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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表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表

4XXX修理厂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建档登记表

接触易燃、易爆、有害气体、射线、剧毒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1.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内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结合公司 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类特种作业人员(含公司相关方在我公司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 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 3.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 3.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 装与维修工。 3.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 各类机动车辆驾驶人员。 3.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9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 储存保管员。 3.10经国家局批准的其他作业。 4.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4.1年龄满十八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的人员,年龄不得低于二十周岁。

4.2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职业禁忌症。 4.3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4通过规定的专业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的培训考核,了解相应工种的专业技术知识, 掌握相应工种的操作技能。 4.5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5.职责 5.1人力资源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管理。审核各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的申请(包括年龄、文化程度、身体条件、岗位需求的审核);组织特种作业人员参加身体健康检查;编制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复审培训计划,并向重庆市有关主管部门申报批准;组织 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取证培训、复审培训;建立特种作业人员档案等。 5.2安技部门对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特种作业人 员进行遵章守纪、安全生产的考核;对特种作业人员资料档案进行备份。 5.3各部门负责本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建立本单位特种作业人员培训台帐,全 面掌握特种作业人员的取证培训、复审培训情况,并及时更新。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及时对本 单位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取证培训、复审培训。对特种作业人员在生产作业过程中出现的违章 行为,及时进行纠正和教育。 5.4 财务部门应保证取证培训、复审培训的经费落实到位。 5.5职工医院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发现存在职业禁忌或 有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的应及时向人力资源部进行报告。 6.工作程序 6.1各单位根据生产工作需要及现有特种设备情况,需配备特种作业人员的,应向人力 资源部提出书面申请。经人力资源部审核合格,由人力资源部发给实习证并同时报安技部门 登记备案。 6.2特种作业人员在实习期间各单位必须指定监护人,在监护人严格的指导下从事实际 操作,严禁单独上岗操作。特种作业监护人对特种作业学员实习期间的培训负有全面的责任。 6.3特种作业人员实习期满后,人力资源部应及时作出培训计划和体检计划,安排相关 人员进行体检,合格后送相关主管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取证。 6.4申请特种作业取证人员,应备齐培训所需的材料,按时间要求参加相应工种培训。 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由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 6.5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回公司后,应将操作证原件交到人力资源部统一保管,操作者手 中留有复印件备查。同时人力资源部应将取证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备案。

体质健康表格填写办法

华锐学院大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学年成 绩卡填写办法 1 填写表格时请将男女生分开,男女生不要混填在一张表格上,以免给测试带来不便,请填写年级编号、班号、班级、学号、民族代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生来源、身份证号、身高和体重诸项。 2 Excel表制作 a)EXCEL学生信息与测试成绩共十九项(大学二十项),一个项 目占一列,依次排列如下:年级编号、班号、班级、学号(学 生ID号)、民族代码、姓名、性别、出生日期、[学生来源]、 家庭住址(或身份证号)、身高、体重、肺活量、耐力项目 编号、耐力项目成绩、柔韧力量类项目编号、柔韧力量类项 目成绩、速度灵巧类项目编号、速度灵巧类项目成绩、奖惩 项目编号。 b)EXCEL各列中填写方式说明

c)单元格格式设置 Excel表中只有出生年月为日期格式,具体设置方法为:选择“出生年月”一列,点右键选择“设置单元格格式”后在左边框选“日期”,右边选择用“年份-月份-日期”(如:1997-3-4)后点“确定”按钮。 数据导入注意事项: (1)EXCEL表中的各项目编号和成绩格式,请参照附表2中

填写; (2)填写的各年级测试编号还应与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数据管理系统数据上报软件“测试项目设置”中设置的项目 相对应,否则无法导入数据; (3)EXCEL表中的各项数据信息均需填写完整,除奖惩项目编号及家庭地址外,其余各项均不允许为空;数据行与行 中间不允许有空行,遇到空行默认为数据到此结束,造成 数据不能全部导入。 (4)在输入耐力类项目并且是以分秒为单位的项目成绩时,可以省略输入秒的符号,例:3′15″可以只输入为3′ 15 。另外,输入分的符号“′”时,可以采用“插入” —“特殊符号”—“单位符号”里的“′”,也可以输入 键盘上的单引号‘或’代替分的符号“′”。例:3′15″ 可以输入为3’15 (5)建议各学校分年级导入学生数据,避免产生数据类型不符、或导入时间过长电脑假死等系列问题。 (6)小学1—4年级,没有耐力类项目,在EXCEL表中该列空着即可,不要填写其它的数字或设定格式。 (7)学生因病或残疾免测时,在EXCEL表中其各项测试成绩不能为空,必须填写,可按各项目逻辑值要求随意填写符 合要求的各项成绩,然后在奖惩项目编号一栏填写对应的 项目编号。在导入后,该学生的总评分为0。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4.1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5.1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5.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5.3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5.4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5.5压力容器操作 5.6司炉工作业 5.7登高作业

