条机保全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拆下的机件应放在规定地点。

6.1.4.4 粗纱机保全保养时必须切断电源,不得触碰成形部位成型弹簧,防止下龙筋下落。

6.1.4.5 精梳机保全保养时应切断电源,盘动机台时应先招呼后操作,校正钳板和锡林隔距时,不得盘动设备,装配锡林时必须用双手托稳,防止梳针伤手。

6.2 后纺工序

6.2.1 细纱工序

6.2.1.1 锭子传动时不准从筒管底部拔取管纱,拿下皮圈花衣时应防止手指轧伤。

6.2.1.2 取大铁辊或大木杆时必须放置平稳,防止坠落;罗拉上和罗拉颈处缠绕花衣时,应关车处理。

6.2.1.3 落纱时严禁脱手推送落纱小车;落纱小机上车后才能开电源装置,用毕后及时切断电源;车上槽板、脱电装置及小机电刷保持清洁。

6.2.1.4 运输小车使用时必须慢行,并随时使用信号或吹哨。

6.2.1.5 理管机开车前应环顾车旁人员,人离机时随手切断电源;故障时,必须关机处理,不准在运转状态下操作。

加工络筒工序

络筒车在运转中槽筒或槽筒轴缠绕回丝时,必须关机后处置;生头落纱时要把缠绕在二指上的回丝取下。座车运行时要注意左右两侧,纱管落地时须下车捡取。

6.2.3 摇纱工序

摇纱车绞纱圈故障时应关车处置,车未停稳不准寻找纱头。

6.2.4 烧毛工序

烧毛作业前应先排风后点火;作业时不得关闭门窗,关注火焰状况;空锭时应及时关闭气源,发现隐患立即关车。

6.2.5 后纺保全保养平揩车

后纺保全保养平擦车时应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罗拉搬移时应相互联系,防止滚落;拆卸拈线成形部件时应上好千斤钩,卸滚筒时要放好托架。

6.3 织造工序

6.3.1整经工序

6.3.1.1 整经机运转时不准在大经轴及车肚做清洁。

6.3.1.2落轴时应检查两端顶杆是否脱开,并应两人配合。经轴落下后应慢速滚动,不可冲撞,并注意滚动下方状态。

6.3.1.3做风扇清洁须关车进行,开车时须用慢速操作。

6.3.2 浆纱工序

6.3.2.1 上纱抬起后纱辊时,手不可放在纱上;开车前必须先打铃,开慢车,穿绞纱棒时应注意身后情况,防止伤人;操作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防用品。

6.3.2.2烘房操作要戴防烫袖套,在浆槽部位工作时要注意水汀管和沸管,防止烫伤,不可将手伸进浆锅内取物,处理浆槽工作时必须关水汀;车头未装好防轧装置不得开车;地面应保持清洁干澡,防止滑跌。

6.3.2.3落轴前要检查起吊装置是否完好,起吊时必须看清吊钩两端是否钩稳,小车放稳后方可落轴。

6.3.3 穿筘工序

6.3.3.1 穿筘机禁止两人在同一机台上操作,起动后禁止人员在危险区域。

6.3.3.2 上落轴时盘头要摆正,小车要放稳,另头机在上落轴时要放在固定位置。

6.3.4 布机工序

6.3.4.1开车前应查看机台及周围人员,确认安全后再开车,并须逐台开启。

6.3.4.2 遇飞梭,轧梭时应通知检修工,不得擅自处理。

6.3.5 织造工序保全保养

6.3.5.1平揩车时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抬重机件时要检查搬运工具,相互联系;拆盘头时

钩好盘头,检查换梭动作,人侧立机旁,不连换梭子。并示意两侧人员避让。

7. 环境安全

7.1 棉尘控制

7.1.1棉纺织企业作业场所内棉尘含量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GBZ2-2002》有关标准执行,时间加全平均允许浓度控制在 1.0mg/m3,短时间接触允许浓度控制在3.0mg/m3。

7.1.2棉纺织企业应制定除尘、吸尘、滤尘等设备、设施的维护作业计划,定期检查、检测各工序、各工种的棉尘含量,控制车间送、排风量,保持车间微正压。

7.1.3纺部车间的清棉工序、梳棉工序应根据工艺要求配置相适应的滤尘、除尘设备;并粗、精梳、细纱以及烧毛等工序应安装吸尘、除尘装置。

7.1.4纺部车间的磨针、磨皮辊和织造工序的刷布机等辅机设备带有粉尘排放的作业,应配置相应的除尘装置。

7.1.5除尘、吸尘、滤尘等装置发生故障时,应立即组织人员抢修,最大限度地降低棉尘悬浮物废气的排发。并定期对产生的尘土,腐蚀物等设专人负责清除。

7.2噪声控制

7.2.1棉纺织企业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安全卫生标准GBZ1-2002》规定执行,应选用高效、节能和低噪声的棉纺织机械设备和设施,严格控制噪声排放。

7.2.2清棉、梳棉、并条、粗纱、络筒等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控制在80 dB(A);精梳、细纱、倍捻、织布等作业场所的噪声应控制在85 dB(A)。

7.2.3作业场所操作人员每天连续接触噪声8小时,噪声声级卫生限值为85 dB(A)。操作人员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小时的场合,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按接触时间减半、噪声声级卫生限值增加3 dB(A)的原则,确定其噪声声级限值的最高限值不得超过115 dB(A)。

7.2.4棉纺织企业应制定噪声源设施的维护作业计划,定期对生产场所的噪声进行检测、检查。对噪声源设施、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减轻噪声对周围环境的影响。

7.2.5棉纺织企业在未达标前应接受有关主管部门规定,限期整改达标,对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防护用品,保障作业人员健康。

7.3 生产场所环境

7.3.1生产场所应划定堆放区域,落实定置管理。

7.3.2生产场所环境保持清洁、明亮、卫生,定期清扫高空积花、积尘;保持地面清洁,无油渍、杂物。

7.3.3生产设备的排列间距、墙距应符合《棉纺织厂设计》的要求,保持地面畅通,方便设备维修和操作安全,并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7.3.4生产场所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通道及安全出口应有明显标志。

7.4 有毒有害控制

7.4.1棉纺织企业使用、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管理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卫生标准GBZ 2-2002》等法律法规执行,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建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保证危险物品的安全使用和管理。

7.4.2棉纺织企业使用、储存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必须实行双人收发、保管,应落实专人领用,做好购、发、存台帐,对易挥发、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必须按MSDS标准落实管理。

7.4.3棉纺织企业应采取新工艺、新产品,加强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控制,棉纺织工序的皮辊制作应安装吸尘装置,作业人员应配备防护用具,制作中产生的三氯乙烯应控制在4.33~6.65mg/m3;作业中苯、甲苯、二甲苯、氯化氢及盐酸的最高容浓度不超过100 mg/m3;化验间等作业场所废弃的硫酸、盐酸、草酸、皂液等危险物品应按规定中和后排放;生产过

程中产生的废油,应集中储存和处置。

7.4.4棉纺织企业对从业人员接尘、接毒、接害劳动条件实行分级管理,分级工作实行自控与专控相结合的原则。

7.4.5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必须具有防泄漏措施,配置相应的消防器材,库房必须完好,具有通风、降温、防火、防雷击等措施;并分类储存,标识明显。

7.4.6棉纺织企业对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购置、储存、使用应定期检查、检测。遇到紧急情况时按MSDS要求及时处置。

