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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贷后检查基本要求

第四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

(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

(八)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

(九)其他关系贷款人债权实现和保障的内容。

第五条贷后检查方式:

正常类贷款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取全面检查方式。

第六条贷后检查时限(间隔期):

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向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交手续并介绍借款人的有关情况。管户信贷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建立固定联系方式。

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1个月,下同)不少于1次(含);可疑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不少于2次(含);损失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2期1次。

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第七条贷后检查程序:

(一)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

(三)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四)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第三章贷款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第八条借款人或贷款出现下列情况或存在下列潜在风险因素的,

管户信贷员必须对其进行特别监管:

(一)借款人未按合同约定的日期和金额归还贷款本息;

(二)借款人有违法、违纪等不良行为,受到法律、行政、经济制裁或处罚;

(三)借款人职业处于不稳定状态,收入明显下降(如借款人从业单位或行业属于关、停、并、转范围;借款人处于失业、半失业状态,

失去稳定收入来源或仅依靠最低生活保障或社会救济生活等);

(四)借款人健康状况恶化或遭受重大人身伤害,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五)借款人死亡、宣告失踪或死亡及丧失民事行为能力,且无合法继承人、受遗赠人或法定继承人、受遗赠人拒绝履行合同;

(六)借款人有套取银行信用,挪用贷款行为;

(七)借款人所购房屋及其他财产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社会灾难,导致损失或灭失;

(八)借款人或抵押人未经贷款人同意,擅自将设定抵押权或质权的财产或权益拆迁、出租、出售、转让、馈赠或重复抵押;

(九)借款人拒绝或阻挠贷款人的贷后检查或提供虚假材料、信息;

(十)借款人居所和联系方式经常变动,贷款人不能有效判断借款人情况和贷款实际使用情况;

(十一)因抵(质)押物贬值,抵(质)押物价值趋于或低于贷款金额及抵(质)押物或抵(质)押权益受到损害,抵(质)押权难以或不能实现;

(十二)期房项目未按正常进度完工或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办妥房地产产权证,进行有效抵押;

(十三)保证人资格及能力出现问题(如保证人为法人的,其资信等级降低或处于被兼并、重组、破产状态;保证人为自然人的,其收入或其他财产下降等);

(十四)新法律、法规实施使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存在法律方面的缺陷和问题;

(十五)贷款手续及信贷档案不齐全,重要文件或凭证遗失,对债权实现有实质性影响;

(十六)贷款人已要求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及诉诸法律的借款案由。

第四章贷款形态分类

第九条贷款形态分类指按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对贷款资产进行分类。贷款形态分正常、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五类,后三类贷款为不良贷款。

第十条贷款形态分类一般先进行定量分类,即先根据借款人连续违约次(期)数进行分类,再进行定性分类,即根据借款人违约性质和贷款风险程度对定量分类结果进行必要的修正和调整。

贷款形态分类应遵循不可拆分原则,即一笔贷款只能处于一种贷款形态,不能同时处于多种贷款形态。

第十一条贷款形态分类标准:

(一)正常贷款:借款人一直能正常还本付息,不存在任何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借款人未正常还款记录或连续违约期数在2次(含)以下,但属偶然性因素。

(二)关注贷款: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3次;借款人虽能还本付息,但已存在影响贷款本息及时、全额偿还的不良因素。

(三)次级贷款: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4~6次;借款人的正常收入已不能保证及时、全额偿还贷款本息,需要通过出售、变卖资产、对外借款、保证人、保险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或处理抵(质)押物才能归还全部贷款本息。

(四)可疑贷款:借款人连续违约期数达7次(含)以上;贷款人已要求借款人及有关责任人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处理抵(质)押物,预计贷款可能发生一定损失,但损失金额尚不能确定。

(五)损失贷款:借款人无力偿还贷款,履行保证、保险责任和处理抵(质)押物后仍未能清偿的贷款及借款人死亡,或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规定,宣告失踪或死亡,以其财产或遗产清偿后,仍未能还清的贷款。

第五章违约贷款的催收与处理

第十二条贷款催收指管户信贷员按规定程序,对未按期还款的借款人发出催收提示和催收通知,督促借款人清偿违约贷款的过程。

(一)借款人首期未按合同约定时间归还贷款本息时,管户信贷员应在5个工作日内对客户进行电话提示;

(二)借款人连续2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管户信贷员要向客户发出催收通知书;

(三)借款人连续3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管户信贷员要约见客户或上门催收,督促客户落实可行的还款计划;

(四)借款人连续4次未按期归还贷款本息时,管户信贷员要商告律师向客户发出律师催收函。

第十三条违约贷款的其他处理方式:

(一)依法纠正借款人的违约行为;

(二)对逾期贷款计收罚息;

(三)从借款人账户中扣收贷款本息;

(四)停止发放未发放的贷款;

(五)依法追索保证人的连带责任;

(六)依法要求保险人履行保险责任;

(七)依法处理抵(质)押物;

(八)依法行使债权人其他权利;

(九)核销损失类贷款。

第六章贷款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贷款档案指贷款在申请、审查、发放和收回等过程中形成的文件和材料。

贷款档案管理指根据《档案法》及有关制度的规定和要求,对贷款档案进行规范的管理,以保证贷款档案的安全、完整与有效利用。

第十五条贷款档案可以是原件,也可以是具有法律效力的复印件。贷款档案主要包括:

(一)借款人相关资料:

1.借款人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证件);

2.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和偿债能力证明;

3.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意向书、合同书或其他有效文件;

4.购房全额发票或收据;

5.有权部门出具的所购住房的估价证明;

6.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和质押的证明及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7.保证人资信证明及同意提供担保的文件;

8.房屋他项权利证明书;

9.个人住房借款申请审批表;

10.借款合同;

11.抵押合同;

