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库 最新最全的文档下载
当前位置:文档库 ›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探析_以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为例_朱冰心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探析_以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为例_朱冰心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探析_以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为例_朱冰心
小额贷款公司可持续发展问题探析_以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为例_朱冰心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监控制度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监控制度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贷款风险的防范和控制,切实化解和消化贷款风险,提高贷款质量,保证信贷资产安全,建立以贷款风险管理为核心的信贷管理体制,依据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银监会”)、广西壮族自治区金融办等机构关于贷款风险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的基本任务:贯彻落实国家关于防范和控制金融风险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适应本公司贷款业务特点的贷款风险管理制度和机制,强化贷款风险全程管理,有效防范、控制和化解各类贷款风险,降低不良贷款,提高贷款质量。 第三条贷款风险管理原则。本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 1、贷款风险管理一般原则与本公司贷款业务实际相结合; 2、建立和实行贷款风险五级分类; 3、坚持贷款风险管理权责相结合。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办理的各项人民币贷款。 贷款风险划分 第五条贷款风险。贷款风险是指金融机构在贷款业务运营中,由于受到各种不确定性因素 * ,致使贷款无法按期收回本息,金融机 构可能遭受资金损失。按照银行业对银行风险的划分原则,结合本公

司贷款业务实际,本公司的贷款风险主要划分为政策风险、经营风险和操作风险。 第六条政策风险。政策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国家和地方政府为实施宏观调控、保护“三农”利益、稳定市场等政策和特定的产业政策、区域政策,向借款人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执行政策出现不能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七条经营风险。经营风险是指本公司根据借款人自身经营需要发放的贷款,借款人因经营管理、市场变化、灾害和道德因素等原因* ,不能或不愿意按照事先达成的协议履行其义务,出现不能按期归还贷款本息的风险。 第八条操作风险。操作风险是指由本公司内部控制及治理机制失效以及信息技术系统失效等可能造成的贷款风险。主要包括本公司内控制度和治理机制缺陷及内部员工操作失误、违反操作规程、信贷决策失误和道德因素等造成贷款不能按期收回或损失的风险。贷款风险预测 第九条贷款风险预测。贷款风险预测是指运用定性和定量的分析方法,对贷款的各种风险因素、风险性质及风险程度进行识别和测定。贷款风险预测是贷前调查、审查的重要内容。风险预测结果是贷款是否发放、贷款期限确定、发放额度控制、贷款方式选择的基本依据。 第十条政策风险预测。主要以国家和地方政府相关政策、政策性资金的落实与承诺保证情况、贷款风险补偿金情况为依据,对贷款的政策风险进行预测。

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点击次数:1417次 浙工商直〔2012〕2号 关于印发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工商行政管理局,各小额贷款公司: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行为,促进我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00号)等法律法规与相关文件规定,依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中提出的“日常监管部门要制定相应的监管措施,严防小额贷款公司吸收或变相吸收社会公众资金”的要求,特制订《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试点期间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情况的监管,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行为,促进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0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试点期间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本办法所指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在浙 江省依法设立、并具备开展相应融资活动资格条件的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以下方式融资,必须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并通过规定程序报备其来源和金额: (一)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 (二)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 (三)在本市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进行的资金调剂拆借。 (四)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合作,以回购方式开展的资产转让业务。 (五)经批准的其他融资方式。 按第(一)——(三)项方式进行融资的,其融资比例

小额贷款公司成立所需的六大条件(精)

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 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换言之,小额贷款公司的业务是“只贷不存” 。 【设立】必须符合六大条件 小额贷款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想要成立小额贷款公司必须具备六大方面的设立条件: (一有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的章程。 (二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的, 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2000 万元;组织形式为股份有限公司的,其注册资本不得低于 3000 万元。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上限不得超过 2 亿元。 (三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和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及从业 经验的工作人员。 (四有健全的组织机构、业务操作规则和风险控制制度。 (五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其他必要设施。 (六其他审慎性条件。 【试点范围】涉农地区 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县级市以及各市的涉农区设立,非涉农区不得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在县 (涉农区域内经营业务,不得跨区域经营。 【服务对象】“三农”和中小企业

