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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实施方案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实施方案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实施方案

附件1

甘肃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实施方案

一、实施步骤

(一)试点阶段。2013年,各县(市、区)全面执行省上实施方案中确定的50种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附表1-1)。

(二)扩大阶段。2014年,继续扩大病种范围,增加到80-120种。在全省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全面推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制度。

二、费用结算

纳入单病种定额付费制管理的患者出院时,由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即时结算,患者只缴纳自付部分费用,定额补偿部分费用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依照附表1-1中规定的补偿比(中西医治疗同标准),审核后每月向定点医疗机构拨付其所垫付的补偿费用。单病种患者实际发生的住院费用超出定额标准的,超出部分由定点医疗机构承担,新农合基金不予报销;低于定额标准的,新农合基金按定额拨付,结余部分留作定点医疗机构作为单病种定额付费平衡备用金。

三、注意事项

(一)严格执行规范化管理。各县(市、区)卫生行政部门和新农合管理经办机构要严格督促各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单病种诊疗规范,进一步加强单病种的标准化、规范化和

精细化管理。杜绝升级诊断、分解住院、串换药品、转移费用和减少必要的诊疗服务等行为。同一患者在两周之内以同一诊断再次住院,经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认定属未执行按病种付费并未达到出院标准而出院者,其再次住院的费用由首诊医院承担。

(二)严格实行首诊负责制。实行首诊医生负责制,严禁拒收、推诿重症患者;严禁将定额范围内的费用通过门诊取药、门诊检查、外购处方、分解名目等方式排除在定额范围之外,变相增加患者费用负担;严禁诱导或强迫患者“未愈出院”,或将重症患者分解住院;严禁串换第一诊断与第二诊断的位次,损害患者利益或增加新农合基金支出。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对不严格执行临床路径或诊疗规范及相关管理规定,变异率超标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不予拨付补偿资金,并责成限期整改,直至暂停或取消定点医疗机构资格等处理;对违反规定的当事人可视情节给予警告或不良执业记录登记并处罚。

(三)严格实行患者知情同意制。凡第一诊断符合单病种付费管理的住院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均须纳入单病种付费管理,并明确告知患者该病种的治疗方案、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等,使患者充分享有知情权。若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等情况,需要退出单病种付费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明确告知患者。定点医疗机构要将单病种定额付费的病种名称、入出院标准、必检项目、临床路径、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新农合药品目录及价格和患者获得补偿的情况等信息

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须将各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付费制和门诊统筹按人头付费制执行情况及相关指标向社会公布,促进医疗信息透明化和医疗行为规范化。

(四)严格执行内部考核机制。建立单病种定额付费考核机制,重点加强对各级定点医疗机构变异率的控制。经考核,县、乡级定点医疗机构单病种患者转诊(率)和年转诊病例(率)较高时,提示该定点医疗机构对单病种付费制度执行不力,不能提供有效服务或能力不足,应限制乃至取消其定点医疗机构资格。

附表1-1:

甘肃省2013年度县乡级医疗机构新农合单病种定额付费标准表

医院单病种实施方案

额尔古纳市人民医院 六个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综合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现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 号)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六个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 组长:王士俊 副组长:代广江王建和王军 成员:王革新左秀萍任敬伟李铁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控制科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三、具体工作职责:“单 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 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和 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 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专家组: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与修订服务流程、制度及诊疗规范的建议。规范所负责病种的临床诊疗行为,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达到该病种的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科室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目标通过学习和实践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的临床医疗行为。 五、工作内容和安排以六个单病种为单位,组织临床各专科开展规范单病种诊疗常规和单病种上报工作。 (一)基线调查和动员工作 1、以六个单病种为单位,分别与全院主要收治该种疾病的科室进行调查和动员工作,了解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动员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单病种质量控制。 2、根据六个单病种的ICD 编码,检索2009 年1 月至2009 年11 月底的六个单病种收治情况,初步了解我院2009 年度单病种的基本质量控制指标。 3、召开全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会议,向临床相关专科和职能科室汇报六个单病种的收治情况,动员相关收治科室做好单病种的质量管理和上报工作,并与职能科室落 实在单病种管理中的职责 医务科:负责监督单病种质量控制科室执行该病种的诊疗规范,建立与有关病种相适应的急诊“绿色通道”以及辅助科室的连贯服务流程与规范。 病案管理科:负责监督单病种的病历首页规范化管理,保证疾病编码的准确性,配合临床科室单病种上报的病案统计和调阅工作。 护理部:组织制定单病种护理规范及工作流程,协助医生做好健康教育工作,保证

单病种定额付费患者知情同意书记录(模板)

