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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

关于煤矿外委队伍安全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煤矿外委队伍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管理责任,提升管控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第二条本意见适用于集团公司(含股份公司)所属全资、控股及参股并负责安全管理的生产、基建(技改)矿井。

第三条总承包单位是指整体承揽煤矿生产、建设(技改)所有工程、作业活动或技术服务项目的承包单位。外委队伍是指煤矿或总承包单位引进具备相应资质,承担部分生产、基建工程、作业活动的成建制组织。项目部是指外委队伍在承揽工程所在地设立的负责其所承揽工程施工的管理机构。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煤矿生产、建设(技改)以外包方式进行生产、建设的项目,煤矿必须落实安全生产管理主体责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明确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采用总承包模式的,总承包单位对煤矿生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按煤矿要求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并督促录用的外委队伍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外委队伍要按照分包合同的约定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负责,并按煤矿要求设置管理机构,配齐相关技术管理人员。

第五条承担外包工程的勘察单位、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技术服务机构及其他有关单位要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业主方规定,履行各自安全生产职责,配置相关人员,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第三章准入条件

第六条从事煤矿生产、建设(技改)的总承包单位、外委队伍要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相应的资质、资格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和年度审验合格等证明文件;

(二)具有满足实际生产、施工需要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

(三)总承包单位需要引进外委队伍的,总承包单位负责审查外委队伍相关资质,并将审查结果报企业或煤矿,企业或煤矿审查批准后方可录用。

第四章录用流程

第七条生产、建设(技改)煤矿(以下简称煤矿)使用外委队伍前,要向其上级企业提出外委队伍使用申请,由上级企业组织审查外委队伍相关资质并确定队伍数量和人员编制。

第八条采用总承包模式的,上级企业负责审查总承包单位相关资质。

第九条煤矿按照审查意见录用外委队伍,并将录用情况上报上级企业。

第十条禁止外委队伍转包或违法分包其承揽的外包工程。

第五章备案管理

第十一条煤矿负责建立总承包单位、外委队伍用工档案及台账,动态掌握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人员变化情况,并将队伍及从业人员资质、证照、人员定编、安全体系、主要联系方式等所有审核资料一并存档保存。

第十二条煤矿要将外委队伍负责人、生产安全技术负责人、主要生产技术人员、特殊工种变化情况和其他从业人员的数量变化及流动率每月上报企业人力资源部和安全监察局并定期更新。

第六章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三条煤矿要与总承包单位和煤矿直接录用的外委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四条采用总承包模式的,总承包单位要与外委队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第十五条安全管理协议必须包括下列内容:双方安全管理职责、安全目标与安全过程管理、安全投入保障、安全设施和施工条件、风险预控、安全教育与培训、安全质量标准化、事故应急救援、检查考核、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两个以上外委队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建设(技改)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煤矿要牵头组织

外委队伍之间签订安全管理协议,明确双方安全管理范围,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或施工单位变更时,煤矿要及时组织对协议进行补充修订或重新签订。

第七章施工(生产)过程管理

第十八条生产、建设(技改)企业(煤矿)要把外委队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实施“五统一”安全管理。

(一)统一体系建设

统一按照集团公司安全责任、风险预控、安全质量标准化、防治水技术管理、“一通三防”技术管理等体系,要求外委队伍设置相应的生产、安全和技术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

1.机构设置及人员配置

(1)采用总承包模式的,总承包单位要按照煤矿要求配置相应分管负责人和管理人员,现场成立分公司或项目部,设置技术、生产、安全等管理部门。

(2)项目部要至少配备经理1名,安全、生产、机电、技术副经理各1名,相互不得兼职,副经理以上人员必须有所属公司(处)任命文件。

(3)项目部要建立完善安全监管体系,设立专职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与其承包工程相适应的采掘、机电运输、通风、地测防治水等专业的安全监管人员。

(4)项目部要建立完善的技术管理体系,设立工程技术组,

配备采掘(矿建)、机电、技术、通风、防治水等专业技术人员。

(5)项目部下设队伍必须配备分管技术和安全的副队长,每队至少配备1名机电和1名采掘专业的技术员。

2.技术管理

(1)煤矿技术管理部门在项目开工前要向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进行外包工程技术交底,按照合同约定向总承包单位和外委队伍提供与外包工程安全生产相关的勘察、设计、风险评价、检测检验和应急救援等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

(2)外委队伍作业前必须编制作业规程、安全技术措施、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处置方案等,并由煤矿总工程师组织相关部门会审通过后,外委队伍组织对作业人员进行贯彻学习,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3.制度流程执行

(1)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外委队伍要严格执行煤矿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流程。

(2)煤矿每半年要对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制度、流程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评估。

(二)统一生产调度

1.项目部和外委队伍要统一参加生产、建设(技改)企业、煤矿组织召开的各种安全生产会议和安全生产活动,并执行会议有关决议。

2.外委队伍生产计划要纳入生产、建设(技改)煤矿月度生产计划,统筹计划、统筹组织实施。

3.外委队伍日常生产、作业活动要纳入煤矿调度指挥系统,建立快速完善的调度信息沟通渠道和调度指挥流程,及时沟通汇总各类安全生产信息,高效落实调度指令。

4.总承包单位、项目部、外包队伍领导人员带班下井、井下作业人员出入井统计、井下人员定位等要纳入煤矿调度指挥系统统一管理。

(三)统一安全培训

企业是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主体,要加强对外包队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组织管理,按照《安全生产法》及《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规定》(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制度,把外委队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工作纳入企业年度安全培训工作计划。