特殊工种有哪些

特殊工种有哪些? 发布:2011-05-10| 来源:创业教育| 编辑:hbpxt02 | 查看:5923次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根据青冶工程(QYETC)技术人员的查询,《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2009)所称的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 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工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 发证 日期 有效期 至年月 1 陈容女1972. 4.8 丝索信号工 浙 A0312014000013 2012. 10.15 2016.10.15 2 肖世武男1966. 5.30 丝索信号工 浙 A0312012000379 2012. 8.17 2016.8.17 3 袁仲萍女1968. 7.1 人货梯司机 2013. 11.05 2017.11.5 4 5 6 7 8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

序号姓名 性 别 出生 年月 工种证件编号发证机关 发证 日期 有效期 至年月 1 王凤兰女1974. 06.04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300005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3. 05.08 2015.05.08 2 李小兰女1988. 4.28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3000190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3. 08.21 2015.08.21 3 陈容女1972. 04.08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4000013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 10.15 2016.10.15 4 方德官男1964. 10.6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2000644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 12.10 2016.12.10 5 肖世武男1966. 05.30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2000379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20. 08.17 2016.08.17 6 刘成云女1978. 05.10 塔式起重机 信号司索工 浙A 0312014000022 杭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特种作业 人员证书专用章 2014. 06.24 2016.06.24 7 董素贞 8 李作会 9 谢在华 10 宫清艳 11 程培培 彭善琼 填表人:卢继翔填表日期:2015 年 1 月15 日 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 AQ2.7.1工程名称: 杭政储蓄[2010]32号地块商业金融用房(中国人寿大厦)施工单位: 中天建设有限集团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 法(最新版)

特种作业与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办法(最新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为了加强、规范特种设备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提高员工安全生产意识,防止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企业的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3号《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令第13号《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特种设备与特种作业人员的定义: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以及铲车、叉车、电瓶车、手扶拖拉机等限于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 2、特种作业人员,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及管理人员。包括电工、焊接工、切割工、电梯司机和行、吊车司机及司索员、指挥员厂企区内使用的机动车辆驾驶员、锅炉司炉工、锅炉水处理工、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等,及其相关管理人员。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书 (操作手) 为了确保项目工程施工过程中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切实防止重特大事故,避免一般安全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集体、和人民的利益,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与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签定以下内容的安全生产责任书: 一、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门培训,熟悉本工种特点,掌握本工种的操作要领及安全事项,并经考试合格后,取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操作许可证方准从事相应工种的作业。 二、特殊工种作业人员上岗前必须通过三级安全教育和特殊工种岗前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准上岗。 三、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认真按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四、车辆机械操作要求; 1、操作前必须检查:油量(机油、燃油、工作油及其他油料)、冷却液量、皮带松紧度、电量、灯光等,在不缺油、不缺水;在无漏油、无漏水;其他部件无松动、变形情况下方准起动发动机。不得操作制动失灵的机械。进行维修、保养及加油时,车辆、机械必须停在平整且周围环境许可地段使用有效的驻车制动系统,必要时使用三角木卡住行走装置。 2、驾驶员严禁酒后操作,操作时严禁吸烟、饮食等其他有碍安全操作行为。操作时穿戴整齐,防止挂带引起错误操作。操作时严禁穿拖鞋。车辆、机械在作业行使中,驾驶室严禁超座,其他部位不得攀扶搭人。车辆、机械在作业中,禁止工作装置单边接触物料,禁止用工作装置高速冲击物料作业,在倒车时必须注意后方的行人、障碍物。车辆、机械靠近建筑物时,在没有防护情况下不得作业。 3、车辆、机械深沟悬边作业时,事先必须了解沟的深度;崖下有无人员;建筑物或其他物件等,并且须有现场人员指挥下,方可作业。车辆、机械行走装置距沟边或崖边必须保持安全距离。车辆、机械开始动作时禁止接触任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有哪些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有哪些 施工现场特殊工种有哪些 一、特殊工种的含义 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塔 司机( 卸工(气焊、切割) ((仅 人员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相应作业。(《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应当严格按照安全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佩戴和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对作业工具和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有权立即停

