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建造师建设工程法规与相关知识点总结大全

第一部分: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

1.1建设工程法律体系(1010P1)

将一国现行法律规,按一定标准和原则(主要是根据所调整社会关系性质的不同)划分为不同的法律部门。

1.1.1法律体系(部门法体系)简表(1011P1-3)★

【备注】第三版教材部门法体系的划分与之前教材容有较大不同。以下简称“三版变更”。注意把握建设工程核心法律的所属部门。

1.1.2法的形式和效力层级(1012P3-6)★★★

法的形式是指法律创制方式和外部表现形式。

包括四层含义:○1立法机关性质和级别○2法律规外部表现形式○3效力等级○4地域效力.实质是法的效力等级问题——位高、权重、法力高

世界围历史上存在过的法律形式主要有:习惯法、法、判例、规性法律文件(制定法)、国际惯例、国际条约等。我国法的形式是制定法。

产生、组织和职权3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基层群众自治制度4犯罪和刑罚5对公民政治权利的剥夺、限制人身自由6非国有财产征收7民事基本制度8基本和重要经济制度9诉讼和仲裁制度10其他

其中4、5、9为法律绝对保留事项,即不可以授权立法,由国务院先行制订行政法规

1.1.

2.2法的效力层级(1012P5-6)

1、宪法至上

2、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3、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前提为“同一机关制定”)

4、新法优于旧法(前提为“同一机关制定”)

5、需要由有关机关裁决适用的特殊情况

同一机关制定:新的一般法与旧的特别法之间冲突;由制定机关裁决。

不同机关制定:

○1部门规章之间、部门规章与地方政府规章冲突;由国务院裁决。

○2部门规章与地方性法规冲突,由国务院提出意见,若国务院认为应该适用部门规章,应当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授权立法的法规(包括行政法规和地方法规)与法律规定不一致,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裁决。

6、备案和审查(第三版教材新增容,以下简称“三版新增”)

○1备案: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含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应当在公布后的30日,依照《立法法》的规定报有关机关备案。

○2审查:对违宪或违背法律的规性文件进行审查

提出主体:国务院、中央军委、两高、省级人大常委会、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

其他机关、团体、公民(不必然启动实质审查)

审查对象: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规章

审查主体:全国人大常委会

法律后果:制定机关修改;全国人大常委会予以撤销

1.1.3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与相关法律的关系(1013P6-9)

建设法是调整国家机关、法人、非法人组织、公民在建设活动中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的总称;由建设法律、行政法规为主体;与行政法、民法商法、社会法关系密切。

【问题思考】

1、《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中华人民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国家标准管理办法》三部规性文件按照法律体系和法的形式分别应该如何划分?

2、《合同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是否是我国法的形式?

1.2建设工程法人制度(1020P9-12)

1.2.1法人应具备的条件(1021P9-10)

1.2.2法人在建设工程中的地位和作用(1022P10-11)

地位:法人是大多数建设活动的主体(建设单位有可能不是法人)

作用: 1法人是建设工程的基本主体

2确立了建设领域国有企业的所有权和经营权的分离

1.2.3企业法人与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1022P11-12)

1、项目经理部

概念:施工企业为完成某项施工任务而设立的组织、由项目经理以及管理人员组成、一次性有弹性的现场生产组织机构。

设立:大中型施工项目应当设立,设立的,企业应当明确项目经理部的职责、任务和组织形式。

2、项目经理

企业法人授权在建设工程施工项目上的管理者是企业部的岗位职务;“项目经理责任制”必须在企业制度的制约下运行。

3、项目经理部行为的法律后果由企业法人承担

1.3建设工程代理制度(1030P12-17)

1.3.1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代理是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即:本人)名义,在代理权限围与第三人实施法律行为,行为后果由被代理人承担的法律制度。

注意:代理中有三方当事人:被代理人(本人)、代理人、代理关系涉及的第三人。

1、代理的主要法律特征

1.3.2建设工程代理行为设立和终止(1032P13-15)

1、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

1.3.3代理人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及法律责任(1033P15-17)

1、代理人应当在代理权限以被代理人名义实施代理行为

2、转托他人代理(复代理)应当事先取得被代理人的同意(紧急情况下为了保护被代理人的利益情况除外)

1、表见代理本质上是无权代理,但为保护善意第三人而要求被代理人对第三人承担责任的法律规定

2、表见代理中“有相信有权代理的理由或事实”一般是指行为人持有被代理盖章介绍信、空白盖章合同书等足以使第三人相信其有代理权的情况。

1.4建设工程物权制度(P17-22)

1.4.1物权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P17-19)

1.4.2土地所有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和地役权(P19-20)

1、土地所有权

我国实行土地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即全民所有(国家所有)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

城市市区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郊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外,属于农民集体所有。全民所有土地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由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承包经营。

1.4.3物权变动和保护(P20-22)

1.5建设工程债权制度(1050P22-24)

1.5.1债的基本法律关系

1、债的概念:根据合同的约定(意定)或者法律的规定(法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享有权利的是债权人,承担义务的是债务人,两者的特定性即债的相对性。

2、债的容:债权就是一方当事人享有请求另一方当事人为或者不为一定行为的权利,对方有履行之的义务(债权远远不止要求“偿还欠款”的含义)。

与物权不同,债权具有相对性。即:债权主体、容、债权责任的相对性。

1.5.2建设工程债的发生依据

1.5.2建设工程债的常见种类

1、施工合同之债:注意债权人、债务人的相对性

2、买卖合同之债:

注意:连带之债,特别是连带债务(即“连带责任”)中“部约定部有效,不能对外”原则要掌握。

1.6建设工程知识产权制度(1060P24-34)