1.制定培训计划。煤矿要统一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把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纳入本单位年度、月度安全培训计划,明确安全培训对象、培训人数、培训内容、培训时间等。年度培训计划下发后录用的外包队伍,煤矿要修订月度培训计划,及时组织或督促对外委队伍所有人员进行培训。

2.明确培训内容。外委队伍安全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岗位红线,安全生产操作规程,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事故案例分析,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分析,危险源和隐患辨识,个人防险、避灾、自救方法,事故现场紧急疏散和应急处置,安全设施和个人劳动防护用

品的使用和维护,职业病防治等。

3.确保培训时间。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其他作业人员首次岗前安全生产培训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在本单位内调整工作岗位或离岗1年以上重新上岗以及实施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新材料有关人员要重新进行培训。

4.实施培训计划。煤矿负责督促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参加具有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和复训,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持证上岗。外委队伍属集团公司内部企业的,作业人员岗前培训、再培训、日常培训由所属企业(处)负责组织按照煤矿制定的安全培训计划组织培训,并将培训情况报生产(施工)煤矿培训部门备案。其他外委队伍作业人员由生产(施工)煤矿负责统一按计划组织培训。

5.丰富培训形式。企业和煤矿要结合生产实际,统筹安排,采取集中培训、半工半培、送教上门等形式开展外委队伍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要针对外委队伍作业人员的文化水平和特点,抓好日常安全教育,利用班前会、班后会、集中学习时间,开展“一日一题、一周一案、一月一考”等日常安全教育,提高作业人员安全素质。外委队伍要按照企业、煤矿安全专项活动部署,组织开展安全警示教育、岗位红线学习等专项培训活动。

6.建立培训档案。煤矿要建立外委队伍安全培训档案,包括培训人员、内容、时间、考核成绩等,每月至少对培训信息进行一次更新。

(四)统一监督检查

1.统一组织对外委队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领导带班(值班)、隐患排查、安全红线、安全质量标准化等制度落实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2.煤矿要至少每月对外委队伍机构、人员配置及持证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及时更新人员及持证上岗等情况;半年对制度、资质、证照等进行一次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通报处理并落实整改。

(五)统一考核奖惩

1.统一把外委队伍纳入本单位安全管理奖惩体系,统一执行安全风险抵押、安全目标考核、安全管理考核、安全质量标准化考评、隐患排查治理、“三违”处罚、安全红线管理等规定。

2.建立安全考核退出机制,外委队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对外委队伍实行清退:

(1)年度内发生两次1人死亡事故或一次2人以上死亡事故的;

(2)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连续两月不达标的;

(3)队伍或主要负责人资质过期或失效的;

(4)拒不执行安全处罚的;

(5)发生伤亡事故瞒报、谎报的。

第八章事故报告

第十九条外包工程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要立即向煤矿调度室报告。煤矿在接到外委队伍事故报告后,要立即启动相关事故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

第二十条外包工程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的,煤矿和外委队伍要根据事故调查报告及其安全协议承担相应的事故责任。

煤矿外委管理办法

精心整理 某某煤炭有限公司 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安全管理程序,确保外委队伍安全生产,结合公司相关制度,特制定本细则。 度。 第二章安全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施工单位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场所;施工单位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公司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监管责任。 第七条施工单位承包的项目工程必须与公司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

协议中要明确双方的安全管理责任划分、工程质量及其他相关具体要求,协议必须经双方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双方企业印章。 第八条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承担的项目工程负安全管理主体责任。 (二)对承担的项目工程应成立项目部,项目部负责项目工程的安全 第九条公司安全管理职责: (一)对施工单位所承担的项目工程安全管理负监管责任。 (二)向施工单位提供上级公司及公司有关安全管理方面的管理办法、规章制度等,便于施工单位遵照执行。 (三)按照隐患处理“五落实”的原则,监督施工单位解决在安全生

产中出现的问题和隐患。 (四)向公司及时如实汇报项目工程的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 (五)在项目工程开工前,负责对施工单位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完整记录。 (二)施工单位对招收的新职工必须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后,方可上岗。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如:《安全管理“红线”》、《重大隐患及“三违”辨识标准》等一系列安全管理规定,并按时参加公司组织的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四条施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公司有权监督检查。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生产管理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进行违法、违章等作业。 第十六条施工单位应定期对承揽工程范围内的安全设施、设备和工程 作业”命令,并责令撤出作业人员。 第二十一条施工单位发生事故时,按公司事故调查处理程序执行;施工单位的事故统计由公司负责,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上报。 第二十二条施工单位作业人员入井前必须参加安全监督部和人力资源部组织的入井前培训和考试(不少于72学时),考试合格后,由安全监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doc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队伍管理情况自查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开展外委队伍管理情况自查的实施方案 公司各单位: 根据中煤党纪【2014】7号《关于对主要生产施工企业外委队伍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精神,中煤集团公司将于近期对所属主要生产施工企业外委队伍管理情况开展专项检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煤集团公司的专项检查要求,全面准确地了解公司外委队伍管理现状,及时发现并改进管理中的不足和问题,加强监管,提升管理水平,公司于9月22日开始在全公司范围内开展外委队伍管理情况自查。为了保证自查工作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现制定外委队伍管理情况自查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具体内容如下: 一、自查组织领导及工作方式 平朔公司成立外委队伍管理自查工作领导组 组长:徐志远 副组长:陈建 成员:吴智广、李进荣、苏景明、史建国、孙亦兵、李财、白金、刘宪权、杨飞及各相关外委用工单位的 负责人 自查方式:自查以业务管理为基本工作单元,采用公司相关业务职能部门(主要责任部门)根据业务管理职责范围成立各工作组牵头组织实施、各单位配合参与的工作方式组织开展自查,共成立五个业务工作组(具体工作责任划分见附件1)。公司监察审计部负责总体协调、汇总、上报。 三、自查目标及范围