小额贷款公司应在坚持为“三农” 和县域经济发展服务的原则下, 自主选择贷款对象。鼓励小额贷款公司面向农户和中小企业提供信贷服务,缓解“三农”和中小企业融资难问题。 【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 企业法人、自然人、其他经济组织可以向小额贷款公司投资入股, 入股资金必须是自有资金。主发起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 册资本总额的 20%, 其他出资人及其关联方持股比例不得超过小额贷款公司注册资本总额的 10%, 不得低于注册资本总额的5‰,且只能出资一家小额贷款公司。但是,小额贷款公司的主发起人必须是企业法人,并要求满足:“按合并会计报表口径计算,净资产 3000 万元以上,资产负债率不高于 70%,近两年连续赢利,且两年累计 净利润总额达到 1000 万元以上”的条件。 【经营】只贷,不存 小额贷款公司的主要资金来源为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 以及来自不超过两个银行业金融机构的融入资金。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获得融入资金的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50%。不得向内部或外部集资、吸收或变相吸收公众存款。为充分体现小额贷款公司“小额、分散” 的贷款发放原则, “三为农” 和中小企业服务,小额贷款公司对同一贷款人的贷款不得超过公司资本净额的 5%, 对单一集团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 20%。同时, 为了加强对小额贷款公司资金流向 及流动情况的监测和管理,小额贷款公司“贷款发放和回收主要通过转账或银行卡等结算渠道,减少现金交易” 。 【贷款利率】上限放开,下限限定 小额贷款公司有自己经营的灵活性, 不过虽然它的贷款利率上限放开, 但不得超过司法部门规定的上限 (即不得超过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4 倍 , 下限为人民银行基准利率的 0.9 倍。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分析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行业分析报告 —以本人到浙江义乌调查小额贷款公司的暑期社会实践为基础分析“草根企业,草根经济需要草根金融”。2010年5月,“新36条”颁布,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其中就有期望用规范的民间资本兴办金融业这一项,以此达到促进民间企业的快速发展。而从2008年国内首批小额信贷公司成立以来,一直受到各界人士的关注。。浙江省相对于全国其他省份相比,不论在企业规模还是业务开展方面都居于全国领先位置.目前已成立小额贷款公司94家,注册资本金120亿元,平均每家达1.28亿元,累计发放贷款382.1亿元.所以此次选择浙江义乌作为研究对象,特别是它目前发展情况良好的浪莎和惠商小额信贷试点公司,为我们的主题研究提供了更为直接的例子。 一、行业概况: 小额贷款公司的出现,进一步改善中小企业、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多层次的金融要素支持。但是我国目前对发展小额贷款公司还处于摸索试点阶段,小额贷款公司面临定位模糊监管体系不明确的尴尬处境。小额贷款公司是经营贷款业务的工商企业,但是从事的业务却是金融类服务。目前由政府金融办、人民银行、银监局、工商局和公安局对小额贷款公司进行共同监管,多头监管有可能造成监管的漏洞。并且民众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认识普遍不高存在偏差,往往会和管理机制不明朗的地下钱庄扯上关系,使人望而却步。(一)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市场 1、目标客户 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主要是为统筹城乡服务,服务于“三农”。但在现阶段,由于农村土地流转等一系列具体政策、制度尚未出台,而且与农信社、村镇银行存在一定的市场重合,所以目前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客户群定位于中心城市的零售商、批发商和小型制造企业,以及中心城市近郊的农户、农场主和农村企业。 2、客户限制(黑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根据控制风险和成本的需要,设立行业限制,避免与高风险行业的业务往来,如:出租车、旅行社、房地产中介、娱乐业、美容业等。 小额贷款公司通过信用调查、征信查访等方式取得相应信息后,可以对部分客户作出信用限制,必要时予以排除。 (二)小额贷款公司产品设计 根据小额贷款公司的目标客户和业务特点,小额贷款公司的产品设计初步考虑如下:

小额贷款公司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简介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以全部财产对其债务承担民事责任。小额贷款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以其认缴的出资额或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小额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执行金融企业财务准则和会计制度,依法接受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 小额贷款公司应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在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开展业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其合法的经营活动受法律保护,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申请成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条件 1.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2.发起人或出资人应符合规定的条件。 3.小额贷款公司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应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2-200名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4.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来源应真实合法,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或发起人一次足额缴纳。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5000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7000万元。主发起人原则上净资产不得低于5000万元,资产负债率不高于70%,连续三年赢利且利润总额在1440万元以上。主发起人持股原则上不超过20%,其他单个股东和关联股东持有的股份不超过注册资本总额的10%。 5.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6.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7.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8.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9.省政府金融办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村镇银行准入条件 第三条拟改制小额贷款公司须符合《指导意见》的审慎经营要求。