止作业或者撤离危险区域,并向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项目负责人报告。(《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 四、目前施工现场特殊工种管理存在的问题 (一)存在部分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操作证脱审,跨工种作业等现象。在部分现场由于现场管理人员的思想麻痹,安全意识淡薄,安排无证人员上岗现象 ( 来了更大的难度。 (三)存在施工现场对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技术交底不到位现象。施工单位的一些技术及管理人员认为,特殊工种是经过正规机构的培训,经过严格的考试才取得资格证的,安全操作技能及安全知识是具备的,因此,现场的教育培训及交底工作就可以忽略或者可以省去。有一些工程的施工现场,特殊工种

作业人员对自己的工作内容中要注意的安全事项或者工作目标完全不知晓,日常工作,只是凭经验,往往导致现场出现一些意想不到的隐患。 (四)存在对特殊工种作业的安全检查不到位现象。一些工程的施工现场,现场管理人员往往认为特殊工种是经过专门的培训的,安全操作是没有问题的,有时也因为特殊工种作业的场所不能够方便的到达问题,而忽略检查,如架子工进行外架 ( ( 员通过不正常手段取得了正规的操作资格证,这部分人在进行特殊工种作业时,会给现场安全生产带来非常严重的隐患。因此,现场项目部在特殊工种刚刚开始进行作业时,要组织人员对特殊作业的现场安全操作技能进行评估,发现有操作技能及知识明显不合格的,要执行淘汰制度,不能让这部分人继续进行特殊工种作业。 (三)严格岗前的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工作。每一项工程现场的危险源都是

特殊工种与特种作业区别

特殊工种与特种作业的区别 在公司推行了三年的ISO9001、ISO14001和GB28001三大管理体系的过程中,我们发现在公司很多项目的管理人员对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的关系感到很茫然,认为二者是一样的,没有什么区别。现在我们就简单的谈谈二者的区别,希望能够对项目管理工作,尤其是安全环保管理有所帮助。 一、概念的区别 1、特殊工种 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特殊工种不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只是约定俗成的叫法。所以,标准或法规对它没有正式的定义。 2.特种作业 1991年,原劳动部颁发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二条对特种作业作出了定义。国家经贸委1999年发布的《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对上述定义作了部分更改,明确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如电工、金属焊接和切割等)。可见,特种作业是一个正式的概念,可以为涉及特种作业的企业采用。 二、对从业人员要求的区别

1.法律法规的要求 对于特殊工种,由于各地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和行业所界定的范围不一样,在管理上也有差别。但是,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一般都要求经过相应的培训(可以是内部培训)并取得上岗资格。 法律法规对特种作业的要求十分严格,对从事特种作业人员的条件、教育培训、考核发证有明确的规定。 2.标准及质量文件的要求 标准没有规定对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要求,但企业如果将从事与质量有关的人员(如质检、内审员等)纳人特殊工种的范围,则要根据情况,在质量体系文件中规定对特殊工种人员的培训、考核等管理要求。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标准也没有提出要求。但是,由于有国家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要求,可以在相应的质量管理体系文件里明确对这些人员的管理。 三、特种作业范围 按照标准的要求,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必须符合适用的法律法规。因此,审核员对特种作业的培训及持证上岗的审核,应成为对体系有效性评定的一个方面。特种作业的范围应包括: 电工作业;金属焊接、切割作业;起重机械;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登高架设作业;锅炉作业;压力容器操作;制冷作业;爆破作业;矿山通风作业;矿山排水作业;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精选多篇)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精选多篇) 特殊工种退休申请书范例 xx县社保局: 我叫xxx,男,xxxx年x月x日出生,xxxx年x月参加工作,现为xx厂工人,连续工龄已达x年。xxxx年x月至xxxx年x月,本人在塑料制品车间担任一线操 作工x年。由于较长时间接触有害气体和物质,对本人的身体健康产生一定的影响,身体多方面感到不适。根据国家有关劳保政策和对从事特殊工种给予照顾的规定,特要求提前办理退休手续,请上级领导能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办理,本人不胜感激。 特此申请。 申请人:xxx 申请日期: 一、特殊工种的确认 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首先应当明确职工从事的岗位是否属于国家认可的特殊工种。这是解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退休的首要问题。 1、特殊工种的范围。从事哪些岗位工种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职工的范围,根 据国家现行规定,本市对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殊繁重体力劳动、其他有害身体健康工作的职工,属于特殊工种的范围,可依照国家有关从事特殊工种人员的退休条件和待遇,办理退休手续。 2、特殊工种确认的原则。根据我国的习惯做法,特殊工种一般由劳动行政机 关和行业主管部门批准。 3、特殊工种的确认程序。特殊工种的确认,一般按下列程序进行:一是确认 的方法。市属企业,包括中央在沪企业,按原劳动部或本行业主管部门于1992年 底前已确定的,并经原上海市劳动局或本行业主管局批准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这里要强调的是,行业特殊工种和适用范围确认后,只能适用于本行业所属的企业,其他行业和企业不能参照执行。区县属企业,按原上海市劳动局批准并经原市社会保险管理局认定的特殊工种予以确认;二是确认的申报和审核。凡符合设有特殊工 种的企业,应当按规定将本单位特殊工种名称列出明细,提出申报。申报经行业主管部门确认后,报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审定后,由区县社保中心按规定负责办理。 二、特殊工种的退休条件 凡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社会统筹的人员,按特殊工种办理退休手续时,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退休的年龄是: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45周岁; 2、缴费的年限是:1992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连续工龄满10年,1993年以后参 加工作的缴费年限满15年;个体工商户及其帮工、自由职业人员连续工龄满15年,

