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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征求意见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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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HJ □□□-20□□ 水质急性毒性的测定斑马鱼卵法Water quality —Determination of the acute toxicity —Zebrafish (Danio rerio) eggs method (征求意见稿) 201□-□□-□□发布201□-□□-□□实施生态环境部发布

目次 前言 (i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方法原理 (2) 5 干扰和消除 (2) 6 试剂和材料 (2) 7 仪器和设备 (4) 8 样品 (4) 9 分析步骤 (6) 10 结果计算与表示 (8) 11 精密度和准确度 (8) 12 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 (8) 13 试验报告 (9) 14 废弃物处置 (9) 附录A (资料性附录)斑马鱼卵相关发育阶段 (10) 附录B (资料性附录)斑马鱼种鱼驯养及维持 (11) 附录C (资料性附录)产卵盒示意图 (12) 附录D (资料性附录)斑马鱼卵鉴别 (12) 附录E (资料性附录) 24孔细胞培养板试验布局设置方案 (15) 附录F (资料性附录)推荐的数据记录表 (16) 附录G (资料性附录)寇式法计算LC50 (18) 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规范水质急性毒性测定的斑马鱼卵方法,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规定了测定地表水、地下水、生活污水和工业废水中急性毒性的斑马鱼卵法。 本标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附录D、附录E、附录F和附录G为资料性附录。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监测司、法规与标准司组织制订。 本标准起草单位:常州市环境监测中心、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基准与风险评估国家 重点实验室。 本标准验证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环境分析测试技术中心、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生 态环境部南京环境科学研究所、浙江省环境监测中心、浙江省农业科学院农产品质量标准研 究所和江苏国创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本标准生态环境部20□□年□□月□□日批准。 本标准自20□□年□□月□□日起实施。 本标准由生态环境部解释。 ii

【2018最新】征求纪检信访部门的意见说明-推荐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征求纪检信访部门的意见说明 篇一:征求意见函 关于同志 在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计划生育、综合治理、 信访维稳方面情况征求意见函 篇二:电信公司干部任用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实施办法、制度及征求意见表格 关于拟提拔任用副科级以上干部征求纪检监察 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 的监督管理职能,使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和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X〕4号)关于“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信公司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征求意见应遵循相对集中、适当提前、简便保密、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对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人力资源部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一般应提前1-3天左右),将《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表》以正式函的形式送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如实向人事部门提供掌握的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反映情况; 2、信访举报、初查初核的情况; 3、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和结论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第六条征求意见工作由党群/纪检监察室归口承办。纪检监察室提供拟提拔任用干部有无信访反映的情况,相关部室提供信访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如有初核、立案情况的须提供查办结果。党群/纪检监察室汇总各室提供的情况和意见,并认真填写《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表》,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审核 同意后,加盖纪检监察机关印章,在规定时间内复函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函复意见一般分为四种:一是在党风廉政方面没有发现影响提拔任用的问题;二是有反映,无具体线索,目前可不影响提拔任用;三 是有具体线索反映,短时间难以核查清楚,建议暂缓提拔任用; 四是不能提拔任用。对签署“暂缓提拔任用”、“不能提拔任用”意见的,应 同时书面说明原因。纪检监察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不同意见,人力资源部在提 交党委会讨论决定时,应予说明。 第八条具体承办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向无关人员泄 露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姓名、基本情况、拟任职务及党风廉政方面的内容等。对 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拟提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意见表 电信人力资源部制 电信公司干部任用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制度 为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选拔作用工作的监督,建立科学规范的用人制度,预 防和治理用人上的腐败,进一步强化纪检监督机关的监督职能,特制度本制度。 一、建立健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征求纪检监察机关意见制度。组织人 事部门在提交党委讨论决定拟提拔任用干部之前,要将名单书面函告纪检监察 机关征求意见。纪检监察机关要在三天内书面反馈给组织工作人事部门,对不 宜使用或需要由组织人事部门决定是否提交党委讨论的干部要有具体书面意见。 二、党委讨论干部任免实行票决制,由所属党委成员的纪检监察干部全程进行 监督,确保公平、公正、民主。三、坚持任用干部谈话制度和实行述职述廉相结合制度。组织人事部门对决定作用的领导进行任职诫勉谈话和领导班子届中、届未考察原则上都要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四、坚持联席会议制度。纪检监察机关对群众反应干部的廉政情况和违纪违法及调处情况,有需要的要向组织人 事部门通报;组织人事部门在考察干部理来电来访工作中发现干部违纪违法行 为或线索,要向纪检监察机关通报情况,并对问题共同进行核实。 五、纪检监察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对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 J/T169-2004 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技术导则Technical Guidelines for Environmental Risk Assessment on Projects 2004-12-11发布2004-12-11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 I