小额贷款公司可行性分析

x省xx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可行性研究报告

目录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提要 (3) 二、编制范围与依据 (5) 第二章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分析 一、xx市经济金融发展情况 (6) 二、设立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7) 第三章市场前景分析 一、国内小额贷款企业现状 (8) 二、xx市小额贷款市场需求分析 (9) 三、市场前景 (10) 第四章未来业务发展规划 一、市场定位和发展目标 (12) 二、预测财务报表 (13) 三、盈利能力分析 (14) 四、主要核心指标分析 (15) 五、财务状况评价 (15) 第五章风险分析及应对 一、信用风险 (17) 二、营运风险 (17) 三、管理风险 (18) 四、竞争风险 (19) 五、法律风险 (19) 第六章、结论 (20)

第一章项目概况 一、项目提要 企业名称:xx省xx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注册资金:1亿元; 法定代表人:待定; 注册地址:; 业务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办理中小企业管理、财务咨询业务等,经市 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 二、编制范围与依据 (一)编制范围 通过对相关背景、设立方案、市场分析、财务预测、以及对风险管理的全面 分析,我们对在xx市设立科技小额贷款公司的可行性进行综合评价。 (二)编制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3、《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 政办发【2008】61号); 4、《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管理暂行办法》( 金办发【2008】1号); 5、《xx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 6、其他相关文件。 (三)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中共十七届三、四、五中全会和xx省省委、省政府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有效配置、建立完善城市金融服务体系,增强金融服务功能,支持中小企业和区域经济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关于小额贷 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按照《x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 施意见 【法规类别】贷款 【发文字号】浙政办发[2008]46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政府 【发布日期】2008.07.02 【实施日期】2008.07.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浙政办发〔2008〕46号) 为进一步落实全省金融工作会议精神,增加小企业和“三农”贷款的供给,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我省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以省委“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总战略为指导,积极稳妥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进一步改善农村地区金融服务,有效配置金融资源,规范和引导民间融资,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改善民生、促进就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多层次的金融要素支持。

(二)基本原则。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在各县域进行试点,并在取得经验基础上逐步扩大小额贷款公司的范围;按照严格监管、规范运作的原则,从严控制准入标准,制定明确的操作程序,确保参照金融企业制度规范运作;按照明确职责、防范风险原则,各级政府、监管部门和试点企业要明确分工,各司其职,做好风险管理、防范和处置工作;按照“小额、分散”的贷款原则,确保试点企业严格经营范围,坚持小额贷款的经营取向,切实为小企业和“三农”服务。 二、明确职责,加强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在省政府领导下,积极稳妥地开展试点工作。省金融办是全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省级牵头协调部门,会同省工商局、浙江银监局和人行杭州中心支行建立联席会议,其主要职能:一是共同制订试点工作实施意见及相关的管理办法;二是对市、县(市、区)试点申报方案进行审核;三是沟通信息,指导县(市、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做好监督管理和风险处置工作。 (二)各市政府及市级有关部门负责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宣传和协调指导工作,统筹安排小额贷款公司的布局,转报县级政府有关试点方案,监测分析防范本地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 (三)明确县级政府的权责。试点县(市、区)政府组织

[实用参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分级授权制度.docx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或执行董事分级授权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为完善Ⅹ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的治理结构,强化对Ⅹ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各部门的统一管理,达到集中决策与适当分权的合理平衡,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等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分级授权”,是指由Ⅹ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代表Ⅹ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经营管理层授权,公司部门的总经理代表本公司部门接受授权,各公司部门必须在Ⅹ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依法进行经营管理活动。董事会对董事长和经营层等的授权管理。旨在明确董事会、董事长和总经理之间的职责、权限划分。 第二章董事会、执行董事、董事长、总经理的职权 第三条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依法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大会,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大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债券或其他证券及上市方案;(七)拟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票或者合并、分立、解散及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对外投资、收购出售资产、资产抵押、对外担保事项、委托理财、关联交易等事项;

