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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第一章新闻传播法规的基础知识

一、新闻法制的基本概念

什么是新闻传播法?

广义: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称。

狭义:规范新闻传播活动和新闻事业的专门性的法律。

二、我国新闻法制的渊源

在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渊源,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与规章、特别行政区的法律与法规、法律解释、国际条约与协定等。1、宪法

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国家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和法律效力。

2、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

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委会制定的一般法律;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所作的、具有规范性的决议、决定。

3、行政法规

由国务院制定与批准的、进行国家行政管理活动的规范性文件,大部分称“条例”。国务院发布的决定、命令,凡具有规范性者,也属于行政法规之列。

4、行政规章

由国务院各部、委以及其他直属机构根据现行的法律与法规、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并发布实施的规范性文件,称为规定、命令、指示、规章等。

5、地方性法规与规章

由省、直辖市和自治区以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其他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制定的、仅适用于本行政区域内的规范性文件。地方性规章是由上述各类行政区的人民政府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四、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

新闻法制的核心问题是言论出版自由。

言论自由是指公民享有发表意见、交流实现、抒发感情、传播信息、传授知识等而不受干涉的自由。

出版自由是指公民享有通过以印刷或其他复制手段制成的出版物公开表达和传播意见、思想、感情、信息、知识等的自由。

新闻自由:言论出版自由在新闻活动中体现。既包括公民有通过报纸和新闻期刊等出版物表到思想见解的权利,也包括公民通过广播电视等出版手段发表意见的权利,还包括公民通过新闻媒介了解国内外大事,获取各种信息,表达并传播各种思想见解,参与国家生活和社会生活的一项政治权利。

六、新闻法制中的法律关系

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界定

是指新闻传播法律规范所确认和调整的再新闻传播活动过程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第二章新闻传播与维护国家安全

(二)保守国家机密

国家秘密的定义:

国家秘密是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依照法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国家秘密的构成要件:

关系到国家的安全和利益。例如:关系到国家的政权巩固和在对外活动中的政治、经济利益、国家重要的安全保卫工作等。按照《保密法》的规定,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

按照法律规定的特定程序加以确定,而不是由任何个人和组织任意确定。

在某一确定的时间内,只能限于一定的人知道。

第三章新闻传播与维护社会正常秩序

(一)禁止宣扬邪教

邪教定义

指冒用宗教、气功或者其他名义建立,神化首要分子,利用制造、散布迷信邪说等手段蛊惑、蒙骗他人,发展、控制成员,坑害群众、摧残生灵、危及社会的非法组织。

(二)禁止淫秽、色情的内容

所谓淫秽物品,是指具体描绘性行为或者露骨宣扬色情的诲淫性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及其他淫秽物品

两项例外:

有关人体生理、医学知识的科学著作

包含有色情内容的有艺术价值的文学、艺术作品

构成淫秽出版物的要件

1、在整体上宣扬淫秽行为

2、跳动人们的性欲

3、没有任何艺术价值和科学价值

第四章新闻传播与公民权力的保护

二、新闻传播与名誉权

(一)定义

名誉权

指公民或法人对自己在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

新闻侵害名誉权

用发表新闻的手段使公民或法人的名誉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二)新闻侵害名誉权的表现:

报道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造谣中伤他人

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事

报道内容真实,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

(三)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

指向特定的受害人

损害事实的存在

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三、新闻传播与隐私权

(一)定义

隐私,指个人生活中不愿意为他人知悉的秘密。

隐私权就是指公民享有的不愿意公开的个人生活秘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新闻侵害隐私权是指在新闻作品中公开他人隐私而使他人隐私权受到伤害的行为。

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方式主要是擅自公布他人隐私。

新闻记者擅自在新闻作品中公布他人隐私,一般出于四种原因:

第一,并不认为自己披露的是他人的隐私;

第二,认为被采访者在接受采访时,讲述这些情况就意味着同意公布;

第三,不了解相关的法律规定或认为自己是出于良好的目的而公布;

第四,为了获得轰动的效应。

(三)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

1、新闻侵害隐私权行为客观存在

第一、侵害隐私权的作品已经发表。这是区别于一般民事侵权和新闻侵权的标志;第二,新闻作品中包含他人隐私。

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

如果隐私主体不能被指认,尽管有隐私披露,但仍不构成对隐私权的侵害。

3、导致了损害结果的出现。

包括精神痛苦和财产损失。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分为故意的过错和过失的过错。

(四)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抗辩原则

1、社会知名人士与公众兴趣原则

社会知名人士是指因其身份地位、事业的成就、罪行重大或因为某一特定事件有关而为公众普遍知晓的人物。当公众对这些社会知名人士产生了解、知情的愿望时,即产生了公众兴趣。讨论

2、公共利益原则

所谓公共利益原则,是指凡是与社会公共利益有关的事项,或者出于社会公共利益需要必须公开的事项,不受隐私权保护。

3、政府官员克减隐私原则

政府官员手中掌握着一定的权力,而权力的运用是应该受到社会监督的,因此政府官员的隐私范围小于普通人。当然,对政府官员的隐私进行必要的克减,并不意味着对其隐私权的彻底剥夺。

4、权利人同意原则

隐私权是一种自主性很强的私人权利,法律允许当事人放弃。

5、使之不可辨认原则

即略去当事人姓名、模糊当事人身份、给当事人的面部打上马赛克、对声音加以必要的处理等。

四、新闻传播与著作权

(一)著作权:

公民、法人依照法律规定对自己的科学或文学、艺术等作品享有的专有权利。

(三)合理使用的情形:

1、为学习、研究和教学科研目的而使用

2、为新闻传播而使用

3、其他公益使用

4、免费表演

5、特定群体使用

五、新闻传播与肖像权

(一)肖像权定义:

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

(三)肖像的合理使用情形

1、对于党和国家领导人以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为了报道其活动和事迹而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

2、使用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或其他公共活动的人的肖像

3、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4、为了公民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5、为了行驶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6、为了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共事业的需要而有限地使用公民的肖像

7、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

第五章新闻传播与司法独立

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作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第六章新闻传播事业的行政管理

新闻传播事业的行政管理,是指国家通过行政机关对包括报刊业、广播电视业、网络新闻业等以及涉外新闻信息传播活动在内的各类新闻传播事业或新闻传播活动实行管理的活动。

境外新闻传播媒体派出机构与记者管理

一、外国记者与外国常驻新闻机构的管理

1、相关的概念

(1)外国常驻记者: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驻中国6个月以上、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2)外国常驻新闻机构:外国新闻机构在中国境内设立、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并有一名以上人员的分支机构。