通过对公司所属单位目前正在使用的外委队伍(主要包括工程分包队伍、生产运营外委队伍和服务外委队伍)管理现状进行检查,健全完善外委队伍管理相关制度,严格外委队伍准入和选用,强化外委队伍的安全质量、现场管理、劳务用工监管,加强外委队伍合同管理、验工计价与财务结算管理及履约考核评价工作,坚决遏制外委队伍选用中的各种不良风气和问题,夯实外委队伍基础管理,提升管理水平。自查涉及公司所属各职能部室、分公司、全资子公司、独立法人单位、控股企业。 四、自查内容 外委队伍(包括劳务派遣用工、业务外委用工及工程分包用工)管理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情况,资质审核与队伍准入情况,合同管理与结算情况,验工计价工作情况,外委队伍安全及用工管理情况等。各种报表数据和情况填报的基准时间为2014年8月31日。具体内容是: (一)制度建设和流程管理 是否建立外委队伍管理制度和管理流程;是否明确相关管理责任部门;是否建立对外委队伍的日常监管,是否统一管理各类外委队伍,是否建立了外委队伍管理台账,是否建立了对外委队伍的内部审核审批备案管理措施,是否建立了对外委队伍人员变换的动态管理,是否健全对外委队伍考核奖罚措施等,是否能够及时清退不合格外委队伍。 主要责任部门:企业管理部 (二)资质审核与队伍准入 检查有关部门是否对外委队伍的资质进行审核,外委队伍的

如何做好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

外委施工是指委托本单位以外的单位完成某项施工。有些企业本身不具备条件开展某项工程施工,所以需要外委给专业队伍来建设;也有些企业将部分难度大,技术要求高的检修、保运工作及零星工程,采取外委方式交付给一些外委施工单位承担,这样可节约本企业用工成本和运营成本。但由于外委施工队伍对企业危险危害因素辨识不足、人员素质参差不齐,加上赶工期抢进度等原因,时常导致外委施工队伍伤亡事故的发生。 主要问题分析 企业方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企业方以包代管。企业方只注重对资料部分审查,而忽视对施工单位的人员素质、技术力量、施工设备、技术方案等其他因素审查和管理。资质审查流于形式,导致很多小型承包单位采取挂靠有资质的单位来招标,或有资质的单位中标后层层转包、分包的现象。 对施工队伍管理主体不清晰。一些合同委托部门待合同签订后就只管抓进度、不管安全,甚至安全环保管理部提出整改要求,还有些部门出面“说情”或搬出领导来强调“进度”重要性,给安全管理带来了阻碍。 安全培训流于形式。一些企业认为,外委施工单位劳动者并非本企业员工,没必要过多投入安全培训,致使入厂安全培训走过场。 作业现场监管不到位。一是项目所在单位安全管理缺失,如总公司设备部外委了某生产车间设备检修工程,那么施工单位人员未必会听从生产车间的安全管理,在此情况下,生产车间发现违章行为就需报告设备部或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协调,导致安全管理执行力大打折扣。二是企业安全管理人员按企业正常情况下配置,在大型项目施工期间多家施工单位同时进厂,安全管理人员不足就尤为突出。三是施工单位与企业方的特种作业审批程序不一致,致使施工过程安全管理难度很大。 外委施工单位内部安全管理主要问题如下: 安全投入不足。一些施工单位为节约成本,导致作业现场一些老化、损坏的安全用具仍继续使用,甚至使用不合格的个人防护用品。 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资格和素质。设置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在施工单位是普遍现象,部分现场安全管理人员不具备专业管理能力,当企业方提出整改要求时,有的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站在施工单位角度百般狡辩。 作业人员专业素质低。施工队伍对部分技术工人采用临时招聘补充,而使用最多的是大量流动性大、文化低甚至是文盲的劳务工,这样的劳务工群体即使突击安全培训,效果也微乎其微。 工程转包、分包现象严重。有的单位通过工程招标后,将中标项目分解成若干子项目,然后分包给多家单位施工,或转包给其他无资质单位,转包、分包后就撒手不管。 现场管理考核力度不够。一般企业方安全管理人员不会对施工单位人员直接管理或进行经济考核,只能通过施工单位自主管理。而施工单位为抢进度,有些现场管理人员对企业方的处罚采取自掏腰包了事,导致违章屡禁不止。 对策与措施 首先,应规范合同管理。对外委施工单位要严格依据现行的法律法规,从合同立项、招标、资信调查、合同条款拟定到合同履行、立卷归档实行全过程的规范管理,重点做好以下三点: 资质审查。一是招投标阶段要着重审查有关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法人代表资格证书、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年检材料)等,如果合作过的单位,企业相关方还需提供之前的资信记录。施工人员的信息采集表,包括施工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和作业工人的自然情况、资质证书、安全培训记录等,特种作业人员、监理人员及安全管理人员需

