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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昆明度假区教师考试《教育学》精选知识点二

一、学生是教育的对象(客体)

1.从教师方面看,教师是教育过程的组织者、领导者,学生是教师教育实践活动的作用对象,是被教育者、被组织者和被领导者。

2.从学生自身特点看,学生具有可塑性、依赖性和向师性。

(1)学生具有可塑性。学生处于长知识、长身体的时期,也是他们的品德、人格正在形成的时期,各方面尚未成熟,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而且尚未定型,极容易受外部环境因素的影响,具有“染于苍则苍,染于黄则黄”的特点。

(2)学生具有依赖性。学生多属未成年人,还不具备完全独立生活的能力。在家里,他们要依赖父母,入学后他们将对父母的依赖心理转为对教师的依赖心理。

(3)学生具有向师性。学生入学后,会自然地亲近、信赖、尊敬甚至崇拜教师,把教师作为获取知识的智囊、解决问题的顾问、行为举止的楷模。

二、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1.依据

首先,学生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学生是有意识、有情感、有个性的社会人,他们不是盲目、机械、被动地接受作用于他们的影响,而是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其次,学生在接受教育的过程中,也具有一定的素质,可以进行自我教育。因此,学生是自我教育和发展的主体。

2.表现

学生的主观能动性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

(1)自觉性,也称主动性,这是学生主观能动性最基本的表现。它表现在学生能根据一定的目标或要求,或在某种情境的激发下,自行采取相应的态度或行动。如学生在课堂上主动回答问题,参与活动,课下主动完成作业,主动帮助同学等等。

(2)独立性,也称自主性,这是自觉性进一步发展的表现。它表现在学生不仅具有自觉性,而且能自行确定或选择符合自身需要、特点和条件的目标和行动方式,并能在实现目标的行动中自我监督和调控。

(3)创造性,这是学生主观能动性的最高表现。它表现在学生不仅具有自觉性和独立性,而且有超越意识,如超越书本、超越教师、超越自己和群体等。在教学过程中,表现为不满足于书上的现成结论,不满足于教师提供的解题方法,倾向于提出新颖或与众不同的见解或解决问题的方法。

三、学生是发展中的人

学生不是成人,他们正处于身心发展最迅速的时期,生理和心理两方面都不太成熟,具有很大的发展的可能性与可塑性。学生是发展中的人,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学生具有和成人不同的身心发展特点;

第二,学生具有发展的巨大潜在可能性;

第三,学生有发展的需要。

一、教师专业发展的概念

教师专业发展,又称教师专业成长,是指教师在整个专业生涯中,依托专业组织、专门的培养制度和管理制度,通过持续的专业教育,习得教育教学专业技能,形成专业理想、专业道德和专业能力,从而实现专业自主的过程。它包括教师群体的专业发展和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

从历史发展的总趋势来看,教师专业发展的核心以及最终体现就在于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

教师个体的专业发展是教师作为专业人员,从专业思想到专业知识、专业能力、专业心理品质等方面由不成熟到比较成熟的发展过程,即由一个专业新手发展成为专家型教师或教育家型教师的过程。

二、教师专业发展的内容

1.专业理想的建立。教师的专业理想是教师对成为一个成熟的教育教学专业工作者的向往与追求,它为教师提供了奋斗的目标,是推动教师发展的巨大动力。具有专业理想的教师对教学工作会产生强烈的认同感和投入感,会对教学工作抱有强烈的期待。

2.专业知识的拓展与深化。作为专业人员,教师必须具备从事专业工作所需要的基本知识。因此,专业知识是教师专业发展中的一个重要内容,教师专业知识(合理的知识结构)主要包括本体性知识、条件性知识、实践性知识和一般文化知识。本体性知识,即特定学科及相关知识,是教学活动的基础;条件性知识,即认识教育对象、开展教育活动和研究所需的教育学科知识和技能,如教育原理、心理学、教学论、学习沦、班级管理、现代教育技术等;实践性知识,即课堂情境知识,体现教师个人的教学技巧、教育智慧和教学风格,如导入、强化、发问、课堂管理、沟通与表达、结课等技巧。云众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成功!身体健康!家庭幸福!以上内容来自云众教育网!免费交流、学习;共同走向美好明天更多教师招聘考试信息请关注微信136********报名地址:昆明环城西路21号