梁平县人民医院 临床路径单病种定额付费患者知情同意书 患者姓名:性别:年龄:科室:床号:住院号: 患者于201 年月日时入住科室。 沟通时间:201 年月日时分沟通地点: 尊敬的先生/女士:感谢您对梁平县人民医院的信任! 根据重庆市开展按病种收费方式改革有关问题的通知(渝价[2014]213号)及医疗保险单病种结算暂行办法(渝人社发[2014 ]167号)文件精神要求,我院已对疾病在科室开展了临床路径及单病种定额付费工作。临床路径是一种标准化的诊疗程序,根据临床路径标准要求实施疾病治疗,您将得到更加规范、科学的医疗服务,单病种定额付费是在执行临床路径条件下实施的整体打包医疗费用的付费方式。 通过临床症状、体征及完善相关特殊检查,初步诊断您(或您代理的人)患疾病,符合临床路径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入径条件,现对您进行以下内容告知: 1.您(或您代理的患者)所患疾病符合临床路径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条件,可以按有关规定实施临床路径治疗并按单病种定额方式付费。“临床路径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与以往“按项目付费治疗方式”比较有以下特点: 1)临床路径是经相关领域医疗专家确定的疾病标准化诊疗模式,治疗效果及住院时间相对确定; 2)实施临床路径单病种定额付费治疗方式,疾病治疗费用事先确定; 3)如果您的意愿改变或疾病出现诊断及治疗方式改变时,将退出预定的临床路径或转入改变诊断及治疗方式后的临床路径,费用标准也将改变; 4)疾病定额付费标准为元,定额费用之外特殊耗材(包括血、血液制品及用血补偿金等)费用元,自费服务费用元;入院时请您预付以上费用。治疗过程中,您超标部分床位费、空调费、陪伴费、特殊一次性医用材料费用超过医疗保险限额以上费用不在定额付费之内,您将自费承担,医保不予报销。治疗结束将根据医保政策报账,报账后退还您的剩余费用。 5)如果您是城镇职工医保参保人员或居民(农合)医保参保人员,请您携带相关证件到医院入出院处(职工医保)或医保办公室(居民医保)进行住院确认登记。临床路径单病种定额付费方式享受以下待遇: ①医保报账比例为定额标准的 %,报账后患者付费为定额标准的 %,定额外特殊材料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报账; ②定额标准费用报账无起付标准(门槛费); ③治疗药品无医保目录内外药品限制(根据临床路径标准规定用药及治疗)。 6)您需要预交定额标准费用及自费服务费用;治疗过程中,医护人员将给您临床路径诊疗项目表单,让您明白临床路径的诊疗项目并监督执行,不再给您每日费用清单。 7)因您的意愿或诊断及治疗方式改变需退出临床路径时,将按项目付费方式付费,城镇职工医保及居民医保报账也将按项目付费方式报账,从退出路径开始,护理人员将给你治疗项目费用清单。 2.请对以上沟通内容理解并确认是否同意执行单病种定额付费:□同意□不同意(请打√);以上内容,我已看过,医生对我解释清楚,我签名确认。 患者(或法定代理人)签名:身份证号:与患者关系: 签署时间:201 年月时分(患方填写) 沟通责任医师签名:时间:201 年月时分 科主任(或个案管理员)审核意见:意见:签名签署时间:201 年月日(一式2份,一份保存于病历中,一份每月定期交质控办)

金寨县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

金合管中心[2011]03 金合管中心[2011]03 号
关于印发《金寨县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 关于印发《金寨县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2011 版》的 实施办法 通
各乡镇合管办,各定点医疗机构: 现将《金寨县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2011 版)》印 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加大宣传,认真贯彻执行。

金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金寨县民政局
二〇一一年三月一日
抄报:省农合办;市农合办;县合管会、县合监会、县卫生局、 县财政局 抄送:各乡镇人民政府、各经济开发区

金寨县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 金寨县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实施办法(2011 版) 办法
为逐步探索参合农民重大疾病救治、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进 一步缓解农村居民重大疾病的经济负担,根据《安徽省重大疾病 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工作实施方案(2010 版)》 精神,结合我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施办法(金政[2010]71 号文 件)相关规定,决定对我县农村儿童白血病与先天性心脏病先期 开展按病种付费,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 在保持新农合和医疗救助制度健康发展及公平享有的基础 上,进一步探索农村居民重大疾病医疗救治及保障办法,先期选 择 0—14 周岁(含 14 周岁)儿童所患急性白血病和先天性心脏病 等 11 个病种实施重大疾病按病种付费。 二、基本原则 (一)量力而行,先行试点。根据基金支付能力,先期选择 0 —14 周岁 (含 14 周岁) 儿童所患白血病与先天性心脏病开展试点; 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扩大试点范围,稳步推进。 (二)共同负担,合力保障。试点重大疾病医疗费用由新农合 基金、医疗救助基金与患者个人合理分担,通过提高新农合补偿 水平与提高医疗救助水平的紧密结合,有效提高试点重大疾病医 疗保障水平。 (三) 定点救治, 确保质量。 按审定的定点救治单位进行定点, 以确保治疗效果。 三、试点重大疾病范围 首批列入按病种付费并提高医疗保障水平试点的重大疾病范 围是: 0-14 岁周岁 (含 14 周岁) 白血病患者首次诱导缓解化疗 (包 括首次诱导化疗加巩固治疗一疗程,以下简称“首次诱导加巩固 化疗”)及造血干细胞移植治疗;0-14 岁周岁(含 14 周岁)先天 性心脏病患者外科手术治疗及介入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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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病种实施方案

