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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经济类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经济合同管理,减少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经济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各部门及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合同管理制度。

第三条经济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经济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合同管理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经济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节经济合同的签订

第四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

第五条对外签订经济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

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对本职工作负责,在授权范围内行使签约权。超越代理权限和非法委托人均无对外签约,但经总经理特别授权并发给委托证明收的例外。

第六条签约人在签订经济合同管理制度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包括:对方单位是否具有法人资格、有否经营权、有否履约能力及其资信情况,对方签约人是否法定代表人或法人委托人及其代理权限。做到既要考虑本方的经济效益,又要考虑对方的条件和实际能力,防止上当受骗,防止签订无效经济合同,确保所签合同有效、有利。

第七条签订经济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第八条签订经济合同,如涉及公司内部其他单位的,应事先在内部进行协商,统一平衡,然后签约。

第九条经济合同除即时清洁者,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的经济合同文本。

第十条合同对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管理制度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注意写明供需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注意:产品名称应具体写明牌号、商标、生产厂家、型号、规格、等级、花色、是否成套产品等;技术质量要求要明确、具体;数量要明确计量单位、计量方法、正负尾差、合理称差及自然损耗率等;馐、运输方式及运费负责应具体明确;交(提)货期限、地点及验收方法应明确;价金必须执行现行的国家定价或国家指导价、市场调节价;违约责任有法定违约金的按规定写明,法律没规定或规定不具体的,应具体写明约定的违约金数额、比例及计算方法。

3、结尾部分,注意:双方都必须使用合格的印章------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不得使用财务章或业务章等不合格印章;注明合同有效期限。

第十一条签订经济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主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区、县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二条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货为主,并坚持经销定进原则;付款尽可能采用托收承付,如需预付货款或定金按二百一十九条规定

办理。

签订购货合同应以现款为主,不准赊销;确需赊销或代销的,赊销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由下属公司、企业经理审批,20万元至50万元的由总会计师和主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审批,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

第十三条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经济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节经济合同的审查批准

第十四条经济合同的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第十五条经济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下属公司、企业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除按规定须上报公司审查批准者外,由公司、企业领导审批。

2、下列合同由总经理或其授权人审批:

标的超过100万元的;

预付定金或预付货款超过10万元的;

联营、合资、合作合同;

重大涉外合同。

3、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0万元的;

投资10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4、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5、法律顾问室负责对下列合同进行审查:董事会、总经理委托审查的合同;内容复杂、较难掌握,各企业要求提供法律帮助的合同。法律顾问室主要负责审查合同条款、内容的合法性、严密性、可行性,提出意见供决策部门参考。

第十六条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当事人的意思表地是否真实、一致,权利、义务是否平等;订约程序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第十七条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经济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见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

第十八条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审批程序如下:

1、申报。各企业的法人委托人在授权范围内对外签订合同,应事先填写“经济合同签约申报表”(一式二份),报本企业的领导审查批准。(凡先经领导口头同意签约的,签约后需补办手续)。需报总经

理、董事长审批的,应由该企业领导签署意见,随同合同初稿及有关资料、附件等,一并上报。

2、审核。对送审的经济合同,应按本《合同管理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的审批权限,由主管人或有关人认真审阅,必要时可进行调查研究,最后作出:批准、不批准;通知申报单位补报材料或进一步谈判。(应提出谈判的具体要求和注意事项)。

主管人在“申报表”上批写意见后,“申报表”一份及合同初稿留底,另一份“申报表”连同其他材料发还申报单位,由承办人按批准的意见办理。

上述审批程序,一般为1-2天。特殊情况,经批准或授权的可不受审批程序的约束。

第四节经济合同的履行

第十九条经济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第二十条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经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

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第二十一条各企业领导及签约人应随时了解、掌握经济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汇报。否则,造成经济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五节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的变更、解除

第二十二条在经济合同履行过程中碰到困难的,各企业首先应尽一切努力克服困难的,尽力保障合同的履行。

如实际履行或适当履行确有不可克服的困难而需要变更、解除合同时,应在法律规定或合理期限内与对方当事人进行协商。

第二十三条对主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第二十四条变列、解除经济合同,必须符合《经济合同法》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手续。

第二十五条变理、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合同管理制度》第二百一十九条及第二百二十条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经上报主管机关批准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前,应报原机关批准。

经上级主管机在见证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鉴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应报原机关备案。

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合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必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作废。

第二十七条变更、解除经济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第二十八条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负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

第二十九条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第六节经济合同管理制度纠份的处理

第三十条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份的,应按《经济合同法》等有关法规和本《合同管理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第三十一条合同纠纷由签约企业负责处理。涉及内部几个企业的,可以协商或由公司确定一个企业为主负责修理。签约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到底。

第三十二条处理合同纠纷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企业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

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三十三条各企业在处理纠纷时,应加强联系,及时通气,积极主动地做好应做的工作,不互相推诿、指责、埋怨,统一意见,统一行动,一致对外。

第三十四条法律顾问室处理合同纠纷的范围是:

1、董事会、总经理交办的;

2、经各企业处理解决不了的;

3、其他应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

第三十五条提请处理合同纠纷的程序是:

1、承办人填写“对外经济合同纠纷申报表(一式二分),按本《合同管理制度》第二百二十二条的规定报批。

2、审批单位可依据情况,在1天内作出;由上报单位负责处理;由法律顾问室负责处理。

3、法律顾问室对经协商仍无法解决或认为有必要的合同纠纷,经主管领导同意,可提交上级主管机关、仲裁部门或人民法院依法处理。

第三十六条合同纠纷的提出,加上由我方与对方当事人协商处理纠纷的时间,应在法律规定的时效内进行,并必须考虑有申请仲裁或记拆的足够时间。

第三十七条凡由法律顾问室处理的经济合同纠纷,有关企业必须主动提供下列证据材料(原件或影印件):

1、经济合同的文本(包括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以及与合同有关的附件、文书、电报、图表等;

2、关货、提货、托运、验收、发票等有关凭证;

3、货款的承付、托收凭证,有关财务财目;

4、产品的质量标准、封样、样品或鉴定报告;

5、有关违约的证据材料;

6、其他与处理纠纷有关的材料。

第三十八条对于经济合同纠纷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的,应签订书面协议,由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双方法人公章或合同专用章。

第三十九条各企业对双方已经签署的解决合同纠纷的协议书,上级主管机关或仲裁机关的调解书、仲裁书,在正式生效后,应复印若干份,分别送与该纠纷处理及履行有关的部门收执,各部门应由专人负责该文书执行的了解或履行。

对于对方当事人在规定定期限届满时没有执行上述文书中有关规定的,承办人应及时向主管领导和法律顾问汇报。

第四十条对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仲裁决定书或判决书的,由法律顾问室配合各单位向人民法律申请执行。

第四十一条在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执行书之前,有关单位应认真检查对方的执行情况,防止差错。

执行中若达成和解协议的,应制作协议书并按协议书规定办理。

第四十二条合同纠纷处理或执行完毕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并将有关资料汇总、归档,以备查考。

第七节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四十三条本公司对经济合同实行二级管理、专业归口合同管理制度,法人委托书合同管理制度,合同专用章合同管理制度及基础管理合同管理制度。

第四十四条本公司经济合同的二级管理具体是:

公司由总经理总负责凡管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具体负责,归口管理管理部门为法律顾问室。

下属公司一级由经理、副总理负责,归口管理人为办公室主任或秘书;各法人委托人具体负责各自授权范围的合同签订、履行工作。

第四十五条公司主管内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内贸合同。

公司主管外贸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外贸合同。

公司主管工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工业方面的引进、合资、合作合同。

公司主管房地产业的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负责审批房地产、建设合同。

第四十六条法律顾问室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公司的各类合同管理制度;

2、负责检查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实行法律监督;对公司审批或签订的合同负责把关,对下属企业审批的合同负责抽查,提供法律帮助;

3、负责对法人委托人和有关人员进行法律培训、考试、提高法人委托人的法律素质;

4、负责考评各企业的合同管理工作,总结交流经验教训,提高合同管理水平;

5、配合各企业办理合同的报批、见证、鉴证和公证等事项;

6、配合各企业处理合同纠纷;

7、参与有关合同的谈判、签约、履行等工作。

第四十七条下属公司、企业合同管理的主要职责是:

1、负责管理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管理制度;

2、负责审查本企业签订的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对须报请公司或上级主管机关审批、见证、签证或公证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初步意见;

3、负责本单位法人委托人的日常管理及年终审查的初审;

4、根据法律及本《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制定本企业合同管理的实施细则,采取切实措施,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5、负责修理本企业合同纠纷;对难度较大单位经济合同资料的汇总、分类、归档、保管及合同台帐的设立、统计、上报等基础管理工作。

第四十八条法人委托人的主要职责是:

1、在授权范围内负责谈判、签订合同管理制度,既不能违章越

权,也不能消极推诿;

2、对所签订合同的合法性、完整性和可行性负责;

3、对须报请上级领导审批的合同,办理申报手续,提出本人意见并对本人意见负责;

4、对所签合同的全面履行具体负责,履行中发现问题应立即上报、并积极想办法解决,对发生的合同纠纷负责处理好或协助有关部门处理好;

5、负责保管好本人所签合同的一切资料;合同履行完毕后应立即将资料上交归档。

第四十九条凡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发给法人委托证书:

1、政治思想好。能自觉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帛;能拒腐蚀,不贪污贿,不假公济私、损公肥私。

2、业务工作好。熟悉本职工作,能够良好地完成本人的业务工作,并以公司利益为重,择优签约,严格履约,节约资金,增加收益,取得一定成绩,无遗留问题。

3、法律意识强。对《经济合同法》等经济法规认真学习,初步掌握并能运用有关法规。

第五十条公司根据各部门和下属公司、企业的实际情况,决定法人委托人的设置及数额,具体人选由各单位确定,经培训考核合格后,发给法人委托书。

第五十一条法人委托书庆于每年终重新审核一次。审核的主要内容是:法人委托人在本年度的工作、学习及思想情况,取得什么成绩,发生什么问题,有无违纪行为等。审核后,法定代表人可根据情况分别作出:维持授权范围、变更授权范围、撤销授权及吊销法人委托书等决定。

第五十二条法人委托证书应妥善保管,防止遗失。不准将法人委托证书转借他人或用作其他证明,否则,除吊销其法人委托证书外,还要追究相应的责任。

第五十三条法人委托人工作调动时,应向所在企业交销其法人委托证书。

第五十四条签订合同专用章合同管理制度。公司及下属保企业

对外签订合同所加盖的印章,除各企业的公章外,一律使用合同专用章,其他印章一律不准代替使用。否则,财务部门有术拒绝办理结算手续,由此所引起的责任由有关人员承担,还可以予以处罚。

