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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等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就业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教育厅(教委)、司法厅(局)、卫生健康委(卫生计生委)、国资委、医保局、总工会、妇联、人民法院:

男女平等是我国基本国策。促进妇女平等就业,有利于推动妇女更加广泛深入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提升社会生产力和经济活力。党和政府对此高度重视,劳动法、就业促进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法律法规对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不得实施就业性别歧视作出明确规定。当前我国妇女就业情况总体较好,劳动参与率位居世界前列,但妇女就业依然面临一些难题,尤其是招聘中就业性别歧视现象屡禁不止,对妇女就业带来不利影响。为进一步规范招聘行为,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把握总体工作要求。各地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把解决就业性别歧视作为推动妇女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的重要内容,坚持突出重点和统筹兼顾相结合,坚持柔性调解和刚性执法相结合,坚持积极促进和依法惩戒

相结合,以规范招聘行为为重点,加强监管执法,健全工作机制,加大工作力度,切实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

二、依法禁止招聘环节中的就业性别歧视。各类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拟定招聘计划、发布招聘信息、招用人员过程中,不得限定性别(国家规定的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等情况除外)或性别优先,不得以性别为由限制妇女求职就业、拒绝录用妇女,不得询问妇女婚育情况,不得将妊娠测试作为入职体检项目,不得将限制生育作为录用条件,不得差别化地提高对妇女的录用标准。国有企事业单位、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及各部门所属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要带头遵法守法,坚决禁止就业性别歧视行为。

三、强化人力资源市场监管。监督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建立健全信息发布审查和投诉处理机制,切实履行招聘信息发布审核义务,及时纠正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行为,确保发布的信息真实、合法、有效。对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招聘信息的,依法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吊销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将用人单位、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因发布含有性别歧视内容的招聘信息接受行政处罚等情况纳入人力资源市场诚信记录,依法实施失信惩戒。

四、建立联合约谈机制。畅通窗口来访接待、12333、12338、12351热线等渠道,及时受理就业性别歧视相关举报投诉。根据举报投诉,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采取谈话、对话、函询等

方式,开展调查和调解,督促限期纠正就业性别歧视行为,及时化解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间矛盾纠纷。被约谈单位拒不接受约谈或约谈后拒不改正的,依法进行查处,并通过媒体向社会曝光。

五、健全司法救济机制。依法受理妇女就业性别歧视相关起诉,设置平等就业权纠纷案由。积极为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法律咨询等法律帮助,为符合条件的妇女提供法律援助。积极为符合条件的遭受就业性别歧视的妇女提供司法救助。

六、支持妇女就业。加强就业服务,以女大学生为重点,为妇女提供个性化职业指导和有针对性的职业介绍,树立正确就业观和择业观。组织妇女参加适合的培训项目,鼓励用人单位针对产后返岗女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尽快适应岗位需求。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加强中小学课后服务,缓解家庭育儿负担,帮助妇女平衡工作与家庭。完善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切实发挥生育保险保障功能。加强监察执法,依法惩处侵害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特殊劳动保护权益行为。对妇女与用人单位间发生劳动人事争议申请仲裁的,要依法及时快速处理。

七、开展宣传引导。坚决贯彻男女平等基本国策,强化男女平等意识,逐步消除性别偏见。加大反就业性别歧视、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引导全社会尊重爱护妇女,引导用人单位知法守法依法招用妇女从事各类工作,引导妇女合法理性保障自身权益。树立一批保障妇女平等就业权利用人单位典型,对表现突出的推荐参加全

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全国城乡妇女岗位建功先进集体等创评活动。营造有利于妇女就业的社会环境,帮助妇女自立自强,充分发挥自身优势特长,在各行各业展示聪明才智,体现自身价值。

八、加强组织领导。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促进妇女平等就业,履职尽责、协同配合,齐抓共管、综合施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招用工行为的监察执法,引导合法合理招聘,加强面向妇女的就业服务和职业技能培训。教育部门要推进中小学课后服务。司法部门要提供司法救济和法律援助。卫生健康部门要促进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各级各类国有企业招聘行为的指导与监督。医疗保障部门要完善落实生育保险制度。工会组织要积极推动企业依法合规用工。妇联组织要会同有关方面组织开展相关评选表彰,加强宣传引导,加大对妇女的关心关爱。人民法院要积极发布典型案例、指导性案例,充分发挥裁判的规范、引导作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妇联组织等部门对涉嫌就业性别歧视的用人单位开展联合约谈。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司法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