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

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 员包括哪些 Document number:BGCG-0857-BTDO-0089-2022

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 中国安全生产网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种作业工种范围及操作项目目录 中国安全生产网 一、特种作业工种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及高空悬挂业 6、制冷作业 7、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8、压力容器操作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十五)矿山救护作业; (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特种作业范围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未经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不得上岗作业。已按国家规定的本工种安全技术培训大纲及考核标准的要求进行教学,并接受过实际操作技能训练的职业高中、技工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毕业生,可不再进行培训,而直接参加考核。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 括 Document serial number【LGGKGB-LGG98YT-LGGT8CB-LGUT-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压力容器操作 司炉工作业

特殊工种台账

特殊工种台账

目录 一、特殊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二、公司资质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公司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特殊作业人员花名册 四、特殊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五、机械操作人员上岗证复印件 六、机械操作人员登记表 七、管理人员花名册 八、管理人员花名册 九、管理人员安全培训登记表 十、管理人员安全培训证件复印件 十一、食堂工作人员花名册 十二、食堂工作人员健康证复印件

特种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教育、培训、考核和管理,搞好安全生产,提高经济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本公司特种作业范围: 电工作业、起重机械作业、焊接(气割)作业、机动车辆驾驶、建筑登高架设作业、施工电梯作业。 二、特种作业而已的条件 1、年满十八周岁以上,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 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2、具有本作业所需的文化程度和安全、专业技术及实践经验。 三、教育和培训 1、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2、参加特种作业的人员,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考核合格,取得 《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准独立作业。 3、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公司的安全制度,并经安全科 统一管理,《特种作业操作证》由安全科保管、本人持复印件上岗。 4、凡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的人员必须定期接受复审,复审期 为二年,复审由劳动局或指定单位进行。复审不合格的可在二个月内再进行补审,仍不合格者,收缴操作证,重新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凡到期未经复审者《操作证》作废,不得继续独立作业。

5、在两个复审期内,做到安全无事故的人员,经所在单位审查, 报经发证部门批准,可以免试,但不得连续免试。 四、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 1、本公司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档案,详细记录培训、考核、体 检、发证、奖惩、调动等情况。 2、特种作业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必须调动时,要经安全科同意, 并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凡退休、退职人员,由安全科收回《特种作业操作证》。 3、脱离本工作岗位半年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安全科考 核,合格后方可恢复原工种。 4、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发生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人员,给予 奖励并记入档案;对违章作业或造成事故者,安全科可扣证1——12个月,并记入《操作证》和本人安全档案,情节严重 的依法处理。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无证者不准从事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特殊工种是指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岗位类别的统称,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工种。 2、原国家劳动部将从事井下、高空、高温、特重体力劳动或其他有害身体健康的工种定为特殊工种并明确特殊工种的范围由各行业主管部门或劳动部门确定。如:焊工、电工、锅炉工、驾驶员、起重工等。 3、挡车工不算特殊工种,根据国家劳动总局关于纺织挡车工提前退休问题给广东省劳动局的复函[81]劳总护字37号(1981年4月30日)纺织挡车工以暂不实行提前退休为宜。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作业。含起重机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工;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勾)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和三类人员