(3)外国短期采访记者:来中国6个月以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第七章新闻、广告等各类信息的发布

在各种广告中都必须禁止的行为:

1、不得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国徽、国歌

2、不得使用国家机关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

3、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等用语

4、不得妨碍社会安定和危害人身、财产安全,损害社会公众利益,损害消费者和其他有关组织、个人的合法权益

5、不得妨碍社会公众秩序和违背社会良好风尚

6、不得含有淫秽、迷信、恐怖、暴力、丑恶的内容

7、不得含有民族、种族、宗教、性别歧视的内容

8、不得妨碍环境和自然资源保护

9、不得含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禁止的其他情形

在广告活动中必须遵守的规则:

1、对商品的性能、产地、用途、质量、价格、生产者、有效期限、允诺等,应当清楚、明白

2、使用数据、统计资料、调查结果、文摘、引用语,应当真实、准确,并表明出处

3、不得贬低其他生产经营者的商品或者服务

4、应当具有广告标记

5、必须维护社会公众的合法权益

6、涉及专利产品或者专利方法的,应当表明专利号和专利种类

第八章新闻传播职业道德的基本理论

第二节新闻传播业与新闻传播职业道德

1、现代新闻传播活动的职业特征

(1)新闻传播从业者是在紧迫的时间压力下工作的。

三个矛盾:

时效性与准确性

时效性与深刻性

时效性与恰当发表时机

(2)新闻传播从业者必须借助报刊、广播、电视等高度复杂化、精密化的新闻传播媒体才能完成传播活动

带来问题:

新闻传播从业者与受众联系的间接化

新闻传播从业者的工作自主性受到较大制约

(3)新闻传播从业者的职业活动具有极大的社会广泛性

其对新闻传播从业者工作方式的影响:

必须依赖二手资料

不可能对报道对象进行像专家那样的精深研究

二、新闻传播职业道德及其调节对象

1、定义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规范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为人民服务是社会主义道德建设的核心,是社会主义道德的集中体现,也是我国新闻工作的根本宗旨。新闻工作者要在党的领导下,发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纽带作用,坚持对党、对国家负责和对广大群众负责的一致性。努力使党和政府的方针、政策及时、准确、广泛地同群众见面,为人民群众提供参与政治、经济、文化等社会生活以及了解世界所需要的新闻和信息,热情宣传他们建设社会主义的伟大创造和奉献精神,准确反映他们的愿望、呼声和正当要求。支持符合人民利益的正确思想和行为,勇于批评、揭露违背人民利益的错误言行和消极腐败现象,积极、正确发挥舆论监督作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满腔热情地做好群众工作,密切联系群众,重视群众来稿,妥善处理有关建议、批评、申诉和检举的来信、来访,开展多种多样为群众服务的活动。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新闻工作者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在新闻报道中,要弘扬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主旋律,动员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投身到建设祖国、振兴中华的伟大事业中来。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的方针,造成有利于推进改革开放、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社会生产力的舆论,有利于鼓舞和激励人们为国家富强、人民幸福和社会进步而艰苦创业、开拓创新的舆论,有利于人们分清是非、坚持真善美、抑制假恶丑的舆论,有利于国家统一、民族团结、人民心情舒畅、社会政治稳定的舆论。新闻报道不得宣传色情、凶杀、暴力、愚昧、迷信及其他格调低劣、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 新闻工作者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自觉遵守宪法、法律和宣传纪律。 坚定地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不得利用自己掌握的舆论工具,宣传同中央决定相违背的内容。 维护宪法规定的公民权利,不揭人隐私,不诽谤他人,要通过合法和正当的手段获取新闻,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复习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 一名词解释 1、舆论监督新闻传播媒体运用舆论的独特力量帮助公众了解政府事务、社会事务和一切涉及公共利益的事务,并促使其沿着法制和社会生活共同准则的方向运作的一种社会行为 2、名誉权指公民和法人对自己的社会生活中所获得的名誉,享有不可侵犯的权利,它具有法定性、人身专有性、财产关联性 3、隐私权是法律保护的,公民不愿公开的个人生活私密和个人生活自由的人格权利 4、隐性采访不公开记者的身份或公开记者身份但不公开真实意图以获取第一手资料的调查参与活动 5、抗辩事由在侵权案件中,被告针对原告提出的指控和请求提出一切有关免除或减轻其民事责任的主张 6、议程设置大众媒介不能直接作用于受众,影响他们的想法,但是大众传播可以通过安排议题和提供的信息来影响受众 7、有偿新闻在新闻活动中,由采编人员介入的一切以金钱或者金钱等价物交易的行为 8、新闻侵权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9、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二、简答 1、记者需不需要暗访,要考虑哪几点? 答:1所要获取的信息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重要性2 一切获取信息的其他方式都无济于事3披露该事件而阻止的危害明显大于因采取欺骗手段而引起的危害的 2、隐性采访的合理运用? 答:1不得做为常规方式使用,使用了要向上级报告 2 隐性采访的内容必须具有极大的公众利益的重要性 3 不得伪装特定身份如公安、政府官员 4 不得为了获取证据对采访对象进行诱导 5 明确区分公共空间和私人空间的界限 6 进行暗访之前尽量告知上级部门,获取上级的配合 7 隐性采访结束后,应对一些不宜公开的内容进行技术处理 3、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权行为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3损害事实的存在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4、新闻侵害隐私权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答:1新闻侵害隐私权的行为存在2受害人可以被指认3导致损害结果的出现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5、新闻侵权案的主要表现形式有哪些? 答:1报导内容无中生有,凭空捏造2采访时偏听偏信,未找被批评人核实情况以至于报道的主要事实失3报道内容是真实的,但使用了侮辱性的语言诽谤他人名誉 6、什么是新闻侵权,其特点是什么? 答:是指新闻媒体和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其特点是1从形式上看,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造成侵害,其中由以侵害名誉权和隐私权最为多见2从传播方式上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3从后果上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伤害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教程 禁止非法出版【P30】 定义:未经批准的出版物和出版活动都是非法的。非法出版活动和非法出版物在我国都是严格禁止的。 1.非法出版:非法出版物是指未经批准印制的出版物。 非法出版物的七种形式: 1)伪称根本不存在的出版单位印制的出版物 2)盗用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名义印制的出版物 3)盗印、盗制合法出版物而在社会上公开发行销售的出版物 4)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不署名出版单位或署名非出版单位的出版物 5)承印者以牟取暴利、非法利润为目的,擅自加印、加制的出版物 6)被明令解散的出版单位的成员,擅自重印或以原编辑部名义出版的出版物 7)其他非法出版单位印制的供公开发行的出版物 2.非法出版行为及处罚 1)未经批准擅自出版报刊2)假冒报刊名称出版3)转让刊号和出版权4)盗印报刊 新闻传播与肖像权【P51~53】 1.定义: 肖像:是公民以面部为中心的形态和神态的客观表现形式 肖像权: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形象 2.侵犯肖像权的行为 1)一般的侵权行为:一是以营利为目的的侵害他人肖像权;二是不以营利为目的侵害他人肖像权 2)网络上的侵权行为 移花接木:是将别人的照片作带有商业目的甚至是色情目的的使用,不仅构成对他人肖像权的侵害,更有可能触犯他人隐私权。 恶意侮辱他人肖像:是指故意拍摄、制作丑化自然人形象的作品的行为等 擅自创制他人肖像:是指未经肖像权人许可,改编、创作他人肖像也构成侵权 以上侵害肖像权的方式往往并不单独运用 3)肖像的合理使用情形 A.对于当于国家领导人,地方各级党政领导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著名社会活动家、学者、演员、运动员以及其他社会知名人士,为了报道其活动和事迹 而使用其肖像,不构成侵权 B.使用参加集会、游行、仪式、庆典或其他公共活动的人的肖像 C.国家机关为了执行公务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D.为了公民本人的利益而使用公民的肖像 E.为了行使正当舆论监督而使用他人的肖像 F.为了科学、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等公益事业的需要而有限地使用公民的肖像 G.基于肖像作品著作权的使用。这种使用是根据著作权法的有关规定而进行的