12.质押合同;

13.保证合同;

14.保险合同、保险单据;

15.个人住房贷款凭证(信贷部门存联);

16.委托转账付款授权书。

(二)贷后管理相关资料:

1.贷后检查记录和检查报告;

2.逾期贷款催收通知书;

3.贷款制裁通知书;

4.法律仲裁文件;

5.依法处理抵押物、质物等形成的文件;

6.贷款核销文件。

(三)其他有关文件材料。

第十六条贷款档案归集整理。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应在10个工作日内,对贷款文件材料进行复查和清理,检查文件材料的有效性和完整性,对文件材料进行整理,合理编排顺序,填写档案清单(卷内目录)和案卷封面。档案清单一式三份,一份主管信贷员留存,一份送管户信贷员,一份随案卷移交。

第十七条贷款档案移交。主管信贷员将档案卷宗移交管户信贷员。管户信贷员对归档材料进行清点,如认为归档材料不完整应退回主管信贷员并督促其尽快补齐。当确认归档材料合格后,双方在档案移交单上签字,完成移交工作。

管户信贷员收妥贷款档案后亦按上述工作程序与档案管理员办理贷款档案的移交手续。

主管信贷员和管户信贷员因工作需要,可将部分文件材料复印留用。

对主管信贷员移交档案后形成的贷后管理文件材料,管户信贷员应随时整理并移交,移交方式同上。

第十八条贷款档案分类。档案管理员应按照一定的标准对档案卷宗进行归类、编序和排列。

第十九条贷款档案保管。贷款档案必须实行集中统一保管。应指定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员具体负责本行贷款档案的保管。

第二十条档案保护。贷款档案实行专用档案库房(室)保管。档案库房(室)要做到防火、防潮、防虫、防盗等。档案管理员如发现贷款档案损毁或遗失,应立即向本部门经理和主管行长报告。

特别重要的凭证和文件材料原件应做特殊保管,以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十一条贷款档案使用。建立贷款档案借阅制度,完善贷款档案借阅手续。房地产信贷部门内部人员借阅贷款档案,需经本部门经理同意。其他任何单位和部门人员借阅贷款档案,均需经主管行长同意。

贷款档案借阅应作登记记录。贷款档案借阅原则上在档案室或办公室进行,一般不得借出。

贷款档案借阅人员不得将贷款档案涂改、拆换、损毁和遗失。贷款档案借阅完毕,档案员要对贷款档案进行核查。

第二十二条档案保密。贷款档案是贷款人与借款人的商业秘密,贷款档案经办人员及查阅使用人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第二十三条档案销毁。贷款业务终结后,贷款档案仍须保管3年。保管期结束后,贷款档案经鉴定、登记造册、贷款部门经理和主管行长签批,进行集中销毁。

对尚未终止信贷关系、尚未失去法律效力和尚未登记造册批准销毁的贷款档案,任何人不得擅自销毁。

对具有特殊保存价值和意义的贷款档案要移交本行综合档案室保管。

第七章贷后管理保障

第二十四条贷后管理岗位与贷款调查、审查和审批等工作岗位要实现分离。管户信贷员原则上不能兼任贷款调查、审查、审批等项工作。

第二十五条管户信贷员的数量要与贷款客户的数量相适应。每名管户信贷员管理的贷款客户原则上不超过300~500户,其中违约客户不超过80~100户。各行要及时调配管户信贷人员,保证管户信贷员队伍相对稳定。

第二十六条管户信贷员职责范围:

(一)贷后日常管理;

(二)客户业务咨询;

(三)对违约贷款催收并提出处理意见;

(四)对抵(质)押物提出处置意见;

(五)贷款形态分类与监测;

(六)登录贷后检查台账;

(七)贷后管理档案整理与移交;

(八)受理客户信息变更或调整申请(如客户通讯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变更,还款方式、还款计划调整),负责按规定程序通知会计结算部门及客户信息管理部门调整客户信息;

(九)其他贷后管理事项。

第二十七条管户信贷员应具备相应的业务素质。管户信贷员要定期进行岗位培训和业务考核。

第二十八条管户信贷员岗位轮换或离职时,要履行有关交接手续。对有问题、有责任的贷款,要在换、离岗前进行处理。不能作出处理的,要书面说明情况,报行领导批准后,才能履行交接手续。对有重大问题和责任的贷款,要报请上级行批准,才能履行交接手续。

第二十九条因管户信贷员、档案员疏于职守,造成下列问题,按规定给予处分:

(一)未按本办法要求进行贷后管理;

(二)对不良贷款监管不严、清收转化不力,造成信贷资产质量恶化;

(三)信贷资产质量和收息率达不到规定要求;

(四)遗失贷款原始资料,对贷款人利益造成损害;

(五)在贷后管理中隐瞒问题或不及时反映和处理问题,造成贷款风险增大。

第三十条贷款档案和台账应实行计算机管理,各级行应执行总行统一开发的有关贷后管理软件。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第三十二条本办法由中国工商银行总行解释和修改。各一级分行(直属分行)可制定实施细则并报总行备案。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本(完整版)

合同编号:YT-FS-6280-74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 本(完整版) Clarify Each Clause Under The Cooperation Framework, And Formulate It According To The Agreement Reached By The Parties Through Consensus, Which Is Legally Binding On The Parties. 互惠互利共同繁荣 Mutual Benefit And Common Prosperity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范本(完整 版) 备注:该合同书文本主要阐明合作框架下每个条款,并根据当事人一致协商达成协议,同时也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而制定。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银行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借入的、需要还本付息的款项,包括偿还期限超过1年的长期借款和不足1年的短期借款,主要用于企业购建固定资产和满足流动资金周转的需要。 中国工商银行借款合同 公路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贷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签订时间:年月日