安全生产“三类人员”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人员范围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十一)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十二)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十三)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主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十四)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十五)矿山救护作业; (十六)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七)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年龄满18周岁; (二)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初中(含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四)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它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

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

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规定 关键字:特种作业人员|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 作者:雪玲珑| 首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有17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工、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和范围

特种作业人员的分类和作业范围 一、国家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GB5 306-85规定的特种作业人员分类如下: (1)电工作业; (2)锅炉司炉; (3)压力容器操作; (4)起重机械作业; (5)爆破作业; (6 )金属焊接(气割)作业; (7)煤矿井下瓦斯检验; (8 )机动车辆驾驶; (9)机动船舶驾驶、轮机操作; (10 )建筑登高架设作业; (11 )符合本标准基本定义的其他作业。 二、经贸委1999年颁布13号令《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办法》规定的特种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 (5)登高架设作业;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

(7)压力容器操作; (8)制冷作业; (9)爆破作业; (10)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11)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12)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或国务院行业主管部门提出,并经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批准的其他作业。 三、建筑、矿山、电力等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的通常分类和作业范围: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特种作业人员要求

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要求 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要满足以下基本要求: 一、建筑施工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不得少于下列最低人数 ①施工总承包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为:一级不少于12人,二级不少于10人,三级不少于8人;②专业承包企业为:特种作业人员为:一级不少于6人,二级不少于4人,三级(含不分等级)不少于2人;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爆破与拆除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的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为:一级不少于12人,二级不少于10人,三级不少于8人;③劳务分包企业中取得脚手架、模板、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必须各配备不少于10名相关专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其余分包企业需配备不少于2名特种作业人员。 二、含有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及其覆盖范围内专业承包资质的企业,专业承包企业中取得起重设备安装工程、附着升降脚手架资质的企业,以及劳务分包企业中取得脚手架、模板、水暖电任一资质的企业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施工特种作业操作证;含爆破资质的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公安机关的爆破相关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其他专业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可由相关专业主管部门考核发证。 三、特种作业人员工作单位应当为其购买社保工伤险。 四、建筑工程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发证)包括: 1.建筑电工 2.建筑架子工(普通脚手架)、(附着升降脚手架) 3.建筑起重司索信号工 4.塔式起重机司机 5.施工升降机司机 6.物料提升机司机 7.塔式起重机安装拆卸工 8.施工升降机安装拆卸工 9.物料提升机安装拆卸工 10. 高处作业吊篮安装拆卸工 11. 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特种作业。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统计表

特殊工种作业人员统计表 表号:DJH-A-21(X) 编号: 工程名称柘汪镇临港产业园集中供热项目北线管网工程合同编号 致赣榆县百通能源有限公司项目部: 现报上进驻本工程的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名单,请查验。今后,有人员中途调动,我单位将及时重新统计,并上报。 附:证件(复印件) 承包单位(章): 技术负责人:年月日 姓名代号发证单位证件编号有效日期允许作业项目 巴东见 1 江苏省无 锡质量技 术监督局 TS6JWUX 07458 2015.09.28 2015.09.28 2015.09.28 GTAW-FeⅡ-6G-5/42-Fefs-02/11/12 SMAW-FeⅡ-6G-5/42-Fef3J SMAW-FeⅡ-6FG-12/42-Fef3J 赵万里 2 江苏省无 锡质量技 术监督局 TS6JWUX 07459 2015.09.28 2015.09.28 2015.09.28 GTAW-FeⅡ-6G-5/42-Fefs-02/11/12 SMAW-FeⅡ-6G-5/42-Fef3J SMAW-FeⅡ-6FG-12/42-Fef3J 徐国兵 3 江苏省无 锡质量技 术监督局 TS6JWUX 00940 2015.09.27 2015.09.27 2015.09.27 SMAW-FeⅡ-6G-5/42-Fef3J SMAW-FeⅡ-6FG-12/42-Fef3J GTAW-FeⅡ-6FG-5/42-Fefs-02/11/12 季炜浩 4 江苏省无 锡质量技 术监督局 TS6JWUX 01146 2016.07.30 2016.07.30 GTAW-FeⅡ-6G-5/42-Fefs-02/11/12 SMAW-FeⅡ-6FG-12/18-Fef3J 曹晓华 5 江苏省无 锡质量技 术监督局 TS6JWUX 00936 2015.12.19 2015.12.19 SMAW-FeⅡ-6FG-12/42-Fef3J GTAW-FeⅡ-6G-5/42-Fefs-02/1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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