三版教材大幅增加了相关容,体现“知识时代”之特点。

1.6.1知识产权的法律特征

知识产权是权利人对其创造的智力成果依法享有权利。

1、知识产权的基本类型

人身权和财产权的双重属性;专有性;地域性;时间性1.6.2建设工程知识产权的常见种类

最全面二级建造师建筑实务知识点整理

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 2A310000 建筑工程技术 1、荷载如何分类? (1)按随时间的变异分类: ①永久作用(如结构自重、预加应力、混凝土收缩、基础沉降、焊接变形等)。 ②可变作用(如安装荷载、屋面与楼面活荷载、雪风、吊车荷载等)。 ③偶然作用(如爆炸力、撞击力、雪崩、严重腐蚀、地震、台风等)。 (2)按结构的反应分类 ①静态作用(如结构自重、楼面活荷载、雪荷载等); ②动态作用(如地震作用、吊车设备振动、高空坠物冲击作用等) (3)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 ①均布面荷载;②线荷载;③集中荷载。 (4)按荷载作用方向分类: ①垂直荷载(如结构自重、雪荷载等); ②水平荷载(如风荷载、水平地震作用等)。 8、结构设计要满足那几项功能? (1)安全性。在正常施工和正常使用条件下,能承受各种荷载和变形而不破坏;在偶然事件发生后,结构仍能保持必要的整体稳定性。 (2)适用性。在正常使用时,应具有良好的工作性能。(如吊车梁变形过大,水池出现裂缝等,都影响正常使用,即影响适用性)。 (3)耐久性。在正常维护的条件下,结构应能在预计的使用年限内满足各项功能要求。 9、结构的可靠性是什么含义? 结构的可靠性包括:安全性、适用性和耐久性。 10、结构的两种极限状态是指什么? (1)承载力极限状态。 承载力极限状态是对应予结构或构件达到最大承载能力或不适于继续承载的变形。它包括:因强度超过而破坏;在反复荷载下疲劳破坏;结构失去平衡(如倾覆、滑移)等。所以对所有结构和构件都必须按承载力极限状态进行计算,以满足结构的安全性。 (2)正常使用极限状态。 正常使用极限状态相应于结构或构件达到正常使用或耐久性的某项规定的限值。它包括:因过度变形,影响正常使用或外观;过早产生裂缝或裂缝发展过宽;在动力荷载作用下产生过大的振幅等。 11、杆件的受力形式有哪几种? 五种: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 12、什么叫材料的强度?材料有哪几种强度? (1)材料发生破坏时的应力称为强度; (2)材料有抗拉强度、抗压强度、抗剪强度等。对有屈服点的钢材还有屈服强度和极限强度的区别。 13、受压杆件稳定的临界力如何计算?临界力与哪些因素有关? 临界力计算公式为:。临界力Pij与下列因素有关: (1)压杆的材料(钢柱的Pij比木柱大,因为钢柱的弹性模量E大); (2)压杆的截面形状与大小(截面大不易失稳,因为惯性矩I大); (3)压杆的长度l(长度大,易失稳); (4)压杆的支承情况(两端固定与两端饺接比,两端固定的Pij大,不易失稳;两端饺接的与一端固定一端自由的比,两端绞接的Pij大,不易失稳)。 15、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如有结构变动或增加荷载时,应注意哪些问题? 1)在设计和施工时,将各种增加的装饰装修荷载控制在允许范围以内。如果做不到这一点,应对结构进行重新验算,必要时应采取相应的加固补强措施。 2)装饰装修设计必须保证建筑物的结构安全和主要使用功能。当涉及主体和承重结构改动或增加荷载时,必须由原结构设计单位或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核查有关原始资料,对既有建筑结构的安全性进行核验、确认。 3)装饰装修施工中,严禁违反设计文件擅自改动建筑主体、承重结构或主要使用功能;严禁未经设计确认和有关部门批准,擅自拆改水、暖、电、燃气、通信等配套设施。 16、如何简支梁跨中最大位移如何计算?影响位移的因素有哪些?

一级建造师法规各章知识点汇总(精华)

●1Z301010 建设工程法律体系 ▲1Z301011 法律体系的基本框架 1、宪法——民商法————经济法———刑法——行政法——————社会法——诉讼法 招投标法土地管理法房地产管理法劳动法 反垄断法建筑法 ▲1Z301012 法的形式和效力层次 1、形式:法律——全国人大及常委——————————《法》 行政法规——国务院————————————《条例》 地方法规——省级、较大市——人大及常委——《地方——条例》 部门规章——国务院各部、委————————《规定、办法、实施细则》 地方规章——省级、较大市——政府—————《地方——规定、办法、实施细则》2、效力: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 地方法规地方规章 ▲1Z301021 法人应具备的条件 1、条件:依法成立 有财产

有名称、组织机构、场所 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分类:企业法人———公司 非企业法人——国家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 ▲1Z301023 企业法人和项目经理部的法律关系 1、项目经理部——不是法人——法律后果∈企业法人(违约责任、被告) 2、项目经理——是法人授权的项目管理者——是岗位职务 ▲1Z301031 代理的法律特征和主要种类 1、代理特征:被代理人A 代理人B 对代理人行为负责以被代理人名义 第三人C 在代理权限范围内——以A名义——法律后果归A——合同当事人是AC——代理行为具有法律意义 2、代理分类:委托代理: 法定代理:监护人 指定代理:法院或有关机关指定 ▲1Z301032 建设工程代理行为的设立和终止 1、不得委托代理的情形——禁止——全部转包 禁止——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 主体结构——总承包人完成 ▲1Z301033 代理和被代理人的权利、义务、法律责任 1、责任承担:一般代理—————A承担 转托他人复代理——事先同意或事后及时告诉=== 有权代理 但紧急情况例外(为保护A利益而转代理) 无权代理—————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A追认有效,不追认无效 表见代理—————∈无权代理,但有效——C有理由相信B有权代理(盖章的空白合同书) 默示代理—————∈有权代理——A知道B无权代理,但不否认===同意===A承担后果 2、连带责任:授权不明——AB连带责任 BC串谋———连带责任 C故意————C知道B无权代理,但仍与B实施民事活动,给他人造成损失的——BC连带责任