签订地点: 借款人因公路建设项目,向贷款人申请人民币贷款万元,期限为年。根据我国有关法律规定,经双方当事人平等协商,自愿签订本贷款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 第一条定义与解释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术语具有如下含义: 1.1.1 “银行营业日”指贷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结息日”指每季最后一个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借用贷款的人,包括其继承人、受让人。 1.1.4 “贷款人”指依据本合同发放、管理贷款的银行,包括经办贷款和实施账户监管的银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1条提取贷款的期间,包括推迟提款的期间。 1.1.6 “还款期”指借款人依据本合同第6.7条归还贷款的期间,包括贷款展期的期间。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字号:大中小] 2003-12-09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 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 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借贷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房改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平等协商的 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的个人住房 贷款。第二章借款人条件第五条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第六条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 身份;(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 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七)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 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并向贷款人提交下列 资料:(一)身份证件(居民身份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二)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借款人经济收入或偿债能力证明;(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 议或其他批准文件;(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 (五)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及保证人的资信证明; 证明和抵押物估价证明; (六)以储蓄存款作为自筹资金的,需提供银行存款凭证;(七)以住房公积金作为自筹资 金的,需提供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批准动用公积金存款的证明;(八)贷款人要求提供的 其他文件或资料。第八条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后,应当按规定进 行审查,并在3周内向借款人作出答复。第九条贷款人同意贷款的,应当根据《贷款 通则》的规定与借款人签订借款合同,并按照《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担保管理办法》的规定签订担保合同后,向借款人发放贷款。第十条对于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住房的, 在借款申请批准后,应按借款合同约定的时间,由贷款人以转账方式将资金划转到售房单位在银行开立的账户。第四章贷款额度、期限和利率第十一条贷款人发放贷款的 数额,不得高于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的拟购买住房的价值或实际购房费用的70%(以较低额为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数额不得超过借款人家庭成员退休年龄内所交纳住房公积金数额的 2 倍。第十二条贷款期限最长不得超过20年。第十三条用信贷资金发放的个人住 房贷款利率按法定贷款利率(不含浮动)减档执行,即,贷款期限为1年期以下(含1年)的,执行半年以下(含半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至3年(含3年)的,执行6个月至1年期(含1 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3至5年(含5年)的,执行1至3年期(含3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5至10年(含10年)的,执行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期限为10年以上的,在3至5年(含5年)法定贷款利率基础上适当上浮,上浮幅度最高不得超过5%。第十四条用住房公积金发放的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在3个月整存整取存款利率基础上加点执行。贷

中国工商银行发展历程

工商银行发展历程 1984年1月1日成立 1984年,中央决定中国人民银行不在开展商业银行业务,而将84年1月1日前中国人民银行手中的个人及工商企业存款划拨出来单独成立中国工商银行。 2005年4月18日,国家批准工商银行的股份制改革方案。 截至6月末,中国工商银行的股改财务重组工作基本完成,资本总额2806亿元,充足率为9.12%,其中核心资本达到2525亿元,充足率为8.07%;境内外机构不良资产率为2.72%,不良贷款率降至4.58%,拨备覆盖率达到100%,中国工商银行成功迈出了股份制改革的第一步。 正式成立于1984年1月1日的中国工商银行,经过21年发展,总资产、总资本、核心资本、营业利润等多项指标都居国内业界第一位,在中国金融市场上有着无可比拟的优势: (1)布局合理的营销网络,广泛而优质的客户基础 中国工商银行通过21000多家境内机构、100家境外分支机构和遍布全球的上千家代理行,以领先的信息科技和电子网络,向八百多万法人客户和1亿多个人客户提供包括批发、零售、电子银行和国际业务在内的本外币全方位金融服务。截至2004年末,现金管理签约客户3700多家,为这些客户的1.96万个上下游或附属单位提供了现金管理服务;个人消费信贷客户数397万户,贷款余额4,839亿元;个人金融业务高端产品--理财金账户客户总规模超过124万户。 (2)多元化的业务结构,产品优势明显,创新能力强 通过信贷行业、客户和地区结构调整,中国工商银行巩固了优质的公司和机构业务市场,成功争取了多项全国重点建设项目,新开发一批跨国公司、大型优质企业和机构客户,拓展了优质中小企业市场。 工商银行在巩固本币结算、国际结算和代理业务等优势领域的同时,大力开拓现金管理、投资银行、资产托管和各类理财等高成长性、高技术含量和高附加值的新兴中间业务市场,形成了9大类400多个品种的中间业务体系,中间业务收入由1996年的19.4亿元增加到2004年的123亿元,中间业务收入占营业收入的比重提高到2004年的9.71%。 中国工商银行是第一家证券投资基金托管银行和首批获得QFII资格的银行,也是当前中国规模最大的托管银行,2004年托管资产总额1230亿元。其中托管证券投资基金40只、基金资产1,128亿元,市场占比34.8%,托管基金数量和资产规模连续7年居国内托管银行之首。工商银行是国内首只LOF(上市型开放式基金)和ETF(交易所交易基金)的托管人,QFII托管客户包括瑞士信贷第一波士顿、日本大和证券和德累斯顿银行等。 2002年4月工商银行在国内业界率先建立了投资银行业务组织体系,业务范围涉及财务顾问、银团贷款、重组并购及资产管理等。2004年实现投行收入12.4亿元。 工商银行在资本市场表现活跃,2004年全年通过货币市场融资14,661亿元,央行票据承销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流程

