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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管理办法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管理办法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管理办法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如何加强对电力负荷管理系统终端运行管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更好地发挥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在电网运行管理中的作用,适用于供电公司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及相关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T533-1993 《无线电负荷控制双向终端技术条件》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电营销〔2006〕881号《负荷管理系统终端安装规定》电营〔2005〕239号《省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安装工作流程暂行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营销[2004]116号《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经贸电力[2004]240 号《省经贸委关于推广应用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的通知》

价[2004]商281号《省物价局关于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3 职责

3.1 配电部:负责负荷管理终端建设规划以及省公司营销部下达的负荷管理终端项目筹建。负责负荷管理终端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安装验收和档案管理。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资产管理、技术管理。

3.2 营销部计量中心: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抄表数据比对、单轨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涉及的电能表计计量以及脉冲、485接口等功能的检定, 电能计量技术支持,三相高压表计的定期轮换。

3.3 各供电所: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日常巡视,以及巡视发现的缺陷反馈。负责用电客户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用电异常处理。负责每年终端安装需求提交,配合、协调终端安装。负责办理和负荷管理终端不匹配的表计换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建设管理

4.1.1 凡是由供电公司供电的100kVA及以上专变客户和从电网受电的各关口变电站都要按市供电有限公司营销部配电中心的统一规划装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4.1.2 各供电所负责向配电中心上报每年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安装需求,营销部负责汇总平衡需求。

4.1.3 配电部根据省公司营销部下达的安装覆盖率指标和新增客户数量,向省公司营销部上报负荷管理终端的需量,并负责省公司营销部下达的负荷管理终端项目按照ERP流程筹建。

4.1.4 负荷管理终端的安装、验收按照电营〔2005〕239号《省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安装工作流程暂行规定》执行。

4.1.5 各供电所应积极协调客户配合供电有限公司配电部进行负荷管理终端安装和调试,并按照配电中心的要求协助做好一切准备工作。安装、调试时,用电检查人员应督促用电单位的电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并在现场协助工作。

4.1.6 任何地区、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不得借故拒绝安装、借故阻止负荷管理终端投入运行,已装负荷管理终端的客户均不得擅自将负荷管理终端退出使用。

4.1.7 需停电进行的工作,涉及系统停电应编列计划,参与全司停电计划平衡,并提前10天向有关调度办理停电申请,有关调度应积级给予协助与支持。属客户内部停电范围的用电检查人员应及时与客户商定协调停电的时间范围。

4.2 运行管理

4.2.1 新装设备投运时必须完备以下资料:终端硬件原理图、整机装配单、技术说明书、使用说明书、产品合格证、设备安装的勘测资料、现场安装设计施工图纸、施工记录表、竣工验收报告、现场安装接线示意图、调试和测试报告、型号注册登记证等。

4.2.2 终端设备在正常情况下,应保持在投运状态。当确需停用设备时,必须报请主管领导批准。紧急情况危及人身安全和设备安全时,可先停用设备,但应立即报告主管领导,并尽快抢修,以便重新投入使用。

4.2.3 终端巡视:用电检查人员应负责负荷管理终端定期巡视,可结合用户巡视一并进行,巡视周期原则上每半年一次。负荷管理终端巡视项目见(附表一)。巡视中发现的缺陷情况,应及时以负荷管理终端缺陷反馈单(附表二)报配电中心处理。终端设备定期巡视的情况,包括缺陷情况和处理结果都应作详细记录,并录入负荷管理系统中。

4.2.4 负荷管理终端投运后用于有序用电、远程抄表、用电异常分析等实用化工作。用电检查人员应使用负荷管理系统WEB网页发布的数据,积极开展实用化工作。

4.2.5 负荷管理终端限电的原则是:控制到户,不超不限,谁超限谁。电网运行正常时,客户按正常定值用电。有序用电期间,客户按设定定值用电。客户用电定值由各供电所以全公司有序用电方案为基础具体设定。为维护电网的安全。电网发生紧急故障时,配电中心自动化所主站值班员按照调度值班员指令直接跳客户的被控开关。

4.2.6 负荷管理230M终端监测客户总负荷,分四个轮次减负荷。前三个轮次跳分路开关,第四轮次跳总开关。跳闸开关的序位由客户提供,配电中心自动化所核定。

4.2.7 配电中心负责按照公司有序用电方案及各供电单位反馈的客户负荷类别、是否为重要(保电)客户、有序用电措施无法有效执行到位等情况,投切控制压板。用户需要变更被控制的开关时,必须向配电中心提出申请,待批准后由配电中心工作人员监督实施,并进行传动实验。

4.2.8 客户应对安装在客户侧负荷管理终端的完好性提供保证,如造成遗失、人为或是客户责任事故损坏的,客户除应按规定予以照价赔偿和承担修复费用外,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用电检查人员应积极配合配电中心按规定处理。

4.2.9 运行设备必须建立运行维护档案,应记录终端周期巡视、抽样年检、故障维修的情况,并统计终端设备的运行考核指标。终端设备考核终端年可用率、数据完整率和遥控正确率。

终端年可用率≥99.5%

终端年可用率=[(全年日历小时数×终端数-∑每台终端故障停用小时数)÷(全年日历小时数×终端数)]×100%

整点数据完整率≥98%

整点数据完整率=[(整点数据项×终端数)-∑每台终端欠缺数据项] ÷(整点数据项×终端数) ×100%

遥控正确率≥99.99%

遥控正确率=[(∑每台终端遥控次数-∑每台终端拒动、误动次数)/∑每台终端遥控次数]×100%

4.2.10 违约处理:凡用户擅自改变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装置运行状况及擅自转移被控用电负荷,使电力负荷管理装置失去正常作用者,应视为违约。如发现违约者,配电中心应第一时间将情况通知电检查或相关部门,用电检查或相关部门根据《供电营业规则》有关规定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反馈配电部。因违约造成用户损失的一切后果,均由违约用户自行负责。