土建造价知识点总结

1、土方工程:挖土方,工程量清单的工程量是按照垫层面积乘以挖土深度计算的,未考虑放坡等施工因素,这就要求我们,要根据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挖土方案进行计算,并按照方案计算外运土方量及回填土方量。土方工程是跟施工组织设计及现场情况联系最多的工作之一,做好这项报价就要,了解现场,跟做方案人员沟通,再认真计算工程量。需注意的是,一是现场实际标高,二是土方运距,在勘察现场时就要考察清楚。 2、水泥搅拌桩:计算工程量的问题,单桩的话,按桩的总长度计算即可,不需扣重叠部分;对于双肢桩,通常采用的是直径700mm,间距1000mm的规格,对于这种情况,每一个双肢桩算一根桩,截面面积0.7022m2,再按桩的总长度计算体积。 3、桩基础:对于预制桩,看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是采用打桩还是静力压桩,确定套用的定额子目,工程量按照预算基价计算,有空心的要扣除空心部分,有桩尖的,长度算至桩尖,桩尖的虚体积不扣除。 对于钻孔灌注桩,工程量分成三部分,一是钻孔,计算工程量应该是从地面算到桩底,此项应结合图纸及现场情况进行计算;二是灌注混凝土,计算长度应该是有效桩长加超灌长度,超灌长度有的图纸表明,但大部分图纸未标,根据相关资料显示,超灌长度至少500mm,施工中多为1000mm左右;三是钢筋笼子,有主筋、螺旋箍筋及加强箍筋三项组成。 4、凿截桩头:对于预制桩,原则上是不凿截桩头的,在遇到特殊地质情况时,会出现打不下去或超打的情况,这样才会凿截桩头或接桩,这部分工程量需现场签证解决,做预算时一般不报价;对于灌注桩,一般是超灌多少,截多少。 5、砌体工程:注意点有:墙体材料及构造柱、圈梁、过梁的设置情况,以及构造柱的马牙槎。对于算量来说,本人认为该项是最为复杂的,一是高度的确定,要结合结构图的梁高计算墙高,二是扣减项目多。我的建议是一堵墙一堵墙的算,算砌体的时候同时把构造柱、圈梁、过梁计算出来。 6、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本章内容较多,也是重点,建议多花些时间去研究。 “现浇混凝土基础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不扣除构件内钢筋、预埋铁件和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所占体积。”这是2004年预算基价规定的计算规则,与2000年预算基价规则不同之处就在于,它明确了伸入承台基础的桩头体积不扣除,这是在以往结算跟审计核对时遇到过的问题。 有人问:基础中底板和承台、地梁的高度怎么分更合适一点?就是承台或地梁高度在底板中的部分是计入底板还是承台地梁合适? 回答:关于这个问题,2004年预算基价没有明确如何计算,可以参考2000年预算基价的计算规则,满堂底板通长算,砼及模板套用有梁式满堂底板,承台及地梁仅计算突出底板的部分。通常,这种情况是有地下室的,而地下室一般是要做外防水的,在计算混凝土工程的时候,就可以把防水的工程量计算出来了。满堂底板中的地梁、承台模板一般采用砖模,计算时,计算砖砌体及抹灰的工程量,代替钢模板。 有关框架结构梁板柱的计算规则,2004年预算基价与2000年预算基价有点不同,主要是在框架柱上。2004年预算基价规定,框架柱的柱高,对于有梁板的柱高,应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上表面之间的高度计算,而2000年预算基价是计算到板下表面的。 另外,在做预算或清单报价时,未计价材一栏,最好标明材料的名称、规格,对混凝土、预拌砂浆要标明强度等级,掺什么外加剂,这样在汇总材料时方便统计。 7、木结构门窗及油漆工程:工程量清单中,门窗是按樘数计算的,而预算是按照面积计算的,需注意的是:⑴门窗的面积是按照框外围面积计算的;⑵(防火)卷帘门,其面积计算应该是洞口宽度×(洞口高度+附加高度),附加高度通常取600mm;⑶对于门窗油漆面积的计算,特殊类型的门窗有个计算系数,具体见预算基价说明。

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

20XX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施工安全管理策划 一、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原则 (1)预防性 (2)全过程性 (3)科学性 (4)可操作性和针对性 (5)动态控制 (6)持续改进 (7)实效的最优化 二、施工安全管理策划的基本内容 1.安全策划的依据 2.工程概况 3.工程及场地布置 4.施工过程中危险因素的分析 5.主要安全防范措施 6.预期效果评价 7.安全措施经费 (1)安全教育及培训的设备、设施等费用; (2)主要生产环节专项防范设施费用; (3)安全劳动保护用品费用; (4)检验、检测设备及设施费用; (5)事故应急求援措施费用。 三、施工安全管理目标策划 1.安全目标; 2.管理目标; 3.工作目标; 隐患整改达达到“五定”要求,即: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验收人。 必须把好安全生产的“七关”要求,即:教育关、措施关、交底关、防护关、文明关、验收关、检查关。 20XX年二级建造师知识点整理:施工安全管理实施 一、施工安全管理实施的基本要求 二、施工安全技术措施 1.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要求 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时,在使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同时,必须考虑相应的施工安全技术的措施。 对于有毒、易燃、易爆等项目的施工作业,必须考虑防止可能给施工人员造成危害的安全技术措施。

