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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终检验规程

最终检验规程
最终检验规程

最终检验规程

1、目的

依据体系要求,对公司最终产品的检验行为进行规范,确保所交付产品的质量能够满足客户的要求。

2、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公司对最终产品的检验控制。

3、职责

3.1质量部负责制定产品最终检验标准,管理者代表审批最终检验标准。

3.2质量部检验员负责对最终产品实施检验并对质量状况进行反馈,生产部和车间负责配合检验。

4、产品最终检验流程

4.1所有经公司生产作业的最终产品均为本规程规定的受检对象,并实行完工产品全检。

4.2本规程所述的检验对象的检验指令由生产车间发出,常规情况下由车间在完成产品加工后,车间检验员进行全部产品检验,检验合格后向质量部提出检验申请,质量部检验员进行抽检或复检。

4.3质量部检验员检验前,首先检查成品所有工序是否已全部完工、各项工序检验是否已全部合格、工序中的技术质量问题是否已经得到妥善处理。检验根据《产品检验标准》进行检验,并将检验结果记录到《成品检验记录》上,经判定为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填写《产品全性能检验报告》并出具《产品入库通知单》,由生产车间负责到仓库入库;经判定为不合格的产品由检验员标上“不合格”标识,然后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处理。

4.4由品质部每季对成品检验中出现的不合格项做统计,并组织有关人员参加质量分析,需要时制订纠正或预防措施。

5、支持性文件

5. 1《不合格品控制程序》

6、质量记录

6.1《成品检验记录》

6.2《产品全性能检验报告》

编制: 审核:批准:

机械加工工序质量检验规程

机械加工工序质量检验规程 目的:加强工序质量控制,提高一次交检合格率,及时发现质量问题,消除产生质量问题的因素。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零件和工序。 本公司对工序质量的检验采用取操作员工自检,专职检验,成品入库抽检相结合的方法,填写检验记录。 一、冲压工序。 操作人员明确本工序零件技术要求,正确选择安装模具,调整模具间隙,设备行程,连续自检5件零件,符合技术要求后方能进行批量生产。并填写工序质量记录单,生产过程中要随时自查,专职检验人员对工序零件进行抽检,每次抽检不得少于5件,每班不得少于3次,并填写检验记录单。 二、车削工序 操作人员明确本工序零件技术要求,正确选择夹具,刀具,工装,量具,试生产零件应连续自检5件零件,符合技术要求后,方能进行批量加工,填写质量记录清单,生产过程中要随时自检,调整,保证产品质量,专职检验人员应根据零件图纸技术要求,对工序进行抽检,每次抽检不得少于5件每班抽检不得小于4次。 三、钻削工序 操作人员明确本工序零件加工技术要求,正确先择工装,钻头,掌握夹持定位方法,试生产零件应连续自检5件零件,符合零件后方能进行批量加工,并填写质量记录清单,生产过程中要随时进行自检,调整专职检验人员应根据图纸技术要求,对工序进行抽检,每次抽检不得少于5件每班抽检不得少于3次。 四、焊接工序 操作人员要熟悉本加工工序零件技术要求,正确选择调整工装,调节器整电流试生产零件应连续自检3件无误后,方能进行批量加工,自检结果填入质量记录清单。专职检验应对照图纸工序质量要进行抽检,每次抽检不得少于5件,每班不得少于3次,并填写质量记录清单。 五、抛光工序 操作人员要明确本工序零件加工要求,正确选择砂轮和加工方法,粗砂抛光后要自检确认达到技术要求后,才能进行批量加工并填写质量记录清单,发现质量问题应立即返回上道工序,专职检验应按图纸要求进行抽检,并填写质量记录清单,每次抽检不得少于5件,每班不得少于3次。 六、初装组 操作人员应明确本工序加工技术要求试装配后要填写质量记录清单对不合格零件要及时剔除定置放好,经专检人员确认记录后并及时返回所属工序,不合格零件不能装配。由专职检验员全检并填写一次交检合格率记录。 七、总装组 操作人员应明确本工序技术要求,试装配后要填写质量记录清单对不合格零件要及时修复或剔除,定置放好经专检人员确认,填写记录及时返回所属工序,经专检人员全检后填写一次交检合格率记录,总装组检验人员对所装配的产品原则上不超过24小时。

原材料检验规范模板

为保证本公司生产的产品质量, 维护其企业信誉, 向用户提供满意的产品, 本公司原材料采购和检验必须遵守下列规范: 1. 职责 1.1原材料采购和检验人员应努力精通本岗位业务知识, 熟悉和掌握所购材料的技术标准和使用要求。 1.2所购材料必须从本公司评审认可的生产厂和经销商处采购, 不得擅自采购于其它部门及类似的中间商。 1.3从钢厂采购的材料必须以批为单位, 同批材料为同一规格、同一炉号、同一热处理规范的材料所组成, 在运输和装卸过程时应标识清楚不得混乱。 1.4所购材料必须明确其生产厂家, 技术标准和质量文件是否齐全, 与实际材料是否符合。材料入公司即填写验收入库单通知检验室验收。 1.5检验室接到报检通知单后, 应根据检验规程及时检验, 验收合格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1.6检验抽样数量: 外观和几何尺寸30%, 成分分析同一炉批号抽1件, 机械性能同同一炉批号抽2件。 2.元钢的检验 2.1引用文件 GB699-99优质碳素结构钢钢号和一般技术条件 GB1220- 不锈钢棒 GB702- 热扎钢棒尺寸、外型、重量及允许偏差