外委施工队管理办法

外委施工队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圆满完成神山露天矿基建时期的各项任务,根据金烽煤炭分公司?关于神山露天矿矿采剥运排等施工方案的会议纪要?的要求,特制定如下管理办法。 第二章准入程序 第一条凡中标后参加神山露天矿基建的施工队伍,进入施工现场前,矿方将按《合同》内容结合露天矿施工特点对施工队伍的组织机构、人员构成、设备情况等进行考核审验,符合要求后方可进入。具体入矿手续如下: 第二条由驻矿安监处负责审验施工队设备是否适宜采场作业,同时要求出示设备所有权证明,签注意见并备案。符合要求,方可填表进入下一道程序。 第三条由机电组检查设备状况是否完好,能否满足安全运行的要求,签注意见并备案。调度室根据施工设备性质分类统一编号管理。 第四条由综合办查验施工人员计划生育相关手续是否齐全、有效,签注意见并备案。 第五条由驻矿安监处组织对施工队伍人员进行入矿上岗前的安全培训,并查验驾驶证、操作证,培训后考试合格发放安全资格证及上岗证,签注意见并备案。 第六条施工单位开工前必须填报《开工报告》,按程序经相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工。审批程序表返回矿调度室存档。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 第七条所有外雇设备及人员要纳入矿统一管理。 第八条所有施工队伍都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安全规程?和?操作规程?。严格遵守矿各项管理制度及安全生产管理办法。 第九条严格执行矿下达的生产作业计划,确保工程位置及工程量符合计划要求。未完成当月生产任务根据欠量情况,将对施工方处2~5万元的罚款;对连续两个月完

不成计划或工程质量不达标的施工方,矿方可另行组织队伍替代。 第十条施工方必须每月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包括外施工人员)进行一次全方位的安全培训学习教育,每周必须组织一次安全活动,并做好记录;安监处负责检查。 第十一条施工期间,原则上施工队要保持作业人员的相对稳定性,如确实需要更换或增减人员,必须到驻矿安监处登记。新进矿人员必须经过安监处培训并取得相应资质后方可上岗。 第十二条所有施工队作业人员都要统一组织班前会,并将当班的设备数量、作业人员名单以书面形式报当班领导,以便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合理安排生产。 第十三条所有施工队作业人员在作业期间必须服从现场管理、检查人员的指挥,对拒不听从的,管理、检查人员有权停止其作业,并强行到安监处进行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重新上岗。情节严重的,取消其作业资格。 第十四条作业人员有权拒绝执行矿里各级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行为。 第十五条在矿期间,由于施工方的责任(包括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煤矿“三大规程”及矿里各项规章制度)造成的一切人身伤亡事故及非伤亡事故,其损失及后果全部由施工方负责。 第十六条矿里每季度统一组织,对外雇人员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强化培训考核,不合格者取消作业资格。 第四章工程费用结算管理 第十七条矿建剥离量以甲方组织实测工程量(土石方量),结合工程性质,根据合同规定的单价按月支付施工方。 土建、安装工程在工程完成后,经有关方验收合格,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费用。 第五章其它管理 第十八条施工队负责人必须按时参加矿方的组织各种会议(包括矿调度会、现场协调会、班前会)、学习、检查活动。 第十九条施工管理办法由驻矿安监处及矿调度室负责督查,对不按要求实施的,轻者要求其立即整改或停产整顿。重者报请矿里取消其作业资格。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最新范文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为加强外委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外委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煤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安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朔中选煤厂内承建工程、洗选运营、推煤装车、矸石外排、煤泥运输、污水处理等外委施工企业单位。 二、安全专职管理机构 公司安全监察科,科长为负责人,成员有副科长、助理等职员组成,负责对外委队伍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外委施工队伍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外委队伍必须与朔中选煤厂签订安全协议,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抵押制度。 (三)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必须有该企业的委任书或任命文件。 (四)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外委队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

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六)外委队伍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外委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按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4、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5、招收的新工人上岗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岗前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各种教育培训必须记录存档,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分管副职、各部门必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外委运营单位必须与各部门、班组及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7、外委队伍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岗位安全红线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及专业规程; 8、重大检修施工必须制定安全技术方案和安全措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新编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 实施办法(新编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选煤厂与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实施办法 (新编版) 为加强外委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保障外委人员的安全与健康,依据新修订《安全生产法》等相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根据中煤集团公司、进出口公司安全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在朔中选煤厂内承建工程、洗选运营、推煤装车、矸石外排、煤泥运输、污水处理等外委施工企业单位。 二、安全专职管理机构 公司安全监察科,科长为负责人,成员有副科长、助理等职员组成,负责对外委队伍安全工作的监督管理。 三、主要内容