第五十五条合同专用章由各单位统一刻制、编号和颁发;严禁任何人私自刻制、使用。

第五十六条合同专用章应严格按授权的范围使用,不准混用、代用或借用。

第五十七条合同专用章应妥善保管,若有遗失,除立即登报声明作废外,还要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五十八条公司各企业都必须认真做好经济合同管理制度和基础工作。具体如下:

1、建立合同档案。每一份合同都必须有一个编号,不得重复或遗漏。每一份合同包括合同正本、副本及附件,合同文本的签收记录,合同分批履行的情况记录,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包括文书、电传等),均应妥善保管。

2、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各企业应根据合同的不同种类,建立经

济合同的分类台帐和总台帐。每个企业必须设一个总台帐。其主要内容包括:序号、合同号、经手人、签约日期、合同标的、价金、对方单位、履行情况及备注等。台帐应逐日填写,做到准确、及时、完整。

3、填写“经济合同情况月报表”。各企业应在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月报表填好后报送总经理,同时抄报计划财务部和法律顾部室。

(完整版)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职责 (一)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1、加强合同管理工作,支持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合同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2、授权委托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3、对本公司合同签订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4、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二)企业合同管理部门的主要职责 1、认真组织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的考核。 3、做好合同文本管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制定和使用合同文本。 4、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5、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6、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 7、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本公司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11、配合合同管理机关,共同搞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企业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1、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2、审查合同,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3、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4、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 5、发现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合同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公司负责人报告。 6、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7、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合同管理情况。 (四)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合同分管部门管理员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参加本部门合同纠纷的处理。 7、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五)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 3、解决合同履行中有关问题。 4、依法签订、变更、解除合同。 5、配合企业合同管理分管部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二、“法人委托书”管理 (一)主体内容与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程序、管理规定及责任等内容。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有关部门和分公司。 (二)被授予“法人委托书”者的条件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名称: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二.制定目的: 为了更好的配合公司营销战略,顺利开展销售部工作,加强公司销售过程的基础管理,减少因销售合同保管不当给公司带来的损失,明确销售部销售助理(暂时)保管销售合同的岗位职责,做到有据可查。特制定以下销售合同管理制度。三.适用范围:营销中心 适用人员:大区经理、区域经理、办事处人员、客服专员、前台 四.制度总述: 1.销售合同文本的管理; 2.合同评审; 3.合同的签订; 4.合同的执行; 5.对已签署合同文本及相关文件记录的保存;共计五部分。 五.制度细则 1.销售合同文本的管理 ①标准销售合同文本的提出和使用 (1)标准销售合同文本的提出 A销售部负责根据需要制作《标准合同模板》,并组织对标准合同模板的评审。B需用部门可以向销售部提出制作《标准合同模板》的需求或本部门制作《标准合同模板》草稿后交销售部审核后,组织评审。 C对《标准合同模板》的评审应由销售部组织财务部、产品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讨论通过后即为《标准销售合同模板》。 (2)《标准销售合同模板》自发布之日起使用。 ②非标准销售合同的提出和使用 (1)非标准销售合同使用条件:当标准销售合同模板不能满足销售的实际需要时,销售部应根据实际需要拟制销售合同。签订合同人(销售人员)应提前三天向公司提出非标配的申请。 (2)非标准销售合同必须具备的内容买方和卖方的名称、地址、货物名称、数量、质量、货款金额、付款时间/期限、付款方式、交货时间、地点、争议解决、货物验收标准、售后服务、合同生效时间、运输费承担等。附加变更条款写在合同模板的其他项中。 (3)非标准销售合同必须由合同制作人与产品部及相关单位负责人沟通后方可使用。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中小企业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以公司的名义对外签订合同(包括买卖合同、加工承揽合同、租赁合同、运输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技术合同、劳动合同等),应当依照本制度执行。 以公司的名义对外出具其他法律文书(包括授权委托书、单位证明函等),应当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公司设立合同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法律咨询、法律事务和合同管理的日常工作,其具体职责: (1)负责联系公司聘请法律顾问; (2)负责管理公司合同专用章,建立合同台账,填写合同报表,保管合同文本、变更函件与合同有关的资料,办理合同资料年终归档,建立合同档案(合同档案原件由行政部、财务部各执一份)。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管理 第四条合同承办人签约前必须对对方主体资格、代理身份、代理资格、履约能力及合同可行性进行审查,并收集整理相关资料,以备合同进行评审。 第五条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对外签订合同。 第六条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各部门所需的合同文本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购买或定制。 第七条各部门的合同都应按统一规则编号。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 第八条订立依法可以设定担保或者对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没有把握的合同,应当