目录前言 1 范围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3 术语和定义 4 总则 4.1 环境风险评价的目的和重点 4.2 评价工作等级 4.3 评价工作程序 4.4 评价的基本内容 4.5 评价范围 5 风险识别 5.1 风险识别的范围和类型 5.2 风险识别内容 6 源项分析 6.1分析内容 6.2分析方法 6.3危险化学品的泄漏量 7 后果计算 7.1有毒有害物质在大气中的扩散 7.2有毒有害物质在水中的扩散 8 风险计算和评价 8.1风险值 8.2风险评价原则 8.3风险计算 8.4风险评价 9 风险管理 II

9.1 风险防范措施 9.2 应急预案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附录B (资料性附录) III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管理条例》以及《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将建设项目环境风险评价纳入环境影响评价管理范畴,从而有利于项目建设全过程风险管理,并提高环境风险评价工作及审查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使其达到法制化、规范化和标准化的要求,特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是根据国家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法规和标准,以及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与安全评价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标准制定的,是作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进行环境风险评价时使用的技术规范。 本规范的附录A为规范性附录,附录B为资料性附录。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司提出,由国家环保总局环境工程评估中心负责起草,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归口。 本规范由国家环保总局2004年12月11日批准,2004年12月11日实施。 本规范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IV

公司管理制度草案征求意见表

公司管理制度草案征求意见表 编号2011 (01)

福建省交通建设工程监理咨询公司厦门经营部文件 总监/项目经理目标激励协议书 甲方:乙方: 一、协议期限 年月日~年月日。 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拥有对乙方的监督考核权。 2.乙方有全面履行项目监理责任和遵守公司制度、服从公司调遣的义务。 三、薪酬标准 1、乙方岗位等级为类总监,年达标产值标准为完成万元计算产值。 2、乙方年收入=基本年薪+激励薪酬 基本年薪=《员工薪酬对照表》规定的工资总额,其中固定薪酬占80%,基本绩效薪酬占20%。 基本绩效薪酬(占20%部分)=基本年薪×20%×基本绩效考核得分/100 激励薪酬包括以下五方面 ①超目标产值激励 ②成本节约激励 ③其他项目协作(参与投标与实施协助)激励 ④主要员工自有激励 ⑤职业资格证书使用激励 3、薪酬发放 3.1基本年薪的发放 每月15日发放基本年薪中固定薪酬部分的1/12;每六个月考核兑现基本年薪中基本绩效薪酬部分10%,

发放日为考核结束且监理资料在公司归档后7日之内. 3.2激励薪酬的发放 年终考核并确认激励年薪,激励年薪发放日为考核结束监理费到账后7日之内。公司可视项目监理合同履行情况调整发放时间和额度。 四、工作目标与考核 4.1成本目标 1、年度成本率k=∑(人员工资+现场费用)/∑年度监理费收入。 现场费用指监理项目自中标后至监理合同履行结束止除人员工资外发生在现场的费用。 2、年度成本率目标值k按照总监负责的所有项目加权平均计算,权重为各项目年度完成产值占总年度产值的百分比。 目标值k的主要影响因素包括,项目的复杂程度、工期及业主要求。除特殊情况,按照以下分类目标控制,工程分类按照主体工程性质确定,混合类工程以工作量为权重加权平均计算。 疏浚类k1≦15~25% 围堰、吹填类k2≦25~30% 重力式结构物类、路基路面类、软基处理类k3≦30~35% 桩基、桥梁工程类k4≦35~40% 未涵盖的工程类型参照执行,以上目标值k的下限为正常工期情况,上限为工期延误半年以上的情况当确定k i存在争议时,可通过总监竞争谈判,k i最低者获得;或协商确定。 当公司对项目的成本后评估认为,项目存在特殊情况,且项目人员为节省成本尽了最大努力,目标值k 无法实现时,项目成本率可不作考核扣分,但取消年度成本节约激励。 4.2、年度产值目标 岗位产值目标按照《员工薪酬对照表》确定 4.3激励薪酬考核与计算 1、超目标产值激励=基本年薪x(年超目标产值额/岗位等级规定产值)x基本绩效考核得分/100 2、成本节约激励=基本年薪x (降低的△k值/目标k值) 3、其他项目协作(参与投标与实施协助)激励=被协作项目数x500元