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流程 1)填写居民住房抵押申请书, 并提交银行下列证明材料:身份证户口本婚姻证明房本银行流水单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协议及有关材料进行 审查。 (3)借款人将抵押房产的房产证与银行办理抵押登记手续0 (4)借贷双方担保人签订住房抵押贷款合同并进行公证。 (5)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 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银行贷款(BankLoans) 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银行贷款具有各种不同的类型。如: 1、按偿还期不同,可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2、按偿还方式不同,可分为活期贷款、定期贷款和透支; 3、按贷款用途或对象不同,可分为工商业贷款、农业贷款、消 费者贷款、有价证券经纪人贷款等; 4、按贷款担保条件不同,可分为票据贴现贷款、票据抵押贷款、商品抵押贷款、信用贷款等; 5、按贷款金额大小不同,可分为批发贷款和零售贷款; 6、按利率约定方式不同,可分为固定利率贷款和浮动利率贷款,等等。 贷款信用条件 1、信贷额度

信贷额度是借款人与银行在协议中规定的允许借款人借款的最高限额。 2、周转信贷协定 周转信贷协定是银行从法律上承诺向企业提供不超过某一最高限额的贷款协定。 3、补偿性余额 补偿性余额是银行要求借款人在银行中保持按贷款限额或实际借用额一定百分比(一般为10%至20%)计算的最低存款余额。 (1)房屋抵押是原债权债务关系的担保,原债权债务关系是主合同,房屋抵押是从合同,它以原主合同的合法有效存在为前提条件,本身不能独立存在。 (2)抵押的房屋可以由抵押权人保管,也可以由抵押人保管,通 常情况下由抵押人保管。保管人应谨慎保养所抵押房屋。 (3)负有清偿债务义务的一方不履行义务时,房屋抵押人可以直 接行使房屋抵押权,不依靠债务人的行为即可实现其权利。 (4)抵押物须是房屋,房屋抵押人可以是债务人,也可以是第三人,抵押人必须对抵押的房屋拥有所有权,如果抵押房屋是国有房屋,则抵押人必须对该抵押房屋享有处分权。 (5)房屋抵押权的设定,一般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明确规定担保 的范围。 (6)房屋抵押人将房屋抵押后,并不丧失房屋的所有权,因此, 抵押人应自己承担房屋意外灭失的风险。 (7)房屋抵押权是一种担保物权。如果房屋抵押人未经房屋抵押 权人同意,将抵押房屋转给第三人时,房屋抵押权人对抵押的房屋 享有追索权,房屋受让人因此受到的损失,由房屋抵押人承担。 看了“中国工商银行贷款流程”的人还看了: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38653

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颁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的通知 银发[1998]190号 中国人民银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分行、深圳经济特区分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大银行、华夏银行、中国投资银行、中国民生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行、招商银行、福建兴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海南发展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房储蓄银行(各城市合作银行由当地人民银行转发): 为促进住房消费,支持住房产业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改善银行信贷资产结构,我行对《个人住房担保贷款管理试行办法》进行了修改,现将修改后的《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个人住房贷款业务可在所有城镇办理。 二、个人住房贷款限用于购自用普通住房和城市居民修、建自用住房,不得用于购买豪华住房。 三、各家银行要认真组织学习《办法》,加强对此项业务的监督和管理。对《办法》执行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解决并报人民银行总行信贷管理司。 一九九八年五月九日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和《贷款通则》,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让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商业银行和住房储蓄银行。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条件 第四条贷款对象应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五条借款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具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三、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四、无住房补帖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帖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五、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发展

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发展 工商管理四班宗雪 12号[论文关键词]中间业务发展问题工商银行收益结构转型 [论文摘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跨越式增长,是工商银行迫在眉睫的任务。这不仅是转变发展方式,统筹资产和负债的主要途径和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工商银行拓宽经营渠道、调整收益结构、扩大利润源的必然选择。 一、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及其发展现状 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不动用自己资产的前提下,以中介人身份借助自己良好的信誉形象,利用其技术、信息、机构、资金、现代化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业务,它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现代商业银行三大支柱业务,高度发达的中间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志。 据有关部门统计:一些发达国家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平均每年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对银行总收入的贡献度多在30%以上,不少超过了50%。而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收入一般在10%左右。 因此,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实现工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跨越式增长,已成为工商银行刻不容缓的大事。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是工商银行发展的需要,是时代的要求,是工商银行完善服务功能,拓展盈利渠道,降低经营风险,调整收益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 二、目前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中间业务经历了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管理模式,由认识不足到充分认识的发展历程,各家商业银行都把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未来发展竞争的需要,中间业务发展正处于日益攀升和有待于规范和完善的境地:

(一)中间业务收费不能得到有效支持和理解 长期以来,银行一直为客户提供免费的中间业务服务,扮演着一种“义工”的角色,因此社会各界对银行“有偿”服务的反映多是不解,甚至怨声载道,国内很多客户认为存取款不收费是正常的,他们手持大量的睡眠卡、睡眠折,这是对银行资源的很大浪费,大大增加了银行成本的支出,作为银行也只有通过收费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二)中间业务规模小,在银行业务总量中的比重偏低,产品结构不合理 总的看来,目前工行中间业务规模还是很小,基本集中在结算、汇兑、代理收付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业务上;而咨询类、承兑类、评估类、代客理财等高知识含量、高收益的业务品种少,而且功能也不完善;资产证券化和投资银行业务等一些附加值较高的产品,还处于初级阶段,而很多也往往是利差的延伸产品;金融期货、期权、互换、远期利率协议等金融衍生工具等则基本上处于空白状态。 (三)传统的理财理念导致对中间业务认知度不够,造成市场需求不足目前,除传统结算业务、银行卡和代理业务外,大多数银行客户对其他各项中间业务的名称、功能和使用方法了解甚少。虽然开办了近百个中间业务品种,但是发展状况很不理想。而且大部分客户习惯于“免费大餐”,难以接受“有偿服务”,客观上也制约了中间业务的发展。这不仅使商业银行难以及时收回相应成本,而且极大地挫伤了开办中间业务的积极性。 (四)中间业务的管理分散,缺乏总体的开发规划和健全的组织管理体系 由于中间业务是一项品种多、涉及业务范围广、操作技术性强、牵涉机构多的系统工程。它涉及行内会计、出纳、信贷、个人金融、银行卡、国际业务、房地产信贷、技术保障、信息规划等许多专业部门。由于各部门间客观上存在的协调配合不够,如果缺乏一套完整的经营管理体系和统一的发展规划,必将难以形成集中统一的局面,既不利于整体功能的发挥,又不利于中间业务的顺利发展,甚至还会对其他业务带来负面影响。 (五)金融服务层次偏低,金融创新没有到位