2.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主要内容 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可按施工准备阶段和施工阶段编写。 3.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批管理 (1)一般工程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施工前必须编制完成,并经过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批,报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门备案。 (2)对于重大工程或较大专业工程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总工程师审核,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复核,由公司技术部或公司部工程师委托技术人员审批,并在公司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备案。 (3)大型、特大型工程安全技术措施,由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组织编制,报公司技术部、项目管理部、安全监督部审核,由公司总工程师审批,并在上述公司的三个部门备案。 (4)分包单位编制的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在完成报批手续后报项目经理部的技术部门备案。 4.施工安全技术措施变更 (1)施工过程中若发生设计变更时,原安全技术措施必须及时变更,否则不准施工(2)施工过程中由于各方面原因所致,确实需要修改原安全技术措施时,必须经原编制人同意,并办理修改审批手续。 三、施工安全技术交底 1.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基本要求; 2.施工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3.施工安全技术交底的主要内容; 做到“四口”、“五临边”的防护设施,基中“四口”为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五临边”为未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架防护的屋面周边、框架工程的楼层周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及上下跑道、斜道的两侧边。 四、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1.现场大门和围档设置; 市区主要路段不宜低于2.5m;一般路段不低于1.8m. 2.现场封闭管理; 3.施工场地的布置; 施工现场大门内必须设置明显的五牌一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制度牌、文明施工制度牌、环境保护制度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及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 设置施工现场安全“五标志”,即:指令标志,禁止标志,警告标志,电力安全标志和提示标志。 4.现场材料、工具堆放; 5.现场生活设施布置; 6.现场防火布置; 坚决执行现场防火“五不走”的规定,即:交接班不交待不走,用火设备火源不熄灭不走,用电设备不拉闸不走,可燃物不清干净不走,发现险情不报告不处理不走。 7.现场综合治理; 五、施工安全检查 1.施工安全检查的内容;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考点知识汇总

最新二级建造师法规 考点知识汇总 1.初始注册、延续注册:注册有效期满(3年)后需继续执业的,应当在注册有效期届满30日前,一级10个专业,二级6个专业。

2. 建设工程施工活动中形成的有关工程施工管理文件,应当由注册建造师签字并加盖执业印章。施工单位签署质量合格的文件上,必须有注册建造师的签字盖章。继续教育120学时。必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选修课60学时中,30学时为公共课,30学时为专业课,注册两个及以上专业的,每年还应接受相应注册专业课各20学时的继续教育。 建造师信用档案管理:注册建造师及其聘用单位应当按照要求,向注册机关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应当包括注册建造师的基本情况、业绩、良好行为、不良行为等内容。违法违规行为、被投诉举报处理、行政处罚等情况应当作为注册建造师的不良行为记入其信用档案。注册建造师信用档案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向社会公示,公众有权查阅。

宪法是整个法律体系的基础。 民法:主要有:1、《民法通则》2、单行民事法律:合同法、担保法、商标法、著作权法、婚姻法等 商法:公司法、证券法、保险法、票据法、企业破产法、海商法等 经济法:经济法是调整国家在经济管理中发生的经济关系的法律。包括: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税法等。 行政法:是调整国家行政管理活动中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包括: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监察法、治安管理处罚法等。 劳动法与社会保障法:劳动法是调整劳动关系的法律,包括:社会保障法是调整有关社会保障、社会福利的法律,包括:安全生产法、消防法。

2020年二级建造师《管理》考前必背知识点-

2020年二级建造师《管理》考前必背知识点 2Z101000施工管理 1、动态控制原理是项目目标控制的基本方法论。 2、项目管理的核心任务是项目的目标控制 3、建设工程项目管理的内涵是: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通过项目策划和项目控制,以使项 目的费用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标得以实现。 4、“自项目开始至项目完成” 指的是项目的实施期;“项目策划”指的是目标控制前的一系歹0 筹划和准备工作;“费用目标”对业主而言是投资目标,对施工方而言是成本目标。项目决策期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确定项目的定义,而项目实施期管理的主要任务是通过管理使项目的目标得以实现。 发方和由咨询公司提供的代表业主方利益的项目管理服务都届丁业主方的项目管理。 6、建设项目总承包有多种形式,如设计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设计、采购和施工任务综合的承包 (简称EPC承包)等,它们的项目管理都届丁建设项目总承包方的项目管理。 7、业主方项目管理服务丁业主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投资目标、进度目标和质量目 标。其中投资目标指的是项目的总投资目标。进度目标指的是项目动用的时间目标,也即项目交付使用的时间目标,,质量目标包括满足相应的技术规范和技术标准的规定,以及满足业主方相应的质量要求。 8、建设工程项目的全寿命周期包括项目的决策阶段、实施阶段和使用阶段。]项目的实施阶段包括 设计前的准备阶段、设计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业主方的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 9、设计方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丁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设计方本身的利益。目标包括设计的成本目标、 设计的进度目标和设计的质量目标,以及项目的投资目标。设计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设计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前的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10、供货方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丁项目的整体利益和供货方本身的利益。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 括供货方的成本目标、供货的进度目标和供货的质量目标。—供货方的项目管理工作主要在施工阶段进行,但它也涉及设计准备阶段、设计阶段、动用前准备阶段和保修期。 11、,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主要服务丁项目的利益和建设项目总承包方本身的利益。 其项目管理的目标包括项目的总投资目标和总承包方的成本目标、项目的进度目标和项目的质量目标。 12、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方项目管理工作涉及项目实施阶段的全过程

