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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笔录模板

第一审普通程序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

开庭地点:********人民法院(or********)审判庭

是否公开审理:

旁听人数:

审判长:

主审法官(审判员):

书记员:

书记员:现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

诉讼代理人:

被告: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宣布法庭纪律:

(一) 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长统一指挥,遵守法庭秩序;

(二) 不准喧哗、不准鼓掌、不准吸烟、不准乱串、不准呼口号,不准插话或当庭发言,有意见可在闭庭后提出; (三) 被法庭问话的人在回答问题时,应自动起立讲话,答完自动坐下;

(四) 法警有权制止不遵守法庭秩序的行为,对不听劝告的可以勒令退出;

(五) 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在审判人员入庭、宣判、退庭时,当事人、代理人等要自动起立,其余旁听人员一律保持肃静。

书记员:请审判长、主审法官、和议庭成员入席。书记员:报告审判长,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已全部到庭,可以开庭。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八条、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庭在这里依法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

一案(or本庭审理的原告****

一案,涉及个人隐私or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本案不公开审理;or本庭审理的原告****诉被告****

一案,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庭决定不公开审理)。这是第一审经济纠纷案件。

现在,宣布开庭。

本庭审理本案,采取“辩论式”经济审判方式。“辩论式”经济审判方式,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下,以诉讼参加人为主体,围绕案件事实证据、争执焦点、是非责任和适用法律等问题,在主审法官指导下,通过经济纠纷案件双方当事人诉讼言词对抗,实行当事人“当庭陈述”、“当庭举证”、“当庭质证”、“当庭辩论”,在查明事实、分清是非的基础上,“当庭调解”、“当庭裁判”,当庭解决经济纠纷讼争的审判活动方式。希望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按照“辩论式”审判方式的庭审规则依法进行诉讼,积极协助本庭审理案件。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诉讼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审判长:下面,宣读原告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

被告:(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诉讼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审判长:下面,宣读被告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

第三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职业、工作单位、住址。) 诉讼代理人:(姓名、工作单位、职务。) 审判长:下面,宣读第三人授权委托书、代理权限: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法组成和议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庭由*****人民法院审判员(or院长、庭长)****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or 代理审判员)****、****组成和议庭。由主审法官****主审本案,由本院书记员

****担任法庭记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 有就经济纠纷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述的权利;

(二) 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三) 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

(四) 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

(五) 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六) 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七) 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以上诉讼权利,你们听清了吗,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在经济审判庭审过程中,当事人除享有以上诉讼权利外,还有申请审判人员及有关人员回避的权利。你们认为法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你们听清了吗,是非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条规定,你们在诉讼中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二)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三)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

以上诉讼义务,你们听清了吗,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第一百

零四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和其他应当遵守法庭规则。人民法院对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退出法庭或者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

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对个人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一下。对单位的罚款金额,为人民币一千元以下三万元以下。拘留的期限为十五日以下。因此,你们在享有诉讼权利的同时,还必须遵守法庭规则,不得扰乱诉讼秩序。听清楚了没有,

原告: 诉讼代理人:

被告: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9条,第130条的规定,在庭审过程中,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撤诉处理;被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缺席审判;被告提起反诉的,原告未经法庭许可中途退庭的,按缺席审判。在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除主审法官进行当庭指导外,履行“听述”、“听证”、“听辩”、“居中”裁判职责。

法庭准备阶段结束,开始法庭调查。

法官:现在进行“当庭陈述”。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陈述”,应当遵守下列规则:

(一)应当遵循民主、平等、完整、自愿的原则进行当庭陈述。

(二)陈述依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三)当事人陈述应当围绕诉讼请求和主张、争议焦点等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进行;

(四)在第一次陈述后,发现有遗漏的可以补充陈述;

(五)陈述中,陈述的事实应客观、真实、完整、有序,一方陈述时,

对方不得打断发言;

(六)被告提起反诉的,依上述规则进行陈述。

下面,由当事人依序进行陈述。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主审法官:当事人陈述有遗漏的,可以补充陈述。

原告:

原告诉讼代理人:

被告:

被告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第三人诉讼代理人:

(待续)

法官:当庭陈述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

第1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在陈述中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3条规定,经济纠纷案件的证据有下列几种:

(一)书证;

(二)物证;

(三)视听资料;

(四)证人证言;

(五)当事人的陈述;

(六)鉴定结论;

(七)勘验笔录。

当事人“当庭举证”,应遵循下列规则: (一)当事人应当遵循民主、平等、完整、自愿的原则进行当庭举证;

(二)当事人当庭举证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三)当事人当庭举证要紧紧围绕与诉讼请求和主张、争执焦点等与案件有直接联系的内容和范围进行;

(四)当事人当庭举证应当客观、真实,不得举伪证。如举不出证据,

将可能要承担对自己不利的后果;

(五)当事人在举证过程中,由举证方宣读后,交由法庭法警转送对方审验,一方不得抢夺、撕毁对方举证的材料; (六)各方证人在某方面作证的,由法律传唤到庭作证;

(七)法庭宣读由人民法院调取的证据。审判长:为便于举证、质证,各方当事人是否有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下面,查明证人身份,交待证人权利和义务:

原告方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住址。)

被告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住址。)

第三人证人:(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工作单位、住址。)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证人应根

据法庭的要求,就自己知道的事实出庭作证,是公民义不容辞的义务,

对国家法律的尊重。在作证时,应客观、公正地提供证言;有权拒绝

回答与本案无关的提问,但应当明确、肯定或否定的方式回答各方询

问,如有意歪曲事实真相,提供虚假证明,将要承担法律责任。证人,

听清楚吗,

证人:

证人:

证人:

审判长:请证人暂时退庭,听候法庭传唤。

法官:下面,由当事人依序举证。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法官:下面,法庭宣读由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证据:

法官:现在,开始“当庭质证”。“当庭质证”,首先由当事人之间

进行质证、辨证、认证,然后由和议庭认定证据的证明效力。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质证”,应当遵循下列规则: (一)当事人应当遵循民主、平等、完整自愿的原则进行质证;

(二)凡是证据材料,一律要经过当庭质证; (三)书证要宣读内容,物证要当庭展示,视听资料要当庭播放,鉴定结论、勘验笔录要当庭宣读;

(四)当事人任何一方举出的证据材料,可以互相审验、对质、排疑、确认;

(五)当庭质证采取逐一质证的方式进行; (六)当事人对鉴定结论、勘验笔录有疑问时,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向鉴定人、勘验人发问;

(七)当事人对证人证言有疑义时,经审判长准许可以向证人发问;

(八)当事人质证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顺序进行;

(九)质证应围绕案件事实、理由及请求的范围进行;

(十)当事人质证时不得对证人、鉴定人、勘验人等使用人身攻击性语言;

(十一)当事人应对各种证据材料的证明效力进行辩论和反驳;

(十二)当事人对证据材料进行审验、质疑、辩驳必须当庭明示是承认或否认的态度。

下面,开始质证: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法官:传原告方证人****出庭作证。

原告方证人:

法官:传被告方证人****出庭作证。

被告方证人:

法官:传第三方证人出庭作证。

第三人方证人:

审判长:经征求和议庭成员意见,对通过当庭质证的下列当事人所举

之证、法院调取之证、证人证言、鉴定结论、勘验笔录等证据的法律

效力进行确认:

原告方的

被告方的

第三人的

证人出庭作证的

法院依职权调取的以及鉴定结论和勘验笔录等证据,具有

合法性、客观性、关联性,其证明效力予以认定。

审判长:刚才,在法庭指导下,对全部证据材料逐一进行了质证、认

证和和议庭对证明效力的确认。各方当事人是否有新的诉讼请求、提

出新的证据、要求新的证人到庭或重新调查、鉴定、勘验的请求。

原告:

被告:

第三人:

审判长:法庭辩论开始。

法官:下面,进行“当庭辩论”。经济纠纷案件当事人当庭辩论,应遵循下列辩论规则:

(一)当事人应当遵循民主、平等、完整、自愿的原则进行当庭辩论;

(二)当事人当庭辩论应当紧紧围绕案件的事实有无、争执焦点、责任大小和适用法律建议等具体问题进行; (三)当事人当庭辩论发言依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被告及其诉讼

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进行;

(四)当事人当庭辩论,应遵守辩论纪律,不准使用污秽、讽刺、挖苦等人身攻击性语言;

(五)当事人当庭辩论,可分为对等辩论发言、对等反复辩论发言和自由辩论发言三个阶段。对等辩论发言,即按照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顺序依序发言;对等反复辩论发言,即当头一轮辩论发言结束后,对该辩而未辩的事项,可进行第二轮、第三轮对等辩论发言;自由辩论发言,即经过前几辩论发言后,可进行自由辩论,可以直接互相提问,互相辩驳。

(六)在辩论中,如果又提出新的证据,则要重新质证,然后再行辩论。

现在,开始依序辩论发言。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法官:法庭认真听取了各方当事人就案件事实、争执焦点、是非责任和适用法律建议等问题所发表的辩论意见。双方是否还有新的辩论意见,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告及其代理人: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法庭辩论结束。现在,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最后

意见。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在法院指导下,经过双方当事人“当庭陈述”、“当庭举

证”、“当庭质证”、“当庭辩论”和法官“听述”、“听证”、“听

辩”,认为本案事实基本清楚,是非责任已经明确。现在,由本审判

长进行庭审小结: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条、第85条、第

88条、第128条之规定,现在由法庭主持调解。调解应当本着合法、

自愿的原则进行,即当事人对法庭提出的调解建议,可以接受,可以

不接受;也可以自行提出新的调解建议,进行协商。如一方不同意调

解或双方分歧太大,不能达成协议,法庭不再进行调解,将依法作出

判决。各方当事人是否同意调解,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鉴于双方当事人同意调解的意见,本庭根据本案事实,双方

责任和法律规定,进行当庭调解:

(*如调解不成的,接休庭评议页*)

审判长:刚才,法庭在双方表示同意调解的基础上,依法进行了调解,经双方当事人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审判长:本庭认为,原告****与被告****及第三人****在完全自愿的

基础上,经法庭主持,达成经济纠纷调解协议。协议内容是当事人真实意思表示,符合有关法律规定。本庭将根据双方的协议制作调解书,待双方签收后即发生法律效力,望双方当事人自觉履行。请各方当事人明示态度: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

被告及其代理人: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审判长:现在闭庭。

原告签名(盖章)

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签名(盖章)

被告签名(盖章)

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签名(盖章)

第三人签名(盖章)

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签名(盖章)

审判长***

主审法官***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调解不成接用此面*)

审判长:由于当事人一方不同意调解(or双方分歧太大),调解不成,进行当庭裁判。裁判前,由和议庭对本案进行评议;在评议时,将充分考虑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意见。现在,宣布休庭。

……

(和议庭休庭进行评议,形成裁判决议;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的,即应进行裁判决议,以便当庭宣告裁判结果。) 审判长:现在,宣布继续开庭。原告****诉被告**** 一案,经当事人“当庭陈述”、“当庭质证”、“当庭辩论”等法庭调查、法庭辩论阶段和法官“听述”、“听证”、“听辩”,根据(简要概述经济案件当事人争讼的内容、法庭查明认定的案件事实、判决的理由和适用的法律等) 判决如下: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本判决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人民法院。本案判决书五日内送达。