(九)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十)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董事会秘书;根据总裁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总工程师、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其报酬事项和奖惩事项;(十一)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二)制订本章程的修改方案; (十三)管理公司信息披露事项; (十四)向股东大会提请聘请或更换为公司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十G五)听取公司总裁的工作汇报并检查总裁的工作; (十六)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或公司章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四条执行董事对股东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召集股东会会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会的决议;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五条董事长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股东大会和召集、主持董事会会议;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监管暂行办法》 第一条为加强试点期间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情况的监管,规范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行为, 促进试点工作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省政府办公厅《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日常监管暂行办法》(浙政办发〔2009〕100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 入推进小额贷款公司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办发〔2011〕119号)等法律法规和相关 文件规定,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试点期间本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融资行为的监管。 本办法所指的小额贷款公司是依据有关文件规定在浙江省依法设立、并具备开展相应融 资活动资格条件的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和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以下方式融资,必须接受工商部门的监管,并通过规定程序报备其来源和金额: (一)从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 (二)向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 (三)在本市范围内小额贷款公司之间进行的资金调剂拆借。 (四)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地方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等合作,以回购方式开展的资产转让业务。 (五)经批准的其他融资方式。 按第(一)一一(三)项方式进行融资的,其融资比例合计不得超过当时公司资本净额的100%按第(四)项,以回购方式进行资产转让业务的,其交易规模不得超过当时公司资本净额的50%第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可自主选择若干家银行业金融机构进行融资,并应在获得银行业金融机构贷款到账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市、区)工商部门报备。报备材料或内容包括:(一)借(贷)款合同相关条款内容:相关金融机构名称、融资数额、利率、期限和起止时间。 (二)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融资到期或提前归还的,应于归还借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当地县(市、 区)工商部门申办核销手续。 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可以向持股比例在5%A上的主要法人股东定向借款,其数额除不得超出所规定的融资比例的上限外,同时不得超出该股东当时的企业所有者权益。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ⅩⅩ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贷款风险管理办法 第一部分总则 一、放款操作基本原则 (一)放款审批权限分级管理 风险控制部必须严格执行我司的放款审批权限分级管理制度,放款过程必须确认审批书的最终签批人为有权签批人签字或盖章方可发放贷款,严禁在有权签批人未签字或盖章的情况下发放贷款。 (二)认文件不认人原则 风险控制部必须做到令行禁止,严格按照信审批复条件和制度规定放款。“认文件不认人”必须成为风控部铁的纪律和准则。 (三)操作风险零容忍原则 操作风险必须小于制度漏洞,操作风险零容忍。 (四)放款条件不落实不得放款原则 风险控制部须指定人员与项目经办人员共同落实授信条件;并按规定审核放款手续,不得在授信批复条件未落实前放款。 二、风险控制部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 (一)岗位设置 按照规定设置风险控制部;风险控制部至少应设置审核岗、核保岗和总经理岗,条件具备时还可设置复核岗。每笔放款审核业务至少需经过放款审核岗和总经理岗签字确认,审核岗和总经理岗不得为同一人。总经理不在岗的,应由上级主管或放款有权审批人代行总经理岗的职责。 (二)工作职责 1、风险控制部的工作职责: (1)对所属经营机构的放款工作进行统一管理;

(2)根据授信批复文件审核授信条件落实情况; (3)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审核授信相关资料的完整性和一致性; (4)负责监控客户的授信是否超过其授信额度; (5)审验授信业务合同填制的要素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我司有权审批机构的批复; 2、放款审核岗岗位职责: (1)审核授信条件的落实情况,审核上报材料齐备性、一致性和合规性; (2)审验授信业务合同填制的要素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审批机构的批复; (3)管理和监控额度使用情况以及放款信息。 3、放款复核岗岗位职责: (1)复核授信条件的落实情况,复核上报材料的齐备性、一致性和合规性; (2)复核授信业务合同填制的要素是否齐全完备,是否符合审批机构的批复; (3)复核授信额度使用情况。 4、核保岗岗位职责: (1)负责授信业务担保条件的真实性、有效性的核实工作; (2)负责在核保书上出具核保意见并签字。 5、总经理岗岗位职责: (1)负责风险控制部的全面工作,保证各项工作顺利完成,并对风险控制部各项工作负责; (2)未设置放款复核岗时,总经理岗行使复核岗的岗位职责; (3)负责审批权限内的放款审批工作; (4)努力提升信贷业务规范化操作水平,防范和控制操作风险和法律风险。

我国小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

我国小额小额贷款公司发展现状、问 题以及对策探讨 资料收集:倩倩、周绮、迪唯 清波、桑恬、徐斐美 PPT制作:毛阿颖、瀚慈 PPT演讲:毛阿颖

我国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现状: 1、小额贷款公司业务规模快速发展 2、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市场发展分布特点: (1)整体来看,省以922.1亿元的实收资本,1119.76亿元的贷款余额,绝对领先于其他省份,位列全国第一。 (2)从机构数量来看,全国分布偏向于东部和东北部。 (3)从资金使用情况来看,经济发达省份小额贷款公司贷款数量已经超过实收资本数量,一方面说明经济发达地区资金需求量