医保局全国总工会全国妇联最高人民法院

2019年2月18日

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

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 促进就业创业的措施 一、鼓励企业吸纳和稳定高校毕业生就业 充分发挥主导产业转型升级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拉动作用,大力培育高校毕业生就业增长点。在安排政府投资、重大建设项目和制定产业发展规划时,要充分考虑扩大就业的需要,制定对高校毕业生的吸纳计划。 中小微型企业在新增岗位中当年招用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招用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新增就业补贴;同时给予相应劳动合同期限的社会保险补贴,社会保险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新增就业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执行期限截至201X年底。 大型企业接收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按每接收1名高校毕业生1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就业补助。 选择经济效益较好、技术含量较高的各类企业或民办非企业单位认定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一次性吸纳10人以上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参加就业见习,并签订见习期满就业承诺协议、按月足额发放基本生活补助的,给予一定数额的就业见习补贴,见习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 二、鼓励和支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可申请不超过2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对于合伙经营的,可申请人均不超过20万元、最高不超过60万元的小额担保贴息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高校毕业生在毕业2年内自主创业,初次领取营业执照并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每人10000元的一次性创业补助。 高校毕业生初次创办的小微型企业,创办3年内租用经营场地和店铺,按照100平方米以下的每年不超过201X元、100平方米以上的每年不超过3000元的标准给予不超过3年的租金补贴。 对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创办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合作农场、养殖场,稳定经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不超过1年的生活补贴,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1000元。 对有创业愿望的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持有基本信息登记的《就业失业登记证》,经本人申请,优先入驻创业孵化园,享受创业孵化政策。对入驻创业园区和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实体,给予一定额度的场地租赁补贴和一定数额的水电费补贴,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三、鼓励和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城乡基层就业或灵活就业 毕业年度内高校毕业生年底前到中小微企业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的,给予每人201X元的一次性就业补助。 毕业2年内高校毕业生申报灵活就业并在公共就业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就业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的按照就业困难人员灵活就业社会保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为规范企业招聘各个阶段的工作程序及工作内容,为企业招聘工作的开展提供指导,企业应针对人力资源招聘工作制定相关的规范。下面是××企业的招聘工作管理制度,供读者参考。 招聘工作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1.及时为企业补充人力资源,弥补岗位空缺,满足企业用人需求,促进企业经营发展战略的实现。 2.规范企业员工招聘活动,使招聘工作有效、顺利进行,为企业招募合适的人才。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的员工招聘工作。 第3条招聘方式 1.外部招聘 主要采用发布广告、招聘洽谈会、校园招聘及网络招聘等方法。 2.内部选拔 包括员工个人申请及企业各部门推荐人选等。

3.委托第三方招聘 通过与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及猎头公司等中介机构签订委托招聘合同,委托其代理招聘所需要的关键岗位及高级管理人才。 第2章招聘计划制订 第4条招聘计划制订责任人 人力资源部根据企业总经理审批通过的各部门人员编制标准及人力资源需求计划,结合企业经营发展状况,制订招聘计划。 第5条定期招聘计划 1.人力资源部于每年年末制订企业下一年度的整体招聘计划及费用预算。 2.企业各用人部门于每季度末的第一周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一季度的招聘计划。 3.人力资源部负责制订应届毕业生招聘计划。 第6条不定期招聘 1.企业各部门因业务发展需要或特殊原因急需招聘人员时,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要求制订临时招聘计划。 2.各部门需要非计划内招聘人员的,应提前天向人力资源部提出申请,以便人力资源部做好招聘计划及准备工作。 第3章招聘工作实施 第7条内部选拔与外部招聘

1.企业各部门出现岗位空缺时,原则上首先考虑向企业内部全体工作人员公开招募,通过在企业内部寻找合适人选来弥补岗位空缺。 2.内部员工无法满足招聘需求时,考虑外部招聘。 (1)应届毕业生的招聘,集中在每年的第一、四季度进行。 (2)社会人员招聘及临时招聘,应根据招聘计划和各部门用人需要,合理安排时间组织实施。 第8条面试与录用 1.人力资源部负责应聘人员的简历筛选,并进行人员的初试。 2.企业各用人部门负责应聘人员的复试工作,企业高层领导参与中高层管理职位的复试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各用人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全面综合评价,并按照择优录用原则作出录用决策。 第9条委托第三方招聘 1.企业高层管理岗位及核心岗位出现空缺时,可委托专业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如猎头公司)等,招募企业需要的高级优秀人才。 2.企业与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通过签订招聘委托合同,约定招聘相关事宜,由外部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供备选的候选人,企业人力资源部组织候选人参加复试。 3.企业高层及人力资源总监负责对候选人进行面试并作出录用决策。 第4章人员录用程序

人社部发〔2010〕92号__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中组部人社部 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人社部发〔2010〕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福建省公务员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组织部、人事局,各副省级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人事)局,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干部(人事)部门: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推行以来,各地各部门结合实际,积极探索,稳步实施,有力推动了公开招聘制度在事业单位的建立。但同时也要看到,在实施公开招聘的过程中,还存在着制度推行不平衡、政策执行不到位、操作程序不规范等问题。为贯彻落实《2010-2020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划纲要》(中办发〔2010〕43号)和《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发〔2010〕6号),加快推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范事业单位招聘行为,促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严格政策,全面落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各项规定 事业单位新进人员,除国家政策性安置、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由上级任命及涉密岗位等确需使用其他方法选拔任用人员外,一律实行公开招聘。事业单位要在岗位空缺的前提下,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招聘范围、条件、程序、信息发布、资格审查、考试考核、聘用等方面的要求。事业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制定公开招聘方案并报送有关部门核准备案。各级组织人事部门要按照规定权限严格履行招聘方案核准备案职责。 各地各部门要加快完善政策措施,尚未制定本地区本部门公开招聘实施办法的,要在2011年3月份前出台。已经出台实施办法的,要分类细化要求,完善公开招聘组织工作规程。到2012年,要基本实现公开招聘制度在全国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 二、坚持公开,增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要遵循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切实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 严格规范公开招聘信息发布。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应当面向社会公开发布招聘信息,内容应包括公开招聘范围、条件、程序和时间安排、招聘办法、报名方法等内容。发布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招聘信息须在组织人事部门网站、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网站上免费公布,同时也可以在人力资源市场网站或者其他媒体上公布。招聘信息一经公布,应当严格执行,不得擅自更改。 增强公开招聘实施过程透明度。对于公开招聘中资格审查、笔试、面试、考核等环节的进展情况应当面向社会公布,并确保及时、全面、准确。 健全公开招聘结果公示制度。公开招聘结果应在招聘信息发布的范围内进

