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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参赛选手信息表

附件2

参赛选手汇总表

领队姓名:手机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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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3

比赛介绍

一、知识竞赛

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开展知识竞赛。

(一)场地抽签:每个组别均随机抽签在两个场地进行比赛,同时开始比赛。

(二)比赛规则:比赛分为五轮,采用积分制。

1、第一轮:必答题,题型为选择题,分值和难易程度相关,由每位选手同时举牌进行作答,每道题有10秒思考时间,时间到未作答的不得分,题目全部答完后同场得分较高的前二分之一的选手进入下一轮。

2、第二轮:必答题,题型为问答题,选手需根据题干在答题板上写出正确答案,每道题有20秒作答时间,分值和难易程度相关,由选手同时进行作答,题目全部答完后同场两轮积分较高的前二分之一的选手进入下一轮。

3、第三轮:抢答题,题型为多段式题,题目将分四段给出与答案相关的四个条件,每阶段均可抢答,答错者失去本题再次抢答资格。同场前三轮积分排名前2名的选手晋级下一轮。

4、第四轮:抢答题,题型为问答题,答错者失去本题再次抢答资格。同组别两场晋级选手在同场进行比赛,本轮得分(前三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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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分不计入)前2名进入最后一轮。

5、第五轮:抢答题,题型为不定项选择,抢到答题机会者先答题,答错后答题机会让给对方,对方答错再次交换答题权,以此类推,直至答题结束。

二、演讲比赛

(一)演讲内容:演讲题目与主要内容应与宪法和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中国70 年发展辉煌成就、社会进步、改革进程和日常生活实际等紧密结合,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演讲体裁不限。

(二)演讲要求:选手在演讲过程中需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需要他人辅助的道具(包括需要他人搬运上台的器材,残疾选手本人使用的轮椅等器械除外)。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完成演讲的除外)。需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三)评审规则: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打分。演讲内容与切题性占60%(出现跑题此项记0分),语言表达占20%,整体效果占20%。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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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比赛形式:比赛分为三轮,第一轮为主题演讲,第二轮为命题演讲,第三轮为即兴演讲。

1.主题演讲

第一轮比赛四个组别在不同场地同时进行,比赛时需要选手围绕宪法和宪法相关法律自拟内容进行演讲,演讲时间不得少于4分钟、不得超过5分钟。最后得分平均分由高到低排列前20%的选手晋级下一轮比赛。

2.命题演讲

第二轮比赛由主办方统一命题,比赛前通过预留邮箱统一向选手发出题目,选手们根据命题内容进行演讲,其中小学初中组四题、高中高校组六题,选手上场后,抽取演讲题目并有1分钟的独自准备时间,演讲时间不得少于3分钟、不得超过5分钟。

3.即兴演讲

四个组别中前两轮演讲得分之和最高的选手进入本轮,选手分别现场抽取题目,进行3分钟以内的即兴演讲。每位选手有5分钟的准备时间。

小学和初中组即兴演讲得分高者、高中和高校组即兴演讲得分高者将代表重庆参加全国总决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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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基[2012]6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03 【实施日期】2012.02.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通知 (渝教基〔2012〕6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北部新区教育局,在渝高等院校,各委属单位: 为加强教育科研管理,提高教育科研质量,提升教育科研服务教育决策、服务教育发展的能力,推进教育科研管理网络化,现就切实加强教育科研网上管理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加强统筹管理 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由市教科院统筹,网上科研业务管理由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挂靠在重庆市教科院)负责,重庆市教育科研网上管理技术开发和指导,由重庆市教科院信息中心负责。

重庆市教科院信息中心具体组织研制“重庆市教育科研管理信息系统”软件,负责该软件的设计与开发、硬件环境搭建、系统安全、软件升级完善、日常维护、数据备份与存储、数据分析统计、技术资料保密与管理、推广与应用培训、技术指导、管理员队伍建设等工作。软件必须做到安全可靠,必须遵守教育部信息化管理标准和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管理办法,必须具备教育科研课题和教育科研成果的网上管理的功能。 二、加强业务管理 (一)加强业务部门管理 教育科研网上业务管理分市级科研管理、二级管理、科研课题承担单位三级实施。市级教育科研网上业务管理部门是重庆市教育科学规划办公室。二级网上科研管理部门分区县和专项课题两类。各区县必须明确本区教育科研网上管理部门,专项课题网上管理由专项课题管理部门负责;各教育科研课题承担单位必须有专门的部门负责本单位市级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三级管理过程中,由上一级对下一级进行业务管理培训。 (二)配备网络管理员 各级科研管理部门必须指定1名管理员负责教育科研网上管理工作。