中国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工商银行信贷工作手册 第一章银行信贷制度审查 审查人员应当根据工商银行现行的各项信贷制度、办法的规定对信贷业务进行审查,保证信贷业务符合客户评级与分类、授权、授信、贷款定价、业务流程等基本制度规定和单项业务办法要求,防范制度风险。 一、授权管理审查 (一)信贷业务授权制度执行情况审查的基本要求 1、各级行必须在权限范围内办理信贷业务,不得超权限办理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审查时应当对照上级行颁发的本年度《授权书》(或《转授权书》),结合《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信贷业务特别授权文件、单项业务管理办法等信贷制度的规定,确认信贷业务是否符合信贷业务授权、转授权规定。 2、信贷业务违反授权制度规定的处理。 (1 )本级行受理的超权限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应在审查报告中说明信贷业务审批权限,提请按规定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2 )下级行超授权办理的信贷业务,审查人员在报备审查中不得同意,并要求下级行纠正。 (二)《中国工商银行信贷管理基本制度》关于信贷审批权限的规定 1、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同一辖区内不得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同级分支机构对同一客户发放信用。 2、未经有权审批行批准,各分支机构不得超越辖区提供异地信用。 3、开办委托贷款需报经总行批准。 4、对同业竞争激烈的优良客户,确需简化手续和程序,以及工商银行现有制度没有规定或需突破工商银行现有政策制度的信贷业务,实行特事特办制度。特事特办有权审批人为总行行长。 (三)信贷业务特别授权和部分单项业务管理办法对信贷业务经营权限的规定 1、下列信贷业务的审批权限集中在总行和一级分行; (1)公开统一授信和可循环使用信用额度; (2 )对B、C级客户特别授信及授信项下的单笔贷款; (3)不良贷款注资盘活方案。 2、对次级以下(含次级)贷款办理借新还旧的审批权限集中在二级分行及以上;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经营贷款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经营贷款 适合地区:河北省,山西省,内蒙古自治区,辽宁省,吉林省,黑龙江省,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福建省,江西省,山东省,河南省,湖北省,湖南省,广州市,韶关市,汕头市,佛山市,江门市 贷款币种:人民币适合人群:企业法人,个体工商户 贷款利率:0.60% 贷款期限:1.00个月- 60.00个月 办理时间:7天贷款用途:短期周转贷款,个体户经营贷款 其它费用:无其他收费 2产品介绍 个人经营贷款是中国工商银行向客户发放的用于客户合法经营活动所需资金周转的人民币担保贷款。 3产品优势 1. 贷款额度高:贷款金额最高可达1000万元; 2. 贷款期限长:最长可达5年; 3. 担保方式多:可采用抵押、质押、保证担保等多种方式; 4. 具备循环贷款功能:一次申请,循环使用,随借随还,方便快捷,并可通过商户POS和网上银行等渠道实现贷款的自助发放。 4贷款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0周岁(不含)之间。外国人以及港、澳、台居民为借款人的,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居住满一年并有固定居所和职业。 2. 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户籍证明(或有效居住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3. 借款人具有合法的经营资格,能提供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者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4. 具有稳定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5. 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借款人及其经营实体在工行及其他已查知的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 6. 能够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可靠的贷款担保; 7. 借款人在工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8. 工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5申请资料 1. 借款人及其配偶有效身份证件、户籍证明、婚姻状况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2. 经年检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合伙企业营业执照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 3. 个人收入证明,如个人纳税证明、工资薪金证明、个人在经营实体的分红证明、租金收入、在工行或他行近6个月内的存款、国债、基金等平均金融资产证明等; 4. 能反映借款人或其经营实体近期经营状况的银行结算账户明细或完税凭证等证明资料; 5. 抵押房产权属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有权处分人(包括房产共有人)同意抵押的证明文件。 6. 贷款采用保证方式的,须提供保证人相关资料; 7. 银行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6详细资料 1. 新房贷款的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30年,二手房不超过20年;贷款额度是房屋评估值的70%;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档次贷款利率执行,基准年利率是5.94%。 2. 房屋抵押贷款条件:房屋的年限在20年之内;房屋的面积各银行要求不一;房屋要有较强的变现能力;一般要求商品房,公寓,商铺,写字楼。房产抵押贷款,一般需要通过专业的房地产担保公司来办理,房产抵押贷款已经成为居民个人不动产理财的一个重要手段,通过抵押贷款的方式贷出资金以满足临时的消费需求甚或企业经营需求,以期盘活居民手中持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中国工商银行案例分析 一、发展历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1984年成立。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完成了股份制改造,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2006年,工商银行成功在上海、香港两地同步发行上市。作为中国资产规模最大的商业银行,经过20几年的改革发展,中国工商银行已经步入质量效益和规模协调发展的轨道。 随着2007年金融租赁公司的成立,工商银行的非银行牌照类业务已延伸到投资银行、基金和租赁等市场领域;收购澳门、非洲等地最大银行股权,进入俄罗斯、印尼等新市场,境外机构达112家,形成了覆盖主要国际金融中心和我国主要经贸往来地区的全球化服务网络。 2008年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144万户,个人网上银行客户5672万户。企业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110.50万亿元,增长28.9%;个人网上银行实现交易额9.77万亿元,增长135.4%。获《环球金融》杂志“亚洲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个人网上银行”、“中国最佳企业网上银行”等奖项。 二、商业模式分析 (1)战略目标 工行的战略目标是巩固在我国银行业的市场领导地位并致力于转型为国际一流的金融机构。工行的整体目标是实现股东价值最大化和维持可持续增长。工行相信自身的独特性在于业务创新的经营方式