电气安全

8.1变配电室

8.1.1变配电室建筑物应当是独立单体的建筑物,其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必须设置符合标准的接地、接零、避雷装置。

8.1.2变配电室门窗应完好,应有防雨、防雪、防雷击、防小动物进入的安全措施,并保持良好通风。

8.1.3变配电室变压器、绝缘器具等电气安全用具必须按规定定期检测,做到安全使用和存放。

8.1.4变配电室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工作票和倒闸票操作制度,在对变配电室设备检查、维修、清扫、试验等工作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执行。

8.1.5变配电室内必须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严禁堆放杂物,保持室内清洁。

8.1.6变配电室是企业的安全生产重要部位,未经批准不得入内,并做好进出入登记记录。

8.1.7变配电室内开合闸刀应有专人负责、监护。操作时应偏侧身体,不能面对装置。

8.2 动力管线

8.2.1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的设置、接装、维修等应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规定,由电气专业管理部门负责和统一管理。

8.2.2凡在动力线上新装用电设备,必须征得棉纺织企业电气专业管理部门同意方可实施。

8.2.3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不准架设在生产作业场所的高空吊平顶内。

8.2.4 高压电缆敷设在厂区地下深度为0.7~1.2m ,电缆沿线2m内不得挖土、打桩、堆物以及移动电缆沿线的标卡牌。

8.2.5 棉纺织企业的动力管线应定期清扫,保持整洁。

8.2.6 棉纺织企业应定期对地沟内的电气设施进行检查与维修,保证电气设施的完好。

8.2.7大型电缆地沟内不得吸烟,严格控制明火作业,离开时应关闭照明、门或地沟盖。8.3 电气临时线路

8.3.1凡属正常生产用的电气动力和照明设备,不准装设临时线。

8.3.2因需要装设临时线的,必须经过安全部门审批同意方可安装,使用期限不超过1个月。如需延期使用,必须补办审批手续,但不得超过3个月。

8.3.3装拆临时线必须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由电气专业管理部门作业。

8.3.4对装设的临时线,由使用部门负责现场管理,电气部门负责检查、维护,安全部门负责监管。

8.3.5临时线的安装使用必须做到电源线绝缘良好,不得破损,不得有接头,架设应安全可靠,室内离地高度不低于2.5m;室外不低于3.5m;必须从地面通过时应采取可靠的保护措施。长度不得大于10m,防止外力损伤。

8.3.6临时线所连接的电气设备、设施必须接地、接零,安装熔断器、漏电保护器等保护装置。

8.3.7室外用临时电源必须有防雨、雪及防外力破坏措施。

8.4移动电器、电具

8.4.1移动电器具均应登记造册,由专人负责检查维修、定期检测,检测时间不得超过90天,未经检验合格不准使用。

8.4.2 移动电器具应有专人保管。使用前必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可靠。

8.4.3手持移动电器具的出线头必须有胶圈固定,电线长度不得超出5m,使用安全电压,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发现电线绝缘不良、接线松脱,插头破损、无接地线等不安全情况禁止使用。

8.4.4在金属容器内和特别潮湿的地方不准超过12v,作业行灯不准超过36v。

8.5 电气设备装置

8.5.1电气设备所需的安全标志、防护栏杆、停电牌、警示牌应当配齐配足,符合《电业安全技术规程》的要求。

8.5.2电气导线、装置必须固定,动作灵敏可靠。绝缘良好,发现外壳破损、电线老化龟裂、折断、接点焦灼、松动和有漏电现象,应及时修理;穿墙过梁的电线必须有护套管;进出线盒外导线应加装防护套管,电气箱体应完整,应安装和埋设停电应急装置。

8.5.3 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应当与之连接的生产设备的金属外壳可靠接地。

8.5.4 电动工具、电扇、电热器和其它移动的电器,都必须使用插头接电源,严禁把电线直接入插座或挂到其它电气装置上。

8.5.5电气设备、设施等1m内不准堆放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物品。并留有大于0.5m 的操作通道。

8.5.6 对250v以下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停电时,必须严格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规定,采取安全措施后方可允许带电作业。

8.5.7 在易燃、易爆、潮湿、高温场所使用的电气装置、设备必须符合防爆、防潮和防高温的要求,保证绝缘性能良好,接地、接零可靠,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

8.6 用电安全

8.6.1棉纺织企业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操作、维修必须符合原纺织工业部《关于纺织企业电气安全管理规定》的规定。

8.6.2 易产生静电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6.3凡生产专用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管理和使用,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8.6.4凡停用的设施、设备必须切断电源。

8.6.5 任何电器、电气设备(包括电灯、电线等)在未经验明无电前,一律视为有电,严禁触模。

8.6.6 装置箱、电机、电箱严禁烘烤搭放衣物,定期清扫、检查,电箱内必须做到清洁无积花。电箱内外不得存放杂物。

8.6.7 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按维修周期进行检查。使用中严禁拆除接地装置。

8.6.8停、送电工作,必须由变配电室统一调度,作业场所有专人值班,电气设备上必须悬挂安全警示牌,并由原来放置人员拆除。

8.6.9 棉纺织企业的建筑物、构筑物都应按规定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确保完好有效。劳动保护

9.1劳防用品发放、使用

9.1.1棉纺织企业应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现金或其他物品替代劳动防护用品的提供。并教育、督促从业人员正确佩带、使用。

9.1.2棉纺织企业在购买劳防用品时,应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归档保存。采购特种劳防用品应向有取得特种劳防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的单位购买。

9.1.3从业人员作业时必须正确、规范穿戴劳防用品。

9.1.4临时进入生产作业现场的其他人员,应穿戴必需的防护用品。

9.2女职工劳动保护

9.2.1棉纺织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

9.2.2女职工在月经期间,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高压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对于在生产第一线的女职工,应给予公假一天。

9.2.3女职工在怀孕期间,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在正常劳动日以外延长劳动时间,对不能胜任原劳动的,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予以减轻劳动量或者安排其他劳动。

9.2.4女职工怀孕7个月,若有困难且工作许可,经本人申请,领导批准,可请产前假两个半月。怀孕7个月以上(含7个月)的女职工,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在劳动时间内应当安排一定的休息时间。怀孕的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应当算作劳动时间。对怀孕期的女职工,原则上不应该安排加班加点,对原从事经常弯腰、攀高、下蹲、抬举等容易引起流产、早产的作业,以及医务部门证明的不宜从事原工作的,应暂时调做其它工作或酌情减轻工作量。

9.2.5女职工产假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

9.2.6女职工怀孕流产的,棉纺织企业应当根据医务部门的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9.2.7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棉纺织企业不得安排其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和哺乳期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劳动时间一般不得安排其从事夜班劳动。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应当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30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30分钟,女职工每班劳动时间内的两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9.2.8女职工比较多的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女职工卫生室等,妥善解决女职工在生理卫生,哺乳、照料婴儿方面的困难。

9.2.9女职工因生理特点禁忌从事劳动的范围,按劳动部规定执行。

9.2.10禁止安排已婚未育、怀孕和哺乳的女职工从事生产和使用明显危害女性生理机能的有毒物质作业,及超过卫生防护要求的作业,并影响与下一代的健康工作。

9.3 职业病预防与管理

9.3.1棉纺织企业在招收新从业人员必须进行就业前的体格检查,患有禁忌症者不得从事有毒有害作业。

9.3.2棉纺织企业应按国家规定,对有毒有害工种的从业人员发放保健津贴。

9.3.3经常接触粉尘的从业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体检。

9.3.4棉纺织企业对有毒有害工种的预防工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执行。

9.3.5棉纺织企业应建立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档案。实行“一人一档”、“一人一卡”制,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登记。发现有禁忌症,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