审判长:现在闭庭。

审判长***

主审法官***

审判员***

****年**月**日

书记员***

庭审笔录完整版~

简易程序庭审笔录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布如下法庭纪律: 书记员:现在准备开庭,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书记员:请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员:请坐, 书记员:报告审判员……均已到庭,开庭准备程序已经结束,可以开庭。 审判员:开庭前审核双方当事人身份,原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对对方身份有无异议? 被告: 审判员:现在宣布开庭,今天,本院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刘某某诉张某等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由审判员,即由我独任审理此案,书记员担任记录。审理过程,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百二十七条的限制。双方当事人听清楚了吗? 原告: 被告: 审判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第五十条、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以及其他有关条款的规定,当事人在诉讼中享有以下诉讼权利: (一)申请回避权,如果当事人认为法庭审判人员、鉴定人、勘验人、翻译人员、书记员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或者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公正审判的,可以提出事实或理由申请回避。 (二)有就案件事实进行陈述和申辩的权利; (三)当事人有委托代理人,收集、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提起上诉,申请执行的权利; (四)原告有放弃、变更或补充诉讼请求和理由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原告诉讼请求和提起反诉的权利,双方有随时提出和解请求的权利; (五)双方有向证人、鉴定人提出发问、要求对证据和鉴定提出说明的权利; (六)经本庭审判人员准许,双方有查阅和复制庭审材料及法律文书的权利。认为法庭的记录有差错,有申请补正的权利。 诉讼参与人还应当承担以下诉讼义务: (一)自觉遵守诉讼秩序,听从法庭指导; (二)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如实陈述事实; (三)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 (四)主动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和调解书所确定的义务。 (或者直接说)开庭前已经将双方当事人在诉讼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以书面的形式告知,也就是这份当事人在开庭前所签的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 上述合议庭及书记员名单、诉讼权利与义务,原告方是否清楚是否听清了?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审判员:被告方是否清楚?是否申请回避?

(完整版)庭审笔录(刑事普通程序)

庭审笔录(案)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庭第法庭是否公开审理: 辩护律师:江苏鹿鼎律师事务所律师简易程序/普通程序 记录: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略),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一、宣布开庭 1.核对基本信息; 审:昆山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 审:(查明被告人身份: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被: 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这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年月日因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年月日收到。 2.宣布开庭,告知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之规定,在昆山市人民法院第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由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审:审理本案合议庭由昆山市人民法院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本院书记员担任本案庭审记录。昆山市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审: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听清了。 二、法庭调查 1.宣读起诉书;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详见起诉书(略) 审: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们听清楚了吗?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你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有什么意见吗?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是否要将对起诉书指控的事实经过向法庭做简要的陈述。是否认罪? 被:。 (适用简易程序的,法官要询问被告人是否同意适用简易程序审理) 2.发问阶段; 审:公诉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公:。 被:。 审:辩护人是否对被告人发问?

民事庭审笔录

庭审笔录 案由:民间借款合同纠纷 开庭时间:20——年1月22日 审判员:—— 书记员:—— 书:传原、被告双方到庭就坐。请原、被告双方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就坐,下面宣布法庭纪律(略)。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请坐下。报告审判员,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审:——人民法院商事审判庭现在开庭,首先核对当事人及诉讼代理人身份。 原告:——————。 委托代理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被告一:——。 被告二:——。 审:告知权利、义务及申请回避权等,原、被告双方对其他当事人及诉讼参与人是否听清?是否申请回避? 原代:听清,不申请。 被:听清,不申请。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 由起诉人及诉讼代理人陈述起诉请求和事实、理由。 原代:宣读起诉状(略),并请求: 一.两被告立即归还借款本金人民币92万元(或玖拾贰万元),并按月息2%计算支付自2014年12月1日起至实际付清日的利息(暂计算至2016年1月1日为239200元(或贰拾叁万玖仟贰佰元整)) 二.两被告支付原告实现债权的费用人民币5万元(或伍万元整) 三.本案诉讼费由两被告承担 审:现在由被告针对原告的起诉作答辩。

被代:原告诉称情况属实,但被告无力偿还。 审:原告举证 原代:证据1,续借条一份,拟证明2014年12月1日之前,两被告陆续向原告借款本金92万元(或玖拾贰万元整) 证据2,委托代理合同1份及发票2份,拟证明原告为实现债权支出的律师费为5万元(或伍万元整) 被:无异议。 审:两被告未向本院提供证据。 审:双方有无其他新的证据提交。 原:无 被:无 审:下面进行法庭辩论。先由原告发表辩论意见。 原代:尊敬的审判长,在刚才的庭审调查中,我方向法庭出示的书证已经充分证明了本次民间借款纠纷的事实,原告要求被告偿还借款符合法律规定。故本案事实清楚,证据充份确凿,请求法庭判如所请。 被:无异议。 审:是否同意调解? 原代:愿意 被代:愿意 审:分别做工作(略),因双方差距太大,法院不再主持调解,择日进行宣判。今天庭审结束,原、被告核对笔录,若无误,分别签名。 书: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退庭。当事人及旁听人员退庭。

人民法院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格式(二审)

xxxx人民法院 庭审笔录 案号: 案由: 时间:2013年月日午时分至 地点:本院第五法庭 合议庭成员: 审判长: 代理审判员: 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记员: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庭规则》第九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的规定,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 旁听人员应当遵守以下法庭纪律。 (1)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2)不准发言、提问; (3)不准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碍审判活动的行为;

