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事项编码:11XK013001
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受理部门:勘察测绘中心
办结时限:法定时限20个工作日,承诺时限(15个工作日)
设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
3、《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成果管理条例》
提交材料清单:
1、《金州新区基础测绘成果使用申请表》;
2、《金州新区涉密基础测绘成果安全保密责任书》;
3、经办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保密责任人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外省法人或其他组织还需提供所在省测绘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属中央国家机关、单位司(局)级以上机构审核出具的《基础测绘成果资料使用证明函》);
4、使用目的证明文件,其中属于各级财政投资的项目,须提交项目批准文件;
5、单位注册登记证书和相应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6、相应的保密管理制度和设备条件的证明材料;
7、申请使用等级控制点成果还需提交测绘资质证书及复印
8、其他材料。(所有纸质材料须加盖公章)
审核标准:
1、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标准进行审核;
2、符合测绘要求的其它内容。
收费依据及标准:
不收费
基础测绘成果使用审批(内部)流程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