3.专业能力的提高。教师的专业能力是教师综合素质最突出的外在表现,也是评价教师专业性的核心因素。这种专业能力可分为教师技巧和教育教学能力两个方面。

4.专业自我的形成。专业自我包括自我意象、自我尊重、工作动机、工作满意感、任务知觉和未来前景。教师的专业自我是教师个体对自我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感受、接纳和肯定的心理倾向,这种倾向将显著地影响到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效果。

三、教师专业发展的阶段

开始踏上教学工作岗位的教师,虽然经过了在职的专业训练并获得了合格的教师资格证书,但这并不意味着他就是一个成熟的教育教学专业人员,他还要随着教学工作经历的延续、经验的积累、知识的更新及不断的反思才能逐渐达到专业的成熟。在教师的专业发展过程中,存在着不同的发展阶段,面对着不同的发展问题,这些问题的不断解决

推动着教师专业的不断发展。“自我更新”取向的教师专业发展阶段论认为教师专业发展分为“非关注”阶段、“虚拟关注”阶段、“生存关注”阶段、“任务关注”阶段、“自我更新关注”阶段五个阶段。

1.“非关注”阶段

这是进入正式教师教育之前的阶段。这一阶段的经验对今后教师的专业发展的影响不可忽视。

在这一阶段所形成的“前科学”的教育教学知识、观念甚至一一直迁延到教师的正式执教阶段。

2.“虚拟关注”阶段

该阶段一般是职前接受教师教育阶段(包括实习期)。该阶段专业发展主体的身份是学生,至多只是“准教师”。这使得他们所接触的中小学实际和教师生活带有某种虚拟性,他们会在虚拟的教学环境中获得某些经验,对教育理论及教师技能进行学习和训练,有了对自我专业发展反思的萌芽,从而为正式进入任职阶段打下良好的基础。

3.“生存关注”阶段

这一阶段是教师专业发展的一个关键阶段,他们不仅面临着由教育专业的学生向正式教师角色的转换,也存在所学理论知识和具体教学实践的“磨合期”,其问需要教师在教学实践过程中对理论、实践及其关系进行反思,以克服对于教学实践的不适应。新任教师一般处于这一阶段。

4.“任务关注”阶段

在度过了初任期之后,决定留任的教师逐渐步人“任务关注”阶段。这是教师专业结构诸方面稳定、持续发展的时期。随着基本“生存”知识、技能的掌握,教师自信心日益增强,由关注自我的生存到更多地关注教学,由关注“我能行吗”转到关注“我怎样才能行”上来。

5.“自我更新关注”阶段

处于该阶段的教师,其专业发展的动力转移到了专业发展自身,而不再受外部评价或职业升迁的牵制,直接以专业发展为指向。同时教师已经可以自觉依照教师发展的一般路线和自己目前的发展条件,有意识地自我规划,以谋求最大程度的自我发展。

四、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主要包括师范教育、新教师的入职培训、教师的在职培训和教师的自我教育。

1.师范教育

职前师范教育阶段是师范生进行专业准备与学习,初步形成教师职业所需要的知识与能力的关键时期,是教师专业化发展的起始和奠基阶段。师范教育的质量直接决定了新教师的质量,并影响着教师今后的发展。

2.入职培训

新教师都会面临一个角色适应问题。为了让新教师尽快进入角色,新教师的任职学校应当采取及时有效的支持性措施。在我国,各级师范院校还承担了短期的系统培训工作,培训的目的是向新教师提供系统而持续的帮助,使之尽快转变角色、适应环境。

