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政办发〔2008〕55号

政办发〔2008〕55号

政办发〔2008〕55号
政办发〔2008〕55号

政办发〔2008〕55号

西山区海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海口镇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

实施方案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工作的通知》(云府办明电〔2008〕180号)文件精神,结合《昆明市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实施细则》,为保障我镇2008年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顺利实施,结合我镇的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海口镇麻疹疫苗强化免疫领导小组。

组长:侬丽华(海口镇副镇长)

副组长:朱红萍(海口镇卫生院院长)

成员:杨春华(海口派出所所长)

木建文(海口工商分局局长)

张汝艳(海口镇政府办公室主任)

董久芬(海口镇妇联主席)

高平启(海口镇计生办主任)

杨发(海口镇核算站)

李良(白鱼村委会主任)

虎震山(里仁村委会主任)

杨祖和(海丰村委会主任)

马云忠(中新村委会主任)

吴海军(中宝村委会主任)

胡云岗(桃树村委会主任)

达兵(中平村委会主任)

杜明清(云龙村委会主任)

胡朝华(青鱼村委会主任)

李志祥(双哨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海口卫生院,办公室主任由卫生院院长朱红萍同志兼任,主要负责麻疹疫苗强化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实施范围和时间

实施范围:全镇11家村委会。

实施时间:2008年11月10日前完成对应种对象的摸底调查;2008年11月11日至20日,开展强化接种;2008年11月21日至30日,进行查漏补种和接种完成情况评价、总结与资料报告。

三、接种对象

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期间8月龄至14周岁的所有儿童,即1994年1月1日至2008年2月29日期间出生的所有儿童,无论既往麻疹疫苗史与麻疹患病如何,必须接种1剂(0.5ml)麻疹疫苗。

四、宣传动员

各村(居)委会要按属地负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利用各种形式、各种载体开展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本次麻疹强化免疫活动的重要性以及接种时间、地点和年龄范围;利用优势积极开展卫生防病及本次麻疹疫苗强化活动的相关政策和知识宣传,组织专门队伍主动搜索目标人群,摸清本辖区内的接种目标儿童底数,要求儿童家长及时带孩子到接种点进行麻疹疫苗接种。

五、摸底登记方法

1、入户摸底:农村和社区8月龄~14岁散居及辍学儿童应由摸底调查组人员挨家逐户的拉网式摸底调查,将目标儿童分自然村(居委会或街道、楼群)登记在《西山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同时给家长发放接种通知单,告知家长接种时间和地点,对学龄前儿童应告知家长接种时携带接种证。

2、学校及托幼机构摸底:各托幼机构和中、小学校校长为第一责任人,以班级为单位,由班主任负责,发放接种通知单,并告知接种时携带接种证及接种通知单,按照《西山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与接种情况登记表》(附表1)进行摸底登记,于2008年11月11日前把摸底调查情况报海口卫生院。

3、厂矿、企业按属地化管理原则参加强化免疫活动。

4、卫生院负责对辖区内摸底登记结果进行核查、汇总,初步填写《西山区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活动摸底登记应种儿童数汇总统计表》(附表2-1),并根据摸底儿童数、接种点数,计算出各接种点每日可接种儿童数,以天为单位制定出详细接种实施时间表,上报区疾控中心。

六、接种方式及要求

为保证麻疹疫苗强化免疫接种质量,接种方式以定点接种为主,同时辅以巡回、入户接种等方式。各接种单位应根据强化免疫工作需要,结合本辖区实际情况,增加临时接种点,延长接种门诊和接种点的服务时间,临时接种点的设置应经区卫生局指定许可,符合《预防接种工作规范》对接种点的要求,兼顾方便群众,便于强化工作的实施。

对于未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要通过采取反复通知和动员等措施,确保所有应种儿童到指定接种地点接种;对于住户极为分散的农村、边远、少数民族地区或经过反复动员未能到接种点接种的儿童可采取入户接种的方式。接种期间如发现未摸底登记的目标儿童,应作为应种儿童进行登记、接种,并计入应种汇总数。

为保证接种效果和便于统一安排,在麻疹疫苗强化免疫现场接种前28天内和强化免疫现场接种期间,不要安排目标儿童注射各类减毒活疫苗,待强化免疫接种完成1个月后再进行相关疫苗的接种。

强化免疫期间如遇有28天内注射过减毒活疫苗者,可暂缓接种,并在满足时间间隔要求后进行补种。

西山区海口镇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八年十一月五日

相关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