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的综合协调部门,负责办理学校党委和行政的日常工作。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整体部署和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的参谋助手、学校的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决策的督促检查等作用,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师生,做好管理和服务的各项工作。具体职责包括以下方面。 1.负责校长办公会、校行政会、学校例会、教职工代表大会等重大会议的会务工作,协助校领导组织实施会议决定的事项。 2.负责上级来文的接收、传阅和学校发文的审核、印制、归档工作。 3.负责学校工作计划与总结、领导讲话、创建申报等文字材料的起草工作,协助起草学校重要文件、规章制度及中长期发展规划。 4.负责学校各种工作信息、数据的搜集、汇总、分析和报送工作,做好相关信息平台的数据维护工作。 5.负责学校行政印章和校长印章的管理、使用以及介绍信和有关证明的出具工作。 6.督促检查学校重要决议、重大工作部署的贯彻落实,协助校领导处理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7.利用学校公文系统、校信通平台、校园网站、学校公众号平台以及电子屏、校园橱窗等,做好信息发布工作。 8.负责安排学校行政值班、节假日值班以及值班记录的整理归档

工作。 9.负责学校对外联络、接待以及校内外来信来访工作。 10.协助校长室做好教师考勤、转正定级、岗位聘任、职称评审、年度考核以及评优评先等工作。 11.负责学校各项工作信息的收集、加工及反馈工作,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做好学校综合数据的统计整理、分析预警和审核上报工作。 12.负责学校各类档案的管理及校史、年鉴、大事记的编写工作。 13.负责学校宣传工作。 14.服从学校工作需要,按照校车使用相关制度,安排好学校各部门的办公用车。 15.完成学校交办的其他工作。 学校办公室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学校工作的总体要求,以“运转有序、协调有力、督促有效、服务到位”为原则,遵照上级部门的指示、决定,以为学校、为教师、为学生服务为己任,加强学习,注重细节、提高效率、落实到位。在广大教职工的支持和配合下有目的、有条理、高效率地开展工作,充分发挥办公室的职能,为学校的发展作出应有的贡献。 二、主要工作目标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的 通知 【法规类别】招工与就业 【发文字号】渝教人[2010]79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财政局 【发布日期】2010.11.11 【实施日期】2010.11.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 法》的通知 (渝教人〔2010〕79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人力社保局、编办、财政局,市教委直属中小学: 现将《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重庆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重庆市财政局 二○一○年十一月十一日 重庆市关于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的实施办法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央编办、财政部关于印发〈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实施办法〉的通知》(教师〔2010〕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部门关于落实教育部直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免费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渝办发〔2007〕179号)精神,确保免费师范毕业生到中小学任教,鼓励优秀高中毕业生报考师范专业,鼓励优秀青年长期从教,培养造就大批优秀教师和教育家,现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明确工作职责 免费师范毕业生就业工作由市教委、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等部门组成工作小组,制定并落实保障措施,确保免

大学办公室工作职责介绍

大学办公室工作职责介绍 综合办公室是主要负责人事、文秘、档案、后勤、法律和行政事务的综合管理职能机构。接下来小编为你带来大学办公室工作职责介绍,希望对你有帮助。 1、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主要负责制定综合办公室职责范围内的制度,完善有关规定,建立工作流程。 2、主要负责公司劳动合同、劳资关系、薪酬福利等人力资源的管理。 3、主要负责公司人才需求计划的拟定、员工招聘、员工录用、退职、退休等工作。 4、主要负责文印、印信、收发及保密工作,主要负责公司文档、人事档案和声像档案的管理工作。 5、按照公文管理的规范程序,认真审核拟发公司的各项公文文稿,做好往来行文的呈批、注办、催办工作。 6、主要负责公文的拟稿和起草各类综合性文字材料。 7、主要负责公司会务管理。 8、主要负责公司日常接待、外联工作。 9、主要负责公司信息化建设。 10、主要负责机关办公设备的管理、验收和交接。 11、主要负责机关车辆的管理。

12、按时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保守公司秘密。 2、主要负责办公室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主要负责制定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主要负责本室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 4、主要负责公文的批转、传递、保密工作,落实领导批示,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5、主要负责审核各种公文,把好文字关和政策关。 6、主要负责起草公司有关劳动人事、绩效考核方面的管理制度以及机构人员调整计划,并组织实施。 7、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1、遵纪守法,遵守国家的规章制度,服从领导,保守公司秘密。 2、协助主任搞好办公室制度建设,逐步实现办公室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 3、协助制定本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并组织实施,主要负责本室人员的工作安排、业务学习、培训和考核。 4、协助公文的批转、传递、保密工作,落实领导批示,并及时反馈落实情况。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 意见 渝教工委…2010?18号 中共重庆市委教育工委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关于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意见 各区县(自治县)教育工委、教委(教育局),委属 各学校党组织: 为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强学校管理、规范办学行为、全面深化素质教育,进一步提升广大教师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自觉性,增强全市教师教书育人的使命感、责任感,塑造一支师德高尚、敬业乐业、知识渊博、精于教书、勤于育人的高素质教师队伍,特就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师德师风建设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教育事关国家前途、民族命运。教育大计,教师为本,教师大计,师德为魂。师德师风决定学风、校风,直接影响着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为此,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抓好此项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推进素质教育工作的 重要保证