要求对方当事人依法提供保证、抵押、留置、定金等相应形式的有效担保。 对方当事人提供的保证人,必须是法律许可的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对对方当事人的保证人的主体资格和清偿债务能力要进行审查。 第九条法定代表人或合同承办人应当亲自在合同文本上签名盖章。签订合同,应当加盖单位的合同专用章。严禁在空白合同文本上加盖合同专用章。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应将合同的副本一份及时送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备案,作为财务部门收付款物的依据。 第三章合同履约管理 第十一条合同承办人应当随时督促对方当事人及时履行其合同义务,并按照合同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合同义务。 第十二条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根据情况的变化,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履行能力进行跟踪调查。如发现问题,合同承办人要及时处理,必要时经单位负责人同意,可实地调查合同标的情况和对方当事人的履约能力。 第十三条接收合同标的物时必须经过严格的验收或商检程序。对不符合制度的标的应在法定期限内及时提出书面异议。 第十四条凡与合同有关的来往文书、电报、电传、信函、电话记录都应作为履约证据留存。对本公司的履约情况,除妥善保存有关收付凭证外,还要做好履约记录。第十五条合同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按时间顺序及时建立合同签订与履行情况台帐。 第四章合同的变更和解除管理 第十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由合同承办人以书面形式报单位负责人审核,批准后,尽快与对方签订变更或解除协议。 第十七条如遇有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原因无法履行合同时,应当及时收集有关证据,并立即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同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损失。 第十八条发现对方当事人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时,合同承办人应当催促对方当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doc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_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实现依法治理企业,促进公司对外经济活动的开展,规范对外经济行为,提高经济效益,防止不必要的经济损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凡以公司名义对外发生经济活动的,应当签订经济合同。 第三条订立经济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 第四条本办法所包括的合同有设计、销售、采购、借款、维修、保险等方面的合同,不包括劳动合同。 第五条除即时清结者外,合同均应采用书面形式,有关修改合同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六条国家规定采用标准合同文本的则必须采用标准文本。 第七条公司由法律顾问根据总经理的授权,全面负责合同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有关部门的合同订立、履行等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订立 第八条与外界达成经济往来意向,经协商一致,应订立经济合同。 第九条订立合同前,必须了解、掌握对方的经营资格、资信等情况,无经营资格或资信的单位不得与之订立经济合同。 第十条除公司法定代表人外,其他任何人必须取得法定代表人的书面授权委托方能对外订立书面经济合同。 第十一条对外订立经济合同的授权委托分固定期限委托和业务委托两种授权方式,法定代表人特别指定的重要人员采用固定期限委托的授权方式,其他一般人员均采用业务委托的授权方

式。 第十二条授权委托事宜由公司法律顾问专门管理,需授权人员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填写授权委托书,经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授权生效。 第十三条符合以下情况之一的,应当以书面形式订立经济合同: 1. 单笔业务金额达一万元的; 2. 有保证、抵押或定金等担保的; 3. 我方先予以履行合同的; 4. 有封样要求的; 5. 合同对方为外地单位的;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企业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为提高企业信用(合同)管理水平,争创A(AA)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特制定如下信用(合同)管理制度: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及法律法规学习制度 企业设立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由为分管负责人,组成人员有、等人。 (一)、信用(合同)管理机构的职能 1.宣传民法典律法规,培训信用(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3.对客户进行资信调查,建立客户信用档案,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4.客户授信管理:进行客户信用审批,跟踪客户,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状况统计分析。 5.应收账款管理:控制应收账款平均持有水平,日常监督应收账款的账龄,随时将潜在的不良账款进行技术处理,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6.商账处理: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和一支工作高效的追账队伍,及时制定对逾期应收账款处理的方案,并组织有效的追账。 7.利用征信数据库资源,帮助销售部门开拓市场。 (二)、信用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度 1、法定代表人的主要职责 ●加强信用管理工作,支持信用(合同)管理机构开展工作,解决信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授权委托合同承办人员对外签订合同; ●对企业合同承办人员进行考核、奖惩;