(一)外委施工队伍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外委队伍必须与朔中选煤厂签订安全协议,实行安全风险保证金抵押制度。 (三)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必须有该企业的委任书或任命文件。 (四)外委队伍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五)外委队伍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办法,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六)外委队伍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外委队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安全事故的能力,按规定经专业机构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4、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认真贯彻锻造公司关于外委施工单位相关制度,把好“五个关口”、做到“五个统一”要求,为进一步规范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隐患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二、内容 第一条凡进入我公司的外委施工队必须建立审查表登记,施工单位进场人员必须按照审查表上的职工花名册人员进场,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以外委施工队伍名义进入车间。 第二条各施工单位不得随意变更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确因特殊情况要变更或增加人员时要说明原因,并报安全生产部否则以非法转包处理。 第三条开工前施工单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作业规程和事故应急预案,经项目经理(负责人)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条由项目负责人对外委施工单位进行现场检查,安全设施不齐全,管理技术人员不到位,可以进行清退现场。安全生产部监督检查。 第五条发现有私自进行接电、焊接、动土、登高作业的,一经发现停止其作业,若仍坚持作业,直接报安全生产部处理。 第六条在厂区内设有工棚、材料库的必须建立消防制度,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

第七条施工单位使用的材料、器具必须摆放整齐,不得影响其它单位施工或影响厂内运输,否则罚款500元。 第八条施工单位开展电焊作业、高空作业、起重作业、交叉作业、动火作业等危险作业时严格要求先审批后生产,并配备现场指挥和监控人员,否则对施工单位罚款500元。 第九条进入厂区作业的施工人员,必须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戴好安全帽;不准在车间和生产系统内吸烟。如有违反者,每发生一人次罚款100元。 第十条进入配电室、地下压力室、仓库等重要场所作业,必须提出书面申请,制定安全措施,经公司项目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入。 第十一条施工现场必须遵守航材园文明生产的有关规定,每天作业结束必须将现场清理干净,确认无安全隐患方可离开。 锻造公司安全生产部 2014年12月24日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办法

承包商(外委施工队伍) 安全管理办法 一、对业主单位安全管理的规定 第一条:必须明确并落实外委队伍安全管理各个环节的安全责任。企业要按照“谁发包、谁监管,谁用工、谁负责”的要求,严格外委队伍选择、入场(厂)管理、过程监管、后评价每个环节的安全管理,明确并落实安全部门的监督管理责任和招标部门、项目管理部门、施工管理部门的业务保安责任以及项目属地(单位或中心或车间)的管理责任。严禁出现外委队伍的安全管理职责不清、关键作业环节监管失控、安全和质量验收流于形式等情况。属地单位每日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检查,业务管理部门和安监部门每周对施工项目(检修项目)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第二条:必须有专人每天对外委人员进出厂情况进行检查,严格外委人员准入管理,杜绝未履行入场(厂)审批手续人员进厂。企业必须有专人对外委人员进出场(厂)情况进行检查登记,重点检查外委人员是否履行入厂手续、持证上岗、人证一致、健康状况和心理状态,安全管理人员和班组安全员是否依规配置、上岗到位,外委队伍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是否未经业主批准擅自变更、离场(厂)。 第三条必须有专人对外委队伍使用的工器具进行检查。

严格外委队伍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的管理,做到入场(厂)时百分之百检查、百分之百建立台帐,杜绝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工器具进场(厂)。业务管理部门必须有专人检查外委队伍的班组是否按作业方案规定配齐所需工器具;每月检查各班组的施工机械设备和工器具使用情况,是否定期检验、试验,是否使用不合格工器具、不正确使用工器具,特种设备是否配有许用标识并置于明显位置,自制工器具是否进行计算并进行荷载试验和评估。安监部门每月对工器具、特种设备按规范要求配置和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必须严格执行工艺交出确认制度。制定科学合理的装置能量隔离和置换方案并确保落实,中心(车间)工艺技术员、设备技术员对每处工艺交出点进行联合检查,确保作业环境满足防着火、防爆炸、防中毒、防室息等要求;严禁能量隔离不到位、化工品置换不彻底情况下的作业,生产部门、机动部门每周进行抽查,安监部门每周进行监督检查。 第五条必须加强进入受限空问作业的安全管理。受限空问作业做到能量隔离彻底、通风置换有效、检测分析合格、防护措施到位。在每个作业场所必须安装安全视频监视系统和危险气体实时监测系统,对进入受限空间作业进行全程监控;严禁无监视监测情况下的许可作业。项目或中心(车问)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煤矿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建设工程安全管理(试行)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管理~确保施工的安全与进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试行,管理办法适用于目前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建设工程中监理公司及施工队伍的管理~如若与上级部门或地方政府的规定有冲突~经讨论研究后进行修改。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三条公司成立建设工程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对监理公司及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工作。 组长:董事长 副组长:总经理 成员:公司各分管副职、各相关部室负责人 办公室设在公司安监部~负责处理日常管理业务~由安监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第四条各煤业公司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的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建设工程的安全管理。 第三章基础管理 第五条公司进行工程项目建设前~必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的有关规定~采取招投标的方式择优 1