教师是素质教育的实施者,是青少年成长的引路人。在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加快建设人力资源强国的新时期,师德建设还面临许多亟待解决的新问题。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培养高素质人才的必然要求。我们要站在党的事业后继有人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兴旺发达的高度,切实增强深化师德师风建设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推进素 质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学校办学行为的 基础工程 教师是学校办学的主体,是教育事业成败的关键。教师在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促进青少年学生身心健康发展方面,肩负着为人师表的社会责任。目前,教师队伍中职业信念动摇、奉献精神弱化、道德水准下降、从教行为不规范、治学态度不严谨、法纪意识淡薄等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损害了教师和学校的形象。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规范办学行为、树立教育良好形象的重要途径。要充分发挥师德师风建设在推进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基础性作用,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切实规范办学行为。 (三)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是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 内在要求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 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教育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渝教师[2010]2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0.07.01 【实施日期】2010.07.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渝教师〔2010〕2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委直属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94号)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切实加强名师名校长队伍建设,着力打造一批能够引领全市教育发展与改革、并能在全国产生一定影响的专家型校长和教师,我委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实施“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现将《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七月一日

重庆市“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实施方案 一、实施背景 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教育改革的创新实践,为教育家的成长创造了良好环境;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教育改革的大力推进,亟待教育家的引领。温家宝总理强调要大力倡导教育家办学,充分发挥教育家的办学才能和特长。近年来,各地涌现出一大批师德表率、育人模范、教学专家,魏书生、李吉林、邱学华、吴正宪等都是其中的杰出代表,他们为教育家的培养树立了典型。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的通知》(渝府发〔2008〕94号)精神,结合建设国家统筹城乡教育综合改革试验区的大好机遇,决定启动“立足重庆、面向全国、走向未来”的“未来教育家”培养工程,旨在发掘培养一批未来教育家,引领、带动和促进全市中小学师资队伍水平的整体提升,为建设长江上游地区教育中心和西部教育高地,统筹城乡教育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培养目标 从2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药卫生类专业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渝教职成[2013]2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原重庆市卫生局) 【发布日期】2013.02.18 【实施日期】2013.02.1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卫生局关于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药卫 生类专业的通知 (渝教职成〔2013〕2号) 各区县(自治县)教委、卫生局,各高等学校、中等职业学校: 近年来,我市部分不具备专业办学资质的学校违规开设医卫类专业,违规开展医卫类专业远程学历教育,未经审批擅自开展医卫类专业联合办学,个别学校违规挂靠举办医卫类专业等,严重干扰了正常教育秩序,损害了我市医学教育的形象。 为进一步规范高等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举办医学、相关医学类、药学类、护理类专业,严肃办学纪律,办好人民满意的医学教育,根据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医师资格考试报名资格规定(2006版)〉的通知》(卫医发〔2006〕125号)和

《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医学教育工作,提高医学教育质量的若干意见》(教高〔2009〕4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有关要求重申如下: 一、严格规范医卫类学科专业设置管理 (一)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医学类〔指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藏医学、蒙医学、维吾尔医学、针灸推拿学及预防医学等,现阶段包括麻醉学、医学影像学(五年制)、医学检验(五年制、授医学学士)等〕本、专科专业,须经市教委报教育部审批。 (二)各类高等学校增设基础医学类、法医学类、药学类本专科专业,须报市教委,由市教委征求市卫生局意见后审批,报教育部审核备案。 (三)高等职业学院不新增医学类专业,具备条件且确有需要的按有关规定报批;非医药卫生类高等专科学校不得举办相关医学类、药学类及护理类专业。确需举办的,在市教委征求市卫生局意见的基础上组织专家按照专业设置的标准对申办学校相应条件进行评估、审批。 (四)严格控制中等职业学校医学类专业的审批。卫生类中职学校主要培养护理和医学技术类专业人才,并按相应程序审批。非卫生类普通中专不得举办医学类、相关医学类、药学类专业。 (五)中等职业学校确有条件和必要举办医学类专业或与卫生类中职学校联合举办护理类、医学技术类专业学历教育的,须经市教委会同市卫生局组织专家按照专业设置标准进行评估、审批。 (六)进一步规范本、专科医学类专业名称,未经批准不得在专业名称前、后加注专业方向。中等职业学校要按照教育部《中等职业