(4)手机等移动通讯工具请全部关闭。 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已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XXXX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今天公开开庭审理上诉人xxx与被上诉人xxx纠纷(上诉)一案,现在宣布开庭。 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委托代理人身份。 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被上诉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 代理权限: 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的出庭人员身份有无异议? 被上诉人:没有异议。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八十五条之规定,本院已将开庭传票、廉政监督卡、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等分别送达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 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 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被上诉人是否在三天前收到? 被上诉人:收到。 审判长:经核对,本案开庭传票已在开庭三日前送达各方当事人,符合法律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法院组织法》第十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由XXXX 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X庭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代理审判员XXX 组成合议庭,XXX担任审判长。书记员XXX担任记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的规定,本案合议庭组成人员名单及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告知已分别通知各方当事人。 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所规定的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本院已在诉讼须知中告知双方当事人。

刑事庭审笔录

刑事庭审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 时间:2014 年 6月 23日 19 时00分至 20 时30分 地点:南京市玄武区人民法院 是否公开审理:是旁听人数:30 审判人员:陈晔(审判长) 马梁,潘德进(陪审员) 书记员: 叶辉强 宣布开庭 审判长:现在开庭。 审判长:查被告人身份。,姓名、年龄、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住址, 被:张建,男 1985年10月3日生,汉族,无业 审判长:被告辩护人姓名身份等 辩:胡晓姗,朱佩佩。 审判长: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未受过。 审判长:被告人收到玄武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 被:收到。 审判长:今天本院在玄武区法院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张健暴力袭击警察一案。 审判长:审理本案合议庭由玄武区人民法院审判员陈晔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马梁,潘德进组成。本院书记员刘一霖担任本案庭审记录。玄武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苏聪聪、曹猛出庭支持公诉。

审判长: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1 被:不申请。 审判长: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 听清了。 审判长:现在进行法庭调查。 审判长: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宣读起诉书。 审判长:被告人刚才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与你收到的起诉书是否一致, 被: 一致。 审判长:起诉书指控的事实是否属实,你有什么说的没有, 被:8月一号那天,我和田英逛街,发生了不愉快,田英便提出分手。我很郁闷,晚上去喝了不少酒。然后去找田英,可是一开门便看见他和一个男人相谈甚欢,我一气之下便打了那个男人。意识到我打了人,很害怕就跑了。出去后我去小店买烟,刚买完烟正准备往口袋里装钱,突然有人抓住我头发,把我往地下按,我奋起反击,后来才知道是警察。一开始并不知道是警察。 审判长:公诉人对被告人发问。 公:请问你是否有殴打青年男子马某, 被:是的我打了他。 公:为什么你醉酒打人后不是害怕报警而逃跑,而是出于自己害怕逃跑,

刑事法庭审笔录 - 副本

刑事法庭审理笔录 法庭笔录(范例)时间:200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时____分至____时_____分 地点:第一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是 旁听人数:________ 审判人员:盛________、杨_______、徐_________ 书记员:范____ 记录如下: 书:下面宣布法庭纪律: (一)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二)不得随意走动和进人审判区; (三)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四)不得发言提问; (五)不得吸烟和随地吐痰; (六)随身携带的移动电话、传呼机等通信工具必须关闭或调到振动位置; (七)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以在闭庭以后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八)违反法庭纪律的,审判长可以当庭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责令退出法庭,对于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请审判长入庭,全体起立。 审:(敲法褪)现在开庭,传被告人曾黎明_到庭。 (法警将被告人陈____带上法庭)

审:被告人,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等情况? 被:我叫陈________,男,__1976__年___11_月___22_日出生,汉族,__嘉兴市__市知音中学初二年级学生,家住、___嘉兴市_市_南湖区___区_新风镇__ 审:被告人法定代理人是否到庭? 被代:到庭。 审:你的姓名、出生日期、住址、与被告人的关系? 被代:陈________,男,____ 年____月____日出生,汉族,无业,住____市____区____路______号,系被告人父亲。 审:被告人,你过去是否受到过法律处分? 被:没有。 审:被告人,你这次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 被: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因涉嫌抢劫罪被____市公安局___局刑事拘留,____年____月____日被执行逮捕。_______年____月___日晚____点多在家里被抓。 审:被告人,检察机关的起诉书副本是否收到?何时收到? 被:收到,_2014___年___4_月____ _17___日收到的。 审:___嘉兴市___市____秀洲_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本法庭对由__嘉兴市__市_秀洲___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陈________抢劫罪一案依法进行公开开庭审理。法庭由审判员盛____、审判员杨____、代理审判员徐____组成合议庭,盛____担任审判长,书记员范____担任本庭记录。________市____ ____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金缘、施逸琪出庭支持公诉。____市公正律师事务所律师出庭为被告人陈_____辩护,被告人陈____、被告人法定代理人陈____到庭参加诉讼。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如果当事人对上述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认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的公正处理,有权申请回避。被告人是否申请回避? 被代:不申请。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之规定,被告人在法庭上享有辩护的权利,你除了委托辩护人为你辩护外,你可以依据事实与法律自行辩护,是否听清? 被代:听清了。

律师实用庭审笔录

律师实用庭审笔录 安徽X X 律师事务所 律师庭审笔录 第次开庭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开庭地点:人民法院第审判庭 案由: 审判长(员):书记员: 原告(上诉人):代理人: 被告(被上诉人):代理人: 第三人(原审当事人):代理人: 一、书记员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是否到庭,宣布法庭纪律。 二、审判长核对当事人、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宣布案由,及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 三、审判长告知当事人、代理人诉讼权利与义务,重点是申请回避的权利。并询问当事人、代理人是否申请审判人员、书记员回避。 四、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宣读起诉状……. 审:原告对自己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或者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 原:。 审:被告进行答辩。 被: 。 审判长进行案件焦点问题归纳: 。

律师实用庭审笔录 审:原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原:。 审:被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被:。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后果。 原告进行举证。 原:(详见证据目录) 审: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 审:下面由被告提供证据 被:(详见证据目录) 审:原告对被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 五、法庭辩论 审:法庭调查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41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本案焦点问题进行,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和使用侮辱性语言。对方已经认可的事实和已发表的辩论意见不要再重复辩论。下面先由原告发言。 原::

