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创建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请表

本表一式四份,市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机构、施工单位各一份;另二份当该在项目报“创建工程”和“示范工程”时作为附件分别上报。

湖南省建筑施工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申报表

湖南省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程申报表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图集【共99页】

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集 ——安全及临时设施 二○一一年六月

前言 为持续提高中建安装工程项目管理水平,促进项目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规范施工现场的管理行为,实现项目施工标准化,以展示企业形象,彰显中建安装品牌,特制定中建工业设备安装有限公司《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集(安全及临时设施)》,以下简称《图集》。 《图集》编制原则: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结合公司各项制度及现场实际情况,以简明扼要、突出重点、彰显中建安装品牌为原则,以通俗易懂、方便实用为出发点,力求统一性和可操作性。 《图集》内容范围:共分为两篇,第一篇施工现场临时设施管理标准、第二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管理标准。 《图集》表述形式:采用图文结合的形式,详细描述了施工现场生产、生活等临时设施,施工现场安全标牌、标志、标语,各种安全防护,消防安全,施工机具,文明施工,个人劳动防护等现场标准化要求。 《手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筑[2009]87 号 《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166 号令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 号 《建筑施工个人劳动防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7]255 号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59-99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 46-2005 1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 80-91 《龙门架及井字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 88-92 《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 160-2008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 33-2001 《建筑施工扣件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 130-2001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 128-2000 《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 《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手册》 《中建安装企业形象项目视觉识别规范》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所涉及的各类工业、民用安装项目及房屋建筑项目等。 《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图集(安全及临时设施)》是公司标准化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手册的编制、发布是公司推行管理标准化的一项重要举措。标准化是循序渐进不断完善的过程,随着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更新等因素的变化,手册内容仍需得到与时俱进的充实和完善,希望各单位、项目部在实施执行过程中,及时将改进意见反馈到公司工程管理部和安全环境管理部。 2

建筑工程安全生产标准化

建筑工程工地安全生产标准化 1.1、安全帽 1. 施工现场应使用合格的安全帽。 2. 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颏带。 3. 安全帽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 4. 安全帽佩戴时必须按头围的大小调整帽箍。帽箍对应前额的区域应有吸汗性织物或增加吸汗带。 5. 安全帽佩戴时,帽箍底部至头顶最高点的轴向距离应为80~90mm。头顶最高点与帽壳表面之间的垂直间距应≤50mm。帽箍与帽壳侧之间的间距应为5mm~20mm。帽壳侧与帽衬之间存在的突出物高度不得超过6mm,突出物应有软垫覆盖。如果安全帽上设置通气,通气总面积为150mm2~450mm2。 6. 不得使用帽壳破裂、缺少帽衬、缺少下颚带的破损安全帽。 7. 禁止对安全帽配件进行的改造和更换,否则会对使用者带来危险。 8. 安全帽在经受重冲击后,即使没有明显损坏,也必须更换。 9. 在施工现场大门入口处,挂设“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的有头像的安全警示标志牌,规格宽×高=600×800。 1.2、安全带 1. 安全带适用于高处作业、攀登及悬吊作业中使用。 2. 本图集适用于体重及负重之和不大于100kg的使用者,不适用于消防用途的安全带。 3. 安全带进场必须有产品合格证和产品说明书。安全带零部件不应产生带撕裂、环类零件开口、绳断股、连接器打开、带扣松脱、缝线迸裂、运动机构卡死等足以使零件失效的情况。 4. 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有效长度不应大于2m,有两根安全绳(包括未展开的缓冲器)的安全带,其单根有效长度不应大于1.2m。 5. 安全带应高挂低用,注意防止摆动碰撞。 6. 不准将绳打结使用。不准将钩直接挂在安全绳上使用,应挂在连接环上用。 7. 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得任意拆掉。更换新绳时要注意加绳套。 8. 安全绳不得擅自接长使用。 9. 使用8m以上长绳应加缓冲器,自锁钩用吊绳除外。 10. 缓冲器、速差式装置和自锁钩可以串联使用。 11. 用于焊接、炉前、高粉尘浓度、强烈摩擦、割伤危害、静电危害、化学品伤害等场所的安全绳应加相应护套。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 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 【法规类别】劳动安全与劳动保护 【发布部门】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6.09.11 【实施日期】2016.09.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 办法 各市州人民政府,中央在湘和省直有关单位,有关企业: 为规范我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办、治理、销号工作,促进重大事故隐患的排查治理,根据《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湘安〔2010〕7号),省安委办制定了《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经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湖南省安全生产委员会 2016年9月11日