学校办公室岗位职责

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学校办公室工作职责 学校办公室是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综合办事机构。具体负责综合协调、督查督办、公文处理、组织会议、信息处理、年鉴汇编、机要保密、对外联络、组织重要活动、综合管理服务等工作。 1.起草、审核和印发各类公文,审核各部门代拟的以学校或校领导名义发布的各类文稿;组织起草学校全局性重要材料。 2.围绕党委和行政的中心工作,开展调查研究,为学校决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3.组织安排学校党政会议和活动,组织推动全校性重要会议、活动和工作。 4.督促落实党委、行政的重大决策、重要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事项。 5.根据学校整体工作部署,对全校各单位、各部门工作进行综合协调。 6.负责学校公务接待和校内外的联络工作。 7.处理机要文书,协调推动全校的保密工作。 8.管理和使用学校党委、行政印章和学校领导公用印章,监管各单位印章的刻制和使用,开具学校介绍信。 9.处理接待校内外的来信、来访。 10.参与制定学校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全局性的改革方案。 11.负责学校年鉴编纂。 12.负责规划实施电子政务工作。 13.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 二、学校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学校党委和行政的领导下,主持学校办公室全面工作。 2.受学校领导的委托,代表学校处理对内、对外的有关事项。 3.负责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工作例会以及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文件精神和院领导工作部署,研究决定安排学校办公室的重大事项。 4.拟定各级来文来电的分送处理意见,组织起草学校党政工作报告、发展规划、总结、计划、决议、纪要等文件,审签学校党政各类文件,签发学校办公室文件。 5.协助校领导组织好党委会、校务会及全校性会议,负责党委会、校务会议题的初审并分报主管领导审定;审签会议纪要,督促检查会议决议的贯彻落实。 6.根据学校工作部署,综合协调各部门、各单位开展工作。 7.组织开展调查研究,搜集整理信息,积极发挥领导参谋助手作用。 8.督查督办上级部门和学校领导批示、学校的重要决定以及校领导安排事项的落实。 9.协调安排学校党政领导工作日程。 10.协助校领导组织处理学校突发事件和重大事故。 11.负责校内外的联络沟通和公务接待工作。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涪教委办…2008?47号 重庆市涪陵区教育委员会重庆市涪陵区卫生局 关于加强全区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食品 卫生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 各教办,乡镇中学(九年制学校)、直属学校;局所属事业单位,农村卫生院: 为切实做好我区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保障广大学生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市卫生局、市教委联合工作部署,结合我区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实际,现就做好全区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通知如下: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 近年来,麻疹、流感、水痘、流行性腮腺炎等传染病疫情和食物中毒事故在我区学校时有发生。据统计,2004—2007年,我区相继发生61起传染病突发疫情和6起食物中毒事故,其中有50起传染病疫情发生在学校,占81.96%。尤其是2006年部分学校发生流行性腮腺炎爆发疫情,区政府启动了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三级预案,严重影响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造成了不良社会影响和经济损失。为此,各级各类学校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认清当前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充分认识到做好学校传染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完善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积极落实防控措施,做到不缺位、不错位、不漏位,做到项项有人负责,处处有人监管,切实将学校传染病、学生常见病预防控制和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落到实处,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身体健康。 二、加强疫情监测,做好疫情报告 各级各类学校和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学校和托幼机构传染病疫情报告规范》和《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安全管理办法》(教育部第23号令),严格按程序和标准,共同做好学校传染病和学生常见病工作。各级各类学校、托幼机构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配置有从业资格的专职医务(保健)人员,落实疫情报告人,建立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区疾控中心要做好学校、托幼机构传染病的监测和消毒质量的监测,做好传染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

附件1 参赛选手信息表

附件2 参赛选手汇总表 领队姓名:手机号码: - 2 -

附件3 比赛介绍 一、知识竞赛 围绕宪法,结合诚信规则意识、交通安全、校园欺凌、社会文明、网瘾危害、毒品犯罪、自我保护等内容开展知识竞赛。 (一)场地抽签:每个组别均随机抽签在两个场地进行比赛,同时开始比赛。 (二)比赛规则:比赛分为五轮,采用积分制。 1、第一轮:必答题,题型为选择题,分值和难易程度相关,由每位选手同时举牌进行作答,每道题有10秒思考时间,时间到未作答的不得分,题目全部答完后同场得分较高的前二分之一的选手进入下一轮。 2、第二轮:必答题,题型为问答题,选手需根据题干在答题板上写出正确答案,每道题有20秒作答时间,分值和难易程度相关,由选手同时进行作答,题目全部答完后同场两轮积分较高的前二分之一的选手进入下一轮。 3、第三轮:抢答题,题型为多段式题,题目将分四段给出与答案相关的四个条件,每阶段均可抢答,答错者失去本题再次抢答资格。同场前三轮积分排名前2名的选手晋级下一轮。 4、第四轮:抢答题,题型为问答题,答错者失去本题再次抢答资格。同组别两场晋级选手在同场进行比赛,本轮得分(前三轮 - 3 -