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看法

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得瞧法 中国自古就就是一个礼仪之邦,从古至今对于道德得强调一直影响着每一位中国老百姓。且不说那些古代先贤得至理名言,单说现在得道德劳模就有不少。道德就是一种规范,一种约束,一种意识形态,它不就是特定于某些人、某些领域,而就是每一个人、每一个行业都应该须具备得。现在我想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得一些瞧法,不过我了解得一些事实不多,只能就事论事,可能有些偏颇。 书中写到新闻工作者得职业道德有五点:(1)坚持真理,维护新闻得客观公正;(2)爱岗敬业,努力实现人生得价值;(3)遵纪守法,不侵犯公众得权益;(4)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与人为善,积极开展友好得竞争。这些理应就是每一个新闻传播者需做到得,不过在现实社会中,受到各种不定因素得影响,又很难做到。如今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得影响,一些新闻从业人员让新闻界形象折损得事件仍然时有出现。如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最近再次“打假”取消两位摄影师得获奖资格,河北蔚县矿难中一些记者收取“封口费”等事件。当然,还有前几年得“纸馅包子”、“茶水发炎”、“有毒香蕉”、“注水西瓜”等问题报道与事件,都让新闻媒体得公信力受到严重侵害,极大地影响到新闻工作者得社会形象。这些事件所反映出得陷阱新闻、过度键入、疯狂炒作、浮躁与蓄意造假、超出道德底线、触犯法律等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道德有时也可等同于信仰,有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可能大多数人对此会嗤之以鼻:我们怎么会没有信仰?我们信仰儒家学说,我们信仰

马克思主义,倡导科学发展观,我们有规模庞大得共产党员群体,我们会没有信仰吗?可有几个真正具有共产主义得信仰(不绝对,党中央还就是值得我们去拥戴得),倒就是委曲求全、趋炎附势、争名逐利得例子不多,所以可以说我们绝大多数人谈不上有无“信仰”。而那些外国人不得不说,在信仰方面,确实做得比我们好。有人会说她们那些都就是带有宗教色彩得信仰,不科学,我们得信仰就是符合真理得马克思主义,就是不可相提并论得。对于马克思主义,我没有什么意见,可我们绝大多人就是否都做到了呢?做到了也不会有前面所举得例子了。相反那些有宗教信仰得外国人每当重要事件来临时都体现出了符合其信仰得理念,我们又该做何评论?信仰,哪怕带有迷信色彩得宗教信仰都就是一种价值观得坚持,就是任何胁迫都不能使之屈服得理念。比较中外记者,实在就是相形见绌,难以启齿。在我瞧来,每一个新闻人在走上这个职业时都会有像普罗米修斯为人类谋取幸福火种得理想,但却没有准备好像普罗米修斯那样忍受宙斯得惩罚与神鹰得啄食。在这里,或抛弃理想得火种,或继续忍受折磨与痛苦,成为每个传媒人不可回避得人生命题。 这里举个例子:据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接到山西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得矿工吉新红在矿内被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得各地得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9月25日晚,记者戴骁军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得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去领取煤矿发放得“封口费”。什么职业道德,什么新闻信仰在此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英国的广告管理: 《广告和促销守则》 《广告标准和从业守则》(独立电视委员会) 二、中外广告管理的具体比较 (一)比较广告 又称“对比性广告”“竞争性广告”利用各种媒介对所宣传的产品或服务同其他产品或… “直接比较广告”(指名道姓的) (二)虚假广告 1、同广告主串通发布虚假广告 2、不能提供广告主的名称及地址 3、被证明其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假仍设计、制作、发布的 三、中外抵制“有偿新闻”的规范措施 有偿新闻:新闻记者、编辑或媒体因接受钱物及其他利益后以新闻的形式发布的信息。 (一)中国对“有偿新闻”的抵制 一是相关法律法规 二是有关管理部门的规定 三是相关自律规范 (二)国外对“有偿新闻”的抵制 “支票簿”新闻:媒介或者媒介从业人员从采访对象手中买新闻。 1、一些国家的相关职业道德规范 2、NBC对“有偿新闻”的抵制措施 新加坡的审查批准制: 注册登记制 瑞典1766 第一个对新闻出版实行保障的国家 美国联邦通讯委员会Federal Communications Commission 二、广播电视管制模式比较: (一)以美国为代表的相对独立模式 (二)以法国为代表的“三位一体”模式 (三)以英国为代表的对应模式 三、对广播电视进行管理的方式 (一)许可证制 (二)竞争规则 (三)公正准则 四、对广播电视节目内容的管制 (一)对节目内容的管理 (二)电视节目分级制度 (三)为保护本国文化进行播放规定 1、加拿大内容 2、欧洲内容 3、发展中国家的文化保护方式 五、汲取国外广播电视法律法规的经验立足点是公众利益,即从公众利益出发,从公众的角度考虑如何制定法律法规 第三节网络传播法 一、对网络传播的管理方式 (一)政府是否应该对网络进行管理 市场派 麦迪逊派 (三)网络信息管理的归属 二、各国对网络信息管理的重点 (一)对社会有害的信息的控制 (二)对个人权益的法律保护 三、我国网络信息立法规范现状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管理暂行规定》 《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 《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法律性文件、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 第三章新闻传播与国家 第一节各国宪法对新闻自由权的法律规定 新闻自由权:主要研究的是传媒与国家关系中传媒所享有的权利和应该遵守的边界 一、方式: (一)宪法规定不得立法限制新闻自由 (二)宪法中有对新闻自由权的保障性规定和限制性规定 (相对性保障的方式:依据法律的保障模式) (大部分国家实行) (三)宪法仅仅对新闻自由做出原则性的规定 二、各国宪法对媒体权利的法律保障 (一)创办媒体的权利①保障新闻自由权(强调国家主动的保障作用) ②出版无须经过检查(强调国家消极的不干涉作用) (二)传播自由权①垄断的事前限制 ②对出版业实行审查→对新闻自由的控制 (三)接近信息权 (四)批评的权利 (五)保护消息来源的权利“深喉” 第二节禁载规定与维护国家安全 一、国际公约中针对维护国家安全的禁载规定 1、《国际新闻自由公约草案》中的禁载规定 2、《公民权利与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的禁载规定 二、若干国家有关国家安全的禁载规定 (一)美国 ①立法禁止 ②战时新闻管理