雅安市人民医院关于深入推进 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科室: 为贯彻落实卫生部的有关要求,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顺利推进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雅安市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实施方案》(附件),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学习,并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雅安市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十三日

附件 雅安市人民医院 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实施方案 (2010年12月) 根据卫生部、卫生厅相关工作要求,为了进一步强化医疗管理工作,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切实降低群众医疗费用,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顺利推进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结合医院实际,制定《雅安市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与控制工作实施方案》(附件)。(以下简称“单病种”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十七届四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有关精神,结合《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号文件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继续把以病人为中心,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保障患者合法权益,改善医疗服务,优化服务流程,构建和谐医患关系作为主要内容,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服务,持续改进医疗质量、医疗服务和医院管理水平,不断探索医院管理的有效方法,把追求社会效益,维护群众利益,构建和谐医患关系放在第一位,使医疗服务更加贴近群众、贴近社会,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 二、单病种管理定义与内容 单病种管理是医护专家针对无并发症单纯性疾病制定的,以病人及其疾病(或手术)为中心、以时间作为横轴,以入院、诊断、检查、用药、治疗、护理、饮食、教育、出院等技术与服务的提供作为纵轴所做的最适当的、有顺序性、有时限要求的整体医疗计划和服务程序,是标准化诊疗护理流程,是医院实施实时质量管理的最简单易行的方式,目的是使患者获得最佳的服务、减少康复的延迟和

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守则

泗阳同济医院“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 为保障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更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省市县各级卫计部门要求,现就推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医院住院部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要告知病人或家属医院实施该项工作的措施,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条件的,与病人或家属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告知相关内容,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作抵押;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入住科室:对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的病人,医院相关临床科室应根据病情估算治疗该疾病所需的大致费用,并告知病人或家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应向病人提供每日费用清单,不再催缴住院押金。在病人出院前1—2天,管床医生

单病种付费实施方案

交口县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方案各相关科室: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二甲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结合既往医院单病种管理工作经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六个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 组长:孙绪谦(副院长,主任医师) 副组长:张中平(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郭志芳(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梁建忠(副院长,副主任医师) 杜景萍(工会主席,副主任护理师) 成员:尹志锋(医务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武文平(院长助理,麻醉科主任,主治医师) 任永芳(院长助理,儿科主任,主治医师)

李福连(护理部主任,副主任护师) 王健(普外科主任,主治医师) 梁惠杰(内一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郭慧萍(内二科主任,主任医师) 王完英(妇产科主任,副主任医师) 梁素香(妇产科副主任,副主任医师) 王文生(急诊科、门诊部主任,副主任医师) 郭东升(五官科主任,主治医师) 张大江(骨科副主任,主治医师) 三、具体工作职责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执行科室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实践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

医院单病种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方案 为了提高医疗质量,落实诊疗规范,按照《单病种质量管理手册》等文件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单病种的诊断、检查、治疗、效果以及成本费用各环节实行全面监控,着重控制平均住院天数、平均住院费用以及医疗成本,不断加强医院科学管理,争取单病种的核心指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二、主要措施 (一)建立组织体系 建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委员会(详见附件1)。各相应临床科室成立单病种实施小组,小组成员包括科主任、护士长、医生及护士等,主要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具体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信息上报。 管理委员会成员科室职责(详见附件2)。 (二)病种选择 目前实施单病种管理的病种为七个病种,内科:急性心肌梗死、急性心力衰竭、成人社区获得性肺炎、脑梗死。儿科:1岁以上儿童肺炎。妇产科:剖宫产术、经腹子宫切除术及剖宫产手术的围术期预防感染。外科:半月板切除术、甲状腺切除术、腹股沟疝单侧/双侧修补术、阑尾切除术、乳腺手术的围术期预防感染。 (三)准入标准 1.单病种管理病例纳入标准:(1)诊断明确者;(2)只有一个出院诊断(可包括该疾病引起的合并症)的病例,如患有其他疾病,但