9.3.6从事有毒有害工种的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享受脱岗疗养,对体检或医疗所占用的工作时间一律按出勤计算。对职业病患者一般病情每年随防一次,特殊病情例外。

9.3.7定期测定作业环境的有毒有害浓度,对超标的尘点、毒点、应制订治理计划。并于实施。

9.3.8对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防护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和维修,保障有毒有害作业点的作业人员的身体健康。

9.3.9凡出现急性职业病和急性职业中毒应在诊断后十四小时内报告有关部门,并进行现场调查,找出中毒原因,防止中毒事故的继续发生。慢性职业中毒和慢性职业病应在7天内会同有关部门进行调查,提出改进措施,并进行登记。

9.3.10定期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防尘、防毒的知识宣传工作,听取防尘防毒的改进意见。

10. 防火安全

10.1 消防管理职能

10.1.1棉纺织企业应当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消防安全责任人,按规定设立消防管理职能部门,配足、配齐消防专兼职人员。并经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任职。

10.1.2棉纺织企业应当落实本单位日常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组织应急预案的制订和演练;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和岗位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的培训。

10.1.3棉纺织企业应当负责本单位的消防设施器材和维护工作,检查本单位的火灾隐患,制止违章作业,督促火灾隐患的整改工作。

10.2重点防火部位及防范要求

10.2.1棉纺织企业必须将容易发生重大火灾,严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社会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建立每日巡查制度,落实严格管理。

10.2.2火灾危险性大的部位——氧、乙炔气瓶库房、易燃易爆和危险物品仓库、化验室、木工房(车间)。

10.2.2.1棉纺织企业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防火安全管理必须符合《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规定。危险化学品的储存应符合《常用危险化学品储存通则》的要求。

10.2.2.2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火防爆要求。

10.2.2.3危险物品要分类储存,专库存放,不准混存,超存和露天存放。

10.2.2.4氧气、乙炔瓶不能同储一室,空瓶、实瓶应分开,气瓶库周围10 M内,禁止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动用明火。

10.2.2.5气瓶库应通风、干燥,防止雨(雪)淋、水浸,避免阳光直射,库(储存间)内不得有暖气、水、煤气等管道通过,不准有地下管道或阴沟。

10.2.2.6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使用应有专人负责,设定使用范围,限量领用。对特别危险和有毒物品要严格管理,必须实行两人管理,两本帐、两把锁、两人领发,两人使用。10.2.2.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库房应有降温和通风措施,库内温度不得超过30℃。气温超过30℃以上时,9:00至16:00应停止装运和收、发货。

10.2.2.8盛装易燃、易爆、易挥发的危险物品的容器不准敞口,不准用塑料容器盛装。开启金属容器时,应使用铜质工具,不得使用黑色金属工具作业。

10.2.2.9地下室或半地下室严禁储存气瓶及易燃易爆物品。

10.2.3要害部位——变配电室、锅炉房、通讯设备机房、微机房、档案室、资料室、水泵房。

10.2.4物资集中部位——原料、成品、半成品仓库,机、物料仓库。

10.2.5火灾、棉尘爆炸易发部位——生产场所的清花车间、梳棉车间、滤尘室及风道。10.2.5.1清花、梳棉作业场所和滤尘室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2级,生产车间防火区分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10.2.5.2滤尘室应单独设置,不应设在生产中心部位,且周围不得存在易燃化学物品,室内不得堆放杂物和使用易燃的分隔和装饰材料。

10.2.5.3可燃材质车间屋面顶板应无缺损、无缝隙。车间内不得吊设易燃、可燃材质的吊平顶,吊平顶内不得敷设电缆、电源线路。并保持清洁无积花。

10.2.5.4通风管道、地弄(吸)、尘笼袋等应保持清洁,内外无积花絮。

10.2.5.5生产场所内应实行定置管理,通道、安全出口不得堵塞、封闭,应保持畅通;主通道宽度不得小于1.4m。

10.2.6人员聚集场所——职工俱乐部、集体宿舍、食堂。

10.2.6.1职工俱乐部、集体宿舍、食堂等人员密集场所,通道和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不得将疏散门封堵、上锁。

10.2.6.2集体宿舍内生活餐饮用火应严格管理,定点集中,统一使用。不得使用煤油炉、酒精炉、取暖火炉和明火电炉。

10.2.6.3集体宿舍内电源线安装应规范,不得乱拉乱接。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完整

通用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1.安全通则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岗位,未明确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所有人员必须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通则。 2.厂纪厂规和安全管理制度,认真执行“三大规程”(技术、操作、安全)员工进入工作岗位前,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和岗位专业技能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工作。 3.工作时间,必须穿工作服,将防护用品穿戴齐全。 4.班前四小时内不准饮酒,班中禁止饮酒,班前八小时要保证充分睡眠,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工作期间禁止看书报,玩手机,脱岗,睡岗,串岗以及做工作以外的杂事。 6.工作中严禁擅离职守,必须暂离工作岗位时,须班组长同意安排合适人员替岗,方可离开。 7.严禁烟火,凡在禁火区域动火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 8.非本人负责的机械设备、容器、仪器、管道阀门及工具不许擅自乱动。 9.非电器工作人员严禁拆解修理电器设备,线路及开关,未经车间批准非值班人员禁止入变、配电室。 10.高两米以上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或设置安全防护。

11.一切检修工作都必须挂检修提示牌,检修电器应填写电气工作票。机械运转中禁止修理,禁止用抹布和棉纱擦拭运转设备。12. 13.一切岗位人员应掌握“四懂四会”知识,熟练防毒面具和消防设 施的使用方法。 14.禁止由窗户、楼梯口、高空往下抛掷杂物。 15.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和占用消防通道,消防器材不得加锁,放置应 易于拿去,并设置显著标志,发现火灾立即通知调度室和消防队。 16.凡转动设备必须加装安全防护罩。 17.任何人不准在机械上站立,停留或放置杂物。 18.非有关人员禁止在下列场所停留 (1)起重工作的场所; (2)正在转运的设备附近; (3)有毒气体范围内及腐蚀性液体管道容器下; (4)动火工作的场所; (5)高空作业的地点; (6)处于事故状态的场所。 19.特殊工种和要害岗位的人员调动必须经安环部登记备案才能调用。 20.爱护安全设施和安全标志,安全设施及标志损坏时应及时报告。 21.易燃、易爆及危险作业场所,必须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2.严禁带儿童进入生产作业岗位。 23.各类运动机械在行进中,禁止人员上下。 24.未经安环部批准,严禁非本岗位工作人员禁止入(巡检、检修、