4.3 维护管理

4.3.1 由于设备故障造成装置不能正常工作时应对设备进行消缺。

4.3.2 消缺人员在接到消缺通知书后,市区范围内一般在48小时之内,市区范围外一般应在96小时之内到达现场完成抢修。

4.3.3 终端设备消缺应首先判断故障部位,再以更换插件方式进行故障检修。天馈线系统、电台、计量回路、计量表计、交采回路及客户侧开关等相关设备故障应通知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4.3.4 消缺维护人员在终端设备上工作时首先应将负荷控制的跳闸回路断开,以防误动跳闸,确定回路断开后再进行工作。工作结束后应恢复跳闸回路。

4.3.5 运行中的终端元、部件更换后,须经整机功能测试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4.3.6 消缺维护人员对故障原因和检修情况、处理结果应详细记录,并由配电中心录入负荷管理主站系统中。

4.3.7 负荷管理装置异动:配电中心负责将现已建成投运的各类负荷管理终端台帐录入电力客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对于变电站、开闭所(小区配电室等)、配电变压器及客户侧相关用电变更业务工程等改造涉及负荷管理装置的移位、更换等计划改造或新建项目,应

从源头着手,在项目设计时,相关业主部门及客户项目管理单位(各供电所、业扩项目)应及时通知配电部自动化所相关专责参与,在项目实施前和工程验收时也应及时通知到位,保证负荷管理终端的合规性并确保与设计施工要求相符。营销部计量中心进行计量装置改造、表计更换(拆除)等工作,若涉及已装设负荷管理装置的计量装置变更的异动信息,通过电力客户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流程的方式进行管理。负荷管理终端资产的异动,通过负荷管理系统进行管理。

4.4 检验管理

4.4.1 终端运行3年后,配电中心需每年按设备批次进行现场设备抽样检验。终端设备的现场周期抽样检验可以与终端巡视结合进行,但抽样年检时需完成终端巡视的所有项目。

4.4.2 现场检验抽样原则如下:现场检验抽样按5%抽样率检验,如果合格率小于98%,再抽检5%终端,如果两次抽检总合格率小于98%要再抽检10%。配电中心应将现场抽样年检报告送省电力试验研究院,由省电力试验研究院根据抽检结果制定对应的轮换措施。

4.4.3 检验项目:用万用表检查终端直流电源是否正常,电台在发射状态时,电

源是否稳定。主控板、接口板、显示板等部分工作电源是否正常,接插件连接是否良好。

对设备的各项功能进行逐项校验,如数据采集(包括电能表485接口数据、脉冲数据及

交流采样数据)和负荷控制功能。脉冲量、交采模拟量应校验其精度。终端的负荷控制

功能原则上应在客户开关上试验,若条件不允许,应利用专用设备进行试验。若存在问

题应查找原因并解决,需更换设备按故障检修的流程进行。周期检验的情况,包括异

常情况和处理结果都应作详细记录,并录入负荷管理系统中

4.5 资产管理

4.5.1 终端接收:配电中心在接到省公司营销部发布的终端供货厂商和分配量的通知后,从负荷管理系统中预支终端资产号号码段通知厂家。终端资产号号段管理按照《关于负荷管理终端资产编码实行条形码管理的规定》执行。配电中心负责在终端设备批次到货后进行到货接收,在负荷管理系统中录入批次到货信息。并在终端设备到货1日内通知试研院进行到货抽样型式检验。终端批次当前状态为

“待验”。对符合要求的到货终端由配电中心根据当批次负荷管理终端到货验收标准进行到货验收。到货验收信息应录入到本公司负荷管理系统中。通过验收的终端设备资产信息在负荷管理系统中进行资产录入,资产状态为“入库”。到货验收中不合格的终端按照《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质量管理办法(试行)》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终端当前状态为“待退货”。当供货厂家从仓库取回退货终端后,终端当前状态为“退货”。

4.5.2 终端的领用与安装:配电中心根据终端安装方案配备相应的终端设备,并打印“终端安装单”,终端当前状态为“待装”。终端安装人员持“终端安装单”领取终端、SIM卡及相应辅材。终端安装且确认可用后,安装人员须在“终端安装单”上填写安装信息并签字认可后交回配电中心。配电中心人员复核确认安装人员交回的已签字认可的“终端安装单”。终端安装信息须在一日内录入负荷管理系统中,终端当前状态为“待投”。当终端与主站调试通过,正式投入运行后,终端当前状态为“投运”。当终端安装的客户报停,且终端仍在现场的,终端当前状态为“停用”。

4.5.3 终端的维修更换:终端的维修更换必须由配电中心在负荷管理系统中发起终端维护更换流程,并出具“终端维修更换单”后方可执行。

4.5.4 对于库中支出的备用维修终端及备品备件应在“终端维修更换单”及系统中予以记录。终端现场维修人员应在维修后一日内将终端设备的维修时间、维修部位、更换的配件、维修人员等更换维修信息填写“终端维修更换单”,签字认可后交回配电中心复核,并于当日录入系统。

4.5.5 若终端故障无法现场维修并拆回,须对拆回终端进行入库登记,其当前状态变更为“待修”。拆回的终端应联系厂家进行维修。维修后可用终端应由配电中心自动化所按照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后方可入库,终端当前资产状态为“入库”。

4.5.6 终端及其它配件应摆放整齐、不同型号、厂家、状态的终端应分类摆放。每季度应进行一次内部库存清点工作。每年度进行一次档案与实物核对、清点。

4.5.7 终端的报废:当终端故障无法维修或拆回终端超过使用寿命及已不适应需求的终端设备,由配电中心鉴定确认后,按照固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办理报废手续,同时报送省公司营销部备案。