在住院期间无需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3)对于某些病种,除须符合以上两条外,还须符合规定的治疗方式,如一些内科病种须是以非手术方式进行治疗的病例,外科病种则须是采用手术方式进行治疗的病例,否则应予以排除。 2.单病种管理病例排除标准:(1)住院期间曾经转科的病例;(2)入院后 48 小时内死亡的病例;(3)虽已确诊,但未完成正常治疗而出院的病例,即未达到出院标准而出院的病例。 (四)质控流程 1.单病种患者入住临床科室,主管医师首先确定是否符合单病种管理病例标准,按单病种诊疗规范、质控要求诊治,并在病历中如实记录每一个质控节点是否按规范执行,由经管医师填写“单病种质量监测表”并存放在病历中。(详见附件3)。上级医师查房时认真审查每份病历,检查诊疗过程是否符合“质量监测表”的要求。患者出院后一周内,由科主任审核“质量监测表”,并评判及签字。指定专人上报有关统计信息。对不能达到质控标准者,及时向单病种质量管理委员会报告。 2.单病种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对所有监测病历进行检查,对“质量监测表”进行调研、分析、评估,提出改进意见。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专题培训:要切实加强对临床科室、医技科室、相关职能部门等人员的宣传、教育、培训和指导,对实施单病种质量管理科室进行培训。科室单病种质量实施小组认真学习单病种诊疗规范及

先诊疗后付费实施方案

*********卫生院 “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深入实施“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助推医疗精准扶贫工作,优化医疗服务流程,提供安全有效、方便周到的医疗卫生服务,切实解决群众“看病难,看病贵”的问题,根据《省卫生计生委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州省农村贫困住院患者县域内“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方案的通知》(黔卫计办函[2017]100号)文件要求,经院务会研究,决定在我院的医保(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住院病人实行“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为此,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病人为中心”的服务宗旨,以开展“三好一满意”和“改善医疗服务行动计划”活动为契机,以医保和新农合为依托,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减少病人就医等待时间,为更多的病人开通生命“绿色通道”,确保病人在第一时间得到安全有效的治疗,并尽最大努力减轻病人的经济负担,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 二、组织领导 成立“先诊疗,后付费”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实施范围及对象 (一)凡来我院住院治疗的以下患者可享受“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1、参加我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城镇居民; 2、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住院患者(新农合政策规定不予报销的情况除外); 3、参加我县职工医疗保险的单位职工; 4、“三无(无姓名、无住址、无陪护)”病人,须经院领导批准,并每天汇报治疗情况; 4、非上述情况,但病情严重,需采取紧急医疗措施救治的病人。 (二)下列情况不享受该措施,仍执行先缴住院押金的模式: 1、因交通事故受伤致病者; 2、因打架斗殴受伤致病者; 3、因雇佣致伤及医保、新农合规定不能报销的病种; 4、未参加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者; 5、自杀自残、各种外伤、中毒、计划生育、酗酒、吸毒、性病、工伤以及户籍为长顺县外人员;

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暂行办法

神木县全民免费医疗 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了积极推行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模式,规范定点医疗机构的诊疗行为,有效控制医疗费用,确保患者最大限度地到实惠,促进全民免费医疗制度持续健康发展,根据“省、市新农合住院单病种管理制度”等有关文件精神, 结合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县内县、乡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和参加全民免费医疗 的城乡居民患者。 第三条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是指根据同级医疗机构某一病种在同一诊断标准、同一治愈标准,一定时间段内的医疗费用发生情况,科学合理地确定出这个病种的单次发生费用,并划分为医疗补助和个人自付数值,参合患者住院时一次性缴清个人费用的一种前期缴费的付费模式。 第四条单病种的“住院费用定额包干标准”是指参保患者治疗本病时实施规范的手术或其它治疗方案,在住院期间发生的全额医疗费用。白内障手术所 用晶体价格限额为600元。 第五条单病种不执行药品目录,超范围用药、检查、治疗及超出“定额包干标准”以外的医疗费用全部由定点医疗机构负担。参保患者住院时,属于单病种的只缴纳个人自付部分费用,住院期间再不交任何费用。 第六条单病种住院补助实行“直通车”制度,定额补助金先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报销。县公疗办、合疗办与定点医疗机构每月结算报销一次。 第七条参保患者住院期间,属于单病种的若自行要求的超标准床位及特需服务项目费用,经本人或其家属签字后费用自行负担。 第八条定点医疗机构对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的病种,在诊疗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病种质量控制标准”、“诊断标准”、“疗效判定标准”、“出院标准”等技术规范,因病施治,合理用药。 第九条定点医疗机构要结合本院实际制定各病种诊疗常规,不得随意违反诊疗常规,缩减必要的检查、诊疗项目,缩短住院时间,降低诊疗服务水平。