得分不计入)前2名进入最后一轮。 5、第五轮:抢答题,题型为不定项选择,抢到答题机会者先答题,答错后答题机会让给对方,对方答错再次交换答题权,以此类推,直至答题结束。 二、演讲比赛 (一)演讲内容:演讲题目与主要内容应与宪法和法治相联系,符合学生身心年龄特点,深入挖掘宪法与法治的基本内容、主要精神、核心要义和重大意义,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新中国70 年发展辉煌成就、社会进步、改革进程和日常生活实际等紧密结合,健康文明、积极向上,有利于弘扬宪法精神、树立法治信仰。可以从社会热点、案例故事、自身体会等方面切入,谈亲身经历或感受体会,确保内容准确、符合实际。演讲体裁不限。 (二)演讲要求:选手在演讲过程中需独立完成演讲,不可使用PPT、音乐、视频等多媒体素材,也不可使用需要他人辅助的道具(包括需要他人搬运上台的器材,残疾选手本人使用的轮椅等器械除外)。使用普通话,语言文明,站立式脱稿演讲(身体原因无法站立完成演讲的除外)。需严格遵守比赛时间。 (三)评审规则:评委主要从演讲内容、语言表达、整体效果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打分。演讲内容与切题性占60%(出现跑题此项记0分),语言表达占20%,整体效果占20%。所有评委打分的平均分为选手最终得分。 - 4 -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重庆市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文件 渡教发…2009?57号 大渡口区教育委员会 关于表彰2008—2009学年度三好学生 优秀学生干部和先进班集体的决定 2008—2009学年度我区各中小学认真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积极参加了“学雷锋、树新风、创三好”活动,努力加强思想品德修养,勤奋学习,积极探索,大胆实践,勇于创新,有效地促进了学生素质的提高和综合能力的充分发展。为了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把争创活动引向深入,区教委决定:表彰杨山等 214名“三好学生”;蒋朝圳等109名“优秀学生干部”;重庆市第三十七中高2011级8班等57个“先进班集体”。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个人和集体戒骄戒躁,更加努力,再创佳绩。同时,希望全体中小学生积极行动起来,以他们为榜样,努力

培养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 附件:2008—2009学年度大渡口区“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先进班集体”名单 二ОО九年五月十三日 主题词:教育表彰决定 大渡口区教委党政办公室 2009年5月13日印发 (共印10份)

附件: 2008—2009学年度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先进班集体名单 三好学生(214名) 重庆市第三十七中:(53) 杨山肖鹏刘祥冉林张鹏李彬彬冉宁殷相飞杨洋蒋小燕李根羽罗渝宋文博叶玉婷陈怡李钦郑凯文黄潆乐蒋昌鹏高飞力川红张维何春红赵丹刘丹曾珍孙耽丁贤欧艳陈雪梅龚仕波赵雅欣陈伟杰王文谢南曦权丹莉陈鹏赵丹萍曾悦董思璐刘入萍李啸潇罗若雨高青刘佳高晖胜朱俊竹罗青青龚超鲁蓝黄艺妮刘恩利赵俊 重庆市钢城实验校:(10名) 马毅恒吴清雅丁一余青芝黄韵雅周月浩周晓涵赵玉竹周爽陈守元 茄子溪中学:(10名) 罗佳张娟杨玲陈浩朱忠渝龚振华石茂霖陈禄玉耿晓莉张凤 长征学校:(7名) 李唐鑫廖呈欣刘晓萌杨富瑜何俊伶陈佳牛梦丹 重庆市第九十五初级中学:(22名) 杨秀洁兰彦鑫冯淏万晓华母宇含蒋媛玥李妍羲蒲照丹胡莺夕谢飞骆钰君黄潍怡张芷歆唐正贺佳谭玲逍吴明杭白俊张莉王巧巧李俊黎郑筱卓 重庆市商务学校:(35名) 刘一麟袁子逸杨子纯陈伊雷浩若王宇嫣黄韵榛蒲燕辉张潇丹传顺康何家豪严培嘉喻子窈李思奇宋泉霖陆桢玥张雨潇杨坤韵徐倩彭鑫曾艳李欢陈雪甘露韩茹霞曾粤熊云霞高伟邹胜金屈海莲邢三林胡林媛张滔黄英巧蒋演 重庆市民族职业中学:(14名) 蔡鑫鑫陈渝甯紫玮王开源刘小瑞肖凤梅李美莉熊兴越沈雄兰巫清凤马光芬冯文骏杨森张黎 重庆市旅游学校:(15名) 冉小霞杨冬辉杨碧余森陶学荣刘科代丽霞赵显娥李芳园谢中兰蒋乾琛王辛尹张冰洁黄凤黄田羽 钰鑫小学:(4名) 徐正翔唐铃杰彭枫林卢欣怡 实验小学:(5名) 徐菲晏若琳董如念石浣桑修小童

重庆市教委重点小学 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作汇报

重庆市教委重点小学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 作汇报 教委今年特色亮点工作及明年重点工作汇报一、201X年特色亮点工作 201X年,区委教育工委、区教委带领全体干部教师,紧紧围绕“公平、改革、质量”三个关键词,以提供公平的入学机会、构建创新型教育体系、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为目标,圆满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有4项亮点工作:一是各级各类教育发展实现新突破。有2所幼儿园被评为市示范幼儿园,使市级示范园增至6所,居5个发展新区第二。高质量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国家认定工作,中考成绩居5个发展新区第二。高考录取率由95.17%提升到99.85%、本科率由63.48%提升到89.48%,居五个发展新区前三。职业学校16人代表市参加201X年全国技能大赛,获得3个一等奖,2个二等奖,5个三等奖,汽车专业车身修复获得了全国总冠军。在201X年全国职业院校信息化教学大赛中,汽修专业3名教师获一等奖,食品专业3名教师获三等奖。12月16日,职教农村电商合作发展大会在职业学校召开,对于拓展、整合政府、学校、企业等各类资源,对于人才培养、企业转型、产业升级、农村发展、农民致富,对于有效推进互联网+都市现代农业战略意义重大。成人教育累计培训市民7.2万人次,培育出等民俗旅游村。开设国际课程的民办学校增至6所。33所中小学幼儿园与15所高校建立联系,近1万名师生受益。