(工作心得体会)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学习心得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学习心得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是中国记协各级会员单位要结合实际制定相应实施细则,认真组织落实。学习了这份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之后,大家有什么体会呢?下面整理了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学习心得范文,希望对你有帮助。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学习心得篇一 新闻职业道德是在一定社会经济条件下,人们在长期的新闻传播活动中逐渐形成的规范自己传播行为的各种观念、习惯、信念的总称。作为一名新闻工作者,要时刻牢记自己的使命,遵守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建设的成败,直接关系到新闻事业的发展和其社会功能的正常发挥,关系到人民群众对新闻事业的看法,甚至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声誉。因此,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自觉用新闻职业道德规范来检验自己的职业行为,正确地行使职业权利,是每一个新闻工作者完成其职业使命的基本要求。 新闻工作者自身的道德修养,关系到新闻业的发展和形象,关系到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加强新闻工作者的道德修养意义十分重大。通过学习,我认识到加强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职业道德修养,首先要自觉学习马克思主义新闻道德观,树立正确的新闻道德观,积极接受各级领导和全社会的监督。只有具备较高的政治觉悟、饱满的政治热情、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才能更好的学习和掌握新闻业务,更好地为社会和人民服务。 加强新闻工作者的新闻职业道德修养,更重要的是要努力加强自身修养,加强自律。我认为新闻工作者的自律应包括下列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是在内心形成一个道德法庭。只有在心中真正存有道德法庭,才能在任何时候,任何地点都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第二个层次是新闻工作者在内心要建立正确的道德法庭。只有内心的道德法庭所管辖的领域符合历史潮流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意愿,才能真真正正地干好本职工作。第三个层次是新闻工作者应具有正确的判断能力。新闻职业活动是一个不断运动的发展过程,在这个过程中,各种新现象、新问题会层出不穷,新闻工作者必须头脑清楚,具有准确判断一种事物对错的能力,这样才能使自身所从事的职业成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力量。 对于新闻工作者的自律而言,第一个层次是最基本的要求,第二、第三个层次是较高要求。所谓基本要求,即凡从事新闻工作的人都应该在心中有一个道德法庭,这样才能避免主观违背职业道德的行为发生。从而避免假新闻、有偿新闻的出现。避免由于不愿下基层采访,不愿到艰苦地区采访,而造成的新闻失真。坚决杜绝把被采访单位提供的通稿改头换面,标上自己的名字便当作新闻来发表的现象。第二、三层次为较高要求,它要求新闻工作者除了主观上要自觉地遵守职业道德外,还要避免因客观原因而造成违背职业道德的现象发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考试复习重点

人格权:是法律赋予公民和法人的专属权利。始于出生,终于死亡。个人尊严。人身自由、生命、健康、姓名、肖像、隐私、名誉、荣誉等方面的权力都属于公民人格权的范畴 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 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隐私权:就是个人有依照法律规定保护自己的隐私不受侵害的权利。 肖像权:是公民个人形象通过绘画、照相、雕刻、录像、电影等艺术形式,使公民外貌在物质载体上再现的视觉现象。 新闻传播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得到总和。 新闻法概念: 1广义的新闻法是指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统治阶级意志的,用于调整人们在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法律规范的总称。 2狭义专门指适用于新闻传播的一部法律。 新闻法制:指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按照自己的利益和意志,通过政权机关建立起来的、用以调节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制度。 我国新闻法制有以下几个特点: (1)有极强的意识形态色彩(2)渗透在各部分法律中 (3)限制滥用新闻自由的法规多,保障新闻自由的法规不多(4)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和新闻职业道德辩证统一 新闻侵权:新闻侵权是新闻采写者利用新闻媒体对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造成不法侵害的行为。 新闻侵权行为发生的原因有哪些? 1采访不够深入②写作内容失实③无疑披露隐私④有意毁损名誉⑤批评褒贬过度 ⑥编辑核实不力 新闻侵权行为有哪些特点: 1首先必须是和新闻活动相关的,在新闻活动中发生的行为; 2从形式看,主要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 3从传播方式看,具有广泛性和迅速性的特征;从后果看,会对受害人造成严重的损害 新闻侵害名誉权的构成要件: 1行为人实施了侮辱、诽谤等侵害行为 2指向特定的受害人 3损害事实的存在 4行为人主观上的过错 新闻侵权的四个构成要件 损害事实、侵权行为、行为人的过错、因果关系 隐性采访:又称“暗访”、“秘密采访”等,指记者不公开自己的真实身份,也不 告知对方采访的目的,在对方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形象和声音用暗藏的摄像机或录音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