安徽级医院2018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

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继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执行率,其中:新农合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在省级医院新增65组病种开展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增按病种付费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办法 (一)我省参合住院患者,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等同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的,执行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范围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执行按病种付费。 1、主要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方法等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2、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3、因新诊疗技术开展等特殊情况,导致次均费用较定额

标准大幅提高的,省级医院报经省新农合专家组认定后(须严格控制在各医院按病种付费病例数1%以内),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三)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 1、参考全省医疗机构以及各省级医院2017年度的次均费用水平,经征求统筹地区及各省级医院意见后,确定各病种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的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2、基金付费。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定额标准*新农合支付比例。 3、患者付费。患者自付费用=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患者自付比例。 (四)其他规定。 1、对按病种付费特殊病例的规定。 特殊病例之一:患者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各种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 特殊病例之二: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省级医院。 特殊病例之三: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诊疗的,按照相关费用最高的病种,新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

关于印发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卫生计生委,各统筹地区新农合经办机构,各省级医院: 现将《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贯彻执行。 安徽省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8年7月5日

安徽省省级医院2018年度新增按病种付费 实施方案 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18年综合医改重点工作及任务清单的通知》(皖政办秘〔2018〕111号) “继续推进二级及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扩大病种范围,提高执行率,其中:新农合达到150个病种50%执行率”的要求,经研究决定,2018年度在省级医院新增65组病种开展新农合按病种付费,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新增按病种付费病种新农合基金支付办法 (一)我省参合住院患者,主要疾病诊断、年龄、主要治疗方法等同时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的,执行按病种付费。按病种付费范围含患者从诊断入院到按出院标准出院期间所发生的各项医药费用支出。 (二)出现以下情况之一,不执行按病种付费。 1、主要疾病诊断、主要治疗方法等不符合本方案规定的按病种付费范围,不执行按病种付费,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2、主要费用已由其他项目予以减免的,不执行按病种付费,剩余费用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3、因新诊疗技术开展等特殊情况,导致次均费用较定额

标准大幅提高的,省级医院报经省新农合专家组认定后(须严格控制在各医院按病种付费病例数1%以内),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补偿。 (三)定额标准及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 1、参考全省医疗机构以及各省级医院2017年度的次均费用水平,经征求统筹地区及各省级医院意见后,确定各病种的次均住院医药费用的定额标准(以下简称:定额标准)。 2、基金付费。新农合基金支付定额=定额标准*新农合支付比例。 3、患者付费。患者自付费用=当次住院实际发生的医药费用(按项目计费)*患者自付比例。 (四)其他规定。 1、对按病种付费特殊病例的规定。 特殊病例之一:患者因自动出院、转院、死亡等各种原因,凡当次住院医药费用未达到定额标准的50%的,退出按病种付费管理,按普通住院,执行患者参合地新农合补偿方案规定。 特殊病例之二:患者当次住院医药费用超过定额标准2倍以上的,其超过部分的费用,新农合基金按照本方案规定的基金支付比例,另外追补给省级医院。 特殊病例之三:患者在一次住院过程中同时实施并完成2个以上按病种付费病种诊疗的,按照相关费用最高的病种,新

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规定

珲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 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细则 全市各医疗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州深化医药卫生改革的精神,积极探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的改革,根据《关于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支付方式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卫农卫发[2012]28号)、《关于开展单病种定额付费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吉卫发[2010]311号)、《珲春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方案(修订)》(珲合管办发[2013]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1、实行单病种定额付费要坚持:患者知情同意权,应事先征求患者意见,在患者同意的前提下签署《单病种定额付费协议书》。治疗过程中出现异常情况终止协议的需详细注明理由。 2、各医疗机构按照每月的住院人数,如实填报报表,及分析表。报表详见附件。 3、第一诊断符合定额付费病种的新农合住院患者必须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每月定额付费的住院患者不低于本疾病的70%,低于70%则本月全部按照定额付费进行拨付,比例由新农合管理中心按照每月补偿情况进行调整。 3、单病种定额付费患者住院时,住院医师要与患者共同填写《单病种定额付费协议书》,告知相关诊疗过程、优惠服务、减免情况。终止时同样要与患者共同填写。

4、终止单病种定额付费的理由要完整、充分。患者要求入住优质优价病房,超出新农合基金支付标准的床位费以及与本次疾病无关的诊疗费用,由参合患者个人承担,新农合基金不予支付。 5、《单病种定额付费协议书》由医疗机构进行存档,新农合管理中心不定期进行抽查。对随意附加诊断而终止定额付费的将按照定额付费标准予以支付,并按年度考核标准进行管理。 6、做好政策宣传工作,对病种价格在显处进行公示,指导新农合患者进行就诊。 珲春市合作医疗管理中心 2014-1-22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XX中心医院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综合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现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 号)及山东省卫生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控制信息上报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要求,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 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医院信息报送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控制科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组 单病种名称专家组组长专家组成员 老年性白内障 子宫肌瘤 社区获得性肺炎(CAP)