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省级挂牌督办与治理销号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推动重大事故隐患挂牌督办治理工作落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依据《安全生产法》、《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第16号令)、《湖南省安全生产重大隐患挂牌督办制度(试行)》等法律法规和制度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重大事故隐患的省级挂牌督办、治理、销号工作适用本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重大事故隐患是指事故风险或者事故危害较大,可能造成群死群伤事故或严重社会影响,且整改难度较大,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整顿,并经过一定时间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或省级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等,结合本省实际确定。 第四条省安委会挂牌督办重大事故隐患,按照分级、属地和“三个必须”(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生产经营单位能够自行完成治理的重大隐患,由本单位内部实施挂牌督办;需要有关部门协调才能完成的,由有关部门实施挂牌督办;需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协调才能完成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或其安委会挂牌督办。

2021版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标准化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2021版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 标准化

2021版在建筑施工领域推进安全标准化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2009年11月13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浙江宁波组织召开全国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现场会,会议总结推广了各地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好的做法和经验。记者借参加会议之机对进一步推进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做了采访。 2004年1月9日,国务院下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要求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加强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在全国所有工矿、商贸、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企业推广。为贯彻落实《决定》,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促使建筑施工企业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推动我国建筑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2005年8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在青岛组织召开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管理现场会,对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提出要求。2005年12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部署了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明确了指导

《建筑现场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59-99) 自1999-5-1起执行 目?录 ?? ?? ?? ?? ?? 前?言 根据建设部(98)建标工[便]第16号文的要求,标准编制组在广泛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参考有关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并广泛征求意见基础上,制定了本标准。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是:1.总则;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3.检查评分表。修订的主要技术内容是增加了文明施工、基坑支护、模板工程、外用电梯和起重吊装五部分检查表。 本标准由建设部建筑安全标准技术归口单位北京中建建筑科学技术研究院归口管理,授权由建设部建筑管理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标准负责具体解释单位是:建设部建筑管理司(地址:北京西郊百万庄三里河路9号,邮政编码:100835)。 本标准主编单位:天津建工集团总公司 本标准参编单位:中国工程标准化协会施工安全专业委员会、上海市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总站、哈尔滨市建设工程安全监察站、嘉兴市建筑安全监督站、杭州市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深圳市施工安全监督站、北京建工集团、山西省建筑安全监督站。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名单:秦春芳刘嘉福戴贞洁丁传波姜敏关海欧戴宝荣夏静姚天玮孙锦强叶松荣唐伟康琮 1999年2月 1总?则 1.0.1为了科学地评价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情况,提高安全生产工作和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预防伤亡事故的发生,确保职工的安全和健康,实现检查评价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定本标准。 1.0.2本标准适用于建筑施工企业及其主管部门对建筑施工安全工作的检查和评价。 1.0.3本标准主要采用安全系统工程原理,结合建筑施工中伤亡事故规律,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程而编制。 1.0.4在按本标准检查时,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检查分类及评分方法 2.0.1对建筑施工中易发生伤亡事故的主要环节、部位和工艺等的完成情况做安全检查评价时,应采用检查评分表的形式,分为安全管理、文明工地、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三