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

摘要:税收政策作为国家经济宏观调控的重要工具,它能够通过自身或其他经济因素对就业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我国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自1992年首次出台后不断进行补充和完善,但通过与国外经验的对比,还是能发现两者之间存在的差距。本文主要通过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出台与发展、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分类及影响方面,借鉴国外较完善的经验,找寻新形势下我国就业税收政策的政策取向。 关键词:税收政策;促进就业;影响;新形势 税收政策是政府为了实现国家一定历史时期的任务,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而确定的指导制定税收法令制度和开展税收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基本准则,是经济政策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时期的税收政策有鲜明的时代特点。我国经济今年主动调速换挡,宏观管理部门已将今年经济增长目标调低至7.5%,这是2005年以来,中国首次调低GDP增速预期目标。“就业是经济的派生需求,先要经济增长才能拉动就业”。经济增速下调意味着会影响拉动就业的效果,导致了我国今年就业形势“两难”的局面:一方面,经济增速下调意味着转方式、调结构的任务繁重;另一方面,新增就业人数为900万,绝对数较大。总体来说,今年就业压力巨大。面对如此险峻的就业形势,税收政策作为国家宏观调控的经济杠杆, 在调节和促进就业方面都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为了解决就业和再就业问题,中央和各级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其中税收优惠政策是最具实质性的政策之一。1992年,根据中央关于利用税收、金融等经济杠杆, 扶持第三产业发展以促进就业的政策精神, 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一系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以鼓励劳动就业服务企业及其他第三产业的发展, 安置待业人员和企业富余人员。1998 年, 由于国有企业和机构改革等原因,使得“隐性失业”显性化,下岗职工人数大幅度增加,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切实做好国有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保障和再就业的通知, 鼓励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下岗职工从事社区居民服务也享受有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的通知。2002 年9 月, 全国举行再就业工作会议, 会后国家税务总局会同财政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又下达了扶持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 失业人员就业和军队转业、复员退伍军人就业以及随军家属就业等税收优惠政策。为了进一步扩大就业,推动以创业带动就业,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对促进就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了调整和完善,并于2010年10月22日发布了《关于支持和促进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决定自2011 年1 月1 日起实施新的支持和促进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该通知的发布将对刑释解教人员和社区服刑人员的安置就业工作有很大帮助。自此初步形成了一个结构合理、覆盖广泛、多层次促进就业再就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体系。 一、我国对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的研究 对于促进就业的税收政策,我国理论界从不同的方面进行了多角度、多维度的探索,政策部门也针对不同的从业人员,制定了不同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对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税收政策研究 自1998年高校扩招以来,每年有数百万大中专毕业生涌向社会寻求职业。秦建国(2011)认为大学生就业问题是种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税收政策这种宏观调控可以用以建立促进大学生就业的长效机制。他强调:对大学生就业而言, 适当的税收政策选择具有能刺激经济增长的非凡意义,并且可以为有着人力资本优势的大学生就业提供更广阔的天地。毕丽(2009)总结了目前税收政策作为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重要内容,主要涉及三个方面:第一,鼓励大学生自主创业。大学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且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日期在其毕业后两年以内的,自其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之日起3年内免交有关登记类、证照类和管理类收费。经营涉及增值税和营业税的,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第二,创造更多就业岗位。企业招用高校毕业生符合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可在一定期限内按实际招用人数定额减免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第三,激励企业接收实习生。凡与中等职业学校和高等院校签订三年以上期限合作协议的企业,在学生实习期内支付给学生的报酬,准予在计算缴纳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并且,对由学生勤工俭学提供劳务取得的收入,予以免征营业税的优惠。应该说,这些政策,对于促进大学生就业有一定的帮助。但是,总体上看,目前我国促进大学生就业的税收政策仍存在程度偏低、可操作性不强、宣传力度不强、财政补贴落实比较困难的问题。这些不足之处引发了刘宏波(2010)对该现象的思考,他通过对广东省现有的促进高校毕业生的税收政策的分析,提出要优化财税政策,扩大吸引力;扩大政策优惠范围,增加基层就业岗位;加强职能部门协调,简化操作程序;加大政策宣传力度,推动学生创业就业。段铸、程颖慧(2009)建议加大对中小企业吸收大学生就业的财税优惠以及开征高学历人才使用税约束人才资源的浪费,特别应对贫困家庭大学生就业给予重点保障。从容、袁伟(2010)则强调仅靠单一的手段和方式很难有效改变这种状况。一方面国家应从宏观经济政策、产业政策及财政政策、社会保障等政策方面制定

妇女就业创业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就业创业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妇女是推动经济又好又快发展的“半边天”,是建设和谐社会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镇妇联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进一步解放思想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把促进妇女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积极探索新时期行之有效的运作方式,不断深化“双学双比”、“巾帼建功”活动,充分调动妇女投身现代化建设的积极性、创造性,从而有力地促进了农村妇女的增收致富,促进了农村妇女的创业与再就业,促进了我镇广大妇女素质的提高,努力推动实现妇女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今年,镇委、镇政府在产业结构调整、全民创业就业和文化建设上提出了大胆尝试的新举措。值此为契机,结合工作实际,为了进一步了解和掌握我镇农村妇女的基本状况及需求,促进她们就业创业,解决她们的实际困难,镇妇联采取发放调查问卷、深入基层召开座谈会等形式,对全镇农村妇女就业创业开展了专题调研。通过认真整理所收集的资料,分析存在问题,对今后我镇农村妇女就业创业提出了几点建议和做法。 一、我镇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的现状 据调查统计,目前,全镇农村妇女总人数30471,其中就业妇女人数4675人,主要从事工厂、环卫、绿化、家政、美容等; 创业妇女人数301人,主要投资于服装店、毛织加工厂、文具店、果园、个体户等。全镇农村妇女就业创业状况呈如下特点: 1、自主就业创业比例偏低。全镇就业妇女4675人,只占妇女总人