大,另一方面也说明该地区小额贷款公司的融资能力和创新意识强。 小额贷款公司: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从性质上来看只是一般的工商企业而不是金融机构,与以扶贫为特点的公益性小额信贷机构是不同的。 特点: 1.贷款利率高。 2.贷款方式:多采取信用贷款,也可采取担保贷款、抵押贷款和质押贷款。 3.贷款对象:面向农户和小微企业。 4.贷款期限:由借贷双方公平自愿协商确定。 5.提供的贷款类型:个人、小企业、循环信用

优点: 1、培育和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 2、促进金融市场多元化竞争格局的形成。 3、规民间借贷的发展。 4、利于中小企业的长远发展。 三、问题: 1、小额贷款公司性质模糊: 小额贷款公司是从事放贷业务的商业性机构,属于一般的工商企业。但从事的贷款业务又不属于《公司法》所管辖的围,没有取得金融许可证,因而不是金融机构却是从事货币业务的企业法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浙政办发〔2009〕71号 为了贯彻落实十七届三中全会关于大力发展小额信贷组织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当前金融促进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08〕126号)精神,进一步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企业发展,提高小额贷款公司防范风险能力,引导小额贷款公司合法经营、规范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就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位 小额贷款公司是以服务“三农”和小企业为宗旨,从事小额放贷和融资活动的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各地政府、各有关部门在小额贷款公司办理工商登记、税收征缴、土地房产抵押及动产和其他权利抵押、财务监督等相关事务时,应参照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待。小额贷款公司在开展与小额贷款活动相关的同业合作、向银行业金融机构融资等金融活动时,应给予积极支持。小额贷款公司按规定执行《金融企业财务规则》(财政部令第42号)、《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2008修订版)》(财金〔2008〕28号)、《银行抵债资产管理办法》(财金〔2005〕53号)等金融业财务管理制度。 二、坚持服务“三农”和小企业的方向 在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确保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企业试点方向不变的前提下,根据我省县域经济的发展水平和农村小额贷款的实际需求,适度调整《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关于单户小额贷款额度的规定,原则上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余额的70%应用于单户贷款余额100万元以下的小额贷款及种植业、养殖业等纯农业贷款,其余部分单户贷款余额最高不超过资本净额的5%。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 为了促进小额贷款公司健康发展,各地政府要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扶持力度,并与其支持“三农”和小企业贡献大小、合规经营、规范发展的年度考评情况挂钩。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贡献突出、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其缴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和营业税,3年内可由同级财政予以全额补助。对纳税确有困难的小额贷款公司,地方政府对有权限的税费,经批准后予以减免。对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显著、考评优秀的小额贷款公司,省政府将给予表彰奖励。对从事非法集资、变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府和部门可实行“一票否决制”,并依法严肃处理。省金融办会同省财政厅、省工商局、人行杭州中心支行、浙江银监局等部门制定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实施年度考评工作。各市、县(市、区)政府要制定适合本地实际的扶持政策,根据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评情况,具体确定补助额度,实施财政扶持措施。 四、防范不良贷款风险 小额贷款公司从事的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业务,有效抵押物较为缺乏,风险相对较大。小额贷款公司要防止片面追求短期利益,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小企业贷款和涉农贷款应税前全额计提拨备损失准备金,并参照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的标准计提呆账准备金。县级政府要参照我省小额贷款风险补偿办法的精神,结合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核评价工作情况和当地实际,确定补偿比例,实施补偿措施。补偿范围包括涉农贷款、弱势群体的创业贷款和其他领域的小额贷款,补偿比例可掌握在以上范围贷款余额的0.5%左右。省级财政要根据全省小额贷款公司年度考评结果和各地补偿情况,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县级财政适当补助。 五、拓宽贷款资金渠道 对融资需求旺盛、民间利率偏高的县(市、区),试点的小额贷款公司服务“三农”和小企业成效显著、内控制度健全的,可允许其提前半年按规定程序实施增资扩股。要严格把关股东资格和资金来源,主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应低于70%,其他发起人的资产负债率应