●定期了解合同的签订、履行情况。 2、信用(合同)管理领导小组负责人的主要职责 ●组织民法典律法规的宣传、培训,组织信用管理研讨会、案例评析会; ●制定企业信用政策、信用管理制度,组织实施信用管理工作的考核; ●统一办理授权委托书,严格管理企业合同专用章的使用; ●制止企业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日常监督分析应收账款的账龄,防范逾期应收账款的发生; ●建立标准的催账程序; ●汇总、分析客户信用数据,向有关部门提供咨询服务; ●协调及供销、财务、技术等部门的关系。 3、信用(合同)管理员的主要职责 ●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及重大合同的谈判及签订。 ●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保管好合同专用章。 ●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协助合同承办人员处理合同执行中的问题和纠纷。 ●登记合同台帐,做好合同统计、归档工作,汇总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 ●发现不符和法律规定的合同行为,及时向信用(合同)管理机构负责人报告。 ●参加对合同纠纷的协商、调解、仲裁、诉讼。 ●定期向信用(合同)管理负责人汇报信用管理情况。 ●负责客户档案管理及服务。 ●参及商账追收。 ●配合有关部门共同搞好信用管理工作。 4、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62957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加强对合同的内部控制,避免或减少因合同管理不当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社会影响,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二、范围 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公司市场营销部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三、职责 3.1市场部是销售合同的承办部门 3.2财务部协助市场营销部和综合管理部归口管理销售合同档案 四、内容 4.1销售合同订立的形式 投标的项目,先由市场营销部门业务人员,根据招标文件提供相关文件投标,其他部门提供协助,如投标文件中需投标保函的部分,由财务部根据业务部门提起的申请备忘录,向银行提起开具保函的申请。 框架协议下的订单,由市场部根据协议和客户谈判订立。 4.2销售合同的格式: 正式订立的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客户提供的格式条款合同和根据公司销售产品的特点制定的一般销售合同版本。因情况特殊或条件限制等因素未能及时签订书面形式合同的,应当在事后采取补签手续。对常年有业务往来关系或框架协议下的客户订单也可视为简易合同。 4.3销售合同的内容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合同双方如有特殊要求或情况,可另签协议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附件。10)合同的附录(包括具体的设计图纸,技术要求和详细的付款条件)也属于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4.4销售合同的评审 业务经办人填制“合同(协议)审核会签表”,附合同草案连同对方当事人资信证明材料等,先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同意后,通过公司OA系统送其他各相关职能部门(公司法务,研发技术部,生产部,运营项目部和财务部等)领导评审会签。 4.5销售合同的订立 经评审同意签订的合同,由公司授权的业务员与用户签订正式合同,双方需签字加盖单位合同专用章。 4.6销售合同的归档 合同订立后,市场部应及时下发合同,将合同正本的扫描件,合同评审,投标报价,项目管理模板,分项报价和付款计划下发给财务部,运营项目部和综合管理部等。市场部负责保管合同的正本,财务部和综合管理部负责副本的归档。 4.6销售合同的履行 4.6.1市场营销部应应当监控合同的履行情况,严格履行合同内容。 4.6.2财务部门协助市场营销部定期对合同进行统计,建立合同台账,工号的开立等。 4.6.3合同履行的内容: 4.6.3.1市场营销部应负责投标,合同订立以及预付款的收取。 4.6.3.2运营项目部负责合同项目的交付(包括协调设备的生产和安装,交付计划的制定和调整,到货,安装进度以及验收节点的回款等)。 4.6.3.3服务中心负责项目在质保期内的保修以及质保金的回款。 4.6.3.4其他部门协助业务和运营项目部完成合同的履行。 4.7销售合同变更、解除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完整版)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一、合同管理总则 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政府部门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所属各单位与各法人单位、其他经济组织、自然人或相互之间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3、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 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4、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二、合同管理职责 1、企业合同管理部门(法务部)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有关条例,依法保护本企业的合法权益。 2)、制定、修订本公司合同管理制度、办法,组织实施合同管理工作。 3)、审查合同,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4)、协助合同承办人员依法签订合同,参与重大合同的谈判与签订。 5)、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6)、监督、检查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情况。

7)、宣传合同法和有关法规,培训合同管理人员和业务人员、采购人员。 8)、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9)、制止公司或个人利用合同进行违法活动。 10)、按期统计、汇总本公司合同签订、履行以及合同纠纷处理情况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供销部门的主要职责 1)、依法签订、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 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重大合同提交有关方面会审。 3)、对所签合同,认真执行,并定期自查合同履行情况。 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加强与其它各有关部门联系,发生问题及时向法务部通报。 5)、本部门合同的登记、统计、归档工作。 6)、协助法务部对合同纠纷的处理。 3、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 1)、加强与供销等有关部门的联系,及时通报合同履行中的应收应付情况。 2)、做好与合同有关的应收应付款项的统计、分析,提出处理建议、妥善保管收、付凭证。 3)、配合法务部做好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审签管理 1、公司对外签订合同,应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进行。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以公司名义对外签订合同。 2、严禁将合同业务介绍信转借其他单位或个人使用。介绍信的存根应当保存五年,以备核查。 3、除及时清结者外,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文本应当采用法务部发布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相对方提供的合同文本必须送交法务部审核。 4、所有合同都应按顺序由法务部统一编号。 5、合同及其有关的书面材料,应当语言规范,字迹(符号)清晰,条款完整,内容具体,用语准确、无歧义。 6、订立合同,必须完备合同条款。合同条款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名称或者姓

销售合同章管理

销售合同章管理 篇一: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签订、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销售合同/定单(包括一般要求合同、特殊要求合同以及由甲方主持签订的买卖合同、框架协议和代储代销协议等)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三、公司销售合同格式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质量标准、单价(价格审批)。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9、销售经理按月检查客户经理对违约赔偿事项的管理情况,并将结果汇总上报给主管销售副总经理与总经理。 10、若客户不愿意签订销售合同,由客户经理填写《免签销售合同申请单》,报销售部经理审核,经主管销售副总经理和总经理审批后免除签订销售合同;销售订单应按“销售订单评审流程”中“XX条款”执行。 四、职责与权限 1、公司采用同一的销售合同模板,有市场销售部编制,总经理批准,经综合部备案后发行使用; 2、销售部主管业务员负责来自顾客方队产品的要求好而技术指标等,并依照销售 合同模板具体拟定销售合同; 3、销售部负责销售合同的评审; 4、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代理人负责销售合同的签署。 五、实施程序 一)销售合同的评审与签订 1、销售合同在正式签订之前,必须进行合同评审。合同评审主要是对顾客信用以及合同中规定的产品要求、技术指标、数量、价格、交货期、交货地点、付款条件、违约责任等所有涉及到的要素进行全面评价与审核,旨在降低销售风险。 1) 一般要求的销售合同(成熟产品)由销售部主管业

公司商务合同管理制度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任何人对外签订合同,都必须以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和提高经济效益为宗旨,决不允许在签订合同时假公济私、损公肥私、谋取私利,违者依法严惩。 第三章合同的审查批准 十一、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二、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三、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