0-原稿-规范性合同文件-湖南建工集团

前言 《湖南省建筑工程集团总公司规范性合同范本》经过近一年的起草、修改、会审并经批准,于2015年4月正式在集团内发布。为规范集团所属各单位的合同行为,促进合同文本在集团内统一推行使用,现予结集印发。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和重大任务,为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提供了根本遵循。当前,集团正处于转型升级、规范管理的关键时期,在依法治国、依法治企的大背景下,必然要求各项工作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合同作为集团各单位对外工作联系的重要载体,是明晰各方责、权、利的主要依据,是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的重要基础性工作。集团各单位根据规范性合同文本依法订立和履行合同,对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法治化水平、完善项目法律风险防范体系、促进集团经营规模和质量效益再上台阶、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集团总公司于2014年初就开始了规范性合同文本的制定工作。集团专门发文成立了合同示范文本编委会,编委会全体同志经过艰苦努力,首批制定了35个规范性合同文本,其中建筑材料采购合同7个,材料设备租赁合同6个、专业分包合同7个、劳务分包合同8个,道路桥梁施工合同7个。这些规范性合同文本还只是为各单位对外经营活动提供了部分范本,我们还将站在依法治企的高度,针对集团内部项目管理、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以及其他各方面的工作需要,继续制定、推行其他规范性合同文本,逐步推进集团经营管理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 良好的制度、规范只有落到实处才能转化为企业经济效益,强化执行力就是要狠抓制度的落实。这次推行的规范性合同文本尽管难免

会存在一些缺陷或不足,但也应当作为我们经营工作的指南,各单位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认真参照执行,同时,应当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根据具体情况修订其中合同条款。我们希望以此为契机,不断推动集团法治企业建设。 “不积跬步无以至千里,不积小流无以成江海”。只要我们始终秉持“创新、转型、升级”的发展理念,坚持打造“一体两翼”的发展格局,从一点一滴做起,制定、完善集团各方面的工作制度和流程,锲而不舍,锐意创新,法治企业的目标就一定能实现。 海阔凭鱼跃,天高任鸟飞!湖南建工集团将在依法经营的道路上再创辉煌! 湖南建工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叶新平 二〇一五年四月

建筑工程标准化施工方案

目录 第一章术语和定义 (3) 第二章编制说明和编制依据 (4) 1、编制说明 (4) 2、编制依据 (4) 第三章工程项目概况 (6) 1、工程概况 (6) 1.1建筑规模 (6) 1.2结构型式 (6) 1.3基础类型 (6) 2、工程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6) 2.1主要面积指标 (7) 2.2建筑功能指标 (7) 3、工期要求 (7) 4、主要施工范围 (7) 4.1土建部分 (7) 4.2机电安装部分 (8) 4.3其他说明 (8) 4.4专业工程由发包人单独发包,但由承包人进行管理的专业工程 (9) 5、项目组织机构概况 (9) 第四章质量方针和质量目标 (13) 1、质量方针 (13) 2、工程施工质量目标 (13) 2.1单位工程质量总目标 (13) 2.2分部分项工程质量目标 (13) 3、质量运行体系目标 (20) 第五章质量管理 (21) 1、总述 (21) 2、质量管理方法 (21) 2.1系统的方法 (21) 2.2过程的方法 (21) 2.3过程与系统的关系 (22) 3、质量管理职责 (22) 4、质量职能要素分配 (27) 第六章质量控制程序 (28) 1、总述 (28) 2、施工准备阶段 (28) 2.1主要过程 (28) 2.2施工合同管理 (28)

2.3工程设计文件管理 (29) 2.4工程施工技术文件管理 (29) 2.5工程施工资料管理 (30) 2.6文件和资料管理的其它规定 (30) 2.7培训 (31) 3、施工阶段 (31) 3.1主要过程 (31) 3.2技术交底和作业指导书 (32) 3.3工程测量 (32) 3.4物资管理 (33) 3.5工程分包 (33) 3.6检验和试验 (33) 3.7施工过程和产品控制 (34) 3.8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 (35) 3.9特殊过程施工控制 (35) 3.10隐蔽工程验收 (36) 3.11数据分析及应用 (37) 4、竣工验收阶段 (39) 4.1主要过程 (39) 4.2最终检验和试验 (40) 4.3产品防护 (40) 4.4竣工交验和竣工文件编制、整理 (41) 5、交付使用后的后期服务阶段 (41) 第七章质量持续改进 (42) 1、总述 (42) 2、质量持续改进的方法 (42) 3、质量持续改进的程序 (42) 3.1持续改进的策划 (42) 3.2纠正措施 (43) 3.3预防措施 (43) 第八章质量审核 (44) 第九章质量记录 (45) 第十章质量计划的实施和管理 (46) 1、质量计划的发放 (46) 2、质量计划的贯彻执行 (46) 3、质量计划的修订 (46) 附件: (47) 1、附件一:深圳福田科技广场工程质量目标分解表 (47) 2、附件二:深圳福田科技广场工程质量控制要点一览表 (47)