二是名优数量实现新突破。有市特级教师25人、市级学科带头人24人、市级骨干教师123人,区级骨干以上教师共计1897人,约占专任教师30%。引进10所名校,引进力度居五个发展新区前列。同时,不断加大本土特色优质校培育力度,20余所特色幼儿园、特色学校的办学成效广受好评,在全市乃至全国具有影响力。15所中小学与高校通过举办附中、附小或特色支持实现合作对接。 三是人口调控工作实现新突破。落实人口调控“五管”机制,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开展联合执法274次,取缔未经审批幼儿园73所,减压人口10873人。为应对小学入学高峰,以区政府名义制定入学工作意见,继续实行“五证”联审工作机制。在区委、区政府的统筹领导下,在人力社保、工商、住建、公安及各镇(街)的大力支持下,压减非京籍生源1693人。 四是构建良好发展环境实现新突破。党组织覆盖面100%,办学条件标准达标率100%,法制副校长配备率100%,经常性教育督导覆盖率100%,专职卫生人员配备率100%,保安覆盖率100%,校园监控覆盖率100%。 二、存在问题和挑战一是优质教育品牌数量和影响力不足。名校(名园)、名校长(园长)、名师比例相对较低,区域教育影响力有待加强。一方面,需要不断加大培育与引进工作力度,逐步增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办学行为的通知 【法规类别】高等教育 【发文字号】渝教民办[2012]3号 【发布部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2.02.22 【实施日期】2012.02.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通知 (渝教民办〔2012〕3号) 有关区县教委,在渝各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 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及其实施条例和《重庆市民办非学历教育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试行)》(渝办发〔2011〕242号),为加强对我市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管理,保障举办者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促进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的健康发展,现就进一步规范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办学行为的要求通知如下,各校务必严格遵照执行。 一、明确办学定位 民办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民办非学历高等教育机构是面向社会举办的教学内容

属于高等教育层次但不具备颁发国家高等教育学历证书资格的各类培训、进修、辅导、补习等非学历高等教育学校(以下简称“学校”),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根据办学所在地经济和社会发展需求,组织高等教育培训和进修;按照国家高等教育考试的有关规定,开展助学辅导,提高受教育者的政治、文化、职业素质。 学校办学接受市、区两级共同管理,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法对批准设立的学校实行动态管理和年检制度,并将年检结果向社会公告。 学校只能使用经审批机关核准的一个名称,原则上不得设立分支机构(含分校、分校区、教学点),不得将承担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或承包给其他组织和个人实施,确需设立分支机构(含分校、分校区、教学点)的,需报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核准备案。 二、加强招生管理 学校以主办院校校外办学点或教育中心等形式组织实施成人高等教育函授本专科、远程网络教育本专科、中等职业教育等学历教育,必须与主办

高校校长办公室岗位职责

校长办公室机构职责 党委办公室、院长办公室(以下简称“两办”)是学校党委和行政领导下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能是围绕学校中心工作,积极发挥学校领导班子的参谋助手、信息枢纽,部门的综合协调,工作的督促落实等作用。把握大局,服务领导,服务部门,服务基层,做好组织协调、公文处理、信访接待、机要保密、对外联络、综合统计、督查督办等相关工作。 一、负责学校党委全委会、党委常委会、院长办公会、专题办公会等会议的议题准备、会议安排和会务服务工作,编印相关会议纪要,督查、协调会议决定及其他重要决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负责学校每周重要工作的安排。 二、综合协调党委和行政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关系及有关事宜;督办督查各部门、单位对执行中央方针政策、学校工作目标、文件、会议决定事项、领导指示、重点工作开展及各项规章制度等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负责上级机关和学校领导指示的有关交办、督办、查办的工作。 三、处理学校日常事务,负责学校24小时值班工作,协助处理学校突发性事件和综合性事务。 四、组织、协调学校重大事项和重要活动,协调安排学校领导出席有关公务活动并做好服务工作。 五、开展学校的对外联络和协调工作,做好上级部门、兄弟单位来校视察、参观、访问、联系等事宜和来宾的接待工作。 六、负责起草学校的重要文稿和校领导的重要讲话;组织起草学校党政工作规划、计划、总结、报告、决议等文件;组织和协调学校重要规章制度的制定与修改工作。 七、负责学校党委及行政公文的处理工作;办理校级公文,做好校内外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立卷、归档工作以及发文审核、公文印制发布工作;指导校内各部门、单位的公文处理工作。 八、贯彻落实党和国家信访工作的方针、政策,负责群众来信处理、来访接待工作。协调并督(催)办各职能部门的信访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2)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492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意见?(渝府发…2008?10号,以下简称?意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机关掌握的政府信息,除依法不予公开的外,均应予以公开或者依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予以提供。 为了更好地提供政府信息公开服务,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了?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以下简称?指南?),需要获得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建议阅读?指南?。 ?指南?每年更新一次,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指南?,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一、主动公开 (一)公开范围。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向社会免费公开的信息范围参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编制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公民、法人