数的37.5%,自主创业妇女301人,占就业妇女总人数的2.4%。并且,妇女就业创业面窄、工种少,其中,就业于工厂和环卫的占总就业人数的68%,就业于美容、家政的占17%,经营个体或企业(自主就业创业)的仅占就业人口的7%。 2、失业率与文化水平成反比。全镇下岗失业的妇女人数为3625人,且她们的文化水平大多数集中在高、初中及以下学历,其中高中学历以上的失业率占5%,高中、初中学历及以下失的业率所占比例高达95%,突显了学历越低失业率就越高的特征。 3、失业率与年龄结构成正比。下岗失业的妇女当中,35岁以下的失业率为15%,36岁—45岁之间的失业率为45%,45岁以上的失业率为40%,呈现出年龄越大失业率就越高的现象。 二、农村妇女就业创业中存在问题的现状及分析 (一)创业意识不强阻碍了妇女就业创业 一是畏难情绪严重,进取意识不强。在调查中,有近55%的妇女对自主创业存在着畏难情绪,思想保守,满足现状,其中有一半以上的妇女担心投资不赚钱,害怕失败,依赖政府思想很浓。二是缺乏主动脱贫意识,不愿接受新事物。“等、靠、要”思想严重,限制了农村妇女外出创业就业的积极性。三是守旧观念重,思想观念有待转变。“以农为本守家园”的保守观念及长期封闭的农村生活环境对大部分的农村妇女造成了思维和心理上的阻碍,依附男子生活、“干得好,不如嫁得好”的思想很重,不愿意走出来创业,走出去就业。 (二)文化素质偏低束缚了妇女就业创业

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申论热点:我国就业存在的问题及促进就业政策措施 一、我国就业形势及存在的问题 就业是民生之本和安国之策。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就业工作,近几年来,先后制定了一系列有关促进就业的政策,并在实践中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到2005年末,全国城乡就业人员达到7.6亿人,其中城镇就业人员达2.7亿多人,比1990年末增加1亿多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3%以下;“十五”期间,城镇新增就业4200万人,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4000万人。但是,我们还应当看到,“十一五”期间,我国的就业工作仍然面临着十分严峻的形势,就业压力越来越大,主要表现为: 一是劳动力供求总量矛盾突出。到2010年,全国劳动力总量将达到8.3亿人,城镇新增劳动力供给5000万人,而劳动力就业需求岗位只能新增4000万个,劳动力供求缺口在1000万个左右。 二是劳动力结构性矛盾突出。一些传统行业出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而一些新兴的产业、行业和技术职业需要的素质较高的人员又供不应求,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亟待提高。 三是人才和劳动力市场不规范。一些非法中介机构提供虚假信息,损害劳动者权益现象突出;一些职业中介机构、用人单位因劳动者性别、年龄、身体残疾等原因侵害劳动者合

法权益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是职业教育和培训工作相对滞后。随着我国的经济发展和市场国际化趋势,对劳动者的职业能力和素质提出更高要求,进一步建立完善以就业为导向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加强就业前培训、在职职工培训以及对进城就业农村劳动者的技能培训等十分迫切。 五是目前下岗失业人员就业难问题比较普遍,需要对其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建立和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以及对就业困难人员的就业援助制度,加大对弱势群体的扶持力度。此外,针对目前存在的 六是严重侵害劳动者就业合法权益的行为普遍存在。 近年来,我国经济快速增长,但就业率增长却并不同步。主要有四大因素抑制了高经济增长带动高就业。 这四大因素是:城乡二元结构影响就业总规模的扩大;经济结构的升级和资本有机构成的提高,使经济增长吸纳劳动力的作用减弱;企业改制、关闭破产使就业岗位减少;一些人找不到工作,有些岗位却没人去做,就业存在结构性矛盾。 二、促进就业的原则、方针和工作机制 一是坚持经济发展同扩大就业良性互动,实现社会和谐稳定;国家把扩大就业放在经济社会发展的突出位置,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坚持劳动者自主择业、市场调节就业、政府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就业的建议

完善创业扶持政策,促进创业就业的建议 创业是就业之源,是最积极、最主动的就业。十八届三中全会要求建立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劳动者勇于创业的新机制。推动草根创业、大众创业已成为时代新潮流,并摆上了各级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 近年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创业就业工作,出台了一系列政策给予扶持。如开辟“再就业市场”,进行创业培训、提供创业小额贷款和政策优惠等。在创业就业方面进行了有益的探讨。 一、我市创业带就业工作存在的困难与不足 目前我市的创业带就业工作仍处于起步阶段,存在的困难与不足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对创业促进工作重视不够,导致政出多门,缺乏协调和配合。目前劳动保障、人事、中小企业管理部门、工会、妇联、团委等多个部门都在针对不同群体开展创业扶持工作,实践中往往是各搞各的,缺乏有效的整合和统筹规划,并导致促进创业的政策不连贯。二是资金投入分散,难以形成合力,不利于产生整体功效。三是创业的政策门槛过高,渠道过窄,许多有意创业者难以实现创业愿望。四是创业环境不够优化,表现在创业项目开发和征集制度不健全,可供创业者选择的项目少,无法满足创业者需求多样性的要求。五是创业培训薄弱,不能