电信公司干部任用征求纪检监察意见实施办法、制度及征求意见表格

关于拟提拔任用副科级以上干部征求纪检监察 机关意见的实施办法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纪检监察机关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监督管理职能,使干部的选拔、考察、任用和教育、管理、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根据中共中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中央组织部《关于切实解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05〕4号)关于“对拟提拔的干部,在提交党委(党组)讨论前,均要先听取纪检监察机关的意见”的要求,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电信公司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 第三条征求意见应遵循相对集中、适当提前、简便保密、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对拟提拔任用的副科级以上干部,人力资源部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前(一般应提前1-3天左右),将《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表》以正式函的形式送交纪检监察机关。 第五条纪检监察机关应如实向人事部门提供掌握的拟提拔任用干部遵守党纪政纪情况,主要包括: 1、政治、思想、作风、廉洁自律、遵纪守法等方面的反映情况; 2、信访举报、初查初核的情况; 3、违纪问题立案调查和结论处理的情况;

4、其他需要反映的情况。 第六条征求意见工作由党群/纪检监察室归口承办。纪检监察室提供拟提拔任用干部有无信访反映的情况,相关部室提供信访反映问题的办理情况。如有初核、立案情况的须提供查办结果。党群/纪检监察室汇总各室提供的情况和意见,并认真填写《拟提拔任用干部征求意见表》,经纪检监察机关主要负责同志审核同意后,加盖纪检监察机关印章,在规定时间内复函人力资源部。 第七条纪检监察机关函复意见一般分为四种: 一是在党风廉政方面没有发现影响提拔任用的问题; 二是有反映,无具体线索,目前可不影响提拔任用; 三是有具体线索反映,短时间难以核查清楚,建议暂缓提拔任用; 四是不能提拔任用。对签署“暂缓提拔任用”、“不能提拔任用”意见的,应同时书面说明原因。纪检监察对拟提拔任用干部的不同意见,人力资源部在提交党委会讨论决定时,应予说明。 第八条具体承办此项工作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纪律,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拟提拔任用的干部姓名、基本情况、拟任职务及党风廉政方面的内容等。对违反纪律的,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九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12国家环保部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环境保护部文件 环发[2012]11号 关于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环境保护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环境保护局,解放军环境保护局,辽河保护区管理局,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环境保护局,各派出机构、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第七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和2012年全国环境保护工作会议精神,加快推进我国大气污染治理,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部批准发布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 3095-2012)。现就分期实施该标准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的重要意义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新时期加强大气环境治理的客观需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 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 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细颗粒物(PM2.5)污染加剧,在可吸入颗粒物(PM10)和总悬浮颗粒物(TSP)污染还未全面解决的情况下,京津冀、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等区域PM2.5和O3污染加重,灰霾现象频繁发生,能见度降低,迫切需要实施新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增加污染物监测项目,加严部分污染物限值,以客观反映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推动大气污染防治。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完善环境质量评价体系的重要内容。健全环境质量评价体系,建立科学合理的环境评价指标,使评价结果与人民群众切身感受相一致,逐步与国际标准接轨,是探索环保新道路的重要任务。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的指导意见》以及《重金属污染综合防治“十二五”规划》中关于完善空气质量标准及其评价体系,加强大气污染治理,改善环境空气质量的工作要求。 实施《环境空气质量标准》是满足公众需求和提高政府公信力的必然要求。与新标准同步实施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技术规定(试行)》增加了环境质量评价的污染物因子,可以更好地表征我国环境空气质量状况,反映当前复合型大气污染形势;调整了指数分级分类表述方式,完善了空气质量指数发布方式,有利于提高环境空气质量评价工作的科学水平,更好地为公众提供健康指引,努力消除公众主观感观与监测评价结果不完全一致的现象。 二、分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我国不同地区的空气污染特征、经济发展水平和环境管理要求差异较大,新增指标监测需要开展仪器设备安装、数据质量控制、专业人员培训等一系列准备工作。为确保各地有仪器、有人员、有资金,做到测得出、测得准、说得清,确保按期实施新修订的《环境空气质量标准》,现提出如下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环境空气质量标准 添加时间:[2004-05-27]创建人:管理员 GB 3095-1996 (代替GB 3095-82) 国家环境保护局1996-01-18批准1996-10-01实施 前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为改善环境空气质量,防止生态破坏,创造清洁适宜的环境,保护人体健康,特制订本标准。 本标准从1996年10月1日起实施,同时代替GB3095-82。 本标准在下列内容和章节有改变: -标准名称; -3.1-3.14(增加了14种术语的定义); -4.1-4.2(调整了分区和分级的有关内容); -5.(补充和调整了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和浓度限值); -7.(增加了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环境空气质量功能区划分、标准分级、污染物项目、取值时间及浓度限值,采样与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的有效性规定。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范围的环境空气质量评价。 2 引用标准 GB/T 15262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甲醛吸收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 8970空气质量二氧化硫的测定──四氯汞盐副玫瑰苯胺分光光度法