建筑施工有哪些安全规范

建筑施工有哪些安全规范 建筑施工涉及的安全规范《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 JGJ 59—99; 《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 JGJ/T77—2003; 《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 JGJ 128—2000; 《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2002年版)JGJ 130—2001;《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 65—89;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JGJ80—91; 《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JGJ 33—2001; 《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 JGJ 88—9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 JGJ 46—2005;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 GB 50194—93; 《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 JGJ 147—2004 《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 GB5144—2006 《安全帽》(GB2811-1989) 《安全带》(GB6095-85) 《高处作业分级》(GB3608-83) 《密目式安全网》(GB16909-1997)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99) 《建筑机械技术试验规程》(JGJ34-86) 《施工升降机》(GB/T10054-2005)

《施工升降机安全规程》(GB10055-2007) 《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3787-1993)有毒作业分级(GB12331-1990) 职业安全卫生术语(GBT15236-1994) 事故伤害损失工作日标准(GBT15499-1995) 安全标志(GB2894-1996) 体力劳动强度分级(GB3869-1996) 安全色(GB2893-2001) 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湖南建工集团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完整篇)

湖南建工集团项目风险防范管理制度名录 一、湖南建工集团项目经营管理办法(讨论稿) 二、湖南建工集团项目负责人信用管理办法(讨论稿) 三、湖南建工集团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讨论稿) 四、湖南建工集团项目QES体系运用管理办法(讨论稿) 五、湖南建工集团项目质按管理制度(讨论稿) 六、湖南建工集团法律事务管理暂行办法(讨论稿) 七、湖南建工集团项目法律事务管理办法(讨论稿) 八、湖南建工集团人力资源开发管理办法(讨论稿) 九、湖南进攻集团项目人员管理办法(讨论稿)