提供有效的、针对性强的创业就业培训,政策扶持力度不够等。六是是创业融资制度不健全,贷款难和贷款回收率低同时并存,创业环境存在诸多问题,各项优惠政策难落实,“三乱”现象难以杜绝等。七是对大学生和返乡农民工两个特殊群体的创业工作关注度不够,没有有效措施促进这两个群体的创业带动就业。 二、有效促进创业带就业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是进一步提高各政府部门对创业带就业工作的认识,将创业带就业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战略性任务,加强宏观领导,优化创业环境。同时要进一步简政放权,依托“互联网+”推进部门间公共服务信息共享。 二是要整合力量,建立由政府牵头,劳动、教育、财税金融、工商管理等相关部门参加的领导和组织实施机构,统筹组织和协调各方面的力量,统一政策,形成合力。 三是是进一步放宽创业准入的门槛,拓宽创业领域,要抓住我国调整产业结构,着力推动我市在现代服务业、高新技术产业、房地产业、旅游业和社区服务等领域的创业工作。 四是建立健全创业服务体系,整合已有的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等机构,形成市、县(区)、乡镇(街道)三级创业指导中心,建立一站式创业服务的平台;鼓励各类服务机构多渠道征集、开发创业项目,建立“创业项目信息库”,建立创业项目征集评估机构,由政府出资

关于规范公司招聘流程的通知

关于规范公司招聘录用流程的通知各部门同事: 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和公司实际发展需要,现将公司的新员工招聘录用流程规定如下: 招聘目的: 统一规范公司招聘及录用行为,明确职责与权限,提高招聘质量与效率。 通过系统化的招聘管理确保人力资源的质量,为公司选拔出适合公司发展的高素质人才。 本通知适用范围: Xxxx公司及下属所有分公司及各部门。 招聘原则: 公司招聘坚持公开招聘、平等竞争、择优录用的原则,使人才队伍建设更加完善。 各部门职责: 总经办人事部: 1、指导并协助各部门制定招聘计划。 2、组织招聘活动,并对应聘人员综合素质进行面试。 3、确定招聘岗位人员的薪资、职务级别。 4、重要或特殊岗位应聘人员的背景调查。 用人部门: 1、制定本部门人力资源规划及增补计划,向总经办人事部提

出用人计划。 2、协助总经办人事部开展招聘活动。 3、负责对应聘人员进行专业素质面试,掌握应聘人员的工资待遇期望,并提出录用建议。 招聘与录用权限: 1、普通员工是否决定录用由相应部门负责人决定; 2、经理及以上级别员工是否录用由总裁最终决定。 招聘录用流程: 1、招聘需求审批: 1、公司各部门若有人员缺编或者根据实际工作安排需要录用新员工的,请提前至总经办人事部领取《招聘需求表》; 2、各部门领取《招聘需求表》之后,由部门负责人根据情况认真填写相关项目,并检查确认无误后,签完字交予人事部; 3、人事部接到已经填写完毕的《招聘需求表》后,检查确认需求无误后由总经办负责人签字; 4、总经办负责人签完字后提交并报备总裁,由总裁确认签字,并最终完成录用需求申请。 5、人事部接到总裁签字确认后的《招聘需求表》后,立即展开招聘计划。 2、招聘计划: 1、总经办人事部依据岗位职责标准、人才状况拟定招聘计划,包括招聘计划确定、招聘形式确定、招聘渠道选择等。

采取哪些措施促进就业

国家将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同时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 重点指导促成五类人创业 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我国就业形势依然严峻,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制定鼓励创业的产业指导目录,鼓励创业者进入国家和地方优先和重点发展的科技型、资源综合利用型、劳动密集型、农副产品加工型、贸易促进型、社区服务型、建筑劳务型和信息服务型等产业或行业。鼓励和支持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扩大创业领域。 重点指导和促进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和返乡农民工创业。积极采取措施促进军队复员转业人员、留学回国人员等创业。力争用3到5年的时间,实现劳动者创业人数和通过创业带动就业人数的大幅增加,基本形成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政策体系,使更多有创业意愿和创业能力的劳动者成功创业。 住所可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政府还将放宽市场准入,清理和消除阻碍创业的各种行业性、地区性、经营性壁垒。法律、法规未禁止的行业和领域向各类创业主体开放,国家有限制条件和标准的行业和领域平等对待各类创业主体,并允许注册资金分期到位。按照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程序和合同约定允许创业者将家庭住所、租借房、临时商业用房等作为创业经营场所。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高校毕业生、失业人员以及返乡农民工创业的市场准入条件。 高校毕业生创业免行政性收费3年 为方便创业,政府还将全面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和企业交费登记卡制度,禁止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干预创业企业的正常经营,严格制止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乱检查、乱培训行为。依法保护创业者的合法私有财产,对严重侵犯创业者或其所创办实体合法权益的违法行为,有关部门要依法查处。 登记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以及毕业2年以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从事个体经营的,要按有关规定,自其在工商部门首次注册登记之日起3年内,免收管理类、登记类和证照类等有关行政事业性收费。 意见还特别提到,进一步加大对符合条件的劳动密集型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鼓励和支持发展适合农村需求特点的多种所有制金融组织,积极做好对农民工返乡创业的金融服务。鼓励利用外资和国内社会资本投资创业企业,有条件的地区可设立各种形式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引导和促进创业投资企业的设立与发展。 创业项目资源库将建定期发布制度 为了更好的规范创业者创业,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还将建立由企业家、创业成功人士、专家学者及政府工作人员共同组成的创业服务专家队伍,逐步形成创业服务指导专兼职队伍。并搭建创业者交流互助的有效渠道,建立政府支持并监管、企业与个人开发、市场运作的创业项目评估和推介制度,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形成有效采集和定期发布制度。 通过上门服务、集中服务、电话服务等多种形式,为创业者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的开业指导和咨询服务。建立创业者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设立创业服务热线,接受创业者的咨询和投诉,提供及时有效的后续服务和跟踪指导,注重对创业失败者的指导和服务,帮助他们重树信心,再创新业。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有关问题的通知 篇一: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鲁人社字【20xx】84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 鲁人社字〔20xx〕84号 各市党委组织部、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省直各部门(单位)、各高等院校:自20xx年以来,我省认真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全面推行事业单位新进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制度,一大批高素质的优秀人才充实到事业单位,实现了公开招聘制度在全省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全覆盖。但随着形势的发展,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也出现了一些矛盾和问题。为进一步提高公开招聘工作的科学化水平,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和《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等政策规定,经研究,决定自20xx 年开始,对公开招聘的考试组织方式作适当调整,对其他环节作进一步规范,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创新公开招聘组织形式