GB/T 15432环境空气总悬浮颗粒物测定──重量法 GB 6921空气质量大气飘尘浓度测定方法 GB/T 15436环境空气氮氧化物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5环境空气二氧化氮的测定──Saltzman法 GB/T 15437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靛蓝二磺酸钠分光光度法 GB/T 15438环境空气臭氧的测定──紫外光度法 GB 9801空气质量一氧化碳的测定──非分散红外法 GB 8971空气质量苯并[a]芘的测定──乙酰化滤纸层析荧光分光光度法 GB/T 15439环境空气苯并[a]芘的测定──高效液相色谱法 GB/T 15264空气质量铅的测定──火焰原子吸收分光光度法 GB/T 15434环境空气氟化物的测定──滤膜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GB/T 15433环境空气氰化物的测定──石灰滤纸氟离子选择电极法 3、定义 1.总悬浮颗粒物(Total Suspended Particicular,TSP):指能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0微米的颗粒物。 2.可吸入颗粒物(Particular matter less than 10 μm,PM10):指悬浮在空气中,空气动力学当量直径≤10微米的颗粒物。 3.氮氧化物(以NO2计):指空气中主要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形式存在的氮的氧化物。

意见表公司管理制度草案征求意见表

3 , . s , , , 公司管理制度草案征求意见表

工程项目合作管理规定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1、天津项目、湖北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2、根据总经理指示精神,为“充分发挥资质作用、扩大业务量”提供一种管理模式 3、表明公司对项目合作的态度,加强对项目合作的管理和控制 二、文件规定思路: 1、充分发挥资质作用,重点合作与一般合作相结合。 2、对合作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公司一级负责重点的单项合作,有了合作基础后再考

虑长期合作;生产单位一级负责其他的项目合作。 3、明确对项目的控制重点: (1)对合作项目进行评审。作为一种沟通形式,风险和收益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心中有数,有效地行使职能部门职责。 (2)对合作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生产单位派驻项目的人员,行使对项目合作方的监督检查职能,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满足技术任务书及规范要求等承担主要责任。 (3)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参与对项目的控制。 4、明确不同模式的内部分配办法。

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工程项目合作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NICE-MS.C28-08 批准:赵在立 审核:廖华科 编写:杨灿华 持有人:文件版本:A 非受控:□受控:□分发号: 2007年12月26日发布2008年01月01日实施河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NICE-MS.C 28-08工程项目合作管理规定修改码:A/0 文件修改记录 注:收到文件修改通知单三日内必须完成修改。