ASTM A182- 高温用端子或轧制合金钢和不锈钢法兰、锻制管件、阀门和部件。 ASTM A105- 管道元件用碳钢锻件。 ASTM A276不锈钢棒材和型材。 NB/T47008- 承压设备用碳素钢和合金钢锻件。 NB/T47010- 承压设备用不锈钢和耐热钢锻件。 GB1527—97铜及铜合金拉制铜管。 2.2质量文件 核实所提供的原始质量证明文件是否齐全( 如果材质证明为复印件必须加盖经销单位的红色印章) , 内容是否真实, 炉号、批号与实际材料是否相符。 2.3表面质量: 2.3.1不得有裂缝、结疤、夹杂、折迭、发纹、凹坑、鳞层、分层、缩孔。 2.3.2表面局部缺陷应清除, 宽度不得小于清除深度的5倍, 深度不得大于下列数值, 直径小于80的材料为该尺寸公差的一半。 2.3.3直径大于50mm, 允许有15mm的毛刺存在; 直经≤50 mm,允许有10mm毛刺存在。 2.3.4用于冷切削加工的用钢, 表面质量局部缺陷深度不大于该尺寸负偏 差(≤100mm的钢材)。 2.3.5表面缺陷用肉眼检查, 必要时可用锉刀、砂轮及酸洗。

实验室检测及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实验室检测及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版本号页数页 起草人起草日期年月日审核人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人批准日期年月日颁布日期年月日起效日期年月日 威海市立医院 药物临床试验机构

实验室检测及质量控制标准操作规程 一、目的 明确实验室检测质量管理和控制程序,提高实验室整体水平和能力。 二、范围 本院药物临床试验机构及检验科。 三、内容 1.分析前的管理与质量控制 1)临床医生为病人选择合理的的检验项目,正确的采集检验标本; 2)专人查对标本与申请的检验项目、申请单姓名、病区是否相符,标本的质量是否合 格。对不合格的标本拒绝收取,并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临床,要求重新留取,并作好 登记,记录人签字; 3)保证仪器良好的运转状态,不同的仪器有不同的校准方法。所有进行过的校正和验 证工作都必须记录; 4)每天对试剂的效期、外观、颜色进行观察。建立合理的测试参数,随时观察试剂的 量,及时补充,新旧试剂不得混合在一起使用。 2.分析中的管理与质量控制 1)在采集后小时内分离血清,尽快分析,特殊的检验项目不能尽快检验(或不能当日 检验)要分离血清,低温保存; 2)做质控样本,生化常规检验每批至少测定两个不同水平的质控品,每天分为三批; 3)操作者审核本批次质控结果是否可控,审核临床医生所申请的检验项目是否已全部 检验、有无漏项,检验结果是否填写清楚、正确,判断检验结果无误后签字; 4)上一级医生对检验结果是否正确,报告单填写是否完整等进行审核。审核者签字后 发出报告; 5)所有的检验数据登记备案; 6)对所有的检验项目均应开展室内质量控制,对所有的室内质控原始数据进行记录。 3.分析后的管理和质量控制 1)建立检验报告单发送的签收制度,避免报告单发送错误或丢失; 2)对异常结果、危重病人、疑难患者等检验结果复核或复查; 3)对于直接危及患者的检验结果,如血钾、钙、糖、血气等结果过高过低可能危及患

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

.2015-11-20实施 2015-11-20发布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302001——201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 1范围 (1) 2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设备和工具 (2) 5鉴定步骤 (2) 6记录要求 (3) 7鉴定意见 (4)

前言 本技术规范旨在确立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实验室进行图像真实性鉴定应当遵循的方法和步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相关鉴定活动的规范有序。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施少培、杨旭、陈晓红、卞新伟、卢启萌、李岩、孙维龙、奚建华、曾锦华。

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图像真实性鉴定的方法和步骤。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图像真实性鉴定。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SF/Z JD0300001-2010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图像Image 特指利用光学成像原理和设备,对客观场景拍摄形成的影像。包括模拟照片、数码照片和视频帧。 3.2 图像真实性鉴定Forensic Authentication of Image 特指运用元数据分析、成像分析、处理痕迹分析、图像信号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图像是否经过后期加工(或篡改)处理所进行的科学判断。 3.3 元数据Metadata 描述图像数据及其属性的数据。图像元数据包含EXIF信息。 3.4 EXIF Exchangeable Image File Format 可交换图像文件格式的缩写,记录了数码照片的属性信息和拍摄参数。 3.5 写保护Write Block 存储介质接入到计算机时,保证计算机无法修改存储介质中数据的防护设备或措施,可以通过软件或硬件方式实现。 3.6 数字水印Digital Watermark 嵌于数字图像中,用于标识或校验的特定信息。 3.7 完整备份Integral Duplication 通过对存储介质进行逐比特复制及校验,获得与被复制数据完全一致的数据。