在保持现行事业单位分级管理体制不变的前提下,坚持自愿选择、基本统 一、资源共享的原则,在保持高、中级岗位现有招聘方式的同时,稳步推进初级岗位公开招聘实行全省或以设区的市为单位在同一时间进行笔试考试。考试时间提倡与省同步,确有特殊情况的,也可自主确定笔试时间。 (一)考试形式和内容。公开招聘采取笔试、面试、测试、现场操作、考察等多种形式进行。考试内容应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基本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考试科目与方式根据行业、专业及岗位特点确定。笔试、面试考务工作严格按照考务有关规定执行。招聘初、中级岗位人员一般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招聘高级专业技术岗位人员和急需的高层次、短缺人才,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采取专业测试、答辩、试讲、面谈交 流等方式,经设区的市以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同意,可以采取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工勤岗位人员,一般采取专业笔试和专业测试相结合的方式,根据岗位需要,也可以采取技能操作、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 (二)考试时间安排。省直事业单位初级岗位笔试时间一般安排在每年的5月下旬。凡使用省里笔试试题的市、县(市、区),其考试时间须与省同步。 (三)省直公开招聘考试科目。省直笔试考试科目为综

各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

各岗位职责及招聘要求 副总经理: 岗位职责: 1、收集整理分析各种相关的信息、数据,为总经理决策提供参 考、建议; 2、协助总经理进行商务谈判,做好各项汇报、联络工作; 3、配合总经理做好工作日程安排,开展各项工作; 4、协助总经理对公司运作与相关职能部门进行管理,协调内部 各部门关系,配合处理外部公共关系; 5、完成总经理授权与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任职要求: 1、本科以上学历,工民建及其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 2、8年以上大型企业经营管理等相关工作经验,大型建筑企业 背景者优先; 3、沟通能力强,做事有条理,有较强的文字功底,熟悉大型企 业管理运作。 工程部部长 岗位职责: 1、负责编报月度、年度工作计划与总结,并执行和落实,安排、 检查、指导本部门的具体业务工作,主持施工、监理方的工 程进度例会和部门工作例会;

2、参加考察施工队伍,参与有关工程合同文件的评审; 3、负责领取和办理开发项目的规划、施工许可证等相关手续, 负责与外部各相关单位的业务联系; 4、审定开竣工报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主持图纸会审和技术 交底工作; 5、参与市场调研,组织材料(产品)采供的招标或议标工作编制月 度和季度材料(产品)结算单据; 6、对监理企业进行考察,参与监理合同的评审; 7、审查设计变更、工程联系单,并及时与有关设计单位商签意见; 8、编制月度和季度资金使用计划,复核经济签证,工程预决算, 签署工程款的支付; 9、组织消除施工质量通病的技术攻关,建议和推荐本公司拟采 用推广新的技术措施; 10、组织本部职员开展各项业务学习和技术交流活动,根据职员工 作业绩提出奖惩建议; 11、编报部门业务管理工作总结或相关专业管理评估分析报告, 审核工程管理综合报表; 12、负责对本部门职员进行廉政教育,模范地遵守公司规章制度; 13、组织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基础、结构和其他主要工程项目的 验收工作。 14、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它事宜和公司其它部门间的协调配合 工作。

关于规范公司招聘管理的通知--20101230

关于规范公司招聘管理的通知 各位同事: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外部员工的招聘管理工作,依据国家、省、市、区等有关政策,并结合公司经营及实际工作情况,特做以下规定: 1.1管理分工 1.1.1人力资源部负责审核及汇总各部门的招聘计划以及拟制公司的招聘计划,并组织开展各项招聘工作;以及负责新聘员工入职手续的办理、原始招聘入职资料的审核与归档保管等工作。 1.1.2公司用人部门会同人力资源部对聘用人员的岗位符合度进行审核;用人部门应积极协助人力资源部开展有关招聘工作。 1.1.3公司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拟制本部门的招聘计划,并对其所负责部门人员的招聘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1.1.4公司分管副总裁负责审核所管辖部门拟制的招聘计划,对所管辖部门招聘工作的组织、管理、监督负直接领导责任,并对其所管辖层面人员的招聘进行审核,签署意见。 1.1.5人力资源部为公司招聘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公司各部门的招聘工作规范管理进行指导、监督,并负责对公司聘用人员的任职资格、资信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复核以及审批。 1.1.6公司CEO负责审批公司的招聘计划,并对公司所有人员的招聘具有最终审批权。 2.1 招聘管理具体内容 2.1.1招聘流程 编制内岗位空缺或业务发展等拟定招聘需求计划—→审批招聘需求计划—→实施招聘需求计划—→应聘材料收集、筛选—→面试—→资信调查—→录用审批—→下发录用通知—→入职手续办理。 2.1.2招聘需求的确定 由各部门提报招聘需求计划,报部门领导、分管副总裁、人力资源部以及公司CEO批准后,确定招聘计划。 2.1.3招聘渠道的选择 外部招聘一般有如下渠道:网络招聘、人才市场招聘、高校招聘、人才机构(猎头公司)推荐、刊登媒体招聘广告招聘及员工推荐等。外部招聘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岗位性质选择合适的渠道或渠道组合进行。 2.1.4 招聘广告的设计和发布 2.1.4.1招聘广告需明确职位名称、招聘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酬待遇、