集团经营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 第三章投标管理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五章区域、专业经营管理 第六章经营统计管理 第七章经营费用及奖励 第八章其他 第九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优化经营管理,规范经营行为,规避经营风险,提升经营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集团经营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 1、“统筹协调”的原则。集团各单位在开展经营活动中,全面服从集团各单位本部的指导、协调和统筹管理。 2、“归口管理”的原则。集团各单位经营工作要全面实行归口管理,对管理成熟的区域、专业可以实行授权。 3、“效益优先”的原则。各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重点抓规模大、影响大、效益高的工程项目,规模小、影响不大、效益不高的工程项目原则上不予承接。 第二章介绍信、法人委托书管理 第三条各单位联系业务介绍信统一由市场经营部负责开具、协调和管理。 第四条经营业务介绍信严格实行预登记制度,各单位市场经营部和相应授权管理机构要及时做好项目信息的收集、评审等工作。 第五条业务介绍信开具管理应遵循以下“六大原则”:统筹协调、自营优先、资源优先、专业优先、区域优先、时效性原则,且按以上的先后顺序来确定介绍信的优先开具原则。 第六条根据介绍信开具管理“六大原则”确定业务主要联系单位或个人,待招标公告发布后或持有正式招标邀请函,按《集团项目负责人担保管理办法》规定完成相关手续,按分级审批的原则开具介绍信。 第七条各单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建立项目承接风险评价机制,成立“项目承接审核领导小组”,负责在介绍信、投标和合同洽谈阶段特殊项目的评估。 第八条介绍信开具应根据项目具体情况实行分级审批。原则上一般项目由市场经营部审批开具;BT、BOT和代建项目,民用投资、房地产开发项目,有一定资金要求和总价包干、低价中标的项目,省内、省外有一定规模(各单位可依据本单位情况确定具体标准)的项目将通过项目承接审核领导小组评估后开具(在介绍信开具阶段无法进行评估的,可在投标阶段进行评估);特殊项目由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开具。 第九条一张介绍信仅限于联系一个工程。各单位介绍信中被介绍人必须是本单位在职员工,且必须委派一名本单位经营人员全程跟踪。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最新资料,word文档,可以自由编辑!! 精 品 文 档 下 载 【本页是封面,下载后可以删除!】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 1 总则 1.0.1 为提高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施工现场管理标准化,根据行业发展的需要,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建筑安装工程、市政公用设施工程、装修装饰工程及拆除工程的施工现场管理。不适用于抢险救灾工程和农民自建房的施工现场管理。 1.0.3本标准所指的施工现场包括施工区、办公区和生活区,各区域应划分清晰,并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 1.0.4 本标准是规范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行为,明确建设各方主体的职责和要求,考核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的基本依据。建筑施工现场管理,除应遵循本标准外,还应符合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要求。 1.0.5 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建立和完善项目管理机构,并设专人负责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工作。 1.0.6 建筑施工现场各方主体应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筑工程的科学管理。 1.0.7 本标准为管理性标准,有关技术要求应执行相应的技术标准。 2 文明施工 2.1 施工准备 2.1.1开工审批。必须依据政府行政(或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办理质量、安全、施工许可等开工手续。 2.1.2技术资料准备。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程等,编制项目机构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清单》,并经企业总工程师审批,在施工过程中认真贯彻执行。(见附录B-1) 2.1.3文明施工方案编制。施工前应由工程技术人员、安全管理人员编制文明施工专项方案。并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审批,项目总监、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审核并签字。 方案内容应包括施工准备、临时建设、场容场貌、综合治理等主要内容。 2.2 临建设施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新)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2010年5月29日湖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有关法律、法规对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安全以及核与辐射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本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大安全生产经费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支持安全生产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

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按照本条例规定和县级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第七条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所在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劝阻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工作。 第八条工会应当依法组织职工参加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提出保障安全生产的建议,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参与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九条各级人民政府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分别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领导责任。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责任主体,其法定代表人或者实际控制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其他负责人对各自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对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知识的宣传,增强职工和全社会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防范能力。 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媒体单位应当履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义务,对安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安全管理 1一般规定 1.1建筑施工企业必须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后,方可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 1.2建筑施工企业从事建筑工程生产活动,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1.3从事建筑生产活动的专业人员,应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证书,并在执业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建筑活动。 1.4在建筑施工企业担任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简称三类人员)职务,应经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1.5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应佩戴身份识别标识牌,注明工作单位、姓名、岗位、编号等基本信息。 1.6施工现场应建立安全台帐,及时、全面、真实反映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状况。 2安全生产责任制 2.1建筑施工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明确各类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和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装订成册,其中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应挂墙。 2.2建筑施工企业和企业内部职能部门、施工企业和项目部、总包和分包单位、项目部和班组之间均应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中必须有明确的安全生产指标、有针对性的安全保证措施、双方责任及奖惩办法。 2.3建筑施工企业、项目部、班组应根据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建立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制度。按照安全生产责任分工,对责任目标和责任人实行考核和奖惩,考核必须有书面记录。企业对项目部考核每半年不少于一次,项目部对班组考核每月不少于一次。 2.4建筑工程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实行企业委派制度。施工现场工程项目部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应满足下列要求:房屋建筑工程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10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3人;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4人,每增加10万平方米增加配备1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人及以上的,应按专业设置,并组成安全管理组。市政基础设施工程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5施工现场应配备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技术标准和规范等,工程项目部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应齐全,主要工种的施工操作岗位,必须张挂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6建筑施工企业对列入建筑施工预算的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临时设施及安全施工等措施项目的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及文明施工,建立费用使用台帐,不得挪作他用。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版

YF-ED-J6667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 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管理实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建筑施工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的目的 1、“安全”二字。《说文解字注》:“安”立争也;“全”纯玉也,曰全。顾名思义,无危为安,无险为全。它的基本含义,一是预知危险,二是消除危险。两者缺一不可。也就是说,告诉人们去识别危险和预防危险。 2、安全工作的目标: (1)预防伤亡事故或把事故降下来,把伤亡事故频率和经济损失降到低于社会容许的范围以及国际同行业先进水平。