1目的 为了扩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发挥资质作用同时也为资质服务(增加必要的业绩),在做大做强公司的同时确保合作项目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利用公司资质和技术与外方进行合作的项目的管理,即公司内部单位和个人洽谈的及引荐的、外部人员引荐的、项目合作方自荐的公司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地基与基础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项目的合作管理。 本规定为试行,当运行中存在问题或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由职能部门组织对其进行修改。 3定义 3.1合作方 本规定所述工程合作方是指与我公司在进行项目合作时的外部组织,合作项目是以我公司为主体承担法律责任(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授权负责人、发成果报告等)。合作方最显著的特点是为合作项目的经营主体,且负责工程款收回。 与我公司在进行项目合作时法律责任是以其他公司为主体的外部组织不属于本规定合作方范畴。 3.2大型项目 符合公司文件《工程类型划分标准》NICE-MS.C21-06中规定的各专业大型工程的条件的项目。 3.3特殊项目 公司初次接触的新技术新工艺项目、有特殊用途和难度及特殊要求的项目。 3.4 合作与管理模式 针对合作项目规模或复杂程度和项目生产组织主体不同进行的分类,合作项目的合作管理模式分四类: 第一类:大型复杂合作项目由公司承接并聘任项目负责人、合作方组织生产; 第二类:大型复杂合作项目由公司承接、委托生产单位组织生产; 第三类:其他合作项目由生产单位聘任项目负责人、合作方组织生产; 第四类:其他合作项目由生产单位组织生产。 4合作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和内容

水环境国家标准大全

水环境标准 类别标准编号标准名称实施日期 水环境质量标准GB 3838-2002 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2002-6-1 GB 3097-1997 海水水质标准1998-7-1 GB/T 14848-93 地下水质量标准1994-10-1 GB 5084-9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1992-10-1 GB 11607-89 渔业水质标准1990-3-1 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 20425-2006 皂素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7-1-1 GB 20426-2006 煤炭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10-1 GB 18466-2005 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1-1 GB 19821-2005 啤酒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6-1-1 GB 19430-2004 柠檬酸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4-4-1 GB 19431-2004 味精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4-4-1 GB 18918-2002 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7-1 GB 14470.1-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炸药2003-7-1 GB 14470.2-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火工药剂2003-7-1 GB 14470.3-2002 兵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弹药装药2003-7-1 GB 13458-2001 合成氨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1-1 GB 3544-2001 造纸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2002-1-1 GB 18486-2001 污水海洋处置工程污染控制标准2002-1-1 GB 18596-2001 畜禽养殖业污染物排放标准2003-1-1 GB 8978-1996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1998-1-1 GB 15580-1995 磷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7-1 GB 15581-1995 烧碱、聚氯乙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6-7-1 GB 14374-93 航天推进剂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3-12-1 GB 13456-92 钢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 GB 13457-92 肉类加工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 GB 4287-92 纺织染整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1992-7-1 GB 4914-85 海洋石油开发工业含油污水排放标准1985-8-1 GB 4286-84 船舶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1985-3-1 GB 3552-83 船舶污染物排放标准1983-10-1 HJ/T 338-2007 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技术规2007-2-1 HJ/T 341-2007 水质汞的测定冷原子荧光法(试行)2007-5-1 HJ/T 342-2007 水质硫酸盐的测定铬酸钡分光光度法(试行)2007-5-1 HJ/T 343-2007 水质氯化物的测定硝酸汞滴定法(试行)2007-5-1 HJ/T 344-2007 水质锰的测定甲醛肟分光光度法(试行)2007-5-1 HJ/T 345-2007 水质铁的测定邻菲啰啉分光光度法(试行)2007-5-1 HJ/T 346-2007 水质硝酸盐氮的测定紫外分光光度法(试行)2007-5-1 HJ/T 347-2007 水质粪大肠菌群的测定多管发酵法和滤膜法(试 行) 2007-5-1 HJ/T 191-2005 紫外(UV)吸收水质自动在线监测仪技术要求2005-11-1 HJ/T 195-2005 水质氨氮的测定气相分子吸收光谱法2006-1-1

修订完善制度征求意见表

修订完善制度征求意见表
修改 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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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建议
意见建议人签名:
修订完善制度征求意见汇总表
单位、部门、科室(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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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改 意见 汇总
修改 建议 汇总
单位(部门、科室)负责人签名:
金 昌 市 司 法 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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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征 求 意 见 稿 )
二○一二年三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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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党组会议议事规则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健全党组集体领导和个 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规范党组议事行为,加强党内监督,充分 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制度化,根 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金昌市委有关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议事 规则。b5E2RGbC 一、议事原则 (一)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 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省、市委 保持高度一致。p1EanqFD (二)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紧密结合实际,创造性地贯彻 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的决策、部署。 (三)坚持“总揽全局”的原则,把握方向,谋划全局。 (四) 坚持民主集中制, 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 按照“集 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推进决策的科学化、 民主化。DXDiTa9E (五)坚持在国家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严格按照党的章程 和党内规定行事。 二、议事范围 (一)学习传达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的重要会 议精神及重大决策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贯彻落实意见。RTCrpUD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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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草案征求意见表