二级建造师法规必背知识点

2013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复习重点 第一章建造师管理制度 第一节建造师管理制度 一、注册管理 概念: 注册建造师 1、通过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按规定注册取得注册职业证书和职业印章 的专业技术人员 2、未取得注册职业证书的职业印章的,不得担任大中型建设工程项目的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不得以注册建造师的名义从事相关活动。 (言下之意:小型工程的项目负责人不一定需要建筑师担任) 相关考题 1、下列有关建筑师执业的行为中,合乎我国有关管理规定的是( C ) A、李某参加了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在得知考试成绩通过后即以建造师的名义在某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B、王某从事项目管理工作多年,并以取得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经所在单位同意,以建造师的名义在当地的一个项目上担任项目经理。 C、陈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没有通过,但其单位急需用人,仍然聘任其为小型项目工程的项目经理。 D 、吴某参加了建造师的执业资格考试,虽然没有通过,但其单位因急需用人仍然以建造师的名义聘任其为某工程的项目经理。 2、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的前提规定(B) A、备案 B、注册 C、审批 D、认证 3、万某2006年9月参加全国二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假如他成绩合格,就可以( C ) A、以建造师的名义担任在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的项目经理。 B、通过注册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 C、取得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通过注册以建造师的名义执业。 D、取得建造师执业证书和执业印章。 (一)注册申请 注册的受理,审批,核发方: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证书后30日内报国务 院建设主管部门备案。 例题:张某受聘于上海闵行区某工程施工单位,2006年1月在上海浦东新区报名参加二级建造师考试,2007年4月在江苏南通某项目工作期间,获悉其建造师考试合格,并已取得资格证书。张某所在工作单位工商注册在上海奉贤。则张某( D ) A、可以自行向南通市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B、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事或江苏省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C、因当通过其所在单位向奉贤取建设主观部门申请注册。 D、只能通过其所在单位向上海建设主管部门申请注册。 1、初始注册 申请条件:①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021年造价工程师考试部分知识点

造价工程师考试某些知识点巧记/速记/顺口溜汇总 一、学习经验总结 (一)提示: 1、规费删除了工程定额测定费。 2、办法费中(环保费、文明施工费、安全施工费、暂时设施费)合并为安全、文明施工费。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脚手架费变成专业办法项目(混凝土、钢筋混凝土模板及支架费被列为建筑工程专业办法项目;脚手架费被列为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和市政工程专业办法项目)。 增长了(冬雨季施工增长费)和(地上地下设施、建筑物暂时保护设施费)。 施工排水、降水费拆分为(施工排水费,施工降水费)。 3、此外:夜间施工增长费,二次搬运费,大型机械设备进出场及安拆费,已竣工程及设备保 护费没有变化。 (二)学习经验,简朴总结: 1、拟定目的,树立信心,(别人能过我为什么不能) 2、努力学习,要下苦功,(为了目的要向“钱”冲) 3、善于总结,机灵记忆,(良好办法记忆保证) 4、多听多看,多想多练。(没说-------下功夫!) (三)关于学习思路: 1、一方面通读考试大纲,熟悉考试内容,特别是案例大纲规定其她三门必会内容; 2、对于财务评价、工程经济(现值、终值、年金等)、定额、206号文、08工程量清单、招 投标程序、合同管理与索赔、单双代号网络图、十五张表、教材中所有公式、建筑/安装

工程量计算规则等知识必要达到非常纯熟应用限度,不能有半点生疏;(要下苦功!) 3、对于各科重点内容,请参照四本《应试指南》知识要点集成和网络课件中教师讲座; 4、对于需要记忆内容,可以找别人总结顺口溜(最佳是自己看书总结)来协助记忆; 5、案例分析,必要把《教材--都市出版社.5第五版》和《应试指南--筹划出版社.4第7版》 这两本书中题目都要搞懂,然后不看答案在草稿纸上再做一二遍。(提示:光看不练是不行,必要通过限时闭卷做题练习,才干发现自己局限性,从而提高水平。) 注:十五张表(6张估算表,6张流量表) 1、建设投资估算表------------《计控》P128、P130 2、建设期利息估算表----------《计控》P131 3、流动资金估算表------------《计控》P133;《案例分析》P7 表1-4 4、固定资产投资估算表-------- 《应试指南》P12 表1-5 5、总投资估算汇总表----------《计控》P134 6、总成本费用估算表----------《计控》P140、P142;《案例分析》P18 表1-13 7、投资钞票流量表------------《计控》P149;《应试指南》P15-P16 表1-7 8、投资钞票流量延长表-------- 《案例分析》P15 表1-10 9、资本金钞票流量表----------《计控》P151;《应试指南》P21~P22 表1-10 10、投资各方财务钞票流量表----《计控》P152 11、财务筹划钞票流量表--------《计控》P156;《案例分析》P30 表1-20 12、投资经济费用效益流量表----《计控》P168 13、借款还本付息筹划表--------《计控》P145;《案例分析》P17 表1-12 14、利润与利润分派表----------《计控》P153;《应试指南》P26~P27 表1-13 15、资产负债表----------------《计控》P155;《案例分析》P31 表1-21 二、建设项目总投资