一、新闻工作者的责任 新闻职业与新闻工作者 职业是指社会分工中以特定手段和技艺向公众提供专业服务的工作和岗位。新闻职业是以新闻传播手段向社会提供信息服务的职业,在社会分工中担负着特殊的社会职责。新闻工作在促进社会的有序发展、推动社会的全面进步方面发挥着巨大的作用,这种社会功能,是通过新闻工作者的职业行为体现的。 新闻从业者,广义上讲,是指以采集、制作、传播新闻信息及其相关活动为专门职业的工作人员。从狭义上讲,则是指从事新闻采编一线的人员。其范围包括:新闻信息采编播的业务人员;新闻产品的技术处理人员;新闻产品的发行推销人员:新闻教育和学术研究人员;新闻传播的管理人员。 新闻工作者的职业特征 新闻工作者在其产生和发展的历史过程中,形成了不同于其他职业的鲜明特征:一是能够及时、敏锐地反映社会和时局的变化;二是新闻工作以全社会为其工作对象,也以全社会为其服务对象,新闻工作者能够与社会生活和人民群众保持着十分广泛的联系;三是新闻工作者要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具有很强的政治洞察力,作为喉舌、工具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四是新闻媒介在反映舆论、引导舆论方面具有权威性,新闻工作者作为舆论的代表具有很高的权威性,被称为“社会公正的法官”;五是新闻工作者的职业是一种快节奏、高强度的创造性劳动;六是新闻工作者往往是在事后在最短的时间里把所发生的事件报道出去,使得新闻工作者所反映的生活会同复杂的实际生活产生一定的距离,因而新闻职业具有浮光掠影的弱点。 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 新闻工作者的社会责任,是指从事新闻职业活动的人员对其职业行为所产生的社会作用和社会意义所应承担的责任。社会责任是构成新闻传播活动的基础,是新闻工作者基于一定的政治立场、思想意识、价值观念和业务水平,在内心信念和道德责任感的驱使下,自觉履行对事实、对受众的社会应尽的职责、使命和任务,也是社会对新闻工作者提出的最基本的道德要求。 新闻工作者应该具备以下的素质特征:政治上的要求高,讲党性,讲政治,把政治坚定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责任感作为第一位的修养;社会活动能力强;思维敏捷,应变能力强,开阔眼界,勤于学习,强化创新意识,做一个有思想、有作为的新闻工作者;具有自觉意识和良好的适应能力,树立公仆意识,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强化社会主义新闻职业道德修养。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