及引领市场的创新精神。工行致力于继续以业务创新的理念,通过以下战略措施加强工行的独特性: ?进一步发展具有高增长性的非信贷业务以实现收入及资产结构多元化; ?稳健发展本行的信贷业务,积极改善本行的信贷结构; ?通过扩大客户细分、加强目标市场营销和提升客户服务水平来继续提升本行的客户组合和盈利能力; ?通过战略性地提升传统分行网络,并加强电子银行业务,以进一步增强销售和市场推广能力; ?继续加强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能力; ?充分利用与战略投资者的合作关系; ?完善与绩效挂钩的激励机制,加强培训,提高员工绩效。 (2)目标与客户 2011年6月末,企业网上银行客户273万户,比上年末增长14.2%;个人网上银行客户突破1亿户达1.07亿户,增长11.4%。并荣获《亚洲银行家》“中国最佳网上银行”称号。 (3)产品或服务 ①、个人金融服务:投资理财、便利金融、个人贷款、存款服务、理财金账户;②、企业金融服务:对公存款、融资业务、票据业务、财智国际、清算和结算服务、理财产品、企业电子银行、投资银行业务、资产托管业务、机构金融业务、企业年金业务、中小企业服务、更多金融服务;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与治理,有效防范和操纵贷款风险,爱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我国《民法通则》、《合同法》、《担保法》、《商业银行法》、《物权法》、银监会《商业银行房地产贷款风险治理指引》、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治理方法》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一般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本方法适用于我行办理的个人住房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条件 第四条借款人须具备以下差不多条件: (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年龄在18(含)-65 周岁(含) 之间。 (二)具有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及婚姻状况证明。 (三)具有合法有效的本市所在地户籍证明或有效居留证明。 (四)具有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 (五)具有稳固的收入来源和按时足额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借款人该笔贷款 的月支出与收入比操纵在50%(含)以下,或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比操纵在55%(含)以下。 (六)具有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预)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七)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的能力(无住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有住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的首期付款)。 (八)同意贷款资金采纳受托支付方式,托付我行向符合合同约定用途的借款人交易对象支付。 (九)能够提供我行认可的有效担保(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为抵押或质押,或有足够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保证人)。 (十)两个以上借款人共同申请借款的,共同借款人限于配偶、子女和父母;对共同购房人作为共同借款人的,不受上述规定限制。 (十一)授权我行向房地产主管部门查询借款人家庭住房登记情形,或同意向我行提交家庭住房实有套数书面诚信保证。 (十二)在我行开立个人结算账户。 (十三)我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向贷款人提供下列资料: (一)有效身份证件(指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有关借款人家庭稳固的经济收入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有权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保证人同意提供担保的书面文件和保证人资信证明; (五)我行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第三章贷款套数、额度、期限、利率、还款方式 第六条借款人应直截了当向贷款人提出借款申请,贷款人自收到贷款申请及符合要求的资料,贷款人审查同意后,按照《贷款通则》的有关规定,向借款人发放住房贷款。 第七条贷款房屋套数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贷后检查基本要求 第四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 (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 (八)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 (九)其他关系贷款人债权实现和保障的内容。 第五条贷后检查方式: 正常类贷款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取全面检查方式。 第六条贷后检查时限(间隔期): 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向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交手续并介绍借款人的有关情况。管户信贷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建立固定联系方式。 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1个月,下同)不少于1次(含); 可疑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不少于2次(含);损失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2期1次。 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第七条贷后检查程序: (一)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 (三)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四)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第三章贷款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

中国工商银行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个人住房贷款贷后管理,防范和控制个人住房贷款风险,保证个人住房贷款资产质量和效益,根据《中国工商银行关于加强贷后管理的若干规定》等有关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贷后管理是指贷款发放后到收回期间内贷款日常管理、贷款档案管理及其他有关贷款管理。 本办法所称管户信贷员指从事贷后管理的信贷人员。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工商银行各级机构办理的与个人住房和个人商用房有关的各类贷款。 第二章贷后检查基本要求 第四条贷后检查的主要内容: (一)借款人依合同约定归还贷款本息情况; (二)借款人有无骗取银行信用的行为; (三)借款人品行、职业、收入和住所等影响还款能力的因素变化情况; (四)保证人保证资格和保证能力变化情况; (五)抵(质)押物保管及其价值变化情况; (六)期房项目工程进度、抵押预登记和正式登记落实情况; (七)有关合同及相关资料的完整性与有效性,有无与法律、法规和制度相抵触,需要变更、修改和补充的;

(八)贷款资产风险程度、变化情况及趋势; (九)其他关系贷款人债权实现和保障的内容。 第五条贷后检查方式: 正常类贷款可采取抽查方式进行;关注、次级、可疑和损失类贷款采取全面检查方式。 第六条贷后检查时限(间隔期): 贷款发放后,主管信贷员要及时向管户信贷员办理贷款档案移交手续并介绍借款人的有关情况。管户信贷员应于5个工作日内与借款人取得联系,建立固定联系方式。 关注、次级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1个月,下同)不少于1次(含);可疑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期不少于2次(含);损失类贷款检查时限为12期1次。 对于发生突发性、严重性问题的贷款应随时检查。 第七条贷后检查程序: (一)对违约贷款通过电话提示、约见借款人、现场核验、走访借款人所在单位等方式了解借款人违约的主要原因; (二)根据借款人违约情况,判断贷款的风险状况,确定贷款形态; (三)对借款人违约行为提出催收贷款或强制清收贷款的处理方案,报主管领导批准实施; (四)登记贷后检查台账,撰写贷后检查报告。 第三章贷款风险的识别与判断 第八条借款人或贷款出现下列情况或存在下列潜在风险因素的,