产品质量检验规程

产品质量检验制度 一、总则; 1、为加强公司产品质量保证工作,明确质量检验工作任务、范围、职责, 由品质管理部在公司范围内负责对此制度的监督及执行。 2、本制度包含: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计量管理制度,各种标 识的用途和定义以及对不良品德管理制度。 二、产品质量检验制度及控制程序 1、品质管理不的基本职责: a/ 负责对原材料、外协件(外协加工件、外协毛坯件)、毛坯、半成品、制成品,直至成品出厂整个过程的质量检验工作。 b/ 执行不良品不流出之原则,保证出货产品符合规定的标准、技术要求。c/ 负责各种量、检具、仪器的校正及管理。 d/ 负责客户之抱怨、不良反馈等情况的分析处理。 e/ 负责统计技术只运用及各类检验报告的整理。 f/ 负责员工对产品品质的教育规划与培训。 g/ 制定各类产品检验标准。 h/ 对各类进料制程的品质保证、检验执行以及理化分析记录。 2、检验工作应严格贯彻质量标准、严格执行检验制度,检验人员应按产 品图纸,技术文件要求进行检验,作出正确判断,做好不良品的管理工作。 3、检验工作应做到“预防为主”坚持首件检验,重视制程检验,严格完 工检验,机加操作人员须做到“三字”。(即:看、做、量;a/上机之前

先看一下代加工件有无不良;b/确认后再上机;c/下机后测量一下是否符合要求。)加强关键工序、关键零件、关键产品的质量检验,并须建立质量记录存档。 4、检验人员要努力做好“三员”(质量检验员、质量宣传员、质量分析员) 检查工艺操作规程,贯彻执行情况,遇到违规操作情况应及时劝阻,必要时向该部门负责人反映,迅速采取措施。 5、不定期组织抽查库存、合格半成品、成品,考核检验工作的质量。 6、做好计量理化工作、严格量检具,周期检定维护。 7、生产过程的质量检验; a/ 各环节检验人员,应按产品图纸,技术标准和工艺规程的要求进行检验,合格产品,由检验人员签字后随《产品QC工程表》流入下道工序,不良品应开具《不良品通知单》交品管部办理手续处理。检验员在检验前,须先做到了解产品,了解工序,确定责任区内的检验量,灵活检验方式。 b/ 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均须强调“首检”,加强“巡检”,严格“终检”,操作者“自检”。 (1)、首检:凡设计变更、量产、试做的首件均须进行检查,首件检查应有操作者自检合格后交首检,首检合格后,检验员在《产品QC工程表》及《检验日报表》上签字并加盖产品专属章,以此方准成批加工生产,检验员应对首检后的产品负责。 (2)、巡检:在生产过程中反复进行,检验员2小时/次,做好巡检记录,并对巡检的产品负责。原则上,批量产品实行抽检,比率不少于10%,

原材料检验规范

原材料检验规范 1.1原材料材质报告应符合GB/T699优质碳素结构钢GB/T700普通碳素结构钢和GB/T3077合金结构钢要求。板材外形尺寸应符合GB/T709热轧钢板品种,抽查率100%。圆钢外形尺寸应符合GB/T702热轧圆钢抽查率100%见CHFT-ZY-01-8. 2.4-200 3. 4.1.4 型材尺寸应符合GB/T9787-1988热轧等角钢,GB/T706-1988热轧工字钢,GB/T707-1988热轧槽钢,GB/T3277-1991花纹钢板,GB/T8162-1999结构用无缝钢管,GB/T8163-1999输送液体用无缝钢管,GB/T3091-2001低压流体输送用无缝钢体管,抽查率100%.4.1.5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1.2用于焊接结构的各种钢材在划线下料前,其钢板局部的平面度,型钢各种变形超过下列规定,均须矫正,达到要求的允许偏差才可划线。 a)厚度小于14mm的钢板,钢带的直线度,每1m长度内,小于1.5mm。厚度大于14mm的,每1m长度内,不大于1mm。 b)角钢,槽钢,工字钢,管子的直线,每1m长度内,不大于1mm,且最大不大于5mm。 c)角钢两腿的垂直度,不大于腿宽度的1%。 d)工字钢,槽钢翼缘的倾斜度,不大于翼缘宽度的1.25%。

1.2.1用于焊接结构的钢材的钢号,规格,尺寸应符合图样要求.若不符合要求时,应按工厂材料代用制度代用.材料代用应有责任工程师签字. 1.2.2用焊接结构件的焊条应符合图样规定。图样未做出规定的,应符合GB5117《低碳钢焊条》,GB5118《低合金钢焊条》,GB948《对焊焊条》的规定。 1.2.3用于焊接结构件的钢材和焊接材料,须经技术检查部门依据其质量证明书检验后方可使用。对方无牌号,无质量证书的钢材和焊接材料,须进行检验和鉴定,确定其牌号后方可使用。1.2.4钢材上必须有清晰,牢固的标志。严禁使用牌号不明,为经技术检查部门验收的各种材料。 1.2.5成批验收的钢板,每批钢板应有统一炉号,同一厚度,统一热处理制度的钢板组成。 1.2.6图样规定有力学性能和工艺性能要求,应做力学和工艺性能试验。试验项目和试验方法应符合GB150,GB223,GB228,GB232,GB/2106,GB4159,GB4338,GB/T2970的相关规定。 2.2钢材表面质量。 2.2.1钢材表面应平整,端头和边缘整齐,不允许存在有凹凸,裂纹,气泡,结疤,折叠和夹杂等缺陷,不允许有分层,无严重锈蚀。 2.2.2有上述表面缺陷的钢板,允许清理。清理深度从钢板实际尺寸算起,不得超过钢板厚度公差之半,并应保证钢板的最小厚

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产品质量检验规范 编制:日期: 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