公司管理制度草案征求意见表

工程项目合作管理规定 一、文件出台的背景: 1、天津项目、湖北项目管理存在问题 2、根据总经理指示精神,为“充分发挥资质作用、扩大业务量”提供一种管理模式 3、表明公司对项目合作的态度,加强对项目合作的管理和控制 二、文件规定思路: 1、充分发挥资质作用,重点合作与一般合作相结合。 2、对合作项目进行分级管理。公司一级负责重点的单项合作,有了合作基础后再考虑长期合作;生产单位一级负责其他的项目合作。 3、明确对项目的控制重点: (1)对合作项目进行评审。作为一种沟通形式,风险和收益相关职能部门和人员心中有数,有效地行使职能部门职责。 (2)对合作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生产单位派驻项目的人员,行使对项目合作方的监督检查职能,对项目的质量、安全、工期、满足技术任务书及规范要求等承担主要责任。 (3)生产单位和职能部门参与对项目的控制。 4、明确不同模式的内部分配办法。

管理体系作业文件 工程项目合作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NICE-MS.C28-08 批准:赵在立 审核:廖华科 编写:杨灿华 持有人:文件版本:A 非受控:□受控:□分发号: 2007年12月26日发布2008年01月01日实施河北中核岩土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NICE-MS.C 28-08工程项目合作管理规定修改码:A/0 文件修改记录 注:收到文件修改通知单三日内必须完成修改。

1目的 为了扩大公司经营业务范围,发挥资质作用同时也为资质服务(增加必要的业绩),在做大做强公司的同时确保合作项目处于受控状态,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利用公司资质和技术与外方进行合作的项目的管理,即公司内部单位和个人洽谈的及引荐的、外部人员引荐的、项目合作方自荐的公司资质范围内的工程勘察、岩土工程设计、地基与基础施工、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等项目的合作管理。 本规定为试行,当运行中存在问题或公司情况发生变化时,由职能部门组织对其进行修改。 3定义 3.1合作方 本规定所述工程合作方是指与我公司在进行项目合作时的外部组织,合作项目是以我公司为主体承担法律责任(以公司名义签订合同、授权负责人、发成果报告等)。合作方最显著的特点是为合作项目的经营主体,且负责工程款收回。 与我公司在进行项目合作时法律责任是以其他公司为主体的外部组织不属于本规定合作方范畴。 3.2大型项目 符合公司文件《工程类型划分标准》NICE-MS.C21-06中规定的各专业大型工程的条件的项目。 3.3特殊项目 公司初次接触的新技术新工艺项目、有特殊用途和难度及特殊要求的项目。 3.4 合作与管理模式 针对合作项目规模或复杂程度和项目生产组织主体不同进行的分类,合作项目的合作管理模式分四类: 第一类:大型复杂合作项目由公司承接并聘任项目负责人、合作方组织生产; 第二类:大型复杂合作项目由公司承接、委托生产单位组织生产; 第三类:其他合作项目由生产单位聘任项目负责人、合作方组织生产; 第四类:其他合作项目由生产单位组织生产。 4合作项目管理工作流程和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发酵行业(酵母)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征求意见稿)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发布

目录 前言................................................................................................................................................ I 1 适用范围 (1)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 术语和定义 (1) 4 评价指标体系 (2) 5 评价方法 (8) 6 指标解释与数据来源 (9)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指导和推动酵母企业依法实施清洁生产,提高资源利用率,减少和避免污染物的产生,保护和改善环境,制定酵母行业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以下简称“指标体系”)。 本指标体系依据综合评价所得分值将清洁生产等级划分为三级,Ⅰ级为国际清洁生产领先水平;Ⅱ级为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Ⅲ级为国内清洁生产一般水平。随着技术的不断进步和发展,本评价指标体系将适时修订。 本指标体系起草单位: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中国生物发酵产业协会、安琪酵母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圣琪生物有限公司。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联合提出。 本指标体系由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共同负责解释。