浅析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思路

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发展的 思路探析 论文关键词中间业务发展问题工商银行收益结构转型 论文摘要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实现中间业务收入跨越式增长是工商银行迫在眉睫的任务这不仅是转变发展方式统筹资产和负债的主要途径和重要内容同时也是工商银行拓宽经营渠道、调整收益结构、扩大利润源的必然选择

一、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及其发展现状 中间业务是商业银行在不动用自己资产的前提下以中介人身份借助自己良好的信誉形象利用其技术、信息、机构、资金、现代化设备等方面的优势为客户提供各种金融服务并收取一定手续费的业务它与资产业务、负债业务共同构成现代商业银行三大支柱业务高度发达的中间业务是现代商业银行的重要标志 据有关部门统计一些发达国家银行非利息收入占比平均每年以一个百分点的速度增长对银行总收入的贡献度多在30%以上不少超过了50%而我国商业银行在这方面收入一般在10%左右 因此大力发展中间业务实现工商银行中间业务收入跨越式增长已成为工商银行刻不容缓的大事大力拓展中间业务是工商银行发展的需要是时代的要求是工商银行完善服务功能拓展盈利渠道降低经营风险调整收益结构提高经济效益的主要手段

二、目前工商银行中间业务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由于中间业务经历了由粗放经营到集约经营的管理模式由认识不足到充分认识的发展历程各家商业银行都把中间业务的发展作为未来发展竞争的需要中间业务发展正处于日益攀升和有待于规范和完善的境地 (一)中间业务收费不能得到有效支持和理解 长期以来银行一直为客户提供免费的中间业务服务扮演着一种“义工”的角色因此社会各界对银行“有偿”服务的反映多是不解甚至怨声载道国内很多客户认为存取款不收费是正常的他们手持大量的睡眠卡、睡眠折这是对银行资源的很大浪费大大增加了银行成本的支出作为银行也只有通过收费才能解决这个问题 (二)中间业务规模小在银行业务总量中的比重偏低产品结构不合理 总的看来目前工行中间业务规模还是很小基本集中在结算、汇兑、代理收付等传统的劳动密集型业务上;而咨询类、承兑类、评估类、代客理财等高知识含量、高收益的

建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

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档案管理工作,合理有效地保管和利用档案资料,根据《中国建设银行档案管理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信贷档案管理规定》、《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商业用房贷款暂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再交易住房贷款暂行办法》、《中国建设银行个人住房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等规章制度,制订本细则。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是指各行在经办和管理各类个人住房贷款工作中形成的,具有凭证依据作用和参考利用价值或史料价值的信贷经营管理专业技术材料的总称。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管理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有关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保存、退回、销毁的全过程。 第三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逐级建档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由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经营部门(以下简称经营部门)、会计部门、档案部门负责管理,即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前,由经营部门、会计部门负责管理;在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由档案部门负责管理。经营部门负责信贷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借阅和移交归档工作;会计部门负责重要档案的接收、入库保管、借阅、移交工作;档案管理部门负责贷款本息全部还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的档案保管及销毁。

第五条对个人住房贷款档案资料录入和扫描进计算机进行电子化管理的经办机构,应保证其档案管理信息系统的可靠性和完善性,严格信息录入、查询、修改等环节的人员权限设置,定期进行系统维护、数据备份和排查病毒等工作,防止信息的丢失和泄漏。 第二章档案分类和部门管理职责 第六条个人住房贷款的归档范围包括贷款业务中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料,分为重要档案和一般档案。重要档案是指个人住房贷款抵押房屋他项权利证、权利质押的权利证明、保险单等重要物品和单证原件;一般档案指除重要档案以外的所有在办理个人住房贷款业务中形成的专业技术资料(具体归档范围见附1)。 第七条个人住房贷款重要档案原则上由会计部门负责保管。经营部门如设立了专门的信贷档案库房和专职信贷档案管理员,重要档案可由该经营部门区别一般档案负责保管。 第八条各经办行的经营部门除对所有个人住房贷款档案资料进行收集以外,还需设立专(兼)职贷款档案管理岗,负责接收、审查信贷经办人员提供的档案资料,做好还款阶段个人住房贷款一般档案的日常整理、保管和利用等工作。重要档案在经营部门负责保管的,该经营部门必须设专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保管。 第九条档案部门负责个人住房贷款本息结清或信贷业务执行完毕以后的档案管理。 第十条个人住房贷款档案的保管期限为5年,从贷款本息结清的下一年开始计算。 第三章重要档案的管理 第十一条信贷经办人员收到重要档案资料,要逐项登记“个人住房贷款重要档案资料登记簿”(附2),同时填制“个人住房贷款重要档案资料收妥通知书”(附3)一式三联,