在办理报废手续的过程中终端当前状态为“待报废”,通过报废审批后,终端当前状态为“报废”。

4.6 备品备件

4.6.1 为保证负荷管理设备的正常运行必须配备一定数量的备品备件。备品备件的资产管理参照终端资产管理执行。

4.6.2 备品备件被领用后,换回的故障部件应及时修复,修复后经检测能继续使用的作为备品备件,修复情况应作好记录。

4.6.3 备品备件应由配电中心专人保管,并建帐,建卡,分类存放。

4.6.4 故障部件无法修复的,应按程序进入报废流程,进行报废资产的登记。

5 检查与考核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按《供电公司职工奖惩管理办法》进行考核。

6 附录

6.1 负荷管理终端巡视记录表(附录A)

6.2 负荷管理终端缺陷反馈单(附录B)

附录A

(规范性附录)负荷管理终端巡视记录表

附录B

(规范性附录)

负荷管理终端缺陷反馈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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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7287-90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电监局)负责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范围) 重要电力用户包括公共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金融证券、通信服务、广播电视、石化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国防军事部门、公共数据中心、大型交通枢纽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

业务外包管理制度

业务外包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为了加强业务外包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1.2 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项目外包。 1.3 外包业务通常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IT服务等。 2. 部门职责 需进一步明确 3. 不相容岗位 3.1 外包方案的立项与审批; 3.2 外包方的选择与审批; 3.3 外包的执行与验收。 4. 业务外包管理风险 4.1 外包范围不合理,核心业务外包,可能导致公司失去竞争优势。

4.2 外包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4.3 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4.4 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5. 工作流程 5.1 制定及审核外包实施方案 5.1.1 公司业务外包包括贴牌生产、IT服务、资信调查、可 行性研究、研发等。 5.1.2 公司应当根据各类业务与核心主业的关联度、对外包业 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务外包范围,制定外包实施方案;并根据是否对公司生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控重点。 5.1.3 公司应根据年度预算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实施方案的 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包括但不仅限于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施等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性。

负荷控制终端说明书

一、概述 FKWB82-GY4C系列型江苏电力负荷管理终端(以下简称终端),是江苏苏源光一科技有限公司根据电力负荷控制系统的要求,应用当前先进的电子技术,开发的负荷管理设备,具有功能强,集成度高,可靠性好,结构简洁,安装使用方便等特点,可应用于厂矿、商场、宾馆、学校、医院等各种用电场所,对电力用户进行数据采集计算、控制及管理。 终端用户界面采用240×128大屏点阵液晶屏,菜单显示直观,操作选择简单,内置国标字库,支持中文信息的发布;配置了4路双位控制接口,8路遥信输入接口,8路脉冲输入接口,2路RS485接口,2路4-20mA电流环接口(选配), 4路12V辅助电源输出等,以满足不同用户的需要,实现了电力负荷管理终端要求的所有功能。 终端产品标准执行DL/T533-93《无线电负荷控制双向终端技术条件》、Q/GDW 129-2005《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DL/T535-96《电力负荷控制与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同时符合《江苏省负控终端技术条件》、《江苏电力负荷控制系统数据传输规约》及国电公司《电力负荷管理系统数据传输规约—2004》的要求。 主要特点: 采用模块式设计,方便、美观; 超大容量内存,“记忆力”更强,大大提高数据存储密度; 全面的功能配置,全面实现需方管理; 便携式、小型化,安装维护更为便捷; 二、使用环境条件

环境温度:-25℃~+55℃; 湿度:相对湿度10%~100%(包括凝露),绝对湿度小于29g/m3; 大气压:BB2级,66~108Kpa。 三、主要功能和主要参数指标 3.1 电源电压: 220VAC,允许偏差为-20%~+20%;频率为50Hz,允许偏差为±6% (如用户提出要求,可选择100VAC供电)。 3.2 消耗功率 守候状态:不大于20VA(100V供电时消耗率应不大于15VA); 发射状态:不大于80 VA。 3.3 数据和时钟保持 硬时钟、参数保存和历史数据的保存,可以在断电的情况下保持1年以上。后备电池(或其他保电部件)可维持10年,不需要更换。 3.4 输入回路 3.4.1脉冲输入 输入路数:8路; 脉冲宽度:60~120ms,脉冲幅度为10V±2V(有脉冲),≤0.8V(无脉冲); 输入方式:无源或有源脉冲; 测量误差:≤±0.1%。 3.4.2遥信输入 输入路数:8路; 输入信号:为不带电的开/合切换触点。 3.4.3辅助电源 提供4路直流12V/150mA电源,用于电能表脉冲输入或485接口的需要。 3.5 输出回路 3.5.1控制输出 输出路数:4路开/合双位置控制输出; 触点额定功率:可接通和断开交流250V、5A,380V、2A或DC110V、0.5A; 触点寿命:通、断上述额定电流不少于105次; 终端跳闸继电器采用脉冲输出方式,即跳闸输出时继电器动作约一秒钟,以后每到整分时再动作一次。 3.5.2语音报警输出 有语音报警输出,扬声器功率:1W;

铁路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定

铁路公司业务外包管理规 定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XX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XXXX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工作,严格履行管理职责,认真贯彻落实XXXX铁路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关于业务外包工作的要求,促进业务外包工作平稳有序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业务外包是指以公司为主体,其他单位以业务承揽、劳务承包、设备出租等方式参加,共同完成运输生产任务的一种运输组织形式。 第三条业务外包主要分为生产与服务两种,其中: (一)生产类主要包括:车站运输管理业务;车辆租赁业务;工务、电力、供电、通信、信号设备的维修管护检测业务;货物列车的技术检查、临修及沿线车辆故障处理业务。 (二)服务类主要包括:后勤物业服务。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中部分业务委托给公司以外的专业机构完成的经营行为。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五条公司成立业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全面负责业务外包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公司总经理担任,分管领导、总会计师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由部门主任及分管业务专业工程师担任。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XX 成员:XX 第六条领导小组的工作职责 全面领导公司的业务外包工作,确定业务外包管理机制和办法,及时掌握公司业务外包工作情况,适时调整工作重点、考评机制;指导、督促、协调公司与业务外包单位间的生产运营和后勤物业服务工作,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七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负责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为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主要职责包括: (一)生产技术部工作职责 负责制定业务外包管理办法,优化完善管理流程;负责制定外包业务的招标或非招标采购方案,经集团公司审批后,组织进行招标谈判工作,签订业务外包合同;负责牵头组织业务外包单位、外租设备进入前的资质审查和变更时的核准工作;负责向业务外包单位提供规章制度、操作规程、作业标准;配合安全监察部对业务外包单位发生的设备故障、影响生产事件,进行调查、分析、定责、考核。 (二)安全监察部工作职责 负责将业务外包单位统一纳入公司日常安全管理体系,统一推行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建设;按照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铁路交通事故管理细则》、《行车设备故障调查处理办法》等有关安全规章制度,对业务外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861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正式样本