1.目的:规定与产品有关的采购物资(如原材料、包材、外加工品、采购物品等)进货检验的方式和标准,确保产品质量达到预期要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对外购、外协的原材料、辅助物料、包材及外加工品、表面处理、热处理件等的检验过程。 3.职责:采购人员提供到货清单及有关质量证明资料(说明书、合格证、材质报告、热处理报告、型式试验报告、图纸及合同约定的文件)。仓管员依据采购计划对供方来料的规格,数量等进行接收,做好待检标识,并按规定填好《产品报检单》附带有关质量证明资料进行送检。 进货检检员(IQC):根据仓管员的报检信息,对照《国家、行业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技术图纸和相关附表进行验收作业。 4.缺陷定义: A类为致命缺陷:预计能引起产品功能丧失的或会造成安全事故的,顾客会索赔的。如:功能性能,抗拉强度不良,化学成份不达标、错装,漏装等。 B类为严重缺陷:可能严重影响产品功能或引起产品局部功能失效。如:特殊特性,主要尺寸不良等。 C类轻微缺陷:符合产品标准,不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但不符合产品特性内控标准,影响产品外观或整体观赏。如:外观不良、产品标识不良、包装不良等。 5. 操作流程:

6.进货检验不合格处理流程:

7.验收原则:进货检验员接仓管员的《产品报检单》应对待检物料及时进行检验。(1)正常情况,接报检通知后1小时至3个工作日内应完成检验。(除相关试验有时间规定以外) (2)紧急情况,进货到货后质量部应首先安排急需物料的检验。 (3)异常情况,不超过7个工作日应完成验证工作。(除相关试验有时间规定以外) (4)特殊情况下,如:晚班无检验员或检验条件不具备等,可由生产部以《紧急放行申请单》提出,经上报批准后先上线试用,试用不合格退回仓库,通知质量部按不良品处理。 8.外协配件原材料检验和试验: (1)对原材料的性能试验按《检验作业指导书》、《国家、行业标准》,且要求原材料供方在每批交货中提供对应的检测报告及材质证明书,检验员对照产品原材料的标准核查各项实测结果及有效性。对金属配件每年至少两次对原材料机械性能及化学成份进行抽查(公司不能检测时可委外),试棒至少3根,按AC=0接收准则。 (2)对配件的毛坯件抽样按GB/T-2828.I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附表。 (3)对外购、外协加工件的相关尺寸检测按《检验作业指导书》、技术图纸执行,抽样标准GB/T-2828.II正常检查一次抽样方案见附表。 (4)表面热处理工序的测试抽样判定:按附表1中接收执行。 (5)抽检的结果记录按5.3执行。 9.相关文件: 《国家、行业标准》《检验作业指导书》《控制计划》《设备操作规程》 《生产作业指导书》《产品质量检验规范》《包装规范》《不合格品控制程序》10.相关表单:

原材料检验规范

采购物品检验规范(焊条)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所有焊条的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适用与本公司所有焊条 的采购与入库验收。 1、焊条检验规范 技术要求 2.1.1焊条型号:碳钢焊条J422 (E4303)、J506;不锈钢焊条。 2.1.2焊条表面不应有裂纹、气泡、锈蚀及剥落缺陷。 2.1.3焊条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齐全,出厂日期在保质期内。规格型号标识与实物相符,包装完好本公司采购的焊条必须附有证明该批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厂合格证,并且合格证上的规格、级别与实物相符。调研时有品牌要求的,要核对所采购的产品是否是该品牌的,采购部要在入库单上注明品牌要求,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检验方法 对2.1.1、、项目目测检验。对入厂的焊条,验证供应商提供的该批焊条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对长期供货的供应商可半年一次提供一次质量保证书。 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 按1%的比例进行:有1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取不合格时,判定为整批不合格。2、焊丝检验规范: 技术要求 3.1.1焊丝型号:H08,φ 3.1.2外观:表面光滑平整,不应有毛刺、划痕、锈蚀和氧化等。 3.1.3焊条质量保证书或合格证齐全,出厂日期在保质期内。规格型号标识与实物相符,包装完好。 3.1.4尺寸:应符合下表的规定

检验方法 3.2.1对、、项目目测检验。对入厂的焊条,验证供应商提供的该批焊条的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对长期供货的供应商可半年一次提供一次质量保证书。 3.2.2对用游标卡尺测量。 抽样方法及判定依据 每批按1%的比例进行:有1件不合格,加倍抽取,加倍抽取不合格时,判定为整批不合格。 潍坊中云机器有限公司 质量管理部 2012-8-30 采购物品检验规范(原材料)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本规范规定了本公司所有原材料的检验项目及技术要求。使用与本公司所有原材料的采购与入库验收。 1钢板检验要求 技术要求 1.1.1表面质量:钢板表面不得有气泡、裂纹、结疤、拉裂和夹杂,钢板不得有分层本公司采购的原材料必须附有证明该批产品符合标准要求的出厂合格证,并且合格证上的规格、级别与实物相符。调研时有品牌要求的,要核对所采购的产品是否是该品牌的,采购部要在入库单上注明品牌要求,必须提供本批次材料的质量证明书,否则不予办理入库手续。

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重庆卡顿尔食品有限公司 产品质量检验操作规程 部门:品控部 编制:范昌勇 文件编号:KDRQC018 日期:2015年1月12日 一、菌落总数检测操作规程 检测国标:GB 4789.2-2010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样品:卡顿尔蛋糕、卡曲、西点类产品 产品国标:GB/T 20977-2007糕点通则;GB/T 20980-2007饼干 产品卫生标准:GB 7099-2003糕点、面包卫生标准; GB 7100-2003饼干卫生标准 菌落总数指标:糕点:热加工≤1500cfu/g,冷加工≤10000cfu/g