和其他组织可以在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上查阅?目录?,也可以到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查阅。 (二)公开形式。对于主动公开信息,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要采取网上公开和在当面受理点公开两种公开形式。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门户网站网址:https://www.wendangku.net/doc/4b13268988.html,。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当面受理点: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地址:重庆市江北区北滨一路369号),开放时间:工作日的9:00-12:00,14:00-17:30;联系电话:63853760。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还会采用新闻发布会、报纸和杂志等辅助方式公开信息。 (三)公开时限。各类政府信息产生后,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将尽量在第一时间内予以公开,最晚自信息产生后的20个工作日内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需要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主动公开以外的政府信息,可以向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申请获取。重庆市教育委员会依申请提供信息时,根据掌握该信息的实际状态进行提供,不对信息进行加工、统计、研究、分析或者其他处理。 (一)受理机构。重庆市教育委员会自2008年5月1

学校办公室主任职责

学校办公室主任职责(1) 1、主持学校办公室工作,处理学校日常事务。 2、传达校长指令,收集执行情况并向校长汇报。 3、组织校办公室人员搞好本职工作,加强行政后勤管理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组织政治、业务、技术学习,不断提高他们的政治业务水平。 4、领导学校档案管理人员工作,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5、加强对小车司机的领导和督促,切实保证小车为学校工作服务。 6、负责学校行政的公布、公告工作,加强校务公开工作的领导,并做好材料的收集整理工作。 7、负责学校重大事件的记载,组织学校会议的布置工作并做好会议记录。 8、坚持原则,管理好学校公章。 9、及时处理来信来访接待工作,及时向校长汇报教职工的婚、病等情况并做好慰问工作。

10、积极做好学校形象宣传工作,大力维护学校形象。 11、及时向校长汇报上级指示,做好文件收发和传阅工作,整理文书档案和上报文字材料。 12、协调、配合学校其它部门的工作。 学校办公室主任职责(2) 校长办公室主任按照校长办公室的职责范围,在校党委和校长的领导下主持校办工作,履行以下职责: 1、负责组织起草学校行政综合性工作报告、总结、规划、计划和决议等文件。 2、协助校长组织安排校长办公会议议程和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会议,并组织检查会议决议的执行情况,审定每周会议安排。 3、根据校领导指示和有关会议决定,组织草拟和发布通告、通知、会议纪要及其它文件。 4、及时处理文件,阅批上级文件,急件随到随批、转办o 5、负责审核以学校名义发出的公文稿,核毕转呈校领导签发。

6、根据校领导的指示,负责组织需要几个部门共同办理的综合性工作。 7、加强校长办公室的业务建设,督促检查岗位责任制的执行情况,提高工作效率。 8、注重调查研究,主动了解与全局工作有关的情况和问题,提出解决办法,供领导决策时参考。 9、完成校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学校办公室主任职责(3) 一、在校长、书记领导下,负责处理学校的日常事务和其他事务性工作,通知、组织和安排学校教职工的政治学习和各种会议。 二、做好每周工作安排,协调各处、室、组之间的工作关系,负责督促各项工作的落实并检查完成情况。 三、负责上级文件的收发、传阅工作,严格保密制度,按规定范围及时送阅上级文件。负责各类文件的登记、管理,做好文件的借阅手续。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或敦促校长、书记完成上级交给的工作。 每年度12月底,将上级和本校的文件、通知、会议记录等分类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 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十项规定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重庆市中长期城乡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精神,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切实减轻义务教育阶段学生过重课业负担(以下简称“减负”),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学习,健康快乐成长,为学生终身学习与发展奠定基础,办人民满意的教育,特作如下规定: 一、严格执行课程计划。学校要按照《重庆市义务教育课程计划》,开齐课程,上足课时。中小学每周开设4节体育课,合理安排大课间体育活动,保证学生在校期间体育锻炼时间每天不少于1小时。一、二年级每周安排2节写字课,三至九年级每周安排1节写字课; 一至六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各2节(或艺术课4节);七至九年级每周安排音乐、美术课共3节(或艺术课3节);三至九年级综合实践活动课按课程计划上足课时。任何学校不得增减课程和课时,严格按教学计划组织教学,不得提前结束新课。 二、控制学生在校学习时间。学生上午上课时间,小学不得早于8:30,中学不得早于8:00。学生下午上课时间不早于14:00(边远山区学校可酌情调整)。严禁教师“拖堂”或采取其他方式挤占学生课间休息时间,严禁组织学生上早自习、午自习,严禁强迫走读学生上晚自习。寄宿制初中每天晚自习时间不超过2课时, 晚自习不得上新课或集体辅导。保证小学生每天不少于10小时、初中生不少于9小时的睡眠时间。 三、提高课堂效率,严禁违规补课。进一步转变教学观念,加强教学研究,提高课堂教学效率。转变教师教学方式和学生学习方式,倡导启发式、讨论式教学,鼓励学生自主学习、合作学习、探究学习,确保学生在课堂内达成学习目标。学校不得占用节假日和休息时间组织或者变相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得将校舍、设施设备等租(借)给社会机构和个人举办各类补习班、培训班,严禁在职教职工举办或者参与学生有偿补习活动,严禁组织、介绍、强迫或变相强迫学生参加有偿补习活动。 四、合理布置与指导学生作业。一、二年级不留书面课外作业,三至六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小时以内,七至九年级每天课外作业总量原则控制在1.5小时以内。教师必须切实履行自主设计作业、合理布置作业、批改作业及反馈指导的职责,优化作业内容,创新作业形式,提倡布置口头性、差异性作业,注重作业的实践性、探究性。教师不得布置大量机械重复的作业,不得布置午间作业,不得以任何理由惩罚学生做作业。 五、控制学生考试次数和难度。一至六年级只能组织期末考试(考查),七至九年级只能组织期中、期末考试(考查),由学校或年级组织命题和实施。小学毕业考试由学校自主命题,自行举行。初中毕业生学业暨普通高中招生考试由市教委统一组织命题。所有考试试题都不得超出课程标准要求,严格控制考试试题难度。严禁以质量抽测等名义举行任何形式的区域性、全员性、全科目的学科统考或诊断性考试。学校不得举行或变相举行入学考试或其他形式的入学测试。 六、保证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学校要建设好音乐、美术、科技、劳作、图书(阅览)及实验室等各种功能室和体育场馆,按标准配齐设施设备。要加强实验、实作等课程内容的教学。每天下午课后安排1节课外活动,组织学生参加体育、艺术、科技、生活技能训练、礼仪训练等课外活动及社会实践活动,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确保每位学生在义务教育阶段掌握两项体育技能、一项艺术特长,培养一项科技爱好。任何学校和个人不得挤占学生参加课外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的时间。 七、规范学生教辅材料使用。要发挥教师的教学能动性和教材的核心作用,一、二年级严禁使用教辅材料,三至六