最新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分析范本

小额贷款公司财务分 析范本

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财 务 分 析 报 告 公司财务部 ##-XX

报告目录 1 主要会计数据摘要 (2) 2 基本财务情况分析 (2) 2-1资产状况 (2) 2-1-1 资产构成 (3) 2-1-2 资产质量 (3) 2-2 负债状况 (4) 2-3 经营状况及变动原因 (4) 2-3-1 主营业务收入 (4) 2-3-2 主营业务成本 (5) 2-3-3 其他业务利润 (5) 2-3-4 管理费用 (6) 2-3-5 财务费用 (7) 2-3-6 投资收益 (7) 2-3-7 营业外支出净额 (8) 2-3-8 经营状况综述 (8) 3 预算完成情况及分析 (9) 3-1 收入收益类 (9) 3-2 成本费用类 (9) 3-3 预算分析综述 (10) 4 重要问题综述及建议 (10) 4-1 XX收入增长分析 (10) 4-2 XX跌价幅度较大 (11) 4-3 工程项目完成量不足 (12) 4-4 管理费用与财务费用的期间性影响较大大 (12)

2 基本财务情况分析 2-1 资产状况 截至##年XX月XX日,公司总资产XX元。 2-1-1 资产构成 公司总资产的构成为:货币资金XX元,其他应收款XX元, 短期贷款XX元,固定资产XX元。 2-1-2 资产质量 (1)货币资金:由库存现金XX元,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合肥分行基本户XX元,利息户XX元和徽商银行经开区支行一般户XX元构成,具备较强的贷款发放能力。 (2)其他应收款:由应收经开区地税局税票保证金XX元和代扣个税XX元构成,没有资产损失风险。 (3)短期贷款:由对个人的贷款XX万元和对中小企业贷款XX万元构成(详见附表一\贷款明细表)。已发放的贷款均严格履行了贷款审批程序,目前尚未有欠息和逾期贷款发生。

小额信贷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排名(最新) 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资产结构、资产质量、管理效率、盈利能力、增长速度、社会责任”等多项评价标准,根据数据测评、联席会指导委员会推荐和专家评审委员会的综合意见。评选出了中国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行榜。共统计了全国100家小额贷款公司名单。 小额贷款公司竞争力排名 排名公司名称省份 1 北京丰花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北京市 2 北京金典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 3 邦信小额贷款公司北京市 4 天津恒兴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5 天津华北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天津市 6 三河市润成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河北省 7 代县昌誉盛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山西省 8 内蒙古东信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9 内蒙古融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0 鄂尔多斯市博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1 包头润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内蒙古 12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亿恒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3 赤峰市翁牛特旗鑫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4 鄂尔多斯市东胜区融联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6 巴彦淖尔市巴运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内蒙古 17 大连庄河北方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18 锦州市松山新区博泽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19 北镇汇银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20 营口市站前区盼盼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辽宁省 21 阜新细河超懿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辽宁省 22 辽阳市弓长岭金悦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23 盘山县华信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辽宁省 24 长春市广源小额信贷有限责任公司吉林省 25 长春市启元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吉林省 26 长春市双阳区金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省 27 农安县华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吉林省 28 大庆市国金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成立)黑龙江 29 大庆市广汇小额贷款有限公司黑龙江 30 哈尔滨广顺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1 哈尔滨市元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2 哈尔滨市银海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 33 哈尔滨市香坊区农商小额贷款有限责任公司黑龙江 34 上海徐汇大众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35 上海松江骏合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36 上海浦东新区张江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

小额贷款公司分析报告

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运作模式分析报告 我们对小额贷款业务开展了前期调研,就国内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环境、发展态势、运作模式和风险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提出了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意义以及运作模式、产品设计和风险控制框架。 一、设立小额贷款公司的背景意义 (一)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 小额信贷(micro credits)是国际上新兴的信贷概念。有别于传统的贷款业务,小额信贷是以低端客户为服务对象,向其提供额度小到可以控制风险的无抵押信用贷款。小额贷款是目前国内使用的概念,按照央行试点方案的定义,单笔贷款额在贷款机构注册资金5%以下的为小额贷款。国内现行政策对小额贷款公司的定义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二)小额贷款公司的政策背景 近年来,央行和银监会这两大金融监管机构分别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管理的一些试行性质的规定,其中央行发布《关于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小额贷款公司有关政策的通知》(银发〔2008〕137号),银监会先后发布了《关于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金融机构准入政策更好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贷款公司管理暂行规定》(银监发〔2007〕6号)。2008年,央行和银监会联合发布《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在此类中央级别的规定之外,一些地方政府也相继发布了小额贷款公司试行规范,如重庆市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重庆市推进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渝府发〔2008〕76号)。这些中央和地方规定在小额贷款公司试运行方面做了大量尝试,为小额贷款公司业务的正规化、合法化作了铺垫。 银监会和人民银行在各自试点的基础上,逐步取得一些共识。根据银监会、人行2008年发布的《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小额贷款公司是由自然人、企业法人与其他社会组织投资设立,不吸收公众存款,经营小额贷款业务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我国把小额贷款公司定义为“只贷不存”