2020年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模板

法律援助刑事案件庭审笔录模板(第次) 说明:法律援助案件结案时需要提供《庭审笔录》,以前书记员会让法律援助律师拍照打印,现在不可以了,需要律师自己记录,根据实际情况,特设计本模板,公大家下载打印使用。 时间:年月日时分 地点:法院第法庭 是否公开审理:公开 不公开 旁听人数: 审判人员:、、;书记员: 涉嫌罪名: 公诉人: 被告人: 辩护人:律师事务所律师 主要内容: 书记员:宣读法庭规则(略),请公诉人、辩护人入庭,全体起立,请审判员、陪审员入庭。报告审判长,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已提到候审,有关诉讼参与人已在庭外候传,法庭准备工作就绪,请示开庭。 一、宣布开庭 (一)核对基本信息 审: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庭现在开庭。提被告人到庭。 审:(查明被告人身份:姓名、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

职业、住址) 被: 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这次被告人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于年月日因被刑事拘留,同年月日被逮捕。 审:被告人收到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收到,于年月日收到。 (二)(宣布开庭,告知诉讼权利,询问是否申请回避) 审:今天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150条之规定,在人民法院第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开庭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审:审理本案合议庭由人民法院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和审判员组成。本院书记员担任本案庭审记录。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 出庭支持公诉。 审: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利,被告人对上述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不申请。 审:被告享有辩护的权利,除了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被告辩护外,被告也有权自行辩护;当事人的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提出新的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申请重新鉴定;被告人在法庭辩论结束后,对案件有什么意见和要求,有作最后陈述的权利。对上述权利,被告人听清了吗? 被:听清了。

民事庭审笔录

民事庭审笔录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民事案件庭审笔录时间:地点: 审判员:书记员: 审:宣布开庭: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0条的规定,今天公开(不公开)审理原告(或上诉人)与被告(或被上诉人)纠纷一案,现在开庭。 审:核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身份(略)。 审:(原告或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审: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审: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对原、被告(或上诉人、被上诉人)出庭人员的身份有无异议? 审:各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案诉讼。 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本案依法组成合议庭审理,由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担任审判长,审判员(或代理审判员)参加合议,书记员担任记录。 审:现在告知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略)。

审:原告(或上诉人)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审:被告(或被上诉人)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审:第三人(或原审原告、原审被告、原审第三人)是否听清当事人在法庭上的诉讼权利和诉讼义务?是否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及书记员回避?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法庭调查是通过双方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的陈述、举证、质证,查明案件事实,重点是当事人争议的事实以及本合议庭认为应当调查的事实。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的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反驳对方的主张也应当提供证据或说明理由。审:由原告(或上诉人)向法庭陈述诉讼请求(上诉请求)以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审:由被告(或被上诉人)对原告(或上诉人)的起诉(或上诉)作答辩,询问委托代理人有无补充意见。

刑事案件庭审模板

XX 县人民法院 刑事审判笔录 案由: 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开庭地点:一号审判庭,第一次开庭 合议庭组成人员:审判长 审判员代理审判员 书记员: 书(一):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即将开庭审理由沅陵县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二):请公诉人入席就坐。 (三):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下列人员不准参加旁听: ⑴不满十八岁的未成年人; ⑵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⑶被剥夺政治权利,正在监外服刑的人和被监视居住、取 保 候审的人; ⑷携带武器、凶器和其他危险品的人(法律准许的除外); ⑸其它有可能妨害法庭秩序的人。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⑴未经本庭准许,不准录音、录相和摄影; ⑵不准进入审判区; ⑶不准鼓掌、喧哗、吵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⑷不准发言、提问; ⑸不准吸烟和随地吐痰。 (四)请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入席就坐。 (五)报告审判长,开庭准备工作就绪,请主持开庭。审:现在开庭。请司法警察带被告人到庭,卸下械具。审:被告人,你还有其他名字吗? 被:没有。 审:什么时间出生? 被:出生。 审:什么民族? 被:X族。 审:什么地方人? 被:XX县人。 审:什么文化? 被:文化。 审:什么职业? 被:。 审:家庭住址?

被:住。 审:被告人,你什么时间因什么原因被逮捕的? 被: 审:是否被刑事拘留? 被: 审:你以前是否受过法律处分? 被: 审:被告人 XX,XX县人民检察院指控你一案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 被: 审:XX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理由XX县人民检察院向本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本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二条之规定,今天在这里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本案。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之规定,今天审理本案的合议庭组成人员是: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审判 员、代理审判员组成合议庭,由审判员 担任审判长,书记员担任本庭记录,XX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书记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四条、一百五十九条、一百六十条的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过程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民事诉讼一审庭审流程(庭审笔录)

一审民事案件简易程序庭审程序 重庆万可律师事务所林鹏律师 第一部分: 书记员:原告入庭,被告入庭(书记员核对诉讼参与人身份)。 ? 书记员: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法庭内要保持肃静,不得喧哗,禁止吸烟; 2.开庭过程中不得随便走动,不得进入审判区; 3.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录音、录像和拍照; 4.未经法庭允许,不准发言或提问; 5.关闭移动通信工具。) 全体起立,请合议庭成员入庭。 报告审判长,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双方当事人均已到庭,法庭准备工作已经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人民法院,今天在公开开庭审理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 请原告向法庭陈述原告身份信息及代理权限。 原告: 审判长:请被告向法庭陈述相应内容(单位全称、地址、法定代表人姓名,委托代理人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及代理权限)。 被告:。 审判长:原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原告:无异议。