饼干:≤750cfu/g 试剂:生理盐水(约8.5%)(磷酸盐缓冲溶液);营养琼脂培养基(或平板计数琼脂培养基);75%消毒酒精 设备:电子称(0.01g)、电子万用炉、灭菌锅、恒温水浴锅、超净工作台、电热恒温培养箱 器具:250ml三角瓶、玻璃棒、烧杯(500ml)、试管(15*150或者18*180)、试管架、培养皿、镊子、钥匙、刻度吸量管(1ml、10ml)、移液器(100-1000ul)、酒精灯 操作步骤: 1.药品配制 营养琼脂培养基(配比:32g+1000ml蒸馏水);生理盐水(8.5gNaCl+1000蒸馏水)(或磷酸盐缓冲溶液);75%消毒酒精(500ml95%纯酒精+133ml蒸馏水)。 2.灭菌消毒准备 ⑴往灭菌锅外层锅内加适量的水(水位刚好没过加热管,最好用硬度较低的水,避免结垢而缩短加热管的寿命)。 ⑵培养皿成套同向整齐排列叠放,用干燥的牛皮纸(或者报纸)包裹卷紧,放入灭菌锅内套中。 ⑶将准备好的试管、培养基、刻度吸量管、移液器枪头、生理盐水放入锅内,注意不要放置过于密集紧凑,以免影响蒸汽循环造成灭菌不彻底。 ⑷盖好锅盖并对称地扭紧螺旋。 ⑸加热使锅内产生蒸汽,当压力表指针达到 33.78kPa时,打开排气阀,将冷空气排出,此时压力表指针下降,当指针下降至零时,即将排气阀关好。注意冷空气必须充分排除,否则锅内温度达不到规定温度,影响灭菌效果。 ⑹继续加热,锅内蒸汽增加,压力表指针又上升,当锅内压力增加到所需压力时,将火力减小(自动控制则无需手动操作,老式灭菌锅需手动切断电源来调节),使蒸汽压力升至103.4kPa,温度达121.3°C,维持15~20分钟,然后将灭菌器断电或断火,让其自然冷后再慢慢打开排气阀以排除余气,然后才能开盖取物。 ⑺无菌操作间和超净工作台紫外灯开启,关闭通道门,灭菌30-60分钟。 ⑻更衣进入无菌间,操作前用75%消毒酒精对手部、样品盒表面、操作台、试管架等进行喷洒消毒。 3.样品处理 卡顿尔产品(含半成品)均为固体和半固体样品,样品处理方法如下: 称取25 g 样品置盛有225mL磷酸盐缓冲液或生理盐水的无菌均质杯内,8000 r/min~10000 r/min 均质1 min~2 min,或放入盛有225 mL稀释液的无菌均质袋中,用拍击式均质器拍打1 min~2 min,制成1:10的样品匀液。 1:100样品液稀释方法:用1 mL无菌吸管或微量移液器吸取1:10样品匀液1 mL,沿管壁缓慢注于盛有9mL稀释液的无菌试管中(注意吸管或吸头尖端不要触及稀释液面),振摇试管或换用1支无菌吸管反复吹打使其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样品匀液。按此操作程序,制备 10 倍系列稀释样品匀液。每递增稀释一次,换用1次1 mL无菌吸管或吸头。 4.接种培养

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

.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SF/Z JD0302001——2015 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 2015-11-20发布2015-11-20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目次 前言.........................................................................................................................................................................I 1范围 (1) 2引用文件 (1) 3术语和定义 (1) 4设备和工具 (2) 5鉴定步骤 (2) 6记录要求 (3) 7鉴定意见 (4)

前言 本技术规范旨在确立声像资料司法鉴定实验室进行图像真实性鉴定应当遵循的方法和步骤等方面的要求,确保相关鉴定活动的规范有序。 本技术规范按照GB/T1.1-2009规则起草。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归口。 本技术规范起草单位: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施少培、杨旭、陈晓红、卞新伟、卢启萌、李岩、孙维龙、奚建华、曾锦华。

图像真实性鉴定技术规范 1范围 本技术规范规定了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图像真实性鉴定的方法和步骤。 本技术规范适用于声像资料鉴定中的图像真实性鉴定。 2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技术规范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技术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SF/Z JD0300001-2010声像资料鉴定通用规范 3术语和定义 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技术规范。 3.1 图像Image 特指利用光学成像原理和设备,对客观场景拍摄形成的影像。包括模拟照片、数码照片和视频帧。 3.2 图像真实性鉴定Forensic Authentication of Image 特指运用元数据分析、成像分析、处理痕迹分析、图像信号分析等技术手段,对图像是否经过后期加工(或篡改)处理所进行的科学判断。 3.3 元数据Metadata 描述图像数据及其属性的数据。图像元数据包含EXIF信息。 3.4 EXIF Exchangeable Image File Format 可交换图像文件格式的缩写,记录了数码照片的属性信息和拍摄参数。 3.5 写保护Write Block 存储介质接入到计算机时,保证计算机无法修改存储介质中数据的防护设备或措施,可以通过软件或硬件方式实现。 3.6 数字水印Digital Watermark 嵌于数字图像中,用于标识或校验的特定信息。 3.7 完整备份Integral Duplication 通过对存储介质进行逐比特复制及校验,获得与被复制数据完全一致的数据。