公司合同的分类及管理制度

合同管理制度 随着公司的日益壮大,时常经济的不断发展,各种经济法规的不断健全和完善,加强公司各种合同管理,严格合同签定审批程序,对公司经济发展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根据国家合同管理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合同的分类 1、根据不同部门所产生的不同合同进行严格分类管理 人事行政部:人事、行政合同 广告公司:广告代理、广告刊发合同 商场部:场地租赁、外墙租赁等一切租赁合同以及装修合同。 拓展部:合作协议、联营合同、产品代理协议、自营合同 信息部:服务器代管合同 财务部:一切经济合同 2、各部门根据自己所管理的合同派专人管理并严格分类归档,建立合同专门档案。 二、合同的管理 1、本公司任何合同或协议的签定,必须严格按规范化合同要求和程序进行,杜绝违法、违规、无效或有损公司利益的合同产生。 2、数额较大或对公司较为重要的合同,必须由总经理或其授权委托人审定签字。其他合同数额较小或一般性的合同,可由相关部门

审定,主管领导审定签字生效。 3、凡由本公司起草的非正式合同文本的合同稿,初稿均应交公司行政办校审并文字整理,再呈交总经理或其委托人审定签字(一般协议由部门主管领导审定签字)。 4、各类合同签定后,除本部门保存一份外,同时应交一份至行政办存档备查(通常要求为原件且最清晰)交一份至公司财务总部监督执行。 5、对未履约或未及时履约的合同,行政办、财务总部应提醒合同执行部门,确保合同的顺利执行。 6、当发生合同纠纷时,合同执行部门应同对方作好协商解决工作。若协商不能达成一致意见,应及时报行政办统一解决。协商解决意见应书面报行政办,由行政办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7、凡不按本管理制度或越权签定合同致公司利益受损者,由责任人承担损失赔偿责任并按公司《员工守则》予以处罚。 人事行政部 xxxx年x月xx日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初稿) 第一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了规范销售合同制定、加强销售合同管理、合理规避合同风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销售合同的签订、审批、变更、保管等各项事项的规范和管理。 第二章销售合同签订与审批 第3条签订原则 签订销售合同时,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以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4条客户信用审查 1.销售专员在与客户洽谈时,必须审查客户的资格、信用等情况。 2.合同签订过程中应严格执行公司关于客户资信等级管理的有关规定,不得与信用等级低下的客户签订合同。

1.合同格式由项目销售人员与甲方共同协商拟定,施工合同原则采用建设部门同意制式合同,产品销售合同按照公司购销合同格式拟定。 2.销售合同一律采用书面形式签订,任何口头形式的承诺本公司都不予承认。 第6条合同内容规定 公司销售合同的签订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8项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规格、单价、数量。 3.产品质量标准及容差界限。 4.运输方式、运费承担方式、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明确、具体的验收方法。 5.付款条件、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6.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7.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8.具体谈判业务时可选择的其他与销售业务相关的条款。

1.本公司所有对外销售合同必须经过合同评审程序方可签订。 2.在合同签订和修改前评审,销售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合同评审。 第8条签订权限 1.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下的,报销售经理审批,由销售专员自行签订。 2.销售合同总额在万至万人民币的,报营销总监销售部经理审批后,由销售经理与客户签署。 3.销售合同总额在万人民币以上的,报董事长经理审批后,由营销总监与客户签署。 4.外销合同,根据其签订时汇率换算成人民币单位后的价格,确定审批和签订人员。 第3章销售合同的履行 第9条合同履行原则 销售合同依法成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签订双方必须本着“重合同、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最新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平时考核:由各部门依照通用的考核标准和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进行,通用的考核标准和考核表由人事部与经理室共同拟制及修订,具体的工作指标考核标准由部门经理负责拟制及修订。部门经理及其以上人员每6 个月考核一次,其他人员每三个月考核一次,特殊人员可由主管和副总经理决定其考核的密度。 第一条目的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公司各部门及下属企业对外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公司法律顾问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二)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三)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四)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审查; (五)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第十八条合同文本拟定完毕,凭合同流转单据按规定的流程经各业务部门、法律顾问、财务部门等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公司总经理审核通过后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方能生效。 (六)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七)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二十因公出差、经总经理批准借支公款,应在回单位后七天内交清,不得拖欠。非因公事并经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不得借支公款。 第二章合同的签订 第五条合同的主体 (一)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其他部门不得以部 门名义擅自签订合同。 (二)订立合同前,应当针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与流程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及流程 第一节目的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合同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节适用范围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集团所属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供用电、水、气、热力合同、赠与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融资租赁合同、担保合 同、劳动合同、聘用合同、承揽合同、建设工程合同、运输合同、技 术合同、保管合同、仓储合同、委托合同、行纪合同和居间合同等。 第三节合同管理部门及职责 第三条董事长负责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的签署,资产转让合同、 借款合同、房产租赁合同、对外担保合同;以及涉及资产、大额借贷经 营合同、财产处理等合同的审批。各公司总经理负责本公司劳 动合同、干部聘用合同以及销售、采购等经济合同的审批。

第四条集团办公室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集团办公室负责各司合同文本的审查、归档和备案。 (二)各公司行政办公室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等合同文本的发放和管理。 (三)参与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并向法定代表人提交审查意见; (四)监督检查合同履行情况,对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进行分析,提出意见; (五)协助处理合同纠纷,参与争议仲裁、法律诉讼。 (六)负责的监督执行。 第五条合同具体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等情况的调查,并提供相应资料; (二)具体负责所承办合同的招标、谈判和文本的起草; (三)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完成合同的审批手续; (四)负责合同的履行,及时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遇有合同变更、解除等重大事项,须报集团办公室审核同意; (五)负责向集团办公室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 (六)负责所承办合同的归档。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7871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例 Example of small company contract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怎么样拟定看看下面吧! 小公司合同管理制度【1】 为加强合同管理,避免失误,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适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合同的签订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合同内容应注意的主要问题是: 1、部首部分,要注意写明双方的全称、签约时间和签约地点; 2、正文部分:建设合同的内容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技