被告对对方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上述当事人的手续,符合有关法律规定,准予参加本案诉讼。本案受理后,依法由本院法官××担任审判长并主审,与法官×××、×××组成合议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审普通程序,共同负责对案件的审判,由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当事人如认为上述人员不能公正审理本案,可以提出理由申请他们回避。 审判长:原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不申请回避。 被告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原告:清楚。 审判长:被告在诉讼中的其他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如当事人称不清楚,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 1.提出证据、申请调查、申请鉴定的权利; 2.进行辩论和请求调解的权利; 3.原告有放弃、变更、增加诉讼请求的权利;被告有承认、反驳对方诉讼请求、反诉的权利; 4.反对对方陈述与本案无关事实的权利; 5.最后陈述的权利;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

最新民事庭审笔录范文庭审笔录格式庭审笔录 (第次) 时间:年月日 地点: 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 书记员:(代) 记:原告与被告、第三人纠纷一案,法庭审理即将开始,请肃静! 记:传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到庭就坐。 记:请原告委托代理人(或法定代理人)、被告委托代理人到庭就坐。

记:先查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被告(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第三人(法定代表人、诉讼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其他诉讼参与人: 一、标题。为“询问笔录”。 二、询问简况。按规定栏目,逐项记载询问时间、地点,询问人、记录人的姓名及其工作单位,被询问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家庭住址、工作单位。

如询问时另有在场人,也应作出记载。 三、询问内容。采用问答式,如实记录被询问人所提供的证言。 四、核对笔录记载。 询问结束后,记录人应将笔录让被询问人过目或向其宣读,如有出入应允许更正。 在确认无误后,由被询问人在笔录上写上“以上记录已经我看过(或已向我宣读),没有出入”字样。 五、被询问人、询问人、记录人依次签名。 参考资料: (1)现在当事人如果要去法庭复制庭审笔录,应该征得你的审判长同意。 (2)如果要作为其他诉讼的证据使用,可以依法申请现在的 ___调取;

(3)最高院没有具体规定,依据庭审由审判长主持则可推定,另外由于没有最高院的规定,各地法院可自行规定工作细则,应当遵守。如武汉法院就将其交给审判长决定。 庭审笔录又称法庭笔录或审判笔录,是法院裁判案件不可缺少的书面材料,它是在法庭审理过程中,由书记员制作的同步反映全部审判活动的真实情况的文字记载。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七条:书记员应当将法庭审理的全部活动记入笔录,由审判人员和书记员签名。 法庭笔录应当当庭宣读,也可以告知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当庭或者在五日内阅读。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认为对自己的陈述记录有遗漏或者差错的,有权申请补正。如果不予补正,应当将申请记录在案。 法庭笔录由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盖章的,记明情况附卷。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

庭审笔录(民事)范文 (2)

庭审笔录 开庭时间:2016年8月23日9时 开庭地点: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丰雷审判员范晓静贾琼书记员吴婷书记员:请上诉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入庭。 书记员:查明上诉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上诉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均已到庭,庭前准备工作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核对上诉人、被上诉人、委托诉讼参与人基本情况。审:上诉人姓名等项 原告:陈国静,女,1981年7月24日出生,汉族,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住聊城市东昌府区向阳路水城嘉苑7号楼2单元14楼。审:上诉人委托代理人的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杨少彬,山东众成清泰(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王庆磊,山东众成清泰(聊城)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经审查,上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活动。

审:被上诉人姓名等项 被:杨勤波,男,1978年9月29日出生,汉族,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职工,住聊城市东昌府区聊堂路39号内华能聊城热电有限公司西区家属院3号楼3单元302室。 审:被上诉人委托诉讼代理人身份及代理权限 委托代理人:刘东梅,山东荣发律师事务所律师。侯纪兴,山东荣发律师事务所律师。代理权限以授权委托书为准。 审判长:上诉人对被上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上:无异议 审判长:被上诉人对上诉人出庭人员有无异议 被:没有异议。 审判长:经审查,上诉人、被上诉人及其委托代理人出庭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与本案庭审判长活动。 审:现在宣布开庭。(敲法槌) 审:本案由审判员丰雷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范晓静、贾琼组成合议庭,书记员记员吴婷担任本案记录。 审:有关当事人诉讼权利与义务的规定,庭前已以书面形式告知双方当事人。上诉人、被上诉人对诉讼权利、义务是否清楚 上:清楚。 被:清楚。 审判长:上诉人是否申请回避 上:不申请回避。

(完整版)刑事案件庭审笔录

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 刑事案件庭审理笔录 (第审第一次)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旁听人数: 审判长:审判(陪审)员: 书记员:记录人:寻文宇 审判长(员)宣布开庭审理一案。 宣布开庭 审判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传被告人到庭。 审判长:被告人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民族、籍贯、文化程度、职业、单位住址及户籍所在地、暂住地。 被: 审判长:辩护人陈述身份。 寻文宇,山东兰友轩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审判长:被告何时因何事曾受过何种法律处分? 被: 审判长:被告何时因何事被羁押、拘留、逮捕? 被: 审判长:被告是否收到人民检察院起诉书副本没有?何时收到? 被: 审判长:被告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与事实是否有异议? 被: 审判长:辩护人对起诉书指控的罪名与事实是否有异议?做何种辩护? 辩护人: 审判长:今天,本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七十八条的规定,在本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不公开)审理由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一案。 审判长:由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担任审判长,与审判员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担任法庭记录,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出庭支持公诉。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的规定,当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有申请回避的权力。也就是说,如果认为合议庭的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本案公正审理的有权申上述人员回避。被告人,对上诉人员申请回避吗? 被: 审判长:辩护人是否申请回避? 辩护人: 审判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的规定,被告人享有辩护的权力。除你所委托的辩护人有权为你辩护外,被告人也有权自己辩护。被告人听清楚了吗? 被告:

(完整word版)标准庭审笔录

法庭审理笔录(第次) (普通/简易程序)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是否公开审理:是/否公开旁听人数:0 审判人员: 书记员: 记录如下: 一、开庭前准备 书记员: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入庭,现在宣布法庭纪律。 1、诉讼参与人应该遵守下列纪律:①、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②、不得吸烟、随地吐痰;③、不得中途退庭;④、发言、陈述、辩论须经审判长许可,并站立;⑤、请所有到庭人员将随身携带的BP机、手机关闭。 2、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①未经许可,不得记录、录音、录像和摄影;②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③不得发言、提问、吸烟和随地吐痰;④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 ⑤未成年人、精神病人、醉酒的人及其他不宜旁听的人不得旁听。旁听人员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用书面形式向人民法院提出。 3、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胶卷、录音带、摄影器材和无线通讯工具;责令退出法庭或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 4、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情节较轻的,予以罚款、拘留。 书记员:原、被告是否听清上述法庭纪律?

原告: 被告: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员入庭。 审判员入庭。 报告审判员:原告已到庭,被告未到庭,法庭工作准备就绪,请开庭。 审判长:请坐下 二、宣布开庭 审判长(核对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七条第二款之规定,下面核对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的身份情况。 审判长:原告请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被告你讲一下你的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工作单位、职务、家庭住址。 原告: 委托代理人: 审判长:原被告双方对对方出庭人员的身份情况有无异议? 原告: 被告: 审判长:经核对原被告双方及委托代理人的身份情况符合法律规定,可以参加本次庭审。 审判长:(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公开审理情况,不公开第二款)规定,今天在此公开审理原告与被告(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

模拟法庭参考程序(刑事一审庭审笔录)

模拟法庭参考程序(刑事一审) [书记员]:旁听人员肃静,请公诉人、被告人的辩护人入庭。为了维护法庭秩序,保障审判活动的正常进行,现在宣布法庭纪律。诉讼参与人应当遵守法庭规则,维护法庭秩序,不得喧哗、吵闹;发言、陈述和辨论,须经审判长许可;旁听人员必须遵守下列纪律: 1、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2、法庭内不得抽烟、不准随地吐痰、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 3、法庭内禁止使用移动电话、传呼机。 4、法庭审理过程中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对于违反法庭规则的人,审判长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扣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等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现在请全体起立,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审判长、审判员入庭)全体坐下,报告审判长,本案的公诉人、辩护人已到庭,被告人已在羁押室候审,法庭准备就绪,可以开庭。 [审判长]:(敲击法槌)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现在开庭,提被告人邓岷江到庭。被告人姓名、出生年月日、民族、文化程度、职业、住址?什么时候因涉嫌何罪被刑事拘留?什么时候被执行逮捕?过去受到过刑事处罚没有? [被告人邓岷江]:我叫邓岷江,男,1969年9月29日出生,汉族,高中文化,个体经营者,住本市洞子口乡新桥村3组。2004年2月26日因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被刑事拘留,2004年3月25日被执行逮捕。过去没有受到过刑事处罚。 [审判长]:被告人邓岷江,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副本你收到没有?是否超过10天?本院的权利、义务告知书你收到没有? [被告人邓岷江]:副本收到,已超过10天。告知书已收到。 [审判长]:今天,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依法公开开庭审理由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邓岷江被控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一案。由本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胡莲担任审判长,审判员徐敏、于虹组成合议庭,书记员朱艳记录。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人民检察院指派检察员邓中文出庭支持公诉。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被告人在法庭审理中依法享有下列诉讼权利:1、可以申请合议庭组成人员、书记员、公诉人回避。2、可以提出证据、申请通知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3、可以自行辩护。4、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后作最后陈述。

庭审笔录模板

庭审笔录 第次时间:201 年月日 地点: 合议庭人员:书记员: 案由: 庭审准备阶段(略) 一、开庭 审判长宣布:与纠纷一案今天公开开庭审理。核对当事人身份。 原告: 原告代理人: 被告: 被告代理人: 审判长:原告方对被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被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原告方的出庭人员的身份是否有异议。 原告: 审判长:审判长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问双方是否申请回避。 原告: 被告: 二、法庭调查 审:现在进行法庭调查,首先请原告宣读起诉状或者简要陈述你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 原告:宣读起诉状······ 审:原告对自己诉讼请求有无变更、增加或者放弃自己的诉讼请求? 原告:······ 审:被告进行答辩。 被告:······ 审判长进行案件焦点问题归纳: (1)、 (2)、

(3)、 审判长:原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原告:······ 审判长:被告方对本庭以上归纳的有争议的事实有无异议或补充? 被告:······ 三、举证质证 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64条及相关司法解释规定,当事人对自己的主张有义务提供证据加以证明,举证不能,应承担不利的后果。首先由原告进行举证。 原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被告对原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被: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审:下面由被告提供证据 被告:(详见证据目录) 证据一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二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证据三证明的事实与对象 审:原告对被告提供证据的质证意见: 原告:对证据一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二的质证意见 对证据三的质证意见: 四、法庭辩论 审:举证质证结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127条规定,下面进行法庭辩论。法庭辩论应围绕本案焦点问题进行,应当实事求是,以理服人,不要进行人身攻击和使用侮辱性语言。对方已经认可的事实和已发表的辩论意见

刑事案件会见笔录(开庭前)

刑事案件会见笔录 (审判阶段) 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地点: 会见律师:,随同人员:,记录人: 被会见人:,涉嫌罪名: 侦查机关:,是否派员在场:□是、□否 问:你好。我是广东律师事务所的律师,你的案件已定于2014年7月27日开庭,是否收到开庭通知书。 答: 。 问:这个月最近过得怎么样? 答: 问:有没有新的情况要告知?或者其他特别事项? 答: 问:你的案件经过我们与受害人黄庆华的积极协商,对方同意 2.5万调解,你姐也已经实际支付了赔偿款,得到了受害人的谅 解。 答:

。 问:经过上次会见,我为你做罪轻辩护,现在给你讲解一下到时开庭的程序:1、查明身份情况,详细问你的姓名、年龄、住址,刑拘逮捕时间;2、检察官宣读起诉书,审判长发问对起诉书有什么意见,是否认罪;3、检察官针对本案事实对你讯问;4、受害人针对本案事实对你进行讯问; 5、辩护人对你发问; 6、法官对你发问; 7、针对上述问题补充陈述;8、检察官呈本案证据进行质证讯问你对该证据的意见;9、我发表意见或提交相关证据;10、法庭辩论:检察官发表公诉意见、自行辩护、我发表辩护意见;11、最后陈述;12、休庭择日宣判。你有什么疑问吗? 答: 问:

答: 问: 答: 问:开庭时,辩护人对你发问的环节,我会对你发问,1、你和王平时关系怎么样?和其他同事关系如何?2、那晚打架的原因是什么?是谁先动手?情况怎么样?双方有没受伤?3、之前有没有因为同样的问题发生争执?4、9月7日情况,老板娘叫你们回档口做什么?当时他有没有向你道歉?5、你有否想过通过其他方法解决这次矛盾?你只需如实回答。 答: 问:在最后陈述阶段,你要诚恳诚心悔过,让法庭知道你的改变和态度,争取法庭对你从轻处罚或缓刑。

简易程序庭审笔录

省浏阳市人民法院 简易程序庭审笔录 案号:()浏初字第号。 案由: 开庭时间:年月日时分至时分 开庭地点:省浏阳市人民法院第审判庭。 审判员: 书记员: 书记员:现在准备开庭,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查明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到庭情况。 原告: 诉讼代理人: 被告: 诉讼代理人: 第三人: 诉讼代理人: 书记员:下面,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的规定,宣布如下法庭纪律: (一)禁止未成年人(经法院批准的除外)、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参加旁听;

(二)旁听人员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不得随意走动和进入审判区,不得发言、提问,不得鼓掌、喧哗、哄闹和实施其他妨害审判活动的行为,如对法庭的审判活动有意见,可在闭庭后书面或者口头向法庭提出; (三)法庭禁止吸烟、嚼槟榔、吃食品,未经许可,不得录音、录像、摄影和使用通讯工具; (四)诉讼参与人需要发言时,须经审判员许可,诉讼参与人在述、辩论时,不得进行人身攻击; (五)当事人未经法庭许可不准中途退庭。原告中途退庭,按撤诉处理;被告中途退庭,按缺席审理;如被告提起反诉,原告中途退庭,按缺席审判; (六)为表示对国家法制的尊重,审判人员进入法庭和审判长宣告法院判决时,全体人员应当起立; (七)到庭的所有人员一律听从审判员的统一指挥。对于违反法庭纪律的人,审判员可以口头警告、训诫,也可以没收录音、录像和摄影器材,责令退出法庭或者经院长批准予以罚款、拘留。对哄闹、冲击法庭、侮辱、诽谤、威胁、殴打审判人员,严重扰乱法庭秩序的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书记员:请审判员入庭,全体起立。 审判员:浏阳市人民法院庭依法适用简易程序公开审理原告诉被告一案。(或本庭审理的原告诉被告一案,因涉及,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之规定,本案不公开审理;或本庭审理的原告诉被告一案,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本庭决定不公开审理)。 现在宣布开庭。 审判员:下面核对当事人身份(见第一页),宣读当事人授权委托书。

庭审笔录范文

开庭时间:2017年3月13日9时 开庭地点: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法院 法庭组成人员:审判长史红人民陪审员王清杰王忠运书记员张坤 书记员:请公诉人、辩护人、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诉讼代理人入庭。书记员:查明、诉讼代理人、辩护人到庭情况,核对证件。 书记员:请肃静,现在宣布法庭纪律(略记)。 书记员:全体起立,请审判长入庭。 书记员:报告审判长,本案公诉人、诉讼参与人均已到庭,本案被告人已提押到法庭候审室;本案证人也已到庭等候传唤,庭前准备工作全部就绪,请开庭。 <开庭审理> 审判长:现在开庭。 审:传被告人申凌云到庭。现在核对被告人基本情况。 审:被告人姓名等项? 被:申凌云,女,1980年11月6日出生于山东省聊城市东昌府区,身份证号码:37063,汉族,大学文化,无业,住聊城市东昌府区东昌东路18号公路局三处4号楼1单元102室。 审:是否曾受到法律处分?是否被采取强制措施?是否收到东昌府区人民检察院的起诉书?何时收到的?是否收到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 的民事诉状及收到时间? 被:(略) 审:法警给被告人打开戒具。 审: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被:不申请。

审: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和辩护人、诉讼代理人有权申请法庭通知新的证人到庭作证、调取新的证据、重新鉴定或者勘验检查;同时,被告人除享有上述权利外,还有自行辩护的权利、最后陈述的权利。 审:被害人及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桂臣,以上诉讼权利你听清楚了吗?被告人申凌云,你听清楚了吗? 原、被告:听清楚了。 <法庭调查> 审:现在开始法庭调查,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 (公诉人读诉状,略) 审:被告人申凌云,公诉人宣读的起诉书你清楚了吗? 被:清楚了。 审:现在由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杨桂臣或其代理人宣读民事诉状。 (诉状略) 审:被告人申凌云,你听清楚了吗? 被:清楚了。 审:被告人申凌云,现在你就起诉书指控你犯敲诈勒索罪的事实向法庭如实陈述。 被:(陈述略)。 审:下面先由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 公:(讯问略) 审:被害人杨桂臣有无向被告人作补充性发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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