3.在职培训

为了适应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为在职教师提供的继续教育,主要采取“理论学习、尝试实践、反省探究”三结合的方式,培养教师研究教育对象、教育问题的意识和能力。教师的在职培训活动很广,可以是业余进修,也可以是校本培训(如集体观摩、相互评课、相互研讨等)。

4.自我教育

教师的自我教育就是专业化的自我建构,它是教师个体专业化发展最直接最普遍的途径。教师自我教育的方式主要有自我反思、主动收集教改信息、研究教育教学中的各种关键事件、自学现代教育教学理论、积极感受教学的成功与失败等。教师的自我教育是专业理想确立、专业情感积淀、专业技能提高、专业风格形成的关键。

此外,跨校合作比如教师专业发展学校,专家指导比如讲座、报告,政府教育部门和教研机构组织的各类专业培训和交流活动等也是教师专业发展的途径。

五、教师专业化的实现

教师专业化的实现,从客观上来看,需要国家和政府的法律、政策和资金支持;从主观上来看,需要教师的个人努力。

1.国家和政府对教师专业化的促进与保障

(1)加强教师教育。①建立一体化和开放式的教师教育体系。一体化,首先指职前培养、入职教育、职后提高的一体化;其次指中小幼教师教育一体化;最后指教学研究与教学实践一体化。②要改革教师教育课程。包括调整课程结构,增加教育理论课程和选修课程的比例;强化实践性课程;整合课程内容。

(2)制定法律法规。我国于1993年颁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首次以法律形式规定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1995年国家颁布了《教师资格条例》。

(3)提供经济保障。

2.教师个人为实现专业化应做的主观努力

(1)善于学习。作为教师,通过学习可以了解教育教学的要求,掌握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和特点,明确教师自身的角色和定位。

(2)恒于研究。通过科研,我们可以发现规律,根据规律进行工作可以提高工作效率和效能。

(3)勤于反思。反思是人类个体或群体以自身为对象,以寻求更好的发展为目的而进行的积极的和仔细的审视与思考的活动。通过反思,既可以总结经验、坚定信念,也可以发现问题、完善自己。不仅要反思自己的言语、行动,而且要反思自己的经验和思想。

(4)勇于实践。首先要有实践的意识和勇气,及时捕捉机会,将自己新颖的想法转化为实践的行动;其次要讲实践的方法,对新想法进行可行性论证,确定行动方案,然后进行实践。

总之,要实现教师的个体专业化和群体专业化需要教师个体树立坚定的职业信念、提高自主反思意识和进行教育研究的能力,并通过参加各种培训不断丰富自身的专业知识。同时,国家和政府应该为教师群体专业化创设一定的外部环境保障。

学生观就是教师对学生的基本看法,它影响教师对学生的认识及其态度与行为,进而影响学生的发展。我国传统的学生观将学生看作是被动的受体、教师塑造与控制的对象,学生在教育中处于边缘位置,对学生的教育是规范、预设的。现代学生观主要观点如下:

一、学生是发展中的人,要用发展的观点认识学生

人们经常用僵化的眼光来看待学生。现代科学研究的成果与教育的价值追求,要求人们用发展的眼光来认识和看待学生。

1.学生的身心发展是有规律的

学生的身心发展具有顺序性、阶段性、不平衡性、互补性、个别差异性等规律,这是经过现代科学和教育实践证实的。认识并遵循这些规律,是做好教育工作的前提。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客观上要求教师应依据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和特点来开展教育活动。

2.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

在实际工作中,许多人往往从学生的现实表现推断学生没有出息,没有潜力。不少人坚持僵化的潜能观,认为学生的智能水平是先天决定的,教育对此无能为力。其实,学生具有巨大的发展潜能,智力水平可以明显提高,这已为科学研究如裂脑研究、左右脑研究等所证实。