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 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 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 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 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 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 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

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电监局)负责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完整版)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业务外包管理,保证公司产品质量,节约成本、提高效率、降低风险,满足正常生产经营需要,不断加强公司核心竞争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外包是指将公司部分工序外包给一个相关机加工企业来完成。 第三条遵循原则 1、坚持严格控制公司用工总量,节约成本、提高工作效率原则。 2、坚持严格标准、规范程序、保证质量的原则。 3、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制定了业务外包管理机构与职责、业务外包公司选择与管理、业务外包程序、业务外包人员上岗及转岗要求、业务外包人员薪酬待遇与培训考核。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业务外包管理。 第二章业务外包管理机构与职责 第六条业务外包由人事科归口管理。 第七条业务外包管理职责划分 1、人事科是业务外包管理主管科室。负责业务外包管理办法的制定与修订;负责对外包公司的资质、规模、业绩、信誉等进行综合考察;负责核定各单位外包人员数量、薪酬标准;负责外包人员劳动合同的审核与备案;负责外包人员上岗培训、考核等各项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劳务外包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规。 2、生产管理科是外包业务的主管科室。负责评审监督各单位生产条件是否符合外包要求;负责各单位外包管理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指导

3、经营计划科是业务外包合同签订的主管科室。负责合同条款评审与签订。 4、安全环保科是外包业务安全主管科室。负责业务外包公司的安全资质、条件的审查;负责业务外包人员出入证办理;负责特殊岗位外包人员资质培训、监督、审核。 5、各单位负责业务外包人员的日常管理。负责监管、记录外包人员的日常工作,进行现场指挥和协调,负责外包人员岗前能力评价、年终考核工作。 第三章业务外包公司选择与管理 第八条业务外包公司的选择 1、业务外包公司必须是在当地辖区内注册的法人,有当地工商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社保登记证》当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并具有合法的劳务外派资质; 2、业务外包公司必须有一年以上外派劳务的经验; 3、业务外包公司有稳定、持续的外包人员储备; 4、业务外包公司与外包人员应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书》,办理劳动用工手续; 5、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依法缴纳社会保险; 6、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办理一年期团体人身意外伤害保险,附加意外医疗,外包人员承担50% 的费用,其余费用结算在外包劳务中; 7、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超过法定退休年龄的外包人员缴纳雇主责任险和人身意外险; 8、业务外包公司必须为外包人员进行岗前体检,确定符合上岗条件,通知组织离职前体检,避免劳务纠纷。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参考Word)

1概述 1.1 引言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是以计算机应用技术、现代通信技术、电力自动控制技术为基础应用于电力工程的信息采集、处理和实时监控系统。电力负荷管理终端集电力负荷管理和现场客户服务功能于一身,技术先进、功能完善、扩展灵活,是供电企业监控用户用电情况,提高需求侧管理水平的新一代远程监控装置。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采用高性能32位ARM7内核CPU,嵌入式操作系统,作为负荷控制与管理系统中的智能采集执行终端,广泛应用于变电站、大用户、配变电站。可利用移动公网GPRS/CDMA或其它通讯方式和电力符合管理主站进行通讯。终端按照主站发来的计划用电指标实施当地功率和电量控制,还可以直接接收主站的遥控命令来控制用户的负荷。终端可将用户的用电参数、执行负荷控制的结果以及终端运行中的一些重要信息和告警信息主动上报或者响应召测上报。终端支持多种规约的电能表数据采集,终端采用点阵液晶显示,菜单驱动,操作简单直观。 FKGB系列电力负荷管理终端是陕西银河电子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按照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在反复分析用户需求的基础上,积累多年的运行经验后,经过多次优化改进而推出的新一代表计式负荷管理终端。该产品为配变监测提供了全新的自动化概念,将配变监测、远程抄表、无线通信等功能综合考虑,对加强用电监测,防止窃电、加强设备安全监视、预防事故,为线损管理、降低线损、提高运行管理和经济运行水平等提供科学依据。 1.2 系统原理 基于GSM短信息/GPRS的负荷控制管理系统,以公共的GSM /GPRS移动通信网络为载体,辅助以现场RS485总线、红外线等通讯方式,将变电站、大用户、公用配变、居民户等为主要控制管理对象,实现从变电站到供电线路再至电力用户的综合供用电监测、控制和管理。 本终端主要有五部分组成:电源单元、处理单元、通信单元、交流采样单元、GPRS 单元,框图如下图1所示。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范文

4.8.1 业务外包管理制度 1.总则 1.1为了加强业务外包管理,规范业务外包行为,防范业务外包风险,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1.2业务外包,是指公司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本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以下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本制度不涉及工程项目外包。 1.3外包业务通常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IT服务等。 2.部门职责 需进一步明确 3.不相容岗位 3.1外包方案的立项与审批; 3.2外包方的选择与审批; 3.3外包的执行与验收。 4.业务外包管理风险 4.1外包范围不合理,核心业务外包,可能导致公司失去竞争优势。 4.2外包价格确定不合理,承包方选择不当,可能导致公司遭受损失。 4.3业务外包监控不严、服务质量低劣,可能导致公司难以发挥业务外包的优势。 4.4业务外包存在商业贿赂等舞弊行为,可能导致公司相关人员涉案。 5.工作流程