公司各岗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管理人员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为了加强车辆运输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和防止各类事故的发生,切实做好二○一二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根据有关部门文件精神和按照“经济要上去,事故要下来,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和“实行以人为本、坚持生命至上、构建和谐交通”的指导思想,结合我司实际情况,为了明确责任人安全工作职责,强化安全管理,确保二○一二年度运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特制定如下规程: 一、安全生产工作是事关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责任人要以“隐患险于明火,防范胜于救灾,责任重于泰山,稳定压倒一切”为指导思想,必须以“安全就是效益”为企业的生产宗旨,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思想意识,时时讲安全,处处抓安全,事事重安全,以自身的行为带动全局,做到警钟长鸣,常抓不懈。 二、部门负责人(责任人)要亲自抓本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并与职工签订责任书,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严格约束所属营运车辆的违章行为,加强对承包经营者及驾乘人员的宣传教育,规范其经营行为,将违章行为降低到最低程度,做到安全工作有目标,管理有制度,责任目标到人,各部门职责如下: 1. 总经理负责主持公司的日常工作,对各项安全生产提出实施方案,督促各部门负责人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具体工作,参与公司各项重大事务的研究与决策,审议下属单位呈报的各类文案及报表; 2. 各部门负责人要亲自抓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在安全生产工作上起领导、检查、监督的作用,做到知法、懂法、守法,全面了解所管辖车辆驾乘人员的思想动态和身体状况,作好驾乘人员的安全学习,强化职业道德教育,确保行车安全,认真向下属各科室、各营运车辆承包经营者、驾乘人员宣传贯彻《道路交通安全法》、《安全生产法》、《道路运输条例》,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3. 业务人员负责做好车辆的各种规费缴纳、报停、复驶,车辆的变更、迁出、二保、检测,各种牌证的申办、变更、缺补等工作,及时督促车辆办理保险,对安全隐患要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 4. 保险人员负责做好所辖车辆的保险承保、续保、事故索赔等工作,车辆保险期满前一星期应通知车主续保,到期车辆未接到通知而延误保险,造成车辆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 财务人员负责做好公司车辆各种规费的征收,做好运输发票的开具、发还等工作,缴纳各种应交的税费,编制员工工资册、花名册等相关报表,做好职工的工资、福利的结算

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液压单板剪裁机 3、采用液压单板剪裁机裁木皮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 3.3开启机床前,先检查机床各部分是否完好,螺丝螺母有无松动现象; 3.4检查工作台面有无杂物,清除与工作物无光的物件; 3.5接通电源,面板指示灯亮,计数器背灯亮,打开“电源”按钮;对刀线照明灯亮; 3.6检查机床光电镜,打开“光电转换”开关,用物体挡住光电镜对射孔,此时,光电开关发出响声,双手启动“刀启动”按钮无作用; 3.7接通电源,调整减压阀,使压力符合机床要求,检查汽缸上下作用是否平稳,否则调整单向节流阀; 3.8打开“电源”按钮,旋转“光电”转换开关,按下“夹紧”扭,压板工作,双手控制两个“刀启动”,刀板工作,剪切后,刀板抬起后,压板自动抬起。工作完毕,关闭“总停”切断电源。 3.9经常检查各部分是否完好,各轴承及润滑点经常润滑,减速机应保持油面线,油雾器供油充分,过滤器经常清洗,以保证进入汽缸及其他元件的压缩空气的质量,认真维护保养,以保持机床使用寿命。

1、目的 规范作业程序,确保安全生产。 2、适用范围 (细)木工带锯机 3、采用带锯机裁板时,应遵守本规程。 3.1操作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可上岗,非本机操作员不得操作机器。 3.2操作员穿好工作服,戴好防尘口罩,严禁戴手套,工作时精神必须高度集中。留长发者须将头发盘起。 3.3使用前,检查电源接线是否安装牢固,检查传动皮带的张紧度,主轴制动手柄应在“放松”位置; 3.4清除工作平面及主轴附近的障碍物,当确认以上各项处于完善的情况下即可起动; 3.5操作时,不要穿戴有可能被机床的部件挂扯的衣物及饰品; 3.6在操作过程中,刀具的刃口可能造成人员的伤害,所以要保持上肢和身体的其他部位远离工作区域; 3.7操作过程中产生的碎屑能使地面变滑,应按规定时间进行清理; 3.8更换刀具必须关闭机床的总开关,更换时,应带保护手套; 3.9刀片应保持锋利,不蹦刃、卷刀、弯曲。 4.0严禁送料时猛进猛退,野蛮操作。 编制:朱业辉批准:龚伟杰

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3459 (操作规程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标准版本

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操作规程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一、车间生产工人上班时应穿工作服或紧身衣服,袖口要扎紧,禁止穿拖鞋。 二、机床操作工一般都应戴上工作帽,女同志的头发或辫子应塞进帽子里。 三、机床运作中,头不能离工件太近,以防切屑飞入眼睛。如果切屑飞溅,则必须戴上防护眼镜。未停车前不能度量工件、也不能用手摸工件。 四、手和身体不能靠近正在开动的机件,如皮带轮、皮带、齿轮、风扇等,更不能在这些地方开玩笑。 五、起重机起吊重物时,吊索与地面必须垂直,

切严禁重物下站人。操作人员应及时告知周围人群。 六、工件和切削刀具(车刀、刨刀、铣刀、砂轮等)必须安装牢固,否则会飞出伤人。 七、车床上加工细长工件,其右端应有顶针孔,并顶上尾座,其左端不能伸出车头太长,否则工件会弯曲伤人。若确需伸出车头且有一定长度,则车头转速必须打慢。 八、当工件或卡盘(夹具)太重时,不能一人单干,应利用起重设备或请他人帮助。 九、不能徒手清除铁屑,应用专用的钩子清除。 十、不能用手去刹住运动的机头。 十一、在车床上工作,不能戴手套。 十二、容易发生事故的机床(如冲床、压力机等)工作时,操作工应集中注意力,不得与他人闲聊,思想不得开小差。

十三、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不要任意装拆电气设备。 十四、特殊工种(如电工、电气焊工、起重机工等)应持证上岗。无证者禁止从事上述工作。 这里写地址或者组织名称 Write Your Company Address Or Phone Number Here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 清单 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其它制度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制度执行。 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采煤 1、采煤爆破工; 2、采煤打眼工; 3、攉煤工; 4、滚筒采煤机司机; 5、刮板输送机司机; 6、移刮板输送机工; 7、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8、乳化液泵站司机; 9、单体支护工; 10、端头支护工; 11、液压支架工; 12、回柱放顶工; 13、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 14、推车工; 15、运料工; 16、回采巷道维修工; (二)掘进 1、掘进钻眼工; 2、掘进爆破工; 3、人力装载工; 4、装岩机(扒斗机)司机;

5、装岩机维修工; 6、掘进机司机; 7、掘进机维修工; 8、架棚支护工; 9、砌碹支护工; 10、锚杆支护工; 11、锚喷支护工; 12、锚索支护工; 13、把钩信号工; 14、人力推车工; 15、人力运料工; (三)机电 1、变(配)电所值班员; 2、变(配)电所检修工; 3、配电工; 4、提升司机; 5、主通风机司机; 6、固定排水泵司机; 7、空气压缩机司机; 8、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 9、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 10、采煤机地面检修工;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1、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新入厂职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电气、焊接与切割、起重、锅炉、压力容器、厂内机动车辆驾驶、高处作业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入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安装维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15. 16、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8、生产作业区禁止骑自行车、摩托车。不准在运转设备上跨越、传递物体和触动危险部位。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凡进入厂油库、锅炉房、配电间、爆炸物品仓库等要害场所,必须经技安等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目录 1、操作员安全操作规程。 2、上料工安全操作规程。 3、外加剂车间安全操作规程 4、试验员安全操作规程 5、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6、焊工一般安全操作规程。 7、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8、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9、维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0、装载机安全操作规程。 11、驾驶员安全操作规程。