1 适用范围 本指标体系规定了以糖蜜或淀粉水解糖为主要原料,采用通风发酵培养、分离、过滤等工序生产的酵母行业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本指标体系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六类,即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资源能源消耗指标、资源综合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产品特征指标和清洁生产管理指标。 本指标体系适用于酵母生产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以及清洁生产绩效评定和清洁生产绩效公告,也适用于环境影响评价、排污许可、环保领跑者等管理制度。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2589 综合能耗计算通则 GB 11914 水质化学需氧量的测定重铬酸盐法 GB 18597 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 GB 18599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 GB 25462 酵母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GB/T 1716 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器具配备和管理通则 GB/T 24001 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 32099 酵母产品分类导则 HJ 535 水质氨氮的测定纳氏试剂分光光度法 CJ/T 51-2004 城市污水水质检验方法标准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编制通则》(试行稿)(国家发展改革委、环境保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2013年第33号公告) 3 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指标体系。 3.1 清洁生产 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 清洁生产评价指标体系 由相互联系、相对独立、互相补充的系列清洁生产水平评价指标所组成的,用于评价清洁生产水平的指标集合。 3.3 生产工艺及装备指标 酵母产品生产中采用的生产工艺和装备的种类、生产规模等方面的指标,影响到酵母清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附件二: 《200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 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为做好“十一五”期间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情况,我司编制了《2007年度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计划》)。《标准计划》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建设项目监督管理标准、循环经济生态工业标准、清洁生产审核标准、生态环境保护标准、环境污染物监测方法、环境监测技术规范、环境标志产品标准、环境保护产品标准、污染物总量控制与排放量核算技术规范、环境保护信息标准、核与电磁辐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等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项目,共计165项。 《标准计划》编制过程中较为充分地考虑了必要性和可能性两方面因素。必要性方面主要是以《“十一五”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规划》为依据,结合落实第六次全国环保大会精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总局领导的批示、总局重要会议的决定、落实决定《分工意见》中涉及标准的工作、国家标准清理要求以及当前国家环境保护工作的需要。可能性方面主要考虑环境保护科研和相关 —14 —

工作基础等。 2006年是“十一五”开局之年,“十一五”标准规划中的部分项目,在2006年标准计划中已予落实。 附:1.《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名录》 2.《“十一五”期间需要制修订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名录》 —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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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一: 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制修订计划项目名录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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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精)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XX-2002 清洁生产技术要求酒精制造业 (征求意见稿) Technical requirements for cleaner production —Alcohol industry 2002-xx-xx 发布 2002-xx-xx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2 引用标准 3 定义 4 技术要求内容 5 数据采集和计算方法 6 技术要求的实施

前言 为进一步推动中国的清洁生产,防止生态破坏,保护人民健康,促进经济发展,并为酒精企业开展清洁生产提供技术支持和导向,制订本酒精制造业清洁生产技术要求(以下简称“本技术要求”)。 本技术要求为推荐性标准,可用于企业的清洁生产审计和清洁生产潜力与机会的判断,并可作为企业清洁生产绩效公告和环境影响评价的依据。 本技术要求根据当前的行业技术和装备水平而制订,共分为三级,一级代表国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二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先进水平,三级代表国内清洁生产基本水平。由于技术在不断进步和发展,因而本技术要求也需不断修订,一般五年修订一次。 根据清洁生产的一般要求,清洁生产指标原则上分为生产工艺与设备要求、资源能源利用指标、产品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处理状况要求和环境管理要求等六类。考虑酒精制造业的特点,本技术要求选择四类指标作为将清洁生产指标分为四类,即资源能源利用指标、污染物产生指标(末端处理前)、废物回收利用指标和环境管理要求。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技术要求由安徽省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技术要求主要起草人:郑文英、汪新民、袁翀裕。 本技术要求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负责解释。 本技术要求为首次发布,自2002年X月X日起实施。