髋、膝关节置换术 三、具体工作职责: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 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专家组: 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与修订服务流程、制度及诊疗规范的建议。规范所负责病种的临床诊疗行为,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达到该病种的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科室职责: 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 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 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实践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的临床医疗行为,争取1 年内单病种的过程(核心)质量指标总体达标率达到70%以上。 五、工作内容和安排 以单病种为单位,组织临床各专科开展规范单病种诊疗常规和单病种上报工作。 (一)基线调查和动员工作 1、以单病种为单位,分别与全院主要收治该种疾病的科室进行调查和动员工作,了解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动员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单病种质量控制。

先诊疗后付费管理规定

先诊疗后付费管理规定 Document number:NOCG-YUNOO-BUYTT-UU986-1986UT

泗阳同济医院“先诊疗,后付费”管理制度 为保障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更好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减轻就医负担,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根据省市县各级卫计部门要求,现就推行建档立卡低收入人口“先诊疗后付费”工作要求如下: 1、严格准入制度。门诊接诊医生、入住科室和住院处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在告知病人或家属我院实施该项服务措施的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要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并向病人或家属告知相关内容。对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2、各司其责,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工作具体,各有关科室要各司其责,努力把这一工作贯彻好、落实好。 门诊医生:门诊接诊医生负责对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的住院病人进行政策宣传,初步审查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开具入院证,并请患者或陪人如实完整填写患方信息。在入院证相应位置注明是否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服务模式。 住院处:医院住院部工作人员在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要告知病人或家属医院实施该项工作的措施,同时要严格审查患者的身

份和相关证件,符合“先诊疗后付费”条件的,与病人或家属签订《住院治疗费用结算协议书》,告知相关内容,要求提供相关证件作抵押;不符合条件的,要耐心做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 入住科室:对纳入“先诊疗后付费”范围的病人,医院相关临床科室应根据病情估算治疗该疾病所需的大致费用,并告知病人或家属。病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应向病人提供每日费用清单,不再催缴住院押金。在病人出院前1—2天,管床医生或护士应预先查明病人个人应承担的大致费用,及时告知病人或家属,以备病人或家属筹款结账。 出院结算:对确有困难,出院时无法一次性结清自付费用的,可通过与医疗机构签订延期、分期还款协议等方式,明确还款时间,予以办理出院手续;对住院时间较长、医疗费用较高的参合患者,定点医疗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制定医疗费用分阶段结算具体办法,以防止垫付费用过多,影响正常工作运转。病人恶意拖欠住院费用的,今后将不再享受“先诊疗后付费”的优惠政策,同时医院也可根据协议,向人民法院起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2017-07

按病种付费工作总结

漯河市中医院 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工作汇报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欢迎各位领导莅临我院对我院的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工作进行指导、检查。 下面,我先就我院的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工作向各位领导做一简要汇报。 一、加强组织管理 按上级要求,成立了漯河市中医院新农合按病种付费领导小组,院长刘晓同志任组长,业务副院长任副组长,相关职能科室负责人为成员,指定专项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综合协调组、临床路径组、价格谈判组、质量控制组和督查督导组。明确了院领导小组和各小组的职责和分工。为我院的试点工作顺利实施,提供了可靠的保证。 二、按计划开展准备工作 (一)动员部署、提高认识 我们自接到上级部门通知后,经过院委会讨论,组织召开了“漯河市中医院按病种付费工作动员大会”,就该项工作的目的、意义工作部署等内容在全院范围内进行了动员,要求大家务必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把有关工作落到实处。

(二)制定优化路径及流程 根据省卫生厅印发的病种诊疗常规及路径指南,结合卫生部有关病种临床路径及我院实际情况,由试点科室进行路径修订,由院质控专家组集体研究,制定了本土化临床路径,下发各试点科室执行。 (二)麻醉科室和临床科室实行定额包干 控制费用成为较突出的问题,医院组织各试点科室和麻醉科分别按确定的临床路径测算各自费用,之后组织院质控专家组进行讨论,然后按照比例,依据总费用的标准,实行折扣定额,分别明确了临床试点科室和手术室的各个病种费用分配定额。 (三)信息系统支持 医院已经组织制订了个病种的本土化临床路径,目前正在积极将个病种临床路径录入信息系统,以全面实现信息化管理,包括电子医嘱、临床评估、知情同意书等,有效地减轻了医生及职能部门的工作量,对路径的执行情进行动态监控,从而有力推动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的开展。 (四)人员培训 组织多次召开院领导小组及质控专家组会议、试点科室启动会、全院动员大会等,安排布置专项工作,对医务人员进行电子版临床路径、电子医嘱、电子病历、住院流