1. 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2. 开机前,应检查润滑脂泵内的油位是否正常,各称值指示是否正常以及仪表显示有无异常, 确认正常后方可启动主机。 3. 开始搅拌前,有操作员和质检员共同核对配合比是否正常,如配合比无误,方可生产。 4. 在搅拌作业时,应正确使用自动启动,在有自动改为手动操作时应先确认各仓中物料是否已投入搅拌机中,避免二次投料造成闷罐。 5. 搅拌结束放料前,观察搅拌运输车是否停在料口下面,确认无误后方可放料。 6. 清理主机时,操作员应通知上料工,并立即关闭主机电源,关闭皮带电源及滚筛电机,关 掉搅拌机空气开关,挂上正在检修牌,方可进入搅拌机进行清理作业。 7. 清理主机时,操作室应留一名操作人员,作为监护,其他无关人员禁止进入操作室。 8. 进行校称作业时,要平稳上下,禁止从称上直接跳到平台上或地面上,防止造成摔伤。

1. 上班前应穿戴好劳保用品。 2. 接班后,应先检查皮带、滚筛(振动筛)及各电机运转是否正常,检查坑道中灯光、照明 是否齐全,压缩空气管路是否有泄气的地方。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修理工。 3. 上料工应经常巡查各骨料仓的下料情况,发现有料口被异物卡住时,应先通知搅拌楼将横 皮带电机断电,当确认横皮带和骨料仓卸料门停止作业时,方可进行处理。 4. 斜皮带正常工作中因各种原因造成停电时,必须将斜皮带上的骨料卸掉方可恢复生产,否 则会因负荷过大,造成设备故障。 5. 滚筛(振动筛)被石子或异物卡住时,应马上关掉电机电源,严禁用手将异物取出。 6. 在清理搅拌机时,应在搅拌楼关闭主机电源、拉下空气开关、挂上正在检修牌后,才允许进入搅拌机进行清理作业。

建筑工程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全套)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1、凡从事建筑安装工程的各种工人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操作技术规程。各类机械操作工及其它工种在操作各类机具时应严格遵守所操作机械和机具的安全操作规程。 2、参加施工的工人(包括学徒工、实习生和民工等),要熟知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在操作中应坚守工作岗位,严格酒后操作。 3、电工、焊工、司炉工、爆破工、架子工、塔吊司机和指挥,打桩机司机和各种机动车辆司机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方准进行本工种独立操作,非特殊工种持证人员严禁从事特殊工种施工。 4、作业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并扣牢帽带。禁止穿拖鞋或赤脚。在没有防护设施的高空、悬崖和陡坡施工,必须系安全带。上下交叉作业有危险的出入口要有防护棚或其它隔离设施。距地面2米以上操作要有防护栏杆、挡板或安全网。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三件宝要定期检查,不符合要求的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志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动,需要拆动的,必须经工地施工负责人同意。 6、工作前必须检查机械、仪表、工具等,确认安全完好后方可使用。 7、施工机械和电气设备不得带病运转和超负荷作业,发生不正常情况应停机检查,不得在工作运转中进行检查和修理。 8、电气、仪表、管道和设备试运转,应严格按照单项安全技术措施进行,运转时不准擦洗和修理,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行程范围内。各类施工机械应由持证机操工操作,其它人员不得无证操作,不得操作与工种无关的机具和机械。 9、从事高空作业要定期体检,经医生诊断,凡患高血压、心脏病、贫血病、癫痫病以及其它不适于高空作业疾病的,不得从事高空作业。 10、高空作业衣着要灵便,禁止穿硬底和带钉易滑的鞋。 11、高空作业所用材料要堆放平稳,工具应随手放入工具袋(套)内,上下传递物件禁止抛掷。 12、遇有恶劣气候(如风力在六级以上)影响施工安全时,禁止进行露天、高空、起重和打桩作业。 13、梯子不得缺档,不得垫高使用,梯子横档间距以30厘米为宜,使用时上端、下端都应扎牢,下端应采取防滑措施。人字梯底脚要拉牢,在通道处使用梯子应有人监护或设置围栏。单面梯与地面夹角以60-70度为宜,梯下应有专人监护,禁止二人同时在梯上作业。所有使用人字梯和单面梯在2M以上高空作业时,作业人员应戴好标准安全帽、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应生根可靠。 14、作业工人应定期参加安全活动,加强安全施工的自我保护意识,做到自己不伤害自己,自己不伤害他人,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一、机修工安全操作规程 1、拆车前要切断电源,方能进行工作。 2、拆装搬抬较重机件时,必须有专人指挥,大家协作配合,互相呼应,稳抬稳放。 3、拆卸机件必须按工作法规规定使用工具,不准硬敲硬砸。 4、拆下机件应按规定妥善放置。 5、安装机件时,如需转动曲轴等转动部位,要打好招呼,确认无危险方可进行。 6、试车前必须清点工具,检查车上有无杂物。装好安全罩,确认无危险时方可试车,要先开慢车,检查机器运行是否正常。 7、机器外漏的转动部件上不得装有明螺丝。 8、安全防护装置必须与机器的主体同时平修,同时安装,同时交接验收。 9、落在地上的油污要搽拭干净。 10、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程和常用工具安全操作规程。 二、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1、电气操作人员应思想集中,电器线路在未经测电笔 确定无电前,应一律视为“有点”,不可用手触摸,不可绝对绝缘体,应认为有电操作。

2、工作前应详细检查自己所用工具是否安全可靠,穿戴好必须的防护用品,以防工作发生意外, 3、维修线路要采取必要的措施,在开关手把上或线路上悬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告牌,防止他人中途送电。 4、使用测电笔时要注意测试电压范围,禁止超出范围使用,电工人员一般使用的电笔,只许在五百伏以下电压使用。 5、工作中所有拆除的电线要处理好,带电线头包好,以防发生触电。 6、所用导线及保险丝,其容量大小必须合乎规定标准,选择开关时必须大于所控制设备的总容量。 7、工作完毕后,必须拆除临时地线,并检查是否有工具等物漏忘。 8、检查完工后,送电前必须认真检查,看是否合乎要求并和有关人员联系好,方能送电。 9、发生火警时,应立即切断电源,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黄砂扑火,严禁用水扑救。 10、工作结束后,必须全部工作人员撤离工作地段,拆除警告牌,所有材料、工具、仪表等随之撤离,原有防护装置随时安装好。 11、操作地段清理后,操作人员要亲自检查,如要送