二级建造师实务知识点汇总

二级建造师实务知识点汇总 1.房屋结构随时间的变异分类:永久作用、可变作用、偶然作用。 2.按荷载作用面大小分类:均布面荷载、线荷载、集中荷载。 3.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一般平面力系的平衡条件还要加上力矩的平衡。 4.结构应具备以下几项功能:安全性、适用性、耐久性,概括为结构的可靠性。 5.结构杆件的基本受力形式按其变形特点可归纳为以下五种:拉伸、压缩、弯曲、剪切和扭转。 6.构件的跨度:与跨度1的n次方成正比。 7.房屋建筑在正常设计、正常施工、正常使用和维护下所应达到的使用年限。 8.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仅关系到构件的承载力和适用性,而且对结构构件的耐久性有决定性的影响。 9.基础中纵向受力钢筋的混凝土保护层厚度不应小于40mm;当无垫层时,不应小于70mm。 10.梁的正截面破坏,影响较大的是配筋率,适筋破坏为塑性破坏;超筋破坏和少筋破坏均为脆性破坏。 11.梁的斜截面破坏,影响较大的是配筋率。 12.纵向受力钢筋的数量一般不少于两根;当梁宽小于100mm时,可为一根。 13.由于双向板是两个方向受弯,受力钢筋应沿两个跨度方向布置。 14.《砌筑结构设计规范》规定,用验算墙、柱高厚比的方法来进行墙、柱稳定性的验算。 15.在实际工程中,若墙体的承载力不满足要求,可以采取增加墙厚或提高砖和砂浆的强度等级等措施来保证。 16.规范规定,对于跨度大于6m的屋架和跨度大于4.8m的梁,其支撑面为砌砖时,应设置混凝土或钢筋混凝土垫块;当墙中设有圈梁时,垫块与圈梁宜浇成整体。 17.墙体的构造措施主要有三个方面,及伸缩缝、沉降缝及圈梁。 18.圈梁可以抵抗基础不均匀沉降引起墙体内产生的拉应力,同时可以增加房屋结构的整体性,防止因振动(包括地震)产生的不同影响。 19.构造柱必须与圈梁连接;墙与构造柱连接应砌成马牙槎。 20.小砌块房屋各楼层均应设置现浇混凝土圈梁,不得采用槽型小砌块做模;小砌块房屋墙体交接处或芯柱、构造柱与墙体连接处,应设置拉结钢筋网片。 21.住宅建筑按层数分类:一层至三层为低层建筑,四层到六层为多层建筑,七层至九层为中高层建筑,十层及十层以上为高层建筑。 22.建筑高度超过100m的民用建筑为超高层建筑。 23.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高度,应按建筑物室外地面至建筑物和构筑物最高点的高度计算。 24.非实行建筑高度控制区内的建筑高度:平屋顶应按建筑室外地面至其屋面面层或女儿墙顶点的高度计算;坡屋顶应按建筑室外地面至屋檐和屋脊的平均高度计算;下列突出物不计入建筑高度内:局部突出屋面的楼梯间、电梯机房、水箱间等辅助用房占屋顶平面面积不超过1/4者,突出屋面的通风道、烟囱(cong)、通信设施和空调冷却塔等。 25.烟道或通风道应伸出屋面,平屋面伸出高度不得小于0.60m,且不得低于女儿墙的高度。 26.高层建筑不应采用外开窗。双面弹簧门应在可视高度部分装透明玻璃;旋转门、电动门和大型门的临近应另设平开疏散门,或在门上设疏散门。 27.梯井净宽大于0.2m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 28.凡阳台、外廊、室内回廊、内天井、上人屋面及室外楼梯等临空处应设置防护栏杆,要求:临空高度在24m以下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05m,临空高度在24m及24m以上(包括中高层住宅)时,栏杆高度不应低于1.10m;底部有宽度大于或等于0.22m,且高度低于

一级建造师法规知识点总结(2017版)

2017年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目录 第一章建设工程基本法律知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法律体系及法人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代理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物权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债权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知识产权.....................................................................................................................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节工程担保?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六节保险制度及法律责任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二章施工许可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施工许可法律制度及施工企业从业资格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建造师注册执业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三章建设工程发承包法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招投标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建设工程承包制度与信用体系管理?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章建设工程合同与劳动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建设工程合同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劳动合同.......................................................................................................................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买卖合同?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五章环境保护、节能与文物保护法律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环境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节能规定?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文物保护?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一节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及安全责任与培训制度.........................................................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节安全生产责任制...........................................................................................................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三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及专项施工方案?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四节安全事故及责任........................................................................................................... 错误!未定义书签。第七章建设工程质量法律制度?错误!未定义书签。 .................................................................................................. 错误!未定义书签。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精华整理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知识点精华整理 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概述 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基本概念 工程造价管理是一项融技术、经济、法规与一体的综合性的系统工程。 1.1.1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的界定 (1)定义: 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是由建设工程、工程造价、造价管理三个属性不同的关键词所组成,是一门集多学科知识于一体的综合应用性学科。 建设工程:即土木工程(也称基本建设工程),既指部件产品,即由建筑业承担固定资产设计、建筑和安装任务的成果,包括房屋建筑物和各类建筑物,又指一个活动范畴,即包括从事整个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土木工程各相关活动的总称。 工程造价:有两种含义,一是指投资额或称建设成本,二是指合同价或称承发包价格。 投资额(建设成本),是指建设项目(单项工程)的建设成本,即完成一个建设项目(单项工程)所需费用的总和,它包括建筑工程、安装工程、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投资额是对投资方、业主、项目法人而言的。合同价(承发包价格),是指建设工程实施建造的契约性价格。合同价是对发包方、承包方双方而言的。 (2)工程造价管理的特点:时效性;公正性;规范性;准确性 1.1.2 建设工程造价计价的特点与影响造价的因素 特点:单件性计价、多阶段计价、分解组合计价。 影响因素:价值规律、货币流通规律、商品供求规律 1.1.3 工程造价管理的目标及工作要素 工程造价管理是运用科学、技术原理和经济及法律手段,解决工程建设活动中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技术与经济、引导与服务、管理与监督等实际问题,从而提高投资经济效益。 目标:遵循价值规律,健全价格调控机制,培育和规范建筑市场中劳动力、技术、信息等市场要素,企业依据政府和社会咨询机构提供的市场价格信息和造价指数自主报价,建立以市场形成为主的价格机制。 对象:分为客体和主体。客体是工程建设项目,而主体是业主或投资人(建设单位)、承包商或承建商(设计单位、施工企业)以及监理、咨询等机构及工作人员。 工作要素:略 1.2 现行工程造价咨询制度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审定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资质;