企业合同管理制度-合同管理办法

合同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单位合同管理,规范合同法律行为,防范和减少签署、审批、履行合同行为过程中可能发生的合同纠纷,并由此导致的经济损失风险,维护单位合法权益。根 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 民公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并结合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合同管理应遵循的原则:依法签订合同,保证合同的合法性;切实履行合同,提高合同的履约率;及时处理合同纠纷,维护单位合法权益。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指本单位与单位以外的平等主体即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协议,也包括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签署的劳 动合同或聘用协议等。但不包括以下合同: (一)依据上级单位规定,应报批上级单位审批相关事项所需签署的合同; (二)单位重大事项的战略合作协议; (三)其他可能对单位的资产、负债、权益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的合同。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合同文件”指与合同的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相关的法律性文件。 第二章合同管理机构 第五条合同管理部门是指负责合同管理综合事务的主管部门。合同履行中,合同承办部门或合同承办人应履行合同管理职责。 第六条合同承办部门是指根据工作职责和业务性质,负责合同立项、谈判和起草的部门。第七条合同审查部门是指负责合同审查的部门。审查过程中如涉及专业项目可由单位财务

人员、技术管理人员依据各自的职责对合同进行审核监督,相关部门应当给予支持 和配合。 第八条本单位合同管理部门为财务部门,其在合同管理方面的基本职责是:(一)制订相关的合同管理有关配套规定或流程,并对合同管理工作进行定期检查、监督。 (二)监督合同承办部门对合同相对人进行资信审查、招标、谈判、文本确立、签约。 (三)对各类合同进行审核、签章,监督合同的履行和结算工作。 (四)管理和正确使用单位用章。 (五)负责合同文本的保管及合同台帐的建立、维护,负责合同发放、借阅工作。 (六)对合同签约、履行和存在问题进行报表分析上报厂领导。 (七)协助处理合同争议或纠纷。 第九条本单位合同承办部门为依据各自职能涉及签订各类合同的经办部门,其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责是: (一)在合同谈判前,对合同的其它各方当事人进行必要的资信调查,并对资信调查结果负责。资信调查的内容包括:营业执照及其有效性、商业信誉及近期经营 业绩情况和承担该合同业务必须具备的其它资质条件。 (二)合同谈判、起草、会签、归档、履行等工作; (三)对合同的经济性、可行性、合法性及价款的合理性负直接责任; (四)处理未涉及诉讼和仲裁法律程序的合同纠纷; (五)建立本部门合同档案及其台帐; 第十条本单位合同审查部门为法律事务部,其合同管理的基本职责是: (一)对合同的合法性、严谨性、可行性进行审查;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销售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第1章总则 第1条为明确销售合同的审批权限,规范销售合同的管理,规避合同协议风险,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本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适用于企业各销售部、业务部门、各子公司及分支机构的销售合同审批及订立行为。 第2章销售格式合同编制与审批 第3条企业销售合同采用统一的标准格式和条款,由企业销售部经理会同法律顾问共同拟定。 第4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应至少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需双方全称、签约时间和地点。 2.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和金额。 3.运输方式、运费承担、交货期限、交货地点及验收方法应具体、明确。 4.付款方式及付款期限。 5.免除责任及限制责任条款 6.违约责任及赔偿条款。 7.具体谈判业务时的可选择条款。 8.合同双方盖章生效等。