中国环境保护标准概况

中国环境保护标准概况 2008-03-10 迄今为止,我国开展环境保护标准制订工作已经有三十五年的历史。三十多年来,环境 保护标准在我国经历了产生、发展、完善的历程,标准的数量不断增加,标准的种类日益丰富,标准的地位显著提高。同时,标准在贯彻法律法规、落实环保规划目标、促进技术进步、优化产业结构、规范管理和执法行为等方面正在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历史沿革 我国的环境保护标准是与环境保护事业同时起步的。1973年全国环境保护会议筹备小 组办公室组织当时的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农林部、卫生部、燃料化学工业部、冶金工业部、轻工业部、水利电力部、中国科学院和北京市、上海市、黑龙江省、吉林省等的有关单位, 共同编制了我国第一个环境保护标准一一《工业“三废”排放试行标准》,并提交8月召开 的第一次全国环境保护会议进行讨论。11月17日,该标准由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 设委员会、卫生部颁布(标准编号:GBJ4-73,自1974年1月1日起实施。当时,我国尚 未对环境保护立法(《环境保护法》于1979年颁布),因此该标准实际上在一段时期内起着国家环境保护法规的作用。 1974年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成立,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在1982年的机构 改革中,国务院设立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撤消,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入 城乡建设环境保护部,成为该部的环境保护局。1984年,经国务院批准,城乡建设环境保 护部环境保护局改组为国家环境保护局,成为独立的政府职能部门。 从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办公室到国家环境保护局时期,国家环境保护标准工作健康 发展,取得了较大的进展,标准种类得到丰富、标准数量快速增长。到上世纪90年代中期, 已经制定国家环境保护标准300余项,平均每年发布30余项标准。 1998年,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成立后,环境保护标准进入新的发展时期,标准数量增长速度进一步加快。近三年来,每年总局发布的标准均在100项以上。目前,现行国家环境保护标准数量已经突破1000项。 、环境保护标准的性质、体系与管理体制 环境保护标准是对环境保护领域中各种需要规范的事物的技术属性所做的规定。我国通过环境保护立法确立了国家环境保护标准体系,《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 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等法律对制定环境保护标准作出了规定。我国的环境保护标准包括2个级别,即国家级标准和地方级(省级)标准。国家级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国家环境质量标准、国家污染物排放(控制)标准、国家环境标准样品和其他用于各方面环境保护执法和管理工作的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环境保护 行业标准是环保标准的一种发布形式,因其在制定主体、发布方式、适用范围等方面具有的 特征,应属于国家级环境保护标准。地方级环境保护标准包括地方环境质量标准和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地方环境质量标准是对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补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是对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HJ/T □□□□─200□ 代替HJBZ 20—1997 环境标志产品技术要求家用杀虫气雾剂 Technical Requirement for Environmental Labeling Products -Household Insecticide Aerosol (征求意见稿) 200□-□□–□□ 发布 200□-□□–□□ 实施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布

目次 前言................................................................................................................................................................III 1.适用范围.. (1) 2.规范性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基本要求 (1) 5.技术内容 (2) 6.检验方法 (2) 附录A(规范性附录) (3) 附录B(规范性附录) (6) 附录C(规范性附录) (10)

前言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保证家用杀虫气雾剂在使用过程中的杀虫功效以及维护人体健康,改善室内空气质量,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对家用杀虫气雾剂中的产品毒性、苯系物含量、不同类型产品中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提出了限量要求。 本标准对《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技术要求 卫生杀虫气雾剂》(HJBZ 20—1997)的技术内容进行了部分改动。 本标准与HJBZ 20—1997相比主要变化如下: ——产品名称由“卫生杀虫气雾剂”改为“家用杀虫气雾剂”; ——基本要求中对产品须取得国家级农药登记证和省级卫生许可证,改为产品应取得农药登记证或农药临时登记证和产品应取得农药生产批准证书; ——基本要求中对气雾罐的质量要求由GB13042-1991改为应符合GB13042标准要求; ——增加了对产品中VOC的定义、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增加了对产品中苯系物的定义、技术要求及检验方法; ——对产品的毒性和药效指标进行相应调整。 本部分的附录A、附录B、附录C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为指导性标准,用于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总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环境发展中心、江苏同大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庄臣有限公司、河北康达有限公司、中山市榄菊日用制品有限公司、福建省金鹿日化股份有限公司、广东莱雅化工有限公司、北京微量化学研究所。 本标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 年 月 日批准。 本标准自 年 月 日起实施,自实施之日起代替HJBZ 20—1997。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解释。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 HJBZ 20—1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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