重庆市教委印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重庆市教委印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重庆市教委印发中小学名师工作室管理办法 日前,重庆市教委印发了《重庆市中小学明示工作室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办法》明确了名师工作室是由同一领域骨干教师共同组成的, 集教学、科研、培训等职能于一体的教师合作共同体,既是一个开放性的研修组织,也是一种研训一体的培训模式;名师工作室以名师为引领,以学科为纽带,以先进的教育思想为指导,旨在搭建促进中青年教师专业成长以及名师自我提升的发展平台,努力打造一支有成就、有影响的高层次教师团队。《办法》规定:名师工作室以名师姓名命名,实行任期制,以三年为一个周期;每个名师工作室由1名名师主持人和5,10名学员组成;名师工作室由市教委授牌,设在名师所在单位,由名师所在单位专设工作室并挂牌。 一、条件与程序 (一)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师德高尚,是育人的模范、教学的能手、科研的专家;二是有较高的理论修养、先进的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的意识,有鲜明的教育风格或教育教学特色,业绩突出,在全市乃至全国有较高的知名度;三是有较强的教育研究和教学实践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骨干教师进行课题研究,有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扎实稳健的工作作风;四是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5篇,研究成果获得市教委成果一等奖;五是身体状况能胜任工作需要,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女52岁),现仍在职在岗的称职

教师,并应具备特级教师或研究员级教师称号,重庆市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二)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主持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模范遵守中等职 业学校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热爱学生、热爱职业教育事业,具有团队合作精神,师德高尚;二是职业教育教学基本功扎实,专业教师应具有一定的行业工作经验并取得相关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有较高的文化修养和造诣,具备现代职业教育理念和改革创新意识,形成自身的教育教学风格,在全市职业教育界有较高的声望;三是具有较强教育科研能力,能组织、培养和指导全校、全区(县)乃至重庆市的教育科研工作,具有丰富的培养青年教师经验,工作作风扎实稳健,受到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教学研究机构肯定;四是主持市级及以上研究课题至少1项,在中文核心期刊发表论文1篇或在公开刊物发表3篇或在市 级技能大赛中取得一等奖或在全国技能大赛中取得二等奖,技术创新、技术发明成果获得市级奖励;五是身体健康,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7岁(女52岁),现仍在职在岗的副高以上职称教师,重庆市名师、市级学科带头人优先考虑。 (三)中小学(幼儿园)名师工作室学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小学(幼儿园)高级或中学一级及其以上教师职称,参加过市级骨干教师培训;二是主持或主研市级科研课题至少1项,并有2,3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三是曾在全国二级学会或市教委组织(含委托有关部门组织)的赛课中获二等奖及以上,研究成果获市教委成果奖二等及以上奖励;四是年龄3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者可放宽到40岁。 (四)中等职业学校名师工作室学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是具有讲师及其以上 教师职称,且参加过市级或国家级骨干教师培训;二是主持或主研过教育科研课题,并有1篇论文在公开刊物发表;三是获得过区县级及其以上教育科研成果或论文评选二等奖;四是技能教学能力较强,每两年到企业实践的时间不低于2个月,或有相关行业的职业资格证书;五是年龄在40岁以下,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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