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选择施工队伍和监理单位~严格施工队伍准入门槛。 第六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资质等级承揽煤矿建设工程~严禁越级和超越施工能力承包工程~严禁违法分包、转包工程~严禁以挂靠形式承揽施工任务。 第七条高瓦斯、煤,岩,与瓦斯,二氧化碳,突出、有突水危险或水文地质条件类型复杂及以上的矿井~施工单位应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施工资质~或具有同类项目的施工业绩。 第八条按山西省煤炭工业厅的要求~承揽煤矿建设工程的施工单位~必须是参加施工资质备案的施工企业。 第九条施工单位中标后~必须按要求进行项目备案~没有进行项目备案的项目不得开工~施工队伍不得进行施工。 第十条公司,煤矿,和施工单位签订的承包合同中必须明确各自的安全管理责任~并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管理。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完成某项目施工任务后~由公司,矿井,出具安全、质量等鉴定证明文件~明确记载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质量事故等情况。 第十二条公司,煤矿,和监理单位对施工单位实施跟踪检查监督的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建设工程和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 第十三条对施工单位实施跟踪检查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生产法规、规定、技术标准及安全规章制度情况, 2 山西煤销国电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建设工程安全管理办法 ,二,监督检查施工单位矿山救护、劳动用工、安全培训教育和持证上岗、劳动保护工作,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外委施工队伍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各类伤亡事故 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与健康,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 《山东省承包非煤矿矿山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 合我矿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焦家金矿矿区内承揽井巷掘进、井下开采等工程(以下 简称采掘工程)施工的企业。第三条承揽焦家金矿采掘施工的企业(以下简称外来 采掘企业)必须按照规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第四条外来采掘企业及其外来采 掘企业的项目部(以下简称项目部),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本规 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 安全生产。第五条外来采掘企业及其项目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 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项目部的安全生产保障 第六条项目部必须遵守《矿山安全法》及其它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遵守焦家金矿的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接受焦 家金矿的安全管理和指导。 第七条项目部负责人必须有采掘施工企业的委任书或任命文件。 第八条项目部在安全管理上必须满足下列要求: (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与安全生产相适应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项目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有领导安全生产和处理矿山事故 的能力,按规定经专门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资格证书;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方可上岗;

(四)必须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五)招收的新职工下井前,必须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经考试及格后,由老职工带领熟悉本工种操作技术并经考核合格,方可独立工作; 调换工种的人员,必须进行新岗位安全操作教育和培训; 每年对所有从业人员至少进行20h的安全教育,每年至少考核两次; 各种教育培训必须记录在案;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六)必须建立项目经理、分管副职、各部门及各队长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必须与各部门、施工分队、班组及从业人员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七)必须制定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检查制度、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爆破管理制度、交接班及值班制度、事故报告及处理制度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严格落实并做好各种记录; (八)必须制定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采掘作业必须制定作业规程并由安全环保部审核批复后实施; (九)制定的技术方案、安全措施等技术规定,必须由安全环保部等有关部门审核并备案。 第九条项目部必须认真执行焦家金矿的各种安全管理决议,必须参加焦家金矿组织的各种安全会议、各种教育培训以及各项安全活动。 第十条建立项目部负责人下井检查制度,项目部负责人每周至少下井三次,做好检查记录;并接受焦家金矿及上级的监督检查。 第十一条项目部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规定正确佩戴、使用。

塔山煤矿公司准入出管理制度

附件二十一: 塔山煤矿公司准入(出)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管理,提升现场管理水平,提高安全生产准入门槛,实现源头达标,促进全矿安全生产健康稳定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成立准入(出)管理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安全副总经理 副组长:生产副总经理机电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副总工程师总经理助理 安监站、通风区、调度室、生产技术部、机电管理部、 监控中心、地测科、工程管理部、培训中心、企划部、劳资部、保卫部、掘进管理部等部门主要负责人 (二)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安监站 办公室主任:王全海 二、准入(出)管理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外委施工单位准入标准 (二)掘进工作面准入(出)标准

1、掘进巷道开口6米准入标准 2、掘进巷道构成独立通风系统后准入标准 3、工作面变更施工队组准入(出)标准 1 4、掘进巷道完工准出标准 (三)综采工作面准入(出)标准 1、综采工作面准入标准 2、综采工作面准出标准 (四)临时停工工作面准入(出)标准 (五)零星工程准入(出)标准 (六)班组开工准入标准 三、准入(出)标准 (一)外委施工单位准入标准 1、准入程序 从事井巷工程或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外委施工单位,必须按照集团公司招标管理办法,严格履行招标程序,在招标专家组推荐的预中标单位中确定中标后,方可进入塔山煤矿公司。 2、资质准入 (1)资质准入由企划部负责考核。 (2)进入塔山煤矿公司的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①外委施工单位必须具备矿山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含一级)资质,按规定进行年检,并到山西省煤炭工业基本建设局办理备案手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强化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管理 一是要求外委单位建立健全职工档案,规定从业人员未经相关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未配备安全器具和劳保用品的,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要求外委施工单位必须与基层区队班组签订安全协议,单位及其管理人员按照协议规定交纳风险抵押金。 二是要求外委单位负责人必须每天参加矿调度晨会,矿月度会、每周安全例会以及安全体系建设等专题会议。外委单位纳入矿井开展的季度安全活动中,认真编制每季度活动方案,取得活动目标的,由矿项目部根据活动奖励措施对外委单位进行目标奖励。 三是严格审批安全技术措施,要求调度室、安全科、技术科、通防科等职能科室紧盯外委单位现场施工重点部位、薄弱环节与关键工序,把好质量关,避免因抢工期、赶进度或降低成本导致工程质量下降的现象。坚持每旬一次动态检查,月度奖罚兑现,做到一工程一验收,一工程一达标,严防安全质量标准化滑坡。 四是把对外委施工单位的安全监管纳入全矿日常安全管理体系,对外委施工单位每周开展一次安全质量大检查,抓好“手指口述”安全确认工作,规范职工行为。严格落实管理干部跟班、带班制度,消除安全隐患,制止“三违”现象。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责令施工单位限期整改。 五是严把外委单位安全培训关。矿安全科还定期对外委单位安全管理人员及特殊工种人员持证情况进行检查,严禁无证操作。同时,协助外委施工单位开展职工培训,先后组织班队长、装药工、绞车司机、信号工、电车司机等多个岗位及工种参加集团公司、金能公司及石嘴山市公安局治安大队举