XX小额贷款公司筹建工作方案

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筹建工作方案 前言 出资人经充分调查研究,在形成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根据《XX省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XX市小额贷款公司试点暂行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和要求,召开出资人大会。经出资人大会决议,同意出资设立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XX小额贷款公司”),同时成立筹备工作组负责筹建工作。经出资人会议讨论、研究决定,形成如下筹建工作方案: 一、拟设项目筹建工作组织 出资人成立筹备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筹建组织领导工作。 二、筹备组由下列人员组成: 筹备组成员: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三、筹备组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并联系各出资人签署有关协议与提供相关文件资料;

2、就XX小额贷款公司设立等一切事宜负责向相关部门申报,请求批准; 3、筹建方案核准后负责落实募股出资工作,并保证及时缴纳股金到指定验资账户; 4、筹备XX小额贷款公司第一届股东会议,向大会推荐董事会、监事会成员候选人员; 5、选择营业场所和提出开业必备的设施购置计划; 6、依据法律法规文件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四、拟设项目名称、注册地、业务范围及经营宗旨 1、名称:XX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2、注册地:XX市XX区 3、业务范围:办理各项小额贷款等金融业务,小企业财务、管理顾问和咨询等服务业务,以及经监督管理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4、经营宗旨: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以服务“三农”和中小企业及区域经济为经营方向,坚持审慎经营,实行自主经营、自我约束、自我发展、自担风险经营方针。 五、拟设项目注册资本及股本结构 拟设XX小额贷款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亿元。申报发起单位和企业法人共个,其中发起单位为XXXXX公司,出资9800万元,占总股本的49%,为最大出资人;法人企业个,出资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区XX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信息披露行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保护股东合法权益,根据中国银监会、中国人民银行《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 《公司法》、《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第三条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保证披露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 第四条信息披露文件主要包括定期报告和临时报告等。 第二章定期报告 第五条公司应当披露定期报告包括年度报告、中期报告和季度报告。披露内容包括经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和年度业务经营情况、融资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六条年度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一)公司年度业务经营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持股5% 以上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四)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任职情况、持股变动情况、年度报酬情

况; (五)董事会报告; (六)报告期内重大事件及对公司的影响; (七)财务会计报告和审计报告全文。 第七条中期报告应当记载以下内容: ()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三)报告期内重大诉讼、仲裁等重大事件对公司的影 响; (四)财务会计报告。 第八条季度报告内容 ()公司业务经营情况; (二)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第九条临时报告 发生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知情者尚未得知时,公司应当立即披露,说明事件的起 因、目前的状态和可能产生的影响。 第十条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对定期报告签署书 面确认意见,监事会应当提出书面审核意见,说明董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信贷业务管理制度 *****小额贷款股份限公司 信贷业务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统一公司贷款管理,规范信贷行为,防范贷款风险,保障贷款质量和效益,根据《商业银行法》、《银监法》、《公司法》、《担保法》、《合同法》、《贷款通则》以及《省政府金融办关于促进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赣金发【2015】8号)等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本公司贷款管理必须遵循的基本准则,是制定本公司各类贷款管理办法的基本依据。本制度所指贷款系指本公司对借款人按合同提供的货币资金并按约定的金额、利率和期限实行还本付息。 第三条贷款管理的任务:贯彻执行国家关法律法规、农业经济政策,确保贷款封闭管理,执行国家区域产业政策,促进“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发展。 第四条贷款业务应当遵循“小额、分散”的原则;坚持安全性、流动性和效益性相统一的原则,必须坚持“三查”制度,实行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贷款对象和基本条件 第五条本着立足为赣州市章贡区及赣州市内周边县(市、区)的“三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方便、快捷的贷款服务宗旨,本公司贷款对象是经工商行政管理机