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促进就业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服务 近年来,在社会就业压力持续增大、高校毕业生人数继续增加的情况下,我院作为专业艺术院校在上级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就业工作的方针、政策,积极探索就业工作的新方法,不断开拓毕业生就业市场,强化毕业生就业指导教育工作,形成完善的毕业生就业指导体系、专业化就业指导服务团队,使得我院毕业生就业工作继续保持良好态势头,毕业生受到用人单位的普遍欢迎。 一、学院党政领导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成立了毕业生就业指导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党政领导牵头开展工作。 二、各系(院)成立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明确系院领导小组的责任与分工,签订目标管理责任书。 三、提升对毕业生的指导服务,成立大学生就业咨询室,安排取得相关资质的专家、教师接受学生咨询。

四、加强大学生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建设,成立生涯规划与就业指导教研室,将职业规划与就业指导课程纳入教学计划,建立具有我院特点的课程体系。 五、加强对毕业生的指导和服务。通过动员会、专题讲座、咨询、班会、广播、微信公众平台等多种形式,将社会需求和就业形势与毕业生择业观念结合起来,引导毕业生认清当前就业形势,树立正确的择业观。 六、加强就业指导队伍师资建设,优化对毕业生就业工作专职辅导员的指导和管理,开展全面而有针对性的业务知识培训。同时,选派教师参加教育部、劳动部、省教育厅、团省委组织的各类职业指导师、创业指导师、职业督导师等师资培训,共计80余人次。 七、加强就业工作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毕业生就业服务水平。建立校园网就业信息区、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建立微信平台、校园led、海报等多种媒介实时发布就业信息。 八、开拓对外宣传,拓宽就业渠道。主动联系有关文艺

联想集团招聘工作规范

2003财年联想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规范 1.目的: 1.1 优化公司人力资源配置,为公司业务发展提供人力资源保障; 1.2 明确公司招聘原则和操作流程,完善人力资源管理系统。 2.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除劳务外的所有社会人员的招聘,应届毕业生招聘工作参见相关的规范。 3.原则: 3.1 人岗匹配、内部优先: 3.1.1 根据岗位任职资格,招聘最适合岗位的人,实现人岗配置的一致性; 3.1.2 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符合内部调动原则的内部应聘人员,为内部员工提供更多空间。 3.2 渠道和费用 3.2.1 京区:招聘渠道由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负责招聘费用的预算和使用; 3.2.2 分部/大区:人力资源部对能够发挥规模效应的渠道进行价格谈判,实施最高限价;对于其它渠道,由人力资源部提供选择的原则,分部/大区可根据业务和区域特点,选择适合的渠道并报人力资源部统一备案,在限定额度内进行本区域招聘费用的预算和使用。 3.3 通用录用标准 3.3.1 符合岗位对人员的素质要求(《面试评判表》(附件3)中各维度考察达到B〈含B〉以上),身体状况符合公司的录用标准; 3.3.2 与其他单位没有劳动关系,符合地方政府的相关用人政策; 3.3.3 与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员工无直系亲属(指父母、夫妻、兄弟、姐妹)关系;针对某些保密性较

强的特殊岗位,其家属不为竞争对手工作;不建议招聘有近亲属在公司的人员(具体规定详见《联想集团员工利益回避管理规定》)。 3.3.4 从竞争对手招聘的专家级人才应向其本人核实是否在禁业期,并由其本人签字确认。 3.3.5 对回聘人员按照《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回聘人员聘用规范》办理,对切分到联想合资公司的员工,按切分文件的规定办理,对于内部应聘人员按照《联想集团有限公司员工跨部门流动管理规定》办理,对内部举荐人员按照《联想集团内部举荐人才的奖励制度》办理; 4.招聘人员的素质要求 4.1 具有良好的个人修养和品格,善于沟通和协调; 4.2 了解公司人力资源状况和职位要求,在招聘工作中维护公司的形象,宣传公司的用人理念; 4.3 具备招聘的专业知识,能熟练运用面试技巧,本着对公司和应聘者负责的态度,以公正、客观、尊重的态度评价应聘者,体现招聘的专业性; 4.4 对应聘者统一口径(包括录用或拒绝),且在公司没有最终决定是否录用应聘者的情况下,不允许给应聘者任何承诺。 5.流程:(附件1) 5.1制定招聘计划:在每财年末和季度末,部门根据业务需求、编制、岗位任职资格、工作量等,考虑部门整体投入产出,判断采用何种用工方式(临时聘用或长期聘用),制订下年度及季度的招聘计划,填写《季度招聘计划/总结表》(附件4),提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 5.2选择招聘渠道: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特点,帮助部门选择合适的招聘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招聘渠道包括:互联网络、报纸、招聘会(人才交流会、企业招聘会)、社会职介机构、内部员工推荐、猎头公司、委托外协招聘等。 5.3筛选简历

招聘工作规范

招聘工作规范 第1条 目的 为使人员招聘工作规范化和有序化,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降低招聘成本,保证人员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二条 适用范围 公司各事业部及各职能部门(下称各部门)。 第三条 基本原则 1、 计划控制原则。各部门应根据公司发展目标制定人力资源规划和 年度人员增补计划,于每年年初前将下一财政年度人员增补计划报人力资源部,经公司负责人批准后,作为该年度人员增补的依据。 2、 超计划报批原则。各部门因特殊情况需要超年度计划增补人员 时,必须向人力资源部提交超计划增员申请报告,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人员增补工作。 第四条 招聘工作规范 1、 人力资源部负责全公司招聘工作的管理、组织、协调及服务工 作,充当内部人力需求与外部人力供给的桥梁。 2、 各部门需要补充人员时,须填写《人员招聘申请表》请主管副总 经理及总经理批准,报人力资源部,由人力资源部根据核准的人员增补计划为各部门招聘人员。 3、 人力资源部在实施招聘工作时,应先检查是否有工作说明书,如 有,则应审查是否需要修订,如没有,则进行工作分析,编制工作说明书。 4、 人力资源部每月中旬向各部门收集人力需求信息,并向各部门发 布有关的人力供给信息。 5、公司内部员工和外部有关人士有意推荐人才时,可向人力资源部推