办的各类培训班,提升了外委施工单位整体安全素质,夯实了矿井建设发展基础。 加强了对外委队伍的管理,落实了外委队伍的监管责任,规范了外委队伍的培训工作,统一考核奖惩,提高外委队伍安全管控能力。 一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的队伍一样监督管理。今年以来,该公司制定了《外委保运队伍管理规定》和《外委保运队伍人员准入》等制度,加大对外委保运队伍的监管力度,使外委队伍管理更加规范化。 二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执行一样的安全标准。该公司创新工作方法,要求外委保运队伍成立安全组织机构,并确定安全人员对本队伍的各项工作及安全生产情况进行全程监督,做到查隐患、抓“三违”。 三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落实安全责任。该公司要求外委队伍层层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并将责任落实到具体的责任人,层层落实安全责任。 四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的安全考核。该公司每月不定期对外委队伍进行检查,将检查出的问题及时反馈到各外委队伍,并要求及时整改,对违反相关规定的严肃进行考核。 五是对外委队伍要和自己一样地追究事故处理。该公司制定了《关于对外委保运队伍事故追究管理办法》,如若发生事故严格按照管理制度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探详细版

文件编号:GD/FS-2461 (安全管理范本系列)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探详细版 In Order To Simplify The Management Process And Improve The Management Efficiency, It Is Necessary To Make Effective Use Of Production Resources And Carry Out Production Activities. 编辑: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 探详细版 提示语:本安全管理文件适合使用于平时合理组织的生产过程中,有效利用生产资源,经济合理地进行生产活动,以达到实现简化管理过程,提高管理效率,实现预期的生产目标。,文档所展示内容即为所得,可在下载完成后直接进行编辑。 1 前言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必然要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往往与生产作业同时进行,这就涉及到建设单位(委托单位,下同)对外委施工队伍(承包方,下同)的安全管理控制问题,外委施工安全问题是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组成部份。 外委队伍施工作业及建设单位水、电、风气等资源调配,有时在同一现场与建设单位生产同时作业,甚至在同一空间位置上交叉作业、混合作业。有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多,进入的外委专业施工队伍人员多,对建设单位生产情况缺乏了解,施工人员安全素

质参差不齐,使建设单位原本统一、有序的安全管理变得错综复杂,危险因素增大,控制事故风险的难度提高。 2 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2.1外用工组织协调管理。大、中型企业通常管理层次多、部门多,生产安全环保科等组织管理机构受公司委托有权对外委托用工的部门单位,在办理委托施工、签定施工合同过程中,按有关要求验证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把好外委施工队伍入门关。施工单位则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书或外委建设项目安全协议联系单,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外委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和《甲方安全/环境措施交底》,并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完成公司一级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交底工作。这种安全要求对于大、中标的工程项目来说只是粗线条的、纲领性的要求,

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XXXXXXXXX发展有限公司 设备外委队伍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XXXXXX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委检修施工队伍(以下简称外委队伍)的管理、优化管理流程、提升设备维护水平、提高检修工作效率,以达到确保生产设备高效运行、持续改进,保证各个项目安全、稳定、高效的运行,依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外委队伍的检修施工质量、安全考核标准、检修施工现场管理、检修施工的验收及考核等管理内容和要求。 第三条公司设备管理部为本办法的主管部门。 第二章适用范围 第四条公司外委检修施工队伍指从事设备检修维护施工的外协单位,包括功能性承包外协及检修外协。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外委队伍的管理。 第三章职责 第六条所有外委队伍的管理均有设备管理部负责,设备管理部需要确保外委队伍具备以下资质: (一)所有外委队伍必须是经公司招(议)标确定的、安全资质审查合格的、具有从事电力生产检修资质和安全资

质的、管理不混乱且上年度无人身死亡事故的,并与公司签订检修合同(协议)的单位。 (二)参加外委队伍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电力系统相应专业的上岗资格证(电工、焊工、起重工、架子工等特殊工种人员须到运营安全部备案),并有良好的检修工艺作风,具备电力生产必需的安全知识和劳动技能,身体健康,能从事相应专业的检修工作。 (三)外委队伍应了解和熟悉公司生产设备、糸统情况及检修工艺,遵守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第四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七条外委队伍安全管理 (一)外委队伍的安全工作实行“双重管理”,实行一票否决。每一个合同(协议)均签订一份针对性的安全责任书。安全责任书由运营安全部办理。 (二)外委队伍应成立项目部等组织机构,自觉地建立健全适应检修工作安全管理需要的安全保证体系,指定项目负责人和专(兼)职安全员,配备和设置符合原国家电力公司安全实施标准化规定的、齐全完善的个人安全工器具和公共安全保护装置。 (三)外委队伍应建立工作人员和临时工档案,包括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码、住址、工种等,报公司运营安全部部备案。工作人员和临时工应参加安规培训考试合格,经运