5.1制定及审核外包实施方案 5.1.1公司业务外包包括贴牌生产、IT服务、资信调查、可 行性研究、研发等。 5.1.2公司应当根据各类业务与核心主业的关联度、对外包业

务的控制程度以及外部市场成熟度等标准,合理确定业 务外包范围,制定外包实施方案;并根据是否对公司生 产经营有重大影响对外包业务实施分类管理,以突出管 控重点。 5.1.3公司应根据年度预算以及生产经营计划,对实施方案的 重要方面进行深入评估以及复核,包括承包方的选择方 案、外包业务的成本效益及风险、外包合同期限、外包 方式、员工培训计划等,确保方案的可行性。外包方案 包括但不仅限于业务外包范围、方式、条件、程序和实 施等内容,避免将核心业务外包,同时确保方案的完整 性。 5.1.4公司制定外包方案时,应听取外部专业人员对业务外包 的意见,并根据其合理化建议完善实施方案。 5.1.5公司应建立完善业务外包审核批准制度,明确授权批准 的方式、权限、程序、责任和相关控制措施,规定各层 级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进行审批,不得超越权限审 批。 5.1.6在对业务外包实施方案进行审查和评价时,应当着重对 比分析该业务项目在自营与外包情况下的风险和收益, 确定外包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5.2招标及选择承包方 5.2.1公司应根据不同业务范围,组成有相应专业人员构成的 承包方评估小组,并对外发布投标公告,与候选承包商 建立联系,发放外包项目竞标邀请书及相关材料。 5.2.2参与竞标的候选承包商应在指定期限之内提交投标书 及相关材料,主要内容包括项目解决方案、实施计划、 资源配置、报价等。公司应引入竞争机制,按照有关法 律法规,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用招标方式 等适当方式,择优选择承包方。 5.2.3评估小组应通过实地调研等多种方法,调查候选承包方

负荷管理终端的接线方式

负荷管理终端的接线方式 一、测量回路的接线方式 A B C 负荷管理终端测量回路的典型接线图 注:电表计量回路和负控终端的测量回路分别使用CT的两组独立的绕组,其中计量回路绕组1LH准确度为0.2级,终端测量回路绕组2LH为0.5级。 (一)PT回路线的连接

1、负荷管理终端的PT回路并接计量表接线盒PT。 2、同时负荷管理终端的工作电源也取自PT回路,不再单独接电源。接线方法: (1)三相三线负控终端的接法 a)打开负荷管理终端下巴盖和终端专用接线盒、电表接线盒。 b)将终端专用接线盒中各相进线侧和出线侧之间的联结扣(即接线 盒上的短接片)断开,防止接线短路烧PT。 c)将电表接线盒的A相接到终端专用接线盒进线侧的A相孔位。 d)依次进行B相和C相的操作。 e)将终端专用接线盒出线侧的A相接入负控终端端子2。 f)依次进行B相和C相的操作。 g)连线完毕后,用手轻拨检查线头有没有接紧。 h)然后将各相的PT联结扣再重新短路,启动终端。 (2)三相四线负控终端的接法 a)打开负荷管理终端下巴盖和终端专用接线盒、电表接线盒。 b)将终端专用接线盒中各相进线侧和出线侧之间的联结扣(即接线 盒上的短接片)断开,防止接线短路烧PT。 c)将电表接线盒的A相接到终端专用接线盒进线侧的A相孔位。 d)依次进行B相、C相和N相的操作。 e)将终端专用接线盒出线侧的A相接入负控终端端子2。 f)依次进行B相、C相和N相的操作。 g)连线完毕后,用手轻拨检查线头有没有接紧。 h)然后将各相的PT联结扣再重新短路,启动终端。 (二)CT回路线的连接 (1)三相三线负控终端的接法

公司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业务外包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外包业务承包商的管理,规范和完善公司外包业务,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加强核心竞争力,保证公司经营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公司范围内所有对外包业务及承包商的选择、使用和管理。本规定作为公司业务外包管理的规定和要求,各部门应遵照执行。 业务外包是指:公司以合同或协议形式,与外部其他单位或个人签订契约,将公司负责的业务(工程、劳务、专业要求等)外包给专业、高效的服务提供商(简称承包商)的经营形式。 第三条本规定主要内容包括:基本原则、承包商的选择、职责分工、工作流程及外包业务的管理。 第二章基本原则 第四条基本原则 1、业务项目具有多专业、多工种的特点,在公司范围内缺乏相关资质、技术及管理人员的情况下,业务项目由业务主管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审核和公司领导批准后,方可对外发包。 2、承包商使用和管理,应本着有序竞争、择优选用,合约管理、制度规范,程序清晰、职责明确,考核有据、使用高效的原则。 第三章承包商的选择 第五条对承包商的素质进行综合考察,考察的主要内容:资质、规模、业绩、信誉等。 (一)、查看证件: 1、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营业执照》; 2、建设主管部门签发的企业《资质等级证书》; 3、企业所在地税务部门签发的《税务登记证》; 4、法人证或法人委托书; 5、劳动管理部门签发的企业《安全资质证书》;