课程: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B卷答案) 一、名词解释题(每小题4分,共20分) 1、庄氏史案:北宋神宗年间,苏轼因为反对新法,并在自己的诗文中表露了对新政的不满。由于他当时是文坛的领袖,任由苏轼的诗词在社会上传播对新政的推行很不利。所以在神宗的默许下,苏轼被抓进御史台,一关就是4个月,每天被逼要交代他以前写的诗的由来和词句中典故的出处。由于宋朝有不杀士大夫的惯例,所以苏轼免于一死,但被贬为黄州团练。 2、新闻职业道德:是从事新闻信息传播活动的人们,在长期的职业实践中形成的调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3、新闻源:即“消息来源”,是指向新闻作品的作者提供新闻素材的单位和个人。我国相关司法解释中将其分为“主动消息来源”和“被动消息来源”,或称“积极的新闻源”和“消极的新闻源”。所谓“积极或主动的新闻源”,指的是明知或应该预见由其所提供的材料可能被新闻媒体报道而自觉地为作者提供新闻材料的人或单位;所谓“消极或被动的新闻源”是指未明示同意由其提供的材料被新闻媒体报道而不自觉地为作者或新闻媒体提供材料的人或单位。 4、媒介审判:又称为“新闻审判”,意指新闻报道干预、影响审判独立和公正的现象。反对和防止新闻以任何形式影响司法独立和司法公正,维护司法制度的尊严,这一点在国际上是有共识的。但也有人认为,这种情况在我国出现的可能性不太大。 5、有偿新闻:其准确的解释难以做出,具体表现在三个方面:第一,提供有偿的版面或播出时间,刊发各种形式的“含金”报道;第二,混淆新闻与广告的界限,大搞“广告性新闻”或新闻性广告;第三,新闻从业人员利用自身的特点和便利条件,接受企业提供的种种优厚待遇,甚至向被采访报道的对象索取现金、有价证券、实物或其他特殊待遇。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从侵权的具体内容看,新闻侵权主要是对公民的人格权造成损害,其中尤以新闻传播侵害公民的名誉权、隐私权最为多见。(还有其他一些权利如姓名权、肖像权、荣誉权等,只要任意答对其中两个就能得分) 2、“二为”方向和“双百”方针,是宪法所规定的我国新闻法制必须遵循的根本方针,其中“二为”方向指的是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 3、依我国相关的保密法规,国家秘密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4、清代是我国古代文字狱高发时期,你能举出的典型案例有:南山集案、“名教罪人”案、曾静投书案、查嗣庭“维民所止”案等。(本题只要答对三个就可) 三、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1、我国新闻法制的基本原则是什么?。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新闻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新闻传播学理论前沿》讲座报告二 张铮 在报告一中,笔者主要根据本学期的新闻传播学前沿讲座各讲的重要内容——传媒产业化进程及其现状进行了总结。在一共十五次讲座中,笔者印象最为深刻和感受最为强烈的是2005年3月24日中国人民大学教授陈力丹进行的题为《我国传媒的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的讲座。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一直是笔者十分关注的话题,但是一直以来并没有进行系统的调查和研究,陈教授的讲座有翔实的调查数据,也有精辟的理论分析,同时也有对现实的批判和对未来的展望,让我深入地了解了现实也引起了深刻的思索。 陈力丹教授的讲座首先从2004年发表的2003年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状况调查谈起,这个调查针对全国55家传媒进行了调查。此后2003年3月22日,中宣部、新闻出版总署、广电总局颁布了《关于新闻采编人员从业管理的规定(试行)》,针对新闻从业人员做出了规范。之所以这个问题引起了这样的重视,陈力丹教授分析了这样的几个原因: 1、体制转型:中国社会长期以来是党政机关的一部分,不是一种社会职业。传媒从业人员给别人一种“错觉”,虽然不是公务人员,但是似乎具有某种“权力”。当传媒在市场经济中的资源和空间不足时,在新闻道德意识弱化和职业规范不明确的情况下,很容易造成上述的那种“权力”寻租的现象,以党政“权力”违法换取广告和发行量。 2、商业利益:市场经济后传媒成为经济利益的单元,这样就有了维护和扩张自身利益的驱动力。市场机制引发了利益、生存、发展之争,引发新闻从业人员行为的多种选择,外部的诱惑越来越多。但是,并非市场经济会带来道德缺失,而是目前的市场还不规范。 3、行业混岗:现实传媒体制内部编辑部与经营部混岗,这是造成“有偿”新闻屡禁不止的原因。编辑部人员不得不利用手中的“报道权”(这本来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来要求所联系的企业、事业单位订阅。特别是拉广告,丰厚的回报对于传媒业人员诱惑大,新闻价值和政治宣传价值会受到利益的诱惑而扭曲。 4、记者岗位聘任违规和人员流动率过高。处在生存焦虑下的传媒和记者,职业意识和责任感下降,记者的生存困境和激烈的竞争带来生存的困境,有些记者甚至没有正式的身份,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下降是必然的。此外,媒体人员的流动性过高,很多记者或者编辑都是刚刚毕业的大学生,媒体经过很短暂的培训就上岗,甚至有时候要“来之则战”。因此这必然使得从业人员缺少对岗位的责任感和对职业的珍惜,“能赚一笔是一笔”成为很多从业人的信条。 接下来,陈力丹教授论述了新闻专业主义的内涵。一是专业(行业)意识,即监督社会环境的责任意识,二是职业规范意识和评价标准,三是专业知识、技能和培训,四是专业资格的认可,五是专业内部的自律,六是专业精神的范例,总之是要将传媒的责任、使命置于个人利益之上。 目前首先要做的是: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第七届理事会第二次全体会议2009年11月9日修订) 中国新闻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新闻工作者要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用马克思主义新闻观指导新闻实践,学习宣传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继承和发扬党的新闻工作优良传统,积极传播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努力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恪守新闻职业道德,自觉承担社会责任,敬业奉献、诚实公正、清正廉洁、团结协作、严守法纪,做到政治强、业务精、纪律严、作风正。 第一条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要忠于党、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把体现党的主张与反映人民心声统一起来,把坚持正确导向与通达社情民意统一起来,把坚持正面宣传为主与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统一起来,发挥党和政府联系人民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1.积极宣传党和政府的重大决策部署,及时传播国内外各领域的信息,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新闻信息需求,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 2.牢固树立群众观点,把人民群众作为报道主体和服务对象,多宣传基层群众的先进典型,多挖掘群众身边的具体事例,多反映平凡人物的工作生活,多运用群众的生动语言,使新闻报道为人民群众喜闻乐见; 3.积极反映人民群众的正确意见和呼声,批评侵害人民利益的现象和行为,依法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权益。 第二条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要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唱响主旋律,不断巩固和壮大积极健康向上的舆论。 1.始终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不动摇,着力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 2.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增强社会责任感,坚决抵制格调低俗、有害人们身心健康的内容; 3.加强和改进舆论监督,着眼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坚持准确监督、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建设性监督; 4.采访报道突发事件要坚持导向正确、及时准确、公开透明,全面客观报道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 1、新闻传播法规:(1)广义的新闻传播法规指的是由国家制定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其实施的,体现这一国家的统治阶级的意志用于调整人们新闻传播活动中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狭义的新闻传播法指的是专门适用于新闻传播活动的一部法律。 2、新闻传播法规的渊源:①宪法、②法律,分为基本法律和非基本法律两类③行政法规④地方性法规、自制条例和单行条例⑤规章,包括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⑥特别行政区的法律法规、我国同外国缔结或参加的国际条约中与新闻传播活动有关的内容 3、新闻传播法制:掌握国家政权的社会集团将本集团的意志以国家意志的形式出现,通过国家机关制定的调节新闻传播活动中各种关系的法律与制度的总和。 4、新闻传播法制的类型:(1)以立法形式制定有关新闻传播活动的法律规范性文件;(2)以最高法院和上级法院的判例为标准来审理新闻传播案件 5、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特点:(1)新闻法制必须在党和政府的领导下进行新闻传播活动;(2)新闻法制渗透在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规章等法律法规中,是一套完整的体系;(3)新闻法对新闻自由的规范比较详尽,保障性内容相对不足;(4)新闻法制与党的政策、法律、职业道德关系密切,他律与自律相结合。 6、新闻传播法律关系:新闻传播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在新闻传播活动中参与者各方所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7、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主体:新闻传播活动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或组织。(新闻传播媒体、记者、编辑等新闻传播从业者、政府、公民、法人和社会团体、群体组织) 8、新闻传播法律关系的客体:新闻传播活动中新闻传播法律关系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物、新闻行为和智力成果) 9、我国新闻传播法制的基本原则:(1)言论出版自由(2)“两个服务”方向原则(3)国家发展与行政管理原则 10、新闻传播侵害名誉权:侮辱与诽谤 11、新闻传播侵害名誉权构成要件:(1)行为人实施了侵犯名誉权的行为(2)行为人传播的内容直接指向受害人(3)行为人传播的内容确有造成受害人精神损害的事实(4)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

(修改后)论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修养

2009级网络新闻与编辑班学号09110009 马鞍山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毕业论文 论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修养 学生姓名:黄玉叶 学科专业:网络新闻与编辑 指导教师:黄凌骜 答辩日期:

论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修养 (1) 一、新闻职业道德历史简要回顾 (3) 二、影响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水平的不良因素 (4) (一)新闻老工作者在媒体市场化过程中的职业道德滑坡,使刚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员容易迷失正确的方向。 (4) (二)新闻院校重技术轻伦理的教育理念使即将从事新闻工作的人员轻视职业道德观念的培养。 (5) 三、新闻工作者具备一定职业道德与修养的重要性 (5) 四、新闻工作者应遵守的职业道德 (7) (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7) (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 (7) (三)遵守宪法法律和纪法 (7) (四)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7) (五)保持清正廉洁的作用 (8) (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 (8) 五、新闻工作者应具备的修养 (8) (一)政治修养 (8) (二)理论修养 (8) (三)专业修养 (8) (四)知识修养 (8) 六、结论 (9)