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农业经营户和具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具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第六条借款人应当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思想品德好,无不良嗜好; (二)从事的经营活动合规合法,借款用途明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社会发展规划要求; (三)产品市场,生产经营效益,不挤占挪用贷款资金; (四)稳定的经济收入和良好的信用记录,按期偿还本息的能力; (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立了存款帐户,自愿接受本公司借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六)除自然人和不需要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事业法人外,应当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年检手续,特殊行业须持权威机关颁发的营业许可证; (七)对于担保贷款,应提供公司认可的符合规定条件的担保物; (八)消费性借款人需具相应的固定收入来源作为还贷保障; (九)公司要求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贷款种类和方式 第七条贷款是本公司根据客户申请,对其自主提供并按约定的利率和期限还本付息的货币资金。贷款按期限分为短期贷款、中期贷款和长期贷款。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防范

2012年第4期 /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的发展状况浙江省与其他省份相比,不论在企业规模还是业务开展方面都居于全国领先位置。小额贷款公司的数量正在以不可估量的速度增长,2009年~2011年10月,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猛增了130家左右,达171家,注册资本也在两年之内增加了280亿元左右,达340亿元。与此同时,50多家小额贷款公司对本公司的各类业务进行了不同程度的增资,其中注册资本超过4亿元的有22家,小额贷款公司向银行融资余额比2010年提高了40%多。浙江省登记注册的小额贷款公司到2011年10月末已覆盖了88个县区和5个开发区。从全省的贷款业务看,在近三年内一共发放了3000多亿元的贷款,仅2011年一年就发放了三年内贷款的一半左右、利息收入达到了60多亿元,超过了前两年利息的总和。这些成绩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于小额贷款公司始终坚持的“只贷不存、小额分散、规范经营、防范风险”原则。浙江省小额贷款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原因1.风险(1 )风险意识控制薄弱。目前,我国小额贷款公司主要采取资产抵押和保证担保两种方式。义乌市浪莎小额贷款公司《年度工作汇报》显示,义乌市小额贷款公司以保证担保的方式进行小额贷款占总贷款的88%,所面临的风险主要来自贷款者的信用,即主观违约风险。能否最大程度地掌握贷款者的信用问题,是小额贷款公司有效控制违约风险的关键因素之一。这就需要小额贷款公司能够广泛吸纳有足够风险评估技术和经验的风险管理人才。根据多数小额贷款公司的风险控制管理经验,其中有三道关键的防线是其控制风险的有效手段:严格审查客户的能力和信用、调查担保人的情况、通过保险公司对客户抵押的资产投保。但是因信用查询非常麻烦,再加上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客户经济实力较弱、经营效益不稳定、贷款缺乏资产性保证,以担保形式为主发放贷款相对银行而言,承担的风险要大很多。(2)资金短缺。小额贷款公司在只贷不存的原则下,股东缴纳的资本金、捐赠资金,以及不超过两个金融机构融资50%的比例是其资金的主要来源。经过相关统计分析可知,全国小额贷款公司到2011年底有大约63.5亿元(占全部资金来源的6%左右)的资金余额是从商业银行融入的,这个比例相对于可融资比例是十分低的。浙江全省的小额贷款公司在2011底向银行融资余额达 到了33亿元 (占资本金额的24%左右)。商业银行所考虑的风险因素是造成这些现象的关键原因。在向商业银行融资不利的影响下,多数小额贷款公司只能另辟蹊径,以增资扩股的形式增加可贷资金,但是远远不能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和市场业务拓展对资金的需求。 (3)客户群狭窄,规模限制。小额贷款公司是一种位于银行与民间“高利贷”之间的特殊融资机构,大部分人 对这种机构的了解不够、 定位不明确,甚至存在怀疑和误解。在浙江省,许多人不愿在小额贷款公司贷款,认为其类似于“高利贷”等非法的贷款机构,这使得小额贷款公司拓展客户群受到了极大的限制。另外,政府对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余额的规定,也对其贷款范围形成了一定的限制。 (4)小额贷款公司性质不明确。根据浙江省工商局对小额贷款公司运行周年的调查报告,作为一种不吸收公众存款而经营贷款业务的新型民营小额贷款公司,其性质与真正的金融机构存在差别,导致了一系列问题。一方面,因受到相关银行业务的限制拓展,小额贷款公司的模式相对较固定,其税率是参照普通工商企业缴纳25%所得税和5.56%营业税及附加税标准,与其他金融机构相比相对较高,这就使得小额贷款公司在资金方面有了更多的压力;另一方面,与银行相比,小额贷款公司员工的工资待遇和保障较低,难以引入金融人才,只能靠自己来培养员工,经营队伍不稳定,员工一旦业务成浙江省小额 贷 款 公 司的风 险 防 范■浙江宁波/ 应 杰 任 思 奇 杨 伦管理在线G U AN LIZAIXIAN 78

相关文档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