6、当地政府主管部门需要提供的证件。 (二)、实地考察: 1、对专业施工队伍实体的考察; 2、对法人或委托法人的考察; 3、对专业施工的现场管理能力、施工能力的考察; 4、对已施工过的工程的考察; 5、对承包商以往业绩及信誉的考察。 (三)、业务部门经过考察评估,写出综合评估意见。经评审合格的承包商,通过公开招投标程序确定,签订合同或协议,报公司办和财务部备案。 第四章职责分工 第六条公司办公室为业务外包的职能主管部门,负责公司范围内业务外包管理制度的贯彻与调整、各部门业务外包工作的监督与评估。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为业务分包合同签订的主管部门,负责合同的审查。 第八条业务主管部门为业务外包的主要执行部门,组织编制承包商招标文件,负责本部门内所有业务外包承包商的集中招标采购工作。 第九条各部门负责人为外包业务承包商的管理成员,负责监管外包业务承包商的工作。 第五章工作流程及控制 第十条工作流程 1、由业务部门向公司财务部提出业务外包申请,填写《公司业务外包申请表》报批。 2、业务外包申请通过后,由公司办公室根据外包业务的规模、特点,发布业务外包招标信息。 3、业务部门负责收集投标信息,并进行初审,筛选3个意向承包商,填写《承包商推荐审核表》报公司办公室。 4、公司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采纳业务部门的承包商推荐,进行综合评审,整理意见,并确定承包商,报总经理审批。 5、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公司评审意见,与承包商进行洽谈、调整,签订合同或协议。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

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 监督管理的意见 电监安全 [2008] 43号 为了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提高社会应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有效防止次生灾害发生,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提出以下意见: 一、明确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和管理职能 (一)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一个地区(城市)的社会、政治、经济生活中占有重要地位,对其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用电单位或对供电可靠性有特殊要求的用电场所。 (二)根据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重要电力用户可以分为特级、一级、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和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环境污染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用户。 (三)供电企业要根据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的行业范围及用电负荷特性,提出重要电力用户名单,经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批准后,报电力监管机构备案。 (四)电力监管机构要按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确定的重要电力用户名单,加强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地方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二、合理配置供电电源和自备应急电源 (五)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配置至少应符合以下要

IT外包服务管理办法

IT外包服务管理办法(初稿) 1,目标: A,建立并健全IT外包服务保障体系,保证客户信息系统的运行稳定和不断发展; B,IT固定资产和耗材的管理和分配。 2,范围: 软件类:各平台操作系统、各类应用软件、各类业务系统、各类网络终端的安装配置维护服务。 硬件类:各类办公设备(或IT相关设备)运维、设备维修(二级维修)、IMAC(办公设备安装/迁移/升级/变更)、耗材采购/更换等服务。 3,办法: 1)IT服务流程管理。主要参考ISO20000 ITSM服务体系管理标准。 A,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一站式”IT服务台是用户与IT服务部门的中心联络点,客户的IT问题通过IT服务台获取答案和帮助。所谓“一站式”, 就是业务部门可以一次性获取IT热线、IT现场等各种形式的IT服务,解 决所有日常办公IT问题。 B,IT服务台事件报告方式包括电话、电子邮件,或者网络即时通信方式,如QQ群,MSN 群,甚至自己开发WEB平台为统一入口或者结合现行的 OA软件等,所有事件应在服务台正式记录并可检索和分析。以多种报告 方式,提供现场用户,远程用户最便捷的服务

D,技术人员处理事件流程。服务台作为整体服务平台,按照技术人员的技术特点和水平,细分为一线支持,二线支持等。

1,定义首问负责制,哪位技术人员最先接到业务部门的请求,就成为该事件的责任人。2,事件责任人以一线支持开始,第一时间到现场或者远程支持用户,判断事件级别,独立解决或者转移事件给适合的服务人员。 3,责任人有权升级事情为二级支持,有权协调相应人员共同解决事件。 4,负责人在事件处理完后,必须填写事件处理单。 5,事件提交人员,必须签字确认服务完成,并对技术人员服务作出评价。 F,定期提交服务报告、用户满意度调查、服务投诉统计等,尽量多余用户多交流,用心了解用户的需求,以提升用户满意度为部门的唯一追求,不断的完善部门服务质量。 G,制定一些考核方面的关键绩效指标(KPI),使用KPI的管理工具,例如,Remedy,IBM 的Tivoli,BMC的Patrol等,从指标数据上来量化服务的质量。以便评估和改进IT服务。 4,IT服务团队管理。 A,要设置专门的岗位做监管工作,由服务经理每天进行监管。 B,监管要和考核挂钩。。各种监控数据,一定要和对人的考核挂钩,查看每个人的执行情况如何,制定长期、中期、短期考核等,以此保证执行的严肃性。 C,考核要和奖惩制度挂钩,申请一定的资金或者调休等措施,根据考核结果执行奖励或者惩罚。 D,定期集体讨论事件处理过程,在不断寻求事件的最佳处理方案的过程中,实现集体的技术进步。 E,严格执行事件记录制度,定期完善事件处理知识库,形成技术文档,以便新技术人员培训。 F,定期对团队成员做一对一,面对面的沟通,特别是加强跟总部外的人员交流,帮助员工进步,加强服务团队的凝聚力,以外包服务的质量。 G,引进管理工具的配合。例如ITIL等,通过系统管理工具的监控,得到实际运行情况,并发现哪些问题需要解决,它能使日常管理工作更加有效、更加规范地得以解决。解脱服务部门“消防员”的工作状态,避免事件升级,提升服务质量到更高层次。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58681

XXXX公司 业务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X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外包业务流程顺畅合理,规范参与业务外包人员的行为,确保业务外包期间公司资产安全,维护公司利益,实现业务外包的战略目标,提高资源利用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业务外包,主要是指公司(以下又称发包方)为实现战略经营目标,利用专业化分工优势,将日常经营中的部分业务委托给公司以外的专业服务机构或其他经济组织(简称:承包方)完成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常见的业务外包包括:研发、资信调查、可行性研究、委托加工、物业管理、客户服务、物业服务、IT服务等。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全资、控股子公司所有业务外包活动的管理。 第二章业务外包主要岗位职责 第五条董事会 审议、审批重大或核心业务外包项目计划书;确定外包业务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六条董事长、总经理 审批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审议非核心业务或涉及金额较少的外包项目计划书;审定最终的承包方;审议、批准外包合同书;审批外包业务付费款项;审议因承包方提供附加产品而产生的额外付费。 第七条总会计师或主管财务负责人 审核外包业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各项制度;审批盘盈盘亏的资产、存货;审批资产、存货的会计处理结果。 第八条法律顾问 审核外包的法律性协议或合同文件;参与外包业务的谈判;解释协议或合同条款,处理相关法律事务。 第九条归口管理部门 拟定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跟踪监督外包业务流程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根据承包方资质标准及遴选办法,审核承包方资质并进行初步遴选;初步接洽,订立外包合同协议;培训涉及业务外包流程