过程质量检验操作规程完整

4.1.2 过程检验 过程检验流程如下: a)质量部巡检员需按照产品生产工序、图纸的相关要求对每个正在作业的工位进行巡检,每班3次。过程检验需关注的内容主要包括:产品参数、工艺参数、操作规范性等方面。 b) 对特定岗位(关键工序或需重点控制岗位),质量部巡检员需对经该岗位加工后的半成品进行抽验。抽检对象为即将转移到下道工序的半成品,抽检水平为特殊抽样水平S-4,每班3次。 c)如巡检结果符合图纸及作业的要求,则生产线可继续生产。若过程检验结果不符合图纸及作业的要求则按照4.2.2执行。 d)质量部巡检员需将当日巡检发现的不符合项作整理并汇总,第二日将质量巡检记录提交给对口的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将当日巡检过程的不符合项整理归类,形成日报发给各部门相关负责人,并组织讨论和建立纠正预防措施及跟踪其实施的有效性。 e)质量记录:质量部巡检员需将每次巡检结果如实记录在相应的巡检记录表格中(附件二);过程检验中发现的不符合项汇总记录到《过程质量控制巡检、抽验异常反馈表》(附件三)。 4.2 不合格处置 4.2.1 首件检验不合格处置 a)若首件检验不合格,不得进行批量生产,立即通知生产工艺或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分析评审。 b)相关评审人员需作出评审结论,对该批产品立即整改或换规格生产、放指标生产,并签字确认。 c)生产线人员和质量部巡检员需对纠正措施进行复检,并重新制作首件直至合格后方可进行批量生产。 4.2.2 过程检验不合格处置 a)过程检验中发现不符合时,质量部巡检员需及时向班长或相关人员反馈,要求操作工现场纠正,并对纠正后的结果进行跟踪。 b)过程抽验中发现轻微缺陷时,质量部巡检员在做好记录后,需通知生产班长或作业员立即修复。 c)过程抽验中严重或致命缺陷时,质量部巡检员在做好记录后,还立即通知相关人员,现场评审,或组织将已生产的产品进行全数返工检验,及时遏制不良品流入下道工序,并对改善措施进行持续跟踪。 4.3 质量记录保存 保存期限一年。 5 附件 5.1抽样检查表

原材料检验规范

QB 河南省威特消防设备有限公司 Q/WTXF-ZC03001-2013 原材料检验规程 1. 目的 以及自己设计生产的,使产品使用的物资质量得到有效控制。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的进货检验以及自己生产的元器件。 3. 主要依据 常用物资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见附表) 公司编制的《物料清单》。 Q/《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程序》 CNCA-09C-075:201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GB20031-2005《泡沫灭火系统及部件通用技术条件》 4. 一般规定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的检验一般应分三个阶段进行:入库检验、出库检验和试运行阶段的检验。 1入库检验 各类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入库前质检人员必须根据供货合同、材料采购建议单以及相关的质量要求和检验方法对该批(同制造厂、同规格、同型号、同材质、同时到货的为一批)物资的规格、型号、数量、质量证明文件(质量证

明书、合格证以及产品说明书等)是否齐全有效,检验项目应严格按照《原材料检验规程》执行,验证合格后,仓库管理员确认数量后入库,对不符合认证产品要求的关键元器件和材料不得入库,做退货处理。 对于有特殊要求必须在入库前做的特性试验或对质量有怀疑时应按标准要求进行复验合格后方可办理正式入库。 出库检验 有些检验项目在入库时来不及检验的物资,必须按《关键元器件和材料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和试验状态标识,在出库前进行检验,确认合格后方可发放出库。 试运行阶段的检验 对关键元器件在运行前无法检验或确有困难的检验项目,可在设备试运阶段按《例行检验和确认检验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检验。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检验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应是在检定周期内的合格计量器具。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质量证明文件必须齐全有效,供货方提供的质量证明书复印件应有供货方加盖的公章。 常用及原辅料(关键元器件)检验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关键元器件每年应定期确认检验,或生产商提供第三方检查报告,检测项目和要求与提供的资料一致。 质检部必须有关键元器件供货商的日常供货记录和材料质量记录,保证材料应与初始样品一致,持续的满足要求,质检部应对每个供货商每批供货质量进行评价与统计,作为每年的评价依据。