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设备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电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戴好个人劳保用品,如绝缘手套,绝缘鞋等。严禁穿短裤、湿衣、湿鞋进行工作。 (2)一次与二次线路必须完整无破损,有可靠的绝缘,易于辨认,二次线圈及外壳必须妥善接地。其接地 电阻不大于四欧姆。 (3)所用电焊焊把,必须完整无破损,有可靠的绝缘,不用应挂在安全地方。 (4)电焊机移动时先将电源开关拉开,彻底切断电源。 (5)电焊工应在电工指导下进行维修和更换线路及其他电气零件,不准独自动手。 (6)工作前应对一切焊件进行仔细检查,应排除因焊接而引起燃烧,倒塌等一切不安全因素,必要时要另 加防护挡板。 (7)在金属容器内焊接时,外面必须有人监护,并有足够的通风。 (8)不准焊和切割受力构件和内有压力的容器。如房架、锅炉等。 (9)在焊接场所或焊接件内不准有煤油、汽油或其他易燃、易爆物品,如装过这些物品的容器在焊接时, 应先清洗干净,并将所有的盖口打开,口向上方,经严格检查后,方可进行焊接。 (10)非电焊工不得进行电焊作业,未戴防护面具的人不能看电弧光。在清查熔渣或铁锈时,应戴防护眼 镜,仰焊时将衣服袖口领口扣紧,以防烫伤。 (11)电焊机要设单独的开关,开关放置于电控箱内,拉合时应戴手套侧向操作。 (12)焊钳与导线必须绝缘良好,连接牢固,更换焊条时应戴手套。在潮湿地点工作,应站在绝缘胶板或 木板上。 (13)焊接带电的设备必须先切断电源。 (14)导线、地线禁止与钢丝绳接触,更不得用钢丝或机电设备代替零线。所有地线接头,必须牢固。 (15)清理焊渣时应戴防护眼镜或面罩,防止铁渣飞溅伤人。 (16)工作结束,应切断焊机电源,整好线路,收拾工具,灭尽火种,并检查操作地点,确认无起火危险 后,方可离开。 二、火焰切割机操作规程 (1)严格遵守一般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和有关橡胶软管、氧气瓶、乙炔瓶的安全使用规则和割具安全操作规 程。 (2)工作前或停工时间较长再工作时,必须检查所有设备。乙炔瓶、氧气瓶及橡胶软管的接头,阀门紧固 件应紧固牢靠,不准有松动、破损和漏气现象,氧气瓶及其附件、橡胶软管、工具不能沾染油脂的泥垢。 (3)检查设备、附件及管路漏气,只准用肥皂水试验。试验时,周围不准有明火,不准抽烟。严禁用火试 验漏气。 (4)氧气瓶、乙炔瓶与明火间的距离应在10米以上。如条件限制,也不准低于5 米,并应采取隔离措施。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XXXX药业有限责任公司起草人日期文件类别标准管理规程审核人 日期颁发部门生产部批准人日期文件编码 SOP09001,CO 生效日期共2页第1页文件标题生产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分发部门质量部、生产部 变更记载: 变更摘要: 修订号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生产车间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1 目的 规范生产车间的安全操作,防止安全事故。 2 范围 适用于生产车间生产安全的管理。 3 职责 岗位操作人员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生产主管、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监督检查。 4 程序 4.1.1 “安全生产,人人有责”。所有员工必须加强法制观念,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1.2 凡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有安全隐患的厂房、生产线和设备,岗位操作人员有权向上级报告,遇到可能危及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岗位操作人员有权立即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生产主管及生产部经理。 4.1.3 设备的安装、调试按照安全操作指导并在设备的安全运行环境下进行,一切电气机械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有可靠的接地安全措施。 4.1.5 消防器材定置摆放,不得埋压不得上锁锁闭,不得随意挪移。

4.1.6 岗位操作人员上岗前应经安全教育培训、设备安全操作及岗位技术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4.1.7 生产前做好劳动保护和安全检查工作。 4.1.7.1 一般区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人员进出一般生产区操作规程》穿戴工作服,洁净区岗位操作人员必须按《人员进出D级洁净区操作规程》规定穿戴好洁净服,并在操作前带乳胶手套等劳动防护用品,避免裸手接触药液。 4.1.7.2 检查设备和工作场地,排除故障隐患。 ---- 检查设备的是否清洁完好。 ---- 检查设备润滑是否良好。 ---- 检查阀门有无泄漏。 ---- 检查设备各连接部位有无松动现象,如有应立即紧固。 ---- 检查电路气路连接所有部件是否安装正确。 4.1.8 工作中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严禁酒后上岗。调整设备、拆卸防护装置时要先关机停电。 4.1.9 设备运行安全。 4.1.9.1 设备操作实行专人专岗,非本岗位操作人员严禁操作本岗位设备。4.1.9.2 按照安全操作指导、设备的操作规程并在设备的安全运行环境下对设备进行操作及维护。 4.1.9.3 在设备运行中注意观察和检查,如有异常应停机检查,如出现故障应消除了这些故障后才能重新开机。 4.1.9.3.1 机器在一些危险地方已经安装了保护装置在进行任何操作之前要注意这些保护装置的有效性。 4.1.9.3.2 在设备运行中设备有无异常声音、振动和气味。

安全各项管理制度及各工种操作规程

项目经理安全生产责任 1、项目经理是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负安全生产的直接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规、法令、条例、规程、规定、标准及各项规章制度。 3、带头遵章守纪,不违章指挥。 4、组织制定和实施安全技术措施。 5、组织并作好对新工人的入场教育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认真抓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6、组织施工项目每周或半月一次的安全文明检查,及时落实整改隐患。 7、认真实施“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规定”,作好争创标准化文明工地工作。 8、积极改善劳动条件和生活条件,保证各项劳动保护安装技术措施项目的实施,不得使用伪劣防护用品。 9、组织拟订本项目安全奖惩办法、管理规定并认真实施。 10、负责检查、督促本项目各级人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负责督促检查指导工长执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教育、安全检查、隐患整改等工作,保证安全生产区域所需的材料设备、资金的落实。 11、发生事故要妥善处理,及时上报,认真分析原因,拟定并落

实整改措施。 12、项目经理在公司授权范围内,具体在与外来队伍签订分包合同时,必须严格审查分包单位的资质等级、安全认可证、安全目标要求,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审查备案。

安全员责任内容 一、参加项目部制定的有关安全制度、措施,提出建设性意见。 二、参加对新进场和转岗工人的三级安全教育以及安全技术交底。 三、参加公司、项目的各种安全检查,检查验收资料与工程进度相同。 四、参与班组安全活动,检查班组活动记录。 五、及时对施工用电、龙门架(井架)、塔吊、外脚手架等设施,组织检验,并定期组织验收。 六、主持开展每月安全例会,并邀请领导参加,作好记录。上报每月安全报表。 七、组织落实施工现场五牌一图、警示牌、安全标语、黑板报等安全宣传活动。 八、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以及规范规程。 九、严格遵守本企业、项目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生产责任制。 十、开展施工现场安全巡查,防止“四大”伤害事故。 十一、参加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十二、建立本企业、项目的工伤事故档案,发生事故及时上报。 十三、制止违章、执行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建立奖罚台帐。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90291396 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企业内部安全生产机构是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 安委会职责 在经理孙逢慧的领导和直接指挥下~依照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有关安全方针政策~组织和领导企业内部的交通安全、生产安全及其它与安全有关的工作~审议企业制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合法性~检查监督各项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讨论和决定企业内部重大安全事宜。 公司安委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各业务部门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 安全员李霞岗位职责 1、公司安全员李霞必须认真贯彻“安全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掌握和了解驾驶员的思想动态~做好教育引导工作。 2、公司安全员李霞定期分析公司交通安全管理现状~调查、首届事故发生的类型及分部特征~进行安全状态评价分析~并据此提出防范措施及改进意见。 3、公司安全员李霞负责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教育、宣传工作~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岗位练兵以及多种丰富多彩的有利于安全生产的活动。 4、上班时~佩带"安全环保督查"袖章~对本公司实施全方位的督查检查工作~每天上班后~首先检查各种消防设施、设备及器材并保持配备充足~状态良好,发现危险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发现违章行为及时纠正~并严格按《奖惩办法》处理违章者, 负责对各动火点巡查~在落实安全措施的情况下~才准许动火,发现