3.学生是处于发展过程中的人

作为发展中的人,意味着学生还是不成熟的人,是一个正在成长的人。在教育实践中,人们往往忽视学生正在成长的特点而要求学生十全十美,求全责备。其实,作为发展中的人,学生的不完善是正常的,而十全十美并不符合实际。没有缺陷,就没有发展的动力和方向。把学生作为发展中的人来对待,就要理解学生身上存在的不足,就要允许学生犯错误。当然,更重要的是要帮助学生解决问题,改正错误,从而不断促进学生的进步和发展。

4.学生的发展是全面的发展

传统教育重视智力教育,把系统知识的传授放在学校教育工作的中心位置,造成了学生的片面发展,导致走出校门的学生缺乏社会适应能力。现代学生观则强调,当今社会,单纯的智育或者智育占绝对主导地位的教育,已经无法

满足社会的需要。教师在教育教学实践中,不仅要重视“知识与技能”的传授,更要看到“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的重要性,把学生培养成全面发展的人。

二、学生是独特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独特的人,包含以下三个基本含义:

1.学生是完整的人

学生并不是单纯的抽象的学习者,而是有着丰富个性的完整的人。学习过程并不是单纯的知识接受或技能训练,而是伴随着交往、创造、追求、选择、意志努力、喜怒哀乐等的综合过程,是学生整个内心世界的全面参与。如果不从人的整体性上来理解和对待学生,那么,教育措施就容易脱离学生的实际,教育活动也难以取得预期的效果。

2.每个学生都有自身的独特性

每个人由于遗传素质、社会环境、家庭条件和生活经历的不同,而形成了个人独特的心理世界,他们在兴趣、爱好、动机、气质、性格、智能和特长等方面各不相同。独特性是个性的本质特征,珍视学生的独特性和培养具有独特个性的人,应成为我们对待学生的基本态度。独特性也意味着差异性,差异不仅是教育的基础,也是学生发展的前提,应视之为一种财富而珍惜开发,使每个学生在原有基础上都得到完全、自由的发展。

3.学生与成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云众祝大家学习愉快!考试成功!身体健康!家庭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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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和成人之间是存在很大差别的,学生的观察、思考、选择和体验,都和成人有明显不同。“应当把成人看作成人,把孩子看作孩子。”

三、学生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

把学生看成是具有独立意义的人,包含以下三个基本含义:

1.每个学生都是独立于教师的头脑之外,不以教师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

因此,决不是教师想让学生怎么样,学生就怎么样。教师不可以对其随意支配,或任意捏塑,不可以随意强加给学生一些外在的知识,因为这样并没有尊重学生的主观能动性,只会挫伤学生的主动性、积极性,扼杀他们的学习兴趣,窒息他们的思想,引起他们自觉或不自觉的抵制或抗拒。

2.学生是学习的主体

教师主导对学生客体的教育与改造,只是学生发展的外部条件和外因,学生的主体活动才是学生获得发展的内在机制和内因。这表现在:

(1)学生是具有一定主体性的人。学生作为各种学习活动的发起者、行动者、作用者,其前提是他首先要有一定的主体性,这是他作为主体的基本条件。

(2)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学生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学习活动是学生的主体活动。

(3)教在于建构学生主体。学生虽然具有一定的主体性,但就其程度而言比较低,就其范围而言比较狭窄。在教学中,学生主体相对于教师主体来说,诸多方面的力量都显得十分微弱。因此,教师要发挥主导作用,努力建构学生的主体地位。

3.学生是责权主体

从法律角度看,在现代社会,学生在社会系统中享受各项基本权利,有些甚至是特定的。但同时,学生也要承担一定的责任和义务。把学生作为责权主体来对待,是现代教育区别于古代教育的重要特征,是教育民主的重要标志。

在教育实践中,一方面,我们要承认学生的权利主体地位,学校和教师要保护学生的合法权利;另一方面,学校负有对学生进行教育和管理的责任,必然要对学生权利有所制约。如何既尊重和保护学生的权利,同时又能对学生实施有效的管理,担负起学校教育人、塑造人的责任,是教育管理上的重要问题。这一矛盾的实质是学生权利的自由与限制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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