煤矿外委队组管理办法

XXX矿外委队组安全管理办法 为严格外委施工队组安全准入,明确责任范围,切实加强和规范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实现现场安全管理标准化,对驻矿外委队组实行统一管理、统一考核。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保障建设工程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山西省煤矿建设安全规定》等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本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外委施工队组,指从集团公司外部招标引进的,在本矿从事井巷、井下机电安装工程的施工队组,包括集团公司下属的xx施工队组。 第二章责任划分 第三条矿方全面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加强对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生产管理;外委队组是安全施工的第一责任者,矿方主要负责人、各安全管理人员,各职能部门,要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外委队组的施工安全协同负责。 第四条矿方与外委施工单位在承包合同中明确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或者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合同中约定的安全责任划分条款要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有关规定。 矿相关职能部门职责划分:

(一)安监站职责 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制定和完善全矿外委施工队组安全管理制度。 (二)延深办、技术科、地测科职责 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生产技术管理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 2、负责重点工程项目的考核工作。 3、负责制定和完善外委施工队组生产技术管理规定。 4、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5、负责制定与完善外委施工队组地质、测量、防治水管理规定。 (三)通风区职责 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一通三防”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制定和完善外委施工队组“一通三防”管理规定。 (四)机电科职责 1、负责全矿范围内外委施工队组机电管理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负责制定与完善外委施工队组机电管理规定。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探(2021新版)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探(2021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633

大型企业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初探 (2021新版) 1前言 企业在市场竞争中必然要进行新建、改建、扩建以及技术改造等建设工程,建设施工往往与生产作业同时进行,这就涉及到建设单位(委托单位,下同)对外委施工队伍(承包方,下同)的安全管理控制问题,外委施工安全问题是建设单位安全管理的组成部份。 外委队伍施工作业及建设单位水、电、风气等资源调配,有时在同一现场与建设单位生产同时作业,甚至在同一空间位置上交叉作业、混合作业。有时由于建设工程项目多,进入的外委专业施工队伍人员多,对建设单位生产情况缺乏了解,施工人员安全素质参差不齐,使建设单位原本统一、有序的安全管理变得错综复杂,危

险因素增大,控制事故风险的难度提高。 2外委施工队伍安全管理现状及问题 2.1外用工组织协调管理。大、中型企业通常管理层次多、部门多,生产安全环保科等组织管理机构受公司委托有权对外委托用工的部门单位,在办理委托施工、签定施工合同过程中,按有关要求验证施工单位的资质证书,把好外委施工队伍入门关。施工单位则根据建设工程合同书或外委建设项目安全协议联系单,到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外委工程项目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和《甲方安全/环境措施交底》,并交纳一定数量的安全风险抵押金,完成公司一级的安全管理与安全措施交底工作。这种安全要求对于大、中标的工程项目来说只是粗线条的、纲领性的要求,不能做为最终的现场交底使用。 2.2施工队伍内部的安全管理。有的总包单位把实际为分包单位说成是所属的工段或班组,以减少相关费用或简化管理手续,总包与分包之间有时难辨真伪;有的施工单位存在总包、分包,多级分包的现象。这样,建设单位很难掌握到总包以下施工单位安全教育、

煤矿辅助运输管理办法

煤矿辅助车辆运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入井车辆管理,保证辅助运输安全、高效、低耗运行,根据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矿井的掘进头、旺采面、回风巷、总排风巷使用防爆车,主要进风巷暂允许使用低污染车。 第三条工程自卸车禁止运人。 第四条辅助运输车辆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神东煤炭集团公司辅助运输管理办法》和《察哈素辅助车辆运输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 第五条适用范围:察哈素煤矿矿辅助运输车辆及外委区队车辆。 第二章职责 第六条机电组是辅助运输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辅助运输管理与相关业务工作。其职责: 1.负责组织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2.负责平衡、协调解决各单位辅助运输中存在的问题。 3.负责对车队车辆管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协助车队解决车辆所需的配件,保障车辆的正常运行。 4.组织车队车辆的检验和验收工作。

5.负责组织与安管办参与辅助运输事故的调查和处罚。 第七条车队是辅助运输车辆管理的具体执行部门,负责全矿车辆及外委工队车辆的运行管理。其职责: 负责健全各项车辆管理制度以及各个岗位的岗位责任制,以及车辆管理工作的内业资料整理。 负责所有车辆的派遣和日常管理,包括车辆日常运行、完好检查、维护保养、备件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 计划和大修计划的申报以及督促区队车辆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 负责对所有车辆和外委工队司机的技能培训和行车路线的制定,并及时与生产办联系绘制和更换行车路线图,包括对司机的监督管理和违章处罚。 负责矿属所用车辆的安全运行管理工作,严格控制车辆的运行成本,是辅助运输节能减排的第一责任单位。对违规车辆和违规单位有处罚权,是辅助运输安全运行的第一责任单位。 第八条安全办是全矿车辆安全运行的监督检查职能部门。其职责:1. 负责根据机电组的检验合格证对所有入井车辆颁发《准入证》,并有现场检查监督所有车辆运行状况的权利。 2. 负责对所有入井车辆驾驶员,进行一周的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发《安全资格证》。 3. 负责参与机电组组织的对违章违规的车辆、人员以及相关单位调查处理,以及对造成事故的单位进行追查。 第三章驾驶员一般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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