荐,经人力资源部审核个人材料后,作为供给信息向内部有关部门推荐。各部门也可为本部门物色合适人员,但应由人力资源部统一办理招聘录用手续。 6、 对应聘人员进行认真筛选和严格测试 (1) 人力资源部将收集到的应聘者资料与招聘岗位任职要求进行比较,初步筛选出基本合格者,并安排面试或测试。 (2) 人力资源部会同用人部门确定面试考官,制定面试提纲,充分做好面试前的准备,再安排应聘者进行面试。 (3) 为了对应聘人员的知识水平、工作技能、个性及职业性向等有比较全面、深入的了解,必要时可由人力资源部和用人部 门主持进行书面考试或其他测试。 7、 用人部门领导作出试用决定后,应将相关人员的资料送交人力 资源部备案,由人力资源部向试用人员发出试用通知。 8、 试用人员向人力资源部报道,人力资源部根据《人事管理制 度》的有关规定办理试用手续。 9、 新员工培训。试用人员应接受新员工培训。新员工培训由人力 资源部与各部门共同组织实施。 第五条 招聘政策 经总经理审批后的部门人头数预算是人力资源部审批各部门人力需求表的基本依据。凡是预算外的新增职位,在招聘时需有总经理的批准,人力需求表是人力资源部据以寻找应聘者的依据。用人部门应提前提交此表供招聘部门选才。 第六条 入职 由人力资源部发布新员工入职通知,并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入职前后的准备工作。双方劳动关系自正式签订劳动合同之日起开始。公司鼓励员工向人力资源部推荐公司以外的人选。

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为了充分发挥失业保险“预防失业,促进就业”的功能和“保障生活,稳定和促进就业”的职能作用,结合本公司发展的实际情况,按照“突出工作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合理安排资金,简化工作程序,加强检查督导”的总体思路,充分发挥政策效力,努力扩大视野保险覆盖范围,推进失业保险信息化建设,不断加强失业保险基础管理工作,从而切实做好失业预警和失业调控工作,从源头上有效控制失业人员数量的增长,按照“合理的工资和福利待遇、亲和力的管理团队、凝聚力的文化氛围以及有努力的岗位前途”的原则,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职工队伍,保证并践行不裁员、少裁员的承诺,稳定就业岗位,为促进改革转制和保持稳定发挥更大作用。 一、技能培训。为了增强市场就业竞争力,采取集中授课、现场指导、制作教材、发放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针对性突破性的按照岗位要求科学系统的开展各项业务素质和岗位技能培训,提高职工的文案写作能力、设计能力、审美、市场营销、心理学等,培养储备全能型综合型人才。 二、转岗安置。科学论证,解放思想,深入了解职工专业特长、经验优势及岗位工作性质和业务要求,或者通过技能培训的提高和加强潜能开发,实现适才适用,人尽其才,充分调动职工工作主动性,展示自我,实现自身价值。 三、轮班工作。根据项目管理工作的实际情况,科学合理利用人力资源,平衡工作强度,每一位只能都能出满勤、干慢点,确保项目各项管理工作健康持续的发展。 四、协商薪酬。尊重职工心理诉求,了解职工真实需要,根据地区综合水平,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利用多种薪酬管理模式,通过对强度大、难度高等特殊岗位进行协商薪酬,更有效的吸引、保留和激励职工,创造性的开展工作。 严格按照劳动法相关规定,保证职工合法权益,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在保证正常工作的情况下,不减员、不裁员、不超负荷工作,稳定就业形势。丰富职工业余生活,加强职工关怀能力,提升职工信心,保持职工队伍稳定。 在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组织实施过程中,加强宣传引导和监督评估,做到“事前预测、事中控制、事后总结”。保证稳定就业岗位措施的切实落实。 ****有限公司 ***年**月**日

为促进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采取的主要措施

为促进今年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 采取的主要措施 2011年,我省高校毕业人数将达到15.4万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和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我们主要做了以下工作: 一、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调研工作 为全面掌握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今年初,我们组织3个调研组,利用一个月时间,深入全省10个市(州)和部分高校,采取召开座谈会、实地考察、发放调研问卷等方式对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普查,形成了比较完整的调研报告。调研报告已上报省政府,此次调研为有针对性地开展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奠定了基础,摸清了底数。 二、明确2011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目标任务 为实现高校毕业生质量就业、体面就业,2011年1月,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会议部署了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明确要求落实各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拓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岗位,推进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扶持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加强对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与就业援助,力争实现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初次就业率达到

75%以上,年底就业率达到90%以上。 三、召开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 为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11〕16号),6月28日,我们以省政府名义组织召开了吉林省高校毕业生就业视频会议,王化文副省长做了重要讲话,提出了认清形势,明确任务,继续把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摆在当前就业工作的首位;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全力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加强领导,锐意创新,完善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长效机制。此次会议对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 四、起草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为落实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视频会议精神,代省政府起草了《关于进一步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现已完成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小组范围内的征求意见工作,上报省政府,待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下发。 五、组织高校毕业生就业专场招聘活动 为充分挖掘就业岗位,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省人才市场举办了两场大型交流会和汽车行业(大学生)人才招聘大会、吉林省民营企业(大学生)人才招聘大会、技术人才(大学生)专场招聘会、夏季(大学生)人才招聘大会等专场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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