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业务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的存款业务介绍 中国工商银行的业务范围包括: 负债业务:人民币储蓄;外币储蓄;储蓄旅行支票;外汇借款;同业人民币、外汇拆入;发行金融债券等; 资产业务:短期、中期和长期人民币和外汇流动资金贷款、固定资产贷款;外汇转贷款;住房开发贷款;具有专门用途的贷款;消费性贷款(汽车消费贷款;个人大额耐用消费品贷款;个人住房贷款);委托贷款和特定贷款;票据贴现;国债、政策性金融债券认购业务;同业人民币、外汇拆出;项目贷款评估和信用等级评定等; 中间业务:人民币现金结算、转账结算;国际结算;代理业务(代收代付;代理企业债券、股票、国库券等有价证券发行、清算、兑付、托管;黄金现货买卖、交易清算、实物交割、租赁黄金、黄金项目融资;黄金清算交易;代理发行金融债券;代理保险;代理保管有价证券、有价物品;出租保管箱;代理政策性金融业务或其它金融机构业务等);人民币及外汇银行卡业务;信息咨询业务(资信调查;资产评估;金融信息咨询;行业信息网服务;开立人民币存款证明);外汇中间业务(进口开证;进口代收;汇出汇款;来证通知;议付;托收;汇入汇款;结汇;售汇;旅行支票;代客外汇买卖;外汇票据的承兑和贴现;外汇担保;外汇存款证明;代理发行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代理买卖股票以外的外币有价证券;外币兑换;为利用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项目开立周转金账户);融资类和履约类担保业务;商人银行业务(融资顾问和银团贷款安排;企业财务顾问;企业海外上市);个人理财服务;投资基金管理、托管和销售;其他受托和委托资产管理;企业资信评级及其它中间业务等。如果医疗保险存折办理了“医保转账”业务,那么,医保个人账户里的钱转入银行卡以后,转入的款项将不享受免缴利息税的政策。 银行近期将在全市推广“医保转账”业务:参保者可将本人的医保存折与本人的银行卡储蓄卡关联,然后银行定期将医保个人账户的资金转至该“京卡”的活期账户。 银行有关部门解释称,“医保转账”实现的是医保个人账户资金到账后的划转,不影响现有的医保系统、业务内容和工作流程。就现行的医保工作流程而言,款项只要是从医保存折转出,就相当于从医保个人账户取款,因此转出的款项不再免利息税。 根据现行规定,医保个人账户参照银行活期储蓄存款利率计息,并免征利息税。目前活期存款利率为%,利息税率为5%。如果不考虑活期存款每年4次结息的复利效应,也不考虑银行按“一年360天”的规则计算日利率,那么假设2000元的资金存在医保存折里,则一年的利息为元;这笔钱如果存在银行卡上,则一年的税后利息为元,比前者多缴纳元的利息税。 有关该问题,银行解释说,“医保转账”业务采取自愿办理的原则,参保者可自行决定是否需要把医保存折与银行卡相关联,不实行“一刀切”。参保者还可以选择多种转账方式,包括到账即转、每季度划转一次、每半年划转一次和每年划转一次。 另据介绍,目前医保存折的功能较为单一,不具备银行卡的各种理财功能。医保存折上的资金只能以活期存款形式存在,而参保者通过银行卡可以办理定期存款,获得更高的利息收益,还可以持卡办理自助缴费、网上支付、购买理财产品、A TM取款和刷卡消费等存折办不了的业务。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支持城镇居民购买自用普通住房,规范个人住房贷款管理,维护借贷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贷款通则》和中国人民银行《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个人住房贷款(以下简称贷款)是指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的用于购买自用 普通住房的贷款。贷款人发放贷款时,借款人必须提供担保。贷款担保可分别采取抵押、质押、保证的方式,也可以同时用以上三种担保方式。 借款人到期不能偿还贷款本息的,贷款人有权依法处理其抵押物或质物,或由保证人承担偿还本息的连带责任。 第三条借贷双方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房改政策和银行的有关规章制度,并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借款合同。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银行各分支机构办理的人住房贷款。 第二章借款人条件 第五条借款人应当是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借款人向银行申请贷款,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城镇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份: (二)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 (三)信用良好,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有贷款人认可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有符合规定条件、具备代偿能力的单位或个人作为偿还贷款本息并承担连带责任的保证人: (五)有购买住房的合同或协议; (六)所购住房价格基本符合贷款人或其委托的房地产估价机构评估价值; (七)不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不低于所购住房全部价款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享受购房补贴的,以个人承担部分的30%作为购房首期付款; (八)贷款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程序 第七条借款人申请贷款应填写《中国##银行个人住房贷款审批表》,并向贷款人提交下列资料: (一)身份证件(居民身分证、户口本或其他有效居留证件); (二)贷款人认可部门出具的贷款人经济收入或偿俪能力证明; (三)符合规定的购买住房合同意向书、协议或其他批准文件; (四)抵押物或质物清单、权属证明、有处分权人同意抵押或质押的证明和抵押物估

中国工商银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简介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中国工商银行)在中国拥有领先的市场地位,优质的客户基础,多元的业务结构,强劲的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以及卓越的品牌价值。 2005年是中国工商银行股份制改革取得丰硕成果的一年。4月21日,国家正式批准中国工商银行实施股份制改革,注资150亿美元,随后中国工商银行顺利完成了财务重组和国际审计。2005年10月28日,中国工商银行由国有独资商业银行整体改制为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更名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480亿元,全部资本划为等额股份,股份总数为2,480亿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元,财政部和汇金公司各持1,240亿股。 经过财务重组、发行长期次级债券、资产组合优化等工作,中国工商银行资本实力显著增强,资本充足水平大幅提升。2005年末资本净额3,118.44亿元,加权风险资产净额31,522.06亿元,核心资本充足率8.11%,资本充足率9.89%。资产质量显著提高。 2006年1月27日,中国工商银行与高盛集团、安联集团、美国运通公司3家境外战略投资者签署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获得投资37.82亿美元;2006年6月19日,工商银行与全国社会保障基金理事会签署战略投资与合作协议,社保基金会将以购买工行新发行股份方式投资180.28亿元人民币。工商银行多元化的股权结构业已形成。 一、实力强劲 2005年中国工商银行各项业务经营态势良好,财务实力大幅增强,资产质量显著提高。截至当年末, 中国工商银行通过18,764家境内机构、106家境外分支机构和遍布全球的1,165家代理行,以领先的信息科技和电子网络,向大约250万法人客户和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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