的员工;定期检查和评价外包业务进展情况;提出外包业务的初步检验结果,参与项目的正式验收;确认承包方最终提供的产品(服务)的差异,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协调处理与承包方之间,以及各承包商之间的争议;申请外包业务正常及额外付费款项。 第十条财务部等职能部门 组织编制外包业务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各项制度,并进行审核;审查外包业务承包方对公司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存货的使用情况;定期对承包方库存存货进行检查;组织开展资产、存货的盘点工作;根据成本收益情况,评估业务外包项目计划;进行外包业务相关的会计处理;审核外包业务付费款项;确认业务外包中的退款及折扣金额。 第三章外包业务流程 第十一条制定外包战略 (一)在决定是否将业务项目外包时,应考虑以下三个方面的因素。 1、此项业务是否是利用公司没有的设备、生产系统、专业人员及专门技术。 2、此项业务外包可以降低成本。 3、此项业务外包能够产生比自己运作更多的利益等。 (二)准确把握公司核心竞争力与盈利环节,避免将公司核心业务外包。 第十二条编制外包项目计划书 公司在确定业务外包内容后,指定与该项业务相关的职能部门编制计划书。计划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业务外包的背景,如公司外部环境要求及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 (二)业务外包内容,将部分还是全部业务职能交由承包商提供。 (三)业务外包的具体实施程序。 (四)业务外包的主要风险和预期收益。 (五)其他相关内容。 第十三条外包项目计划书通过审批后,成立外包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由业务部门负责人、有关咨询专家、法律及财会专业人员等组成。 第十四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业务外包项目的具体实施,确保业务外包流程的顺利实现。 第十五条按照《业务外包承包方管理制度》选择承包方。 第十六条业务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和承包方就《外包项目合同》的主要条款进行谈判,达成共识,由合同双方代表签署《外包项目合同》。

重要电力用户 认定条件 情况说明

重要电力用户认定情况说明 重要电力用户的等级划分依据(电监安全〔2008〕43号)《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审核客户行业范围和负荷特性,并根据客户供电可靠性的要求以及中断供电危害程度,分为特级、一级重要、二级重要、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其分类标准如下: 一、重要电力用户的分级原则 1.特级重要用户:是指在管理国家事务中具有特别重要作用,中断供电将可能危害国家安全的电力用户。 2.一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客户: (1)直接引发人身伤亡的; (2)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的; (3)发生中毒、爆炸或火灾的; (4)造成重大政治影响的; (5)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3.2(1)条:重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 (6)造成较大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3.二级重要用户:是指中断供电将可能产生下列后果之一的电力客户: (1)造成较大环境污染的; (2)造成较大政治影响的; (3)造成较大经济损失的(依据《国家电网公司安全事故调查规程》2.3.3(1)条:较大设备事故是指造成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直接经济损失者); (4)造成一定范围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 4.临时性重要用户:是指需要临时特殊供电保障的电力客户。 二、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标准 1、特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三路电源供电条件,其中的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任何两路电源发生故障时,第三路电源能保障独立正常供电; 2、一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两路电源供电条件,两路电源应当来自两个不同的变电站,当一路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路电源能保障独立正常供电; 3、二级重要电力用户具备双回路供电条件,供电可以来自一个变电站的不同母线段; 4、临时性重要电力用户按照供电负荷重要性,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可以通过临时架设线等方式具备双回路或两路以上电源供电条件; 5、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的切换方式要满足重要电力用户允许中断供电时间的要求。 三、重要电力用户的自备应急电源配置标准

江苏省电力公司负荷管理终端安装调试手册

江苏省电力公司负荷管理终端 安装调试手册(初稿) 江苏省电力公司 2005年11月 目录 一.概述 针对江苏省目前正在安装使用的04版负控终端设备的安装调试存在的问题,特起草并整理了此文档,配合江苏省电力公司规范各个地市的负控终端设备现场安装和调试的操作,以确保负控终端设备安全稳定的运行。 二.安装前准备 1.增加04版规约终端型号 第一次安装04版规约的终端前,必须增加04版规约终端型号和配置支持的数据项,自动任务召测的数据项。 具体操作方法如下: 点击主台菜单系统管理系统管理,或者点击快捷图标系统管理,进入系统管理界面,在左边的管理项目列表中选择终端型号,点击界面下方新增按钮,出现新增终端型号界面。界面内有三个表现选项卡界面。分别为常规、数据项设置、召测数据项设置。 常规选项卡界面内输入内容请参照下表:

数据项设置界面内容请参照附录2。 2.建立预安装终端的档案 在安装终端前,主台人员应尽可能多的了解信息,事先建好终端的档案,以便缩短调试时间。档案的建立至少包括用户档案、终端档案、电表档案;打*的字段一定要输入。终端档案中终端型号选择04版规约的终端型号,电表档案中预抄测量点号和脉冲测量点号不能重复。 3.安装工艺要求 由供电公司整理编写。