第5条企业销售格式合同须经企业管理高层审核批准后统一印制。 第6条销售业务员与客户进行销售谈判时,根据实际需要可对格式合同部分条款作出权限范围内的修改,但应报销售部经理审批。 第3章销售合同审批、变更与解除 第7条销售业务员应在权限范围内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超出权限范围的,应报销售经理、营销总监、总裁等具有审批权限的责任人签字后,方可与客户订立销售合同。 第8条销售合同订立后,由销售部将合同正本交档案室存档,副本送交财务部等相关部门。 第9条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缺货或客户的特殊要求等,销售部或客户提出变更合同申请,由双方共同协商变更,重大合同款项应经总裁审核后方可变更。 第10条根据合同规定的解除条件、产品销售的实际和客户的要求,销售部与客户协商解除合同。 第11条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订立合同时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在达成变更、解除协议后,须报公证机关重新公证。 第12条销售合同的变更、解除一律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第13条企业法律顾问负责指导销售部办理因合同变更和解除而涉及的违约赔偿事宜。 第4章销售合同的管理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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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管理制度 1合同管理总则 1.1目的和依据 为加强公司的合同管理工作,预防、减少和及时解决合同纠纷,维护企业合法权益,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签订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但不限于销售合同、借款合同、租赁合同、加工承揽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保险合同等。 1.3签订书面合同范围 除即时交割银货两清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合同形式。 1.4合同管理原则 合同管理必须遵循依法办事,预防为主,层层把关,跟踪监督,及时调处,维护企业合法权益的原则。签订、履行、变更、解除合同,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参照有关政策。 1.5保守商业秘密 管理、参与合同工作的一切有关人员,应当为公司保守商业秘密。 2合同运作程序 2.1申请,经办部门应书面说明签订合同的目的,合同内容及要求,合同资金预算,报请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2.2合同起草。合同审批后,由业务部门对本部门的业务内容按照合同法的要求负责起草、拟定合同文本。 2.3合同审核。合同文本起草拟定好后必须及时报送法务专员审核,由法务专员对送审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核。对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给予办理审批手续。对于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公司合同制度要求的,提出书面审核意见,按《合同审核申请审批单》的审核意见处理程序办理。 2.4合同签订。经法务专员审核办理审批手续后,由业务部门报请分管领导或总经理审批后,加盖公司合同专用章或公章。 2.5合同履行。由业务部门具体负责其承办合同的履行。 2.6合同监督。由企划部、财务部、销售管理部、采购部、法务专员负责监督合同质量的履行。 2.7合同归档。合同履行完毕,由业务部门按本制度规定做好合同文本及相关材料的归档工作。 3 合同管理职责 3.1、法务专员的主要合同管理职责 3.1.1审查合同,对送审合同文本进行合法性审查,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 3.1.2依法处理本公司的合同纠纷。 3.1.3做好合同统计、归档、保管工作。 3.1.4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3.2合同承办部门的主要职责 3.2.1依法签订、履行、变更、解除本部门的合同,并负责本部门的合同管理。 3.2.2严格审查本部门所签订的合同的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并保存相关资料。 3.2.3业务部门应严格按照合同法规定的合同实质性条款具体负责拟订合同条款或合同文本,并对合同实质性条款中业务内容的合法性、真实性、准确性负责,防止不完善或不合法的合同出现,确保合同规范和正确。 2

公司合同管理制度(范本)

合同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经济合同的管理,防范与控制合同风险,有效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对外签订、履行的建立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各类合同、协议等,包括买卖合同、租赁合同、工程施工合同、运输合同、资产转让合同、仓储合同、服务合同等。 三、职责 (一)公司总经理负责公司销售、采购合同及其他经济合同的审批; (二)公司企业管理部负责公司各类合同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是: 1、负责除销售、采购合同以外,其他各类合同的谈判工作并根据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授权签订合同; 2、负责制定销售、采购合同统一文本; 3、负责对合同专用章、合同统一文本、法人授权委托书的发放和管理; 4、负责各部门提交的各类合同的合法性、可行性、有利性审查; 5、负责经济合同纠纷的处理; 6、负责经济合同的档案管理; 7、负责本制度的监督执行。 四、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的主体 订立合同的主体必须是公司及所属各公司中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其他部门、机构、分公司等不得擅自签订合同。 订立合同前,应当对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资信能力、履约能力进行调查,不得与不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组织签订合同,也不得与法人单位签订与该单位履约能力明显不相符的经济合同。 公司一般不与自然人签订经济合同,确有必要签订经济合同,应经公司总经理同意。 (二)合同的形式 订立合同,除即时交割(银货两讫)的简单小额经济事务外,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补充协议、公文信件、数据电文(包括电报、传真、电

子邮件等),除情况紧急或条件限制外,公司一般要求采用正式的合同书形式。 (三)合同的内容 1、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合同抬头、落款、公章以及对方当事人提供的资信情况载明的当事人的名称、住所应保持一致。 2、合同标的:合同标的应具有唯一性、准确性,买卖合同应详细约定规格、型号、商标、产地、等级等内容;服务合同应约定详细的服务内容及要求;对合同标的无法以文字描述的应将图纸作为合同的附件。 3、数量:合同应采用国家标准的计量单位,一般应约定标的物数量,常年经销合同无法约定确切数量的应约定数量的确定方式(如电报、传真、送货单、发票等)。 4、质量:有国家标准,部门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的,应约定所采用标准的代号;化工产品等可以用指标描述的产品应约定主要指标要求(标准已涵盖的除外);凭样品支付的应约定样品的产生方式及样品存放地点。 5、价款或报酬:价款或者报酬应在合同中明确,采用折扣形式的应约定合同的实际价款;价款的支付方式如转帐支票、汇票(电汇、票汇、信汇)、托收、信用证、现金等应予以明确;价款或报酬的支付期限应约定确切日期或约定在一定条件成就后多少日内支付。 6、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履行期限应具体明确定,无法约定具体时间的,应在合同中约定履行期间的方式; 合同履行地点应力争作对本方有利的约定,如买卖合同一般约定交货地点为本公司仓库或本公司的住所地;约定具体地名的应明确至市辖区或县一级; 买卖合同在合同中一般应约定交付的手续,即合同履行的标志,如托运单、仓库保管员签单等。 7、合同的担保 合同中对方事人要求提供担保或本方要求对方当事人提供担保的,应结合具体情况根据《担保法》的要求办理相关手续。 8合同的解释 合同文本中所有文字应具有排它性的解释,对可能引起歧义的文字和某些非法定专用词语应在合同中进行解释。 9、保密条款 对技术类合同和其他涉及经营信息、技术信息的合同应约定保密承诺与违反保密承诺时的违约责任。 10、合同联系制度 履行期限长的重大经济合同应当约定合同双方联系制度。 11、违约责任 根据《合同法》作适当约定,注意合同的公平性。 12、解决争议的方式 解决争议的方式可选择仲裁或起诉,选择仲裁的应明确约定仲裁机构的名称,双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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