二级建造师常用知识点

二级建造师常用知识点 什么是变形缝?什么是剪力墙?什么是框架结构?什么是框架?剪力墙结构?什么是全剪力墙结构? 1、什么是容积率? 答:容积率是项目总建筑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小数表示。 2、什么是建筑密度? 答:建筑密度是项目总占地基地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3、什么是绿地率(绿化率)? 答:绿地率是项目绿地总面积与总用地面积的比值。一般用百分数表示。 4、什么是日照间距? 答:日照间距,就是前后两栋建筑之间,根据日照时间要求所确定的距离。日照间距的计算,一般以冬至这一天正午正南方向房屋底层窗台以上墙面,能被太阳照到的高度为依据。5、建筑物与构筑物有何区别? 答:凡供人们在其中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的房屋或场所都叫做建筑物,如公寓、厂房、学校等;而人们不在其中生产或生活的建筑,则叫做构筑物,如烟囱、水塔、桥梁等。 6、什么是建筑“三大材”? 答:建筑“三大材”指的是钢材、水泥、木材。 7、建筑安装工程费由哪三部分组成? 答:建筑安装工程费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三部分组成。 8、什么是统一模数制?什么是基本模数、扩大模数、分模数? 答:(1)、所谓统一模数制,就是为了实现设计的标准化而制定的一套基本规则,使不同的建筑物及各分部之间的尺寸统一协调,使之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以加快设计速度,提高施工效率、降低造价。(2)、基本模数是模数协调中选用的基本尺寸单位,用M表示, 1M=100mm。(3)、扩大模数是导出模数的一种,其数值为基本模数的倍数。扩大模数共六种,分别是3M(300mm)、6M(600mm)、12M(1200mm)、15M(1500mm)、30M(3000mm)、60M(6000mm)。建筑中较大的尺寸,如开间、进深、跨度、柱距等,应为某一扩大模数的倍数。(4)、分模数是导出模数的另一种,其数值为基本模数的分倍数。分模数共三种,分别是1/10M(10mm)、1/5M(20mm)、1/2M(50mm)。建筑中较小的尺寸,如缝隙、墙厚、构造节点等,应为某一分模数的倍数。 9、什么是标志尺寸、构造尺寸、实际尺寸? 答:(1)、标志尺寸是用以标注建筑物定位轴线之间(开间、进深)的距离大小,以及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有关设备位置的界限之间的尺寸。标志尺寸应符合模数制的规定。(2)、构造尺寸是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的设计尺寸。构造尺寸小于或大于标志尺寸。一般情况下,构造尺寸加上预留的缝隙尺寸或减去必要的支撑尺寸等于标志尺寸。(3)、实际尺寸是建筑制品、建筑构配件的实有尺寸。实际尺寸与构造尺寸的差值,应为允许的建筑公差数值。 10、什么是定位轴线? 答:定位轴线是用来确定建筑物主要结构或构件的位置及其标志尺寸的线。 11、什么是横向、纵向?什么是横向轴线、纵向轴线? 答:(1)、横向,指建筑物的宽度方向。(2)、纵向,指建筑物的长度方向。(3)、沿建筑物宽度方向设置的轴线叫横向轴线。其编号方法采用阿拉伯数字从左至右编写在轴线圆内。(4)、沿建筑物长度方向设置的轴线叫纵向轴线。其编号方法采用大写字母从上至下编写在轴线圆内(其中字母I、O、Z不用)。 12、什么是房屋的开间、进深? 答:开间指一间房屋的面宽,及两条横向轴线之间的距离;进深指一间房屋的深度,及两条

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

2012 年二级建造师法律法规知识点 1. 建造师初始注册有效期3年;延续注册有效期3 年。 2. 10 周岁以上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3. 委托书授权不明的,被代理人应当向第三人承担民事责任,代理热付连带责任。 4.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是20 年;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是10 年。 5. 普通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短期诉讼时效期间为1 年,如身体伤害、租金、不合格商品未 声明。权利被侵害超过20 年,法院不保护。 6.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 6 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其他障碍不得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 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诉讼时效中断,诉讼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7. 抵押权协议损害其他债权人利益的,可以在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请求人 民法院撤销该协议。 8. 留置权人应当给债务人 2 个月以上履行债务的时间,鲜活易腐烂物品除外。 9.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 3 个月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 失效。 10. 建设工期不足一年的,到位资金不得少于工程合同价的50% ,超过一年的,不得少于 30% 。 11. 小型工程不需办理施工许可证:投资额在30 万元以下或面积在300 平方米以下。 12. 建设单位应当自领取施工许可证之日起3个月内开工,因故不能按期开工的,可延期2次, 每次不得超过 3 个月。在建的工程因故中止施工的,建设单位应当自中止施工之日起 1 个月内向发证机关报告。中止施工满 1 年的工程恢复施工前,建设单位应当报发证机关核验施工许可证。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批准开工报告的建筑工程,因故不能按期开工超过6 个