(2)只要有施工生产就有危险及劳动者的不安全因素存在。因此: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对施工(生产)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进行预测。预报和预防。从而不断改善生产条件和作业环境,达到最佳安全状态。 3、安全生产检查的目的 (1)通过检查,可以发现施工(生产)中的不安全(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不卫生问题,从而采取对策,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 (2)利用安全生产检查,进一步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标准。 (3)安全检查实质上也是一次群众性的安全教育,通过检查,增强领导和群众安全意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集》

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集
莱西市建筑总公司

莱西市建筑总公司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管理图集》的通知
各分公司、项目部: 为进一步认真贯彻执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标准》,统一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及工程质量标准,
不断提高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科技含量和工程实体质量水平,现将总公司编制的《建筑施工现场标准 化管理图集》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执行。
莱西市建筑总公司 二 0 一二年五月三十日

目录
1、 大门头-----------------------------------------------------------------1-2 2、 电动门、洗车设备----------------------------------------------------3 3、 八牌两图----------------------------------------------------------------4 4、 职工食堂平面图-------------------------------------------------------5 5、 会议室平面图----------------------------------------------------------6 6、 会议室牌子---------------------------------------------------------7-10 7、 职工夜校平面图-----------------------------------------------------11 8、 厕所平面图-----------------------------------------------------------12 9、 淋浴间平面图--------------------------------------------------------13 10、 职工宿舍、定型化围挡--------------------------------------------14 11、 施工现场旗杆--------------------------------------------------------15 12、工艺样板展示区-----------------------------------------------------16

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修订说明【模板】

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 (2018版) 湖南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八年七月

关于《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 裁量权基准(2018版)》的修订说明 一、变动情况 (一)法律文件的立、改、废情况: (二)涉及的法律3部、行政法规6部、地方性法规1部、部门规章规定38部;具体条文188条。具体统计如下:

二、有关情况说明 (一)本裁量权基准中的所有“以上”“以下”都包括本数,“不足”“少于”“低于”“超过”都不包括本数。 (二)本裁量权基准对行政处罚不能细化、量化的条、款、项,不予摘录。 (三)本裁量权基准中各规范性文件对同一违法行为的处罚出现矛盾的,按照上位法优于下位法、新法优于旧法的原则予以适用。 (四)对于在法律条文中规定为“可以处罚”的,执法机关应以罚款为常态,不罚款为特例。

目录 第一章综合类 (1)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 第二节《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39) 第三节《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2) 第四节《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44) 第五节《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6) 第六节《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59) 第七节《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64) 第八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66) 第二章中介服务类 (69) 第一节《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0) 第二节《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3) 第三节《安全生产检测检验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79) 第四节《安全评价机构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86) 第五节《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94) 第三章职业健康类 (105)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05) 第二节《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49) 第三节《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50) 第四节《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监护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65) 第五节《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71) 第四章非煤矿山类 (181) 第一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81) 第二节《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实施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83) 第三节《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94) 第四节《尾矿库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198) 第五节《金属与非金属矿产资源地质勘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1) 第六节《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企业领导带班下井及监督检查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06) 第七节《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12) 第八节《非煤矿山外包工程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15) 第五章危险化学品类 (221) 第一节《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21) 第二节《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46) 第三节《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54) 第四节《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监督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59) 第五节《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62) 第六节《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67) 第七节《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71) 第八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 (276)

施工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施工现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呼和浩特市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后罗家营村民安置房项目部 审批表 表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后罗家营村民安置房11#、12#、16#、17#楼及教堂”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水平,全面贯彻和落实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精神,结合本工程项目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目标,特制订“后罗家营村民安置房11#、12#、16#、17#楼及教堂”工程创建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工作方案。 一、管理目标: 争创内蒙古自治区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 二、实施方案: 项目部成立创建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创建领导小组职责: 组织本工程施工安全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 (一)开工阶段 1、工地大门必须兼顾、封闭,并设有企业标志;有门卫和健全