碳酸钙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完整

1 目的:本标准规定了碳酸钙的质量标准及检验操作规程,以规操作。 2 围:本标准适用于公司购进的辅料碳酸钙质量检验。 3 职责:质量部QA、QC人员对本标准实施负责。 4 容:(质量标准) 4.1 法定标准(中国药典2015年版二部) 4.1.1 产品名称 4.1.1.1 中文名:碳酸钙 4.1.1.2 汉语拼音名: Tansuangai 4.1.1.3 英文名:Calcium Carbonate 不得少于98.5%。 本品按干燥品计算,含CaCO 3 4.1.2 性状:本品为白色极细微的结晶性粉末;无臭,无味。 本品在水中几乎不溶,在乙醇中不溶;在含铵盐或二氧化碳的水中微溶;遇稀醋酸、稀盐酸或稀硝酸即发生泡沸并溶解。 4.1.3 鉴别 4.1.3.1 取铂丝,用盐酸湿润后,蘸取本品在无色火焰中燃烧,火焰即显砖红色。 4.1.3.2 取本品约0.6g,加稀盐酸15ml,振摇,滤过,滤液加甲基红指示液2滴,用氨试液调至中性,再滴加稀盐酸至恰呈酸性,加草酸铵试液,即生成白色沉淀,分离,沉淀在醋酸中不溶,但在盐酸中溶解。 4.1.3.3 取本品适量,加稀盐酸即泡沸,产生二氧化碳气体,导入氢氧化钙试液中,即生成白色沉淀。 4.1.4 检查 4.1.4.1 氯化物取本品0.10g,加稀硝酸10ml,加热煮沸2分钟,放冷,必要时滤过,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0801),与标准氯化钠溶液3.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03%)。 4.1.4.2 硫酸盐取本品0.10g,加稀盐酸2ml,加热煮沸2分钟,放冷,必要时滤过,依法检查(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0802),与标准硫酸钾溶液2.0ml制成的对照液比较,不得更浓(0.2%)。 4.1.4.3酸中不溶物取本品2.0g,加水10ml,混合后,滴加稀盐酸,随滴随振摇,待泡沸停止,加水90ml,滤过,滤渣用水洗涤,至洗液不再显氯化物的反应,干燥后炽灼至恒重,遗留残渣不得过0.2%。 4.1.4.4干燥失重取本品,在105℃干燥至恒重,减失重量不得过1.0%(中国药典2015年版通则0831)。 4.1.4.5钡盐取本品2.0g,加水10ml,混合后,滴加稀盐酸使溶解,加水稀释至100ml ,用铂丝蘸取溶液,置无色火焰中燃烧,不得显绿色。 4.1.4.6镁盐与碱金属盐取本品1.0g,加水20ml与稀盐酸10ml溶解后,加甲基红指示液1滴,煮沸,滴加氨试液中和后,加过量的草酸铵试液使钙完全沉淀,置水浴上加热1 小时,放冷,加水稀释成100ml,搅匀,滤过,分取滤液50ml,加硫酸0.5ml,蒸干后,炽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视觉功能障碍法医鉴定指南 司 法 鉴 定 技 术 规 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 司 法 鉴 定 管 理 局 发布

目 录 前言.............................................................................II 1 范围 (1) 2 定义 (1) 3 鉴定原则 (2)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检查 (4) 附录B (规范性附录)视觉功能实验室及鉴定人员的规范要求 (15) 附录C (资料性附录)视觉功能障碍程度分级标准 (16) 附录D (参考性附录)眼外伤法医鉴定检验结果记录单(范本) (18)

前言 制定本技术规范的依据包括以下国家或行业标准:由司法部、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和公安部于1990年9月29日颁布实施的司发[1990]070号《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由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于1990年4月2日颁布实施的法(司)发[1990]6号《人体轻伤鉴定标准(试行)》;由公安部颁布实施的GA/T 146-1996《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体轻微伤的鉴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布,于2002年11月1日开始实施的GB18667-200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程度评定》;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于2007年5月1日开始实施的GB/T 16180-2006《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由公安部发布的于2005年3月1日开始实施的GA/T 521-2004《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安全行业标准·人身伤害受伤人员误工损失日评定准则》。 本技术规范参考了American medical Association(美国医学会)编著的《Guides to the Evaluation of Permanent Impairment》(Fifth Edition)(《永久性残损评定指南》第5版)。本指南还参考了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委员会发布的视觉电生理国际标准化文件(包括:《视网膜电图国际标准》、《图像视网膜电图国际标准》、《临床眼电图法国际标准》、《视诱发电位法国际标准》)。 本技术规范运用医学、法医学理论和技术,结合法医学检验、鉴定的实践而制定,为眼外伤后视觉功能障碍的法医鉴定提供科学、规范、统一的方法和标准。 本技术规范的附录A、B为规范性附录,附录C为资料性附录,附录D为参考性附录。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技术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技术规范主要起草人:夏文涛,刘瑞珏,朱广友,范利华,翁春红,陈捷敏,刘夷嫦。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 样方法细则 Prepared on 24 November 2020

主要原材料检验标准与取样方法细则 一、钢筋的取样试验 (一)钢筋 1.检验标准: 钢筋原材试验应以同厂别、同炉号、同规格、同一交货状态、同一进场时间每60t为一验收批,不足60t时,亦按一验收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验收批中取试样一组(2根拉力、2根冷弯、1根化学)。低碳钢热轧圆盘条时,拉力1根。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两根钢筋中截取:每一根钢筋截取一根拉力,一根冷弯,其中一根再截取化学试件一根,低碳热轧圆盘条冷弯试件应取自不同盘。(25/45,30/50) ⑵试件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0mm处截取。 ⑶拉力试件长度:7d0+200mm。 ⑷冷弯试件长度:5d0+150mm。 ⑸化学试件取样采取方法: 1)分析用试屑可采用刨取或钻取方法。采取试屑以前,应将表面氧化铁皮除掉。 2)自轧材整个横截面上刨取或者自不小于截面的1/2对称刨取。 3)垂直于纵轴中线钻取钢屑的,其深度应达钢材轴心处。 4)供验证分析用钢屑必须有足够的重量。 (二)冷拉钢筋 应由不大于20t的用级别、同直径冷拉钢筋组成一个验收批,每批中抽取3根钢筋,每