紧急情况时~立即指令停止作业~撤离人员~发生事故时~及时上报公司领导王宏亮~并立即参与抢救、保护现场以及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处理。 安全管理人员要精通安全管理法规及保险理赔知识~工作认真~敢于坚持原则~要达到“六勤”,手勤、腿勤、脑勤、口勤、眼勤、耳勤,“六会”,会开车、会组织、会出现场评评估损失~会公关、会写材料、会作报告,~“两敢”,敢认真执行安全管理有关规定做到奖罚分明~敢认真执行理赔规定做到降低事故损失,。同时履行“六员”职责~即宣传员、教员、事故预防员、书记员、协调员、资料员。 各派出机构和办事处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安检和安全技术检查站~各安全员和车辆检验技术员是企业内部具体负责安全事物的经办人员。任命的案件科长和安全员必须经公司监事会考核同意。 企业内部具体负责交通安全生产管理的机构是公司安检科 安检员具体负责制度有关内部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负责本企业驾驶员及聘用驾驶员的管理、教育、培养、选拔和对违章、肇事驾驶员的处罚等工作,负责本企业安全技术检查及定期审查工作,协助或委托代处理交通事故和使用管理安全保障金。 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 队长职责 1、负责车队全面工作的安排~抓好服务、团结、安全工作~定期召开各种会议解 决处理工作中的各类问题。 2、经常深入用车单位听取意见~抓好车队管理~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制定改进措 施。

各类工种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目录 一、井架安全操作规程 二、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三、平刨机安全操作规程 四、砂浆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五、高处作业安全操作规程 六、混凝土搅拌机安全操作规程 七、钢筋弯曲机安全操作规程 八、钢筋切断机安全操作规程 九、电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油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一、电焊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二、管道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三、三机手安全操作规程 十四、钢筋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五、架子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六、木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七、普工安全操作规程 十八、泥工安全操作规程

井架安全操作规程 1、卷扬机应安装在平整坚实、视野良好的地点,机身与地锚必须牢固,卷扬机滚桶与导向滑轮中心线应垂直对正,卷扬机距离滑轮一般就不少于15cm。 2、作业前,应检查钢丝绳、离合器、制动器、保险棘轮、移动滑轮等确认安全可靠,方准操作。 3、钢丝绳在卷筒上必须排列整齐。作业中最少需保留三圈,不准有人跨越卷扬机的钢丝绳。 4、吊运重物需在空中停留时,除使用制动器外,并挂牢安全停靠装置。 5、持证上岗,严格无证操作,严禁擅自离开岗位。 6、工作中要听从指挥人员的信号,信号不明或可能引起事故时应暂停操作,待弄清情况后方可继续作业。 7、作业中突然停电,应立即拉闸刀,将运送物放下。

对焊机安全操作规程 1、焊接前,应根据所焊钢筋的截面,调整二次电压不得焊接超过对焊机规定直径的钢筋。 2、断路器的接触点,电极应定期互磨二次电路全部电接,螺栓定期紧固。冷却水温度不得超过40°,排水囊应根据温度调节。 3、焊接较长钢筋时,应设置托架、配合搬运钢筋的操作人员,在焊接时要注意防火溅伤。 4、闪光区内应设挡板,焊接时无人员不得入内。 5、冬季施工时的温度不得低于8°。作业时,应放尽机内冷却水。 6、作业后,应切断电源锁好电闸箱。

(安全生产)生产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1※钻床安全操作规程 1、使用钻床时,留长头发的员工必须将头发束在头巾或工 作帽内,除工艺规定外,不许戴手套进行工作。 2、安装、拆卸钻头时,要用规定的专用工具,不得直接敲 打夹头。 3、工作物必须牢固地支持在工作台或座钳上,禁止用手拿 或压着工作台钻孔。 4、钻通孔时,工件下面要放垫块,以免伤台面。 5、工作完毕,必须清洁场地和切断电源。

1、工作时,长头发的员工必须将头发束在头巾或工作帽 内,同时要戴上防护眼镜,除工艺规定外,不许戴手套操作。 2、开机前应检查设备各部位是否正常,然后加润滑油,空 车慢车3-5分钟,确认机床正常后方可工作,若发现有问题,应立即停机并报维修。 3、操作时精神必须要集中,不准阅读书报和闲谈,有事需 要处理时,必须停车。 4、在机床运转中,清除金属屑尘,要使用毛刷,切不可用 硬物和棉纱接近铣刀,以防事故发生。 5、测量工件、调整刀具、变换转速、改变走刀量、装卸工 件都要停车后进行。 6、发生事故时,应立即切断电源,保持现场,报告领导进 行事故分析。 7、工作结束时,要打扫机床设备和清洁工作场地,关闭总 电源,重要部位加上润滑油。

1、工作时,长头发的员工必须将头发束在头巾或工作帽 内,同时要戴上防护眼镜,除工艺规定外,不许戴手套操作。 2、开机前应检查设备的电气开关是否失灵,机械转动是否 正常,然后加润滑油,空车慢转3-5分钟,确认车床正常后才可工作,若发现有毛病,应立即停机并报维修。 3、操作时精神要集中,不准阅读书报和闲谈,有事需处理 时必须停车。 4、禁止在车床光滑面、导轨、车头箱直接放置零件及工量 用具,更不许用铁器敲打车床。 5、测量工件、调整刀具、变换速度、装卸工件等,都要停 车后进行,机床运转时不准有棉纱擦工件、卡盘和刀架的扳手。 6、高速切削时,工作前要注意工件的夹固程度、材料的变 形、机床的强度、吃刀和走刀量的选择、铁屑的处理等因素,以确保生产的安全。 7、不熟悉机床性能和操作规程,不准开动机床,徒工和实 习人员操作时,要有师傅在旁指导,以防事故发生。

车间安全生产规程

一、安全生产总则 为保证安全生产,全厂职工除遵守本岗位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外,还必须遵守下列总则: 1. 认真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法规、规定及本厂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 新入厂工、调换工种的工人及来厂实习、代培和临时参加生产的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和操作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在师傅的指导下进行操作。 3. 电气、起重、焊接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操作。 4. 操作工必须熟悉产品性能、工艺规程及设备操作要求,会正确处理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故障。 5.操作前必须按规定正确穿戴好个人的防护用品。披肩发、长辫必须罩人工作帽内。进入有可能发生物体打击的场所必须戴安全帽;有可能被传动机械绞辗伤害的作业不准戴手套;不准穿戴围巾、围裙,脖子上不准佩带装饰品;生产作业场所不准赤膊;不准穿高跟鞋、拖鞋(除规定外)。 6.工作时应集中精力、坚守岗位,不准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上班前不准饮酒。 7.开动非本工种以外设备时,须经有关领导批准。 8.操作对人体有发生伤害危险的机械设备时,应检查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可靠,否则不准进行操作。 9.不准随意拆卸、挪动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安全信号装置,防护围栏、警戒标志等。 10. 检修机械、电气设备时,必须切断电源,挂上警示牌。合闸前要仔细检查,确认无人检修后方准合闸。 11. 操作中使用的行灯及局部照明,其电压不得超过36V,金属容器内和潮湿场所作业不得超过12V。 12.生产场所应保持整齐、清洁、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要堆放合理,安全通道畅通,废料应及时清除。 13. 高空作业人员必须系好安全带,登高用的扶梯必须坚实牢固,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并采取可靠的防滑措施。 14. 非电气作业人员严禁装修电器设备和线路。 15. 易燃、易爆等生产作业场所,严禁烟火及明火作业。 16. 禁止在产生有毒有害物质作业场所内进餐、饮水,工作时要戴好防毒口罩或其它防护用品。 17.严禁攀登吊运中的物体及在吊物下通过停留。 19.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末班下班前要切断电源,汽(气)源,熄灭火种,清理场地,中途停电要关闭电源。 20. 工房内外配置的消防器材不准挪作它用,器材周围不得堆放其它物品妨碍取用。 21. 发生工伤事故、重大未遂事故及火灾、爆炸事故要及时启动应急救援预案进行抢救,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护好事故现场。