的门卫制度;24小时有专职保安人员值班,保安人员服装统一,穿戴整洁;出入大门人员均实行胸卡制度。 2、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围挡坚固、稳定、整齐、美观,并沿工地四周连续设置,临街高度不得低于,一般高度不得低于。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采用混凝土硬化,道路宽度不小于,设置良好的排水系统和相应的排水措施,保持排水通畅,地面无积水。在工地大门口设置洗车槽及沉淀池,并配备冲洗设施。 4、施工现场大门外侧必须按规定设置“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佩戴安全帽”、“六牌二图”“六牌二图”即为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环境保护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标识图;在施工现场大门口内设置读报栏、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栏和项目施工安全重大危险源公示牌。 5、施工现场设置消防设施集中点,并按要求配备相关消防器材。 (二)基础施工阶段 1在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具体部位设置重大危险源公示牌,并在醒目位子悬挂警示标志。 2、深度超过2m耳朵基坑设置临边防护措施,人工挖孔桩孔口设置覆盖和护栏措施。 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采用三级配电、TN-S接零保护、二级漏电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与规范标准

建筑施工安全标准与规范 1、《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2、《建筑桩基技术规范》JGJ94-94 3、《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 4、《建筑施工机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5、《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00 6、《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7、《建筑施工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8、《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范》JGJ33-2001 9、《龙门架、井字架、物料提升安技术规范》JGJ88-92 10、《焊接与切割安全》GB9448-1999 1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85 1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1994 13、《高处作业吊篮安全规则》JGJ5027-92 劳工科的安全责任 一、凡新进单位人员,必须通知安全科进行安全教育和体格检查,否则不得直接分配工作,并做好劳动保护用品的合理发放。 二、凡单位内的特殊工种(电工、起重要、电焊工、架子工、机动车和公司内车辆架驶员、塔吊司机等),必须培训考核取得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工作,未经有关部门同意,不得随便调动工作。 三、把安全生产作为职工技术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并列入职工转正、定级、评奖、升级的考核条件。 四、制订奖励制度时,应将安全方面的要求列入考核内容之一,对

重视或忽视安全生产的集体和个人预以奖励、表彰或扣发奖金、批评处分。 五、要关心女工劳动保护工作,尽量不要安排不宜于女工生理健康的工作,对女工应执行“四期”(即月经、怀孕、生育、哺乳期)保护的规定。 六、对不宜于高温或者有害物质操作的工人,或因病确实不适宜原工作的职工,应及时适当调离,并妥善安排工作。 七、合理分配劳动力,注意职工的功逸结合,严格控制加班加点,对节假日加班,要做好报批手续。 八、参与对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伤鉴定工作,在发生职工死亡事故后,根据有关政策,参加死亡事故的善后处理。 保卫科的安全责任 一、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和本企业有关安全消防的各项政策、法令、指示、规定,负责有关消防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训练。 二、负责制订本单位安全消防措施,消防器材合理分配设置,组织专业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督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三、参加本单位重大事故的调查分析和总结工作,有权对火灾、火警事故的责任进行追究。 四、负责对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的安全管理,发现有特殊情况或不安全时,有权暂时停止,并会同有关部门研究处理。 五、组织定期或专业性的安全保卫检查工作,对其不符合要求的应坚决制止,对问题严重的部门和责任者要给予处罚。 六、对全公司节假日和平时值班人员进行安排时,要同时负责安全工作。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 (第41号)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于2004年9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2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4年9月28日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2004年9月28日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以下简称安全生产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以下统称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适用本条例。法律、法规对消防、道路交通、铁路交通、水上交通、民用航空的安全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实行安全生产目标管理;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各级人民政府应当重视安全基础设施资金投入,加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等支撑体系建设;对国家安排的安全生产专项资金,应当加强监督管理,保证专款专用,并安排配套资金予以保障。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鼓励、支持安全生产科学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支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技术改造。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监督、指导、协调同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第六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安全生产监察员,按照管理权限负责本辖区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具体工作。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