根取3个试样分别进行拉力冷弯试验。 (三)冷拔低碳钢丝 1.甲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应逐盘检验,从每盘钢丝上任一端截去不少于500mm后再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180°反复弯曲试验,并按其抗拉强度确定该盘钢丝的组别。 2.乙级钢丝的力学性能可分批抽样检验。以同一直径的钢丝5t为一批,从中任取三盘,每盘各截取两个试样,分别作拉力和反复弯曲试验。如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应在未取过试样的钢丝盘中,另取双倍数量的试样,再做各项试验。如仍有一个试样不合格,则应对该批钢丝逐盘检验,合格者方可使用。 注:拉力试验包括抗拉强度和伸长率两个指标。 二、焊接钢筋试件的取样 焊接钢筋试验的试件应分班前焊试件和班中焊试件;班前焊试件是用于焊接参数的确定和可焊性能的检测。班中焊试件是用于成品质量的检验。 (一)钢筋闪光对焊接头 1.钢筋接头检验标准: 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200个同级别、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若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若 累计仍不足200个接头,则仍按一批计算; 2.取样数量: 每一批取试件一组(6个)3个拉力试件、3个弯曲试件; 3.取样方法: ⑴试件应从成品中切取; ⑵在钢筋同规格、同型号、同焊接生产条件下作焊接模拟试件;

质量检验指导书

质量检验指导书 质量检验指导书的主要作用,是使检验人员按检验指导书规定的检验项目、检验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保证质量检验工作的有效性,以防止错检、漏检等情况发生。 质量检验指导书的格式,通常根据企业的不同类型、不同检验流程等具体情况进行设计。下表1为某汽车制造分厂在质量检验计划管理标准中提供的一份实用的产品质量检验指导书格式样本。 表1 产品质量检验指导书 产品名称零件号 零件名称使用单位 项目号质量特性要求检查方法检查频次 编制 校 对批准 资料来源:刘广第?质量管理学(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表2 产品质量检验指导书 零件 名称 零件件号检验频次发出日期TTA1B×30-02-100全检 注意事项1、测量前清除毛刺和硬点。 2、在使用杠杆卡规检验时,活动脚需松开进出,防止零件表面划伤。 3、需用量块校准尺寸,并清除量块误差。 4、在检验接触精度时,需保持塞规清洁,防止拉毛、起线。 5、在使用各种量仪时,应具备有效期内的合格证。 序号检验项目检验要求测量 器具 检验方 法、方案 重要度内径

1尺寸公差:配合 间隙 < 0.01 千分 尺、 量 块、 杠杆 卡规 与100件 研配,莫 氏锥孔处 允许略小 2级 2粗糙度:外圆0.1样板 比较 目测  3粗糙度:处0.4样板 比较 目测  4粗糙度:莫氏#4 锥孔 0.4/8 样板 比较 目测  5*圆度:外圆0.002杠杆 卡规 H3-42级Δ 6*平行度:0.002杠杆 卡规 1—22级Δ (以下略) 注:*为关键项目,不得申请回用 Δ为工序质量控制点 资料来源:刘广第?质量管理学(第二版)·清华大学出版社,2003 表2为某零件的质量检验指导书。由表2清楚可见,质量检验指导书也是检验规程,它相当于传统质量检验管理中的“质量检验卡”。通常,对建立质量控制点的工序,以及关键和重要的零件都必须编制“检验指导书”。检验指导书应对被检验的质量特性提出明确具体的要求,并规定检验方法、抽样方案、所需量具、仪表,以及检验示意图等。 编制质量检验指导书的主要要求如下: ⑴列出所有质量特性,并对质量特性的要求要明确、具体,使操作者和检验人员容易掌握和理解。包括缺陷的严重分级、尺寸公差、检测秩序、检测频率、抽样方案等有关内容。 ⑵针对质量特性不同的要求,合理选择适用的测量工具或仪表,并在检验指导书中标明其型号、规格和编号,说明其使用方法。 ⑶采用抽样检验时,应正确选择并说明抽样方案。根据具体情况及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的内容有哪些 1、印章:又称图章,通常由印面和用于执掌的印柄构成。 2、印面: 又称印章章面。 3、印文:印章印文的简称,又称印鉴。 4、公章:印面上镌刻有单位、机构、部门法定名称的印章。 5、名章:又称私章,印面上镌刻有个人姓名的印章。 6、专用章:指单位、机构、部门内部使用的用于专门事务或专项业务的印章。 找专长律师:交通事故律师医疗纠纷律师刑事辩护律师知识产权律师征地拆迁律师 每个行业都有自己行业特定的技术标准或技术规范,司法鉴定行业也不例外,但是因为司法鉴定包含多种鉴定类别,每个类别都有其规范的鉴定标准,那么司法鉴定技术规范之印章印文鉴定规范的具体内容是什么呢?请看下文。 司法鉴定技术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司法鉴定管理局发布 SF/Z JD0201003-2010

I目次 前言.............................................................................II 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 (1) 第2部分《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5) 第3部分印文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9) 第4部分印章印文鉴定规程 (13) SF/Z JD0201003-2010 II前言 《印章印文鉴定规范》是由系列规范构成,下面列出了这些规范的预计结构。 ——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 ——第2部分:《印文特征比对表》的制作规范; ——第3部分:印文鉴定结论的种类及判断依据; ——第4部分:印章印文鉴定规程。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提出。 本规范由司法部司法鉴定科学技术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杨旭、施少培、凌敬昆、钱煌贵、徐彻、卞新伟、孙维龙、奚建华、陈晓红。 SF/Z JD0201003-2010 第1部分印文特征的分类 一、范围 本部分规定了印章印文鉴定中常用的术语和印文特征的种类。 本部分适用于文件鉴定中印章印文鉴定。 二、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部分的引用而成为本部分的条款。凡是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部分,然而,鼓励根据本部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适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明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部分。 SF/Z JD0201001-2010 文书鉴定通用规范第1部分文件鉴定通用术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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