论新闻职业道德与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修养 内容摘要:社会主义社会的新闻职业道德,是有着崇高的道德理想和优良的道德传统、建立在共同的共产主义信念和为人民服务的基础之上的新闻职业道德。作为与时代同呼吸、共命运的新闻媒体和新闻事业,怎样才能更好的传达社情民意,服务与社会大众,我认为它与操作具体环节的新闻人的职业修养和职业道德密不可分。新闻工作是一种神圣而崇高的社会职业。新闻从业人员要用眼睛观察社会,用头脑思考现实,用手中的笔和镜头记录整个社会的进程,推动社会的前进。 关键词:新闻职业道德职业修养新闻工作者 我国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以来,新闻传播事业取得了长足而快速的发展,这除了体制因素之外,决定性的因素是人。近十多年来,我国新闻从业人员的队伍不断壮大,总体素质不断提高,涌现出了一大批爱岗敬业、坚持真理、乐于奉献、恪守职业道德的新闻从业人员。但是,由于新旧体制的交替与碰撞,又不可避免地给社会生活带来诸多消极因素和负面影响,反映在新闻传播领域,便是相当一部分新闻工作者道德行为的失范以及腐败现象的滋生和蔓延。与经济建设的成就相比,我国新闻职业道德建设总体上还显得比较滞后。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断向纵深发展,要使现代新闻传媒更好地维护公众利益和促进“和谐社会”的发展,就迫切要求新闻从业人员进一步提高职业道德素质,切实当好党和人民的“喉舌”。 一、新闻职业道德历史简要回顾 新闻事业的诞生,是新闻职业道德产生的客观物质基础。但是,新闻信息及其传播活动是人类社会存在与发展的一个重要手段,新闻信息传播活动又有其自身特定的运行机制,因而新闻职业道德的萌芽。即在新闻信息的传播活动之中产生的一些具有道德价值的观念与规范,早在古代社会就已经出现。 在原始社会,由于生产力极端低下,人与人之间只有真诚合作才有可能生存与发展,因而讲真话、社会公益高于个人利益等道德观念广为人们所接受与信奉。

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看法

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看法 中国自古就是一个礼仪之邦,从古至今对于道德的强调一直影响着每一位中国老百姓。且不说那些古代先贤的至理名言,单说现在的道德劳模就有不少。道德是一种规范,一种约束,一种意识形态,它不是特定于某些人、某些领域,而是每一个人、每一个行业都应该须具备的。现在我想谈谈对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的一些看法,不过我了解的一些事实不多,只能就事论事,可能有些偏颇。 书中写到新闻工作者的职业道德有五点:(1)坚持真理,维护新闻的客观公正;(2)爱岗敬业,努力实现人生的价值;(3)遵纪守法,不侵犯公众的权益;(4)以人为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5)与人为善,积极开展友好的竞争。这些理应是每一个新闻传播者需做到的,不过在现实社会中,受到各种不定因素的影响,又很难做到。如今由于各种主客观因素的影响,一些新闻从业人员让新闻界形象折损的事件仍然时有出现。如第八届中国摄影金像奖组委会最近再次“打假”取消两位摄影师的获奖资格,河北蔚县矿难中一些记者收取“封口费”等事件。当然,还有前几年的“纸馅包子”、“茶水发炎”、“有毒香蕉”、“注水西瓜”等问题报道和事件,都让新闻媒体的公信力受到严重侵害,极大地影响到新闻工作者的社会形象。这些事件所反映出的陷阱新闻、过度键入、疯狂炒作、浮躁和蓄意造假、超出道德底线、触犯法律等问题确实值得我们深思。 道德有时也可等同于信仰,有人说中国人没有信仰,可能大多数人对此会嗤之以鼻:我们怎么会没有信仰?我们信仰儒家学说,我们

信仰马克思主义,倡导科学发展观,我们有规模庞大的共产党员群体,我们会没有信仰吗?可有几个真正具有共产主义的信仰(不绝对,党中央还是值得我们去拥戴的),倒是委曲求全、趋炎附势、争名逐利的例子不多,所以可以说我们绝大多数人谈不上有无“信仰”。而那些外国人不得不说,在信仰方面,确实做得比我们好。有人会说他们那些都是带有宗教色彩的信仰,不科学,我们的信仰是符合真理的马克思主义,是不可相提并论的。对于马克思主义,我没有什么意见,可我们绝大多人是否都做到了呢?做到了也不会有前面所举的例子了。相反那些有宗教信仰的外国人每当重要事件来临时都体现出了符合其信仰的理念,我们又该做何评论?信仰,哪怕带有迷信色彩的宗教信仰都是一种价值观的坚持,是任何胁迫都不能使之屈服的理念。比较中外记者,实在是相形见绌,难以启齿。在我看来,每一个新闻人在走上这个职业时都会有像普罗米修斯为人类谋取幸福火种的理想,但却没有准备好像普罗米修斯那样忍受宙斯的惩罚和神鹰的啄食。在这里,或抛弃理想的火种,或继续忍受折磨和痛苦,成为每个传媒人不可回避的人生命题。 这里举个例子:据10月27日《中国青年报》报道,西部时报驻山西记者戴骁军接到山西干河煤矿矿工举报,41岁的矿工吉新红在矿内被闷死。事故发生后,煤矿未向上级报告,反而为闻风而来的各地的所谓“记者”发放“封口费”。9月25日晚,记者戴骁军拍摄留下了中国新闻界耻辱的一幕:一场矿难发生之后,真假记者争先恐后地赶到出事煤矿去领取煤矿发放的“封口费”。什么职业道德,什么