2017造价知识点总结建设工程造价管理

第一章工程造价管理及基本制度 第一节工程造价的基本内容 1、 工程造价的含义:①从 投资者的角度分析,是预期开支或实际开支的 全部固定资产的投资费用 ②从市场角度分析,是建成一项工程,预计或实际在发承包交易活动中所形成 的建筑安装工程 费用或建设工程总费用 。 2、 工业厂房、住宅楼、配套设施,都是投资者为实现投资利润最大化而生产的建筑产品,他们的价 格式商品交易活动中现实存在的,是一种 有加价的工程价格 3、 工程承发包价是工程造价中一种重要的、也是较为 典型的价格交易方式。是有承发包双方认可的 价格 4、 对市场条件下 的投资者来 说,工程造价就是项目投资,是“购买工程项目”付岀的价格,也是确 确定价格和衡量经 济效益 的尺度 5、 工程计价的特征: 单件性、多次性、组合型、计价方法的多样性 (计价依据不同。精度要求不同决 定了方法的多样性)、依据的复杂性。 6、静态投资是以某一基准时间的建设要素的价格为依据所计算出的项目投资 瞬时值,包括:建筑安 装工程费、设备、工器具购置费、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基本预备费,以及因为工程量差引起的造 价的增减 二、 国务院其它部门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制定、修改、解释其相应的建设工 程定额标准,有的还担负本行业大型或重点工程的概算审批、概算调整 三、 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 本地区的定额编制, 2、 企事业单位管理系统 3、 行业协会管理系统:是 建设部和民政部批 准的;是亚太区测量协会 和国际工程造价联合会 的正 式成员 4、工程造价管理的主要内容: 1策划阶段:编制投资估算,经批准即可作为工程项目策划决策的 控制造价,经济评价。 2、设计阶段:编制概算、施工图预算,就政府工程而言,经批准的设 7、动态投资:是指为完成一个项目的建设,预计投资需求量的总和,除 设 期利息、有关税费、涨价预备费 包括静态投资外,还包括建 O 8、 静态投资是动态投资最主要的组成部分,也是计算动态投资的基础。 9、 生产性建设项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流动资产投资 非生产性建设项 目总投资 =固定资产投资 建设项目总造价是指的项目总投资中的固定资 产投资总 额 10、 我国的固定资产投资分为: 基本建设投资、更新改造投资、房地产开发投资、其他固定资产投资 (按规定不纳入投资计划和利用专项资金进行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的 资金投入行 为 11、 建设项目的固定资产投资也就是建设项目的工程造价,二者 建筑安装工程造价,二者量上相等 第二节工程造价管理的组织和内容 1、 工程造价的管理:工程造价的宏观管理(政府调控)微观管理(参与主体的控制) 2、 全面造价管理含①全 寿命周期的造价管理(建造成本和日常维护成本之和,建设前期、建设期、) 使用期、拆除期) ② 全要素的造价管理 ③ 全过程的造价管理 ④ 全方位的造价管理 3、 1、政府管理系统: 量上相等,其中建筑安装工程投资就 (质量、工期、成本、进度、环保) (覆盖决策和实施期个阶段的造价管理,策划、估算、设计) (参 与主体) 、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造价管理机构 职责①组织制定法规、制度②组织、 制定全国统一经济定额和制定、修改本部门的 经济定额。③监督指导全 国全国经济定额和 本部门的经济定额 的实施④负责制定全国造「价咨询 企业的 资质标准⑤制定造价管理人员职业资格的准 入标准

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笔记整理

一级建造师法规重点笔记整理 IZ301000 建设工程法律制度 IZ301011 掌握注册管理 二、注册 (一)注册申请 初始注册者,可自资格证书签发之日起3年内提出申请。逾期未申请者,须符合本专业继续教育的要求后方可申请初始注册。 申请初始注册需要具备的条件: 1)经考核认定或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 2)受聘于一个相关单位; 3)达到继续教育要求; 4)没有明确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 (三)不予注册的情形 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申请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注册的; 3)未到达注册建造师继续教育要求的; 4)受到刑事处罚尚未执行完毕的; 5)因执业活动受到刑事处罚,自刑事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6)因前项规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处罚,自处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7)被吊销注册证书,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之日止不满2年的; 8)在申请注册之日前3年内担任项目经历期间,所负责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和安全事故的。 9)申请人的聘用单位不符合注册单位要求的; 10)年龄超过65周岁的; 11)法律、法规规定不予注册的其他情形。 (四)印章失效的情形 注册建造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失效: 1)聘用单位破产的;2)聘用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的;

3)聘用单位被吊销或者撤回资质证书的;4)已与聘用单位解除聘用合同关系的; 5)注册有效期满且未延续注册的;6)年龄超过65周岁的; 7)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8)其他导致注册失效的情形。 IZ301014 掌握监督管理 一、管理部门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1)要求被检查人员出示注册证书; 2)要求被检查人员所在聘用单位提供有关人员签署的文件及相关业务文档; 3)就有关问题咨询签署文件的人员; 4)纠正违反有关法律、法规、本规定及工程标准规范的行为。 IZ301030 民法 IZ301031 掌握民事法律关系 民事法律关系:民事法律关系构成、代理制度、诉讼时效制度,其中构成和诉讼是本章本部分的重点。 民事法律关系包括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 一、民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一)自然人按照两个标准判定(年龄标准和智力标准)分为三种:(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3. 无民事行为能力) 1. 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民法通则》第11条规定,“18周岁以上的公民是成年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的公民,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2. 限制民事行为能力 “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 3. 无民事行为能力 “不满10周岁的未成年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民事活动”。 (二)法人 “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 法人和其他组织相比应当具备四个要件: 1)依法成立;2)有必要的财产或者经费; 3)有自己的名称、组织机构和场所;4)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根据我国公司法注册的法人只有两种形式: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三)其他组织:在工程实践中遇到的其他组织有物贸公司、合伙企业、法人的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 二、民事法律关系客体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