三.安装调试步骤 1.现场勘查 在安装前先检查一下用户的安装环境,包括终端的位置,天线的位置,终端电源的选取,控制开关的信息,用户信息等等,形成一份勘查表格。附录1给出一份勘查表实例。 勘查工作可以在安装前做也可以在安装前几天做。 2.安装 安装前准备 (1) 用户侧开关改造完毕,联系好用户的停电时间。 (2) 做好天线的安装支架。 (3) 落实安装中需要的材料如固定支架的膨胀锣钉(一般采用10MM左右)、控制线、脉冲线(采用屏蔽电缆)、电源线等。 安装时注意事项 (1) 设备搬运时应轻拿轻放,防止损坏设备或划伤外壳。 (2) 对照接线标志接线,强弱电一定要分开,不能接错,防止烧毁设备。 (3) 终端天线为定向天线,其方向应对向主台天线,场强要在20DB以上。 (4) 天线电缆接头应用防水胶带处理,以免进水。 (5) 接地线应与地网可靠连接。 安装方法 以免影响无线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管理办法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管理办法

电力负荷管理终端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办法规定了如何加强对电力负荷管理系 统终端运行管理,提高设备运行可靠性,更好 地发挥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在电网运行管理中的 作用,适用于供电公司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及相 关设备的建设、运行、维护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DL/T533-1993 《无线电负荷控制双向终端技术条件》 Q/GDW 129-2005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通用技术条件》 电营销〔2006〕881号 《负荷管理系统终端安装规定》 电营〔2005〕239号《省电力负 荷管理终端安装工作流程暂行规定》 国家电网公司生产营销[2004]116号 《电力负荷管理系统建设与运行管理办法》 经贸电力[2004]240 号《省经贸委关于 推广应用电力负荷管理装置的通知》 价[2004]商281号《省物价局关于电 力负荷管理系统有关收费问题的批复》 3 职责 3.1 配电部:负责负荷管理终端建设规划 以及省公司营销部下达的负荷管理终端项目筹

建。负责负荷管理终端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安装验收和档案管理。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日常运行维护管理、资产管理、技术管理。 3.2 营销部计量中心: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抄表数据比对、单轨设置的监督管理。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涉及的电能表计计量以及脉冲、485接口等功能的检定, 电能计量技术支持,三相高压表计的定期轮换。 3.3 各供电所:负责负荷管理终端日常巡视,以及巡视发现的缺陷反馈。负责用电客户管理信息系统登记的用电异常处理。负责每年终端安装需求提交,配合、协调终端安装。负责办理和负荷管理终端不匹配的表计换表工作。 4 管理内容与方法 4.1 建设管理 4.1.1 凡是由供电公司供电的100kVA及以上专变客户和从电网受电的各关口变电站都要按市供电有限公司营销部配电中心的统一规划装用电力负荷管理终端。 4.1.2 各供电所负责向配电中心上报每年电力负荷管理终端安装需求,营销部负责汇总平衡需求。 4.1.3 配电部根据省公司营销部下达的安装覆盖率指标和新增客户数量,向省公司营销部上报负荷管理终端的需量,并负责省公司

专业外包单位的管理办法

上海山湖秀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专业外包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物业服务活动,维护公司合法权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杜绝违规服务活动的发生,提高公司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上海市及青浦区《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上海淀山湖新城发展有限公司招投标管理制度》及公司各项规章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专业外包,是指公司日常服务过程中需要采取专业服务类的项目外包(主要包括:公共秩序服务、保洁服务、绿化养护、电梯维保、弱电系统维护、消防系统保养、给排水系统保养专业外包项目等)。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范围:公司及各项目管理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成立专业外包项目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组长由总经理担任,副组长由副总经理、副书记担任,成员由办公室、财务部、市场拓展部、物业管理部、项目管理处相关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不同类别的外包单位工作小组。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一)负责制定公司各项专业外包工作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确定专业外包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审定招标文件; (三)选择采取资料审核、现场考察、分项评分、逐级审核、评估会议等方式对专业外包单位进行评估; (四)审定年度内部评标专业人员名单; (五)监督和检查各工作小组依照本办法组织专业外包工作的情况; 第1页,共12页

(六)负责批准选择的合格专业外包的最终采购。 第五条公司办公室和财务部成立专业外包监督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专业外包单位的付款方式及合同约定支付价格进行财务审核监控; (二)负责对专业外包招投标活动全过程进行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公司招标过程的合法性; (三)负责对专业外包单位服务质量评估管理的监督工作,并对监督事项作出决定。 第六条公司市场拓展部成立专业外包招标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专业外包单位的招标管理工作,及时掌握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 (二)组织对专业外包单位的招标及评标工作并处理招标工作中的解释工作; (三)定期收集招标需求,组织招标信息的预审并起草招标文件; (四)负责招标项目合同的草拟、签订与履行; (五)负责招标项目有关材料的记录与文档管理。 第七条公司物业管理部和项目管理处成立专业外包质量监控工作小组,主要职责: (一)负责对专业外包单位的消息收集、专业外包单位的考察及推荐; (二)负责专业外包单位服务质量记录的监督、检查、评价; (三)组织服务质量数据分析及服务质量改进措施的研究与实施工作; (四)负责服务质量运作的监督、检查和控制,组织处理与服务质量

2021版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2021版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 全管理办法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74

2021版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条(目的和依据) 为了加强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管理,保障重要电力用户供电可靠性,提高对电力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维护社会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电力供应与使用条例》、《关于加强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及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监督管理的意见》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 本办法所称的重要电力用户是指在国家或者本市的社会、政治、经济中占有重要地位,中断供电将可能造成人身伤亡、较大环境污染、较大政治影响、较大经济损失,社会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本市电网供电范围内电力用户。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及其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管理部门职责) 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本市重要电力用户供用电安全运行和电力应急处置的管理。 国家电监会华东监管局(以下简称华东电监局)负责对重要电力用户供电电源配置情况的监督管理,并与市经济信息化委共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自备应急电源配置管理工作。 本市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做好重要电力用户安全供用电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重要电力用户范围) 重要电力用户包括公共卫生、公用事业、市政基础设施、金融证券、通信服务、广播电视、石化等行业以及党政机关、国防军事部门、公共数据中心、大型交通枢纽中涉及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单位。 重要电力用户范围可以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予以相应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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