人民医院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和县人民医院 六个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单病种质量管理是规范临床诊疗行为,改进与完善医院质量管理体系,提高医疗服务水平的重要措施,也是综合医院质量评价的重要指标之一。为更好地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现根据《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单病种质量管理控制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卫办医政函[2009]757号)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医疗质量管理与控制,持续改进和提高医疗服务水平,更好地保障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一)为加强对六个单病种质量控制工作的领导,医院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总体研究和协调工作:组长:刘夕友 副组长:王进军 成员:蔡保民秦磊黄庆国范如好吕家玲李文李军曹定汉 张安稳王圣华陈云森沈兴好祁丛锁黄晨 医院信息报送员:朱培丽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质量控制科负责单病种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 (二)成立“单病种质量管理”专家组 组长:刘夕友 副组长:王进军

成员:蔡保民秦磊黄庆国范如好吕家玲李文李军曹定汉 张安稳王圣华陈云森沈兴好祁丛锁黄晨 三、具体工作职责: “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定期研究、协调和解决有关在单病种质量控制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提出政策支持及奖励建议。 专家组:根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向“单病种质量管理”工作领导小组提出改进与修订服务流程、制度及诊疗规范的建议。规范所负责病种的临床诊疗行为,组织相关科室医务人员的培训,努力达到该病种的质量控制标准。 执行科室职责:认真执行相关诊疗规范,杜绝相关病种诊断和治疗的随意性,提高出院诊断准确率;准确完整地记录住院病历的相关信息,保证病案信息、医嘱信息的准确与完整性;加强随访及健康教育工作。 四、工作目标 通过学习和实践六个单病种的临床诊疗常规和质量控制指标,逐步掌握如何应用医院优化服务管理工具,提高医疗技术水平,改进医院的服务流程,提高医院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规范单病种的临床医疗行为。 五、工作内容和安排 以六个单病种为单位,组织临床各专科开展规范单病种诊疗常规和单病种上报工作。 (一)基线调查和动员工作 1、以六个单病种为单位,分别与全院主要收治该种疾病的科室进行调查和动员工作,了解单病种质量管理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动员相关科室人员积极参与单病种质量控制。

先诊疗后付费工作总结

XX卫生院“先诊疗、后付费” 诊疗服务模式工作总结 按照各级文件要求和卫生局的具体安排,我院将新农合报销窗口前移,实现一站式服务,做好住院“先诊疗、后付费”活动,于2012年1月1日起,对本院住院患者施行先诊疗、后付费政策。为了贯彻落实好这项工作,我院精心组织,认真开展培训,制定详细的程序和流程,同时提出了一站式服务模式。一站式服务模式就是将原先的新农合报销窗口由3楼移至收款室,让住院审核、门诊收费、出院结算和农合报销全部在一个窗口完成,极大了方便了患者,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得到了广大患者的认同和赞扬。具体措施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XXX院长任组长的推行“先诊疗、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小组,制定了实施方案和工作流程,组织了对班子成员、新农合管理人员、财会人员、临床医生的专题业务培训。通过召开动员会,引导全院上下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负总则,分管领导靠上抓、认真抓好工作落实,先后两次完善实施方案,在切实维护患者利益的同时,确保了医院不受损失。

(二)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我们注重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半年以来,我们通过横幅、宣传单、集市义诊等多种形式进行大力宣传,让群众了解推行“先看病,后付费”诊疗服务模式的重要意义、基本做法,吸引更多人民群众理解支持这项工作,让更多的患者更好地享受“绿色通道”。 (三)严格准入制度。在实施过程中,住院处工作人员为病人办理住院手续时,均告知病人或家属该项工作的相关要求,同时严格审查患者身份和相关证件,看是否符合“先看病、后付费”的基本条件。对符合条件的,均严格按照本方案的规定要求办理,向病人或家属告知其具体程序,索要相关证件抵押,签订了<<住院费用结算协议书>>,一律免交住院押金;对不符合要求的,都一一耐心作出解释,并按规定收缴住院押金。去年以来,由于患者不交住院押金,免去了他们的一次性筹资的紧张和困难,受到群众的欢迎,也没有出现一例恶意逃费事件。 (四)规范诊疗行为。为确保新模式有效推行,工作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结合。 一是与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相结合,出台了限制药品收入比例、杜绝乱检查的专项措施。

河南省卫生厅开展新农合住院按病种付费工作方案-印发通知正式稿

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控制医药费用不合理增长,减轻群众就医费用负担,经研究,决定在全省实施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现将《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