管理制度-煤矿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精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各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目录清单 1、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2、安全会议制度; 3、安全目标管理制度; 4、安全投入保障制度; 5、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制度; 6、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7、事故隐患排查与整改制度; 8、安全监督检查制度; 9、安全技术措施审批制度; 10、矿用设备器材使用管理制度; 11、矿井主要灾害预防制度; 12、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13、安全与经济利益挂钩制度; 14、入井人员管理制度; 15、安全举报制度; 16、管理人员下井及带班制度; 17、安全操作管理制度; 18、其它制度按集团公司制定的制度执行。

二、各工种操作规程目录清单 (一)采煤 1、采煤爆破工; 2、采煤打眼工; 3、攉煤工; 4、滚筒采煤机司机; 5、刮板输送机司机; 6、移刮板输送机工; 7、转载机、破碎机司机; 8、乳化液泵站司机; 9、单体支护工; 10、端头支护工; 11、液压支架工; 12、回柱放顶工; 13、回柱绞车司机(看滑轮工、信号工); 14、推车工; 15、运料工; 16、回采巷道维修工; (二)掘进 1、掘进钻眼工; 2、掘进爆破工; 3、人力装载工;

4、装岩机(扒斗机)司机; 5、装岩机维修工; 6、掘进机司机; 7、掘进机维修工; 8、架棚支护工; 9、砌碹支护工; 10、锚杆支护工; 11、锚喷支护工; 12、锚索支护工; 13、把钩信号工; 14、人力推车工; 15、人力运料工; (三)机电 1、变(配)电所值班员; 2、变(配)电所检修工; 3、配电工; 4、提升司机; 5、主通风机司机; 6、固定排水泵司机; 7、空气压缩机司机; 8、矿井大型设备维修电工; 9、矿井大型设备维修钳工;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铸造企业安全生产体系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编号:Q/WTS-001-2019 2019-2020版 编制: 审核: 批准: 受控状态: 发布日期:2019-10-26 实施日期:2020-01-26 XX有限公司

目录 第1章铸造企业安全生产规程 (5) 1.1 熔炼工部 (5) 1.1.1 熔炼工 (5) 1.1.2 打修炉操作工 (6) 1.1.3 行车配料工 (7) 1.1.4 熔炼维修电工、钳工 (8) 1.1.5 修包操作工 (10) 1.1.6 熔炼工部搬运、辅助工人 (10) 1.1.7 熔炼工部铁水叉运工 (11) 1.2 砂处理工部 (13) 1.2.1 砂处理控制室操作工 (13) 1.2.2 热气流烘干送砂工 (14) 1.2.3 砂处理维修电工、钳工 (15) 1.2.4 砂处理线搬运、辅助工 (16) 1.3 制芯工部 (17) 1.3.1 热芯盒射芯机制芯工 (17) 1.3.2 冷芯盒射芯机制芯工 (19) 1.3.3 组芯工 (20) 1.3.4 修芯工 (20) 1.3.5 芯铁工 (21) 1.3.6 手工浸涂工 (22) 1.3.7 型芯辊道输送工 (22) 1.3.8 型芯烘干工(出装窑工) (23) 1.3.9 树脂砂配砂工 (25) 1.3.10 三乙胺尾气处理装置安全操作规范 (26) 1.3.11 三乙胺气体发生器安全操作规范 (26) 1.3.12 制芯维修电工、钳工 (27) 1.3.13 制芯工部搬运、辅助工 (28) 1.4 制模工部 (29) 1.4.1 预发泡机操作工 (29) 1.4.2 成型机操作工 (30) 1.5 造型工部 (31) 1.5.1 手工造型工 (31) 1.5.2 自硬砂造型工 (32) 1.5.3 HWS线造型工 (33) 1.5.4 DISA线造型工 (34) 1.5.5 消失模线造型工 (35) 1.5.6 造型线控制室(控制面板)操作工 (35) 1.5.7 手工浇注工 (36) 1.5.8 机械浇注工 (37) 1.5.9 造型线落砂机机械手操作工 (38) 1.5.10 造型线维修电工、钳工 (39) 1.5.11 造型线搬运、辅助工 (41)

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大全

**有限公司 缠绕机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缠绕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了缠绕机操作工安全技术操作。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缠绕机必须指定专人使用和管理。操作工必须掌握设备的使用性能和操作方法,必须按规定着装和使用劳保护具。 2.2作业前 2.2.1检查各机械传动部位及安全装置是否完好。 2.2.2检查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是否有牢固可靠的接零(地)保护。 2.3作业中 2.3.1缠绕机应在规定的负荷范围内使用。 2.3.2在安装钢带盘和石墨带盘或安装钢带头至模具槽内时,应停机操作。 2.3.3在操作夹紧装置或压紧压轮应停机操作。 2.3.4在填入石墨带时,持石墨带的手不得靠近机械传动部位。 2.3.5在缠绕结束后,停机后方可进行剪断或点焊接操作。 2.3.6在卸下产品过程中应避免在设备各部位敲击模具卸产品。 2.4作业后 2.4.1切断电源,维护保养设备。 2.4.2整理清扫工作场所,工件、材料要堆放整齐有序,要保持通道畅通.

车工安全操作规程 1范围 本规程规定了车工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安全技术操作要求 2.1进入工作场地必须穿戴工作服。操作时不准戴手套,女同学须戴工作帽。 2.2开车前先检查各手柄的位置是否正确,避免发生机床事故。 2.3开车前将需要注油的地方加注润滑油。 2.4冬季要开空车转3-5分钟。 2.5装卡工件必须牢固,卡盘搬手必须随手取下,以免开车时飞出伤人。 2.6切削时,应在刀架斜后方观察切削情况,禁止将头部正对工作旋转方向。时刻注意切屑流向,不得随意离开机床,不准用手扯拉切屑。 2.7高速切削应戴眼镜,学生实习一般不用高速切削。 2.8必须停车变速,加工时严禁触摸、测量、擦拭工件或刀具。 2.9使用锉刀时,必须右手在前,左手握柄。 2.10机床导轨上严禁放工具、刀具、量具及工件。 2.11工作结束后,将各手柄摇到零位,关闭总电源开关,将工卡量具擦净放好,擦净机床,做到工作场地清。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篇一: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各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厂长是本企业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应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 的原则,企业的各级领导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第三条安全生产人人有责,企业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 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厂下属各单位。 第二章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第一条厂长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把安全工作列入厂管理的重要议事日程,亲自主持重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批阅上级有关安全方面的文件,签发有关安全工作的重大决定,对本厂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3)组织制定并实施厂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解决安全措施费用; (5)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定期听取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有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6)按规定和事故处理的“三不放过”原则,组织对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处理; (7)加强对各项安全活动的领导,决定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奖惩。 第二条安全生产主任职责 (1)组织开展安全技术研究工作,积极采用先进技术和安全防护装置,组织研究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2)组织落实本厂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组织实施; (3)组织本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落实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4)在组织新项目以及技术改造项目的、施工和投入使用时,做到“三同时”(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审查安全技术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项目,保证技术上切实可行;对所负责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 (6)负责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7)负责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安全生产动态,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8)对所负责的安全生产责任负责。第三分突发事件组职责 (1)协助本厂的安全生产大检查; (2) 负责突发事件灭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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