新闻法规与职业道德

《新闻传播法规与职业道德》答案整理 1.媒介审判:是指新闻传播媒体在报道消息、评论是非时,超越司法程序,抢先对涉案人员做出定性、定罪、定刑以及胜诉或败诉等结论,造成破坏司法原则的后果。 2.邻接权:又叫“传播者权”,是指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是作品传播者对其传播作品过程中所创造的成果所享用的权利。 3.著作权:也称版权,它是指公民、法人或非法人单位基于创作某种作品而享有的署名、发表、出版、获取报酬等权利。 4.名誉权:就是公民享有应该受到社会公正评价的权利和要求他人不得非法损害这种公平评价的权利 5.记者证:是新闻机构新闻采编人员从事新闻采访活动使用的有效工作身份证件,由新闻出版总署统一编号并核发。 6.判例法:就是基于法院的判决而形成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判定,这种判定对以后的判决具有法律规范效力,能够作为法院判案的法律依据。 7.煽动罪:是指通过演讲、文字乃至广播电视、书画等方式公然散布虚假的信息,以蛊惑人们的反常情绪,采取某种不利于社会和他人的行为罪名。 8.诽谤:是指散布虚假事实,无中生有、无事生非,损害他人名誉造成新闻严重失实或基本内容失实的后果。 9.两个分开:是指新闻报道活动与经营管理活动分开、新闻采编队伍与经营管理队伍分开。 10.国际公认的三大抗辩事由:内容真实、公正评论、特许权 1.报纸出版秩序方面存在的较为突出的违法、违规现象有哪些? ①擅自改变刊期、随意改变开版或版数、临时增版、增刊、增加“号外”,或是将专版、专刊、临时增版增期转由社外编辑部或个人承包,或是用一个刊号办多份报纸,或是故意把专版、专刊名的字号放大并让其占据报头位置,造成一种假象。 ②擅自出版各种增刊、专刊或者搞“一号多报”。 ③以“周末版”为代表的专版、专刊的刊头字样直接或间接取代报头名称,专刊、专版俨然是一份单独的报纸。 ④直接或变相转让,出卖报刊号或版面的行为。 ⑤未经申请批准就私自编辑出版报刊 ⑥擅自编印非法报刊 2.在我国,有哪些特殊新闻信息须由国家指定的统一部门发布? ①地震等震况和抗震救灾信息由国务院统一发布 ②有关传染病疫情的新闻与信息的发布。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③核事故应急救援信息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发布 ④气象类消息由国家气象局统一发布 ⑤有关防汛新闻与信息由人民政府防汛指挥部统一发布 ⑥一切国际新闻均由新华总社统一发布 ⑦重大政务新闻有新华通讯社统一发布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的三个基本原则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的三个基本原则 [任何行业都有基本的道德规范。医生有医德、教师有师德。从事新闻工作理所当然应遵守新闻职业道德。新闻职业道德是新闻工作者在自己的职业活动中,应当遵循的道德准则和规范。 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规范与其他行业职业道德规范一样,有许多方面要求,《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1991年)规定有8条。即: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三、遵守法律和纪律;四、维护新闻的真实性; 五、坚持客观公正的原则;六、保持廉洁奉公的作风;七、提倡团结协作精神; 八、促进国际友好合作。1997年又进一步修订为6条。即: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二、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三、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四、维护新闻的真实性;五、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六、发扬团结协作精神。2003年11月5日,人民日报、新华社、求是杂志、光明日报、经济日报、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中央电视台联合制定发布“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自律公约。 这些准则和自律公约,都应该是每一个有理想、有抱负、有操守和富于敬业精神的新闻工作者对自己的基本要求。都应该是新闻战线广泛深入地进行马克思主义新闻观、职业精神、职业道德学习教育活动的主要内容,以期增强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新闻工作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贯彻执行党的新闻工作方针原则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弘扬职业精神、恪守职业道德、维护队伍形象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在具体工作中,新闻工作者在遵守行业职业道德规范方面可以用三个基本原则来涵盖,即政治性原则、真实性原则、形象性原则。 一、政治性原则 政治性原则包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遵守宪法、法律和纪律、以社会效益为最高准则、坚持新闻工作党性原则等方面内容,是对新闻工作者的基本要求之一。 人民日报、新华社等7家新闻单位的自律公约明确提出:坚决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和经济制度,同党中央保持一致,宣传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的决策部署,把党和政府的声音送入千家万户。心里永远装着群众,体察民意民情,反映人民心声。坚持党对新闻工作的领导,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坚持正确舆论导向,宣传科学理论,传播先进文化,塑造美好心灵,弘扬社会正气,倡导科学精神。坚持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为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服务。坚持社会效益第一的原则,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从党和国家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把握和反映社会生活的本质和主流,真实、准确地报道新闻事实,对社会负责,对人民负责。不刊播危害国家安全、社会稳定的报道和有害人们身

第八讲新闻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第八讲新闻职业道德与职业规范 关乎新闻职业道德的一般理解 1、什么是新闻职业道德 新闻职业道德,就是新闻传播(大众传播)业的行业道德。新闻从业者或大众传媒本身,遵循一般的社会公德和本行业的专业标准,对其职业行为进行理性地自我约束和自我管理 职业道德由两部分组成: 职业规范,即“应该如何做”的技术性要求 职业道德标准,根据一般的社会公德要求所确定的、“不能做”的道德责任 新闻自律(名词):新闻传播行业道德和规范的成文公约或行业公认的惯例,包括现在非法律的新闻行业自律组织的工作规则和处罚条例。新闻自律从报业扩展到广播电视业之后,称为“公众原则” 瑞典1970年制定的“公众原则”: 报道要准确 报道应给重新参与者留有余地(“重新参与者”在我国叫刑满释放人员,也指犯了错的人。这条是指在报道中不要挖重新参与者的黑历史) 尊重个人隐私权 慎重使用照片和镜头 不对未加审讯的人妄加断语 公布人名时须谨慎小心 国际社会关于新闻职业道德要求(自律)的八条原则: 维护新闻自由,具有独立精神(没有独立精神,就很难做到报道客观公正) 献身正义、人道,为公众利益服务 恪守新闻报道的真实、客观、公正、平衡等工作标准 为新闻来源保密 不诽谤、侮辱他人 不侵犯普通公民的隐私(公务人员的隐私权相对较少) 拒绝收取馈赠和贿赂,以及其他各种影响客观报道的酬谢 不参与商业和广告活动 体现新闻职业道德的自律文件 国际方面:《国际新闻道德公约》、《记者行为基本原则宣言》、《媒介伦理和自律》 我国:《中国新闻工作者职业道德准则》 新闻自律组织 执行自律的组织: 英国、荷兰、印度:新闻评议会 瑞典:新闻业公正委员会 波兰:记者法庭 美国:新闻公评人制度 职权:监督新闻工作,审理涉及自律范围的申诉,进行仲裁或调解,并予以相应的制裁(这种制裁一般是公开批评,要求当事人或媒介公开道歉、说明,同时承担少量的审理费用 作用:对一个行业的职业道德建设,乃至整个行业的建设都是非常有效的 新闻职业道德在政治与市场之间所处的位置 政治上,传媒是党的喉舌;市场上,传媒是市场竞争的主体;职业上,传媒的职责是监测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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