附件 河南省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河南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精神,强化医疗保障对医疗服务的监控作用,控制医药费用过快增长,缓解人民群众看病贵的现象,决定在我省实施新农合住院患者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试点范围 遴选阑尾炎、腹股沟斜疝等30个病种(见附件一),在全省30家医院(见附件二)开展试点,其中三级公立医院10家、二级公立医院17家、民营医院3家。 二、指导原则 1.分级定价原则。依据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河南省卫生厅《关于扩大按病种付费试点范围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7?2043号),对省、市、县三级医疗机构分级定价。各试点地区可结合当地实际,适当调整市、县两级医院的执行价格,但不得高于省定价格。 2.定额包干原则。按病种付费管理的患者住院费用实行定额

包干,医院只能按该定额或低于该定额收取费用。患者按病种支付自付金额,新农合管理部门按规定标准拨付定点医院补助费用。实际发生费用若超出定额,超支部分由试点医院自行承担。 3.变异控制原则。凡第一诊断符合试点病种者一律纳入按病种付费管理,不纳入或中途退出者均计为变异病例。各试点医院要严格控制变异率,省、市、县三级医院试点病种的变异率分别不得超过30%、20%、15%(变异率为第一诊断符合试点病种而因各种原因未纳入或未完成按病种付费管理的病例数与第一诊断符合试点病种总数的比值)。 4.分级监管原则。县级新农合管理部门是本县域试点医院实施按病种付费的监管主体,负责监管试点医院是否严格执行临床路径,变异率是否超出规定范围等;省辖市卫生局负责对试点医院所在县(市)新农合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对市级试点医院实施监管;省卫生厅对省级试点医院实施监管,对全省试点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和评估,总结推广试点经验,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各级价格主管部门对按病种付费试点病种价格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管。 5.绩效考核原则。试点医院要将按病种付费实施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要调整内部分配制度,调动相应科室、医护人员实行按病种付费的积极性。新农合管理部门要将按病种付费实施情况纳入与试点医院签订的协议中进行管理,并与基金拨付进

单病种定额付费住院病人知情同意书

附件2: 镇原县新农合单病种定额付费住院病人知情同意书 医疗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 入院时间住院号科别 家庭住址新农合证号 入院诊断治疗方法 一、参合病人知情同意并遵守: 1、为了控制不合理医疗费用,限制过度医疗,规范定点医疗机构诊疗行为,根据省、市、县新农合支付方式改革要求,对部分疾病进行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 2、患者参合当年新农合,经确诊病人所患疾病属于单病种定额付费范围内的,按照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入院签订此同意书。 3、新农合住院单病种定额付费是指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的前提下,对参合患者的某一病种从确认入院、检查治疗到治愈出院实行定额付费的管理模式。按照单病种定额付费管理的疾病,新农合实际补偿比例高于普通疾病住院实际补偿比例。 4、单病种住院患者,入院时按定额自付费用交纳住院押金,出院时由医疗机构按所患疾病的定额标准,实行“即时结算”,新农合定额付费补偿费用由医疗机构垫付。您所患疾病为,本次住院费用定额标准元,您本人承担自付金额元,超出“定额标准”的由医疗机构承担。 5、单病种的“定额标准”费用只限于医疗费用。生活费用、与诊疗无关的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免疫、防疫等费用除外。 6、定额付费并不降低医疗质量,请您监督。新农合管理部门将加大对定点医疗机构的监管力度,在降低医疗费用的同时确保提高医疗质量。 病人(或家属): 二、定点医疗机构及其医生知情同意并遵守: 1、确定患者参合,且所患疾病属于我县单病种定额付费病种范围内的,主动告知患者该病种的临床路径、治疗方案、结算标准和结算办法等,按规定纳入我县单病种付费管理,并签订此同意书。 2、患者的第一诊断符合单病种付费管理,且同时患有其他疾病,但在住院特殊处理也不影响第一诊断的临床路径流程实施时,按照单病种定额付费方案进行管理。 3、单病种付费管理的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出现并发症等情况,需要退出单病种付费管理的,定点医疗机构要明确告知患者。 4、医生为单病种患者诊疗时,须严格遵照《卫生部临床路径管理指导原则》和疾病临床路径诊疗规范。 5、实行单病种付费管理首诊负责制。首诊医院及其医生对确定单病种住院的,应严格按照临床诊疗路径和单病种付费管理的要求进行检查、治疗、收费和管理,坚持入、出院标准,保证医疗质量和治疗效果。不允许将单病种付费的病种改换成一般病种进行治疗。 医生:护士:农合办: 三、说明及要求: 1、病人同意并遵守第一款内容,方可按单病种付费患者收住住院。 2、医疗机构及其医生必须严格遵守第二款的内容,确保新农合单病种付费管理工作顺利进行。 3、凡新农合单病种住院病人,必须签署此知情同意书,附在补偿资料中 镇原县第一人民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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